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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6 09: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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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篇1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因此,地质环境就成了人类生存的条件。地质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建设带来很大影响,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制约作用。近年来,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在我国各个地区,不仅使人民群众受灾严重,同时也给国家带来不可估计的损失。因此,正确认识地质灾害成因和发生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对地质灾害进行综合防治,成为国民日益关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的分类

要做好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必须先了解地质灾害的分类。地质灾害的分类是比较复杂的。从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上来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自然变异引起的地质灾害,称为自然地质灾害;另一类是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称为人为地质灾害。从地质环境或者地质破坏的速度上划分,可以分为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和缓慢性的地质灾害。突发性的地质灾害也是人们常说的狭义的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缓慢性的地质灾害又称为环境地质灾害,包括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二、地质灾害的成因

1.由于资源开发和采掘的不规范性,部分开采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使他们在开采时,存在不合理或违规的开采现象,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导致人为不合理开采,对安全工作不予重视,预留的矿柱较少,长时间不规范开采造成应力失稳,形成采空区坍塌、山体开裂等,继而发生山体崩塌滑坡。

2.在河流断面上大量修建的水利工程、山区水库和拦水坝,使下游河段的水体发生了变化,当特殊原因诱发堤坝决堤时,会引起严重的地质灾害,如:泥石流、两侧山体滑坡等,造成地质灾害发生和水土流失,另外,拦水坝渗漏和水土流失,增加了土地的浸润和软化作用,也导致了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3.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资源逐渐稀缺,人们不断地开挖边坡和依山建房,政府大量修建公路,形成了人工高陡切坡,当应力失稳时,极易诱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4.由于人们对环境的无节制破坏行为,导致地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大量砍伐树木、放炮采石、破坏植被,从而严重破坏了稳定的生态环境,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耕地沙漠化速度加快,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三、关于地质灾害的治理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的环境意识。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人们对于地质灾害的普遍认识,明确地质灾害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灾害意识,确保在地质灾害来临时能够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应对灾害风险,不至于惊慌失措。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都要正确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不可预见性,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使之能够在地质灾害来临时主动应对风险。例如:可以村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知识讲座、组织广播电视讲座等,对人们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培养全体人民的灾害意识,在不同的地方制作地质灾害教育宣传栏,从而保证做到在地质灾害来临前做好预防,在灾害中从容应对,在灾害发生后能够积极自救,提高生存能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通过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对灾害能够更加重视,做到居安思危,增强防灾的意识。

2.建立有效科学的地质灾害提前预警系统。建立有效科学的预警系统,需要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通过对不同地区地质灾害情况的分析,建立起适合当地情况的完善的地质灾害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并通过上传下达,层层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有关部门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控,定期一些关于地质灾害的宏观变化信息,提高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的把握程度,从而采取有效的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将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同时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起地质灾害防范的电子网络平台,这已经逐步成为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要手段,在这种网络平台中,可以将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情况及时汇报到相关部门,从而为该地区提出有效地灾害防范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范的及时有效性。能够迅速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覆盖整个地区,全部聚集到这个监控空间中,并在地质灾害防范过程中实行动态监测,做好灾害防范措施,尽可能规避风险。

3.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要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果,必须建立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完善而又规范的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必须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规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预算和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监督制度。(2)规范职能,加强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确保各部门人员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和行使职能。此外,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工作,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掌握地质灾害在一定区域内发生变化的规律,找出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危险区,并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建设,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配置与地质灾害管理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要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在政策上给下级部门创造条件,使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化建设得到更快的发展,使之方便管理,提高效率,。在管理中,对于地质灾害情况复杂的区域,要做到24小时监控,重点管理。

4.因地制宜加强综合防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过程中,除了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识,建立有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预测系统和科学的管理制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需要因地制宜地加强综合防治工作。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鼓励和带动村民植树造林、退耕还林,保护好水土资源,尽量减少水土资源流失,矿产资源开采过程需要科学管理、整体规划、边采边治、杜绝盲目开采。另一方面,在建造水利工程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渠道渗漏和水土流失,减轻土地的浸润和软化作用,从根本上杜绝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更主要的是,各地要依据实际情况,加大已有应急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从资金、技术、人才上予以重点扶持,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去安排,去规划,去治理,一切以围绕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优化为基本出发点,合理布局,综合整治。

四、结语

总之,通过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从根本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消除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灾难,保证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创造出和谐美丽的生存家园。

参考文献:

[1]杨文进. 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措施[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16:72-73.

篇2

众所周知,地球在不断的运动和变化,地球上各板块间也存在着相对运动,加之人类为满足生产活动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大自然的改造力度,随之也引发了出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应加强地质灾害的控制与预防,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保证防治效果[1]。

1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概述

①地质灾害:受自然界变异和生物活动的影响,我国自然灾害现象频频发生,地质灾害是其中最为频繁出现的其中,其通常是指由于自然地质结构及相应板块的运动,或由于人为地质作用,导致地质环境恶化,进而导致资源,生命和经济损失的一种灾害。灾害发生时,人们往往无法提前感受到任何征兆,且地质灾害强度及受灾规模都相对较大,面对灾害时,人们只能尽最大力量来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给我国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②地质环境:地质环境是地球演化的结果,通过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等在能量和物质基础上相互作用,发生能量交替和流动,最终形成相对平衡的地质环境体系。地质环境有两大特点,一是开放性特点,地球表面各个圈层都与地质环境相关,二是周期性特点,从渐变到缓慢,再到突变和灾变,地质环境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呈现一定周期性的变化[2]。一旦当地质环境处于突变阶段,就很有可能引发出地质灾害。

③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关系: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两者关系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一方面,地质灾害发育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等构成了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影响了反映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的地质环境各要素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程度,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预测时,可从地质环境中分析地质运动的规律,以有效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2地质灾害防治策略

(1)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勘查周边地质界线,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②预测灾害的危险程度,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③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及破坏程度,制定出相应的等级预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相关预警应急措施[3]。

(2)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手段是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主要是通过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反映地质灾害的防治成效,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区域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监测预警体系在第一时间利用防灾减灾警示信息提醒工作人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为救援、避险争取宝贵时间。地质灾害具体监测预警流程。

(3)建立健全搬迁治理工程体制:当接收到监测预警体系发出的报警时,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分析该区域的灾情,若发现灾害的波及范围较大,危险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时,应采取搬迁避让加强工程治理,确保受灾区域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另外,在治理灾害工程中,应充分考虑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实现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达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由于我国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三大特点,因此,为最大程度的降低地质灾害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应利用现有的经济科技条件,建立并整合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其核心内容包括完善应急处理技术体系,建立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以及配全应急设备。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可按照科学合理的流程第一时间进行准确的应急反应,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带来的风险和威胁,达到最少的财物和人员损伤。

(5)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是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应加强科学研究技术的能力,对地质灾害的典型地质环境、内在机理及成因等进行研究,开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模拟和仿真系统,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

3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地质环境应用

(1)构建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为确保地质的安全性,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和地质环境安全的研究,建立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具体来说,该体系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工程地质环境的实际质量评价;②地质环境中的工程容量评价;③工程地质环境的功能区分评价;④治理的风险调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范。在对区域地质环境应用的实际评价中,应充分考虑该区域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环境调查,从而有效分析该区域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使得该地质环境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减少灾害的发生,

(2)加强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地质环境安全包括地质结构、地质成分、外部形态和工程性质等。加强对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有利于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性,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①相关部门应树立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理念,注重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将人类生产行为与自然改造进行有机结合,促进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②相关人员在评价环境前需搜集与地质环境有关的信息和数据,综合数据提炼出对工程地质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并完善,提高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效率;③注重地质环境安全中技术层次,包括建设工程区域地质安全评价、建设工程场址地质安全评价以及建设工程单体地质安全评价。

4结语

综上所述,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新形势下,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应密切结合具体的地质环境,从地质环境的规律出发,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探求出最适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并落实,有利于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效果。

参考文献:

[1]孙佳茜,王鹏瑞.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和地质环境应用探讨[J].科技展望,2017,27(1):23-24.

篇3

部分开采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使他们在开采时,存在不合理或违规的开采现象,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过度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导致人为地不合理开采,对安全工作不予重视,预留的矿柱较少,长时间的不规范开采造成应力失稳,形成采空区坍塌、山体开裂等,继而发生山体崩塌滑坡。

1.2在河流断面上大量修建的水利工程、山区水库和拦水坝

使下游河段的水体发生了变化,当特殊原因诱发堤坝决堤时,会引起严重的地质灾害,如:泥石流、两侧山体滑坡等,造成地质灾害发生和水土流失,另外,拦水坝的渗漏和水土的流失,增加了土地的浸润和软化作用,也导致了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1.3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土地资源逐渐稀缺,人们不断地开挖边坡和依山建房,政府大量的修建公路,形成了人工高陡切坡,当应力失稳时,极易诱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1.4由于人们对环境的无节制破坏行为,导致了地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大量的砍伐树木、放炮采石、破坏植被,从而严重破坏了稳定的生态环境,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耕地的沙漠化速度加快,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2关于地质灾害的治理措施

2.1加强地质灾害的安全宣传教育

提高人民的环境意识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人们对于地质灾害的普遍认识,明确地质灾害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灾害意识,确保在地质灾害来临时能够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应对灾害风险,从而不至于惊慌失措。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都要正确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不可预见性,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使之能够在地质灾害来临时主动应对风险。例如:可以村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的知识讲座、组织广播电视讲座等,对人们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培养全体人民的灾害意识,在不同的地方制作地质灾害教育宣传栏,从而保证做到在地质灾害来临前做好预防,在灾害中从容应对,在灾害发生后能够积极自救,提高生存能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通过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对灾害能够更加重视,做到居安思危,增强防灾的意识。

2.2建立地质灾害有效科学的预警系统

建立有效科学的预警系统,需要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通过对不同地区地质灾害情况的分析,建立起适合当地情况的完善的地质灾害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并通过上传下达,层层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地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控,定期一些关于地质灾害的宏观变化信息,增加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的把握程度,从而采取有效的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将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同时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起地质灾害防范的电子网络平台,这已经逐步成为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要手段,在这种网络平台中,可以将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情况及时汇报到相关部门,从而为该地区提出有效地灾害防范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范的及时有效性。这能够迅速地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覆盖整个地区,全部聚集到这个监控空间中,并在地质灾害防范过程中实行动态监测,做好灾害防范措施,尽可能地规避风险。

2.3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要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效果,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一套完善而又规范的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必须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规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预算和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监督制度。

(2)规范职能,加强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确保各部门人员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和行使职能。另一方面,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工作,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掌握地质灾害在一定区域内发生变化的规律,找出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危险区域,并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建设,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配置与地质灾害管理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要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在政策上给下级部门创造条件,使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化建设得到更快的发展,使之方便管理,提高效率,在管理中,对于地质灾害情况复杂的区域,要做到24小时监控,重点管理。

篇4

所谓地质灾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关于地质灾害概念的界定, 在学术界和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 学术界的几种通行说法主要有:1、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 2、地质灾害是指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 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 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 3、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 现象) ; 4、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 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 现象) ; 5、地质灾害是因地质活动引起对人类生活、生产及环境的破坏或者损失的现象。

二、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 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 一) 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 二) 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 三) 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 四)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 五)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 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 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坚持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 依靠科技进步, 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 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 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科学化; 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水平, 建立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等内容。

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 避免经济损失, 减少人员伤亡, 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二是搬迁避让工程。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灾害的规模和威胁的对象, 对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要由财政出资, 对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也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分清责任, 实施治理工程; 四是监测预警工程。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要实施监测预警工程, 包括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 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 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规划,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国是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和避免这个问题, 首先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做好城

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 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 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 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为了处理好城市

篇5

以村(居)为基本单位,全面开展我镇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明我镇已发生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摸清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为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依据,进一步夯实和强化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及不稳定斜坡调查、测绘与勘查,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地质依据;查明全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形成条件、稳定状态,分析评价其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对严重威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测绘、勘查,提出合理化的防治措施;结合当地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规划,对集中避灾搬迁安置新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立完善全镇地质灾害数据库,建立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平台,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三、工作步骤

全镇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必须于2014年12月前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审查验收,其中野外调查工作要于汛期前完成。主要工作分五个阶段: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由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成立项目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调查技术实施方案及项目预算,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完成1:5万县遥感图片解译,完成调查装备准备工作。

(二)野外调查与勘查测绘阶段(2014年3-9月):在镇、村组协助下,逐村、逐组、逐户开展调查,完成野外地质灾害测量、质量检查和野外工作实际材料图编绘、野外资料整理;对严重威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测绘、勘查。

(三)成果整理阶段(2014年8-11月):根据野外工作

成果,归纳总结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形成机理、造成危害,分析研究地质灾害点的潜在危险性、防治措施、监测方法,进行全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编制实际材料图、1:5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1:5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等成果图件,汇总整理地质灾害调查表、有关影像资料等,总结编写成果报告及其他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资料。

(四)项目验收阶段(2014年11月):完成省厅1:5万详查工作领导小组技术专家组对1:5万详查工作成果的验收。

(五)提交利用阶段(2014年12月):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成果和技术资料按要求汇交并备案。进一步完善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四、相关要求

篇6

在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背景之下,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建立相应的防治管理体系是有效缓解地质灾害损失的方法之一。目前,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已经形成了以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为主,辅以群测群防的协助体系和专业监测预警体系以及专项科研和治理体系、科普宣传教育体系的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其核心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建立市级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能使灾害的损失有所降低,保障国民经济不受较大损失。

1 重庆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随着全球气候环境的变化,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产生了危害,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了解地质灾害相关知识,做好防治管理是减少损失的有效方法之一。

1.1 地质灾害的定义

所谓地质灾害就是由于外部环境中的自然因素以及人类活动的破坏而导致危害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相关的灾害[1]。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灾情严重、分布面积广,给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较大的损害。

1.2 重庆市地质灾害情况简述

重庆市是我国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的区域较为广泛,类型也相对多样化,并且成分散发育的特点[2]。市辖区内局部的地质灾害类型统一,比较集中。近年来,重庆市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居高不下,其危害性相当大,社会影响也较大。

重庆市特殊的地形地貌和为了城市发展而进行的大规模工程建设引发了人为的滑坡、泥石流以及崩塌等地质灾害。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这样的地质灾害可能会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阻碍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的东部边缘,整个城市的地貌以丘陵和山地,而且坡面的面积较大,气候温和,且雾多,全年降水量较多。受这些自然环境的因素以及人类的活动的影响,导致重庆地质灾害频发。为了能够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积极排查辖区地质灾害情况,摸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内在原因,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同时,还不断摸索,力求建立和完善成熟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2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重庆市在长期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结合当地地质灾害的相关情况,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仍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分散,缺乏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

目前,全市虽然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过于分散[3],实际的防治工作要依靠大量的信息做参考,然后做出具体的决策,进而将防治工作落实到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中。信息的分散制约了防治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大量的信息不能进行有效的整合,成为分散的碎片垃圾,不能成为防治工作开展的有力信息,影响了防治管理工作的发展。

2.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平台信息更新缓慢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在信息化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背景下,获得了较好的发展。然而,在具体的网络信息平台中,政府部门与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互动不足,信息搜集面相对较窄,地质灾害相关信息的更新速度总体较慢,导致防治管理工作有所滞后,进而影响地质灾害的防治效率。

2.3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决策缺乏科学性和主动性

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只有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人员主动积极的参与相关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与防治工作相关的活动,才能使防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辖区内的部分政府部门和相关的主管部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缺乏主观能动性,不能发挥其最大的职能作用[4],将相关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由于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够高,对决策的考虑缺少学科性的依据,使得防治管理工作陷入困境,进而使得整个地质灾害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也缺少一定的科学性。。

3 完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的对策

3.1 整合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将收集的地质灾害信息及时录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并在实际的应用中不断完善该系统,这是防治管理工作的关键。通过实践的经验和信息整合技术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系统[5],可以实时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在第一时间获得有效信息,组织人民群众做好灾害的预防措施,避免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3.2 调动管理体系中各级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灾害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体系中,工作人员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应调动各级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协调管理体系中的每一项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尤其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知识。同时,还应结合具体的灾害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将防治管理工作引向科学发展的方向。

3.3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向全民开放

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获取较多的信息,从而指导具体的生活。因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也应面向全社会进行,政府适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服务平台,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信息以网络信息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使得人民群众可以多渠道获取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更好地配合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 结语

在地质灾害日益频发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减少了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和影响。重庆市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有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姜万林.探究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体系构建[J].地球,2014(7).

[2]陈保林.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问题和体系构建[J].地球,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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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陕南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搞好宣传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负责的原则;

5、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1、全面实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

2、完善和规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县、镇两级防治点的监测责任,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加强巡回排查,及时发现并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隐患,密切关注重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结合减灾安居和移民搬迁工程,加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力度。

5、完成全县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和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任务,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一)2011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中小型堆积层滑坡、小型岩质崩塌、小型泥石流、少量膨胀土滑坡和岩质滑坡。至2011年底,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39起,因预警并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年末列入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群测群防监测点249处,涉及全县11个镇1182户、4630人、5679间房屋,目前尚有近5处隐患点未得到专业机构确认。

(二)2012年地质灾害预测

据市、县气象部门预测:2012年汛期降水量为700—850毫米,比正常降水略偏少。7月中旬末与下旬中期、8月中旬初与下旬后期为降水集中时段,有3—4次暴雨天气,是2012年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2012年降水特点是:多短时雷雨和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易造成地质灾害。降雨期间与降雨后是预防地质灾害的关键时段。

三、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2012年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对象是威胁30人以上的40处地质灾害防治点(详见附件)。其中:威胁30—4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241户、988人、1016间房;威胁50—9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142户、572人、644间房;威胁100人以上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213户、1006人、1597间房。全县危害程度最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池河镇良田村砖厂滑坡点,不仅威胁12户、54人的生命和85间房屋、砖厂等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危及阳安铁路和316国道的安全通行,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

(二)重要时段

冬、春季冰雪融化时节为滑坡、崩塌高发时段;汛期突发强降雨、长期连阴雨期间及晴后3—7天内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

(三)重点防范区段

1、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区内为薄层状软弱变质岩附存坡残积土或膨胀土,是汛期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2、矿区地质条件复杂,为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3、新修筑的山区公路、山区建房,由于劈山开路,依山削坡建房,改变了原始地形和地质结构,仍有部分边坡开挖尚未挡护加固,汛期易发生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而造成人员伤亡。在汛期,对边坡角大于30度的变质岩强风化地段和新建房屋后檐坎高于房高的建筑,需加强巡视,监测和预防。

四、防治措施

(一)做好监测预警。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相互监测以及监测责任人的监测作用,做到随时监测、随时上报。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临灾预警信息。当本地有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时,各镇应及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各类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手续之前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各镇以及县交通、水利、扶贫、旅游、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三)做好应急避险。要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遇到持续强降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危害时,各镇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及时撤离避险,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直到评估危害解除后返回。

(四)做好搬迁避灾。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加快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群众搬迁,搬迁补助指标要优先向这部分人倾斜,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五)搞好工程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中、省、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暂未排除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应在各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必要的水田旱作、退耕还林、简易排阻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等工程处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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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者未滑,滑者未测”的说法正确吗?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存在着“测者未滑,滑者未测”的说法,或通俗地说“看着的没发生,发生的没看着”,即通过调查列为隐患点并开展监测者未发生地质灾害,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又常常未在调查监测之列。上述说法当然是不正确的,也不符合客观事实,是一种认识“误区”。事实是,每年都有许多通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并成功避险的典型案例,挽救了大量的人民生命财产,大大减轻了危害,取得了很好的防灾减灾成效,这些案例都是通过调查确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而后实施监测预警的。在山地丘陵区,存在着千千万万的斜坡或沟谷,这些斜坡或沟谷只要遭遇不利的极端的外界因素作用,如持续的强烈降雨、地震活动或人类开挖堆载等,都具有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人类社会由于经济实力、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限制以及实际的需要,目前只是调查监测了很小一部分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并威胁人居安全的斜坡或沟谷。如果把监测发灾的点数与所在区域记录在案的隐患点数比,“滑者已测”的比例就会大,但与整个区域的斜坡或沟谷点数比,相应的比例数是很小,自然给人以“滑者未测”的印象。通过识别隐患点而后进行监测的做法实际上存在两个前提,一是那个地点是地形地貌、地质成分结构上的薄弱区,如历史上发生过滑坡泥石流的地段,二是威胁到村落、学校、集镇等人类聚居区或聚集区。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与否,还在于外部引发作用是否与薄弱的地质区段遭遇,以及外部作用的大小、时间长短。如果外部作用如强烈降雨、地震活动或人类工程作用没有发生,即使是划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般也不会发生滑坡泥石流。反之,如果外界作用足够大、时间足够长,即使那个地段的地形地貌、地质成分结构不薄弱,以往没有发生过滑坡泥石流,也会逐渐变形破坏乃至发生地质灾害。“测者”的外界作用未达到临界状态,虽然是隐患点也不会发生,而“未测者”达到临界状态也会发生。理论上,凡是斜坡就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凡是沟谷就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其本质是重力作用失衡导致岩土向下运动。实际上,人类调查监测记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只是很小数量的斜坡或沟谷,而绝大多数斜坡因人力、物力、主观认识的限制以及客观必要性等而没有开展调查监测。出现“测者未滑,滑者未测”的说法,还与滑坡泥石流是否成灾以及成灾的大小有关。每年都有因强烈的外界作用引发的大量地质灾害,因为危害小,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少,社会关注度自然就低,新闻媒介报道就少,社会舆论反映也就处于低水平,以致于焦点集中在个别“滑者未测”的大型灾害事件上。群测群防是我国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为适应相对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实施的带有主动应对性质的一种有组织的减灾行动,是有效减轻地质灾害的群众性自我防范工作。群测群防的特点就是地质灾害威胁出现在哪里就在哪里应对,突出强调所在地区居民防灾减灾的自发性、自觉性和实时性,逐渐培育“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和自我救治”的防灾减灾文化,通过提高意识、增加知识、培育能力,追求减灾成本的最小化和减灾效果的最大化。结论是,地质灾害调查识别和监测预警是防灾减灾的有效手段,应该坚持做下去,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认识的提高,推动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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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质环境。从广义上讲,地质环境就是指岩石、水以及大气等物质所构成的体系,那么从狭义来说,则是岩石团与其所产生的风化物,地球在不断变化和运动过程中,其地质环境也是在不断更改的,因此,地质环境,就是地球演化的结果,岩石团与水圈以及大气圈等进行作用,相互交换能量,从而形成了目前人们所看到的地质环境。它们是最后一次造山运动与冰期后形成的。地质环境是再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中发生的,其中会有水圈,生物圈以及大气圈等进行参与,各个圈层的相互作用与影响,形成了最终的地质环境。所以说,从地质环境中能够分析出地质运动的规律,从而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预测,减少损失。

二、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关系

通过对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关系,能够看出,想要有效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首先就是要对地质环境的规律进行全面分析和掌握,只有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制定防治措施,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具体分析如下:

1地质灾害总是发育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地质环境是地球自身运动与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地质环境在不断演变过程中,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尤其是在近些年来,我国的地质环境变化比较快速,人类改造自然的速度以及强度都在增加,追求经济效益的脚步越来越快,因此,地质环境的变化速度,也超过人们的想象,并超出了环境本身所能承担的范围,这样的结果,就是地质灾害频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必然是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它不可能脱离地质环境而独立存在,地形、地貌以及地质构造一起构成了地质灾害的发生的条件,它们的变化以及相互作用,成为了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因。

2地质灾害影响地质环境质量的优劣。按环境学的定义,所谓环境质量一般是指:“在一个具体的环境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对人类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宜程度。”对地质环境而言,环境质量就是指构成地质环境的各要素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程度。如前所述,如果地质环境的改变超过了地质环境的自适应能力,就会产生某种地质灾害。从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来看,地质灾害的发生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地质条件复杂、气候因素繁多的国家,每年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是以百亿元计的。总体来说,地质灾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影响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是间接地影响整个人类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从地质环境保护角度来说,地质灾害的产生与发展,影响了反映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的地质环境各要素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程度。地质灾害越严重,发展速度越快,危险性越大,对地质环境质量的影响也就越大。

三、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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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和缓变性地质灾害。福建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以及地面塌陷、地裂缝;缓变性地质灾害有地面沉降等。

滑坡是依附于其内在软弱结构面(带)的地表斜坡岩土体,在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作用下,失去原有平衡条件而产生以水平位移为主的、直接或间接的危害人类安全和生态环境平衡,并给社会和经济建设造成一定损失的整体岩土体移动的地质灾害现象。按滑坡主滑面成因可分为:堆积面滑坡、层面滑坡、构造面滑坡和同生面滑坡。

崩塌是高陡边坡(含人工边坡)上被陡倾的张性破裂面分割的块体完全脱离母体后,以滚动、跳动、坠落、倾倒等为主的移动地质现象与过程。按起始运动可分为倾倒式崩塌、滑移式崩塌、错断式崩塌、拉裂式崩塌、鼓胀(塑流)崩塌、陷落挤出式崩塌。

泥石流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暂时性特殊洪流。它是水土流失过程中介于挟沙水流与滑坡之间的泥沙失稳集中搬运的一种突发性极强、破坏性极大的地质灾害现象。按组成物质可分为泥流、泥石流、水石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及赋存其中的水、气所组成的综合体系,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各种破坏其稳定平衡状态的力学效应,导致岩土体覆盖层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有的塌陷作用隐蔽于地下,尚未达到地表,称为地下塌陷。按形成机理可分为岩溶塌陷、采空塌陷。

地裂缝是指岩体或土体中直达地表的线状开裂。岩、土体在内、外营力作用下,发生变形,当力的作用与积累超过岩土层内部的结合力时,岩土层发生破裂,其连续性遭到破坏,形成裂隙;当裂隙延续到地表后其围压作用力减小,形成较宽的裂缝,即地裂缝。地裂缝按形成因素可分为以过量抽取地下流体地面不均匀沉降地裂缝、采空区塌陷地裂缝、新构造活动地裂缝。

地面沉降是指地表在自然营力作用下或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下,大面积以至区域性的连续缓慢的总体下降运动。按地质条件可分为内陆盆地型地面沉降、冲积洪积平原型地面沉降、滨海平原型地面沉降。

2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学科发展现状

2.1 福建省地质灾害主要特点

福建省处于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中山和低山约占全省面积的75%,丘陵占15%,平原仅占10%,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汛期和台风期间降雨量大。

福建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以降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省内中北部地区主要为古老变质岩系地层,构造作用及风化作用较为强烈,残坡积粘性土体厚度大,结构松散;东南地区主要为侵入岩和火山岩,风化作用强烈,残坡积层广泛分布,为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高易发区。另外,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类工程活动,如削坡建房、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矿山和水库等建设活动更加提高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福建省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包括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闽西南龙岩、永安、长汀等地,该地区上覆第四系厚度小,覆盖型岩溶发育。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于龙岩、泉州、南平的煤、铁矿和其它金属矿床采空区。

福建省地面沉降灾害主要分布于东部沿海平原地区,该地区第四系厚度大,且广泛分布高压缩性淤泥土,在上部建筑物荷载以及过量抽取地下水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地面沉降灾害。

福建省地质灾害以人类工程活动和台风降雨诱发的土质滑坡、崩塌、泥石流为特点,在中国南方湿润的中低山、丘陵区具有代表性,以此有别于西南、西北和北方地区。

2.2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开展的主要工作

2.2.1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及法规建设

为加强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闽政[2001]24号),《福建省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奖励办法》、《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福建省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方案(2001-2006年)》、《福建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闽政[2006]64号),《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闽政办[2007]62号)等法规文件。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颁布了《福建省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资金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国土资综[2006]257号)、《福建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07]6号)等规范性文件。

2.2.2 地质灾害防治“三个两”工程

福建省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三个两”工程,初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2.2.2.1 夯实两“基础”――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990年以来,福建省完成了区域性1:20万九龙江流域、晋江流域、漳州幅、福安幅以及全省1:50万环境地质调查;2001年后全面开展全省85个县(市、区)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省级和9个设区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

2.2.2.2 构建两“网络”――群测群防网络、专业监测网络

根据福建省地质灾害的特点,在全省85个县(市、区)全面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根据《福建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指导意见》对群测群防网络进行了规范和建设。从2007年开始在闽东南开展了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试点试验区建设工作。

2.2.2.3 建设两“系统”――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在完善全省地质灾害信息网与各县、市地质灾害信息网及部分地(市)地质灾害信息网的同时,建成集地质灾害监测、气象监测等为一体的全省地质灾害气象监测信息系统。

根据《“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立包括信息速报、分析评估、远程会商、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应急响应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成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专业队伍。

2.2.3 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

《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提出统一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出发,2005年,福建省开始实施了以“一百千万”工程为核心内容的“福建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规划”。

“一”就是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建立集成果数据共享、指挥视频会商、预报预警分析、防灾信息互联的全省地质灾害信息和预警系统。

“百”就是利用3年时间,治理100个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对部分特别危险的、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且不宜搬迁确需治理的项目,要加强监督、限期治理。

“千”就是完成1000处受地质灾害危险点威胁的居民点整体搬迁任务。我省地质灾害点小而散,搬迁是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有效办法,既使居住在条件恶劣地方的村民免受地质灾害威胁,又新增耕地、促进村庄改造整理。

“万”就是力争全省10000个村庄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到位;值班网络、预警网络健全等。

2.3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成就

福建省根据自身地质灾害发育特点,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系统搬迁、工程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

2.3.1 地质灾害预防

在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普查的基础上,开始实施详细调查,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起以地质环境敏感性、降雨诱发因素分析为主、专家经验为辅的“系统分析法”区域地质灾害自动化预报预警系统;并依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有序转移群众避让。

2.3.2 地质灾害治理搬迁

根据地质灾害点危险性、危害性的特点,按轻重缓急原则,逐步实施不宜搬迁确需治理的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和小而散地质灾害点的搬迁工程。

近年来,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很大成效,全省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6837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121期,转移群众198760人,成功预报3356次,避免27689人伤亡;由省国土资源厅补助治理地质灾害点71处,搬迁地质灾害点2485处,共 21234户。

3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学科发展趋势

3.1 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使人民有个安居乐业的环境空间,因此要着眼于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最终目的是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的近期目标是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和体制,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公众防御地质灾害意识,逐步增强社会对地质灾害的抗损能力和自救能力。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的中长期目标是构建良性互动的防灾减灾体系,实现地质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2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学科研究的对象因其控制因素的复杂性、发育过程的隐蔽性、发生结果的突然性而具有蝴蝶效应的不可预见性,如何最大程度地避免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对地质灾害防治学科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带来学科发展的机遇。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将涉及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为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和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地质灾害防治学科提出严峻挑战。

据气象、地震部门预测,本世纪前期,气候变化和地震均趋于活跃期,台风等极端气候事件增多,地震活动频繁,强降雨过程和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将加剧,对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提出严峻挑战。

气象学、遥感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新兴学科的蓬勃发展极大地开拓了地质灾害防治学科的研究领域。1998年,国家正式把地质灾害防治列为国土资源部的重要行政管理职能。中央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平台,同时为地质灾害防治学科的研究、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3.3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的发展趋势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选址,避免由于选址不当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口前移的关键。

福建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建设。依靠科技,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效率。

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的居民点,特别是生态环境恶化的贫困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实行搬迁,实现避灾、脱贫和改善生态环境三结合;对威胁人员众多、潜在经济损失很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工程治理,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4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学科发展的战略对策

4.1 发展途径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监测预报水平;提升灾害信息采集与快速处理能力及抗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高等院校的技术力量,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科技攻关,切实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吸收国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4.1.1 地质灾害预防关键技术研究

4.1.1.1 地质灾害调查野外识别技术方法研究

基于遥感技术(R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通过大中比例尺的野外地质环境调查与对当地地质灾害历史情况分析,开发典型区域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早期识别技术,研究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的指标体系、分析理论与区划方法。

4.1.1.2 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

2007年,福建省开始实施“闽东南台风暴雨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项目研究,监测诱发滑坡泥石流的降雨量、斜坡岩土体含水量(渗透压)和斜坡岩土体变形位移,在技术上,实现监测数据的采集自动化和处理自动化;研究滑坡泥石流气象预警区划理论与方法,建立区域降雨型滑坡泥石流预警的统计学模型;研究松散岩土体对不同降雨强度和降雨过程的入渗机理,建立基于降水―渗流―斜坡位移破坏物力机制的水文―力学耦合的动力学预警模型;通过监测技术和预警理论方法研究,基于GIS,开发研制预警分析与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数据管理、预警分析、预警产品自动生成、预警信息、防灾减灾行政管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等功能。

开发摄影测量三维滑坡监测系统,将所拍摄到的滑坡的数码影像对与实地使用全站仪所测的像控点实际空间坐标输入到系统中,根据摄影测量的原理计算相片中向点的空间坐标,利用自动寻找特征点的计算机技术,建立三维模型。根据滑坡现场监测时所拍摄的数码相片,在原有三维空间模型的支持下,自动捕捉相片特征点,进行像片匹配,并能在短时间内计算出滑坡已经位移的具体数据,快速监测滑坡位移情况,实现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

4.1.1.3 福建省地质灾害远程会商与应急指挥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从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和工作出发,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数据存储等技术,采用部署和自主研发相配合的原则,以我省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为基础,以数据的远程传输和通讯为手段,以地质灾害摄影应急监测为关键技术突破,实现对我省地质灾害的预警监测与应急指挥,并以部、省视频会商系统为渠道,利用视频和多媒体技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地质灾害综合会商与指挥,有效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

4.1.2 地质灾害治理研究

4.1.2.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理论方法研究

研究各类地质体稳定性分类计算方法、防治工程设计标准等,开发防治工程新材料、新工艺、新器具和新技术,形成针对各类灾害体治理的计算理论和技术方法体系。

4.1.2.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标准化

研究建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与管理技术规范体系。

4.2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协调合作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是环境地质学的重要研究领域,是地质科学、环境科学、社会科学相互渗透、重新组合而形成的一门边缘学科,同时还应用到工程力学、地貌学、水文学、生物学、土壤学、气象学、地球物理学、天文学、遥感学、物理学、数学、社会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内容。它以人―地系统为主要研究对象,更突出地质作用对人类造成灾害的研究。

地质灾害的发生可引发多种地质灾害之间关系链,地质灾害和其他灾害间存在灾害关系链,以及地质灾害与人类行为间也存在灾害关系链。地质灾害防治学科是一个复杂课题,其研究工作应同时重视多学科、多层次联合调查研究。首先,从地球系统学角度认识地质灾害,从地球系统多圈层相互作用的角度认识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发生机理。其次,将地学、力学、数学、非线性科学和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对地质灾害的过程进行仿真模拟,分析诱发灾害的因素和发生强度,可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的定量化。最后,加强灾害性气象预测预报研究,建立基于“3S”技术,集观测、研究、风险评估、预报预警、预防治理一体化的地质灾害预报系统。

4.3 地质灾害防治学科发展的保障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防灾、减灾目标,应建立政府、科技界、工程企业界与公众社会“四位一体”的减灾战略“伙伴”关系,形成政府、科技界、工程界与公众社会的联动机制,明确国家减灾战略中的每一参加者在新的伙伴关系中承担相应的职责。

4.3.1 建立分级、分部门领导目标责任制,推进社会化减灾体系建设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引发者负责。

4.3.2 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

进一步完善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地方性法规;制定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风险区划、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规范标准,制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技术要求、规程及相关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建设工程施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防止不当施工行为引发地质灾害。

4.3.3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依据全国的规划,编制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价、勘查、治理等工作,应当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依据。

4.3.4 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防治经费投入良性机制

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企业等对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探索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对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治理工程项目,如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所在地的政府可以尝试建立多种灵活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融资渠道,出台优惠和鼓励性政策,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良性机制。

4.3.5 加强全球协作

尽快研究全球化各种灾情和环境不安全发生之后的状态,建立相互支援、协作和帮助的救援体系,承担起各自责任,做出应急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可行的方案。只有与全人类共同携起手来面对全球化与局部化自然灾害时,人类才能积极有效地抵抗环境继续恶化的结局。

4.3.6 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正确对待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以更为理性的方式反思自然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市、县(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应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培训和演习,作为加强群测群防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4.3.7 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对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责任。

参考文献:

[1]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4.

[2] 福建省人民政府.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2005.

课题组成员:

1. 周伟栋,福建省地质学会地质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篇11

1.城市划规对地价的影响

1.1 土地性质对地价的影响

土地价格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未来地租(收益)的资本化。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土地经济规律研究的深入,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土地价格尤其是城市土地价格不仅由土地利用现状决定,对土地利用前景的预期也是影响土地价格的重要因素。

从城市整体层面来看,城市未来地价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城市土地配置的合理程度、用地功能布局、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以及城市建设总体容量控制标准,这些因素主要是由城市总体规划决定的。从城市局部地域来看,地块的用途、开发强度及环境控制等决定地价的因素也取决于具体的规划控制要求。

城市性质对地价的影响 :

城市的性质指城市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与所起的作用,是城市主要职能的反映。我国城市性质大致分为:中心城市、工业城市、交通港口城市和特殊职能城市四种。城市性质的差异,是决定城市地价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城市性质制约着城市的经济、人口结构、规划结构、城市风貌、城市建设特别是土地使用的构成等各个方面,而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在经济效益上是有很大差异的,一个城市的职能越多,越能强化城市发展的聚集效益。现代城市职能中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越大,如金融贸易、信息展览、经营管理、旅游服务、商业零售业越发达,地价水平越高。

1.2 城市规模对地价的影响

城市规模指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用地规模,因为城市用地规模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浮动而变化,所以,城市规模通常按城市人口划分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等。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规模直接影响着城市基础设施的标准、交通运输、城市布局、城市的环境等一系列问题,对城市地价水平有较大的影响。城市规模越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越高,交通运输系统越复杂,城市环境的营造越困难且成本越高,土地级差收益也越高。同时,按照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的现状,城市规模越大,人口越多,人均用地指标越低,意味着土地供给与需求的矛盾越突出,土地资源短缺情况越严重,地价水平越高。

1.3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对地价的影响

城市土地的利用结构指城市各类用地在城市总用地中的比重,以及各大类用地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用地的构成与比例。不同性质用地的价格差异是普遍存在的,而且相差很大。一般来说,商业用地地价最高,办公和住宅用地次之,工业用地地价最低,因此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构成与地价总体水平及地价总量密切相关:地价总体水平与商业用地的比重成正比例关系,而与工业用地的比重成负比例关系。商业用地在城市中的比重主要取决于城市的职能特点及规划用地的功能分区。同时,用地结构的合理化既有赖于土地价值的经济调节,也有赖于城市规划的政策调节,城市规划在遵循“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效益”的原则下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有利于提高城市地价的整体水平。

1.4 城市用地空间布局对地价的影响

区位地价级差是导致城市空间结构演变的基本动因之一。反过来,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功能分区及空间结构也会对城市地价的空间差异产生影响。它具体体现在城市空间结构的层次决定土地价格的分级体系;商业、住宅、工业等功能用地的聚集程度决定了房地产价格总体水平和不同土地等级间价格差异的幅度,即城市用地功能分区及用地功能混合情况决定了地价级差,规划道路运输网结构及道路密度与地段价格直接相关。

对于一般城市而言,聚集程度及交通区位是影响地价的两个最主要的因素。首先,用地聚集程度越高,尤其是商贸服务业、办公楼宇等聚集程度高的城市各级中心地区,往往是地价峰值区。其次,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最快的地区一般是交通便捷的地区,尤其是城市新发展区。规划新开通干道、高速公路出入口两侧土地,地价迅速上涨,表明交通条件的改善对城市土地价格的提高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聚集程度较高、交通条件优越的地段不仅本区域地价水平较高,而且通过传递、扩散作用,可以带动周边地域地价水平的提高,从而影响城市地价的整体水平。

2.对城市规划中必须考虑地质条件

通过汶川地震的经验告诉我们,城市规划中地质的勘测占有重要的意义。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 。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 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 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 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

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 避免经济损失, 减少人员伤亡, 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2.2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