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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20 18: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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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建筑保护的建议

篇1

一、青海古建筑遗产的特征

(一)地域性

青海古建筑体现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和文化发展,大部分古建筑均以藏式建筑为主,兼容汉、回建筑风格,这些因素与青海是个多民族聚居的社情紧密联系。具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塔尔寺就是汉藏回融合的典型,民族性和地域性在青海省的古建筑风格中得到充分反映。

(二)历史性

古建筑遗产的最根本特征就在于其见证历史,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面貌体现着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建造和利用的实践,古建筑的历史特征是形成古建筑遗产历史价值的重要因素,有助于帮助后人以古建筑作为载体,还原历史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重要历史信息。

(三)艺术性

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建筑以物质形态的方式表达其文化内涵,其建筑技术、装饰艺术及必然通过建筑文化体现出来。青海流传下来的古建筑设计匠心独运,形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独特的建筑体系,其中对建筑风格有很大的影响,不同民族由于信仰不同,宗教建筑也呈现出不同的特色。

二、青海古建筑遗产的价值

(一)历史价值

历史价值是遗产的基本价值。见证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迁、更替,能够留存到今天的这些历史时期的建筑实物的数量非常稀少,因而它们具有突出的历史价值,具备了时间久远和类型稀少两方面的稀缺性,古建筑就更显得珍贵,历史价值更为突出。

(二)信息价值

建筑遗产可以使我们认知、了解它赖以产生并存在的历史时间及社会环境的各方面状况,承载的信息涵盖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经济的等诸多方面,这就是建筑遗产的信息价值。古建筑遗产的信息价值被当作是一种"文化认同",它的作用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与强调,被视作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多样性的综合体现。

(三)情感与象征价值

曾任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中心主任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物保护顾问B・M・Feilden博士总结归纳过欧洲人对于建筑遗产价值的多方面认识,他认为情感价值指建筑遗产在认同作用、历史延续感、象征性、宗教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使用价值指功能的、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价值。情感与象征价值在当今社会越来越深刻地被认识到,其作用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受到关注。

三、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调研分析

在本次青海古建筑保护现状调查中,笔者采取选取部分古建筑保护单位以及访谈相关文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调研方式,了解当前青海古建筑保护现状。"青海现存的古建筑多与各类宗教文化有关,在819处古建筑中,以寺观塔幢数量最多,共321处,占古建筑总量的39.2%;其次为坛庙祠堂230处,占古建筑总量的28.1%。各民族的建筑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汉藏回结合的建筑样式有很多,创造出了色彩纷呈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新建筑。目前,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保护体系不够健全

1、注重发展,忽视保护

政府在保护高原古城文化中制订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但是内容不够全面,操作性也不够强,保护措施滞后体现在保护法规文件缺乏,目前还没有系统完善的古建筑调查资料,对古建筑保护缺乏科学的指导和完善的遗产保护法律体系。

2、注重开发,忽视监管

青海古建筑遗产主要作为旅游资源开发,随着"大美青海"形象得到广泛宣传,带动青海旅游持续升温,与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相比较之下,古建筑保护却相对滞后,两者矛盾日益凸现。在旅游旺季时,古建筑景点处人流量非常大,有些游客在古建筑墙体中留言刻字现象屡屡出现,危及古建筑本身的保护,体现了政府注重开发,而欠缺相应的监管力度。

(二)保护规划不够合理

1、注重经济,忽视文化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没有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未能避免市场经济对文化的负面效应,不仅没有创造出文化与经济双赢的局面,反而造成因片面追求经济短期高速增长,而忽视甚至牺牲城市文化建设的浮躁状况。

2、注重眼前,忽视长远

政府部门在规划过程中会出现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不顾长远的文化效益,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意识下,对古建筑以及周边环境进行盲目开发,建设酒店、宾馆等娱乐设施,毫不顾及古建筑的周边环境,一些古建筑甚至作为商业性场所,在景区旅游开发和经营中的无序、低序以及破坏现象屡屡出现。

(三)保护资金不够充裕

1、注重回报,忽视投入

青海在文化遗产方面的投入的财力并不多,从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通报的信息中,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方面处于全国后进位置。许多古建筑因为保护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了古建筑得不到补救的严重损坏后果,并且古建筑的维护并不可能一劳永逸,要经常进行维护,费用比较高,大多数古建筑难以被纳入保护体系。

2、注重拨款,忽视自筹

古建筑保护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拨款,保护资金总是不太充裕。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大包统揽而没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不可能真正做好古建筑保护工作的。但目前遗产保护资金的筹措还没有详细明确的制度规定,对于市场化运作来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来改善古建筑保护问题,政府也没有具体指导性的政策出台。

(四)保护宣传不够到位

1、注重利用,忽视宣传

古建筑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滥用,保护意识淡薄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古建筑破坏的因素中,人为的破坏更加严重,公众没有意识到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意义,而政府部门更加注重古建筑的利用,管理上只重视开发,忽视保护的必要性,这与缺乏足够的宣传有很大联系。

2、注重形式,忽视行动

古建筑保护的宣传工作本身就比较欠缺,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却出现喊喊口号,拉拉条幅这种形式主义的做法,并没有真正走入群众,对广大民众施加影响;在学校平台中,也没有真正将遗产保护纳入教育内容,很难十分有效地在下一代中普及古建筑保护的知识。

四、青海古建筑遗产的破坏原因

破坏的原因可以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大的方面。

(一)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主要是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发生,如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如门源回族自治县大板九寺院址因山体滑坡被埋,在玉树发生"4・14"强烈地震中,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寺院等古建筑在地震中遭受到严重破坏。导致这些古建筑文物点被破坏都是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料的,这个时候对古建筑的破坏强度非常大;另外,自然破坏力对古建筑也存在持久的、时刻地侵蚀,它们对古建筑的破坏是缓慢进行,日积月累的,最后导致建筑遗产损毁。

(二)人为因素

破坏古建筑遗产的人为因素有很多,如由城市建设而引发的对建筑遗产的拆除和损毁;为开发旅游在遗产所在地大量兴建各类旅游服务设施以及旅游容量过大,超出了景点承载力的问题,古建筑受损的可能性不断增加;同时,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在许多景点周围存在许多违建项目,如果得不到有效的限制,文物建筑本身和蕴含其中的无形文化底蕴也将受到严重的破坏。与自然因素相比,人为因素造成的破坏结果往往更为严重,常常会造成某个类型或某个地区建筑物的大规模破坏,对建筑遗产造成的破坏都是无法挽回的。

五、青海古建筑遗产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出台和完善有利于古建筑保护的法规

1、制订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古建筑保护与管理条例

尽管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指导下,青海省也相应制定了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但条例内容过于宏观,对古建筑的保护也欠缺详细规定,对古建筑的破坏行为也难以有效制止,因而,制订并颁布更具有微观操作层面古建筑保护条例显得十分重要。

2、研究制定古建筑保护的一系列配套政策

在文物管理部门对古建筑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古建筑进行分级保护,一经被列入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就不能随意拆毁,在古建筑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工程建设,其工程的结构布局、建筑风格应当与古建筑的历史风貌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合理规划和利用古建筑遗产

1、要强调规划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要将古建筑遗产保护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在经济建设和开发中,要有长远的目光,注重规划保护,把古建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资源适度开发出来,为文化建设服务,也促进经济发展,努力达到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

2、要重视合理利用

在保护古建筑完好的前提下,重视合理利用,并在利用中促进古建筑保护和管理。众多文物保护实践证明,古建筑的保护是利用的基础,没有保护就不可能谈利用,古建筑依法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合理被利用,被纳入旅游发展规划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所在地政府应当加强环境整治,落实和改进保护措施,在确保古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

(三)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和多募集资金渠道

1、加强各级财政投入

当前,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主要依靠政府保护为主,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资金投入虽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但是单就众多的古建筑遗产保护来说,无法全面有效保护。那么,在政府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增加遗产保护经费。

2、多渠道筹措资金

我国古建筑保护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但这部分资金只能解决少量古建筑保护的维护问题,对于大量分布于乡野的古建筑则是杯水车薪,因此扩展资金的筹集渠道是十分必要。可以采取设立古建筑保护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吸纳市场运作等进行筹资。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保护意识

1、大力宣传古建筑的价值

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客观规律,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有利于增强城市文化整体竞争力。保存至今的古建筑都是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广泛地发挥古建筑遗产在国民素质教育、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意识到古建筑所蕴含的价值和对当地经济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

2、纠正单纯依靠政府的观念

古建筑保护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而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利用一切可能的途径进行宣传和教育,宣传政府古建筑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保护和参与意识,让全社会都认识到古建筑的价值和保护的必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六、结语

青海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古建筑遗产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其历史价值不容忽视,这些历史悠久的古建筑承载着当地的民俗风情,传承着少数民族文化。因此,做好古建筑保护工作,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充分利用古建筑资源,以新的姿态对城市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弘扬,不仅有利于改善民生,也可极大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是一项意义深远的遗产保护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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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明.公共政策分析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6).

[3]李金珊.公共政策分析:概念、视角与途径[M].科学出版社,2010.

[4]宋振春.文化旅游产业与城市发展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

[5]邹统钎.遗产旅游管理经典案例[M].中国旅游出版社,2010.

[6]陈红雨.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刍议[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2,(6).

[7]田春风.论古建筑与城市现代建设的矛盾与统一[J].大众文艺,2012,(5).

[8]张青.古建筑保护的意义和措施[J].安徽建筑,2011,(2).

篇2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201-02

引言

作为特色的旅游资源,以“山海关”、“老龙头”为代表的古建筑已是秦皇岛市众多旅游地的标志之一,成为秦皇岛市的“旅游名片” 。如何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做好对秦皇岛市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以达到经济、文化、生态等效益之间的和谐统一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秦皇岛市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科学规划

我市不少地方编制了多种类型的规划,但古建筑的保护未能很好地纳入建设规划中,且古建筑的保护规划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各项规划之间缺少合理、必要的衔接,其实施部门也各行其事,容易对古建筑造成“建设性破坏”。

(二)管理混乱,立法滞后

古建筑的管理部门职能不清、权责不明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文物、建设、规划、旅游乃至宗教等多部门管理,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相互干扰的局面,出现协调合作难和管理“ 真空”等诸多问题。在古建筑管理机构中,真正懂保护管理的人为数甚少,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对古建筑作出科学、及时的保护决策。在古建筑保护立法方面,需要完善专门的古建筑保护法规。

(三)保护意识淡薄

管理部门在如何协调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上有待提高,保护与持续发展意识淡薄。受实用短视的利益驱动,许多古建筑成了城市发展的“牺牲品”,古建筑原真性的丧失,在许多地方其物质形体也荡然无存。中国市民受教育程度总体不高,素质较低,自觉保护古建筑意识比较淡薄。当地居民生活观念和文化习俗是构成古建筑原真性和完整性的重要部分,这些无形文化的流失,给古建筑保护带来了沉重压力。

(四)人才和资金匾乏

人才匾乏是困扰我市古建筑保护的重要因素。古建筑保护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对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极高。我市古建筑保护人才十分缺乏,至今没有完善一个人才培养制度,且人才知识结构也不全面。此外,修复古建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甚至比新建建筑更多,各地在修缮古建筑时经常面临资金缺口的窘境,而资金的缺乏也不利于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

二、保护古建筑的措施

(一) 搞好城市规划

要保护好秦皇岛市古建筑,首先要搞好城市规划,城规若有失误,将造成古建筑无法估量的损失。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现代化和乡镇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加强古建筑的保护,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事关社会各界,但首要的责任在政府。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各市政府皆应把保护古建筑作为第一要任。

(二) 理顺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制

旅游发展使古建筑重获新生的同时,又使各管理部门的利益纷争更趋激烈,直接危及到古建筑的保护。在当代社会,保护与旅游发展已是古建筑管理的主要目标,古建筑保护机构的管理职能应与其适应,随之改变,但保护必须处于第一位。针对多部门管理的混乱局面,当务之急是要理顺管理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议成立一个从属于政府的、统一的专业机构直接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有助于古建筑保护朝着有利方面演进。

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制体系法律法规能够强制性规范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和管理者的行为,减少对古建筑的破坏。

(三)提高科技含量

保护古建筑,就是保护古建筑的原状、中国的民族传统文化,在古建筑修复中要充分认识到其特殊性,并保证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古建筑的历史、有形与无形等特征,这是至关重要的。古建筑保护的每一项干预、修复活动均需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以前期周详的史料和考古研究、调查、勘测、记录、分析等为基础和前提,并开展相关的多学科合作。通过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相互配合,运用各学科的知识对古建筑进行研究,有助于达到对古代建筑保存的科学认识。在古建筑的修复过程中,当传统的技术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利用任何现代科技。相对于传统技术,现代科技可更全面、深入、确切地认知古建筑,采取的保护措施就可以更有针对性,更科学。如随着计算机及相关技术的迅猛发展,现在数字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测量、虚拟现实等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保护与复原开始用于古建筑保护中,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现代科技手段虽然有上述优势,但不能代替传统技术,甚至不应该设想去改造它,应该做到两者之间有机的结合,各展所长,各有侧重。

(四)加强对古建筑的维护

由于我市古建筑的材料主要是木材,其主要损坏原因是木材的腐烂,定期对古建筑进行维修和修复十分重要。对古建筑的维护应该坚持原真性,即保持古建筑本身和它所代表的历史性和美学性,仿照古代建筑风格,利用现代科技使古建筑维护过程中的环境、人为损坏程度降到最低。

(五)增强保护意识

古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只有市民自觉地加入到保护的行列中,古建筑才能永久长存。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全民的共同义务,全市上下应提高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市民更要提高自身素质。

(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我市古建筑保护理论知识薄弱,专业性人才缺乏。因此,需要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古建筑保护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向国外和其他城市学习先进的古建筑保护理念和修复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来解决新时期我市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开创古建筑保护的新局面。

结语

古建筑是秦皇岛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通过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将会促进秦皇岛旅游业的发展。

篇3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建筑是一种文化的标志,我国的古建筑有两种结构:一为砖石结构,砖石结构的古建筑,寿命较长,保存千年之久的建筑至今仍然存在;一为木结构,木结构的建筑寿命较短。城市古建筑是人类社会物质及精神文明的有机结晶,既是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亦是社会经济层面的集中展现。对中式古建筑的保护是延续一座城市历史文脉,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式古建筑保护和开发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现实意义,例如对其经济价值的幵发就是很重要的一种。二、中式古建筑的保护与传承原则

1、发展观念的原则

我国建筑遗产保护观念如何突破传统“收藏保存”框架,正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收藏式保护是一种保护方法,但是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并不是对所有的情况都适用,根据中式古建筑的特性,“可适性再利用”更符合实际情况,特别是对于那些一般性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因为它们所处的城市大环境变了,建筑内部的生活结构,生活方式变了,此时最恰当的保护方式就是如何在传统和现代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在使用它们的时候应该思考现代设计与传统形态的契合关系;在具体操作的时候使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工作与城市规划和社区及城镇经济、文化的振兴计划相关联,这才是我国中式古建筑保护与传承之路。

2、整体观念的原则

无形遗产与历史环境的保护与传承概念有较强关联性。因为许多历史古迹、文化遗产是与它的环境同时存在的,无形遗产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历史信息,使其得以传承。单体中式古建筑所传承的历史信息是有限的,许多信息则承载于古迹周围的环境、区域的街区形态和结构,甚至包括在城市的景观风貌中。张松先生在《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中谈到,“历史环境保护,是从文物保护出发,保护与此有关的建筑、建筑群、街巷、广场和历史街区......历史环境保护不是要绝对地保护某些特定的建筑,而是要从整体上保护城镇特色”。由于我国建筑遗产具有“多朝代更迭、多文化融合、多民族分布”等特点,结合“系列遗产”概念可以深化对某种类型遗产共性的理解,从一个更高的层次,从遗产间的相互关联上,透视遗产的价值,从而改变过去那种只是孤立地评价单个建筑遗产价值的认识方式,使我们对区域或类型遗产的价值认识更加深入。相应地,必然带来对遗产保护与传承方法的改变。

3、社会观念的原则

中式古建筑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仅是一种文化活动,而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式古建筑的保护是社会性的,与文化一样,是与人类社会相联系的最完整的人类智慧的文物体现。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并支持中式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把这项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和支持之下。建立社会化古建筑保护观念,不仅代表民众参与保护的热情与自觉性,更重要的是,所有公民融入和参与的政策是增强社会凝聚力、民间社会活力及维护社会公平的可靠保障。它是社会民主政治和民众参政议政能力和渠道健全的标志,在我国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今天,通过专业保护机构的率先参与,鼓励建立以公众力量为主体的保护管理体制,是符合社会发展前进方向,具有积极意义的。

三、中式古建筑保护与传承的方法

1、坚持整体性保护和传承

中式古建筑的保护措施的制定必须顺应整体周边环境的需要,或者是对周围环境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只有这样,保护的理论才有基础,古建筑的物质存在才会有根基,中式古建筑本身不能因为其单纯的建筑形态或装饰纹样等的价值保留和增值而忽视整体的存在环境。整体环境的丢失必然造成建筑的孤立和整体价值损失。因此,从建设整体角度出发,制定对局部建筑有益的措施,以古建筑的细致保护丰富和突出整体群落的个性价值,由此给中式古建筑形成一个多效益、多利益群体、多种方法论的系统性工作,因为众多因素的协调和控制才能保证中式古建筑保护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2、中式古建筑的修缮优化

中式古建筑要保护和传承,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是建筑的现实物质存在,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局部改进,以满足当今的现实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古建筑不可避免地由盛而衰。除建筑材料的自然质变之外,建筑的某些功能布局也变得不合时宜。甚至建筑结构出现严重的紊乱,诸如:墙壁出现裂痕、梁柱歪斜、地基渗水、表面墙砖剥落等。年久失修的建筑物需要修缮才能再次使用。一般修缮需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恢复原始建筑的所有优点;二是为建筑赢得额外空间,这里说的获得额外空间是指改变原有空间布局提高利用率,来获得更多使用空间;三是建筑内部的现代化,结合现代材料,保留古建风格,使古建更加具有现代意义,有更高的耐久性等。任何修缮工作都要落实到具体的技术措施上,所以应该根据每个建筑的不同情况,发掘与探究与现代保护修复原则相适应的保护修复技术措施。即使是采用传统技术与工艺也要注意寻找它与现代修复理念的结合点。例如湖广会馆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为了遵循“最小干预原则”的要求,齐安公所看厅的修复就以钢梁加固的新型技术措施取代了传统落架维修,获得了成功。每种技术措施必须经过先期局部选样实验,基本确定该种方法既满足保护修复需要,又无害于建筑本身才可以大量使用。特别是涉及现代工艺与材料的使用,必须满足“可逆性原则”。

四、政府管理方面的工作

1、成立中式古建筑保护单位

中式古建筑资源的产权较为复杂,往往是同一个景区内,建筑、文化、文物、业、水利和旅游等多个部门交叉管理,行政部门既是所有者、监护者,又是古建筑的经营者、管理的,使得古建筑保护容易出现政出多门、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因此,古建筑的保护需要确立一个专业化的保护管理单位古建筑管理单位由政府统一拨款和人员招募,负责建立健全文物信息资料的档案库,对市域范围内的古建筑调查登记、价值评估和保护方案制定;做好内部人员的培训、知识跟新和协调管理;加强区域间的学习和经验交流。

2、贯彻和补充制定古建筑保护的政策和法规

中式古建筑保护必须要走法制化的道路,只有坚持依法保护、科学发展,才能是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合理管理和利用,才能是古建筑作为人类共同的遗产为后代永续利用。因此要尽快制定出台古建筑保护的地方法规及修订有关专项保护规划,对古民居和古建筑的保护做出法规的界定,有计划地开展对古建筑的保护修缮、处理好现代化进程与古建筑保护的关系、旅游幵发规划先行等。严格执行古建筑保护的政策、法规的各项内容,对于蓄意破坏、倒买倒卖的行为,要予以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3、多种途径集资,为古建筑保护传承提供资金保障

在解决中式古建筑保护与传承的资金问题上,从各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的保护性政策措施中可以看出,大多是通过旅游开发的手段,从建筑群的旅游收入抽取一定比例,对有较大文物价值的古建筑,要将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存档,由政府拨出专门的资金对其加以保护修键;对于一些文物价值相对较小的中式古建筑,北京市古建筑研究所的专家建议可以通过引进民间资金的方式加以保护。千方百计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进入,改变过去单纯依赖政府的局面。

五、结语

传统的中式古建筑,特别是具有鲜明地域性空间和外在的历史建筑都有特定的环境氛围,这些建筑此时已转化为词汇去传递一脉相承的序列文化。因此,中式古建筑保护传承应当被给予越来越多的重视和研究,以此达到弘扬文化。

参考文献:

[1]李 荣.文物古建筑保护规划编制方法的理论探索[D].太原:太原理工大学,2011.

篇4

古迹遗存,作为历史文化的物化载体,为不可再生的历史遗产,是城市发展的文脉,其巨大的艺术观赏价值日渐成为重要旅游资源,显示出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存,对增加城市文化底蕴,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保护古建筑遗产已成为全球性的运动和潮流。面对当前世界遗产保护的新形势与新挑战,我们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全新的理念和世界的眼光对古建筑保护工作进行重新审视与定位,不断探索符合实际的古建筑保护的新路子,竭力把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保护得更好,并传之于后世。本文将针对金华现存古建筑进行调查研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1.金华古建筑现状

早在新石器时代,金华就开始了人类生活的印迹,先人们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众多的印迹。已在浦江白马镇、兰溪新周乡等地发现古人留下的众多遗址遗物。婺州窑乳浊釉瓷在陶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雅畈汉灶、琅琊铁店等地保存有460余处较完整的唐、宋、元古窑址。金华境内还留存有从商周到明清历代先人的古墓葬。

金华现存古建筑2600余座,牌坊40座,市区文物古迹主要分布在城东,飘萍路以北,西市街以西、人民路以南、新华街以东这个范围。除了法隆寺经幢,在市区、通济街以南,金钱寺村外,其余大部分文物都集中在江北城东片。由于历史的布局,给城东文物保护区的开发、利用创造了条件。从整体上看,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较好,但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较差,情况较严重,应予以重视。并且大量散布在农村等偏远地区的古建筑未能及时统计、归档,破坏十分严重。

2.金华古建筑存在的问题

金华市古建筑因年代久远,其存在的问题也越显突兀,大多数古建筑普遍存在着失控、失管、失火、失修现象。

2.1 古建筑周边布局凌乱不堪,交通条理不清。古建筑保护控制区的非古建筑未能及时拆除,比如金华府城隍庙在20世纪80年代庙内建造了两幢单位宿舍,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风貌;入保护区单位的道路狭窄,交通条理不清,如古子城历史街区内道路都很狭窄,道路职能分工不合理,造成交通混乱、通达性差,人车混行问题相当严重,已经很难以适应未来街区发展需要。

2.2 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匮乏,功能退化。古建筑内外用电线路安装布置凌乱无序,因年代较久而老化。排水沟堵塞,没有消防栓等防火设施。并且现今除八咏路以商业为主外,酒坊巷、鼓楼里、小井巷等街道都已基本改变为纯粹的居住街区。

2.3 古建筑深受自然灾害的侵袭。木架建筑易遭火灾,金华市遭受火灾并因此不复存在的古建筑也为数不少;木架建筑受潮易朽坏,给完整保存古建筑这一举措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白蚁对古建筑带来了严重的威胁,金华侍王府目前正在遭受白蚁的严重侵害,古建筑的木梁、柱子、斗拱生存着大量白蚁,东面有根贴墙的柱子,甚至已被白蚁蛀空。

2.4 大规模城市建设的负面影响。由于大规模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导致了古城风貌的日益萎缩,象古子城街区、八咏楼一带作为金华目前保留比较完整的古建筑文物区已是仅存的弹丸之地。尽管部分古建筑已得到适当修缮并在其周围布设商业设施使其融入整个金华的建设,然而由于没有完整规划,收效不大。比如已建设完成的江南煲庄,虽有其古韵,但是商业气息过浓,与古建筑不相融合。随着大规模城市建设的进行,原有的江南特色正渐渐失去,紧跟大城市的发展使金华独有的城市特色在古建筑的消失后也逐渐逝去。

3.加强金华现存古建筑保护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金华古建筑现状的调查及分析,我们认为在古建筑保护中,有三个方面的保护是不能被忽略的,一个是风貌的完整性,一个是历史的真实性,一个是文脉的延续性。

调查表明,规划、资金、管理是当前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三个突出问题。加强规划的设计与编制,加强资金的筹措与运作,加强管理体制的构建与完善,是做好古建筑保护规划工作必须着力抓住的三个重点环节。总的来说,古建筑的保护要按照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区建设与城镇建设、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努力做到“规划先行,准确定位;注重特色,发挥优势;加大投入,多元筹资;强化管理,依法运行”。

3.1 提高认识,强化对现有古建筑的保护意识。

有些城市错误地认为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就是城市的现代化,而传统建筑、文物在某些人眼中则成了阻碍城市发展的障碍。因此需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的方式来强化全民的保护意识,特别要增强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提高其保护的自觉性。要通过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传媒手段,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作用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3.2 精心规划,努力实现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协调统一。

从调查看,保护区规划应把握以下几点:首先应有明确的定位。要从古建筑所在地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出发,善于挖掘自己独特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自身历史文化特色和鲜明的风格个性。其次,应合理布局,注重整体协调。规划中既要重视单体的文物保护,更要重视整体的风貌保护;既要保护有形的建筑、街区等实体内容,也要保护无形的民间艺术、民俗精华等文化内容。第三,应坚持“修旧如旧”,展示历史原豌。要按照“保旧城,辟新区”的思路,对古镇、古村、古建筑进行“原初性”抢、救、保护和整修。在规划理念上要追求“原汁原味”,保持文化遗存的历史风貌,努力做到“以旧修旧”、“整旧如故”。

3.3 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筹集保护资金的新机制。

目前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和贷款。欧、日等发达国家实行国家投资带动地方政府资金相配合;并辅以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及个人的多方合作的资金保障制度。国家和地方资金分担的份额,由保护对象及其重要程度决定。另外,还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筹措方式,如减免税收、贷款、公用事业拨款、发行奖券等。为此,金华市政府应设立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省级资金的来源可从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建设维护费以及旅游收入产生的税收等中间提取一定比例。

3.4 认真普查,有重点、分类型地列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清单。

金华市现存古建筑非常丰富,需要保护的东西很多。为了摸清“家底”,对遗产资源做到“心中有数”,有必要对现有古镇、古村、古建筑群的分布情况、历史沿革、保存现状、建筑特征进行全面的普查,并对普查后的信息资料进行认其的整理、勘察、比较和论证,以确定保护对象和保护重点。这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建议市文物、城建等有关部门结合最近开展的全省性文化资源普查,提出金华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详细“清单”,以利于根据保护区不同情况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区别轻重缓急,明确重点,分步推进,更好地发挥遗产资源的综合效益。

参考资料:

[1] 楼庆西,中国古建筑二十讲.[M],北京:三联书社,2001.9.

[2]罗金华,广州名城保护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

篇5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古建筑是我国的标志,是我国古代建筑话动的主要成果,是我国古代建筑技术、艺术的结晶,也是我国古代乃至近代政治、经济、社会话动的载体,是全方位反映我国古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特征的历史遗产,具有价值高、代表性强、分布广、时间横跨大,类型多样的特点,已成为自开展文物建筑保护工作以来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主要对象。古建筑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特殊的不动产,是一座城市的记忆,是城市历史的见证,在现代化建设中,它具有保护和利用的双重价值。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城市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我国的很多古代建筑正在遭受着不同程度的损坏。

一、我国古建筑保护的意义

(一)、古建筑有其重要的文化研究价值

在世界建筑史上自成系统,独树一帜,是我国古代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像一部部石刻的史书,让我们重温着祖国的历史文化,激发起我们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信心,同时它是可以供人观赏的艺术,给人以美的享受,所以,我国古代的建筑艺术也是美术鉴赏的重要对象。而要鉴赏建筑艺术,除了需要理解建筑艺术的主要特征外,还要了解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一此重要特点,然后再通过比较典型的实例,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

(二)、古建筑有其独特的精神内涵

我国的古代建筑有着很大的精神内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把建筑的市美价值与政治的伦理价值进行了统一。古建筑往往有助于统治者对人民的思想控制,有利于制定社会的政治制度,起到教化于民的作用。

其次是我国的古建筑都有其浓厚的文化色彩,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除了从历史遗留下来的古书去研究之外,还可以研究我们的古建筑,这些古代的建筑是前人智慧的结晶,同时也体现了当时人们的精神文化和生活文化。

(三)、古建筑是启发爱国热情和民族自信心的实物

古建是古代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也是我们认识古人、了解古代文化的一种最直接的纽带。不仅能让更多的人去崇拜和瞻仰古人,去了解那个时代人民的生话背景,而且还能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话质量。

二、我国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古建筑作为历史遗存,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保护好这笔宝贵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职责和义务。通常,我们在古建筑保存时会碰到各种破坏因素的干扰,这里有人为的破坏,当然也有自然界的风光雷电雨火虫害等也在不停侵蚀着古建筑。就目前古建筑保护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石件、砖体风化

在古建筑群中,目前前砖、石风化现象较为普遍。其中砂岩、汉白玉的风化在国内更为普遍。近现代特别是当前,我国的有关专家学者虽很重视石件的保护与修缮,但因业内人士意见不同,所采取的措施也各不相同,力度也不同,所以长期以来石件保护研究上作仍然未得到理想的效果。

(二)、古建筑的大木结构很多都已经腐朽或是变形

大部分的古代建筑都是在露天的环境下,要经常的接受日晒雨淋的考验,时间长了之后,表面就会被腐蚀,随之会慢慢的渗透到内部,所谓朽木不可雕也就是这个道理。大部分的古代建筑都是用木头来搭建的框架,如果木头被腐蚀了,就会影响古建筑的整个结构。

(三)、我国公众缺乏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

古建筑是我们国家历史文化的象征,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资源,我们应该去保护这此资源不受到损坏,这是我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从当今社会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公民的古建筑保护意识并没有那么强烈,很多人不但没有为保护我们的古建筑尽一份自己微薄的力量,反而去破坏古建筑。像我们的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的长城、故宫、辽宁丹东的大东山古建筑群,这些古建筑的表面大部分都残缺了,不完整了,尤其是长城的表面,很多游客在长城的表面留下了“某某到此一游”或者是“不到长城非好汉”等字样,这些字迹使我们的古长城体无完肤。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的古建筑保护意识还是很薄弱的,这对古建筑的保护很不利。

三、我国古建筑保护的对策

(一)、搞好城市规划

城市是建筑的天然发祥地。自古以来,我国的经典古建筑大都源自名城商道,因此要要保护好古建筑,我们首先的任务是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在一个城市的城规中若没有一套完善的关于古建筑的保护方案,那么今后的建设定会对古建筑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当前,伴随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和现代化速度都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前进,各地的古建筑受破坏程度也触目惊心,各级政府虽抢救性地提出了一些挽救与保护古建筑的方案,但还是没能很好解决古建筑保护中的很多问题。这就出台了一个方案:城市百年大计,规划为本。在国外,还有些国家提出的“让出古城,另建新城”,建议保留原始建筑,建设和古建筑相协调的现代建筑等做法都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

(二)、提高科技含量

我们对古建筑的保护,实质上是为了恢复古建筑的原始外貌或性状,通过再现和还原,使后人真正领略前人的衣食住行和灿烂的民族文化。因此保护古建筑,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其特殊性和唯一性。修缮前要多方收集史料,并多做科学合作研究,在充分掌握了古建筑的详细评估报告后,再制定与之配套的整修方法。在修复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碰到传统技术解决不了的事情,我们虽可以利用现在科技手段,但不可盲目。因为相对于传统的技术而言,现代技术虽可以运用数字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测量、虚拟现实等技术来认知古建筑,呈现出很多优势,但我国古代建筑大师们纯手上杰作也不是现代技术就能轻易重现的。

(三)、增强我国个体公民的古建筑保护意识

古建筑是我国宝贵的历史资源,并且是不可再生的的重要资源,同时也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想保护好这此宝贵的资源,使这此古建筑长久的存在,就要提高广大居民的保护意识,使人人都参与到保护古建筑这个大部队中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不事做起,提高居民的素质。不能盲目的去开发我们的旅游资源,很多地方政府迫于组织的压力,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增长,随便将当地的古建筑开放成为旅游景点,这样虽然有利于提高古建筑的知名度,但是不利于对古建筑的保护,使古建筑成了赚钱的上具,违背了当初的原则。因为古建筑的保护不是某些人或某些政府部门的工作,它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因为古建筑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它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财富,我们要养成自觉保护的意识,自觉的形成一种民间力量来保护我们的古建筑。

结束语:

古建筑是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具有极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保护我们的古建筑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我们给个人都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保护我们共同的财富。

参考文献:

[1]李航. 关于城市设计中古建筑保护的几点思考[J]. 城市建筑,2013,10:203+206.

篇6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其著作《想象的共同体》一书中所谈的“想象”是从建构主义来理解的,他说:“说它(民族或民族国家)是想象的,那是因为,即使是最小的民族,其成员也多半不了解这个民族其余大部分人,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他们。”但安德森似乎没有给“想象”这个概念一个明确的定义。本文所谈的“想象”也是从其建构性出发,即想象“是一种特殊的思维形式,是人在头脑里对已储存的表象进行加工改造形成新形象的心理过程,它能突破时间和空间的束缚。”①想象的结果,即人们在自己头脑中描绘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图像”,实质就是传播学意义上的“主观现实”。不言而喻,与之相对应的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而介乎两者之间的则是经由媒介有选择地提示的“象征性现实”,也就是李普曼所说的“拟态环境”。

由于人们的活动范围和时间精力都极为有限,“主观现实”根本无法做到全面系统地反映“客观现实”,正是这个问题的存在和无法调和,作为中介因素的媒介一方面尽可能反映全部“客观现实”,另一方面尽可能向独立的个人提示其所反映过后的现实世界。久而久之,媒介提示的“象征性现实”和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之间没有了明显的界限,甚至人们会认为前者比后者更加可信,以至于“象征性现实”变成了实质意义上的“客观现实”。②这个思路得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学者格伯纳关于“培养”理论研究的确证。同时,它也与社会学领域的“社会建构论”的基本观点不谋而合,后者认为现代社会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和赋予意义却是由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我们是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来建构事实,或者至少说是在解释事实。

基于以上的理论分析,笔者认为,古建筑作为一种物质实体,其价值除了自身的物理以外,更多的是媒体介入与个人想象的结果,或者说是被建构出来的产物。当然,在整个想象的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其会受到想象主体、想象方式和想象程度等多种因素制约。这些同时是造成古建筑保护的问题实质所在,但也同时包含了问题的解决方法。

现以安徽黟县的古建筑保护现状为主要参考性材料,具体分析作为“想象实体”的徽派古建筑以何种形式存在以及何以继续存在。

一、作为想象实体的徽派古建筑

徽派古建筑作为一种砖木结构的物质保护实体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种以灰黑色为外墙主基调、以高耸的马头墙为最为直观的辨别标志的建筑形式是随着中国古代徽商的勃兴而逐渐形成的。徽州人不爱露富,他们通常在屋内洞开天窗而很少有朝外的木质窗户,故整个建筑个体甚至建筑群落都显得比较低沉、封闭。此外,徽州地区长期坚固的宗法社会结构又要求这种建筑体最大程度为家族生活服务。徽派古建筑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质实体,其所包含的外观形式和文化力量大体上构成了我们想象的出发点。

但是,如果仅从拥有些许历史的砖木结构这个角度考量的话,丝毫不能说服当今社会的人们愿意投入大量的心血和物质成本来保护它们。作为想象主体的人们,绝大多数是不会满足于这种学理性的简单描述和评价的,他们需要更多能提供对自己有价值的东西。所以说,徽派古建筑被无限扩大了想象空间。一方面,它仍旧作为一个承载历史和文化的物质实体,甚至还能继续通过居住用途或商业用途发挥现时的价值;另一方面,作为符号的徽派古建筑,又不断被人们赋予新的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建构出来的结果。

为了更为简单明了地考察这个问题,黟县的不少当地人对古建筑的认知情况给了我们极为直观的启发。通过与他们作深度交谈,我们发现,他们对自家老房子的现时价值的认识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个是记忆和传承,在宗族社会结构的维系力量十分强烈的黟县农村,可能一个村落(很多这样的村落都有一个成片的建筑群)只有一到两个姓氏,族内的大族长和德高望重的老人自觉承担起了向后辈讲述、传递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工作,乃至于现在还有很多人能够准确无误地说出某个建筑单体的历史由来、祖上情况,他们对建筑的造型特征和功能也十分了解。但是,这种记忆和传承的功效在今天的社会有所消减,一方面表现为记忆在很多时候服从于主观想象,也就是说往下传承的东西已经不那么“纯粹”了;另一方面表现为“文化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很多青年人已经远不如他们的父辈那般关心古建筑的延续和发展了。

第二个渠道是外地观点的输入,但这种输入主体又是即为庞杂的,有职业化的媒介机构也有纯粹的个人,后者还包括知识分子和普通游客,由此可以想见这些被输入的观点是极为多元和复杂的。近些年,包括央视在内的很多媒体不时将镜头或者文字性的描述对准以黟县为代表的徽州地区(如CCTV4大型系列节目《远方的家》关涉该地的就有两集之多),而徽派古建筑作为最为鲜活的地方名片毫无争议地充斥于电视画面、报纸版面,作为本土的徽州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都会或多或少地被“涵化”相关的认知。同理,无数知识分子和普通游客的亲身实践和实地参观都给了他们很多直接或间接的启发。这些都极大地扩展了本地人关于古建筑的想象空间,他们对古建筑的认识早已不再拘泥于一土一木,他们会自觉发掘自家老房子的现时价值并立即使之激活,他们会在认领认租认购的浪潮中待价而沽。

同为想象主体的还有媒介、知识分子以及更大多数的外地游客,他们在无法融入当地的族群文化而不能亲身体会传统文化力量的情况下,对徽派古建筑的认知基本上源自调查研究、实地走访、材料分析以及媒介、书本、他人告知等。为此,我们作了一个针对游客群体的抽样调查,结果发现了解相关信息的渠道基本上为电视宣传、影视作品、新闻报道和相关书籍等,特别是通过电视渠道的人数占比超过60%。笔者认为,他们对徽派古建筑的想象是极具建构意义的,其结果拓展了不仅建筑本身的价值,还能作为一种外部因素甚至社会力量作用于本地人的认知和想象,从而使得作为想象实体的徽派古建筑有了理应受到悉心保护的充分理由。

二、徽派古建筑保护过程中的实质性问题

在对黟县的古建筑保护现状进行实地调研之后,我们归纳出其中的诸多问题,比如不少村民与古建筑的感情比较淡薄,古建筑所蕴含的文化出现断层现象;作为保护主体的当地政府不能充分地利用社会资源,且物质保护和文化保护脱节严重;一些有经济能力的商人或者知识分子采取的认领认租认购行为缺少必要的监督,导致一些古建筑变成了实质意义上的商品;而被企业开发之后的村落,则过度强调经济利益,商业化气息过于浓厚。总之,这些现有的保护模式和具体行为并没有让徽派古建筑整体的真正价值被激活,而是沦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富工具。

这些问题如果从保护主体的维度来看,大概有三个方面的体现:首先,本地人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仍然不强,但有所改观,其一是传统力量的维系,其二则是经济利益的驱动,这两种力量的交叉使得很多本地人陷入两难的境地;其次,地方政府的古建筑保护思路更多地体现在开发其商业价值,使得整体的保护模式单一化;最后,包括媒介和社会的外部力量介入有限,而且也难以提出实质性的和实用性的建议、方案。这些,可以归结为各个想象主体的想象方式和程度与理想状态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

或者通俗一点说,当地政府和当地居民对徽派古建筑的保护意识更多的是源于外部力量的冲击,他们在此基础上才去挖掘建筑背后的文化因素,以此吸引更多的人关注,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空间和文化自豪感(当然也不排除部分本地人的自觉保护行为)。很多本地居民懂得了“待价而沽”的技巧后,这种意识明显在不断增强,这也可以说是我们观察到的积极性的一面。消极性的一面是,在市场经济主导的社会大环境和商业开发盛行的当地小环境的共同作用下,当地政府和当地居民的保护意识更倾向于古建筑的经济价值一面。当然并不是说关照经济价值就必然是错误的,但古建筑的价值绝不仅仅体现在经济利益一个方面。

作为想象主体的当地政府和当地居民,他们对古建筑的认识是不够的。同样地,作为因素的游客和文化学者,他们身上同样存在着想象方式和程度的差距问题。从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多数游客并不清楚徽派古建筑的具体保护价值何在,他们更多的只是把它视作一个旅游景点前来参观。而对于长期关注和研究古建筑保护的专家学者来说,他们对古建筑的历史发展脉络和现时价值空间的认识确实比普通人更深远,但这种想象的方式与本地人或明或暗地存在冲突,同时,部分学者也存在观点上的偏激表述,还有少数学者存在简单粗暴地反对政府政策的嫌疑,更多的学者注重理论而轻视实践,使得政府在征求他们的意见时无案例可循,这些都决定了学者的力量很难在具体的保护实践中发挥明显作用。最后,对于很多的新闻媒体而言,他们一方面是激发人们想象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也是规制人们想象方式的主要因素,但媒介的表达往往存在着因热点而发声和煽动性的嫌疑,导致人们特别是当地政府和居民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和实践不时被打乱,甚至被迫无奈地做一些计划之外的无用功。这样就使得外部力量之于古建筑保护的实践介入空间极为有限。

当然,这其中还暗含着更为隐晦的社会性内因。在大多数中国人的想象里,中国农村向城市输出精英子弟,他们在城市中结成同乡会互助互惠,因为心念乡土,他们会把在城市里赚得的财富反哺乡村,让父老乡亲可以修祠堂,办义学,恤孤济贫,古代徽州地区的兴起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这个因素。但近代以来,西方“个人主义”的引入极大地冲击了中国传统的宗法社会结构,使得人们“乡土观念淡漠,‘弃老’现象严重,通过教育和工作通道进城的农家子弟,以摆脱农村为傲,他们的财富不会再回流乡土,城乡关系由此转为倒悬对立。”③我们之前谈到的徽州地区“文化断层”现象凸显、部分村落商业化气息过于浓厚、人们的保护意识不够等都能从中找到依据。

总的说来,在以物质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和以扎根城市为成功标志的主流价值观的涤荡下,徽派古建筑保护的根本性问题还是人们对古建筑的想象方式相对单一、想象程度处在浅层,从而使得在具体的保护实践中模式比较单一、力量参与混乱。而在政府主导的机制之下,这个问题又被放大,从而导致被保护起来的古建筑渐渐失去了其历史内涵,没有被划入保护范围的古建筑快速地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事实上,这也是全国很多古建筑保护的通常现象和最大问题。

三、问题的解决方法——应被拓展“想象空间”的徽派古建筑

以上可以看出,古建筑保护的根本性问题是各个想象主体的想象方式和程度与理想状态存在一定差距,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也可以由此得出。

通过多方面的调查走访和资料查阅,我们认为,古建筑保护的最终目的是激活建筑本身的价值(包括居住价值和商用价值等),使得建筑与人的关系稳定、和谐。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特意在黟县的碧山村和关麓村拜访了当代乡村建设践行者的欧宁和左靖,他们分别在这两个村子买下一栋荒废已久的老宅子,并自己动手修复和进行局部改造,使得它们能够满足现代人的居住要求。这其实是在最为原始的乡居生活之外发展了古建筑的一种保护模式,破败的老宅被整修好,既保存了徽派古建筑原有的风韵,又融进了现代社会的生活元素,欧宁和左靖都非常喜欢这些“新建的老屋”。

这也就是说,建筑的生命力不在于其一砖一瓦的历史,而在于其与社会生活的密切交融。当下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不断的变革和发展之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相应地建筑体也应在这个背景下有所改变。一言以蔽之,今天我们花大力气来保护古建筑,根本性的内容不是要让这个物质的东西原封不动地存在下去,而是要让古建筑在维系传统文化的同时,赶上时展的节奏,最大程度上激活它的内在价值。

这种想象的方式不见得有多么新奇,却是很多想象主体无法实践和实现的目标。对于当地政府而言,他们需要去寻找建筑与当地自然环境、气候、传统氛围等等之间的勾连,在此基础上综合其他有建设性的意见,探索古建筑保护的最佳模式;对于当地居民而言,他们需要抛却古建筑即金钱利益的新近成见,而应细细体会融进自己血液里面的传统文化的东西,在其他力量的支援下,努力激活古建筑的现时价值,并且创造性地让它在现代社会中仍然有生存空间;对于包括新闻媒体、文化研究学者以及众多的游客而言,他们则应一方面为徽州地区争取和创造更多的保护经费,另一方面协助当地挖掘古建筑背后的文化因素,并且培养一种健康的意见气候和实践方式,使得当地政府和居民能够从中获得启发。

再以欧宁等人的乡村建设实践为例,他们正在从事的工作,也绝不仅仅是重修一栋老宅或者策划一些文化活动这么简单。他们希望从文化建设入手,重建乡村的公共生活,赋予农村活力,再造农业故乡。欧宁这些希望扎根在此的“外来者”其实并不认同诸如西递、宏村那样通过旅游开发、依靠门票收入的单一模式,在他们看来,这种模式既不关心农村自然生态的保护和发展,也无益于传统农耕文化的传承和复兴,只是让游客蜻蜓点水到此一游,观看村民像表演般的生活样本,从而打破了前来寻访乡土中国的人们对于乡村的淳朴想象。而一个农业、教育、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全面复兴、具有活力的乡村,才能激起更多的人来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也最终才能让更多的年轻人愿意回到故土,建设家乡。

可以说,徽派古建筑保护的主导力量是当地政府,辅助力量是声援,而决定性力量则是本地的居民,特别是年轻人。我们在呼吁全社会关注这个事情的同时,一方面需要给当地政府提出更多现实可行的模式、方案,另一方面则更需要协助当地居民培养保护意识、纠正存在的问题,真正意义上依靠他们的力量去激活古建筑的价值。也就是说,不管是媒介还是个人,他们最急迫需要做的就是转变想象的方式、深化想象的程度,特别是对于当地居民来说,这个要求尤其紧要。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的关于经费不足、模式单一等等一系列问题就都不再不能化解。

只有人们真正做到拓展对于徽派古建筑的“想象空间”,这些老房子作为徽州地区文化的物质载体,才能够在文化自身的发展逻辑中延续其根本内涵,让这个地区的建筑、居民以及整个社会都处在一种良性、和谐的关系之中。

【本文受《南风窗》“调研中国”活动资助】

参考文献

①百度百科,http:///zR6OfNM

②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篇7

安仁古镇是位于成都平原西部的历史文化名镇。20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刘湘、刘文辉相继掌控四川和西康省的军政大权,安仁出现“三军九旅十八团,连长营长数不完”的盛况。追随刘氏叔侄升官发财的军政官员回乡后,大兴土木,修建公馆府第。短短十余年间,安仁镇出现大小公馆50余座,至今保存完好的有20余处。公馆群构筑了安仁发展史上积淀的精彩篇章,承载了安仁历史和文化发展的氛围。

2.开发现状

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艺术文化、历史研究和科学研究的价值。2006年,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发起成立了四川安仁镇老公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老街上的老公馆群落进行修缮开发。作为安仁古镇的代表性建筑,公馆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安仁古镇发展的历史文脉。而有着历史文脉的公馆区域也是安仁古镇最有故事的地方,把安仁镇公馆群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修复,确保建筑的外观、风格和整体特征维持原貌,就是对安仁古镇历史文脉的最好的传承与延续。通过一系列举措,安仁古镇古朴宁静的历史风貌被完好地保留和展现。

10座老公馆在保持原貌的基础上,被开发利用。

刘元琥公馆用作素人画廊、刘元汤公馆用作民族志展览馆、刘元 公馆用作曹贵民电影博物馆、郑子权公馆用作服饰博物馆、高明轩公馆开发为明轩客栈。

刘文辉公馆被用作崔永元电影传奇馆,分为电影的诞生、末代皇帝、电影原声等12个不同主题展示一千多件电影藏品。

保藏历史建筑携带的信息与价值最后的方法就是使其重新赋予功能意义并再次进入社会生活。对公馆的保护性开发利用赋予了原本安静落寞的公馆二次生命。它们在展示历史的同时还很好的融入了安仁的旅游中,成为安仁旅游中不可或缺的吸引物。

二、作用

古建筑承载了丰富的历史信息,本身就是一件展品,向后人展示了建造它的历史时代的社会生活、艺术、科学等内容,具有很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随着历史的变迁,古建筑最初的使用功能往往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很多古建筑受到破坏,有的被拆毁,有的被改建。要么就此消失,要么用作私人用途,只能为一小部分人所利用。保藏古建筑携带的信息与价值最好的方法就是使其重新赋予功能意义并再次进入社会生活,让广大公众参观,欣赏它、使用它、保护它。将古建筑直接利用或改扩建为服务于社会生活的博物馆等,可以更好地展示古建筑本身,并且使得古建筑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活力,成为了具有良好文化品质的公众场所,让更多人有机会认识和了解其珍贵价值,充分体现和发挥了古建筑的作用。而在古建筑里布展的展览也因为有了一个独特的展示场所而更具魅力。

从旅游的角度看,利用文化遗产发展旅游业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途径。安仁的公馆建筑开发为博物馆、客栈等用途,独具特色的建筑和公馆里异彩纷呈的展品极具吸引力,吸引了很多游客前来参观,和周围的刘氏庄园博物馆、建川博物馆聚落一起成为安仁的名片,带动古镇发展,成为旅游资源中的亮点。

公馆建筑的开发利用,加深了当地居民对古建筑价值的认识,普及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引导居民自觉投身于保护文化遗产的行动。

三、对安仁古建筑保护的建议

1.制定科学保护方案

公馆建筑作为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所以要邀请专家一起来商讨古建筑的保护。从前期研究开始,到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使古建筑保护研究的整个过程都在科学的古建筑保护修复理论指导下进行。

2.编辑出版关于公馆建筑的历史书籍和图片

古建筑的保护和修复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的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修复的同时要求追求古建筑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平衡,强调古建筑的历史真实性。这些保护工作进行的基础是在对公馆建筑研究的前提下,以及大量的公馆图片资料。在搜集珍贵的资料、图片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出版古街、公馆建筑的历史书籍,图片大系,不仅可以保存珍贵的历史文字和图片资料,也为日后进行修复提供佐证资料。

3.不破坏公馆建筑本来风貌特征的前提下进行布展

正确处理公馆建筑保护与博物馆展示之间的矛盾。古建筑的环境条件对博物馆的展览会带来限制,所以在公馆建筑里布展时应该只需做清理、防护与加固等不会破坏公馆建筑本来风貌特征的干扰程度较低的工作,再按照博物馆展陈主题的需求布展并添设必要的装置。

篇8

引言

黄山市历史上称"徽州",是徽州文化的发源地,历史源远流长,素有"东南邹鲁"、"文物之海"之称。2012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确定,整个黄山市现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地2处(黄山,黟县西递、宏村),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歙县),名镇名村12处(黟县西递、宏村、屏山、南屏,歙县渔梁、棠樾、许村、关麓村,徽州区唐模、呈坎,休宁县万安镇、黄村),国家级历史文化保护街区2处(屯溪老街,歙县渔梁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黟县),名镇名村8处(徽州区潜口、西溪南,休宁县右龙、黄村,黟县关麓,歙县雄村、昌溪、瞻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33处,其中"国保"17处、"省保"110处、"市保"100处,县保25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8230处,其中皖南古民居6264幢。古祠堂、古民居遍布于全市各个乡镇村落,与优美的山川相得益彰、交相辉映。

一、 黄山市古建筑遗存现状

为了深入了解黄山市古建筑的现状,我们将第三次文物普查中8041处古建筑按照功能、时间、材质和位置分别加以分类,并进行走访调研。

1.1按功能分类

通过以上分类可知,黄山现存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除无生产性建筑、社交建筑、园囿建筑外,柴泽俊先生所列的其他8类皆有。但以上的分类并不十分严格,因为有一些古建筑本身就有多重功用,还有一些古建筑是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其中包括具有不同功用的多个古建筑。在8041处古建筑当中,民居建筑占的比例最大,共有6127处,占总数的76.20%;其次是祭祀建筑,共710处,占总数的8.83%;再次是桥梁及水坝建筑,共456处,占总数的5.67%;而其他几类总共才有748处,占总数的9.30%。

1.2按主材质分类

以上分类把黄山市现存8041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材质分为砖质、石质、木质、土石、砖木、砖木石等六大类,也并不是十分精确。因为在这8041处古建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它们一般由多个不同功用、不同材质的单体建筑组成。除此之外,有一些单体建筑,虽然我们把它们定位为某一种材质的古建筑,但并不否定其仍然使用了其他的材质。比如,乐寿桥的材质是木质,但其底座却是石砌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将以其主体建筑或主要部分为准。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黄山现存8041处古建筑中,砖木石类数量最多,共有6090处,占总数的75.74%;而砖木结构的其次,共1851处,占总数的23.02%;石质结构又其次,共54处,占总数的0.67%;剩余3类材质结构的古建筑,共46处,占总数的0.59%。徽州古建筑所用材质的这一特点与中国其他地区古建筑的特征是一致的。

1.3按时间分类

与按功能、材质分类一样,按时间分类也并不十分严格。有一些古建筑时间跨度较大,曾经多次重修或扩建,对于这一类古建筑,我们分类时的基本态度是以其现存最古老建筑为基准。对于那些组合型建筑或建筑群中各单体建筑所属时代不一致的问题,我们按照其中最早建筑与最晚建筑所形成的时间区间来表示,这样就可以比较清晰地把其所属时代的复杂性呈现出来。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黄山现存8041处古建筑类文保单位中,占比例最大的是明清建筑,共6223处,占总数的77.39%;其次是中华民国建筑,共1757处,占总数的21.85%;其他4个时期的建筑,共61处,占0.76%。这符合时间越古的建筑保存下来的越少的一般规律。

二、古建筑保护概况

为了对徽州古建筑的保护现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更好地促进文物保护工作与增强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文物保护意识,我们组对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的8041处古建筑进行抽样调查。

2.1国保一般保护的比省保好

截至2012年底,黄山市现存古建筑类文保单位中有17处是国保,110处为省保。通过我们的现场调查发现,这17处国保的保护状况要好于110处省保。虽然这17处国保在保护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从总体上看,保护状况良好,没有破坏较为严重的情况发生。然而,省保的保护状况却不能令人乐观。除个别有旅游开发价值和有宗教部门出资不断修缮的古建筑保护良好之外,大部分保护状况不如国保,而且多有破坏极为严重的情况存在。

2.2材质较硬的一般保护较好

前面文章第一部分已经对黄山市现存8041处古建筑类文保单位的材质作了统计,主要有石质、木质、土石、砖石、砖木、砖木石等六大类,而各类材质的质地坚硬程度有一定的差别,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影响到对古建筑的保护。一般来说,材质较为坚硬的古建筑易于保护,相反,材质不够坚硬的古建筑则易于遭到人为或自然的破坏。在以上所列材质中,石质古建筑质地相对比较坚硬,抵抗人为破坏与自然侵蚀的能力较强,保护状况也较为良好。比如,位于黄山市黄山区城西50余公里的永丰乡岭下村必吉岭头的五福庙,建于元末,民国14年重修,五福庙一进三开间,为全石结构,是宗教纪念建筑物,距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除期间遭到破坏外,目前基本保存完好。又如珠塘坝,花山摩崖石刻,板石潭石刻等等石质建筑,虽历经几百余年的风雨侵蚀,但仍然能够相对较好保存至今。然而,纯木结构的古建筑大多易于破坏,目前安徽省现存数量较少。即使有现存者,也大多曾经经过了多次的重修,这都是因为木质构件易于腐烂的缘故。

2.3位于城区比乡村的保护好

在本文第一部分中,我们已经按照所处位置对黄山市现存古建筑类文保单位进行了分类,把其分为城区、近郊与乡村三类。就分类情况来看,位于城区的143处,位于近郊的5431处,而位于乡村的2467处。而古建筑所处位置对其保护状况有一定的影响,位于城区的一般保护较好,而位于偏远乡村的则保护要差一些。

三、结语

依据以上初步结果,我们建议加大对文物保护与文物修缮的资金投入,以确保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请有专业资格的古建公司承担,有关部门应该禁止非法使用古建筑类文保单位,对开发旅游,扩大建筑规模等工程加强控制与监督管理,确保对古建筑没有造成破坏。

徽州古建筑、古民居是徽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徽州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虽然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的维护工作,但是通过调研和走访,我们不可忽视地看到,目前保护工作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现实使用中对于古建筑的维护与修缮仍存不足。目前,我们仅针对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进行初步分析和一般评价。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调研取证范围,总结归纳,制定《徽州古建筑质量评价标准》,对徽州古建筑进行量化评定,为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提供科学有效的科学依据。

保护徽州古建就是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和文化瑰宝,我们应该珍惜老祖宗的智慧结晶和时代的恩赐,让徽州文化在全世界范围内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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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古建筑以其丰富多样的建筑类型、深厚积淀的历史承载体现出多方面的价值优势。首先,文化开发的价值。与古建筑密切关联的历史背景、人物、故事、风尚、精神等都蕴含着厚重的文化内涵,而古建筑本身体现的形式美、自然美、和谐美也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对之进行系统充分地整理、挖掘和宣传,拉动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如保定古莲花池,是我国最古老的著名园林之一,曾因其亭台楼阁形成的十二景被誉为“城中蓬莱”。这里有元明清历代文人、封疆大吏和乾隆皇帝等歌咏古莲池的诗文碑刻,还有西夏文经幢,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其保存的碑刻,是研究唐代书法艺术的珍贵实物资料。莲池不仅以“林泉幽邃,云物苍然”闻名,更因与莲池书院同处一址而名声大震,每年吸引着大量游客。对古建筑文化价值的挖掘和彰显,不仅能更好地实现文化传承,更能带动文化旅游,激发古建筑的现代价值,增强其生命力。其次,提升城市形象和内涵。在城市的发展中,城市的独特性不仅体现了城市的不同风貌,也形成了城市不同的发展道路。立足于古建筑文化资源进行城市的差异性设计,从中发掘出城市成长发展的特质,进而明确城市形象定位,确定城市文化风格,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内涵。保定市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上把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作为本市今后发展的总体定位,并强调在文化传承、历史把握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大力弘扬以“崇信、重义、尚和、争先”为主题的新时期保定精神,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统一。最后,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价值。保定诸多古建筑对于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冉庄地道战遗址,现仍保留着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冀中平原村落环境风貌,完整保留高房工事、牲口槽等各种作战工事,并对冉庄抗日村公所等进行了复原陈列;地下完整保留当年作战用的地道和卡口、陷阱等地下作战设施,使人如置身战争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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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古镇旅游的迅速发展,古镇在开发与保护过程中所隐藏的各种缺点日益暴露,特别是对生态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表现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得到各方面的关注。重庆涞滩古镇是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镇,中国十大古镇之一。近年来,古镇旅游发展如火如荼,如何做到既能很好地开发涞滩古镇的旅游,又能做到保护其古老建筑,同时发扬和传承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值得深思和探讨。

一.重庆涞滩古镇的简介

重庆涞滩古镇地处重庆市合川区东北28公里,因渠江中心险滩——涞滩而得名。清嘉庆年间,涞滩修筑城墙以御外敌,清同治元年增修瓮城时,仿明大将徐达在万里长城第一关的山海关所建成的瓮城而建造。城内保留有四个藏兵洞,具有关门打狗,瓮中捉鳖的御敌功效,至今保存完整,是重庆独一无二的一座瓮城。涞滩古镇宗教旅游资源极其丰富,涞滩二佛寺是全国最大的禅宗造像聚点之一,有着西南禅宗圣地的美誉。2011年年底成功举办了中国重庆·涞滩古镇禅宗文化节,大大提升了涞滩古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了大批游客的参观。

二.重庆涞滩古镇的开发和保护现状

重庆涞滩古镇距离主城区车程在1个多小时,有着重庆其它古镇无法替代的区位优势,而且涞滩古镇是首批被国家建设部和文物局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乡镇。在对古镇的整体开发和保护方面,大量保留了明清两代建筑,如:上殿建筑群,代石坊,清代舍利塔,清代文昌宫戏楼,明代墓群等,并计划把古镇许多街道房屋进行了统一维修,将建成具有巴渝特色的传统历史文化古镇和集旅游、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重庆北域旅游重地。在古镇相关产业发展方面,以发展古镇旅游产业为基础,着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镇域产业园,逐步建成一些旅游产品及相关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给古镇开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在完善古镇基础和服务设施方面,一是将投资500多万元改造了古镇保护区的青石板街道和供排水管网,新建了涞兴街步行街、景区入口牌坊、公共厕所等设施;二是投资100多万元建成了7000平方米的新车场;三是投资500多万元新建了仙女桥景观;四是投资100多万元完工了涞龙路一期改造工程;五是计划投资建设占地50多亩的涞滩公园。

三.重庆涞滩古镇在开发与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古镇的规划缺乏特点,配套设计不够合理

首先,古镇设计缺少独特韵味,特点不够突出。涞滩古镇是中国著名的禅宗圣地,具有十分丰富的宗教旅游资源,完全可以发展独特的宗教文化旅游。但走进古镇街道,两旁的青石板路到处是蔬菜瓜果、小吃商品,人声嘈杂,与古镇的清静与悠闲背道而驰,很难体现佛教圣地的庄严与肃静。而且涞滩古镇绿化严重不足,曾经极具特色的古镇盆景长时间无人管理,大多都已被破坏,杂草丛生,非常影响了街道景观。作为佛教圣地,涞滩二佛寺的寺内环境也没有任何设计和规划,出了保存的一些古建筑外,严重缺乏可供观赏的景物。

其次,涞滩古镇内公共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设计也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古镇街道的垃圾桶数量严重不足,且质量差,许多垃圾散乱在街边。此外,古镇还有相当部分具有现代风格环卫设施,与古镇的传统风貌非常不融,既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也影响了古镇的美观。

(二)古镇缺少对商家的监管,其短视行为影响持续发展

首先,古镇内数量众多的餐馆和饰品店的店面设计布局,缺少自身特点,丧失古镇原有的特色,所贩卖的商品大多数是各种“泊来品”,并非古镇真正意义上的传统纪念品。比如,在凤凰古镇能买到的东西,在涞滩古镇也同样能买到,且古镇的商铺也与凤凰古镇的商铺的风格大致相同,毫无新意,使得游客产生审美疲劳,失去兴趣。

其次,随着近年来古镇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各种的餐饮设施也逐渐增多,但大多数餐馆都通过对原有的老建筑进行改造后建立的,忽视了对油烟,污水等处理,导致整个古镇街道常常被油烟笼罩,污水也经常到处渗漏,这样不仅会侵蚀古镇内的传统建筑,还会对影响古镇的健康发展。

第三,当地政府过于看重眼前利益而忽略了对餐饮店的监督管理,致使许多餐馆恣意妄为,为了自身的利益,忽略对古镇环境和建筑的保护,客观上导致环境的污染和传统建筑的破坏,这样的短视行为,严重影响了古镇的持续发展。

(三)古镇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且素质不高

一方面,不少古镇居民对于保护古建筑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加上当地政府缺少对古镇居民的教育和引导,致使许多破坏行为时有发生。比如,古镇的部分民居和二佛殿的外墙上有很多乱刻乱画的现象,既毁坏了古建筑物,又影响了美观。还有一些居民在街道两旁乱搭建铝棚,为了自家方便,不顾古镇的整体形象,让古镇失去古朴的感觉,甚至让人感到些许混乱。

另一方面,涞滩新街与古镇老街相距比较近,相互连通的进出口比较多,新街每天车、人流量都很大,极易产生大量的垃圾,影响对古镇老街的保护。而且古镇民居多以中老年为主,思想文化素质不高,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待进一步提高,古镇乱堆乱丢乱扔的现象极为普遍。甚至还有一些居民毁坏街道的垃圾桶,任由垃圾随意散乱,严重影响了街道的环境卫生和美观。

(四)古镇忽视特色旅游产品的打造和推广,游客参与性低

丰富多彩的古镇文化与民俗活动,是构成其传统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到目前为止,古镇传承较好的民俗活动只有赶场文化和庙会文化,而且古镇内缺少对旅游资源宣传与介绍的标识牌,让很多游客无所适从。此外古镇还有许多特色产品,比如:仙人掌面,卤香豆干,松花皮蛋,荫米等等,但这些特色产品并没有成为涞滩古镇重点宣传的产品,而是零星地散落在街道两旁,没有专门的特产经营店,很容易让游客忽略,无法满足游客的需求。

(五)古镇缺少旅游专业从业人员,导游素质有待提高

涞滩古镇多是聘用当地居民作为导游,虽然他们对古镇的景点和风俗情况比较熟悉,客观上可以减少旅行社对导游的培训成本,但导游的讲解水平和服务质量较低,严重影响游客对古镇满意度。比如,讲解不到位,语言粗犷,对游客的态度不够好,以及敬业精神的缺失,导致许多游客的不满。

四.重庆涞滩古镇保护与开发的建议

(一)加大古镇的规划和建设力度,营造古镇特色氛围

首先,增加对公共配套设施的投入,精心打造古镇的环境。古镇是佛教文化圣地,宗教气息十分浓厚,庙会文化和川剧文化也非常出名,当地政府可以邀请专业规划机构和高校根据古镇的特点为其量身打造出独特的景观风貌。比如:可以用有关宗教的壁画装饰店铺,还可以摆设一些佛教的饰物,也可以放一点佛教轻音乐,让游客一走进店里就能很放松很自在,让游客仿佛置身世外。富有宗教文化特色的店铺,还能给人神秘的感觉,更能展现古镇特有的宗教文化古韵,增加古镇的传统韵味。

其次,古镇可以采用绿化分区规划的方式进行布局,可以逐步恢复盆景培植,形成独特的街道景观。在植被的选择方面,以体现古镇的历史与传统为原则,选择传统的地方树种,如:黄桷兰、黄葛树、皂角树、喜树、慈竹、桂花、红桔等的植物,既有利于植被的生长,又利于传统历史文化气氛的营造。同时加大对二佛寺水池改造后,种植睡莲、荷花等植物,既能给游客带来美的视觉享受,又能体现古镇的神韵。此外还可以多设置一些环卫标志,为古镇配备统一的与古镇风貌相融合的垃圾桶等基础设施。

(二)重视古镇的长远发展,加强对商家的监管

首先,当地政府应当重视古镇的长远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规定,严惩不利于古镇持续发展的破坏行为。加强对古镇餐饮店的监管,采取不定期检查,奖励先进等方式,严格督查乱排乱放的现象,带动更多的经营者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加强对古镇古建筑保护的宣传,增强商家的古建筑保护意识。

其次,古镇的建筑都比较古老,而且大多是由木材建成,一旦失火,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因而消防问题是不可忽略的。当地政府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问题,加大投入,及时更新设备,建立相应的应急系统,严格管理制度,着力改善街道的交通状况以保证畅通性和扑救的及时性。

(三)提高古镇居民的素质,增强其保护意识

首先,当地政府应加大对古镇古建筑保护的宣传,让居民懂得古建筑保护对促进古镇经济、文化发展和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的道理。一是长期向居民发放一些古建筑保护的相关宣传手册,二是定期举办对古建筑保护的宣传讲座,让专家给居民传授有关保护古建筑的知识。充分调动居民保护古镇的积极性,延续古镇的意蕴与文脉。

其次,当地政府应加大软硬件投入,一是不断提高古镇居民思想、文化素质,让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古镇的原乡风貌,二是可以更为委婉的形式给予居民和游客更多的提示,让他们自觉保护古镇环境,比如:环卫设施标志的设置方式,景区其中有一个垃圾桶上就设有一个 “我也很饿”的人性化标识牌,这样既让游客“献出了爱心”,又委婉地提醒了居民和游客不要乱扔垃圾,自觉爱护环境。

(四)加大古镇文化和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增强游客体验性

首先,加强对古镇传统文化的保护,如:民间曲艺,庙会,露天集市等反映居民生活和民俗风情的活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活的景观,具有无限的魅力。一是定期举办一些大型的庙会和民间曲艺的表演,这样既可以吸引游客又可以很好地将传统文化传承下去。二是恢复一些传统工艺产品,地方特色食品,比如:富有传统地域特色的仙人掌面,卤香豆干,松花皮蛋等等,还可以将其打造成为土特产名品店,这对特色产品的传承和古镇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古镇的产品设计中应注意增强游客的参与性与体验性,尽量让游客共同参与,尽情交流,亲身体验民俗风情,增添怀旧情调,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比如:让游客亲自体验特色产品仙人掌面的制作过程,让游客参观仙人掌种植基地,让他们亲自采摘仙人掌来制作仙人掌面。此外,还可以建立一条以民俗为主题的特色文化街,把古镇的风味小吃,特色工艺和当地富有特色的川剧表演汇集在一条街上,让其成为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的休闲好去处,边品尝风味小吃边欣赏川剧表演。

最后,可以在古镇内多设置一些有关古镇历史的标识牌,让游客边游览边增长见识,使游客更加了解这个古镇,增强他们的兴趣。

(五)建立战略人才机制,培养高素质的从业人员

古镇旅游的大力发展急需一批高素质的从业人员。政府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制定相关政策,建立人才战略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培养和吸引一大批旅游专业人才,从数量和质量上保证旅游业发展。同时要求旅游相关部门对当地的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从各个方面进行培养,让他们能够真正掌握技能,提升其专业素质,利于更好的从事导游工作。

有着丰厚的历史积淀、文化底蕴和宗教资源的重庆涞滩古镇,是历史留下的瑰宝。因此,在开发和保护古镇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科学而合理的原则,在整体保护的原则下,充分挖掘古镇的潜在优势资源,希望能给涞滩古镇的健康持续发展带去更好的福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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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学军、武晓林,论古镇的保护与旅游开发——以四川省双流县黄龙溪古镇为例[J].知识经济,2008年1期.

[3] 李苏宁 江南古镇保护与开发的博弈思考,小城乡建设[J].2007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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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建筑装修材料是大多是木材。木材是生物体,由有机物组成,容易发生腐朽、虫蛀、火灾和力学性能衰减等劣化,其中腐朽和虫蛀等生物危害的发生最为普遍。木材是一种生物材料,它是由各种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等有机高分子材料组成的,形式不同的细胞按不同方式排列组合而成的一种特殊材料。这种特殊材料又是一些木腐菌和昆虫的营养物质,在合适的温湿度条件下,危害生物便会加速繁殖,使木材发生腐朽虫蛀,造成木装修的损毁。这种木材腐朽引起的木损毁往往是古建筑装修修缮的重要起因。

浙江省所处的地理位置及气候特点,使得全年大部分时间的湿度都较高,对于年久的木制雕刻很容易造成漆层脱落。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古建筑曾为居民居住的场所,加之年久失修、人为破坏等因素,从而使木雕艺术品产生了各种病变,如油烟、灰尘、化学积垢等的大量附着、木构件表面涂鸦、铁钉、电线等。由于这些自然原因和人为的因素影响及作用,加之雕刻不同的制作手法及材质,以及在建筑中所处的位置不同,雕刻表现出各种不同病变形态。包括:积尘、土垢、石灰、霉菌、漆层脱落、漆层起翘、漆层起甲、金层脱落、金层起翘、二次重绘、重层贴金、表面涂覆物、表面沉积物、表面风化、油烟、人为破坏、裂缝、结构缺失、铁钉等杂物。

2 保护修复处理实施

(1)主要解决办法是对木装修构件做科学的化学防腐处理。目前古建筑木装修修缮中所用原木加工的木构件,含水率普遍偏高,甚至包括一些椽子、望板的含水率远达不到国标所要求的20%以下的水平,受时间和条件所限。目前,木材的干燥还远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因此,木构件的化学防腐更凸显出重要性。近年来古建筑维修中,木构件的防腐处理已逐渐受到各方面的注意,并日益得到重视。起码在浙江省的各个古建修缮点,都增加了木材防腐的内容,但是从具体的实施情况看,在认识上、科学上和效果上都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木结构的防腐是百年大计。我国古建筑因保管不善,木结构糟朽损坏的很多!一个成功的防腐处理,理论上起码可以延长使用寿命3~ 5倍。建筑长期使用中的漏雨或潮湿等外因都会导致木材的腐朽和虫蛀,木材的这种长期免疫才是古建筑延年益寿的根本保证。因此,木结构的防腐绝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权宜之计。木材防腐是一门科学,一些基本的知识必须掌握。木材防腐是指用专门的一类化学物质处理木材,杀死危害木材的各种生物或阻止其生长的方法。所用有毒药剂称为“木材防腐剂”。为保证效果,木材必须要达到一定的吸药量,为达到吸药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等等,都是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在强调古建修缮中木构件防腐处理重要性的同时,更应该强调防腐处理的科学性,保证防腐处理的质量,只有这样才是合格的木材防腐,才能确保古建筑木结构的延年益寿!

(2)古建筑装饰构件维修时所用的新材料应遵守只能加强不能代替的原则。古建筑装修的修复,应做到能小修的不大修,能局部拆落的不全部拆落,尽量保留原构件,以保留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对于古建筑装修中带有雕刻的瓦兽件、木雕、砖雕、石雕等艺术构件,要慎重处理,尽量做到不换或少换。对塑像、壁画、彩画等附属艺术品,更不能随意修补。可移动建筑装饰物的修复,可采取传统技艺与近代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如铜器生锈,可用机械取除或用电解还原法取除;竹木漆器的脱水,可用自然干燥法,或用醇醚联浸、冰冻升华、高分子材料渗透聚合法;残毁的书画多采用传统的揭裱方法修复;古代丝网绢帛可用熏蒸法杀菌;脆弱纺织品可用丝网加固或传统的装裱方法加固;陶瓷器断裂用虫胶或环氧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粘接。建筑装饰物修复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必须保证不损害文物的历史价值,包括文物的造型、材质、色泽、强度等,同时还要有可逆性。古建筑构件维修时所用的新材料还应遵守只能加强不能代替的原则。

石质保护技术先从研究石雕的风化形态着手,一般较完整,风化不严重的露天文物,应改善保护环境。对风化严重、无法保存的文物,才可使用防护材料。防护材料的使用应明确主要防止哪几种风化营力,提出保护后应达到的主要指标,并要求材料无色、透明、不反光、不酥碱、化学稳定性好、渗透能力强,具有抗风化能力,有一定固结强度等。整个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程序涉及现场搭设脚手架现场清理修复前现场调查及照相记录对污染物等进行科学分析对起翘的贴金和漆层进行预加固处理进行表面清洗、加固漆层表面修复和色彩平衡表面封护处理成品遮盖保护:竣工验收等步骤。采取的所有技术措施都以确保“保持原貌、修旧如旧”的古建筑保护维修方针为准则。在对木建筑装饰物的历史沧桑感和艺术美感的表现方面做到较完美的结合。

(3)在开发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保护的目的在于传承和利用,应该在开发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以及保护古建筑装修要摆正三个关系,一是保护和科研的关系,保护要避免垄断,要向科研开放。二是保护和教育的关系,文物保护重要的是发挥教育功能,特别是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要免费或半价开放。三是保护和开发的关系,不能进行破坏性开发,近几年一些地方的旅游开发对文物造成了损害,要引起重视。她还建议在文物保护立法的同时还要建立可操作的细则,比如依此考核地方政府业绩,对文物遗失或造成损害的地方,政府官员要承担责任,受到处罚。另外,除了专业保护队伍,还有必要建立志愿者队伍,义务保护古建筑等历史文物。

3 结语

全社会尤其是政府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明清古建筑的装修方面的维护。政府应根据现阶段历史建筑保护的实际需要,加大对保护工作的投入。古建筑损毁不会再生,历史和文化遗产无价可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