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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改政策,2006年6月我院被定为济困医院试点单位,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济困医院成立后,我们收住了很多来自农村敬老院的孤寡老人。在临床治疗和护理这些老人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农村敬老院的卫生保健条件不尽人意,照护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为老人提供的服务基本上就是吃、住,很难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照护,缺乏保健和康复等专业性照护,一些疾病不能及时预防,老年人一旦疾病缠身,或者重病重伤不能治好,就很容易瘫痪,甚至是离世[1]。
为实现WHO提出的健康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及有效地节约国家卫生资源,从2007年10月—2008年10月,我院对本市的10所乡镇敬老院的老人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一年来我们对农村敬老院老人护理的经验和体会总结如下。
1 制定计划和措施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服务计划和护理措施:成立社区服务小组,小组由医生、护士、检验士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服务时间一年(2007.10-2008.10。护理对象是本市10所敬老院的老人。小组定期轮流到这10所乡敬老院进行下乡服务。
2 护理方法及内容
2.1 健康状况调查摸底
为全面掌握敬老院老人的健康状况,我们对10所敬老院的258位老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老人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病史、患病治疗情况等,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慢病管理档案,这有助于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高效性。在258位老人中65岁以上的有229人,男性占45%,女性占55%。
2.2 护理内容。
2.2.1 饮食保健指导 包括饮食卫生、饮食习惯、饮食分类(如预防性饮食、适合基本健康老年人代谢特征的饮食、针对老年疾病的饮食[2]。
2.2.2 睡眠保健 如睡眠有规律,睡前泡热水脚等。
2.2.3 优化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居室明亮、通风、清洁,居室环境的安全,防意外措施。
2.2.4 老年人运动保健 选择适合老年人的运动项目,注意运动时间,防运动时意外。
2.2.5 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精神寂寞仍是老年人挥之不去的心病[1]。指导敬老院工作人员创造条件,积极努力组织老年人参加文体锻炼等各种活动,缓解老年人的悲观情绪,减轻老年人被社会边缘化和排斥的感觉,使生活充满乐趣。
2.2.6 培训敬老院的照护人员,使他们掌握老年人的一般保健知识及老年照护技术,指导他们为老人提供服务。
3 护理效果
为了解对敬老院老人实施社区护理一年来的效果,我们设计了《敬老院老人实施社区护理前后的健康状况及满意度调查表》,内容有被调查人基本情况;前后健康状况;患病情况;病后治疗情况;医疗费用的支付情况;对实施社区护理此项卫生保健满意度共6个项目内容,并就实施社区护理前后的健康状况、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比较。
从调查表发现老人身心健康状况大有改善,患病次数减少,特别一些老年慢性病如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冠心病复发及住院次数明显减少,医疗费用支出也比上一年降低25.8%。大大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随着上海老龄化程度提高,社区困难老人的生活、就医状况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本项目从红十字会的公益职能出发,我们于2011年底对宝山区困难失智老人的健康、生活及社会状况进行了调查,并进行生活质量的评估,为有针对性地给予人道救助和介护帮助提供依据。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以上海市宝山区范围内困难居家卧床失智老人为对象,入选条件为:年龄≥60岁,本人和夫妻双方月均收入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 120元。患病卧床在家的重度失智老人。符合条件的对象169人,其中男23人、女146人;年龄60~104岁,平均(85.37±7.85)岁,平均失智时间见表1。
1.2 方法
自行编制社区困难失智老人现状调查表,内容主要有:家庭经济情况、医保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照护者、社区介护形式及内容。由区红十字志愿者作为调查员,经过专门培训统一填表口径,对失智老人家属或照护者进行调查,核对无误后调查表收回,通过Excel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社区困难失智老人基本情况
169名困难失智老人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6人,占44.97%;居民医疗保险14人,占8.28%;新农合58人,占34.32%;商业保险3人,占1.78%;无医疗保险18人,占10.65%。
2.2 困难失智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及患病情况
169名困难失智老人中能自行进食为39人,占23.07%;有褥疮为46人,占27.21%;肢体浮肿61人,占36.09%;不外出活动为149人,的占88.17%;大小便失禁为42人,占24.85%。各种慢性病患病情况见表2。
2.3 社区困难失智老人照护情况
本次调查对社区困难失智老人的看护工作100.00%由家属承担,其中25.00%的家属因感情原因不愿送老人去养老院,75.00%的家属由于经济原因没能送养老院。因感情原因不愿送老人去养老院的42人中,担心养老院照顾不好占48.00%,担心老人不适应占48.00%,子女意见不一占4.00%。家属照护遇到的困难中,经济问题占41.00%,生活护理工作量繁重占28.00%,医疗照护困难占22.00%,家属心理困惑占9.00%。
2.4 社区困难失智老人的社会支持情况
红十字会每月发放的护理用品价值 200 元的物品(包括尿裤、尿垫、尿片)。来自宝山区各家医疗单位的志愿者,分组对33名卧床老人上门访视,时间每月1次,每次2 h,内容包括:① 为老人定期测血压、测血糖;② 指导患者家属进行压疮护理、翻身拍背、膀胱造瘘口护理;③为老人修剪指甲;④为老年人提供读书读报、谈心聊天,了解其生活情况、家庭情况、疾病情况等;⑤指导老人们进行简单的床上锻炼,简单的手脚运动等;⑥对照护者进行健康宣教、饮食和用药指导、教授尿布使用方法等。
3 讨论
3.1 全社会都要关爱社会困难失智老人
失智症是一种长期且包含许多征候群的慢性脑部退行性疾病,也是全世界老人最担心的共同问题之一。一般而言,由发病到死亡的存活时间约5~10 年,有些甚至可以长达15 年或更久。失智症病程中常出现不同的症状,最主要的三大症状为:①认知退化 记忆力变差、健忘、判断力及计算能力不好,且对时间及地点的方向感混乱;②行为状态退化 出现日常生活能力減退,例如吃饭、穿衣、洗澡及如厕等都有困难,不能自行购物、坐车、甚至连回家都有困难;③精神状态退化:如忧郁、妄想、幻觉以及异常行为,包括攻击等情形。目前的估计,被诊断是失智症的患者中有大约60.00%至70.00%是阿滋海默症或是与脑血管疾病式的混合种,有10.00%至15.00%是路易氏体型失智症,剩下的分布于其他各式各样的失智症包括了额颞叶退化、酗酒失智、血管疾病失智。
据统计,上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户籍总人数的20.00%,根据流行病学研究,老人失智症在60岁以上的人群中发病率达3.00%~5.00%,在80岁以上则增加到20.00%。老人失智症病程长,护理照料难度大,直接和间接的社会投入也很高,失智老人的社会保障、护理照料、安全防范,法律保护等问题也变得非常突出,给家庭、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3.2 进一步做好社区困难失智老人照护的建议
3.2.1 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
力争在20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来临前,建成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期照料服务体系。主要包括鼓励社会力量大力兴办为老社会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长期照料服务。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长期照料服务事业的发展。
失智老人护理实行两条腿走路方针,以适应失智老人逐渐增多的需求变化。一是积极兴建以长期护理为基本服务内容的失智老人照料机构;二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有资质的全科家庭医生上门开展居家护理服务。居家护理适合没有精神症状、病情较轻的失智老人,主要给予的是生活护理。社区老年中心适合病情不是很重,但家庭成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的失智老人。专业的失智失能老人照料中心主要接收有严重精神症状,或比较严重的残疾和躯体疾病的失智老人,采取的是住院护理。
建立失能老人护理津贴制度。国家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养老补贴以及社会救助,最应优先并重点保障的,就是城乡众多的失智失能老年人。建议建立养老护理津贴制度或养老护理保险制度,政府的补贴不但要补贴到社会服务机构上,还要落实到需要长期照护服务的老年人 (或承担照护责任者)身上,使社会资金真正资助到需要照护的老年人,杜绝资源浪费。
3.2.2 推动失智老人护理员队伍建设
解决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需要刻不容缓地培训专业护理人员,加强资质认证,努力建成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护理员队伍。建议:①举办公益性质的失智症家属培训班,提高居家护理的水平。②由财政、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联合,成立“失能老人家政服务中心”,提供经过培训有一定岗位资质的护理人员。③招收愿意从事该项工作并具备一定条件的下岗(甚至退休)职工,经过专业培训,解决护理员紧缺问题。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00)
【摘要】CCRC开发模式在国外经过百年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具有自身的特点。国外成功的CCRC开发模式不但能满足我国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满足老人不同生理年龄阶段的养老需求、满足中高端老龄人口的养老需求,而且还能满足我国养老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应从特有的国情出发,提出中国养老地产的CCRC开发模式,以期在中国养老地产领域实现新的创新和突破。
关键词 养老地产;CCRC模式;养老需求
CCRC(ContinuingCareRetirementCommunity)中文译为“持续照料型退休社区”,源于美国,是一种复合式的老年社区,通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自理、辅助照护、专业护理一体化的居住设施和服务,使老年人在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变化时,依然可以在熟悉的环境中继续居住,并获得与身体状况相对应的照料服务。
CCRC将老人按其健康活跃或需要照料的程度分为三类:自理型老人——居住者在社区中有独立的住所并且生活能够自理;介助型老人——当居住者的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帮助照料时,他们将从自理转入介助型护理;介护型老人——当居住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的照料时,他们将转入介护型护理,得到社区提供的24小时有专业护士照料的监护服务。
1CCRC开发模式特点
在美国,CCRC模式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复合型养老社区,当前运营商主导的CCRC模式82%为非盈利性组织所有。
1.1紧凑的规划布局
CCRC通常选址在距离城市中心五十至一百公里的郊区或邻近郊县,拥有较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的自然气候、便利的交通条件。社区内空气清新,景色优美,设施齐全,十分适合居住与养生。CCRC项目地价便宜,以多层为主,布局紧凑,密度相对也高。紧凑的规划布局,能进行集中护理服务,方便对老人展开及时的护理和照顾,减少管理成本。
1.2满足多方位的居住需要
CCRC模式设施齐全,集居住、餐饮、娱乐为一体,提供各种生活配套设施,包括餐厅、超市、洗衣房、银行、邮局、美容美发厅、游泳池、健身房、温泉浴场、高尔夫球场、电影院及各种娱乐场所。CCRC模式不仅满足老人在舒适生活、健康管理、护理医疗等多方面的养老需求,而且还满足老人在不同年龄阶段及身体机能状态时的不同生活需要。不论是配备的服务设施,还是提供的产品类型,至少满足了三类老人的居住需求,体现三类老人的基本特征。
1.3租赁为主的经营模式
在经营上CCRC模式以收取入门费和年费为主,提供地产租赁权和服务享受权。通过收取房屋租赁费和服务费盈利,包括一次性入门费、年费和特殊服务费等。入门费按房间大小从20万-100万美元不等,年费或月费按护理程度而定,健康活跃老人3000美元/月,半护理老人4000美元/月,全护理老人5000-6000美元/月。特殊服务费取决于个体需要的额外护理服务。
1.4较高的管理和护理服务人员比例
CCRC项目的社区医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科医生以及高科技的医疗设备,为入住老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专业、快捷、亲情的医疗服务。对管理和护理人员水平要求较高,员工人数也比较多,提供服务者和入住老人比例为1:1。社区内设有医疗室,每层设置秘书站(护理站)附近紧邻医院资源,有老人专属食堂,给老人提供营养配餐。
2CCRC开发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2.1满足我国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
CCRC模式的开发理念是,在复合式社区中满足老人对舒适生活、健康管理、护理医疗等不同年龄阶段的基本养老需求,在老人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变化时,也不需要搬家,依然可以在熟悉的环境中继续居住,并获得与身体状况想对应的医疗护理和照料服务。这种复合式养老社区采用居家式的自主养老方式,具备住宿、餐饮、娱乐活动等功能,提供的服务内容涵盖了老人生活的各个部分,除了衣食住行、医疗健康、心理关照,还包括了自我价值再实现,为老人退休后营造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另外,根据大多数老人的居住习惯,仍希望与子女同住或就近居住,因此CCRC中的独立住宅的居民包含长住老人和陪伴居住的年轻人。总的来说,CCRC模式能满足我国老人对居家养老的需要,不离开熟悉的环境,还能享受到专业的多元化服务。
2.2满足我国老人不同生理年龄阶段的养老需求
入住CCRC的老人群体由自理型老人、介助型老人和介护型老人组成。CCRC提供的服务功能和产品形态都取决于不同类型的老人的需求,从建筑形态、内外部设施、专业团队、服务内容等方面都根据三类老人的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入住的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生理的需要,逐渐从独立生活的自理型老人转为需要辅助生活的介助型老人,最后转入需要护理生活的介户型老人,入住的老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自由选择。
2.3满足我国中高端老龄人口的养老需要
虽然CCRC模式能够为老人提供一个几乎完美的颐养身心的环境,但是模式却来之不“宜”。CCRC通常会收取一笔入住费用,并且每月会收取相应服务费,根据入住社区的奢侈程度、房子大小、入住人数以及将来包含的照护种类,CCRC的收费区别比较大。从国外CCRC模式的发展来看,良性运作的养老地产项目能有效地满足一部分中高端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社会整体养老负担。我国当前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2亿,养老服务主体的基数是巨大的,同时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于养老地产CCRC模式下的中高端收费水平,我国的消费者不但有这种需要,而求承受得起。
2.4满足我国养老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养老地产作为商业地产性质的房地产项目,盈利和可持续发展是养老地产企业关注的核心。从当前CCRC开发模式的物业形态来看,主要有销售型独立住宅、持有型辅助住宅、持有型护理中心、持有型商业配套、持有型医疗机构。CCRC模式前期主要通过产权销售和会员制的方式来盈利,尤其在CCRC项目初期,品牌影响力不够、会员卡销售不理想的情况下,必须销售部分产权以支持现金流。CCRC模式后期主要是服务费、持有物业租金、年费、物业增值收益等,这些奠定了CCRC的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式。这种开发模式能满足我国养老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能为我国养老地产领域带来新的创新和突破。
目前我国养老地产还处于起步阶段,传统观念、市场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因素也在制约着它的发展,养老地产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CCRC开发模式在国外经过百年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我国应从特有的国情出发,提出中国养老地产的CCRC开发模式,以期在中国养老地产领域实现新的创新和突破。
参考文献
[1]李卿曦.从CCRC开发模式看中国未来养老地产的复合形态及其技术要求[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2(8):20-23.
中图分类号:R4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3)16-0030-02
杨浦区引入老龄化社会的“介护”工作概念,以患有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居家老人家属和为老服务者为对象,提供居家老人基础医学护理技能培训,使其更好的承担起老年人居家护理和生活照料的责任,提升居家老人在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上的健康享受[1-2]。本培训工作纳入了杨浦区2012年的政府实事项目,实施前延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介护”居家护理服务需求度调查。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延吉社区有常住人口74 777人,65岁及以上的人数为15 825人,占21.16%;80岁及以上的人数为4 448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28.11%,远远高于周边平凉社区的6.22%和大桥社区的9.74%[3]。卫生服务中心于2012年6月结合病史和入户调查,确定100户家有患病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家庭,免费提供居家护理技能培训。100户老人中,由子女和配偶照顾占56.00%,保姆和护工、志愿者照顾占44.00%。
1.2 方法
使用杨浦区卫生局社区卫生管理中心编制的“介护”培训《需求咨询表》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老人基本情况、日常生活能力评定、患病情况,家属或保姆希望得到哪些居家护理技能的培训项目等。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
2 结果
2.1 居家养老者的疾病构成
居家老人中居首位的是脑卒中后遗症,占45.20%;其次为心血管疾病,占39.60%;糖尿病占15.20%。2种及2种以上的慢性疾病患者占58.60%,有46.30%的患者有肢体障碍。
2.2 日常生活能力评估
100名居家老人中,13项日常生活能力判定,完全自理平均为14.77%;有些困难平均为38.50%;需他人帮助平均为23.20%;完全依赖他人帮助平均为23.50%(表1)。
2.3 培训项目需求调查
“介护”技能培训必授项目,需求度最高的为扣背按压、预防压疮、协助床上更衣;选择性项目最高的为口腔清洁、床—轮椅患者转移单人操作、床—轮椅患者转移双人操作(表2)。
3 讨论
“介护”式居家护理服务模式很受欢迎,有多种慢性疾病、肢体障碍的患者家庭对“介护”培训有很高的需求[3]。我中心自2012年6月开展此项培训宣传以来,在广大居家养老患者家庭引起了很好的反响。本次调查样本主要挑选有肢体障碍和困难家庭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因此调查结果中,需要依赖他人部分帮助和完全依赖他人帮助的患者比例有所上升[4]。家庭医生服务制是社区医疗工作的发展方向,“介护”式居家养老模式丰富了家庭医生服务内容,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了更为便捷、科学、精心的护理模式,是值得在社区进行推广的。
调查显示,患者家属及陪护更加愿意学习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护理操作。肢体障碍患者因为长期卧床,容易发生褥疮等疾病,对贴近实际需求的基础护理操作培训有较高的需求。这些应当成为“介护”培训重点考虑的内容。上海延吉社区老龄化程度较高,进行“介护”技能培训,是应对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 金其林, 王颖丽. 日本老年人介护模式及其理念的借鉴与思考[J]. 上海医药, 2012, 33(2): 23-24.
[2] 王君俏. 老年介护发展现状与我国介护事业的关键问题[J]. 护士进修杂志, 2006, 21(1): 18-20.
[3] 孙伟, 钟宁, 蒋中陶, 等. 社区老年慢性病患者护理需求度调查分析[J]. 上海护理, 2011, 11 (4): 27-30.
本次强化培训的重点是:围绕老年护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的技能强化训练与公寓新的总院要成立的背景下,如何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所展开的,主要是面向临床基层的护理人员,针对目前临床护理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瓶颈问题进行了有目的的培训。此次培训为我们年轻的护理员、护士带来了大量的护理信息及一些全新的病床管理理念和方法,内容涉及沟通管理、绩效考核、临床护理质量控制与改进等。在头3天的学习中,我感觉自己在对优质护理服务的认识、护理管理知识信息及护理岗位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重要的收获和启示。
通过对强化优质护理服务的更进一步学习,护士、护理员们对优质护理服务有了更高的认识,明白了这样做的目的是:要让每一个老人感觉到自己是在安享晚年、让老人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保护。护士、护理员只有与老人更贴近了才会更深入地了解病情、观察病情、了解老人的要求、解决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实应用所学的知识、发挥出规范的护理技术、促进护理技术的革新、才能真正体现出我们不是保姆而是具有专业化、规范化的公寓护理队伍。
针对公寓实施楼层护理管理工作原则,则要在临床护理责任制整体护理落实的基础上,以实施护士岗位为切入护理工作点,从护理岗位设置、人员配置、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及办法,充分调动护士、护理员的积极性,激励临床一线护理员。如何使用护士兼任护理员的工作这事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本次培训给我提供了抉择的思考,护士当护理员使用将是未来为老护理服务工作的重点与方向,也是将来的趋势。
岗位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稳定临床一线护理队伍,极力使公寓护士护理员得到充分的待遇保障、晋升空间、培训支持和职业发展,促进护理队伍健康发展才是公寓长远发展源泉。
“收费老人院”是提供护理服务、日常生活服务、机能训练和开展集体文娱活动的民间养老设施,需要终身护理的老人和健康老人都可以入住。入住“收费老人院”要支付一次性的赞助费,大部分从数百万日元(100日元约合6.3元人民币)到数千万日元不等,有些甚至达到1亿日元以上。
对一个人生活感到不安或者需要护理的老年人,也可以选择入住“带服务的老年人住宅”。这种设施可以利用“护理保险”,对于面积、设施、无障碍结构等都有明确标准,有护理师和护工常驻,提供24小时巡回访问服务。
与“收费老人院”不同,“带服务的老年人住宅”要签署租赁合同,不用缴纳入住时的赞助费,但是需要缴纳押金和礼金。护理程度较低的老人多选择这种老年人住宅。
此外,还有以所在地的市町村居民为服务对象的“集体住宅”,供患有认知症的老年人结成5至9人的小组共同生活。这种住宅既有自己独居的空间,也有集体活动的空间,在专业人员帮助下,入住者根据自己的能力,分别承担做饭和打扫卫生等工作,最大特征是能够享受家庭团圆般的乐趣,收费也比“收费老人院”要便宜。
6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因没有亲属、或者由于家庭环境和经济状况而难以与家人一起生活,尽管不需要护理,但是身体功能下降,独立生活有困难,还可以获得地方政府的补贴,以较低价格入住“低收费老人之家”。
“特别养护老人院”则是社会福利法人和地方政府等运营的公立的老年人居住设施,以日常生活护理、机能训练、娱乐等为主,与“收费老人院”相比费用很低,但只有需护理程度较高时才能入住。出于经济原因难以在家里护理的老人可以优先入住,但很多设施常常有两三百位老人排队等待。
如果有就医住院的老人在病情稳定后对出院回家感到不安,可以利用“护理老人保健设施”,这也是适用“护理保险”的设施之一,发挥了医院和家之间的过渡作用。与“特别养护老人院”相比,这里的医疗护理更加充分,有护士、理疗师、营养师等各种专业人士。
【关键词】老人院 人口老龄化 老年护理
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对人口老龄化的定义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其人口即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之为“老龄社会”[1]。当前,老龄问题已成为各国重大的社会问题。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家庭养老必然向社会化养老发展。下面就来谈谈国内外老人院的发展现状:
1 北美国家老人院的发展
1.1 美国 早在上世纪60年代末美国已进入老年型社会[2]。根据养老院的不同功能将其分成三类:第一类为技术护理照顾型养老院,主要收养需要24小时精心医疗照顾但又不需要医院所提供的经常性医疗服务的老人;第二类为中级护理照顾型养老院,主要收养需要24小时监护和护理但又不需要技术护理照顾的老人;第三类为一般照顾型养老院,主要收养需要提供膳舍和个人帮助但不需要医疗服务及24小时生活护理服务的老人。
1.2 加拿大 依据护理的需求程度划分有以下几种类型:(1)高龄人士公寓:入住者基本上能自我照料;(2)退休人士之家:住客大体上能照料自己,但每天需要约一个小时的医护照顾;(3)老人屋:住客独立生活能力较差,个人生活和健康都需要人照顾的人士;(4)护理安老院:入住者完全失去独立生活能力,需要长期全面照顾。
2 欧洲国家老人院的发展
2.1 英国 具有代表性的老年住宅有三类:第一类对于可以独立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内部无障碍设计的老年人住宅;第二类是在上述住宅的基础上增设常住的特别管理人员,负责与有关单位进行联系或调节;第三类是基于以上住宅服务,服务对象扩大到了身体衰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
2.2 德国 它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 其养老护理制度是符合其经济高度发达、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的基本国情的。他们通过养老金、个人储蓄、商业保险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专业机构养老等多种途径解决养老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3]。
2.3 挪威 对于老年人的照顾和护理基本形式有四种,即居家养老护理方式、老年中心护理方式、老人护理院护理方式和老年疾病医院护理方式。 转贴于
3 亚洲国家老人院的发展
3.1 日本 它是世界排名第一的老龄化国家,也是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长的国家。老人院分特别养护老人院、养护老人院、低收费老人院和收费老人院等几种[4]。特别养护老人院的服务对象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在身体、精神上有明显缺陷,需要全天护理,而且在其住宅内护理有困难。养护老人院接收65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家庭照顾有困难的都可进入养护老人院。低收费老人院及收费老人院接收对象是没有疾患的老年人,居住者需要交一定的费用或费用全部自理。
3.2 我国老年护理工作由于我们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还没有独立的机构和完整的体系。
3.2.1 香港 医疗保健事业体系比较完善,老人院成为社区护理工作的一大内容。老人院有严格的组织管理和细致的分工,实行岗位承包责任制[5]。
3.2.2 天津地区 老龄人口在2000年时已达到常住人口的13.6%,通过以医院为依托建立的老人院,从管理与服务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取得了一定的办院经验,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海截至2002年6月底已注册的老年护理院达67家,较好地满足了一部分特殊人群的需求。广州市老人院截止到2006年10月已是一所具有780张床位的综合性养老机构。它集休养、医疗、护理为一体,为住养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
4 结语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普遍趋势,据联合国2001年预测,到2050年全球除非洲以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或接近30.00%,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达到3.7亿人。目前,我国老年护理的状况无论从护理专业在整个卫生领域的质量还是从今后护理专业满足老年人口的护理需求来看,与发达的老年型社会国家存在很大距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老年人对养老护理服务的需求将会日益增加,相信通过借鉴发达国家老年护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我国的老年护理事业必将蓬勃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徐福来,丁敏冲.老年人住宅建筑浅析[J].山西建筑,2008,34(30):65-66.
[2]程牟华.老年公寓建设发展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7.
自2000年4月1日起,日本开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计划,并在短期内建立起了一套行 之有效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作为政府的福利政策内容之一,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与养老 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共同构成社会保障体系,属于社会保险范围,并通过建立护理保 险法律来加以规定。其具体运作分为以下几个过程:
(一)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方式
由政府作为管理主体,将40岁以上的老人都纳人长期护理保险的范围内,以65岁为界 分为两类被保险人,采用强制保险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地方和中央政府负担 50%;40―64岁老人负担33%,65岁以上的老人负担17%,在养老金中扣除。
(二)护理服务需求评估
在长期护理保险计划下,需要得到护理的病人要先申请,在市、町、村接到申请后,确定 是否给付保险金通过,由经过培训的健康护理专业人员前往申请者家中使用初级评估的方 法进行评估,就申请者身体和认知功能的七个部位85个项目作问卷调查,由计算机的诊断 软件根据85条项目的调查情况进行技术处理后自动计算得出结果,并确定是否需要接受 护理服务以及接受何种层次的护理服务。通常,把每个申请保险金者定为六个等级的护理 水平中的一种。最低的护理等级是“要支援级”(Assistancerequired),其他五级数字越高说明 护理等级越高,譬如,要护理5(Level 5)就是需最高等级的护理。每个护理等级需辅助的时 间不同:30―49分钟(要护理1),50―69分钟(要护理2),70―89分钟(要护理3),90―99 分钟(要护理4)和110分钟或以上(要护理5)。第二步由一个专家委员会对每个个案进行复 核,最后确定该被保险人是否有资格获取保险金。
(三)护理服务内容和方案的选择
日本护理保险制度中护理服务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
1.设施(或称机构)服务。包括特别护理安养院、老人保健设施和老人医院等机构的护 理;
2.居家服务。包括家庭服务、日间服务、痴呆老人集体疗养院服务等,譬如医生、看护人 员上门进行访问,接送老人去日间护理设施或保健设施进行康复训练;
3.出借轮椅、特殊床等福利用具。
护理方案的选择,虽然病人及其家属对于选择何种层次的护理服务有较大的权利,但 他们实际上受到自身专业知识的限制而很难选择最合适的综合服务方案,因而,护理机构 就配备了一种新型的需要具备一定资格的护理经理。他们必须经过专业的训练,其主要的 工作就是帮助病人和其家属选择最合适的综合服务方案。护理机构必须为每50个病人配备 1个护理经理,家庭护理援助中心也须配备护理经理。护理经理大多是护理机构的雇员,因 而在选择方案时有可能做出对其护理设施机构有利的选择。病人及其家属有权自由选择护 理经理,当他们不满意其护理经理时可随时申请更换。
(四)长期护理保险的赔付
通过对身体及认知功能的评估,保险赔偿分为6个等级,即5级到1级以及要支援级。 层次最高的第5级护理服务的对象是在身体或精神上无法处理日常基本生活的病人。需支 援级主要是向被保险人提供预防性援助,原则上该级别被保险人不允许人住专业护理机 构。同时家庭看护护理服务分为1至2类,除了在家庭内提供服务外,还提供帮助洗浴或护 理、恢复正常生活等服务。对于被保险人来说,自己只支付护理成本10%的费用即可。保险 的赔偿采用直接提供护理服务的方式为主,观金给付方式为辅。每级护理有固定最高赔偿 额。
二、日本的护理保险体系建立背景与我国当前情况的比较
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是建立在社会保障基础上的,其建立背景和条件和我国有很多相 似之处,日本长期护理保险体系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相对完善、健全的长期护理 保险体系是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一)日本与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具有相同的特点:进入时间晚,发展速度快,高龄化趋势 明显
据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和联合国的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 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便定义为老龄化社会。日本65岁和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 人口的比重,在1970年达到7.1%,正式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属于发达国家中最晚的。 200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2%,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8,810 万,占总人口的6.96%,我国已经正式进入了老年型国家的行列。完成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 型进人老年型的时间,法国用了115年,瑞士用了85年,美国用了60年,日本用了25年,而 我国只用了18年。
日本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上升到14%,经过了24午时间。按此速度发展 下去的话,到21世纪中叶日本人口中每3人就有1人是65岁以上老人,而其牛75岁以上 高龄人口的增长更是快速。据美国1987年统计,日本75岁以上高龄老人占总人口的比重, 1965年为1.9%,1985年上升为3.7%,预计2005年为6.4%,2025年为10%,而高龄老年 人口将占全体老年人的55%。根据现有的人口统计资料预测,我国老龄人口的比重由目前 的7%上升到14%大约将需25年时间,速度大大高于欧美等国。在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 龄老人从1953年到1999年,增加了6倍,目前,我国的高龄老年人正以每年5.4%的速度 增长,高龄人口已从1990年的800万增长到2000年的1100万。本世纪,我国的人口老龄化 的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人口高龄化趋势将明显加剧。
(二)我国与日本在老年人护理传统和家庭结构变化方面,存在同样的问题
我国与日本同属亚洲国家,在文化传统和社会习惯上有着地缘上的相近性,两个民族 在秉承传统的养老方式方面有着极大的相似性,以传统的家庭为主体的护理思想非常牢 固,作为一种对尊老敬老的文化传承,两个国家大多数老年人从古至今都是在家庭,内由其 成员负责照料。然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传统的护理方式难以维系。随着社会的变化,两 国同样面对着家庭结构变化的趋势:在日本,年轻人结婚后离开父母独立居住,妇女也不断 走出家门。在我国,伴随着独生子女一代人进入婚育期,出现了“四二一”和“四二二”的家庭 结构,或者子女长大成人后离开父母独立生活,这些都构成了家庭结构小型化的特点,其结 果就是,家庭中独生子女能够负担并给予老人的照顾,比老人需要和得到的照顾相比明显 不足,实行家庭护理的困难程度也越来越大。
(三)两国都存在老年人长期护理供给不足的问题
目前,就日本已开展的护理保险来说,能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护理制度的实施,使潜在的护理需求集中出现,一些人支付了保险金,但到需要时却不能得 到相应地服务。在我国,有可能会面临同样的困境,国内现有的能够提供专业老年护理服务 的机构和场所十分有限,远未达到社会需求所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如何进一步开发专业的 护理机构与护理方法成为两国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三、我国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策略
在借鉴日本长期护理保险经验的同时,还要注意到我国经济仍不够发达,国民人均 GDP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现有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不健全等实际国情。因此,建议我国老 年护理采用“以政府行为为主导,以家庭护理为核心、以社区护理服务为、以护理制度 为保障的居家护理体系”的模式,并在我国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条件下,依靠市场进行运 作,大力发展低偿、有偿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放开收费标准,使之与经济能力相适应。在开展 一段时期,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后,可考虑分层次、分步骤地纳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之中。
在目前情况下,日本长期护理保险的开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可为我国长期护理 保险的开展提供有效的经验借鉴。
第一,加快培育我国护理产业市场。因为只有具备了专业的护理服务提供机构和大量 的专业长期护理从业人员,长期护理才能够开展多形式、满足长期护理需求者需要的,可供 被护理人选择灵活的护理方式,保险公司也可以更大程度的提供以实物(护理服务)为主的 给付方式。与实际费用支付方式和定额给付方式相比,实物给付更能够适应被保险人的多 样化要求,护理时效好,同时能够更有效的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节省总护理费用。
第二,严格对护理服务等级的划分。以上提到过,日本对护理保险划分了要支援和要护 理1―5共6个等级,对于不同的等级规定不同的给付数量和服务费用。因为护理保险涉及 的护理服务内容非常广泛,而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却各不相同,所以恰当地划分护理等级, 对于确定护理服务给付数量(护理保险金支付额)、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至关重要。
所有第1号被保险人均可提出申请并获得护理。制度对第2号被保险人设置了认定条件,仅限于因初期痴呆,脑血管等老化而引起的15种包括脑血管疾病、初老期痴呆症、糖尿病合并症、帕金森病、闭塞性动脉硬化、骨质疏松症引起的骨折、慢性阻塞性肺部等疾病导致生活自理障碍才可提出申请,具体的护理资格认定及申请程序为:(1)本人或家属亲自或委托社区机构内社会工作者向市町村护理保险管理机构提出护理申请;(2)市町村调查人员入户调查,做出首次认定。调查的内容和项目按全国统一标准制定,共85项:73项为基本调查项目,主要涉及有关本人的基本信息、本人现在的生活状况、申请人健康方面的问题、自理的程度、接受外界服务的状况,以及家中主要护理提供者的状况等;另外12项是特别医疗调查,内容主要涉及申请者的疾病及医疗状况2;(3)根据主治医生对被保险人出具的体检证明,提出审查意见;(4)市町村护理认定审查委员会根据上述两次调查做出二次认定。
不同等级所能利用的护理服务不同,保险费负担额度也所有差异。制订护理计划以及护理保险服务。经认定可以接受护理保险服务之后,被保险人可以自己选择比较信赖的护理保险机构或专业人员帮助制订护理计划。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具有综合性,涉及到医疗、保健、福利等各领域。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居家护理服务,是指被保险人大部分时间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主要服务对象是那些护理需求少、主要需要身体护理的被保险人。所享有的服务可以是由相关机构派出家庭护理员提供上门照料服务以及生活支援,也可以是短期入所护理服务,即老人暂时性寄托或住在社区的设施中并接受相关的日托护理服务。这些社区内设施包括老人日托所、老人活动中心、医疗诊所、保健康复中心、老人院等。他们提供的服务主要是日托照顾,即为日间家中无人照顾的瘫痪老人、痴呆老人等提供日间照料,包括饮食、入浴、排泄、技能训练等。4另一类为设施护理服务,是指被保险人入住到护理设施接受护理员护理服务。具体有:护理老人福利设施(特别养护老人之家收容需要重度护理的老人进行综合性的护理照顾)、护理老人保健设施(为已经出院需要护理的老人提供相关的技能训练、医疗和护理照顾)、护理疗养型医疗设施(疗养型病床、老年人痴呆病疗养病房)等。
中国引入护理保险的背景
但由于起步晚,发展不完善,仍需借鉴他国经验。在护理保险建立的条件和背景方面,日本与我国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一)有相似的文化背景与养老传统。同属亚洲国家的日本与中国,文化传统与社会习俗有着地缘上的相近性,历来都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因而重视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而老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更愿意在家安度晚年。从古至今,家庭承担了养老的绝大部分责任。(二)均进入人口老龄化时期,且发展速度快,家庭无力承担护理重则。早在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便已经超过了10%,按照国际标准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统计,截止2010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接近1.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与2000年相比,上升了2.93%,老龄人口增长迅速。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中国城乡出现了大量“四二一”、“四二二”结构家庭,“空巢家庭”、“丁克”也不断出现,老年护理关爱将日益缺失。而日本早在30年前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职能部门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2012年的一份报告显示,50年后,日本每五个人中就会有大约两人被认为是老龄人口──即65岁及65岁以上的人群,这40%的比例几乎是目前水平23%的两倍,可见年龄结构严重失调。随着家庭结构的小型化趋势,传统的家庭养老在对老年护理照顾的需求和供给方面明显不平衡。(三)均存在老年长期护理供不应求的问题。日本的护理保险虽已取得可观成果,然而现在所能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数量仍不能满足需求。2000年日本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约为2200万人,2010年增加到2800万人,预计2015年将达到3200万人。其中,2000年已获得护理认定的老年人为218万人(包括需要援助者),2009年增加到479万人。5护理服务供给与需求仍然不平衡,目前仍有数量可观的需要重度护理的一批老年人排队等候进人养老院,他们虽然支付了保险金,但却不能得到相应服务。而我国护理保险相对日本本就不够成熟,专业的护理服务机构和场所数量有限,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数量和质量。因此,致力于开发老年护理的专业机构和方式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护理需求,减轻社会与家庭的压力是双方均需努力面对的重点。
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健全护理保险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要使护理保险制度成为一项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必须建立在完善的立法基础之上。日本《护理保险法》颁布实施之前,虽也采取了相关的护理服务措施,但因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效果并不明显。《护理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各方责任,规定了服务提供到使用的各个方面,为制度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坚强的后盾。我国应加强法律建设,出台老年护理保险法律法规,明确老年护理保险的具体内容、筹资方式、基金管理、服务的提供方式等,为老年护理保险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护理保险的行业法规,建立管理监督机制,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并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1.问题的提出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数达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而当前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并不完善,存在养老护理资源匮乏、供给侧矛盾突出、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老年人依旧将家庭护理作为养老第一选择,但家庭护理服务内容主要是日常照料为主,并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6]。与此同时,随着传统家庭规模的缩小,其护理功能也正面临弱化,无力独自承担护理功能。所以老年人长期护理需要从家庭、社区、机构、政府多元主体寻求支持,从满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出发,探索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目前,S市的老龄化和高龄化特征显著,其对于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已经出现供需不平衡的状态,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尽管S市为了解决老年长期护理问题已经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措施,但在其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社会支持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2.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现状分析
S市长期护理服务事业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为方便我们了解目前S市护理服务现状,文章主要从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的现状进行分析。
2.1S市养老服务政策现状
S市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2020年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新格局,集养老、保障、政策支持、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为一体。其中主要任务有:要依托社区促进家庭照料服务开展,提高家庭照护能力;要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六个服务项目,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对公办的养老机构要建立起入住评估制度,先保障经济条件困难的无儿女、高龄和失能老人,所收住的失能老人数量要占总入住人数七成以上;倡导邻里互助,建设老年大学和社区文化中心等设施;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在养老机构内增设医疗机构并扩大其医保支付范围,使医疗与生活护理能有效衔接。
2.2S市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现状
S市承担长期护理服务的责任方主要有三方,因为家庭成员承担护理功能内容较单一,因此本文主要从社区居家和机构所提供的护理服务进行论述。
(一)社区居家护理服务现状。居家养老服务依靠老年日托中心、社区助老服务社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展项目,项目有10个方面,为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相谈和助医。服务方式有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等。2015年末,S市社区老年日间服务机构的数量就达442家,每天托养的老年人有1.5万人,社区助老服务社有202个,每月服务30.55万人,社区卫生服务站有215个,年内开设总病床数5万多张,这些服务机构的数量每年在逐渐增加。
(二)机构护理服务现状。S市由养老专业机构承担老年人的生活护理服务,由老年医疗护理专业机构来承担老年人医疗相关护理服务。养老专业机构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及长者照护之家等,为老人提供长期生活照顾及护理服务。老年医疗护理相关机构不仅有老年护理院、部分二级医院护理病房和综合民办医疗机构、老年医院,还有设立在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目的是给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目前S市护理床位的数量并不多,截至2015年,S市老年护理院有24所,床位数仅6645个,导致了护理床位“一床难求”的局面。
2.3S市护理服务人员现状
目前S市护理服务人员包括家庭护理人员、社区护理人员和机构护理人员。家庭护理人员主要由子女、配偶组成,提供非专业化的护理服务,仅能满足生活护理功能。社区护理人员则绝大多数来源于劳务派遣和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年龄偏高,综合素质也不高,技术能力不强。机构护理人员虽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但伴有流失率高的特点。社区护理人员和机构护理人员持证率仅17%。从中可以看出,S市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人员服务水平并不高,服务质量堪忧,因此,在政府发展完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护理人员的建设问题。
3.社会支持理论视角下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存在的困境
社会支持不仅包括了正式支持,还有非正式支持,前者为政府、社会团体、社区、服务机构和各种制度保障,后者为家人、朋友和邻里之间提供的支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正是通过将这两种支持进行功能上、资源上的整合,才能使老人拥有一个完整的社会支持网络。
3.1老年长期护理服务正式社会支持存在的困境
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正式支持不足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缺乏完整的长期护理服务支持体系。目前S市的社区护理服务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调查发现,社区护理服务存在着项目对象不明确,项目之间功能交叉的问题。如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立初衷是给失能老人服务,但有不少照料中心变相地成为了老年活动中心。特别是日间照料中心并不能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需求,因为大多数中心的设施并没有失能老人所需的项目和康复护理服务[8]。日间照料与文体活动在功能上的交叉使得失能老年人的专项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机构长期护理存在的问题则是,老年护理机构床位太少,病床使用率高,周转率低下,“一床难求”现象明显。特别是老年人需要专业医疗护理的需求,其护理人才队伍仍需加强专业化建设。总而言之,目前S市长期护理服务中,家庭护理缺乏家庭支持政策,社区护理存在功能交叉问题,机构护理床位严重不足,三者服务水平都不高,并且三者服务呈现碎片化的状态,各自为政,也没有进行有效的衔接。
(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缺失。目前大部分老年人长期护理的费用由自己及子女支付,政府补贴少,老人表示无法承担高昂的护理费用,亟需政府给予资金补贴。政府在解决护理费用问题时,必须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制度的互助共济功能来给予老人正式支持。但S市目前还未建立一个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仅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并且试点工作才刚开始还未取得成效,是否能扩大到整个城市还尚未可知。
(三)尚未建立完善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估体系。S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由民政局负责,高龄老人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评估由医保部门负责,老年护理院的入院标准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这三个部门各自制定老年护理需求分级评定标准。由于S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老年护理机构护理产生的费用可由医保报销,在无法正确评估的情形下将会导致那些本来应去养老机构接受专业护理的失能老人反而挤占医疗护理的床位,降低护理床位周转率;S市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当老人处在不同区域时,即使护理需求一样,也无法得到一致的服务;除此之外,S市还未完善长期护理评估机构和评估团队,无法保障评估是否真正透明公开。
3.2老年长期护理服务非正式支持方面存在不足
长期护理服务体系非正式不足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家庭规模缩小导致长期护理功能退化。有学者指出,当老人遇到困难时首先会向家庭成员求助,由家庭承担长期护理功能,不仅可以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还能减少家庭在护理方面的直接支出[7]。这说明在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中,家庭成员提供的不仅仅是物质保障还有精神慰藉的功能。但随着家庭规模逐渐缩小,4-2-1家庭模式的存在已更为普遍。加之女性家庭成员进入职场的比例越来越大,照顾家中的老人的时间被大大压缩,家庭承担的护理功能已经逐渐弱化。除此之外,由于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及预期寿命的增长,甚至有些家庭还出现了子女与父母一同步入老龄化的现象,家庭承担护理功能的能力进一步受到挑战。
(二)非专业护理人员服务能力不足。专业的护理人员才能运用专业护理知识,有效地解决老人身体、心理上出现的问题。而对S市长期护理服务人员的研究发现,S市真正拥有专业护理知识和真正能从事护理行业的人比较少。现存主要以大量非专业护理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该群体人员大多数服务水平不高,质量堪忧,这将会严重影响老年人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4.完善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建议
4.1建立家庭—社区—机构三维长期护理服务支持体系
应加快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首先,让家庭成员主动承担护理责任,同时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同时要给予一定的信息支持,如开展培训服务或讲座,由专业护理人士对家庭中老年人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方法、技巧上的交流和探讨。再者,当家庭成员出现护理压力过大或暂时无法护理老人的情况时,可提供暂时的护理服务。重度失能老人所需护理时间长、对服务专业性要求较高,应由机构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另外,将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依托。社区养老护理体系的对象应该是全部不同体质的老人[3]。由社区提供的支持,家政公司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上门日照服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提供日托服务,专业机构和短期托养机构提供的短托服务和长者照护之家的长托服务;最后,机构护理应该成为三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里的支撑,专门为重度的老人提供专业的长期护理服务。养老机构要根据评定标准对老人护理需求进行评定,实施分级护理。
4.2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了保障家庭、社区、机构三方护理功能的衔接,就须在家庭、社区和机构这三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分级护理为主要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对筹资渠道、保障对象和筹资比例等作详细规定。针对资金来源渠道狭窄问题,应通过鼓励社会上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团体进行慈善捐赠或通过发行福利彩票获得资金等方式解决,实现应保尽保。在建立制度保障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将重心放在对失能老人的科学分级中来,通过科学分级将失能老人合理地安排到家庭、社区、机构中去。
4.3建立完善长期护理评估机制
S市应在全市建立统一的需求评定标准,由一个部门采用分级评定的方式对申请长期护理的老人进行失能等级认定,分级分流提供服务,将轻度、中度失能的老人安排在家庭或社区进行护理,将重度失能老人安排在机构护理,统一规划,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服务碎片化。并且组建专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团队,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评估的过程、结果进行监督制约,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还可引入社会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保证评估的透明。
4.4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对护理人员进行人力资源建设,形成专业护理队伍。首先政府可适当地进行人才储备,如在高等院校设立老年护理相关专业,培养未来专业的护理人才;再者,对社会上正在从事或将来想要从事护理工作的人,通过职业培训,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合格者才能提供护理服务,做到每人持证上岗。同时,也可让社区居民自愿加入志愿者队伍,最大限度地使用社区内人力资源,但需要对从事护理工作的志愿者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培训。
参考文献:
[1]林艳,党俊武,裴晓梅等.为什么要在中国构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J].人口与发展,2009(4).
[2]罗小华.我国城市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
[3]肖亚梅.城市社区老年护理服务研究[D].学位论文:工程技术大学,2014:52.
[4]杨莘.老年服务机构护理人员现状分析及对策[J].中国护理管理,2014(1):6-9.
[5]胡双燕.我国老年长期护理模式问题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15.
[6]符美玲,陈登菊,杨巧,张伟.关于我国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思考[J].医学与哲学(A),2016(7).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105-02
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初,社会护理救助并未受到太多的关注,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已成为当今社会需要直接面对的一个问题,照顾贫困老年人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更给社会保障带来巨大压力,由此针对贫困老人建立的老年人长期护理救助必然在未来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老龄化背景下护理社会救助建设的必要性
老年人护理社会救助是针对低收入贫困老人(包括独居老人和纯老家庭的老人)实施的,以提供上门护理、护理补贴、机构照顾为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救助的对象指的是收入水平低于一定的标准,因患有慢性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自理能力的贫困老年人口。现代社会建立老年人护理救助已成为迫在眉睫之事,原因在于:
(一)化解高龄危机,迎接老龄化社会的挑战
人口的老龄化是产生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的最重要的客观因素,中国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结构呈现出“未富先老”、“老龄化”、“高龄化”、“抚养系数高”等特点。大量的老年人需要长期护理,但大部分老年人都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支付护理费用,而护理救助制度不仅能给老年人以物质上的关怀,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安慰,不仅使得老人在急需护理时获得救助保障,更重要的是帮助一部分老年人重新恢复自理能力,鼓励老年人自立。
(二)缓解老年贫困,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疾病是造成老年人贫困的重要原因,中国人口的医疗负担在逐年加重,而老年人相对于其他群体,身体免疫力低,患慢性病的几率更大,老年人护理救助制度虽然并不是预防老年贫困发生的制度安排,但是它在缓解老年人贫困程度恶化方面起着保底作用,而且对于进入晚年、丧失劳动能力而又百病缠身的老人来讲也是一种精神慰藉。
(三)减少子女负担,缓解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压力
在中国,家庭成员为日常生活能力下降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一部分力所能及的健康照顾一直在整个长期护理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化,长期的医疗费用护理所需的服务会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而老年人护理救助主要是针对低收入贫困老人的救助,因此对于失业人员以及在非正规就业领域就业的老年人子女也能起到间接的保护作用。
(四)社会保障不全面引致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
中国社会保障“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致使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无法覆盖全部人群,且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深度、力度上的不足,医疗服务层次单一,社区的老年健康服务不到位,长期护理类型的健康服务项目未能进入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切都使得转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救助项目迫在眉睫。
二、中国护理社会救助的供需分析
(一)护理救助制度发展不均衡
和较完善的城镇老人护理救助政策相比较,农村老人护理救助制度相对薄弱。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也相对滞后,一些优惠补贴也只提供给城市居民所有。事实上,随着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传统的家庭照料的提供者急剧减少,独居老人和纯老家庭老人迅速增加,农村老人对居家护理服务需求更强。
(二)救助对象范围窄
受户籍制度的影响,现在中国护理救助的实施对象主要针对本地户籍老年人,没有或很少能涵盖到外来老年人,有当地户籍才可以享受救助的规定很难扩大护理救助的实施的范围,特别是在劳动力流动迅速加大的今天,仅限于户籍制度的护理救助在发挥保障贫困老年人生活方面的功能必然会受到影响。
(三)护理机构和人员匮乏
根据《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疗养院与护理院的数量增长缓慢,护理服务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方面都不能满足当前城乡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护理救助的服务内容仅限于生活护理,护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难以提供相对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
(四)管理不合理,救助方式单一
老年护理服务职能分属不同政府行政部门管理,各种服务形式和享受待遇等政策相互独立,没有形成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老年护理服务的公共资源综合利用、公平性和效率等受到很大限制。目前各地发放“服务券”、“代币券”和“居家养老消费券”,而非现金方式,虽然这种方式能够保证护理救助的针对性,但也缺乏一定的灵活性,难以充分满足贫困老年人的各种需求,补贴标准相对不高。
三、美国长期照料服务体系介绍
(一)美国的长期照料服务机构
美国的长期照料服务按提供场所来说分为三类:第一类:机构服务,即由长期照料服务专门机构提供服务。第二类:社区服务,即在社区的小型服务机构,主要有日间照料中心。第三类:居家服务,即在老年人家庭提供服务。
(二)美国长期照料服务的内容
为了适应老年人失能水平、居住格局、接受服务的偏好以及收入和教育水平的差异性,美国长期照料服务的内容上十分复杂。目前主要有个人照料主要侧重于老人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照料主要侧重非治疗性的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即提供咨询、精神慰藉等;居住服务即提供住房。
(三)服务体系改革的导向
从发展趋势看,美国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有三个特点:一是多样化,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服务需求;二是专业化,即长期照料服务发展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规范;三是居家照料服务将成为主流,这样,老年人可以尽可能不改变生活方式,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颐养天年。总体来说,美国长期照料服务体系方兴未艾,未来将是一个多变和改革的新阶段。
四、中国老年人护理社会救助的出路
建立贫困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是中国未来医疗改革的必然选择,美国是以市场为主导的混合型的医疗保障模式,对中国的启示是:
(一)加强老年人护理救助制度和法制化建设
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政府需要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相关的立法调研,探索颁布适合中国国情的护理保险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等级,护理标准、缴费标准、缴费年限等,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解决中国老年人护理服务问题。
(二)建立统一的老年人护理救助管理机构
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建立上至中央政府的部级主管单位,下至地区和基层管理的救助机构,明确其职能,统筹安排不同类型的护理项目,协调不同供给主体提供的服务,对不同内容、不同等级的照护服务实行统一管理,为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长期照料服务体系提供组织保障。
(三)大力发展长期照料服务机构和设施
在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长期护理的同时,适当、逐步扩大公办长期护理机构的规模,增加服务种类,并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建立科学的长期护理需求评估制度,改变私立护理机构服务不佳的现状。
教育部门要填补老年护理服务专业缺失现状,开设多层次的老年护理学课程,实现老年护理服务人员的职业化,对志愿者、辅助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四)制定相应的标准体系和配套制度
从实际出发,借鉴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长期照料服务体系,如确定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料服务分级指标体系、受益人准入制度、服务人员考试进修制度、受益人申诉制度、服务质量检查制度等系列配套制度。
总之,老龄化的冲击下老年人对于长期护理的需求已经越来越迫切,而中国的老年人长期护理目前还仅仅是处于萌芽阶段,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配合保障护理救助制度的发展和壮大,应对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
参考文献:
[1] 钟仁耀.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 张萱.日本护理救助制度的介绍与分析[J].东南亚纵横,2009,(6).
[3] 李维洁.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障简介[J].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学分册,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