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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对消极影响的措施
2.1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环境承载力
减弱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首先从增强生态环境自身承载力做起,加强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中,河流水文特征改变初期,保障河流需水量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前提。水利工程因施工需要,往往需要迁徙居民和对耕地补偿,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移民及补偿费用越来越高,因此,对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以环境承载力为工程建设基础要求,选择适宜本地区的水利工程开发项目。比如,狭窄的河谷内,可以在经济水平低、坡度大的上游修建水利高坝,减少给中下游因淹没造成的损失。
2.2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水利工程建设,应重视在施工的不同阶段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例如,水利工程施工签合同时,应充分明确对污染扩散及其治理的责任,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严格执行限污标准。工程建设施工中,应加强环保监测,对施工中的水质、土地、噪声情况进行监测。施工后期,应及时恢复被破坏的环境景观和植被,尽量避免在施工中对耕地的碾压,做好农田的恢复工作,推行水利工程绿色施工,保证生态环境平衡发展。
2.3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
和谐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重视经济利益的提升与社会发展,却忽略了对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现象。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多种自然灾害应运而生,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2]。因此,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建设,遏制环境持续恶化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对林业发展的主要需求包括以下几点。
1.1 对林业重新定位
林业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在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当前生态形态下,必须将林业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发展项目,彻底摒弃传统的将林木作为木材为主的思想,必须对林业进行重新定位。把林业定位成木材的传统思想使得森林资源大量浪费,造成森林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导致沙尘暴、洪水等自然灾害加剧。当前,应该将林业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将林业建设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使其肩负着对生态环境的优化、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
1.2 确保森林系统的良性循环
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森林生态系统既是森林资源系统也是林业建设以及生还环境建设的物质基础。在林业建设过程中,要对森林系统进行合理的培育、做好管理维护以及发展工作,从而保证森林系统发展的良性循环。通常情况下,森林系统的良性循环主要表现在:森林系统本身的资源构成是一个综合的自然资源体,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森林资源的数量庞大,其总面积、总蓄积以及森林覆盖面积完全能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森林资源本身具有较为优良的品质,其中优质的种苗、优良的树种等能充分保证生态环境的高效发展。
1.3 综合发展生态、社会、经济效益
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将林业发展作为生态、经济以及社会效益发展的综合体现。社会、经济、生态单个方面的效益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林业的发展不能只注重单效林业,要将生态效益的实现作为林业发展的前提,同时,还要适当的将社会经济效益发展考虑其中,使三者的发展与效益得到有效保障[3]。
2 建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林业发展指导思想
2.1 将满足社会需求作为主要目标
以满足社会需求作为林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新林业发展的主要指导思想之一。当今社会机身的发展具有多样性、多元化的特点,其对新林业发展的要求也是多样化的,社会发展对林业的主要需求一方面体现在对森林资源体的生态服务,另一方面体现在对木材以及相关林业产品的实体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阶段人们会对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社会、生态环境的需求已经逐渐成为新林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2.2 将生态环境与效益作为发展重心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态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建设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最重视的问题之一。基于传统思想,人们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导致当前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当前社会发展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合理建设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效益。在新林业建设过程中要将生态环境与效益作为发展的重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使生态环境效益的发展达到最优化,从而进一步对人们生存环境做出贡献[4]。
2.3 将适应时展作为根本要求
中图分类号:TV8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316-01
前言: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水利工程建设近年来取得突破性的成就,无论在建设速度或技术应用水平等方面都位列世界前茅。但由于该工程本身体现出施工时间长、投入成本高等特征,而且涉及内容较广,若完全从经济角度出发对其影响分析,将难以使工程获取实际的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因此如何做好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分析是现行水利工程建设中需考虑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境评价的相关概述
关于影响生态环境的评价,根据以往学者研究主要将其界定在以生态系统为对象,通过对外力作用下生态系统表现出的动态变化如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人类健康等受人类生产生活活动的作用进行分析,以此得出区域环境可承受的生态负荷。通过对生态影响的评价分析以制定相应的预防生态破坏以及提高资源利用率等相关策略,以保证经济效益获取的同时生态环境效益也因此得以提高。从生态影响评估的理论基础看,其主要生态学、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系统控制等。其中生态学理论主要作为现行解决生态失衡、环境恶化、人口问题、资源浪费等理论指导;经济学理论集中在可再生与不可再生资源利用中需考虑的相应标准;可持续发展理论则体现在经济、环境、人口以及资源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而系统控制论要求将区域各方面发展作为统一整体,确保整体中个基本要素都可得到有效控制[1]。
二、评价体系构建的注意事项
(一) 评价内容与评价特征的明确
水利工程建设本身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如因水库蓄水出出现的灾害,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其实质作为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同时也体现出生态环境问题。评价体系构建中首先需对评价内容进行分析,主要包括水利项目对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两方面的影响。其中在生态环境方面,影响内容主要体现在如自然景观破坏、物种资源变化以及气候变化等方面,而社会环境方面集中表现为产业布局、增值情况等受水利项目的影响。另外在评价特征方面,由于水利项目自身具有涉及范围广以及建设工期长等特征,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也包含许多方面,因此在评价中也体现出不同的特征,如宏观性特征,主要指尽管工程建设中并非任何项目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但评价影响过程中确需将所有影响内容考虑其中,保证评价分析更具全面性;不确定性特征,因水利工程建设多采取梯级或逐层建设的方式,初期规划时期往往可确定的内容主要为项目规模与性质,而其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数量或污染源种类无法预知,使评价体现出不确定性特征;评价方式多样化特征,由于评价水利项目对生态影响的同时还需将经济、社会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虑,很难通过定量化形式对评价指标进行明确,所以评价过程中应用定量分析得到同时还应采取定性分析的方式。
(二) 明确评价的主要任务与作用
关于评价体系的构建,其任务主要表现在四方面问题,即:第一,生态系统整体性的维护。如物种多样性的维护、生物构成是否协调以及环境条件能够满足人类生产生活与生物生存需求。第二,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现行大多面临灭绝消亡的物种为例,要求进行引种或保护区构建以使物种多样化得以维持,同时应注意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的破坏。第三,注重特殊性对象的保护。其殊性对象主要体现在生境、脆弱他带、敏感生态目标以及生态安全区等方面,需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第四,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水利项目建设中多会产生如水土流失或自然灾害等问题,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以及应对策略。综合来看,评价体系的构建是工程合理布局、发展目标实现以及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重要内容,需结合水利项目实际特征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2]。
三、评价体系的具体构建思路
(一) 指标构建的步骤
指标构建本身作为一项复杂的工作,除要求做好拟定工作外,还应注重进行评议筛选以得出相应的结论。具体构步骤主要体现在:首先分析主体生态系统。其中主体生态系统主要为可将区域生态环境充分体现的系统,通过分析可得出当前环境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其次,分解目标。根据以往学者研究总结目标分解中需引入模糊层次的方式,使系统各项因素得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项目总目标进行确定,有利于评价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再次,确定主导因素。评价环节的重点在于确定生态系统主导因子,可通过对因子影响力以及不同因子间存在的关系完成确定过程,目前许多研究人员评价水利项目影响过程中也逐步引入SPSS软件以使选取的因子符合评价体系构建需求。最后,进行指标体系的确立。体系构建在拟定工作结束后,要求结合专家意见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完善与筛选,使体系更具科学性。
(二) 评价模型的构建与应用
在完成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上为有效分析水利项目的影响,还需做好相应权重确定与数据整理等工作,并引入模糊综合评价的方式。以我国某地区水电工程为例,其在库容方面保持271亿m?,年平均径流量在510亿m?作用,建设的目的主要为使通航条件得以改善且减轻洪灾的发生。该工程本身涉及面积较大,建设中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很大影响,因此需要建设前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评价模型的应用,考虑的主要为水文泥沙子系统相关指标权重,并计算隶属度向量包括环境底质与水质、生物、景观、气候以及人类健康等影响期望值。最后引入模糊评价方式对隶属度进行分析,得出该工程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为一般影响,相关人员可结合评价结果采用相应措施进行生态环境的治理[3]。
结论:生态影响评价是减少水利项目建设破坏环境的重要途径。实际评价过程中要求正视生态环境评价的基本内涵,并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文中实证分析可判断该指标体系能够准确评价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结合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促进水利项目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11-0023-04
一、微观规制对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
(一)对生态环境实施规制的经济社会背景
政府的微观规制(或管制,下同)分为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两类。20世纪70年代之前,市场经济国家对公用事业、通讯、交通与金融的价格和进入实施控制称为经济管制。70年代以来,对产品质量、工作场所安全和环境管制称为社会管制,而90年代以来,社会管制(以下所述“微观规制”,主要是指“社会管制”)的重点转向了处理涉及到长期生态经济问题,包括温室效应、酸雨、大气臭氧层的损耗等。这些生态经济问题关系到一国或地区乃至全球的社会福利。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工业化国家在讨论是否需要包括对生态环境实施社会管制的问题时,存在着社会民主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两种政治观念的争论。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观念认为,因为政府对其公民的福利负有责任,所以政府有理由对企业的活动进行管制;古典自由主义的政治观念则认为,为了保护公民的自由,应当限制政府的作用,从而反对社会管制(小贾尔斯,伯吉斯,2003)。但由于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这些国家最终还是选择了社会民主主义的立场,而偏离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立场。例如,英国的经济学家E.J・米香针对20世纪中期美国的“经济奇迹”背后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指出,远郊的荒地蔓延,近处的交通瘫痪。城市里混杂着乌烟瘴气和荒芜破烂,疯狂的生活节奏也无法掩盖住精神上的空虚和绝望(E.J・Mishan,1970)。于是,美国政府就生态环境问题了一系列法律,包括《水污染控制法》(1956年)、《清洁空气法》(1963年)、《水质量法》(1965年)等,同时建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EPA)等相应的管制机构,并赋予这些机构广泛的权利,以强化对生态环境的管制。
另一个实例是,日本经济经过高速增长,实现了“经济大国”的目标,但高速增长带来的公害问题却日趋严重。1967~1969年,熊本县新日本淡水化工厂的废水引起有机水银中毒(水俣病)、因四日市石油联合工厂的复合大气污染引起哮喘、昭和电工的废液使新泻县阿贺野川流域的有机水银中毒(第二水俣病)、三井金属矿业神冈矿业所排出的镉,导致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多人染上了浑身疼痛病。正是这一系列震惊日本甚至世界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促使日本政府于1967年颁布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71年设立了旨在加强生态环境管制力度的环境厅。
中国在生态环境方面出现的问题是,由于生产力水平所限,宏观经济总体上是以粗放型、外延型发展为特征的,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代价来实现经济的较高增长,由此导致资源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平衡失调。例如,中国600多座城市的大气中,总悬浮微尘浓度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十几倍,全国流经城市的河段,86%遭到比较严重的污染(樊万选等,2004)。中国自1970年开始公布了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构成了对生态环境微观规制体系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又不断健全这一微观规制体系。
(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主要难点
舒适的生活环境,不但需要扩大居住的空间,而且需要与之相配合的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给人们的生存空间里只有新鲜的空气、清洁的流水,而没有噪音和恶臭。但为什么良好的生态环境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出现并且保持呢?
首先,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困难,其主要原因是由生态环境的性质所决定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公共品的性质,因此,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生态环境公共品”。而凡是公共品,极易出现不付费者的“搭便车”现象,“生态环境公共品”也是如此。许多人往往只从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得到满足,却恰恰忽略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义务。
因为消费“生态环境公共品”存在着“搭便车”问题,所以解决类似环境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完全依靠市场的功能是不可能的。原因是缺乏有效率的市场机制进行有效配置,从而造成市场失灵。如果农作物因自然灾害而减产,市场将通过价格的调整以建立新的供求平衡;如果要实现公路系统的现代化,选民可施去游说政府开发有效率的运输系统。而对于“生态环境公共品”的生产,即使一部分人或厂商去生产“生态环境公共品”,或者维护生态环境,但这一部分人或厂商未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于是这些参与者将失去生产“生态环境公共品”,或者维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以及去选择对维持生态环境有效率的方法。因此,市场的功能在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情况下是失灵的,政府实施和加强微观规制就势在必行。
其次,许多类型的环境危害无法像商品一样通过市场计量其价值。萨缪尔森举例说,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环保人士呼吁停止在美国的西北部伐木,以保护斑点猫头鹰的栖息地。这将以数以千计的伐木工人的就业为代价,而却无法计量斑点猫头鹰持续生存下去的价值(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2004)。尽管经济学家提出了不少计量无法直接用市场价格来显示的生态环境危害的价值,例如,使用“机会成本”、“或发价值”等概念,“但是计量非市场部分的价值确实是一个难题”(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2004)。虽然许多类型的环境危害无法商品一样通过市场计量其价值,但可以肯定的是,保护斑点猫头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以及生物多样性,使人类和自然界和谐共处。这说明,政府的微观规制要做的恰恰是市场之外存在的价值。
二、微观规制在维护生态环境中的基本功能
(一)对生态环境的微观规制是一种规则
微观规制(包括对生态环境的微观规制)究竟是命令还是规则?在市场经济国家同样遇到过区分的困难。哈耶克对命令和规则作了区分,他认为规则“不像命令,而是能在不追求统一目的的人群中间创造一种秩序”(哈耶克,1973)。与此同时,管制的一个重要作用是政府为消费者代表与企业之间就公用事业价格和服务合同的谈判提供一个裁判所(Goldberg,1976),管制者的职能是“裁判员”。而管制机构本身固有的缺陷是集检举和裁决于一身,这就容易出现管制的偏差。因此,管制过程应该体现“管制的政治化”而非“有效率的法律化管制”(波斯纳,1977)。中国的理论界强调提高政府执行力问题,指出政府执行力弱化表现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肖文涛,2007)但是,这一观点强调了政府的法律法规有“命
令”的一面,忽略了法律法规又有创造秩序的“规则”的一面。
政府在实施管制的过程中,一方面,法律法规是管制机构执行管制的政策工具,这就要求在制定的过程中充分汇集各方面的意见,通过相关者(消费者、企业和管制者)的充分互动,并且接受认真审查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批评,而决不能仅靠管制机构先验的杜撰。在微观规制的制定程序中,立法听证是关键,因为听证是管制机构收集信息的一种主要机制,通过收集与管制相关的尽可能完全的信息,从而为制定规制提供依据。虽然,我国的听证制度已经开始形成,但是,管制者还没有足够的手段全面而准确地观察到消费者的利益,因而就不能相对准确地估算出社会的福利效应;社会公众或消费者因为对相关的价格等信息还没有充分掌握,缺乏与管制者和(诸如与环境污染有关系的)企业谈判的经验,所以,立法听证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管制机构的行为应当受到司法审查的制约以及行政程序和机构控制法规的限制,以保证管制机构行为的合法性。但是,中国有的管制机构有时表现出“唯我独尊”的姿态以及有“以言代法”的行为,却还没有形成对管制机构行为的完备的制衡机制。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就造成了一些规制未能依照自然生态规律来确立,反而助长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现象,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中对水资源管理所作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规定,即“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这与水系及流域的整体性和生态性相矛盾,极易造成短视的地区利益得以合法地侵害长远的整体的甚至是全民族的利益。2002年的新水法虽然强化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流域管理,但国家对水资源仍然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相比之下,以色列针对其缺乏淡水资源的现实,对其水资源实施严格监管。1959年以色列政府颁布的《水资源法》,规定其境内的所有水资源均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政府的水资源委员会负责水资源定价、调拨和监管。事实证明,以色列在水资源利用、回收和管理上探索出了成功的经验。
(二)对生态环境的微观规制是一个动态过程
管制是一个动态过程,“管制的历史是不断变换政府行为的重点和焦点的动态过程(史普博,1999)。”随着产业和市场的变化,微观规制也将随之变化,及时修改或废止那些不适应生态环境变化和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规制,例如,日本1970年颁布的《废弃物处理法》截至2005年修订过20次。该法律从控制环境污染开始,直至有力地配合了政府提出的“环境经济立国”发展战略。
目前,中国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微观规制时,一方面,微观规制的形成过程仍然存有计划经济色彩,并且更偏重于“命令”,还没有充分体现创造秩序的“规则”。主要原因是,有的微观规制不是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下形成的,因此,经不住实际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检验。例如,20世纪80年代末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89年)以来,国内很多城市先后出台地方性法规禁放烟花爆竹。禁放烟花爆竹以控制环境噪声污染,也许无可非议,但是,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用地方法规予以禁止并不完全符合民意。这种微观规制严重脱离社会现实,其结果必定遭到社会公众的抵制。可喜的是,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纷纷解禁,以传承民俗、顺从民意,另一方面,微观规制不能充分体现其动态的性质,没有及时修订和补充,致使管制低效率。例如,中国的环境保护,有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有环境监测和执法等环境保护职能部门,但随意的、非法的污染排放现象依然严重存在,原因之一是排污收费的返还机制设计不合理。现有排污收费的返还规定,超标排污费的80%无偿返还企业用于治理污染。这部分返还成为“排污者由于缴纳排污费从消费者和政府那里获得的双重红利和非法收入(王金南,1997)”。可见,这一规定有管制机构鼓励企业增加排污量的嫌疑。另外,由于一些相关规制还不尽完善或虚位,餐饮、洗浴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音像、娱乐业、建筑业及交通行业产生的噪声已成为当今影响环境、严重扰民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但由于现行的微观规制对此尚缺乏有力度、可操作的处治规定,致使这些扰民的环境问题,至今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三)对生态环境的微观规制要促使社会意识的形成
对生态环境微观规制的重要功能是,通过实施规制最终转变为维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意识。社会公众首先通过遵守规制而形成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进而形成社会意识,为依靠社会舆论、社会公众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持的道德观念。例如,交通规则要求“绿灯行、红灯停”,当社会公众对此形成一种日常生活中的习惯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最终必然成为一种社会意识与道德观念。在微观规制的作用下,有生态环境意识活动的社会公众,将生态环境意识这一社会生活的客观过程在其观念中反映出来,生态环境的社会意识与道德观念就形成了。
在生态环境意识的形成过程中,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出于利他主义的动机,自觉维护生态环境还不能成为社会的意识,而只是一部分人的行为。只有多数甚至所有社会成员都具有利他主义的动机,以对社会负责任的方式维护生态环境时,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才得以形成。当维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意识形成以后,日益增长的对生态环境的社会意识将会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需要。同时,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的特征,将生态环境意识传承给后代,就成为国家或民族的精神财富。如果有一天生态环境意识已经形成并且代代相传,针对生态环境的微观规制也许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三、结束语
(1)对生产活动基本要求不同工业化生产是通过市场竞争和市场调节来实现的一种商品生产活动,生产企业为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往往最大可能地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结果是很多企业只追求如何便捷、低廉获得优质生产原料,并未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自然资源再生能力。同时,为降低成本而逃避所排放污染物的处理,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污染。新的生产方式要求对以持续供给能力为限度利用自然资源,并有效重复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同时,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污染物的“零排放”或满足生态环境有效净化的要求。
(2)对科技发展、应用的要求不同传统工业化生产中,受生产目的制约,技术开发和应用常以满足生产当前需要和带来即时利润为目标,并未考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人类对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片面发展造成了技术“双刃剑”的结果。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文明生产方式的形成将对技术开发和应用提出更高要求。既需要科学技术对生态环境的变化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进行科学揭示,以便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和整体规划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又需要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中,遵循人及其社会的需要原则,遵循生态价值的原则,充分考虑对自然的负面影响[5]。
(3)对产品及其消费的基本要求不同工业生产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地倾向于奢侈消费和依赖于各种非降解性的塑料制品、化学制品、电子制品等人工合成产品的消费。消费人工产品所产生的各种废物未进行有效无害化处理,将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或阻断其正常的物质、能量循环,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尽管,生态文明下的物质生活同样依赖于各种人工产品,但在生产时要求考虑对人、对自然的双重作用,以及对消费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控制产品非自身用途的资源消耗以及奢侈品的生产,提倡节约、适度的消费方式,抑制消费中的各种浪费现象。
(4)对生产关系的基本要求不同传统的工业生产,往往仅以追求生产效率和利润为目标,主要关注产品质量和数量,而忽视了“人”这一要素。人变成了技术的附属物,生产技术流程和生产管理关系基本上决定人与人在生产中的关系,导致生产活动与人的发展相背离,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背离。也造成了生产活动中人与人关系的对立,这种对抗性也必然会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和对立。新的生产方式文明,强调生产活动与自然进化和人的发展的统一。这种统一性既表现在物质生产领域,又表现在精神生产领域。物质性生产活动总是要受到生态环境制约的,因此具有一定有限性,不可能无限增长。精神生产及其服务却具无限性,不仅体现人的生存与发展目的,并且凸显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质,在有限物质性生产基础上追求精神性生产的无限发展[6、7]。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提出“以人为本”,正顺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规律。综上,生产方式文明的内涵就是在生产和社会发展中,始终以尊重生态环境的规律为前提的,以获取社会所需的物质财富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成果为目的;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促进自然、社会与人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生产方式文明的实现途径
(1)科技进步的生态化科技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为解决环境污染进行着环保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但这仅仅是解燃眉之急。欲彻底解决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生态破坏性,必须对工业化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进行生态化改造。开发和广泛应用先进生态技术,从生产的源头入手,解决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利用生物质能和废物资源替代矿物资源,缓解资源危机,实质上是通过科技进步促进资源的演替。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交流以及技术创新活动,削弱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和技术垄断效应,促进新技术的自由传播。
(一)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主体的道德问题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技术不断地拓大其技术的应用范围与程度,也有一定数量的生态环境技术企业、设备和产品。然而很多企业在生产中无视环保,依然没有在源头上杜绝污染的道德观念,走的依然是“先破坏、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道路。因此也必然无视生态环境技术的应用,即使企业有应用生态环境技术的条件,也只是用它来装点门面或临时应付政府的要求,在生产中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而无视生态环境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也会导致一些企业在对外出口产品时经常碰到“绿色壁垒”的问题,不仅造成了诸多经济上的损失,也不利于在国际市场上树立中国企业“绿色”的道德形象。
政府在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中扮演的角色也十分重要,但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引导、鼓励支持生态环境技术发展的道德积极性,对生态环境技术的发展持消极态度。其一,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政绩单纯片面地追求GDP的增长,只注重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不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因此也不注重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缺乏对促进生态环境技术发展所必要的制度支持和舆论宣传的充足考虑。其二,政府对生态环境技术、设备和产品的采购常常能够快速促进生态环境技术的发展,很多发达国家都采取政府采购必须有利于环保的政策导向,例如丹麦就要求政府必须把环保列入与价格和质量同等地位来考虑是否采购商品,但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道德理念上并没考虑采购的环境标准,忽略了对生态环境技术或产品必要的采购。其三,一些地方政府缺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积极性,也使其对企业的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的生产行为熟视无睹,出现了在行政管理上的盲区,严重阻碍了企业对应用生态环境技术的重视程度。
消费者或市场对生态环境技术或产品的需求是推动生态环境技术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诉求和绿色产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高。我国绿色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目前市场对于生态环境技术产品的认可度和需求还不是很明显和充足。对于我国很多消费者来说,很多人还没有树立起绿色消费的道德理念,只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不愿意使用生态环境技术产品,而宁愿消费相关的替代产品。而市场上也存在对生态环境技术的侵权等不道德现象。因此,我国生态环境技术产品推广和应用的道德氛围和市场条件还存在着诸多不成熟和不确定性。
(三)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的道德积极性问题
生态环境技术的发展是在其自身的不断创新中实现的。由于生态环境技术创新包含着一种生态价值的规范要求,因此其创新难度和复杂度也相对较高。生态环境技术在我国总体上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技术的对外依赖程度较高,因此我国还须大力加强生态环境技术的创新。企业理应在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发挥主体核心作用,但很多企业对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的道德积极性,一些企业家也缺乏创新精神。缺乏这种创新的道德积极性也势必致使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的质量总体上不高,相关技术或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且比较容易被复制或模仿。
政府在态环境技术创新中扮演的角色是引导、鼓励、协调和控制,但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创新、绿色的发展理念,因此也缺乏促进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的道德积极性。生态环境技术的创新需要大量的投资费用,一般情况下政府在此方面的资金支持是必要的,但我国却在生态环境技术的创新上缺乏充足的资金投入,即使有相关资金投入到这方面去,也存在急功近利的不良现象,很多资金支持较为侧重于市场化项目,而不太注重基础性的科研。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上看,政府所支持的生态环境技术创新都比较侧重于基础性科研项目这方面。
大学或其他相关的科研机构是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但有些科研人员在生态环境技术的创新中存在浮躁、学术造假等不良道德问题,导致有些生态环境技术产品只停留在样品或展品而已,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很难满足市场的需求而不能有效地加以推广应用。一些中介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机构在创新上的支持力量也不可低估,如在美国一些非营利性组织积极协助政府对生态环境技术创新进行某种程度的道德鼓励和协调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中介组织或非营利性组织在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并没有起到可以发挥的道德作用。
(四)生态价值观的道德教育问题
人们的道德水平与技术和社会的发展水平常常不相一致,在生态环境技术的快速发展进程中,我国的生态道德明显滞后于生态环境技术的发展水平。因此,在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中,我国生态价值观的道德教育问题也更加凸显出来。生态价值观的旨在重新调整人和自然的关系:即人与自然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命运,人是自然之子也是自然之友,尊重和爱护自然等同于尊重和爱护人类自身,人和自然应该和谐发展、共生共荣。倡导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理应建立在促进生物圈的稳定繁荣和保证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之上,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虽然我国的教育也越来越强调培养人们的综合素质,也设有关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教育的课程,但有些还是流于形式和肤浅,比较缺乏深层次的生态文明价值观的道德教育和哲学熏陶,在生态素质的培养上依然存在着不足,无法将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理念植入人心。缺乏全面有效的生态价值观道德教育会阻碍生态环境技术的推广应用、影响绿色消费理念在社会氛围的形成,妨碍公众发挥在环保事业中的基础性作用,缺乏对政府环境管理和企业生产行为的监督意识,更谈不上公众对生态环境技术创新有所帮助。正如有论者指出的:“缺乏对学生绿色文化的熏陶,缺少环境科学教育。……致使培养的学生不具备系统的环境保护知识,这样的学生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难以自觉地推进绿色技术创新。”
2 问题的原因分析
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中道德问题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涉及面广且互相交织,其原因不仅仅存在于道德的范畴之内,也存在于文化、经济、技术等各个范畴之内。
(一)固守传统技术观
宏观价值理念的转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阶段我国很多人还没有从传统技术观转变过来。传统技术观将自然对象化为征服和掠夺的客体,片面追求在技术实践活动的经济利益,技术的应用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为其特征,忽视了资源和环境的代价。在这种传统技术观的裹挟下,人类对待大自然的理性势必是“工具理性”,因此也必然阻碍生态环境技术的发展,或仅仅把生态环境技术当作一种更先进的技术手段去服从人类自身的经济利益,在观念上依然以为有了先进的生态环境技术又重新掌握了战胜大自然的又一“法宝”,认为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之后会有先进的生态环境技术为其买单。这会在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中产生严重的道德悖论:即本来生态环境技术是着力于维护生态这个伦理维度而发展起来的技术,但如果这类技术纵用来服从传统技术观,则导致生态环境技术的异化,继续破坏生态环境。这样一来,生态环境技术即使再怎么先进也无法挽救这一错误道德观念的恶果。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向我们提出警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传统技术的制约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中所碰到的道德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为解决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中的道德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我国作为现阶段作为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技术的发展受到了相应的经济发展水平限制,但经济与技术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技术作为推动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要为解决技术发展中的道德问题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也要发展技术自身。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还受到传统技术的制约,这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技术发展受到相应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集中表现。
传统技术的应用模式是单向线性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经济模式,而生态环境技术的应用模式是非线性的“资源――产品――资源”循环经济模式,因此,对生态环境技术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决定了生态环境技术是一种技术性强、复杂程度高、难度大的技术形态。但我国在发展中很多中小企业长期使用传统技术和设备,再加之我国落后产能过剩,致使先进的生态环境技术很难与多数中小企业的低技术水平相匹配,当很多中小企业出现技术瓶颈时,却出现过度依赖传统技术而难以更新技术的困境。
(三)目前生态环境技术在生产力方面的局限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在每一个特定的时代条件下,科学技术的生产力也不是无限膨胀的,生态环境技术亦然。由于在生态环境技术在发展中以生态价值为诉求的核心,其顾及的不单只是经济效益,还会综合社会效益,因此生态环境技术的生产力某种程度上的局限性。正如有论者辩证地看到:“生态技术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平衡,在很多时候会使生产能力大打折扣。”
就在生态环境技术在生产能力上的局限性这一点上,我国很多生产者和地方政府并不愿意发展生态环境技术,只是一味地追求经济增长,这也是产生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中道德问题的重要原因。但是,经济增长并不等同经济发展,传统的GDP核算方式并没有扣除经济发展中破坏环境的成本,也没有考虑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的情况。虽然目前生态环境技术在生产力方面存在某种程度的局限性,但其对于经济社会真正的发展却着实有着长远的考虑,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积极应用或研发生态环境技术,使自身的产品绿色化。因此,关于生态环境技术的知识和在不断积累和应用过程中,如果对其没有正确的认知,放大其生产力方面的局限性,也势必会出现不良的道德问题。
(四)生态环境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不利因素
生态环境技术研发与应用所存在的不利因素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其自身的发展。具体来讲,其一,生态环境技术不同于其他技术,具有研发成本高、投资周期长、市场风险大等不利因素,一般中小企业规模小、资金有限,再加之融资困难,较难自主承担起生态环境技术的研发,因此如果政府没有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而单纯交由市场机制作用或企业自身投资发展,那么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创新的道德主动性和积极性会有所不足,使其创新举步维艰,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其二,很多生态环境技术本身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因此很容易产生经济学上所讲的“搭便车”的现象,公共产品能够让人们非竞争地、排他性地进行使用,所以很多人只注重对生态环境技术公共产品的利用,希望靠别人来发展生态环境技术。其三,因为一般来讲生态环境技术产品的消费使用成本相对较高,消费者往往优先选择非生态的替代产品,从而也削弱了生产者对生态环境技术产品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很多生产者即使有应用或研发相关技术的条件,但也对生态环境技术产品不报以信心,害怕综合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会使得其失去竞争力,损害其经济利益。
3 对策
(一)健全道德的支撑
1、树立生态技术观
当今即使有些国家的生态环境技术还处在发展的低级阶段,也迫切要求全人类从传统的技术观的泥淖中摆脱出来,以生态技术观取而代之。生态技术观的哲学意蕴即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技术要朝着生态化方面进行发展完善,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中要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统一。要解决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中的道德问题,人们应该重新严肃审视对待大自然的哲学态度,进行技术观念的范式转变。
2、培养生态价值观
树立生态价值观,意味着要有生态道德的基本底线和良知。生产者和相关政府机构要有高屋建瓴的生态文明道德视角作支撑,要更加深入了解生态环境技术发展的长远社会效益,在经济利益和生态效益之间作出合理的取舍,顾全大局,不能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多行不义之事,这要求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生产者和政府机构需要有更强的生态道德决心和责任感。建议政府把践行生态文明的道德主动性和积极性纳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考量指标,促使这种生态道德的力量也成为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的动力来源之一。
3、加强生态道德教育
加强生态道德的教育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学校里。政府应该大力倡导绿色文化,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生态道德教育的投入力度,相关的生态道德教育必须以系统化知识的形式纳入到我国教育的大框架里。社会和人文科学领域的相关学者应该积极投入到生态技术观和生态价值观的研究之中,汲取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深刻论证树立生态技术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而保证我国生态道德教育的全面性和前沿性。而其他社会机构、个人也应该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理念的普及中来,如中国新闻界柴静女士的关于雾霾调查的纪录片《穹顶之下》就给相关社会各界做了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二)健全和落实相关的制度安排
要克服和规避我国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中的道德问题,不能仅仅单靠道德的建设,目前,我国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健全和落实相关的制度安排,为生态环境技术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制度保障。
1、完善环保法律制度。
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填补环保法律的空缺,加强环保法规条例的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关于生态环境技术的应用和创新充分地体现在环保法律的具体条框中。同时完善环保执法体系,相关执法机构对生产单位的环境行为要进行严格监督,加快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追究环境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的责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相关的环保制度落到实处,促进生态环境技术的有效应用和健康发展。
2、建立全面有效的激励机制
一方面,对于有效应用或积极创新生态环境技术的企业提供减税、补贴、信贷优惠或担保等金融政策。此为正激励。另一方面,对一些有损于生态效益的企业征收环境资源税或环境补偿税;对于有关生态环境技术成果的侵权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健全生态环境技术的市场竞争。此为负激励。通过有效的正激励和负激励两个方面的制度安排,促进企业资源和环境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提高企业应用生态环境技术的道德积极性和创造性。
3、在科技法制中植入生态化理念。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9737(2016)05-0181-01
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户与养殖户开始实行规模化养殖。相对比分散养殖模式,规模化养殖可以为养殖户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规模化养殖具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在其发展期间会带来相应的环境问题,甚至会影响生态环境。针对规模化畜牧养殖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必要研究分析规模化畜牧养殖所产生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从而采取有效的防治策略。
1规模化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事实上,规模化养殖模式对畜牧业的发展具有促进性的作用,但是生态环境已经在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即便规模化养殖模式产生经济效益较为可观,但是生态环境问题实在是不容忽视。首先,规模化养殖迁徙破坏环生态环境。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畜牧产品的需求逐步提高。需求量持续性增多,有效的促进畜牧养殖规模的扩大。不少养殖户将畜牧养殖基地搬到距离城镇比较近的区域。相对比养殖基地,距离城镇较近的区域有助于满足人们的需求,但同时也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压力。畜牧养殖地的变更,导致城镇可用地面积逐渐缩减,而养殖户需要不断的减少养殖面积,但是这样就导致养殖过程中动物粪便与污水难以有效的处理,影响生态环境。其次,养殖规模的持续性扩大,养殖户的养殖方式越来越倾向于饲料养殖。这样的饲养方式有利于减少人力与物力,但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养殖户在选择动物饲料时,选择那些花费较少的产品,而这些产品中必然包含较多的化学成分,对动物生长产生影响的同时,动物的粪便会对环境产生直接性的污染。最后,管理方式不当,破坏生态环境。养殖畜牲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畜牲生病或者是死亡的情况。如果不善加处理病死的畜牲,就会破坏生态环境。但是大部分养殖户并不具备这方面的认识,管理和处理病死牲畜不科学,没有做好隔离工作,将生病牲畜粪便或者是已经病死的牲畜直接处理,继而破坏生态环境。比较严重的情况还有,部分养殖户为谋取利润,将病死的牲畜产品直接投放到市场中,影响禽畜类产品质量。[1]
2规模化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防治的措施
规模畜牧养殖规模的扩大,有效的提高了养殖户的经济效益,但是却对生态环境产生极为严重的破坏。针对此,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强生态环境的防治。
2.1提高环保意识
在防治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非常重要。唯有提高养殖户的素质,才能够从根本上改善环境问题。针对此,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就需要对养殖户展开教育,同时也可以通过培训措施来加强养殖户环保意识,促使养殖户能够认识到畜牲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联系,全面提高养殖户的素质。与此同时,根据当地养殖的实际情况,应当建立完整的养殖制度,促使养殖户提高自身要求,促使养殖户在养殖的过程中,能够满足环保的各项要求。
2.2加强环境监督
为保证环境保护能够落到实处,环境监督管理不么就应当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期间,可以根据养殖户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促使养殖户的养殖模式与养殖规模符合生态环境发展趋势。当然,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基地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保证养殖地空气质量与水质量。若如发现出现污染比较严重的规模化养殖基地,研究分析环境污染产生的因素,若是养殖户的养殖行为造成环境破坏,就应加强力度进行整顿。促使养殖户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2]
2.3改善养殖技术
养殖产业属于传统型行业,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养殖方式并未有明显的改善。传统养殖模式规律性较强,但是养殖方式很难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对此,为提高养殖的有效性,养殖户需要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学习先进的养殖技术。通过改善养殖方式来减轻对畜牧养殖对环境的破坏。因此,养殖户在养殖期间就需要注意处理好动物的粪便。养殖户在处理动物粪便的时候,可以采用科学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将动物粪便中的有害物质清除掉。与此同时,养殖户还需要处理好污水,理应净水设备,保证水的质量。且利用这种方式还可以有效促进水资源的循环使用,以此减少水体污染。多选用有机肥料,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参考文献:
2石油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根据石油开采的实际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立的标准和要求,可以选择采用环境影响评价中常用到的一种评价模型:PSR模型,即“压力—状态———响应”(Pressure-State-Response)模型。压力:主要描述的是石油开采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一些负影响因素;状态:则是反映石油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各种现实影响的表现;响应:就是针对石油项目开发建设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而采取的解决措施。
3石油项目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我国石油开采所处的地区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复杂多样,因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方面也表现出较为复杂。具体来说,石油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3.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石油在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各种加热炉燃烧以及居民生活区排放的废气。这些废气中含有大量的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以及烃类物质,这些废气不采取相关预防处置措施直接排放到空气中,会给油田开发区域周边的大气环境带来较大危害,各种废气污染物浓度的提升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的下降。石油项目开发一般都是属于大型工程,前期建设过程中大量建材的运输会造成扬尘,这些扬尘会增加附近区域的悬浮颗粒物的浓度,尤其在一定气候条件下还会将其扩散至周边区域,对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2对水系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石油开发时段的不同,石油项目开发对水环境的影响也有较大差异。在油田开发建设阶段,对水系的影响较小,做好勘探和建设期的预防就可以有效应对。真正对水系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是在运营期的石油正式开采阶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油田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有井下作业产生的废水、原油脱出水,这些废水中含有烃类、化学需要量等污染因子,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给地下水或土壤产生污染,尤其是对于处于沙漠区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油田开采,对水系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一些钻井废液等含油污水对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二是石油开发还会降低地下的水位,对石油开采区域内的水文地质环境影响也大。
3.3对动植物的影响
石油开采属于大型项目建设,对于区域内的动植物原有的生存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例如,井场周边的道路修建、建材堆放和场地清理,以及石油管道的铺设都会破坏植被,会造成植物生产能力下降,植被覆盖率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从而导致其环境功能的下降。此外对动物的影响也较为普遍,石油项目的开发在施工时会割断和破坏区域内的陆生动物的活动区域,影响它们的栖息环境和觅食范围,大量施工机械的涌入和车辆的噪声,往往会对动物的影响是巨大的。
3.4对土壤的影响
石油开发项目在所有生态因子中,对土壤影响最大。根据石油项目开发的时段不同,对于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其中,在建设阶段,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施工中对土壤表层的剥离,对土壤的挖掘会造成其结构被破坏,影响农作物的成长。在运营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石油井场周围的石油类污染物对土壤的污染。据测算,每一口井的落地原油辐射半径为20~40m,排污池平均为15×15m,渗透的深度为5~30cm,土壤中石油烃、芳烃总量、酚的含量超过土壤背景值60倍以上。
4石油开发态环境保护对策
石油开发工程项目大,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影响时间长、影响复杂,因此,在石油项目开发之初就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观念,把环保理念充分融入到整个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切实在做好石油开发的同时,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
4.1加强环境管理
石油开发的相关参与方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其中,石油开发者要严格遵守各项环保制度,带头落实环境管理的规章要求,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要把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纳入进来,通过各项具体措施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石油开发的监管者,尤其是地方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督查开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和开发。
4.2严格环评制度
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到石油开发项目的前置环节,对油田开发所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详细的调研、论证和分析,并结合周围环境现状预先制定出合理、科学的污染防治之策,确保油气田项目的开发始终做到污染物治理设施和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
一、 研究背景与目的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为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研究表明在未来20年中,在为解决水资源短缺与合理配置、防洪、满足电力供应等方面的要求,仍然需要建设大坝。但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受到空前的关注,全世界大多数的国家都在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认真地考证、研究、推迟,甚至在某种极端情况下中止或放弃新的水电开发方案。
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日益受到关注,“怒江水电开发规划”、“溪洛渡、向家坝电站建设”、“岷江杨柳湖水利枢纽工程论证”等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受到社会的热切关注是这些问题的集中体现。一方面,我国的现代化需要水利水电资源的开发,另一方面,大坝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关系到流域可持续发展,实现水利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时代的要求。如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未来大坝建设必须考虑的问题。可以预见,生态环境影响问题将成为未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限制性因素。
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引入,对促进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起到巨大的作用,《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颁布为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从法律角度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环境评价工作主要基于影响预测评价,由于生态环境影响效应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国对大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基于概念性的评价,较少考虑工程实施后运行期内流域生态系统功能的变化,以及流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的退化,以及相应的恢复措施等,对生物及其生境的影响缺乏有力的数据支撑。
随着科技与认识水平的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已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环境保护要求,其不足也日渐显露出来。随着“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对流域规划环境评价提出要求,而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基本上属于空白,只在一些流域或区域进行了概念性的工作,尚无完整的评价理论、技术、方法与标准体系。
开展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既有政府管理部分的要求,也有流域开发利用的客观需求。近年来由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区域环评、规划环评、战略环评一直是环境科学研究领域的热点。
开展大坝环境影响回顾评价研究,总结已建工程建设及其运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程度范围,及工程建设中采取的生态效应舒缓措施的有效性,对于系统认识大坝建设淹没、阻隔、径流变化对生境、生物多样性、水质、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对于认识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真实”影响,提出针对性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非常重要,对于未来设计建设生态友好型的绿色大坝,提供系统的基础数据。
通过对大坝环境影响回顾评价研究:
(1)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大坝在多年运行后,在生态环境方面带来的利与弊;
(2)为改善环境及大坝的管理、运行等提出建议和措施,减少不利影响;
(3)考虑到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在未来会发生巨大 变化,对诸如大坝之类的工程建设,其经济、社会、生态方面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从中总结以往的经验和 教训,树立面向未来的设计理念和工作思路;
(4)将获得的科学成果转化成文化意识形态的文章及书籍,在大众宣传媒体上作好宣传,使公众对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问题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水资源的综合开发需要对生态环境因素作全流域综合考虑与评价。在经过大坝环境影响回顾评价研究,总结已建工程建设及其运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程度范围,及工程建设中采取的生态效应舒缓措施的有效性的基础之上,以某典型流域开发规划为例,把生态环境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方法、指标体系、关键影响因素等开展系统研究,最终得出生态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水利水电工程环保标准体系。从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各个阶段的环节,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双赢。这是开展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大坝建设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
在实事求是的调查基础之上,对我国大坝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开展回顾性评价,从规划、建设、运行等层次分析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两个层次来开展研究工作
(1)开展中国大坝建设与生态环境影响系统调查;
(2)通过案例分析开展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敏感问题 的分析;
1、建立中国大坝建设与生态环境影响案例库 在系统收资的情况下,选择代表性的大坝,综合考虑大坝规模、开发目的、运行方式、河流生态环境特征等因素,分析不同参数组合对河流的生态功能与结构的影响。建立大坝环境影响案例库。
2、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回顾评价 选择典型案例,系统分析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针对目前关心的热点科学问题,从规划、工程建设层次重点分析回顾流域水电站梯级开发规划、水库(电站)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正负面影响,以及已采取的生态减免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主要研究方向:
(1)流域梯级开发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在对典型流域梯级水电站运行与生态环境影响回顾调查的基础上,系统研究典型流域大坝建设开发对流域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探索流域开发对环境影响的关键因素。对流域开发规划的生态环境合理性进行回顾及分析。
(2)水文调节变化对生境的影响回顾评价 水文形势的改变对于生境的影响是大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重要影响,针对单一电站(水库),通过对比大坝建设前后长系列水文资料的对比,概括重要的生态水文学指标的变化,结合指示性生物的种群变化,分析生境变化对于生物生长史、种群与数量的变化的影响。或者通过系列遥感数据对比,分析生境的变化 。
(3) 河流湖库化对水质的影响研究 河流湖库化是大坝建设的最直接影响,特别是建在流域下游的水库,湖库富营养化是水库的主要环境问题,总结水文周期变化、污染源等与水质及富营养化的关系,为水库的运行管理、水源地的保护提供技术支持。
3、大坝建设的社会影响回顾评价研究 包括投资型移民安置赔偿方法的研究、遗留问题解决方法、替代方案的研究、移民新村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理论方法研究。对社会、文化、历史、文物、民族的深层次影响的回顾评价。 三、梯级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 梯级开发对环境的影响评价不同于单一工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空间尺度上,评价时空范围的准确划定是关于评价能否真实反映其影响的基础,对流域开发规划一般认为以流域的界限为评价的空间范围,如果考虑到对一些洄游性鱼类的影响,河口也应包括在范围内。范围较单一工程广阔的多。
(2)在时间尺度上,梯级开发评价应在流域规划阶段,并贯穿流域规划的整个阶段。 由于我国江河的早期开发,大多没有考虑环境影响,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对一些已进行了一定程度开发的流域,不能仅局限于对规划期内的影响,还要考虑到过去、现在、将来的影响。流域内众多的开发项目,后期开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在先期开发项目对环境影响基础上的迭加(包括加和作用和协同作用)。
(3)在评价内容上,与流域的生态环境紧密相关,与流域的整体环境目标相一致,强化电站间以及流域中其他开发项目对环境的协同作用和加和作用,重点评价这些项目对流域生态环境的累积效应及累积影响。
(4)在评价方法上,传统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是评价的重要基础,但传统是重点评价工程项目对环境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对累积效应的评价考虑的很少,而累积效应的评价是流域环境评价的最为显著的特点,流域梯级开发也不例外。
(5)在评价的目标上,流域的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流域开发的重要目标。最终目标是:使累积影响最小化、综合影响最小化。(曲面极值的求解问题)
累积影响最小化其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累积度最低——累积度反映了流域开发环境效应或影响在时空尺度上的累积程度,累积度越低,流域开发对生态环境系统造成的损害越小。
累积区最小——累积区的大小反映了流域开发环境效应或影响在空间上的分布特征,累积区愈小,流域开发对生态系统影响的范围就愈小。
累积频率最低——累积频率反映了流域开发环境效应或影响在时间上的分布范围;累积频率越低,流域开发对生态环境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就越小。
总之,梯级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中要树立流域水量、水质、水能统一管理的概念,树立流域是一个生态系统的概念,综合考虑开发活动间的相互影响,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的关系。
流域梯极开发对环境的影响,除具有已知的共性外,还有如下特征:
(1) 影响的群体性
综合开发有利于发挥梯级群体的优势。以防洪为例,由于流域洪水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性,以及各梯级水库容积与淹没损失等差异,进行梯级群水库统一防洪调度,能达到有效拦蓄洪水、调度灵活、效益好、损失少的效果。一般梯级水电站对生态环境的累积影响,大于单项工程的影响之和,还是小于单个工程影响之和,应视具体情况研究而定。这就是梯级水库对环境影响的群体效应。梯级开发在航运、发电、灌溉等功能方面,对生态环境有利影响的群体效应与防洪工程的群体效应也是一致的。
如:奚落渡巨型水电站(12000MW)为例,经该电站调节所引起的不稳定流,日变幅达4500个流量,相当于金沙江多年平均流量,使下游河段航运及生态环境受到极大影响。在金沙江流域规划时,布置了一个反调节水库———向家坝电站(6000MW),基本消除了奚落渡水电站不稳定流下泄对下游河段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发挥梯级水库对生态环境有利影响的群体效益,是在系统学指导下,以统一调度、宏观控制来实现的;而减缓梯级水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则多是在梯级工程的布置上,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的。
(2)影响的系统性
河流梯级开发为流域建立了一个工程群—社会—经济—自然的人类复合生态系统。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组成一个具有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的集群。在这个集群中,人和工程对环境的作用与干扰大大加强了,它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因素、后果都是系统的。在这个人类复合生态系统里,若工程群规划得当,实施得力,就能与自然相协调、相融合;反之,这个系统将是不稳定的,甚至工程群对这个系统主体的人,不是带来利益,而是造成灾难。
(3) 影响的累积性
梯级开发对环境影响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累积性。有些生态环境因子的变化,不仅受一个工程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梯极其它工程的影响,这些影响具有叠加、累积性质。
如:红水河梯级开发对水温的影响,就是一例。
红水河共分10级开发,从上游到下游为:天生桥一级、龙滩、岩滩、大藤峡等。抬高水位在100m以上的有天生桥一级和龙滩,库容最大、水库最深的为龙滩电站。
天生桥一级库区河段,多年平均水温为19.8℃。龙滩水库河段,多年平均水温为21℃。天生桥一级和龙滩梯级,水库水温都具有稳定分层特性。天生桥一级水库下泄水流使龙滩水库入库年平均水温降低3.9℃,降低最大达6.3℃。龙滩水库不仅受本身建库的影响,且还受天生桥下泄水流水温的影响。而岩滩水库则同时将受龙滩和天生桥水库下泄低温水的累积影响。
(4) 影响的波及性
流域梯级开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一般比单一工程对环境影响所涉及的范围大,它所影响的区域,除固定的影响区、常年影响区外,还随工程的施工与运行所涉及的范围而不同。如:红水河梯级开发,不仅对红水河流域的社会、经济、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对红水河上游、下游以及有利益关系的跨流域、跨地区产生影响,如对贵州、广东等省的社会经济影响较大,对珠江三角洲的生态环境冲击也较大。
(5) 影响的潜在性
单个梯级对环境的影响虽也有潜在性,但易于区别与防范,而梯级开发对环境潜在的影响则要复杂得多。
在流域已建几个工程情况下,如诱发地震、塌岸、滑波,潜在着三者同时发生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几个梯级同时诱发地震的可能性。
对水库水质如泥沙的富集作用,使有毒、有害物质沉积于水库,这些物质可能是潜在的二次污染源,要预测它对水生生物及人体的危害,及其发生区域、时段、条件,以及梯级间的相关影响、叠加作用、链锁反应都是十分复杂的。
景观资源也具有潜在性,只有在开发利用后,这种潜在效益才显示出来。
四、梯级开局对流域环境的影响及对流域资源构成的影响
河流的不同梯级开发方式,对流域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特别是控制性水库的布置、开发时序,对流域的环境影响具有重要作用。如果高坝大库兴建在上游、中游或下游则会有不同的情况出现。
高坝大库修建在上游 ,对流域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该梯级本身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以及水文、泥沙情势、水质水温变化对下游生态环境的决定性影响。
红水河梯级开发正好是龙头水库在上游,这种布局对流域环境影响最明显的是防洪和泥沙,提高梯级电站的综合出力。
龙滩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占红水河流域面积的71.3% 。可将西江下游现有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提高到40年一遇。龙滩水库对下游洪水的削峰作用,提高了下游各梯级的防洪标准,减少了库区淹没损失。
珠江流域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为8千多万吨。天生桥一级、龙滩水库兴建后,每年将有4千多万吨泥沙淤积在水库内,这将大大提高以下各梯级水库的使用寿命。
上游河道坡降大,河谷狭窄,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因此在上游修建高坝大库,淹没损失所造成的经济影响一般较中下游为小。
☉ 高坝大库修建在中游,中游是上游与下游的过渡地段,随着工程所处位置的不同及其对流域的控制程度不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往往具有过渡的特性,即一方面具有高坝大库建在上游的特性,另一方面又有高坝大库建在下游的特征。
以汉江丹江口水利枢纽为例。设计蓄水位170m。由于它处于中游地区,能找到腹地形成大库容,可为下游防洪地区和灌溉用水地区调节径流,拦蓄洪水。但在1958年兴建丹江口水库时,由于移民一时难以安置,故工程初期蓄水位157m,减少20多万移民。 汉江流域现已修建了石泉、安康、丹江口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从现有汉江水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可知,中游地区兴建高坝大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往往是全流域的。它既承接上游石泉、安康等梯级水沙情势、水化学特性、水生物变化对它的影响,又对库区周围及下游地区的生态与环境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 高坝大库修建在下游,流域下游一般是流域经济发达的地区。河道坡降小、水面宽,交通方便,工、农业较发达,城镇多、人口密集、污染程度大是流域下游河段的共同特性。在这个河段修建高坝大库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是:对流域水沙情势控制强,特别是对洪水的控制作用及有效性都很高;库区淹没损失大;移民问题大、对河口地区的影响大;对流域水生生物和社会经济具有全域的影响等。
例: 五强溪水电站位于湖南沅水下游,它的兴建对下游沅水末端及洞庭湖地区的生态环境均产生深远的影响。在56年编制的《沅水流域规划报告》中,该电站正常蓄水位160m,要淹没耕地近3.6万hm2,迁移人口38.1万人。72年,对沅水中下游河段规划进行复核,研究了降低五强溪正常蓄水位的方案。从78年起,对正常蓄水进行了反复论证,到 86年才确定正常蓄水位108m。1986年开工,至1997年,搬迁人口总计120407人. 五强溪水库正常蓄水位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淹没所引起的移民及环境问题,它并非是一个在经济上、技术上最优的方案,而是折衷和相互妥协的产物。
当前对三门峡水利枢纽对渭河影响的反思也是类似问题。
☉ 闽江水口水电站、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都建于流域下游。水口电站对闽江河口地区的影响,小浪底拦河、拦沙对下游河势稳定的作用及对河口地区的影响,水库严重富营养化的倾向等,都具有下游河段兴建高坝大库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典型特性。
梯级开发对流域资源构成的影响
1、资源构成的变化特点
河流梯级的开发与水资源的利用,实质上是通过工程措施把资源从一种生产领域转移到另一种生产领域的过程。河流水资源的开发,防洪、灌溉,可提供廉价电力、改善航运、发展水产养殖、供给生活用水等,对流域的经济发展起着推动作用。但随着大坝的兴建,水库的形成,土地、生物、矿产资源均可能减少。这种资源构成的变化,有些是不可逆的,有的将转化为另一种资源,如土地资源的淹没,可能转化为水面资源和景观资源。
☉ 如: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流域梯级开发应把土地资源的损失减到最小。要合理配置和利用有关自然资源,充分利用梯级形成后的水面资源和景观资源,要把资源的永续利用作为流域规划评价的目标之一。流域的开发与治理,同时为劳力资源的利用与技能的提高提供了机遇。
2、生态系统的冲突与平衡
☉ 一条河流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是在历史长河中所形成的,流域梯级开发则破坏了这个系统的平衡。随着大坝的兴建,从陆生生态变成水生生态,而这种变化是在短期内完成的,变化是急剧的。
☉ 水库蓄水后,水位抬高、水面扩大引起坍塌、滑坡,库岸在经历一段再造过程后,才能达到新的平衡;梯极的兴建,打乱了原有河流的输沙平衡,河流的冲淤都需经历一个过程才能恢复原来的输沙平衡。
☉ 总之,梯级开发将破坏原有的河流生态系统,而生态系统的变化是急剧的,新的生态系统可能引起物种资源生境范围的缩小,资源配置的调节及新的生态系统的平衡,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长短,取决于河流原有生态环境的状况、工程规模、社会的干扰及人为控制程度。 当代水工程建设的实践证明,维持与保护河流的生态平衡并使之良性循环,是河流规划应遵循的准则,水资源开发利用只有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才是可取的。因而,水资源开发应把环境可承受程度作为临界尺度。
3、社会结构的解体与重构
☉ 流域的梯级开发,密切地关系着流域内各地区、各部门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实际利益与生活环境质量。不同的梯级开发方式对流域不同地区各用水部门的满足程度、资源损失、淹没地区的影响、受益地区的范围及数量都是不同的;而效益与损失的复杂性,常常被局部服从整体所掩盖。在资源水利的理念下,水资源也是有价值的,各地区、部门对水资源的利用又是以转化或牺牲其它资源为代价的。
☉ 因此,流域规划评价要正确处理上游和下游、近期和远景、蓄与泄、水量与水质、本流域与临近流域的关系,并协调不同部门用水要求;流域的规划,梯级方案的选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技术、经济、社会问题。流域规划的过程应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水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并考虑地区利益以及环境质量进行综合选择,这种选择应当体现民主和公平的原则,特别要考虑受到不利影响地区群众的利益。
☉ 流域的梯级开发为满足全流域工农业用水提供了可能。由于河流天然来水量的随机性及时空分布的不均性,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时,往往要以淹没一定的土地来换取蓄存水量的容积。而河流梯级开发对流域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首先是由于淹没及移民所引起的,移民要离开自己祖祖辈辈生存的家园,他们在心理、生活、经济等方面都将付出代价,对他们的影响是最直接、最深刻的。
☉ 水库淹没使原有社会结构解体,特别是大型工程的兴建将导致原有行政区划、村落结构的解体,而梯级电站建设对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是随着梯级工程的兴建而变化的。这种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取决于梯级规划方案的优劣以及第一期工程的实施效果。若梯级开发方案全面规划了水库淹没后的社会重构有关问题,若在第一期工程实施中,移民和当地政府及群众获得了实际利益,就有利于一个新的更高层次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建立,反之,将导致区域社会经济的不安定与不稳定。
因此,梯级开发对经济系统的影响较单项工程的影响更加复杂和深远。转贴于 五、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方法、指标体系研究
☉ 遵守流域环境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流域环境的自然条件和相互作用性、多目标性、动态性特征,进行水资源开发的环境成本分析和评价。用动态的发展模式分析经济和环境因素,以环境系统规划与综合管理为主要指标,逐步建立起一套定性,定量因素相结合的评价理论方法,改进和创造适应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发展模式和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1、水利水电规划环评中环境热点问题调查与分析
研究目的是为水利水电规划环评确定评价范围与评价重点。水利水电规划涵盖的范围非常广,以流域为例,包括流域开发利用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等。这些规划包括的内容都不同,对流域环境的影响的程度范围也不同,而且这些规划间又存在必然的联系,调查分析不同规划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便于不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的放矢,也为管理部门提供管理建议。
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 对水利水电规划分类及其对生态环境的直接与间接影响。
☉ 全流域水质、水量、水能统一管理条件下,水利水电专项规划重点环境问题调查分析。
2、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
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是流域资源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水既有资源属性、又有环境属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必须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而目前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都没有系统的研究。同时,评价生态环境承载力是科学制定水利水电规划的前提。
其涵盖范围包括:
☉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等内容的理论与方法体系。
3、流域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总体的累积效应与累积影响评价技术与方法
☉ 在回顾评价的基础上,系统研究典型流域大坝建设开发对流域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总体的累积影响;探索流域开发对环境影响的关键因素。
☉ 流域的开发不仅包括水资源利用与管理,同时还包括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等,这些开发尽管都在一定的规划基础上开展的,但从单一规划的角度看,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小的影响,但不同的开发活动的迭加,往往会产生加和效应或协同作用,会产生“崩裂性影响”。累积影响评价是流域开发规划阶段必须考虑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我国流域现已开发流域的规划环评,建立系统的评价方法技术非常迫切。
4、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
☉ 通过国内外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的调研,根据“环评法”要求,建立项目开始、执行、跟踪等一系列技术标准体系,建立能够体现水利水电规划特点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体系。
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 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信息的采集。
☉ 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国内外比对研究。
☉ 水利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六、生态友好的绿色大坝建设与运行的生态准则研究
1. 水文要素变化对生物资源的影响机制研究 在宏观上对比长时间和大空间跨度的水文要素变化和生物资源的消长规律,研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所造成的水文情势变化及泥沙冲淤变化的程度和方式及其对生物资源的影响;微观上则根据不同生物对水力学条件的趋避特点,研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所形成的水力学环境(流速、流态、坝下径流调节等)对重要生物资源的影响,探讨水利水电工程作用与重要生物资源的生态水文学机制。
2、对重要生物资源不利影响的主要补偿途径研究 针对主要受影响的生物种类和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的关键因素,重点开展:
☉ 重点生物资源生境再造技术(人工栖息地)
☉ 基于生态水力学的径流调节补偿技术(如人造洪峰、下泄水温调节工程与径流调节技术)
☉ 岸坡生态水工学技术开发
☉ 水工建筑物的过鱼设施技术(鱼道、鱼梯、鱼闸等),鱼道水力学、诱鱼、导鱼技术等。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存在问题
农村公路建设对于国家建设新农村来说是必要做的一项工作,可是,公路的建设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一些不利伤害的问题也随即而来,比如破坏土地资源、破坏植被、以及造成水土流失、空气污染等都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发展重工业已经将生态环境问题忽略了一次,这次万不可重蹈覆辙,减少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应在保证农村公路建设顺利进行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
1现阶段农村公路的建设工程
农村的发展状况在目前看来,公路的建设并不是很好,公路的密度是增多了,然而,由于地方拿出的财力并不足够,对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导致建设好的公路欠缺质量,容易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山体滑坡、以及泥石流等现象,这样的后果不但使公路建设得不到一定的成果,也使得生态环境又一次被破坏。另外,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主要就是农村庞大的种植业,而现如今对农村公路的不正当建设已经造成了农村土地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国家和政府有必要将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从而布局完善的措施对农村公路进行建设。
2现阶段农村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
2.1造成对土地使用的影响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在农村公路的建设中,一定要先对土地的使用做好规划,避免对土地的浪费。对于公路的使用来说,建设的每一个建筑物都是对土地的占用,随着农村的公路密度越来越大,人们在关注到交通的便利的同时也应关注到对土地的占用。因此,对于土地来说,在建设前施工部门的相关人员应通过当地相对应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来考虑对土地的占用面积的大小。
2.2造成对动植物的影响
在农村建设公路的时候,对森林或者农作物土地的开发是必要的,这就造成了农村绿色植被面积的减少。而森林里一般都栖息着很多小动物,对森林的一部分开发就会导致农村树木的数量减少,一方面不利于农村的绿化,一方面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破坏和损失。
2.3造成对水源的影响
在建设农村公路时,一些施工原料如沥青等其他高污染物由于下雨或者其他原因流入河流中,就会对农村的水环境带来毁灭性的伤害,进而可能会影响农村的生活环境;另外桥梁施工也会改变河道,施工完的废渣也会造成河流的堵塞。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周围水环境的污染,进一步还会对水中的生物带来毁灭。
2.4造成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水土流失无疑会是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最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施工过程中,土地的地形被改变、植被的覆盖率减少、以及造成土壤一定程度上的松动,这些问题将造成雨季水土的大面积流失。还有施工完后对弃土的随意填堆都会造成水土流失。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破坏,使农村公路的建设得不偿失。
2.5造成对噪音的影响
施工期间各种设施会带来一定的噪音,例如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机器,破坏了当地原有的生态环境,他们产生的噪音给当地的居民和各类动物还有施工人员也带来了烦躁,造成了人们精神疲惫,使生活效率和工作效率下降。尤其是对公路附近的人们来说,造成的噪音程度更大,还可能会影响当地动物的生活习惯,导致其迁徙到别处,影响繁衍生息。
2.6造成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农村公路建设时,最多的工程就是对土地的开发,在此过程中会造成大量的尘土扬尘对环境的污染,还有施工机械排气对当地的空气环境也会带来很大污染。
3农村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3.1减少对土地的使用
农村公路建设初期应选择好要建设的路线,结合项目所在的区域的生态环境,坚持节约用地、对农作物土地应尽量避免的原则,合理设置建设公路的地点,减少对当地农业生产的影响力。在施工时,施工车辆应对当地农作物土地做到保护状态,利用原有的公道,避免临时开道,应施工机械大多都是大型机械,所以应注意做到避免对土地造成不好的影响。对于施工过程中取土和弃土的时候,应选在荒废的地方,而且要注意取弃要适度,不影响到生态环境的平衡,而且施工完成后,应对工程用到的土地做以恢复。
3.2避免对水环境的污染
对于含有污染物的公路建设施工材料,存放地点应放在远离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以免被雨水冲刷进水源中,并做妥善处理,避免对放置的土地有很大的伤害;另外应对施工的机械经常性的做检查,避免机械出现漏油,另外应严格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垃圾扔进河流中,对河流造成污染;还有项目施工组要将自己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妥善处理,不能造成当地的环境污染,避免排进居住附近水源中。
3.3降低水土流失的可能性要求
在施工中,对取土、弃土的地点有个严格的选定,施工时选择不影响农作为的地方,禁止施工时随意取弃。对于森林要在施工完毕后做到有取有还,将施工前因施工机械破坏的树木应给予再次种植,另外,对于施工机械造成的部分土地松动,应再做出加强措施,避免水土流失现象。因此,在建设农村公路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当地的生态环境,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避免妨碍农村农作物正常生长的同时尊重当地的生活习惯,把影响降到最低。因此,在保证农村公路建设正常顺利进行的同时,做到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也是相当重要的工作。
4结语
农村公路的建设是新农村发展的必要途径,总的来说,建设农村公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分为以上几类,若操作措施不当将会不利于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在此,应提高整个公路施工项目组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但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行为上的限制,也要让他们知道对生态环境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了解并体会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其心;针对不同的施工区域,应施工前先了解当地的环境情况,保证对生态环境最小程度的影响,以及施工完毕后最大程度的恢复。因此说,建设农村公路应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上,在保障最小程度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的同时,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做好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宋洪远,金书秦,张灿强.强化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5):33~41.
一、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依据
煤矿区生态环境是一个多个生态因素相互作用、相互联系、互动反馈的复杂系统,为了科学预测采煤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必须构建一组煤矿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定量化分析。该评价指标体系应科学地反映煤矿区生态环境各影响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内容、程度及方式等方面的属性特征,并按相互之间的层次隶属关系组成有序的集合。
1、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思路
基于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用系统的观点把资源、生态环境、人为因素纳入到一个统一体中,即资源-生态-人系统,通过对其内部结构进行分析,找出煤炭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及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结合社会经济因素得出影响矿区生态环境的评价指标。此指标体系应该是一个严密而适用的量化纲量,依据各个指标的表现和变化,既可以分析、比较、判别和评价矿区生态系统运行状况、进程和发展趋势,又可以预测其未来演化、模拟其对策方案预选和监测预警,它可以作为决定者、实施者和社会公众认识、把握煤矿区生态系统运行状况的有效手段。为此,必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内部逻辑清晰、结构合理,单项指标与系统的关系明确,对系统具有明显的标识作用;②层次性强,具有严密的等级体系;③具有对系统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把握的能力;④可操作性强,每个指标包含了一定数量的监控环境项目,并提供具体的计算方法。
2、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依据
煤矿区生态环境在未开发建设前是一个完整的、自然的生态系统,由于采煤活动改变了生态环境因素,使得煤矿区生态环境成为一个开放的、不稳定的、不断变化的生态系统。煤炭开采在建设、开挖、掘进、闭井等不同的活动阶段对矿区生态环境有不同的影响,同时,不同的采煤工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不同,所以在设置评价指标时,除考虑生态评价的一般指标外,还应考虑采煤的特点。为此提出构建指标体系依据如下:①开采时期和工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煤矿在建设、生产、闭井等不同的开采阶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同,在建设阶段,采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常规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的影响基本相似,但是在生产和闭井期,采煤生产工艺的特殊性决定了设置评价指标的非常规性。②短缺因子对整体生态环境有决定作用。影响矿区生态环境的因素很多,每个因素都在发生作用和产生影响,但按照“水桶原理”,矿区生态环境指标体系根据短缺因子(主导因子)进行设计,这样指标体系既可表征、描述、预警矿区生态环境的状态和趋势,而且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决定性和调控性。采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水分、土壤因素影响生态系统,主要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土地等。③采煤对矿区经济发展有益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煤是以煤炭的开发利用为目的,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起特殊的社区,即矿区。经济发展在矿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起着主导作用,煤炭是矿区经济的基础,影响到矿区社会生产力、矿区职工生活水平和自然生态意识水平,同时经济发达水平直接影响着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程度。④矿区人为管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区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是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的前提,矿区环保部门的工作力度直接决定着环保政策的落实水平,矿区领导对环保的重视程度及环保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是环境保护得以实施的保障。
二、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原则以及方法分析
1、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原则
煤矿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是科学地度量采煤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必不可少的工具。评价指标的选取应达到两个目标:第一,指标体系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采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第二,能为政府、环保部门决策者和科研人员把握和认识矿区生态环境变化趋势提供依据。所以,评价指标的选取应遵守以下原则:①科学性。评价指标体系应较全面地反映煤矿区生态环境状态,能够真实反映采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发展变化,充分阐述各个子系统指标间的相互联系,并能较好地度量建立指标体系主要目标实现的程度。②综合性和主成分性。这一原则要求指标体系涵盖面广,能综合反映矿区生态系统中各要素相互作用的方式、强度及方向等方面的内容,但是,指标体系往往涉及到大量繁杂的指标,必须按各类指标的特点进行综合选择才能建立简化而有效的指标体系。③不可重复性。每一个评价指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应表示对生态环境一个方面的影响程度,各个指标之间应避免反映生态问题的重复性。④层次性。矿区生态环境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它可以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子系统,子系统又由更下一层次的子系统构成,这样的层次关系可以递阶到具体的矿区生态系统特征。各层次上的指标可以适当的调整,但最多只能调整一个层次。⑤适用性和易得性。评价指标要概念明确,易测易得,缺乏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很难达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评价指标的选择要考虑我国矿业发展水平,无论从方法上和人力、物力上,均要符合我国现有生产力水平,同时还要考虑各个技术部门的能力。为保证评价指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评价指标应尽量可测量,数据便于统计和计算,有足够的数据量。⑥动态性。采煤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用于度量和描述的矿区生态环境指标体系应能全面反映矿区生态在不同的采煤阶段的状态以及未来发展趋势。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法令。根据有关环境标准及大自然保护法令确定评价指标。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中规定的环境标准是必须选取的评价指标;地区发展规划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也是选取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
2、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方法
指标体系的建立主要是指标选取及指标结构关系的确定。矿区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的建立过程应该是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的相互结合。定性分析主要是从评价目的和原则出发,考虑评价指标的充分性、可行性、稳定性、必要性以及指标与评价方法的协调性等因素,是主观确定指标和指标结构的过程;定量研究则是通过系列检验,使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和合理的过程。因此,指标体系的构造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即指标初选的过程和指标完善的过程。
①指标体系的初选。选用分析法进行矿区指标体系的初选。具体步骤是:将矿区生态环境影响状况按照指标体系设置依据和原则,分成几个子系统,并继续细分,到每一个子系统都可以用具体的统计指标来描述、实现。
②指标体系的完善。科学的指标体系是获得正确的统计分析结论的前提条件,而初选后的指标体系未必是科学的。因此必须对初选的指标体系进行科学性测验,即对初选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化处理。
三、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是能够客观反映生态环境状况,体现一定目的和功能的指标组合。选取指标时应遵守以下原则:首先,采煤是影响生态环境的主要原因,其次,生态状况、技术水平、社会及经济指标也是影响矿区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建立评价指标时应从采煤对生态环境影响因素、生态状况、人为影响、生态恢复力及社会经济指标中选取。
1、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1)移民搬迁
采煤使地表变形,当地表变形达到一定程度后破坏地表建筑物,必要时必须进行移民搬迁。搬迁次数、搬迁量、搬迁面积、搬迁后的产业规划、周围生态环境敏感因素、搬迁过程中对搬迁区及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等都是影响煤矿区生态环境的重要因子,涉及到的评价指标为迁移规模、迁移方式、原居民区未来产业情况及周围生态是否存在潜在生态问题和敏感因素。迁移规模越小,迁移次数越少,与周围环境的同质化程度越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小;反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大。
(2)生态环境污染
煤矿区生态环境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煤矸石和声污染。目前我国采用征收或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的方式制止污染物超标排放,所以本论文的生态环境污染评价指标等级划分标准以《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为依据。采煤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评价因子主要有二氧化硫(SO2)、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氮氧化物(NOx),评价标准分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7-2006)。废水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指对地表水的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因子主要有:PH、COD、BOD、氨氮、石油类、硫化物、重金属离子等。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根据地域区划和生态环境特征,把对地表水影响最大污染因子设置为评价因子,评价标准执行。
(3)生态环境破坏
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因素主要有土地问题、水均衡破坏和地质灾害。土地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占用土地、破坏土地、水土流失和土壤肥力降低,其中采煤破坏土地的主要形式是地表损害,而水土流失和土壤肥力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表损害造成的土壤孔隙和土壤水分的改变,根据选取指标的不可重复性原则,选取占用土地和地表损害作为土地问题的评价因子,而这两个问题又是煤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问题,所以把这两个评价因子调整为所研究评价指标体系的第三层。
2、生态状况及治理技术水平指标
(1)生态环境状况
生态环境状况通常用非生物因子、生物因子和生态资源来反映。非生物因子包括水、气、土壤等;生物因子包括物种多样性、层次级别数、种群密度、物种优势度等;生态资源包括物质贡献量,能量转化率、环境贡献率等。在评价煤矿区生态环境影响时,非生物因子作为评价指标在指标体系的第三层次上已单列出来;在煤矿区对生物因子影响比较明显且评价标准比较成熟的评价指标有物种多样性和种群密度,分别用生物多样性和植被覆盖率表示;由于采煤对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根源是覆岩破坏和地表变形,所以生态资源指标应从体现土地、景观资源的物质、能量中选取,即本论文选取的评价指标为土地生产力、土地利用类型和景观破坏度,土地利用类型可用土地动态度表示,分为单一土地动态度和综合土地动态度,它是反映土地利用类型变化速度的指标。五项指标划分等级标准如表。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等级标准
(2)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采煤对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根源是水分、土地和大气,由此引发景观破坏、地质灾害等生态问题。这些问题通过采取一定的工程技术措施可以加以缓解,如果技术到位,甚至能够阻止某些问题的发生。煤矿区废水治理主要是指矿井废水治理。对于地表水系的改变,运用较好的治理措施就是因势利导;目前尚没有治理地下水系破坏的成熟技术手段,只能通过改变采煤方法,优化开采工艺参数、调整采煤工序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地下水系的影响。矿区废气包括锅炉废气和生产废气,前者的治理属于锅炉废气治理的范畴,我国已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后者的治理难度比较大,在煤矿区多数属于无组织排放,无法准确测量排放量,主要是从产生源头上加以治理。因此废气治理的定量化仅局限于锅炉废气、生产及运输性粉尘及扬尘等能够在现行技术水平下能够测量的废气污染因子。
采煤对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是对土地的影响,覆岩移动引起的地表变形直接影响到景观和土地生产力,土地复垦是恢复损害土地和景观的一种有效方法;矸石淋溶和废水渗透把重金属及土壤异质性物质引入土壤,土壤治理就是通过生物化学手段使土壤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降解。地质灾害是一种突发性生态环境问题,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在瞬间对生态造成极大影响,地质灾害的防治就是消除地质灾害产生的条件,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治理措施。
对此由于煤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因素较多,各因素之间相互关系复杂,因此需要继续加深对各因素的分析,进一步扩充矿区调查资料,充实评价指标资料及统计数据,减小定性指标定量化偏差,并时刻注意定量化指标研究动态,不断完善评价指标等级划分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