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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文化建设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06 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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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文化建设

篇1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作为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认真研究探索、深入挖掘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文化理念、文化内涵、文化精髓,逐步创建具有健康向上、独具特色的基层司法行政系统文化体系,凝聚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为推动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总体目标

立足基层司法行政实际,积极创新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载体和制度,形成富于特色、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基层司法行政文化体系。通过创建特色鲜明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文化品牌,使司法行政内部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外部形象进一步提升,整体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司法干警的执法行为更趋规范,人民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

基层司法行政文化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精神财富及其物质形态。一般来说,基层司法行政系统文化建设由理念文化、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四个层面构成,四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建设这四个层面的文化,需要我们在广大基层司法干警队伍中培育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现思想理念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统一,把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凝聚成一个奋发图强、锐意进取的团队,打造素质司法、效能司法;需要我们规范意识、执行意识,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规范统一,引导和约束广大基层司法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行为,打造规范司法、公正司法;需要我们培育廉政意识、自律意识,实现效能与行风同步建设,打造阳光司法、廉洁司法。推进我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重点建设好以下六大基层司法行政文化体系:

(一)贯彻落实核心价值观,建设先进的理念文化。

理念文化建设是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和动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精髓。建设先进的理念文化就是确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的、具有时代特征和司法特色的、为广大基层司法干警所共同认可并自觉履行的价值观、道德观和行为规范,并通过理念文化对人的思想和行为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不断融合和塑造基层司法干警的理想、信念、作风、情操,增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设先进的理念文化,培育和谐进步的基层司法行政文化精神和理念,可以对内凝聚力量,明确目标,形成团队的战斗力;对外树立基层司法行政良好形象。通过开展政治学习,举办司法理念研讨班、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开展廉洁自律标兵评选等方式,培育广大司法干警忠于法律、诚信为本、维护正义的职业精神,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群体。

(二)围绕固本强基主题,做实基层物态文化。

物态文化是基层司法行政文化的载体和外在表现,是司法行政精神风貌的社会展现。要加强对司法行政物态文化建设,营造司法行政文化氛围,展现司法行政工作成果。要综合利用基础设施、文字图案、形象符号等因素,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反映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特点的形象标识系统,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一是统一标牌标识,根据司法部印发的《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司法所办公场所悬挂统一规格制式的司法行政徽和司法所标牌;统一服装、工作徽章;使用统一印制的《司法工作证》。

二是要按照“功能齐全、布局规范、设施先进、外观庄严”的原则,合理设置工作场所和办公区域,加强工作环境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结合办公用房建设,在硬件上尽量要做到“五个有”:即有图书阅览室、有荣誉室、有文体活动室、宣传窗和公开栏。同时推出墙上文化建设,积极建设文化长廊,在办公楼墙壁等显要位置悬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性修养、廉洁等方面的格言警句,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在窗口单位门口醒目处悬挂反映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的公开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三是加强文化宣传阵地。司法所可通过音响视频、文字资料、宣传图片、宣传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示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党员之家和活动室,布置以书画、文化标语、学习警句及订阅图书杂志设置学习园地等,打造文化建设的综合性学习交流平台。要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广泛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事例,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提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树立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制度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制度文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范化管理机制,使规范意识渗透到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贯穿于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全过程。科学、完善的制度将有效地引导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规范行为,努力将各项制度转化为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坚持以制度管人,修订完善考勤制度、学习制度等;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实行定岗、定责。根据工作实际,将岗位职责具体化,按月列出工作计划,每月抓工作计划落实,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提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要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工作督查,强化执行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实用与效率相统一的管理机制。

(四)提高工作效能,建设良好的行为文化。

行为文化建设,是以行为规范建设为重点,形成全系统价值取向的共同行为准则,是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结果,是核心价值观在行为方式的外在表现。

一是规范基层司法行政执业行为。积极开展司法行政职业形象建设,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恪守职业礼仪的自觉性,培养言谈举止文明、庄重、待人热情的良好风貌,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树立基层司法行政良好的职业形象。大力开展司法行政职业道德建设,努力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恪守职业行为规范,自觉遵守职业操守,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习惯。

二是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素质培训。从善于调查研究、学做群众工作、增强协调能力、打实文字基础、争做业务能手和严格自省自律六个方面入手,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学习新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是大力开展文明窗口建设。以窗口建设为突破口,倾心打造服务“近距离”,办事“零障碍”。特别是直接面对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窗口、调处服务中心接待办公室,要推行规范的文明用语,强化行政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是开展生动的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就是廉洁从政的思想、信仰、知识、行为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社会评价,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客观反映,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大力推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在落实“六五”普法中,结合法制教育中心和法制公园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基层“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活动建设,结合“勤廉星级单位”评比活动,努力营造勤政廉政良好氛围。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和形式,通过听取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参观图片展、观看主旋律电影等方式,切实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亲和力、感召力和吸引力,树立广大基层司法干警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四、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长期重要的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广泛,需要全局各部门深入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是我市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上下齐心,为我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篇2

1.着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进300人以下中小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年内实现90%以上全覆盖。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法企共建工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各行业商会规范建立调解工作室。3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实现全部规范化建设。市规范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力争年内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镇(街道、区)调处中心省级规范化达到90%以上。探索在教育系统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专家咨询员队伍,形成“专业性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专业化方法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格局。落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公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和规范公调对接工作。

2.不断加强专职调解队伍建设。按照区、镇(街道、区)、村(社区)5:2:1及专业人民调解组织2-4名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力争全区专职调解员配备达到调解员总数的20%以上。探索“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实行层级分类教育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发挥人民调解员协会的作用,争取把协会打造成“人民调解员之家”。加强对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的调研,继续实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办法,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3.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挥全区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工作网络的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预防。建立健全群体、复杂、突发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落实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制度。配合做好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将信息平台延伸到基层调解组织,实现调解信息化全覆盖。深入开展“三无村居(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无缝对接、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各类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调解组织积极为党委政府的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提供矛盾纠纷风险评估和防范意见建议,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二、政府与社会并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4.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抓好实体和网络两个平台,着力打造网上网下、立体覆盖的法律服务网络。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大力推进区、镇和涉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广建设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站,完善“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配合做好12348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建设,将现有的12348法律援助专线升级为综合电话、网络、新媒体的数字化司法行政服务系统,实现“一个平台,多级应用”。

5.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指引,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和法律援助咨询解答团。加强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顾问”机制,探索政府各部门、镇(街道、区)法律顾问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专项活动和“阳光法务”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业等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和群众延伸。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构建公证业务网上咨询受理系统,不断提升公证惠民、便民服务能力。

6.建立法律服务保障机制。逐步将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完善购买机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标准化试点工作,构建由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和服务提供标准3大子体系组成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依托市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涉及的公、检、法、司各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高效衔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效率。

三、监管与帮扶并重,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

7.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以专职化为目标,指导和督促镇(街道)按照1:10和1:50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专职工作者及安置帮教社工队伍建设,重新登记并调整优化社会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激发队伍活力。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安置帮教工作者以及志愿者培训,鼓励和支持其参加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切实提高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

8.完善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完善全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人才专家库、个案矫正案例库。建设矫正信息化指挥中心,推广运用执法记录仪等信息技术设备,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成效。大力推动省厅社区矫正工作新信息平台以及市政法信息平台的运用,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特殊人群信息交互上的无缝对接,探索电子腕带、矫务通等新型技防设备的应用,努力构建一体化技防体系,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

9.健全重点预警机制。加强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9%以上,核实成功率达到98%以上。定期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抓好排查分析工作,防止脱漏管、“人机分离”或“人户分离”情况出现。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低保、救助等政策,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扶助,保障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完成义务阶段教育。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和帮教机制,建立重点人员安全管控责任制,建立与公安、综治部门信息通报、联防联控机制,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0.强化社会帮扶教育。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协会和安置帮教协会,努力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公益性、慈善性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作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建立社区矫正宣讲师数据库,探索开展菜单式集中教育矫正模式。发挥心理矫治志愿者队伍作用,深化心理矫正工作成效。探索感悟性教育手段,搭建情感性教育载体,设定情境性教育典型。鼓励和指导“两类人员”参与街道、社区组织的各种文化活动,以积极的心态融入社区、回归社会。落实财政资金补贴企业机制,不断拓展企业吸纳“两类人员”就业。

11.探索创新特色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创建和“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协同检察部门开展全区社区矫正执法和安全稳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选择1-2个镇(街道)试点,探索循证矫正工作,进一步拓展社区矫正方法。落实必接必送和应急救助制度,确保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100%,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80%以上,切实发挥应急救助机制的作用。全面发挥区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履正驿站”的作用,确保一镇(街道)一就业基地,重点镇(街道)有2个以上就业基地。

四、活动与载体并重,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12.普法工作突出重点。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联络员、讲师团、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员等“六五”普法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积极组织“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重宣传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增进民生幸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3.法治文化突出品牌。深入贯彻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一镇(街道)一品”活动,推动加快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确保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的目标,形成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的规模效应。组织开展第四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示范点。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节庆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日(周)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探索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彩信、移动TV、户外显示屏、气象屏等新媒体、新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拓展覆盖面、增强吸引力。结合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面向游客的法制宣传平台。

14.创建活动突出基层。组织开展第十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八批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工作,力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30%,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100%。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机制,推出真正适合公众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畅通工作交流和反馈渠道。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发掘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六五”普法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创新举措,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力度。

五、基层与群众并重,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覆盖

1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和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库。组织开展司法所长培训,提高司法所长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省厅“四个全覆盖”工作要求,修订实施司法所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司法所开展“一所一品牌”活动,积极争创省、市级优秀司法所。深入开展“庭所(队)共建”活动,实现司法所与法庭、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队间的优势互补。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目标,以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专项管理、优化公共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基层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社区化,普法教育社会化,着力增强重点地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成效,着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重点地区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程度,着力推进重点地区的法制建设和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工作目标

1、摸清基础情况

(1)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情况。一是重点地区调解组织设立情况。包括镇(街)、村(社区)、集贸市场、企业调委会建设情况,建筑工地、拆迁现场的调解工作站建设情况。二是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情况。包括镇(街)“巡回审理点”、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访调对接开展情况。三是基层调解组织的人员配备情况。包括镇(街)专职调解员、村(居)、集贸市场、企业专(兼)职调解员配备情况,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情况等。

(2)特殊群体教育管控情况。包括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教育情况。要对辖区内的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两种对象逐一走访,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把两种对象的思想情况作为排查的重点,对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人员要切实排查到位。

(3)普法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包括基层镇(街)、村(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施工现场、拆迁现场普法网络建设情况;“法律六进”开展情况;法治文化创新情况;重点对象普法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工、流动人口普法情况;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等。

2、找准突出问题

各司法所要争取所在镇(街)的配合、支持,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维稳分析会、走访谈心、集中教育等多种形式,排查问题,梳理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整治方案,并限期加以整改。

3、落实整改措施

各镇(街)调处中心、司法所要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对排查梳理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少什么,加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逐项认真落实整改。

4、完善长效机制。

要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的要求出发,把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与司法行政各项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全面提高。要健全基层组织网络,做好村(居)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考核管理,构建组织健全、运转规范的村(居)调解、矫正、安帮、普法组织网络,切实加强基层各类组织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完善机制建设。强化预算,积极上争,完善收支方案,实行管用分开,确保经费使用透明规范。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三公开”制度,坚持全面培训的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全员激励考核制度,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要优化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加强“三调对接”在基层的延伸,构建联排联防联调机制,建立特殊人群社会化帮教体系,着力优化职能,强化服务,创新管理,提升司法行政社会管理主体地位。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基层大调解组织网络

要着力加强村、社区、企业等一线调解组织建设,推广专业调解员、个人调解工作室、“特聘调解员”制度,实现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加快形成一支社会定位比较明晰、独立履行调解职责的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排查、预警、调处功能。要依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加快诉调对接向村(社区)延伸,公调对接向行业渗透,专业调解向矛盾高发领域拓展,积极探索在公安交警队、劳动安全部门建成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切实做好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确保不发生大的。

2、组织“四有”达标创争活动

会同区法院、区民政局,以“和谐社区”、“五星级村(社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规范化调解室建设。要求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配强力量,规范管理,强化保障,开展“四有”村(社区)调解室达标争创活动(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专职调解员、有经费保障),力争达标率达到100%,不断提升基层基础的建设水平和实战能力。

3、建立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平台

一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三级信息平台建设。依托联系点、司法行政内网,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分析、调处信息及时报送。二是加强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抓好安置帮教对象信息管理、矫正对象风险评估和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矛盾纠纷网上接案受案反馈系统,为社会提供高效、务实、透明、公正的司法行政服务。三是推进信息平台创新发展。设计矛盾纠纷预警图,通过在区地图上标注不同的图标,使全区矛盾纠纷分布、类别、等级一目了然,便于远程指挥纠纷调处。

4、加强社会资源利用工作

抓好基层司法行政专兼职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志愿者事业,加强公共司法行政资源的建设管理,在高校学生、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成员单位中,大力发展各类志愿者,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矛盾调处、法制宣传、教育矫治、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切实打牢社会管理创新的根基。

5、改进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

做好“三个创新”,进一步推动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一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编写下发《外出务工人员服务指南》、《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帮助解决他们在务工方面的急切需求。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定期深入到市场、街道、企业、社区等外来人口集中区域进行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制意识。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实现由单向灌输向互动宣传的转变。通过制作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设立法制宣传教育文化长廊、开展广场文化周活动,使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之余,享受到丰富多彩的法制文化生活。三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实现由“单一阵地”向多元阵地的转变。联合劳动局设立农民工培训中心,进行就业培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在规模以上企业,成立普法小组,宣传法律法规,建立积极联动,多边作战的普法新格局。

6、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将村(社区)法律传播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区建成以村(社区)为单位的普法一条街。广泛开展以青少年、中老年群众为主体的法治文艺创作活动、深入基层进行巡演、汇演。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普法系列读物编撰工作,在有条件的镇(街)、村(社区)设立普法长廊、普法书屋,完善全区各村(社区)法律图书角的建立。加强民间传统节日的法制宣传,组织法制文化庙会、灯会和猜谜活动,力争社区法治文化开展有声有色,凸现法治文化建设的民间性、时代性和文化性。

7、优化社区便民法律服务

利用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两卡”、“三栏”、“五个一”建设工程,着力为社区提供便民、助民的法律服务。“二卡”包括便民服务卡、单位联系卡,发放到居民群众手中和辖区单位、商家店铺,提供咨询解答和上门服务。“三栏”即在村(社区)设统一规范的“法律服务公示栏”,公示相关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内容、范围、程序以及咨询、投诉电话,在社区公共场所和居民院楼设“法制宣传栏”,开办“案例分析橱窗”,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社区群众合法合理维护权益。“五个一”即以社区公共设施为载体,对社区干部、群众、小区保安、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学生等不同的对象,有针对性的上一堂法制课,为社区图书室购买一本法律知识书籍,举办一场法制文艺演出,设一个“法律服务意见箱”,有一个固定办公地点接待群众咨询,通过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优质的法律服务。

8、搭建扶助保障平台

要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为两劳回归人员搭建就业扶助、社会保障平台。一是加强与民政部门联动,为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落实社会低保。二是加强与国土部门联动,保证农村两劳回归人员责任田按标准落实。三是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动,组织免费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把两类人员的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要推进扶助保障工作社会化发展,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开展“阳光就业扶助基地”建设,实现安置基地“上规模、创规范、有特色、可推广”。要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开展一些具有影响的社会帮教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致富典型的扶持和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特殊人群的扶助保障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9、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要加快普法载体创新,构建特色普法文化,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成率。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工程,大力宣传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村(社区)群众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不断增强。以强化法律服务为依托,充分发挥公证、律师、法律援助、"148"热线和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定期指派公证员、律师深入基层解答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受理诉讼案件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切实解决村(社区)群众的法律需求,把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以保持社会稳定为目标,大力开展村(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把依法治理工作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与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有效地化解村(社区)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村(社区)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意识,逐步实现村(社区)管理民主化、法制化,进一步深化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10、构建基层司法行政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基层司法行政日常运转制度,建立包括经费管理制度、所务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公示公告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司法所和调处中心的运转有序规范。加强责权划分,明确司法所长、司法干事、调解员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规范司法所和调处中心日常运转程序,公示服务承诺和服务指南,构建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责权明晰的基层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推进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调处中心、司法所要宣传、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有序发展壮大专(兼)职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安置帮教志愿者、法制联络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利用区政府网站法律服务平台、司法行政网、司法行政简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各项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增强群众参与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升调处中心、司法所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线实战地位。

2、深入调查研究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区局和区调处中心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一周一下访”制度要求,根据责任分工,深入走访挂钩联系地区,摸清基本情况、找准关键问题。司法所、调处中心负责人要加强对包干辖区内重点村、社区以及相关企业的走访摸排,深入调查研究,梳理隐患问题。

3、细化工作方案

各镇(街)调处中心、司法所要根据调查研究的实际情况,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及时制定本地区的序时进度工作安排表、责任分解表和初步工作方案,进一步分化工作步骤、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限期加以落实到位,及时组织督查考核。确保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督查、有考核。相关镇(街)要明确一个村作为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4、推进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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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用每周四夜学,周日全天学习,强化法律法规学习。5月23日,省司法厅候江波主任为全区中心组成员及各单位班子成员作了《法治建设的理念研究与实践探索》的专题讲座。二是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为重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区重点企业配备法律顾问,促进依法经营。三是以青少年法制教育为重点,打造“春芽工程”法制宣传教育品牌。4月29日,在中专开展“送法进校园,关爱青少年”活动,向同学们赠送500本普法读本。四是以服务社区居民为重点,借助重大活动纪念日、节假日,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256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5万余人。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二是继续建设法治文化长廊。今年我区新建了5个法治文化长廊,并对去年建设的10个法治文化长廊进行了更新维护。三是充分利用城区大型LED户外显示屏进行法制宣传。在亚洲广场、解放路步行街等全市重点商区的LED屏全天候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四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小区。今年我区在圆梦园小区建设全市首个面向群众、贴近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法治文化小区。

二、围绕平安建设,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51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7个,村(社区)调委会80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54个,劳动争议调委会4个,物业纠纷调委会6个,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16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1228名。截至目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200余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

2、进一步深化“法务网格工程”。建立统一的《法务工作手册》工作台帐,法务诉求处置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法务“四进网格”工作常态化运行,截止9月底,人民调解进网格: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282件;调解成功1262件。法制宣传进网格: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45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份,参加人数达8200人。法律服务进网格:提供法律咨询284人次;提供公证预约服务32人次;代办法律援助356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进网格:为85名社区矫正人员和4名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帮助安排就业13名,落实困难救济6名,申请办理低保1名。

3、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司法e通全覆盖,对矫正对象24小时定位监控。在手机定位监控的同时,添加了指纹识别仪,有效防止了矫正对象报到时冒名顶替的情况,杜绝了脱、漏、无人管的现象。截止10月中旬,全区累计接收矫正人员323人,累计解除矫正201人。现有在册人员122人,其中缓刑107名,假释4名,暂予监外执行11名。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9人。帮教率达98.5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今年来,共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166人(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222人(次),组织社区服务55人(次),开展心理辅导112人(次),指导就业23人(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三、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品牌建设

1、积极推进律师“两参一进”活动。组织律师参与政府决策,保障依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促进依法维权;进社区,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为加强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我局专门制定了《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方案》,采取服务外包方式,由区政府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外包合同,一年一签,统一付费,根据实际工作任务需要,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来,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办理各类案件及法律事务800余件,涉及经济标的4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4575万元,出具法律文书67份,提供司法建议78条,审理合同665份。律师参加法制宣传讲座30余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3200人次以上,调处矛盾纠纷30余次,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件。

2、主动服务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在重点工程建设的土地征用、拆迁、拍卖中参与审查合同、办理公证等形式服务区政府中心工作。截至目前,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1426件。国内公证1092件,涉外公证333件;涉港澳台1件。公证业务收费81万。

3、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今年利用我局办公楼搬迁的契机,将法律援助中心设置在一楼,并加强对接待大厅的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方便群众申请、受援。截止到9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3件,其中刑事案件11件,民事案件112件,法律援助事项1120人次。

四、围绕素质能力提升,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1、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强化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今年5月,葛洲坝司法所已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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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四项突破:一是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将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心移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建设抓到基层,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基层。以“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为契机,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司法所的人员编制、扩大司法所的场所用房。重点加强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作,进一步完善运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提升保障水平,强化实战能力,切实将调处中心建设成管理规范、运行有序、人员齐备、保障到位、调解有力的实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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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县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以“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务实作表率,三严三实创实绩”为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苏区历史,弘扬苏区精神,传承优良作风,争创一流业绩,为加快推进“同城发展,绿色赶超”战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营造风清正气、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1、建设一个廉政文化示范点。根据县纪委《于开展2014年度廉政文化建设“五个一”活动的通知》要求,2014年重点指导抓好局机关示范点建设,并通过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公证、律师、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等队伍廉政文化建设。

2、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及从政道德教育。在8月份以前,组织全系统同志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及从政道德教育集中教育。

3、制作一块“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栏。

4、开展一次以“廉政文化建设”主题的书法、廉政文化知识等内容的比赛活动。

5、组织一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党课教育。

6、征集一批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标语。

7、观看一场以“违纪国法以及八项规定等违纪违法”为内容的警示教育片。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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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和质量,努力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管理、高效运作、优质服务、争先创新的工作目标。2013年底前,创建市级精品司法所5个。

三、工作内容

精品司法所创建要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所规定的九项职能、遂委办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射委办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市司法局关于精品司法所建设的考核要求,将各项工作内容量化,具体内容及量化标准如下:

(一)基础建设

1、队伍建设

(1)司法所人员在岗在位,分工明确;

(2)司法所人员按要求参加县司法局召开的会议、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3)司法所人员注重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适应形势和岗位的要求。

2、基础设施建设

(1)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且使用面积达120平方米以上;

(2)办公设施符合规范化要求,办公桌椅、办公电话、电脑、打印机和文件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施齐全。

3、制度建设

(1)学习、工作、安全、保密等各项制度健全;

(2)司法所人员情况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人员外出请假制度。

4、基础工作

(1)按要求召开所务会、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活动;

(2)按要求报送各种报表、材料;

(3)司法所各项台帐资料完整齐备、规范;

(4)司法所所容所貌良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二)人民调解工作

1、组织网络设施

(1)镇、村(居)、企、校等调解组织健全;

(2)基层调解网络完善,人员落实,十户联防联调信息员工作正常;

(3)镇、村调解室设施齐全,人员到位、运转正常。

2、基础工作

(1)调委会主任工作例会正常;

(2)认真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

(3)按要求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和分析材料;

(4)调解工作台帐资料、调解卷宗档案规范、齐全。

3、排查调处工作

(1)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运转规范、有序、有效;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6﹪以上;

(3)妥善做好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力导致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越级群体上访和异常事件。

(三)社区矫正工作

1、基础工作

(1)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活动正常;

(2)社区矫正工作台帐资料齐全,档案一人一档,各项材料及时入档,材料规范;

(3)矫正对象到期,及时办理解除矫正手续,档案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2、帮教监管工作

(1)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入矫手续,建立帮教监督考察小组,明确监督人,制订帮教监管方案,落实帮教监管措施,建立矫正对象日常考核制度;

(2)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帮教监管工作,每月走访矫正对象家庭、单位或村(居)委会一次,对矫正对象个别谈话一次;

(3)每月定期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

(4)每月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参加不少于10小时的公益劳动;

(5)矫正对象每月一次书面汇报思想、生活等情况;

(6)矫正对象每月两次电话汇报思想、生活等情况,做好电话记录;

(7)矫正对象外出,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

(8)无漏管、脱管、失管现象,又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基础工作

(1)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活动正常;

(2)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台帐资料齐全,档案一人一档,各项材料及时入档,材料规范。

2、帮教工作

(1)及时建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制订帮教方案,帮教工作有效到位;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教率达100﹪。

(3)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重点对象100﹪落实衔接帮教措施;

(4)按要求定期走访刑释解教人员,了解情况,把握动态,适时做好帮教工作;

(5)无漏管、脱管、失管现象,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基础工作

(1)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活动正常,普法工作制度健全,普法工作经费落实;

(2)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镇、村(居)、企、校普法工作台帐记录及时、内容完整,资料齐全。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六类普法重点对象学法措施扎实,学法记录、学法笔记和学法心得体会文章符合要求;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有组织、有活动、有效果;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并正常开展活动,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骨干作用;有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典型,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3)乡镇广播有固定的法制宣传节目,镇、村(居)、企、校有法制宣传专栏和固定的宣传标语;

(4)加强乡镇领导、干部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乡镇建有法制培训中心,村(居)、企有法制学校,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

(5)村(居)法律图书室按要求配齐法制类图书和报刊;

(6)按要求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

(7)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8)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要求组织法律咨询服务;

(9)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搞好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创作演出等活动;

(10)有创新举措,有明显成效,每年普法工作信息、新闻稿件不少于4篇。

(六)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1、法律服务工作

(1)司法所长召集司法所人员和辖区法律服务所人员召开所务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

(2)本辖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有效投诉案件。

2、法律援助工作

(1)法律援助工作站有牌子、有制度、有台帐资料;

(2)司法所有专人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工作有成效;

(3)村(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并开展工作;

(4)司法所和本辖区法律服务所完成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标任务。

(七)其它工作

1、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注重做好信息工作,及时上报基层信息、工作动态和新闻稿件;

4、积极参与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5、积极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司法所长要组织全体人员切实贯彻党的十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认识开展精品司法所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开展精品司法所创建工作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跃上新台阶、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司法所人员要增强共识,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精品司法所创建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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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将紧紧围绕佛山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这一中心,着重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律师、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五大职能机制,深入研究各种体制机制之间的相互配合,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按照“就业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要求,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落实帮教和安置,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创业等实际困难,降低重新犯罪率。三是积极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推进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按照省政法委及司法厅的要求确定社区矫正试点地区,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继续监禁而放在社区内的罪犯进行综合矫治,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服务民生。一是继续做好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做到应援尽援。不断探索畅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制度,使各种弱势群体、残疾人、老年人等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享受政府完善周到的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增强公证公信力,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探索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新模式,满足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需求。三是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确保司法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权威性。四是健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机制,做到管理有效、服务到位。

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进司法行政“三项工作创新”

(一)扎实推进监所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创新。

(二)推进公益法律服务体制创新。一是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公益性的法律服务。通过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体系为制度保障,鼓励律师参与公益社会活动。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坚持“司法行政机关主导、法律服务行业实施、社会支持参与、个人志愿奉献”的指导思想,实行政府专门机构与民间组织相结合,专门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方法,整合律师、公证、法援、司法鉴定、公职律师等资源,探索建立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三是推进政府律师顾问团的建立。引导律师服务政府,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同时探索推进政府以竞投方式购买法律服务的机制改革,促进全市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推进人民调解体制及工作机制创新。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方便群众的理念,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的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佛山特色的纠纷调解中心,扩大人民调解的覆盖面,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解决关系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

三、统筹兼顾,突出“四项重点”,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一)重点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高效有序、环环相扣的司法所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司法所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是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助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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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启动及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五进”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措施及成效。

4、围绕经济结构调整、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中心任务,积极搭建平台,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特别是高端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措施和成效。

5、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和诚信建设,实施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和信息化战略,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核心竞争力的情况。

6、加强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实施“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工程”,推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的做法和成效。

7、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围绕降低门槛、畅通渠道、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典型案例。

8、贯彻落实《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改善民生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和典型案例。

9、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和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对解决司法所收编管理方面问题的对策分析和采取的措施。

10、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

11、在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对存在问题的分析思考及思路对策。

12、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强化衔接管控措施,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就业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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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__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十大项目”建设

根据__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我们确立了“十大项目”重点工作,并以此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加强村、居、企业、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地以及接边毗邻地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在县级层面的覆盖率达80%以上。全年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8%以上,行业性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2.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项目。深入宣传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列入“平安城市”创建、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目标考核体系,__年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即完成全市90%的村居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由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

3.法律服务进政府载体创新项目。争取市政府发文,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__年,要确定市政府及*个县级政府、70%的部门、30%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

4.公证服务城乡统筹方法创新项目。__年底,实现涉农公证业务年增长率达5%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在重点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指导农村公证信息员提供公证咨询、资料初审等服务;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专题法律宣传村居覆盖率达100%;监督公证机构落实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法律援助等便民惠民服务。

5.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方法创新项目。加快法律援助“三个网络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至年底要在市、县两级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三个网络平台”,网络咨询和网络申请量要比上年有增长,网络咨询服务要实现微博化、即时化、互动化,网络申请要实现零等待、零遗憾、零投诉。

6.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机制创新项目。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强化管控措施。继续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9%以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六五”普法宣教平台创新项目。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评选20名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志愿团为全市1000家以上的企业举办法治讲座。

8.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模式创新项目。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化,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着力提升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应对场所安全稳定对执法水平的考量。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使命。

9.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网络平台,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局机关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面覆盖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三级的专 线网络。建成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成司法行政基础资源库,以及包括相关业务在内的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完善OA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

10.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__年,市本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额__万元,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劳教所劳教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计划总投资__万元,年内完成25%的投资量,两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协助瑞安、文成两地完成办公大楼建设,促成苍南县司法行政办公用房动工新建。

(二)拓面提质,全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1.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和覆盖面,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要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分析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各类普法对象学法制度。尤其是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实行错位普法和差别普法,加强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尤其要做好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打造主题鲜明的“六五”普法示范单位,全年培育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10名,示范基层站所30家,先进企业15家。

二是要多渠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农村法律顾问作用;要依托工业园、企业集中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打造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展示“三合为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建设数量和质量;要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__年要实现全市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普法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法制宣传阵地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名言、警句、动漫,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和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等传统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化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区以及新兴行业、新社会组织等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化解的同时,重点解决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二是要拓展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健全完善村、乡镇调解组织之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解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民政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全员轮训。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构建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城乡一体化法律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一是 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以企业“法律体检”为平台,为1200家企业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公证机构走访中小型企业100家以上。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主动为村房“两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要加快构建法律顾问体系。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顾问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交流制度,推动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探索“法企”对接的新形式与新途径,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

三是要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平台网络体系。至年底,要在90%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工作站初审权,实现工作站和援助中心的网络审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便民惠民力度,公证服务窗口设立电子屏幕、叫号系统的公证处要达到30%以上,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4.打造新型化教育管控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首要标准”,着力把握工作规律,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对劳动教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水平。

一是加强精细化劳教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劳教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场所布局和设施建设,启动劳教业务用房和墙建设工程,提升场所内部正规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工作。要突出思想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劳教人员法制、道德、文化、劳动教育,加大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出入所教育接受率要达100%。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体系,把心理矫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特别是做好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创新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

二是加强规范化社区矫正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完善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定位率,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五大功能的作用,建立并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声纹识别系统,提高动态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11个县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在全市有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建立工作站,按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20:1比例建立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三是加强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做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加大科学帮教、联合帮教力度,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不少于5个,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拓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效能发挥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强化保障,着力构建“五化”工作新格局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形成“以项目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1.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强责提速。今年,市局在局机关开展了“互学互比”活动,要求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申报本处室的“争先创优”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筛选确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项目”。这些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事关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考绩的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阶段目标的要求,确保年度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考核考绩工作的导向作用,研究制订对县局和市局机关职能处室的考核新办法,各县局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同时,各县局也要根据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化建设,通过搭建项目工作平台,将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来设置,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以项目带动、靠项目创新、用项目落实,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长效性,成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的一大亮点。

2.以品牌化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进位升级。有特色才有生命力,有品牌才有说服力。实施品牌化就是要通过树典型、带全面,抓示范、促一般,实现面上工作进位升级,整体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以“创和谐、创品牌、创满意”为总要求,深入挖掘自身优势,科学整合职能资源,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品牌的大旗下,推进工作出亮点、树品牌、显特色,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引领思想,树立品牌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深入抓好品牌项目论证、品牌打造规划、品牌服务实施等环节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掌握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使他们形成较强的出精品、树形象、作表率的意识,自觉积极投身到品牌创建活动中去。二是要引领行动,强化品牌运作。各地要正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准本单位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弱势民生、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炼确定好品牌主题。同时,要积极有效地运作品牌,用品牌标准来开展工作,用品牌形象来接受监督,用品牌服务来吸引群众,用品牌效应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作为空间,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要引领成效,做好品牌宣传。我们要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叫响品牌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进行公示、宣传、推介,使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面,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篇11

(一)强基固本“出实招”。一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基层业务用房、装备得到加强,办公设备不断完备,经费保障、基层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基本得到落实,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全市137个基层司法所完成业务用房建设,其中独建88个,占64.2%。二是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发展。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接边地区联防联调机制和工作交流机制不断丰富,“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机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__年以来,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51021件,调解成功率97.6%。三是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扎实推进“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拓宽了普法领域,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了“依法治市”水平。

(二)关口前移“见实效”。一是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拓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完成了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和规范化建设任务。20__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97件,提供法律咨询20300人次。二是以“管理规范、业务规范、服务规范”为目标,加强律师公证工作的基础管理和自我管理。三是继续加大了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力度。截止20__年底,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1849人,实施帮教11330人,占95.62%,安置9480人,占80%。四是强化法律服务队伍自身建设,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执业行为,法律服务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发挥职能“见真章”。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143个乡镇(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大部分设在基层司法所,基层司法所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理清法律关系,制定合法有效的调处方案,矛盾纠纷分类、化解、调处中枢作用突出。

(四)自身建设“求创新”。一是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创新工作方式,盘活普法载体,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县区、和谐社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一法治三和谐”创建活动,把开展“法治县区”、“规范化司法所”、“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三项创建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实现收归上划基础上,积极推广外地经验,大胆探索和创新特殊人群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

(五)打造队伍“树新风”。按照“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扎实、纪律上严明、业务上精通”队伍建设标准:一是抓灵魂,促进面貌向“奋发型”转变。二是抓作为,促进作风向“实干型”转变。三是抓创新,促进管理向“规范型”转变。四是抓团结,促进氛围向“和谐型”转变。近年来,法律援助管理局等14个集体先后被司法部、省委表彰为“先进集体”、18名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县区司法局承担着对乡镇司法所管理、检查、指导和帮助职能,但在调研中发现,县区司法局职能发挥存在较大差距。基层头重脚轻、重硬件轻软件、重管理轻服务和一人所现象尤为突出。法制宣传、矛盾化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思想不解放,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重点不突出,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严重,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畅,创新能力不足,工作打不开局面。

(二)人员总量严重不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39人(含市劳教强戒所)、地方行政编制167人、地方事业编制174人,共88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009%,实有823人。144个基层司法所实有工作人员268名,其中一人所57个,占39.58%,二人所44个,占30.56%,三人以上的37个,占25.69%。威信县10个乡镇仅有扎西镇司法所有3名工作人员,其余9个司法所均为一人所。

(三)保障不到位。11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装备费均未达到省财政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 通知》(云财行〔20__〕464号)规定的每人每年25000元标准,高的21300元、低的18600元,且包括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经费,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费的紧张,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专业化水平不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亟待提高。全市144个司法所268名工作人员中,非法律专业研究生1人、占0.37%,法律专业大学35人、占13.06%,其它专业20人、占7.46%,法律专业专科68人、占25.37%,其它专业68人、占25.37%,中专及以下76人、占28.36%。50周岁以上65人、占24.25%。镇雄县司法局仅50周岁以上的工作人员就达12人、占18.46%。

(五)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不少困难。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当前,部分干部群众不了解社区矫正工作,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法院宣判、监狱释放就没事了,不愿参加社区矫正。二是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我市司法所一般只有1-4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且司法所工作人员学识单一。三是社区矫正决定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规范的执行交付制度,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四是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影响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对策思考

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前端性、窗口性、服务性”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在法制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攻坚期、黄金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作为政府工作一部分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应顺应时代的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加快观念转变、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思路决定出路、作风决定作为,理念创新乃工作创新之源。正确把握和认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在新形势下发展变化的规律,是与时俱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贴紧自身发展的需要,寻求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发展点;贴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寻求司法行政工作的着眼点;贴近群众法律需求,寻求司法行政工作的落脚点。要从传统矛盾纠纷化解转变为矛盾纠纷发生的预防,突出“预防性”,真正体现“前端性”、“服务性”,向社会管理创新转变,主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由配合型向主导型转变。《人民调解法》、《律师法》、《公证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支撑,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而为、主动而为,正确认识县区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主阵地;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实践的主渠道;是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的主战场,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和理念,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大胆实践、主动实践。

三是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首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舍我其谁”的观念。第一力戒消极懒散,树立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司法行政精神,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第二力戒满足现状,树立迎难而上、时不我待、座不住、等不得的紧迫感和勇于担当重任的气魄、开拓进取的精神,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业绩。第三力戒漂浮作风,树立一抓到底的求实精神。力戒急于求成、精神萎靡不振,坚持深入到工作落实的终端跟踪问效,以求实扎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的落实。

四是由试点型向常态型转变。社区矫正工作是国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崭新的工作职能,是社会管理创新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它大大加强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认真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建立相应的机构,搭建工作平台,构建相关制度,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办案经费,切实履行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职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教育有方法,管理有制度,从而实现矫正工作的常态化。

五是由基础型向规范型转变。要从过去重基层基础建设向重管理、重规范转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以制度的规范化来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经常性督查,实行层级问责制,切实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

六是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要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切实根除封闭思想,变只干不说为既干又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一方面要做好内部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典型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力度,推动精品司法建设。另一方面,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率和群众知晓率。再一方面,要加强调研工作,针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透,搞明白,找到问题的根结,提出解决的办法,推进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