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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1 08: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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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评估

篇1

1项目概述

万荣县恒泰花苑建设项目位于万荣县城南部,南内环路以南、宝鼎南路以东、荣河南路以西,行政隶属于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解店镇南解村。该项2目总占地面积约130.15亩,合86766.7m。主要建筑物为27栋6F住宅楼、1栋2F综合楼、3栋2F商铺,均为砖混结构,筏板基础,设计层高约3m。

2评估区范围及级别的确定

2.1评估范围

2万荣县恒泰花苑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86766.7m,地质灾害危险评估范围是在野外综合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综合考虑工程特点和建设用地区周围地质环境条件,以能反映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为原则而确定的。结合现状条件建设用地范围,确定本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为该建设项2目用地范围,评估区面积86766.7m。根据工作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2特征,确定灾害重点调查范围,调查面积约0.33km。

2.2评估级别的确定

2.2.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1)区域地质构造条件较复杂,评估区南部直距约1km处有乌苏—贾村断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对应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区域地质背景属“中等”类型。2)评估区属黄土台塬区,地形简单,高程506.30-507.00m,相对高差0.70m,地面坡度小于8°,地貌类型单一,地形地貌属“简单”类al型。3)评估区岩性由第四系上更新统(Q)的粉土3等组成,岩性岩相变化少,岩土体结构较简单,场地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等级为Ⅱ级(中等)—Ⅲ级(严重),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地层岩性和岩土工程地质性质属“简单”类型。4)评估区地质构造较简单,地质构造单一,地质构造属“良好”类型。5)区域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水,没有污染,水环境良好。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含水性质一般为非饱和性,富水性弱。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6)经调查,评估区范围内地质灾害不发育。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属“简单”类型。7)评估区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以修路、建房为主,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属“简单”类型。综上所述,对照表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中表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2.2.2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万荣县恒泰花苑建设项目属民用建筑,对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民用建筑(高度≤24m),判定本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为“一般建设项目”。2.2.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万荣县恒泰花苑建设项目的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建设项目属“一般建设项目”类型,对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表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确定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

3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

项目区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地裂缝等。根据现场调查及走访,评估区周围500m内无地质灾害隐患点。评估区东北方向直距约3.5km处为解店镇变电站地裂缝,201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时该地质灾害点已核销,且地裂缝走向为153°,评估区不在其延伸方向上,对评估区影响较小。距离评估区最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评估区南约8km处的南吴村不稳定斜坡,该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小且距离评估区较远,故对评估区没有影响。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1现状评估

根据收集的相关区域资料显示,评估区处在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评估区及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巨厚的第四系黄土覆盖,且地下无矿产资源分布。根据现场调查,评估区地表无变形迹象,区内及其附近房屋和地面也均无裂缝变形等现象,未发现地裂缝;区内地形平坦无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条件。评估区现状条件下无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弱,危害程度小,其危险性小。

4.2预测评估

建设项目设计基坑开挖最大深度3m,会形成临时边坡。由于岩性为湿陷性粉土,结构较松散,边坡稳定性差,若基坑边坡支护措施不当,基坑边坡很容易形成小型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进而对施工人员、施工设备造成威胁。受威胁的人数6人,造成的经济损失40万元,其危害程度小,发育程度弱,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建设工程建成后场地平整,不具备崩塌、滑坡等发育条件。同时,在评估区周边未发现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遭受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受威胁的人数小于10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小于50万元。因此,建设工程遭受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造成的危害性小,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综上所述,预测评估区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评估区内建设工程遭受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地灾发育程度弱,危险性小。

5场地适宜性评价

恒泰花苑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现状条件下各种地质灾害不发育,预测评估认为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综合判定该项目区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且防治措施简单,认为建设场地适宜性为“适宜”。

6防治措施

针对评估区建设工程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如下:1)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对建设工程用地及周边地质环境条件进行巡查,雨季时加强监测,并对评估区开展长期监测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处置措施。2)为防止降雨下渗对地基土的湿陷影响,造成建筑物及地基下陷,工程建设时场地周边应修建完善配套的排水设施。3)对建设场地基坑开挖后形成的临时边坡,按照《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进行边坡支护设计。边坡下修建完善的排水设施,防止雨季地表水冲刷、浸泡坡角,造成边坡失稳而发生崩塌地质灾害。4)对拟建项目工程建设场地,应按岩土工程勘察结果及设计要求,对地基土做相应处理。工程建设完成后也要对建筑物沉降进行长期监测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7结论

评估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属于“中等”,工程建设项目属于“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发育程度弱,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区在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小;评估区内建设工程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小。评估区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C),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确定为“适宜”。本文通过对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并综合分区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这样可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进一步保障工程的安全建设。

参考文献:

[1]GB/T40112-202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S].

篇2

线性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其重点是现状发育的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危害性评估。报告编写过程中,首先根据野外地质环境调查成果资料,明确灾害点与拟建工程位置关系,灾害点位置利用工程里程桩号、杆塔编号等进行定位,通过方位、距离、高程数字标明灾害点与拟建工程的三维空间关系,例如:B1崩塌处于×××工程K××+×××m40°方位××m处,坡肩高于(或低于)拟建工程××m等描述准确表述相互位置关系,对于难以用文字说清楚的,可通过平面图及剖面图的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见图1。通过位置关系可以很清楚的明确灾害点对拟建工程的危害特征。分析地质灾害点形成的条件是判定灾害点稳定性以及防治措施建议的重要依据,一般报告编写中面面俱到,往往流于形式,缺少重点威胁拟建工程的灾害点主要形成条件。鉴于该类项目评估中灾害点多,难以逐点描述,可考虑在在地质灾害发育特征表中加上“形成的主要因素”一列,简要说明灾害点形成的主要条件。地质灾害点稳定性(易发性)评价中,针对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明确了15项因子,其评价相对容易定性。而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评价条件相对抽象,则需要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野外调查中需要重点调查变形迹象,根据变形迹象特征在野外现场确定灾害点稳定性。地质灾害点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主要针对拟建工程评价,可能造成的直接损失根据拟建工程单位造价,结合灾害点危害特点及其影响范围进行估价评估,可根据整体摧毁、部分破坏、小范围压埋给予一定的系数进行简单估算。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的重点,其主体是评价拟建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鉴于预测评估的特点及其重要性,首先要求工作人员吃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等基础资料,特别是对拟建工程挖、填、排特征以及施工工艺要做到准确掌握,在此基础上,以工程建设内容为主线进行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工程建设中开挖、回填形成的高边坡引发的崩塌、滑坡灾害以及弃土排放引发的泥石流灾害,预测中首先明确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位置。高边坡的评价应根据开挖高度、坡比、开挖段岩土体性质、地层产状,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中斜坡稳定性判别表,预测发生崩塌、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弃土堆放可能引发的泥石流根据弃土排放量、排土场位置、所处地形地貌条件,结合影响泥石流发育的15项因子判定其易发性(发生的可能性)。对于对拟建工程影响较大的灾害点应附剖面图及平面图进行较为直观的表述。预测可能加剧的地质灾害紧紧围绕拟建工程,根据灾害点与拟建工程的空间位置关系,结合拟建工程的施工工艺,明确工程建设对灾害点的扰动特征,其扰动一般有开挖扰动、加载扰动、震动扰动等,对于开挖或加载扰动必须明确对灾害体的具体扰动位置,进而判定工程扰动条件下的稳定性。对于工程扰动较大的灾害点均应附标明工程施工特征的剖面图或平面图,见图2。预测评估中,各灾害点可能造成的损失不仅限于拟建工程本身,还应该包括受该灾害点威胁的居民、工程等相关人员及财产,综合评价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篇3

1.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原则、方法分析

地质灾害的评估,一般要遵循相应的原则:①在对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时,如评估危险性大、中或小时,应根据国土资源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进行;②“区域间的相异,区域内相似”,应考虑放到地质灾害可能对在建或拟建项目的影响及危害程度,并考虑到环境、地质之间的差异,以灾害危险性程度作为区分依据;③在评估相同地质区域时,隐患和灾害并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在对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时,应坚持“救急不救缓、就重不就轻”的原则,正确划分出危险性的等级与分区。对地质灾害进行评估应以原则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出现的灾害、分布及等级,并结合量化指标中的分布长度、密度及灾害影响到的人数等因素,再采取预测、现状分析及综合等方法实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

2.评估工作的级别与范围界定的相关分析

评估区工作级别和范围的界定,除了要结合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重要性、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及地质灾害种类等进行。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时,评估范围不应局限于建设用地范围内,既要明确界定评估区中对工程产生影响的潜在地质灾害的分布范围、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必要时还要扩大评估范围。比如,在公路等线状地质灾害评估,应灵活理解评估范围两侧500m至1000m的技术要求,某些地方可能需要在1000m以上,一些地方又可能太宽等。总之,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评估范围。

3.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划分

在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把握评估尺度的活动中,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确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贯穿于现状评估、预测评估、拟定防治措施等过程的重要环节。在不同的地区与城市,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的划分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故在实际操作中应集合工程实际分析。在对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进行划分时,应从多个方面进行,如工程现状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气象水文、地层岩性、工程地质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划分等级可分为简单、中等、复杂这几个层次,从而可对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关系作出较全面的反映。

4.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具体评估方法

4.1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在评估范围中,主要是出现在项目施工所在地,也可能是影响到施工项目而存在的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并结合具体情况深入分析,然后在滑坡、周围泥石流等灾害

4.2现状评估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时,应以掌握大量地质专业性知识为基础,再采取专业的评估方法,对危险性的现状进行有效评估。在对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评估时,应在掌握足够多的资料上进行。比如,对区域内的气象、地形、水文、地震构造等方面有全面的了解。除此之外,还应对该区域内在建或拟建工程项目也进行评估。在对区域评估有了更全面、更详细的了解后,才可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等作出更科学的现状评估。

4.3综合评估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性评估时,应紧密结合预测及现状评估结果,然后对区域内的潜在隐患分布情况,或是区域内环境差异的分布评估啊,才可实现对地质灾害的综合性评估。除此之外,还要对区域内的适应性作出评估,划分区域级别时,可分为适宜、相对适宜、适应性较差等,而地质危害的危险性则可分为大、中、小等级别。

5.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与建议

5.1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的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地质环境,减少或预防地质灾害导致的损失。所以,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方案,并付诸实施,以起到防治地质灾害的作用。防治方案中应强调防治重点,并根据区域内发生或潜在的灾难种类、级别等,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均较强的防治措施。

比如,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点或是区段,应逐点、逐段制定防治措施,但要注意结合拟建工程的特点及布局进行。在工程地质灾害的防治技术中,种类较多,这就要求从多个方面采取防治措施。第一,这就要求从各个方面对人类的工程活动进行规范,并根据现行规范委托资质较高的单位及人员开展地质勘察、设计及施工等活动。同时,还要加大对区内工程施工场地的评估与监测,包括对地形、地质灾害的监测。第二,结合拟建工程的具体特点,并将液化指数、液化等级等指标也列入考虑范围,然后合理选用地基处理措施或结构措施,如削方、灌浆、挡墙、竖井桩、锚位墙、同填、碎石桩法等。第三,所选用的工程防治技术应易操作、易实现,常用的一般是优先推荐的技术。

5.2地质灾害防治的建议

5.2.1关于滑坡

对于滑坡的防治,应优先考虑避让。一般采取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避让时,如果不能绕过滑坡区域时,则要充分考虑到滑坡的类型、规模及其他原因。在采用工程治理防治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如设置挡土墙设施、设置排水系统、更改滑坡体等。在进行深挖方作业时,应尽可能不在滑坡体前缘部分进行。

5.2.2关于不稳定斜坡

在某些区域中,存在着较深的沟谷,高陡边坡出现的频率较高。所以,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应尽量将路基段改为高架桥,或适当侧移以避开高陡边坡。若遇到高陡边坡不能变更避让,应在施工中注意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如对开挖深度进行严格控制、合理设置坡型、加固等,以保证陡坡的稳定性。

5.2.3关于崩塌

对于崩塌的防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要快速、准确地完成对崩塌部位或是存在崩塌风险区域的处理,以免日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出现质量隐患;②加强对不稳定后壁陡边坡的治理,预防继续崩塌而出现的威胁。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如果有切坡坡度较大且开挖量较大的挖方工程,应密切留意潜在的危险。对于在建的工程项目,应结合治理规范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5.2.4关于泥石流

篇4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human economic activities, which caused by geological disasters have occurred. Geological hazard risk assessment work to standardize human engineering activities, reduce artificial 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s, guarantee the safe operation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hav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This article first to the defini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 then analyzes the level of geological hazards assessment, and the main content, finally, the method is commonly used in geological hazard risk assessment were discussed.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s; Risk assessment; Situation assessment; Level; Assessment report

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地质灾害的定义

就地质灾害而言,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因此,从上述地质灾害的定义中,可以明确以下两点:

1、在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中即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人为因素。有些人认为,有些由人为因素引发的灾害(如采矿引起的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属人为灾害,不是地质灾害。其实单从定义中,我们就可以找到答案,上述灾害肯定是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畴,属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两个意思,一是:必须是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危害的才能称其为地质灾害,假如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发生的山体崩塌就不是。二是:地质灾害必须是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假如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楼房倒塌,虽然也造成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但与地质作用无关,也就不是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评估的级别及主要内容

(一)地质灾害的评估级别

1、一级评估

一级评估是指重要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是否危害建设项目安全、建设项目是否诱发地质灾害、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灾害类型及危险性、因治理地质灾害增大的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2、二级评估

二级评估是指较重要的建设项目。与一级评估一样,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或危害以及建设项目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或专项分析,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以及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影响。对评估区内重大地质灾害应参照一级评估要求进行评价。

3、三级评估

三级评估是指一般建设项目。可以从简,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地质灾害评估的主要内容

1、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是指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任务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

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以及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任务是依据工程项目类型、规模、预测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评价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以及灾害的范围。

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的任务是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情况,采取定性、半定量的方法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场地的建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方法

(一)点评估和面评估方法

1、点评估

对于点的危险性评价,一定要弄清地质灾害点的地理位置及自然地理概况,地质环境,地质面貌,形态特征,边界条件。采用经验法与灾害活动的动力分析和条件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力学平衡的计算,得出稳定系数(K),用来指示斜坡失稳的可能性。在计算现状环境下斜坡稳定系数时,应根据今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设定相应的参数,计算稳定系数,从而确定导致斜坡失稳的因素,这些因素出现的频率多大,进而可以确定灾害发生的概率。最后根据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的综合分析,并结合稳定性、危害范围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的结果,对整个地质灾害点进行危险性分区。

2、面评估

对于面评估特别是区域评估的危险性评价,首先要分析灾害产生的因素,即岩体工程条件,构造条件,地形地貌条件和气象水文条件,以这四种因素作为危险性评价的基础。

评价方法一般可采用单元面积评价法,即将研究区域划分为若干个面积相等的单元,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对每个单元逐一评价,然后再作整体评价。危险性评价的统一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对各地质灾害群成生原因及新出现的灾害活动特征进行研究,找出地区至灾因素而实现的。评价时,将此四项因素用系统工程层次分析法,求出各自的权值,然后以专家评分方法,将分值乘以权值,求出各单元的危险性指数。再根据本区地质灾害发育特点,考虑到可能发展为灾害的现状及预测的内容,将该区危险性分为极重、重度、轻度、无危险四级。

(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方法

1、现状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着重点是对现有灾害的分析和评述。分析和评述内容应包括:灾害发育基本规律的归纳;代表性灾点的重点剖析;各种灾害(点)历史危害情况、现实活动特征及稳定状况的评价。

现状评估时还应结合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特点,作具体分析,适当增加有普遍意义或反映工程特点的其它地质灾害及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如增加地面不均匀沉陷、砂土液化、不稳定斜(边)坡、水土流失等灾种和问题的评估。

在确定了地质灾害种类后,正确评价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选取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一定要正确评价每个灾种的危害性。在评价各灾种的危害性时,一定要依据各灾种的发生可能性、危险性及各灾种发生时造成的人、财、物损失来综合评价。既不能偏高,更不能偏低。偏高易造成防治措施中的工程浪费,偏低易造成防治措施的安全性不足,造成更大损失。

2、预测评估

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进行有依据的预测评估。主要有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等。

在预测评估中不但要紧紧围绕工程布局和施工特点进行,还应与现状评估结果相互综合分析后使用。预测评估的侧重点是在评估区叠加了拟建工程影响后,拟建工程和环境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程度的预测评价。

3、综合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及危险程度,确定判别区段危险性的量化指标。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评估区内给人民生命财产已造成危害的地质灾害点或具有潜在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参与评估。

(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编写方法

1、建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勘探设计单位编写报告书。勘探设计单位首先要根据建设用地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灾种,如煤矿则以采空塌陷和地面沉降为主要评估灾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充分收集资料,分析研究评估区附近气象、水文、地质、水工环等地质资料。

2、评估报告在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报告书力求简明扼要、相互联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附图规范、时空信息量大、实用易懂、图面布置合理、美观清晰、便于使用单位阅读。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地点及范围;

(2)项目类型及平面布置图;

(3)评价工作级别的确定;

(4)地质环境条件;

(5)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6)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7)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8)综合评价与防治措施;

(9)结论与建议。

3、评估报告各章小结

评估报告的各章小结,既要简明扼要,又要具体详实,应类似于文章摘要一样,说明做了哪几方面的工作,同时要说明做的结果是什么。比如,现状评估一章的小结,要具体地总结说明评估区灾种的成因与分布,包括每一灾种的数量、规模大小及危险性程度,同时要指出重大或重点灾害的评估结论。

4、评估报告结语

结论内容包括:地质环境条件论述、评估级别的确定、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结论、综合评估与适宜性评价结论、防治措施。建议要单独写,不要与结论混为一谈。最后,需要强调的几点是:

(1)评估报告中不进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2)文字报告、小结、结论及图件的评估结论要一致;

(3)避免出现“不会发生或不存在某某地质灾害”的结论;

(4)只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灾种做客观评估,当然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彻底判定不会发生什么灾害,还是比较困难的;

(5)评估中可能涉及的灾种一定不能漏掉。

结语

综上,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一项新型的技术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正处在蓬勃发展阶段,具体操作技术还有待在较长时间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完善和细化。相信随着我国地质勘察事业的发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能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马寅生,张业成,等.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的理论与方法[J].地质力学学报,2004.10.

篇5

0引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

1.1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1.2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1.3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同一区(段)内有多种地质灾害共存时,按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危险性级别。

如果在同一区(段)同时存在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中等发育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强发育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将该区(段)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土地适宜性差。

1.4对建设场地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原则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区内下伏矿产一旦遭到开采,会引发大规模的地质灾害,对评估区内地表建筑工程及设施造成极度严重的破坏,则拟建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评估区内下伏矿产未遭到开采时,则拟建工程不会受到地下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鉴于此种情况,对压覆矿产区,若下伏矿产尚未遭到开采时,可以通过与矿权方协商解决预留足够的保护煤柱,则下伏开采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不参与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5.1条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进行讨论。2.1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首先应查明坡体中所有发育的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延伸方向,倾向和倾角大小及规模、发育密度等,即构造面的发育特征。通常,平行斜坡延伸方的陡倾角面或临空面,常形成崩塌体的两侧边界;崩塌、滑坡体底界常由倾向坡外的构造面或软弱带组成,也可由岩、土体自身折断形成。其次调查结构面的相互关系、组合形式、交切特点、贯通情况及它们能否将或已将坡体切割,并与母体(山体)分离。最后,综合分析调查结果,那些相互交切、组合,可能或已经将坡体切割与其母体分离的构造面,就是崩塌体的边界面。其中,靠外侧、贯通(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性较好的结构面所围的崩塌体的危险性最大,即为崩塌、滑坡的第一斜坡带。

2.2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确定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宜在地形地质图上确定,应为包含泥石流沟谷的第一条完整的山脊为边界,通过实地调查后确定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即为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

2.3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范围按照煤炭部制定的《建筑物、水体、铁路航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通过概率积分法用一下公式进行推测。

全盆地的移动和变形地表任意点的下沉计算公式

式中:C(x)与C(y)称之为主断面内的下沉分布系数。

走向主断面上地表移动和变形最大值及其位置

最大下沉值:Wcm=Mqcosa,mm,位置x=∞

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则应该按照岩层影响角及下伏地层岩性计算下伏矿产资源开采时的采动影响0值线,并以此划分评估范围。

2.4其他确定评估范围的依据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应是以上各个因子的并集,且为了全面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在确定评估面积后,对评估区也要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应该包含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地质环境要素的范围。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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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国地形地貌比较复杂,是地质灾害频发的国家,我国南北差异、东西差异都比较明显,无论是地形和是天气环境都有很大不同,地质灾害对我国造成的危害非常严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预防和防止地质灾害有重要的意义。也是防止人民生命和财政造成损害的有效途径。在实际的地质灾害危险评估过程重要建立一种强制的工作程序。国家有明确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的区分要根据建设项目的重要性不同以及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不同。但是这样的规定还是比较模糊的,使得评估工作很难顺利的进行。所以文章通过自己是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多年的经验以及相关文献的查找,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保证地质灾害评估能顺利进行。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

1.1 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指的是基本查明评估区及周边已发生或潜在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分布类型、活动规模、变形特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等,对其稳定性发育程度进行初步评价。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根据地质灾害的种类、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受害的对象等方面进行危险性评估,现状评估一定要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稳定性以及危险性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同时要对地质灾害受影响地区的灾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分析。评估出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具体的损失情况,方便相关部门进行补救以及完善后续工作。

1.2 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主要指的是建设工程自身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做出预测评价,同时对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做出评价。这一过程主要的工作就是根据建筑物的种类、规模、或者建筑物在建设过程中会对周围的地质情况造成的损害,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建筑物、地质环境、以及受到地质灾害以后受灾程度进行科学的评估,比如就拿煤炭开采来说,相关的评估人员要对煤矿周围的地质环境以及煤井内环境等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评估,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对煤井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规避,把事故的风险降到最低。根据风险评估分级对煤矿周围的地质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从而预测出不同土层结构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从而预先做好防范措施,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控制到最小[1]。

1.3 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把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合到一起的评估方式,对地质灾害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统计分析,在综合评估中通常采用定性、定量的方式来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同时为这些地区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可能发地质灾害进行具体评估,为防止地质子灾害提供强有力的建议,通过综合评估能很大程度上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准确性和逻辑性,从而提高评估的质量。还能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因果进行准确分析,使得评估更加科学、规范[2]。

2 建筑项目重要性分级标准

由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起步比较晚,所以在建筑项目重要性分级标准上存在很多分歧,有的专家认为国家制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析标准非常全面,完全可以作为实际的建筑项目重要性分级标准的指标。但是有的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制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标准好不够全面,涉及到的建筑项目种类也不完善,应该根据我国不同省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完善、详细、全面的分级评估标准。

我国建筑项目重要性分级可分为重要建设项目、较重要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

重要项目指的是:城市和村镇规划区、放射性设施、军事和防空设施、核电、二级或者二级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等。

较重要建设项目指的是:新建村镇、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高度在24m~30m等。

一般建筑项目指的是: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工业建筑跨度小于24m。

3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标准

国家最新出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和地区评估标准中,对地质环境的条件复杂程度进行准确的划分,并且非常详细和具体。但是在实际的评估过程中,由于一些相关的规定比较模糊,对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标准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局面。这几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再加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的不懈努力,对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封堵分级标准进行了重新解析。提出了根据不同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地形地貌的复杂程度、以及天气气候不同、人类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破坏程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同时结合当地地质环境的实际情况,对地质灾害环境复杂侧滑盖难度分级标准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划分[3]。

3.1 区域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分类

如果区域地质结构比较复杂,建设场地有全新世活动断裂,地震基本烈度大于Ⅶ度,地震洞峰值加速度大于0.20g,就属于复杂程度;如果区域地质结构比较复杂,建设场地有全新世活动断裂,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到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在0.10g~0.20g之间,就属于中等程度;如果区域地质结构比较复杂,建设场地有全新世活动断裂,地震基本烈度小于后者等于Ⅵ度,地质洞峰值加速小于0.10g。

3.2 地形地貌复杂程度

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过程中,对地形地貌的评估主要是对当地的河沟、山体坡度、地貌单元等类型进行分析,地貌成因主要有剥蚀、堆积、山麓斜坡堆积、河流侵蚀堆积等、其中剥蚀形成的地貌单元类型有高山、中山、低山、丘陵等;堆积形成的地貌单元类型有火山堆、岩溶流等;山麓斜坡堆积形成的地貌单元类型有洪积扇、山前平原、山间凹地等;河流侵蚀堆积形成的地貌单元类型有河谷、河间地块等。如果当地地形相对高度差大于200m,地面坡以大于25°为主,地貌类型多样就可以判定此地貌复杂程度为复杂;如果地形比较简单,相对高度差在50m~200m,地面坡度以8°~25°为主,地貌类型比较单一,可以判定此地形地貌复杂程度为中等;如果地形简单,相对高度差小于50m,地面坡度小于8°,地貌类型单一,就可以判断此地形丢面复杂程度为中等[4]。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章通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因素的分析,总结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决定了评估工作的深度和精度、评估项目的投资和工期。评估成果的验收和备案。是评估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希望通过文章的分析,对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因素的认识有一定帮助,从而促进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贺为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因素的探讨[J].灾害学,

2013,3: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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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导致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国是一个地质灾害频发的国家,随着人类活动增多,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强度以及对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与评估对于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地质灾情评估的目的、意义

地质灾害是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地质灾害危险性是地质灾害自然属性的体现,评价的核心要素是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从定性分析看,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越高,危险性越大,灾害的损失越严重。对地质灾害灾情预测评估首先是为了通过揭示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规律,评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其所造成的破坏损失、据此进行地质灾害发育趋势的预测;其次通过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做出救灾防灾决策的依据。因此。加强对地质灾害减灾规划和临灾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有重要的意义。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法

目前,我国在地质灾害危险评估中已具备较为完善的定量方法,常用的方法有层次分析法(AHP)、灰色关联度法、模糊综合评判法和信息量评判法等。由于不同的方法各有特点,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较适合的方法,并进行合理的优化。

2.1层次分析法(AHP)

层次分析法也叫系统工程法,它是一种实用的多方案或多目标的决策方法其主要特征是,它合理地将定性与定量的决策结合起来,按照思维、心理的规律把决策过程层次化、数量化。2.2灰色关联度法

灰色关联度分析法是建立在灰色系统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定量评价方法。着重研究概率统计、模糊数学所难以解决的“小样本”、“贫信息”等不确定性问题,它根据评价因子之间的发展态势的相似或相异程度,来衡量评价因子之间的关联程度,最终将评价因子的权重与其等级的分数相乘然后相加,得出评价结论。

2.3模糊综合评判法

模糊数学是研究和处理模糊现象的科学,它所揭示的是客观事物之间差异的中介过渡性引起的划分上的一种不确定性。通过建立模糊相似关系将客观事物予以分类。它主要应用于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单灾点稳定性评价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4信息量评判法

信息量评判法是在信息社会中产生的,它属于统计分析方法,在我国以前多用于地质找矿等领域,目前在地质灾害空间区划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用于地质灾害评估中主要通过某些因素对所提供的研究对象信息量的计算来评价,亦即用信息量的大小来评价影响因素与研究对象关系的密切程度。

3 地质灾害预测评估影响因子

3.1气象因子

气象因子包括气候类型、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力、云量、降水等要素在这些要素中,对地质灾害的产生和稳定性影响的最重要原因是降水。地质灾害与降水有密切的关系,危岩(崩塌)、滑坡主要集中发生在降水较多的月份,而泥石流发生更离不开降水形成的强烈地表径流。

3.2 地形地貌因子

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与地形坡度的关系十分密切。如乔建平等研究了长江三峡库区云阳一巫山段斜坡坡度对滑坡的贡献率得出了该地区滑坡发育的主要坡度区间。

3.3地层岩性组合

地层岩性是产生地质灾害的基本物质条件,其组合决定了岩土体类型特征,也就决定了地质灾害类型及规模。如:软硬相间岩组,由于软弱岩体抗风化能力较差,被风化剥蚀而形成岩腔,使上部坚硬岩体失去支撑易产生危岩(崩塌)同时,软弱岩体的强度相对较差,易成为滑坡的易滑地层。

3.4地质构造因子

地质灾害是地球内外动力耦合作用的结果,地质灾害多与地质构造作用有关。如对于某一特定地区,剪切带区域抗风化能力较差,易于诱发泥石流灾害,而与新构造应力场主压应力垂直或大角度相交的陡崖或陡坡,则易于孕发危岩、滑坡等地质灾害。所以说地质构造因子是

地质灾害发育的一个重要因子,起主导控制作用。

3.5水文地质条件

在所有诱发和触发地质灾害的因子中,地下水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地质灾害勘测、评价、预测与防治必须考虑的因子。在以往的各种地质灾害中,大部分危岩(崩塌)、滑坡的产生均有地下水的参与。

3.6人类工程活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类对自然改造加大,各种大小工程活动,直接或者间接诱发了各种地质灾害。如:人类过度的开采造成对植被的破坏,从而导致水土流失,诱发泥石流;公路修建切坡形成危岩(崩塌)、滑坡等。

结束语:在实际地质灾害预测评估中,为了便于计算机识别和数学处理,一般会对影响因子进行量化,从而得出影响的强度。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估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只有充分分析了其影响因子基础上,利用科学计算方法,才能准确预测出地质危害,从而减少对人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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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质环境条件

1气象、水文

乌鲁木齐市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根据距米东区气象站多年气象观测资料,境内多年平均气温7.4℃,极端最高气温43.1℃,极端最低气温-39.3℃,多年平均降水量215mm,一日最大降水量57.7mm,最大积雪深度48cm,最大冻土深度162cm,多年平均蒸发量2239.9mm。多年平均最大风速为10.28m/s,多为西北风。评估区地表水主要有大洪沟。该沟发源于博格达山北侧低山区,由南向北径流,流经米东区后注入大寨水库;河水来源于大气降水、少量泉水和煤矿的矿坑排水,属常年性的有水洪沟。另外,在评估区中部,锐意兴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南侧山沟内有少量积水,呈8m×20m长条形,为合作社生活生产排放水。

2地形地貌评估区

地貌单元为博格达北麓的山前黄土台地,与山前冲洪积倾斜砾质平原相接。区内总体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691~734m之间,山坡坡度5°~22°,台地顶部和台地间洼地平缓宽阔,由第四系上更新统黄土状粉土构成,植被主要为蒿草类。

3地层岩性评估区

内出露的地层较简单,主要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层(Qapl3),分布于评估区中部黄土台地。上部岩性为黄土状粉土,厚度6~14m,质地均匀,结构较密实;下部岩性主要为圆砾,磨圆度较好,呈次圆状、扁平状。根据区域地质资料,评估区下伏基岩为侏罗系齐古组,分布在芦草沟—西山一带,达坂城、硫磺沟、后峡及艾维尔沟一带也有出露,为一套沼泽—湖泊相沉积,含煤及菱铁矿,岩性为泥岩、粉砂岩、砂岩,炭质页岩及煤层。

4地质构造与地震评估区

位于北天山优地槽褶皱带(二级构造单元)的乌鲁木齐山前坳陷(三级构造单元)东部。处于乌鲁木齐石化—八钢隐伏断裂和碗窑沟逆断裂之间,其中乌鲁木齐石油化工厂—八钢隐伏断裂距离评估区边界1.8km,具有逆断层性质,沿山麓地带先呈北东向,后转为东西向,长达50km,碗窑沟逆断裂可见长33km,走向70°,倾向北,北盘上冲,距离评估区边界3.0km,评估区内无活动断裂通过,构造条件简单。评估区所在的区域新构造运动时急时缓,一直在交替进行。在早更新世末期,新构造运动造成大范围的扭曲和小规模的褶皱;进入中更新世以来,表现为较强烈的升降运动,断层复活伴之以隆起、翘起和下降,山区上升而遭受剥蚀,盆地下沉而接受剥蚀区物质的沉积,具有明显的差异性。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本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综合判定评估区属区域地壳次不稳定区。

5工程地质条件根据评估区

岩土成因、岩性、结构类型、力学强度等将岩土体划分为黄土状粉土、碎石土双层土体。黄土状粉土、碎石土双层土体:上部岩性为黄土状粉土,分布较连续,分布厚度6~14m,孔隙比介于0.75~0.90之间,结构中密;压缩系数大于0.5MPa-1,属高压缩性土;物理力学性质一般,具有湿陷性,厚度变化较大,均匀性差,不宜直接作为建筑物地基。下部岩性为圆砾,分布连续,埋深6~14m,厚度变化不大,一般粒径5~10mm,约占50%~60%,不均匀系数大于5,颗粒级配良好,承载力特征值350kPa,力学性质好,可直接作为建筑物地基。

6水文地质条件评估区

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的砂砾石,富水性中等,水位埋深20~30m,接受上游沟谷潜流的侧向补给。沿地势由南向北向下游地段径流排泄,地下水水化学类型为SO4•HCO3-Na•Ca型,矿化度1~2g/L。

7人类工程活动评估区

内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主要表现为旅游业开发时修建大量建筑、坡脚开挖修建道路和水电站、引水渠道建设,再加上强降雨、融雪对沿线坡体进一步冲蚀,易诱发地质灾害发生。评估区现有人类工程活动较单一,主要为区内简易道路穿过黄土台地时路基开挖形成的人工边坡,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但规模较小。评估区南侧1.1~1.4km处分布有3处煤矿,现2处煤矿已关闭,通过对煤矿开采情况调查和周边村民及工人的访问,三处煤矿露头范围及煤层产状相同,调查时查阅了目前正在开采的顺益煤矿开采资料,顺益煤矿矿界距离评估区边界1053~1535m,开采深度349.4m,煤层产状328°∠86°~89°,经计算煤矿采空区影响范围未影响到评估区。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现状评估

评估区地貌形态较简单,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简单,通过野外实地调查以及区域地质资料,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评估区发育的其它灾害主要有黄土状粉土的湿陷性,区内冲沟浅缓,汇水面积较小,不易形成洪水。现状评估上述各类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2预测评估

拟建工程基础形式均为浅基础,形成的基坑深度较小,开挖基础的土方量较小,预测坡体受机械振动可能形成以少量碎落为主的坍塌,危害程度小。根据评估区内及周边的地质环境条件和本次建设工程特征,预测本工程可能引发及遭受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3综合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建设工程特征,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进行。即对同一处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较高者为准。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分区评价,并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做出评估。经现场调查,现状条件下各类地质灾害在该区内不发育,在确定评估区内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小的情况下,认真分析总结区内地质灾害规律及建设工程特征,预测该区不具备引发和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也不易遭受上述灾害的危害或威胁。依据现状评估及预测评估结果,结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和分布规律,综合评估该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四结束语

(1)乌鲁木齐米东区油料转运站建设项目重要性属重要建设项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一级。

(2)现状评估表明:通过实地调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不发育,评估区黄土状粉土具有湿陷性,危害程度一般。因此现状评估为危险性小。

(3)预测评估表明: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不易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也不易遭受此类灾害的危害;预测评估为危险性小。

(4)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通过分析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工程类型和潜在地质灾害,将整个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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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地质;危险性评估;防治措施

Key words: regional geology;risk assessment;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P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3-0141-02

0 引言

目前各种地质灾害事件频发,给国民经济、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一部分地质灾害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造成的,这种类型的地质灾害,人类是可防、可控的,只要评估正确、防治方法正确、防治措施真正地落实到位,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类地质灾害发生的,最低程度也是可减少地质灾害给人类带来的损失。

1 工程地质

1.1 概况

新区项目位于隆化县城北西322°方向,隆化镇煤窑村至西沟门村一带,距县城中心直距2.7km、运距3.1km,交通便利。新区项目规划面积1293595m2,容积率不大于3.0,规划建筑物最高100m,规划住宅小区位于评估区中部,以多层、高层相结合为主;规划中学、气象局位于新区北部。

1.2 地质环境条件

区域内地表水体主要为伊逊河和蚁蚂吐河,均属滦河水系,其中伊逊河经过新区东侧,蚁蚂吐河经过西侧,在隆化镇山咀村与伊逊河汇合。新区位于低山丘陵区,微地貌属于伊逊河一级阶地,主要为冲洪积、残坡积黄土,位于河谷平地与山区接触地带,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地形较平坦,场地标高552-550m,地貌类型简单。新区地层岩性由老到新主要为中生界白垩系西瓜园组和第四系组成,主要为:粉质砂土、砂土层、泥岩、砂岩、混合岩。新区位于中朝准地台(Ⅰ2)、内蒙地轴(Ⅱ21)、围场拱断束(Ⅲ23)、张三营中断凹(Ⅳ27)东部边缘,东与喀喇沁台穹(Ⅳ28)比邻,区内地质构造不发育。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1 地质灾害类型

新区地质灾害不发育,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地质构造相对简单。地层岩性单一,工程地质条件中等,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判定,评估区采空区范围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其它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

2.2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评估区内煤矿的开采深度102m-166m,煤层平均厚度0.38m,采深采厚比为268-437,采深采厚比大于30,为相对稳定区。评估区周边发现有民房及其他建筑物,未发现有基础下沉及房屋开裂等现象,该区历史上未发生过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现状条件下,煤田的开采没有使地表产生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地质灾害不发育,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3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预测采空区及其影响范围内,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为中等,其它区域(采空区以外)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4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与防治措施

4.1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依据评估原则和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结果,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为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综合分区分为两个区,将采空区影响范围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Ⅱ),其面积为110045m2,其它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Ⅰ),其面积为1183550m2。

4.2 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

评估范围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采空塌陷,通过监测手段和工程措施可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拟建工程新增荷载可能使煤矿开采区及影响范围发生采空塌陷,依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引发和加剧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地质灾害防治的难易程度等,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建设用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建设用地适宜性为适宜,评估结果见表1。

4.3 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的防治,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达到保护地质环境,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目的。结合评估区地质灾害发育情况,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和危险性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合理规划布局;高层建筑物应避开采空区塌陷区及影响范围;提高采空影响范围内建筑物的整体结构抗变形性;施工设计前,进行工程勘察和地基处理;做好评估区及周围的防排水工作,保持排水通畅。

5 结论

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中等。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1293595m2(1940.39亩)。

②现状评估地质灾害不发育,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③预测采空区及其影响范围内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为中等,其它区域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④评估区划分为两个区,即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面积110045m2,建设用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面积1183550m2,建设用地适宜性为适宜。

参考文献:

[1]付进,王娜.某石油仓储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研究[J]. 吉林地质,2016(04):149-151.

篇10

中图分类号: X752 文献标识码: A

一、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评估内容

(一)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是根据煤矿建设项目特点、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范围后对已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主要查明评估区己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分布、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判定,在此基础上,对其危险性和对煤矿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评估。

(二)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是对煤矿建设场地及可能危及煤矿建设安全的临近地区可能加剧或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对煤矿建设者可能遭受己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评估;对矿山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

(三)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实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评估地质环境的差异性和潜在地质灾害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程度。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措施和防治效益,对矿山开采的适宜性做出评估,并提出防治矿山地质灾害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措施与建议。综合评估的侧重点是在前两项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和潜在的地质灾害成灾的可能性和成灾的严重性,对评估区地质灾害文献性进行综合评定。

二、煤矿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思路

煤矿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是在现状评估、预测评估以及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对矿山采场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估,同时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己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一)资料收集与分析

主要收集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生物活动、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质结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工程地质遗迹人文环境等方面的相关资料。然后根据己有的资料,确定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同时结合各类地质形成条件和影响因素,初步分析区域地质灾害现状。

(二)现场地质灾害调查

主要查明评估区己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分布,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的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初步判定,同时验证前一步工作所得出的分析判断。

(三)矿山开采地质作用

主要分析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条件的改变以及现状条件下的地质灾害的影响。

(四)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对主要灾种进行单一灾害危险性评估,将评估结果叠加得出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五)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以现状评估为基础,根据矿山开采地质作用效益,分析判断当地质环境变化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六)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在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损失指数,对矿山开采的适宜性做出评估,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灾减灾对策。

三、矿山地质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方法

(一) 露天开采型矿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根据多年来所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的经验,露天开采型矿井除了可能遭受常见的几种地质灾害之外,还可能遭受到由于矿井边坡失稳引发的其他灾害。因此,在确定露天开采型矿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边坡稳定性的影响,需要通过计算确定边坡的影响范围,从而在此基础上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

(二)地下开采型矿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由于矿山地下开采后形成采空区,导致发生上覆岩层的破坏变形,地表移动变形、地面塌陷变形等地质灾害。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地下开采型矿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则要根据开采层埋深和采厚采掘方式所形成采空区影响地表变形范围的经验公式推断,此时,需要考虑上覆基岩(土层)厚度、影响传播角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地下采动形成的地表拉伸裂隙带影响宽度。

(三) 特殊情况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在以上确定评估范围的基础上,如果在评估区边界有滑坡、高边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则应将评估区边界延伸至灾害分

布范围 100m以外。

四、现状、预测及综合评估的关系

(一)现状评估的内容和步骤

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分布,分析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类型、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判定,在此基础上对其危险性和对矿山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评估。具体的评估内容和步骤包括:

(1)地质灾害的类型(灾种):以评价是否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灾种为主,并结合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层岩性特点,作具体分析,适当增加有普遍意义或反映矿山特点的其它地质灾害及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如不稳定斜(边)坡、矿坑突水、采空区崩塌、冒顶、片帮、岩爆、矿震、瓦斯突出、煤层自燃、粉尘爆炸、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海水入侵等灾种和问题的评价。

(2)地质灾害体的规模:是评价体、量的指标。通过灾害体发育历史调查和勘测,确定形态尺寸。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规定,确定灾害体规模评价的体、量标准和指标后,按统一要求和标准确定地质灾害体规模大小。

(3)地质灾害的分布:将搜集、调查和勘测证实的灾害体,在一定比例尺的图件上予以表达,并按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分析论证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奠定基础依据。

(4)地质灾害的易发性和稳定性: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是反映项目区地质环境脆弱程度的综合指标。应该将评估区地质环境进行分区,按逐个分区中地质灾害的信息量,包括灾害点数,灾害体规模和发生频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等,采用打分的办法依区迭加累计来评价。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评价,不同的灾种有不同的方法,在现状评估中建议采用定性类比评价方法。

(二)预测评估的内容和步骤

对煤矿建设场地及可能危及煤矿建设安全的邻近地区可能加剧或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对煤矿建设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评估;对煤矿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其评估内容和步骤为:

(1)根据矿山基岩程度、矿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开采方式等因素,预计充分采动角、最大下沉角、覆岩破坏高度、地表移动边界、地表倾斜、曲率、水平变形等移动变形参数;

(2)根据预计的地表移动变形参数,分析矿山采空环境地质效应(如井下突水引起的地表塌陷和井泉疏干等),判别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3)对开挖、填筑前后的坡体、老滑坡体和临空面进行稳定性定性和半定量分析评价;对弃石弃渣场临空面稳定性作出评价,分析论证堆放在沟槽(谷)内的渣石体诱发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并确定上述评价结果有可能形成的灾害体的类型、规模和分布特点。

(4)根据保护对象所处位置及抗变形能力,预测评估保护对象可能遭受破坏的程度和损失情况。

(5)对分布在危险区内的人员和财产作出损失评估。其中,人员和财产包括现状和矿山建成后增加的人员及矿山本身(亦即矿山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将现状评价的人员、财产可能的受损数量与矿山建成后数量相累加(扣除重复部分),分摊到现状评估的各危险性分区中,重新确定危险性等级,作出新的评价,得出最终评估结论。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程度。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矿山开采的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防治矿山地质灾害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措施及建议。综合评估的侧重点是在前两项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和潜在的地质灾害成灾的可能性和成灾的严重性,对评估区(或分地段、分矿山工程部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估应简明扼要,把前两项评估的主要认识反映出来,又不能是上述评估的简单重复。把握好这种分寸,体现了评估人员成果编制驾驭资料,提出、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其评估内容和步骤为:

(1)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采用定量、半定量或定性的方法,综合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程度。

(2)提出地质灾害预防、 防治措施或另选场地的建议。

结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矿山地质灾害评估的方法得到了更大程度的优化,新技术会逐步应用到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中来。我们在工作中,要针对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必要的讨论,以期形成共识,推进评估技术的提高,把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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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要对水工环地质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并且结合外部环境进行判断,不能仅仅依据水工环地质灾害的面积和数量进行判断,例如,如果有一个工程项目的场地只有一小部分的面积存在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而这个工程场地的其他地区没有地质灾害,这个时候,工作人员要结合工程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地质灾害可能性的判定,不能简单地得出不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结论。要在调查工作中,重点关注被调查地区的岩层和地形,科学的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明确的划分,对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

(二)地形地貌的形状

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工作,需要对调查地区的地理形状和地貌特点进行深入的调研,不能仅仅对地形地貌的基本形态进行考察,要对斜坡、冲沟等细节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考察人员要切实认识到,只有对这些细节具备充分的了解,才能够把握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关键点,从而科学的进行水工环地质灾害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要对调查地区的具体地理形态进行科学的统计,制作报告的过程中,要将建筑的具置和周边的地理环境进行详细的统计,并按照统一要求制定成规范的报表,以便改良工作可以根据报表制定科学的方案,改善地质环境。

二、我国水工环地质条件

随着我国水工环地质灾害评估水平的提高,很多专业评估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技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依然还有一些评级机构的专业人员没有掌握水工环地质灾害的科学评估与方法,一些评估人员不能对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准确的区分,以为二者是一样的,这样错误的认识,导致评估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当前,我国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将地质灾害分为三个等级,即良好、较差和不良三个等级,不良状态主要表现为,岩溶的发育过于强烈,严重的损坏了冲沟,非常严重的软土沉陷使得抵制受到严重破坏,还有膨胀土等等不良的地质发育。在水工环地质破坏方面,最严重的属于工程地质破坏,很多大型工业企业的生产对当地地质造成了严重损害,一些工业生产所需的化学材质,由于缺乏科学的保存技术,长时间弃置在土地之上,一些对地质有害的化学物质渗透到了土地当中,造成非常严重的地质破坏。还有的大型工程项目在没有充分做好工程地质保护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地基挖掘,造成很多地区的地质破坏。坏境地质灾害也是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地区缺乏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使得一些原材料开采企业在未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土地资源挖掘,导致很多地区出现了水土流失等现象,还有些地区对工程后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使得这些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环境地质灾害问题。

三、对水工环地质灾害进行评估

水工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首先要对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进行调查,发育程度要科学的区分为若干等级,在外部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如果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在55%以上,这种地质灾害属于强度地质灾害,如果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在24%—10%之间,这种地质灾害属于中等地质灾害,如果地质灾害的发育强度在10%以下,这种地质灾害属于低级地质灾害。水工环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也有明确的等级划分,低级的水工环地质灾害往往指一百万元以下的财产损失和五人以下的伤亡,中等级别的水工环地质灾害往往指一千万元以下的财产损失和十五人以下的人员伤亡,高级水工环地质灾害是指超过一千万元的财产损失和超过十五人的人员伤亡。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估是一种科学的评估方式,对水工环地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的预测,预测评估需要首先对参考因素进行科学的选择,只有以准确的参考因素为依据,才能真正计算出与实际情况没有太大差异的地质灾害预测方案,地质环境的复杂程度是预测评估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只有准确的了解地质条件的具体形态和具体组成部分,才能够科学的计算出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情况。降雨量也是预测评估地质灾害的重要依据,只有对该地区年均降水量和该季节平均降水量取得充分的了解,才能够按照科学的预测评估方法,预测地质灾害等级。岩土性质也是预测评估工作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因为岩土性质问题而出现的地质灾害非常多见,因此,必须了解岩土性质,才能做出准确的地质灾害预测评估。

四、水工环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预防举措

(一)工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和预防举措

在工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方面,要首先对工程项目进行了解,掌握工程项目的地基挖掘深度,施工所需材质等等基本因素,以便做出准确的预测,很多大型水电工程往往选择山区作为工程地址,山区土地的地质灾害情况与其它平原地区的土地地质灾害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必须结合实际地质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然后才能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方案。

(二)水文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与预防举措

要将地下岩溶的发育情况作为水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依据,充分把握对水文地质灾害强度具有关键性影响的因素,根据影响程度的不同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案,并根据评估方案确定预防措施。

(三)环境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与预防举措

首先,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以便每一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认真对待本职工作,要对不同自然条件的地质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措施,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要从根本上预防环境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完善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督促执法机构严格执行,切实避免环境地质灾害的发生,为我国公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