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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合同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9 09: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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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合同管理

篇1

二、合同签订过程存在的风险

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很多比较容易忽略的风险,按照阶段分类,依次为前期准备阶段风险、合同签署阶段风险、合同执行阶段风险。

(一)前期准备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指从决定要进行某项工程、服务或交易开始,直到合同转签之前的时间段。期间,合同员主要负责收集资料并草拟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存好有领导签字的申请、会议纪要、转办单或者上级发文等纸质文件,并复印留存以防合同转签时丢失。其次,是审核对方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有些合同可能需要特殊行业许可证。另外,如果是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院内论证的项目,还要注意准备好招投标资料。最后,也是现在的新要求,需要准备好《廉洁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附在合同后。此阶段的风险主要来自资质审核,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要求对方加盖红章,并审核是否年检,目的是为了防止对方从非正规渠道获得公司许可。还要审核对方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或特殊行业许可证,确保对方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另外,建议尽量不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除非对方向社会公开了分公司代表总公司的声明(如大型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或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文本的各项条款所存在的风险。通过由财务部门审核付款金额和方式,审计部门审核交易内容、履约方式、质保维保、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能够杜绝大部分的合同风险。对于招投标,交易内容和金额一定要符合最后的招投标结果。比如计划购置40张桌子,厂家称可附送10把椅子,签合同时并未明确此项条款,最后厂家以“签合未提及”为理由,拒绝赠送。条款“优先续租权”也易出现纠纷。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有这样一条:“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租权。”此项乍一看并无明显错误,但实际上,它对“同等条件”的定义非常不明确。此前,医院决定对院内的小卖部进行重新招投标,组织院内论证会,现驻的商家作为合同期内的乙方,要求不与参加论证,等论证评出中标商家之后,价格若可接受,而算作与中标商家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继续承租权。通过此事,足以说明该条款存在风险,由于出现漏洞,从而使医院在合同执行中处在被动的位置,后来决定此处房屋改做医疗用途,从而解决了此事。医院吸取教训,把此条款改为“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有优先继续承租权;或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招标论证中,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中标权。”医院建设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比较着急的项目,双方可能会同意在合同签订完毕之前先行履约,其中当遇到对方付款的就需要注意做好风险防范。比如,针对条款“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的不严格导致容易此类合同纠纷。曾有一个项目,是在合同期限起始日之后签字生效的,但实际上是从合同期限起始日就开始执行的,到了合同截止日,对方却提出合同是按照签字日期生效的,比合同起始日晚,要求截止日也相应地后延,虽然相差时间不多,医院损失也不大,但这说明了此条款的确存在被利用的风险。后来,再遇到此类合同,就会出具情况说明并经双方签字存档,或者把上述条款改为“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以‘第X条合同期限’(或工期等)为准生效。”尽量将纠纷遏止在萌芽阶段。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合同履行阶段也存在着风险,但其实只要能做到“按时履行责任,及时保存资料”,就比较容易规避。执行合同就是交易,也是一种双方博弈,所以做好存档工作就是保存好对己方有利的证据,以免将来万一出现意外而处在被动的位置。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合同会有类似“合同到期前XX时间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否则合同自动续签/自动终止”的条款,注意做好备忘,按时出具通知,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类似需要及时存档的资料还有补充协议、撤场通知、合同续签通知、重新招标通知、合同解除通知、整改通知、会议纪要、收货凭证、验收报告、书面催告等。

篇2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1-0098-02

高职院校的后勤部门负责整个校园的美化绿化、卫生防疫、资产、通信、基础建设等管理工作,承担着供能、维修、医疗、饮食等繁重服务任务。它有两个属性:教育属性和企业属性。这两个属性决定了高职院校的后勤企业不能像其他的服务企业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追求社会效益。此外,后勤企业还要处理好与学校的关系,在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同时,稳步将学校后勤工作推向社会,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后勤运行模式。

随着中国高校规模的迅速扩展和用人需要的不断增加,高校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的趋势,这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也使得高校编外人员管理面临着新的问题。当前学校后勤员工队伍中,由于存在聘用制员工偏多,整体素质偏低、职工队伍不稳定的现状,给后勤的管理服务和企业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后勤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就显得尤为必要。聘用制员工占后勤大多数,毫无疑问是后勤员工队伍的主体,如何正视聘用制员工队伍的现状,发挥聘用制员工的积极性,已经成为摆在学校后勤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高校使用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状况

目前国家针对高校实行的是编制管理,但编制管理难以满足高校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后勤部门的用人需求。高校通过使用编外合同聘用人员来保证自己的运转态势。高校使用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一般没有专业背景,素质较低,服务水平和质量很难达到学校持续发展的需要。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有些正式工作人员占着位置不干活,把工作推给编外合同聘用人员来做。这样,很容易导致紧缺的地方没有人干,使得学校整体发展受到影响,身份歧视、待遇不公的现象存在。

(一)整体素质偏低,复合型人才缺乏

从对部分学校的调查情况来看,后勤聘用的社会用工占职工总人数的70%~80%,与学校教学、行政人员相比,后勤人员学历水平、专业技术职称普遍偏低,绝大部分没有专业技术职称,既掌握管理知识又掌握经济理论,既懂管理又善经营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明显短缺。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不理解、不适应新的企业化管理模式,不能满足社会化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思想消极,培训体系不规范

由于现行的人事制度,薪酬分配体系、社会地位、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其个人的期望值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聘用制员工思想状况复杂,普遍存在精神风貌、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集体荣誉感较差,得过且过,临时做事的思想严重。

此外后勤员工的招聘、使用过程中,没有整体的培训规划和目标要求,普遍存在狭隘的实用主义思想,对诸如岗前、岗中培训和技能考核重视的力度不够,培训工作不能做到经常化,培训与上岗、培训与考核达标不能做到有机结合。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达不到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的真正目的。

(三)激励机制不健全

虽然后勤社会化改革已推行了十余年,但“按需设岗、合同管理、以岗定薪、绩效挂钩、考核付酬”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没有得到真正实施,劳动保障体系在企业内部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得到科学、严格的建节,对大多数的聘用制员工还存在着一定的偏见和歧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较为普遍。现有的激励机制也只是简单地与经济利益挂勾,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严重挫伤了聘用制员工的积极性,激励作用大打折扣,激励效应无法形成。

二、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管理模式的探析

规章制度是后勤管理和服务开展的制度保障,它为后勤管理人员提供行事的准则,对后勤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为后勤管理计划的制订、实施的进行、评价的开展、奖惩等提供依据。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对后勤管理的正常开展作用重大,是后勤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制度性保障。后勤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后勤考核制度、激励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人事制度等等。

高职院校后勤管理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是以人为本,加强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后勤的管理制度化。让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管理更加科学,服务更加规范。随着后勤工作的不断深入,要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管理漏洞,适时完善后勤相应的制度。在制度细化过程中,不要急于求成,要稳扎稳打,切切实实做好此项工作。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一)细化岗位职责

将后勤工作内容层层落实到每个具体人,明确每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对象,把后勤工作任务实实在在地细化到人,做到后勤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细化岗位责任,有助于加强对员工工作的监督考核,促进后勤工作的开展,从而提高后勤服务的整体质量。

(二)细化服务标准

制定为教学、为科研、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相应标准,服务质量的优劣是衡量后勤管理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决定其能否长久地立足于高职院校后勤服务市场的重要因素。在细化服务标准的过程中,要着重在制定优质服务标准上下功夫,始终把服务对象的需求放在首位,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让细化服务标准成为优质服务的制度保障。同时,细化服务要与后勤队伍的整体建设相结合,教育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自觉提升服务标准,让师生实实在在地享受着后勤提供的优质服务,促进高职院校的后勤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

(三)细化员工培训机制

培训学习是提升员工队伍素质和形象的关键因素,是将后勤人力资源变为人力资本最重要的环节。目前后勤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的需求决定了需要加强员工队伍素质培训,不断提升后勤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此,需要制订完整的员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对新员工,在他们上岗之前,对其进行全面的岗位细化标准的技能培训,经测试合格者,颁发上岗证,方能上岗工作;对老员工,也定期组织岗位技能深化培训,不断制定出新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员工的服务技能;对后勤管理干部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科学管理方面的培训以及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

(四)创新用人机制大胆引进大学毕业生

引进人才是前提,留住人才是关键。大胆引进人才。以提高后勤队伍整体素质。不论出身,不拘一格,大量吸收大学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乃至优秀农民工,充实后勤队伍,是改变现有后勤队伍结构的根本措施。打破束缚人才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体制,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目前不少高职院校在公寓管理、饮食管理、接待服务管理方面大胆引进大学生和职业经理。人员素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如同济大学、西北民大等很多高职院校采取招聘大学生做公寓管理员,便是用工的一大进步。

另外,高职院校后勤管理人员素质状况。人是后勤管理中最为能动的因素,是后勤管理和服务的实施者、控制者,决定着后勤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因此后勤管理中人员的素质非常重要。

在高职院校后勤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不懈努力,后勤已经形成了多种运行管理模式,而与之相配套的,只有一支高效、文明、和谐的后勤队伍能为其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工作提供各种保障服务。

参考文献:

[1] 吉恒军.新时期人才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J].领导科学,2003,(5).

篇3

美国质量学会从顾客导向对质量提出的定义是:一个产品或服务的特色或品质的总和。而医院后勤服务作为非物质的一种产品,受到的评价是一种顾客本人主观的感知,是顾客而不是企业评价服务的质量。只有从顾客的角度,做到顾客满意,才能真正提高医院后勤的服务质量。然而,目前医院后勤服务存在着种种问题,如,管理的制度不完善、管理的方式不科学、管理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等,严重阻碍了后勤服务的进步,影响服务的效率与质量,进而导致不好的顾客体验。

1传统医院后勤服务现状

目前,医院后勤服务已逐步数字化管理,相对于传统的管理系统,数字化医疗的建设可避免以下传统管理手段的弊端。

1.1制度不完善、流程不合理

后勤物资管理时常是采用付款入库的方式,经常发生有货无票或者票先到货物没到的情况,导致记录与物资管理不一致,极易导致账物不平,严重的可能由此导致腐败现象。

1.2分工混乱、效率低下

员工分工不明确,极易浪费劳动力,出现有事没人做,人员没事做的情况,导致工作闲逸或是过于忙碌,既不利用调动员工积极性,也导致员工效率低下。

1.3管理繁琐、流于形式

管理步骤过于繁琐,导致管理人员在工作量大时敷衍了事,流程流于形式,出现众多“糊涂账”。

1.4后勤成本增加,医院财力压力不断增大

在当今的医院后勤管理中,医院后勤的服务项目逐渐增加,导致后勤服务的成本不断加大,严重影响了医院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医院为满足后勤管理的日常事务不得不增加后勤部的员工数量,相应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服务设施也在增加,但也导致了很多资源的浪费,现在医院的药品政策在改变,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降低了服务性收费,降低了医院的整体性收费,医院的财力压力较大,难以应付。

2数字化医院后勤服务中的问题

数字化的不断发展可以杜绝种种传统管理方式的弊端,应当积极提倡,然而目前的管理系统尚存在各种弊端。

2.1后勤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今的公立医院已经逐步实施后勤的社会化改革,但很多关于医院后勤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还不是很成熟,在旧理念向新理念过渡时,制度上缺乏有效的衡量标准,仍然依靠习惯性思维,利用经验进行后勤管理工作以及相应的评价,造成公立医院后勤管理存在混乱的现象。

2.2后勤管理方式与方法不科学

伴随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体制改革的推进,公立医院后勤管理工作只有依靠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才能适应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需求。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带来了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行各业都在数字化的冲击下日新月异,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及新设备都在不断更新换代。为了公立医院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传统的管理理念与工作方法必须改革更新,而有些医院依然按照原来的管理模式对后勤进行管理,减缓了公立医院卫生事业体制改革的步伐,在这个不断发展进步的社会,原地踏步甚至退步的服务水平都将被经济社会所淘汰,因此,只有科学、规范的后勤管理,才能为医疗卫生事业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2.3后勤管理社会化程度不高

从目前情况分析,后勤人员安于现状,缺乏主动服务意识,体制依然延续传统的封闭式管理,不讲经济效益的“大锅饭”模式,后勤管理工作大量投入忽视实际产出,服务人员缺乏合适的激励方式,工作缺乏热情与投入,影响了整个后勤服务的发展进步。

3数字化医院后勤服务的对策

3.1采用精细化管理

通过数字化管理手段保证账物对应,无空账、无漏账,合理规划与采购,既保证资源的供得上,又不造成积压浪费。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尤其是数字化管理水平,保证所有物资都记录在册,所有人员分工合理,所有账目没有偷、漏、增,人力、物力、财力的具体规划与记录要精细化。

3.2改善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模式

充分做到计划管理、无间断管理,以及规范化流程管理。医院后勤工作项目繁多,涉及面广,且由于医院医疗工作的随机性大而带来务必实时保障的要求。因此,加强预测与计划十分重要。医疗保障事关患者生命,其中,各项保障的提供都分秒必争,坚决不可有间断。因此,只有规范化流程,才能保证各环节的公平、公正与高效。

3.3加强医院后勤管理人才建设

只有提高服务人员的水平,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要提高服务质量同样应该提高后勤管理人才的能力。对人才的培养,不但是技术能力的培养,更是责任心、团体意识的培养。在其位不只是谋其职,更要有正能量,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当然,仅仅要求员工拥有奉献精神而不考虑员工的实际问题也不是一个优秀医院的生存之道,医院让每一个员工得到应得的奖赏与肯定也是必不可少的。

3.4更新观念,化被动为主动

要坚持做到以病人为主,就需要在服务观念上求新,更切实地考虑病人的需求。为病人创造更加舒适、放心、便捷的就医环境,使病人在尽快了解医院的工作程序、就医办法并适应就医环境,不必过于忧心检查、治疗等问题。医院的各项制度都应是为病人服务的,医护人员起到主要作用,后勤人员间接服务,为了取得更加可人的服务效果,需要对医院的内部结构、工作程序、管理办法等进行必要的调整。

3.5强化后勤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做到积极主动的服务,方便临床一线,变后勤为前勤,主动服务临床一线。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不断改进完善“三下”工作,使下修、下松、下收更细致。变等待为自觉,主动做到为临床办实事。

4结语

医院后勤管理关系到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是医院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更是医院长足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只有正视后勤服务,像在一线抢险的医生一样做好后勤工作,才能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服务。针对后勤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医院需要采用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改善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模式,做到有计划、规范化,杜绝管理腐败,做到员工有奉献,员工有收获,才能激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1]楼樱红.基于内部管理系统下加强医院后勤服务质量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5(15).

[2]梁利.探究公立医院后勤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卷宗,2016(11).

[3]舒德雄.探究医院后勤精细化管理实践[J].医学信息,2016(z2).

篇4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营行为的主要手段,是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如果要最大限度发挥合同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因为标准化是制度化的最高形式,是规范化的最高要求,是科学化的最佳途径。只有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才能避免合同风险,规范经营行为,实现经营目标,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煤炭企业涉及合同方面的内容很多,其中大家最常见和熟悉的有物资管理合同、销售管理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有专门的单位或部室人员进行管理,这些合同基本都有相对的时间、客户、管理格式等,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所以管理相对较为容易。但是,机关和后勤等涉及的对外合同,由于涉及种类多,部门多,格式内容等也比较多,部分部室人员由于专业性的限制,对合同需要的各项资料不了解,往往存在资料确实缺失情况,管理起来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合把关,也需要专门部室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各矿厂机关后勤,分公司购买的设备、搞的土建工程等,缺少专门部室管理和监管,给企业合同管理埋下隐患。迫切需要鑫龙煤业专门部室及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为避免公司机关、后勤服务部门以及分公司购买的设备、搞的土建工程、进行的各项设备、设施维修、租赁等,涉及的对外合同缺少专门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部分内容存在法律风险。

2.合同的审查、签订不规范,乱,对合同的履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

3.缺乏供应商的资质的审查。

4.部分合同存在对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与权利约定不明确、表述不清等问题。

这些都给企业合同管理埋下隐患。鑫龙煤业企业规划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于2014年5月起接手了鑫龙煤业机关、后勤和各子分公司地面涉外合同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了管理,根据合同工作的各项要求,对后面所有的合同全面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

三、合同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优化合同管理流程。为规范各分公司、机关部室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制订了《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鑫煤〔2014〕207号,使各分公司、机关部室的合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责的明确界定;合同签订前的供应商资格、价格、质量与履约能力审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权限设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办法、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的处理等具体内容。

2.及时启用“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并予以公布,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3.重点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品价格与质量、履约能力的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在对供应商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后,要将审核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4.编制了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审批表,确保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各专业部门或领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不同合同规定不同的上报材料,加以区分。通过议标签订的合同,报合同会签单与会谈纪要;通过招标签订的合同,报合同会签单与中标通知书;通过领导批示签订的合同,报相关请示和领导批示。

6.编制了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台帐,涉及序号、合同名称、经办部门、经办人、签订日期、合同期限、合同价、对方单位、存档份数、归档日期、备注等11项内容,确保各项合同查找有据可依,查询方便。如下表:

7.合同查询时,做好查询、借用等相关手续(查询借用人员需要填写查询、借用登记表,并将借用、查询时间及归还时间填写清楚,借用时除了填写登记表外,还要打借条),防止合同备份资料的遗失。

四、实施效果

通过对公司机关部室及分公司涉外合同管理进行了规范管理以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

1.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为机关部室及分公司涉外合同签订前、签订过程和签订后备案等工作提供了管理流程和依据。

2.规避了部分法律风险。

篇5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各高校对于教学、科研软硬件设施的投入逐渐加大,就淮阴师范学院而言,每年的招标采购项目就有数千万,采购项目涵盖教学科研仪器、家具、软件、图书、装修、后勤米面油粮等各个方面。从招标项目的申报到论证,从制定计划到招标、评标、定标,从采购合同的拟定、签订、执行到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再到建立资产帐目,这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高校设备合同占高校合同管理中很大一部分比例,必须要规范管理,从严要求。

一、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的涵义

高校合同是指高校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在开展教科研、服务社会过程中,与作为其他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具有法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1]

高校合同与一般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所不同,高校的合同通常是围绕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四大职能而进行的设备采购、维修维护、基本建设、合作研究、合作经营、合作开发、服务等活动,与其他市场主体产生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关系。高校合同具有涉及部门多、种类多、金额小等特点,在管理上有其复杂性和独特性。

高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是指高校作为一个法律关系主体对设备采购合同进行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审查、监督以及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统称。通过审查、监督、控制等管理手段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内容进行监督和管理。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的、全过程的流程。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保持采购各个环节相互衔接,避免风险,有利于保证采购任务顺利完成,以便优化和满足高校的资源配置。

二、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高校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缺乏

就淮阴师范学院而言,学校仅在2004年出台过一则《大宗经济项目合同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涉及的经济数额达5万元及其以上的大宗竞技项目的审核范围、审核机构及工作职能、审核的主要内容等。缺乏针对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跟踪检查管理等各个工作流程均作出明确规定的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风险意识不高

在高校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的法律知R和风险防控意识对后期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产生了直接的影响。部分管理人员缺乏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风险防控意识较弱、需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储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文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拥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2]然而在高校往往出现不规范操作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部分高校管理者相关法律知识签约,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学校公章而非同专用章。此外,未经学校法人授权的,学校下属的部门、学院或者非法人单位等擅自使用部门公章签订的。以上签订合同的主体往往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所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等最终应由高校这一合同主体来负责。以上种种迹象表明,学校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高度还不够,思路未理清,更缺乏对合同签订后的风险防控意识。

(三)高校合同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签订部门较多,责任分散

高校下设部门较多,有教学单位、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这些机构就像一台机器的各个零部件一样,保证着学校这个大型机器的正常运作。平时这台“大机器”的各个“零部件”都是相对独立并对外开展各项工作。由于大部分高校无专门管理合同的机构或部门,因此各单位部门在对外交往需要签订合同时便各行其是,各部门都可以学校的名义签订对外合同。这样就导致,基建处负责基建项目的合同的签订、资产经营公司负责房屋租赁的签订,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维修维护合同的签订、设备管理处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等等。合同签订的部门多,责任分散,存在着影响合同中学校权益的实现和潜在的法律纠纷等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又会出现种种问题,这时如果各部门相互推脱,避而远之。那么后果和责任只能由学校来承担。部分高校虽然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负责合同签订的备案、盖章,并不能真正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此外,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也不能够随时全面了解学校签订合同的整体概况,再加上各部门和单位签订的合同等文本资料放在学校不同的部门,若管理不妥很容易造成合同的丢失,不能按规定存档,从而导致,学校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或相关检查时不能及时方便地查找资料。

(四)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强

篇6

(Shaanxi Finance Economics Vocational Technology College,Xianyang 712000,China)

摘要:维修项目管理是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的重头之一,本文通过对高校维修项目的计划、决策、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审计等系统工程的论述,对加强高校维修项目管理进行探讨。

Abstract: The maintenance proje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university logistic management tasks.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enhance it, by investigating its plan, decision, bid, contract management, constructing, acceptance, after service and auditing.

关键词:高校 维修项目 管理

Key words: university;maintenance project;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6-0070-02

0引言

高校维修项目管理是高校后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高校维修项目的专业化、智能化使高校维修项目从外延型向内涵型发展;同时,由于高校基建规模的扩大,以及高校五十、六十年代甚至更早时期的建设项目老化,加大了高校维修任务和维修资金投入,对高校维修项目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因此,高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维修项目管理管理水平,使高校维修项目管理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成为高校维修项目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高校维修项目管理是维修项目计划制定、决策、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和审计等一系列工作的综合系统工程。遵循高校维修项目管理程序,对维修项目科学管理,是高校维修项目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规避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现代高校维修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

1制定维修项目计划,落实高校维修项目工作任务

高校后勤管理部门是维修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维修项目计划的制定和落实,高校的处、系、部、所、院等根据各自建筑物、固定资产等使用情况及业务需要,编制本部门维修项目计划,上报至后勤管理部门,由主管后勤高校领导牵头,同各部门负责人和土建、安装、财务等专业人员及维修管理人员等组成维修项目计划审查小组,对各部门维修项目计划从技术和经济等方面逐个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维修项目,高校统筹安排,编制整个高校维修项目计划。高校根据维修项目的轻重缓急,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维修项目计划的落实和实施。对于各部门零星维修,各部门编写维修项目报告,上报后勤管理部门初审,由高校主管后勤领导审批,审批后,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目前,高校维修项目落实缺乏计划指导,仅凭领导主观愿望和意见及各部门需要实施维修项目,使维修项目计划难以落实,同时,维修项目缺乏全局观念和整体规划,以及多渠道资金维修项目,造成维修项目计划执行混乱。由于维修项目管理水平低,不按维修项目计划执行,不仅会出现维修项目质量差和反复维修,而且会影响教学、科研等正常进行,使维修项目计划无法完成,影响维修项目的投资效益。

2科学决策,提高高校维修项目的投资效益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维修项目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对每个维修项目进行科学决策 、优选维修项目方案 、合理使用维修项目资金、提高维修项目投资效益等是高校面临的现实问题。维修项目按照先评估后决策程序进行,建立维修项目科学决策运行机制,首先通过调查研究和分析,得到科学的论据及精确的数据,由咨询评估机构编写公正客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维修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并做出科学的项目分析;然后对影响维修项目决策的关键问题,分别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由决策者分析判断;最后决策者统筹分析择优选取维修项目。由于高校重基建轻维修,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背规定的工作程序决策的情况大量存在,从而造成决策失误,给高校本来紧张的维修资金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不但承担经济责任,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决策风险,树立慎重决策的指导思想,做到维修项目决策科学化、程序化、民主化,保证维修项目科学决策,维护高校资金安全,提高高校维修项目投资效益,达到维修项目预期投资目标。

3规范招投标程序,优选施工队伍

高校由于资金到位、信誉好,使高校维修项目成为各施工企业投标的热点,给高校选择施工企业提供很大空间,并且为工程项目招投标顺利进行提供了前提条件。在进行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投标、 开标 、评标、中标程序进行,在招标阶段应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要求、项目的性质、招标评价方法、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其他条件等,招标通常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在投标阶段,投标企业按照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在开标时拆封并宣读内容,开标邀请投标企业、评标委员会专家和纪检监察部门等参加招标会议,开标的过程由主持人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评标根据招标文件进行,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最低投标或最高得分推荐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后,评标委员会对中标的单位进行投票,通过后,由评委组长宣布中标单位。同时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没有异议,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通过规范招投标程序,选择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可以有效控制高校工程项目的建设投资、保障工程质量以及防止工程建设的腐败。在招投标中,经常出现中标价低于成本价、施工队挂靠施工企业承接工程、串标、围标等现象,引起合同实施过程中纠纷及后期索赔,并且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高校在招投标管理中,应加强招投标管理队伍建设、规范招投标管理程序、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优选施工单位,保证高校维修项目招投标健康、良性发展。

4建立合同管理体系,维护高校合法权益

高校维修项目合同管理是维修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且实行全过程、动态的合同跟踪管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高校和中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在30日内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合同内容和条款是动态的,处在不断变化中,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同时终止作废条款或协议,使合同保持统一和连续,实现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和动态控制。目前,高校存在维修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签订转包、分包合同及“阴阳合同”等问题,高校应该采取按照法律实施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实施合同问责机制等措施,实现高校维修项目合同的有效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使高校维修项目规避投资风险、节约成本、缩短工期、减少合同纠纷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5严格施工管理,保证高校维修项目的质量

高校维修项目施工管理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工作,是维修项目管理的核心。在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高校维修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规范和行业标准等进行施工。对原材料等进场要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必要时对原材料等进行复检;严格工序交接制度,经维修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确认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结构焊接和防水工程等隐蔽工程,由高校、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共同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强化基础、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和结构等检查验收,确保维修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施工企业做好维修项目技术资料和施工纪录,保证资料和工程实体的统一。高校在维修项目实施时,出现高校供应材料采购不合格、违法发包、指定分包商、收受贿赂、缩短工期、使用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委托不合格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等现象,同时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转包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随意施工、偷工减料等做法,给维修项目质量留下隐患,是维修项目质量事故产生的重要原因。高校采取提高维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强化法律意识、防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监督体系、优选施工单位等措施,严格施工管理,使维修项目施工正常进行,确保维修项目的质量。

6强化高校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确保高校维修项目正常使用

高校维修项目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程序的最后阶段,高校维修项目竣工验收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通过竣工自验,确认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向高校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高校收到后,高校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同时高校向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维修项目竣工质量核定,核定维修项目质量等级,并发给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高校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维修项目竣工移交后,为了保证施工企业对维修项目的缺陷责任,按照施工企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预留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定时间内对维修项目进行保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依据建筑法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规定如下: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阶段进行维修项目质量跟踪,找出使用中存在问题,联系施工企业及时维修,并验收确认。通过规范的维修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及完整的保修制度,完善维修项目质量和维护,保证维修项目正常使用,更好发挥维修项目的效益。

7加强高校维修项目审计,真实反映维修项目工程造价

高校得对维修项目进行监督,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新时期高校的重要工作内容。高校的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及造价咨询事务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机构,对维修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保证维修项目审计的合法、合理和真实有效。维修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①维修项目前期审计,主要审计内容有维修项目决策阶段审计、维修项目设计阶段审计、维修项目招投标阶段审、施工合同审计等。②维修项目施工阶段审计,主要审计内容有工程资金筹集与使用审计、设计变更审计、现场签证审计、材料价格审计、工程量审计、隐蔽工程审计等。③维修项目竣工后审计,主要审计内容有维修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维修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审计人员根据各阶段审计情况及结果编写维修项目审计报告,分析维修项目造价变动的原因,反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产生根源并提出建议。通过对维修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有效监督和控制高校工程投资行为,保证维修项目造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加大高校审计的监督权力,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高校维修项目管理是多因素影响的系统,通过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维修项目管理,把握好维修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可以有效实现维修项目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保障高校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保证维修项目的正常使用。随着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断深入,探索一条适合我国高校维修项目管理模式,对高校后勤管理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篇7

第三条市直机关新补充工勤人员,必须在核定的后勤编制(岗位)限额内,只能补充驾驶员(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配备1名驾驶员),并一律实行社会招聘和劳动合同聘用制,不办理调动和入编手续。市直机关现在编在岗工勤人员的管理方式暂不变。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或区县工勤人员流向市直机关的,均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四条受聘人员的资格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

第五条机关聘用工勤人员的基本程序。

(一)用人单位向编制部门专题报告,说明单位编制总数、后勤编制使用、工勤岗位空缺情况和拟聘理由与要求等,并填写《市直机关后勤编制使用与岗位用人申报表》(附后)。经市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用人单位方可聘用。

(二)用人单位负责选聘所需工勤人员。选聘时应把好所聘人员的政治表现关、技能测试关、体质检查关。用人单位也可会同或委托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考试、考核,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补充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试用期1—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劳动合同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后生效。用人单位或被聘人员可委托市劳动力市场为其办理劳动保障事务。

(四)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必须履行有效合同书双方约定的条款。违反合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如需续订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五)用人单位凭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书或中止合同证明及时到市编办办理编制使用情况备案手续。

第六条受聘人员的待遇:

(一)机关聘用工勤人员的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商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用人单位持《市直机关后勤编制使用与岗位用人申报表》(经审批部门签署意见)、编制使用备案单、劳动合同书到市财政局办理受聘人员经费核拨手续(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当地职工人均工资标准按月均核定,合同有效期内由用人单位掌握)。

篇8

随着我国的发展,医院的医疗卫生体制也开始改革起来,但是,医院后勤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后勤外包前,没有进行专业的评估,没有对外包公司进行调研,没有科学、合理的选择外包公司,使得医院后勤外包给没有实力的公司,导致其不能安全、合理的管理医院后勤工作。所以,医院应该提高对后勤外包的重视,对外包业务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选择有实力的外包公司,确保其可以更好地管理医院后勤工作,使医院可以以医疗服务为工作重点,为医院的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益的提升努力。

一、医院后勤外包风险

医院后勤外包是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点工作,其有着承担医院非医疗体制的管理,使得医院可以专注于医疗服务。但是,目前一些医院的后勤外包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影响着医院的经济效益,使医院不能为提高工作效率专注于医疗服务。医院后勤外包的风险如下:

(一) 法律意识薄弱

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的法律意识薄弱,过于重视企业业务的发展,轻视企业的一些法律文件、合同管理,使得公司面临一些风险。医院后勤外包也不例外,一些医院存在法律缺失问题,随意外包医院后勤工作,使得医院后勤工作的操作流程不系统、操作方法不科学、操作工具单一。医院属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仍然接受一些外部政策,如:人事、财税、养老等,受到其影响和制约,使得对医院后勤外包公司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医院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法律意识,避免出现后勤外包风险。

(二) 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

医院后勤外包的合同签订是医院后勤外包的重点工作流程,目前,一些医院的后勤外包合同签订并不规范,使得医院面临着一些风险。一些医院与外包公司合同条款不完善,如:当事人先居住地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违约责任、地点、方式等的缺少,使得在发生争议时,没有解决的方法,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合同缺乏合法性,没有经过第三方的审核或备案,使得合同的真实性得不到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得不到全面控制,不能更好地约束双方;一些医院与外包公司不严格遵守合同上的要求,使得医院无法保证自身与员工的利益。所以,医院应该重视与外包公司合同的签订,维护医院与员工的利益。

(三) 外包公司的问题

一些后勤外包公司的管理人员缺乏医院管理能力、一些工作人员缺乏医学基础知识,外包公司工作人员的操作不当很容易给医院的员工与患者带来生命危险;一些外包公司为节约薪资的支付,招聘素质低的员工,甚至没有做过岗前培训,使得一些工作人员的操作不合法,为医院带来威胁。

二、医院后勤外包风险的对策

(一) 进行文化交融

一些医院与外包公司的工作目标不相同,使两者不能更好地进行合作,所以,医院与后勤外包公司要加强文化的交融,使其可以形成共同的工作目标[1]。医院与外包公司的价值取向应该统一,医院文化要与公司文化进行交融,文化理念要统一,双方的共同目标是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医院的文化要植入到外包公司文化中,外包公司要正确引导员工的行为认知,使医院的后勤有所保障,这样,不仅可以使外包公司形成以患者为中心的医院理念,还可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

(二) 对外包公司进行合理的选择

医院在后勤外包之前要对外包业务进行评估,确定其范围[2],医院要分析自身的运行情况,对业务内容进行分析并加以确定,将内部的成本控制与后勤外包进行对比,便于方案的评估;一些医院对在外包前没有对外包公司进行市场调查,没有科学、合理的选择外包公司,使得服务水平不能得到有效的提高,对医院的安全生产有着不利的影响[3]。所以,医院应该对外包公司进行外包前的调研,确保外包公司的实力突出,要对行业的政策与标准进行充分的掌握,了解外包公司的工作水平、员工素质、与其他医院合作的经历等,确保后勤外包公司的诚信度,使后勤管理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有利于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可以促进医院的发展,更好的为患者提供服务。

(三) 建立后勤规范化管理机制

一些医院的后勤管理工作不规范,使得不能保证工作的安全性、服务的优质化,所以,医院应该建立后勤规范化管理机制,医院要将后勤部门的管理机制建立起来,并将其完善,要利用所建立的管理机制对后勤部门进行管理,顺利的发展社会化的管理进程。现代的质量管理核心,一般是持续对质量进行改进,医院与外包公司应该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对医院后勤工作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确立双方的共同工作目标。医院要与外包公司进行运行过程的沟通,只有双方进行沟通,对后勤管理工作进行监管[4],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医院才能更好地专注于医疗服务,外包公司才能更好地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 合同规范化

医院在与外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检查,对合同进行完善,以合同上的条款对双方进行约束[5]。在签订合同时,要求第三方有权机构对合同的签订进行公证、审查与备案,避免双方日后因为合同发生纠纷。外包公司要严格按照合同上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医院员工与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结束语

医院要想将精力全部投入到医疗服务中,就应该对后勤外包工作重视起来。在外包前要对外包公司进行调查,选择有实力的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对合同进行检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医院要利用各种方法保证患者的权益,以为患者服务为宗旨,保证医院的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赵阳.医院后勤服务外包的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J].中国医院,2014(9):68-70.

[2]申奎.医院后勤服务外包风险及对策研究[J].现代医药卫生,2014(20):3184-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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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旨在打破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瓶颈”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已经全面铺开。一校一户关起门来自办后勤的格局被彻底打破,一种新型的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建立起来,逐步使具有第三产业属性的高校后勤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回归到社会第三产业的融流中去,从而基本实现高校后勤社会化。目前,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小机关、大实体”模式,一种是“小机关、多实体”模式。两种运行模式中的“小机关”均作为高校后勤归口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负责后勤方面的规划、协调、监控、管理、考核等工作,与后勤实体签订各类承包协议和业务合同,其主要特点体现在宏观性、制约性和监管性上。前一种模式中的“大实体”,主要是由高校的后勤管理部门翻牌后组建成后勤服务集团公司,或由地方政府主导的高校集约经营联合体。而“多实体”则是根据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因校制宜将学校现有后勤服务部门按行业属性有序转化为不同的实体。

对于我国目前众多的中小型高校来说,经过反复地实践与探索,“小机关、多实体”改革模式正逐渐为大家所认可,成为现阶段高校后勤改革持续发展的一种途径。本文将从“小机关、多实体”的机构设置原则和职能分布两个方面做相应的阐述。

“小机关、多实体”的机构设置的原则

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各类高校之间的竞争也逐步加剧。为了保证高校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的投入,高校逐步将后勤推向社会化,同时大幅削减了在后勤方面的投入。高校后勤社会化已是高校发展的必由之路。高校后勤部门在改革现实面前,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要,全面、快速、高效地引入社会化机制,使高校的后勤保障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保证为师生员工做好服务,改制后的后勤机构肩负着高校后勤的运营和发展,“小机关、多实体”恰到好处,使改革后的高校后勤部门与高校的发展有机地结合。经过探索和实践,我们认为“小机关、多实体”运行模式在机构设置上既要体现“小机关”的管理和监控职能,又要体现出“多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化运行机制。在“小机关、多实体”的机构设置中,各个方面要遵循如下原则:

运行模式要分别成立“小机关”和“多实体”的运行机构。“小机关”要体现小而精,其各岗位的设置主要是针对“多实体”在服务和运营上的监控与管理。如,设置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校产管理等岗位。“多实体”则需按企业化要求运转,其人员岗位按企业实际需要设置。

人事管理在人事管理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劳动用工新机制,合理定岗、定编、定员。“小机关”按高校行政事业编聘任工作人员,“多实体”则实行企业化管理。同时,针对目前高校后勤职工老龄化的问题,适时进行必要的调整,选拔具有学历的年轻管理干部充实到“小机关”管理队伍中,“多实体”按企业模式从社会上招聘各类所需人员。

分配方式在分配方式上,“多实体”推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奖励津贴相结合的结构工资制。要体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上岗则有、下岗则无、个人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的分配原则,以求对职工的劳动积极性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而“小机关“在人员待遇上仍归口学院行政管理。

资产管理在资产管理上,高校交由后勤企业使用的资产,其产权全部属于学校。由后勤企业通过经营和自筹资金增值的资产,根据契约决定资产所属,从而实现后勤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经营和财务管理在经营和财务管理上,后勤各实体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核算”的管理模式,化小核算单位,实行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多实体”的财务管理权下放到企业经营者的手里,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最大化地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当然,经营和财务的放手,并不能不管不问,这就同时要求“小机关”的监控力度要强,对“多实体”的运行目标和合同预期值要合理,使高校和后勤实体实现“双赢”。

从这些方面看,“小机关”和“多实体”的机构设置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而且与后勤社会化以前的管理模式完全不一样,这就要求高校的管理者在后勤的改革中要大胆探索,打破以往的机构设置常规,以崭新的理念来面对社会化的改革。

“小机关、多实体”的职能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的办学水平、办学实力、办学规模都有了大幅度的实质性提升,由此给高校后勤带来了广阔的服务市场、丰富的后勤资源、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小机关、多实体”职能的研究,对进一步推动这种改革模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小机关、多实体”的基本职能在高校的后勤服务体系中,作为学校后勤归口管理的“小机关”,要真正肩负起学院后勤方面的规划、协调、监控和管理工作。而作为“多实体”一方,以企业化方式运转,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是必然的,但作为高校的服务性企业,不应仅仅追求市场利益,还应该具备服务育人的职能,以更好地为学校的发展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按照社会化的要求,“小机关”和“多实体”之间是一种契约合同的关系。这就对双方的职能进行了约定,要求双方均应按经济规律办事。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小机关”和“多实体”之间的职能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应当是一种分工合作关系。“小机关”主要职能是规划、计划,侧重于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宏观监督等,而“多实体”侧重于后勤实体自身的管理、服务和经营,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模式进行运作。“多实体”的职能主要是统筹服务经营人员和相应资源,操作运行已形成建制的经营实体,承担后勤服务经营性工作,按照授权经营的范畴,在服从、服务于保障学校后勤运行系统的前提下,“多实体”拥有服务管理、经营决策、用工分配、资源使用等方面的权利。

兼顾经济效益和公益福利性的职能在“小机关、多实体”的改革模式中,作为社会化后的高校后勤实体,在经营服务过程中,获得利润是必然的,但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公益福利性,尤其是其中针对学生的服务项目更要以较低的利润来运转,这也是社会化改革后的重要职能之一。社会化后的“多实体”,主要分为管理服务型实体和经营服务型实体,作为“小机关”要针对各个不同的实体,给予区别对待,将其中属于经营服务的项目,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照顾,用补贴的形式达到“低利润”经营的目的,降低价格和提高服务质量;对于管理服务型的项目,要做好项目管理和预算划拨,保证不同实体的运转,使广大师生成为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真正受益者。

“小机关、多实体”之间相互合作的职能“小机关”与“多实体”之间虽然是契约合同关系,但在为学校发展、做好服务的目标上是一致的。在这个前提下,“多实体”以经营来体现对师生员工的服务,而“小机关”在实现对“多实体”的监管的同时,也要实现对“多实体”的服务。“小机关”也要为“多实体”排忧解难,使其在经营和管理上走入正轨,形成经营的良性循环,使企业可持续发展。对“多实体”的监管和考核也是“小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在实体自身建立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小机关”要完成学校对实体的考核,这项考核不仅仅是经营状况的考核,也是为师生员工服务的考核。因此,要制定细致周密的考核管理制度,考核要有量化指标,使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人员都一目了然。只有将“小机关”与“多实体”的职能分工明确,相互沟通,相互协作,才能提高效率,提高后勤管理、服务、经营的有效性。

结语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目前高校的必由之路。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推波助澜。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校内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影响到广大师生和后勤职工的切身利益。高校的后勤实体与社会的第三产业相比,既要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普遍性,又要体现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同时,还要兼顾后勤改革的整体效果和后勤实体的发展方向等诸多问题。面对改革,我们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推进,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修正,不断提高,处理好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关系。要坚持改革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的原则。高校后勤社会化是一个长期的行为,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项既要主动参与,积极运作,又要着眼长远,面向未来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不搞“一刀切”、“一风吹”,积极探索符合市场规律、教育规律的新的后勤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相信通过不懈努力,最终必将实现高校后勤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以及专业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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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高等院校的主要任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科学研究,较少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涉及的经济行为也相对单一。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入,高等教育事业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办学的模式由单一的公办高校变为公办、公办民助、民办、中外合作办等多种方式,资金的筹措方式也由单一的国家拨款变为政府拨款、市场筹措、校办产业、科技研究等多种来源形式。因此,高等学校与社会各行各业的联系也日益紧密,从而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度也日益加深,高校的发展已无法脱离市场,独善其身。由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经济,而高校对这套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因此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往往会引发一些合同纠纷,给学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高校必须将合同管理摆在学校管理的重要位置。

一、高校合同管理内涵及其特点

高校合同是指以高校法人主体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若一方违约必须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高校的合同管理就是指高校依据法律和法规,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控制、协调与监督,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因此,高校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高校各项事业能否在合情、合理、合法、健康、有序地轨道中运行,切不可等闲视之。目前,高校所签订的合同大致可分为商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修缮工程合同、联合办学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科技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债权债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捐赠合同、投资合同等各类涉及经济事项的合同,除经济合同外,还有少数非经济合同,如人事管理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等,充分体现了高校的三大职能,即教学、科研、服务于经济社会。与一般公司、企业相比,它具有合同种类繁多、金额相对较小、经办部门较多等特点,因此,高校在合同管理上也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合同观念淡薄、知识欠缺

由于受传统思维观念的影响,管理者对学校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认为订立合同仅仅是“走形式”和“跑过场”,或是认为双方是长期合作伙伴,碍于情面搞口头的“君子协议”,不签订书面合同;或是不仔细推敲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认真审核对方预先拟定好的合同文本,随意草率地签订合同,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纠纷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给学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且部分高校管理人员缺乏合同法律的相关知识,许多合同的订立是未经学校法人授权,未使用学校合同专用章,是由高校下属非法人单位、部门、学院等擅自使用部门公章对外签订的,根本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合同签订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由于高校许多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还是要由学校这一合同主体来承担。 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高校管理者对市场经济中合同的管理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更对签订合同存在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合同多头签订,管理缺位

高校是由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等许多部门组成,有人把它比喻成一个“小社会”,各部门平时都是相对独立地开展对内对外的各项社会活动。由于许多学校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因此各部门在对外交往签订合同中便各自为政,如: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由基建部门负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产业部门(或后勤部门)负责签订,维修维护合同由后勤部门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由资产部门负责签订、国内合作办学由教务部门负责签订,国外合作办学由学校外事部门负责签订,各类办班、培训由相关学院负责签订,实行目标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也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凡此种种,不胜枚举。造成合同谁都能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一旦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谁都不负责任,谁也负不起责任的局面,最终是学校作为法人收拾残局。同时合同的多部门签订还会造成合同资料散落在学校不同的管理部门,如管理不当,往往造成合同资料遗失,不能及时归档和保存,以至于学校在上级部门进行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及其它相关检查中到处查找合同资料,同时也不便于学校领导和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全面了解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状况,学校的权益是否得到实现,会不会给学校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税务风险以及法律纠纷等。

三、高校合同管理的路径探寻

(一)思想意识上要高度重视

高校合同管理对规范学校的各项经济行为,保障和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效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预防合同纠纷,控制和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依法治校,实现阳光财务,避免“暗箱操作”,预防和减少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的各项事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要主动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认真学习合同法、公司法、物权、税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掌握合同订立和管理的技巧和方法,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水平,同时将对合同管理的要求,列入对高校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这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思想保证。

(二)组织制度上要集中统一

为实现合同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高校要从组织制度上采取措施,加强合同管理建设,规范学校的合同管理行为。为此,高校应制定一套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高校要对合同管理的组织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管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学校应成立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亲自挂帅,校办、财务、审计、招投标办、承办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同时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学校财务部门是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办单位送审的合同进行初审,并报请校办、审计、招投标办、校领导进行终审,对终审通过的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承办单位是合同的履行单位,在订立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委托权限等。同时起草、拟定、送审、报批相关合同草案。对重大合同,还要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内容、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以确保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同内容、合同条款是否维护学校利益,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资金结算方式是否合理等进行监督。招投标办负责审查合同标的物的买卖是否符合招投标的管理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是否纳入,是否存在规避招投标的行为等。校长办公室负责合同的授权委托等手续的办理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的文本形式,原则上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文本。没有统一文本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自行拟定或与对方单位协商共同拟定。这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三)管理措施上要切实可行

有鉴于高校合同品种繁多,且合同金额从几千元到几百万元几千万元,财务的工作任务特别繁重,因此高校合同宜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进行管理,在合同的订立和签署上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办法,既不能一放就乱,又不能一统就死。

1.合同订立方式的设定

笔者认为应根据合同的金额、性质,分别采取会签批准、会审批准、校务会批准三种合同订立方式。

(1)会签: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合同,采取会签办法,会签部门主要包括: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处、招投标办、计财处、校办。会签结果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办理会签程序由计财处专人负责,原则上一周内办结,将会签意见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会审: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合同,由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集中会审。对会审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事项或有争议的合同应发回合同经办部门重新与对方单位进行洽商。将商谈结果再次提交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会审,然后将会审结果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将会审的意见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会审一般每两周一次,如有紧急事项可随时召集。

(3)校务会审批:事项特别重要、金额特别巨大的合同(具体金额可根据学校的不同情况自行制定),由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后,并征询学校法律顾问的意见,报校务会进行审批,将校务会议的审批意见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依据。

2.合同签署权限的设定

笔者认为对通过会鉴、会审、校务会审批通过的合同,由承办单位凭《合同审批表》送交校办转呈法人校长签署,或由法人校长授权委托相关负责人签署,并由校办加盖合同专用章。为了减少合同签署的时间,简化合同签署的过程,提高合同工作效率,笔者认为签署权限应作相应的授权和下放,不必事无大小都有法人校长亲力亲为。

(1)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合同,可由学校法人授权由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署。

(2)金额在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合同,可由法人授权分管业务的校领导签署。

(3)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人校长亲自签署。

3.合同变更权限的设定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当时考虑不周,或因客观形势发生了变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原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但必须慎重处理。特别是对方提出的变更请求,必须要慎之又慎,以防止个别单位别有用心,在采取低价中标后,通过不断变更合同要求从中套取利润,因此对合同的变更的签字权限需加以限定,一般来讲变更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5%左右,且必须经过校合同领导小组会签或会审,变更金额较大时要经过校务会议研究通过,以防个别人说了算。若变更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20%以上时原则上必须重新进行招投标,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总之,合同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即要满足合同管理的需要,又要方便易行,便于经办人员操作,这样一方面可以简化一些工作程序,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合同的签订效率,这是做好合同管理的根本措施。

(四)监督体系上要完善到位

合同监督体系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动态的跟踪监督管理体系。因此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合同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体系,财务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合同的事前监督,既重视对合同签订过程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对合同的事中、事后监督,即合同是否按约定的条款执行,执行的结果如何。审计部门要重点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严密性、可行性,审查其条款和内容是否完备、意思表达是否严谨清楚、措词有无模棱两可、前后有无冲突矛盾。如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收款或付款的具体时间方式、质保金收取与退付、尾款的支付、免费维保的期限,质保期后维保、升级收费标准、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都是否在合同中具体载明清楚,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程序和依据是否合理充分,合同变更、调整、补充金额是否超出规定的标准等。同时建立合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经济业务往来不签订合同,或先斩后奏,事先签订合同,再进行会签、会审的行为,要根据学校领导干部责任制的管理要求追究其责任,这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内控机制。

(五)资料保管上要及时完整

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学校财务要安排专人对合同的档案进行整理、加工,将合同会签、会审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相关单证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按照学校经济合同的类别,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合同登记台账,分类进行整理编号,并注明学校收款或付款会计凭证号。同时按合同档案的内容、时间、档案价值等方面,确定各类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对确因工作需要调阅合同档案,须填写“合同档案查阅单”,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方能查阅,建立合同资料年度归档制度,对当年形成的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台账、合同纠纷处理等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为以后各方查阅使用提供方便。

总之,高校的合同管理涉及学校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决不能单纯依靠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就能把该项工作做好,必须全校上下统一认识,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的工作局面。只有这样,高校才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自身参与经济社会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篇11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7-0286-01

一、高校劳动合同执行的现状

我国的高等院校通常视为事业单位,其教职员工也作为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高等院校在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问题上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在经济改革与教育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国开始将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纳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以解决实际中无法可依的现状。

二、高校劳动管理特殊性

(一)公立高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立高校普遍存在非教学岗位自主招聘现象。原则上,现行高校管理体制分为校、院(系)两级。具有招聘权机构(如后勤机关)的招工方式有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首先从法律地位上讲,学校作为独立法人存在,后勤机关是其职能部门,非经法人授权的自主招工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合法性;第二,后勤机关代行学校之职招工,以学校资产,学校法人人格为后勤一个机关作责任担保也更不合理。”临时工”的不公平待遇已经成为校园最不和谐的因素。所以从理论上说,现行的招聘体制存在严重的问题,从实践上,这种现行体制已经存在严重的劳动合同纠纷隐患。

(二)公立高校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工伤保险制度问题特殊

在实践中,工伤保险问题是依据北京市的政策规定缴纳。但是实质上,高校是国家财政拨款单位,任何一笔赔偿金都是国家财政的支出,赔偿的责任承担问题是公立高校劳动合同制度漏洞导致的,也是公立高校特殊性和法律普遍约束力的矛盾的体现。所以高校如何守法的问题,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否则此类问题仍将层出不穷。

(三)公立高校的管理标准特殊

理论和实践操作上,大家普遍承认高校有自主管理校内事务的权利。在实践中,高校章程的缺失,是一个普遍现象,这导致了高校各部门管理混乱,特别是人事管理与劳动合同管理之间的规章制度往往不能协调,从而使高等院校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基本处于“缺失”或者“空白”的状况。

三、完善高校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措施

(一)完善公立高校劳动合同制度的建议

1.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的质量

由于现行的劳动合同文本存在重大瑕疵,所以当前亟待解决的就是完善劳动合同文本。完善劳动合同文本有利于建立完善的招工、用工体制,是建立适应《劳动合同法》的用工制度的前提和必经之路。

完善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明确的写入用人单位应当告知的事项,以及明确指出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公立高校规范的章程,明确规定各种自身存在的特殊性及其补偿办法,做到在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尽可能的就用工事项协商一致。

2.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力度

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是预防违法的重要途径。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工具,是司法裁判的唯一准绳。笔者认为对用人单位领导同志的法律意识教育尤为必要。特别提出,工会在学习法律和监督劳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善于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和分析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高校劳动合同调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