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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5 09: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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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2-0088-01

随着地方经济建设提速,国家每年都从招标、造价和安全质量管控等方面,逐年加大建设领域过程管控的规范管理力度,而工程承建业务的竞争日益激烈,僧多粥少、低价中标,都加大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风险。项目管理是通过制定系统而周密的管理计划,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促进各参建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实现既定目标,从而各取所需、达成合作共赢。因此,要有效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首先要抓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项目管理始终,把项目多方面的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科学规范地抓好合同管理工作,那么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就有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设备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节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和激励考核条款等等。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周期长,短则几个月,长则历时几年,受各种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因素改变,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矛盾和争议的法律依据。项目管理涉及到的合同主体都希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合同中体现考核和激励就成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经济杠杆。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使风险降低,使工程项目推进顺利,取得好的投资效益。

二、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内容及体系

合同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工作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的协议。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主要有:勘察、设计合同、征地拆迁赔偿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分包合同等。因此,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合同全部采用书面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践中争议较多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工程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和反索赔等。[2]

1.合同的签订

(1)签订合同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五个基本原则:

一是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即平等原则。 二是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即自愿原则。三是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公平原则。四是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五是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作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把握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避免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导致合同被撤销,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

2.合同签订的程序

(1)发放中标通知书。(2)组成项目经理在内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款。(4)双方谈判。(5)参照招标拟定的合同条款或合同范本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合同。(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就为项目实际建设管理过程中,对于招标环节合同专用条款漏项和未明确的非实质性内容进行甲乙方谈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3.合同组成文件及其优先顺序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

4.合同的履行

(1)必须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有关法律的规定。

(2)必须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合同履行原则。

(3)依据《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的变更、违约、索赔、转让和终止。

(4)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迅速向上级汇报并通报有关各方,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和防止不良势态扩大。

三、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

1.采用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地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4]。使用合同范本,减少承办人员主观情感因素和业务水平对合同条款增减的影响,是合同签订的重要风险防范措施。不管签约双方诚信度如何,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的风险降到能够控制的最低限度。

2.开展合同交底

建设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组织开展合同交底很有必要。建设项目实施前,业主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合同交底会议,明确建设范围、工作内容、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考核约定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由于工程普遍存在劳务分包情况,施工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升级图纸交底。[5]为了让参建人员更充分地领会业主意图,为了更好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业主单位有必要要求分包人参加合同交底会议。通过合同交底,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和要求,减少各方对合同履约的认识分歧,从而可采取各种措施以杜绝风险的发生,达到有效预防风险的目的。

3.动态管理合同

工程建设周期长,少则几个月、半年,多则几年,涉及到气候、市场行情、政策因素、施工受阻等建设外部环境变化,会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跟踪收集、分析合同履约情况,发现偏差,及时进行合法、合规、合理的调整,避免主观人为风险、减少客观自然风险。

结论

合同作为建设领域的重要经济行为,做好合同管理将直接有助于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控制和圆满完成。关注合同履约、风险控制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课题。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保持信息畅通,加强合同管理,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实现各项目建设主体获得最优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篇2

2.建立项目合同管理责任机制确保项目合同责任落实

项目执行单位是项目合同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项目合同做出总体安排,并依照立项、选商、申报、签订、履行的管理流程具体推动具体合同的办理流程。突出项目执行单位的合同主体责任,并区分于管理部门和审查部门的职责,有利于真实地反应合同管理的关键控制点,确保合同的基础质量和履行效果。

3.制定项目合同总体规划指导项目合同管理有序推进

项目合同总体规划是一个囊括了工程目标任务分解、合同内容、要求、进度及相关配套流程要素及进度要求的综合性安排。它涵盖对各类拟外委的工程量、采购量、人员需求量的预估,标包的划分、选商方式、选商进度、预算金额、合同申报、签订等等工作的安排。在项目合同总体规划下,依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规划方案进行合同项目的动态管理,具体落合同管理要求以及项目目标。项目合同总体规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当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地进行系统性的修订和调整。项目结束时,应当就项目合同管理情况与项目合同总体规划进行对比分析,对相关经验值进行修订;同时,还应结合项目合同总体效益评估,对项目合同总体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评价,以期形成更好的合同管理经验总结,提升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4.强化对项目合同立项和选商的管控

将合同管理的着力点向前延伸至合同立项报批、选商谈判阶段,通过强化基础工作质量来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质量。首先,对合同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性、必要性进行审查,避免无效或不经济的投资或者成本、管理费用支出。其次,应当严格选商环节各项管理要求的落实,做好资质审核和综合评价工作,选出质优、价优的服务商、供货商,并且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情形及责任等做出充分的谈判和记录;再次,应当加强项目前期对图纸、现场的审查和踏勘工作。基于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及其对地理、气候等自然因素依赖等特点,项目合同的立项和选商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对项目现场的充分踏勘和设计的基本认识上。

5.依靠信息管理平成高效的合同审查工作

基于权责利对等和有效管理幅度的原则,合同审查部门是合同审查的责任主体。通过制度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审查中的职责以及履职时限,便于高效、优质地完成合同的审查工作。

篇3

(一)合同分类。根据合同性质不同,建设项目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类:1.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包括土建、施工、安装和装饰装修合同等。2.技术服务合同,包括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监理、中介、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等。3.物项采购合同,指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合同。(二)将归档要求纳入合同条款。建设项目中,最为重要的档案就是竣工图。竣工图是项目实体最终真实情况的具体反映,是今后项目改扩建、运行维护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因此,在项目建设初期,建设单位首先应以合同形式约定竣工图编制和提交的责任。具体情况有:1.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单位项目档案的名称、内容、版本、套数、时间、费用、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另外,也可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与此同时,在设计合同中,应明确因修改增加新图的责任,明确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图套数。2.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除纸质竣工图外,应明确是否需提交电子版竣工图以及竣工图纸的审核方式。3.监理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对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的审核以及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的责任。4.物项采购合同中,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供方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清单及份数等要求。针对非标设备采购加工,还应约定提交质量计划、原材料质量证明、相应人员资质、检验检测报告、竣工图、完工报告等。厂家提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约定为原件,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明确要求由形成单位加盖与原件等效的有效标识或出具有效证明,并说明原件存处。(三)合同审批。为防范风险,根据合同类别、金额大小和重要性不同,签订合同之前应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召开合同评审会议。合同审批表、合同会签单及合同评审专家意见,作为合同审批记录文件,需与合同一起归档。(四)合同登记编号。为便于合同日常使用和管理,每份合同应及时登记编号,并在建设单位计划合同或法务部门予以备案。合同编号由签订合同的年份、承办部门代号、合同等级、合同类别、流水号等组成。每个合同编号是唯一的,流水号应避免断号。

二、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重要文件和会议纪要等,特别是涉及合同内容变化的,应及时收集,与合同一起归档,并且要求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传真件或其他形式复印件,需加盖受控章予以确认。对于设备采购合同,重要设备的源地验收或到货开箱时,必须要有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依据合同条款,检查验收设备随机文件、完工报告、竣工图纸等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对于设备监造过程形成的质保大纲、质量计划、不符合项等质量记录等也应收集归档。对于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会同档案管理人员一起检查乙方提供的技术报告、检验和测试记录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完成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对于施工合同,重点检查竣工图编制质量和套数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三、合同归档

(一)归档范围。合同档案一般包括:合同书原件(即: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与订立合同有直接关联的其他材料,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材料,可行性分析报告,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许可文件,技术协议,有关合同往来的文书、信函、传真、电话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技术服务合同中,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估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缺一不可。如果确因数量庞大,划归技术档案,应予以详细说明或标注链接。(二)归档要求。合同档案的整理,一般先区分合同类别,按年度(时间顺序),编制文件归档目录,按件或按卷进行装订。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一般根据合同本身的重要性、合同金额以及合同标的物和项目原因等综合考虑。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也可直接标识具体年限。建设项目一般投资金额较大,应编制一份完整的合同清单放入合同档案。

四、合同管理的其他环节

谈判记录、招投标文件和评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作为签订合同的前奏,一般作为项目管理文件,不纳入合同档案范围。合同纠纷形成的书、答辩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则按专门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合同档案的借阅需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五、常见问题在以往建设项目合同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过程中,经常发现合同文本的规范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第一,签订合同的甲方或乙方,不是法人而是委托人,却没有收集授权委托书。第二,合同章用单位行政公章代替。第三,签字人身份或职级与合同管理要求不符。第四,合同签订日期空白。第五,合同签订份数太少,或因保管不当,合同原件丢失。第六,合同附件,如:技术规格书、图纸等技术资料未同时收集归档,链接标注不清晰。第七,合同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不妥,过长或过短。第八,合同中未提及文档管理要求,需要相关配套文件时没有依据,局面被动。

综上所述,作为建设项目业主方,在合同管理方面,应设置专门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改变手工粗放的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关注合同的动态管理与后评价工作;在归档工作中,坚持“通过合同控制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的理念,做好内部自身形成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同时,对外部多用合同约束建设项目相关方,加强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注重协调与沟通,为今后建设项目管理全面留存更多的依据凭证,积累更多的宝贵经验,从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王继荣 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篇4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逐渐成为使国家建设事业制度化,项目管理科学化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增加工程建设领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工具和法律保障。建筑工程由于合同数量多、合同标的额大、合同类型丰富,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有必要按类别将不同合同划分到相关业务部门分类管理,同时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综合管理事关合同管理全局,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意义重大,本文主要论述建设项目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一)工程持续时间长,合同管理必须同步。因此导致管理过程持续时间长。建设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这使得合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 5 年或更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

(二)合同管理的风险性。上述两条所述导致了合同管理的风险性,工程风险难以预测,难以控制,一旦发生往往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造成合同延期和经济损失。因此工程风险管理成为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投标报价成为承包人能否中标的关键性指标,易导致施工合同价格偏低,同时业主也经常利用在建筑市场中的买方优势,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这些均构成了合同管理的风险。

(三)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是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的管理工作。因为工程合同管理是随着项目的进展逐步展开的,项目参建单位和协建单位多,通常涉及业主、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各方面责任界限的划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定义非常复杂。合同管理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作内容不相矛盾,使各合同在内容上、技术上、组织上、时间上协调一致,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周密的有序体系,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因此,复杂的合同关系,决定了工程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二、现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法律体系还有待健全与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严谨,有漏洞存在,对于某些合同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违法行为,缺乏处理的依据,给一些不法分子谋取利益带来了空间。

(二)对合同作用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缺乏对合同管理的监督控制。有一部分建筑企业对合同重要性的意识不强,把合同管理工作视为简单的文档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造成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条理性和严密性,没有对合同签订后履行情况进行后续追踪调查,缺乏对合同结算的控制,合同管理程序不够明确,也缺乏一些必要的审核步骤以及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普遍存在违法签订合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违法分包现象,同时规定转包是非法行为,而当前的建筑市场中,存在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现象,如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分包活动未经业主同意、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总包单位将建筑主体结构分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等等。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和索赔意识淡薄,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得到实现。一些建设项目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订合同。通过自制的、粗略的、模糊的文本条件,减轻自身责任,将工程风险转移给他人。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形式下达任务,待工程竣工后,再补签合同。同时由于我国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很多建设工程合同存在有失公正,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干扰了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承包方普遍法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索赔工作难上加难,致使承包方承受很大损失。

三、提高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各行业的政府机构应大力宣传号召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学习,普遍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虽然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带动了一部分人法律意识的强化,但由于传统经济观念的根深蒂固,大多数人的合同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很多企业的损失都是在合同管理中因法律意识薄弱造成的,所以增强法律意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也从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合同纠纷,减少了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管理体系机构的健全

施工企业应成立合同管理机构,使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实现部门规范化管理。综合财务部门及法律部门意见制定符合项目需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如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细则,合同评定办法等。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定期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度进行修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制度与实践相结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达到制度落实的目的。

(三)合同动态跟踪与评价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的单位、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在实施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分析,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有关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施工)、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各项目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随时对签约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评价。

(四)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人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五)建立工程项目合同规范化管理流程

首先,企业需形成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网络,明确合同主管部门、承办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要求,从而保障统一管理平台各个环节运作的有效性。其次,企业需形成一个标准化的合同操作流程,明确每个操作环节的功能及要求,以及操作的标准流程指向,使操作人员有明晰、规范的工作指南,从而确保统一管理平台快速、有效、规范的运作。最后,企业还应制定一系列与合同相关的统一标准程序文件,如在建工程一览表、合同项目申报表、合同评审表、合同标准模板、合同管理数据台帐等,以保障统一管理平台操作的有效性。建立工程项目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流程,除了能够保障统一管理平台的有效运作,还能够全面完善合同管理数据,易于对合同各个环节的控制,易于对合同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也易于企业管理层查阅调用合同管理数据,快速做出经营管理决策。

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艰巨、复杂、综合、系统的工程,是工程项目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步骤,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只有切实认真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积极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0引言

合同管理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业务知识也十分多。合同谈判也需要在满足双方的利益之上,进行合同条款的分析、讨论和谈判确定,都是大型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承包商和业主十分重视,还需要国家加大监管力度来进行管理监控,实现我国大型建设项目的健康稳定发展。

1大型建设项目的基本内容

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也在迅速提升,大型的建设项目速度也在不断提升。在人们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建设项目也应用的逐渐广泛起来,大型项目建设也与其他一般规模的项目有所区别。大型项目必须是经过比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来确定总设计能力或者投资总额的大小,必须依据国家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划分;对于生产比较单一的项目就要按照设计生产能力进行划分,对于不易进行划分的,需要按照投资总额的多少来进行划分;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特殊意义的项目建设,但是生产能力和投资总额又不符合大型项目建设的标准,也可以经过国家的批准列为大型项目建设,对其进行管理。大型项目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应当依据社会发展的各个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中的需要,划分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大型项目具有资金占用多、建设周期和资金回收周期长和项目管理借口多等特征。资金占用多是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划分标准,大型项目工程的投资总额至少要超过五千万元,有些大型项目工程建设的投资总额至少要达到几十亿美元。建设周期长和资金回收周期长是指一个普通的大型项目建设,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有些甚至会超过七八年时间,在建设期间内,大量的资金全部都被用在建设上,根本就没有收入。项目管理接口多是指大型项目的建设都是由一些中小型的工程项目组建成的,所以就需要多个方面的配合,需要很多承包商的配合,所以在管理起来非常复杂,难度也很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的总计,只要属于总设计建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建设,都可以称之为一个项目建设。在一定的投资领域中,就要将任何一个环节的项目建设做好,才能完成最后的大型项目建设。

2大型项目建设对于合同的要求

2.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大型项目建设的合同主体必须是法人,发包人也必须是经过批准进行项目建设的法人,所进行建设的项目也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进一步的落实投资计划,而且自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建设协调能力。对于承包人也必须就有一定的法人资格,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方面比较资深的能力。

2.2工程范围的准确性

大型项目建设由于投资总额比较巨大,所以就需要对工程范围进行清晰的界定,才不会使最终的建设成本超过预算,不会影响到项目的成本和价格还有市场竞争力。

2.3接口管理的严密性

大型项目建设由于涉及的行业部门和环节众多,技术范围涉及的也比较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种类也比较多,所以接口管理非常复杂。所以在项目建设管理中,接口协调工作已经逐渐成为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项目建设的成本造价,还会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所以在管理中,一定要严格谨慎,避免在接口管理中出现任何漏洞的失误。

2.4投资计划的严格性

由于大型项目建设中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日常的生活和工作,所以国家也特别重视对于大型项目的建设,规定非常严格。项目建设的合同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要以投资计划为前提,还要后序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任何一项大型项目的建设都是通过各种合同的履行才能够完成,合同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成果。所以合同准备的好坏还要与合同管理技能和能力、商务人员水平的高低紧密相连。

3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的,用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还可以指民事合同,用来确立、变更、中职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需要具备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原则等。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建设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和借款合同,在大型项目建设中主要就会涉及到这些内容的合同。

4大型项目建设中的合同管理

4.1履约管理

在合同管理的履约管理中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一旦签订合同之后双方那个就不能履行或者可能不履行义务时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进行补救措施,而且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过程中的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履约管理中还需要对进行合同控制,要求双方通过整个合同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合同中的一些管理问题。对于合同条款的分析和研究不单纯是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全面贯穿于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在合同签订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漏洞,所以就需要分阶段的进行管理和执行。在合同履约前找出问题提出,双方经过协议和完善来进行对于合同的弥补。合同和履约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并且记性随时跟踪,预测和分析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预测后期计划中存在的风险。合同的执行需要双方的各个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并且通力合作,由于多个部门在一起工作,难免会出现一些歧视,配合不是非常默契,因此在合同管理中就需要按照每一个部门的工作特点,进行针对性的了解和分析,用简单明了的表达形式要求各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权利,对承包商实行严格的监督,建立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4.2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简单的就是指对于原来合同上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而引起变更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像更改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合同的当事人等。在大型项目建设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频繁的变更,由于频繁的变更就会给整个承包商的计划安排和成本支出带来一定的影响,甚至会打乱整个建设计划,所以在合同管理中经常也会引起一些争议,需要双方共同重视。一般情况下,变更的实施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一致的协商才能够进行更改,常见的更改类型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和合同条款变更。其中费用变更是经常引起双方纠纷的问题,所以在管理中一定要用最恰当的方式处理好,实现公平合理。业主在进行合同变更时就需要对承包商造成间接费用进行补偿,还要对承包商后期的施工计划负责,如果工期延长,影响施工进度,就需要做出大量的资金赔偿。

4.3索赔管理

索赔是指合同履约过程任何一方出现违约遭受了经济损失时,都可以无条件向违约方提出费用资金的赔偿,需要在合同管理中受到重视。索赔一般是指由于业主的违约造成工期延长或者承包商方的资金费用不断地增加,承包商都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索赔是承包商和业主都具有的合法权利,属于合同管理中的一项正常合同管理活动,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节等方式得到解决。索赔按照依据可以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照赔目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在索赔过程中你对于业主无过错的事件,例如天气原因和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向业主索赔。

5大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方法研究

5.1对于合同双方的关系进行认同

无论是业主和承包商都是寻求自身最大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所以主要目的就是效益和效率。在合同管理中需要业主和承包商都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每一方都有自身需要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实现统一化管理。正确认识到双方那个的共同利益,坚决做好项目质量为出发点,实现共赢。

5.2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的模式与项目管理的模式密切相连,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由于具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就需要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EPC管理模式是指将设计、采购与施工相互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也是目前国际上运用的最为广泛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项目前期的各项的有关工作询问,等到项目评估立项之后然后在进行设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承包商在和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准备一系列施工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业主最后只需要派代表或者监理与承包商之间进行联系,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CM模式也称为建筑工程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是近几年来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先是由业主雇佣设计人员对于项目进行设计,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最后由承包商进入施工阶段。总包模式是一种设计建造模式,这种模式通常是由业主确定项目之后,选择一家公司进行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同时以签订合同为基础,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承包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需要业主和承包商密切联系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各项工作。业主在这个过程中只需要雇用一个承包商就可以完成施工工作,缩短项目建设的成本和周期,获得质量较高的项目工程。

6大型项目建设中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就是将双方的需求都指出来,尽可能的满足双方共同的需求,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在不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情况下保障双方的利益。在谈判准备阶段就需要将项目合同的质量、成本、工期等都进行预期设想,做好充足的准备,对于谈判人员进行分析挑选、谈判队伍的组织目标和策略的确定都需要提前进行规划。在谈判过程中需要营造谈判的气氛,确定谈判的地点,表现的要适当融洽,避免发生冲突。在谈判过程中不断地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最终实现彼此目标一致的方向。

7结语

本文通过讲述了通过合同管理和合同谈判来实现大型项目建设,从一个专业的角度分析管理,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实现双方的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篇6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设项目造价进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发生巨变,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作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发生变革。尤其是近年来建设部推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的改革,引入了竞争机制,有助于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工程建设效益,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计价模式下,施工的合同管理要求更为严格。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应当严谨、周密、详实,不可给予模糊解释;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的甲方乙方须严格地按照各个条款处理好施工过程当中的款项拨付、签证、设计变更、工期延长等问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降低造价纠纷,完善合同管理

(一)合同条款对于造价产生的影响

第一,表现为合同的文件管理产生的影响。为了全面协调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规范按程序进行,合同的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合同的文件管理工作。补充合同协议、经常性的会议纪要等,实际是为合同的延伸与解释。众所周知,建设项目是一项生产周期长、产品单一、高消耗投入的产品。这些特点使得工程的造价具有动态性,即任何一项的工程自决策起到竣工使用,建设周期都比较长,因不可控因素带来影响,往往会在预计工期之内发生多种多样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要素。如果能够对于建设项目的动态性进行有效控制,总结其变更规律、处理方式方法和经验,将之写入合同,将对工程造价动态控制发挥事半功倍效果。因此,尽管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持等过程比较繁琐,但规范合同的文件管理有助于提升工程造价控制,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表现为合同履行当中的材料设备采购产生的影响。材料和设备在工程造价中的比重往往较大,大约占据预算费用的60%—70%,因此要合理定价,实现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目前材料供应的渠道多样,且材料的品种和价格繁多,各类新型材料多见,特别是在装修的工程上,材料的使用量大,价格多高昂,对于造价的影响大,建设单位应当对市场行情进行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最新的施工情况和材料讯息,以采用质优价廉、供应及时的材料为宜,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对于因为业主变更导致已购材料无法使用的建设工程,应当对问题进行处理,尽量降低损失。

第三,表现为合同履行当中变更产生的影响。对于施工阶段的工程而言,设计、工期、施工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十分常见,这必然使得工程的造价相应变化。工程变更造价多为业主和承包人争议焦点,及时合理地对工程变更引发的造价问题进行处理,有助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于设计影响不大的修改项目,可经由加以双发确认后即可执行;对于可能引发造价大变动或者使用功能大变动等影响大的变更,如建筑结构、装修标准、平面布局等变动,需要经过设计方的书面认可同意。出现变更之时,甲乙双方应当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合同相关条款,明确各自职责。由于设计、业主、相关合同条约等原因造成的变更,在业主确认之后,可进行合同的价款变更和计量;如因施工缓慢造成工期延误等承包商原因造成损失,则要由承包商承担损失。

第四,表现为合同履行当中索赔产生的影响。索赔指当事人于合同实施的过程当中,依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和惯例,对由于对方应承担责任,非自身过错而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为合同管理重要的环节,是为挽回工程成本的损失重要的手段,有助于双方提升管理水平、控制过程造价。要有效地控制工程的造价,就必须对索赔和反索赔进行研究,索赔必须有正当理由支撑,并存在充分证据。施工阶段因甲乙双方对于合同的条款理解不同,工程变更,施工的环境因素变化,合同的纠结十分常见,索赔事件比较常见。对此,甲乙双方都要做好合同跟踪管理,统计好资料,一旦产生索赔问题,则依据相关条款予以正确的处理。

(二)工程清单描述合理

近年来,建设部推行的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要的工程造价的改革。工程清单要依照招标文件、施工现场的条件、施工的设计图纸、国家所规定的统一的工程量计算法制、计量单位等要素进行编制。综合单价与综合合价不因施工期间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工程规模、施工材料的变化以及政府的造价管理部门收费变化而调整。此外,为了防止综合合价的项目漏项,应在招标的文件中规定,问价未列的综合合价项目,中标人未于投标文件当中进行补充的综合合价项目,且于招标文件、招标图、合同、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为了完成工程的实体所采取的施工技术费等,凡是和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均视为已于合同的综合单价内所包括。

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的工程造价模式,适当引入了竞争机制,使得工程造价能够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消耗与工作效率,实现社会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维护各方的权益,提升工程建设效益,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提升。这一模式对于合同管理更为严格。合同的条款应当严谨、周密、详实,不可存在模糊的解释。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要对清单项目之外的项目的单价作规定。和清单项目相近或者类似的,可进行主材费用调整;没有相近或者相类似的清单项目时,可考虑套用定额计算。结算环节中标人套用定额进行计价,往往把综合价项目的已有临时设施费、工程保修费、文明施工的措施费、预算包干费等进行重新计算,容易引发争议。因此,在合同设立之初,应当对此类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三)甲乙双方做好签订合同的酝酿准备工作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做好酝酿的准备工作,是确保合同的内容有效履行的基础。工程的合同作为对承发包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涵盖整个建设的项目实施阶段所有内容。合同的签订一般需要经过如下过程:要约—新要约—更新的要约—最终承诺,当双方对于承诺生效没有异议,合同则成立。合同是为合同条款主要的内容,工程条款约定对于项目造价控制产生直接的影响;工程范围界定对于项目造价影响大。合同当中存在许多或许转化成价款责任的约定,它们随着相应约定条件的成立与否隐含造价,有时这部分价款项目也比价大。因而,签订合同之时,承发包双方都要认真阅读,对合同条款中的实质内容有本质理解,并对照着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合理正确的协议,对合同价款或合同付款方式进行调整,以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最终,达到真实地反映工程的造价这一目的。

三、结语

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关键,对于确定与调整合同双方的经济关系,解决合同存在的纠纷,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作用。完善合同管理,对于降低造价纠纷,确保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有必要理清合同管理与建设项目造价之间的关系,确保建设项目的项目圆满完成,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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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From 2007 to2012 railway construction had hitherto unknown development opportunity. With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market is progressively and open,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market is by extensive model to intensive, standardization direction change. In order to regulate the industry invite public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2007,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nine cases fifty-sixth" standard construction bidding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contract", the standard,2010Ministry of Railways for the railroad industry characteristic released" standard construction bidding documents supplement the text" of railway construction, special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position grow with each passing day. But in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problems gradually exposed, railway audit department was identified during the audi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exists many problems, therefore the author combines oneself management project practi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udit conclusion and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attention points, thus fundamentally chang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reduce the contract contradictions and errors, improve our country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合同定义及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指双方(或数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分为施工合同、服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又分为施工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又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服务合同包含合同,可研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审图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各种检测合同等。物资采购合同分为材料供应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建设项目合同中内容最复杂、标的最大的要数与施工相关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材料设备合同,故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材料设备合同审计将是建设项目审计中的重点,下面从审计角度谈谈铁路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合同管理问题,以引起项目合同管理决策者的重视。

2.铁路施工标准合同文本出台背景

2007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施工合同本文进行了规范,2010年铁道部针对铁路行业特点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合同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除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办法等,还应对工程价款进行约定,工程价款的约定包括内容有: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索赔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工程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专业分包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合同,主要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其内容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作为施工合同另一个附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2010年铁道部针对铁路行业特点了《标准铁路物资招标文件》,里面对物资合同作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主要看看从审计角度如何把控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

3.合同审计要点

3.1施工合同审计要点

(1)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的合法性主要包括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合同的法定权利和行为能力,是否接受委托以及委托事项、权限等;合同的内容及所确定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重要要素是否约定清楚。主要包括合同中是否明确质量标准及工期,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期目标能否实现; 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标范围一致,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完整,工程变更条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程序是否合理,确定材料价格的条款内容是否表达清楚,定价原则是否合理;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一致,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工程财务方面的约定。主要包括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款是否完整,付款办法及支付时间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的付款提出改进意见;索赔条款内容是否完整,索赔事件及程序是否与有关规定相符;工程结算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方式是否一致;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是否符合《铁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

3.2专业分包合同审计要点

(1)合同的合法性。主要包括专业资质是否与所委托的专业项目要求相符,合同签订的主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合同的内容及所确定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价款与中标价是否一致,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在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承包人在专业分包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时,专业分包合同不得与总承包合同有实质性冲突或矛盾,如有冲突矛盾,应以总承包合同为准。

(2)合同重要要素是否约定清楚。 合同中是否明确质量标准及工期,质量标准及工期应满足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承包人对于专业分包的管理、服务、配合和协调的责任及义务是否清楚,是否与总承包合同一致;

(3)合同财务方面的约定。专业分包人应交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等规费应在合同中约定是否由总包代扣代缴还是分包给总包提供完税证明。专业分包合同中应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承包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扣留或拒付专业分包人应得的工程价款,承包人扣除分包工程款应得到监理单位、发包人的认可。

3.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审计要点

(1)合同的合法性。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合同的法定权利和行为能力,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能力应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

(2)合同重要要素的约定。主要包括合同中应明确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时间,交货时间应满足总承包人总体进度的要求,采购数量应按工程量清单与定额消耗量计算,超出的数量应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合同中应约定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材料、设备供应商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将通知承包人与监理人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材料、设备供应商应向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材料、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材料、设别供应商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材料、设备供应商应承担此增加的费用。

四、结束语

目前,铁路市场的放开,各施工企业全面进军铁路市场,铁路建设单位也在逐步规范合同管理,而作为进军铁路市场的各施工单位也应调整思路,加强合同管理,做好并加强合同前审查、合同中动态管理以及合同后评估。作为每一个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者要从审计角度去提前把关合同,避免设计风险,真正做到未雨绸缪,把问题想在前面,逐步规范合同,把合同管理真正作为整个项目管理的排头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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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郝杰忠.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招标投标分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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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孙书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实务[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

[7]余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篇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全面体现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而现实中有些供电企业建设部门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为了省事、减少麻烦或其他原因,未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是用自制的、不规范的合同进行签约。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事项不具体、内容有歧义,导致结算时存在较大的争议,发挥不了合同应有的约束作用。

1.2违规签订施工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而实际中有些建设单位并未及时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或是未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有的甚至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是一套合同、实际执行的是另一套合同。

1.3以补充协议替代中标合同。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定施工单位、签订中标合同后,又立刻签订补充协议,对中标合同中明确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价款调整方式进行重新约定,导致招标投标基本上只是选定施工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约定沦为一纸空文。

1.4签订补充协议以逃避招投标。

建设单位在前期招标投标中只将部分工程进行招投标,在后期实际施工过程中再将剩余工程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发包给原施工单位,如办公楼招投标时只招土建、后期的安装、装饰直接发包,原招投标竞争择优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体现。

2供电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在基层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并不鲜见,分析其原因种类繁多,形式多样。

2.1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建设单位认为只要把供电企业交办的项目完成,至于建设程序、合同管理等只是一个形式,走走过场就行,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依法行政意识淡薄。

2.2合同管理知识欠缺。

建设单位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不懂得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合同法律意识差,认为合同管理制仅仅是招标投标选定施工方后签订一个施工合同就完事,未意识到合同管理实质上是贯穿了整个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对造价、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控制;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谁都可以签变更;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等。

2.3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建设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而在基层供电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机构中,很少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而是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交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4相关部门把关不严。

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审核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未能对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认真的审核,导致一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条款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最后的招标文件之中,影响最终的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机构在审查备案合同时,往往只看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是否一致,而对合同内容、条款的审查很少,未能尽到监督责任。

3强化供电企业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3.1要强化供电企业建设单位依法行政意识。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工程合同制管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3.2要强化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项目的管理活动中,从被动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控制工程造价。

3.3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素质。

项目建设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工程技术、法律法规和造价管理知识,让工程管理人员参与合同管理,从招标文件的起草、合同的签订、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现场管控、直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对项目进行预测、计划、分析、核算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

4加强对供电企业合同管理的监督管理采取的步骤

4.1供电企业要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供电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从招投标、合同备案、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合同管理不力而导致供电企业投资浪费的行为予以追责;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对审计中发现“阴阳合同”、虚假签证等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移送,严厉打击合同管理方面的弄虚作假。

4.2供电企业要确定专门人员或部门签收文书,并及时将情况向公司法务部门或相关领导汇报,避免贻误时机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4.3接收人员在文书上签字时应注意送达回证与文书上名称是否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签理由。

4.4合同人员签收时,除了写明情况外,还应注明签收日期。接收人员或部门在签收完送达回证时,应及时将相关文件转交公司领导或法务部门或直接与律师联系,在函件规定的日期里要有明确的回应。其次,针对合同条款,进行了逐条讲解,并明确每一条款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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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合同纷繁多样,其主体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则是建设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约定,采取法律的或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一)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一切管理工作的依据和基础。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计划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

1. 合同管理是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有效手段

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是以签订一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能统筹调控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从而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2. 合同管理是控制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方法。

全面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是当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重要的投资管理目标。在合同签订与管理环节控制工程造价,关键在于能否切实把握其中影响造价变化的各种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在合同订立时,必须合理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材料供应及价格、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工期质量要求、奖罚条款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重签证变更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结算的管理、索赔的管理等。上述内容应围绕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预防经济纠纷,防止索赔为中心进行。严格合同管理工作,对控制项目工程造价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3. 合同管理是廉政建设的基础

廉政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项目,尤其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大,环节多,施工过程中变化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基础不健全的特殊环境下,容易造成腐败的多发性。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廉政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在工程建设中通常的做法是: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签定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明确规定了参加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反,则给予违反者严厉的经济处罚,同时通报批评,并严禁市场准入;对触犯法律的报请司法机关介入处理。以此来避免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廉政基础。

4. 合同管理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安全生产合同是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的灵魂。安全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关系到业主、监理、承包单位等项目参与者的切身利益。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不注重安全生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事故,防患于未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与义务。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合同条款,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做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在多个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实践,归纳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几条有效的做法:

1. 重视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公路工程、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等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

2.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设管理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笔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3. 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因工程变更而导致的合同变更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工程变更的数量及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实施的工程,务必签写清楚工程名称、变更理由、变更日期、工程数量、单价变化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单位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 认真开展公路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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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7-00-01

大多水利工程的主要目的是以解决城乡生活供水、工业供水、生态环境用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发电、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跨流域调水工程。所以说水利工程对社会安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必须要做好前期的施工合同管理。并且合同是保障建筑工程合法效益的重要文件,而且我国大多数建筑行业都以合同形式签订相应的协议,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因此施工合同对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同时施工合同还对施工项目和施工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有效地起到规范施工秩序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管理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是以招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施工,因此招标环节决定了工程能否顺利的被承包。并且由于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完善,导致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违法违纪的现象,例如:抬高招标竞价、串通联合竞标等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往往就是因为这些不正规的操作手段破坏了建设市场原有的制度和原则,因此我们说招标不规范是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

(二)合同条文不完善

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合同上的每条条文都受法律保护,因此为了提高合同的法律保护价值,必须要仔细的核对每条要求,才能确保合同的规范和完整性。但是大多数建筑单位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原则,甚至有的根本没有根据合同范本要求拟定合同。并且还存在合作双方以现场商定的形式形成一个合同,所以有的时候由于经验不足或是考虑不周,导致合同缺乏严谨性从而漏洞百出[1]。一旦合同中出现一些有歧义的文字时,就很容易上当受骗,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的损失。

(三)合同一方承诺无法兑现

合同是一个硬性的指标并且是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的,所以合作双方必须要严格遵守合同的签订内容实施工程项目。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只要有一方没有及时的提供资源就会造成整个工程项目处于延后状态。并且由于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导致合同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从而直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如果因为延迟施工进度而进入特殊自然灾害时节,就会为防洪抗旱造成直接的影响。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合同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可以提高合同的准确性,从而减少合同中的不规范条文,有效地增加合同的规范性。并且合同审查的主要包括: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工程等级要求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等内容。此外合同审查的同时还要对合同签订企业进行详细的审查,包括对企业的信誉度、发展规模、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详细的核查,并与合同描述内容进行对比,防止遇见“皮包公司”上当受骗。

(二)加强合同执行力度

加强合同执行力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因此各个施工部门必须要遵守合同条款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还要与监督机制相结合才能及时的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有效地解决措施,从而为有效地为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正规化奠定基础。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直接和合同管理效率挂钩,所以建筑单位必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管理培训,并成立相关培训机制加强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熟悉,从而做到有理、有据的执行合同要求[2]。同时还要与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相结合,才能有效地端正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大多数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管理依然存在许多棘手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改善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容乐观的局面。并且水利工程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且在农业灌溉和防洪抗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只有将合同管理落实到水利工程实际施工中,才能有效地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才能为我国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水利工程建设的经济惠民作用。

篇11

关键词: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1引言

当前,工程建设所实施的招投标制度,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得到广泛认可的、科学合理的的工程承包方式和交易方式,是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的最佳办法。招投标是工程建设合同签订的前提,加强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主要包含了招标和投标两个方面的内容,在这过程中,招标人的主要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从而建设一个合乎规范的工程,但是坚决抵制不合理的低价竞标;而投标人的主要目标是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来完成一个满足招标文件的建设任务,从而完成工程建设,并且获取最大程度上的盈利。因此,招投标活动的实质就是招投标双方为获取自身最大利益而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并不能放任自流,必须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但是,由于招投标双方在活动过程中并无合同关系,这就要求通过投标保证金等手段来约束投标人,一旦确定中标人,立即将投标保证金退还所有投标人。所以说,招投标是工程建设合同的谈判和订立的前提,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也是必要的步骤。它的时间比合同管理的时间提前,但其成果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

3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初步形成,招投标和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薄弱,不熟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管理力度不强,以致于发生暗箱操作、违规转包、非法分包、串标围标、随意变更、偷工减料等现象。

3.2建设工程市场竞争激烈,参与企业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市场准入机制尚不完善,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工程市场的开放性和资格后审招标方式的推行,招标单位在开标前对潜在中标人的能力和声誉没有了解,评标过程对投标企业的筛选有一定困难,甚至是出现中标企业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严重后果。另外,个别企业通过围标、挂靠等方式,达到中标的目的,形成“劣胜优汰”的现象,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困难,工程质量、安全、投资难以控制。

3.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缺乏力度

我国部分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上缺乏力度,导致招投标管理程序不规范、招标文件不完善、条款不严格或不完整,导致招投标倾向模糊,易引起争执,在招投标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由于未能够充分考虑重点、难点以及不确定因素,以致于合同条款存在漏洞,此外部分合同条款制定不严谨,以致于合同双方产生理解差异,进而导致合同执行困难,增大合同管理风险。

3.4专业管理人才匮乏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应将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有机结合,由专业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工作,以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施行。然而由于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项目众多,既了解政策法规和专业技能,又有实际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非常稀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水平。

4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手段

4.1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招投标阶段中,应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增强各参与方的法制意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和实施的《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部委下发的一系列有关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办法,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2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以制度规范组织人员行为。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的职责,让合同管理覆盖到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由合同管理部门牵头,由合同专职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监察审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造价工程师等组成管理网络,以此为平台开展合同管理的工作,从而贯彻落实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制度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①通过对工程总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的系统分析,选择工程项目施工的结构、空间和时间等多维关系中的最佳切合点,科学合理的对工程整体进行分标与合同类型策划,保证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获得优质的施工单位,有效控制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及造价,以确保能够实现工程项目目标。②招标前详细勘察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收集水文地质资料以及施工现场的综合概况,收集整理后以书面专业材料或报告的形式上报,组织专业人员严格审查施工中所需的图纸的设计,总结工程项目的施工难点、重点,明确制定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工艺特点和用材要求。③采用合同示范文本,着重关注合同实质性条款和专用性条款内容的设置,明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编制原则。根据工程具体要求,明确潜在投标人的要求,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评标方法。着重关注招标范围、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投标有效期和工期等需要投标人实质性描述的条款,保证清晰无争议;招标文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就是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它是合同造价控制的核心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明确编制引用定额和取费标准,且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内容清楚,尽量做到既不多算,也不少算,既不漏项,也不留缺口,从而做到平衡报价。④贯彻落实招标文件和合同审查制度,召集监理、设计、施工技术及造价工程师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会审,以保证逻辑严密,语言表述精确,条款和内容无歧义、无漏洞、无矛盾和无争议。

4.3重视外部中介力量的运用和自身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由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涉及的法律面广、专业性较强,因此对专职管理人员的要求高,然而目前企业中在这方面的人员配备较少,人才较为匮乏,这就要求在重视对人员的培养和管理的同时,针对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预决算、招标等专业性强的工作,可充分利用社会中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力量,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5结语

在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规范化、系统化的工作,只有完善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才能保障建设工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操作中,须将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整合协调,实现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一体化运作。因此,企业应根据项目具体的实际情况,注重自身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法治意识增强的同时,合理利用社会中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力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韩晓玉.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6,42(22):234~235.

[2]任志斌.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J].建筑•建材•装饰,2009,10(11).:27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