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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建设绿色*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领导小组
略
三、宣传主题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服务。
四、宣传时间
20*年3月20-20*年4月15日。
五、宣传地点
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
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
六、宣传方式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
七、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市殡葬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
(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
(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
(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
(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
(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八、工作要求
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五华、建设绿色五华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领导小组
略
三、宣传主题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五华服务。
四、宣传时间
2009年3月20-2009年4月15日。
五、宣传地点
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
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
六、宣传方式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
七、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
(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
(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
(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
(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
(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八、工作要求
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
活动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工作总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时间安排: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宣传月活动内容:
1、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一是各村至少要书写一条固定性的宣传标语,以往有的标语要刷新;二是每个小组至少要张贴一张宣传标语和防火令;三是要充分利用村两委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宣传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四是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用火知识教育;五是逢圩天,林业站、护林队要用广播对赶圩群众进行宣传,同时将今年以来,受处理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充分引起群众的重视;六是巡查组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巡查工作;七是包村乡干部必须及时将防火宣传材料入户张贴,确保入户率达95%以上。
2、严格火源管理,严肃查处违章用火,消除各种隐患。“宣传月”活动期间,巡查组人员、包村干部要经常到进山路口、山边田头、墓地等违章用火多发地加强巡逻,严防硬守。同时切实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直接有效地堵住火源,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当前,我镇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根据市、县秋冬季防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提升森林火情综合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生态安全,为建议和谐树掌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秋平均气温高于往年,降水少于常年,秋防形势不容乐观。二是秋收已接近未声,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三是各村干部群众觉得秋季相对潮湿,风没有春天大,不容易起火,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针对上述不利因素,全镇要提高对秋冬季防火严峻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秋冬季护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二)狠抓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
各村要采用张贴、悬挂标语、广播、等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大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声势,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一是利用广播,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及有关政策。二是抓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及精神不健全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人。对于放牧人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和队伍建设。
各村都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护林巡逻队和扑救队三个队伍。村支书和村主任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沟系、山头、地块划成若干个防火责任区,把责任区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每村必须成立护林巡逻队和扑救分队,负责巡逻和监视本村山林的隐患,领导小组、巡逻队及扑救分队队员名单(500口以上不少于20人、500至300不少于15人、300至100不少于10人、100以下的不少于5人),报镇政府备案,保证一旦遇有火情,防火队伍能够及时组织到位进行扑救。
(四)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负责人要24小时在位,不得关闭手机,确保森林防火信息上下畅通,有事必须外出的,要向片长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及时准确逐级上报情况,以利于组织协调和扑救工作,对发生火情的村干部脱岗、对有火不报、瞒报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村,将追究村支书、主任的责任,并予以纪律处分。
(五)多管齐下,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要根据实际,做好野外火源的管理,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一是隐患排查,各村要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地边、林边等森林火灾易火地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填好排查登记表,制定整改时间表,镇政府将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对整改清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完成,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开展计划清除工作。各村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低火险时段,组织好队伍,落实好责任人,有组织有计划有防范地烧除农作物秸杆等各种可燃物,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减轻来年春防压力。对危险的地块,要把秸杆等各种可燃物清除到安全地段。三是开设防火隔离带。在林边地头,存在隐患地段,要统一组织,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清理灌木、杂草,起到切断火源、阻隔林火蔓延的作用。
三、具体要求: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中图分类号 S7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2-0224-02
封山育林是以当地自然环境为前提,以植被演替理论、生物多样性理论、森林更新理论、森林可持续理论为基础,通过人工辅助措施,促进植被恢复和发展为森林、灌丛或草本植被的育林方法,被国际上誉为“中国的新造林法”,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效果好的恢复植被、提高森林质量的重要技术措施,在全国广泛应用,对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巩固荒山绿化成果、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覆盖率、完善林业生态体系、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和生态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文对东大河林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封山育林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为森林植被的恢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依据。
1 东大河林区的自然环境概况
东大河林区是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冷龙岭北麓,地处北纬38°01'-38°10',东经101°24'-102°10',以中山和高山为主,山势南高北低,海拔2700-3800m;林区属大陆性山地半干旱气候,全年日照2000-2300h,降雨量280-350mm,多集中在7-9月。≥10℃积温1000-1900℃,无霜期约100d;发育有亚高山草甸土、亚高山灌丛草甸土、森林灰褐土(阴坡)、黑钙土、栗钙土、灰钙土、灰棕漠土等土壤类型和亚高山草甸、亚高山灌丛草甸、森林、草原、山地荒漠等植被类型。林区面积34560.0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883.2hm2,非林业用地面积18676.8hm2;林业用地中,乔木林面积4331.3hm2,灌木林面积8829.1hm2,森林覆盖率38.1%。东大河林区属石羊河流域上游,是东大河和西大河的主要水源涵养林区,每年为东大河、西大河提供约4.44亿m3的出山水,是金昌市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
2 封山育林的成效
2.1 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使封山育林工作顺利实施,东大河保护站先后维修和新建了新城子、南坝、老人头、三岔、西大河护林站,约2400m2,新建护林点190m2,改善了护林条件;维修道路130km,保证巡山查林、围栏建设、护林防火工作稳步推进:建设围栏110km,建设封育门10个,为封山育林有效开展和取得明显成效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2 管理制度建设
根据《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封山育林实施细则》的要求,修改和完善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制度25项,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完善检查验收制度,健全责任制考核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封山育林工程中,坚持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项目考核、按标准验收,严把设计、招标、材料、施工、验收、管护等“六关”;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森林资源检查制度、巡山查林制度、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封山育林资金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各项经营管护措施。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林业部门下达的封山育林任务,做到封山育林建设规范化管理,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2.3 科普教育与宣传
在封山育林开展的同时,东大河保护站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林业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台等公共媒体和各种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封山育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农牧民集聚区、村镇、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印发科普宣传材料,宣传护林防火知识和封山育林的意义;在封育区各交通要道设置封山标志牌、宣传碑牌等设施,书写宣传标语。据不完全统计,东大河林区共设置封山育林碑28块、牌180多块,书写标语3500多条。同时,还制作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利用天气预报时间反复播放宣传口号,使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封山育林和护林防火知识逐步进入当地农牧民家中,科普教育与宣传取得显著成效。
2.4 植被的恢复
封山育林使森林植被迅速恢复,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质量提高。封育后2-3年,草本植物的高度增加5-20cm,盖度提高30%-50%封育3-5年,灌木林的盖度增加10%-20%。林下苔藓层增加59%-10%;通过造林和幼林地的科学管理,有244.1hm2的造林地郁闭成林,森林面积增加了1860.2hm2。通过封山育林,改善了森林植被和林分结构,在郁闭度0.4以下的林下,灌木层得到良好的发育,促进了林下更新和幼苗幼树的生长;有母树的疏林地、灌木林地,青海云杉幼苗密布于灌木林下,植被恢复效果非常显著。在封山育林区。采用适当的人工促进和改造措施,改善生物群落结构,林分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昆虫天敌数量增加,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
2.5 水源涵养能力
东大河林区是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昌市唯一的天然水源涵养林区,随着封山育林力度的加大,林区水源涵养能力逐渐提高,在东沟、西沟,干涸多年的河流逐渐有了间歇性的流水或水量增加;青海云杉林下土壤含水量有所提高,林内湿度增加,部分地段青海云杉树干上的苔类、藓类植物增加;灌木林和草地的盖度和地表枯枝落叶增加,减少了地表土壤的蒸发,苔藓层逐渐发育。
2.6 野生动物种群数置的变化
经过10多年的封山育林,林区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在东沟、中沟、西沟、二沟、四沟等海拔2700-3100m的青海云杉林、灌丛和林缘裸岩山地,先后多次发现了马麝(Moschus sifanlcus)的新鲜粪便;在整个林区,青海云杉林及其林缘、灌丛和草地,甘肃马鹿(Gervus elaphus kansuensis)的活动足迹、新鲜粪便随处可见,近5年护林员每年在巡山查林中收集到的鹿角都在100kg以上;蓝马鸡(Crossoptilon auritum)也频繁出现在灌木林地,其他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3 存在的问题
3.1 与周边社区的矛盾
东大河林区的行政区域属金昌市永昌县,与张掖市肃南县和山丹县、武威市凉州区毗邻,周边共有2市3县约5万人的农牧民。封山育林后,偷牧、偷挖药材等一些人为活动受到限制,农牧民群众的经济来源和生活受到影响,使林区与周边社区的矛盾加剧,封山育林和巡山查林的难度加大。
3.2 矿产开发与植被保护和恢复的矛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迅速发展,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部分企业和个体户无视国家法律法
规和林业政策,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时有发生,矿产开发与植被的保护和恢复成为新的矛盾。
3.3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差
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要求。东大河林区也开展封山育林地的监测,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监测技术的系统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护林人员对生态环境监测的意识不够,能力不强,加上监测手段落后,还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生态环境监测的要求。
3.4 存在森林火灾隐患
封山育林3-5年后,灌木林、草地植被迅速恢复,地表积累大量的枯枝落叶,增大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护林防火的压力加大,特别是冬。春季林区干旱,枯枝落叶大量失水,灌木林和草地极易发生火灾;受地理条件的制约,林区道路不畅,灭火水源严重不足,更加增大了火灾隐患。
3.5 生态旅游与植被保护的矛盾
随着林区周边市县(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崇尚自然、返璞归真的需求日益增大,加上林区内的云庄寺石窟群人文景观和地貌、森林、草原等自然景观吸引了大批游客,进入林区的旅游群众逐年增加,封山育林设施受到威胁,植被保护、巡山查林、森林防火的压力逐年加大,如何开展生态旅游、有效地保护森林植被、满足人们回归自然的需求是林区亟待解决的问题。
4 发展对策
4.1 林草植被的合理利用
随着封山育林的不断深入,林区植被盖度迅速增加。地表枯枝落叶和有机质大量积累,使森林火灾的隐患增大,木本植物种子的天然更新受到遏制,对目标植被的恢复又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进行林草植被的科学利用规划,开展林草植被利用的途径、方法、强度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利用林草植被,促进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恢复。
4.2 生态旅游的发展
生态旅游是传播生态保护知识、构建生态文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宣传现代林业建设、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唤醒和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的重要手段,要从教育入手,编制生态旅游规划。科学设计旅游线路,发展生态旅游转变“死封硬守”或“死守硬堵”的封山育林思想,通过生态教育,倡导文明旅游,满足人们了解自然、回归自然的美好愿望,激发人们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的发展。
4.3 矿产开发与封山育林的协调发展
3月下旬,在某某社区商业街摆摊的某某,因邻摊某某搭架子占到其摊位地盘后,两家你一言我一语随即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殴打,互有伤情。闻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及时调查取证受理此案。工作中,办案民警发现某某两家因摊位相邻,以前多次发生纠纷,积怨较深,如果简单的对双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势必使两家的矛盾进一步深化。本着维护景区治安长久稳定和构建和谐社区的原则,派出所确定了对此案先进行调解的工作方向。但由于两家积怨太深,双方各执一词,加之双方家人的参与纠缠,使数次调解均未奏效。为此,办案民警没有放弃,所领导亲自靠案,多次研究解决两家纠纷的办法。民警还放弃休息日,瞅准时机,只要两家有人便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向双方当事人讲明道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民警的真情付出终于催融了两家积怨已久的坚冰,在民警的多次说服、开导下,双方当事人均做出了合理让步,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通过此案,两家多年来的矛盾积怨彻底消除,派出所也因此事的妥善解决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交口称赞。象这样的“小”事还有许多,民警正是以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真情逐件妥善处理好,把问题消除在初始,使居民、游客和谐共处,赢得了群众和游客的一致赞誉。今年以来,派出所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有效地化解了辖区居民及游客间的矛盾,使广大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抓破案,重拳除恶铸平安。派出所针对辖区各类刑事犯罪的发案特点,以
辖区厂企、社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偏僻、空旷的道路为重点,借鉴以往此段时间的打防经验,迅速摸清各类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分时段、分重点的加强巡逻防范和定点守候,严防盗窃等侵财案件的发生,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同时,加大对各类现行案件犯罪的侦破和打击,以形成对违法犯罪的强有力震慑,有力地维护了警民和谐关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抓防范,救险扶危树形象。派出所在旅游旺季前早动手,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创新防范思路,密织景区治安防范网,为旅游旺季将至的风景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一是建警情研判周例会。派出所克服警力少的束缚,广泛发动辖区群众参与到景区治安管理中来,以风景区内的三个社区为“点”,4条旅游线路为“线”,把“三点四线”的社区治保员和护林防火员、景区保洁员、工商业主整合,形成社区邻里守望、工商业主之间互助看护的点线结合的治安防范网。并从中把责任心强的人员纳入治安警情研判周例会“恳谈问计”,在第一时间掌握景区治安动态和违法犯罪线索,确保及时消除隐患。二是绘应急救险导向图。针对景区内地形复杂,时有发生游客擅自探险迷路以及其他突发求助等情况,派出所在组织民警开展基本体能、熟悉山路、救护技能培训外,主动协调社区、风景管理处通力合作,把主要山头险要路线、新开景点、护林防火重点部位和社区居民区等情况绘制出治安综合导向平面图,极大提高了救险和治安防范能力。,共出动警力150余人次,应急救险、救助50余人次,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10
月4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凭借熟悉辖区地形和体能的优势,将一名在潮音瀑南侧3公里处的山林中脚腕骨折游客,用担架徒步运送,跋涉约6公里,历时4个多小时,翻过三处陡坡,克服山路崎岖陡峭、湿滑、狭窄等多重困难和险阻,安全将伤者救出,送到了医院救治。10月5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再次跋涉近10公里,冒着被虫咬和毒蛇侵袭的危险,披荆斩棘,勇于攀登,利用绳索全力施救,历经3个小时,将一名被困在某某水库堤坝一侧山崖上的游客安全救助下来。民警的救危扶困先进事迹被某某各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在被救助的次日,两名被救助者本人或家属主动到派出所进行答谢,并自行制作了大幅感谢信,在派出所周边进行张贴,广泛宣传派出所的救人事迹,以表达他们对公安机关的崇敬和感激之情。
3月下旬,在某某社区商业街摆摊的某某,因邻摊某某搭架子占到其摊位地盘后,两家你一言我一语随即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殴打,互有伤情。闻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及时调查取证受理此案。工作中,办案民警发现某某两家因摊位相邻,以前多次发生纠纷,积怨较深,如果简单的对双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势必使两家的矛盾进一步深化。本着维护景区治安长久稳定和构建和谐社区的原则,派出所确定了对此案先进行调解的工作方向。但由于两家积怨太深,双方各执一词,加之双方家人的参与纠缠,使数次调解均未奏效。为此,办案民警没有放弃,所领导亲自靠案,多次研究解决两家纠纷的办法。民警还放弃休息日,瞅准时机,只要两家有人便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向双方当事人讲明道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民警的真情付出终于催融了两家积怨已久的坚冰,在民警的多次说服、开导下,双方当事人均做出了合理让步,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通过此案,两家多年来的矛盾积怨彻底消除,派出所也因此事的妥善解决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交口称赞。象这样的“小”事还有许多,民警正是以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真情逐件妥善处理好,把问题消除在初始,使居民、游客和谐共处,赢得了群众和游客的一致赞誉。今年以来,派出所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有效地化解了辖区居民及游客间的矛盾,使广大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抓破案,重拳除恶铸平安。派出所针对辖区各类刑事犯罪的发案特点,以辖区厂企、社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偏僻、空旷的道路为重点,借鉴以往此段时间的打防经验,迅速摸清各类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分时段、分重点的加强巡逻防范和定点守候,严防盗窃等侵财案件的发生,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同时,加大对各类现行案件犯罪的侦破和打击,以形成对违法犯罪的强有力震慑,有力地维护了警民和谐关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抓防范,救险扶危树形象。派出所在旅游旺季前早动手,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创新防范思路,密织景区治安防范网,为旅游旺季将至的风景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一是建警情研判周例会。派出所克服警力少的束缚,广泛发动辖区群众参与到景区治安管理中来,以风景区内的三个社区为“点”,4条旅游线路为“线”,把“三点四线”的社区治保员和护林防火员、景区保洁员、工商业主整合,形成社区邻里守望、工商业主之间互助看护的点线结合的治安防范网。并从中把责任心强的人员纳入治安警情研判周例会“恳谈问计”,在第一时间掌握景区治安动态和违法犯罪线索,确保及时消除隐患。二是绘应急救险导向图。针对景区内地形复杂,时有发生游客擅自探险迷路以及其他突发求助等情况,派出所在组织民警开展基本体能、熟悉山路、救护技能培训外,主动协调社区、风景管理处通力合作,把主要山头险要路线、新开景点、护林防火重点部位和社区居民区等情况绘制出治安综合导向平面图,极大提高了救险和治安防范能力。,共出动警力150余人次,应急救险、救助50余人次,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07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20*、20*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0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乡*村和*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年11月初至20*年11月10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0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0.8%和7.5%。20*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石洋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0*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000-10000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4、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户发展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发挥等诸多问题,我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我县20*年引进的竹浆粕项目为例,该项目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丰富的竹林资源,年加工竹浆粕2.5万吨,年需竹材原料几十万吨,项目投产后,每吨竹子的市场收购价可达400元左右。据推算,仅此一项,可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0元,户均增收1800元,并可带动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5、缓解了农村长期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我县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绕过困难,严格落实“谁造谁有”政策,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地化解或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如北山村林农雷春美1992年向村里租赁一片500亩的山场进行造林,由于该山场遗留有原来村里的部分林木,后来村里未按合同执行,双方引起争执,一度影响该村林改工作开展,该造林户也多次向县林业部门反映。后来,经林业部门实地调查核实,理顺了双方的利益关系,将分成比例由7:3调整为6:4,重新签定了合同,村里满意、造林户满意、群众也满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县尚有30067亩商品林未明晰产权关系,特别是我县存在20179亩争议山林有待调处登记;二是县界勘定时我县石洋乡1799亩山林被划到邻市行政辖区内,其中,该乡水头村村办林场全部被划走,群众反映强烈;三是许多村在宗地区划上,存在区划面积过大、联户登记户数偏多的现象;四是配套改革工作滞后,影响改革效果。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已基本完成,但许多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林改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效益。
一要加强林权发证工作。在完成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技术人员、包村干部和村民,对林权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保在发证过程中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假、不重。
二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两年内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发动广大林农群众,认真总结林改中成功的作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欠妥之处。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创新的思维,在前进中解决问题。
三要建立林权管理交易平台。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为基础,组建县级林权管理交易工作机构,履行林权登记、变更、交易等管理职能,为森林资源转让、流通、管理提供服务平台。
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07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20*、20*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0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年11月初至20*年11月10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0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0.8%和7.5%。20*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石洋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0*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000-10000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年1*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亩以下的行政村2*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年11月3*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1户,受益面达9*.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年分别安排2*%、6*%、2*%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达38*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年11月初至2*年11月1*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8%和7.5%。2*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五蒲村农民郑兴旺,*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1*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