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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风险。在事业单位运行及发展过程中,合同是现代化交易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对经济活动的双方进行有效的约束,促使合同参与双方自觉履行职责和义务,进而促进共同目标的实现。就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尤其是事业单位在制定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细致的规划和管理,风险意识存在明显不足,此种情况下,不可避免的导致事业单位运行结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事业单位的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加大力度对事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是当前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1.2成因分析。就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管理风险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相关法律意识不足,合同文件缺乏规范性,甚至存在口头合同的情况。部分合同中,尽管以标准的合同文件为基础来开展各项活动,但是合同上缺乏具体的签订日期以及签订双方的具体信息,此种情况下,也加剧了合同管理的风险,为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事业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缺乏规范性和准确性,部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其条例并不规范,极易出现歧义。与此同时,部分合同条款存在缺项漏项问题,付款方式不明确,此种情况就不可避免的对事业单位财务筹措以及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一旦出现纠纷,难以对经济活动双方的责任进行准确的判定。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的管理不规范,合同条款未能很好的执行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部分单位未对合同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现象;合同未进行单位统一编号;签订补充合同的附意性大;对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签证、设计漏项、变更设计方案等增加的建设内容未以具体的合同内容加以固化;对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合同的工程尾款或收入款不能及时收回,或难以收回,形成长期挂账而无人催收的局面。由于合同管理上的不规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隐患。
2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风险预防措施
2.1树立法律意识,掌握合同签订流程。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对方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签合同的另一方单位的主体权限、业务资质、企业性质、履行能力和信誉进行关注和调查。确认对方有营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比较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调查合同签署方是否有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能力非常的重要,不能与无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进行合同的签订。签订前做好自身主体资格的审查和承担能力。在与对方签订合同前,行政事业单位要审查自身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本单位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以及合同签订的资金是否得到财务部门的批准,是否有资金保障。签订书面形式合同。首先,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上所有的条款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无误后再签订合同;其次,在签订正式的合同时,要关注空白处,以免给其他人加入其他不合理条款的机会;再次,在签订前期合同时,应要求对方先加盖公司公章;为了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双方都应采用钢印章;最后,要在合同正式签订后,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现场见证,以免日后由乙方自行改动合同,以此保障单位的财产安全。
2.2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在事业单位运行及发展过程中,应当了解所签订合同的具体条款,并明确其实际界定的经济活动范畴,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效率。若对经济业务是想存在特殊要求,可以在原有格式合同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程度上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科学化预防。
2.3实现合同归口管理。在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过程中,待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交由合同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以及财务部门进行有效的管理,委派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来对事业单位合同进行统一连续编号,并进行科学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精准的电子合同,实现电子化合同管理,并编制电子目录,以待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有需要时进行查阅,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将合同管理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2.4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在事业单位合同签订时,应当有专门的监审部门到场,确保合同签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与此同时,相关监审部门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以事业单位收入合同为主要依据,建立科学化的合同抽查对比制度,明确事业单位的合同入账情况,最大程度上对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的呆账进行有效的控制,促进合同管理效率的提升,进而降低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风险,推进事业单位的现代化发展。
2.5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注重财务人员的参与。也就是说,在事业单位合同订立及履行的过程中,财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尽可能减少由于付款方式存在不足所导致的合同执行风险出现,并且事业单位实际运行过程中,其财务部门应当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来进行账务处理等,严格遵照合同条款来开展各项经济活动。若未能够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约的,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相关管理部门报告,以免对事业单位造成无法预知的经济风险。
2.6做好人员引进和管理工作。员工作为企业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合同管理当然也不例外,在管理人员的引入过程中,应当具备清晰的条件要求,努力避免过去在管理过程中因人设岗,随意性相对较大,等各种不当做法。具体来说,应当制定引入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这个方面,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好引进关口,充分保障所招入的人员为单位必须的,而并非闲人。关于人员流动这一个环节,应当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流动管理制度,尽可能的将优秀人才留住,并且还可以尽快将不合格的人员淘汰掉。切实加强对合同制人员的人文关怀,使他们实现体面劳动。有关资料指出,职工在缺乏归属感的情况下,往往无法积极的为组织工作。合同制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因传统思想与体制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平衡与自卑情绪,这对事业单位和谐氛围的维护非常不利。事业单位需要注重他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了解合同制人员的所思所想所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难题,对于那些困难家庭的人员更应加倍关注,多给他们一份帮助,多一份了解和爱护。
3结论
合同管理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关注重点之一,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加强管理的重点,合同的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单位的正常发展,同时也是保障单位正常运作的一个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杨长飞.塞内加尔劳动法比较研究与实践[J].国际工程与劳务,2016(3):120.
[2]劳动合同期满不及时续签的也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J].当代工人,2016(3):34.
事业单位是我国建设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在事业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与其他事业单位展开积极的合作关系,这就需要合同的参与。这是保证合作双方经济利益和履行责任的重要保障。但是从事业单位展开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来看,其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对单位的高效工作造成限制的负面影响,还需要其在未来建设中进行不断改善和加强。
一、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意识低下
从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来看,相关人员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时,受到事业单位自身认识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管理人员大多意识低下,认识不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不能将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明确和研究,往往到了归咎责任的时候才提高重视程度,为单位的建设发展带来了阻碍作用。
(二)机构设置不合理
合同管理需要设置一定的合同管理机制,对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但是从其实际的发展情况看来,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制基本都没有被建立,即使一些单位建立了相关机构,也难以将工作和责任进行具体落实。
(三)缺乏管理人才
我国在培养管理人才方面,大多是针对事业单位管理或是财务管理等,就合同管理来讲,我国还缺少专业的培训规划。而且,从事业单位的发展情况来看,大多事业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人才都是由其他部门转过来的,并非专业人才,其对合同中所涉及到一些法律知识不能进行有效的把握,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不足
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内部控制工作对其进行支持,从而能够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1]。但是实际发展中,这样的内部控制还不够到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不利于单位的建设。
(五)缺少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主要是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从而保证管理人员将各县工作进行有效完善,提高管理效率的过程。一旦这样的监督机制不能被有效建立,则难以保证管理人员的工作落实程度,从而限制行业发展。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发展对策
(一)提高内部控制重视程度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保证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均具有法律依据,这样,合同才会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要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来进行操作。由此可以看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那么,就应当健全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可以分为八个方面的内容,这八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其一,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其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其三,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核制度;其四,建立完善的合同范本制度;其五,建立完善的法人委托制度;其六,制定完善的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其七,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其八,建立完善的合同法规学习制度。使相关的工作人员均能积极的参与到其中,保证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能够顺利的进行。
(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中的项目部是事业单位的一个重要的部门,这个部门的主要作用就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掌握第一手资料。因此,事业单位应当在项目部设立起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该部门应当及时的对合同的信息进行反馈[2]。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管理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当与项目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使所有有关的工作人员均了解合同的流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这样,就能使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对合同实施的过程进行管理中有章可循,以合同为依据,对每一个步骤进行管理。合同管理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应当将合同中的责任明确的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头上,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与此同时,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当使各个部门了解到自身的职责,以及工作范围。使这些工作人员对履行合同的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并且在每一个环节都做好详细的记录,对每天的工作进行日结,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使其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依法管理”这一前提。在合同中制定的每一个条款都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3]。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任何疏漏,都需要事业单位独自赔偿。与此同时,还会造成双方关系破裂的现象。严重的影响了双方合作的结算。项目部门建成以后,这个部门中的所有人员都应当了解合同中的全部规定,并且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的头上,做到分工明确,使项目能够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落实。当项目开始以后,在每一次的洽谈中,事业单位都要对所沟通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并生成书面文件,在这份文件中,双方签字后才能归档。文件归档的主要作用就是方便日后的查证。项目进行的过程中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会出现许多不可预测的情况[4];若双方的主要负责人出现变动,则应当互相交涉证据,避免日后出现矛盾。比如:项目的设计出现变化,那么,事业单位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就是设计变更对项目的工期以及造价的影响程度。其次应当考虑的就是设计的变化对其它因素的影响。这时,甲乙双方就应当委派专门的人员认定合同中出现的变更情况,有效的避免双方结算时出现纠纷。若项目的进度受到影响,且不是乙方造成时。事业单位应当与甲方进行及时的沟通,制定并保存相关的材料。对影响项目进度的原因,以及程度进行详细的记录,生成书面文件,经双方签字以后归档保存。总之,在项目实施期间,就是应当对每天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若合同出现变更的情况,则事业单位应当慎重的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在合同进行过程中,其难易程度不同则实施的期限也不同。当项目的施工时间较长时,实施期间则会发生很多变化,这时,事业单位就应当全面的考虑合同中可能会出现的变化条款,从而制定出完善的应对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事业单位应当重视结算。事业单位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将合同的具体实施分为几个阶段,并针对这些阶段进行分期结算。若项目全部完成后,双方发生了争议,那么,双方之间就应当进行及时的协商,这个过程需要审计部门的介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5]。事业单位应当将项目的结算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从项目刚开始进行时就应当将项目划分好阶段,避免工程完成时出现纠纷。
三、结语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探析的过程中,需要相关人员从实际问题进行出发,对相关工作发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明确,从而保证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此工作能够被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控制,提高事业单位对此工作的重视程度,并建立一定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为单位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梁洁雯.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问题的探讨[J].新经济,2016(27):109-109.
[2]梅.加强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5(20):316-316.
1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风险及成因分析
1.1风险。在事业单位运行及发展过程中,合同是现代化交易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对经济活动的双方进行有效的约束,促使合同参与双方自觉履行职责和义务,进而促进共同目标的实现。就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尤其是事业单位在制定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细致的规划和管理,风险意识存在明显不足,此种情况下,不可避免的导致事业单位运行结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事业单位的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加大力度对事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是当前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1.2成因分析。就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管理风险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相关法律意识不足,合同文件缺乏规范性,甚至存在口头合同的情况。部分合同中,尽管以标准的合同文件为基础来开展各项活动,但是合同上缺乏具体的签订日期以及签订双方的具体信息,此种情况下,也加剧了合同管理的风险,为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事业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缺乏规范性和准确性,部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其条例并不规范,极易出现歧义。与此同时,部分合同条款存在缺项漏项问题,付款方式不明确,此种情况就不可避免的对事业单位财务筹措以及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一旦出现纠纷,难以对经济活动双方的责任进行准确的判定。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的管理不规范,合同条款未能很好的执行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部分单位未对合同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现象;合同未进行单位统一编号;签订补充合同的附意性大;对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签证、设计漏项、变更设计方案等增加的建设内容未以具体的合同内容加以固化;对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合同的工程尾款或收入款不能及时收回,或难以收回,形成长期挂账而无人催收的局面。由于合同管理上的不规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隐患。
2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风险预防措施
2.1树立法律意识,掌握合同签订流程。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对方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签合同的另一方单位的主体权限、业务资质、企业性质、履行能力和信誉进行关注和调查。确认对方有营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比较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调查合同签署方是否有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能力非常的重要,不能与无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进行合同的签订。签订前做好自身主体资格的审查和承担能力。在与对方签订合同前,行政事业单位要审查自身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本单位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以及合同签订的资金是否得到财务部门的批准,是否有资金保障。签订书面形式合同。首先,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上所有的条款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无误后再签订合同;其次,在签订正式的合同时,要关注空白处,以免给其他人加入其他不合理条款的机会;再次,在签订前期合同时,应要求对方先加盖公司公章;为了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双方都应采用钢印章;最后,要在合同正式签订后,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现场见证,以免日后由乙方自行改动合同,以此保障单位的财产安全。
2.2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在事业单位运行及发展过程中,应当了解所签订合同的具体条款,并明确其实际界定的经济活动范畴,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效率。若对经济业务是想存在特殊要求,可以在原有格式合同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程度上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科学化预防。
2.3实现合同归口管理。在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过程中,待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交由合同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以及财务部门进行有效的管理,委派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来对事业单位合同进行统一连续编号,并进行科学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精准的电子合同,实现电子化合同管理,并编制电子目录,以待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有需要时进行查阅,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将合同管理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2.4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在事业单位合同签订时,应当有专门的监审部门到场,确保合同签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与此同时,相关监审部门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以事业单位收入合同为主要依据,建立科学化的合同抽查对比制度,明确事业单位的合同入账情况,最大程度上对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的呆账进行有效的控制,促进合同管理效率的提升,进而降低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风险,推进事业单位的现代化发展。
2.5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注重财务人员的参与。也就是说,在事业单位合同订立及履行的过程中,财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尽可能减少由于付款方式存在不足所导致的合同执行风险出现,并且事业单位实际运行过程中,其财务部门应当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来进行账务处理等,严格遵照合同条款来开展各项经济活动。若未能够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约的,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相关管理部门报告,以免对事业单位造成无法预知的经济风险。
2.6做好人员引进和管理工作。员工作为企业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合同管理当然也不例外,在管理人员的引入过程中,应当具备清晰的条件要求,努力避免过去在管理过程中因人设岗,随意性相对较大,等各种不当做法。具体来说,应当制定引入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这个方面,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好引进关口,充分保障所招入的人员为单位必须的,而并非闲人。关于人员流动这一个环节,应当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流动管理制度,尽可能的将优秀人才留住,并且还可以尽快将不合格的人员淘汰掉。切实加强对合同制人员的人文关怀,使他们实现体面劳动。有关资料指出,职工在缺乏归属感的情况下,往往无法积极的为组织工作。合同制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因传统思想与体制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平衡与自卑情绪,这对事业单位和谐氛围的维护非常不利。事业单位需要注重他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了解合同制人员的所思所想所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难题,对于那些困难家庭的人员更应加倍关注,多给他们一份帮助,多一份了解和爱护。
3结论
合同管理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关注重点之一,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加强管理的重点,合同的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单位的正常发展,同时也是保障单位正常运作的一个重要手段。
作者:葛传武 单位: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总院
参考文献:
[1]杨长飞.塞内加尔劳动法比较研究与实践[J].国际工程与劳务,2016(3):120.
我们正面对一个法治不断完善、审计更加严格的社会环境,法律既规范我们的经营管理行为,也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依法办事,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修养,学会用法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占据着中心地位,合同的签订是个极为严肃、严谨的法律过程。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一批比较完善的合同范本,FIDIC合同就是其中之一。我国近期对建筑市场合同文本不规范的情况也极为关注,为了规范甲乙双方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1999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进行了修订,新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13版合同文本在1999版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将合同要素进一步细分,同时增加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计量与支付、缺陷责任与保修等方面要素,可见国家加大了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在可持续发展、工程成本控制以及工程质量方面的管理力度,使合同文本更加贴切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要熟知合同相关法律及标准文本的内容,提高法制观念,提高合同意识,规范签订行为,提前防范工程各类风险。
2.合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中国正处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变革进程之中,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引领了社会生产的新变革。工程合同管理在今后发展中也同样会向过程化、信息化以及数据共享方向迈出前进的步伐。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中,各式各样的合同文件让管理人员头痛不已,如若再遇到人员调动或者办公场所变更,就大大增加了存档合同资料缺损的概率。这样,导致了合同归档管理无条理,合同管理手段落后,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等问题。同时工程基本信息无法在相关部门内共享,形成“信息孤岛”。这样不利于工程后评价工作的开展、工程经验的积累以及工程信息的查询。若在工程合同管理中融入信息化技术,按照依法规范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利用信息技术、确保资料安全的管理思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数据共享协作平台,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水平就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3.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也在不断扩展。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岗位工作能力,不断增强职业道德观念,通过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达到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行为、提高业务水平的效用。如果部门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更新知识体系,吃透政策法规,掌握新的管理方法;此外加强横向交流,与建筑信息需求部门集中沟通经验,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就会达到纵向规范管理、横向协同配合,以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增强多方面管理的目标。
二、加强事业单位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合理选择合同类型,有效规避工程风险
工程合同管理直接关系着项目的目标管理,最直接的就是造价控制。工程合同类型比较多,作为建设单位要选择适宜的工程合同类型,以便于有效地规避工程风险。在订立合同前,要周全考虑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和工期长短等关键要素,选择相应的合同类型。如果工程的复杂程度低、规模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选择的空间比较大,可以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更愿意首选总价合同,因为这类合同的特点是主要工程风险由施工单位来承担,但事业单位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总价预算的审核,以保证合理性的合同报价。如果工程项目施工前设计方案及工程量都不十分明确,比如涉及隐蔽工程的维修项目,工程实施前无法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及工程量,这时单价合同是最合理的合同类型,工程结算时可以依据合同中清单报价的单价,以竣工后实际的工程量来进行结算。
2.加强签证管理,预防合同纠纷
每项工程都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工程管理人员很难预知工程未来所有的变化,又由于合同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签订,就必然会出现一些工程实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了设计变更及进度变更等,必然会导致工期和合同价款的变化。当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或者价款增加时,施工单位往往会依据法律规定在有效期限内提交签证单,由事业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长工期或追加合同价款。签证单是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实质上是对合同的补充,所以加强签证管理也属于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中,工程负责人要时刻关注工程的进程,了解施工方案,定期核实工程量,有效控制签证权限和规范签证手续。当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进行对比,只签证客观实际情况,即签证施工的工作量、人工数量及施工措施等,而不签证单价,这样就可以为工程后续结算审计工作留有余地,合理预防合同纠纷情况的产生。
3.构建信息化数据库,搭建协同工作平台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含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生命周期内产生的一切工程相关资料,涉及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其形式为文字、数字、图片、声音等。信息来自工程项目的各个参与方、各个阶段、各个专业以及各个管理目标,由此可知,合同管理是一项动态化、多维度的管理。AUTODESK公司于2002年率先提出了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的方法和理念,近几年这一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其带来的管理信息的直观化、透明化及综合化对合同管理工作有很大的辅助作用。近年来,在中国BIM理念也正逐步走进建筑行业,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今后在事业单位基建部门可以尝试建立小型BIM数据模型,其中包含建筑立体模型,同时汇入建筑项目的空间信息、时间信息以及费用信息,将各方信息进行汇总整合,通过数据库及三维呈现方式让工程信息立体化、直观化。同时BIM数据库还能为单位内相关部门提供协同工作的信息查询平台,针对不同部门的工作需求开放相应的信息查询领域,专人管理,在满足部门内部所需信息查询的基础上,保证关键信息不泄露,例如BIM模型能够清晰呈现出发生紧急状况的具置、建筑物内部消防报警设备布局以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单独提取这些数据将提高安保部门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维修人员可以通过提取建筑结构图纸部分查询相关的管线信息,近而可以因地制宜地制订维修方案;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可以从数据模型中查询到每次建筑维修或者改造所支付的成本费用,有助于时刻了解工程款支付情况以及固定资产增值情况。由此BIM不仅集成了建设工程的多维度信息,同时还提供了一个多方交流的环境,将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带来更大的价值。
4.强化廉政风险控制,做好廉政风险管理与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机结合
注意合同中的两种期限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事关系聘用与岗位聘任“二合一”的合同。
人事关系聘用期限是指聘用双方人事关系的存续期,是聘用合同生效的时间要素,分为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3-5年的中期合同,至受聘人退休的长期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项目期限的项目合同四种类型,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岗位聘任期限指的是受聘人担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工人岗位的职务任职期限,是受聘人在聘用单位中承担某一具体岗位责任和行使相应岗位职权的时间限制,这一期限最长不得长于人事关系的聘用期限,具体由用人单位依据自身情况确定。
因此,一份完整的聘用合同中必须包含人事关系聘用期限和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两种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时间规定。
约定条款要规范
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约定条款通过聘用双方平等协商后共同订立,用于规定格式条款未涉及但聘用双方又必须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是对聘用合同内容的重要补充。约定条款的订立对于完善聘用合同内容、预防和减少聘用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从目前聘用合同履行的情况看,由于聘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不规范,造成约定条款无效的现象时有发生,其约定条款内容的重要性往往被聘用双方所忽视。因此,聘用合同约定条款一定要规范,避免无效聘用合同条款的产生。为减少无效聘用合同条款内容的产生,实践中常用的约定条款主要内容有:
1.签订长期合同的应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
2.受聘人应遵守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或特殊规定;
3.学习、培训费用的处理、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等;
4.违约金约定;
5.岗位聘任期限内岗位变动的条件及程序;
6.聘用合同终止的特殊情形;
7.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特别事项。
合同细节操作很重要
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同样适用聘用合同签订的过程,细节操作对聘用合同真实有效至关重要。在细节操作上要注意以下方面:
1.填写聘用合同时要认真细致,不得随意涂改。合同书写的字迹要清楚,尽量不要出现书写错误,确实需要更改的要在更改内容上加盖校对章。
2.需要粘附纸页的四周要加盖校对章。由于聘用合同采用的是格式文本,篇幅有限,有些空格可能填写不下,如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可以采用粘附纸页的形式,把要填写的内容写在另外的纸上再粘附到合同中相应的空格上。在合同中粘附纸页的,应在所粘附的纸页四周加盖校对章,确保合同条款真实有效。
3.合同条款中不要出现空白项。没有可填写内容的空格应划上斜线,填写内容较少尚有空格的部分应注明以下为空白或划上斜线,并保证所签订的各份聘用合同的内容一致。
4.准确引用文件,正确使用附件。如果要填写的内容已有文件规定,可直接写明依照某一文件中的某一具体条款或篇章执行,而不必把整个内容全部抄写下来。如关于工作内容的规定就可以引用单位设岗文件的某一条款,但所引用必须是正式行文的文件,且要写清文件文号。如果采用合同附件形式的,如对聘任岗位责任目标、任期考核指标或工作责任状等,可以通过订立专门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但要注意附件的标题和份数应在合同正文中注明。
5.正确使用岗位变更条款。当合同期内受聘人岗位、职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对到期岗位、职务进行续聘时,须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而订立的补充性条款。这一条款是在合同生效之后,部分条款变动的情况下使用的,其性质是补充合同,并非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在首次签订合同时不能把岗位聘任的有关条款置于此款,而应保持空白。
合同变更需谨慎
和企业一样,事业单位中聘用人员的换岗、调薪也不可避免的。因此,及时、有效地变更聘用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在实际操作中,聘用合同变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二是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三是受聘人员岗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四是岗位薪酬的增加或减少。因此,聘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补充。不允许擅自变更合同,确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时,须经双方同意,变更后的条款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2.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共同协议,一方的意见或建议不得强加于对方。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未经修改、补充的条款仍然有效。
4.原合同的聘用单位的法人名称、性质改变(如单位分立、撤销、合并、转企改制等),或者职工跨单位流动,即使实际上未改变聘用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必须解除原合同而由新的法人与职工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5.因变更合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法律规定可以减免责任外,造成损失的一方应负赔偿责任,即谁提出变更谁负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6.未经双方一致同意,而擅自变更合同的一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避免产生无效合同
二、系统整体描述
本系统主要实现在线绩效考核和汇总分析功能。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个人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课题研究和项目建设、工作成果、考勤情况等六部分,考核包括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三类。个人最后测评结果是汇总自我测评和领导测评的得分。中心每个员工都能实时在线查询、统计分析各自的考核结果,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能够查询、统计分析所有员工考核结果,处长能够查询、统计分析本处员工考核结果,而处室员工只能查询、统计分析自己的考核结果。
三、系统考核设置
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个人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课题研究和项目建设、工作成果、考勤情况等六部分,根据指标性质分为月度、半年度和年度三类,考核方式包括个人测评和领导测评两类。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能调整考核指标和分值。中心通过对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对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并生成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表三类。其中月度考核表根据每位职员本月的工作日志填写情况由处长填写本处员工本月的月度考核表。半年度考核表包括个人品德、工作能力、月度绩效得分三个方面的自我评价和处长评价生成半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年度考核表除了汇总员工半年度的绩效得分之外还将根据课题研究、项目建设和工作成果情况生成分数,最后汇总得到年度绩效总分。
四、系统功能介绍
中心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功能设计主要包括在线考核、数据查询、数据维护、统计分析、统计报表、用户管理和角色管理等功能。其中在线考核可以实现用户分权限在线对相应的考核内容进行评分,提交数据传至后台保存,在线评分因考核指标不同设有不同时间限制。数据查询功能可以按照员工姓名、年度和月度等条件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可以对个人绩效考核数据进行统计。处室可以分年度或月度统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另外,系统还能进行各处室同一年度或月度的横向比较,同一处室多年度或多月度的纵向比较。统计报表功能可以生成个人绩效考核详细情况报表,主要包括个人月度、年度、半年度的绩效考核报表。
随着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的形成,工作人员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工作的协同。高效的信息采集与处理、便捷的操作与管理、形象直观的数据分析等改变了事业单位过去手工办公程序多、工作量大、效率低、错误率高的现象,提升了事业单位办公的效率,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档案管理工作也随着事业单位信息技术的普及而得到优化,在数字档案管理的基础上提升了档案管理系统,加大了档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了档案管理的智能化。虽然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档案管理的信息建设都取得了进步,然而二者之间并没有实现真正的信息整合,造成了工作的重复和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因此,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既有实施的可行性,也有应用的必要性。
一、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概述
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工作的整合是基于大数据环境下,事业单位内部成熟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建立信息的共享平台和信息的交流通道,将档案信息与办公系统实现无缝化联接,既保证了智能档案管理在资源收集、归类与整理中的优势,也实现了商业单位内部的资源优化组合,强化了事业单位资源的配置优化和增值。
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整合的内容不仅包括信息资源的整合,更包括了对技术标准的整合、系统运用的整合、实体的整合和人才配置的整合。其中信息资源的整合是在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档案管理的保密分级有选择地进行档案信息的共享和分配;技术标准的整合是对智能档案管理系统中信息的计算方法、数据结构、数据库类型和文档格式;系统的整合是针对办公系统和智能档案管理系统之间的兼容问题;实体整合是指在信息整合的背景下,实体档案的存放位置、存放状态和排列情况的整合。人才配置整合是指既要保证工作人员拥有相应的信息技术知识,又要保证其拥有档案管理知识。
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整合的目标是在保证“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形式下,优化单位内部的资源结构,完善办公系统与档案系统的功能,保证人才的供应,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多数档案管理信息与办公系统没有实现融合,从整体上来看其条块的分割过于明显,资源配置较为分散,形成了信息闭塞的现象。在互联网时代下,信息的闭塞难以保证效率,也难以满足时展的要求,增强事业单位信息的交流,消除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隔阂是提升事业单位工作效率,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基础。
二、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整合的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事业单位OA办公系统的信息储存格式、数据结构类型、信息加工算法、数据库等与智能档案管理系统有个别差异。不同的文本格式、算法阻碍了信息的转换和交流。因此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必须以规范化为前提,二者只有实行统一的格式标准,实行统一的数据算法,配置统一的数据库,在格式、操作和程序方面实行统一的规范,不同的部门之间采取的操作规范相同,才能实现信息的交流。
(二)信息安全性原则。无论是办公系统还是智能档案管理系统,其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分类工作是共享的前提。尤其是事业单位的智能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共享和交流的前提是对档案信息进行正确的整理与归类,区别其保密分级。只能在保密级别范围内实现信息的流转,严格遵照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条例,在信息交流中做到信息的条理化。
(三)操作简便性原则。事业单位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办公自动化系统已经应用成熟,工作人员操作OA非常熟练。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是为了实现资源的共享,以达到增强事业单位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的目的。因此,二者整合必须符合操作的便捷化原则。在应用程序上与之前的系统一致或者区别不大,操作流畅简单明了、易于掌握,才能充分发挥整合的作用。
三、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标准化建设问题。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系统的整合需要有共同的标准前提。虽然我国出台了《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电子文件名词术语》等相关标准为事业单位信息交流提供了依据,然而其中的相关标准多为推荐标准,事业单位不同的部门之间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其采用也可进行修改,也有许多人员对标准并不知情,其标准的约束力较弱。因此,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标准化建设问题。
(二)安全保障问题。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来说,信息的安全极其重要。档案管理中不仅纸质档案有保密级别之分,电子档案也有保密规定。尤其是电子档案的安全保障工作是近年来关注的重点。电子档案的安全问题不仅需要设置系统的访问拦截和管理制度的约束,还需要面对系统病毒、黑客、人为破坏与自然破坏等情况。因此,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中,信息的安全是其面临的重要问题。
四、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实施
(一)基础设施的整合。事业单位中办公自动化系统已经普及,智能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基础设施的升级。在两者的整合中,服务器、计算机设备、扫描设备等属于管理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整合是二者整合的前提。二者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差异通过技术升级、设备升级的方式进行统一。提供基础设施的升级、更新,为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提供了基础,也为信息安全加大了保障。
(二)人才的整合。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必须依靠人才的力量来完成,无论是档案管理还是办公操作都需要一定的技术性要求。在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只有拥有计算机技术、办公知识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才能胜任事业单位的办公工作。因此,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外出学习、同业交流和参加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升自我的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只有工作人员素质提升,信息之间的沟通才能实现无误、高效,才能从人员的角度解决安全威胁,保障信息正常交流。
(三)系统的整合。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系统的整合必须要建立沟通桥梁和沟通平台。因此,事业单位应积极与专业的软件开发公司联合研制符合自身需求的整合系统,通过技术升级、技术补充等形式实现资源的有序整合。
(四)制度的整合。事业单位办公系统与智能档案管理的整合是将二种不同类型的资源信息进行整合。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办公系统的资源多为公开,而档案管理却有保密限制。所以在整合工作开展之前,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内部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完善的整合管理制度,包括整合的规范、标准、操作流程和监督工作,充分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
【参考文献】
一、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状
由于交通事业单位本身的管理极具地区性和广泛性,现时国家对交通事业单位的管理实行“财”、“权”分管的状态,财政管理自上而下;而人事权属管理则归属各地区自主管理,传统的管理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政令的通达,另一方面也使财务能够进行中央集中管理,从某方面看确实有利于资金的集中监管和交通事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事业单位不再局限于过去单纯的规费收入和道路建设支出,路网建设方案也从过去单一而集中的收支平衡模式,向地区性的贷款建设或者地区与企业合作建设等各种层出不穷的方案转变。现状的改变使得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需要更加严谨认真,也有了更多的考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现状主要表现为落后于发展需要,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亦有很多问题亟待改变和完善:如财务管理制度的滞后,财务管理体制的过于单一,各地区财务管理运作存在漏洞等。
二、目前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料管理体制不完善,内部监控不严密。首先,交通事业单位中,以基层交通部门为主,而基层交通部门基于“财”“权”分管的管理模式,形成行政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性质。而各地区只需向中央部门负责,地区与地区之间呈封闭状态,无论信息交流和财务资金流向等各种数据和资料的管理都无须与其他地区有所交代。这种管理模式致使各地区之间的财务管理在资料管理上“各家自扫门前雪”,由于每个地区管理水平不一致,区域化管理致使某些基层交通部门存在财务资料管理的缺失和不重视,也从而使得内部监控无法缜密而严谨,容易产生资金流向不明,出现问题无法进行有效追踪等问题。
2.成本与支出的控制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低。交通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对于成本与支出的控制流于形式的问题。交通财务管理部门注重礼物资金的管理,而轻视了资本管理,以及单位长期收支平衡的重要性;注重静态管理的同时,动态监控不畅顺甚至缺失;事后核算为主要的财务管理形式,导致事前的计划与控制和事中的监管、绩效评估与最终的结果脱节。这些状况将极大地制约了交通事业单位自身的进步,不利于其长远的发展。
3.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运作未能与时代接轨。长久以来,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都呈现出较为封闭落后的局面。财务管理与运作未能跟上时展的步伐,不过很好随着交通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而将其财务管理与运作中各类工作具体化与细化,亦不能将为时代所摒弃的陈旧的管理模式作进一步的改良。这种恶性的循环导致财务管理与运作的理念一直处于落后状态,阻碍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发展。
一方面,时代的发展要求运管财务使用会计电算化。但纵观交通事业单位,其财务电算化的专业人员并不普及,并未能较好地掌握相关的财务信息,运用会计电算化对数据进行整理并提供的实时的、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交通行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已经明显受制于以往传统的手工操作,本着节省时间、资源,拓展管理技术,实现财务管理自动化、系统化的考虑,交通事业单位的账务管理全面实现网络化的需求愈来愈突显。
三、完善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相关对策与措施
1.健全并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在竞争激烈的年代,交通事业单位要在适应单位运行机制的前提下,建立起以提高经济收益为最终目标的财务管理制度。我国在财政预算管理上的改革是大势所趋,这要求交通事业单位要转变过去的观念,调整工作思路,从行为的发展需求出发,寻找自身优势。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此外,可考虑实行垂直管理模式,这有利于将人事权和财权的统一,统一的领导模式能起到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单位内部设置的作用。其次,在单位内推行内部经济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内部人员身上,将单位利益与个人利益挂勾,让内部人员认同单位的文化,严格遵从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得交通事业单位整个财务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均能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员工的业绩考评制度的完善亦对单位的运作起到一个支撑作用。
2.加强对成本与支出的控制,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首先,做好预算工作。单位运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必须要在年初做好预算编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其经费提出总的控制额度,务求细化到各个项目、活动中去,实现精细化管理。对于工程,亦要预先合理地确定其定额,同时要注重质量成本,可在合理的质量指标下,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其次,要从目标成本、成本考核、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这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成本的控制与考核。定立明确的成本控制着力点,从关键点着手去控制成本;进一步完善责任成本制度;加强对活动过程中各个环节产生的成本的控制与监控。最后,交通事业单位亦要树立科学的理财管理观点,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特别强调在运营过程中对资金的调度、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管理,极大程度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提高交通事业单位账务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首先,引入ERP管理软件,将账务管理进一步信息化,更好地将会计电算化与交通事业单位的管理有机结合。同时,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大大减少人为操作,减低了做假、出错的可能,这就可以保障到管理过程的科学性与严密性,账务信息的质量亦得到了保障。其次,交通事业单位应建立行业账务管理网,建设大容量的数据库,其作用在于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将实时信息、历史财务数据和单位运营动态共享。同时,交通事业单位要有目的地招揽适用于网络经济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亦要加强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
参考文献:
[1]王君萍:完善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探究[J].中国经贸,2011(12).
事业单位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概念,在世界其他国家并不常见。简单地说,事业单位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它一般分布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领域。事业单位不是国家机关,但是又具备国家机关的一些属性,这种特点使得事业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着一定难度,其中人事管理就是其中之一。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质,聘用合同制度全国范围内做法不一,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发生人事争议处理的依据也不够明确,鉴于此,《条例》应运而生。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积极意义及作用
首先,《条例》的颁布实施建立了更加规范与灵活的用人机制。《条例》的颁布真正实现了事业单位员工能进能出、职务上能上能下的灵活转换机制,形成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事业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双向选择制度,为实现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提供了政策依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规定有利于真正切实引进人才,更有利于单位本身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规定了聘用合同是唯一能够确立或者终止事业单位与个人之间人事关系的依据,打破了长久以来的户籍身份、地域等限制,将身份管理转化为岗位管理,既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对事业单位的人力管理效能,又能够激励人才的自我发展进步。
其次,《条例》是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中央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的新要求。虽然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已经推行了12年之久,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问题与矛盾凸显。事业单位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才流动,身份壁垒、地域壁垒障碍依然存在;招聘时信息不公开现象严重;激励制度和奖惩制度不够完善等等。解决这些问题无法通过事业单位本身自发调节,也不能仅仅靠微调纠正,必须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改革。《条例》的颁布实施正是在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是有利于事业单位长期稳定发展的。
再次,《条例》的颁布是对人才的有效激励,也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推行的12年来,个别事业单位萝卜招聘、吃空饷等不公平、不公正的选人用人现象频繁曝光,身份和地域成为制约人才进入事业单位的巨大屏障。而在准出制度上的不明确,也影响着人才的发展空间和工作积极性。另外在工作中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员工并没有很好的途径进行解决。《条例》的出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到了平等的主体范畴内,发生人事争议可以依照劳动争议等规定处理,既能够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腐败、歧视等不正之风,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除了上文所说,《条例》还规定了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内容,兼顾了社会分配公平。
二、聘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的适用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首先要从适用主体的身份上分析。不是所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要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分析。
首先,参公人员不应当适用。参公人员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论是本身具备公务员身份委派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还是比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人员,其都具备公务员的属性,严格来说都算作公务员,那么该部分工作人员只能由《公务员法》调整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其次,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要灵活地适用。从法理上来说,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合同的一种,分别由《条例》和劳动合同法所调整,但实际上二者是有很大差别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这也就是说,《条例》与劳动合同法是属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条例》中关于聘用合同未规定的内容,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举例来说,《条例》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了事业单位和其工作人员的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但是在双方协商解除聘用合同方面并没有规定,那么就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但是笔者认为,即便如此,聘用制工作人员的人事争议也不宜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这是因为,现阶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还处于人事、劳动二元化的背景下,在经济体制转轨和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没有完成之前,很容易在具体实践中引发混乱。
最后,《劳动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即除了上述两类人员,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是必须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的。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解决了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是不可否认,一些很重要的细节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首先,养老问题依然没有突破。《条例》第36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这仅仅是笼统地将大原则进行规定,没有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养老保险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清晰,暂时回避了养老保险的问题。目前,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仍是双轨制运行,但是《条例》模糊处理了这方面的内容。
其次,事业单位仍然缺乏用人方面的自。目前来说,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用人管的过严,制约着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事业单位不同于国家机关,它涉及科教文卫等与公民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领域,需要的专业人才也涉及多个领域。《条例》虽然规定了事业单位具备设置岗位的权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事权是被政府部门当作管理事业单位的重要手段,该条原则在各地的具体实施仍然任重道远。
最后,工资增长机制依然任重道远。目前,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不仅远远低于公务员,某些单位工资甚至已经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完全脱节。工资水平低不仅打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制约了事业单位本身对人才的吸引。《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但是从现实来看,这仍然是一个笼统的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工资增长幅度,以及对该增长幅度的监督机制并未完善。
四、进一步解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的举措
随着聘用制度的实行发展和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意识也随之加强,各种因聘用合同或者辞职等引发的人事矛盾和争议越来越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章规定了人事争议处理的相关内容。第三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换句话来说,依然是适用劳动法解决人事争议。在聘用制度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由过去的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类似企业平等的双向管理关系。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属性,事业单位发生人事争议在处理上并不像企业那样简单。另外,与公务员发生人事争议适用《公务员法》相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人事争议适用的法律层级明显偏低。
要进一步解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单纯依靠《条例》中原则性的寥寥几条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应当更加具体地对各项内容进行规定。首先,应当完善人事争议立法。比照劳动法解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并不是科学的最优解。企业人事争议有劳动法,公务员人事争议有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专门立法也应当提上立法日程,将事业单位管理的立法层级提升才是立法者应当考量的重点。其次应当实行多元化的人事争议解决方式,建立复核申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层次分明的争议解决方案,实现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再次,应当完善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将事业单位按照其属性合理分类,将部分履行国家机关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公务员法调整范围,将其他履行社会职能的事业单位比照企业进行管理。只有事业单位概念明晰,分类明确,处理具体的人事争议时才不致因管理混乱而不能及时解决。最后即是应当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制度,并且与时俱进地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进程适时调整制度。
五、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趋势
随着《条例》的颁布,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的重视和对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我们可以从《条例》的规定看出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趋势。
首先是以人为本,人才为本,切实保障人才的利益。无论是可进可出的灵活制度,还是完善的激励奖惩制度,都强化了平等、竞争的工作环境,将事业单位与市场经济接轨,运用市场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注重人才的发展,将人力资源市场化,为人才发展提供平台。
其次是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已经从原则上规定了其工作人员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险权益,下一步应当完善事业单位独有的社会保险体系,与企业社会保险接轨。但是这个体系需要长期的发展,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也需要事业单位本身的改革。
再次是管理者的行政属性将大大削弱,具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者将成为未来事业单位的管理主体。传统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偏行政而轻管理,管理水平低、知识水平低,日常管理围绕“事”而不是“人”,在深化改革事业单位的进程中,适应现代市场需求的管理者将成为促进事业单位向前发展的重要引领者。
参考文献:
[1] 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M].台湾:台湾三民书局,199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Z].广东农业科学,2014-04-25.
[3] 刘霞.事业单位聘用制特点分析[J].前瞻与思考,2009.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1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与一般单位相比,具备较强的特殊性,那么在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诸多的不同。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方面还很不完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高,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则,来约束和规范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一、交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特点
交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对于自身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讲包括诸多方面的内容:对单位预算进行科学编制,将单位财务状况如实反映出来;对收入状况合理组织,规划各项支出,力争节约,在单位预算中纳入全部收入,核算工作要统一进行,然后对收入和支出进行统一管理;对构建的各项财务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对经济核算进行强化,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将收付实现制应用到预算资金的核算中;同时,要大力管理国有资产,避免有流失现象出现,每年要定期清查资产;只有将单位财务状况如实的反映出来,才可以更好的监督和控制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
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特点主要有这些:行政执法特性存在于交通事业单位大部分工作中,需要科学征收和管理交通规费。交通规费的收入,可以有效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这是政府给予的鼓励和支持,包括诸多方面的内容,如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通行费以及运管费等,这些收入向财政部门上缴,然后财政部门再向交通部门返回这些经费,以此来开展各项正常工作。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业单位的各项活动都不是为了盈利,投资者向交通事业单位的各项投资,对于投资回收和投资回报也是不考虑的,无偿性和公益性是其非常显著的特点;但是,投资用途是得到严格限制的。
二、交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对策探讨
众所周知,国家财政补助以及上级补助和事业收入等是交通事业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主要还是国家的财政补贴,但是国家的补贴是有限的,具有较低的时效性;如今物价越来越高,交通事业单位的经费日趋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交通事业单位就需要对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强化。
1.要提高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动性
在新形势下,要想促进交通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就需要革新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促使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具体来讲,需要从这些方面来努力:首先,要重视职工管理,在财务管理中,非常主要的一个部分就是会计,通过财务分析职工相关经济财会数据,来促使每一个职工都满意。其次,要改变过去那种事后结算模式,有机结合事前事后结算方式,将相关规章制度深入落实下去,深入研究交通事业单位内部出现的各种财务问题,不能够忽视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及时找出问题,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解决。另外,还需要改进会计职能,如今的会计工作内容过于单一,无法满足时展的需求,那么就需要结合时展的趋势,来细算增收节支,促使交通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最后,会计核算工作还需要有机结合纵向核算和横向核算,清算过去一段时期内的财务报表,实现事业单位整体效益的提高,严格核算每一天的财务状况,更加合理的利用各项资金。
2.要大力监督和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要想促使我国交通事业单位财务水平得到提高,就需要强化领导能力,以此来更好的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要对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加清晰的了解交通事业单位的资金运转状况。为了提高监督质量,可以外聘一些财务人员,将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下去,从而不断的提升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交通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另外,需要对比不同时期的财政收支情况,在财务计算和分析时,严格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来进行,以此来更好的进行各项决策。
3.要大力培训财务管理人员,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
在如今事业单位的发展中,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增强竞争力,就需要大力引进人才,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将工作人员的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这样我国交通运输事业才可以获得发展。因此,交通事业单位就需要大力培训财务管理人员,提高他们的素质水平。不仅需要培养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还需要重视会计人员道德素养的提高,这样财会队伍的整体水平才能够得到提高;另外,在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中,还需要积极的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促使电算化水平得到提高;会计人员需要努力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更新知识储备,更加规范的开展财会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结语
通过上文的叙述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在新形势下,交通事业单位的传统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逐渐显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不利于交通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结合交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特点与现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整体水平,促进其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和大部分企、事业一样,意识到提高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在平时的工作中将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与改进单位管理方针等紧密的联系起来,积极采取相应的方法提高会计工作效率,让其越来越标准化,也让会计工作在单位的各种管理工作中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用。
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主要收入受其单位性质的影响,大部分是来自于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及上级单位的补助。最近几年,我国完成了对车辆税费的改革,取消了原来征收的“养路费”变现在的“燃油税”,从而大幅度提高了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单位预算范围外收入的管理能力。不过国家的经济补贴是有限的,运输事业单位自身人员和部门众多,而且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涉及的工作范围也比较广泛,再加之物价日益剧增,所以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经费出现了严重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给交通运输单位的财务管理方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必须利用对各种交通政策的把握,开源节流,在实际财务工作中只有提高财务管理与完善会计核算,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摆脱经费不足的困境。
二、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任务及特点
1.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任务
归纳出合理的预算费用,真实的反映单位的经济情况,不能做出赤字预算;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收益,尽量节约开销,所有的收入都应该纳入单位的预算管理之中;树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能力,加强财务管理的效果,对于事先估算的资金实行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式;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能力,避免出现流失的情况,尽量达到保值增值,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资产清查;反映单位真正的经济情况,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监控,根据一定的步骤和措施,保证内部机构的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财务预算的工作,来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
2.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特点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几乎都可以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负责交通规费的收取和管理。交通规费是国家以及地区政府鼓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提供的优待政策,交通规费的收取可以解决部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支出的经济来源,其中包含通行费、管理费、罚没等,此类非税收入通过交通运输部门收取直接上缴到财政部门,然后财政部门把各项经费按比例返回到交通单位当做其部分的经济费用;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其目的不是获取利益,而应该归为公益性的财政组织;现今投资人员对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投资并不是无偿的,都需要回收和一定收益的。相关的投资贷款,最终都是要由交通运输企业来偿还的。
三、统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及对策分析
1.统一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是一个十分特殊的行业,该行业所属部门众多,而且形式各异,有执法管理、通行费收取、工程建设、道路养护等部门,因此在资金的形成和分布、周转途径、内外核算等很多方面都存在差异。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所具备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步骤和形式的特殊性,但是如今的会计制度和规章未能对交通行业这种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统一的核算办法,因此就需要一套合理的会计核算办法来完善交通运输事业的特殊性。
2.统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
现有的交通事业单位的部门涉及的业务比较广泛,有纯事业性的,有经营性的,所以在日常会计核算方面和确认收益情况方面,采用的会计制度也有所区别,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之分,但为保证整体收入和支出核算这两方面一致,就需要制定相应的转换制度来统一核算内容,也就是对各种会计核算的步骤和核算内容进行一致规定,来适应各种会计核算。
3.统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几点建议
为了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这一特殊工作的性质,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渠道来处理交通运输事业会计核算步骤中所面临的问题:其一,我们可以从提高对交通运输事业会计基础的研究中找到关键点,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突破。也可以和有关会计基础的研究部门进行合作,比如大学、会计机构,在交通单位做定期培训,设立研讨小组或者兴趣小组,提高对会计基础的学习和运用能力。其二,对于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面需要确认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有关历史,深入贯彻改革开放的理念,一定要细化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规则。既要把常见的会计核算工作标准化,更需要把一些会计核算的特别情况考虑在内,拟定出一套包含所有交通运输业务在内的会计核算步骤。
四、如何加强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1.首先要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务观念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要改变其财务管理的方式,将封闭变为开放、静态变为动态、零散变为综合,对于以财务运动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实行合理的计划和掌控,对所有资源做好合理的配置,使内部因素、外部条件与管理目的能够保持动态平衡,并且做好和政府部门、职工人员、债权人等各个领域的财务关系,所有级别的管理者一定要建立牢固的竞争意识、货币价值理念、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使整体达到最优化,执行所有财务决策,在动态中完成对生产经营的掌握、引导与调整,达到财务管理的最终目的。
2.建立新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的关键性标志就是能不能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管理准则,而且可以使这套管理准则充分应用,不会受到约束。一套完整的交通财务管理准则必需依靠所有交通人员一起遵循,才可以发挥其有效的功能。在准则的设立中,要十分重视环境的因素,应该把制度的建立和环境建设紧密的结合在一起。财务管理方案的实行条件是需要得到每一个交通人员的支持,上至领导,下至员工,要让所有交通人员意识到财务管理方针的重要性,深入人心,构成单位运行规范化、合理化与现代化的新格局。并且,如今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结合单位自身的相关特点来予以制定。
3.加强预算管理,打破基期预算的编制方法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要突破“基数”的理念,应该运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措施,例如零基预算法,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为基础,共同兼顾,抓住重点,保持收入与支出平衡,整体的反映出预算部门的所有收支,把预算编制和该企业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确保财务预算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在进行预算的时候要注意其严肃性,不可以随便更改,保证财务的安全性,加强财务使用效益,提高事后考评与分析水平。
4.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
在交通运输事业体制的改革趋势下,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逐渐企业化,企业的应收账款也日益剧增,而应收账款的质量问题,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经济的流动性,单位对应收账款质量的把握是通过提取坏账准备的方式,对各种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的方式是不一样的。而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方面并没有对提取坏账准备做出一定的规章制度,这肯定不利于企业掌握应收账款的真实的情况。
5.加强对交通部门各项资金的监管
交通企业的所有财务都要归入预算管理范围内,所有没有经过单位批准的资金,不能支出。要建立一定的资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的范围要广,不能留缝。以前,我们对部分大的资金不管是财务管理和办法的运用上都很重视,监管制度也很完善,但是忽视了一些小资金的管理,所有出现了“小金库”、开支不清楚、随便性大等现象,因此,要提高对这些资金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支出标准,不允许私设“小金库”,确保资金合理的支出。
五、结束语
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一些特殊性质,在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中要进行相关的调节和改进。通过规范的会计核算步骤和办法,来统一进行科学化的财务管理方式,提高监督力度,合理预算,进行规范的步骤,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操作能力,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有效的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