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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业务风险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8 09:56:14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供应链业务风险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供应链业务风险

篇1

一、供应链金融概述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简称SCF)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信用实力的掌握,凭借核心企业信用或单笔交易的自偿程度与货物流通价值,对一个产业供应链上单个或多个企业提供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打破了传统融资模式对中小企业贷款资质考察的局限,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引入到中小企业的信用中去,把中小企业的风险程度降低到银行的信贷准入门槛内。简而言之,供应链融资的本质是对“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开展的是类似于“团购”的一种集体授信模式。表1给出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常见分类。

二、汽车产业的供应链金融

1、汽车产业融资现状

目前,在汽车行业的整条供应链中,零部件供应商和经销商等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资金短缺,除了个别企业外,大多数的资金状况都不好,处处捉襟见肘,基础建设、产品开发、营销体系、服务网络、品牌传播往往很难兼顾。另一方面,在中国银行几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民间借贷率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信息透明度差、非系统风险高、道德风险较高、缺乏核心竞争力、平均融资规模小等诸多因素使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贷款额度十分有限。

2、供应链金融应用于汽车产业的优势

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是汽车供应链上一个全方位的资金融通过程,包括了汽车的生产、流通等环节中的资金融通。

汽车产业是资本密集型工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密切相关,在中国的工业总产值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伴随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将供应链金融引入汽车产业势在必行。不管是作为供应链核心的汽车制造企业,还是取得融资的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或是为供应链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又或是为供应链提供物流监管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都在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增强了各自的竞争实力,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实现了多方共赢。

(1)金融机构视角。供应链金融与传统融资最大的区别在于,在决定融资授信金额和期限时,金融机构会对整个供应链的稳定性、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其核心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信用风险评估,而不再是仅仅针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估。有了这三方面的技术保障,再考虑到汽车产品自身突出的自偿性特点,金融机构能够有效地降低信贷风险。

(2)核心企业视角。作为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来自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双重资金问题。借助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捆绑技术,能够有效增强核心企业同中小企业进行贸易交易的稳定性,推动核心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同时,供应链金融给予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使得中小企业资金流状况得到改善,进而促进汽车供应链整体的平滑有序运行。

(3)链上中小企业视角。汽车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包括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以及下游经销商。在传统融资模式中,这些企业往往由于资本规模小、信息透明度差、道德风险高、管理规范性差等原因,在银行信贷评级中被归入较低级别,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而供应链金融的全方位信用评价视角以及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大大缓解了因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所带来的融资局限,突破了长久以来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瓶颈。

(4)物流监管企业视角。物流监管企业是供应链金融得以顺利展开的重要参与者,它不仅提供传统的仓储、运输服务,更能够发挥对质押物品的监管、价值评估、流转动态跟踪、信用担保等作用。物流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银行对质押物品控制薄弱的缺陷,从而架起银企间资金融通的桥梁,降低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物流企业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融资渠道,拓展服务范围,争取客户资源,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和效率,获得了业务增值利润,增强了自身的竞争优势。

三、汽车供应链金融模式及其运作机理

在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不同阶段运用的融资模式有所不同。本文从供应、采购、经营三个阶段对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模式进行了分析。

1、供应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在这一阶段中,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作为融资企业,向汽车制造企业供货采取的是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模式,具体的运作流程如图1所示。

即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贷款风险的评估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与汽车制造企业达成协议,生成用于链上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额度;零部件供应商向制造企业发货,取得应收账款凭证,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转让应收账款。如果金融接受转让申请,就与零部件供应商一起通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汽车制造企业。在取得债务人的确认和付款承诺后,金融机构向零部件供应商发放保理融资贷款。最后,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制造企业将款项汇入指定的还款账户。

2、采购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汽车经销商处于汽车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然而这些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资源匮乏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在实际的运营中,处于供应链下游经销商往往需要通过资产质押来获得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成本高、效率低,且经销商能够进行质押的资产非常有限。因此,解决经销商融资难问题是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的重中之重。

在采购阶段大多运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来解决经销商商品采购的资金短缺问题,具体运作流程如图2所示。

即经销商和汽车制造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形成贸易关系,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达成仓储监管协议;经销商与金融机构达成质押协议,同时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通常为10%~20%);金融机构在审核制造厂商资质合格后,开出承兑汇票;制造厂商确认收到汇票后,根据银行指令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监管仓库,此时货物的产权由金融机构控制;经销商通过销售收入回笼资金,逐批向金融机构补交保证金,并从仓库提取货物,当经销商的保证金账户或监管账户中的资金足额时可以提前或按期解付信贷资金,这样就可以完成信贷资金的一个循环运转。如果经销商未能出售仓库内的全部货物,制造厂商要根据《回购协议》回购未出售的全数库存货物。

3、经营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由于汽车产品的高成本性、管理的灵活性以及销售网络建设的复杂性,汽车经销商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常常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同时,作为中小企业的经销商能够质押的资产非常有限,因此在这一阶段,通常采用动产质押供应链金融模式。即经销商可以将其合法拥有的,不存在所有权、货款、税收等方面纠纷和争议的汽车作质押,交由银行认可的仓储公司保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具体运作流程如图3所示。

即在金融机构、汽车经销商、物流监管企业达成仓储监管协议的前提下,物流企业对经销商质押的动产展开价值评估,并向金融机构出具评估证明文件;动产的实际状况符合质押条件的,金融机构据此核定贷款的额度,与经销商签订相关的动产质押合同;物流监管企业收到经销商移交的动产后,通知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经销商运用销售收入及时补足贷款;最后,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偿还情况和经销商提供的提货单,释放相应比例的提货权,并通知物流监管企业发放货物。

四、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1、道德风险

(1)核心企业道德风险。核心企业因其规模大、实力强,是供应链金融中决定风险的特异性变量。一般说来,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互利互惠,通过信用捆绑,能够将中小企业的边际信用提高到与自己同等的水平。但是,如果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利用其在谈判中的优势地位,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上对上下游企业施加压力,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径,以牟取短期收益最大化,就会导致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迫使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以维持其基本运作。一旦中小企业获得贷款,供应链资金紧张状况得以缓解,核心企业就可能进一步挤占中小企业资金,如此循环最终会破坏供应链的稳定性,带来相应风险。

(2)物流企业与经销商的道德风险。物流公司和经销商的联合骗贷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在进行动产质押融资时,质物的基本条件是出质人对出质物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并在法律权所属上没有任何瑕疵。然而,有些经销商将已经出质的汽车进行“二次抵押”,并贿赂物流监管企业开出合格的质物评估证明,骗取银行贷款。由于出质物的多次抵押,必然会使银行贷款回收得不到保障。

2、应收账款风险

(1)应收账款有效性风险。零部件加工商与汽车生产企业是否有真实的贸易发生,是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分析重点。供应商向银行转让的应收账款的期限、合法性、可实现性、可转让性和是否已经转让都影响着该应收账款的有效性。如果应收账款的有效性出现了问题,会导致银行在融资过程中获得的质押物的价值减损,带来风险。

(2)应收账款的回款控制风险。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商业银行要求汽车制造商必须回款到指定账户,然而,零部件供应商通常没有将回款资金用于归还应收账款融资,而是用新的应收账款替代质押。这种做法破坏了利用自偿性贸易回款偿还贷款的良好循环。如若零部件供应商没有及时补充新的应收账款或融资手续未办妥,出现了资金链断裂,必然会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

3、预付账款融资中的货物风险

根据前文介绍的预付账款融资模式运作流程,经销商与金融机构签订质押合同上缴一定保证金后,金融机构会开出承兑汇票给汽车制造商,要求其将货物发送到指定的第三方物流的监管仓库。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货损等问题,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是金融机构还是汽车制造商或是经销商?这其中的纠纷必然会有损三方的合作关系,进而降低融资活动的效率。

4、汽车销售的市场风险

国内汽车市场未知影响因素众多,如限购、限行问题,收交通拥堵费问题,都会对汽车销售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引起汽车销售量和销售价格的波动。一旦汽车市场价格下跌,销售状况欠佳,在供应链融资环节中承担着回购义务的汽车制造厂商将会承受较大的风险。除此之外,把销售收入作为唯一还款来源的经销商,也会面临较大的还款压力,从而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

5、物流监管企业的管理风险

(1)经销商资信风险。经销商的经营业绩及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对物流监管企业来说都是潜在的风险。例如,在滚动提货时提好补坏、以次充好等等。这些行为都会给物流监管企业带来质量风险。

(2)仓单风险。仓单是质押融资和提取货物的有效凭证,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证券。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物流监管企业所开具的仓单还不够规范,例如有的仓库直接以入库单作为质押凭证,以提货单作为提货凭证。

(3)商品监管风险。在质押商品的监管方面,由于仓库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或者信息滞后都会导致一方决策的失误,造成质押商品的监管风险。

6、金融机构内部操作风险

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牵涉到对仓单和物流过程的定价评估问题。首先,质押对象的价值会受市场价格影响发生升值或者贬值,从而引起一定的抵押风险;其次,对于金融机构内部来说,在对质押品进行估值和评价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内部人员作弊和工作失误,给银行带来操作风险。

五、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与发展对策

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范仅靠单一主体的力量远远不够,需要金融机构、供应链上各参与企业以及政府等有机配合、通力合作。因此,本文从五个层面出发提出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发展对策。

1、金融机构层面

金融机构应不断完善融资信用风险控制机制:第一,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建立信用模型和数据库,对融资活动参与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信用评级,运用授信、物流资质考评以及关联客户相互监管等管理方法,将传统的静态评估转换为动态评估;第二,要构建一整套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当上述指标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临界值时必须发出预警,减少意外并维系资金周转的连续性,提升资金运作的弹性,确保目标供应链平滑稳定的运行;第三,完善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借助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优势,记录、获取更多借款人过往信用记录,加强银行间、银企间的信息共享。

2、核心企业层面

汽车制造厂商作为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融金融中承担着担保和回购的责任。因此,汽车制造厂商应当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以便及时分析预测该政策会对汽车产业发展产生的影响,从而在制定计划、组织生产时能够针对性地作出有效调整,避免由于政策调整所引起的库存价值下降、变现困难所带来的损失。

3、中小企业层面

经销商以及零部件供应商应当积极构建稳定的真实供应链交易关系,并力求获得核心企业的帮助,借以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同时,应当注重自身交易记录和信用记录的建设,使自身始终保持良好的信用水平。除此之外,经销商以及零部件供应商应积极推动电子化信息平台在融资环节中的应用。通过平台,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可以共享到下游经销商的销售市场信息,从而能够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并以此为导向组织生产。同样,下游经销商也能够及时了解上游供应商的库存情况、生产能力以及相应的配送信息,从而合理地安排自身库存量,减少因为库存储备不当引起的市场风险。同时,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促进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的交流,增进彼此的信任度,构建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降低恶意违约的概率,进而有效地防范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发生。

4、物流监管企业层面

第一,物流监管企业应注重质押监管业务合同的谈判、签署、回收和存档,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第二,应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反馈,了解质押物的市场状况、价格变动趋势、产业产品的升级等情况,为准确判断质押物的市场价值、防范市场风险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三,物流企业应对质押监管业务流程、操作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严防操作失误。除了上述三点,物流企业还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转移风险。如要求货主为货物购买保险,规避货损风险,或要求金融机构负责质押物的评估和选择,规避价值评估不合理造成的损失。

5、宏观层面

供应链金融在国内方兴未艾,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法律缺失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矛盾的情况。有鉴于此,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现实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弥补法律空白,并及时修订、更新原有法律法规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为供应链金融过程中的纠纷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机制。

六、结论

汽车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快速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无论是汽车制造厂商,还是经销商、零部件供应商,又或是金融机构和物流监管企业都在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增强了各自的竞争实力,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实现了多方共赢。然而,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兴起不久,在流程设计和实际操作方面尚不成熟,因此供应链金融的参与各方都应当注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只有不断地识别风险和控制风险,汽车产业供应链金融方案才会更加完善,才能更好地为汽车产业持续、稳定地发展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黄斯瑶:供应链金融在汽车经销商融资信贷中的应用研究[J].现代经济,2010(6).

篇2

(一)质押物品带来的风险

质押物带来的风险包括品种选择、货权不清以及监管过程中保管不当造成的风险。对3PL企业来说质押物的选择要非常慎重,不是所有的物品都适合进行质押监管,可以说整个监管业务风险控制成功的第一步就是对质押物品的选择。

近来出现不少质押物货权不清的情况,尤其是上海、浙江等地重复质押,或则用他人在自己仓库货物冒充自己货物进行质押的情况等尤为严重。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3PL的责任风险。

因为质押物并不是都放在仓库内且不同的包装形式造成在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可能因为种种意外情况造成变质或者损坏,在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中不同的区域也存在不同的监管风险。

(二)出质人的资信道德风险

信用风险是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最常见的风险,不是银行单方面面临的风险,而是银行与3PL企业共同关注的一种风险。一旦发生出质人恶意拖欠或欺诈的情况,3PL企业也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一个供应链金融的项目中银行往往会经由合同将责任转嫁给物流监管企业。另外,由于银行在专业方面的缺失也会造成一些对质押物特殊细节要求上的问题,造成了一旦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3PL企业就要承担法律风险。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

3PL公司自身监管操作带来的风险,包括人员的风险、内部管理的风险和质押场所选择的风险。监管人员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第一防线。从业人员由于在职业素养、业务技能水平、责任心、职业道德等方面素质的原因对监管的风险防范能力也有很大不同。如,进行每日数据录入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录入与更新或者在录入时候粗心大意录入错误都会造成风险的发生。另外,3PL企业的操作流程不规范、机构设置不合理、制度的缺失、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都会带来风险。如:相关的记录未交接,质物清单或者解除质物通知书未签字确认,监管工作人员分配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对一线监管进行的日常检查、抽查,盘点和巡视考核工作不到位等也会造成相应的损失。再有,上文分析了监管质押物品要慎重选择,其实对于监管质押的场所也要进行有效的筛选,不然可能会出现由于监管场所条件不具备造成质押物变质、损坏或者缺失的风险。

二、3PL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对策

(一)质押物带来的风险防控对策

对于质押物带来的风险主要从质押物品的选择、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的保管措施以及质押物的货权及货源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防控。3PL企业对于是否接受银行的质押委托要看品种是否适合监管。一般来说,对质押物的要求是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流动性好容易变现、仓储没有特殊要求易于保管的品种。例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铁金粉、煤炭、汽车等。3PL企业对于质押物的选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要求。如:有的3PL企业对于监管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对于存放保管中有特殊要求的一般不接受监管委托。还有包装不同的情况下,要求也不相同,对于散货等在雨洪灾害中容易发生流失的货物和棉麻、纸品等容易发生火灾等情况出现灭失的质押品必须要上保险等。设计对于质押监管物品的评估指标,确定质押物本身的风险评级,在降低质押物本身风险的同时,也可以扩大3PL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对象。

表1 质押物品情况评价表

质押物序号 类别 品种 危

品 防潮要求 放火要求 防氧化要求

是否保险 外

况 季

求 市

场需求情况 价

度 变

力 流

性 保

监管地点

单价要求

验收方法 盘点要求 计量方式

以上表格中的各项指标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的情况各自具体的等级的评分,例如单价要求中10万、8万―10万、4万―8万、1万―4万、5000千及以下等各自获得1\2\3\4\5分的评分标准。再有计量标准中,抄牌、过磅得5分、检尺、理论换算、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打九折)得4分、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不能打九折)得3分、平均件重计量(如棉花)得2分、难以准确计量(废钢等),需采取辅助方式得1分等建立的评分标准,清晰明确,并由不同的责任人进行审核签字,最大程度的降低质押物品本身的选择风险。

对于质押物可能存在的货权不清楚或者货源不合法的情况一般可以与银行在委托协议中就约定由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如:3PL企业可以约定只对平直方面承担外观检验审核,不对内在品质进行审核的,只注重量的问题,不注重质的问题,对于质押物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合法货权证明、质量证明、运单、发票、信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并认真审核,由出质人承担责任,银行承担确认和审核并且提供合法检验方法的责任,监管方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对于场所选择要有一定要求,如监管区域要独立、货物要单独存放;散货存放区的防雨防洪设施,对保质期有特殊要求的要有更换周转的明确要求。另外,由于在生产区不容易监管,3PL公司可以采取只做两头,不做中间的方法来避免风险。比如铜加工企业,就只做原料区(电解铜)和成品区(铜线),而中间的生产区由于无法掌控所以不做。尽量选择在自己库内进行操作,这样既获得监管业务与运输、仓储和配送等物流服务的双重收益,又绑定了客户,带来更大的收益。如果是异地或者库外监管,要对该监管场所的资质条件、信誉情况、仓储条件、安全防灾设施等进行实地的严格调查和评价,有条件的时候还要要求对方提供场地使用证明、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并要求提供可以进行联网监控条件的办公场所。

(二)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的防控对策

避免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要做好信用等级的调查与评估、防范监管中以货易货时以次充好,伪造虚假提单进行提货操作、建立企业资信档案,做好出质人资信状况的跟踪。在实际过程中,可以采用AHP等方法建立出质人评价指标体系,将出质企业的业界口碑、以前有无融资经历、出质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经营历史、盈利情况、人员流动情况、财务情况等指标划分为3―5个不同的评分等级,并根据3PL企业的当年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如对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我们假设以CR(流动比例)值与QR(速动比率)值来进行具体细分评估,假设CR≥2且QR≥1时认为风险等级较低为1级评分为5分;1≤CR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对策

要对法律与合同风险进行防范首先要强化培训相关法律与合同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法律素养。要注意合同中存在的细节问题,不能更改的情况下,用补充条款的形式另外约定。项目开发时,应在规避自身的风险的情况下满足客户的一些要求。审核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的完整性,有无需要特别约定的地方,可操作性如何、是否有会引起公司本身操作出现违规的条款等。另外,企业要建立有效的控制、审核、批准制度,规范操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法务部门专门从事合同、法律方面事物的处理,从而最大程度的避免法律与合同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防控的对策

对于人员、内部管理和环境带来的操作风险要根本上避免还是要从加强管理,提高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着手。加强员工就业、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定期培训,规范员工操作意识。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如: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考核办法、信息传递制度、台帐登记制度、项目评审的流程、稽核流程、风险评估、现场管理流程等等。对于总量控制的质押物一定要对其库存货物进出动态及日消耗量进行全面的监控,做好交接记录工作、所有涉及到单据、清单妥善保存,以免责任不清。建立监管巡视制度,加强考核,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每日录入应及时并一人录一人审,有问题及时上报。如:ZCNJ就自行设计了动产操作的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查询使用的查询系统以便汇总。还可以增加包括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如在动产质押部门下可以增列:监管人员考核操作系统、信息录入员操作考核信息系统等针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相应的考核指标系统,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以便进行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也便于部门领导对部门员工工作情况进行掌握。

对于库外或者异地监管的点,要求至少派遣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管人员同时进行监管,并且监管小组成员进行轮岗制度,以免在一个监管地区时间过长。设立多级巡查监管机制对监管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所有库内及库外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如是否在岗;交接班是否有明确清楚的交接记录;所有记录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填写;账务登记是否准确、及时、规范;核对账务与质押物情况是否相符;是否按要求进行每日每周盘点等等。对于监管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可以进行定时和不定时两种检查方法,定时的可以规定每天分上午、下午甚至晚上几轮,每轮几次对异地监管人员进行电话或视频查访并由专人进行记录统计,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不定时的直飞抽查,不提前通知,直接到监管地进行监管情况的检查了解,并做好检查的记录统计工作。

当然在监管操作开始的阶段,可以从项目模式情况是否有经验资质、质物验收方法、监管区域情况(分库内、库外监管)、库外标识悬挂情况、是否承诺回购、是否成品与原材料同时质押、监管点硬件设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监管人员到岗情况(定时、抽查)、出质人是否强行出货、出质人是否存在非正常停工限产、现场是否存在多家债权人抢货、近一个月内物品品质变化情况、质权人是否现场核查库存情况、监管人员信息系统操作能力是否有其他监管商进驻等方面

篇3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4-0066-03

[作者简介] 方 青,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生产运作管理;

邓旭东,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物流系统优化与管理、企业战略与运营管理。(湖北 武汉 430081)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顾客个性化需求不断增强的今天,企业面对的是一个变化越来越快、不确定性越来越强、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买方市场,传统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纵向一体化战略已无法快速地响应市场的需求,于是出现了供应链管理这一新的管理模式,即通过利用企业外部资源达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目的。供应链管理强调企业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自己的核心业务,而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其他企业完成,即所谓的业务外包,它是解决企业资源不足的有效手段。业务外包已成为现代企业最重要和最流行的经营战略。

一、业务外包的内涵及作用

1990年,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哈默尔(Gary Hamel)在其《企业核心能力》一文中正式提出了业务外包(Outsourcing)的概念。根据他们的观点,所谓业务外包,是指企业基于契约,将一些非核心的、辅的功能或业务外包给外部的专业化服务机构,利用他们的专长和优势来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而自身仅专注于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功能和业务。

业务外包推崇的理念是,如果供应链上的某一环节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且又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另外,这种活动还不至于与客户分开,那么可以把它外包给世界上最专业的公司去做。也就是说,首先应确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把企业内部的智能和资源集中在那些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活动上,然后将剩余的其他业务外包给最好的专业企业去做。供应链环境下的资源配置决策是一个增值的决策过程,如果企业能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比自制更高价值的资源,那么企业应该选择业务外包。在当今的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不再是单个企业与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这就要求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竞争优势,而这种竞争优势又是来源于供应链中各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因此,在供应链中的实施业务外包是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具体而言,企业实施业务外包可获得以下好处:

1.降低和控制成本,节约资金资本。许多外部资源配置服务提供者拥有能比本企业更有效、更便宜的完成业务的技术和知识,因而他们可以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并且他们愿意通过这种方式获利。企业可以通过外向配置资源避免在设备、技术、研究开发上的巨额投资,从而节省资金。同时,企业实施业务外包可以优化企业原有的业务流程,去掉一些不合理的业务流程,仅保留必须的、增值的业务流程,从而进一步减少不合理的支出,节省企业的资本。

2.弥补企业某些能力的不足。通过业务外包,企业将自己不擅长的业务或没有能力完成的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来完成,从而利用外部资源弥补自己能力的不足。这样,企业在迅速多变的环境中能迅速抓住稍纵即逝的市场机会并能快速地响应顾客的需求,不但弥补了自己能力的不足,还能获得丰厚利润。弥补能力不足的业务外包常见的形式有:人力资源外包、研究开发外包、信息系统外包等,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而言特别有利。

3.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供应链的整体竞争优势。供应链管理强调核心企业与合适的企业建立合适的伙伴关系,注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即各个节点企业通过非核心业务外包,集中于核心业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核心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共生出更强的整体核心竞争能力与竞争优势。

4.分散企业的风险。今天企业所面对的是一个急剧变化、不确定性越来越强的市场环境,如果所有的业务都由自己来完成的话,风险将大大增加。而通过业务外包,将非核心、或不擅长的业务外包给其他更专业的企业去做,这样一来就可以将风险与其他企业共同承担,从而既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又增强企业经营的柔性。

5.节约社会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通过业务外包,各个企业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进行核心能力的培养与提高,避免因重复投资或由于承担不擅长的业务而使资源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使整个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利用率,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

二、供应链管理环境下业务外包的风险分析

由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通过外包,可以给企业、社会带来许多好处。但是,一个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即业务外包在给企业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多风险。下面我们对这些风险进行系统的阐述。

1.外包企业的有限理性。有限理性是指主观上追求理性,但客观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的行为特征。企业的决策权掌控在企业法人的手中,而企业法人的行为特征也属于有限理性的范畴,因此,企业法人的有限理性,使得企业管理层在进行外包决策时就不可能面面俱到,难免会做出一些不明智的决定。另外,在与承包企业签订契约时,由于企业法人的有限理性,使得在签订契约时,不可能把所有情况都写入契约中。因此,外包企业的有限理性可能会使企业遭受损失,有时甚至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像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举不胜举。

2.逆向选择风险。实际上,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之间构成了委托关系,在委托关系中可能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悖逆选择问题,即委托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可能出于私利,刻意隐瞒自己的信息,或刻意向企业提供虚假、歪曲的信息以谋取自身更大的利益。于是在外包业务发生前将产生逆向选择的问题,即企业可能放弃优质的承包商而错选较差的承包商,从而造成外包收益达不到企业预期的要求。

3.企业的败德风险。如上所述,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之间构成了委托关系,在委托关系下,委托企业与企业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获得更大利益可能发生败德行为,包括隐藏行动和隐藏知识。隐藏行动是指在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之间签定外包契约后,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外包企业不可能对外包业务的所有内容进行直接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企业对于那些本应该能够做得更好的事情却降低要求或标准,省掉某些活动,或采取一般方法去做而达不到他们应有效果的行为。尤其在合同双方未就权利义务有明晰的界定情况下,可能在服务质量、提供效率、对服务需求变化的灵活性掌握、费用控制等方面存在着这种风险。

4.商业秘密外泄的风险。当企业进行业务外包时,企业的基本运营情况不可避免地向承包企业公开,这可能产生两种可能风险,第一种风险是承包企业有可能将来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使外包企业丧失竞争优势;第二种风险是承包企业由于机会主义动机为了获得新的业务外包合同,可能将其所掌握的委托企业的机密情况泄露给竞争对手,这将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5.产品或服务的失控风险。外包常常会使公司失去对一些产品或服务的控制,如对外包产品质量的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引进的控制等等,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当承包方拥有大量外包企业所不了解的信息时,承包商可能采取欺骗等手段,使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而增加了公司正常生产的不确定性。另外,公司还有可能丧失对外包的控制,进而影响到公司整个业务的发展。

6.目标与文化冲突的风险。要实现业务外包的根本价值需要建立合作双方的战略联盟框架,而对于完全以契约为核心的企业关系和组织结构的弹性替代纯粹的产权交易和控制行为,短期寻利的机会主义的风险将更大,因而在使用资产类型上,容易产生“套牢”的企业行为。即使合作各方在目的性方面一致,也可能存在文化的障碍,文化是员工在企业的成长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体系,资源外包涉及企业与不同外包商的资源整合,会面临由于企业之间价值观体系的差异带来的摩擦和冲突。

7.“锁定”风险。“锁定”即“套牢”的意思,是指外包企业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与承包企业保持业务关系,如果中止这种业务关系将付出高昂的代价。承包企业可以利用“锁定”效应在外包续约谈判中相要挟,企业将处于要么接受不利的契约条款,要么支付昂贵的转移成本的两难境地。“锁定”风险直接导致了业务外包谈判和决策成本的提高,甚至造成新的成本,如重新选择承包商的转移成本等。而造成“锁定”的主要原因有3个:① 资产专用性。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当一项耐久性投资被用于支持某些特定的交易时,所投入的资产就具有专用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易过早地终止,所投入的资产将完全或部分地无法改作它用,因为投资所花费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中都包含了一部分沉没成本。在外包决策阶段如果企业计划在外包交易中投入大量的专用性资产,那么企业将面临由此引起的“锁定”风险。即使不考虑专用性资产更换承包企业的代价也是昂贵的,因为无论新承包企业经验多么丰富,企业都可能需要面对一个几乎全新的外包协作环境。② 仅有少量可选的承包企业。承包企业的力量随着他们数量的减少而递增,可以替换的选择太少,使得外包企业对承包企业的依赖加强。而没有足够的承包企业参与到竞争中来也使外包企业的交易费用有所增加。③ 外包企业缺乏外包合同的专业知识。主要是指企业缺乏订立外包合同的相关专业知识,从而签订了一个缺乏适应性的长期合同,导致企业“锁定”于外包的长期合同中。

三、供应链环境下业务外包的风险管理对策

1. 建立风险管理组织和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很多企业由于没有认识到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危害,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目标,没有单独的组织对风险进行管理,因此,当风险降临时,要么是匆忙应对,要么相互踢皮球。因此,企业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组织并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尤其是在越来越不确定的企业经营环境里,如不对企业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规避,企业就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2. 建立科学的业务外包流程。企业进行业务外包时,首先应该明确企业哪些业务是核心业务,哪些业务属于非核心业务;在非核心业务中,哪些业务将是企业未来的主要利润来源。如果是企业的核心业务是企业未来的主要利润来源,企业便应该自己来完成。其他业务,如果自己来完成没有优势,则可以把它们外包给更专业的企业去完成。

3. 设计最优的契约合同。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的合作关系最终体现在双方的契约合同中,契约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契约设计科学、合理,将会使各种风险降低至最低。这就要求契约制定时,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进行充分的协商与沟通。

4.制定有效的惩罚――激励机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惩罚-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减少承包企业的败德行为,如采取减少外包工作量、中止外包业务关系等惩罚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承包企业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如采取增大外包业务量、增加利润分成、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等措施。

5. 双方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建立起长期的合作性外包伙伴关系,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减少冲突,降低外包风险。同时,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可以有效减少机会主义行为。

6. 培育自己的核心能力。对实行外包的企业来讲,不仅要做到现有核心能力和承包企业核心能力的整合,更重要的还要做到如何巩固和提升自己的核心能力,企业如果忽视了本身核心能力的培育,那么实施外包只是培养潜在的竞争对手,而自己则失去未来的发展机会,发展核心竞争力应考虑和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核心技术的发展和作为核心能力重要载体的人才培养与激励问题。

7. 采取反“锁定”措施。反“锁定”措施包括:① 共同锁定,即企业和承包企业共同投资业务外包所需的专用性资产,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这样锁定是双向的,如果交易终止,双方都会有很大的损失,因此,外包双方在谈判中是均势的,双方更愿意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② 采用多个承包商,企业可以通过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包商来避免被某个承包商锁定的危险。但是,多个承包商将使外包业务的协调、控制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增加,所以企业在采用该策略之前需谨慎考虑。

8. 实行跨文化管理。外包涉及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常常面临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摩擦和冲突,在实施跨文化管理时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① 形成目标一致的企业文化。目标一致的企业文化可使不同的企业的员工为了实现共同的愿景而进行不懈努力,这也是企业进行合作的动力。② 建立信任关系。供应链上的企业通过充分的沟通与理解,建立诚实互信的关系,加强各方的协调与合作。③ 促进信息化和知识化。通过信息网络可使企业间实行信息共享,加强企业间更好的沟通与协调。知识化是指通过双向式学习获得知识交流。知识化可以消除因知识层次相差太大产生的交流障碍,也便于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知识结构优势,进行创造性活动。

四、结语

在供应链管理环境下,强调企业间的核心竞争力,而通过业务外包可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给企业带来很多好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业务外包也存在着许多风险,因此,企业实行业务外包时,应该加强业务外包的风险管理,即做好预测、评估、规避风险的工作,使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参考文献:

[1]霍佳震,马秀波,朱琳婕.集成化供应链绩效评价体系及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崔南方,康毅,林淑贤.业务外包风险分析与控制[J]. 管理学报,2006,(3).

篇4

伴随着世界经济的低迷、国内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期的局面,使得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显得不是十分乐观,进而给我国的轮胎制造行业生存及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的2015年全国化工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橡胶轮胎外胎产量92516万条,同比下降4%。可见,轮胎制造企业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局面,如果不加强其内部的财务整合与风险控制,将难以适应来自国内、外同行业较为残酷的压力。供应链管理作为一种较为全面、系统、完整的企业内部管理系统已逐步被广大制造企业的高层领导所认识及接受,轮胎制造企业通过供应链管理可以有效的整合财务管理工作及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

一、供应链对于轮胎制造企业的财务整合

目前,我国的轮胎制造企业供应链管理仅局限于物流成本的降低,如在运输过程中怎样降低成本、仓储管理过程中如何压缩库存成本,而很少从资金流及信息流等方面通盘考虑供应链问题,使其财务管理难免会顾此失彼。只有将供应链管理与财务管理进行有效地整合,使得财务管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供应链概述

供应链的概念来自于扩大再生产的理念,它将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了有效的延伸。具体是指商品到达消费者或是用户手中之前,相关业务衔接过程。具体是指,围绕核心企业利用信息流、物流及现金流将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分销商、零售商紧密的联系起来,而形成的一个链条。供应链管理的经营理念是从消费者的角度,通过企业间的协作,谋求供应链整体最佳化。成功的供应链管理能够协调并整合供应链中所有的活动,最终成为无缝连接的一体化过程。

(二)轮胎制造企业财务管理应用于供应链的整合

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经营目标下,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进行管理,以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实质,即是通过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实现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利润的经营目标。轮胎制造企业供应链整合财务管理可以体现在资金融通与库存成本管理两个方面:

1.资金融通方面。在资金融通方面,以往的融资模式中,金融机构多半关注放贷企业的资产规模、中短期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等方面,而供应链模式下企业融通资金主要是注重企业供应链管理程度和信用实力的考核。对于供应链融资中,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的互动融资体现了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具体操作如下:轮胎厂的上游企业主要原料生产企业之一炭黑厂(注:轮胎中炭黑含量可达到10%以上),轮胎厂在同汽车厂商签订轮胎销售合同后,便与炭黑厂签订购销合同,进而在轮胎厂安排材料采购、炭黑厂备货生产、物流运输、第三方机构(监管仓库)轮胎厂确认收货及最终货物处置等各个时间节点上,针对供应链上各个环节的资金需求状况,来提供并掌握贸易融资的额度及进度,这样银行方面就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核心企业(轮胎厂)的用款情况,从而一方面最大程度上避免了信贷风险,以打破传统融资模式的重重壁垒。供应链下的融资模式,商业银行主要是将核心企业供应链条上的各个企业的资金流、信息流及物流状况有机的整合,进而达到全面的掌控,从而化解给银行及企业带来的信用风险。这些主要应该归功于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节点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的共享、互动及整合,最终降低了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带来的各类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又可以促进轮胎企业更好地利用融资到的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功效。对于核心企业(如轮胎厂)来说,供应链下的融资方式,可使其借助更多的融通资金来实现其中、短期经营目标,在加强资金利用效率的基础上,增强其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

2.库存成本管理方面。库存成本管理是供应链整合财务的又一个重要的体现。成本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进而决定着企业的生产及发展。传统的库存成本管理中,企业只考虑到如何通过自身的努力而降低采购成本,进而达到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的目的。然而,核心企业在采用供应链管理方式后,通过“三流合一”使得企业的上、下游紧密连接,可以使得企业存货的收付过程更加流水线化,最大程度的降低了存货的仓储数量,从而让企业的存货不必始终保持在一个高水平的状况,有利于“零库存”管理的实现。同时,在存货财务管理上进行信息流的整合,可以使核心企业上游的供应商、下游的分销商、零售商的信息达到一种“共享”,使得信息不对称降至最低,从而减少交易时间和信息获取成本,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供应链各个节点的高度统一及信任,进而达到降低货币时间成本,交易成本,提高核心企业动态适应心及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二、供应链财务整合相关风险控制的策略

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财务风险始终伴随其左右,如何控制及规避财务风险,对于财务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供应链环境下,通过对于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的有效整合,虽然可以达到降低资金成本及库存成本的作用,但是如果供应链上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财务风险,而又没有被发现,将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正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一)识别供应链上的财务风险

在供应链管理下,核心企业的财务风险不仅来自于企业自身,还来自于企业所依附的供应链上企业。比方说,轮胎企业的上游炭黑企业,就有可能因国家环保政策的调整,出现减产的情况,或是因国际成品油价的提高,从而提高了炭黑的产品成本,而同时炭黑生产企业有可能因合同已签订后进行融资而形成的财务风险;还比如,轮胎企业的下游汽车生产企业,同样是因为国际汽车市场的影响,或是国家进口汽车关税下调等原因,造成汽车积压,进而影响到轮胎款不能及时给付的状况。上述假设都有可能给核心企业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因而必须识别各种财务风险。具体方法,可以有专家调查法、模型回归法等。

(二)提高财务风险一体化控制水平

供应链上,每个企业出现财务风险,最终对于核心企业都有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核心企业不仅要在事前、事中、事后等方面规避自身财务风险,还要借助信息流、资金流及物流共享的便利条件,及时掌握供应链条上每家企业财务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参与主体存在的财务风险隐患,对于涉及的资金问题都要给予充分的准备,同时要不断完善涉及到企业内部经营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共享平台,强化企业预算管理,以便从整体上掌控及化解将要或是已经出现的财务风险。

三、总结

理想的供应链理念是核心企业通过一定的努力、沟通及协调,将上、下游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甚至银行机构进行有效的财务整合,让整个供应链条上的每一个单元为核心企业所用,并发挥其最大的效用,这样就无形中将链条上的企业似乎都成为核心企业内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核心企业融为一体,并且在核心企业实现其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带动其他企业也能够实现其目标,进而实现供应链条上企业“多赢”的局面。同时,核心企业要在努力规避自身财务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信息化共享平台的手段,及时识别供应链上参与者的财务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化解,从而使得供应链在一种健康、良性的状态下运转,并最终为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目标,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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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环境下财务风险传导机制的定义

供应链财务风险是指供应链节点成员企业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各自的经营、财务管理决策中,由于管理不当,导致企业本身的财务损失,由此而引起其他供应链节点成员企业的整体供应链的财务状况转向不好的方面,或者是引起不必要的财务亏损的不确定性,如果情况严重,甚至会导致整个供应链陷入财务危机[1]。供应链企业节点的成员的财务状况会直接影响到与其存在相连业务往来的各个节点的财务状况。对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机制问题的研究可以对供应链财务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与控制。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流动性风险 供应各节点企业出现短期的资金短缺,强大的债务负担,影响正常的财务支付的可能性,其在使用现金交易支付的企业间显得十分突出。2、融资风险 各企业是否可以准时的筹划收集到满额的资金,以确保供应链上的各项流动畅通进行,融资直接影响整条供应链活动的正常运转。3、投资风险 包括投资套牢风险、回收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逆性,有时企业对某项目的投资运营不善,会发生套牢风险,资金的不到位会影响到原本业务的拓展,与其有紧密业务的上下游企业自然就会受其影响,出现资金回收风险[2]。

二、供应链环境下内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方式

供应链财务风险传导方式是财务风险因素在财务传导借助体推动下所体现出的传播路线或者说是作用的方式。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方式主要分为三类:

(一)供应链内部的直接风险传导

供应链内部整体链条的各节点企业间都有着紧密的业务来往与利益关系,各项业务在进行往来交易的过程中,节点企业内部的财务风险能够借助于资金、合同等载体的进行,从而影响到另一个供应链的节点企业的财务情况转向坏的方面。

(二)供应链内部的间接风险传导

在整条供应链成员的不断增长下,供应链环境下的业务经营与利益关系由直接关系扩充为间接关系,也就是说,各节点企业之间的资金出现间接或都是中转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节点企业出现财务风险,就会对与其有业务往来及有资金联系的企业造成侵害。

(三)供应链外部的风险传导

随着企业的各项多元化发展,财务风险由一个整条供应链扩展到多个与其有业务联系的供应链的扩散,以至于影响到多个链条。

三、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机制及流程分析

财务风险是在一个单独的节点企业下滋生,它是在一个较为保守的环境下发展,而后借助于传导因素把财务风险扩散或者转移到与其关系最紧密的企业,但在这个财务风险涉及到另一企业的时候,其自身的财务风险有可能得到改善,也有可能一成不变,所以供应链环境下的财务风险传导机制存在不确定性[3]。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的传导机制大概分为以下几种:

(一)集聚传导

供应链环境下的业务往来及利益关系具有广义的复杂性,它可以使很小的财务风险通过传链条发现能量的集聚效应[4]。在供应链的环境下,当一个内在企业发生财务风险后,这个风险会随着密切关系的业务开始扩散,并逐渐波及到整条供应链下的各个企业集这就是聚传导的机制,它由一个独立的财务风险因子传播到下一个企业,一层一层的波及。若是这个风险因子的集聚传导不能及时的控制,则会出现在整条供应链下的每个企业成员,并且还有可能诱发其他的风险,使整条供应链防御能力降低。

(二)放大传导

基于蝴蝶效应引发。如果节点企业内部不起眼的财务风险没有合理有效的解决,就会导致整条供应链环境下的财务出现状况。当最初的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时,就会对产品提高价格或者是其它方式把古本压力传送到产业链的下游企业,而下游企业会以同样的方法去制约它的下游企业,以此类推,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控制,整条供应链就会加大成本压力,严重影响各个节点的企业财务状况。

(三)助推传导

基于破窗示范效应分析得出的结论。比如,在供应链内部的交易中,甲是乙的原材料供应商,乙如果因经营问题出现了资金问题,无法及时的对乙进行原材料款项支付,那么甲就会受到影响,可能发生资金回垄困难,如果甲没有对乙给予及时的处理,那么其它企业会受暗示也会采取甲的这种行为,从而对乙造成严重的的财务风险。

四、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供应链企业成员的整体财务风险传导管理意识 大部分供应链环境下的企业成员对个整条财务风险传导了解不多,影响了财务风险传导防范机制的建立,所以首先要加强意识。

(二)提高对资金流的管理,特别是各节点企业对上游企业的应收款项,从而降低资金的占用浪费,使资金的流动性得以活跃,降低各种不必要的损失及运营受阻的发生率;对有关业务合作的企业进行财务信息及信用做综合的评估,以减少融资风险。

(三)适当创建供应链环境下各节点企业的财务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

参考文献:

[1]邱映贵,冯自钦,程国平.供应链视角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机理与模式研究[J].财会通讯,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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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最早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随着供应链管理与金融学的融合以及实践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作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一种方式,聚焦了理论界越来越多的目光。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是银行贷款的核心内容,这也预示着供应链金融中风险管理研究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活跃的理论研究前沿。Sunil(2004)从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的角度,提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多元性和复杂性。Diercks(2004)具体分析了资产支持类融资业务风险识别和管理的策略,认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参与风险控制很有必要。Barsky(2005)指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理念应该由传统的考查单个借款者主体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向控制整个供应链交易过程转变,并构建了包含业务流程、宏观环境、信息控制、人力以及基本结构这5类因素在内的风险评价模型。杨晏忠(2007)较为全面地描述了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面临的自然环境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和行为风险等表现形式,对如何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提出了诸如建立社会协调机制、业务外包等具体的方法及应对措施。周纯敏(2009)按照风险管理流程对供应链融资中存在的信用风险进行了分析。李毅学(2011)将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分为宏观与行业系统风险和供应链系统风险,将供应链金融的非系统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存货变现风险和操作风险,展示了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评估过程。牛晓健(2012)运用CreditMetrics模型,计算供应链融资的风险转移矩阵,量化测度了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揭示了供应链融资的风险程度。顾振伟(2012)从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3个角度出发,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进行了分析,针对不同风险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方法。白世贞(2013)建立了具有较好一致性和稳定性的风险指标体系,运用matlab的BP神经网络工具构建了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模型。从已有的研究来看,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文献大多从风险识别的角度讨论,且多集中在信用风险评价方面,较少涉及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关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对策方面的讨论也较少,缺乏系统的风险管理研究。本文按照风险管理流程,对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存在的企业文化差异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和产业风险等供应链层次的风险,以及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商业银行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

根据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商业银行与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相关的内部和外部信息,按照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全面进行风险评估。

2.1供应链金融风险辨识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重要的一项增值业务。供应链条的稳固与顺畅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和供应链企业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了解并识别可能存在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对商业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1.1企业文化差异风险。具有潜伏性和持续性的员工队伍多元化及企业文化变革使得供应链中企业文化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供应链中各节点企业的价值观念、经营思想与决策方式不断面临冲击、更新与交替,进而引发多种文化的碰撞与交流,可能造成供应链的混乱。2.1.2自然环境风险。自然环境风险近几年赢得了广泛关注。供应链中的某一企业遭受火灾、污染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都可能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流畅,使供应链中资金流阻断,生产经营过程无以为继,继而影响商业银行业务目标的实现,将银行暴露在风险中。

2.1.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是由市场的变化引起的。比如抵质押资产是否缺失、价格是否波动较大、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容易变现;或抵质押资产是否因价格或替代品因素发生退货;或抵质押资产因能源、材料充足性和稳定性变化发生虚假交易等。这些市场因素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还款风险。

2.1.4产业风险。产业风险主要是特定产业中与经营相关的风险。不同产业的供应链具有不同的特征,比如建筑业、软件业波动性较大。处在不同的产业生命周期具有不同的产业风险。商业银行在选择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时会因不同的产业而面临不同程度的还款风险。

2.1.5信用风险。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最大问题就是信用缺失,而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就是信用———引致型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基于核心企业信用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授信业务,因此,核心企业一旦出现信用问题,必然会迅速扩散,影响到整个供应链金融的安全。同时,中小企业自身原因固有的信用风险和供应链背景下的综合风险,都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期收回账款。

2.1.6法律风险。供应链金融涉及供应链上各成员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商业银行。各企业之间关系、产品契约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隐患与漏洞,可能对供应链运转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经营风险,危及商业银行权益。

2.1.7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员工、过程、技术、舞弊、外包带来的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流程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完善性直接关系到还款效力,并可能造成信用风险的位移。并且,银行与第三方物流监管方的信息系统技术也会影响到银行对抵质押物信息的动态了解。总之,从本质上来说,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已经识别出的大多风险都是操作方面的。

2.2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从已识别出的风险来看,企业文化差异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和产业风险都属于供应链层次的风险,这和供应链本身的风险密切相关。商业银行在选择供应链提供金融业务时就应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或风险补偿策略。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密切相关。一定程度上,操作风险可能导致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同时,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也可能转化为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可适时采取风险对冲、风险补偿或风险控制等策略。

2.3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

商业银行需要对潜在的已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价,评估风险的价值和风险对银行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可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或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对供应链、供应链交易状态以及银行操作方面的风险进行度量。分析风险与收益的匹配度,分析各项不同风险,初步确定银行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3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策略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银行要对不同的风险选择适宜的风险管理策略。对于供应链层次的企业文化差异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和产业风险,银行可采用风险承担、风险规避或风险补偿策略。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产业链上相关授信主体综合准入和交易质量进行整体性评审,选择优质供应链或在银行风险承受度内的供应链提供服务;建立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财务或人力补偿。对于信用风险,银行可采用风险对冲和风险规避策略。对供应链金融中各金融产品进行组合和捆绑销售;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不属于银行核心业务的实物流、信息流管理工作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建立包括信用额度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将风险屏蔽在银行之外。对于操作风险,银行可采用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策略。对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流程进行重新设计,明确操作规范要求,细化操作环节要点,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员工有恰当能力并愿意执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确保银行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之间关于抵质押物的信息技术系统有效。对于法律风险,银行可采用风险控制策略,明确供应链金融业务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尽可能完善各种契约合同文本。

4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商业银行应根据已制定好的风险管理策略,在风险事件发生的前、中、后组织人员依据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对相关业务流程采取应对措施。

4.1风险管理的组织

建立上下协调、机动灵活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风险 管理工作的首要步骤。制定再好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去实施,也是徒劳的。商业银行在全员参与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针对风险值较大的单项业务,比如供应链金融业务,应建立一个包括风险管理负责人、一般专业管理人、非专业风险管理人和具体业务操作人等规范化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兼顾成本效益原则,具体业务具体分析。在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建有风险管理部门,同时,结合内部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和具体业务执行部门,协调运作,共同做好供应链金融这一新兴业务。

4.2关键风险管理指标

关键风险管理指标可以管理单项风险的多个关键成因,也可以管理影响企业主要目标的多个主要风险。商业银行对传统业务建有一系列的包括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在内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来说,商业银行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价指标。首先,分析并找出关键风险成因,如前所述,影响商业银行盈利的关键风险,信用风险代表性的风险原因是到期不能还款;操作风险代表性的风险原因是员工操作失误。其次,将关键成因定量化,确定该成因导致风险发生的具体数值,得出信用风险的不良资产率、坏账损失率以及操作风险损失率等,以表现风险信息为目的,得出预警值。然后,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关键成因指标确定不同风险状态的界限值和预测分析系统。最后,当出现风险预警信息时,由专门风险管理组织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4.3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4.3.1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全面风险管理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将风险融合到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一个企业的风险文化将决定企业如何成功地进行风险管理,努力营造风险管理文化,将风险和风险管理看做是商业银行日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业银行内部,从下到上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培育风险管理氛围。

4.3.2建立风险考评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建设将商业银行薪酬制度建设和人事制度建设归纳进来,建立风险薪酬制度,不单纯以业绩为考核指标,兼顾风险,奖励风险意识强的员工。以风险管理成本与效益为原则,防止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行为的发生。聘任有风险意识的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任用制度,要充分考虑风险意识这一指标。

4.3.3建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制度。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结合,对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设计相应的政策、制度和程序,控制影响流程目标的各种风险。建立内控报告和批准制度,明确相关当事人主体以及报告和批准程序;建立内控考核制度,将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奖励挂钩;建立内控审计制度,按照内控原则和风险管理流程,采用压力测试、穿行测试等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

5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审计部门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及其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对银行利润的贡献率将供应链金融业务单独进行风险管理或与其他业务综合进行风险管理。

6总结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创新点就是商业银行围绕供应链中资质良好的上下游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对供应链整体进行评级准入管理,既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能切实保证供应链整体资金顺畅。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对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提高经营效率。

参考文献:

1鲁其辉,曾利飞.供应链金融的研究现状与评述[J].软科学,2014,4.

2DiercksL.A.IdentifyingandManagingTroubledBorrowersinAsset-BasedLendingScenarios[J].CommercialLendingReview,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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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晏忠.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J].金融论坛,2007,10.

5周纯敏.商业银行对供应链融资的风险管理[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2.

6李毅学.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10.

7牛晓健,郭东博,裘翔,张延.供应链融资的风险测度与管理———基于中国银行交易数据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12,11.

8顾振伟.基于银行视角的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J].商业时代,2012,25.

9白世贞,黎双.基于BP神经网络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研究[J].商业研究,2013,1.

10杨林.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J].中国金融,2012,19.

11代湘荣.供应链金融企业的风险控制策略[J].经济导刊,2011,8.

12刘士宁.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7,7.

篇7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供应链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这主要是因为该业务针对的对象主要是核心企业,所以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至关重要。供应链节点企业实施的融资是商业银行承担的主要风险,在这一环节中,容易发生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不相符的情况,甚至收不回的情况。供应链金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为上下游企业以及核心企业进行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以及风险控制。其中风险识别是指对于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管理人员根据专业知识以及能力,合理的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归类风险性质,并通过分析,找出出现风险的原因;风险评价是指对风险带来的为好进行判断,分析商业银行是否能够承受;风险控制是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

2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问题

2.1业务风险问题分析

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再加上在发展过程中受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无法充分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安全,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问题,造成风险问题主要是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善有关的动产担保法律法规,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担保物的信贷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存款,另一种为应收账款,这样就无法为商业银行项目开展的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其次金融业务未得到信息技术有效支持,这主要是因为在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信息技术能够加强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实际上信息电子技术投入不足,这样在融资过程中,对于额外割裂成本,就出现较大的情况,进而对供应链的资金信息流的有效对接产生不利影响。

再次金融监管结构理念需要积极的创新,对于银行业务创新,监督部门的金融监管结构理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需要加强对金融监管结构的理念的创新。但是在实际我国金融监管结构理念创新性还有待加强,否则若不能加强金融监管,就会引发供应链金融监管出现风险。

2.2风险识别分析

风险识别对规避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产生的风险至关重要,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风险识别。首先法律风险识别,法律规范不完善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的诸多风险。其次操作风险识别,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造成授信调查、融资审批等流程出现问题,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风险。除此以外,还存在两种危风险识别,一种为信用风险识别,另一种为市场风险识别。

3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策略实施

3.1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善的法律体制,同时由于我国一些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较差,对此应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信用体制以及法律体制,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对中小企业的一些不良的操作行为进行限制,对于一些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用法律来制裁,以此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重要的保障,避免出现发生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不相符的,甚至收不回的情况。通过这一措施,能够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情况,同时优化了企业发展情况,这样能够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能够有效降低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风险。

3.2加强供应链的完善和发展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发展的还不够成熟,所以仍然存在许多的风险问题,想要更好的应对风险,就要从供应链本身入手,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建立系统分析与管理。供应链包括许多的子系统,而各子系统之间存在密切关系,所以通过系统分析与管理思想的建立,严格控制供应链子系统,使其处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控制。商业银行供应链缺乏较强的控制力,所以应通过内部控制,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严格的控制,一旦发生违规违纪的行为,应严格进行处理。

3.3加强信息技术的介入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商业银行还应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应积极的建立网贷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力以及效率,同时通过信息技术,还能够严格控制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交易成本,减少供应?金融带来的成本风险。同时信息技术还能够加强对新客户群的开发,不需要只依赖于人员业务进行拓展,这样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4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的准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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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ki.zgsc.2016.02.042

供应链金融一般是以中小企业为市场主要导向,能够为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提供位于链条上的核心企业的资信等条件信息,从而弥补其融资缺陷,有效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实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的目的。制造商、供应商、银行以及营销商等都会因供应链金融的良好发展而实现更多的盈利。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很多银行并没有真正了解供应链金融,尤其没有正确认识到其潜在的金融风险,而仅仅是看到其带来的利益,这对于自身的发展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加大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成为各大银行关注的焦点。

1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内涵和作用

1.1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内涵

基于贸易融资的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与其具有相似之处。所谓供应链金融,指的是基于真实发生的贸易,以链条上的核心企业为开端,针对供应链上的资金流,银行利用各种管理和控制手段来进行合理调配,并对监管、筛选和共享物流信息,从而将融资服务提供给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金融模式。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合理配置其产品的走向就是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而供应链金融就是为了实现供应链条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效率,银行针对供应链条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核心企业,来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运作过程。

1.2供应链金融的作用

第一,供应链金融体系能够改变供应链条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资金失衡问题,从而帮助各方企业有效分析并整理其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解决各方一直以来面临的融资难问题;第二,根据供应链上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及现金和存货情况,银行可以将其进行整合并加入银行信用,进而增强企业的商业信用,帮助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加强协作,最终提升供应链的竞争力并实现其稳定发展;第三,银行为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从而能够构建真正高效的供应链网络,使得所有企业各取所需,增强整个供应链的核心竞争能力。

2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2.1基于存货融资的风险分析

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存货所有权,而且在企业整个资产中,存货占有很大份额。那么如果存在闲置的存货,就会影响到企业整个资产的使用情况。当前存货融资方式被我国很多企业所采用,银行会根据企业抵押的货物量来进行放贷额的考虑。因此,如果银行得到虚假提单的话,整个供应链上就会出现一种提单风险。而这种模式下风险是由存货引起的,金融风险会受到存货价格、数量以及质量的影响。

2.2基于应收账款融资的风险分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产品转为现金的时间被应收账款所拉长,从而使得资金周转速度减慢。但是同时,企业经营成本也增加了,这样一来也就相应增加了账款的风险。另外,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应收账款融资的质押融资业务也就有了很大风险。这种融资方式的风险成因主要是应收账款质量恶化、金额降低,以及借款人的欺诈行为。

2.3基于预付账款融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供应链金融在运作过程中会出现存货不足、供不应求以及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因此对于预付账款,我国很多企业都将资金集中于此。此外,基于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企业产品还要对其退款政策、货源充足情况、运输在途风险以及发货时间准确和及时情况进行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当由生产商将商品交付给购买者时,商品的价格很可能会和预期价格不一致,从而带来一定的价格风险;当银行授信其预付账款贸易时,虽然双方签订了授信合同,但是当时并没有产生真正的贸易行为,从而存有较大的贸易风险。再加上,当银行发放贷款之后,上游企业因各种原因,如信息交流不畅等并没有及时发货或出现发货错误的情况,这些都会给整个供应链金融带来一定风险。

3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措施分析

3.1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控制体系

3.1.1银行贷前风险防范

在进行放贷之前,银行认真评估其授信企业的风险,综合衡量和考虑其风险成因和风险系数,这是最初和最有效的风险防范环节。因此银行应当综合考虑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企业文化差异的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努力提高从源头实现自我控制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为供应链提供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另外,还要培养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的意识,不断完善自我控制机制,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3.1.2做好贷中实时风险监控

加强贷中风险监控,在供应链金融授信风险防范过程中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环节。一般情况下,信贷业务产生之后,银行就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客户的具体情况。而当贷款放出之后,银行就没有了直接控制资金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在整个供应链企业金融运行过程中,银行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且银行在贷后进行持续监督管理的活动也因信息不对称以及其地位的变化出现一定的难度。如果根据信贷业务运行周期来划分时限,那么信贷决策时间就会缩短,相应就会延长业务发生到账款收回的时间。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加大对风险信号的发现和处理能力,就能够有效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有效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

3.1.3建立健全贷后风险预警机制

为了尽早、及时发现并确定风险来源、范围、程度以及风险趋势,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针对特定的经济主体来做延续性、系统化的监测,从而能够提出预防和处理风险的方法体系,这就是所谓的风险预警机制。这种预警机制对于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具有很大的作用,其不仅能够提高风险搜索准确性和系统性,而且能够帮助银行进行科学的风险管理,另外其风险分析技术也能够随之不断提高和完善。由于在供应链的金融运作过程中,风险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如供应链的上下游相关企业如果存在金融风险,那么就会影响链条上的核心企业。因此根据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这种特点,银行必须加大对风险预警工作的重视力度,建立健全贷后风险预警机制,防止风险的发生和扩散。

3.2不断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3.2.1对供应链内控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和改进

供应链融资在内部控制原则上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对企业的管理评价以及资产信用审核方面。如果仅仅通过简单分离这些审核过程,其并不能实现对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金融风险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所以针对这一情况,供应链要想降低这一方面的风险,必须设立一个特定的,且经过授权的部门,专门针对授信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实施双重核查管理。另外,要建立一个定期的审核制度,专门针对一些循环贷款产品进行监督和管理。

3.2.2对风险转移技术进行合理应用

风险转移技术包括外包操作环节风险转移和风险保险两种类型。国外供应链方面的操作风险很大部分都是采用保险形式来进行风险转移,但是在我国国内对于这种风险转移方式还没有推广。因此,在供应链物流管理环节上,应当加大对类似风险转移渠道的构建,保险公司同时要支持推出相关业务。另外,银行还可以通过与第三方物流进行有效合作,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成本。

3.2.3促进供应链信息中心的建立

对于供应链的操作流程来说,建立信息中心能够将其全部集中到中心系统中去,而根据相关要求,信息中心的业务操作人员要收集并汇总企业的相关信息,另外还要监督和管理企业的相关信息。这一过程不仅能够促进供应链操作过程 的系统化、信息化和制度化,而且还增加了操作流程的透明性,从而使得供应链金融运转对于操作人员个人能力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供应链信息中心的建立对于错误纠正能力以及风险预警能力具有很大的提升作用,从而降低了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风险。

3.2.4不断改进供应链的业务流程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新问题。针对这种情况,银行应当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问题成因并对症下药。为了使银行能够更好地适应供应链业务发展的需求,可以对金融产品、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业务流程进行改进和革新,有效降低业务流程上的风险。

3.3加大对供应链现金流的控制力度

3.3.1对金融产品进行科学选取

从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特点以及现金的走向和回收等来看,如果能够有效控制供应链现金流循环过程,就能够实现对其金融风险的防范。例如,可以通过制定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或者对付款人、付款账号进行指定的办法来加大对风险的防范力度。另外,作为限制性条款,这些控制方式都可以在审批意见中进行明确,从而加大对整个业务流程的有效监督。

3.3.2对供应链业务流程进行严格规范

对于现金回流的有效保障,可以通过在协议签署相关约定以及在合同中签订相关条款来进行控制;另外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于出示的相关合同、发票以及证明等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查;还可以给企业设定保证金账户,从而最大力度的管理和监督现金流。

3.3.3加大对供应链财务报表的关注力度

供应链现金流向可以通过连续性的财务报表体现出来,因此贸易链条上的每一个参与者,其资金以及资产负债情况都能够通过相应的财务报表体现出来。这样一来,如果加大对企业应收、应付账款以及销售情况、存货情况和资金流动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也就能够实现对现金流的控制和监督,从而有效防范现金流方面的风险。

4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企业的发展模式逐渐由内部纵向一体化转变为供应链上下游深度合作来发展,不断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供应链金融也就由此产生。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服务产品,供应链金融逐渐发展成为金融机构中的一个新领域,且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但是在供应链金融运作过程中,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金融风险,如果不注意对其严加防范和控制,就会给整个供应链条上的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加大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参考文献:

[1]白瑞.中小企业融资视角下的供应链金融及其风险控制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

篇9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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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大,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

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1.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2.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3.必须加快技术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技术平台

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模型建设和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不高。供应链产业中,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银行、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保证是缺乏协调监管的。因此,必须加快信用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水平。可以采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手段,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传感技术的有效结合(即物联网),通过企业ERP和EDI等系统的有效利用,建立银企管理平台,对供应链上的产、供、销企业和信息、仓储、物流、资金等活动进行实时的监控与管理。构建好信用管理技术平台,就能够加强供应链管理的信用环境建设,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有力的信用管理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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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