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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5 09: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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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

篇1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

篇2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以政府信用为基石构建的一种信用经济和契约型经济,是社会法治与德治共同作用的统一和谐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赖于政府信用的完善,而政府信用的完善和健全更会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一、市场经济与政府信用的内涵

市场经济的内涵。市场经济是相对自由的不是以计划管理为前提的,所以它又被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者是自由企业经济,它是一种产品和服务生产、销售完全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体系,它的内涵特征表现为:自主经济、货币经济、竞争经济、法制经济,是一种开放型的按要素贡献分配的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商品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政府信用的内涵。政府信用是社会公众对一个政府守约重诺的意愿、能力和行为的评价,是在政治委托一关系中产生的人信用,反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政府信用的主体是政府,因此,就其主体本身而言,政府信用就是指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公共权力机构或公共权力的者信守规则、遵守诺言、实践践约。政府信用具有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示范意识,这些意识反映了政府信用具有公共性、规则性、责任性和示范性的特点。

政府信用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在行政、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的信用承诺。政府诚信的基本要素是要尊重事实,公平公正,以客观发展规律为前提,以诚实守信的态度为根本。重信于民,施信于民。政府诚信能展示政府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凝聚民心、号召民众、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二、政府信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兴”,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构建社会诚信的基本要素和机制保障。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政府是社会经济活动规则的主导者和约束者,同时还是市场经济当中的参与者,所以市场发展的前提取决于政府信用的建立和完善,是各经济主体市场进行竞争的制度保障,也是社会公信力体现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政府信用对市场经济发展有决定作用。政府信用的高低对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及区域经济的发展都起着决定作用。市场经济同时是一种法制经济,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拓建了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了信用保障机制,避免了信用危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仅凭市场的自身调控,很难保证经济的和谐有效发展,这就需要以政府职能的发挥和政府信用的建立为基础,在自由发展的市场中建立有规则的市场经济发展机制和有效干预手段。打造出一个公平、合理、积极竞争、有序发展的经营环境和信用制度。

发展有序的市场经济有赖于政府诚信的保障。市场经济要想正常的发展推进,需要良好市场环境的建立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而这一切的保障来源于政府信用的效力执行。政府信用的效力发挥决定着市场机制的稳定和经济效益的多少。如果政府信用缺失就会产生市经济的缺陷和经济秩序的混乱,出现有失公允的不良经济现象,冲击到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稳定,产生不公平的商业交易和职权侵占,造成比市场问题更加严重的后果。

政府信用可提升市场经济主体的诚信水平。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单位,是进行经济活动的单元。它的经营和盈利的根本是企业诚信的建立和维护,企业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一种,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和创造效益的有力工具。企业与政府的信用关系包括企业在政策规章方面的执行和遵守,依法纳税、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维护质量安全等等。政府信用通过一系列改革和整顿,提升和强化,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信用水平,规范了企业经营的信用环境,营造了企业经营的守信作风,从整体上提升了市场经济主体的信用水平。

三、市场经济是完善政府信用建立的有效促进力量

市场经济更新行政观念推进政府信用执行。市场经济赋予政府的行政职责、行政方式发生了变化,政府的行政观念也要相应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向前发展,政府行政观念和信用执行也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依据当下的市场经济情况,以科学的经济发展观念和长远观念来促进行政的法制观念,以改革发展为基础,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要求,树立公允高效的政府信用形象,更新职能观念,实现职能转变,做好市场调节,充分发挥法制和行政职能,建立体现政府信用。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推进政府信用机制改革。在市场经济的改革发展过程当中,政府信用机制的改革执行带有明显的滞后性,其信用职能的发挥跟不上经济改革的步伐,因此在信用执行过程中也就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诸如,地沟油的横行、瘦肉精的泛滥、毒胶囊的生产等等,都是市场经济中信用缺乏的有力佐证。而面对这些问题,政府的监管和控制的滞后,食品安全、药品检测的政府公信力令人质疑。另外,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政府官员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诸多问题也影响着政府信用的威严和信用。当前我国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作为诚信主体,应从制定政策和制度入手,增进政府诚信,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有序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信用理应立信于民,保障和维护市场经济体系,剖析政府信用所存在的问题,只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和防范,才能有效保障社会诚信的建设,才能有力维护市场经济改革的成果。所以针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变革,政府信用的改革和强化势在必行。

市场经济发展有待于政府信用的充实和强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的经济主体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企业类型向市场经济企业类型转变,越来越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个体企业等多种企业类型竞相发展,使市场内多种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存在、共同竞争、共同发展。这样的变化和发展推进就对政府信用的执行有了更多和更高标准的要求,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就需要对他们进行分别对待,协调和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使其均衡发展,不厚此薄彼,探索出行之有效的信用监管和约束保护机制,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市场经济给政府信用带来了变革的机遇,同时也使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四、结语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兴。”政府信用的效力直接影响着政府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效果,与此同时,经济的促进和发展也推进着政府信用的强化和提升,两相相辅相随、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徐立青.政府诚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6,(3).

篇3

一、市场经济的内涵

第九课《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明确告诉我们:市场经济的内涵是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两只手”。但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只手的作用,需要对前面的知识进行整合,否则就是空洞的、机械的知识,只会停留在脑海中而不会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于市场调节的知识需要整合第一单元的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信用卡、支票和外汇,商品价格的形成与波动(价值规律),影响消费的因素与消费观念等知识。因为货币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基础,供求与价格的双向制约是市场调节的两大机制,消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

对于宏观调控的知识需要整合第三单元财政与税收的知识,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为此必须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同时维护社会公平,也是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重要举措。财政和税收都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

通过这样的整合,学生才会有厚度地掌握市场经济的内涵,就像压缩饼干遇水才会发酵膨胀一样,思维上也才更有整体性、有序性、内部结构优化性。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完善是其内在所包含的各个要素的完善。

1.制度的完善及作用。

(1)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确保方向,促进公平, 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2)现代企业制度 (产权、组织、管理)和企业破产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激发活力,增强竞争力。

(3)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规范行为,维护权益,促进和谐。

(4)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发挥市场作用。

2.市场主体的规范。

(1)国家是社会再生产的调控者和引导者,要通过科学地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维护社会公平,为社会再生产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

(2)企业(国企、非公、大中型、小微)是社会再生产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在市场竞争中应制订正确的经营战略,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但是企业生产必须依据消费者个人消费需求和国家宏观政策。

(3)个人(劳动者、消费者、经营者、投资者、纳税人)。劳动者是企业生产必须的前提条件,是生产过程的主力军,劳动者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实现就业,才能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作为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观念,引导企业生产,发挥对生产的积极反作用,并且其收入水平和收入差距直接影响着消费水平,制约着企业生产。投资者要规范投资,纳税人要依法纳税。

3.市场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必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商品及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规范市场秩序。必须完善市场规则(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加强社会信用监督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每个经济活动参加者都必须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

4.宏观调控的科学。

国家要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更科学合理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在此,可以结合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精神拓宽政治学科的社会热点资源,使学生紧跟时代的脉搏。

经过这样的整合,把散布在教材各个角落的知识按照其内在逻辑架构起来,学生会感到知识的丰满和实在。原来的“乱花渐欲迷人眼”变成现在的“有纲有目,纲举目张”。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中前进的。

需整合的知识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转变对外发展方式,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优势。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展服务贸易。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提高国际经济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学会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维护我国正当权益,反对贸易保护,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国内与国际的协调发展。

篇4

[作者简介]尹光,黑龙江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黑龙江哈尔滨150050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3-0064-03

“诚信”伦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从为人处世的视角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无信不立”;从政府信用的视角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要“取信于民”;从人际交往关系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从经济活动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诚信为本”。但是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在当代中国变得稀缺起来了,目前,国内的诚信程度普遍较低是不争的事实。显然,诚信造成的损失是不能仅用金钱来衡量的。现在不是要不要进行诚信伦理建设的问题,而是怎样进行诚信伦理建设的问题。

一、诚信伦理的科学内涵及理性实践初探

从不同的人性假设即从善性、恶性或者人的本质是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角度可以对人们提出不同的诚信要求。就当代中国社会而言,其诚信观应该从道义论和功利论的诚信观走向基于责任和权利的伦理诚信观。在诚信的类型方面,从主体角度,诚信可以分为个人(或公民)诚信、社会群体诚信与政府诚信;从社会生活领域角度,诚信可以分为人际诚信、经济诚信与政治诚信,其中的政治诚信又包括政治理念诚信、政治制度诚信与政治主体诚信,政治制度诚信主要是法制诚信,而法制诚信则包括立法诚信、司法诚信、执法诚信与守法诚信;从诚信发挥其社会作用所依靠的力量角度,诚信可以分为制度性诚信与人格性诚信。在诚信缺失的原因方面,笔者以为,它既有制度性原因又有非制度性原因,其主要原因是社会结构的变化、逐利行为的存在、没有相应的诚信制度、对无信或失信行为的惩处不力及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不健康。在建设诚信的条件方面,建立和完善包括个人诚信、企业诚信和政府诚信在内的诚信体系,建立诚信测评管理和诚信奖惩激励体系,完善诚信的法律保障,加强诚信教育,启动公民自律机制,是诚信建设的条件,其中公民自律是诚信建设的根本。“诚信是经济繁荣的精神基础与客观法则,诚信是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可靠保证,诚信是道德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的重要性是没有人怀疑的,当代中国几乎每个人都能体验到当今社会生活中的信任危机: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不信任,老板和员工之间的不信任,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不信任,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不信任,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不信任,官员和民众之间的不信任,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不信任,这些在当前中国社会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企业对国家、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对消费者等市场主体之间的失信现象频繁发生,使得信用缺失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信用缺失的原因,不少论者要么归因于市场经济规章制度不健全,要么归因于个人的道德品格。笔者以为,虽然上述因素和当前的信用缺失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关联,但都不是根本原因。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传统的诚信伦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又处于初生状态,无法有效地规范人们的交易行为,从而导致了失信现象的频繁发生。它凸现了培育和确立诚信伦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国传统诚信伦理是建立在前市场经济的传统社会基础上的,在传统社会里,社会成员彼此之间的交易拘泥于亲缘关系或地缘关系的群体内,其交易不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对“熟人社会”人格信任的基础之上,其交易行为会随着交易对象而具有特殊性。这就要求交易主体应该具备“诚实守信”的个人人格和德性伦理,这种作为德性伦理的信用伦理之所以能够起到规范人们交易行为的作用,是由传统社会殊的交易方式所决定的。与此不同,市场经济的交易行为是通过契约的方式进行的,它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不再仅仅拘泥于亲缘关系或地缘关系之内,这使得市场经济的信用关系日益复杂化和广泛化,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对个人道德人格的信任已经很难对人们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这也正是当前市场经济失信现象频繁发生的深层原因。市场经济的发展把人从身份推进到契约。

二、从身份到契约的诚信发展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农业文明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身份社会,在社会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共同体。由于家国同构、血缘亲缘、人情社会,使社会整体成为一个交融着多重伦理关系的高度密合的社会伦理实体。在身份社会里起主导地位的是感性的“人情”而不是理性的“契约”。作为德性的信用伦理和作为制度的信用伦理培育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需要我们分析市场经济交易行为的基本特点,市场经济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市场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市场交易行为实现各自的利益,这就决定了每个市场主体一方面把其他市场参与者当作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同时要实现这一目的又必须尊重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个体独立性和利益。因此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伦理精神就在于自由和平等,其任务就在于捍卫市场主体自由、平等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权利。

市场主体的自由和平等权利是通过法制化的契约来保障的,契约关系既是市场交易活动的纽带,同时也是保障个人权利的最有效手段,从市场经济交易活动的特点可以归纳出市场经济的信用所蕴涵的基本伦理精神,即作为德性的信用伦理与作为制度的诚信伦理。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虽然也包含着对交易对象的人格信任,但是这种人格信任是和市场契约与法律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既内在地体现了市场经济诚信伦理的自由精神和对权利的尊重,同时又从外在方面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国的改革又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方向的社会和谐化过程。

和谐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的重要启示就在于:要重视利益机制的导向作用,诚信道德规范的形成不能脱离人们的利益欲求而空穴来风,它是伴随人们利益不断满足的条件下反复比较“失信”与“守信”所带来的孰大孰小的利益理性斗争的结果。只有当人们真正感受到并进而认识到诚实守信的好处的确大于失信所带来的好处时,才会真正地自觉遵守诚信美德。只有当遵从规则的利益大于无视规则的利益时,社会行动者才会遵守这项规则。双管齐下,使“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要重视“价值人”的引领作用。“价值人”在说明人的存在本性时是以主体的自我价值实现为核心,在说明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时是以个体和社

会之间的价值融合为主旨,因而它有着巨大的理论解释、理论建构和实践指导能力,是对“经济人”和“道德人”的整合与超越。要用“价值人”理论来分析和透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若干重大社会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只有确立了“价值人”这一新的理论视角和人性论前提,才有可能找到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正确思路。

三、建设诚信伦理与构建和谐社会探微

通常一个社会的信任程度越高,社会就愈有秩序。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是有共同价值观与发展目标的社会。和谐社会倡导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而在人类的道德规范体系中,诚信友爱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最有价值。因为诚信友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减少社会生活的风险和代价,使社会的运行成本大大降低。人与人之间的互信互爱还可以构筑良好的人际关系,从而有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和事业的成功。诚信友爱不仅可以给社会带来功利化的物质成果,而且也具有极高的精神价值。它有利于增加社会的价值认同感和凝聚力,使人们在彼此信任和相互关爱中感受人的价值和尊严,体验生活的美好和人生的幸福,甚至激发生命的创造力。

古代社会是典型的“身份社会”,近代以来社会发展趋向是“契约社会”。市场经济的逻辑内在地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现代契约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关系为纽带的法治社会与能力社会。而社会进步突出表现为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过程,它主要是通过市场经济来完成的。在经历了历史波折后,中国终于选择了市场经济之路。市场经济是中国人作出的理性选择。

毫无疑问,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必然引领中国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转型,“现代社会诚信体系是包括现代诚信文化、有效的产权制度、民主政体、健全的法制及社会信用服务组织等在内的一个广泛的社会系统。其中,诚信观念和文化是基础,产权制度是核心,民主政体和法制是保障,信用服务组织是工具。”市场经济的原动力是利益,是人对利益的追求。无疑,市场经济信用伦理的培育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培育市场经济的信用伦理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看,市场交易中的失信现象的频繁发生,不仅极大地增加了市场经济的交易成本,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的正义性,使得市场信用关系难以得到扩展和发展;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力的社会,是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得以实现、利益关系得以协调、人际关系得以和谐、人和人之间诚实守信的社会,要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理想,尊重人的自由和权利就显得尤其重要,而这正是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所蕴涵的内在伦理精神。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无论是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强和谐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伦理,关键是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当在大力培育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强化人们的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面对频繁出现的失信现象,部分人将原因归结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看法是肤浅的。应看到,当前人们之所以如此关注信用问题,这本身就说明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的信用意识、权利意识以及契约意识都在不断增强。事实上,并非市场经济发展导致了信用缺失,恰恰相反,市场经济的不发展才是市场交易主体信用意识淡漠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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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战略管理;思想;演进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采取科学的市场经济运营和管理干预方式,对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具有很优越的影响力度,也能够满足实际的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并能充分地与世界经济发展接轨。本文针对不同时间节点下的市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进而采取企业的战略管理模式,实现对信息技术的充分应用,达成我国市场经济变革的重要需求,为我国社会经济收益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1战略管理思想概述

1.1市场背景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速,人们越来越重视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采取科学的企业管理,能够保证市场经济收益提升的基本需求,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我国社会市场竞争能力,推动我国社会的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我国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市场时展背景,首先,企业的发展经历了生产管理的工作阶段,然后逐渐转变为经营的管理模式,一直到当下转变为战略的管理经营阶段[1]。生产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是面向内部的管理,因为当时的市场需求以卖方为主导。这一阶段市场经济并不存在竞争性,对于企业的发展不存在威胁和影响。后期发展到经营管理的工作阶段,这一时间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以市场买方为主导,因为企业不断生产出各种类型的产品,消费者具有更多种多样的选择权利,进而加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情况。当下,企业面临的是战略管理阶段,主要是因为多种多样的产品也不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需要实施战略性的管理[2]。

1.2基本内涵

企业的战略管理工作内涵能够划分为两个层面,针对企业的战略管理进行广义和狭义层面的内涵分析,可以发现,企业整体的管理工作战略部署属于广义层面的战略管理内涵。另一方面,针对企业的生产、销售制定完善的战略管理策略,属于狭义层面的企业战略管理工作内涵。针对企业的管理工作进行细致划分,能够满足实际的企业经营目标,从狭义的内涵角度进行企业管理工作的分析,不难发现企业为经营制定的战略计划,通过实际的战略实施满足战略的控制和干预需求[3]。本文针对企业的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的良好运营,并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收益价值,还可以在实际的企业运营过程中生产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针对企业的战略管理工作进行细节的研究,可以发现战略技术激发工作人员工作热情的作用和价值,并能够推动企业长久的发展与经营目标[4]。

1.3特征

关注企业经营的实际发展工作需求,采取战略管理的工作方式,可以满足企业实际的市场经济运营需求。本文为了能够深入了解和分析企业的运营管理工作需求,针对战略管理的工作特征进行详细分析,进而能够保证企业运营的工作质量完善需求。企业的实际发展和运营工作必须结合自身的特征进行战略设计,在优化生产和销售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管理工作的考量,并实现对企业营销细节、生产工作、以及研发等具体具体内容的设计,要求能够认识到企业实际的财务和资源管理工作需要,进而满足各个部门协调发展的目的[5]。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设计符合市场经济运作需求的战略管理方案,就需要认识到战略管理特征的相关信息。首先,从整体管理角度进行思考,能够发现企业的运营和战略的管理是不可分割的元素。其次,战略管理工作应当认识到企业提升经济收益的目标,希望能够在实际的发展过程当中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到新的高度[6]。

2战略管理思想演变

2.1早期战略管理思想

企业的战略管理思想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初期,企业的战略管理思想与时代背景具有紧密的联系。20世纪30年代末期,西方研究学者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的研究理论。研究学者认为企业的经营会受到来自于各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企业的经营提出战略的影响元素,设计符合市场经济进步的战略计划,能够满足企业未来的发展需求,为企业的拓展奠定良好的研究基础[7]。20世纪60年代初期,美国的研究学者提出了早期企业战略管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在具体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认识到市场经济的环境氛围,并能够根据环境的情况提供经营策略,满足后期结构的建设需求。研究学者认为企业的发展需要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应当关注到市场经济影响企业结构建设的理论[8]。

2.2战略管理研究结构成型阶段

20世纪70年代初期,经济学研究学者针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提出了公司的战略管理思想,研究内容认为,针对企业的运营提出科学的指导思想,应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需求制定特别的管理工作方案。战略管理的研究结构形成了基本的体系,首先需要为企业的管理工作设计出符合企业运营的管理方案,其次,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进行战略管理计划的实施。战略管理的方案需要根据企业内部组织的优势信息与劣势信息进行整合,并深入分析企业运营和管理的工作细节,再进行与市场环境氛围,以及企业运营存在的危机情况的内容进行综合管理。选择与企业运营匹配的管理方式,可以在提出战略方案的同时分析SWOT的相关结构内容。20世纪70年代初期,安索夫也为企业发展提出了战略管理的思想理论研究资料,为后续的企业运营和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信息[9]。

2.3反思与争鸣阶段的战略管理思想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一直到90年代初期,战略管理思想经历了反思与争鸣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三个流派,分别是结构、能力和资源学派。针对三个流派进行分析和研究探讨,可以实现对战略管理工作的细节研究。第一,战略管理的结构学派研究,这一学派形成于70年代末期,主要观点认为实施战略管理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运营,应对市场竞争的工作需求,在选择具有正确市场竞争作用的生产行业外,还要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结构流派的思想认为企业应当保证低成本的管理,实现特色和集中化的管理工作需求。第二,能力流派的战略管理思想认为,采取科学的定制方式进行竞争优势的分析,从企业经营的环境氛围以及其他元素角度进行思考,避免出现企业经营的阻碍问题,但也存在欠缺考量的问题。第三,资源流派针对企业战略管理工作提出实战理论要求,企业能够充分应用资源管理战略方式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满足企业产业结构的升级需求[10]。

2.4各个流派融合阶段的战略管理思想

20世纪90年代阶段,各个流派的体系逐渐融合到一起,开展了针对企业运营的战略管理分析研究,希望能够根据当时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和竞争氛围提供良好的企业管理对策,实现对企业管理方针的实施,保证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各个流派的战略管理思想越来越融合,在互相依存和互相借鉴的路径上实现了融合发展的目标,也促进企业管理工作越来越完善。企业响应竞争力升级的合作经营管理工作理念,希望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采取企业间的合作方式,应用信息化技术的工作方式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融合阶段的企业运营和管理战略思想认为,采取科学技术的战略管理方案,能够满足时展的综合型需求,还可以达成企业文化的升级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了企业的战略管理思想[11]。

3战略管理思想发展趋势

企业的战略管理思想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周期,在实际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促进了我国社会的市场经济发展。从我国企业的战略管理思想发展形势不难发现,未来我国社会市场经济运作模式下,我国企业正逐渐向全面化发展,除此之外,战略管理的思想更加细化,并满足了战略化的构想需求,强调了市场经济运营及合作的工作目标,希望能够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达成科技发展企业的目标。未来我国社会长久发展的趋势倾向于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目标,并希望能够在社会市场经济实际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信息技术,以此促进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目标。以开放式的企业经营理念满足我国社会整体经济发展的需求,并缩短我国企业战略管理的运作周期,并重视发展信息技术,建立经济管理的科学技术体系[12]。

4结语

综合上述研究内容进行切实有效的分析、探讨和总结能够发现,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能够充分地应用战略管理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目标,保证建设基本框架结构的同时提升企业运营和管理的能力及资源控制需求。本文通过收集大量的文献资料分析了战略管理的时代背景,并根据企业的战略管理思想进行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希望可以提升企业工作的质量。完善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系,重视对企业战略管理策略的实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并能够满足我国社会经济收益进步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张雪平,吴应宇.波特战略管理思想的演进及启示[J].江苏社会科学,2014(02).

[2]庄挺.论《孙子兵法》中的企业战略管理思想[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3(12).

[3]欧绍华.论近代中国民族企业战略管理思想及其实践[J].中国流通经济,2013(04).

[4]张少阳.论《六韬》战略思想在企业战略管理中的运用[J].现代商业,2012(02).

[5]房路生,王正斌,黄志启.改革30年来企业管理思想演进路径探析[J].未来与发展,2009(07).

[6]白加松.论企业战略管理的演进与趋势[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8(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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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不可避免地要参与市场经济中的各种活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须有个人的参与才能完成。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个人,其参与经济活动的行为如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个人的行为取决于其自身的各种素质,其中,最基本的素质是人的道德素质。因此,个人行为道德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要求,将直接影响我国市场经济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笔者试从元伦理学的角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行为道德做一理性探讨,以期个人行为道德能够使个人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关系和谐一致,个人行为效应充分发挥。

一、元伦理学的内涵

(一)元伦理学的内涵。所谓元伦理学,就是关于伦理术语的意义和道德判断的确证的科学。可见,元伦理学是关于两个方面确证的科学,一个是关于伦理术语的意义,另一个是关于道德判断。笔者旨在对个人行为道德判断进行推理,所以,对伦理术语的意义的确证就不赘述。其实,元伦理学的根本任务是对道德判断或伦理判断进行确证,即道德推理或价值推理的逻辑。也就是说,元伦理学研究什么样的行为是应该的或不应该的、是善的或恶的,也就是追问道德价值的基础。比如说,从现有的社会生活的实际状态出发,研究我们应该如何行动,才能使社会生活更健全;从生理、心理的事实出发,研究我们的心理状态怎样变得更好。所以,元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是”、“事实”、“事实如何”与“应该”、“道德价值”、“应该如何”的关系问题,即能否和怎样从事实(“是然”)推出道德价值(“应然”)的问题。所以,元伦理学要追问的是一切道德判断背后的价值基础。

二、元伦理学视野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个人行为道德

从元伦理学角度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个人行为道德规范得以形成的事实前提,个人行为道德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要求。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基本的事实前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经济,主要表现在: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第二,在分配制度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第三,在宏观调控上,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这个基本的事实前提从元伦理学考察的需要看,是由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和社会主义的伦理结合起来的,且可以分解为下面两个条件。

1.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其竞争经济的伦理基础决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行为有以下特点:(1)个人行为以追求自身物质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动力。(2)个人行为具有竞争性,其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最基本的目标是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以此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必然会使一些个人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充分施展才华,而使一些不思进取的个人处于待业或失业状态。(3)伴随个人财产的不断增加,个人超前消费行为和投资行为共存。随着个人收入的提高,除少数人进入高消费领域外,绝大多数的个人,继承和发扬了我国节俭的传统美德。

2.社会主义更加重视公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社会主义的特性(如:以公有制为基础,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的统一结合,效率与公平的根本一致性,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等),这就使个人行为更接近社会主义公正的价值目标即善的目标。

(二)个人行为道德要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的行为道德,必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又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其个人行为的道德内容必须包含以下方面。

1.竞争意识。市场经济有助于增强个人行为的开拓意识、竞争意识,鼓励人们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因此,适度的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的必然产物,是深化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必须培养个人对优胜劣汰的心理承受力,树立竞争意识、效率意识,以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独立人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自增强,竞争机会增多,风险与责任也增加。公民有权为生活得更好而自由选择,也有责任为自己未来的命运做出努力。为此,必须培养独立的人格,确立自我负责的精神。

3.平等、自由、公平的观念。市场经济是一种自主经济,它承认和尊重个人的主体地位,赋予个人充分的自、经济利益和一定的社会责任,增强了个人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有力地冲击等级观念。遵循等价交换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场经济的这一特征,反映到道德领域,则要求个人享有平等的机会、平等的权利、平等的责任和义务、平等的人格。

4.互利共赢意识。追求物质利益是个人行为的内在动力,但它必须同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利益相结合,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行为当然同自身利益有关。在考察个人行为道德时,应该从其经济利益出发,这样才能体现出道德的真实性、可信性。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平等和自由的。

但是,仅就个人利益来考察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行为的价值还远远不够。当个人利益同集体、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就可能会损害以至牺牲他人利益维护自身利益。因此,个人在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时,必须处理好个人、集体与国家三者的关系,在承认个人利益是个人行为的内在动力的前提下,协调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关系,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三、如何使个人行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

(一)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结合,奏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我国的传统道德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注入时代精神和现代化内容。例如:强调整体精神,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的爱国主义思想。正如儒家提出的:“义以为上”、“先义后利”,就体现了从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出发的原则,体现了个人与他人、社会、群体的关系。又如:“不义之财不可取”、“仗义疏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同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成为当今社会个人行为的准则,它要求个人在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时,具有社会责任感,反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利己主义。

(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正当的手段获取个人物质利益。首先,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观,增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心理承受力。其次,增强自主、自立、自强、自信的主体意识,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居安思危,富有紧迫感、危机感。要防止和警惕市场经济的利己性,避免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丧失良心、道德。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上,通过正当手段、合法途径获得自身的物质利益。再次,加强个人行为的职业道德教育。要使个人行为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规范,就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道德规范融入各种法规制度和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准则之中,约束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文明修养和道德风尚。

参考文献:

[1]周仁准,王桂兰.论个人行为的道德分析.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0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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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小企业;经济法;发展;市场经济

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遵循现有的经济政策,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此时,市场经济必须为现有的中小型企业创造出更好的发展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市场主体地位,让他们在活跃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挥出更明显的作用。

一、经济法内涵与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契合

近几年,我国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居民生活水平有所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中所占据的份额也明显增长。由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平等型经济,所以市场主体中的各个组成部分都有平等的地位。因此,中小型企业份额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多样化特征,并从侧面证明了市场经济原则的切实可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一些大中型企业可以凭借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与物质基础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这使得他们处于市场竞争中的特权阶级。特权阶级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平等原则,让中小企业很难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而这也不利于带动经济增长与就业缺口的增加。[1]此时,国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方式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并保证经济法律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此实现中小企业合理权益的保障,带动中小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可以说,经济法的平等内涵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空间,缓和了交易状态不平等给中小企业带来的竞争压力,让中小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此时经济法承担了历史性的调解责任,为市场经济的长期稳定进行创造了条件。

二、经济法视角下中小企业的价值重新定位

要保证市场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就必须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同步发展。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中小企业不仅充当了活跃市场经济的角色,同时也对市场结构的优化作出了贡献。实际竞争过程中,中小企业的资金、物质、人力、技术都无法与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及外企相提并论,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利于生产要素的积累与丰富。面对着可能存在的行业垄断行为与不正当的市场竞争,部分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对市场经济缺乏信心,这使得他们的主体地位与推动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在国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很多中小企业面临着更大的发展难题与更加恶劣的竞争环境。此时,国家必须运用经济法的合理调节,保证中小企业在国内经济带动、就业压力缓解、维护市场经济烷烃等方面的作用。在经济法视角下,国内的中小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将自身定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在国内经济不景气的阶段,中小企业要充分发挥分布广泛的优势,以自身的发展特色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引擎,让经济呈现出多样化,全面化的发展态势。另外,中小企业的发展带动了产权的分散化、社会化与普遍化,让更多人成为了创业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的整体就业压力,丰富了社会成本,让个人实践能力得到锻炼,并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性与创新性,让他们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并以自身的经济行为来带动区域经济的整体性发展。从综合定位来看,中小企业还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空间,缓和了就业压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一个新的出路,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总的来说,经济法视野下的中小企业社会定位应该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繁荣的推动力之一,是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这种定位和价值能够帮助中小企业重视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你,进而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企业发展战略。[2]

三、经济法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体现

(一)民主理念的体现和落实

自由平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的理念。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法的核心是利益的分配平衡。在保证市场自由的前提下,中小企业可以获得更广泛的发展空间,银行的竞争机会与更加广阔的发展未来。然而,经济主体的自由需要靠法律的手段加以实现只有在公平竞争的约束条件下,市场经济才能按照经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发展,中小企业才能获得发展的机遇。所以,必须保证中小企业的竞争自由与竞争平等,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与大中型企业相竞争,只要这样才能保证中小企业群体的健康长期发展。另外,中小企业的经济民主化发展也是在经济法约束条件下进行的。要保证市场竞争环境的民主,补充自由竞争,就不能只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安排各项活动,而必须加以一定的宏观调控。此时,政府可以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对中小企业中具有一定竞争力与发展空间的企业进行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保证他们与大中型企业获得基本一致,基本平等的自由竞争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特权阶级,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政策上的支持与关怀。

(二)社会本位思维的落实

利益分配是经济法的核心问题,也是维护市场经济平稳运行,保障社会利益、集团利益与个人利益必须重视和参考的问题。从内容上不难发现,经济法具有着明显的社会本来色彩,这使其立足于社会,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也更为贴近生活,更加准确。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原则使其以谋求最大的社会公众利益为目标,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的集体利益就成了经济法制定和落实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问题。因为如果要追求社会公平、资源分配平等,就必须保障社会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性发展,并以保障中小企业的从环境与发展空间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简言之,社会本位思想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而中小企业作为解决社会就业困难,稳定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元素则必须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制定的重要考虑对象。要改变收入分配悬殊,收入两极分化越来越大的趋势,就必须带动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分布范围广、影响力全面的中小企业来实现社会矛盾的缓和,并保证中小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与同步性。

(三)实质公平价值的追求

公平是市场竞争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公平的本质,就是在一定物质利益为目标的市场活动中,遵照科学的法律规定,实现价值基础上的整体性平衡。经济法为经济竞争公平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和支持,它承认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个体存在的差异,同时追求个体差异与主体资源不平等前提下所实现的一种结果上的公平。要保证市场经济的多样性,就必须保证中小企业的竞争空间与生存权,让他们在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依然能与大中型企业进行自由竞争,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一些竞标投资活动中,能够凭借自身的创造性与创新性获得竞争的成功。此时,政府对经济法的使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企业实力差异所造成的矛盾,削弱集团垄断对市场经济竞争性造成的影响。此时,中小企业能够为直观地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并在相对宽松的肤质状态下获得更好的发展可能。

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经济法保障

受经济全球化与市场多元化的影响,国内经济处于一段急剧变化性的时期。此时的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生产经营压力,由于经济实力上的不足,他们很难与财力雄厚的大企业相抗衡,资金短缺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融资渠道,让他们很难获得稳定发展的空间。此时,必须在经济法视野下研究和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采取适当的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3]这项法律的制定初衷是保证市场竞争的相对公平,让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同等的竞争机会。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定与经济发展情况有所脱节,部分法条的原则性较强,实际应用能力差,所以该法律对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很难起到有效的限制和管理作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进行更新,打破一些地区对本地经济的行业性垄断,打破区域封锁,让更多中小型企业进入到这片市场中来,以此实现区域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反垄断法也是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其内容对规范交易秩序、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提供了可能。公正的市场秩序农村主题商店顶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提,在反垄断的过程中,经济法必须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将消费者的利益与中小企业的利益放在痛症重要的地位上来,以此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有序进行。

五、结语

总之,要保障中小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经济建设,努力吸收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他们能在稳定的环境下获得壮大发展的可能。

参考文献:

[1]王淑敏,张媛,田恩义.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04):11-12

篇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议,并提出了将市场在资源中的配置从之前的“基础性”地位上升到“决定性”地位,这一跨越突显了市场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对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实现民族复兴、国家繁荣和增强国民安全感和幸福感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目标。“富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的物质基础要求,“富强”为提升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理念体现了思想道德与社会实践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对“富强”的追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国情,既有当代的价值,更有传统的价值。“民主”、“文明”,同样是中华民族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目标。“和谐”则综合了传统文化中“和”的因素,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

(二)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制

自由是人们获得了基本生存保障的基础上争取生存发展和实现理想追求最基本的要求。平等是公民在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过程中的基本诉求。公正是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道德取向和法律的制定执行要以公正为基础。法治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既是一种治国策略,也是一种社会调节手段,十报告中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正当权力,受到法律约束,使自由、平等、公正能够更好的实现。

(三)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公民的道德品质和信念的要求。爱国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拥有的品质,不仅是体现在国家处于危难之中的情怀,也体现在国家处于和平建设时期的奉献精神。敬业是公民对所从事职业负责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工作态度,只有热爱自己的岗位,热情、投入的工作,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家庭,也为自己创造美好未来。诚信是社会的普世价值观,既是公民个人的做人基本准则,也是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保证。人与人之间的友好交往是道德的基本要求,待人友善是自古以来就提倡的为人处世的基础的价值观。

二、市场经济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的影响

(一)市场经济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的积极影响

1. 赋予了社会发展生机和活力。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源自于其内部各主体之间优胜劣汰的残酷竞争。一方面激励着每个市场主体树立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通过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市场主体的不断发展也促进了整个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从而带动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促使市场各个主体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发扬创新精神,不断研究新思路,采用新方式研发新产品,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各个市场主体在竞争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创新、锐意进取,为整个社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2. 创造了公平、自由、法制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任何资源和要素在市场上都能够进行自由的流通与交换。一方面,每个市场主体的发展不会因学历、家庭背景的影响而受到限制,这种自由平等的市场环境确保了每个市场主体拥有均等的机会,更能激发每个市场主体的潜力。另一方面为生产者和经营者打破地域和文化的界限,开拓更大的市场,帮助人们能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来完善自己,增强市场竞争力。在这样的环境下促进了人们自由平等价值观念的形成,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3. 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市场经济是一种自主经济,它要求市场的每个主体独立参与市场经济经营活动、独立承担盈亏后果,这一要求,有助于提高每个市场主体自我决策和发展的自,提高自身的素质,培养自强不息的精神,激发每个市场参与者的潜能,更好的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的消极影响

1.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冲突。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容易诱发个人主义的思想。市场经济是使资本得到最大化的经济,获得更多的利润和资源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追求的目标。这样的价值观极易诱发个人主义思想,只按利益的需求来引导自己的行为,为片面追求个人利益而丧失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良知。若这种个人欲望的膨胀成为一种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思想,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带来极其严重的影响。

2. 价值多元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冲击。市场经济的开放,不但是空间的开放,也是精神生活的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至今,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得到很大提高,政治民主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资源和生产要素都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公开流通。这一系列的变化促使国内民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从一元发展为多元化。国外在经济上主张私有化,怂恿人民对物质利益的追求高过思想道德的追求;在思想上对的指导地位进行攻击,认为的指导思想都是落后的、错误的思想,使传统价值观和国内主流思想受到扭曲和误解。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生产力的发展,对智力的要求相对提高,导致对人的评价往往更重视智力的高低而忽略道德的好坏,从而引发道德危机,出现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现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遭受到认同危机,若不及时更正易引发大范围的社会行为失范。

3. 拜金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对传统道德观的削弱。市场经济是一种交换经济,通过物物交换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始终是交换过程中的主体。拜金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都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将金钱作为人生快乐源泉的一种畸形的现代价值观,在这样的价值观影响下,为追逐金钱和利益而利用人际间的关系,尔虞我诈、互相倾轧,使社会主义价值观发生扭曲。影响大批公民对我国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认知,为追求消费和享乐而全然忘记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反而不思进取、奢侈和浪费,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的根基。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策

(一)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学习

在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展开教育,提高人们理性的认识辨别能力和选择能力,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质内涵,市场经济的积极因素不但能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同时也能够指导人们在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中做出正确的选择,更加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使其根植于人们的头脑中保持坚定性和持久性。

(二)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息息相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仍存在某些引发社会风险和道德滑坡的因素,若缺少必要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会对整个社会的均衡发展带来巨大的阻碍。爱国主义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以加强人民对祖国的认同感,增强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通过集体主义的教育来引导人们处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摒弃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取向,树立责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并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来加强人民的法律和道德意识。

(三)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工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通过对人民的理想和信念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利用媒体的传播力度,通过新闻、广播、杂志等大众传媒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宣传普及到人民的日常生活工作中去。

四、结语

市场经济是社会发展活力的源泉,是物质文明进步的体现,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维护我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精神支柱,二者互相支撑、互相推动。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优点和先进性,同时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约束和消除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在彼此的相互补充和配合下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 王佳琳,姜妍,黄盼盼.24字精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新京报,2012(08).

篇9

作者简介:顾颖,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409

中国已有的市场经济伦理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历史惯性导致个人经济自由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行政垄断与差别待遇常态化导致竞争严重缺位;科学产权伦理的缺失制约民众的创富热情;政府职能错位干扰了经济自由和主体平等。为此,必须采取弘扬个人主义伦理、树立正确的产权伦理观念、减少市场经济权主体的存在、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等措施,以更好地构建中国市场经济伦理。

一、马克思经济伦理的内涵

(一)马克思经济伦理的出发点

马克思经济伦理认为现实生活着的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市场环境中的人不仅具有经济活动的意义而且具有道德层面的意义,是具有完整行为标准的人。现实生活中的人,首先其凸显的是其自然属性,其次是具有社会生活层面上的属性,现实中的人具有现实性与实践性而不是抽象的。人既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客观性首先相对于人的自我本身同时也是社会的客观存在。人是无法孤立与社会生产之外而进行独立的生产活动,社会生产活动也不能忽视人这个客观活动的主体。人在社会中当中的实践活动是人与客观世界关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人作为社会主体的客观证明。人是社会的主体,也是市场经济的主体。经济活动是人的实践活动也是作用于人的实践活动。人在社会实践的过程当中,在经济领域进行生产与消费等经济行为也是道德规范的创造者。这种道德规范的创建可能产生于经济行为但更多的是非经济活动时的创造。人在经济活动中也是道德规范的执行者,执行经济行为的同时也在间接执行着道德的内容与规范标准。

(二)马克思经济伦理史具体性和历史性的伦理

马克思经济伦理认为人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是基于人在社会环境下与其他客观活动主体间的相互行为关系而产生。这种社会环境中的行为关系,主要是人的经济关系。人在社会活动中与的生产行为以及与其他主体间的商品交换行为,推动着已有伦理道德关系的转变与发展也催生着新的伦理道德关系产生,并且是伦理道德产生变化的主要动因。任何伦理道德标准的形成,都是现实社会经济活动的产物。道德的存在基于以及发生过的社会经济活动,同时道德也是现实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的产物,伦理道德的动态形式与经济活动的变化规律之间呈现出密切的相互影响关系。道德是可以依照经济活动关系而具体进行观察的,同时也是可以因经济活动关系而变化的。所以道德是呈现出具体性和历史性。

(三)馬克思经济伦理是集体主义伦理

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参与,根据参与的行为方式与社会集体的组成形式,给人以特定的身份。这种特定的身份是人的社会关系象征,也体现着在此范围内的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本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界定一个人,同时人也可以代表自身的个性参加社会活动,而不受社会关系界定的局限。正是人的这种个性化行为方式,使人在社会活动中呈现出主体性和具体性。在人在经济活动中的经济行为,无论是发生体还是接受体,都是以主体身份进行的。人在社会活动中的个性化行为,以及主体性的体现,是伦理道德的基本。也是马克思经济伦理始终都在提倡而追求的发展方向,即,解放人的自由。人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同时也是道德的真正主体。道德进行实践必须以人的个性社会活动为载体,进而形成了社会道德。社会道德也是现实道德,社会道德向现实道德转转化的过程是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个性化行为的发生结果。

只有把现实中的人当成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才能实现人的自由与发展。社会经济活动只有将人的主体性地位进行强调与发挥,才能将社会经济活动有效转化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一过程是正确伦理道德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伦理道德的体现形式。所以伦理道德的衡量标准即是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体现的主体性与自由性。这是马克思经济伦理观的内涵精髓,也是市场经济进行实践的引导方向。

二、经济伦理与市场经济价值取向

(一)伦理道德与经济的辩证统一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思想家们对经济伦理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不断地进行着论证,体现为两个主要的论点:一种是认为经济活动是伦理道德的外在体现,伦理道德是经济活动的本质而且伦理道德的发展直接影响着经济活动的方式。另一种观点认为伦理道德是经济发展的一种策略或者手段,经济发展通过伦理道德来进行一定行为指引和界定,伦理道德是经济活动的要求。

这两种观点具有一个相同的特征就是伦理道德与经济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两种观点之所以独立也正是基于这种价值取向的差别。两种价值取向的对立观点在论述的规程中,并没有对价值取向进行针锋相对,而是侧重于对于因果关系的强调。这种因果关系都是基于同一现实结果进行比较的,也就是说其中具有一定层面的统一性。两种观点对于结果形成的原因展开价值取向的论述,但是结果却是客观现实的存在。客观现实的统一性,掩盖了理论层面价值观的对立性。马克思经济伦理的内涵对这种内与外的矛盾进行了充分的解析,市场经济在现实环境中的发生不仅转变着既成的伦理道德观念,同时也能推动新的伦理道德观念形成。两者之间无论是在社会现实层面还是在理论现实层面都是相互影响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哲学关系。伦理道德在社会现实环境中的实践,以及市场经济在社会现实环境中的实践,都必须以人为活动主体来进行发展。所以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与人的关系,成为了其个体实现发展的核心影响因素。比如说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在尊重并强调人在现实活动中的主体性地位,并协调好经济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为前提进而形成正确的市场经济伦理观,并以这种价值观念指导其市场经济活动策略,才能实现经济本身的发展。这也是马克思经济伦理与市场经济进行有机融合的核心实践途径。

(二)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两种作用方式

伦理道德与市场经济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基于两者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如果没有实际发生的行为,两者之间就不会存在实际关系。现实中的人为实现自身生存与发展而产生社会行为以市场经济活动来实现,就产生了以人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活动。经济活动发生的同时,通过人这一活动主体,使伦理道德也在产生动态变化或者进行新的形成。同时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活动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力,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经济伦理对市场经济发展有两种作用方式。两种方式是基于伦理与经济的辩证统一本质,而又体现出的两种不同外在形式。首先是自发经验式的作用方式,市场经济在社会现实环境中实际发生时,相关经济活动主体间存在着一定的利害关系矛盾,需要相应的规则或规范来进行界定和指导。经济伦理在各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发挥着界定和指导的作用,使各经济活动主体间的经济行为关系能够协调,進而实现市场经济活动的顺利展开。经济伦理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受社会法律制度的支撑,两者之间协同对市场经济活动产生实际作用。同时在经济伦理也在非社会法律制度支撑范围发挥着影响力,这也是经济伦理自发经验式作用的主要价值体现。但是在没有社会法律制度支撑的前提下发挥的影响力,很容易受到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主动性破坏。产生非经济伦理,但是不受社会法律制度约束的市场经济行为发生。这种市场经济行为使某一市场活动主体利益受益而有市场活动主体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另一种是自觉理性式的作用方式,自觉理性式是基于自发经验式出现影响力不足的情况自动产生的。是经济伦理对市场经济活动更深层的影响力,也是对市场经济提出的更高要求,基于经济伦理被否定的前提之下,经济伦理以伦理价值观的立场进行辩护性的行为来影响市场经济活动,或者更为强烈的采用革命性的行为来对市场经济活动产生作用力。旨在将市场经济活动规范在经济伦理的要求与规范之内,进而实现保证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社会现实要求。

三、马克思经济伦理的方法论原则

(一)批判性与建构性的统一

的本质是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的价值判断体系,所以马克思经济伦理也是以批判思维来发挥影响力的。这种批判式的价值判断和解决问题方式,这种科学的精神和辩证的眼光是市场经济实现发展的、理念层面的重要构成部分。通过经济伦理对市场经济活动的批判,使市场经济能够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而使市场经济能够实现对主观和客观问题的全面而系统的掌握。所以经济伦理对市场经济的批判是市场经济实现自身发展的建构需要,批判性与建构性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伦理方法论的核心原则。

在社会现实环境中,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很难做到批判性与建构性的统一,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批判性与建构性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秉承建构性的原则,可以保证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实现利益的积累,而经济伦理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利益积累产生了负作用了,而强调伦理道德价值的维护。这种经济活动问题的本质是利益积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价值矛盾。伦理道德其本质上并不是利益积累的矛盾体,相反的是伦理道德的价值观正是基于以人为主体的利益实现最大化。在一定的情况下产生的伦理道德与利益积累之间的矛盾根源是在利益实现的层面上,构建主义强调的是基于当前目标的利益实现,而经济伦理的伦理道德价值标准要求的更加长远而宽泛。这就产生了市场经济活动主体需要面临的价值选择问题,是选择侧重构建性的单一目标利益还是着眼长远的批判性利益。这种选择最终的结果取决于市场活动主体的综合辨析能力,而不是批判性与建构性矛盾冲突的获胜者。批判性与建构性在本质上都是着眼于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利益积累,两者并无根本矛盾。矛盾的是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自我选择。

(二)“以人为本”的经济趋势

从马克思经济伦理的批判性与建构性统一原则中不难看出,就市场经济活动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实现利益积累的最大化,而利益积累的最大化正是基于以人为主体的需求。所以服务与人的基本需求、满足人的发展需求是马克思经济伦理的核心原则,也是其内涵核心。“以人为本”是马克思经济伦理的内涵主旨,也是经济伦理进行实践所需要秉承的原则。商品经济的社会化发展和人性化发展是人类历史前进的必然,“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市场经济中将占有核心的经济行为指导地位。

市场经济在社会现实环境中进行经济活动时,重视发挥人在经济活动的主导性,利用人的创造性劳动产生实际利益是市场经济活动的最高价值实现方式,同时也是经济伦理与市场经济进行融合并实践的理想化境界。在“以人为本”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强调的不单单是发挥人的劳动生产能力的利用。应更加强调市场经济活动服务与人的本质,只有将市场经济活动的价值产生在人的利益获得上,市场经济活动才能真正实现本身的自我价值以及利益的积累。市场经济利用人的创造力来生产,并服务人的根本需求,是经济伦理的要求、“以人为本”原则的要求、是市场经济活动主体本身实现发展的必然途径,更是经济伦理与市场经济进行融合的实践体现。

四、马克思经济伦理的精髓——劳动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发展

市场经济活动是人类重要的社会活动,人类通过在社会现实环境当中经济活动来创造利益并逐渐的积累利益,以满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在这一过程中,人类本身是其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将生产力转化为实际的利益。作为生产活动主体的人,在劳动过程中通过对自身的利用以及对工具的使用产生了劳动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在一定的市场环境的标准下转化为实际效益,而实际效益就成为了人的最终收益。但是这种最终收益并不能等向代表生产力的价值,这是由于市场环境的价值转换标准决定的。当市场环境价值转换标准下,人的劳动生产价值高于实际转换效益时,人的收益就会受损,生产力就会处于弱势被压迫地位,导致人的发展受到限制。

马克思经济伦理的出发点就是要解放生产力受到的压迫,实现人的自由发展。这一目标是马克思经济伦理的内涵精髓,也是思想在经济伦理中的体现。生产力是人实现发展的根本,将生产力有效发挥并获得公正的效益回馈是人实现发展的必然途径。但是在社会现实环境中,社会内部往往充满着矛盾与竞争,人与人之间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性,这就产生了一些人实现发展而另一些人则受到压迫的资本主义经济现象。以社会观为根本核心的马克思经济伦理,以打破这种矛盾性的束缚,实现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社会现实环境中发挥对市场经济活动的作用力。首先,将利益的概念超脱与单纯的物质财富利益,而是着眼于人类长远发展的综合利益,如:人的物质生活质量、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开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伦理道德的形成等。这种利益标准是人与社会实现长远发展的价值标准,在正确价值标准进行确定的前提下,还需要对市场环境的价值转换标准进行革新才能最终实现人类的价值获取。市场环境的价值转换标准是影响生产力转换为实际效益的核心因素同时也影响着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环境的转换标准是社会体制、经济体制、社会意识形态、政策法规等多方面力量共同作用形成的。将其进行有效的改革,需要国家行为的长期作用,而经济伦理可以从中发挥正确引导的作用。以一定的价值衡量标准来引导改革的方向与实施措施。

五、以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为核心建构市场经济伦理

适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经济伦理,就是能够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伦理精神。将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实现作为改革基本点,以引导社会生产力创造性的发展为实效标准,构建以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伦理,是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也是时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明,中华传统文化在社会各领域当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并形成了一定的伦理道德标准。这种中华文化的伦理道德不仅影响着经济领域的经济活动,对我国社会各领域、各层面都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是我国精神领域的核心支配力量。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是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中的精神力量,指引社会现实环境中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标准,并有力的推动着市场经济活动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不是一种硬性的规范制度,而是基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利益需求,将人民群众的劳动生产力最大化、最合理化的进行发挥,并实现最为公正而平等的价值转换,进而实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实践目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是统一的,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之上,作用于法律制度不能控制的范围,发挥着法律制度不能发挥的积极影响力。同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形成了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关系依托于中国优秀传统道德观念而树立的市场经济伦理,是中国优秀传统道德观念在当代经济建设中发挥影响力的体现。由于受到经济伦理中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市场经济活动本身具有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色彩。社会主义价值观在这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获取与反馈中,积极而显著的影响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形成,最终使社会道德风气与社会意识形态产生了重要的改变。

所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间接的推动着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并且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是时展对国家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

参考文献: 

[1]张霄. 马克思的伦理学:分析的马克思主義的贡献与黑格尔的遗产.与现实.2014(2). 

[2]杨立英.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与和谐社会的制度伦理建设.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4). 

[3]张彦. 论当代企业伦理建设中的价值排序问题——经济伦理学的一种现实解读.伦理学研究.2012(5). 

篇10

首先,在理论上公共产品问题本身就不是市场经济的本体性问题,在实践中它是处于市场机制的失灵区或者边缘区。然而市场经济理论往往又成为基本的分析工具和操作依据。在实践中运用市场机制也往往成为基本思路。如将教育和医疗这样的准公共产品推向市场,甚至公共安全这样标准的公共产品在有些地区或领域也有市场化的现象和趋势(如执法部门的滥罚款等)。这种现象凸显了一个问题:理论的功能应当是为实践提供指导,而实际上却成了束缚。理论视野被局限在市场经济理论之中,市场经济理论被赋予了它力所不及的负担――为一个非本体性问题提供答案和解决方案。基于市场经济的成本收益分析常常为公共产品的理论设计和研讨所采用,而事实是,公共产品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市场之外的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的对决。用市场经济理论的思路寻求解套方案,不但文不对题,而且往往使社会成本进一步加大,社会损益分布愈加不利于大量弱势阶层,从而容易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其次,市场经济理论对公共产品议题的束缚还表现在它在一定程度屏蔽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应有的也是法定的制度性约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当然这在目前主流经济学中是有理论依据的,即现代经济学(实际就是指西方经济学)属实证科学,与政治意识形态无涉,社会主义属于政治意识形态,所以必须将其置于场外。以研究利益配置(资源配置本质上就是利益配置)为核心的所谓现代经济学是否真与意识形态无涉,主流学者也是心知肚明,因此对“无涉论”不必过于认真。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公共产品处于市场经济的场域之外,处于所谓市场失灵区。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学问题,在社会实际运行中,它又是很重要的政治性议题。政治性议题的设定和操控必然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导向,而政治意识形态无非是基于利益安排的价值认同。显然公共产品问题与政治意识形态是脱不了干系的。

篇11

[DOI]10.13939/ki.zgsc.2016.29.026

经济法这个法律概念首先是由资本主义国家提出的,包括在以德国、日本为中心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为主的法系中对经济法也有详细的阐述。受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经济法在我国的发展起步较晚,对经济法一直没有形成权威性的定论。在有关经济法的相关理论的阐述中,就一直把经济法的社会责任当成是一种任务,把保障公众的利益作为一种追求,从本质上说经济法是在重视国民的利益、社会公众的利益基础上,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经济关系与经济纠纷,从而推动经济的稳定发展。虽然有不少的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责任有诸多的研究,有的还借用了其他的表述,如用社会本位原则来阐述社会责任原则,虽然有不妥之处,但是也不否认它与经济法之间的密切关系。但是,在现有的权威性的学说中,一直没有把社会责任原则当成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甚至可以说经济法的社会责任原则在经济法中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1 经济法原则的基本概述

1.1 经济法原则的内涵

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中的解释,将原则理解为是法律的一项基本要求,是一种构成其他根源总结性的原理或者是规则的基础。由此,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可以认为是一种贯穿经济法实践运作过程的始终,对经济法具有指导作用的思想。经济法的发展与经济学和法学二者的发展紧密相联。在社会的发展下,关于经济法的学说也在不断地发展,在传统的理论上认为经济法的原则是贯穿于经济法发展的始终,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在现论上认为经济法的原则,是经济法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守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经济法的精神与价值,是经济法的核心精神所在。

1.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般来说,人们所说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适当干预原则与合理竞争原则两种。所谓的适当干预原则是针对国家或者是经济自主的组织来说,在尊重经济自由发展的基础上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适当干预的内涵要求不仅要正当而且要谨慎。由于经济法的本质主要是在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下所产生的关于社会关系的法,可以说,适当干预原则反映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在经济法下合理竞争原则强调了在市场经济下,通过建立合理竞争的原则,实现有序、有效的市场模式,从而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通常来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指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由于我国对经济法的研究比较晚,对经济法理论的探索还处在摸索的阶段,还没有建立较为系统的、全面的经济法理论学说。有些学者坚持“一原则说”,即在他看来经济法只有维护社会的整体效益,兼顾各方的经济利益这个原则;有些学者认为经济法有计划与反垄断两种基本的原则,有些认为应该是有三个原则:即平衡协调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与权、责、利统一的原则;还有些则认为是七原则说,包括资源优化配置、国家适度干预、社会本位与可持续等在内的七大原则。众说纷纭,不同的研究角度就有不同的看法。

1.3 现有经济法原则的不足

经济法与其他学科下的法是不一样的,因此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反映出经济法的价值、内涵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对现有的经济法原则的表述不够完善与科学,不能够全面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下面就以社会本位原则为例,来探讨其中的不足之处。

通常意义上说的社会本位原则,是指在经济法的本位思想中,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作为首先考虑的因素。其中,国家的宏观调控、个体的行为和市场的运行分配与社会公众利益的满足程度是密切相联的。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中本位思想的变动,学者对社会本位原则的探讨越来越多,大体上都是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观点,但是,这些学说大都还是概念性的、描述性的理论方面的研究,并没有真正地阐述经济法中社会本位原则的内涵与价值,从经济法的实践中来看,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性的作用。而且,在社会本位原则的表述中,过度地强调了国家、社会、个人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和其发挥的能动性作用。因此,把社会本位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还不够全面。

2 社会责任本位原则到经济法的社会责任原则

2.1 社会责任原则的发展与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