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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批关于山西吕梁兴县典型村的调查材料。调查时间为1942年到1947年,档案案卷号是以连续编号排列,呈现出各卷紧密联系、方便查找的特点,调查领域涉及较为突出的几个村庄,每村之间的调查内容较为相近、详尽,并加入大量统计表格,让人一目了然,另外配有结论,使得整个档案调查有理有据,凸显真实,而且档案之间便于各个村落相互联系,加以对比考查异同,得出较为确切的结论。1942年关于晋西北兴县二区十四个村的土地问题研究一共涉及几个方面,“这次调查的重点仍然是农村社会经济基础的情况,但更侧重于土地的占有状况与租佃关系问题。”[1](65)本文便以黑峪口行政村、赵家川口村、西坪村为代表加以开展讨论、解读这批档案材料。
一、各阶级土地占有的变化
在战前,黑峪口土地的分配是相当集中的。战后土地集中程度大大被削弱,一方面表现在荒、平、水地大大减少,另一方面,地主阶级以外的其他阶级或阶层的土地都绝对或相对的增加了。土地增加最多的是中农,山地增加,平地和水地却减少了,这并非是地权转移而是被黄河推掉了。贫农的土地也增加了不少。富农土地总数和占有百分比除水地外都增加了,但由于户口的增多,其每户平均数都减少了;小商人的土地在总的绝对量上是减少了,但在山地和水地其相对数量却增加了;贫农的土地无论山、平、水地都在增加了,不过为数不大。农民阶级土地的增加,不仅表现在黑峪口,也表现在买入黑峪口土地的外村,因为黑峪口的地主出卖土地,大都是位置于外村。这一切都说明“土地占有已经发生变化,土地的分配开始由集中趋向分散,这种趋势将随着根据地政治经济的新民主主义化而更加发展。”[2]
二、租佃关系的变化
西坪村土地租佃形式如下:山地租子形式,原定战前全为死租,1939年起,活租出现;死租则相反的自一九四零年起减少。平地租子形式,战前即有“死租”“未讲定”等形式,但无活租,钱粮租的均有;1939年起现交租出现。“西坪伙种地①,有五种分法,其中常见有四六分和对半分,四六分的是比较好些的平地;而平地几乎全是对半分,倒四六分的是比较差的平地,自1940年起才增加了倒四六分法。以百分比看,对半分占平地伙种分法79%,倒四六占17%;倒四六分占山地伙种分法88%,对半分占12%。山地租种,历年减少。山地伙出历年增加,租种户也比战前增多。山地租种是愈加分散,伙种是比较集中。平地租种历年增加;平地伙种增减不定,曾数度增加,现又减少。”[3]
这里说明一下抗战以后赵家川口村各种租佃形式的变化。钱租与物租的转换。“水地、平地吃钱租,果地吃租子(粮租)”,这是战前的规律。赵家川口村的情形证明:战前凡租水、平地者,都是钱租,只个别有缴棉花实物的,没有粮租。凡租果地尽是粮租,没有钱租。地质与作物之不同,决定着钱租与物租的形式。但是币制的变动又影响了这两种形式的转换。战前钱租较占优势地位,当时的钱是指白洋,白洋、法币还等价。战后情形不同了,白洋流动的少,而法币价格逐渐下降,其他如晋钞大花脸等与白洋相差更远。但一到39年旱荒和40年的混乱年头,佃户们无力再用白洋缴租;而有了借口改用法币或其他流行货币来缴租了。这样实缴租与原租额就差的很大,地主的剥削利益颇受损失。据赵家川口材料:“1938年就已有改钱租为物租的情形,39/40年因租佃关系紊乱未变动,到41年除个别现租的关系仍缴钱租外,其余都改成物租或伙种了。”[4]
三、土地使用的变化
在战前,黑峪口的中农和贫农是土地使用的主力军,中农使用土地最大,其次是贫农,小商人使用土地也不少,这里充分显示了黑峪口商人的农民性。地主使用了比富农更多的土地,只是因为,黑峪口富农经济不发展,富农还带有浓厚的封建性,而地主则有些经营不少土地,在这样的市镇中,经营地主比富农的出现似乎更为容易些。至于商人、贫民及“其他”都是稍种些地,所谓“山蔓蔓”(马铃薯)、瓜豆之类,主要为吃菜,免得受农民的“制”,在农业生产上的意义是不大的,特别是贫民及“其他”每户平均仅垧把而已。市镇的特点在土地问题上充分暴露着土地使用的严重分散状态,甚至连富农也不能免掉。
就全黑峪口看,土地使用减少百分之三多,这里的水地减少与被黄河推掉有很大关系。实际上,由于商人和贫民更多地稍种土地,甚至一部分转为农民,在黑峪口,战后土地的使用总的看是上升的,这表现在新开荒地的增加。土地使用的分散状态,从使用土地主力军的中农来说,土地使用更加分散了。[5]黑峪口使用土地总量略减少了,而劳动力的使用总量却略有增加,但中农在劳力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使用土地却减少八分之一,这使得其土地使用更加分散,与新中农之占据很大比例是有关系的,当然战争更是重要原因。每户平均使用劳动力的增减直接造成各阶级每户平均使用土地数量的增减,则增减比难免略有出入,但大体是一致的。这里使我们对于各阶级生产的扩大或缩小找出了较好的根源。无论战前或战后,富农都是使用了自己最好的劳动力在土地上的一个阶级,他们每个劳动力平均使用的土地,远远超过任何其他阶级,这和富农常常雇用些短工固然有些影响,但富农生产能够更好地发挥劳动力的功能,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使用土地主力军之一的中农,其生产却缩小了,究其原因,首先是由于新中农的影响,有一部分是从商人转化而来,他们对于商业的兴趣比中农总要强烈一些;还有贫农和富农、贫民都赶不上中农的水平。中农无论战前或战后,每个劳动力平均使用土地均不足25垧,这和市镇中农的商人性有很重要的关系。作为使用土地主力军之一的贫农,无论战前或战后,每个劳动力平均使用土地均未超过十二垧,贫农剩余了大量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没有用来更多的租种土地,像前面提到的市镇中的贫农,宁愿少租些地,将剩余劳动力“待机”做较有力地出卖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因为作为市镇的黑峪口其本村范围内是表现着地少人多的特点。
山西省档案馆馆藏的这批档案成为晋陕调查团调查的重要一部分,在这部分的调查材料中,笔者较为深刻的体会到当时兴县战前战后不同阶级土地占有的变化、租佃关系形式和内容的变化、土地使用变化等等,对当时战前战后农村社会变化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从而得出只有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这样的调查才会更有意义和价值。这份社会调查作为一笔珍贵的遗产,对后人了解当时的土地问题提供了好的借鉴。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注解:
① 伙种是巩固地主租佃剥削时不受货币变动等影响的较方便的形式。
参考文献:
[1] 张兆宪.一份社会调查的珍贵遗产――《晋陕调查文集》[J].党的文献,1994(4).
[2] 山西省档案馆.兴县黑峪口村:土地占有问题的调查[Z].兴县档案141-1-99-1。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9-2234(2012)01-0158-02
十九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著名代表欧文提出人的性格形成学说划分了人从婴幼儿到成人的教育体系,其中1-5岁:幼儿学校;6-10岁:小学;10-13岁:少年夜校;以及成人教育机构。
一般地,我们把人的一生分为以下阶段,婴儿期:0-3岁;幼儿期:3-6岁;儿童期:6-12岁;少年期:12-15岁;青年期:成年期和老年期。0-6岁的婴幼儿教育称为学前教育。而幼儿教育是针对3-6岁这个年龄段的特征和需要所实施的教育。其介于0-3岁的婴儿教育和小学教育之间,是学前教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广义上讲,凡是能够影响幼儿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性格等方面发展的有目的的活动。如幼儿在成人的指导下看电视、做家务、参加社会活动等,都可说是幼儿教育。从狭义上讲,幼儿教育特指幼儿园和其他专门的幼儿教育机构针对幼儿期的教育。我们通常所说的幼儿教育属于狭义范围。幼儿期是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阶段。是人一生中发展最快、可塑性最强的时期,是人的身心各方面素质发展的奠基阶段。实行幼儿教育对人的健康发展、智力开发、素质和能力培养、人格与行为习惯的形成至关重要。
一、我国幼儿教育发展历史及问题
1993《教育法》强调“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1996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也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2003年《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说“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上述表明,幼儿教育的基础性地位不容置疑。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幼儿教育的发展理应受到各方的普遍关注和支持。然而。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却相对滞后,由此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截至2008年,我国民办幼儿园高达83119所,占全国幼儿园数的62.2%。然而,民办园数目众多,但它在办园规模、办园质量、收费和服务等方面参差不齐,许多家长都偏向于把孩子送向公办园,受数量等因素的影响,进入公办园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导致社会哀声不断:“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要贵”、“入园难”、“入托难”,送孩子上幼儿园人园还要排队。甚至动用社会关系走后门、批条子,这就把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排除在外。我国幼儿教育发展落后、问题重重的原因是复杂多样,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未能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和财政投入的支持,在利益的驱使下,幼儿教育畸形发展。
二、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依据
(一)教育均衡发展理论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曾说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平等的问题。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强调这个问题。教育均衡实质上是指在教育公平思想和教育平等原则的支配下,教育机构、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享受平等待遇和确保其实际操作的教育政策和法律制度。其最基本的要求是在教育机构和受教育群体之间平等地分配教育资源和份额,达到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的相对均衡,并最终落实在人们对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上。由此可见。对个体而言。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均等才能体现教育均衡;对学校而言,校际之间以及备类教育之间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才是教育均衡;对社会来说,教育所培养出的劳动力供给总量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相对平衡才称为教育均衡。所以只有学校教育经费投入、设备设施、师资配备和生均教育资源等在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的均衡配置。才能使各类人群都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教育资源。作为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幼儿教育,应当和小学、初中教育一样,受到平等的对待,共同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二)我国幼儿教育的地位和性质
幼儿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制的基础阶段,更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世界各国的研究表明,幼儿教育是以公益性为根本属性的准公共产品,同时具有教育性、补偿性和福利性的国民素质教育属性。“公益性是现代教育的一个基本特征。教育的公益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像商品一样完全通过市场来提供,而必须通过市场以外的资源配置机制来提供,这就导致在现代国家中政府所提供的教育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幼儿教育应是政府予以保证的教育,而且应是免费和强迫的教育。1952年《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育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同时减轻母亲对幼儿的负担。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让幼儿教育在进行教育的同时还提供了福利。补偿了家庭和个人的损失。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幼儿教育中的社会收益是70%,个人收益是30%。幼儿教育的作用是其他各类教育阶段不可代替、不可逾越的,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抢占人才培养制高点的又一选择。这就决定且要求政府在幼儿教育中承担尽可能大的责任,将幼儿教育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三)我国的现实要求
近年来,我国幼儿教育虽然有所发展,但仍是教育体系结构中相对薄弱和滞后的环节,使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幼儿教育需求不相适应,集中体表现一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幼儿教育的毛入学率较为低下。截至2008年,除了北京、上海、浙江和江苏等东部沿海地区,我国大多数省份3-6岁幼儿教育毛入园率大都低于50%,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的73%。其次,幼儿教育财政投入不足。多年来,我国幼儿教育的财政性经费占幼儿教育总经费的63%左右,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额的1.3%,而世界平均水平为3.8%,欧洲有多达14国均超过10%,我国公共财政支持力度相对偏低,削弱了教育的公益性。再次,幼儿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单从师生比看在,西部省份地区大约为39:1,农村约为55:1。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幼儿园师生比标准。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加强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责任,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特别是加大国家财政的投入,政府重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才能良性运行,幼儿园教师才能享有和中小学教师一样的待遇,同时。幼儿园的收费才会降低,老百姓的孩子才能读上幼儿园。
三、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首先,是我国已具备将义务教育延长到幼儿阶段的经
济实力。早在2005年,国家统计局高级统计师谢鸿光说:目前我国教育投入约占GDP的3%多一点。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5%。如果我国延长义务教育至12年,所需增加的教育经费投入还不及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量。2007年GDP总值为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经济总量排名全球第四,我国已经有足够的财力来推行12年义务教育。虽然他-谈的是普及高中义务教育,但幼儿教育费用要远远低于高中教育费用,再加上近几年的经济发展,普3年高中义务教育的费用尚且足够,更不用说了普及幼儿义务教育。所以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时机已基本成熟。发展幼儿教育不是有没有钱的问题。关键要看政府的重视程度。
其次,是我国十二年制义务教育的试点为幼儿义务教育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广东深圳、珠海、四川成都、新疆喀什等地区进行了十二年免费义务教育改革试点。其中既有经济发达地区,也有欠发达地区,甚至是边远的落后山区,得出的一致经验是,把学龄前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从立法上加以规范与引导,给予足够财政支持,给予强有力的监管,才能保证教育起点公平,才能减轻家庭的教育经济负担,才能保证学龄前儿童能够接受到正规的教育,才能确保我国的人才源源不断。
四、实施幼儿义务教育的对策
(一)完善教育立法。促进幼儿教育公平
幼儿教育法治化是现代幼儿教育的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幼儿教育发展的必要前提。要真正做到幼儿教育资源分配均等、入学机会均等,就必须依赖法律的有效保障。幼儿教育的社会福利性要求政府是它的主要负责人。政府必须认清自己在幼儿教育中的基本职责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幼儿教育的地位和功能,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和管理监督责任,完善幼儿教育设施,建立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和配备机制,切实保护教师的权益,规范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促进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提供幼儿教育经费支持
教育经费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财政预算中实际用于教育的费用,它为教育各项活动的展开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事实存在已久,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统计。发达国家政府教育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是5.5%,而发展中国家为4.7%,我国还没达到4%,再加上我国各教育阶段的不均衡发展,教育经费分配不合理,幼儿教育的投人就少之又少了。因此要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投入,设立幼儿教育专项经费。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资为辅,家庭共同负担的长效投入机制,才能使幼儿教育得到长足发展。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水平
教师是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的直接实施者,要提高幼儿教育质量,良好的师资队伍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必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针对每个老师的具体需求,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项目,提高教师的教育素养和教学技能,使其更能胜任改工作。同时也使教师的发展目标和幼儿教育目标不相冲突,便于留住人才和引进人才。我国幼儿园教师待遇普遍低下,由此影响到幼儿园教师的积极性,弱化了师资队伍,也降低了幼儿教育的办学质量。把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确保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教师一样拥有不低于公务员的待遇水平,让他们看到自己的价值所在,激发他们的教学热情,才能改善我国幼儿教育的现状。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国家能否在国际上立足。社会能否包容发展,靠的都是人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对人才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甚至有学者指出,发展21世纪教育的关键是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提供最优质的幼儿教育成为人们关注的新焦点,因此发达国家把幼儿教育列入义务教育范围。从世界潮流来看,幼儿教育都应该受到足够重视,从教育属性、伦理道德和国内需要上讲。更应该积极推进幼儿义务教育的发展,使幼儿教育的公益性、教育性和福利性得以彰显,保障每一位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的权益。
[参考文献]
[1]杨汉麟,外国教育史刚要[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陶西平,王佐书,中国民办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
一
恩格斯在自己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84年第1版序言中,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话: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正如这本著作的书名所指出的,作者是就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或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研究》一书,论证和分析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及它们未来的变化。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系统地、科学地分析了人类社会早期阶段的历史,揭示了原始公社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解体的过程,分析了婚姻和家庭关系形式的演变,剖析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产生的根源以及国家的性质,并且指出它们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的必然性。所有这些内容,为我们今天的“社会生产和文化”研究,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
不过,在有相当一部分的著作和文章中,甚至在一些辞典的辞条中,都笼统地根据恩格斯的这一段话,将关于社会生产的理论,概括为“两种生产”的理论,严格地说来这是不够确切的。实际上,从恩格斯的这段话的意思,可以非常清楚地了解,这里所说的两种生产,是指“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即社会的物质生产,其中既有生活资料的生产,也有人类自身的生产。物质生产是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和其他各种活动的物质基础,它包括两个方面: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而生产力则是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种要素互相作用而构成的,即由主观因素(人)和物的因素(生产资料)构成的体系。生产力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一般条件,是生产方式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因此,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一方面要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不断取得人类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同时,又要通过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实现延续和更替。应当说,这才是创始人谈到“两种生产”时的本意。
但是,从社会生产的更广泛的意义上来看,不仅存在着物质生产即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还有相对应的在此基础上的精神生产,它们“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谈到人与动物的区别时指出:
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
显然,马克思在这里谈到动物的“生产”与人的生产的本质区别时,并非限于以上所说的所谓“两种生产”,而是包括精神生产在内的“三种生产”。就是在这份手稿中,他还非常具体地写道:“宗教、家庭、国家、法律、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尽管青年马克思在这部早期的著作中仍然深受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仍然沿用了旧唯物主义的一些术语;但是,关于人类生产的总的概述,基本上还是正确的,是同他后来的思想一脉相承的。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系统地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时,就更进一步明确地提出了“精神生产”(或“精神的生产”、“关于意识的生产”)的概念,而且详细地论证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关系。他们写道:“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的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这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这就是说,精神生产是由物质生产决定的。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必须生存。为此人们首先需要吃、穿、住和其它必需品,因此,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即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东西,便成为人类的第一历史活动。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非常明确地写道:“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历史的形式来考察。例如,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就和与中世纪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不同。如果物质生产本身不从它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来看,那就不可能理解与它相适应的精神生产的特征以及这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的过程中,不断地研究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关系,并且将“三种生产”的观点与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理论结合和统一起来。他认为,“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应当包括两种“物质的生产”和“精神的生产”。这三种生产既有共性,又有个性。
例如,关于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在谈到“生产生产着消费时”,指出“生产不仅为需要提供材料,而且它也为材料提供需要”,便举了艺术生产为例。他说:“消费对于对象所感到的需要,是对于对象的知觉所创造的。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具有审美能力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这就是说,就生产的主客体两方面而言,无论是物质生产还是精神生产,它们都是相互依存和转化的,这是普遍的规律。但是,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究竟是不能等同的,作为“一种特殊方式”的生产,精神生产还具有上层建筑的特性。精神生产必须以物质生产为前提和基础,并最终为后者所制约和决定;同时,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物质生产产生能动的反作用。精神生产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物质生产的发展,可两者之间又并不是始终保持着平衡发展的关系,两种生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关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专门研究了物质生产的发展同艺术发展的不平衡关系,指出:“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还说:“就某些艺术形式,例如史诗来说,甚至谁都承认:当艺术生产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它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史上划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因此,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只有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才是可能的。如果说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部的不同艺术种类的关系中有这种情形,那么,在整个艺术领域同社会一般发展的关系上有这种情形,就不足为奇了。困难只在于对这些矛盾作一般的表达。一旦它们的特殊性被确定了,它们也就被解释明白了。”这就告诉我们,要理解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区别及各自的规律性,就必须首先了解它们的“特殊性”。
二
首先,精神生产的动因和目的是与物质生产不同的。人类进入到文明社会阶段,便产生了两种需要:一种是对衣、食、住、行等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需要;另一种则是对智力、道德、审美等方面发展条件的需要。正是由于这一点,人类才由最初只是单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而进行的物质生产劳动,逐渐转换和发展到注重“满足奢侈、装饰、华丽、炫耀等等需要”,并且愈来愈强化和深化满足这种精神需求的生产,最终使精神生产以专业化、职业化的形态独立和分化出来。这种独立和分化,一方面是为了更充分地满足人的愈来愈强烈的精神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两种生产各自具有特殊性的要求。只是在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下,两种生产的“分离”和“独立”超常地走向了“隔离”与“对立”。我们既要反对在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之间人为地挖掘一条深不可测的鸿沟,颠倒它们的关系,分出什么高低;又不能混淆两者的目的和性质,完全漠视和忽视各自的特殊规律性。
其次,正因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目的和性质不同,因而在生产过程中便具有显著的相区别的特点。精神生产主要的不是通过体力的消耗和付出来完成,而是一种精细的复杂的脑力和智力劳动,人类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改变着自然界,同时又改造自己。他那高度发达和完善的手,已经全然不同于原生的肉体的四肢,而是可以如恩格斯所说的“以致像施魔法一样造就了拉斐尔的绘画、托瓦森的雕刻和帕格尼尼的音乐”。这“魔力”既非“神力”也非“体力”,而是高级组织的物质即大脑所带来的“功力”。没有这样的“魔力”,便无法进行哪怕是最简单的精神生产(其中包括文化艺术生产)。人既是这种产品独一无二的制作者,又是它们唯一的消费者。与此相联系,这种生产通常带有个体的自主劳动的特点。它不可能在同一个产品上进行大规模的同时的集体劳动,如同在车间那样流水作业式或装配式将产品完成。任何一种成功的精神产品,哪怕是规格极为庞大的集体作品,它灌注和体现的最终仍然是某一个或某几个创作者的情感、意愿、思想和追求,它总是反映着独特的个性。在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说精神产品是既没有批量的再生产也没有复制的再生产的。
再次,在流通的过程中,精神产品的认识、教育、审美等等价值固然可以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在市场上实现,即将作品出卖而换取一定报酬;但也可以通过赠送、传播、收藏等等非商品买卖而实现其中的价值。而且,在相当多的场合,精神产品价值和价格并非一致。因此,精神产品不同于物质产品,不能简单地以市场价格来衡量其固有的价值,也不能不加区别地一律推向市场,全部商品化。马克思以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诗人密尔顿为例,说他“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不是“为了增加资本的价值才完成的”。
最后,从消费过程来看,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也不尽一样。精神产品的消费,大多数属于非生产消费领域,即满足个人的精神文化需要而发生的消费活动。对精神享受的渴望是人与一般动物区别的标志之一。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整个社会成员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精神需要将越来越成为人们追求的主要目标,并且会促使精神生产的规模和质量不断向新的更高的水平发展。然而,精神生产消费的对象,通常只是作为阅读、观看和欣赏的对象,不象物质资料的消费那样在生产过程中被转化为新的产品而逐渐丧失自己原有的存在,也不象非生产过程中衣食住用等等生活消费的被有形消耗或无形损耗。这些精神成果,只要没有意外的天灾人祸以及特殊的情况,一般都不会因无数的消费者、接受者的欣赏和时间的推移而造成实质性的实体消耗和消失。相反地,一切优秀的经典精神产品,由于它的不再生性和单一性,它的价值和意义还会随着年代的久远而增加。
马克思在论述生产和消费的同一性时,也明确地指出了社会生产中还包括人类自身的生产即人口生产。他说:“消费直接也是生产,正如在自然界中元素和化学物质的消费是植物的生产一样。例如,在吃喝这一种消费形式中,人生产自己的身体,这是明显的事。而对于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从某一方面来生产人的其他任何消费方式也都可以这样说。这种与消费统一的生产是第二种生产,是靠消灭第一种生产的产品引起的。在第一种生产中,生产者物化,在第二种生产中,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因此,这种消费的生产——虽然它是生产和消费的直接统一——是与原来意义上的生产根本不同的。生产同消费合一和消费同生产合一的这种直接统一,并不排斥它们直接是两个东西。”马克思在论述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辩证关系时,精辟地阐明了人口生产不同于物质生活生产的特点,即所谓“人物化”与“物人化”的区别。前者是指通过人作为劳动力的使用,再生产出物质资料;而后者是指通过消费生活资料,再生产出劳动力和生育新的一代,即人类自身的繁殖。而这两种消费,均与精神产品的消费有所不同。
人类从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就必须同时进行前两种生产。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生产资料,维持人类自身的生存和繁育,这是人口生产得以实现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在人类的这个第一历史活动中,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结成了一定的关系,同时也在产品的交换和分配中发生相应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贯穿于整个社会生产中的一定的生产关系,它是人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而在人类自身生产过程中,人与人又形成了另一种关系,即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血缘关系和家庭关系。由于这两种生产的同时产生,生产关系与血缘关系交织在一起。随着人类文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的需要的丰富和提升,逐渐地又出现了第三种生产,即精神生产,其中包括意识形态的生产。于是人们间又形成了包括宗教关系、文化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以及意识形态的种种其他关系。这些不同的关系,分别由不同的纽带维系着,如利益、情感、信仰、权力等等。然而,在人类的所有关系中,生产关系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最终规定和决定着一切其他关系的本质及其相互之间的本质联系,从而也最终规定和决定了不同历史时代、不同社会制度下人的社会存在的本质。
三
人口生产具有与物质资料生产和精神生产不同的特点:一是它必须是通过男女两性间的结合才能繁育新的一代,实现人类生命的不断延续的再生产,这种生产是以男女双方结成一定的婚姻关系、组成家庭的形式来进行的。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写道:“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由较低级的形式进到较高级的形式。反之,亲属制度却是被动的,它把家庭经过一个长久时期所发生的进步记录下来,并且只有当家庭已经根本变化了的时候,它才发生根本的变化(同样,政治的、宗教的、法律的、哲学的体系,一般都是如此)。”婚姻是家庭的起点、基础和根据,由婚姻结成的夫妻关系是家庭的核心和纽带。这种以男女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是人口生产与动物的自然繁殖相区别的根本特点。它既具有自然属性,如两性差别和性本能等等生理、生物因素;同时又具有社会属性,受整个社会关系尤其是最根本的生产关系的制约和影响,并最终决定着婚姻的性质、作用和发展。恩格斯曾以大量的史料,考察了人类婚姻的演变过程,证实了历史上的不同婚姻制度,是与不同的文化密切联系的。因此,婚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等都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的婚姻制度产生强烈的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组合成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人口再生产是家庭的固有职能,也是它独有的不同于任何其他社会组合形式的社会职能。然而,家庭对社会的功用和效能又不是单一的,除了生育功能它还有生产和生活的基础职能,以及与人身心健康和精神生活密切相关的派生职能,如教育、保护、感情交往、休息、娱乐、政治、宗教等等活动。家庭的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家庭制度、家庭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小生产经济广泛存在,家庭的经济职能特别突出,在组织生产和消费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家庭作为组织生产的单位的功能逐渐削弱和消失,而作为执行消费职能的单位,尤其是文化精神生活消费的经济单位的职能,却不断增强和扩大。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家庭,其职能也不尽相同。包括社会制度、生育观念、道德伦理、法律、宗教以及其它各种文化因素,都会引起家庭职能的改变。
人口再生产还有一定的周期性和明显的惯性特点。与其它生产不同,人口再生产的周期是由母女两代人之间的间隔时间来决定的,最短必需要十五六年。这是因为妇女的生育年龄一般都从十五六岁开始,而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这种周期性还有延长的趋势。而所谓人口再生产的惯性,是指在一个不断增长或减少的人口群中,妇女生育率已下降或上升到更替水平甚至更低或更高,但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人口仍保持原有的增长或降低的趋势。把握了人口再生产的周期性和惯性的特点,才能认识和运用人类自身生产的规律性,使三大生产相互适应和协调发展。尽管人口的再生产不是而且不可能是决定社会制度性质、决定社会面貌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但是由于人口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没有一定的最低限度的人口,就不可能有任何社会物质生活;而在一定时期内人口增长过快,不能与社会再生产的要求相适应,也会延缓和阻碍社会发展。版权所有
人口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不仅数量上的多寡对社会发展有着多方面的影响,而且人口素质(人口质量)也愈来愈受到社会的重视。人口有多方面的质的规定性和特征,人口质量反映着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总体条件和能力,它包括身体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以及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主要指人的身体和大脑的发育状况与维持水平,如平均身高和体重、患病率、死亡率、智力低下人口比例、平均预期寿命等等。这是人口质量发展的自然基础,它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先天遗传因素的制约。然而,人口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因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的优劣,决定着人口素质发展的主要方面。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主要与人们接受的教育训练程度有关,它包括文化知识水平和生产技能等,如文盲、半文盲率、受到各种教育程度的比例等。而思想素质主要指人口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价值观念、传统习惯等等,这些方面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最终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同时又反过来对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反作用。只有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阶级社会的消亡,人的素质才能得到真正全面的发展。
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的存在,日益成为工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同样也日益成为科学和艺术发展,特别是文明社交方式发展的障碍。”只有在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阶级的社会里,人的劳动生产力才会达到前所未有的充分满足全社会的各方面的需要,人的素质才会得到德、智、体、美、劳全面的训练和发展,“在所有的人实行明智分工的条件下,不仅生产的东西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足的储备,而且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且不仅是去获得,而且还要把这一切从统治阶级的独占品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并加以进一步发展。”在这样的社会里,我们将会看到人口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以及精神生产之间的互相适应、互相促进、互相协调和同步发展。人们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丰富充裕的物质财富;更重要的是高水平、高质量的精神财富。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将得到充分自由发展的时间,其中包括“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以及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总之,人类未来社会“真正的财富”,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预言的“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
这样,综合马克思关于人类的“三种生产”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社会“三种生产”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总体关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三种生产”的双向互通关系是同等同质、不分层次的。在人类历史的幼年阶段,当“三种生产”均处于相当低水平的发展时,它们相互之间几乎是不可分的统一体。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物质生产的发达,精神生产的分离,“三种生产”从相对的独立走向三足鼎立直到三者的矛盾对立。只有当人类进入到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即社会生产力达到高度发展水平,社会产品极大的丰富,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和谐、全面的发展,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差别逐渐消失,“三种生产”也就协调一致、同步运作和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