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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风险评估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09 1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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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风险评估

篇1

一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2009年3月31日凌晨1点45分,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宣告酝酿近10年之久的中国创业板股票市场呱呱落地。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在深交所举行开板启动仪式。数据显示,首批上市的28家创业板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6.7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宝德股份达到81.67倍,远高于全部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创业板市场的成功试水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方便的融资途径的同时也使得这些上市公司在以防范风险,有效监管为目的的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得以发现。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1 内部环境较为松散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任何一个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都必须存在于一定的内部环境中,这一环境反应了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态度。由于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多从事于高科技业务,虽然有较高的成长性,但是成立时间短,公司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的态度有不同程度的偏差,往往出现对内部环境建设不够的情况。这一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刚刚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统一,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加之管理层对逃税这个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于是默认了公司内部环境的缺失。

2 风险评估意识薄弱

随着中国创业板市场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这些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在提高自身行业竞争力的同时也面临着外部投资环境变化的生产风险,诸如市场风险、信贷风险、营运风险、声誉风险等以及随着交易类型和工具的变化所面临的兼并收购、破产重组、电子商务等。这些都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管理层之前所没有遇到的问题,创业板上市为公司获得了很好的融资机会使得公司降低了自身的技术风险,与此同时,也大大的提高了公司整体投资决策的风险。其中原因要归结于大多创业板上市公司没有建立完备的风险评估体制,董事会下设的风险评估委员会形同虚设,使得管理层在缺少可行性论证的前提下盲目投资,使得股东利益遭受损失。

3 信息沟通存在障碍

2001年安然事件的发生,让“能源巨人”的金色形象轰然倒塌,也使美国国会于2002年正式通过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对上市公司提出披露内部信息的强制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一直以来都是投资者多关注的信息,而内部信息的有效沟通也可以为公司和股东合理的规避风险。对于绝大多数我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对于内部信息的披露往往只是简单的一句“本公司已经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而没有对内部控制的具体制度,成果及不足做以详细阐述。由此可见,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通常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对公司治理层造成应有的压力。由此造成的信息不能有效沟通会加大投资者与公司内部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进而导致其投资决策的失败。

4 控制制度不健全

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应该由谁负责,目前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由监事会负责,只有不到10%的公司的董事会参与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而监事会并不是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他们发表意见仅仅是对董事会和经理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一种监督。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是董事会和治理当局的责任。创业板上市公司这种责仟的剥离势必会导致内部监督体制存在漏洞。

5 内部监督运转不力

所谓内部监督,是指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在我国,大多数创业板公司的内部审计机制是由国家强制建立的。这些机制往往没有切实有力的得以执行,主要表现在,首先,创业板公司由于公司规模等方面原因大多聘请内部财务人员兼仟,这些人员大多缺乏必要的审计知识,特别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投融资业务不断复杂,他们往往难以应付导致漏洞,同时,聘请相关财务人员兼任内部审计,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审计的客观独立性原则,有自我复核的嫌疑。其次,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还是停留在差错防弊的阶段,大多是在出现问题时才进行必要监督,没有做到事前的审查和事中的控制。再次,这些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实质上与管理层及其相关机构平行,因此造成了其独立性较差、权威性较差,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管理层。健全,得力的内部审计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公司得以正常,高效运转的有力保障。

二、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措施

1 管理层提高风险意识

篇2

一、引言

近来,某创业板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被证监会启动强制退市一事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相比于之前因欺诈发行而被施加轻微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该公司领受了证监会开出的A股史上最严厉的IPO造假罚单。在监管机构前所未有的处罚力度背后,其退市的深层原因着实耐人寻味。

以电气产品生产为主营业务的该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最终退市苦果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特定环境下进行的系统性活动的产物。究其原因,以监管机构管理控制活动不完善和中介机构为追逐利益未能勤勉尽责为代表的外因固然值得我们深思,但基于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而导致退市的内因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

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

2015年6月,该创业板公司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相关责令整改措施与警示函,彼时其内控问题已逐渐浮出水面。笔者在此基础上,试图结合相关公告文件从内控五要素的角度分析该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

(一)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石,一般包括管理者经营理念、组织机构设置、诚信的企业文化等。结合被强制退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难发现其出生于农村的董事长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知识既不了解也不重视;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长及其近亲直接合计持有该公司48.09%的股份,股权的高度集中导致董事会失去实权;谈及公司造假问题,董事长依旧振振有词。本应成为员工道德榜样的管理者却成为无视诚信原则的带头人,上行下效,使得诚实守信在企业荡然无存。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内控实施的关键要素,需要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并合理确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该公司风险意识薄弱,缺乏风险应对措施。以2015年为例,公司没有预计到主要目标市场客户需求的明显萎缩以及优势客户产品需求下降,造成订单数量大幅下降。此外,激烈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导致成本剧增利润降低,然而公司并不具备应对风险的能力,进而将业务暴露在更大的经营风险中。

(三)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应对风险的策略,对剩余风险取的控制措施。从该公司暴露出的问题来看,其控制活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公司合同管理存在法律漏洞,甚至存在虚构销售合同的情形;公司资金使用过程中经常遇领导出差情况,部分大额支出无审批;公司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

(四)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是指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以利于企业管理的有效运行。纵观该创业板公司的信息沟通披露系统,笔者发现,其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不准确;公司高管人员任职及薪酬情况与事实不符等问题。诚然,相关会计人员工作上的失误毋庸置疑,但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信息传递渠道,造成信息无法及时传达,进而导致内控制度无法有效实施的事实也不容忽视。

(五)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实时评估内部控制运行质量的过程,可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并加以改进。在公司仅由三人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中,只有一人为专业人士,另一人为董事长亲属,所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很难得到保证。另外此案中的董事、监事人员并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很多人只是例行参加公司会议,对具体内容并不关心,使得公司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并未得到很好地执行。

三、内控失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启示

创业板市场因上市门槛较低而备受众多企业青睐,却也因相对蕴含的较高风险成为财务造假行为滋生的温床。就本文的上市公司而言,其内控的失效大大加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为其最终在创业板的退市进程推波助澜。与之类似,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因此具有高成长性和高风险性的特点,为避免更多类似的创业板公司步入其后尘,笔者试图从企业内部控制角度提出几点建议,以期规避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

(一)优化股权结构,构建现代公司治理模式

纵观我国的创业板公司现状,大多是由中小家族企业发家的民营企业。典型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以及血缘关系的存在,使得股权高度集中进而失去对权力的制衡作用,极易诱发机会主义行为,出现搭便车的现象,而这并不符合现代公司治理模式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通过配股与股份出售,平衡各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引入机构投资者,适当分散股权;建设企业文化,践行诚信价值观,为构建现代公司治理模式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树立风险意识,健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上市公司将身处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与成熟的主板市场稳定的经营状况、良好的盈利性有所差异,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产品的创新、技术、市场上都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其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桎梏,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企业内部树立风险文化,强化风险意识,在确立企业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建立涵盖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以及风险应对在内的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理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以不断适应内外部不断变化的环境。

(三)规范内控程序,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架构

对于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首选群体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创业板在对企业的经营历史与经营规模具有较低要求的同时,也放宽了企业的成长速度要与控制活动的完善相匹配的条件。而不仅仅局限于特定的某个层级、某个部门乃至某项业务的内部控制活动如同血液一样贯穿于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可以说,企业的生存发展与控制活动紧密相连。

为进一步规范内控程序,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实施恰当的授权审批,适当的职责分离,合理的业绩评价,有效的实物控制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架构,使公司内部的控制活动高效而有序。

(四)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内控信息披露质量

信息与沟通不仅是内部控制框架的重要组成要素,更为其他要素功效的发挥提供了支持。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规模小成长速度快等特点,相比于沪深主板上的公司,其在内控披露方面稍显不足。

为提高内控信息披露质量,方便投资者作出决策,监管机构应完善内控信息披露框架体系,提升内控信息的可比性,使得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据可循;企业高管要在重视内控信息沟通交流中起带头作用,保持对信息的敏感度,提升对信息的处理能力;公司员工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个人素质,做到各层次的内控参与者都可以明确其职责与权限。

(五)重视内部监督,发挥内控人员专业能力

对于公司治理本就相对薄弱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刻不容缓。独立董事占据董事会三分之一的席位,作为独立于公司之外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经营活动的代表,创业板上市公司要着力改进独立董事的提名任命机制与薪酬结构,使其更好的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义务。监事会代表利益相关者对董事会实施监督,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对管理层实施监督,二者作为公司内部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代表,要明晰各自的职能,发挥专业素养,将监督活动落到实处,保证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张成红.企业财务造假的成因及治理对策探析[J].商业经济,2009.

篇3

[2]Lee W.Rededinition of the KMV model's optimal default point based onGenetic Algorithms-Evidence from Taiwan[J].Expert Systems with Applications,2010.8.

[3]Antonio Camara,IvilinaPopova,Betty Simkins.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probability of default for global financialfirms[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2012.36.3.

[4]David W.Munves,AllertonSmith,David Hamilton.Banks and their EDF Measures NOW and Through the Credit Crisis:Too High,TooLow,or Just About Right[J].Moody’s ANALYTICS,2010.11.

篇4

一、 企业融资模式下的风险控制

1.1企业的融资模式

企业的融资活动是企业更好的发展的必要环节,企业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发展趋势、未来的市场定位等通过银行金融体系、证券、基金等进行的资金的筹集的活动。通过融资能帮助企业得到更多的市场机会和现金流量。是企业的融资配置的一个动态的过程。

1.2主要的融资模式及特点

1、 风险比较大。企业的融资根据自身情况和规模的不一样对外界的抵抗能力不同,企业本身的资金流量小,对外界的金融冲击力的抵抗力较小。在经济出现波动的情况下很难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规避各种的风险,所以存在风险大的问题。

2、融资障碍多。复杂的融资渠道似的企业在寻则融资的途径时面临各种的阻碍,企业的规模决定着他们在抵押贷款能得到的资金的分量。融资的途径的选择、企业自身的问题、外界的压力、市场的波动情况都是企业面临的障碍。严重的影响着企业在融资方面的顺利的进行。

3、 政策的影响。大部分的企业都是通过各种的金融渠道融到资金的,贷款、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政策随时都在处于变换之中。而企业本身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无法阻挡金融政策方面带来的影响的。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扶持力度和政策都会对企业的融资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1.3企业融资模式的现状分析

据有关的数据显示企业中的65.7%融资是依靠各种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而33.3%的是企业权益性融资。债券类融资占1.8%。而我国银行机构的简介融资的整体规模好似非常大的。这就显示了我国国民参与投资的比重在不断的上升。资金的分配逐渐的像企业和个人加强。整体上的企业融资状态受到很多的条件和政策的影响出现了各种的问题。整体的发展和状况不是太好。

设立创业板的计划早在2001年就已提出,2008年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发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上市企业资格标准规定:企业只要最近一年盈利即可申请上市,没有具体的数量考核,净资产的规定也由2000万元下降为1500万元,但要求企业必须是具有成长性的企业,具备科技部认定的创新型企业资格,考核指标是企业每年的销售收入增长。可见,创业板能够让更多拥有持续研发潜质,却不能立刻从盈利能力上显现出来的创新型企业摆脱苛刻繁杂的上市标准到创业板上市,满足融资需求。这体现出创业板更重视企业成长性和未来发展的特征,也符合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需要。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创业板的开设目前处于搁置状态。

2004年推出的中小企业板块在一定程度上是为设立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积累经验,中小板上市资格如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大于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收入累计大于3亿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大于5000万元;发行前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深交所数据:截至2008年11月14日,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己有上市公司182家,IPO总发行规模达63亿股,融资总额为560亿元,平均每家公司融资3亿元,而融资额最高的公司达到了41.4亿元,最低的将近1亿元。 由此可见,中小板的上市门槛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过高,创业板又迟迟无法推出,可以说,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基本上被排斥在股权上市融资这道门槛之外。

1.4融资模式中的风险控制对企业的影响

融资规模中的风险控制能帮助企业更好的进行的资金和债务的控制。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但是对于风险控制的作用来看能更好的调节各种的资源的分配。建立强硬的控制体系,对于企业来说解决了资金流量和债务之间的平衡的关系、。而针对不用的融资模式的风险控制能正对不同的模式的特点和融资的规模和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企业的融资比例。让企业的融资不至于出现突然中断的情况。

二、 影响企业融资风险控制的因素

2.1宏观因素

影响企业融资风险控制的宏观因素很多,例如政府的经济金融政策和宏观调控的措施、金融融资风险评估系统、企业的融资规模和比例等。政府的经济宏观调控措施直接的影响着贷款和各种的债券、基金的价格的波动,对企业的融资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而风险评估系统的建设目的是控制融资中的风险,让企业能更好的掌握住自己的融资的风险的大小。从而决定是否更好的给进自己的融资的比例和结构。充分调动企业的各种的资源进行安排配置。而其他的因素或多或少都对融资风险控制产生了影响。风险控制的制约因素是风险评估模型中的利率和资金流量的掌控。

2.2微观因素

企业的融资风险控制微观影响因素主要有企业的资金流量、规模、未来的发展、市场的规模、产品的竞争力、企业中的竞争、金融体系的波动。微观的影响因素更多的是对融资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这些的一怒视一般是用过其他的方面的表现来进行反应的,而不是直接的可以了解的。在评估的模型分析中也是很难加入评估的。所以想要控制微观的融资风险控制影响因素是存在一定的困难的。

三、 改善不同融资模式下的风险控制策略

3.1加强金融体系的改革

金融体系的担保是保证企业进行融资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国目前的金融担保体系却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信用融资额度的增加相应的应该增加在担保方面的建设。而我国各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编列的资金,并应逐年增加,这将最大限度地保证信用担保机构有充足和稳定的担保资金。担保机构负责对企业的规模、资金状况、还债能力、未来的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和统计,最后决定给企业的融资金额。其别企业进行贷款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市场能力,例如收益、产品的竞争力、发展潜力等。各种的扶持政策可以帮助这些企业进行发展。

3.2改善企业的整体的融资环境

融资环境的建设是影响企业融资的重要的因素。近几年来,发达国家的银行创了多种信贷评估技术、多种金融服务产品以及多种信贷风险控制技术等,既比较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的“信贷缺口”,同时也在相当程度内保障了银行资金的安全。因此,在应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导致的融资困难问题时,银行方面在保持贷款安全的前提下向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同时也需要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推出适应不同企业需求的融资工具,畅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是增强对中小企业业主的信用评级;二是开办保本理财业务;三是对一些中小企业试行商业性的信用风险;四是对中小企业的设备投资开办租赁融资业务。(作者单位:渤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1]唐湘娟.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根源探析.经营管理者.2010(07):23-27

[2]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9(01):10-18.

[3]张延芳.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管理浅析.河北金融.2011(10):21-24

[4]彭芳春.徐勇.论金融危机与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冲与应对.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0(07):15-18.

篇5

目前主流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有四种,分别为以下四个高级信用风险模型:J.P. Morgan的Credit Metrics模型、CSFP的Credit Risk+模型、KMV公司的KMV模型和麦肯锡公司的CPV模型。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较高,股价波动较大,而KMV模型则是以股价波动为主要指标来预测违约概率的,因此本文重点分析以期权理论为基础的违约概率预测模型:KMV模型。

二、KMV模型理论架构

(一)KMV模型理论基础:默顿模型莫顿模型(1974)是一个完全依赖于公司实际资本结构的模型。在该模型中,他假设公司有很简单的资本结构:其资产价值为V,其融资来源为股权S和一种债务工具,债务工具的到期日为T,当前价值为D。根据假设,可以将该公司的资产负债关系表示如下V=D+S。假设没有交易费用,则债券到期日T时,公司的股权价值为:

ST=max(vT-D,0)(1)

由于假设股票市值加上债券价值等于公司的总价值,所以公司债券的价值为:

BT=VT-ST=VT-Max(VT-D,0)=Min(VT,D) (2)

根据上述股权价值的表达式,由图1可见,公司股权价值的损益分布类似于一个看涨期权,OB是经过折现后的企业负债数量,OA和OC分别代表在企业负债到期时可能存在的两个资产市值。如果负债到期时企业资产处在OA水平,此时OA<OB,企业出现资不抵债,此时公司具有违约动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宁愿将股票资产全部转给债权人,也不愿意再去筹措资金抵偿债务;如果负债到期时企业资产处在OC水平,OC>OB,此时企业不会违约,其股权价值为BC(OC与OB之差)。M为股东对公司的初始投资。由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特性,可以将公司股票视为资产价值的看涨期权,标的物为公司资产市场价值,执行价格是与公司资产结构有关的“违约边界”。

(二)默顿模型扩展:KMV模型

(1)KMV模型的求解原理。默顿模型之后出现了很多方向的演变,其中KMV模型就是其一。KMV模型主要是运用预期违约概率EDF的值来评估公司在未来一段时期发生违约的可能,模型共分三个步骤来确定EDF。首先,从公司股权的市场价值、股价的波动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估计出公司资产市场价值及其波动性。然后,根据公司的负债计算出公司的违约点,还要根据公司的现有价值确定出公司的预期价值,用这两个价值以及公司价值的波动性求出违约距离DD。最后,根据违约距离DD和历史违约概率之间的映射函数最终确定公司违约概率。由于我国历史违约数据的积累工作滞后,违约距离和实际违约频率之间的映射仍然无法实现,而通过公式直接计算出的理论违约率的结果偏差很大。因此,本文直接应用违约距离来比较上市公司的相对违约风险大小。

(2) KMV模型求解原理的修正及计算步骤。具体如下:

第一,估计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率σE。股票价格满足对数正态分布,假设在第i天末市场的股票收盘价为Si,定义?滋i为在第i天内(即第i-1天末到第i天末之间)的连续复利收益率,则有股票日收益率:?滋i=ln(Si/Si-1),则股票收益率日标准差为:

σ'E = ■2 (3)

其中■=■■?滋i是收益率的均值。再根据股票交易的实际天数,算出股票的收益率年标准差:σE=σ'E ■。其中,?子是年实际交易天数。

第二,计算公司资产价值σV和资产波动率σA。 KMV模型中的资产价值V和资产波动率σA可以通过联立Black-Scholes期权定价公式求出:

E=VN(d1)-De-rTN(d2)σE=■N(d1)σA (4)

其中,d1= ■,d2=d1-σA■;N(d)表示标准正态积累分布函数;E为公司股票市值;r为无风险利率;T为债务期限;D为公司债务面值;V为公司资产市场价值;σA为资产价值波动率。σE为公司股权市场价值波动率。解方程组(4),运用Matlab的fsolve指令进行迭代计算,求出公司资产价值V和资产波动率σA。

第三,计算违约距离DD。KMV模型假设企业资不抵债时违约,违约距离被定义为要达到违约点,资产价值需下降的百分比对于资产价值波动的标准差的倍数,其表达式为:

DD=■= ■(5)

其中,E(V)为债务到期时公司资产价值的期望值;σA为公司资产价值波动率;DPT为违约点;T为债务期限。

三、 KMV模型实证研究――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

(一)样本选取本文从创业板中随机选取新制造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的7家高新技术行业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表1)。为了验证KMV模型的甄别能力,再随机选取与之总资产规模相近的7家隐含风险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如净利润增长率连续两年为负、业绩大幅下滑、股价大幅下跌等)作为研究样本进行对比研究。样本的财务数据和市场数据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本文最终选取的样本如表1所示:

(二)参数设定具体如下:

(1)股权的市场价值E的计算。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是在2005年开始进行的,主要是解决2005年之前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问题。而创业板是在2005年之后才成立的股票板块,所以在计算股权市场价值时不存在非流通股的问题。所以,本文选用2011年一整年的每周个股总市值的平均值为依据来计算股权价值,每周个股总市值为每周收盘价与个股发行总股数的乘积,即股权市场价值为:E=■■(每周收盘价×周发行总股数) ,其中n为周数。

(2)无风险利率。本文采用国内多数学者使用较多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业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来代替无风险利率。但由于2011年央行多次调整利率,为更加准确的确定这一数值,本文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无风险利率,具体算法见表2。

(3)违约点的选取。实务中,通常采用选择短期债务(STD)面值与长期债务(LTD)面值的一半两者相加来计算违约触发点。但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风险企业,其风险性极高,所以不能简单的利用原始KMV模型中的系数。为了更灵敏的评估信用风险,本文将长期债务面值系数选取为0.5、0.75、0.35,来验证哪一系数可以更精确的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风险,即:

DPT1=STD+0.5LTD (6)

DPT2=STD+0.75LTD (7)

DPT3=STD+0.35LTD (8)

(4)公司资产价值预期增长率g的确定。为了更好地反映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状况,本文采取以下方法计算公司资产价值预期增长率:

g=■×100%(9)

为了消除短期资产波动的影响,本文选取计算基点前三年平均值作为计算结果。对于那些缺少相应年份的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公司而言,将使用两年平均值来代替。

(5)债务期限T的确定。KMV公司在应用模型时规定债务期限为一年,即信用风险每一年更新一次。所以,本文也将时间范围设置为一年,即T=1。

(三)实证结果首先求出年平均股权价值E,然后根据每只股票的日收盘价,通过Excel求出股权价值波动率σE。之后根据每只股票的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面值求出DPT1、DPT2、DPT3,其计算结果见表3。KMV模型共需7个参数,其中4个参数(股权价值,负债账面价值,无风险利率,负债期限)可以从市场信息中得出,股权价值波动率也通过每日收盘价求出。其余两个参数(隐含的资产市场价值、隐含资产价值波动率)则需要通过上述5个参数联立KMV方程组借助Matlab软件迭代得出,计算出上市公司的资产市场价值和资产价值波动率,其计算结果见表4。待7个参数都已确定,再根据前文所述的公司资产价值预期增长率的确定方法得出每只股票的资产预期增长率g,然后将KMV模型的7个参数和g一并带入违约距离DD的计算公式,其计算结果见表5。

(四)实证结果的检验与分析为了比较隐含风险公司和正常业绩公司违约距离DD的差异是否显著,本文选用SPSS软件对实证结果进行比较分析。通过SPSS软件进行两配对样本T检验,从表6中可以看出,正常公司的违约距离明显大于风险公司,说明正常公司的信用风险较小。但是,由表7中却发现,尾概率Sig.都远大于显著性水平α=0.05,所以配对变量均线性相关。再由表8中看出,DD1、DD2、DD3的双侧尾概率Sig.(2-tailed)均大于显著性水平α=0.05,且三者都满足t∈置信区间I,则认为隐含风险公司和正常业绩公司的违约距离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这就说明无论是隐含风险公司还是正常业绩公司都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它们之间的风险性不具有显著性差异,这也同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性极高的特点相符合的。

再由表8的T检验表中DD1、DD2、DD3的t值的大小和双侧尾概率Sig.(2-tailed)的大小排列可以表明,DD3对于两种风险公司的区分度最高,其次是DD2、DD1,这一结论从相关性检验表中也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为今后将KMV模型用于高新技术企业信用风险评估研究中提供了设置违约点的依据。

四、 结论及建议

(一)研究结论本文通过随机选取两组风险性具有区分度的创业板股票进行实证分析,其结果表明,隐含风险的股票和正常业绩股票的违约距离只是在均值上有所差异,而通过科学的统计检验表明其二者不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修正后的KMV模型不能很好的区分两组创业板股信用风险的差异。但是,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本身就是风险性极高的一类行业,无论是隐含风险股票还是正常业绩股票都存在着较高的风险,该实证结论也正好验证了创业板股的这一特征,也就说明了KMV模型能够较好的评估创业板股票的信用风险。再者,检验结果也表明,在使用KMV模型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违约估计时,违约点的选取采用短期债务加上长期债务的0.35能够更灵敏的区分违约风险。这也为今后KMV模型的研究提供一个更加明确的参数设置依据。

(二)相关建议目前,通过结构模型对高新技术行业进行违约预测的文献还不多,KMV模型在高新技术行业中的适用性也不清晰,并且存在诸多问题,笔者根据本文研究,对今后KMV模型在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的推广和应用提供几点建议:第一,加强我国创业板资本市场的建设。KMV模型所使用的股价信息都是从股票市场获得,而我国创业板市场在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时有投机炒作等操纵股价的行为产生,股票价格波动很大。因此,国家应该逐渐完善创业板资本市场的建设。第二,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会计审核与信息披露制度。会计数据是KMV模型的重要输入变量,其准确程度对模型的有效使用有着重要意义。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会计审核方面基础薄弱,这就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的滋长。因此,这就需要监管者加强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的监督,同时企业也要提高自身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第三,逐步建立起我国自己的违约数据库。违约距离DD和预期违约频率EDF值的映射关系在我国尚未建立,由于宏观经济的差异,在我国不能直接使用国外已经建立的映射关系数据库。因此,目前KMV模型在我国的实证研究停滞于违约距离DD的确定阶段,无法准确确定EDF,而EDF才是该模型的最终输出结果。

参考文献:

[1]金戈:《高新技术企业的性质》,《工业技术经济》2005年第24期。

[2]阿诺.德.瑟维吉尼,奥利维尔.雷劳特著.任若恩等译:《信用风险―度量与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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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9.15[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2.04.018

2009年10月30日开启的创业板以其高成长、高回报的投资前景在上市之初即受到市场的热情追捧,截至2012年2月10日,创业板上市公司有281家,总市值达7434亿元。创业板已经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小企业融资、拓宽投资渠道、完善我国创业投资体系、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创业板上市标准相对较低,发行条件中的财务指标要求也低于主板、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的条件,具有高风险的特征。因此,准确评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预测财务风险,对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经营管理者防范财务危机和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文献回顾

以财务比率预测企业财务风险的研究起源于1930年代,最早建立单变量模型进行财务危机预测的是Fitzpatrick[1],他以19家公司作为样本,运用单个财务比率将样本划分为破产和非破产2组,结果表明判别能力最高的是“净利润/股东权益”和“股东权益/负债”2个比率;Beaver[2]第一次系统运用统计方法和财务比率进行了企业财务危机研究。但单变量分析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单变量模型没有考察变量之间的关联程度,不同的财务比率可能对同一企业有相互矛盾的判断,因而其有效性在运用中受到一定限制。

为了改进单变量模型研究中的缺陷,Altman[3]按照美国国家破产法提出的破产申请条件作为企业财务失败的定义,随机抽取1946—1965年间33家制造业的破产公司为样本,按其行业类别及规模大小分层抽取了33家正常公司作为配对样本,把22个有可能预示公司发生危机的财务比率变量分为流动性、获利能力、财务杠杆、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5个类别,利用MDA分析技术在每一类财务比率中选取一个预测能力最强的指标放入模型中,建立了5个变量组成的多变量财务预警模型——Z-Score模型:

Z=0.012X1+0.014X2+0.033X3+

0.006X4+0.999X5

其中,X1是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率,它是公司流动资产相对于总资本关系的一种衡量,是公司是否将面临运营困难的衡量指标之一,可反映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来说,营运资产相对于总资产持续减少,往往预示着企业资金周转不灵或出现短期偿债危机。

X2=留存收益/总资产。该比率反映企业累积获利能力。

X3=息税前利润/总资产。该比率可以衡量除去税收或其他杠杆因素外公司资产的获利能力,其分析对公司破产研究尤其有效,比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产利用效果越好、经营管理水平越高。

X4=权益市场价值/总负债。该比率能够说明股东所提供的资本与债权人提供的资本的相对关系,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结构是否稳定,同时也反映债权人投入的资本受股东资本保障的程度。

X5=销售收入/总资产。这是资产周转率,它是一种能够反映公司资产营运能力的财务比率,该指标越高,表明资产的利用率越高,说明企业在增加收入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Altman通过对经营失败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到了如下企业财务风险的判断标准:Z

向德伟[4]选取80家上市公司的A股作为样本,对上市公司财务风险进行了实证分析,验证了Z-Score模型在财务风险监测与危机预警中的应用,检验结论大体支持了Z-Score模型在中国股市中的有效性。王韬等[5]将上市公司分成业绩优良类、业绩一般类、业绩较差类和业绩很差类,从每类公司中随机抽取5家公司,共20个样本,对Z-Score模型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Z-Score模型在我国大体上是适用的。上述研究成果证明Z-Score模型在国内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方面有一定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由于可操作性强、预测准确率高,Z-Score模型已在制定信用政策、资信等级评审、风险控制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拟以我国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Z-Score模型对其财务风险进行实证分析,以考察该模型的适用性。

二、实证分析

1.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我国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分别是特锐德、神州泰岳、乐普医疗、南风股份、探路者、莱美药业、汉威电子、上海佳豪、安科生物、立思辰、鼎汉技术、华测检测、新宁物流、亿纬锂能、爱尔眼科、北陆药业、网宿科技、中元华电、硅宝科技、银江股份、大禹节水、吉峰农机、宝德股份、机器人、华星创业、红日药业、华谊兄弟、金亚科技。以这28家公司为样本,数据选取时间为2008—2010年,样本数据全部来自于该28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每股市价均采用报告期最后一天的价格。

2.模型指标的调整

为了保持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的稳定,创业板对公司上市后的相关股份提出了限售要求,这些股份暂无市场价格。另外,考虑到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特殊性,需要对该模型指标作以下调整(对检验结果并无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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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概率分析法的M2对CPI影响时滞研究

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与政策研究

人民币均衡汇率的测算研究

全球金融治理与金砖国家合作研究

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研究

金融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的测算及中美两国比较

新资本协议在中国银行业的应用路径研究

印度场外衍生品交易报告库的发展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时变关系研究

货币竞争与人民币国际化

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适当性规则的立法研究

基于网络分析法的我国银行间风险传染效应研究

美国众筹监管立法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金融业营业税改增值税问题研究

关系型信贷与中小企业融资绩效

中国册市场问题与监管机制有效性研究

IPO首日超额收益率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现状及发展研究

贷款集中度监管与宏观调控协调配合研究

监管成本、资本成本与最优资本充足率监管

异质偏好对企业投资策略的影响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若干思考

金融脱媒背景下社会融资规模的工具选择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研究

关于国内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问题的思考

基于生产函数法的中国潜在产出及经济增长前景研究

对危机后银行业“行为监管”的再认识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

外资银行进入对中国商业银行效率的影响

商业银行国别风险评估方法的演进及启示

银行监管框架构建与监管有效性评价

中资银行跨境并购的机遇、风险与策略

财务信息、特征信息与创业板有效监管

基于宏观金融稳定视角的资本监管有效性分析

中国创业板市场系统性风险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

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本质及其监管选择

人民币汇率制度与股价的关系研究

小微企业融资的制度约束及政策思考

商业银行交易业务审慎监管研究

信用担保领域的典型案例、行业发展与法律规范

风险准备、风险分担与金融风险防范及化解

中国商业银行转型的路径选择研究

P2P行业监管立法的国际经验

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目标的法经济学分析

信贷约束视角下的农地流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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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刀霍霍

当前,国内中小企业数量庞大,涉及行业广泛。那么,究竟哪些行业精英会拔得头筹?

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总裁权忠光介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主要为一些刚刚起步、同时又极具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企业提供服务,并且特别强调‘自主知识产权’这样一个要求。因此,绝大多数企业都是按照这个方向在努力。就我们了解的情况,各地储备的企业基本以创新型高科技企业为主。当然,一些新兴的服务类企业,尽管科技含量较低。但是如果能够适应未来经济要求,市场呈爆发性增长,也是比较有机会的。”

与此同时,根据《China Venture 2008年中国创业投资市场研究报告》统计,全年发生投资案例535起,涉及金额50.08亿美元。投资案例数量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8.9%和39.596。从行业分析,互联网、IT、制造业、医疗健康行业投资案例数量最多。4个行业投资案例数量占总数量比例超过5096。其中,互联网行业案例数量和投资金额均居各行业首位。全年共发生投资案例102起,投资金额834亿美元。分析人士称,这些行业的公司有望率先登陆中国创业板市场。一颗红心

人人都爱“跃龙门”,可是,不一定人人都能想清楚到底为什么。较之一些成熟型企业,小企业通常缺乏整体的战略规划,加上当下确实内忧外患,处境堪忧,去资本市场“筹粮”自然而然成为这些小企业登陆创业板最直接甚至是惟一的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咨询部项目经理许慧芬告诉记者:“我们接触的不少中小企业都已经计划或者正在筹措上市,其中,大部分是希望通过上市融资以图更大发展,也不乏企业希望通过上市规范企业管理,实现对于管理团队和雇员的利益许诺。”

可以说,上市目标的明确就是上市成功的一半。北京国誉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王帅表示:“会计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初,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了解和分析委托方的上市目的。这对于控制审计风险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企业定位模糊,或者一味圈钱,企图一朝之间就实现企业的资本化转型,是十分危险的。而如果目的清晰合理,后面的环节也会相应地顺理成章。”

有鉴于此,准备上市的企业要成立专业的上市筹备领导小组。这是整个上市准备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这个小组的工作应该起到一个统筹全局的作用,关于上市的各种决策都将由它负责,以此来保证企业在上市准备期间以上市为目标的各种工作。按照惯例,这个小组的领导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挂帅,公司的管理层出任组员,以把握国家的政策导向,并具体落实每个业务的工作人员。

财务软肋

财务上的短板是中小企业心中永远的痛。权忠光对此不可置否,“这次创业板设立,对企业在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要求肯定是比较高的。”相当部分的中小企业很可能因此被就地拉下马来。

许慧芬谈到:“从财务状况来看,大部分所接触企业看起来都可以达到有关财务指标的要求,但是,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之后,达到要求的企业估计会减少20%~40%。其中,对于税金的计算和交纳、货币资金、会计制度选用和执行的一贯性、收入实现和成本计算、职工薪酬中的职工保险和福利、环境保护规定的执行与支出、无形资产、资产减值、或有事项等将会重点关注。”

王帅补充道:“在审计拟上市企业中,不同行业所关注的财务指标可能不尽相同,但对于企业内部控制的了解和风险评估是非常关键的。粉饰报表是最常见的舞弊手段。正如前面提到的,上市目的的扭曲,加速了企业对上市的渴望性,使得这些企业的高管不得不出此下策。如果说执行层舞弊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那么,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对于企业来讲将是灭顶之灾。”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审计,注册会计师除分析企业内部各经营指标的关联程度外,对于国内外的行业情况,甚至不同宏观经济环境中的经济政策影响等都会考察。这些主要体现在管理建议书中。可以说,审计工作不但能够及时发现风险,还能够协助企业规范经营,消除风险。”

因此,尽管中小企业结构相对简单,业务覆盖面较窄,审计的复杂程度可能会相对减小,但是,“内部控制环节薄弱,使得审计方法上依赖内控的程度较低,企业审计成本会相对高些。并且咨询和顾问才是这类企业最迫切需要的。”许慧芬表示。

多手准备

上市是一项非常专业而具体的工作,因此,邀请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协助是必然的,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要求。

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是支撑企业上市的三驾马车,而牵头人就是券商。他将主导整个上市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并在股票发行和上市申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券商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实施尽职调查。他们一般是作为发行项目开发而先期进入企业进行工作的。这也是对企业的初步筛选。而后,会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陆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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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作为一个新兴资本市场,在不断完善其固有机制,为高科技企业提供有效融资服务的同时,也存在着制度不健全、机制不透明等诸多问题。而其中高溢价发行所带来的高风险与成长性挤出效应,已经严重影响了创业板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在现有溢价机制之下,支持创业板市场高股价、高估值的最重要因素,应当是这些高科技企业的高成长率与高盈利性。由此带来的为市场所认可的高额资本回报率才能反馈至创业板市场,形成正向的市场引导功能,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创业板,为更多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的可能性,并由此形成创业板市场的良性化持续发展。但是资本的逐利性与贪婪性,使得机构投资者与其他利益集群,希望借助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包装与概念炒作,抬高股票估价以实现股票的高溢价发行,最终实现其短期套利的根本目的。在具体实施中,公司所有人与发行人往往对拟上市企业的行业前景、专利数量、科研实力及创新能力等进行包装与过度宣传,以此作为创业板公司实现股票溢价的依据,并由此推高公司的估值,实现公司股票高溢价发行的根本目的。在强化市场效率,激励投资的同时,市场参与者主体的自控能力与内部监督,是法律法规无法回避的现实。由发行者与相关机构来最终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溢价幅度,虽然在形式上是由市场机制来形成发行价格,但实质上是市场监管者对自身义务与责任的回避,并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对高新科技的价值判定与数值量化。因此,在创业板的股票估值与价格认定上不能完全由发行人和券商来决定其价格。如果不对创业板中的投机要素做出相应规制,基于技术这一无形财产的价值评估与盈利预期,所形成的创业板溢价机制中的政策利好将被投机行为消耗殆尽,出现股价与企业成长性的倒挂,并进一步加深市场的不信任感。股值认定的科学与合理直接决定了创业板企业的投资价值与融资意义,对这一要素进行不加规制的完全市场化制度设定是存在极大瑕疵的,严重影响创业板的正常融资功能,增加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

(二)融资最大化下的无形财产价值异化

融资功能作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之一,对于促进社会资本形成、完善金融体系、调整经济结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创业板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即是为了便利投资,扩大融资渠道。但是在这一融资过程中,证券市场最初的市场化高估价所带来的融资利好,很快被过度的融资需求所替代,融资最大化的需求畸形进一步加剧了无形资产价值的异化。在这一过程中,如何通过最大化提高股票估值,依靠较高的溢价发行价格从证券市场获得更多的资金,成为高科技企业上市的唯一目的。例如数据显示,在我国首批上市的二十余家创业板公司中,平均市盈率超过五十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宝德股份则高达近八十倍,远高于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这种超高的市盈率除了满足融资需求外,并不利于创业板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如果说在无形资产价值异化过程中,投机性要素是利用了外部监管缺失的漏洞,那么融资性目的之滥用则成因于市场化估价的法律让渡。当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定价完全依赖于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市场评判时,市场本身定价手段的匮乏和评估机制的缺陷,导致了在无形资产价值认定上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创业型企业希望能够通过技术的资本化来获取其进一步发展所需的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其融资目的;另一方面,专利成果等无形资产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因为统一标准的缺乏而具有极大的随意性,融资能否成功以及融资的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型企业对其专利技术的市场化运作。在创业板创建初期和公司刚上市时期,市场及投资者对这些科技型公司的成长预期超出了正常水平,导致股票估值和发行价格远超其实际经营状况所能支撑的水平。这一融资的放大效应被市场的后续进入者所利用,利用对高科技概念的投机和对市场的操纵,人为抬高股价以实现股票高溢价,达到超额融资目的。但是法律设定所形成的政策惯性,使得政府等行政管理者不愿承担因为过度投机和超额融资所导致的市场风险和监管责任。融资最大化的利益驱动加上资本市场的逐利本质,使得无形资产价值异化的泡沫逐渐形成并不断扩大,最终背离创业板市场融资功能的初衷。

二、无形资产的价值判断:法律平衡下的理性回归

在对创业板溢价机制的分析中,无论是溢价机制的形成还是股票发行价格的畸高,其根本问题都在于创业板价值所依托之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法律规制与有效监管。当立法趋向于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完成对股票定价中的无形资产评估与资本合理规制时,其对市场的尊重和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可并没有错,但是市场主体的投机异动与资本扩张却扰乱了市场机制运行的正常秩序。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承担,扩大外部监管的积极作用,成为无形资产价值判断法律平衡的FRIENDSOFACCOUNTING公司治理重要内容。

(一)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法律解析

价值表现形式的无形性是技术类资本的最大特点,但这一无形性特点却对资本市场的运行产生了极大的障碍。当技术成为高科技企业的核心价值与最为重要的融资手段时,其价值判断无论在方法还是在计量上,都迥异于货币、实物等有形物。技术作为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企业创新能力的信息集成,是知识积淀的质变突破,体现为一种与生产过程相关的方法、工艺及知识(平全虎等,2004),是技术秘密、管理经验与生产技能的综合体现,其价值判定必然体现出极大的不确定性。实物形态的出资在价值认定上可以借助类型化的市场定价与价值测算,得出较为准确与公平的量化结果。但是在技术股权的价值判定中,除了研发成本与中间费用的具体量化之外,还有大量凝结在技术中的智力要素需要实现资本的价值量化,同时依托技术而产生的智力与资本的期权利益也需要得到资本化的利益补偿。但是在实践中,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定,往往受制于经济环境、技术认可度、技术变现效率、法律法规及政府决策等一系列外部因素,很难进行科学、中立、权威的价值评估,技术股权进而也就具有极大的价值弹性与波动空间。因此,《公司法》难以通过有限的立法手段完成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翔实规范,只能交由中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的评定,但这种评定方式或多或少又会受到人为因素与市场趋利行为的影响而产生价值的异变,偏离价值的中立性标准。

(二)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理性反思

从资本市场的角度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判加以分析,则其价值判断的不确定性不只是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小产生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直接决定了以无形资产为决定要素的科技型企业的股值认定与溢价评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中国股市IPO发行与定价方式演变》的调查研究报告中指出,新股发行定价的关键因素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这两项指标。报告别指出在税后利润的计算上,应参照证监会《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指引》的第四条有关“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和结果”的相关规定,说明发行价格的测算方法、二级市场的定位、商定的发行价格和市盈率倍数,综合公司现状和发展前景,确定利润幅度。在发行市盈率的计算上,研究报告则建议采用参照沪深两市平均市盈率的做法。在这两项指标要素的综合评判上,并没有针对无形资产的特别规定,但是无形资产作为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财产,对股票价格评定的重要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因此这两项指标自然适用于股票定价中的无形资产价值要素。但无论是税后利润的计算还是市盈率的评定,都无法直接用以确定无形资产应当具有的实际价值。以创业板为例,在其股价认定中,因为其主要内容是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进行价值判定,故而无法形成确定的发行价格测算方法;又因为证监会已经将价格评定的权利全权委托于市场,则必然是由市场主体来商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市盈率倍数,由此又陷入了制度理性与资本量化的博弈困境。在这一制度预设与细则规定之下,证券市场主体作为无形资产价值化的受益者,又兼具市场的自发监管者身份,必然导致投机盛行、监管缺位。但是,如果恢复到由证监会或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一切的股票定价机制,则无形资产的资本属性很有可能被忽视,其市场价值也完全可能被低估。政府监管部门非专业性的价值评定制度设计与技术手段的运用,更会冲抵证券市场的融资效应,抑制技术市场的发展与科技的创新。因此,在无形资产的价值判断中,过严的法律规制将阻碍市场的融资功能,而过宽的制度设计又会造成市场的投机与随意。只有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的技术发明、专利成果进行体现市场规律的成本核算与价值评定,并依照法律规范建立合理的追责机制与监管体系,才能正确实现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判。

(三)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法律平衡

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合理实现,其根本在于解决市场估值与约束机制的协调问题,需要运用相关的会计准则、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基本机制和程序规范约束市场的利益冲动,在法律框架之下实现两者的利益平衡。一方面通过市场化的价值评估和核算,计算无形资产的相关价值;另一方面也要借助中介机构与审计机构之功能,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合理性加以规制,在实现无形资产应有之价值的同时又防止无形资产价值的虚高。在无形资产价值的合理评定中,对市场行为的自治性的保护,使得法律一直试图在私法自由与公法干预之间寻求一定的平衡,以实现最优的市场功能。同样以创业板溢价机制为例,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股票估值与发行价格的确立原来应当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由市场主导,但是当市场主体获取信息不对等,市场竞争被人为扭曲时,尤其是当交易一方处于不对等状态,甚至将对他人产生不利时,公法介入即具有了正当性与必要性(赵旭东,2004)。此时的公法调整,是为了保障市场参与者地位的实质平等和交易的高效与安全,而不是为了限制平等主体在私法自治下的意思自由,其目的是通过合理的监管行为保证交易的平等,并以此解决安全和效率的平衡问题。从现代商业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效率优先已成为其理念基础,我国目前的《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则,之所以在无形资产的价值判断上赋予市场极大的权力空间,其根源也在于认定市场为最有效的评价手段。但是市场化价值判断中的效率优势并不能完全取代对于评判结果公正与合理的要求,效率的优先与公平的兼顾也并不产生必然的矛盾,两者的平衡体现为效率的优先与结果的公平。应当通过以会计准则核算为基础的内生性自律行为与以法律监管为内容的外部约束机制的共同适用,寻找无形资产价值评判中效率与安全的最佳契合点(张维迎,1996),实现其价值评判的合理与合法。

三、无形资产的价值优化:自律与法律的双重规制

(一)无形资产合理价值的实现路径

在无形资产的价值实现过程中,应确立市场的基础性价值评定功能,并以此实现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合理评判,通过市场参与主体的自我约束与市场的外部规制,实现对违反市场机制行为的自律纠错与外部规制。在《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第四章专门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第十八条规定:“评估机构有渎职行为或与委托人串通提供虚假结果,给国家或他人造成损害的,评估机构应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二十条规定,在评估工作中、不负责任,致使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应对该评估机构予以处罚。这两条规定遵循了上述规制原则,突破性地明确了评估机构这一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具有重要的法律示范意义。但是相关条款仅强化了外部监管的责任约束,并没有对评估机构和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自我约束加以法律设定,也缺少对外部监管部门权力界限与连带责任的规范要求,综上,应当在其法律规范设计中,增加内部监管与外部约束协调适用的条款规定。这种双生性的路径优化缺一不可,因为商事活动主体的自律行为可以在私法自治最大化的语境下实现对违规行为的纠正,外部法律规范与监管机制的适时介入则可以在尊重市场主体自主性的前提之下,解决其固有之唯利缺陷。因此,无形资产价值合理实现的最佳路径抉择,应该是对市场的价值评判功能的维护与激励,具体表现为法律规制与主体自律相结合的制度化约束体制的价值确认与投机抑制。

(二)市场本源下的内生性规制

市场标准作为无形资产价值最大化的量化指标,通过市场参与主体的内生化自律规制,是实现市场量化功能的优先选择。这一市场本源下的内生性规制强调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注重公司内部监管力度的强化(王园林、刘子东,2011),以便于我国统一化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其具体规制指标包括以下四方面:1.强调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作为公司的重要机构,在内部自律约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职责包括对券商及其从业人员进行监督(余龙、王世霞,2011)、商讨制定承销规则、督促相关市场参与主体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保护投资者利益,上述职能的规范性履行能够有效地约束市场参与主体的内部人控制行为。2.规范企业行为与道德准则。主要通过依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开展运行效率评估、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咨询规划等措施,尽可能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及内控水平。同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明确企业道德准则,以投资者保护为核心道德标准。3.强化公司内部审计职能。这一措施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公司内部的审计监管,主要是通过会计师等对报表审计意见的签署加以实现;其次是公司内部的律师监管,通过实时的法律风险评估与法律风险预防实现相关内控职能。这一制度设计中的关键点是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要对相关机构因审计失误所造成的评估问题进行追责,相关个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4.增强公司治理信息公开。依法将企业自身财务现状、人动、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对公司无形资产市场评估的合理性加以分析,抑制发行人和承销商的投机行为,以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进而实现自我约束与自我控制。在具体程序设计上,可以参照纳斯达克信息披露制度中的初次发行披露和持续公开披露规则(余龙、王世霞,2011):首次披露主要以招股说明书形式进行,持续信息披露则针对与证券交易和证券价格有关的一切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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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互联网金融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租赁融资、小额贷款融资等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金融创新的步伐加快,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产业的迅猛发展为企业融资难的发展困境带来了转机,与传统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融资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更具有普惠性、便捷性、针对性等特点。

安徽省近年来专利数量、质量快速提升。据统计,从2008年到2012年的5年间,安徽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增长11倍,增速居全国首位。企业已成为安徽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2012年,安徽省2400多家企业提交了1.2万件发明专利申请,企业数量相比2011年增加了400余家,发明专利申请量增幅高达78%。截止2013年10月底,安徽省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969件,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83件,较2012年同期增长54.6%。科技型中小企业虽然属于知识密集型企业,且大部分企业已经拥有许多知识产权,却难以利用这种优势,仍旧面临着融资难困境。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努力对这些智力资源进行有效运用,以此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并为企业融得发展资金。

金融租赁融资是一种契约安排,允许一方(承租企业)以定期支付租金为条件使用租赁公司所购置的财产(设备)。它的最大特点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租赁公司的出租决定直接取决于承租企业的未来租金支付能力,不依靠评估承租企业的信用历史、财产和技术基础来做决定。这样,一般刚刚成立没有详细完备的财务报表与固定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就受益良多。企业采用金融租赁融资方式有以下便利:企业申请租赁程序简洁方便;可迅速引进设备;促进企业自有资金利用率最大化;企业租金支付手段灵活。

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国金融制度的创新,对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推动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小额贷款独有的申请程序简单、放贷过程快、手续简便、还款方式灵活、贷款范围较广、营销模式灵活等特点,也给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便利。

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规模不断增长,企业在发展中所面临的融资缺口也不断扩大,融资压力日趋加大,尤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发展独特的特点,在融资方面显得更加被动。因此,为了更好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深入的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深层次的原因,针对性提出解决的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及成因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资金缺乏和融资难等问题阻碍其发展壮大。在企业成长的四个阶段――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成熟期中,尤以前两个为甚。种子期企业由于团队不完善,研究难度大,成果出现不确定等缺陷,资金投入风险大,因此难以吸引外部投资。创建期企业主要利用种子期的新发明新技术,完成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资金需求较大,投资面较分散,科技产品的研发面临不确定性,市场的波动和科技产品更新周期短暂,都对企业的融资产生较大的阻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获取银行信贷难

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和管理水平与大型企业差异较大,偿债能力面临更多的不稳定因素。由此,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心不足,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身上表现的尤为突出。截至2013年10月末,安徽全省银行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也仅占全部贷款比例的30.94%,可见对中小企业来说,并不能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其融资难问题,而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授信成本、信息的采集成本以及后期的监控成本较高;二是基层商业银行信贷审批权有限,基层放贷受到约束;三是针对广大中小企业覆盖广、业务繁,银行经营成本上升。

(二)资本市场不完善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融资主要通过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分为主板(包括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新四板。发展较为成熟,融资量大的是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而新三板和新四板都属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健全体系。由于在主板市场和创业板上市要求非常严苛,安徽省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达到上市要求,尤其在其需要融资的创业初期。至于新三板市场和新四板市场这两个融资平台,目前尚未发展健全,而且新四板目前只在几个地区进行区域型示范试验。因此,安徽省的中小企业也很难通过这两个渠道进行融资。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足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

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尤其科技型中小企业上,政策多为指导性意见,在发放银行贷款,担保体系健全方面的影响力有限。颁布的相关政策繁多,条件较高,实施复杂,经费有限,在科技型企业创业初期,资金支持难以到位。

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但目前从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看,担保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少,风险防范的质量和技术跟不上,代偿率逐渐上升,特别是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也受到很大挑战。

(四)其他融资渠道存在的问题

被称为“地下金融”的民间融资,由于现阶段各种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加大了其行为的金融风险和金融欺诈的可能。至于典当融资,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没有实物资产用来抵押,因此,此渠道行不通。虽然不少银行当前都推出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但实践证明由于目前社会、经济环境的制约,该方式可操作性不强,风险也较大。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综上所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科技型企业自身存在投入大,风险大的特点,因而缺乏足够的资金,另一方面则是现有市场针对这类企业的融资担保体制尚未发展成熟。企业的收益不确定,规模较小,致使许多融资渠道受阻,如银行贷款、担保贷款、风险投资方面较难得到有力支持。

此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面临税费较重、成本上升等问题,同时外部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所以企业往往需要大量资金以帮助其渡过这些困境。

三、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融资渠道的对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虽然面临复杂多变的融资困境,但目前安徽省在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方面也已经有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这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多种有效的解决途径。

(一)互联网金融融资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融资有以下几个模式。

1. 通过点对点模式融资。点对点融资模式即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互联网中介平台寻求有相应贷款能力并能满足其融资需求的一个或多个贷款方,以达到借贷双方资金匹配的融资模式,其特点在于交易成本降低与风险防控,互联网传播快速、涉及面广、用户聚集等特点可增强中小企业与贷款方的信息透明度与对称性,中小企业通过此模式进行融资可自主择优选择利己的贷款利率,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而多个贷款方也可通过共同出借融资资金以降低所需承担的风险。

2. 基于大数据平台下,通过小额贷款融资。此模式主要是指由电子商务企业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为满足电子商务领域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经审核向其进行融资贷款。具体而言,贷前,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引入网络数据模型和在线视频资信调查的方式,交叉检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经营及第三方认证数据,考察中小企业的营业现状及财务的真实性,评估其还贷能力。贷后,监控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与交易状况,将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网络上的行为数据换算为信用评价,以控制贷款风险。

3. 通过大众筹资模式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社会性网络服务平台,以合资资助或预购的形式,向公众募集融资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以其股权和创新项目的未来收益为基础,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在线筹资。

4. 通过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融资。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互联网金融门户平台作为挑选信贷产品的前提;然后,对门户平台上所提供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以垂直比价的方式进行比对,并确定为其提供匹配信贷产品融资的电子金融机构;最后,科技型中小企业运用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便捷地获得金融机构融资。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1. 安徽省政府应该积极推动相关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政策上的支持。

2. 借鉴引用发达地区的“银行+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和“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模式以及 “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混合模式,解决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

3. 推动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基金的建立,通过基金的形式来面向社会广大投资人士融资,同时企业经营所产生的丰厚回报也将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并且推动基金规模的建设与质量的提高,从而产生良性循环。

(三)金融租赁融资

促进金融租赁的良好发展,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拓展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鼓励银行提供对于租赁公司的信贷支持,扩大投资税收的补给范围,改革设备折旧制度,增强融资灵活性。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融资租赁行业,开展现代租赁业。

2. 改革管理体制,促进租赁业健康发展。建立统一的租赁机构审批部门,减少多头管理,促进规范化运营,将包括资信评估,保险,,咨询,公证,通关,税收,仲裁等一揽子服务,提供交易平台。

3. 促进金融租赁业向中小企业倾斜。可以探索无形资产租赁,可开展软件,专利,商标,品牌,商务模式租赁,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化进程。同时也可以探索商品在线租赁,建立在线平台可以通畅信息渠道,为中小企业取得租赁信息提供更好的选择,撮合交易。

(四)小额贷款融资

对于小额贷款(以下简称“小贷”)对企业融资的帮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1. 财税部门应对小额信贷信用放款的机构给予税收优惠。

(1)税收优惠,对于小额信用放款,由于它是对弱势群体和中小企业放贷,应该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2)设立政府批发资金和担保资金,对公益性小贷公司给予资金支持。财政部曾经拨给中和农信两亿的资金,对小贷公司是一种支持。还可以设立政策性的小额信贷,包括各种政府担保的小额信贷。

2. 监管当局应给予小贷公司非公众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小贷公司虽从事金融业务,但政府将其定位为普通的工商企业,因此小贷公司不能够提取呆坏帐准备金,也不能核销。但如果将其定位为一个金融机构,会计制度问题、税收问题、拨备核销的问题、同业拆借的利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

3. 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对小贷公司配套的监管体系,确保小贷公司健康发展。重点就是三条“红线”:(一)乱集资;(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诈骗。只要不触及这三条“红线”,小贷公司的发展的风险就可控。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不健全,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 规范征信标准。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均在进行相应的信用体系建设,但是由于涉及到不同的行业和地域,这些信用体系的标准因此存在较大的差距。因而给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带来了困难。规范各地区各行业的征信标准可以使得在评价企业信用风险时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使银行在搜集和整理企业信息时节约资金成本,从而有助于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

2.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可以考虑单独建设覆盖所有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凡是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都必须纳入这个“信用档案”中来。由于有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数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就有了更精确的信息来源,这不仅提高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效率,也解决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3. 政府部门应加强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由于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比西方要晚,加之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对完善的信用体系的迫切要求,不可能像西方信用体系那样逐步发展而来。因此政府部门应该要加强引导功能,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六)利用创业板市场融资,考虑建立比创业板更低层次的市场融资

政府部门应该努力降低创业板市场的门槛,拓宽和优化融资渠道,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 完善创业板市场的进入退出机制。由于目前创业板股票数量少、交易不活跃,因而限制了创业板的融资能力,但未来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放松企业进入限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如此一来,既吸收了大量企业进入创业板,使创业板更具活力,强化了创业板的投融资能力,又通过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有效地防范了市场风险。此外,完善的退出机制也会使创业板更加健康有效。通过将不合规的企业或是自愿退出创业板的企业剔除出去,能够改善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

2. 寻求其他股权融资渠道。目前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除了创业板市场以外,还主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新三板”、“新四板”市场。但是,由于目前这两个融资渠道还处在初级阶段,它们融资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2014年5月9日,国务院“新国九条”,里面就提到了“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该抓住政策机遇,突破“融资难”的瓶颈,走出发展期间的资金困境。

3. 探索建立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市场。在现实情况下,创业板市场对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来说,依旧门槛太高,因此,在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迅猛发展的势头下,需要建立一个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型市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七)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

1. 安徽省政府应鼓励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防范机制,并予以政策支持。其中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核准可向多家银行借款,可向其主要股东定向借款。同时鼓励探索成立小额再贷款公司,并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间风险分担机制,以加强风险防控。

2. 安徽省政府应支持引导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企业人力资本。如:相关部门可以制定政策,将民营企业人才纳入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优秀人才范围,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支持职工技能培训,尤其支持技工院校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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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4-000-01

一、引言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了科技企业在我国经济结构中的发展,作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新兴产业,科技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了促进科技企业的发展,必须通过金融创新来促进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科技企业融资环境。

二、我国科技金融的实践现状及技术资产金融的相关性

科技金融在我国金融和科技体制改革实践中不断发展和深入,业务体系也日渐丰富,表现如下:①政府支持。即无偿资助和相关政策扶持。无偿资助包括站立申请资助资金、国家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工作奖励资金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等。②科技贷款。包括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组合获得贷款等,其发放的主体主要是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支行。③科技担保。科技担保的服务对象是科技企业,内容有商业担保模式、政策性担保模式等[1]。④股权投资。依据企业各个阶段的融资需求,分为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并购基金等。技术资产是是指企业具有的能为企业筹集资金,且由科学技术形成的一种无形资产。科技企业融资主要是由于科学技术形成的知识产权,如专用技术权、植物新品种、专利、著作权等。技术资产的特点有依附性、专属性、虚拟性、溢出性、垄断性、预期性、时效性等,技术资产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相比,在外延上与其有交叉效应,具体表现形式为技术产权、科技产品称号、科技企业称号和科技人才称号等。

三、基于科技金融的技术资产金融发展趋势

1.技术资产金融的信用化发展

技术资产信用化是指科技企业以其自身所具有的技术资产为信用基础资产、以科技担保和科技贷款为手段进行债券融资。技术资产在融资的过程中的特点、问题及对策如下。

(1)特点。技术资产在信用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特点有以下三点:①对专业的贷款部门和机构要求高,实行专业的运营机制,对技术资产的价值和风险评估专业性要求高,能有效解决风险和收益不对称的问题。如北京银行就为科技企业专门定制了“创融通”、“信保贷”等金融产品以及包括“融信宝”信用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49中融资航母产品,这有助于满足任何发展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②对第三方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需求大。技术资产质押的风险很大,对专业的第三方担保机构需求明显,以分散科技企业在信用化过程中的金融风险[2]。③需要实行联合贷款的联保和互保机制。在同一技术领域下,一些企业可以通过共同贷款进行联保和互保来解决企业在融资中面临的融资成本高、规模小等问题,并有效解决因技术资产专属性引发的交易问题。

(2)问题。技术资产信用化中,可能会受自身盈利模式、依赖性、专属性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信用化资产的保值性、变现性等有高要求影响,会出现评估难、变现难、保值性差等问题。技术资产自身具有一定的依附性和虚拟性,在评估价值时独立性不高,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都较差;技术资产自身具有一定的依附性和专属性,在信用过程中的交易性较差,不易表现,使得银行等一些传统金融机构对其质押贷款的欲望不够;技术资产自身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科技企业在使用技术资产进行质押时可能会受金融机构对技术资产的担忧而使其贬值,进而严重制约了技术资产的信用化发展。

(3)对策。首先,政府要给予科技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撑,颁布一些有利于科技企业技术资产融资的优惠政策,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其次,社会相关组织要不断鼓励和组织技术资产交易服务、技术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借助这些机构的力量促进技术资产融资的顺利进行。最后,金融、资产、技术等相关学术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以建立最为科学合理的技术资产估价模型。

2.技术资产金融的证券化发展

技术资产证券化是科技企业在科技金融背景下技术资产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向,是指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采用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如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证券是一种金融工具,有收益性、偿还性、投机性、流动性、风险性等特点,技术资产的预期性、垄断性和虚拟性会使得证券市场走向两个极端:一是技术资产收益的垄断性和预期性会使得证券估值泡沫,二是受技术资产虚拟性影响,会使得证券价值低估,最为典型的代表是新三板和创业板的对立走势。我国新三板,即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转让系统,自2006年试点以来的交易就较为清淡,流动性不强。据相关数据统计,截止2013年上半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实际挂牌公司只有212家,融资金额为89966.19万元。而我国创业板自上市处日均市盈率就高达111倍,远远高于同期沪市主板近11倍、中小板31倍、深市主板20倍。新三板、创业板和产权交易市场受交易制度、入市制度和监管制度等和技术资产证券化存在的偏差,会使得运行效果不佳。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要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资本市场制度,尤其是场外市场制度,如监管制度、新三板低门槛入市制度、创业板退市制度、做市商交易制度等。

四、结语

总之,基于科技金融背景下的技术资产融资是市场化、科技化发展下的趋势,对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技术资产的信用化和证券化是科技企业融资的主要发展方向,为了解决技术资产在信用化和证券化进程中出现的变现难、保值差以及使得证券市场走向极端等问题,政府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扶持政策,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借鉴国外科学的科技企业融资服务制度,加大对我国金融资产的监管力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