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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信诈骗的形式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1 08:24:10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网络电信诈骗的形式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网络电信诈骗的形式

篇1

一、组织部署

成立由副局长郝占雄任组长、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列出工作清单,细化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坚持月报告、季讲评、半年总结等方法,对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明确防范措施,使此项工作常抓常新、持续推进。

二、工作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增强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栏、微信群、例会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服务对象进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大家不断增强应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敏感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2.认清诈骗手段,开展防范宣传。通过典型案例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手段(一是电话诈骗;二是网络诈骗;三是短信诈骗。)和特点规律,拒绝各种高回报诱惑,并对各个种类的“警方防范提示”进行具体讲解和引导,使每名同志既有识骗“慧眼”,又有防范“绝技”,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退役军人抵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免疫力”。

3.加强信息管理,严防信息泄露。一是严格管理干部职工个人信息,引导每名同志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严格管理个人信息,严防非必要公开个人信息。二是严格管理服务对象信息,严格按程序要求办事,严防退役军人相关信息违规披露,给军队、单位、个人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

三、工作成效

通过局机关和局系统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每名同志的警惕性、敏感性不断增强,辨别力、免疫力不断提高,自我防范和参与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积极、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干部职工将相关预防诈骗知识传递给家人,营造了家园共同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浓厚氛围,形成了防范合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我局所属干部职工及家属未发生任何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受害问题。

四、工作短板和整改措施

1.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手段更新快,防范关口前移难度大;

2.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防范技术门槛高,相关专业人才比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积极探索信息条件下的网络违法犯罪新动向,及时学习宣传公安部门专业的防范知识,主动关口前移,做好防范。并注重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储备,在快速反应、果断应对上下功夫,确保早识破、早防范。

五、来年工作思路

2021年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严格落实市上统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按照“加强领导、全员参与、防打结合、确保安全”的思路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篇2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民意为导向,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覆盖的宣传防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努力遏制此类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力争使广大群众对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知晓率达到100%,发案数同比下降20%,电信诈骗案件堵截成功率90%以上。

二、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研究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与电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防范对策。要以“三评三访”大走访推进警务广场联民心活动为契机,通过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家庭”等载体,力争使广大群众对该两类案件的防范知晓率达到100%。要充分发挥侦查破案主力军作用,及时侦破一批案件,提高打击效率。要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打击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快速反应和协作机制,努力完成既定的各项任务。

(二)县教育局: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防诈骗”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防范诈骗宣传资料,以家庭作业形式让家长认知各种电信与网络诈骗手段,提高防范意识,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和社会传播效果。

(三)县传媒集团: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素材,采取报道典型案例、揭示电信诈骗犯罪手段等多种形式,对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群众防骗能力。

(四)各金融单位:通过各营业网点的LED显示屏、大堂的大幅宣传招贴、值班经理的询问提醒、临柜人员的“四问”(汇款到哪里?收款人认识吗?汇款作什么用途?你是否收到陌生人电话或短信汇款的?)等方式,以及对ATM机和自助终端机等汇款数额设限、向客户群发防范短信、将防范堵截工作纳入网点安全员的绩效考核等措施,全方位提高防范堵截的成功率。

(五)各通讯单位: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防诈骗反制平台建设,进一步研究解决通信网络的诈骗电话、短信息,以及互联网诈骗信息的监测、封堵、跟踪提示和反制等问题,健全系统内部防范机制,堵塞漏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与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宣传防范工作的危机感与紧迫感,切实把宣传防范工作作为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为此,县政府专门成立宣传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公安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宣传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部署。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宣传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篇3

一、引言

电信诈骗在当今世界已经滥觞,手段之多,范围之广令人惊愕。国家打击力度层层加码,电信诈骗却依然雨后春笋遍地可见。防骗宣传铺天盖地,上当受骗的受害人数量仍在攀升,危害严重,不可谓不是中国如火如荼的法治建设的瓶颈,不可谓不是现代法律之殇,在完善执法漏洞之际,找出解决电信诈骗关键环节迫在眉睫。

二、现状分析

中国企业家杂志(新华社:邹伟、郑良、刘良恒、叶前2016年9月15日发)指“出近10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每年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2013年至今,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104起,百万元以上的案件2392起。”在网络碎片化侵入社会生活的背景下,诈骗手段多样多边,内容和对象精准,范围广泛。政府对电信诈骗“全面宣战”严厉打击,社会“全民武装”积极防骗。从手段上总结经验,从时间上分析规律,从立法和电信金融制度上加强“防火墙”建设,如此官民一致仍对电信诈骗显得捉襟见肘。台湾国际电信诈骗犯被遣送回国、多个诈骗村爆出、徐玉玉等被害人惨剧发生,不断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打击电信诈骗刻不容缓。如此捉襟见肘又刻不容缓的现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从源头打击电信诈骗,即预防与制裁的制度设计理论研究。

三、概念与特点分析

理论研究的基础是概念研究,首先必须深入分析电信诈骗的概念与特点。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它由“电信”和“诈骗”两个部分组成,因而也综合了这两个方面的特征。

(一)衍生于诈骗而分解。诈骗伦理基础是“人性恶”论。诈骗行为自古以来便存在,由主体、内容、手段、对象构成。它最初衍生于骗。圣经记载上帝对亚当说智慧树上的果实不可吃,如若吃了,必定死亡,结果夏娃受了蛇的诱惑,吃了智慧果并让亚当也吃了。事实证明,亚当夏娃没有死,而是能明白是非善恶,知道羞耻。这大概是西方最早的“骗”例。圣经又记载雅各趁着他兄弟以扫饥饿而趁机用扁豆汤换取了他的长子名分。这大概是西方早期历史上最惊人的骗局了,以小骗大。谎言是骗的最原始形式,谎言也就是一句话的问题,骗也就具有低成本的特点。诈骗的基本构成是主观和客观构成。主体和对象是人,因而也就具有主观性。骗是由于获取利益的驱动,多为财产性利益,受骗者由于保护利益的驱动,包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既得利益或可得利益。诈骗的内容和手段则是客观的,受具体案件和社会物质条件的约束。诈骗可以分为三个基本层次:第一层次是一般的欺骗、说谎行为,第二个层次是普通违法侵权行为,第三个层次是犯罪行为。这主要是根据诈骗的危害程度进行的分类,由弱到强。三个层次的主线是侵犯的法益相同,即诚信价值和受害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第三个层次的诈骗,又是狭义的诈骗,即刑法中规定的诈骗,具有社会规范最后一道防线性质。诈骗表现形式的本质在于诈骗手段,诈骗手段是诈骗的关键要素,具有时间和空间双维度性。时间维度是指诈骗从古至今存在纵线的维度,它从简单的口头到书信、合同、信用卡、保险单、网络,随语言载体新形式而不断纵向展开。空间维度是指诈骗从手段上定性诈骗区别于与其他行为如偷窃、抢劫、绑架等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保险诈骗、招摇撞骗等带有欺骗性质的行为。

(二)基于电信技术而生成。电信包括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是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成果,是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可以从主体、技术、信息三个方面分析电信技术的概念与特点。主体上,电信技术源于广大群体方便的需求,目的是将缩短现实交流距离实现远程交流,以传递人与人的信息为基本形式。信息是传递的载体,这种信息囊括每个个体不断生成的信息,具有时间空间内容的爆炸性,而这种信息是以个体定点定人三维标准碎片化形式存在的。技术上,电信是信息技术的产物,包括一切信息技术的特点,如更新换代快、技术含量高、发展具有无限延展性。所有这些特点使得广泛远程群体的信息爆炸内容在电信网中以碎片化的形式存在。

四、预防与制裁

从运作模式不难看出诈骗运行模式是主体、对象和路径。电信与诈骗交叉生成电信诈骗,其糅合了电信与诈骗的特征。打击诈骗的有力突破点并非各个击破而是集中力量阻断路径。首先在犯罪主体控制上,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涉及思想与制度层面,也不止于法律层面,还涉及到经济、教育、文化等社会层面。其次在犯罪对象控制上,过度防范是对诚信危机的加剧、对社会关系的恶化、对人性恶理论的全面投降。最后电信诈骗的表现形式的本质是手段,手段承载的基本内容是信息,打击电信诈骗的最佳政策是信息制度建设。当路径得到阻断,主体与对象就难以连结,诈骗行为也就难以成就。

阻断途径的制度设计在三大方面。第一,建立个人信息保存制度。每一个社会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姓名、电话、住址、身份证、家庭成员、工作、民族以及发生的事件将这个个体定位于世界。所有这些内容都构成个人信息。每个个体都是群体的个体,家庭、单位、团体、国家、组织,每个个体都将自己的信息登入这些集体证明其身份属性或证明其利益属性。由此而衍生出各种机构、团体、企业、单位的信息登记,如政府部门登记收录信息、学校学生登记信息、医疗机构患者信息、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社会团体成员信息、公司员工信息、商店会员登记信息。作为信息保存的政府部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银行等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公司、商店必须承担保存与合理使用的责任:首先建立这些单位职工信息保密制度文化,对泄漏信息的职工进行纪律处分。其次完善信息处理程序保障,对信息的获取要求手段合法、对信息的交接登记手续齐全。最后对过期信息要立即毁灭不得倒卖,要密切监督这一程序的处理。第二,提升信息防泄漏技术。一方面在预防上,现代信息社会,许多信息已经不止于纸质,还存在与网上。而网络作为具有无限延展性的技术,黑客与复制把信息置于危险境地。多数单位注重档案的保存却忽视网络技术的安全防范,以为网络密码是保险,对“白客”的忠告视而不见。各单位应当加强网络漏洞修补,必须与专业网络技术人员形成新的合作模式。常见的有:1、聘任制:适用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规模大业务多的公司。2、合同制:根据特定的网络设计或安全漏洞任务建立,属于定期模式。3、随意制:单位定期逛“白客”论坛,发现本单位网络安全漏洞后与具体发现者面议的形式。另一方面在制裁上,对非法获取和倒卖信息的制裁与打击也不可放松。第三,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制度障碍。受骗者受骗的最大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表现在:1、不知道亲人是否发生事件,如交通事故。2、不知道机构政府手续,如无预付款。3、不知道技术花样,如篡改来电电话号码显示。4、不知道是违法犯罪,如贪便宜分赃或购入非法财物。5、不知道是不科学的,如迷信神医。解决的途径包括:1、规范署名通知形式,对冒名发送通知信息者在电信实名制基础上建立信用记录,不良记录到达一定程度则进行通告或罚款处罚。2、建立公告信息系统,对每个基层单位和组织公布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办事程序,以备查询。3、鼓励技术、法律、科学宣讲栏目,举办诈骗与防范文艺活动,消减知识信息不对称。

电信诈骗是现代法律之殇,更是现代信息法律制度之殇。当传统诈骗结合现代电信的时候,传统的各个击破打击手段远远不够,只有从关键即路径上阻断,从信息上进行管制的制度建设才是最佳良方。

参考文献:

[1] 尼葛洛庞帝,胡勇译.数字化生存[M].海南出版社,1997

篇4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电信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提供生活和工作便利的同时,带来诸多烦恼和伤害。近几年,电信诈骗案件频发,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扰乱社会秩序,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电信诈骗的定义

所谓电信诈骗,就是一种借助网络、手机及固定电话等现代通信方式、以不合法的方式和手段,骗取他人的信任并对他人造成财物等方面损失的行为。

尤其提到电信诈骗的定义中的三个重要要素:(一)以现代通信方式为载体的不接触沟通。双方信息的交流沟通以非见面形式得以实现,尤其在现代电子金融和移动终端设备的发展,电信诈骗极易得逞。(二)在有限时间内以不合法的手段,骗取信任和财物。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之上,利用已知信息和人类心理特点,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达到诈骗目的,这是电信诈骗的关键环节。(三)给受害人造成财物及其他损失,这是电信诈骗犯罪的证据来源。

二、电信诈骗的特点

与以往的诈骗形式不同,随着近几年电信网络的发展变化,电信诈骗案件表现了新颖的特点和方式,这使人民大众更加不易甄别骗局,加大了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难度和水平。

1、电信虚拟化程度高,侦破难度大。借助互联网及电信通信的虚拟性和超时空性,越来越多的诈骗案件是在双方实地非接触的情况下发生,受害人无法确定对方真实的身份和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的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犯罪嫌疑分子的真实身份模糊,虚假身份混乱,真假难辨,不易确定,尤其跨区域甚至跨国犯罪越来越严重,这样加大了侦破难度。现代电子金融和移动网络终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快捷和方便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在这种情况下电信诈骗极易在短时间内发生,使防范难度加大,补救措施更难奏效。

2、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诈骗手段和方式多样化。近几年,社会上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五花八门,纷繁复杂。相较于以前的电信诈骗情况,现在的犯罪分子更容易接触先进的科技知识,并将此应用于不法的犯罪活动中,越来越多的电线诈骗不易被普通大众发现和识破,这是和电线诈骗的高科技应用水平是分不开的。正是因为科技的伪装,警方侦破此类案件更加困难。在更新科技的情况下,犯罪分子频繁地更换诈骗手段和方式也是现代电信诈骗的显著特征之一。网络社会中,电线诈骗的方式和手段更新速度之快超于以前任何时代。犯罪分子始终处于主动更新的状态,即使一种诈骗方式没有被广泛披露,犯罪分子也会变幻产生出更多种其他诈骗方式。依赖这种极强的更新性和多样化,电信诈骗骗局中,很多受害人处于被动处境,在无从防备的情况下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3、电信诈骗集团化、组织化趋势明显。现代社会电信诈骗案犯罪分子已经脱离了以前“单枪匹马,独自作战”的模式,他们更多地形成集团组织模式,依靠团队的力量和组织的严密性,注重团队的配合和联系,每个人分工明确,在社会上广泛而有秩序地实施犯罪活动。现代的电信诈骗也正在朝着职业化的道路发展,这不得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4、社会危害严重且广泛。电信诈骗像一颗毒瘤广泛的侵入到社会各个阶层,难以根治,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团结,破坏社会安定的秩序,给人民大众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和伤害。

三、电信诈骗的防治对策

1、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加强警惕心理。反观已经发生的案件,都是和受害人防范意识较低,麻痹大意分不开的。为达到诈骗目的,犯罪分子首先就是要拆破受害人的警惕墙和防范壁,因此他们会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手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和同情。遇到疑似骗局,提高个人的警惕意识外,多和家人、朋友、警察沟通联系,细心观察和处理每一个细节,一定能发现犯罪分子的狐狸尾巴,不给他们可乘之机。从加强自身的警惕心理做起,增强证件号码、卡号、存款密码等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轻易向他人泄露诸类信息。

篇5

作为最贴近客户的基层部门,XX银行XX分行营业部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采取了以“厅堂网点+社区”模式,扩大了宣传阵地,为防范网络诈骗知识宣传搭建良好平台。坚持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制度措施的学习,及时转发身边查堵案例和上级行的风险提示。在厅堂网点的柜台区、网银区、理财区、自助区及其他显著位置均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卡片,由大堂经理进行发放并逐一介绍防范诈骗知识;柜面人员严格落实转账业务的提醒工作,做到观察转账客户的情况,对转账客户主动询问汇款用途、收款人情况及关系等,主动提示风险,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同时,我行利用各网点位置优势,在附近商超进行宣传。业务拓展人员深入周边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并进行讲解,引导公众了解掌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应对方法。在社区活动中,为中年妇女、老年人等易受骗人群总结出几类常见诈骗手段:通过电话告知电话欠费,邮包有毒或枪支,社保卡被盗用等等借口,欺骗身份被盗,需转接公安,要求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然后告知用户名密码或者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并指导他们如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以及注意个人信息防盗等。

篇6

 

防网络诈骗心得1    今天晚上学院组织看防诈骗电影,影片利用动画片的形式用诙谐、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各种诈骗的案例。看完本影片,我深受影响,真切的感受到诈骗真的是无处不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就像影片中常说的一句话“切莫上当。”诈骗形式主要有街头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人员很狡猾很“聪明”,他们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妇女、老人这些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办作假医生,假出车祸者,假出差者,假老师,假朋友,假同桌的你,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骗物。他们触碰着道德的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放过你,他们最开始时用好听的语言劝告你,用你的家人的性命危机恐吓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诈骗在学校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每年大一新生来校之际,此时诈骗分子便会出来“觅食”,主要以大一新生为目标,利用他们对大学的不熟悉,以及对大学美好的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骗取新生的信任,对其进行“洗脑”,进而诈骗成功。

   往事不堪回首,遥想当年,我青涩少女一枚,独自一人来武汉上大学。来大学第一天就被学姐学长骗,对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来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记得当时刚来为自己买完生活用品回寝室,一学姐自称是关心学弟学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就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军训、不要想家之类的。我们当时都觉得学姐真的很好,觉得学姐很亲切。

   但是呢,当她讲完讲完这些后,就开始说让我们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推荐我们买。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学校大一是不可以考英语四、六级的。还有就是一份要200块钱,对我们来说数目还是很大的。都怪我们耳朵软,相信她,就买了她的资料,刚开始时,她还有给我们送几份报纸、一本词典,然后就杳无音讯了。

   学姐骗学弟学妹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也是一种变相诈骗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和我们影片中看到的诈骗分子欺骗老奶奶、善良的路人、担心孩子的妈妈、怀念旧情的同桌的你一样,是很不道德的一种行为。

   被骗,在很大程度上是诈骗机关的人员太“聪明”,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被骗人员的某种贪便宜的心理,软弱善良的心理。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不被骗,就要练就防诈骗、反诈骗的自我保护心理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对人对事,要擦亮眼睛,做到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网络诈骗心得2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案例频发,由于此类犯罪投入小、回报高、隐蔽性强、难以取证、学生防范意识差的原因,致使每年案件发生率居高不下且破案存在一定难度,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学校管理安全。

   为了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案件高发的态势,有效提高师生对电信诈骗犯罪的识别和应对能力,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利益,保障师生财产安全,在学院学生处、保卫处以及x派出所多部门的联动支持下,我系于20xx年3月4日-7日利用晚自习时间组织师生,分批次在明滙楼观看了“x市‘预防电信诈骗’宣传片”,以案情再现和警方专业分析的视角,为我系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课,并要求各班利用此次契机,深度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及网络安全”主题班会,做到进一步的宣传与警示,巩固防范意识。结合我系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及时组建工作小组

   根据学生处下发的“学生【20xx】3号”文件要求,我系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并组建了由党总支副书记袁琳智老师为组长,各班辅导员为组员的人文系“预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做到工作有安排、工作有落实,旨在将此次宣传教育百分百覆盖到我系师生,全面强化防诈骗意识。

   二、组织有序,多渠道宣传

   由组长牵头,在工作小组的安排布置下,我系师生积极参与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由系学生会负责,自3月4日晚自习起到3月7日晚自习,每天晚自习分为两个时段轮流播放,共播放8场次,覆盖20xx、20xx级25个班级,师生1800余人,并要求每一位同学观看完视频后撰写观看心得体会,及时总结。

   除了观看视频宣传片,我系结合系部学生管理工作特点,多渠道多方向分别对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进行巩固,一是各班级在观看视频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主题班会,总结视频教育,并向学生宣读《西山警方48种常见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小册,让学生了解更多的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和方法,提高识别与应对能力;二是充分利用自媒体,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朋友圈的方式,用大家熟知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反复进行防电信诈骗的宣传,并通过学生的自媒体群、朋友圈,将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扩大,拓展防范教育的覆盖面。

   三、活动开展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师生了解了各种电信诈骗的方式以及危害,提高了对电信诈骗的识别与应对能力,增强了同学们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让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有了辨别电信诈骗的能力,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几率,也切实加强了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中警民协调配合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活动照片

防网络诈骗心得3

 

   校园网贷风险多发,一些学生网络借贷导致背负“巨额债务”

   钱凌是xx大学怀德学院大二学生,去年6月,他认识了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的唐兴。唐兴告诉钱凌,他们公司正与多个大学生分期贷款平台合作,招聘学生做兼职,只要帮忙在平台上“刷单跑量”,学生就能轻松获得报酬。唐兴还表示,做兼职的学生事前可以签订一份免责协议,一旦还不起钱,兼职学生不承担责任。

   “赚钱快、收入高、无风险”钱凌便一口答应了这个“好差事”,和唐兴签订了免责协议,然后向平台提交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和入学年份等信息。没到两天,注册就审核通过了。钱凌立刻申请了12个月期贷款,金额1万元,月利率0.99%。

   提交申请后,钱凌很快接到贷款平台的客服电话。核实完信息后,半小时内,钱凌的银行卡就收到了1万元,他随即将借款转给唐兴,同时拿到1000元的兼职报酬,并被告知以后还款的事就不用他管了。但两个月后,当钱凌接到贷款平台催促还款的电话时,唐兴的手机却再也打不通了……

   钱凌的遭遇并非个案。据x警方介绍,除钱凌外,还有x工学院等高校的10名学生掉入唐兴的陷阱。

   曾有媒体报道,x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一名学生,用十多个同学的信息网贷了70多万元,自己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同学们则不停地接到催款通知,严重影响学习生活。

   此外,除了校园网贷诈骗以外,也有一些大学生为了讲排场,不惜在网络平台借贷来实现超前消费和高消费,有的明显超出了承受能力,背负“巨额债务”。

   消费观念不理性、个人信用保护意识淡薄、网贷平台无序扩张等是主因

   近年来,互联网借贷平台瞄准了大学生群体,以P2P贷款平台、校园分期购物平台和电商平台的分期付款等形式慢慢渗入校园,宁静的象牙塔成为网络借贷平台争夺的地盘。

   “很多校园贷款平台审核存在漏洞。有些甚至举着身份证拍个照,读一段话录个视频就可通过审核。这可能是校园网贷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x警方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而另一方面,大学生财商观念方面的误区,也是网络贷款案件在大学校园内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认为,很多大学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理财观念,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也不足,这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邓建鹏还表示,很多校园贷款平台的无序扩张,也增加了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他们在广告中常常使用‘0利率、0担保、无服务费’等诱人的贷款和消费讯息吸引客户,同时给校园人很高的佣金,助长了人盲目扩张业务的冲动。这不仅对大学生,对这些贷款平台本身,也意味着很大的风险。”

   也有专业人士认为,消费信贷是一种金融工具,并无道德标签。一些理性消费的大学生也不在少数,通过分期贷款消费能减轻一次性消费带来的资金压力,但关键是学生的借贷要在自己可承受范围之内。

   应加强风险提示,建立严格的借贷流程和审批机制“大学生享受金融服务本无可厚非,而且现在快速发展的态势也说明确实存在市场需求,但现在的问题是,校园网贷作为新兴业态,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一样,还游离于监管之外。”“分期乐”公关负责人认为,一些平台野蛮生长,有些平台存在费率不透明、授信额度过高、风控松懈但催收严酷等不负责任的信贷行为。

   此外,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和当前部分大学生信用意识薄弱,消费观念有偏差有关,亟须提高大学生的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水平。

   “防范校园网贷的风险又同时能满足大学生分期购的需求,最重要的是监管要跟上。”邓建鹏认为,未来的监管政策应在以下方面着力:首先要规定互联网金融平台一定要对大学生做特别的风险提示,倡导适度消费的理念。其次,在评估信用水平和偿还能力时,要适用高于其他人群的审核标准。

   近日,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信贷监管力度,向学生预警提示信息,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等。

篇7

一、我国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的应用,以虚假信息作为载体的诈骗犯罪不断滋生,自2008年以来,广东、北京、上海、福建、深圳等地电信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高智能、非接触、跨省跨境、有组织、有明确分工的新型犯罪,与传统意义上的犯罪手法迥然不同。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以受害人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电话欠费、低价购物、中大奖、购车(房)退税、低息贷款、亲人出事、冒充熟人、彩票预测、推荐股票等借口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基于此,笔者总结出该种案件的几种特点。

(一)犯罪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危害不断升级。电信诈骗最早起源于台湾,到2000年,才蔓延至台湾的周边地区,像日本、韩国、朝鲜、菲律宾,中国的福建、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到近两年,电信诈骗已遍布全球,特别是在中国,已成泛滥之势。并呈现出由沿海到内地,由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由中心城市到中、小型城市蔓延的趋势。

(二)作案手段不断更新,花样不断变化。在90年代初期,诈骗分子一般采取诸如抛贵重物品、易拉罐中奖等方式进行诈骗,此种形态的诈骗呈现涉及范围小,打击处理相对容易,危害性不大。但近几年,犯罪分子利用境外服务器开设诈骗网站,多重,使用CDMA、VOIP等技术,使公安机关打击难度增大,人民群众防不胜防。

(三)犯罪更加趋向职业化、组织化、集团化。犯罪分子多以集团自居,以团伙为结构,以公司为管理模式,分工明确,从搜集受害人信息、预选目标、实施诈骗、提取现金、转移赃款,诈骗团伙内部都进行严格分工,且主要的犯罪人员大都以诈骗为生。反侦查意识及技术趋于成熟,作案人员会将作案用的手机和生活用的手机严格的分离开来,诈骗成功用过一次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不会再用第二次,团伙居住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策略,且规模不断扩大。

(四)地域性特征突出。表现的比较突出的是:利用电话恐吓:河北丰宁县;冒充领导:湖北武汉、黄冈、孝感、红安县、大悟县;以提供假证为名:湖南双峰、娄底;冒充熟人:广东广州、深圳、电白、广西南宁、柳州;利用网络:海南海口、瞻洲、琼中;利用VOIP:台湾、东南亚等境外组织。这些电信诈骗作案人员按作案的手段逐渐形成了区域性的分类,或以家庭为单位,有的甚至以村庄为单位。

(五)犯罪呈非接触性,越来越隐蔽。电信诈骗不同于传统中的其它犯罪,有着固定的作案时间、地点,作案人员大都会与受害人或者与受害人相关联的人或物有直接的接触。电信诈骗利用手机、互联网等作为工具,具有远程操作性、作案区域随机性与作案人员隐蔽性。

(六)违法所得资金转移快、群众损失难以挽回。大多数的电信案件被侦破后,犯罪嫌疑人都不能按数返还原物。被骗群众一旦把钱汇入其指定账户中,作案人员会迅速将钱以现金的方式提取或以其他手段转移到境外,让公安机关查无所查,追无所追。

二、当前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时遇到的难点

电信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侵财性犯罪,对传统的侦查模式带来巨大冲击。从接案到立案,从立案到侦查,从侦查到结案,步履维艰。尽管近几年公安机关已加强对电信诈骗的侦办力度,但现实的警务工作中却依然遇到诸多问题。

(一)对电信诈骗案件打击处理不够及时。面对电信诈骗,首先是派出所接警,派出所根据案情上报刑警大队,由刑警大队最终处理,对报案人不仅要现场登记报案信息、作询问笔录、立案、报领导审批,最后制作相关文书,才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查询、冻结等。电信诈骗犯罪不同于其它的传统犯罪,违法所得转移快,犯罪分子就利用公安机关这段“反应时间”完成资金转移。

(二)犯罪分子真实身份信息难以追踪。电信诈骗中的嫌疑人一般使用未实名登记的电话卡或套用未使用本人实名办理的银行卡。从实际中来看,大多数作案人员一般是通过低价买通农民工,使用其真实身份证开户办理银行卡后供其使用。同时,电信诈骗所用网站也是以虚假资料登记或租借国外的服务器,且使用无线上网技术维护网站,因此,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几乎很难查明有价值的身份和地点信息。

(三)处置过程中技术支持存在不足。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更新,作案人员使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条件,为其本身的隐蔽性、专业性提供支持。为逃避侦查,犯罪团伙甚至把窝点设在山区、地下等技术控制难度大的地点。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技术长期未更新,设备陈旧,难以适应新形势侦查模式的需求。

(四)专职警种基数太小。根据电信诈骗的特点,侦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警力和技术力量相结合,拉长战线,才能成功破案。但在实际中,区县级分局刑警大队才设有电信诈骗专案民警,民警数量一般为2-3人,且这类民警一般还兼职其它,如打黑、侵财、大案等。基于这一实际情况,不难看出,基层对电信诈骗案件的侦破方面投入警力和精力都太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信诈骗犯罪率的需要。

三、对当前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打击防范措施的几点思考

(一)打击措施

1.建立专门针对电信诈骗案件的快速打击机制。公安机关应该采取非正常措施、走非正常程序。可由公安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报国务院审批,建立专案合作机制,制定相应规章。各地公安机关根据规章与各银行、金融机构达成共识,遇到此类案件,可采取紧急措施,由公安机关电话通知银行快速将涉案账号的资金冻结,事后公安机关再及时补办相关的证件手续。

2.多警结合,全国警察大联动,施行1+N模式。首先是多警种联合行动,电信诈骗不仅仅是刑警的专职作业,其它如网监、巡特警、经侦等部门也要参与进来,多警共作,打击犯罪。其次是区域警察的联合行动,例如A省发生电信诈骗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信息来源于B省,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于B省,那么A省的工作人员就无需亲自去,可以采取网上协作平台或通过传真或其它通讯工具将需要查实或需要抓捕人的信息发给B省,由B省的公安工作人员去核实查证或实施抓捕,最后将查证结果发回A省或者由A省的公安工作人员到B省将犯罪嫌疑人带回A省审查,这样既可以节约办案经费,节省大量时间,又不会错失调查、抓捕机会。

3.挑选专业人才,组建专业队伍。刑警大队应设置专职电信诈骗打击机构,加强和网安部门的联系。同时,公安机关可采取以打代训、集中培训、视频授课、案例点评等多种形式,尽快为基层培养出一批侦办电信诈骗犯罪的业务骨干,着力提高电信诈骗的侦查破案能力。

4.案情高发地点,重点防护,主动出击。对于案情高发的省份和城市,要重点管控,公安机关可成立专案组,长期有针对性的对电信诈骗的案件开展侦查、信息收集等工作,对捕捉信息及时研讨。同时,专案民警还可以结合当地的其它警种不定期的对酒店、旅馆、出租屋、城乡结合部和其它治安环境复杂的地方进行检查,重点排查网吧、大规模家庭用电脑,VOIP电话用户、400电话用户等,主动出击,争取在苗头上将其消灭。

5.加强警界内部交流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电信诈骗案件侦破的一个重点就是信息的获取,诸如嫌疑人的身份,居住地,作案时所用电话等,这些往往不是一个侦办单位能同时获取,往往需要多部门的合作,甚至是几个省市的协调,特别是新警综平台、治安管理系统和SIS的建立,使得信息交流更加方便、常态,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在内部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交流机制,将信息共享,以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侦查破案的有效化。

6.改变对400电话、VOIP电话侦查模式。400业务又称主被叫分摊付费业务,是运营商为被叫客户提供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唯一号码,并把对该号码的呼叫接至被叫客户事先规定目的地的全国性智能网业务,且该业务的通话费由主、被叫分摊付费。目前我国通信运营商400号码主要有以下几类:4006:中国联通,4007:中国移动原铁通,4008:中国电信,4001:中国移动新号段。400号码现行的查询方法共有三种:第一,通过受害人话单查询;第二,通过网络监察部门查询;第三,通过商查询。目前警界最常用的是第一种,还停留在一种比较原始的状态,这种方法存在诸多弊端,公安机关应该着力发展第二种查询方式,因为网监部门的查询具有易协调性、专业性、全面可取性、迅速性等特点。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即网络电话,是以IP网络为基本传输网络,在此基础上构建语音和视频传输系统,并与传统电话网(PSIT)互联互通实现语音交换的通信技术,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互联网电话或IP电话。由于VOIP网络电话是经过互联网然后再转到传统的电话交换网才传来语音的,基于这一特点,它拥有几个特性:第一,资费低廉;第二,绝大多数只能主叫不能被叫;第三,可以自由设定被叫方来电显示的号码,号码甚至可以设置成110、120、119、95599、95533等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者银行机构的电话号码。针对网络电话这一特征,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时可注意以下方面的思路:第一,通过市级电信查询数据来源;第二,利用其调试的特点查获维护人员的身份;第三,根据租用的线路和数据库计费系统查找号码源。

(二)防范措施

1.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电信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大多以获取信息作为实施犯罪的第一步,没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员将很难下手或者说无从下手。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管控,坚决不能让信息从公安内部泄露出去,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对于以金钱、物质或其它利益为交换条件出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获,从严、从重处理。

2.严格对诸如电话卡、银行卡等实名登记制度。公安机关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登记部门的监督。在未严格施行实名制登记的今天,作为办案机关,装备欠佳,所获信息不多,有心办案,却因为线索断裂而无法破案,导致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当实现理想化的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简单的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源头,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经济损失。

3.加大对网络工具的管理力度。电信诈骗一般涉及到通讯工具,而最普通也是作案人员应用最广泛的是电话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对网络工具监管的重要性。在侦查过程中,弄清楚案情出现的各个电话号码的关系尤其重要,分清每个号码的作用,比如同一个案件中作案、联系、发送信号、转接、混用等,同时,通过对电话号码的分析和受害人的陈述,可以基本断定电话的角色,从而推断出作案团伙的内部分工特征和组织特点,这样可以使复杂的案件简单化,使复杂的团伙结构明确化。

4.注重电信诈骗的相关宣传防范工作,尽量减少电信诈骗发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特别是面对像电信诈骗这种特征性极强的犯罪,我们更应该注重宣传防范,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从当前形势来看,公安机关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国家统计网得知,全国电信诈骗宣传做得好的几个省市发案率要比宣传力度明显不够的省市低很多,这说明电信诈骗的宣传防范工作做好还是很有成效。关于宣传防范,公安机关可以将此任务由上而下,细化到派出所、警务室,定期,定时,定地的向人民群众宣讲关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各种诈骗手段、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发现上当受骗后的处理方法,向人们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在小区拉横幅等,让人人都知道电信诈骗,人人都懂电信诈骗,从而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总之,公安机关不能被动等待,要行动起来,尽快沟通好本地与电信、银行之间的关系,建立完善长久的机制,确保调查固证的通畅,同时,在打击防范工作中,遇到漏洞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断总结、不断提升,力争遏制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黄明同志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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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迅速进入爆炸式的信息社会,一种新型的诈骗形态———电信诈骗犯罪也如影随形,接踵而至。电信诈骗犯罪不但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损失,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危性不安定因素之一。所谓电信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使用电信通讯设备设施,通过计算机网络、伪基站等渠道,在虚拟空间中传播虚假和混乱的信息,使受害者陷入误解并自愿处置个人动产的行为。与普通诈骗罪相比,电信诈骗罪在客观行为构造上包括犯罪的工具、手段、方式和对象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同。由于电信诈骗行为是在犯罪人内在心理支配下,对不同的外部环境刺激所做出的表面反应。因此,从心理学比如犯罪决策、人格因素、社会建构因素等视角,对电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认定进行分析,对于准确界定此罪与彼罪,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地打击日益蔓延的电信诈骗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认定

目前,我国从立法上尚未对电信诈骗罪做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适用罪名有:诈骗罪、招摇撞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然而,现有刑法与司法解释对于电信诈骗罪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规定过于笼统、模糊,从而增加了司法认定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剖析和探讨。(一)对于诈骗载体的认定。在电信诈骗罪中,所谓电信的意思是“使用有线电、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的通信。”这也是电信诈骗与普通诈骗罪之间最为重要的区别。电信诈骗犯是一种发生于信息空间中的超远距离、非接触性的诈骗形式。行为人从犯罪预备行为开始,到虚假性、蛊惑性的信息,直至误导、诱使被害人心甘情愿或情非得已的处分自己的个人动产,而不会像普通诈骗犯罪那样,需要在现实空间中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接触,方能实施诈骗行为。(二)对于诈骗对象的认定。由于信息空间的高开放性、高覆盖性,所以,绝大多数的诈骗对象都是不特定人群,既有年长者、也有年少者;既有高学历者,也有低学历者。一言以蔽之,各行各业、三教九流都有可能成为被诈骗对象。而普通诈骗犯罪则不同,他们必须通过某种特定的关联性、对接性关系,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财物诈骗。同时,传统诈骗犯罪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往往只能局限或固定于某个特殊的物理空间。而信息世界则具有虚拟性、超时空性,因此,行为人实施犯罪不会受现实地域的制约和影响,特别是跨境跨国犯罪尤其如此,他们的诈骗活动有的是从境内到境外形成一个诈骗链条,有的是从境外到境内形成一个诈骗链条,更多是境内外相互勾结、连锁作案,因而隐蔽性极强。(三)对于行为对象的认定。鉴于电信诈骗罪行为载体的特殊性,因此,其行为对象绝大多数都是动产,被害人只能通过银行的支付系统进行财产处分。因此电信诈骗犯罪具有转移赃款快、追回赃款难,并可增加银行资金流动风险等特点。而普通诈骗犯罪的行为对象即包括动产,又包括不动产,财物的转移方式也多种多样,不受任何限制。(四)对于诈骗手段的认定。电信诈骗手段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通讯类诈骗,此类诈骗主要是通过微信、QQ、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被害人主动发送虚假、蛊惑信息,与之进行交流、沟通,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处分自己的动产(金钱)。像各类中奖诈骗、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退费退税诈骗等等都是如此。二是网络交易类诈骗。这类诈骗通常是行为人通过被动的建立网站、QQ群等或者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等虚假商品交易信息,利用被害人缺乏交易规则常识以及第三方监管漏洞等,进行假买假卖,牟取暴利。尽管以上这些诈骗行为手法各异,形式不同,但都是依靠电讯、网络作为诈骗手段,来实施诈骗行为的。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电信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信诈骗的科技含量也愈来愈高,加之行为人又能紧跟时尚潮流,充分把握民众的猎奇心理、麻痹心理。所以,其诈骗方式日新月异、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五)对于团伙形态的认定。普通诈骗犯罪有时只靠一人或几人就可以实施。而电信诈骗犯罪一般却不是单个人或几个人所能完成的,而是通过团伙化作案方式进行,且具有境内外相勾结的特点。例如,2018年5月,在公安部统一组织和指挥下,天津市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组赴印尼与当地警方开展执法合作。一举成功摧毁了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的三个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并成功逮捕了105名中国籍嫌疑人,查获了大量涉及计算机、语音网关、手机、电话、银行卡、诈骗脚本等的犯罪工具和物品。因此,大多数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的分工极其细致明确、层级严密,且各层级人员又大都采取单线联系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了犯罪团伙的安全性。

二、影响电信诈骗罪客观行为的心理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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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运兴 吴同琦

几日前,一位老人走失在齐齐哈尔农垦管局种畜场某居民区内,正在来往车辆差点将老人刮蹭时,巡逻民警及时出现并救助。据当地民警说,当日夜晚,民警在小区街道上例行巡逻,看见远处有一位老人独自在路边坐着,细心民警发现这一情形后,立即上前询问老人是否需要帮助,“在与之交流过程中民警发现老人神情恍惚、言语含糊,只说自己走失了。”在老人兜里发现老年证,上面写着老人的详细住址,得知老人的居住位置,民警驱车将老人护送回家。

夏初火灾隐患多消防安全检查不可少

丁巍 许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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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是近年兴起的一种新型犯罪,涉案范围、金额都有扩大之势,已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诈骗资金的落脚点,也是突破犯罪的主要途径。

1.商业银行在防控电信诈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在电信诈骗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冒名开户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从事犯罪活动。在开户过程中,必然涉及客户身份识别。但是目前银行柜面人员除了通过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核查外,其它信息无法取得验证,尤其是持护照、通行证等证件办理开户的,身份信息更无法核实。工作人员有时只能通过肉眼来判断,但有时人工识别并不能百分之百判断开户人是否就是身份证持有人,所以会存在冒名开户的情况。二是商业银行支付业务存在安全漏洞。随着个人金融业务的迅速发展,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现金存取自由,转账迅速到账,管理较为宽松,存在安全漏洞,因此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协助公安机关查控涉案账户效率低下。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查询、冻结、扣划资金等事务,是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但有时公安机关无法马上出示冻结通知书,银行很难第一时间冻结账户,而电信诈骗往往发生在外地,犯罪分子钻了流程的时间空隙,赃款也通常被转移。

2.电信诈骗的防控措施。一是落实账户名制。银行柜面人员在开户过程中,应该严格审核开户人的身份信息,要求开户人提供最新的有效身份证件,做好双人核实身份工作。二是落实人行《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有关要求,并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因大量电信诈骗案件是通过犯罪分子打电话指导受害人进行ATM转账完成,所以尽快完成ATM系统改造,做到个人通过银行ATM向非同名账户转账资金24小时后到账。三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商业银行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上线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协助公安快速查询、紧急支付、快速冻结账户,完成快速应急处置,及时有效拦截赃款,为人民群众减少或挽回损失。四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巡视工作。大堂工作人员应保持职业的敏感度,做好大堂的巡视工作。遇到客户进行转账业务时,应及时询问客户,发现问题应立刻中断客户业务并做好解释工作。五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商业银行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并且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此提高全民的防诈骗意识。

(作者单位:农行浙江省临海市支行 浙江临海 317500)(责编: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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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犯罪手段的不断升级,信息化诈骗犯罪成为当前我国高发的一类诈骗犯罪。信息化诈骗主要指通过电话短信、QQ聊天等现化代通讯方式来实施诈骗。这类诈骗由于涉案数额较大,被害人数众多,作案手段隐蔽,侦查取证困难,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目前,尚有部分信息化诈骗案件仍处于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如何防范好信息化诈骗案件的发生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 典型案例

1、被告人江某、林某、阳某、张某于2010年8月至同年10月,经与上线计议,由上线利用电话冒充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谎称被害人的银行账户被犯罪分子盗用,让其将存款转移至安全账户,指使被害人汇款至上线所控制的银行帐户,再由江某等4人协助将所骗得的赃款转移,共计作案3起,涉案金额近80万元。

2、2011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韦某召集黄某等人在广西柳州租住地,采取盗QQ账号、截取视屏、QQ聊天等方式,冒充QQ主人谎称急需用钱进行诈骗,作案2次,涉案金额37万元。

二、主要特点

与传统诈骗罪相比,信息化诈骗犯罪更具广泛性、组织化、高科技化及多样性等特点。因此,信息化诈骗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更难打压的势态。

1.涉案范围的广泛性。据统计看出,犯罪嫌疑人来自我国四面八方,通过虚拟电话或网络采用群拨电话、群发短信或通过QQ聊天实施诈骗。侵害对象可能身处不同地区,属于社会各阶层,从事各行业,侵害对象具有不确定性。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使千里之外的犯罪嫌疑人随时可能侵害每位公民,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

2.犯罪成员的组织化。案例1中,4名被告人只是诈骗的最后一环节“银行取款层”成员。一般来讲,电话诈骗团伙成员内部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组织和拨打诈骗电话层”、“VOIP技术支撑层”、“网络银行拆解资金层”和“银行取款层”。案例2中,3名被告人分别处于组织中的“盗取QQ技术支持层”、“聊天诈骗层”、“银行取款层”。在此类诈骗案件中,为防止出现抓获其中一层而连带出其他成员,集团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组织极其严密。各层之间只有关键成员单线联系。主要成员均在境外,即使案发,对主要成员无法查找或采取措施。目前,我院所办理的此案件中,主要犯罪分子大都在境外未到案,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由于作案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从实施诈骗到资金转移时间极短,被害人将钱转账后,往往来不及反应,赃款就被千里之外的同伙顺利转移,由于被害人无法补救,诈骗成功率大大提高。

3.诈骗手法的高科技化。信息化诈骗犯罪集团具有显著的高智商犯罪特征,多采用高科技犯罪工具为典型。犯罪嫌疑人多具备现代通信技术及网络知识。作案时选择使用VOIP网络电话技术和任意显号软件,使被害人来电显示为政府、金融或电信部门号码,通过QQ聊天截取视频安装木马谎称亲友急救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使得诈骗手法更具迷惑性。

4.诈骗手段的多样性。信息化诈骗的作案手段可谓多种多样。犯罪嫌疑人利用民众对职能部门和亲朋好友的信任和趋利避害的心理,编造各种理由。诸如中奖诈骗、汽车退税、预防犯罪、亲友急救,诈骗手法更新升级。最近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信息化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发送虚假短信,告诉被害人汽车退税,并制作虚假网页,获取被害人账号密码,并要求被害人转账,实施诈骗。据统计,目前此类信息化诈骗形式已上升至30多种,仍在不断变换新诈骗手段。

三、发案原因

1.利益驱动,犯罪成本小。犯罪嫌疑人仅需几台电脑、几部手机和大量手机卡、银行卡,加上人员工资提成,投入仅几万元,就可以正常运转。而每个诈骗电话短信成本仅为几分钱,QQ盗号软件木马可以反复使用成本更为低廉。只要有一个受访者受骗,犯罪嫌疑人不仅可以收回成本,还获取巨额利润,可谓一本万利。

2.轻信他人,防范意识差。本案中5名被害人均为女性。可以看出,女性相较于男性分辩是非能力较弱、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社会阅历较窄,遇事容易轻信他人。与此同时,一些年长男性也易成为犯罪嫌疑人诈骗成功的对象。

3.手续简单,电信监管弱。随着人们沟通渠道的多样化,相关电信部门为方便群众简化相关业务手续,一方面加快了经济化进程,另一方面也给安全管理带来一系列问题。如部分营业点无需指定的公民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手机卡,犯罪嫌疑人往往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多个手机号码作为诈骗工具。移动公司发行不用登记的神州行卡,同样成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QQ版本功能不断升级,迎合了广大用户的功能需求,但聊天盗号预警系统、木马防御系统有待加强。银行简单开户手续和异地存取款无障碍服务为犯罪嫌疑人资金转移开通了绿灯。

4.成本高昂,侦查取证难。信息化诈骗具有跨域性,异地取证需投入大量人力财力,造成部分案件因为成本高昂而被迫放弃。此类诈骗案件具有隐蔽性,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境外,证据查证较为困难,往往出现部分环节证据缺失,给审查案件带来难度。

四、预防对策

信息化诈骗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是司法机关、电信部门、金融系统、网络监管部门等各方防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防治信息化诈骗应多管齐下,从被害人源头预防,加强技术监控,加大侦查取证力度,从而大大降低诈骗成功率、节约司法资源。为进一步预防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六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骗意识。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群众对电信、网络及银行转账功能不熟悉,对相关职能部门运作机制不了解等情况实施诈骗。因此,司法机关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手机电话等多种平台,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群众识别信息化诈骗的能力。

2.增强保密意识,防止个人信息外泄。 随着人际交往的便捷化,我们的个人信息可能成为他人交易的资源。比如,上网登录需要注册、商家会员需要登记、网络交友需要认证,各种渠道都可能会泄露个人信息。由于利益驱动,商家也会将个人信息随意倒卖,犯罪嫌疑人正是通过这些途径获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因此,个人应养成保密意识,相关部门也因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3.加强协作配合,金融电信联合防控。电信部门应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电的监管力度。网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控,对于异地上线的QQ除输入验证码之外,应设置个性化的上线口令,使犯罪嫌疑人无法顺利异地登录被盗QQ。金融部门应加强对同一身份多个户头的账户进行监控,对短时间异地反复取款数额巨大的账户进行监管,对存取款环节的监控录像加强配备维护。公安机关也应与电信和金融等部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反馈情报,实行资源共享,多方协作配合,联手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