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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合同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06 0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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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合同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取得了飞快的进展,其招标合同管理问题中存在的弊端也逐渐凸显出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详细分析其招标合同管理问题,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二、工程实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目的

招标投标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买卖、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 以及服务项目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工程项目的建设以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实施单位, 是运用竞争机制来体现价值规律的科学管理模式。工程招标人用招标文件将委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告之有兴趣参与竞争的投标人, 让他们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和价格, 然后通过评审比较,选出信誉可靠、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可信赖单位, 以合同形式或委托其完成某项工作。各投标人依据自己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按照招标文件的统一要求投标。

合同管理制是在工程建设中为了使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监理企业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管理。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都要依法签订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违约方要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合同管理制的实施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

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 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 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 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项目法人制是/ 四项制度0的核心和关键, 项目法人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 按照5合同法6和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6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 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 工作不到位, 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 影响今后合同管理。

2.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 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 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 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 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 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 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 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 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 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 合同不完善, 执行起来随意性大, 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 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 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 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目前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 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只看经济标得分, 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 各方主体信用观念淡薄, 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 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 以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 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 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 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问题研究

1.关于投标保函问题

投标保函是承包商保证形成投标竞争机制对业主的经济保证。邀请投标、议标、按理不存在保金问题;公开招标投标保函也不宜太大,应以二三十万为宜,以减少承包商支付银行担保手续费。同时,投标保函不以预计标价百分数表示为好;并在开标后退还保函时,支付利息和一定数额的投标补偿;投标补偿可视标书编报质量情况区别对待。

2.关于付足工程预付款问题

工程预付包括进场费和备料款等。进场费是共性的,其它则要以工程量大小、工期长短、材料含量多少和供应方式等因素决定,以保证承包商施工执行合同为适度。

(一)工期短的小合同(如半年以内),承包商采购主材,工程预付款不少于合同总价的40%,材料含量大的加付10%,如业主供应主材,则减少10%,同时期望不每次价款结算扣返,在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二)工期长的大合同,承包商采购备料,材料含量少的,预付款不少于合同总价的15%(可视年度资金筹措情况分二三次支付);材料含量大的,加付5%,对于闸门埋件等高额订货预付款由业主另行支付。如果业主供应主材,则减少5%计付。扣还则皆在工程价款累计结算达到60%后再按一定比例扣返。

3.关于分包比例问题

为了保证工程优质如期或提前见成效,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秩序良好,目前规定主体工程不准转包是对的,但分包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的规定就不一定合适。其理由是:

(一)选定的承包商是有足够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信任和承诺是立约的前提。总包方对业主工程技术经济负总责。如果失约或失职就要负经济法律责任;应该相信总包方会择优选定可信的分包商。

(二)总包商该向全能精干综合型发展,充分利用工程所在地附近的劳务、设备,不大批人马劳师远征。国外承包商在水口、二滩电站承包主体工程,其管理和操作骨干也不过几百人,劳务、设备多是当地雇用租用。我国水利施工企业也在向一专多能方向发展,以修电站为主,也承包公路、铁路、房建等多种经营。

五、加强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的措施

1.增强合同法律效率

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合同要严格依据《招标投标法》、《合同法》进行签订,在合同中要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招标合同签订双方要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底、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要有明确具体的解释,避免歧义,加强合同合同的严密性、可操作性。

2.规范合同模板

水利工程招标合同要执行规范的招标合同范本,工程方和承包方都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使用统一的的范本,防止合同中各个条款的缺失、遗漏现象,避免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3.严格招标资格审查

为避免招标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工程方在进行招标时要严格进行招标资格的审查,既要审核建设项目具备的条件、合同等是否符合法规,也要审核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除此之外,还要进行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等的审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加强招标合同执行力度

在水利工程招标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方要定期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完善的合同执行力度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执行,严查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使合同管理正规化、规范化。

六、结语

随着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其招标合同管理将会得到更多管理者的重视,在水利工程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将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着许多的不规范问题,这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工程承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针对目前国内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问题.我们应该积极采取合同管理的方法来解决我国建筑工程市场存在的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以保证我国建筑工程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1.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最近几年,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已经确立了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标标准.这就要求投标者必须熟练地掌握施工要求、合理选用定额、计量支付内容以及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利用分析和费率来调整、计算来定格合适的投标报价。我国招投标制度体系不断的完善.将有利于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也可以规范建筑工程市场、节省建筑工程的开支、完善建筑产业的投资。

1.1评标手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评标手段主要有最低评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双信封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建筑工程一般都采用合理低价法来进行工程施工的招标.使用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和技术含量较低、工程规模较小的工程可使用最低评标价法

1.2标段划分划分建筑工程施工标段的应根据承包商的技术水平、管理措施机械化程度及行政区域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标段可以划得较小主要是针对小型的专业化施工队伍招标时.标段很大的主要是面向大型工程承包单位招标时.标段一旦划分的区段太小.业主和监理的施工协调和管理工作量也将成倍的增加.会使施工成本增加对工程的投资控制是不利。

2.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

2.1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标办公室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办公室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2.2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前几年我们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季检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起了很不利的作用。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国家、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2.3正确处理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台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3.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3.1招标工作

建筑工程的招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性的工程承发包交易方式。它的特点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发包方设定包括工程质量、价格、期限为主要标的,邀请若干施工单位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秘密报价,实行公正、公平竞争、由发包方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的过程。

3.2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

3.3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1]。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4.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应对措施

4.1建筑工程中投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与施工的合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招投标的管理机构不仅要仔细监督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而且要监督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首先是因为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的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也就是双方提出提议和接受提议与协商的过程。不仅如此,从市场交易的行为上来看,工程的招标投标过程也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承发包的双方签订完成施工合同之后.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交易行为被正式确定下来.如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受到法律的制约与保护。另外.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去看.想要评价招投标项目是否成功。只有通过检查与监督双方对于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履行情况才能体现。只有将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密切地结合起来,才能使建筑市场更加健康、迅速地发展起来。

4.2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招标与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对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引导、优化资源配置等良性的作用 我国早已出台了许多政策法规.对招标工程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投招标单位具备的资格做出了明确的规范.虽然法律法规较为健全。但是,在当前的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当下.我国的相关工作单位对建筑施工单位管理不力,对他们施丁资格审查控制也不到位 有很多还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或无独立施工能力的单位中标。这种违反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做法随处可见,在合同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是合同的内容不够充实.投标招标的结果并没有真正体现在合同上.不能真正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私下协议、幕后交易甚至是不签订合同直接进行施工的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缺乏合同意识.法律观念淡薄,许多承发包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极度缺乏.缺少依法管理合同的观念以及全局利益的观念.并且对于政府的管理工作不积极地配合,导致工作往往陷入僵局;监管意识淡薄,管理措施疏松.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造成许多承发包的监管和管理意识都极其淡薄.不仅如此.政府的监管部门具体的监督、管理、制约的措施也落后,对于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及时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 同时.有些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招标文件的管理把关不严格.导致其中的很多条款并不完善,这样会为之后的签订合同、合同管理造成很大的麻烦:建筑工程有不法中介的参与与运作等等

4.3对于投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法实行招标投标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来强化竞争的机制.使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得到快速的发展与提高.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把签订合同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是保证建筑工程中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稳定地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要健全管理机制.注意落实实际行动 招标与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都是保护竞争.所以.要努力防止不正当的竞争的产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实现管理的一体化,监理出一个现代化的、系统的、开放的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贯穿于整个建筑市场的交易过程之中.促使其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机的结合体要建立并且完善市场中合同管理的组织.努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

5.结语

合同管理与招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两者密切配合,对管理好建筑市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篇3

1引言

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式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种多元化格局,是多元化趋势的必然形成过程,多样化工程管理模式也渐渐的出现了,并且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如果使合同在投标阶段发挥更强大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更能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对于规范建筑工程的行为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2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与合同管理的关系非常密切的,二者相辅相成而且相互制约。对于建筑工程招标这种含有竞争性质的工程,合同管理就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那么二者都要按照建筑工程法定程序来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约着双方。

2.1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从理论上来说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部分,所需要的投标最终结果都会用合同的形式来表现,现阶段招标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阶段,是要想形成合同管理必须要做的基础行为。而招标人通常想要用最小的成本来达到最大的效益并且遵守工程建设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招标谈判也是一种竞争性条款在形成合同的过程中。

2.2合同是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

建筑工程的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招标的成果,一契约的形式来确定双方招标的成果,在双方权利与义务通过法律的规定下得到最大的保护,合同可以说是一种事前的规范,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是管理机构用科学化的方法进行全面的管理。建筑合同的订立通常用招标文件作为主要参考文件,必要的时候要对条款进行参考,并且对工程的技术性要求进行有效的控制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使招标成果在法律的规定之内,得到更有效地完善和规范,从而保证照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要想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将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更有效地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是招标过程具有透明化,公正化的模式,使招投双方的行为都更加的规范,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管,从根本上做到真正的解决管理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因为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属于共同的部门,而且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了解不是很清晰,那么招标管理机构就会仅仅对于加强保密程序非常的关注,对开标环节也更加重视,但是实际上对于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的现象,在细节上不能做到真正的落实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那么结合这样的问题,要形成链条是管理在招标过程中,对监管工作的主动权掌握方面更加的有效,规范化管理。

4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从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细节出发,在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制度。就要强化相关监督部门的程序规范行为的原则,是招标行为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标办法

在招标管理方法上,需要明确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这样就可以扩大招标所包含的范围,对于国家所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方法的执行要严格的遵守。对于非法行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解,是招标管理更加严谨规范,在严密的监管范围内施工是非常必要的。

4.2加强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不断扩大,工程建设方面就需要了解更多的投标方式的信息,那么就此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了解工程师,项目经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状况,第二,要了解投标方企业有没有相关的经验以及企业自身的能力,第三,对于投标方是否有相关的专利技术,要求招标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预审工作对于必要信息的进行及时的规范管理,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双方会取得共同的最大利益。

5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

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的主要目的就是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如果你拥有了一个强大的团队,就不必担心许多的后续问题,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问题等,那么需要做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一致的管理制度,团队中的每一个专家都有自己的专门负责的资源库。第二,对于专家培训来说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家不能加入团队中,对于每一个人员都要进行定期的考核,如果没有合格将不可以担任下一期的专家评审。第三,每一期的招标工作都会有所不同,所以根据招标工作的内容不同对专家团队进行适当的扩充快管理。并且实行评审轮换制度,保证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产生。

6加强招标机构管理

建筑工程招标环节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禁止私自更改制度,谋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地方招标起步的管理,保证每一个企业机构都可以认真地进行招标行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所规定的制度开展招标工作,是每个企业都应该遵守的规则。有些地方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正规做法,应该给予法律的诚挚,是这种情况不会再有发生。不允许出现歧视性行为,对于招标制度要确保一视同仁。另外招标机构必须要与行政部门脱离关系,不能有任何利益关系,这样才可以保证每一个部分的公开公正性。另外一方面就是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招标机构的管理方面,不能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严格遵守审查制度,抛除私人利益,严格执行审查制度。7结束语建筑工程招标已经被社会所关注,是一个程序性工作,合同法律对其都有约束作用,所以要发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才是它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闵文.浅议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8):232~239.

[2]翟勇松.浅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企业经贸,2013(12):22~23.

[3]陈正.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篇4

0引言

几年来,房地产投资已然成为了投资的主流内容之一,但是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使得房地产市场得到了调控,使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间的竞争已从以往的经济角力,转变为产品差异化上的角力,将开发战略调整为高品质、高质量、低成本策略,随着这一战略的不断落实,使得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1有效利用招标手段,合理控制成本造价

以招标形式为载体,引进竞争机制,能够有效控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而且还可以在参与竞标的承包商中选择出信誉好、工程质量好、经验丰富、价格公道的承建单位,进而在实现控制开发成本目的的同时,还为后续施工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1.1风险把控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其关乎着整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能后顺利的建造,建造后是否可以盈利。因此,招投标工作可以被称之为房地产开发的生命线。同时,也是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难度系数较高、流程较为复杂、风险较高的环节。所以,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要严格做好招标工作,在选择承建单位时对承建单位以往的建设信息进行核实调查,以此来做好风险把控。招标工作的进行,需要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有足够准备,时间越充足,可管控的风险就会越低。但是实际的房地产招标过程中,可以发现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程序是一环扣一环的,时间较为紧凑,经常出现设计图还没完善,工程就已经开始建设了,留给招标的时间非常有限。因此,就需要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做好准备工作,才能够避免因时间紧带来的风险,且在具有充足准备情况下进行的招标工作,才可以做到有的放矢。

1.2招标原则

工程招标工作进行的原则就是控制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成本,所以招标金额是结果的最好体现形式,而定标的原则应该是低价合理中标,同时采用公开招标的竞标模式,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公开性与公正性。另外,在商务标的审核环节,应在招标文件中著名,招标方不接受不均衡竞价,对明显偏离正常标准的报价有权予以调整,以此来防治投标单位的不均衡竞价给招标方带来的风险。

2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控制

对工程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控制,可以为工程成本的控制提供法律保护,合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建单位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武器,对于工程合同管理的是否完善,产生的影响将直接决定企业的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因此,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应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与控制,强调合同的严肃性,并建立具有完善制度的管理团队。对工程合同的拟定,需要合同管理团队的参与包括合同的起草、订立、审查、会签等多个环节,以此来帮助合同管理人员了解合同中的诸多款项,熟悉建筑行业的一般管理与相关规定,对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条款,如:合同价款调整条件与调整原则、合同价款的计价条件与计价方式等。并对承建单位建筑施工时所采用的材料、设备要求建立详细的购置清单,注明生产厂家、品牌等详细内容,以此来保证工程质量,充分体现工程合同的控制、管理功能,进而为工程造价的控制提供法律依据[1]。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阶段,招标企业为控制招标成本,应在招标合同上明确以下几点要求:第一,在具有完善的施工图纸情况下,必须要做到一价包揽;第二,在不具备完善施工图纸的情况下,招标企业将采用模拟工程项目清单与费率的方式进行计算招标价格,并尽量做到一价包揽;第三,使用费率计算进行招标时,应在内容中详细标明总包服务费、建筑设备费、建筑材料费、工人费用等;第四,使用模拟清单进行招标时,应确定施工图纸,并根据施工图纸与工程合同上注明的计价方式对招标价格进行组价计算。

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

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程招标活动进行监督,这样做是因为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招标与工程施工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首先,此种关系建立与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的招标过程,也就是施工合同的谈判修改与签订的过程,就是说建筑工程甲乙双方决策人决定签订提议的协商过程;其次,从市场交易角度来看,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招投标的本质就是一种变相的交易,在这个交易过程中,甲乙双方还没通过法律来建立交易关系,这种关系知识得到了招投标相关法律的规范与调整,只有决标之后,甲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此种交易行为才被法律保护,双方的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维护;再次,从招投标工作的评价与管理来看,能够体现出招投标工作成功与否的因素,只可从监督甲乙方对于工程合同的履行程度来显现;最后,从国家建设部拟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与建设工程招标合同范本来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含有施工合同中的部分主要款项,由此可见,招标文件又是组成工程合同的主要文件之一,所以说,工程招标文件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

4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起的作用

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将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进行结合,可以有效提高合同的履行率,同时,健全合同评价制度以及履行检查制度,有效提升招投标工作水平。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履约情况与招投标工作是否成功有着较大的关联。对甲乙双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的评价,不但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工作成功与否的判断,并且也是下一次招投标工作进行经验的累积。通过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合同的管理与监督,可以建立工程招投标档案的跟踪管理,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选择投标企业,使投标企业为求良好的社会信誉与长远的发展,提升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而促进房地产项目开发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5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管理人才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包涵了项目的设计与规划、项目的投资预算、工程的招投标、工程合同的管理、工程竣工后的结算与审核等多个项目。这其中的每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需要相关专业且具有相关水平的人员来进行。因此,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必须把握人才、尊重人才、培养人才,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符合现代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发展的人才队伍。

6结语

篇5

关键词:

水电站工程;招标;合同管理;投资控制

水电站工程常常坐落在山川及河谷之中,工程项目浩大且花费工期长,在项目建设中时常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并且投资中具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如何将成本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且保证水电项目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标准完成,这都是水电站获得最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基础,因此,在水电工程招标阶段就要加强项目的合同管理以及投资控制。

一、工程招标合同条款的签订控制

工程合同的重要作用是保证签订双方能根据合同设立的条款约束自己的行为,在现实环境下,工程合同的合法、合理、全面、明确,不仅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应能有效实施,而且在合同规定的资金范围内实现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近几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断完善工程、企业合作、商业贸易等的合同条例规范,各行业合同签订行为参照具体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国家水电站工程合同为例,执行的范本是由国家水电总局、国家电力部门以及工商行政总局共同拟定并颁发的《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2010年版)作为水电站工程合同的参照,在实际运用中,项目条款全面且原则性较强,但是水电工程常因为地理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内容相差较大,合同条款制定对于规范施工等方面的条款可以参照范本,而具体施工合同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突出项目建设的个性特点,合同具体拟定标准可以参照两个原则:一是合同条款内容不违法并且保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二是条款内容明确,不设置模糊条款,减少纠纷的发生可能,如某水电站项目工程就对范本内容作出少许改变:

(一)修改了范本设定的项目价款,设立了可变更的单价确认条款即在项目合同中如果没有相同项目进行参考或者相类似的参照项目时,项目的单价确认办法主要是参照参照定额标准和国家水电工程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以承包人在工程报价时的具体报价数值为基础来变更单价费用,减少合同双方在没有具体参照单价情况下发生的利益纠纷。

(二)结合目前水电站工程招标的标底进行编制,并且对项目承包人的投标价格参照实际定额来编制实际情况,将现行定额下辖的各类子条款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统一并结合到合同相关计量条款中,使工程项目中的《工程量清单》对各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合同计量条款所包含的内容保持一致,避免两者相差太大引发合同双方的冲突。

(三)结合工程实际使用业主所提供的建材(包括水泥、砂石、钢筋等)以及国内现行使用的定额单价法来设立合同价目,规定了以市场为基础的统一预算价格机制,并作为投标人进行报价的基础。取消了原有范本中的关于人工费用以及材料差价的相关条款,既有效控制了投资成本,又减少了统计时间,并且承包人所承担的风险也大大降低,避免了双方在最后工程交付进行结算时因为价格总数的不一致引发争执。(四)规范了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列。水电站工程已经了具体的计价范本,以《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0年版)作为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签订参考,在实际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以参照规范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合并或者重组。

二、明确合同承包方式

水电站工程属于大型建筑项目,合同类别多样,包括建筑合同,材料、设备购买合同,工程图纸设计、监理、科研服务等多方面的合同,根据合同风险互相承担原则,常常使用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以土建工程的基本工程为例,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可预见或者必须考虑的项目采取总包结算的方式,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承担风险费用,并且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随意更改,比如临建工程中的施工排水、施工房屋、施工临时道路等,为提高中标几率,承包方在这些项目的报价往往不会太高,而对工程风险较大的部分,比如导流工程、隧道工程、边坡处理等,在招标时业主应该分开进行招标,这是因为无论承包方的报价是高还是低,工程风险都由业主承担,而分包能大大降低业主承担的风险。

三、工程招标中的投资控制

(一)积极介入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是投资控制的龙头和关键,造价管理的首要重点就是要加强对设计的管理。主要措施:①提倡积极开展设计优化工作,采用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优化施工程序、降低施工难度,以达到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②主动介入设计方案的制订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做好重大方案的决策和优化;充分重视施工组织施工总布置在控制工程投资中的特殊作用,通过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场地平整方案和重大施工方案、提前规划永临结合项目、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计划、控制生产及生活临建的规模和标准等手段来降低工程造价。

(二)制订完善的招评标制度,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招标评标工作。实行重大项目招标前设计方案评审,提高招标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招标文件评审制度,明确合同边界条件;深入分析研究现阶段水电建设市场状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增加潜在投标人范围,加强投标报价的竞争性;对部分主体标和大型临建标采用有标底招标方式,防止围标、串标行为给工程造价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目标。制订各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线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及责任,并定期考核;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对合同风险合理转移;加强合同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对重大合同问题进行讨论、咨询;制订年度合同检查制度,全方位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和计算机应用。为适应高效运转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充分运用现代化工具和手段,利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技术,向科学的管理要效率;进一步拓宽信息服务领域、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程造价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处理和积累工作,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价格动态的发展趋势,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

四、防止不平衡报价

水电站工程招标在总体报价不变的前提,对其中各项目的单价进行合理调整,即项目中的不平衡报价,这是经验丰富的工程承包商经常使用的手段之一,具体好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水电工程招标设计在整个水电工程中占用的时间较少,会导致个别工程量的具体数值发生计算上的错误或者项目统计不全面,进行修改后往往或增加较大的项目修建,过高的报价以期额外利润增加;二是对项目前期的土石工程以及基础处理工程以高报价的方式获得资金回笼,解决企业资金困难。业主要有效防止招标人的不合理报价,首先应设定详细的招标评价方法,将不平衡报价的评定分提高,在项目合同中严格控制不平衡报价的产生,这样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有利于维护业主的自身利益,控制工程投资。结语综上所述,水电站工程作为我国大型建设项目,要调控好项目招标中各项环节,做到工程合同签订、标底编制、防止不平衡报价、明确合同承包方式的有效实施,保证项目投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光荣,李良碧.浅谈水电站工程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及投资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4(20).

[2]王辉,石庆雄.大岗山水电站工程设备招标管理[J].人民长江,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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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建设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因此,建设工程管理是以合同为核心。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

1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要素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另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 (如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等。

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其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可或缺;

(3)数量,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表示标的的尺度;

(4)质量,标的的质量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应尽量明确、详细、具体、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5)价款或者报酬:除法律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议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其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货、付款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时间界限;它是衡量合同能否如期履行的标准,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何种方法履行义务,包括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这些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界定。

(7)违约责任:是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促使当事人恪守合同,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法律或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若没有规定的,需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这些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可以不进行约定但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则要经过事先或者事后的约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还应当明确选择的是哪个仲裁机构,否则将无法确定仲裁条款的效力。另外,在涉外合同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合同的内容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合同条款可以分为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主要条款又称必要条款,明示着合同的类型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等条款;一个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具体而明确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组成、计费方式和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分包工程,等等。

一般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预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预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博弈,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是合同管理的事前管理,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3招投标阶段的合同风险

3.1信息错位风险

投标人会由于国情、惯例不同而产生对于工作范围的理解偏差;投标人会因为投标期短,信息量大,对项目情况理解不透;例如某些外资项目中,会由于语言障碍,翻译误差等原因,对项目认识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3.2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条款暗含的风险包括: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如对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税收增加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未能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未能预计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合同条款不细致,不严密,有二义,导致投标人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发包商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及其他对投标人苛刻的要求,如要求投标人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过紧,超常规的质量要求等;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等。

3.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微观市场的价格和货币等。如:建筑工程、建材、劳动力等的市场供应能力、条件和价格水平、生活费用价格、通讯、能源等的价格、设备购置和租赁条件和价格等;以及通货膨胀率、汇率、贷款利率、换汇限制等。

3.4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包括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的工程中断或终止。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可利用的建筑材料资源、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等。

微观环境包括现场地质条件、场地状况等。

4合同风险的应对策略

4.1项目信息力求精确,善于调查沟通

招标人及投标人应做充分调查,大量取得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项目进行地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工程惯例等;在此基础上与业主积极进行沟通,包括招投标人之间书面方式的询问、答疑等,充分利用标前澄清会议,进行三方深度接触。澄清会议上,业主对于投标文件的疑问、文件中的矛盾、错误、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可进行答复、解释,甚至对实施方案、组织措施或工期也作出修改,使其更符合项目实际。而关于投标范围、工作划分接口、工作深度等内容,将可能会产生理解偏差的信息,与业主进行进一步确认。

4.2 招标阶段合同条款的确切编制

招标文件从性质上不仅是招标人的要约邀请,还相当于招标人的要约。招标文件直接关系到项目合同管理,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1)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部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在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之前就应制定出来。技术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的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工作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等技术方面的各项论述与规定。合同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承发包双方责权利的各项规定。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制定得科学、合理,能够使项目实施要求更清晰,项目管理承包方双方的责权利更明晰、公正、公平,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更顺畅。

在条款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借鉴行业内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充分征求具体管理者的意见和建议,多找一些专家进行专业咨询,尽量采用同行业先进的管理规定,确保制定出的各项条款规定可操作性强、易于施行,切实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2)提高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衔接好合同管理工作

作为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者,不仅牵头负责招标的程序性工作,也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招标文件审查的专家、各部门的专业人员,都是从各自负责的内容上进行把关,前后相关内容上的衔接和对应,需要招标工作组织者总体把关。因此,招标文件的质量高低,与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相关较大。

作为一名招标工作组织者,要组织好一次招标工作,应从熟悉招标项目的设计报告开始,在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定稿过程中,全过程认真、细致把关,邀请招标项目涉及到的各专业专家、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者都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使各专业技术和管理都有分工把关,努力做到招标项目的管理无缝连接,才能确保招标文件的高质量,进而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在项目实施开始之前,招标工作组织者应该给具体合同管理者进行合同交底,或者直接邀请具体合同管理者参与到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使具体合同管理者了解和掌握前期招标文件中基于通用技术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都考虑了哪些特殊因素影响等,这样能够使合同管理工作顺利交接,能更好地促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4.3使用保险政策,降低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风险,如果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情况,一般可通过“不可抗力”条款进行规避。但有些业主,会将地震、台风及罢工等因素排除在不可抗力之外,这样,投标人就需要通过购买特定保险来避免这类风险。自然环境和微观环境的风险,如发生连续多少天的暴雨等,一般可咨询保险公司.详细了解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以作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另外,外资业主一般会特别关注工程对环境的损害,并且会对此有较高要求,投标人也可通过购买此类保险,减少自身风险。

5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控制,应属于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范畴,要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建议从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抓起。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陈正.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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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在逐步进行调整,以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下表依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的造价管理内容及计算依据,对我国目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作了简要概括(见下图)。

工程建设阶段造价管理内容计算依据

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与编制设计任务书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指标、以往类型工程造价资料、现行设备材料价格

项目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编制设计总概算初步设计图纸、有关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

技术设计编制修正概算技术设计

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由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套预算定额及取费

招投标阶段招标编制标底确定合同价施工图预算

实施阶段合同实施控制造价进行结算依据施工图预算进行控制、依据合同规定的调整范围及调价方法对合同进行修正、进行结算

由上表可以看出,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模式是层层相扣、密不可分的。在实践中则发现,招标阶段的计价方式与合同管理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则是最为明显的,它们直接关系着工程各个方面最终效益目标的完成与否。

二、招标阶段计价方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主要计价方式简介

我国全过程造价控制系统理论的正式建立则是在2003年7月1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式在全国实施,2008年新清单计价规范及2009年全过程造价控制操作规程版本正式出台以后。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标阶段的计价方式主要有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1.定额计价法。定额计价法是指根据既定招标文件,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建设工程预算与费用定额及相关文件资料为依据而计算并确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式。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指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具体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的设计图纸与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出能够反映工程消耗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同时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据此填写、计算并最终确定工程造价,从而实现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方法。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下图:

3.两种计价方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一般来说,定额计价法的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其代表的是一个平均的水平,不能切实考虑到企业的具体管理水平,且其是由投标人承担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风险的,这容易导致投标人恶意抬高报价,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为减少对工程造价的不利影响,采用这一计价方法时,应提前确定造价控制点,将施工过程中容易突破或降低造价的具体因素暴露出来。

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数据清晰、操作简单,能够直白反映出各清单项目所需的造价,而且采用这一计价法时,其工程造价一旦经过确认便不再更改,这就避免了定额计价法下投标人恶意抬高报价的不利因素。但是,这一计价法在计算过程中容易出现计算方法错误、投标人理解偏差等弊端,对工程造价产生不利影响。

三、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当中。

(一)施工前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完成既定的工程任务,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的协议,因而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等原则。工程施工前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一般表现为合同的选择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因为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合同又分为不同的类别,不同的合同适应于不同的工程,比如,按照计价方式进行分类,合同主要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几种。其中,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与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类。一般来说,固定总价合同主要适用于工期限制在一年之内的、对项目要求比较明确的工程;而可调值总价合同由于其自身的灵活性,则比较适用于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如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选择过程中出现失误,则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程造价。

(二)施工过程中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都想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方面,建设单位要努力避免因发生违约纠纷而造成索赔导致的工程造价的提高;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则希望降低工程的建设成本,增加合同之外的收入,以增加自己的利益额。这一过程中,便容易出现工程所用材料及设备以次充好,或者相同规格的材料及设备价格高于市场价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所造成的工程造价成本提高,则需要依赖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如果合同中不涉及有关设备及材料等具体问题,或者对其表述不明确,在施工中发现以上问题时,因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管理、处罚条例,则容易导致工程造价的提高。

此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可控及不可控因素的存在,意外事故不可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的归属问题常引发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纠纷。这类问题发生时,一般需要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合同制定时未考虑到相关问题,则会给施工与建设单位带来一定的损失,无形中增加工程造价。

(三)竣工时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竣工后,涉及对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在保质期内的有效运行。在这一过程中,对于合同的管理同样不可懈怠。一方面,要依据合同相关规定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提前制定的验收图纸等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提交验收报告,为合同的最终履行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对于在验收时发现的问题以及在工程运行的保质期内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进行积极维修,避免出现被业主投诉或者第三方维修,从而影响工程最终造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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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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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按照以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无论是施工任务的发包还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及服务的采购,基本都需要通过“招标”这种采购方式来确定合适的承包人。因此,工程招标投标知识与合同管理知识,是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核心知识。

在建筑类学校工程管理专业开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目的就是给学生传授进入建筑市场就业需要掌握的技能知识,即工程招标投标知识与合同管理知识,培养学生参与或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能力,以及根据合同内容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能力。

二、“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当前,“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着较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其一,主观认识上,对课程的实践教学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课程具有很强应用性的特点。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不到位,缺乏对课程实践教学的总体设计,缺乏对与课程有关的设计性、综合性实践环节的重视和指导。其二,组织管理上,学校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由于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不尽合理,影响了教师针对课程的不同理论内容开展对应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实践教学的效果难以评价、对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不充分等,都影响了“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综合教学效果。其三,实践环节上,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性不强,部分授课教师指导课程实训任务的开展内容过于简单。现在开展“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校不多,已开展该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校采用的模式太单一,只是简单地模拟某个项目进行投标、召开开标会、进行合同的谈判、草签合同等,并不能涵盖整个课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另外,学生也普遍觉得实训内容太过简单,不能激发参与的兴趣,教学效果大受影响。其四,教学方法上,未能有效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设计工程招投标模拟系统等。

由于存在上述种种问题,传统“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所培养的学生很少具备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能力。因此,要提高学生在建筑行业的就业竞争水平,就应改变以往的教学方式,转而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从“以教师为主体”向“以学生为主体”转变,强调学生的工作态度培养,培养学生“不解释问题,只解决问题”的健康思维方式,以及“把不喜欢的分内事情做好,积极为领导分忧”的工作意识。

三、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课程教学设计

教学改革专家戴士弘教授提出,课程教学设计的目标必须突出能力培养,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以任务为驱动”、“以学生为主体”三个基本原则;职业课程的教学必须以能力为本位(大学是以知识为本位),突出能力目标。因此每一次课、每一门课的教学目标都必须有能力目标。本文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按岗位能力设置课程体系,以工程招投标工作流程为项目主线,以招投标任务为载体,设计招投标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内容。

(一)教学情景一:对建筑市场的认识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学习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通过本教学情景的教学,学生能具备辨析某项目建设程序的合法性的能力;辨析某项目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的能力。同时,学生能认识建筑市场的有形化,了解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体验工程发包与承包以招投标的方式在交易中心完成的过程,掌握交易过程中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二)教学情景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准备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正确组建招标机构和落实招标条件;正确选择招标方式及划分标段;根据实例模拟申请招标;根据实例说出招标文件的组成,模拟编制招标文件;根据实例模拟编制标底。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施工招标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施工招标机构的主要职责与构成、招标形式及日程安排、招标申请的程序、招标文件的构成及编制方法等知识。

(三)教学情景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根据实例说出招标公告的组成,模拟编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根据实例说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模拟编制投标人资格预审;模拟发售招标文件;模拟组织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组成内容;掌握投标人资格预审的作用、程序及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了解发售招标文件过程;了解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的工作流程,招标答疑的编制等知识。

(四)教学情景四:建设工程施工投标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投标报价的策略与技巧应用;根据实例模拟进行现场踏勘及复核工程量;根据实例模拟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决策的步骤及相关工作内容;了解现场踏勘的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和核实工程量的工作意义、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掌握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与内容、编制步骤及注意事项等知识。

(五)教学情景五:定标签约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根据实例模拟进行接受投标人递送标书;根据实例模拟进行建设工程开标;根据实例模拟进行建设工程评标;根据实例模拟进行建设工程定标签约。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定标签约阶段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接受投标人递送标书的流程及记录;熟悉开标会议程序、无效投标文件的界定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熟悉评标的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工作内容要求;建设工程定标的含义、期限、原则与方式;熟悉合同商务谈判与履行的基本概念、评标资料整理与归档等知识。

(六)教学情景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拟定某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编制索赔报告。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索赔报告的内容组成等知识。

四、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教学设计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教学设计,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以任务为驱动,设计单项技能训练,先训练学生的单项技能,再训练学生的综合技能,实现教、学、做合一的工学结合模式。

其次,引入实际案例对学生进行案例教学、现场演示教学,教师辅以讲解、示范。

再次,以真实工程为背景模拟工程招投标各环节,让学生参与实际案例的全过程模拟招投标,全部工作交给学生,由他们自行组织整个模拟过程,老师讲解、评价、考核,注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使学生真正得到锻炼。

最后,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确保教学内容丰富、信息量大。

五、结语

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通过开展模拟各项与招标及投标有关的工作,可以使学生系统地练习建筑市场开拓、招标、施工单位的投标策略、投标,以及模拟开标过程、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一系列过程,加强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运用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基本技能的水平,同时使学生树立职业人意识和正确的工作态度,从而可以很好地实现职业教育的目的。因此,应继续探索并完善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课程教学设计,使任务驱动教学法在职业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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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沈央珍.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构建学生活动模块[J].中国职业技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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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两义性问题在所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发包人应主动起草工程合同,并对工程合同的正确性负责,而承包人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承包人往往为了先获取中标,对施工合同并不加以细致地揣摩研究,而使得签订的工程合同最终与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可能有两个因素。第一,承包人不够重视,认为工程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所以未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造成在工程合同的文字表述上出现错误和歧义性语句;第二,承包人往往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发包人,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故意先以低于建设成本的价格中标,再争取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单来得到利润,使得工程质量、工期都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从而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2.人为因素。

招标文件一般是由招标机构编制的,而工程合同主要由发包人编制,编制人员的专业结构不同也会造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工程合同管理上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提前参与到工程招标工作中,故不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在执行合同的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人员不参与后期的合同管理,只负责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因为专业不同,有些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那么必然使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受限,如果工程合同不准确、不全面,拘泥于书面形式,必然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工程合同是施工管理的依据,工程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或者较理论化,都会给工程合同变更和工程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合同已经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人在招标时的初衷,也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二、应对常见问题的一些建议

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招投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在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完善,但由于合同种类繁多,一部法律根本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和招投标市场现状,制定出因地制宜的地方管理规章,就工程合同本身量体裁衣,将其每一个细节都尽可能地纳入到量化管理中。在具体的工程合同履约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同时,引入监督制度,保证管理细则的实施力度和有效性。最后,也要提倡职业道德的建设,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优”奖、对“劣”惩,推动诚信市场地健康发展。

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2.1招标过程中管理。

首先,要求先行确定监理单位,这样在拟定工程招标文件时,可以由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前期招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在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条款上严格把关,将后续施工中会引起纠纷、含糊不清的地方一次待清楚。其次,重视工程现场踏勘工作。充分了解工地现场情况,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工程合同的编制,减少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使工程合同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2.2招标后期管理。

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履约检查和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后期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要求。合同履约是否顺利,在很大程度上也映射出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或抽查,既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依据。通过对施工合同履约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工程招标投标后期的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整理、评价、分级并分析,作为今后招标投标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对投标单位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率高低求信誉,以信誉高低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最终推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良性发展,逐步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水平。

3.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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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社会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冲击,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也在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之下,逐渐向着规范化、有序化和经济性的方向发展,招投标目前已经成为工程建设的基本项目。工程的招标、投标是工程方与承包方在选择对方时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也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对此,研究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具备显著意义。

1当前工程招标与投标现状

(1)招标、投标人员对工作的不重视或不了解招标、投标是工程承包企业相互竞争以及工程与承包企业双方相互选择的主要方式,是对竞争活动公开、公正竞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许多招标、投标人员,对于该工作的重视度并不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很容易发生,导致招标、投标本身的竞争性存在缺陷,从而出现恶性竞争、暗箱操作的情况。例如,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员通过自身便利,将某一个企业的投标信息出售给其他企业,从而促使其他企业具备更高的竞争优势,刻意修改自己的竞标书,并从中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对此,这样的招标形式,不仅对于企业而言没有明显的帮助,而且还无法体现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作用。(2)招标、投标过程规范性不足自从2003年我国政府对招标、投标工作改革之后,许多地方针对恶性竞争或各种不法行为,对工程招标、投标给予了适当的限价,要求招标企业公布招标控制价,并部分招标信息。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因为监管力度的不足,许多地方和企业仍然存在着不严格按照招标控制价的规定执行招标、投标,借助监管部门的不严格监管,导致串通对方,通过一些职务便利完成招标、投标行为,不仅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透明竞争原则,还有可能导致中标方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情况出现,促使最终工程施工情况无法满足预期效果。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为了更好的实现规范化工程招标与投标,根据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的双方参与者都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增加法律教育。(1)对招标、投标工作者开展相关培训招标、投标工作者大多数都是工程招标、投保工作的实际操作人,有计划性、目的性的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以及法律意识,可以更好的实现规范性、合法性和公平性的招标、投标工作。企业与单位可以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招标、投标的学习、培训活动中,可以在市场当中定期选择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到企业当中来为员工进行培训,促使员工能够充分的理解和掌握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使用意义以及具体使用规范等,例如书写的规范性和格式的规范性,降低因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不熟悉或缺少法律意识而出现招标、投标失误。(2)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标准工程的招标方与投标方都应当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案以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的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控制自身行为。此外,企业可以借助建立监管人员或部门的方式,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所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给予及时、严厉的处罚,对于不规范和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给予制止,以法律法规为根本真正规范招标、投标行为。(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在市场经济不断冲击的环境之下,一方面,政府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以监督者、仲裁者的身份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并借助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强化社会主义法律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在实际招标、投标行为中的实行情况。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正确认识到对招标、投标行为以及合同的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额外的管理人员或部门,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自我管理,从而促使管理更加有效。

3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标、投标是目前我国工程领域中最为常用和普遍的工程企业、承包企业之间相互选择的承包方式,同时和最终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直接决定性关联,所以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工程的方与承包方都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法律程序进行招标和投标。除此之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活动,强化合同的管理效果,从而真正促使建筑市场具备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

参考文献:

[1]张一航.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析[J].四川水泥,2015,02:68.

[2]盛菲.浅析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5,0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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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在工程建设项目方面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对建筑市场的繁荣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工程招标和投标作为工程承包的一种方式,与合同的管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面临的现状

由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未完善,招标、投标工作尚不成熟,社会大众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仍然缺乏认识,企业和单位对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仍然缺乏了解,对于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联系了解不深,现有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工作了解不足

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工程承包企业互相竞争、工程方和工程承包方之间互相选择的方式,对竞争活动的公开、公正有着具体的要求而很多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由于对工作缺乏了解,在实际的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违反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失误,导致招标、投标工作无法实现其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根本目的。例如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公布的招标文件中不该出现对投标方技术、原料、人员、和工具的倾向性要求,这种倾向性要求会极大地限制招标的范围,无形中排除许多潜在的投标方,削弱招标投标工作的竞争性和含金量,最终影响到招标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工作缺乏了解,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认识不足,倾向性的要求广泛存在于许多招标、投标工作中。

2、招投标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执行

近年来,我国的招投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哄抬标价等情况,这些情况严重地阻碍着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对此,我国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工程招标、投标进行了限价,并要求招标企业将招标控制的价格进行公布。但在当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力度不强,一方面是很多的地方仍然没有执行法律规定,不对外进行招标控制价格公布。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的违背了招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公平性和透明性,同时也使得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长期存在的“暗箱操作”导致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另一方面是很多地方对招标控制价没有实质性审查,导致招标控制价过高或过低,给投标人提供了哄抬标价的空间或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

3、合同签订不规范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一部分,仍应该符合招标投标工作对公平性和透明性的要求,符合国家对于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现有招标、投标工作后的合同签订中,仍存在着大量不公平、不透明的现象。首先,合同应强调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合同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现有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常常重点强调对工程承包方的要求和义务,而较少提及工程方的义务,对工程方违约时的赔偿也所提甚少,这种含同在含同双方中明显偏向于工程方,违背了合同公平公正的要求其次,除了合同双方对外公布以备主管部门审查的合同以外,工程的方与承包方之间常常签订有别于明面上的合同之外的私下的合同,这种私下签订的合同虽然被双方承认并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实施,但在法律效应方面并不明确,特别是其中与公布的合同互相抵悟的内容缺乏必须的法律依据。一旦工程承包方与方之间关于合同内容发生纠纷,这种“公开含同”与“私下含同”的矛盾常常成为矛盾的焦点,滋生双方剧烈的对抗。

二、加强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的避免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保障工程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应当及时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避免问题的出现。

1、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要提高工作效率,可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2、严格控制招标的前期工作

招标的前期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专业招标文件等进行仔细的了解,保障内容的全面性和清晰性,做到不漏项、不误解。同时为了防止有的单位恶意竞争,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关的保护措施。科学的评标对招标工作来说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等来进行科学的选择,找到最合适的评标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常用设备或者项目进行招标时,可以采取投票的方式或者最低评标方式来进行选择。而对于一些工程难度较大,价格较高的项目投标,可以采取综合评分方法,并增加项目经理答辩、类似项目考察等环节进行评标。

3、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督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以仲裁者、监督者的身份执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通过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加强社会主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政府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单位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作用。

4、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应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标、投标作为当今中国工程建设领域广泛采用的一种工程方、承包方之间互相选择的工程承包方式,与最终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有着紧密联系。在中国加强法制建设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建设是中国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应有之义,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从工程的招标开始就应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保障工程招标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从而为工程的质量奠定稳定的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