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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定义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07 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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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定义

篇1

1.1 在FIDIC合同条款中,阐述D-B模式的是黄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阐述EPC模式的是银皮书《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该两种模式大致相近,其中最主要的差异在于承发包双方风险分担的方式不同。按17.3款的规定,雇主在D-B模式中比在EPC模式中多承担的风险为:

1.1.1 雇主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之任何部分,除非合同可能如此规定;

1.1.2 由雇主人员或雇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提供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如果有);

1.1.3 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已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1.2 正是因为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不一样,FIDIC建议,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应采用D-B模式,不采用EPC模式:

1.2.1 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究和核查雇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

1.2.2 如果建设内容涉及相当数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的区域内的工程;

1.2.3 如果雇主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

1.2.4 如果每次期中付款的款额要经职员或其他中间人确定。

1.3 另说明,D-B模式中雇主的风险与我们熟悉的FIDIC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是一样的。在此,如果仅从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看,D-B模式更靠近C模式(施工承包)。

1.4 从本文1.1.3可以看出,FIDIC最主要的划分风险的原则(承包商承担风险的范围以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否合理预见为限)在EPC模式中失效。进一步,结合银皮书中的4.12款和5.2款看,实际上,EPC模式要求承包商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风险。

2. 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

2.1 指导意见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该概念界定存在如下问题:

2.1.1 以工程总承包企业界定工程总承包,难免有概念循环之嫌。

2.1.2 全过程承包自然是工程总承包,若干阶段的承包就未必如此,比如,只承包勘察或设计或采购任务就很难被认定为总承包。

2.2 与总承包概念相对的是分承包。实际上,与FIDIC的银皮书、黄皮书和红皮书相对应的承包都是总承包,三者的共同点是承包方承包了施工。

2.3 建设项目展开的阶段一般为:计划、设计、施工、运转。(此处的计划主要指可行性研究,不包括勘察设计。)从此阶段划分看:

2.3.1 EPC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计划、设计、施工;

2.3.2 D-B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设计、施工;

2.3.3 本文1.3中的C模式(施工承包)仅包括施工。

2.4 应说明,总承包概念容易引起的误解是人们喜欢将之等同于建设全过程承包,指导意见亦未能完全避免该误解。若立足于建设全过程,则唯有EPC模式可堪称总承包;若立足于项目的全过程,即考虑2.3中项目的运转,则可能只有BOT及其派生模式可堪称总承包。

2.5 因此,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宜界定为: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的承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承包可称为阶段或分项承包,但按承包的应有之义,只承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不应属于专项承包。

2.6 与2.5相应,工程总承包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能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进行承包的企业。

2.7 2.5中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与指导意见有所不同,按指导意见,不包含施工的承包,比如设计-采购(E-P),也属于工程总承包之列。但是,这种不同不应该影响到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请参见本文4.2.2)。

3.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界定

3.1 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该概念界定存在的问题如下:

3.1.1 与2.1.1相似的问题;

3.1.2 “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并不能与指导意见对总承包的界定区别开来,比如,承担项目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任务(指导意见中的项目管理承包PMC),到底是工程项目管理还是总承包?

3.2 在指导意见中,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应是相对的,即工程项目管理总是在代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中的总承包)进行管理。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按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则工程项目管理完全可以回到业主自营的时代。另外,指导意见已明确同一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两企业不可同时承担一个工程的项目管理和总承包,-这即说明,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之所以相对,是要力求二者互补。

3.3 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系相对互补的关系,则按本文2.5的界定,不论是工程总承包或是专项承包,都可需要项目管理的介入。但是,对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则可能构成例外,即,对于包括可行性研究的EPC模式,需项目管理的介入,应不会有过多的质疑,但对于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是否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则是值得质疑的。

3.4 考虑到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受托方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按指导意见的陈述),而控制和管理最原初的依据即是可行性研究,因此,0对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应不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FIDIC在本文1.2.3中的建议也即是此理。

3.5 有鉴于此,工程项目管理宜界定为:受托方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6 与3.5相应,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可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包括承担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做作为可行性研究之必要结果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

4. 二企业的比较及市场培育

4.1 对比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4.1.1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力求一种相对互补的关系;

4.1.2 工程总承包以施工为主导,工程项目管理以可行性研究为主导;

4.1.3 在总承包EPC模式中,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方面可能会有所融合(后者对前者更多的是参与而非管理)。

4.2 4.1中的分析不是绝对的,但是,对于目的是要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而言,以此界分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是适当的。理由如下:

4.2.1 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不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样,都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2.2 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一个具体的项目上,可能只侧重一二方面任务的承揽,比如,工程总承包企业可能只进行设计-采购(E-P)承包,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能也只承担设计和采购管理,但具体的承揽任务的方式不应该影响两企业的界定。在指导意见中,之所以会出现2.1.1和3.1.1中的循环,也是出于此种意识。

4.3 以我国目前的现状看,在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中,设计与施工都有实力较雄厚的企业来完成,但计划与运转环节则相对乏力。因此,

4.3.1 加强企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能力几乎既是行业界所期,也是指导意见的一个侧重。在指导意见中,无论是项目管理服务(PM),还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可行性研究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指导意见将EPC模式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第一推荐,也无非是要强调可行性研究。人们易于将工程总承包等同于项目的全过程承包,更像是出于这种行业期待。但是,

4.3.2 以目前的情况,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加强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为重点,应无可非议,但不宜急于以行政的力量将EPC模式作为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重点,因为这里不仅涉及到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同时,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得以诞生的前奏。

4.3.3 涉及项目运转环节的总承包,比如BOT,只是在EPC模式的基础上再加一个融资问题(FIDIC出版其银皮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适用于BOT项目或类似投资模式下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可与EPC模式的总承包一并考虑,并可以此藉市场需要来促进与EPC模式相适应的总承包企业的发展。

4.4 鉴于4.3的分析,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培育发展适应D-B模式的总承包为宜,这可以通过勘察设计企业或施工企业的改造和重组,或通过二者的结合,得以便捷地实现。-在这一点上,指导意见是十分中肯的。但是,指导意见同时鼓励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发展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应的能力,还需注意两点:

4.4.1 按指导意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承接业务的最大范围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因此,即便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具备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它们也更愿意承包设计或施工任务本身。另外,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也不能界承包失败之后再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因为一般而言,后者发生在前者之前。

4.4.2 以4.3.2的分析,如果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还没有发展成为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则其在能否发展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方面可能会受到局限。如此,按4.2.1的分析,该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必然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5 因此,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宜通过建筑业中的中介机构,比如咨询公司、监理公司等,经整合而完成。但值得强调的是,在此整合过程中吸收建筑师的加入应系十分必要。

4.6 应说明,指导意见的目的之一,是意欲通过建筑行业结构的调整,以使其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本文从FIDIC合同条款中D-B模式与EPC模式风险分担的差异入手,分析界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目的就是要廓清二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但是,一种企业能否发展,还需具备制度层面上的发展空间。以本文对二企业的分析界定,届制度空间充分时,二者之间的相对互补关系即可组合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各种工程管理和承包模式。

篇2

附件:北京市城近郊八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收益分配管理,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

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人按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的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在标定地价明确前,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

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办理产权登记。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其土地出让金依法上交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已购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上交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有住房原产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分别上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专项用于住房补贴。其中已购公有住房原产权属行政机关的,全额上交财政;属事业单位的,50%上交财政,50%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事业单位的,全额返还原产权单位。

四、职工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属于规定标准面积内的部分,其售价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含)以下部分,全部归出售人所有;售价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5000元(含)的部分,80%归出售人所有;售价在每建筑平方米5000元以上部分,50%归出售人所有。售价扣除归出售人所有部分后,余额比照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上交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

属于超标面积部分,其售价扣除售房职工支付的购买超标面积的房价款后,余额比照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上交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

五、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除由购房人按第二条规定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外,其出售收入全部归出售人所有。

六、出售人是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可申请返还其夫妇双方应得的住房补贴,返还额不超过上交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的售房收入部分且不超过职工应得的住房补贴。

篇3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upervision of engineering and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standards and the material to each other not to coordinate; Expounded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has the big gap. In how to perfect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ory, make our countr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ystem and the foreign project management standards and so on, the author put forward some relevant advice.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heory; practice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是适应国际市场与国际工程建设惯例接轨的需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十多年间,我国建设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本文正是从这些问题出发,回顾工程监理的发展过程,指出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正确认识工程监理的定位,推进工程监理工作向前发展。

一、工程监理的性质

《建设工程监理规定》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是借鉴了195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著名的红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一版中的相关条款。该红皮书四次易版,都保持了一个重要的原则,要求工程师“公正”(Impartial)地处理合同中的有关问题。这一原则构成了监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性质,成为FIDIC的基石之一。这就是我国监理制度中,规定监理企业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的原始依据。然而,在最新版(1999年第一版)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6] 中对“业主的人员”(Employer' spersonnel)一词的定义有了新的解释:明确了“工程师其助理以及工程师和业主的其他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都属于业主的人员,而不再强调工程师是独立的一方。在要求工程师对某一事项做决定时,不再强调“公正”(Impartiality),但仍要求“公平”(Fair)。公正可理解为公正无偏,但既然受雇于业主,是业主的人员就不大可能公正无偏,这也是FIDIC在对过去的版本调研时和实践中听到最多的批评,而只要求“公平”(Fair)。工程师是接受雇主报酬负责履行合同管理的受委托人,他不充当调解人或仲裁人的角色,在通用条件内增加了“争端裁决委员会”(DAB)的条款,DAB成员的报酬由雇主和承包商平均分担,因此DAB成员的行为和决定应遵循公正和独立(1mpartial and

Independent)的原则。而我国在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初期,试图通过采用该制度和引入监理第三方的约束机制来使得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建设中业主和承建商的争端,现在看来,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都是不可能的。

根据以上分析并根据FIDIC对工程师(相当于我国的监理工程师)的定位,应该重新定位我国工程监理的性质。首先,应从法律法规角度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其项目机构不再是独立的一方,他们就是业主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的相关成员。尽管,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他在承揽监理业务时,他是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和业主签订监理合同,但一旦合同签订完毕,成立了监理项目组织及机构,该机构监理人员就应该竭诚为业主服务,不再是独立的一方。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不再是监理人员的法律义务,但可成为监理工程师的道德准则。

即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合同管理时,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地执行监理任务。当业主与承包商发生争议时,监理工程师不再充当调解人的角色,而应由仲裁机构出面调解和解决。在国外,由“争端裁决委员会”(DAB)调解和解决业主与承包商的争端。在我国,从国情出发,可在建筑业协会成立类似的仲裁机构来调解和处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纠纷。

二、工程监理的阶段范围

我国监理的范围到底是全过程还是仅限于施工阶段?这也是困扰监理界多年的一个问题。根据监理理论和《建设工程监理规定》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我国监理的范围应该是全过程。但是,2005年6月,在大连举办的全国建设工程监理会议上,建设部王素卿司长指出,“我国的监理的范围限于施工阶段。”她的依据是《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即:“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但是,笔者认为,《建筑法》并没有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只是明确了强制监理的范围是施工阶段。

尽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使用范围是施工阶段,但是其前言中说,“鉴于目前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成熟的经验,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研究探索,因此,本规范暂时未涉及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最新使用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程进度控制》、都编写了一章关于设计监理的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还包含了招标阶段监理的内容。《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内容更全面,囊括了全过程监理的所有内容,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这也说明全过程监理对投资控制的重要性。

不可否认,目前绝大多数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据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十六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调查,监理企业近三年从事施工阶段监理以外的其他业务情况为:进行前期咨询2393个,占1.39%,从事勘察设计招标1462个,占0.85%,从事勘察监理831个,占0.48%,从事设计监理4358个,占2.53%。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国家实施强制监理的阶段停留在施工阶段。其次,由于近几年来,监理报酬偏低,监理行业吸引不住诸如具备前期咨询、设计等知识和能力的人才。另外,有些业主没有认识到监理的重要意义。他们接受了监理工作,但是没有给予监理人员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加上建筑市场不规范等多种因素,使得监理工作一开始就没有在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因此,监理工作一直在施工阶段低水平徘徊着,没有向设计、前期咨询等监理阶段延伸。但是,作为指导监理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理论体系应该协调一致。

到底是把监理工作局限于施工阶段,还是进行全过程监理?目前,国内有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应该逐渐实行全过程监理。首先,将工程监理定位在施工阶段和当前的监理理论不一致。第二将工程监理定位在施工阶段不利于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的全面控制。比如,郑州的一位土木工程工程学博士在任该市建委副主任期间,对某国际大师的设计方案提出疑问,修改后为国家节省建设投资一亿多人民币。另外,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的质量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大约60%和施工有关,而大约40%和设计有关。虽然,全国大多数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有审图公司对设计图纸的质量进行把关,但只是事后控制,而不是对设计阶段的全过程监控。即使施工阶段的进度也和设计有密切的关系。有的设计图没有进行严密的校对与审核,在施工阶段变更频繁,严重地影响了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第三,将工程监理定位在施工阶段无法和国际接轨。众所周知,我国的监理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其原因之一就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和国际管理接轨。第四,大多数业主不懂专业技术,即使业主的工程造价人员也不精通有关设计的专业理论,他们不可能对设计人员的结构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只能听之任之。

三、结论

随着加入WTO过渡期结束,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规则、技术标准、经营方式、服务模式将进—步与国际接轨,工程监理制的发展也到了十字路口,工程监理企业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工程监理向何处去是摆在政府部门和我们各位同仁面前严峻的课题。现实情况表明:监理的独立性与公证性受到质疑并且缺乏理论根据和实践的考验;监理阶段的局限性不利于监理制的发展和完善并且与监理理论相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巩固监理胜利成果的基础上,应完善工程监理的理论。首先,应重新定位我国工程监理的性质,不必再强调工程监理的“独立性”与“公正性”,而应改成“科学,守法,服务,诚信”;第二,应将施工阶段的监理延伸到设计阶段。在吸取施工阶段监理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政府应出台有关设计监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逐步推行设计监理。

让工程监理回归其“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服务”的本来定位,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工程监理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与国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接轨。

[参考文献]

篇4

这一阶段的目标是选择改进的项目风险管控流程。从建设管控影响度看,设计对整个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效果和目标影响重大,因此设计管理环节成为广州地铁内部审计关注的重点之一,并作为关键风险管控流程纳入改进循环。在广州地铁内部,建设总部负责履行业主管理职能,设计总体总包单位负责对全线设计的协调和把关。新线地铁建设初期,对工点设计、设计总体总包和设计咨询的管理重点仅限于工程进度和计划,技术上的管理分散在各工点、各专业,没有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导致各专业的接口冲突未能及时协调,引起了孔洞预留错误、土建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结构尺寸不符等。同时设计总体总包管理服务项目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特有的设计管理服务项目,其内容已远远超出一般方案设计或施工设计范围,包含了对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计总结六个阶段的设计总成和技术协调工作,并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对各系统、工点设计单位进行技术管理和给予技术指导。基于以上设计总体总包的特点和重要性,审计人员导入了CSA———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专门对设计总体总包管理流程进行了内控审计,通过持续改进的风险管理审计能够在同类问题发生前预防、提升资源利用率,辅助投资控制决策,并能提供可执行的解决建议,促进了设计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CSA的应用,审计人员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学习风险管理知识,运用风险管理,开发相应可重复利用的通用审计风险管理程序,把所有风险管理方法集成,实现风险管理的协同效应和过程控制。

2评价高风险流程的管理程度

在新线地铁建设过程中,结合国际上先进的审计理念,我们在国内地铁建设业主中率先运用风险评估的手段,对建设管理的内部控制系统设置的有效性、合理性,以及执行的合规性、遵循性进行评估,对地铁新线合同变更、工程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审计和调查,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帮助管理层了解管理流程中存在的不足,有效地防范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重点对新线地铁建设单位内控审计应关注的重点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总结和研究。实际上,经过与知名专业评估机构的合作,内审部门借鉴建设工程“全面管理”(TotalManagement)的理念,对“全面、全过程、全方位”审计理念的认识逐步深入,现已建立了符合地铁建设实际的合同管理、设计总体总包、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风险控制的审计流程关注点[2]。在工程审计实践中,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客观规律,着重从合同条款的审核、招标投标情况的跟踪与过程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的独立评审,变更控制管理,资金支付安全性与合理性上,投入审计重兵防范管理风险。在审计方法上,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介入的全过程监控:事前———列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定标会议,预先了解项目特点与难点,招标环节中发现问题即刻提出,迅速解决;事中———检查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跟踪各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并评估实施的有效性,严把设计变更与合同变更关,抽查与普查相结合,完善管理制度,堵塞变更漏洞;事后———紧跟项目资金支付与工程结算,核查项目结算数据,杜绝项目超概,通过数据分析项目招标方式、合同模式及变更管理原则,动态调整管理控制重点,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效益。

2.1招标与合同条款审查监督阶段

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及合同文本的检查。由于涉及工程规模、技术规范、质量、工期、造价、设计修改与变更原则、验收与质量保证等诸多方面,故而合同是维系投资控制秩序的准绳。通过检查对比合同,首先明确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是否充分,补充协议的调整是否符合原合同原则,是否按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其次,通过检查合同本身的严密性、合理性、合规性,确认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判断有无为特定承包商或供应商做倾向性条款设置[3]。例如,地铁新线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采取总价包干的模式中,对招标资料内外工程项目界定不明确,未对新增工程项目予以定义,使所有土建工程遗漏项目、新增项目、其它项目和设计漏项的工程项目全部被确认为招标资料以外的新增工程,未达到固定总价合同的初衷。此后,审计人员提出了明确合同价格调整原则和合同变更产生费用的处理原则的建议,对由投标人自报的新增工程项目的取费标准在招标时进行评价,作为竞标条件之一在评标办法中予以考虑,并被合同管理部门采纳。又如,在设计合同原则的完善方面,通过对某车站土建工程的质量、工程管理方面进行检查,发现总公司与设计方的经济合同中,未明确对设计方因设计问题造成投资增加等应负经济责任的条款,故缺乏追究其在该项目应负经济责任的依据。根据审计建议,合同管理部门将设计失误造成业主投资增加的经济责任条款列入新签合同之中,并作为设计合同范本的内容之一加以固化,在设计管理环节就主动规避业主投资失效的风险。

2.2合同变更与调整阶段

不介入日常变更审核,将审计重点放置在对变更管理内部控制当中去,辅之以一定数量的实质性测试,审核变更合规合理以及计价准确性,对合同变更从风险管理规律上去发现其管理短板,是广州地铁内审把握合同变更的核心控制点[4]。例如,在变更办理时效性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合同管理部门每月、每季的合同款支付均要审核,但实质上该审核环节并没有起到审核作用,经模拟穿行测试后,提出合同管理部门退出参与月度、季度付款的中间支付环节,只参与合同预付款、合同尾款支付,使参与审批人员由原来的14人次减为10人次,从前端缓解了合同变更办理时间过长的问题。又如,在整合多项变更审计成果基础上,审计人员建议加强合同经验总结与内部培训,根据以往出现异常的合同管理问题搭建起合同管理经验库,并要求项目经理和经办人提交合同管理总结并归档建库。同时,由合同部根据总结报告,结合报告的相关建议,撰写典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共享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经理定期进行管理培训,提高合同异常问题的处理和解决能力。

2.3财务资金支付阶段

除工程管理环节本身,内审部门还关注工程款支付及财务管理环节。通过对公司资金管理流程的内部控制审计,评估资金在支付、资金计划、预测等方面的安全性与操作规范性;就资金管理控制目标的实现,评估控制系统是否考虑了效率性及监控性的平衡,并对存在的不足及风险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重点关注合同款申请支付流程、资金的计划预测流程。检查在各个流程是否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制度本身是否健全,在关键控制环节的设置方面是否遵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其它有关法规规定;是否按经济事项的发生及时进行核算,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检查资金支付周期的时间长短,评估其是否满足目前建设高峰效率性的要求;检查在确保资金余额的安全性方面是否及时做好资金的预测及计划。

3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这一阶段的目标是识别目前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审计程序等专业工具和方法对风险管理内容进行分析。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拟采取措施,计划并采取适当措施改正不规范的做法,针对风险管理工作流程进行改正。例如,在建设资料管理方面,针对资料整理工作滞后、部分计量支付和变更申请材料不全的实际状况,承包商、监理、项目经理、派驻合同预算部填写工程量变更台账、验工计价台账、验工计量台账,且每季度至少核对一次。但实际情况是合同管理部门未建立完整的台账体系,而是根据自我需要另立台账,未起到对台账的监管作用。为此,审计人员提出完善后期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计量支付和变更所需支持材料要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时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并尽快建立资料整理收集奖惩制度,相关部门严格按时核对台账,并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在新线地铁建设中,业务部门接纳了审计建议,逐步解决了资料管理的问题。

险管理的持续改进

广州地铁内审部门贯彻的主要思想就是项目风险管理需要持续改进,按计划—执行—检查—反馈整改(PDCA)循环的系统化问题解决方法,通过识别、分析、计划、跟踪、控制与沟通,达到降低审计风险、提高管理成效的目的。从根本上讲,工程项目管理绩效的提高主要依靠一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努力,内审工作是督促、协调、信息反馈和咨询,是帮助解决问题,而非越俎代庖。因此,在提出审计建议时,要求审计人员充分与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探讨和分析,立足于“帮”和“用”,增强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和指导作用,在形式上更容易被审计单位接受,缩小审计与被审计者的距离,形成良好的互动,提高审计成果的效用。相比而言,传统的风险流程改进计划目标是通过很高的风险管理成本,从而取得项目的高绩效和高可靠性;而在工程审计风险资源型管理方法中,是把风险当作获取收益的资源,利用审计程序和审计标准,使有效的风险评估方法能够把定性因素转换为定量成本,最终取得较好的项目绩效。因此,风险流程改进就是降低项目风险和成本的基础,而持续改进是工程审计结果运用的核心,评价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达到了审计初衷,目标就是确保项目风险管理的水平得到维持,要确保已经改进的工作效果通过制定的管理流程、程序、制度、标准等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并可以把这一阶段的规范化管理成果推广到其他管理过程或其他新线建设中。较为典型的持续改进操作方式是开展循环审计,提高后续审计的比例,使审计意见转化为使审计成为动态评估风险、提出解决方案、有增值作用的管理改进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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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建设工程监理简介

广义的监理是指有关执行着根据一定的行为准则,对某些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这些行为符合准则要求,并协助行为主体实现其行为目的。

国外的建设监理是指咨询顾问为建设项目业主所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与国外基本一致,但也有其特殊的地方。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定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信息系统工程领域的一种社会治理结构,是独立第三方机构为信息系统工程提供的规划与组织、协调与沟通、控制与管理、监督与评价方面的服务,其目的是支持与保证信息系统工程的成功。

本定义由3部分组成。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信息系统工程领域的一种社会治理结构:蕴含了监理所具有的政府推动与支持方面的政策性,所具有的制衡与监督作用。

是独立第三方机构为信息系统工程提供的规划与组织、协调与沟通、控制与管理、监督与评价方面的服务:说明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角色与任务。

其目的是支持与保证信息系统工程的成功:说明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目标。

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内容可概括为: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1、三控制

质量控制:在监理工作的各个阶段必须严格依照承建合同的要求,审查关键性过程和阶段性结果,检查其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而且整个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

进度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进行跟进,确保整体施工有序进行。

投资(成本)控制:信息系统工程的投资基本由软硬件设备购置投资、项目配套工程投资、项目集成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投资组成,主要包括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和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

2、两管理

合同管理:有效解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争议,保障工程各方权益。

信息管理:科学地记录工程建设过程,保证工程文档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为工程建设过程的检查和系统后期维护提供文档保障。

3、一协调

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效协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以及各相关单位和机构的关系,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备注:1、目前国家标准中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内容为“三控两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2、部分教科书中还“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3、在信息系统监理刚刚兴起时还有“五控两管一协调”之说(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知识体系

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总体模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主要由5个维度的知识构成,即监理对象维、监理目标维、监理内容维、监理支撑维、监理实施维。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知识体系=监理对象X监理目标X监理内容X监理支撑X监理实施。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知识体系很多情况下是按照各维度的知识展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5个维度的知识是相互孤立的,相反它们是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这里所说的知识体系就是5个维度的知识所构成的知识空间。

五、不同点

信息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监理也存在着不同之处:

1、监理单位的介入时间和结束时间

传统的建设工程有时也需要前期的可行性论证,但这些传统建设项目的监理公司往往是在项目的施工设计完成后才介入监理工作的。因此,传统建设项目往往是在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标之后再进行工程监理公司的招标,而信息工程项目则以启动就需要监理机构的介入,并由该机构协助业主组织对施工、开发单位的招标工作。有时,在工程项目验收之后,业主还要求监理单位继续协助制定信息化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因此,信息工程监理的范畴,远远超出了传统建设工程监理的范畴,覆盖了信息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甚至从立项开始到运行和验收的全过程。

2、工程的中期的监理内容

在工程的中期,信息系统监理的内容包含三个部分的施工与开发的监理(即综合布线、网络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后期的监理内容主要为试运行及验收的监理。

与传统建设工程相比,信息工程多了“软件开发”这一部分的内容,这一部分内容的监理也是信息工程监理的最大难点,它涉及到是对无形产品设计、开发过程的监理,这是传统建筑工程监理中绝对没有的,这也是信息工程监理与传统建设工程监理最本质的区别。

3、监理工作依据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范

监理工作依据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范上,两者存在着不同的地方。

传统的建设工程是采用相对成熟的建筑技术和艺术来建造不同的建筑物;而信息工程则是采用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开发”不同的信息系统。

与传统的建设工程相比,信息工程领域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国家质量标准与监测方法,只有一些局部的资料参考,如综合布线、软件工程等局部环节有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可参考。所以,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往往需要请专家推荐某个厂家的企业标准或是将技术论坛上提出的某个标准作为具体工程的质量标准,经过业主和开发商同意,将其写入工程合同中,或与开发商协商,由其推荐某个标准,经研究后认为可行,在以文字确立为合同条款。

4、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是否分开

在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是否分开的问题上,两者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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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是现代建筑业成熟的标志,是市场经济对建筑行业调控的重要措施和基本办法。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下,建筑业要想取得根本的发展和进步,必须依靠建筑工程监理的规范工作和彻底执行。建筑工程监理具有宏观性,对于建筑业的发展起到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建筑工程管理具有微观性,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起到服务和监理的作用。做好建筑工程前期的参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控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阶段的总结是建筑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方面,也是监理工作落实的重心。应该从加强建筑工程资金和进度方面入手,抓住建筑工程施工的要点,促进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有效有序地进行,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

1 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监理是现代建筑业成熟的重要表现形式,监理的制度的来源于两个重要方面,其一,建筑科学、技术和材料的日益发展,建筑工程发包方越来越不能全面掌握建筑学的知识,必须依靠专业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调控;其二,监理方、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构成了一个平衡的三角关系,三个主体在围绕建筑工程的核心可以相互配合也可以相互制约,符合当今在专业的职业法则。

本文将建筑工程监理定义为:专业的监理公司或者监理单位接受建筑工程发包单位的委托,代表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对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监控。建筑工程监理是建筑工程建设的第三方,目的是确保箭镞工程的质量和速度,同时负有平衡建筑工程发包方和施工单位利益的任务,所以,建筑工程监理必须采用监督、检查等有效手段对建筑工程的标准、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有效地对施工现场的误差和错误进行纠正和制止,使现场的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2 建筑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的方法

2.1 监理建筑承包人工程的总体进度

建筑工程承包人从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格式和细节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之后,应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审核,检查承包人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有无可能实现,是否适合工程的实际条件和现场情况,避免以空洞的不切实际的工程进度计划来指导施工。

2.2 审核建筑承包方施工的详细计划

对于建筑工程仅用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控制进度是不够的,尤其当工程项目比较大时,还需要编制年度和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是年进度计划实现的保证,而年进度计划的实现,又影响着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2.3 审核建筑承包方施工的单项工程计划

在进行复杂和关键的重点单项工程施工时,由于单项工期常常决定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和工期,因此在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求单独编制重点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总目标的按期完成。

2.4 对建筑施工进度的调整

制约建筑施工质量和工期的因素多种多样,因此,在建筑工程实施前监理工程师应密切注意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间出现的不平衡,对于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及重要节点做出及时、有效地调整,缩短计划与实际间出现的差距。监理人员应该牢固掌握控制建筑工程施工的方法并对各种计划进行编制、优化、实施、调整而实现进度控制。

3 建筑工程资金控制监理的方法

目前通行的建筑工程资金控制监理的方法有:

3.1 做好建筑工程资金控制监理的体系

首先,设立具有资金管理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形成的资金控制机构。其次,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其三,形成资金控制机构和人员工作的制度。最后,针对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编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并绘制资金控制工作流程详图。

3.2 做好建筑施工过程中资金监理工作

首先,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工程计量。其次,对设计变更要进行经济技术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寻找建设设计方案,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其三,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最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若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3.3 做好建筑施工变更中资金监理工作

首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若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其次,为索赔事件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最后,参与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合同变更管理,并充分考虑合同变更对投资的影响。

4 建筑工程安全控制监理的方法

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做到位,检查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现场检查各项安全隐患,旁站监理时应指出事故隐患,并要求整改;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制度;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进行巡查,记录大型机械的使用情况和安全防护情况;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参与救援并配合调查处理。

参考文献

[1]张敏杰. 关于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的探讨[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3).

[2]林文斌. 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研究[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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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管理定义

项目管理,简称(PM)就是项目的管理者,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即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实现项目的目标。

项目是指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项目参数包括项目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

项目管理是指把各种系统、方法和人员结合在一起,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质量目标范围内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即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实现项目的目标。在项目管理方法论上主要有:阶段化管理、量化管理和优化管理三个方面

2. 项目管理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2.1范围更明确

信息化建设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需求蔓延。在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中, 依据项目管理理论, 通过编制范围管理计划、范围定义、创建工作分解结构、范围确认、范围控制等过程, 可以使项目范围有明确定义, 并通过项目范围评审会议确认, 为以后的需求变更奠定了统一的基准。同时工作分解结构也为职责分配矩阵、进度管理、费用控制等提供了依据。

2.2进度更科学

工作分解结构明确各项活动后, 通过确定活动的依赖关系和顺序、活动历时估算来编制进度计划。项目进度有了科学的计算数据, 使各项工作更有条理。应用关键路径法( CPM ) 使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重点突出, 提高工作效率。

2.3质量有保证

医院信息化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都涉及到质量问题, 出现失误是不可避免的, 发现的越早, 付出的代价越小。为了达到项目要求的功能性、稳定性、经济性、生命力、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质量标准, 把质量计划到项目产品和管理项目所涉及的过程中, 采取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对各配置项进行管理, 同时对软件产品??尽早测试、连续测试、自动化测试, 能有效提高医院信息化质量。

2.4整体更协调

项目管理涉及范围管理、时间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等多个职能领域, 各有各的侧重点,通过项目整体管理保证各职能要素相互协调, 力求费用、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统一, 最大限度满足医院信息化项目干系人的需要。

3. 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应用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3.1明确总体思路以病人为中心,进行流程再造和管理创新;以建设涵盖医院各主要应用系统的信息化平台为主线;以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为目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阶段见效,不断完善。

3.2确立项目管理的总体目标如期完成建设项目,保证医院信息化需求得到实现;在控制项目成本的基础上保证项目质量;妥善处理需求变动,控制项目风险。

3.3以信息网络为手段,优化医院业务流程医院信息化进程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管理创新和业务拓展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源动力。

3.4项目管理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项目管理涉及众多的知识环节,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只有按照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启动、计划、执行、控制和收尾,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计划、质量控制、全程管理和风险规避,才能最终取得一个成功的、用户满意的建设结果。

3.5加强医院信息化项目合同管理和项目范围管理,项目合同的目的是保证项目多方在合作时有据可依,免除不必要的纠纷,兼顾各方利益。因此项目合同应尽量详细,面面俱到。项目范围管理规定了项目的实施范围和程度,是衡量项目成功与否的界定标准。

3.6落实医项目团队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项目团队的基础单位是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可以按信息系统建设的子系统或医院职能进行划分。科学地管理项目团队有助于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可采取双方共同参与组成项目团队的形式。从医院的具体情况来看,可分为项目领导小组、行政协调组、质量监督组、文秘宣传组、需求协调组、技术保障组,由甲方有关成员组成。

3.7强化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不仅是项目开发完成后的最终评价,还需在开发过程中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包括系统实现时,系统分析、系统设计时,软件系统以及文档、开发人员、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控制,必须建立质量衡量指标体系。一般而言,软件系统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可理解性、可修改性、灵活性、可测试性、可移植性、产品运行、满足需求的正确性、对意外的适应性、运行效率、程序安全性、按预定计划完成的风险性。

总结

没有项目管理,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也可能成功。但是没有项目管理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无论从质量、时间、成本任何一个方面看都存在巨大的风险。随着科学项目管路知识体系和方法的引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中的项目管理状况将不断改善。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在走过了艰难的探索之路后,已经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让我们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手段,把医院信息化的大厦建设得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 葛伟炬.医院信息化系统工程的作用和构建[J].中国医药导报,2007,4(1):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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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必备的条件及能力

在思想上:要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正直的为人品质。同时:热爱监理行业、热爱自己的企业、爱护自己的手下并具有民主的作风、特别是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业务上:①要有扎实的工程理论基础,要有比较全面的工程知识,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②要具备较强的现场管理技能以及组织、指挥、控制和沟通、协调能力,③要会经营、懂经营。技术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技术是万万不能的。

在身心上:必须有强健的体魄、充沛的精力,较好的心里素质,完备的人格魅力。

正如许多同行所说,总监要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项目经理的基本技能于一身。对照这个标准,要完完全全都做到确实很难,但作为总监应该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要不断地学习和摸索,在实践中锻炼提高。总监只有搞好了自己的学习,全面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后才能当好总监、做好总监工作。

二)、总监的定位 (监理的位置定位)

目前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存在分歧,监理的位置定位模糊,在监理应处的位置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有的认为应是业主方的代表,还有的认为监理应代表政府等等。思想、认识的不一致,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目前实际工作当中:监理最准确的定位应是业主方的代表,一方面《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另一方面监理公司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业主要求为其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毕竟监理的客户是业主,让他们满意是我们最重要的目的。

总监要做到既到位、(业主方代表)也有位(自身素质能力)、还不越位(具有服务意识,不是业主,是代表);要能管(自身素质能力)、会管、(工作方法)敢管(原则问题)。只有这样,总监才能在工程建设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三)、总监的责任

总监的三重责任,即法律责任、合同责任、岗位责任。

二、实践中总监理工程师如何对项目进行管理和运作

作为项目总监全面开展监理工作之前,首先一定要吃透项目的特点和难点,以及业主、总包方面的情况,在这个基础上,确立自己的管理思路,那些需重点管理,那些需重点控制,那些需重点协调,然后再确立监理机构的人员安排以及分工,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理工作。

针对技术中心工程的这些特点,作为总监要有清晰的整个工程的管理思路:靠个人的能力是管不好这个工程的,只有靠集体的力量,互相之间即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尽量使我们在任何局部保持人数上、技术上和管理上的优势,以达到管好工程的目的。

具体的岗位设置:在土建组和水电安装组的基础上,采用了按工序进行分工明确技术负责人,成立技术小组;明确安全负责人成立安全小组,明确内业及投资控制负责人,成立内业以及投资控制小组,明确钢结构,幕墙,精装修,园林绿化负责人,人数不增加,一人多岗。

凝聚人气,把人搞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司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奖罚机制,以及公司企业文化关于“一定不让老实干事的人吃亏,工作成绩好、人品好、有能力的人公司一定会奖励”的精神反复的讲给大家,树立良好的风气,树立大家的信心,变总监安排我做,为我要做,我应该做,这是我分内的事。凝聚人气,把人搞活。

业主目标与监理目标对比:

业主: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

监理: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狠抓工作管理主动权: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除了平时的旁站、巡视、平行检查以及各种验收等日常管理以外又设立由我们牵头的现场管理技术交流制度,

如何管住施工单位:

自身硬:技术、图纸、规范、合同、程序。

开好第一次交底会、事半功倍。交底四项内容:监理配合要求,技术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总分包配合协议。

经济处罚,先交钱放在监理部,根据施工现场奖罚细则。

最根本的取得业主的支持。

协调管理:总监一定要清楚每一时期关键问题所在,以进度为线索、以各参建单位为对象进行各项协调工作,根据业主合同工期,要求总包编制总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各分包的进场,退场,工作面的移交,材料设备进场等,协调管理各单位在这条线上存在的问题。同时编制监理工作进度计划,指导本项目监理工作。

如何与业主相处,总监要做到既到位、(业主方代表)也有位(自身素质能力)、还不越位(具有服务意识,不是业主,是代表),始终铭记:管好项目的前提:取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监理的最高境界:业主变成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变成监理员。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定义:以监理合同为依据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合同管理的两个关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注明监理的权利。八个方面的工作:变更、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延期、费用索赔、违约处理、争议与仲裁、分包转包、结算。

管理方法:1、建立合同台帐;2、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更新合同台帐情况;3、定期检查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提出建议;4、定期向业主汇报合同履行情况。

如何做好质量控制,六个方面,施工队伍、图纸、施工方案、材料、工序、验收。

如何做好安全控制,四个方面:1、(建立制度):监理部安全岗位制度、安全监理细则,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保证体系等;2、审核:人、物、法;3、检查;4、改。

图纸管理:应在项目内部确定专职的图纸管理人员,一般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该岗位应负责项目全部的图纸管理及设计变更管理,确保监理部使用图纸的有效性及准确性,

资料流转的两个关键:传阅制度外部流转,内部流转,外部流转经监理,内部流转经总监。

图片投影管理:周例会课件对现场质量、安全检查推行了数码相机取证制度,在工程师日常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实体问题全部用数码照相机拍摄下来,对需发整改通知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并将问题照片附在通知后边,增加说服力,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整改回复中也将同样部位的整改完成照片回复过来。

三、本人对于总监工作的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总监理工程师对于监理部是否能代表公司按照监理合同顺利履行好监理任务起关键作用,因此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如何做好总监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流程办事、制度管人、方案先行、样板开路、快速反应、及时组织、上传下达、文来文往、管理到位但不越位。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组建或新到一个项目必须首先以人为本,把人搞活,知人善任,能够调动起工程师的积极性。总监要做到这一点要在处理原则问题上首先想到公司利益,在分配处理个人利益上首先想到一线工程师,只有公司利益和一线工程师的利益得到保障和落实后,总监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制度管人给工程师安排工作任务或项目管理一定要制度化、尽量减少临时性的任务,健全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制,做到监理班子内部专业配套,人员齐全、分工明确、各尽其职,加强监理班子团结协作、步调一致相互配合、互相支持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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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业务、云计算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客户需求的快速增加,数据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国内数据中心工程建设进入了高峰期。但在数据中心工程建设繁荣的背后是一些项目决策不科学,设计不合理,管理跟不上,导致项目投资失控,造成大量人财物等资源浪费[1]。目前,在数据中心建设实施过程中,投资管理者往往重点把控施工阶段,而对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重视不够。因此,不能对数据中心工程的投资进行有效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往往付出大量努力而收效甚微。工程全过程造价投资管理理论以其巨大的优越性已经在普通民用建筑工程中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效益,但在通信建设工程中,尤其是行业内投资热点的数据中心工程项目,还仅局限于概算、预算、项目实施及工程项目结算的各阶段投资控制,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投资管理认识不深,使工程项目投资难以有效统一管理。因此,本文从投资者和业主的角度,引入工程全过程造价投资管理理论,以实现数据中心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为数据中心工程市场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数据中心工程全过程投资管理定义及内容

1.1数据中心工程全过程投资管理的定义

数据中心工程全过程投资管理是指运用科学技术原理、经济法律等管理手段,依据自身特性及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投资,并从前期决策阶段到后期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全阶段、全方位进行动态管理,以实现成本降低、效益提高,达到预期控制目标。

1.2数据中心工程全过程投资管理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结合数据中心工程项目自身建设的特点,将数据中心工程全过程投资管理划分为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及竣工验收等5个阶段[2-3]。数据中心工程全过程投资管理各阶段主要内容见图1。

2数据中心工程项目投资影响分析

2.1工程投资构成及分析

根据工程专业及工程界面原则将数据中心工程投资划分为建筑工程投资、供电系统投资、机房空调与配电工程投资及机房工艺工程投资等4个部分。以国内某数据中心工程为例,对各部分投资占比进行分析。按建设标准T3及T3+,平均功率密度为5kW,各部分占比详见图2。从图2可得,在数据中心工程投资中,整个机电投资(电源工程、机房空调、配电工程、工艺工程)占比高达80%左右。若考虑到该数据中心的电源工程的外市电引入费用,整个机电投资占比将会更高。因此,从工程投资控制的角度看,电源工程与空调及配电工程应成为数据中心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从数据中心工程物料工程的角度,设备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较大,因此,数据中心工程投资控制应重视设备的选型,加强设备的把控,尽量选择性价比高的设备;机柜密度是影响投资的另一个因素,以5kW机柜为测算前提,机柜密度增加,相应投资会增加。

2.2工程全过程各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分析

数据中心工程全过程各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不同,全面分析各阶段对数据中心工程投资的影响强弱,是有效管理项目投资的前提。数据中心工程全过程各阶段对工程投资影响程度见图3.图3显示,数据中心工程前期决策阶段对项目总投资影响可达95%~100%;设计阶段随着工程设计深度的不断加深,其对项目投资的影响也在不断降低,方案设计阶段对投资影响为75%~95%,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影响降为35%~75%,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则仅有10%~35%[4-5];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是数据中心工程建筑产品的形成阶段,也是资金投入最集中的阶段,但对项目投资影响程度仅为5%~10%;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建筑产品已形成,不再进行工程投资,但要对工程决算进行严格把关。对数据中心工程项目投资分析可得:项目前期决策阶段是对工程投资影响最大的阶段,这一阶段将决定项目的有无、项目的大小以及项目标准的高低好坏;设计阶段是影响项目总投资的另一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抽象的理念想法具象化。而相关研究表明前期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的费用却仅占总投资的2%~5%,因此,决策及设计阶段应作为数据中心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关键环节重点把控。

3数据中心工程全过程各阶段投资管理措施

3.1决策阶段的数据中心工程投资管理措施

决策阶段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数据中心工程项目的投资及其经济效益具有决定性影响,是数据中心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为提高决策阶段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从以下6个方面加强投资管理力度。a)选择合适项目地址[6]。数据中心选址最核心和最基础的要素包括以下3个方面。(a)选址的自然环境。应避免选址在水灾及水灾隐患区,应考虑城市温度对节能的影响。(b)选址的资源环境。当地电网容量、供水能力应满足数据中心工程项目用电及用水的基本要求。(c)配套环境。通信线路资源、光纤容量应能满足拟建数据中心用电的要求及交通便捷程度。b)选择合理建设等级[7]。(a)建设安全等级,在数据中心工程投资决策阶段项目规划时应根据客户需求、管理要求及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所属建设等级。(b)功率密度等级,在客户需求明确时,应根据客户实际功率要求合理配置设备;在没有明确客户需求时,作为建设初期规划设计的依据,根据当前市场IDC主流需求确定。c)选择适宜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确定应综合考虑以下主要因素。(a)确定合理经济规模。所谓合理的经济规模是指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即边际效益为零的状态。(b)资源供应及其他外部建设条件。资源供应及其他外部建设条件满足数据中心工程对水、电、交通、人力及土地资源等要求。(c)明确市场需求。根据市场调查和预测得出IDC业务的市场容量、目标市场、可能占有的市场份额,确定拟建数据中心的规模。(d)当地政策因素。数据中心工程的建设要符合当地产业政策、规划和转入条件,充分利用当地数据。d)选择合适技术方案。合适的技术方案应满足适用性、可靠性及安全性等基本要求,在数据中心工程决策阶段技术方案选择主要从电源工程、机房空调工程等2个方面进行分析,选择合适供电及制冷技术方案。e)选择技术经济合理设备。在数据中心工程项目中设备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重较大,是项目投资管理的关键点。设备的选择应从技术经济性、可靠兼容性等方面重点考虑。f)合理规划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合理规划数据中心工程主要应从以下4个方面考虑。(a)数据中心工程园区建设应满足功能、运营、管理及维护需求、分期分批发展需求、生态环境需求等,提出园区总体规划布局。(b)数据中心工程园区规划应考虑到“分区、分期、分批”建设的特点,综合考虑机房标准化、模块化要求,既便于各期独立开发建设运营,又能够远期有机结合统一。(c)合理规划园区内交通组织。(d)充分考虑园区通信网络、水、电、热等市政设施的规划,并与建筑单体和道路分期建设有很好的衔接。

3.2设计阶段的数据中心工程投资管理措施

经过决策阶段的项目立项、方案规模的确定,设计阶段就成为项目投资管理的另一关键环节。设计阶段投资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在满足额定功能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方案、限额设计等手段将工程概算控制在批复可研之内。a)优选设计单位。对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重点关注以下3个方面。(a)具有优秀的设计人员。优秀的设计人员是获取优质的设计图纸、减少设计失误、规避不合理变更等不可缺少的条件。(b)具有优秀的建筑造价人员。从工程投资控制的角度来看,工程概算、工程预算、限额设计、方案优化比选等都离不开工程造价人员。(c)具有丰富的数据中心工程项目设计经验。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在空调工程、供电系统、机房工艺工程及建筑工程的结构、平面布置等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因此,应选择具有丰富数据中心工程项目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b)推行标准设计。标准设计有利于加快设计进度,缩短设计周期,节约设计费用,并有利于后期施工单位的施工。数据研究表明采用标准设计可缩短近一半的设计周期,并可降低10%左右的成本[8]。例如:目前中国联通已编制了《中国联通数据中心建设标准V1.0》。在标准中,对于建筑的建筑风格、立面造型、内外装材质等影响造价的部分均有比较明确的指导意见,并取得较好效果。c)推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设计单位控制投资的重要手段,是指用批复的投资去指导控制工程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通过将投资限额分解到各个专业,促使设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设计时积极主动优化方案节约投资。d)推行三位一体的规划设计。按照“建筑、基础设施、IT三位一体”“需求、建设、运营运维三位一体”理念科学规划设计数据中心,全面提高投资合理性,避免过度投资或低效浪费。三位一体规划设计系统图见图4。

3.3招投标阶段的数据中心工程投资管理措施

招投标阶段是择优选择承包商的过程,此阶段的投资管理是数据中心工程后期施工阶段及竣工结算阶段投资管理的重要基础与保障。a)选择合理合同形式。不同的合同模式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选择恰当的合同形式可有效减少建设单位管理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投资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要求长短及工程自身的规模与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b)选择有实力施工单位。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在技术、质量、工期及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能力较强,有助于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质量及成本管理。c)优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优选造价咨询单位是工程量清单质量的保障,造价咨询单位对于工程量清单的重要性就如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重要性,可避免后期因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准确而带来的商务纠纷。d)选择合理设备、主材供应方式。设备、主材的供应方式通常包括“甲供材料”“甲指乙供”“乙定乙供”。不同类型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投资、设备材料质量、工期要求等方面选择合理的设备、主材供应方式。

3.4施工阶段的数据中心工程投资管理措施

施工阶段投资管理是指在既定质量、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对工程投资进行技术、经济、合同及组织等方面的管理,将投资限制在预定的目标范围内。与数据中心工程建设其他前期阶段不同,施工阶段是建筑实体形成的过程,具有不可逆转性,因此,更应发挥主动控制及事前控制。a)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施工阶段投资管理应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只有项目各参与方全面实质性地履行合同,项目管理才能成功。b)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造价编制的依据,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造价亦有所不同,良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有效降低工程投资[9]。因此,相关单位及人员应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所选择的施工方案实施。c)合理控制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几乎不可避免,而工程变更总伴随着工期和(或)费用的变化,减少工程变更应从以下3个方面加强管理。(a)减少施工图设计中的漏洞,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初期阶段。(b)必须产生的工程变更应尽量提前着手,以减少损失[10]。(c)应全面考虑变更带来的后果,及时调整控制投资索赔。d)加强设备及材料管理,降低设备及材料成本。设备及材料费在工程投资中占有较大比例,而对于数据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这一比重更大,可达80%以上,因此,设备及材料应重点把控。e)合理控制工程索赔。建设单位应重视索赔及施工单位的反索赔,这要求建设单位要熟悉合同条款及专业技能,并具有较强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3.5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数据中心工程投资管理措施

数据中心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投资管理应突出对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等审查[11],具体内容包括以下3个方面。a)加强工程造价相关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强化过程跟踪审计。b)准确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计算必须严格依据清单规范规定的规则进行计算,按照竣工图纸并结合施工现场进行计算。c)审查设计变更签证,应重视变更手续的完整性、合法性。

篇10

不论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还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72号,均没有对专项资金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专项资金”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专项基金等,比如近年并入“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其征收目的是通过政策调控,运用经济杠杆手段降低建筑能耗,限制粘土实心砖的生产和使用,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其征收环节的本质其实是一种保证金或押金,企业若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政府应予全额退还,只有当企业未按规定使用时才全部或部分不予退还,不退还部分才是真正意义的专项资金或者说专项基金。事实上,不管是征收环节还是不予退还部分都统称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甚至管理这些资金的财政部门也并不清楚这种资金的具体性质,以为交入财政专户的资金即为可支配的财政性资金,因此当执收单位向财政申请拨付返退企业的保证金时,审批时间很长,如散装水泥发展基金就存在类似的问题。其实这样非常不利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也不能及时向企业返退资金,还直接影响职能部门的行政效率。由此,人们对专项资金的界定基本上出于财政系统或有关部门的主观判断,尤其是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不断改革和深化,各种专项资金一股脑并入国库支付系统,比如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政府专项资金等,由此导致各种资金相互混合,很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

2、专项资金的预算编报不够科学

笔者所在地财政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收支计划管理模式。比如住房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报,涉及局本级多个业务职能处室及二级预算单位。在编制收支计划时,局本级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编报部门预算,业务处室编制专项资金收支计划;二级预算单位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和独立预算机构,其单位财会部门根据本单位业务职能编报部门预算,同时直接申报专项资金计划。基于此,人们很难明确界定哪些项目应该从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编报,哪些项目应该由部门预算的项目经费中编报,由此导致业务部门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有时候可能重复编报预算。再如散装水泥发展资金、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其管理同样实行年度编报收支计划,首先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项目征集公告,再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批复收支计划后即可确定具体项目。从表面上看,这种方式很科学,其实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企业可能没看到公告,或者对政策不够了解,不知道如何申报项目,从而导致征集不到项目,专项资金收支计划无从编报,以致政府部门在专项管理工作上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履行行政职能。

3、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太健全

许多专项资金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却尚未进行修订。标准和制度不健全,导致预算编报较为粗糙。由于财政部门对收支计划的批复没有时间约束,年度收支计划往往一年半载后才得到财政批复,耽误了相关项目的实施进程,导致当年预算执行严重滞后,甚至拖延到下一年度才能执行。有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财政早已批复,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资金拨付制度,有时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导致工作进度延迟,专项资金收支计划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4、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目前,有些单位随意开立专项资金银行账户,一个专项资金开立多个银行存款账户,有的单位擅自将专项资金设为定期存款,增加了资金管理风险和银行账户管理难度,也不便于会计核算。由于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当新业务需要开户审批时却要求预算单位对多种专项资金银行账户进行整合,实行一个银行账户管理多种专项资金,比如笔者所在单位的散装水泥发展专项基金、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住房专项资金,将这三种完全独立而且资金量庞大的专项资金混合在一个账户进行管理,非常不利于专项资金的独立管理和独立核算。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化,有些专项资金一股脑打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由此导致部门预算的行政资金与专项资金混合在一起,比如部门预算资金、“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补贴资金、部分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等都在一个零余额账户体系管理和核算。除此之外,各种专项资金归属财政内部不同业务处室分管,比如住房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后,有些项目又不能提供银行票据给专项资金主管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目前,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明确的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有的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的又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设置也有很强的主观性。

二、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改进策略

1、科学界定专项资金的基本内涵

应对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定义,明确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内容,确定专项资金核算口径。比如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发展基金等管理方式相似的资金,征收时可以定义为“某某保证金”或“某某押金”,对未予核退的资金定义为“某某专项资金”或“某某专项基金”等;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管资金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金,还是出售或出租保障性住房资金,统称为“住房专项资金”,并具体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防止各种专项资金混淆不清,方便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要对现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梳理、整合、修订完善,理清职责,落实责任,制订一套系统、全面、有约束力、操作性强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根据专项资金经费来源和用途,实行分类管理。住房公积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等非财政资金为一类资金,资金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资金缴存及贷款银行,制订专业的资金增值模式,明确资金监管部门。资金监管部门对资金安全、增值模式和渠道及实施资金效益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住房专项资金、金建工程专项资金等经发改部门立项批准的基建项目资金为二类资金,资金监管部门主要对项目概算进行总控制。“十百千万”工程等补贴类资金为三类资金,主要从补贴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等社会效益方面进行管理。其他事务性质类的专项资金为四类资金,主要从项目征集、确定、审批、实施、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管理。(3)对专项资金实行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单位统一编号,对项目从立项、申报、审批、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等全程实施合同管理,保证项目管理有效,档案资料的完整。(4)对各专项资金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未经审批开设账户的,补办审批手续或注销;对违规开立多个账户的,坚决予以注销;擅自将财政资金办理定期储蓄业务的,坚决予以取消;一个账户管理多个专项资金的,分设账户管理,实行独立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定期对账户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核查,以保证工作成果。

3、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专项资金往往涉及同系统的多个职能处室和事业单位,也涉及多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因此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需要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有效沟通。(1)对内负责项目申报及具体实施的部门要及时报告,并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实现内部工作无缝对接。(2)对外加强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和衔接,单位财务部门及时向财政申报预算,根据内部单位反馈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财政沟通协调,使财政部门及时批复预算,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进度款,资金拨付后做好票据传递工作,以便财会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以形成一个闭合式的资金管理模式。(3)在专项工作结束后,主动联系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绩效评价工作。

4、强化单位财务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要准确定位财会人员角色,将财会工作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专项资金决策和监管工作;要充实财务力量,加强内部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权责结合;要重视财会人员培训和学习,财务人员既要熟悉会计法规、财政政策、财经纪律,又要深入了解并学习业务知识,以便更好地为财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财会工作服务和监管的职能。5、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效益由于各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项目申报方式、项目实施领域都相对独立,很多项目不具可比性,为客观、真实的反映专项支出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单位可以建立内部评审机构、评审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1)在经济性方面,评审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支出决算机制,支出优先安排机制,是否克服支出过程中的浪费现象。(2)在效率性方面,是否能体现政府及民众对专项支出在项目决策机制、实施进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3)在有效性方面,结合当前和长远利益,衡量使用专项资金开展专业工作中创造的价值,总结专项支出所取得的最终成果,并加以有效利用,营造讲绩效重绩效促发展的良好风气。

篇11

Abstract: the paper summarized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road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definition, basic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of road in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improvement strategi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road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伴随我国近些年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大幅增加,道路建设速度越来越快,道路建设市场也渐趋开放,但随之出现的道路工程质量隐患也在不断增加,甚至是“豆腐渣”工程,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道路工程监理概述

(一)道路工程监理的定义

道路工程监理,指道路工程监理单位受道路建设单位委托,在道路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项目设计文件等对道路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所耗费用及环境保护等进行实时监督、审查、评价,并对承担相应责任的行为。道路工程监理的实施,有明确的监理目标、执行者、行为准则、监理对象和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道路工程监理不同于一般监督管理,它通过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与评价,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证道路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道路工程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与经济性。

(二)道路工程监理基本原则与要求

1.严格监理

严格按照国家已有监理技术规范行使监理工作职责,准确评判施工单位行为的合法性。如:监理工作人员依据监理技术规范检查、评定施工工序、质量,对后续施工工序开工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等作为判断,决定是继续施工还是返回前道工序施工等。

2.热情服务

道路监理工作严格意义说上是一种服务性工作,在思想上要秉承热情服务原则;道路工程监理虽属于管理工作,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理。对于合同文件内明确要求的监理范围,应积极主动完成,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不能敷衍、搪塞。

3.秉公办事

秉公办事是指监理工作人员在道路施工监理过程中要严格依据合同条款履行相应职责,对每一项施工行为、施工结果,或者每一项合同条款执行情况等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就要求道路工程监理人员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4.扎实细致

扎实细致是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员最基本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道路工程监理工作人员在检查施工场地、审核项目文件过程中要以踏实的态度开展工作,不漏过任何一个细节。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导致合同纠纷扩大升级。

二、道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单位的选择问题

当前,我国监理招投标工作中依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暗箱”操作问题,规范、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远没有形成,主要原因在于自身市场竞争、服务意识淡化,加之地方保护主义、主管部门长官意志等在道路工程监理工作中的主导性的作用,导致道路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中不公平竞争的存在。

2.监理单位、人员问题

受利益驱动、把关不严等因素影响,导致监理单位资质、人员水平良莠不齐,有的单位甚至缺乏必要的检测、试验设备,缺少合格的监理工作人员。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如不熟悉施工图纸、不了解施工程序、对合同了解不够全面及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都可能影响监理工作的可靠性,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存在。

3.监理费用与工作片面问题

当前我国道路工程监理费用普遍存在偏低问题,甚至缺少必要的工程监理单维护、仪器更新费用。同时,道路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着重视工程质量监理,忽视关于工程进度、投资等的监理,使监理工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导致工期延长、投资增加。

三、道路工程监理问题对策与建议

(一)健全法规,规范市场

尽快建立、健全道路工程监理规范、标准,提高道路工程监理与施工单位关系的正确认识,保证道路工程监理工作进一步符合国际FIDIC合同管理规范,与国际化接轨。进一步规范市场运作机制、增加道路工程监理工作透明度,特别是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中,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来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二)提高人员素质、建立专门监理机构

当务之急是从道路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组成结构入手,逐步改变施工监理队伍现状,是搞好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强化道路工程质量管理。在监理人员选用上,优先选择有公路专业知识、较高政治、职业道德,较高技术水平高和管理能力、工作经验的人员;有计划的对道路工程监理工作人员时行培训,切实提高道路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监理执行机构,通过科学、合理、严密、明确的分工,专门处理监理单位、运营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三)树立道路工程监理质量意识

道路工程监理质量意识是道路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质量首先要树立与强化质量意识。质量意识影响工程质量,缺乏“质量第一”的思想意识,决不可能有一流的工作、一流的质量及一流的效益。因此,道路工程监理单位领导要带头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意识,并有计划的采取教育、激励措施,切实提高道路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

(四)科学提高道路工程监理费用

科学提高道路工程监理费用可以有效保证道理工程监理行业发展后劲,同时有利于吸引更高素质的道路工程监理专业人才从事道路工程监理行业工作,促进道路工程监理行业监理手段、水平的提高,使其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壮大。

结束语

道路工程监理是伴随着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而出现的一个新兴行业,它在保证道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道路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着诸多缺陷与不足,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发展,我国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将最终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为我国道路工程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