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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指审计工作结束后,向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是对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具体表述和综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和完善审计结果的管理和运用,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有了正确的结果,如果不注重管理和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就等于走了过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同于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它不仅与领导干部个人的政治前途紧密相关,而且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等工作协调紧密相关,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影响多方面的关系,影响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果,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切实防止“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弊端出现,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来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规范。因为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审计结果的多样化,很难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制定一个统一-一的模式。因此,各地可结合实际,对个各部门(包括审计部门本身)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不同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运用要求、运用责任、运用考核办法、运用反馈方式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各部门自觉按规范处理审计结果,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对规范执行情况定期组织检查通报,保证审计结果运用落到实处。(二)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对肯定性的审计结果,审计部门应适当给予宣传,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对问题性的审计结、果,按问题性质区别对待。对只涉及一般性问题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出面找被审计人谈话教育,打招呼,防止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先由审计部门按照财经法规规定对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给予处理处罚,然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对被审计人谈话诫勉,诫勉期限为一年,凡诫勉对象每年跟踪审计一次,经两次审计仍没有改进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对被审计人宣布就地免职,并且规定在五年内不得担任相同性质、相同等级的职务。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城有经济责任问题的,先由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然后由组织部门对被审计人职务进行降免。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审计结果公布,纪检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对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给予刑事处分的给予刑事处分,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三)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职公示制度的内容之一。目前,在干部监督管理上,除了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外,还要求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如果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之一,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干部监督与管理方面必将会收到更为理想的效果。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让群众更全面、更具体的了解拟任用的干部,尤其是经济上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和效果,使两项制度同时得到完善。(四)建立干部任用失察制度。为了防止出现审计结果与组织人部门的任用意见不一致,任用干部出现偏差的情况,应建立干部任用失察制度,出现任用干部偏差的应首先追究任命机关的责任,凡任用机关有意违背先审计,后任命的规定,不采用审计结果,乱用干部任职权的要严肃追究任命机关有关人员的责任,严重的除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及运用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正确认识审计结果利用问题,对审计结果运用的要求不要过高,一则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利用审计手段从财务角度认定的经济责任,而不是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所以,两个暂行规定只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任免、调任、辞职等的参考依据。二则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免上有本部门的工作原则和统筹考虑,所以审计结果不可能在任何一名干部任免问题上都起到特别的作用,要客观地看待和认识这个问题。但审计结果反映,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考虑审计结果,对组织人事部门运用审计结果的情况审计部门应予关注,并加大宣传。如组织人事部门不考虑,审计部门可以采取适当的形式向上反映。(二)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的意义。加强审计结果的管理,一是提高审计效率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针对每一个单位来说,充分利用前面一次的审计结果,进行审计前的分析,方案确定以及审计后的比较评价,对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保证审计质量是不可缺少的环节。二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需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审计部门由对事的监督转向对人监督的一个重要转变,对人的监督要求更高一些,稍有不慎就会导致诉讼案件的发生。因此,除了保证审计结果准确无误外,还必须做好审计结果的管理工作。(三)对授权社会审计组织和和内部审计机构完成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应按照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完成项目要求一样对待,由项目完成单位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国家审计机关还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因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不善,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作者单位:景德镇市审计局)
第三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局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一是对任职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局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职责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处置情况;
(四)任期内主要工作目标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效益状况;
(五)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局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如实向审计组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资料;
(三)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要求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提交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书面反馈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审计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存入被审计局管干部本人档案。
1、未确定的收入。
2004年施工企业开始按照《建造合同》进行帐务处理,但是施工企业的生产特点以及各种因素,使施工企业并没有完全而彻底地执行,因此在审计中遇到了很大的障碍,我们现在说的未确定的收入,包括标外工程、委托、洽商、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材料差价、材料量差等原因形成的待建设单位审批的工作量收入;以及未确认的机械租赁收入、拆、安装、运输机械的收入、焊接费用收入等。这些未确定的收入,能否结算回来,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解释,招标文件中也没有明确的列示,往往成为了一个悬而未决的收入概念,可是对于内审工作来说,恰恰对离任者的经济评价起到关键的作用。
如何确认这些收入,确认多少,对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业务能力都是一个考验,当然还要掌握建设单位的确认标准和态度等。
首先要制定确认未确定收入的几个原则,这样就能够在审计实施阶段把握一条标准线和更加有的放矢:
(1)谨慎性原则,在审计实施阶段,对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已施工但是建设单位尚未批准的未确定的收入,没有建设单位的认可证明材料,审计时该收入将不予采纳。但是在审计报告经批准尚未下发以前,被审计单位从建设单位取得了认可该部分收入的证明材料,可以调整确认该部分收入,修改审计报告。
(2)客观性原则,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为这些未确定的收入而发生的所有成本,无论如何列支,都必须在审计时确认为成本。因为这部分成本无论收入取得与否,均已发生,无法逆转。
(3)追认性原则,在审计实施阶段,未确定的事项影响了被审计单位的盈亏结论,一个施工项目的结算往往要跨几个年度,待被审计单位完成该项目的结算后,再行对当时审计时的未确定事项一一确认。在后续的审计重新认定时,对于审计实施阶段的一个在建项目的未确定事项,涉及到原未确定事项实现后的划分问题,做如下规定:能够按工程节点或工程项目划分清楚的,按工程项目进行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不能够按工程节点或工程项目划分清楚的,按完工百分比(即审计时前任领导完成的甲方确认的工作量除以最后的结算量)来分劈这部分未确定收入的结算额。
其次,在审计实施阶段,对被审计单位有证明资料表明能取得未确定收入,必须进行初步估算该未确定收入的能够回收数额,并且深入考证证明材料的效用性和把握性。
例如,我们在对某电力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任期审计时,该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大约进行了56%,但是审计实施时已经报电厂批准的工作量为合同价的35%.由于电厂要求提前合同工期2个月,项目经理部采取了加大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等措施。当时,项目经理部拿出了一份会议纪要,是建设单位召开的动员大会,投资方(大股东)的总经理的报告中提出,如施工方能提前合同工期一个月奖励500万元,二个月1000万元,依次类推。该项目部拿出这么一份会议纪要,按照审计时的工程进度,比原来的网络进度提前了1个月,因此他们要求确认奖励收入500万元。
当时,我们审计组认真研究了会议纪要的每个细节。在报告中,奖励的条件就是提前合同工期这么一个要件,但是我们可以把它和合同,还有招标文件联系起来看,在合同中明确的表明了合同工期的截止日期,这份会议纪要只是起鼓动干劲的激励作用,没有法律效力。从公司法的角度看,即使总经理同意了会议纪要的内容,但是还必须有股东会通过后才有效力。因此,尽管当时施工进度提前了一个月,我们也没有确认收入500万元。
又例如,在审计一个项目部时,该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价差和量差的预算资料已经装订整齐,尚未报送到建设单位。并且能够查阅到建设单位为调整材料差而发的文件,从会议纪要中必须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时间段的概念,一是调整材料的范围。必须掌握两个具体的必要条件:一是购买时的材料发票,一是标准的出库领用单。
审计组用这份会议纪要中限定的条件和要求,对该项目部报送建设单位的预算资料进行了检查,把不符合要求部分进行了剔除。通过审计的实施,被审计单位及时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和完善,重新整理了一份预算资料,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而且提高了自身的管理水平。当然,审计组对材料差的认定是按初始的资料进行了估算。
2、未确定的成本费用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另一个难点就是对未确定的成本费用问题如何去确认,同样会影响最后的经营评价结果。这里所说的未确定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未结算的分包工程款、已使用未办理出库入库手续的材料、未统计结算的机械台班、应摊未摊的其他直接费、应结未结的间接费用等。本来这些成本费用的支出很容易可以确认的,但是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较低、资金状况较差、施工地点比较分散等原因造成了这些未确定成本费用的存在,而且由于单位的个体差异(领导决策、经营管理)使这种未确定的成本费用不仅数额大,而且拖延时间较长,给企业的盈亏状况造成了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在审计实施阶段,必须把这些费用从前任领导的任期内划定一个界限,分清责任,明确盈亏,因此如何确认这些未确定的成本费用也就成了关键所在。
2.1未确定的人工费,主要指分包工程尚未结算的部分。在审计实施阶段,对于分包结算尚未完成而预估的成本,必须有分包合同、预付款证明、工程部门的签证单,经审计人员进行估算后可对该成本予以采纳。
分包工程部分发生的人工费,一般占到总成本的25%,因此在审计时必须给以特别的关注。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结算不及时,平时只是以预付款的方式给付工程款,所以在审计时就很难确定,前任领导在任期间发生的分包结算到底有多少,虽然可以通过分包合同看分包范围、工程签证单,但是仅有这些还是不能完全确定分包结算的数额。我们采取的确认方式一般遵循如下原则:一是依据分包合同确认完成的工作量,如果分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完成,那么该部分的分包成本就可以计取;二是根据完成合同工期的百分比计算。
例如,某施工队伍与被审计单位签定了一份劳务分包合同,工程价款2150000元,并且规定了明确的施工范围,合同工期10个月,截止到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已付施工队伍工程款850000元,已施工时间为6个月,受建设单位的设备到货影响及图纸滞后等原因,实物工作量只完成了45%.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如何确认施工分包成本,按照合同规定的分包范围排查,几乎所有的工序都没有按施工网络进度结尾,属于开口等的状态。尽管只完成了实物工作量的45%,但是实际的成本投入已经发生了,因此确认发生的成本时应该按合同价款的60%考虑。
三是根据预付款的数额确认分包成本。有些时候,工程中断时间很长没有复工,在审计时确认分包成本没有办法依据上述原则,只有按预付款的数额确认了。
2.2未确定的材料费,主要指施工过程中已投入使用,而尚未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的材料。为了强化材料管理,督促各单位加强材料成本的会计核算,在审计实施阶段,对于预估的材料成本,必须有物资采购合同、办理了出库手续,并对该批材料进行了暂估入库。否则,审计人员将对该材料成本不予采纳。
2.3未确定的机械费,主要指施工过程中已发生,而尚未办理结算的机械费成本。在审计实施阶段,对于租用的机械预估成本时,必须有机械租用协议、台班费结算单、预付款证明等资料,经审计人员估算后可对该成本予以采纳。
1、缺乏一套统一、、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当前,在审计实务中,任期(离任)责任审计指标体系在设计上一般有两个倾向:一个是过于简单,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被审单位的整体财务状况;另一个是过于繁杂不利于使用。另外,各审计机构确立的评价指标各不相同,随机性大,涉及的范围不尽相同,不能按照行长任期审计的要求,充分、正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损益相关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其中一些指标不能明确任期经济责任,从而削弱了该项审计的严肃性。
2、缺乏对评价指标的合理运用和分析。一方面纵向比较多,横向比较少。在行长任期审计中,通常是对比存款、贷款、不良资产占比等指标任期末比任期初的增长情况来说明其业绩,而缺乏结合被审计行所处的区域经济环境对各项经营指标完成的分析,以及对该行在本地区机构市场份额的变化分析。就可能出现的纵向上看存、贷款增长良好,而横向上看则市场份额下降,与当地其他金融机构的差距逐渐拉大的情况,不能公允地作出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直接利用多,综合分析少。在审计报告中,通常是罗列任期内各项指标的计划完成情况,以其完成的程度来说明被审计行长的经营管理水平,而实际上一项指标的变动还包括许多非经营因素,单纯从期末期初时点数的对比或完成数与计划数的对比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如:存款、贷款的增减还包含机构撤并、划入等因素;反映任期内不良贷款额度的增减,则包含政策性剥离给资产公司、人行专贷划入等因素;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可能包含新增贷款对其的稀释作用,也可能有呆、坏账核销的因素。因此如果不根据具体情况剔除影响评价的非经营性因素,而就事论事地陈述各项指标的增减变动,就不能分清行长任期内哪些是通过自身有效管理增长的资金实力,哪些是通过切实可行的清收盘活措施而实施的不良贷款货币清收,真实反映不良贷款率的降低,从而很难对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经济资本管理的推行给行长任期(离任)责任审计提出新的要求
为加强资本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农行从今年起全面实行经济资本管理。经济资本管理是指在明确经济资本计量范围和的基础上,以资本制约风险资产的增长,将经济资本控制在既定范围内,并确保获得必要的回报,使业务的速度、效益与风险承担能力相协调。其主要内容是控制经济资本的适度增长,经济资本增量管理通过增量计划管理的方式来实施,即以每个年度为一个计划期,根据预测的计划期全行监管资本的增量(增长率)确定全行经济资本的增量(增长率)目标,并根据各分行的效益、风险等因素确定各分行的增量(增长率)目标并分配到各分行,各分行再将经济资本配置到相应的业务(资产)上。经济资本管理具有可以适应资本监管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经营效益有利于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业务风险等特点,是评价、考核分支行经营绩效的重要基础。随着其推行,以前的计划考核体系将逐步淡化,并逐渐被其涵盖,如果这时候还单纯按信贷计划考核,就容易出现偏差,如:某行贷款增量超计划,单纯按信贷计划考核就应处罚,但其经济资本总量和信贷类经济资本增量未超计划,表明其低风险业务的增长超计划,并限制了高风险资产的增长,
可酌情免予处罚。因此,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准确、全面地反映一个行长任期内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的真实状况,行长任期(离任)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也应作出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管理模式。
结合经济资本管理考核,完善行长任期(离任)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一)设置原则。
一是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性是指指标体系要覆盖业务经营的主要方面,各项指标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全面反映经营业绩和管理状况。同时由于经营指标数量很多,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要抓住和采用有典型代表性、能重点反映任期责任履行情况的指标,使设定的指标全面而精确。
二是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在承认、正视现实的基础上,指标应按照静态看贡献、动态看的原则设置,既静态反映任期某时点的经营业绩,又动态反映任期末与任期初相比各项指标的增减变化趋势;既纵向比较在系统内的贡献、名次,又横向比较在当地同业中的市场份额。
三是资本计划指标与综合业务经营计划指标相结合的原则。虽然在管理上有所差别,经济资本计划管理与信贷计划管理和综合业务经营计划管理具有相当程度的历史继承性,其管理的原则和目标是一致的。与信贷计划管理相比较,经济资本计划管理是一种新的资源配置方式,但在现阶段尚无法取代综合业务经营计划,信贷计划管理仍要坚持,但受经济资本计划的约束。因此审计指标体系设置也应两者兼顾。
(二)设置框架。
笔者认为应根据具体的审计期间,结合当时经营目标考核指标、等级行考核体系来设置评价指标,并顺应经营目标考核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结合当前推行的经济资本计划管理,应包括以下指标:
1、反映市场竞争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期末存款余额、人均存款余额、任期内新增贷款质量、存款当地市场份额增长比例、人均存款增加额、中间业务增长率等。
2、反映经营效益高低的评价指标。包括:任期内历年利润完成情况、累计增盈减亏额、人均实际创利增长率、贷款综合收息率、资产利润率、收入费用率等。
3、反映风险控制水平的评价指标。包括:期末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率、月均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保全计划完成情况、客户退出计划完成情况、任期内新增不良贷款比例等。
显微血管减压术(MVD)治疗面肌痉挛(HFS)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已得到确认,手术成功的关键在于术中正确判断责任血管和成功减压[1]。我院自2004年2月至2011年6月开展MVD治疗HFS 71例,疗效显著,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男28例,女43例,年龄28~65岁,平均年龄46岁。临床表现为阵发性偏侧面肌不自主抽搐,其中左侧32例,右侧39例。按Shorr[2]标准进行分级。0级:无痉挛;Ⅰ级:外部刺激引起瞬目增多;Ⅱ级:轻度,眼睑面肌轻微颤动,无功能障碍;Ⅲ级:中度,明显痉挛,轻度功能障碍;Ⅳ级:重度,严重痉挛和功能障碍,伴睑裂变小,影响工作、行走等。本组71例患者中Ⅲ级47例,Ⅳ级24例。
1.2 影像学资料 所有患者术前均行MR 3 d-TOF联合3 d-CISS检查,并经颅脑MRI常规检查排除脑肿瘤、炎症、多发性硬化等疾病。磁共振设备采用Siemens Novus 1.5 T超导型磁共振扫描仪,选取标准头线圈。经3 d-TOF序列联合3 d-CISS序列,总的显示症状侧阳性患者67例,阳性率94.4%,其中血管接触41例,压迫推移20例,血管包绕及绞索6例。
1.3 手术方法 全组病例均在静-吸复合全身麻醉下进行。取健例卧位,头部前屈下垂15°左右,向键例旋转10°左右,使患侧乳突与手术台面大致平行并居最高点。作乳突后发际内直切口,长约5 cm。骨窗向上靠近横窦约0.5 cm,不必平横窦;外侧平乙状窦。骨窗直径约2.5 cm。 “”形切开硬膜并悬吊,开口对向横窦乙状窦角。剪开硬脑膜后,多数患者有脑脊液溢出,小心吸除干净。小脑表面用内侧面衬有明胶海绵的脑棉片保护,不用脑压板牵开小脑,而用显微吸引器轻压于小脑表面的明胶脑棉片上使小脑牵开,耐心吸出脑脊液。显微镜下锐性分离面听神经与舌咽神经之间、舌咽神经与小脑之间的蛛网膜,彻底暴露桥延沟,向内上方牵开小脑绒球,显露面神经根部,责任血管多呈袢状压迫面神经部出脑干区(REZ),锐性分离责任血管周围蛛网膜,游离责任血管并将之向颅底方向推移,使其离开面神经REZ。将Teflon棉毡片扯松成蓬松的棉絮状,搓捏成比米粒稍大的棉团,将之垫在责任血管与脑干之间。温盐水灌洗术区,检查无出血后严密缝合硬膜,分层缝合肌层及头皮。
2 结果
2.1 术中所见 手术结果69例发现责任血管。2例3 d-TOF联合3 d-CISS序列显示阴性患者术中发现小脑后下动脉较细小分支呈”C”血管袢于面神经内下方压迫面神经REZ;2例3 d-TOF联合3 d-CISS序列表现阴性患者术中亦未找到责任血管,而进行了面神经梳理术。手术探查阳性与术前3 d-TOF联合3 d-CISS序列显示阳性符合率为97.2%。术中见小脑前下动脉(AICA)压迫39例(56.5%),小脑后下动脉(PICA)压迫18例(26.1%),AICA和PICA共同压迫4例(5.8%),AICA和椎动脉(VA)共同压迫3例(4.3%),VA压迫5例(7.2%)。
2.2 手术疗效及并发症 术后55例患者症状立即消失,12例患者延迟缓解,4例无效,手术总的有效率为94.4%。术后并发轻度面瘫及迟发型面瘫12例,3个月后症状消失;听力下降6例,5例3~6个月后恢复正常,1例永久性听力下降;后组颅神经功能障碍1例,表现为吞咽困难,声音嘶哑,15 d后症状消失;38例术后并发头痛、头晕,12例出现耳鸣,均在术后短期内消失。所有患者均接受了1~6.5年随访,平均随访39个月,1例患者1年后复发,2例患者2~3年后复发,复发率为4.2%。
3 讨论
Jannetta[3]自60年代后期开创了MVD,迄今国内外已累积了数以万计的手术病例,业已证实其是针对病因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
3.1 术前MRI的临床价值 MVD采取锁孔手术,手术术野往往受到一定限制,判断责任血管的有无、位置、来源及责任血管与面听神经、脑干的关系有一定的困难,常常因术中责任血管的认定错误或遗漏而导致手术无效,或由于误伤临近颅神经、穿支血管导致严重并发症。术前磁共振的检查可以了解面神经与周围血管的关系及责任血管的来源,对手术患者的筛选和手术难易程度的估计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能指导术前制定详细、周密的手术方案,提高手术疗效并减少并发症,是术前准备的重要内容[4]。TOF序列图像中脑脊液为低信号、脑神经为中等信号、血流速度较快的血管呈高信号,血管与面听神经的信号具有良好的对比度,但TOF序列信噪比差,导致成像质量欠佳,且不能显示静脉及小动脉;CISS序列中脑脊液呈高信号,而神经、血管呈低信号,增加了影像对比,极高信号的脑脊液与低信号的神经、血管形成强烈的反差,对判断神经血管的位置关系,是否存在推移或接触更清晰,但神经和血管均为低信号,两者在颜色对比上难以区分,尤其在责任血管与面神经神经并行或重叠时分辨能力差,从而可能遗漏责任血管,导致假阴性。我们根据TOF及CISS的互补性,术前利用3 d-TOF联合3 d-CISS序列,提高了提高责任血管的发现率[5]。如图所示。
3.2 术中 责任血管的判断 准确的判断责任血管是提高MVD疗效的最重要因素[6]。①术前MRI的检查可以基本了解责任血管的来源、走形方向及面听神经与血管的三维空间关系。另一方面根据责任血管的解剖特点有助于责任血管判断,AICA起于基底动脉,在桥延沟附近围绕桥脑,发出分支供应进入内耳道的神经,在进入内耳道前形成内耳道袢,折向小脑,绕过绒球到达小脑中脚;PICA是VA颅内段的最大分支,走行于面、位听神经下方;VA较粗大,易辨认。结合这两方面,术前对责任血管有个预判,在术中能做到心中有数。②责任血管探查的重点在REZ。关于面肌痉挛的病因,多数学者认同Gardner短路学基础上的微血管压迫(MVC)理论[7]。该理论认为REZ对血管压迫特别敏感,该区缺乏雪旺氏细胞的包裹,由于长期血管波动性压迫,易发生脱髓鞘病变,无髓鞘神经纤维出现过度兴奋功能异常,从而导致不同程度的面肌抽搐症状。③面神经REZ位于舌咽、迷走神经的内上方,术中分离面听神经与舌咽神经之间、舌咽神经与小脑之间的蛛网膜后,向内上方牵开小脑绒球,面神经REZ区一般能得到很好的暴露。真正的责任血管一般呈襻状压迫面神经REZ,责任血管往往与面神经REZ呈“十”字或“X”形交叉,部分面神经受压呈弧形,有明显压迹,接触受力点的责任血管外壁呈白色或淡黄色。仅仅与面神经REZ接触或平行的血管及面神经干远端和脑桥侧池的游离血管往往不是责任血管。责任血管为多根时,真正的责任血管往往隐藏在外面粗大血管的内侧面或小脑绒球的内后方。
3.3 术中处理技巧 ①注意摆放,取健侧卧位,头下垂稍前屈,需使患侧乳突位于最高点,并大致与手术床平行,以保证显微镜下术区良好的暴露及光线。无需头架固定,以利于术中根据需要移动位置。②术中尽量避免对小脑及颅神经的过度牵拉,以免造成小脑的挫伤及面听、后组颅神经损伤。有学者强调术中的“零牵拉”技术[8],真正的“零牵拉”难以做到,我们在术中不用脑压板过度牵拉小脑,用内侧面衬有明胶海绵的脑棉片保护小脑表面,用显微吸引器轻压于小脑表面的明胶脑棉片上,沿小脑下外方轻轻将其抬高,并牵向术者的方向,用力方向基本与面听神经方向垂直,以免面听神经的过度牵拉,耐心吸出脑脊液,形成理想的操作空间。③注意岩静脉的保护:岩静脉主要收集小脑上面前部、小脑岩面、桥脑腹面外侧和延髓的静脉血,最终汇入岩上窦。大量病例资料表明术中岩静脉损害可以直接导致术后小脑、脑干出血或梗死以及后颅窝硬脑膜下血肿等严重后果[9]。一般岩静脉位于三叉神经根的背外侧方,与面听神经有一定距离,术中注意小脑牵拉过程中造成岩静脉的撕裂,一般可避免对岩静脉的损伤。④面听神经与舌咽神经之间及周围的蛛网膜、责任血管周围的蛛网膜要彻底游离,有利于形成足够的操作空间、有利于面神经REZ的暴露及责任血管的判断、有利于责任血管移位垫开和面神经充分减压。⑤减压材料的选择:Teflon涤纶片由于质地致密,责任血管可通过它对面神经造成新的压迫,因此不适合作为减压材料。我们选用Teflon棉毡片,将它扯松成蓬松的棉絮状,搓捏成米粒大小的棉团作为减压材料,Teflon棉团遇脑脊液后蓬松,可取到良好的隔离和减压作用。⑥Teflon棉垫入的位置:左焕琮等认为Teflon棉垫入面神经和责任血管之间,血管搏动可通过垫片对神经造成新的压迫[6]。我们将责任血管充分游离后,将其向颅底方向推移,使其离开面神经REZ,再把Teflon棉垫入责任血管和脑干之间,避免垫棉和面神经接触,使面神经真正彻底减压。⑦对特殊的责任血管的处理:a.责任血管为椎基底动脉时,由于椎基底动脉粗大、弹性及韧性大、血管搏动强烈、移位困难,单纯将垫棉放在血管和神经之间,椎基底动脉通过垫棉仍可对神经造成压迫,我们将椎基底动脉蛛网膜游离后,先用医用胶将椎基底动脉固定于岩骨硬膜上,再在血管和脑干之间垫入Teflon棉,能起到很好的减压效果。b.责任血管贯穿面听神经:当遇有责任血管从面听神经穿过时,将血管推移离开面神经REZ,在面听神经的两侧植入垫棉,使穿过面听神经的责任血管处于架空状态,保证面神经REZ得到减压。c.责任血管有多根穿支血管致其移位困难时:穿支血管大多来自于PICA或AICA,损伤这些血管将导致灾难性后果。由于穿支血管将责任血管连接于脑干,使其移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需彻底游离责任血管与神经周围的蛛网膜,将垫棉做成特定形状,轻轻抬起责任血管,把垫棉垫入责任血管与脑干之间及责任血管与神经之间。⑧术中尽量少用双极电凝,以免灼伤神经营养血管、内听动脉等,造成听力障碍、面瘫等颅神经功能损害。术中发现血管有痉挛时可置入罂粟碱棉片湿敷片刻即可。⑨严密缝合硬脑膜,脑膜局部缺损或渗漏时,用肌肉涂上医用胶,粘合在脑膜缺损或渗漏处,防止脑脊液漏。
总之,MVD是目前治疗HFS的最有效并相对安全的方法,术前患者MRI影像资料的完善,术中责任血管的判断,责任血管的处理技巧,邻近神经、血管、脑组织的保护是提高手术疗效,减少并发症的关键。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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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油品销售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油品销售企业的经营和竞争战略已经随着企业布局的发展而转向销售终端,而针对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却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从而阻碍了审计职能的作用发挥。作为整个石油化工系统链条的下游企业,油品销售企业直接面向社会和市场,其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发展起来的。笔者结合从事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阐述自己的看法。
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分析
油品销售是一项需要多方协调的系统性工作,涉及行业的整个链条。对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具有的必要性体现在:
首先,对油品销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油品销售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以财务收支情况为基础,通过查证,找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进一步激励企业遵章守纪、规范经营,从而实现保持企业稳定发展的目标。
其次,对油品销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加强企业管理者勤政廉洁。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管理者在企业中处于“说一不二”的地位,与权力相匹配的便是其巨大的经济责任。油品销售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对企业管理者在任期内的重大决策是否有所失误、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圆满完成、个人是否遵守廉政纪律和执行国家法规等进行审计,通过审计,能够客观地评价企业管理者决策水平与遵章守纪情况,促进其加强自律、加强廉政。
此外,对油品销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核实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客观地评价其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必须制定实施正确的营销策略。而经济责任审计以财务收支、业务活动、效益情况进行评价,从量化的角度核实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赢得主动,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特点
如何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来打造油品销售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是企业的市场战略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包括:
(一)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多个部门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的部门包括,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众多的部门为客观进行审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复杂度较高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审计期限长的工作,涉及到很大的工作量,难度和复杂度较高;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法律法规体系,如何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备多种功能
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针对的是企业管理者,不但涵盖了财务报表与收支状况,还包括企业管理者的各种决策与绩效,是一种涉及多个方面的多功能审计。
(四)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双重性
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针对“事”与“人”两方面。企业的法人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实际的审计行为一方面要顾及企业负责人的各项决策,另一方面还要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对负责人的经营水平做出定性的评价,具有双重性的特点。
三、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内容
结合以上的分析,下面阐述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一)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性
首先是企业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油品销售企业的法定资本金是严禁随意抽调的,应当具有相对稳定的款额。一旦企业出现亏损,因为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的缺失,会容易导致资本金被亏损数额冲抵,难以实现有效保值,甚至面临破产风险。所以,作为油品销售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必须将防止亏损作为最重要的核心目标,在这个前提下,努力进行盈利和资本的积累。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可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以判定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其次是资产质量是否得到了良好管理。油品销售企业的资产质量管理应有健全的措施,防止资产损失和浪费;还要具备良好的变现和偿债能力,抵御财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对油品销售企业资产质量进行测评。
(二)确保经营活动的评价合法性
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法规制度是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另一项主要内容。盈利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但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和客户利益为代价。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对企业的决议、合同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其没有与有关法规相背离。
(三)确保财务信息完整可靠
油品销售企业提供的经济信息应真实、正确。这些信息是管理部门执行监控的依据。新会计法已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应保证信息真实、合法和正确。
(四)评价经营业绩客观性
获得利润是油品销售企业最重要的经营目标之一。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一个综合性的衡量指标,一方面包括企业的实际盈利情况,另一方面也包括企业经营方针的正确性,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需针对经营管理指标进行评价。
(五)评价内控制度有效性
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审计部门应针对健全性、符合性和功能性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目的是衡量企业内控的健全性和实际水平,从而评价企业管理成效是否达标。
此外,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在确定审计内容时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财务收支审计的衔接,经济责任审计要体现特殊时期特殊的审计内涵,经济责任审计不是经济问题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要服务企业经济的发展。
四、结束语
油品销售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履行国家对国企监管的责任,从而激励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的手段。油品销售是实现整个行业价值链条的关键所在,因此,还期待着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完善与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防范经济犯罪,不仅需要建立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更主要的是要保障这些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当然,保障措施多渠道,比如纪检监督、职代会监督等,但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是保障措施的重要环节和有效途径。审计监督不仅限于财务收支的检查,主要是从管理决策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和评价。为此,审计检查的重点由过去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经济责任审计转变。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目的是全面评价被审计人的职责的履行情况,作为干部任用、使用的参考依据。
一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1 审计目的的特殊性
区别于其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评价,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相结合,审计的结果作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以及奖惩的主要参考依据。
2 审计内容的特殊性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还包括一些专案审计和专项审计,主要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和管理结果进行重点审计来全面评价。其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状况、内部管理状况、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一般情况下,不属于任期内的事项,原则上不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3 审计方式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离职前,对其任职期间的审计,重点是对企业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有效性主要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对任职时间相对较长,通常实行任期内审计,通过对企业负责人的审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有效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目的是保护企业负责人和维护企业利益。
二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意义重大。具体表现在如下:
一是有利于确保企业的财经秩序的稳步运行,促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是有利于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通过对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决策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实施监督和检查,对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以规范,预防经济犯罪行为。同时也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
三是推进依法经营的必要手段。对企业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将其行使的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预防其失职、渎职、越权和,促使其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四是有利于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民主管理是强化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充分发挥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决策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方面,是对企业负责人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内容的,检查其是否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决策,是否存在“一言堂”现象,是否存在营私舞弊情况,有利于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
三 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存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现象
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数年,但仍有少数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干部管理方面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之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不参考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 存在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不强现象
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偏低;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应用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3 存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透明现象
国有企业虽然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制度。但现实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局部公开,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正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迎来了新的契机,为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建议采取以下方法:
1 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是有效评价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之一。审计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负责人的任用与提拔,涉及干部人事工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很难有效开展和深入。因此,以审计报告、审计要情等多种形式向领导报送,为领导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取得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注、重视和支持。
2 加强任中审计力度是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时效性的关键
审计工作在当前难以做到“先审计、后离任”的情况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救措施。为此,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作为干部评价的主要方面,促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
一、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划分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两大部分,分别对领导任职期间和不再担任职务之后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和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和工作过程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所占的比重是比较大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实现有效的沟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有效的沟通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来说都是提升审计质量的重要保障,有效的沟通可以高效的解决在审计过程遇到的一些问题。目前,针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沟通都集中在审计期间,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只有进行审计工作时才与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进行沟通,在平时双方是基本没有沟通的。这就导致了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组的工作抱有抵触和消极的心理,他们不愿意和审计组的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组成员很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的一些重要情况难以了解到位,在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进行任中审计时这种现象可能更加明显。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是在各个单位抽调而来的,他们事前可能互不相识和了解,处于各种有原因,也难以实现有效沟通
2.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有效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因为其本身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业务繁杂、政策性强,这就意味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管理、法律、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并且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在沟通和协调上具备相关的能力,和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与员工进行融洽的交流。而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普遍存在着胜任力低下的情况,这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第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学历偏低,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队伍中大专和本科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高达85%,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的比例仅为5%;第二,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大多数审计人员只对会计和审计的基本知识有所涉猎,在实际工作中仅仅能够应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常遇到的问题,工作能力比较差,对于信息技术、经济、法律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第三,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很难有机会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虽然国家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在每一年度接受继续教育,但是工作和学习之间存在着固然的矛盾,导致审计人员学习时间比较短,接受教育的形式单一,难以起到后续教育的应有作用。
3.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
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过程中,审计工作组成员可以针对审计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工作是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计划欠妥,那么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将朝着错误的方向进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一般的审计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其审计计划工作也相对具有主观性,和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求联系不紧密。在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构为了突出自身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只追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数量,忽视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范围过大、审计工作没有重点,导致审计质量下滑。
4.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信息的管理和利用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层对下级事业单位上报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存在的相关问题没有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分析,那样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就不能根据在审计工作中呈现出的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的对策和建议。首先,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并没有针对每一个事业单位的领导建立相应的档案,这样导致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事业单位的领导认识不够全面、具体,在评价其工作成果和绩效时也显得没有针对性和指引性,审计信息也难以高效、及时共享,经济审计资源没有得到全面的利用和发挥;其次,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对于事业单位整体的审计结果没有建立独立的档案,没有对具体的审计单位出现的经济责任现象进行分析,很难提出强制性的整改措施;另外,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缺少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动态管理,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事业单位本身和审计系统进行动态分析和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系统运行效率低下。
5.缺少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针对事业单位的审计中评价方法、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各不相同,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规范的评价体系,这导致各个单位和部门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时总是不尽如人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象此起彼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不科学、不经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不能体现重点、突出全面,不能做到系统与分类相结合。
二、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对策
1.成立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工作机制
为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沟通,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提高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力度,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着全过程跟踪的方向转变,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建立其审计联络员的工作制度和方法。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能够对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的把握和了解,在自己的上级单位和被审计的事业单位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使得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方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对审计人员进行任务分配,是他们每一个人负责若干下属事业单位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并组织联络员定期进行会议召开,汇报和研究各个联络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在会议中提出解决和整改措施并传达给下属事业单位。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素质的提升关键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素质的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可以从人才的选拔和继续教育两个方面下功夫。在人才选拔上,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学历和专业,另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知识结构,考察应聘者的知识和能力是否符合实践和工作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还要求其在实践经验和政策的领悟上具有较强的能力。选拔人才的时候要着重吸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来,同时还要聘用法律、管理、经济、信息技术人才到经济责任审计组中,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专业性的保障。
3.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实现对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提升。首先,在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针对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审计结果应该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使得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履职情况得到全面的了解和把握,与此同时也可以据此考核和考察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工作绩效,并和年终考核连结起来,其次,应该建立起被审计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不同的事业单位的审计结果能够反映出其领导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趋势,对于领导在工作中表现有缺陷的地方应该及时予以阻止,对于表现优良的地方应该予以表扬。
4.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科学、规范、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明确的绩效指标,能对绩效做出客观的评价,促使领导干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促进增收节支,既是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要求。我们应该科学地构建客观的定量指标评价体系。在定量指标的制定上可以结合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可以建立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廉洁自律、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指标。
参考文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在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目标考核等工作中或在作出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决定时,将审计结果作为依据之一。
第四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审计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当及时向本级党委或政府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下级审计部门对上级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上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七条审计部门在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同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综合分析,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向本级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所在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三)对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对涉嫌经济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处罚的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八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一)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查证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领导干部(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研究分析并提出惩戒、预防的意见和措施。
(三)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干部廉政情况的依据之一。
(四)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第九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比较好、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干部考核中予以肯定,并作为干部任用的政绩依据之一。
(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差,问题较为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作出组织处理。
(三)将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结果运用情况归入干部档案,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财政等管理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能和日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一)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组织检查和督促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整改。
(三)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映的部门和单位严重负债、资产严重不实、擅自处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重大失误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针对领导干部(人员)履行经济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认真整改的,责令立即纠正;对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应适时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组织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出报告。
第十四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第十五条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必要时对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按其目标不同进行分类形成的一种独特审计种类,是审计主体对被审计人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当前医疗体制改革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被摆在重要位置。医院作为特殊的行业,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必要性,通过揭示医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对策,促使被审计人员纠正问题和改进问题,促进医院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对塑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保障医院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内容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医院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能而使用和管理的所有资金,以及因资金运作涉及的经济决策、制定制度、开展管理等活动,审计内容更为广泛。
(二)审计目的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能,又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医院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对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而不是医院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医院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转岗、退休等原因离开现岗位时,由审计部门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而明确医院领导干部在其职权管理范围内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
二、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对于保障医院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医院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经济管理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医院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有效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监督,通过审计、审查其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判定领导干部是否正确的履行了其经济职责,可促进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规,遵守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有关部门正确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评价医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如实地反映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功过是非,消除少数领导干部沽名钓誉的幻想以及在总结政绩时虚报浮夸现象,便于明晰上下任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其在工作中既踏踏实实,又勇于开拓进取。
(三)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促进医院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其职责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查清医院领导干部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自律,全面履行职责。
三、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医院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内容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缺乏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体系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务收支审计目标相混淆。在“经济责任”内涵理解上存在误区,造成了工作目标不明确,超出审计职权,越权评价非经济责任事项。目前,医疗行业普遍缺乏规范、科学化的责任管理标准,也没有对经济责任的考核评价有比较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定。在评价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审计人员无从下手。在划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时,常常出现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工作失误责任与有意违规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归属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二)审计时效性滞后,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当前,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的是:“先离任,后审计”。 这种滞后审计现象,给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增加了难度。在被审人员离任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核查、取证存在诸多困难和不便,不利于审计人员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并形成一定的审计风险。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落实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三)医院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度不够,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
由于医院领导干部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识不够端正,对审计程序缺乏了解,所以配合不够主动,还不能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解成一种常规的经济监督形式,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寻找突破口。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都不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单一,业务综合素质不高,综合分析能力不佳,不能适应新出现的情况。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薄弱,不太愿意主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在问题处理处罚上,存在以息事宁人、不得罪人的方式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审计处理处罚力度。
四、解决的对策
针对上述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在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意审计的职权和审计的范围,审计只对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进行评价,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建立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定性评价侧重于非计量指标,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医疗设备更新水平、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等几个方面。定量评价主要关注计量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运营状况、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几个方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减少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
为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应加强医院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把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解决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资源,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当前深化审计结果运用的关键在于把审计监督和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用”的原则,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之间的对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把审计结果报告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207-02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以及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过程中,还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务上对此的探讨还比较少,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由于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不平衡,有的内部审计机构没有自己的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等,内部审计工作只能完全按照审计人员的个人经验来实施,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章可循。有的事业单位虽然制定了内部审计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等,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遵照执行,形同虚设。
2.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健全、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的前提。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在实践中,主要的问题有: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有些单位仅建立了质量控制的原则性规定,而无具体的操作方法和内容;审计项目内部二级复核制度执行不严,如审计组长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不能及时进行复核,部门负责人不能及时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3.审计中只注重查账找问题。目前,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大量的账面来考核、判断和评价该负责人的个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手段就是查帐。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只是要明确该负责人财务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也要明确其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的履行情况。对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它作为一种内部审计也要肩负起促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职责。所以,在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除了要查账找问题外,还要站在管理的角度去关注该负责人的管理决策。
4.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绝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是在组织部门决定对该负责人工作进行变动后才委托进行审计,造成先离后审的事实,这与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背道而驰,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有一定的滞后性,使经济责任审计丧失了预警功能。此外,审计与任用的相分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和目的,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还有可能导致重复审计、延长审计时间,加大审计工作的负担。先离任后审计还会使新上任的负责人责任心降低,容易形成侥幸心理,认为审与不审已不影响工作调动与升迁,在以后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增加。
5.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正确认识。目前,事业单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思想上的正确认识。有的负责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所以在审计中常常不能完全配合,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有的负责人对经济责任认知不足,财务意识淡薄,不注重本机构内部的控制和管理,认为只要审计业绩就可以,不用审计其他情况,使得审查评价其他情况时缺乏足够的依据。除负责人外,有的机构工作人员也认为被审者都是领导干部,审计只不过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因此也不愿去配合审计人员的调查。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仅是被审计负责人的鉴证和评价,更重要的是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使用和奖惩的参考依据,也是被审计机构进行整改的依据。但是在实践中,审计结果的应用往往被忽略。第一,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干部时不注重审计结果。一方面是由于先离后审的特殊原因,使得组织部门认为已无查看审计结果的必要,另一方面可能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不足所造成的。第二,被审计机构不重视审计结果中整改意见。对于被审计机构来说,他们主要关注被审计负责人是否廉洁,若审计中没有查出个人廉洁问题,很多被审计机构的管理者便将审计报告束之高阁。没有查出个人廉洁问题固然重要,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管理和控制问题却是关系到本机构未来的发展。
2.缺乏有效的回馈机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除了需要事业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之外,还需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回馈制度。一是审计结果公示制度、报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报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抄送被审计机构等相关部门或机构;二是审计结果反馈制度。如管理部门将内部审计机构总结出的关于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在研究后做出回复。目前,这方面的工作很少有单位做。
三、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对策
1.健全内审工作和内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基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几方打分,互相监督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主要与工作质量挂钩,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考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用回馈制度。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回馈机制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审计结果报送制度和审计结果反馈制度。其中,审计结果的反馈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首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应进一步加强,可以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用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反馈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其次,组织部门协调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内部审计部门注重加强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对审计意见和决定的落实进行跟踪审计,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处理意见反馈给管理层,从而加大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第三,管理部门将内部审计机构总结出的关于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在研究后回复审计部门,并在相关部门内通报,有需要的话可以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3.实施项目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经常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是指审计主体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合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周期、任务、审计时间和审计强度,保障审计任务的完成质量。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发展迅猛,任务重、范围广、周期长、活动复杂等因素造成了审计任务集中和审计时间不足的突出矛后,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则可以有效缓解这项矛盾。组织部门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充分与审计、人事、财会、纪检部门沟通,共同商定审计项目。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内部审计部门的任务承受能力和时效性的限制,尽可能做到每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衡分配。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主要为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专长进行,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力求做到各展其才。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除了要做好二级复核之外,还应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规范审计取证的方法和明确审计取证的责任。审计取证应在保持质量的前提下,突出对重要审计事项的取证;审计方法的确定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合适的方法;审计人员对其收集审计证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审计组长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承担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总之,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立法,大力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各项理念,可以在宏观上优化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环境,促进审计行为的规范和审计良性循环发展。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的建设,以及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审计风险,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解决目前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面临的种种微观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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