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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网络金融、网上购物消费、网络银行等电子商务的发展如雨后春笋。尤其是中国加入WTO 以后,网络银行业务正在接受着来自全球银行业的严峻挑战,经过网络革命洗礼的外资银行,进驻中国市场后,已经开始在电子化、网络化方面捷足先登。对于在全球网络市场发展最快的中国来说,外资银行看到了这块巨大的市场,纷纷登陆中国,目标要建造全球最大的网络金融帝国。中国网络金融既拥有全球最巨大的市场, 又面对最严峻的挑战。作为信息网络技术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的产物,网络金融的出现将对中国现行的金融组织体系形成强烈的冲击,不同金融机构的差别分工将日趋淡化,混业经营将成为一种必然发展方向,金融监管体系也将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电子商务引发的全球商务革命和经营革命,预示着全球正在经历从传统经济向数字经济转移的重大转折时期。伴随着网上银行、网络证券等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与金融一体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但与此同时,挑战与机遇并存,如果积极有效地的应对全球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挑战,不失时机的抓住机遇,建立网络金融的发展新战略,是摆在我国金融业界的新问题。
二、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客户持续增长。面对着风起云涌的第三方支付公司、P2P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平台大举进军金融服务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零售业务。银行除了不断完善电子银行和网上商城等平台外,不少银行积极开拓互联网金融新模式。2011年全国网上银行市场交易额达到781万亿元,注册用户数达到4.34亿户,是美国总人口的1.4倍,目前仍逐年增长。
(二)业务品种不断完善。银行业在占领和巩固电子商务市场上具有很大的优势,但如果仅仅把业务停留在支付、结算等领域是远远不够的。某国有大行同时上线两大电子商务平台“善融商务个人平台”、“善融商务企业平台”。这二大平台不仅为客户搭建交易平台,还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托管、担保和贷款融资等全方位服务,有望创新小微企业和零售客户信贷融资的新模式。银行创建的电子商务平台不仅有利于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银行了解客户全面、真实的信息和数据,可以不断完善批量化信贷业务的数学模型,提高小微企业和零售贷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范职业操守不良带来的道德风险。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在积极完善和开拓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领域。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创设小微企业互联网交易平台,企业在网上提出贷款申请和财务数据,银行据此进行评分,通过线上和线下互动,企业在无抵押、无担保情况下就可能获得贷款融资。
(三)交易成本的降低。网络金融的发展,客户对原有的传统金融分支机构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则是利用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进行交易,网络交易无须面对面、无须等待,这样在客户服务方面,金融机构所需的不再是原有的柜台人员,而是一套完善的、使用方便快捷的软件设施,如POS机,ATM机,网上银行及客户终端等,这样不仅可以从客户的角度出发,随时随地的满足客户的需求,标准化和规范化所提供的服务,不仅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质量,还大大降低了柜面的压力,提高了客户的金融交易需求。
三、我国网络金融的未来趋势
(一)支付产业链持续完善,移动化与自金融将成主要发展方向 。随着当前第三方线下支付的迅速发展,第三方支付企业将更加重视与线下支付的融合发展,未来线上线下支付工具的融合将进一步增强。而NFC技术的逐步发展以及移动支付业务的推广,移动支付在未来将成为手机继通信、娱乐、办公等功能之外的另一个重要功能。随着移动支付渗透率的提高,终端制造商必然会在手机上内置支付功能,2013年将会有支持多种支付方式的手机面世,将会促进第三方支付行业在移动支付业务方面取得更快的发展。未来会有更多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全力进军信息化金融业务,致力于多、快、好、省地帮助企业“搬运”资金。同时第三方支付企业会首先选择介入信息化程度高的行业,如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等;其次会选择商旅、保险、物流行业等;此外,高端规模化制造业以及大型农业等也将有机会介入移动化与自金融。
(二)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将带动P2P行业蓬勃发展。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行业机制体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反观国内,由于没有完整的信用体系,所以导致国内的P2P逐渐演变成为P2P2P,即个人对平台对个人,众筹平台的发展也渐渐演变成为预售平台,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过高。随着未来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可以借助P2P阳光透明的借贷程序,积极推动P2P行业蓬勃发展,对抵制高利贷,扶持创业起到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推动监管部门从防范转为鼓励,给民间借贷一个良好的发展方向。
(三)依托现有供应链金融基础,实现从企业金融到产业链金融过渡。基于现有企业供应链金融基础,下一步是改变传统的企业金融视角,从产业链金融视角出发,针对小微企业所处的产业链进行整体开发,提供全面金融解决方案,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三难”问题。
相对于企业金融,未来产业链金融模式将在两个维度进行扩展:一是服务对象从核心企业扩展到产业链上的相关方,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二是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从一种或多种产品扩展到全面的金融产品,如票据及其衍生产品、贷款融资及其关联产品、结算、托管、现金管理等,以及其他增值服务,如交易撮合、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这就使营销、调查、审批、放款、贷后管理、不良清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实现了批量化处理,极大地节约了经营成本。
参考文献:
[1]吴欣颀,朱辉,仇鹏.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前景研究[J].企业研究,2013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渗透到传统金融业态,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独特特色。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随着网络的普及变得越来越大。
最近几年,网络信贷、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和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发展迅速,以第三方支付为例,2012年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达6.9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1811.9亿元,处理收单业务3.8万亿元,预付卡业务575.6亿元。
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金融业离网络金融已经越来越近。中国的各家银行相继建立网上支付系统。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加强的背景下,出现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信息时代的网络银行。
二、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是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以快钱、易宝支付、汇付天下、拉卡拉等为典型代表。另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货款暂由平台托管并由平台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在此类支付模式中,买方在电商网站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待买方检验物品后进行确认后,就可以通知平台付款给卖家,这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再将款项转至卖方账户。
(二)P2P网络贷款平台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络贷款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
(三)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目前,大数据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四)众筹
众筹是指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平台的运作模式大同小异――需要资金的个人或团队将项目策划交给众筹平台,经过相关审核后,便可以在平台的网站上建立属于自己的页面,用来向公众介绍项目情况。众筹的规则有三个:一是每个项目必须设定筹资目标和筹资天数;二是在设定天数内,达到目标金额即成功,发起人即可获得资金;项目筹资失败则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支持者;三是众筹不是捐款,所有支持者一定要设有相应的回报。众筹平台会从募资成功的项目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五)信息化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
(六)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目前在互联网金融门户领域针对信贷、理财、保险、P2P等细分行业分布有融360、91金融超市、好贷网、银率网、格上理财、大童网、网贷之家等。
三、我国网络金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网络金融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技术方面存在制约,主要成就局限在产品级别的,对于技术和标准做得不多,软件设计随需应变的能力有一定差距。
二是人才流失影响核心能力的培养。
三是网络证券受到资本规模的限制,创新活力不如网络银行。
四是网络保险尚存在不足。没有实现全国大集中,保险精算需要的数据挖掘的基础条件不具备,新产品设计能力不强,行业产品创新同质化,模仿盛行。
四、我国网络金融的未来趋势
(一)大金融相互融合
网络金融为金融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典型案例就是花旗银行和旅行者公司的合并。花旗银行是著名的国际性银行,服务范围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一千多个分支机构,并且是国际上最大的信用卡发卡行。旅行者公司是全美最大的投资、保险公司之一,业务涉及财产管理、投资管理、人身保险、财务报信等领域。两大公司的合并,将得到优势互补,使花旗银行成为一个集银行、投资和保险为一体的全能的金融服务体,大大增强了整个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优势。
(二)建设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未来金融业的电子数据交换量将成几何数级增长,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渗透至个人客户的理财服务各个方面,如何在理财服务中获取财富增值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考虑的问题。在电子数据交换量增长的同时,如何获取有用的信息,做出正确的理财决策,成为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任务。
(三)内部管理模块化、业务服务的虚拟化、实时化
网络金融的开展,不同于传统金融服务,更具有如同计算机系统的模块化思想。每一个业务功能都相当于一个大系统中的小模块。因此在进行管理时也具有了模块化的思想。对于网络金融业务,由于依靠的是高速安全的计算机网络,业务服务因此也就具有了虚拟化、实时化的交易方式。
作为“互联网+”的范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会有其显著的特征及问题。因此,本文将主要探讨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趋势以及出现的相关问题。
从2015年春晚的微信抢红包到2016年春晚的支付宝“集五福”与微信抢红包的激烈之争,使我们切身体验到了这种将民俗注入网络元素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发展前景,因此,我们需要再次审视互联网金融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
一、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信息披露与人才储备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第一,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出现极大地解决了网络交易中的资金安全性弱和资金流动性差的问题。当前第三方支付的市场总体逐步趋近成熟、行业的细分结构逐步稳定、市场的集中程度较高,同时市场监管也日益完善。
第二,P2P网贷行业增长迅猛,并衍生出了多种交易结构。据CECRC测算,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全国的网贷平台已逾2000多家,其中投资人数已接近300万人,这表明了我国网贷平台发展迅猛。但由于我国的P2P行业仍处于探索的阶段,相关的法律体系和金融监管举措都存在着空白,因此需要进一步的规范。
第三,中国的众筹融资模式始于2011年,到现在为止,初具规模的众筹网站已有十几家。现阶段我国的众筹模式主要分为会籍式、凭证式以及天使式。其中前两种带有公益的性质,但是第三种就具有了十分明确的财务回报的要求。总体上看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足、对非法集资的法律界定不清晰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而会严重阻碍众筹模式在国内的发展。
第四,互联网保险业务也在逐步发展。1997年,中国保险信息网上线,这是中国首家正式上线的保险网站。2013年,众安在线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和理赔的模式,又使中国保险业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上完成了一次重大的突破。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现出3个重要发展趋势:
第一,融合共生的趋势。互联网与金融之间是互补的,这可以从物理空间中的经济形态与虚拟空间中的互联网所进行的对接融合来体现。互联网金融来势迅猛,传统的金融机构早已与互联网平台进行跨界合作,挖掘双方的互补空间,在合作的过程中融合共生以实现共赢。
第二,时空融通的趋势。金融是一切跨越时间、空间的价值交换。经济发展一定阶段时,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传统的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会日益凸显。人们愈发需要更加方便、快捷、广泛的金融服务,而互联网的出现恰好可以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使得金融回归其“初心”。当互联网实现实时数据交换时,就会极大改善金融的融通度,从而使价值实现即时融通,交易效率出现质的飞跃。
第三,金融格局综合化趋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淡化了金融行业专业化与分工的界限,降低了对市场参与者的要求,并极大放宽了金融服务的可能性边界。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阶段中出现的问题
(一)监管体系不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既拥有机遇,也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监管层面上的问题与风险。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模式,因此,要全面精准的落实混合行业的管理就会十分困难,从而造就了监管体系的不完善。
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防范风险、建设信用体系以及宏观调控等方面都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兴交叉性的行业,因此行业的监管会涉及到很多的部门,需要多部门进行共同监管,从而无法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地监管,同时也使得很多互联网企业游走在监管的真空地带。
(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影响逐步扩大,它在给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潜在性风险。由于金融与互联网行业本身就存在着高风险,因此,两者结合后更容易碰撞出更大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不仅存在着传统金融业所特有的各种风险,而且还兼备技术与法律方面风险。例如,支付宝的快捷支付出现了很多次的盗刷事件,由于快捷支付可以绕开银行,并且首次关联也不需要输入银行卡取款密码,而只需输入手机验证码就可以完成支付,所以就会出现潜大的技术性风险。因此从根本上讲,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是互联网金融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信息安全亟待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有关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愈演愈烈,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易受到网络内外的系统攻击,因此存在着较高的信息安全问题。例如2014年支付宝员工售卖用户信息事件,以及2015年苏宁易购大量泄露用户订单信息事件等,这些主要都是由于其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信息保护意识不足造成的。
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分析海量的数据,来掌握客户全方位的信息,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大数据本身也是需要大数据库的支持,随着数据的不断集中及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信息安全就逐步产生了巨大的隐患。
因此,随着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迅速普及与应用,应当高度关注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提高技术水平并完善监管体系来促使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四)易成为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温床。互联网金融是在虚拟空间中进行交易的,因此不会留下任何除交易信息外的物理痕迹。同时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运行没有严格的资格审查,而且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匿名性,手机和网络用户可以通过的设置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就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去流转资金。这种方式隐藏的巨大漏洞很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来进行“黑钱”的划拨,并实施洗钱、收受贿赂等活动,之后通过投资回报的方式合法化不合法的收入。互联网金不被时空所限制的特征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的完成巨额资金的快进快出,这会使金融反洗钱部门的监管更加困难。
四、总结
虽然近几年我国互联网技术有了很大的飞跃,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旧处于起步阶段,在消费者信息的保护、监管的完善以及风险的防范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2016年的中国经济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方式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较好时期。回顾过去的一年,可以看到2015年中的互联网金融已经呈现上升的趋势,而这种市场热度将会在经济新常态的倡导下在2016年将再次有一个理性的升温。
在我国要快速可持续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跳出思维定式,并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监管要灵活的视实际情况而定,更加强调有预见性的监管,并防范潜在风险的蔓延。当然金融创新也不能触碰底线,要坚守住金融以信用为核心的根本规律。不断促使金融创新与监管形成良性的循环,经过不断的创新大浪的淘沙后浮现出较为清晰的格局。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是具有互联网技术的金融行业,作为科技发展与进步的产物,是一个新领域。人们对于主导技术为互联网的金融业称之为互联网金融,相比于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不论是在管理方式与观念上还是在技术上都有着巨大的差别,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具有信息化与虚拟化的特点,因在市场中信息是流通与生产的主体,所以信息的虚拟形象注定了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其次,因网络技术的支持,先进的科技具有经济性和高效性,使业务的处理变得方便快捷,对于传统金融服务在空间及时间上的限制,互联网金融可以完全冲破这种束缚,降低时间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最后互联网金融的到来实现了经营一体化,金融混业趋势。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目前其发展模式包括网络信贷结构、p2p贷款平台与第三方支付等结构。受益于网络通信技术的结算业务首先诞生,电子支付出现了,并且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得到了发展前景,生活中的网购与费用代缴都被支付宝或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取而代之,这些都是第三方支付的涉足领域,交易规模仍不断增长,信贷业务由于降低了信息成本,处于相对于商业银行比较有优势,冲破了银行为中介的传统理念,撼动了银行的地位。对我国银行经营构成直接威胁,银行需借助电子银行等业务展开应变,银行的发展面临了变革。
(二)发展中的问题
作为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交易模式,风险相对增高,不仅具有传统金融在信用、市场等方面的风险,更有互联网技术上的风险、虚拟业务风险以及法律滞后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在技术使用上因没有规范,很多金融业务是在网上进行的,但是互联网没有与发展相匹配的标准与规则,导致设计与使用金融系统的平台缺乏实验与测试,网络通信系统加密技术、TCP/IP协议安全性、密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漏洞,加之网络通信系统的开放使,容易造成黑客攻击或电脑病毒,这样就造成一些技术风险。P2P的信用门槛不高,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迅速使实体信贷公司难以在社会坚持,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威胁。互联网管理体制不完善,使互联网难以稳定健康发展,信用体系存在一定隐患,目前的监督体系还停留在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没有这里专门的监管机构,导致一些列问题的相继出现,例如对银行主导的网络融资大力监管却忽略了网络融资在非银行主导中的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对策
(一)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对于传统金融业务发展的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网络金融业务并不是互联网金融,两者要分别管理,互联网金融是大数据金融、第三方支付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模式的金融。在这种模式已经变成新型金融模式时,要对其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在规则上要针对其特性进行制定。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结合的管理模式是侧重于业务的管理。
(二)完善体制,降低风险
互联网信息技术中的信用体系可以通过良好的建设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发展过程中要降低所面临的风险,对信息体系进行完善,同时也要对互联网信息在技术上进行改进,要建立金融技术的标准完善互联网的信息技术,使安全标准与国际计算机的网络标准接轨,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可协调性进行增强,对于金融共享数据要进行资源整合,对于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与硬件技术要加大研发力度。
(三)模式整合,内容完善
针对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网络化在模式上的交叉与冲突,要实现模式整合,例如第三方支付与基金合作的互联网理财使实体商业银行在理财上受到冲击,对这种类型的冲突问题,国家要通过金融体制的改革解决相关问题,对于一些新兴的电子商务流程中的安全风险,国家要适当的限制或加强商务重组。要完善网络借贷的内容,强化建设信用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四)建立监督,促进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概述
在互联网金融诞生初期,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社会都难以精确定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2014年,央行定义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指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并在通讯技术框架内进行资金支付、融通以及信息中介等业务的金融模式。如何判断某种业务是否属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笔者认为可以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工作,即广义分析与狭义分析。从广义角度看,只要某种业务的开展是通过互联网而实现的,则无论业务发出机构的属性是金融或是非金融,都可以将此业务视作互联网金融。狭义定义下的互联网金融指的是由互联网企业进行的,基于互联网技术框架的金融业务。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
(一)P2P借贷
P2P借贷的英文全称为peer-to-peer lending,其是一种起源于英国的互联网金融形式。P2P借贷行业之所以能获得良好的发展是由于其能够为借贷双方提供撮合、信息流通交互、法律手续办理以及投资咨询等服务。随着技术的发展,P2P借贷模式还能为人们提供资金结算以及债务催收等业务。现阶段国内P2P借贷行业中领导者有“人人贷”等。
(二)第三方支付
作为最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是我国最早出现的一批互联网金融产品,其中的杰出代表便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支付宝”。第三方支付的定义为金融机构借助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在互联网技术框架内转移资金以及发起支付指令的业务。事实上,第三方支付结构相当于中介,利用网络技术实现用户足不出户即与银行或者资本组织进行资金交易的目的。目前,“支付宝”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第三方支付软件,这表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实力。
(三)众筹
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融资自诞生以来便获得了业界与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经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保障资金链正常运转的工作极其重要,某些时候企业的的流动资金比较拮据,此时可以通过诸如“点名时间”等众筹平台来实现融资的目的,从而缓解资金压力。众筹业务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也反映了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四、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较高,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理财之道,并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纵观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史,可以得到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它们分别是2005年、2011年以及2013年。2005年,国内出现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其给公众的支付工作提供了新式、便捷的选择,也为日后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1年,央行宣布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这一历史性事件标志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步入了正规的发展轨道,也正是在这一年,阿里巴巴旗下支付软件“支付宝”的用户规模迅速扩大,这为今天支付宝独霸第三方支付软件市场的局面创造了优良的条件。
业界将2013年称作“互联网金融元年”,由此可见该年度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要性。这一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非常迅猛,大量新式金融产品集中面世,其中包括众筹以及网络借贷平台等。该年中,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的消息令人振奋不已,标志着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的整合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随后大量券商以及银行宣布将重组业务模式,从而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以实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五、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建议
(一)加强社会道德意识培养工作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秩序正常、发展稳定,认为有必要加大社会道德意识培养的力度。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政府可以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的优势,在电视广播上加大道德模仿优秀事迹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向优秀道德人物学习,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与此同时,还可以通过电影来向人们宣传优秀品德,可以在某些特殊时间例如国庆节以及劳动节里集中播放宣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电影。互联网金融领域从业人员颇多,由于具备高利润,潜力大等优势,该行业的工作人员非常容易迷失自己,从而作出违背道德甚至是违法的事情。所以,培养全民道德意识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定合理健全的法律
现阶段国内有关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法律较少,管理者一般根据相关的管理办法来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该种形式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效果较差。认为央行应当在调研互联网金融风险规避办法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流程的前提下,组织经济学、互联网等行业专家进行研讨,尽快制定普适性强、实用性高的互联网金融大法,以求达成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互联网金融法律颁布后,执法者必须要尽快贯彻落实新法,在执法工作中兢兢业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走程序,如此方能使得互联网金融法律发挥其最大效用。
(三)实施细分行业自律组织制度
参考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实际发展状况,认为各细分行业应当建立行业协会,协会成员群体由互联网金融企业人员以及政府监管人员构成。互联网金融管理协会的主要工作是汇总行业统计数据,负责培训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以及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还具有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成员企业发展以及配合政府部门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责。行业协会为非官方性,运转必须遵从国家法律法规。
(四)保障市场操作透明化
1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1.1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成绩
我国互联网金融已经实现了企业网上银行的功能,还能够在网上办理贷款等业务。对于小金额的贷款,不需要到银行去申请和审批,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自行操作。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很迅猛,其中以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为首,在业绩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数据大集中方面,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数据中心,大大地降低了金融危机。除此之外,互联网银行平台在业务上也实现了功能的多样化与全能化。与此同时,还开发了更多的品种,丰富了产品数量与类型。互联网金融彻底打破了传统金融的状态,尤其是在科技人员配置方法方面,大大地得到了提高与改善。这种新型的改革与创新,提高了金融业务系统的维护能力,提升了金融的技术能力,培养出了大批量的金融人才与互联网人才。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银行与证券的接口标准没有实现统一化,如果有M家银行,有N家证券公司,这就需要MN中接口,这就影响了互联网金融的设计与维护工作,如果实现了银行与证券公司接口的统一,就只有一种接口,给互联网金融的设计和管理,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而且还会降低交易的成本,提高了金融的利益。
1.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不足
虽然我国互联网金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金融在利用互联网解决问题的时候,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技术方面的限制。比如,银行的核心工作业务,会受到零售业务的冲击,互联网上的金融业务会直接导致银行的核心系统瘫痪,最终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第二,互联网金融的成就受到了产品级别的限制,我国还没有把技术做到标准,这种软件技术设计需要随机的反应能力,但是还是与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大的区别。第三,由于人才的流失,影响了互联网金融人才的集中与核心培养,这是中国在传统模式中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需要时间与技术去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存在金融机构方面,金融机构不够重视人才,这种陈旧的观念,导致了大批量的人才流失,影响了金融的核心能力。我国的企业债券和网络证券都受到资金的限制,没有创新的模式,相对于国外技术,我国的技术过于落后。
2 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2.1 监管模式不够健全
我国互联网金融没有健全监管模式,法律法规无法监管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尤其在信贷行业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对于互联网信贷业务还没有出太明确的法律政策,而且我国的法律对借贷行为没有明确的界定,在界定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难。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涉及的很多业务,都没有法律监控,很多债券的运作让人眼花缭乱,法律很难对其进行控制。除此之外,我国还没有建立监管机构,不能够明确其管理职责,没有办法对金融业的公司进行审查和监督,正是由于金融业中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而给互联网信贷带来坏的声誉。
2.2 互联网金融风险难以避免
随着我国技术的发展与创新,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比如,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近几年出现了很多的第三方平台老板带钱跑路的现象发生,还有打着筹集善款的幌子,忽悠人民群众,让人们上当受骗等。在这个网络发达的社会,平台一定要保护好个人的信息,不要因为操作失误,而引起资金的转移,借助互联网金融洗钱的现象也是经常发生,这影响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比如,当资金链断裂了,就会引起金融危机,还有部分领导转移互联网平台的资金,进行非法筹资等。
2.3 互联网金融高调地打着幌子欺骗用户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公司为了吸引群众,抢占市场的份额,给自己打了高标旗,吹捧自己的产品投入少、受益多、风险小。这种恶意竞争的行为,就是欺骗群众的行为,最终并不能承诺用户的投资收益。正是因为互联网这种恶意竞争的方式,给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让人民群众无法判断互联网金融的真假。
3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应对策略
3.1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首先,互联网金融业应该建立一套自己的管理机制。不同部门的管理机构管理各自辖区的事,在管理的同时,每个部门之间还要密切联系,汇报给上一级的管理部门,以达到扩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产品业务的信息来源。其次,每个部门内都应该合理分工。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联系进行分段管制,其中包括信用评级、资金流向、风险监控和数据处理等。最后,要及时了解投资者的反馈信息。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的自身素质,积极建设国际互联网金融的标准,形成统一的监管机制。
3.2 提高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水平
近年来,以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非金融类互联网企业利用其信息技术优势和建立起的网络平台涉足电子货币、支付结算、投融资和理财等金融业务,促进了金融市场竞争,加强了金融普惠程度和居民便利性。这种由非金融类互联网企业借助自身平台优势进入金融行业,将互联网精神及其运行模式应用于金融行业,所呈现的是一种新的金融业态,可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当前国内有代表性的、占市场主要份额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包括:网络支付、网络融资和互联网理财。
(一)网络支付:以支付宝为代表
马云的阿里巴巴集团于2005年创立了支付宝(Alipay),标志着我国非金融机构正式进入支付领域。支付宝创立之初主要是为了解决淘宝网买卖双方交易的第三方担保问题,之后逐步涉及航空客票、公共服务缴费、信用卡还款、通信缴费等居民消费者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业务以支付宝(阿里集团)、快钱、PayPal(易趣)、财付通(腾讯集团)和易付宝(苏宁易购)为代表,网络支付市场逐步进入稳定增长阶段。
目前上述互联网企业的第三方支付产业链较银行账户体系并不完备,如跨行资金归集、代收代付、发卡等方面功能尚有所不及。其提供支付服务的收益并不仅仅体现在相关的手续费收入和资金沉淀利差上,在大数据和云计算时代掌握核心优质客户群并构筑大数据积累是不能忽视的利益驱动因素。
(二)网络融资:以P2P网贷为代表
拍拍贷于2007年8月在上海创立,是国内首个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采用的是纯信用无抵押的线上运行模式,贷款额度为1000元-50万元,借款期限为3-12个月,年化综合利率区间为18%-30.24%。拍拍贷运作模式中,网贷公司扮演的是单纯的中介角色,仅利用信息技术撮合借贷双方,由贷款人自身定借贷利率,公司本身不承担违约责任。上述网络融资有别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但与传统直接融资模式相比,又有着交易成本低、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等特点。
(三)互联网理财:以余额宝为代表
支付宝集团与天弘基金合作,于2013年6月13日推出余额宝产品。相比传统银行渠道理财产品动辄5万、10万元的门槛,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1元即可入门,并且可当天(T+0)快速赎回,及时到账。用户结构上,余额宝呈现出年龄层次上移,区域分布扩大和人均持有金额提高这三大趋势,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余额宝的市场欢迎程度。2013年以来,国内互联网企业陆续推出百发(百度)、理财通(腾讯集团)、汇添富现金宝(网易)等互联网理财产品。上述互联网理财主要是借助第三方支付和货币市场基金平台将低收益的小额存款转化为高收益的“类同业存款”,主要投资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债券、中期票据等安全性高、稳定的金融工具。
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趋势
(一)拓宽:网络支付平台业务不断创新
网络支付平台目前主要与互联网理财产品对接,但随着淘宝基于支付宝平台分析客户数据供阿里小贷使用和电商巨头之一的京东商城并购网银在线支付平台,表明存量网络支付平台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支付业务,而互联网企业和电商正在建立自己的支付平台。
目前各主要网络支付平台均致力于推广金融产品销售,借此增强客户黏性,拓宽业务范围并由此提高收益。随着网络支付平台业务将不断创新,由此预见未来“网络金融超市”等金融产品互联网销售平台和理财社交网络、理财服务网站和理财工具支持网站将快速发展。
(二)聚变:移动互联网与金融结合将引领新一轮变革
有线互联网是互联网的早期形态,移动互联网或者说无线互联网是互联网的未来。目前移动互联网已超越PC成为居民上网的主要方式。移动支付的发展风生水起。2013年4月,支付宝手机客户端上线了转账到银行卡的功能。2013年6月,中国移动与中国银联共同推出首个移动支付联合产品-手机钱包。2013年8月,腾讯集团的微信产品具备了网络和扫描支付功能。在小额、多笔的现代支付常态中,移动支付较有线互联网更加便捷,可以大胆预测在不久的将来,移动支付将演变为移动货币,并由此对传统纸币和银行卡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金融业带来了巨大变革,其成功取决于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率,是长尾理论的现实最佳实践。当移动互联网速度不断优化,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价格门槛不断降低、性能配置不断升级、近场技术(NFC)逐步成熟,流动性这一条件移动互联网已经具备,而收益率只要复制现有互联网金融模式即可,只要不断提升移动互联网的安全性,移动金融必将引领新一轮变革。
(三)科技:大数据和云计算催生金融新产业
大数据技术支持下,客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预测、风险定价等可以凭借“三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信息的挖掘、分析而获得,较好地解决了传统信用管理中信息不对称、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随着上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发展,未来将不断涌现官办或官民合办的专业的第三方客户征信公司。
近年来新兴的云计算方面发展较好。通过云计算供应商在电商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云计算将为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一种运营成本更低、业务更灵活、系统更安全的轻量级商业模式,特别是对那些小型的金融网点可以大幅降低运营成本和解决人力资源不足问题。
三、对国内金融体系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之一:倒逼银行机构加速业务流程再造和推进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成功在于服务创新和关注低端客户金融需求,使普通民众能够以标准化、碎片化的方式享受专业的、安全的、无法从银行机构获得的金融服务。而这,无形中推动着普惠金融的理念。也促使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关注优化互联网业务渠道,提升客户服务体验与感受,加强金融工具和理财产品的创新,为客户提供更贴合需求的金融产品。
(二)机遇之二:间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目前商业银行实质上已部分实现了大额存款的利率市场化。而余额宝等网络理财产品的出现,打通了个人小额活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的桥梁,解放了未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小额存款,从而间接推动了不同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水平。
(三)机遇之三: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供试验田
当前互联网金融缺乏监管、粗放生长,缺乏完善的内控和风险补偿机制。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就存在必要性和紧迫性。相比同银行一样缴纳存款保证金,互联网金融企业更愿意加入存款保险。有需求,有条件,风险小,成本低,互联网金融企业无疑是实践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好的试验田。
(四)挑战之一:抑制货币需求,影响社会融资规模数据的真实性
网络支付的快速发展,通过电子货币对实际通货的替代效应,会抑制货币的交易需求。网络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当前社会融资规模数据缺乏监测,与社会实际金融资金供给不匹配。而网络融资平台由于缺乏监管,极易流向限制性行业或空转。同时不容否认的是,余额宝等网络理财产品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而这些成本商业银行会转嫁到实体经济,从而抬升社会整体融资成本。
(五)挑战之二:弱化了的金融机构中介职能
网络融资会挤占银行新增个人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等零售贷款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了大量在途资金,而网络理财则会加速银行的存款资金分流。互联网金融的高效便捷和低成本,促使金融机构将客户接触和服务渠道由实体转向网络虚拟。互联网与生俱来的技术风险和道德风险会加速金融风险溢出,而内控体系的缺失会直接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安全和正常运行,并放大社会整体金融风险。
(六)挑战之三:金融监管难度加大
互联网金融因在业务准入、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监管尚存空白,因此有着更大的监管套利空间。相关法律法规模糊和监管真空,以及监管技术和互联网金融专业监管人才的不足,使互联网金融行业积聚了大量风险。此外,我国金融分业监管的现状使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界限难以把握,互联网金融协作监管机制亟待建立。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并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相关规制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规范业务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加快建立互联网金融协作监管机制,避免监管真空。三是优化监管技术,引进和培养互联网金融专业监管人才队伍。
(二)促进金融机构同互联网企业间的合作
(1)通信基础设施薄弱。中国农村网民数量偏低,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7.5%,互联网普及率仅为28.8%。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根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14年3月底,东部农村地区同定宽带人口普及率为13.8%,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而中部和西部农村地区仅分别为5.0%与3.8%。中国农村移动通信设施建设也十分薄弱,以中国移动为例,到2014年底,中国移动4G用户超过9000万,基站超过70万,但是仅东部发达省份的乡镇和政府被纳入到4G网络覆盖范围,全国其他农村地区还未真正享用到移动4G服务。
(2)金融物理网点不足。服务丁农村金融的机构有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虽然种类繁多,形式不一,但是营业网点真正下沉到乡镇一级的只有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等,下沉到各基层乡村的金融机构几乎没有。据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仍有1696个。可见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物理网点不足,金融服务十分匮乏。
2.金融产品匮乏,结算手段单一
我国农村金融产品基本还是“存贷汇”老三样,关丁支农贷款、农业和个人保险产品、个人理财产品等少之又少。虽然一些小型城商行和农商行已经注意到理财产品广阔的市场前景,开始进入理财市场,但是并未在农村大范围推广。农民闲置资金基本存在银行,或进人民间借贷市场。据中国农业银行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的《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农村家庭持有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衍生品等风险资产家庭的比例仅为1.6%,远低丁全国平均水平10.4%,农村43.8%的家庭参与民间借贷,民间借款占债务总额近65%。我国农村结算于段单一,农民对现金结算有较高的认可度,信用卡、汇兑等基本的金融业务在农村十分少见。数据显示,现金交易在农村地区生产生活中占95%以上,农民对存折的认可度高丁银行卡。
3.融资困难,成本较高
据《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农村家庭正规信贷需求十分旺盛,在农村地区,有正规信贷需求的农村家庭占比为19.6%。但是,由于农民没有抵押品且征信体系不完善,农村家庭的正规信贷可得性只有27.6%,低丁40.5%的全国平均水平。为满足资金需求,农民不得不进入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市场。据《中国民间利率市场化报告》显示,农村地区民间借贷利率和银行贷款利率分别为25.7%和7.3%,均高丁城镇。同时,农户和乡镇企业的守信意识较为薄弱,骗贷现象时有发生。
二、互联网金融在农村金融建设中的应用
1.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相对丁城镇网民,农村网民文化水平较低,熟练地操作电脑对他们来说还有一定难度,所以传统的利用PC端上网并是不农民上网的最佳选择。相反,在智能于机大规模进入农村市场后,农村地区手机上网已经成为主导。据《2013年中国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农村网民使用于机上网的比例已达到84.6%,高出城镇5个百分点。手机上网成本低、易操作,便丁农村地区居民接人互联网,成为农村居民上网的主流设备。因此,我们可以因地制宜地采用无线和有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农村宽带建设,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发达农村地区推进有线宽带建设,在人口较为稀少、村落较为分散地区发展无线宽带,我国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可以利用旧有网点资源,低成本的实现农村3G、4G网络部署。
2.创新金融服务渠道,增加支付结算手段 我们可以利用现代先进技术,解决农村金融物理网点短缺问题。首先,在农村超市、农资站等人口流动性大的地方投放电子机具,让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完成存取款、转账、缴费等金融活动。其次,依托客户端推广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增加农民结算手段,提高结算效率。再次,我们可以推广手机银行业务,农民可以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和终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办理多种金融服务。目前,国内已有多家银行开展手机银行业务,业务功能主要是查缴费业务、购物业务和理财业务。手机银行操作简单、方便快捷,业务功能基本满足农民金融需求。
3.拓宽农村理财渠道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8896元,但是农民理财渠道匮乏,资金余额基本存人银行,截止到2012年,我国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为54615.64亿。当今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互联网理财渠道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选择。首先,农户可以利用手机购买“宝宝”类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相比,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理财产品门槛低、收益高、安全性好、流动性更强,非常符合农民理财需求。其次,农户也可选择P2P网贷,相比丁市场不规范、风险大的民间借贷,P2P网贷具有投资门槛较低、收益稳定、周期灵活、本金有保障的特点,所以适合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农户。再次,互联网保险也可以在农户理财中发挥作用。农村保险市场潜力很大,互联网保险可以发挥它个性化需求服务优势,在农村地区推广适合农民的个人保险产品和农业产业保险。最后,农村信用社等服务农村的传统金融机构要发挥自身的网点优势、客户基础优势和政策优势,开发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开展对农民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培养农民理财观念,提高农民诚信意识。
4.多元化融资渠道
国民消费在国民经济中比重的提升以及国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共同导致为消费者提供贷款的金融服务方式――消费金融开始进入发展的黄金期。传统消费金融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而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则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互联网消费金融便是将互联网技术与消费金融相结合的一个新兴领域,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消费模式、消费平台、支付手段等诸多方面均与传统的消费金融有很大差异。互联网消费金融确切地讲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分支,其他的互联网金融运作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众筹、P2P网贷平台等。尽管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相对滞后,但得益于我国庞大的消费人群和消费习惯,互联网消费金融被认为是最具发展潜力的互联网金融方式之一。
本文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产生的背景出发,结合互联网消费金融中的产业链分析与发展环境,着重对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运作模式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方向与趋势。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产业链分析及发展环境
(一)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产业链分析
消费金融是指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由于自身缺乏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借款先期进行消费,之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利息进行偿还,通常这一类贷款形式具有金额小,期限短,无需进行抵押等特点,自推出以来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欢迎,因此这一方式缓解了消费者的资金缺乏,又满足了消费者对于商品的需求,成为了非常重要的金融服务方式。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为60亿元,预计2014年将突破160亿,未来3年增长率或高达94%。总体上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出现恰逢其时,它除了保留了消费金融的特点,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消费金融中,使二者整合起来,在购买和支付环节上实现了互联网化(如图1所示)。
无论是传统金融主体如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参与主体,或是京东、阿里等为代表的电商企业,还是以人人贷、拍拍贷为代表的P2P网贷平台等,这些主体通过不同的方式和途径都在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完整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上,主要包括四类参与者:①消费者,消费金融的核心,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进行消费,在约定时间进行偿还;②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专业消费金融公司、电商企业等等,根据消费者的信用状况、消费能力等责提供资金给消费者;③消费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等;④行业监督,人民银行、消费品领域委员会、行业协会等。
具体地,互联网消费金融呈现出如下特点:(1)范围上,互联网消费金融将服务对象扩展至健康、旅游、日常消费等价值低、期限短的商品中来;(2)资金渠道上,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资金渠道则以线上为主,这样资金渠道更加广泛;(3)授信方式上,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审批除了借鉴传统的审批方式外,还可以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得到客户的历史交易金额、交易频率等,来考察客户的信用状况从而决定是否放贷。
(二)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环境
随着国民消费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互联网使用习惯的全面养成,互联网消费金融现在正处于一个“最好的时代”。本文接[文秘站:]下来将从经济、社会、技术、政策等方面来全面分析互联网消费金融所面临的环境。
1. 经济环境:当前,消费对我国的GDP贡献仅有30%,同收入水平其他国家的消费占GDP的50%左右,而这一比例在欧美发达国家更高。这也说明中国的经济结构可以从原来的过多依靠投资、出口逐步向消费倾斜。同时,近年来中国家庭人均收入稳步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的最新数据,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67元,比上年增长10.1%,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
2. 社会环境:消费观念的转变,透支习惯的养成。中国传统的勤俭节约观念制约了消费金融在我国的发展,但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逐步转变,越来越多的家庭及个人开始选择采用信贷工具提前消费。据调查,我国有三分之一的家庭从未通过信贷工具提前消费,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我国消费金融的巨大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
3. 技术环境: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进步,这也成为促使消费金融的创新速度和效率进一步提升的重要原因。仅2013 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 9.9 万亿元,这也促进消费金融的互联网程度逐步加深。根据报告统计,截至2014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为居民消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未来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将会向使用便捷、参与广泛和操作安全的方向发展。
4. 政策环境:政府政策的出台。为了刺激消费,政府在增加消费补贴,拓展消费渠道方面提出了多项激励措施,如购置税减征、消费品下乡等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消费及金融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这些措施无疑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运行模式分析
互联网消费金融与传统消费金融最大的不同体现在资金的筹集方式上,即互联网消费金融在资金筹集上是依托线上的筹集方式,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P2P平台、传统金融的线上业务或其他的创新企业等,这也构成了目前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几种运行模式。
(一)基于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互联网消费金融
基于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运行模式是电商企业通过交易平台分析消费者的交易数据及其他外部数据,提供给消费者数额不等的信用额度。消费者可以在信用额度内在该电商平台进行消费,由电商平台成立的小额担保公司或第三方进行资金垫付,消费者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款,电商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这样在电商平台、资金提供方和消费者三方构成了一个良性的生态循环系统(见图2所示)。
在这种模式中,电商交易平台是其中的核心参与方,因为它是最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并且在商品渠道、支付渠道上掌握了消费者的信息流、商品流、资
金流的信息,这样多方信息能够形成快速对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这些信息的掌握成为电商企业参与消费金融市场的核心能力。同时,利用这些信息可以了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需要等,提高自身的销售额,从而成功地将消费需求与资金联系在一起。 目前依靠电商企业来进行消费金融运作在国外已经有比较成功的例子,如日本乐天、美国运通等,都是成功地从原来单一业务发展为金融集团的。但在国内目前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但从2014年开始,各大电商已经开始纷纷涉足消费金融。2014年2月,京东联合金融机构,针对京东用户推出个人消费产品“京东白条”。7月,阿里旗下的天猫商城也推出了“天猫分期”,12月,阿里又在更大范围内推出“花呗”;招商银行和亚马逊中国也展开合作,推出分期付款业务。随着消费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在未来的若干年内必将迎来电商生态金融的爆发期。
(二)银行搭建线上消费金融平台
根据相关数据,2013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达到13万亿元,但仅占银行信贷资产的15%。而在消费信贷最发达的美国,消费信贷占银行信贷资产的比重高达60%以上,这说明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还有巨大的潜力。此外,与企业信贷相比,消费信贷的成本高、效率慢、收益低,但互联网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问题。2014年2月1日,由北京银行独立注资3亿元的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的网贷平台已经上线。除此之外,包括兴业银行、重庆银行、徽商银行等一批银行都于近期获批或积极申报筹建消费金融公司。
(三)P2P网贷平台
P2P 网贷平台模式,是给拥有闲置资金的出借人与有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提供一个对接平台,达成贷款协议,平台从中收取手续费用。按照借款人的性质不同,既有针对小微企业的,也有满足个人消费需求如装修、购买大件商品等。
与其他模式相比,该模式的信息量大,用户自主性强且借贷效率高,但同时风险也比较大。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的P2P网贷平台已经达到2364家, 仅2014年,交易规模就达到5000亿,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116万人和63万人,已经超越了英、美成为全球最大的P2P交易市场。然而,高速发展的背后带来的是风险问题,平台跑路、大额坏账等情况频繁出现。这与我国P2P发展过快、忽视风险控制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尽管有诸多问题,但由于P2P门槛较低、效率高、资金能实现更有效利用等天然优势,P2P网贷平台仍然是发展消费金融的一个重要的运作模式。
(四)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通过自有资金为我国境内居民个人消费提供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这些贷款具有金额小、较为分散的特点。我国从2009年开始启动消费金融试点,首批4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获批成立。这些公司的固有缺陷在于都是依附于银行,导致现有产品与银行产品类似,缺乏特色。
2015年1月7日,以重庆百货为主,与其他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国内首家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传统消费金融公司最大的不同是,该公司搭建了互联网平台,这样在经营服务上实现“无边界、全渠道”。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后,线下挖掘客户,线上互联网推广,从基础设施、平台、渠道、场景等四个方面扩展互联网平台业务。总的来说,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未来需要更好地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打造线下实体消费金融+线上互联网的综合体。
四、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
(一)互联网程度的加深
可以说,在互联网渗透全行业的今天,包括消费金融在内的中国金融产业的互联网化已是大势所趋。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包括产品的互联网化、服务模式的互联网化和风险管理模式的互联网化。首先,在互联网消费中还有很多尚未开发的需求,例如保险、基金、证券等,这些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逐步进行挖掘,从而设计出更多、更好的产品;其次,互联网改变了人们以往的消费习惯,从消费的时空、支付方式等都发生了变化,如何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需要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和渠道。最后,在互联网消费下,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记录消费者的交易信息、资金信息等,这对于金融机构进行控制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同时也对传统风险控制模式提出了挑战。
(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
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比较晚,目前以央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征信系统下的信用信息覆盖面最广,数据量最大。近年来,信用中介机构开始逐步发挥作用,加之现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违约问题屡见不鲜,这使得社会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信用体系。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因其掌握大量的数据信息,开始自建信用体系,如支付宝下的芝麻信用、腾讯信用、拉卡拉等。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国内无论是政府主导下的央行征信体系还是布局互联网个人征信的企业,他们的数据都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体系,这需要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与对接。未来全社会的互联网金融数据会进一步整合,并打破现有的数据壁垒,建设完善的信用体系,这也必将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简介
胡世良,男,安徽当涂人,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现就职于中国电信上海研究院,总工助理。长期从事电信市场经营分析、商业模式研究、战略规划等工作,对移动互联网有着较深的研究,被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产业网聘为特约专家,思路敏捷,洞察力强,对行业发展、企业运营管理有着独到的见解。现从事电信产品开发相关工作,具有20年的电信行业从业经验。迄今在《通信企业管理》、《中国电信业》、《邮电经济》、《人民邮电》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数百篇论文,著有《赢在创新:产品创新新思路》、《移动互联网:赢在下一个十年的起点》、《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与变革》等书。
内容简介
打造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根本,《互联网金融模式与创新》从平台经济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网贷、电商金融、众筹模式、直销银行模式和余额宝模式进行深度分析,并系统介绍了阿里巴巴、腾讯、中国平安、苏宁、电信运营商等企业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生动展示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动态,在此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趋势、面临的经营风险进行了系统阐述,其中互联网金融向移动互联网金融转变大势所趋,并提出加快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策略和建议,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传统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监管更好地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互联网金融模式与创新》适合互联网公司、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政府监管等行业的从业人员阅读学习,也适用于对互联网金融有着浓厚兴趣的投资者、研究人员以及高校的广大师生等相关人士。
目录
第一部分互联网金融本质及特征
第1章互联网金融本质内涵
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优势和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实意义
第2章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
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
我国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原因分析
正确看待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发展为大势所趋
互联网金融发展利远大于弊
第3章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理解和认识
模式决定互联网金融的命运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本质是平台经济
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的主要特征
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成功的判断标准
第二部分互联网金融六大平台模式
第4章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概述
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主要特征
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现状和问题
第三方支付:支付宝盈利模式分析
支付宝发展迅猛
支付宝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石
第5章P2P网贷平台模式
P2P网贷平台模式的内涵
我国P2P平台模式发展现状
P2P网贷平台模式经济分析
P2P网贷企业案例
拍拍贷
宜信网
好贷网
有利网
Lending Club
平台间竞争的三个关键点
第6章电商金融模式
电商金融服务模式发展背景分析
电商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概述
电商金融模式本质是大数据金融
电商金融模式分类
以阿里小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
以京东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电商金融面临的主要挑战
第7章众筹模式
众筹模式概述
什么是众筹模式?
众筹模式的参与主体
众筹融资的运营模式
众筹模式的分类
我国众筹模式发展现状
众筹模式案例——天使汇
对众筹模式的认识
众筹模式关键成功因素
第8章直销银行模式
直销银行模式的内涵及主要特点
直销银行模式的内涵
直销银行模式主要特点
对我国发展直销银行的认识
直销银行模式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微信银行商业模式分析
对国内银行开展直销银行的建议
第9章余额宝模式
余额宝引发群雄之战
余额宝模式案例分析
百度百发——创新互联网金融模式
微信理财通——注重打造理财平台
余额宝模式盈利模式分析
正视余额宝模式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第三部分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案例
第10章阿里金融
阿里金融战略——打造金融平台
布局互联网金融,打造阿里金融帝国
阿里金融成功的关键要素
第11章平安玩转互联网金融
明确的战略定位
以金融切入生活,进行互联网金融布局
壹钱包——移动金融服务平台
壹钱包定位为社交金融
壹钱包与余额宝形成差异化竞争
陆金所——打造网贷平台
陆金所的互联网基因
架构全新商业模式
构筑担保风控机制
第12章腾讯金融布局
腾讯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独特优势
腾讯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
腾讯互联网金融发展策略
第13章苏宁进军互联网金融
苏宁“全金融”的互联网金融战略
苏宁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特征
苏宁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
苏宁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苏宁互联网金融发展应对策略
第14章电信运营商互联网金融发展之路
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是电信运营商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
电信运营商进入互联网金融
积极拓展移动支付市场
推出互联网理财产品,角力互联网金融
关注供应链金融
电信运营商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电信运营商互联网金融发展对策建议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电信运营商互联网金融发展关键举措
第四部分互联网金融发展和未来
第15章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趋势
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大势所趋
互联网对传统金融业影响将更大
互联网金融向移动互联网金融转变不可逆转
我们正阔步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
移动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
移动互联网金融活力限
移动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移动互联网金融发展展望
第16章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与出路
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创新不足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风险
加快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策略建议
打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
实现商业模式差异化创新
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有效监管
参考文献
一、引言
2016年的互联网金融堪称“冰火两重天”。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平台数量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数量上切是创了历史新高。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与评估(2016~2017)》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的网络借贷平台数据为3585家,然后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11月网贷平台切多达达5879家。另一方面,监管方面,制度环境方面得到逐渐完善。10月起,国务院牵头“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出清高风险外溢性的企业,去年因配资问题的处罚决议得以落地。所以2016年又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的“合规”元年。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与评估(2016~2017)》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累计问题平台数量达1263家。截至2016年6月,累计问题平台达1778家,截至2016年11月累计问题平台2838家。我国互金行业负面消息是非不断,但是市场和行业发展仍然取得了可喜进步。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以互联网作为技术工具来开展资金融通、支付或者是与之相关的信息服务业务等的行为。广义上看来,互联网金融不仅包括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还包括之后逐渐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众筹等模式,这些模式是随着我国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产生的模式,到了目前这个时期,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先后经历多个阶段。随着我国金融交易成本的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改善,以及金融交易效率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渗透越发关注,对其认识也更加深入,加上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其发展模式、内容等方面的创新和丰富,其发展的前景仍然很强劲,值得我们好好的研究探讨。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管理
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自发形成发展起来的,在管理方面存在欠缺。发展的几年来,互联网金融经历网上银行到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等历程。在这个过程中暴露了严重的管理问题。第一,在电子商务发展背景下的大数据金融,最开始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后来分立演化出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两种形式。但是因为商业银行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不熟悉,发展前景十分艰难。第二,这些年来,我国的互联网理财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对我国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造成了冲击,严重影响我国货币政策效果和金融体系稳定。第三,互联网上的P2P网络借贷发展门槛低,发展飞速,大量的倒闭现象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发展以计算机网络和互联网金融软系统为基础,并且结合了当前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逐步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因此,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二者关系密切。但是,尽管这几年来我国的计算机网络发展迅速,取得硕果累累,依然存在诸如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等发展不够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另外,目前我国的网络通讯的开放性也使得其容易受到来自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的侵害。这一切都不得不承认,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存在着较大的技术风险。再加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大多来自国外,没有自主研发的,具有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因而也就导致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客户终端软件难以获得较好的兼容性,并且在未来时间内容易被技术淘汰,威胁我国金融体系安全,也就是说,我国互联网金融不完善的信用体系建设,仍然有很高的信用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不完备,导致了发展受到威胁。现阶段我国所采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大多数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伴随互联网金融发展沿袭传统形成的。大部分的内容是继承沿袭了传统金融机构监管,由传统金融机构来监管,那些监管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也是主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具体管理办法或提示开展工作。不得不承认的是,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这一套体系基本上可以比较好的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但随着这几年科技发展的速度不断增长,这一监管体系也逐渐暴露出了不少的缺席。比如说,现阶段我国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过多监管,但是却严重缺乏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的监管,随之就产生了商业银行贷款创新不足,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大等问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好的解决势必会影响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改进我国互联网金融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效率
就像前面所描述的,我国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为基础“自发”形成的,因而导致对其的管理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和缺失,这一现状正是反映出了我国在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管理的不规范不合理,难以适应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节奏。通过分析发现,互联网金融例如,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等已经逐步建立起了比较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对于原本传统金融网络化模式的管理难以适用。因此,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设立专门开展管理工作的相关机构,并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不同于传统的管理规则,至于对传统金融的管理,应该更加注重在如何在互联网的基础上提升优势,提高核心业务效率上。
(二)完善互联网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
要保证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得以健康发展就务必把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作为是建设的基础。所以,完善互联网技术及信用体系,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第一,制定出较为完备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且这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同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吻合,旨在提升我国互联网金融系统在全球范围的适应性和协调性。第二,整合当前资源,建立健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数据库。第三,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从多方面来加强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技术水平,切实地加强网络安全性。建设网络信用体系:首先,在互联网金融范围内普及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其次,切实引入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并且保证落实到位。最后,要在整个互联网金融内制定出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用来确保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得到认证,使得整个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得到共享和统一。
(三)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
第一,由于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等新型模式与传统网络化模式的矛盾问题,政府应该开展相关模式间的整合工作。例如,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及互联网理财等与商业银行的银联业务冲突的解决方案,推行利率市场化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效率;由于商业银行不熟悉电子商务运作流程,具有较大风险,采取限制发展或加强电子商务企业重组等进行化解。第二,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应该重视对商业银行征信系统的建设和开发,切实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创新。第三,由于目前我国的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内容不够完善,必须尽快建立完善保险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以期能够有效推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完善和发展。
四、总结
总之,要想推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和防范制度体系,以及多方的协作配合,共同努力。我国需要做的是认清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明确监督主体,消除隐患。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构建安全防范制度体系。建立自律性行业协会,同时要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防范风险,做到“适度无漏洞”。最后,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的协作监督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必将在今后的日子里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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