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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市场风险分析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26 1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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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市场风险分析

篇1

尽管目前各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防范方面已基本建立了信用评级系统,在评级对象、评级方法和评级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将其作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但由于至今没有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评估、预警、监测、消化、防范机制和分析方法,商业银行的风险衡量、风险评级、技术手段、分析方法和监测预警等方面尚存在较大差距。

(一)定量分析少,难以准确地反映评级对象的信用风险。目前贷款客户信用分析以信用等级分析为主,这种信用等级偏重于对受评对象过去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作为分析的基础,而对未来偿债能力的评估却明显滞后,同时,对权重的确定缺乏客观的依据,对影响信用的定量和定性的各种因素很难客观地确定每一个因素合理的权重,而且评级主要用于银行授信管理和授信业务的运作过程。

(二)指标设置不尽科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企业信用风险分析指标衡量体系中,主要使用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本文属=文秘站 =站原创文章,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 ,更多原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金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财务指标。而对现金流量指标的预测和应用还不够广泛,难以反映评级对象未来的真实偿债能力。同时,各个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不够紧密,难以从整体上做出准确判断,影响了评级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基础数据归集难,还没有形成长期的评级数据库。计算机系统的应用为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但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征信制度,或者信息数据元素标准不统一,数据库标准不一致,在充分利用交易数据融合风险控制的度量、数学建模的现代统计方法时,还显得相当困难。

(四)风险分析体系不健全,市场风险分析明显滞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快速转轨阶段,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变化相当大。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合理的基础利率,银行内部的评级体制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对利率、汇率等市场风险分析又很缺乏,难以准确揭示经营中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五)操作风险分析刚刚起步,仍然停留在制度建设上。操作风险的防范制度散落于各个专业,并未真正形成操作风险分析系统。如缺乏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内部控制措施零散、间断,监督检查环节不到位,缺乏对内部控制持续改进的驱动力等。

二、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的特点

近20年来,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商业银行对各类风险量化日益受到重视,并通常使用指标衡量和数学模型来分析评估风险。尤其是在信用风险分析方面,目前有影响力的就有信用度量术模型、KMV模型、信用风险附加模型和信用组合观点模型,并具有如下特点。

(一)信用风险评价管理比较成熟。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风险评价管理比较成熟,在理论和实践上形成了较完善的体系,尤其是在对信用风险分析的定量研究方面不断尝试采用新的技术方法,这些方法对信用风险的等级评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以数学模型和量化分析为基调。西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规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选取最适合的定量分析工具来识别、衡量和监测风险,对市场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对各种交易、投资等业务组合及其限额进行量化控制,运用经济资本金分配法控制非预期风险。

(三)与宏观经济变量联系密切。如信用组合观点模型将违约以及信用等级转移概率与利率、经济增长率、失业率等宏观经济变量联系在一起。它假设在经济衰退时期,违约和降级概率要高于相应的历史平均水平,而在繁荣期的结果正好相反。该模型基于经济状况和风险期的组合损失分布来生成违约(转移)概率分布。而信用度量术模型则严格依赖于由评级公司提供的信用评级、国家和特殊行业指数以及股票交易数据。

(四)风险预测敏感性较强。如KMV模型将违约与公司特征而不是公司的初始信用等级联系在一起,使其对债务人质量的变化更加敏感。它还通过股票价格来测算上市公司的预期违约概率,因而市场信息也能被反映在模型当中,使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模型的预测能力较强。并且,由于该模型使用的变量都是市场驱动的,表现出更大的时变性。

(五)实施定期监测。银行最高层规定市场风险的承受度,并定期检测它与银行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及市场条件的匹配情况,使市场风险管理越来越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征,也使风险管理决策成为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决策行为。

三、国内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我国20多年的金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一直是薄弱环节,要达到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之目的,就需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的先进经验,借助风险量化模型结合定量分析对所面临的风险在量上有一个比较准确的度量和判断,当风险指标发生较大变动时,能够自行报警并予以提示。

(一)风险分析建模的基本步骤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虽然研究风险的角度不相同,也具有各自衡量、监测、分析的方法,但总体而言,其分析建模的基本步骤是可以相互借鉴的。以笔者之浅见,三类风险均可按以下五个基本步骤进行建模。

1、设定风险分析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的设立根据不同的风险而确定,总体原则是选择一组或多组具有关键性、稳定性、敏感性和可测性的指标作为预警指标,确定各指标的风险区间和临界值,通过观察指标的变动情况判断即时风险程度和未来风险的变动趋势,在设立评价指标时应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分别考虑。在建立风险评价模型的过程中,需要采集大量相关数据和基本信息,经不断检验其有效性,筛选出若干个预测能力最强的变量信息来建立最终的评价模型。

2、分配指标体系各指标值的权重。风险评价指标确定后,对指标应在全面细致分析每一个指标性质、类型基础上,确认风险评估的重点方向和指标评分权重。然后根据相关模型对风险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综合评价,展示模型的适

用对象、获得数据的难易程度、工作步骤的繁简程度,并对某类风险进行风险度分析,验证准确性和有效性。3、划分风险等级。在各项指标设立和划分权重后,对各类型风险分别进行评分,按总分的高低设立不同的等级标准和区间,一般设定7到10个等级。

4、导入计算机系统。为保证风险评价广泛地得到应用,使风险评价做到全面、精确、便捷、客观,需要利用计算机系统依据一定的规则进行详细的、机械化、程式化来进行评价和描述,并连续跟踪风险变化趋势。对载入“系统”的客户信息做到认真核实、客观使用,把“系统”信息作为风险控制的主要参考。

5、制订规避风险措施。风险控制既要考察、识别、度量这种个别项目的风险,同时也最好有一体化的整体风险的考察、识别与度量。如当信用风险出现风险征兆或迹象后,应当积极采取包括调整偿还进度、签订追加抵押品的协议等措施加以纠正。

(二)风险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

1、信用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及基本思路

(1)信用风险指标评价体系。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一种主要风险,而信用风险分析也主要是对引起信贷风险的因素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计算,目的在于说明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从而为贷款决策提供依据。信用风险分析应建立适应不同客户特点的评级体系,包括公司客户、个人客户等类型。如对公司客户可按现实竞争力和潜在竞争力来设置评分指标,现实竞争力指标可包括:客户经营及财务等基本状况、贷款信用情况、客户关联关系等。

(2)信用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一是加大信贷监测分析的范围和深度。充分运用信贷管理系统的控制功能,建立全面监测与重点监测、具体监测与系统分析、事中事后监测与事前控制相结合的监控体系,全面监测信贷投向、资产质量以及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建立贷款大户信贷分析制度,强化对贷款大户的风险评价分析。及时掌握大户风险状况和变化态势,发现风险疑点及时跟踪检查。三是高度关注客户诚实守信情况、遵纪守法等其它信息的搜集。四是实施分层次管理。根据资产风险的分布情况,指定专人对重点分支机构实施重点监控,并实施预警、整改、停牌、责令组织力量集中清收等风险处罚。

2、市场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及基本思路

(1)市场指标评价体系。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通过选定一组影响交易组合价值的市场因素变量,从而得到交易组合市场价值的风险值。

(2)市场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一是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二是采取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不同的方法或模型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三是深入研究利率风险。按照造成利率风险来源的不同,进行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的分析和监测。四是强化汇率风险监测。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中包含的汇率风险,以实现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3、操作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及基本思路

(1)操作风险指标体系。目标是将现行操作风险管理从零散的、静态的、被动的内部控制规章向建立系统的、动态的、主动的、量化的内部控制体系转变,使内部控制体系各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更加清晰和有序。

(2)操作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操作风险大部分是可以从技术上控制的。一是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保证内控制度覆盖所有风险点,并认真落实各项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技术保障,将技术手段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技术手段相对薄弱的地方加大突击检查力度。三是通过“打分法”评价风险程度后,结合实际建立规章制度的后评价制度,并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三)确保风险分析评价监测控制的保障性措施

1、建立完善、垂直的风险控制机构体系。一是实现风险管理的核心功能,建立相互独立、垂直的风险管理部门组织框架。二是逐步建立市场风险管理的决策系统、实施系统和监督系统,确保控制机制涵盖包括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等所有的风险。三是以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建立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测量、监控、报告制度,确保各类风险能得到实时监控。

2、保持风险控制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既表现在风险控制既要独立于市场开拓,又要表现在程序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管理三个方面。从程序控制上看,应包括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等;从内部审计上看,应包括控制和管理政策的确立,控制程序完备性的测试等;从法律管理上看,包括银行活动符合法律要求,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为业务活动提供警告违约风险等。

3、动态设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为确保风险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一般应以年度为周期,调整测评指标,降低和提高不同指标权重。并建立和实施引进新模型、调整现有模型以及检验模型准确性的内部政策和程序。

篇2

一、证券市场风险的内涵

防范、化解风险是我国证券监管的长期任务。加入WTO后,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将会提高。外国资本虽不能直接购买A股,但可通过证券公司等间接进入资本市场。这一方面给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机遇,另一方面也使我国证券风险监管面临更严峻的挑战。防范、化解风险也就变得更加重要。要防范化解风险,管理者必须要有科学的行为依据,这就需要管理者首先认清什么是管理层需要关注的风险,风险反映在哪些方面,并应建立一套科学的潜在风险分析评估体系,以实施长期监测。本文从风险的定义、内涵入手,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试图提供构建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和框架。证券市场风险作为一种风险,其内涵首先是由风险的内涵所赋予的。风险的内涵在于它是在一定时间内,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结果递进联系而呈现的可能性。证券市场风险的内涵在于它是在一定时间内,以相应的风险因素为必要条件,以相应的风险事故为充分条件,有关经济主体承受相应的风险结果的可能性。(一)证券市场风险因素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是证券市场风险事故(证券市场价格非理性巨幅波动)赖以发生的客观条件。无论何种风险,其风险结果都是直接由风险事故的发生所导致的,证券市场风险也不例外。然而任何风险事故都只有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通过一定的诱因才能发生。这种客观条件和诱因都是风险因素。证券市场是一个涉及筹资者(政府、企业、机构)、证券商、证券专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个体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系统。系统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筹资者通过证券商向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筹集资金,同时,也可在证券市场上通过实施配股方案,再次筹得资金。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上从证券商手中买入股票、债券,也可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买卖、炒作,以获取红利和差价。证券商是联接筹资者和投资人的桥梁和纽带,在一级市场的发行、申购和二级市场的、委托交易中,起着不可缺少的中介作用,同时券商作为机构投资者又可直接进入市场进行操作。因此筹资者、投资者、证券商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操纵者,其利益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任一主体行为的不规范,都会引发风险事故。同时,证券市场系统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系统外部环境如国家政治、政策、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对系统产生影响,所以,证券市场风险的形成有来自系统内部的原因,也有来自系统外的原因,它是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诸多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我们将这些因素按照其对市场的影响范围具体划分为系统因素和非系统因素。由政治、经济、社会、心理等因素造成,对市场整体发生影响的风险因素,称为系统因素。具体包括市场行为风险因素、政策和制度风险因素、利率风险因素、汇率风险因素、通胀风险因素和政治风险因素等。非系统因素对市场整体影响不大,只影响某种或某类证券的价格。这种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上市公司本身,具体包括公司财务风险因素、违约风险因素、流动风险因素和偶然事件风险因素等。(二)证券市场风险事故。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他们无时不刻不在影响和决定着市场的风险程度。如果这些因素正常地合理地发挥着调节证券价格的作用,那么市场将按照它必然的规律运行。问题是,在我国这样一个成长期很短,发育很不成熟的市场,随时都会有风险因素的非正常的、非合理的变异(如投资者对市场的心理预期,心理预期是一风险因素,理性的心理预期将会对市场正常地发挥作用,非理性预期则是心理预期这一风险因素的非正常非合理变异;又如,证券法规、制度是一风险因素,健全规范的法规制度可以起到抑制风险的作用,而不健全不规范的法规制度则是制度风险因素的非正常非合理的变异),一种非正常非合理变异了的风险因素在时间上的累积或者多种变异了的风险因素聚积,必将产生风险事故。证券市场的风险事故由变异风险因素引起,是导致风险结果的直接原因。在证券市场中,变异风险因素累积和聚积达到一定程度时,将引起证券市场价格非理性巨幅波动,即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偏离其正常、合理范围或某种正常状态,这种非理性波动(或称价格波动偏离)必将导致证券资产虚假增值随后迅速贬值(向上偏离时)或大幅度贬值随后迅速增值(向下偏离时),从而对投资者、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可以看出,证券市场价格非理性波动(或价格波动偏离)是由风险因素引起的,并且是导致风险结果的原因,它是证券市场风险事故。(三)证券市场风险结果证券市场风险结果是由证券市场风险事故给证券市场主体带来的直接影响。根据前面的定义,由证券市场风险事故给证券市场带来的直接影响是:证券资产迅速贬值(股灾),各经济主体(投资者、筹资者、国家)蒙受损失。这里,损失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损失,不仅包括有形损失如投资者资产价值损失,而且包括无形损失如投资者信心丧失;企业融资面临困难;经济发展遭受重创。证券市场风险结果一旦造成,对经济的破坏性和对投资者的打击很大。从证券监管角度,它是需要防范的。

二、我国证券市场风险分析的基本框架构建

上述分析表明,风险因素是风险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风险事故则是风险结果发生的充分条件。这也就是说,风险结果的发生必然要受到风险因素的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风险因素都会产生我们所指的风险,只有那些变异了的风险因素产生的风险事故才最终会导致风险的发生(风险结果)。比如利率变动,证券市场价格随之相应变化,可以看着这是证券市场价格对利率这一风险因素作出的正常反应,是利率杠杆作用下证券市场的必然运行规律,而不是宏观管理意义上需要加以控制的风险。只有当市场对利率的反应超过合理限度,利率这一风险因素才会通过市场交易人行为的变异产生风险事故———市场价格波动与经济波动不协调,最终导致市场风险发生(风险结果)。可以看出,风险事故是联接风险因素和风险结果的桥梁和媒介,它潜伏在市场中,风险事故一旦显露,说明市场存在着变异了的风险因素,危机的种子已经埋伏。因而,从控制防范化解风险的目的出发,对证券市场风险进行分析、监测,就是要分析、监测风险事故是否已经显露,市场是否有变异了的风险因素存在。通过改变风险因素变异的条件和性质,达到防范、化解风险目的。在证券市场中,变异了的风险因素单个作用或综合作用产生的风险事故是市场价格非理性波动,即价格波动偏离正常、合理价格或正常运行状态。价格波动偏离程度大,表明市场中非理性变异因素聚积的能量大,市场发生倒塌的可能性即市场潜在风险程度大。对于价格偏离,投资者的理解和证券监管者的理解是会有差异的,投资者关注的是实际价格(或收益)对预期价格(收益)的偏离,关心的是现实的偏离方向是否会带来资金损失(或机会成本);而证券监管者关心的是证券市场是否健康理性,市场价格是否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波动,因此,他所关注的是证券价格波动是否偏离正常、合理价格或正常运行状态。正常、合理价格或正常的价格运行状态应具有下列特征:第一,证券价格充分反映有关信息。按照Fama的有效市场理论,如果价格充分反映有关信息,则市场是高效率的,当前定价是合理的。如果市场是低效的(证券市场低效的三个特征:价格变化的非随机性、对信息延迟或过度反应、公司业绩与其市场表现异向变动),则表明市场定价或定价机制是不合理的。从价格变化的非随机性特征来看,如果市场价格变化是非随机的,则市场是非有效市场,说明过去的价格变动和预期之外的价格震荡对价格的未来变化有强烈的影响,价格波动在很大程度上由过去价格震荡和过去误差所决定。那么,投资者(投机者)能够基于对过去价格变动的分析获取超额利润,从而这种不合理的定价机制使得投机成为一种可取的市场策略。从价格对信息延迟或过度反应特征来看,延迟反应说明新信息没有及时反映到当前价格中去,当前价格是不合理的;过度反应说明价格对信息的反应大大偏离了新信息所决定的正常价位,则当前价格可能高估或低估。从市场异向变动特征来看,市场回报(或价格)与公司业绩逆向变动,说明市场定价中非经济因素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经济因素所起的作用,市场定价有误。市场低效所造成的这种不合理的市场价格可以看作是对充分准确反映信息的合理价格的一种偏离,其市场低效程度越强(如同时具有三个特征),表明这种偏离程度越大,则市场潜在风险越大。第二,证券价格变化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变化相协调。证券市场价格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协调”是指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与经济波动之间的一种变化规律,即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会受到现实经济的制约并将伴随着经济的波动而波动的这样一种长期稳定的动态关系。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决定理论告诉我们,如果经济变量(经济杠杆)对证券市场正常地发挥作用,如果市场交易者按照对宏观经济的理性预期做出行为决策,那么证券市场价格走势必然与宏观经济走势紧密相联,证券市场价格走势也将是正常的和理性的。这也就是说,如果证券价格走势和波动周期与经济景气变化相互协调,说明证券价格趋势和波动周期的形成有着经济背景的支持,从二者关系方面(当然这不是唯一的评价方面)可以认为证券市场是健康的和理性的;反之,如果二者的关系严重背离,可能预示市场潜伏着问题和危机(风险)。由于证券市场风险结果从本质上讲直接由风险事故:价格波动偏离正常合理价格引起,而这种偏离实际上表现为价格对其价值(或均衡价格)的偏离,对充分正确反映有关信息的合理价格的偏离,对宏观经济的背离。因此,对证券市场风险的分析可以通过价格偏离价值(或均衡价格)的测量和分析,市场效率的分析、价格变化与经济景气变化关系的分析,以从多角度多层次考察市场价格是否偏离以及偏离的程度(市场中非理性波动是否存在,是否有可能引发更大的波动)。其中,市场价格偏离价值(均衡价格)的分析,侧重从市场内在价值角度分析市场潜在风险,是认识市场潜在风险的起点,它可以通过构造价格偏离度、市盈率偏离度、市场VaR值等指标进行分析。市场效率的分析和价格变化与经济景气变化关系的分析是对市场潜在风险的进一步分析和认识。市场效率分析侧重从信息有效性角度通过分析检验证券市场的低效特征揭示市场潜在风险,可以采用游程检验、自相关系数检验等方法分析检验价格变化的随机性;采用超常收益(CAR)分析法对我国证券市场是否过度反映进行分析检验;应用聚类分析法对公司业绩与其市场表现异向变动进行分析。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与经济波动关系分析将证券市场放在经济大背景下考察市场的潜在风险,可以应用相关分析、协整检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虚拟变量回归、SWARCH模型等方面分别从趋势(牛市、熊市)和周期两个层次对二者关系进行分析,以从二者关系角度揭示市场潜在风险。上述三方面的分析构成潜在风险分析的基本内容。

三、结论

总之,我们认为证券市场中的风险因素可能正常地起作用,也可能非正常地起作用(风险因素变异)。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并不一定就是监管意义上的风险,变异风险因素引起的市场价格非理性波动才是监管者需要加以关注的风险。非理性波动集中表现为价格波动偏离,偏离包含三个方面:市场价格对其价值(或均衡价格)的严重偏离;对其充分正确反映信息的合理价格的偏离;市场价格走势对宏观经济走势的长期严重背离。因此,通过对这三个大方面的测定与分析,可以认识市场潜在风险的程度。潜在风险程度的测定和分析可以为监管者正确选择干预时机提供依据,更重要的是为发现证券市场中的问题提供信号指引。

参考文献:

[1]管理编写组.风险管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年

[2]刘亚著.国际金融风险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9月

[3]叶青.我国证券市场风险监测体系构建.金融与经济,1999(5)

[4]C.ArtharWilliams,Jr(1985),“RiskManagementandInsurance”,fifthedition.

[5]PhilippeJorionandSarkisJkhoury(1996),“FinancialRiskMangement—DomesticandInternationalDimension”,PrintedinUSA.

[6]Fong,g.(1997),“AMultidimensionalFrameworkforRiskAnalysis”,FinancialAnalystsJournal,July/August,1997,p51-57.

[7]CharlesW.Smithson(1998),ManagingFinancialRisk,McGraHill,1998.

篇3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保险业也获得了超常规发展,长期被抑制的保险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但与此同时,保险业快速扩张的表面现象也掩盖了行业潜在风险,中国保险市场作为典型的新兴金融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行业基础薄弱;内控风险较为突出;外部风险日益凸显;保险行业的环境建设与外部监管水平跟不上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为了巩固我国保险业已有发展成果,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发展规模扩张和行业发展安全的辩证统一,全面而深入探讨我国保险业运营风险状况势在必行。

 

一、保险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一)保险风险的分类研究

 

保险运营风险的分类是保险业运营风险分析的基础,但由于保险以经营风险为业务,因而与保险相关的风险非常庞杂,有关保险风险特别是保险风险分类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如,Babbel等(1997)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将保险业风险分为精算风险、系统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6种;而Kuritzkes等(2002)认为,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承保风险。国内学者方面,赵瑾璐和张小霞(2003)认为我国保险业潜在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等4种;赵宇龙(2005)认为保险业面临道德风险、偿付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三大潜在系统性风险,因而保险监管应该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二)承保风险研究

 

承保环节的风险分析多集中于信息不对称风险。Roth.schild和stiditz(1976)分析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影响:由于保险人不了解投保人在投保之后的行为,投保人在投保后可能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从而导致赔付率上升,因而存在道德风险;当保险人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状况,而高风险个体积极投保的结果会将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从而存在逆选择问题。2005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保险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高峰论坛,国内学者随后也掀起了有关保险诚信研究的热潮,如赵尚梅(2005)认为我国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诚信危机,信息不对称为其根源之一;由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面临国际同业竞争,倡导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正规制度来实行约束。陈秉正(2005)利用“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消费者存在不诚信的必然性,指出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如建立长期互利关系,加大不诚信的惩治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措施来加强诚信建设。

 

(三)投资风险研究

 

在投资风险研究方面,Kenney(1967)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Daines等(1968)认为,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学者方面,刘娜(2005)认为,保险资金的运用监管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宽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可通过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投连险和巨灾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保险公司上市等途径加快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渗透与融合,在提高保险市场效率与偿付能力的同时为资本市场创新与繁荣产生积极影响。叶永刚等(2005)提出运用在险值(VaR)方法对投资风险进行度量,用成份在险值(CVaR)来揭示保险资金市场风险的主要构成和投资组合中每类资产的边际风险。

 

(四)偿付风险研究

 

有关偿付风险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方面,偿付能力即“保险人在各种合理的、可预见的环境下履行所有保险合同所规定义务的能力”(solvency)。有关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偿付能力监管模型(方法)。陈兵(2006)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经济资本”(Economic Capital)方法及其在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孟生旺(2007)整合了VaR、TailVaR、破产概率和保单持有人预期亏空(EPD)等传统保险公司风险度量技术,提出了保险公司风险度量和控制的未偿率模型。

 

2.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粟芳(2002)提出了一种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模型,并实证比较了这种风险理论模型和比率法、破产理论法在计算偿付能力额度方面的适用性;赵宇龙(2006)指出了我国非寿险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标准设置的不足,并依据欧盟标准的理论基础与逻辑,提出了新的改进方案并实证了其有效性。

 

3.基于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价。占梦雅(2005)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封进(2003)用因子分析法实证认为1986年~2000年以来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预测。吕长江(2006)利用MDA模型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预测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进行预测研究。

 

(五)文献述评与保险运营风险分析框架

 

从保险风险的分类来看,不同的研究基于不同的侧重与视角来展开,缺乏一套统一可行的标准,这一方面说明保险风险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保险风险的多维性。对承保风险的研究旨在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在目前中国信用缺失和信用滥用的情况下,无论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中介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保险公司特有的运营模式,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不同于基金,也不同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密切相关,更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为了兼顾保险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保险资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运作与风险管理都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保险的偿付是保险履行分散风险、均摊损失职能的保障,对理论与实务、特别是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研究来看,监管模式(模型)的选择、最低偿付额度的确定、偿付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偿付能力恶化的预警都应该适应保险业运营环境变化的需求。

 

篇4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4-0019-03

一、企业市场风险的因素分析

导致市场风险、影响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纷繁复杂,企业对市场风险进行分析,不可能回避下面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消费者的需求变动

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是一种选择行为,而消费者的选择行为又直接受到其消费偏好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商品的价格以及不同商品的比价、商品的质量及不同商品之间的比较质量、广告宣传、流行趋势等。由于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使消费者对某企业的商品需求发生变化,因而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市场风险。如果企业希望通过开发新产品来占领新市场,则还将面临如何启动潜在市场需求的问题,企业将蒙受更大的市场风险,如果不能有效地将潜在市场需求转变为现实的市场需求,便会导致企业新产品开发活动的失败。除了实力雄厚的企业,一般企业要达到引导和控制市场需求的目的,具有很大的困难,消费者需求以及由消费者需求引发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性。

(二)竞争对手的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市场竞争的程度日益加剧。企业不仅面临原有竞争对手的竞争压力,而且面临潜在竞争对手的威胁。目前市场竞争表现出一种趋势,由单纯的价格竞争转向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并存。单纯的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相比,企业的价格竞争可以在市场中充分表现出来,易为其他企业察觉,而非价格竞争与价格竞争相比则较为隐蔽,如企业改进质量、开发新产品、降低成本则不易被其他企业察觉,使企业防不胜防。此外,当一家企业采取价格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时,其他企业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价格反应来回击,而当一家企业采取非价格竞争手段时,其他企业若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非价格竞争手段,则需要较长时间的孕育、准备和积累,其时效性较差,容易处于被动状态。因此,非价格竞争相对于价格竞争,对企业更具有风险性。

(三)政策、法规的变动

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动也是造成企业风险的主要因素。如政府通过产业政策来鼓励某些产业的发展,如通过优惠信贷、减免税、出口补贴、消费信贷等政策措施来扶植某些行业,而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政府的产业战略重点的转移,原来属于鼓励发展的行业可能会取消优惠而使这些行业的厂家遭遇风险。其次,政府采取措施限制某些行业(如高污染的行业、资源消耗过大的行业、不利于国家利益的行业)的发展,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再次,政府的反垄断、反价格歧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虽然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合理手段,但是给某些企业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此外,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化,如关税的降低,将给国内企业带来价格竞争的风险。国家为了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需采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来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当经济发展过猛、需求过旺时,政府将提高税收、提高利率、减少补贴来抑制总需求,从而对企业的投资和销售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不确定与不对称的信息

信息在企业管理中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它与其他资源一样能够产生价值。信息的积累与传递可以通过作用于生产经营过程而使其他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以实现和扩大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同时,充分准确的信息能够有利于企业减少市场风险。但是,信息的不足、不对称及信息的不准确将会导致企业的决策失误、市场中的失败。

二、企业市场风险的控制与规避策略

企业对市场风险的控制与规避,就是采取措施对市场风险进行预先控制并采取各种有效的风险防范

策略。

(一)风险回避

市场风险有些是属于可回避的,有些是无法回避的(如宏观经济处于不景气状态等给企业带来的系统风险)。对于可回避的风险,企业应采取风险回避的策略。当然,企业不可一味地回避市场风险,否则,会丧失许多机会。企业应在必要的时候以必要的办法回避不必要的风险。如当某一产品供给过剩,而本企业又同时生产销售多种产品时,可将过剩产品适当撤退。当众多企业集中于某些细分市场展开竞争时,本企业可在其他细分市场或市场空白处进行开拓。当企业有多种产品开发方案,而其中某些新产品的预期市场风险很大且企业无力克服或无力承受时,可舍弃或终止市场风险大的项目的研究开发与生产。

(二)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主要是通过投资组合来实现的,即结合企业的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要求,选择几种不同的投资项目或产品方向,从整体上加以调整优化,进行组合式投资,这样,即使在某个项目上遭到失败,但只要在其他项目上取得成功,企业仍可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报酬,同时也可以弥补失败项目的市场损失,风险分散的具体实现方式主要有:

1.企业从事多种产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可以分散行业性的市场风险。

2.在同一行业内从事多种产品的生产经营

活动。

3.同一种产品面向多个细分市场。但是,风险分散是有一定条件的,如:要求企业实力比较雄厚,具有从事多元化经营的能力。如果企业从事多种产品的生产,则应当从众多产品中选择和扶植几个重点产品,形成特色。

(三)风险分摊

风险分摊是指通过增加同一市场风险的承担主体数量,从而使风险得到分摊,每一风险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较单一主体有所减少。例如多个企业进行协作或联合,联合开发新产品、联合促销、主机厂与零部件厂之间的协作、技工贸一体化、产学研合作等等。多个主体进行横向联合时,还往往可以形成资源优势互补,从而提高市场成功率,使市场风险得到进一步降低。当然,通过横向联合实现风险分摊,需要联合的各方需拥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在风险分摊的同时必须实现利益的分享,并且风险分摊和利益分享应当是对称的。

(四)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预先对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使其不发生,或减少其发生的概率,或者减少其一旦发生后给企业带来的损害。采用风险控制的方法,应注意那些风险因素应当具有一定的可

控性。

(五)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改变风险承担的主体来防范市场风险。风险转移包括:

1.风险的财务转移,即风险发生的地点没有发生变化,只是风险发生后所产生损失的财务承担主体发生了变化。例如企业进行新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一旦风险发生,则风险的直接相关主体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企业为直接相关主体,但对消费者风险损失的赔偿主体发生了变化,在投保前风险损失的赔偿主体是企业,而在投保后风险损失便转由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

2.风险的实质性转移,即风险的直接相关主体和风险损失的赔偿主体均发生了变化。例如一家新建的企业生产一种新产品,由于没有销售渠道,同时缺乏维修能力,因而该企业与另一企业签定协议,由后者承包产品的销售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工作,因此,一旦出现产品故障,则维修工作及其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企业来承担,即风险的直接相关主体和损失承担主体由新建企业向承包企业进行了转移。

三、企业的投资风险分析

投资的含义十分广泛,在此我们主要讨论项目投资风险。企业财富的积累是依靠不断地进行各种投资活动来实现的,但由于资金有限,而同时往往又面临较多的项目,共项目预计收益的情况又各不相同,所以必须在对各项目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投资项目和投资规模,保证投资的效益。一般地,对每个投资项目的选择都有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利润率的大小,二是伴随而来的投资风险。因此,对于各种投资活动不仅要从收益方面选择,还必须对于影响各种投资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处理。投资风险,是指投资过程中或投资完成后投资者发生经济损失和不能收回投资和相应预期收益的可能。投资之所以有风险,是因为投资行为本身决定了投入资金和收回资金之间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使应回收的资金在数量上与预期收益有一定的背离,也有可能完全收不回投入的资金。投资风险是由投资回收的不确定性所导致,时间越长,投资越大,不确定性就越大,投资风险也就越大。

进行投资风险分析、选择投资项目必须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包括风险收益分析和风险效用分析等。投资的风险效益分析,可以通过风险收益等价曲线来量化。所谓等价,就是说风险与预期收益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风险大的项目预期收益高,风险小的项目预期收益低。在投资者看来,不同的风险项目对应着相应的预期收益率。不同的投资者对于等价的认识不同,面对相同的风险,敢于冒险的投资者要求的预期收益要比保守型投资者要求的预期收益低得多。

风险收益曲线很清楚地表明了这些关系。我们一般用概率作为对风险的估计,代表风险的大小,收益用预期收益率表示,通过对不同的投资者对于风险的态度给出风险收益曲线。在这条曲线上任一点所对应的风险与预期收益,投资者认为是等价的。如风险度为0.3,取得预期收益率为15%,当风险度为0.4,取得的预期收益率为20%,投资者会感到同样的满足。投资的风险效益等价曲线分析在投资决策分析中是非常有用的,为投资者进行风险分析提供了一种量化的工具,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容易作出冒风险是否值得的决策。

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对于方案选择一般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相同收益率的方案,选择风险较小的

方案。

第二,风险相同的方案,选择收益率大的方案。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在实际中,企业投资决策除了考虑投资方案的收益外,还有决策者对于风险的态度及其对后果的偏好程度,即可以进行效用的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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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3010904

1引言

近几年来,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对提升我国传统现货批发市场、促进商品流通、规避价格风险、实现价格发现功能以及实现供应链的信息化等,起到了重大的作用。Grieger(2003)认为电子交易市场能够把众多的买家和卖家集中到一个“中心市场”,使得买家和卖家之间以动态的价格进行交易,而价格的变化是由这个交易市场的规则及供需情况决定的。在我国出现的这类行业垂直型B2B电子交易市场,是在传统现货商品批发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选取诸如食糖、粮食、钢材、煤炭等标准化程度高的大宗商品作为交易品种,因此这类市场又被称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将不同产地的同类货物,打破传统的区域交易模式,实行集中竞价、统一撮合、统一结算、价格行情实时显示的交易方式,实现了各地价格的基本统一。这有利于交易商准确快速根据供需情况及其它判断行情波动趋势,从而决定是长线持有现货商品到期进行交割,还是短线即时买卖,套取短期差价。目前,电子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交易的品种也越来越多,从农产品到金属类和能源类,凡是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几乎都在电子交易市场进行了交易,为商品的流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正在以飞快的速度影响着人们的商务模式。但是,由于市场定位不明确、法律法规缺失、不健全等问题,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模式,在以飞快的速度发展的同时,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譬如类期货交易、投机炒作等。人们对电子市场从认识到普及使用,所经历的时间是极其短暂的,也就是说,在还没有对电子交易市场进行充分认识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普及使用了。在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没有合理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制约管理,风险事件不断涌现。因此我们可以说,风险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快速发展的电子交易市场和人们对该市场认识的滞后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

风险事件的不断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转,损害了交易市场及交易商的利益,也危及着这类市场的生存与发展。当前只有一小部分公司在使用电子交易市场进行采购,众多公司由于对电子交易市场进行采购所产生的风险不确定而未能使用。因此对这类市场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合理可靠的法律法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文献综述

B2B电子交易市场的迅猛发展,吸引了国内外广大学者对电子交易市场风险管理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详尽的研究。Kheng and Al-Hawamdeh(2002)识别出电子采购中存在四种主要障碍:与互联网安全有关的业务(如电子支付)存在风险,电子采购所必需的硬件、软件以及人员培训方面需要巨大投资,管制电子商务的法律与规则不完善,搜索引擎在查找有效信息方面效率较低。Pauline Ratnasingam(2006)将B2B电子商务中的风险分为技术风险、组织风险、实施风险与相关风险。Subba Rao等人(2007)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买方在参与电子交易市场时通常面临两类风险:财务风险与信任障碍。李莉、杨文胜和蔡淑琴(2005)对电子市场质量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风险规避以及电子市场中介交易风险控制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而邢伟、汪寿阳和冯耕中(2008)从供应链角度展开电子交易市场风险研究。石晓梅、冯耕中和邢伟等则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经济特征进行了总结,然后从交易中心与交易商的角度对这类市场的风险状况进行了分析。

上述文献侧重于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子交易市场的风险进行识别与分类,而没有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差别因素方面进行风险分析。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是以现货市场为基础而产生的,或是位于商品生产地,或是依托现货贸易集散地发展而来。因此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和传统的现货市场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同时,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所发生的风险事故,在传统的现货市场中未曾发生过,因此探索两者之间的差异,从而找到导致大宗商品电子市场风险不断发生的根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电子交易市场采用了部分期货交易的制度与规则,为现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得交易更加灵活,效率大大提高,吸引了大量资金不断流入,同时实现了风险规避和价格发现的功能。但是在引进期货交易的同时,期货市场的一些交易风险也同时被带到了大宗电子交易市场,同时由于投机资金直接与现货相结合,在某些情况下,投机资金更容易操纵市场,因而风险比期货市场的风险更要严重的多。

为此,本文首先分析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主要差异,即与现货市场相比较,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增添了哪些新的特征,然后着重针对每一项增添的特征可能对交易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一些规避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3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经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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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一)保险风险的分类研究

保险运营风险的分类是保险业运营风险分析的基础,但由于保险以经营风险为业务,因而与保险相关的风险非常庞杂,有关保险风险特别是保险风险分类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如,Babbel等(1997)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将保险业风险分为精算风险、系统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6种;而Kuritzkes等(2002)认为,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承保风险。国内学者方面,赵瑾璐和张小霞(2003)认为我国保险业潜在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等4种;赵宇龙(2005)认为保险业面临道德风险、偿付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三大潜在系统性风险,因而保险监管应该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二)承保风险研究

承保环节的风险分析多集中于信息不对称风险。Roth.schild和stiditz(1976)分析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影响:由于保险人不了解投保人在投保之后的行为,投保人在投保后可能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从而导致赔付率上升,因而存在道德风险;当保险人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状况,而高风险个体积极投保的结果会将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从而存在逆选择问题。2005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保险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高峰论坛,国内学者随后也掀起了有关保险诚信研究的热潮,如赵尚梅(2005)认为我国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诚信危机,信息不对称为其根源之一;由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面临国际同业竞争,倡导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正规制度来实行约束。陈秉正(2005)利用“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消费者存在不诚信的必然性,指出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如建立长期互利关系,加大不诚信的惩治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措施来加强诚信建设。

(三)投资风险研究

在投资风险研究方面,Kenney(1967)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Daines等(1968)认为,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学者方面,刘娜(2005)认为,保险资金的运用监管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宽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可通过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投连险和巨灾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保险公司上市等途径加快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渗透与融合,在提高保险市场效率与偿付能力的同时为资本市场创新与繁荣产生积极影响。叶永刚等(2005)提出运用在险值(VaR)方法对投资风险进行度量,用成份在险值(CVaR)来揭示保险资金市场风险的主要构成和投资组合中每类资产的边际风险。

(四)偿付风险研究

有关偿付风险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方面,偿付能力即“保险人在各种合理的、可预见的环境下履行所有保险合同所规定义务的能力”(solvency)。有关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偿付能力监管模型(方法)。陈兵(2006)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l)方法及其在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孟生旺(2007)整合了VaR、TailVaR、破产概率和保单持有人预期亏空(EPD)等传统保险公司风险度量技术,提出了保险公司风险度量和控制的未偿率模型。

2.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粟芳(2002)提出了一种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模型,并实证比较了这种风险理论模型和比率法、破产理论法在计算偿付能力额度方面的适用性;赵宇龙(2006)指出了我国非寿险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标准设置的不足,并依据欧盟标准的理论基础与逻辑,提出了新的改进方案并实证了其有效性。

3.基于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价。占梦雅(2005)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封进(2003)用因子分析法实证认为1986年~2000年以来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预测。吕长江(2006)利用MDA模型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预测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进行预测研究。

(五)文献述评与保险运营风险分析框架

从保险风险的分类来看,不同的研究基于不同的侧重与视角来展开,缺乏一套统一可行的标准,这一方面说明保险风险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保险风险的多维性。对承保风险的研究旨在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在目前中国信用缺失和信用滥用的情况下,无论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中介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保险公司特有的运营模式,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不同于基金,也不同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密切相关,更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为了兼顾保险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保险资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运作与风险管理都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保险的偿付是保险履行分散风险、均摊损失职能的保障,对理论与实务、特别是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研究来看,监管模式(模型)的选择、最低偿付额度的确定、偿付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偿付能力恶化的预警都应该适应保险业运营环境变化的需求。

本文基于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环节将保险风险简化为承保风险、投资风险和偿付风险,显而易见,这三个环节的风险因素都是保险经营的内生风险。本文有关保险风险的分类比较简明直观,但也疏漏了一些重要风险环节,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笔者认为这些重要的风险因素相对保险运营而言,都是外生风险因素。

对保险企业来说,其业务主要包括三个环节:承保、投资和偿付,各个环节的主要业务和经营目标各不相同:承保主要是通过合理渠道和价格提供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以追求规模有效扩张为目的;投资则是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和额度前提下,通过投资组合构建与运用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偿付环节则通过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来保证可预见甚至是巨灾风险事件的偿付来保证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承保是资金运用的基础,自己承保和资金运用的结果共同决定偿付的有效性,三者相互影响和制约。保险业务的风险包括这三个环节经营的内生风险,同时受到外在风险因素,如通胀、利率和汇率变动,资本市场波动等外生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承保风险分析

(一)保险产品分析

1.产品同质化明显。从保险市场现存的产品结构来看,各家保险公司并无实质性差异,产品创新力度有待加强。各保险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往往根据同业的销售情况来判断市场需求,进而模仿跟进,这势必造成严重的产品同质化,并进而造成市场的过度竞争。

2.产品结构不合理。《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中有关保费收入的比例构成凸显了我国保险结构存在的问题:就财产险而言,2007年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997.74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人为1484.28亿元,同比增长33.98%,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74.3%;而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36.69亿元,占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36.2%,同比增长145.3%。就寿险而言,2007年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948.97亿元,其中万能险原保险保费收入845.69亿元,同比增长113.44%,占寿险保费收入的17.09%,占比上升7.31个百分点;投连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93.83亿元,同比增长558.37%,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的7.96%,占比上升6.4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对财产险和寿险而言,业务增长与构成对交强险和投资型险种过于倚重,产品结构单一。

3.投连险蕴含投资风险。源于2007年资本市场的强劲表现,投连险销售形式火爆。前面数据显示连投险保费收入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将近8%,在个别外资保险公司占比甚至达到80%以上。由于连投险的销售与收益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因而风险较大2002年爆发的“投连险风波”缘于资本市场急转直下,并引发了各地退保潮以及此后投连险市场数年的低迷。

4.农业险、巨灾险和责任险比例过低。2007年的“猪肉危机”表明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低下,据相关资料显示㈣,我国每年农险保费收入不到农业产值的2%。赔付不到农业灾害损失的5%;而在2008年春节期间的冰冻灾害中,尽管保险公司赔付近20亿元(多为车险赔付),但仍然不及1500亿元直接损失的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达到36%和5%);另据统计,2007年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只有66.6亿元,占财产险业务比重3.3%,而国际平均水平则高达16%。

(二)保险费率分析

1.寿险保险费率的管制使传统寿险产品得不到市场认可。寿险保单的平均久期是15年,1999年6月以前,寿险保单的定价利率普遍高达6%一8%,但随后央行逐步下调银行利率导致“利差损”产生。1999年6月以后,定价利率被保监会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2.5%,政策性管制使得“利差损”由此转变为“利差益”,整个中国寿险行业也扭亏为盈。但伴随着2007年以来银行利率的多次上调,传统保单和分红险等储蓄型寿险产品的实际收率甚至低于同期银行利率,这种产品自然会得不到市场认可,再加上资本市场2007年火爆,寿险公司主推连投险和万能险等具有投资功能的产品来迎合市场需求成为当然的选择。由前面的分析可知,这种寿险产品营销策略实为一种“两难”抉择,具有较大的风险。总体而言,寿险行业的定价风险源于银行利率和资本市场变动,受市场风险传导影响较大。

2.财产保险费率的相对放开与市场的过渡竞争。在贴产险市场的某些领域,由于保费费率相对开放,部分地区音分险种甚至出现了不计成本的过度竞争行为,如,某些竞每激烈地区的企财险和建安险费率降至万分之几,在国际市扬上已不能顺利分保,行业的财务风险逐年上升。经测算,我国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受收入如下②: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

随着保费收入和保险金额的逐年上升,我国财产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逐年下降,蕴含着承保风险的逐年放大。

财产险某些险种的费率管制也蕴含着一定的监管风险,交强险作为财产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强制保险的特点,从一开始推出就颇受非议,就其费率而言,和德国等国家相比我国交强险费率相对较高。

(三)营销渠道分析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报告》中显示④,我国2007年的保险投诉为1767件,比2006年增长4.8%。其中,涉及保险产品误导销售即为保险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之一。有关保险营销渠道风险的主要表现:

1.营销中介滥用渠道权力。就目前保险公司展业的途径而言,主要通过保险中介来实现。由于保险中介把持了保险营销渠道,在和保险公司的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因而少数不良中介往往抬高营销成本报价,从而加大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

2.通过误导消费者来实现保险产品销售。由于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知识缺乏,再加上保险合同往往具有繁杂的条款,因而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一些保险人会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来实施对消费者的误导,如将分红险称为理财产品,“疏漏”保险手续与证据导致保险理赔无法实现等。

3.银保合作存在一定的弊端。如由于银行具有渠道优势,因而抬高手续费报价,代销人员甚至还根据业绩收取额外手续费。

三、投资风险分析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宽度与深度的相关规定①

1.股权投资。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上一年资产中不超过20%的资金可以投资于权益类产品,其中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上限均为10%,如果将因投连险带来的权益类投资资金一并计算,完全有可能超出20%上限;另据规定,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由原有的5%调至10%,同时取消“禁止投资于上年涨幅超过100%股票”的限制。

2.海外投资。2007年7月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打开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的大门,截至目前为止,共有21家保险公司获得了QDII资格,其投资限额为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15%②。

3.基础建设投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保险企业集体出资约160亿元,占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13.93%,成为仅次于铁道部的第二大股东;根据2008年两会相关议题,2008年将继续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同时要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和私人股权投资试点。

4.中小保险机构委托入市开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理财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委托投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成为可能,目前已有民安保险等18家中小型保险公司可“借道”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

据《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6721.94亿元,较年初增长37.2%。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来看:银行存款6516.26亿元,较年初增长5.38%,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24.39%,占比较年初下滑7.35%;债券11752.79亿元,较年初增长23.78%,占比43.98%,占比下滑4.76%;证券投资基金2530.46亿元,较年初增长85.35%,占比9.47%,占比上升2.46%;股票(股权)4715.63亿元,较年初增长140.23%,占比17.65%,占比上升7.57%。

(三)投资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的新增收入中80%左右与资本市场有关,但资本市场波动很大,蕴含着极大的投资风险;与国外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和比例相比,我国保险业投资债券比例偏小,股票、基金所占比例偏大④;海外投资蕴含着投资风险和汇率风险。

四、偿付风险分析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占市场份额主体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均非常充足,长期困扰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不足和利差损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由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制于承保和投资环节,而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国保险业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仍然存在且较为突出,因而偿付能力风险仍然存在。

偿付环节风险还源自保险诈骗的存在。有资料显示,欧美发达国家的保险赔付总额中有15%一30%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诈骗形式获得,个别的险种的诈骗赔付率甚至高达30%一50%。另据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估计,该公司2005年赔付总额中15%以上与保险诈骗有关;华安保险武汉分公司认为,因保险诈骗产生的赔付目前已占到赔付总额的30%⑨。据江苏保监局不完全统计,2006年江苏省发现涉嫌车险诈骗案件1900件,涉嫌诈骗金额1860万元,全省因机动车险诈骗损失高达2亿元㈣。

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3月24日颁布了“1号令”,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做了规定。其中,有关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分别照搬欧盟1973年标准(财产险)和欧盟1979年的标准(人身险),即“偿付能力0”标准;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则以NAIC的IRIS为基础构建。由前述文献综述可知,粟芳(2002)和赵宇龙(2006)等学者的研究均表明,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最低额度与初始准备金的设置存在一定缺陷。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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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一)保险风险的分类研究

保险运营风险的分类是保险业运营风险分析的基础,但由于保险以经营风险为业务,因而与保险相关的风险非常庞杂,有关保险风险特别是保险风险分类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如,Babbel等(1997)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将保险业风险分为精算风险、系统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6种;而Kuritzkes等(2002)认为,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承保风险。国内学者方面,赵瑾璐和张小霞(2003)认为我国保险业潜在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等4种;赵宇龙(2005)认为保险业面临道德风险、偿付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三大潜在系统性风险,因而保险监管应该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二)承保风险研究

承保环节的风险分析多集中于信息不对称风险。Roth.schild和stiditz(1976)分析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影响:由于保险人不了解投保人在投保之后的行为,投保人在投保后可能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从而导致赔付率上升,因而存在道德风险;当保险人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状况,而高风险个体积极投保的结果会将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从而存在逆选择问题。2005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保险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高峰论坛,国内学者随后也掀起了有关保险诚信研究的热潮,如赵尚梅(2005)认为我国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诚信危机,信息不对称为其根源之一;由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面临国际同业竞争,倡导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正规制度来实行约束。陈秉正(2005)利用“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消费者存在不诚信的必然性,指出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如建立长期互利关系,加大不诚信的惩治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措施来加强诚信建设。

(三)投资风险研究

在投资风险研究方面,Kenney(1967)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Daines等(1968)认为,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学者方面,刘娜(2005)认为,保险资金的运用监管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宽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可通过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投连险和巨灾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保险公司上市等途径加快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渗透与融合,在提高保险市场效率与偿付能力的同时为资本市场创新与繁荣产生积极影响。叶永刚等(2005)提出运用在险值(VaR)方法对投资风险进行度量,用成份在险值(CVaR)来揭示保险资金市场风险的主要构成和投资组合中每类资产的边际风险。

(四)偿付风险研究

有关偿付风险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方面,偿付能力即“保险人在各种合理的、可预见的环境下履行所有保险合同所规定义务的能力”(solvency)。有关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偿付能力监管模型(方法)。陈兵(2006)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l)方法及其在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孟生旺(2007)整合了VaR、TailVaR、破产概率和保单持有人预期亏空(EPD)等传统保险公司风险度量技术,提出了保险公司风险度量和控制的未偿率模型。

2.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粟芳(2002)提出了一种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模型,并实证比较了这种风险理论模型和比率法、破产理论法在计算偿付能力额度方面的适用性;赵宇龙(2006)指出了我国非寿险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标准设置的不足,并依据欧盟标准的理论基础与逻辑,提出了新的改进方案并实证了其有效性。

3.基于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价。占梦雅(2005)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封进(2003)用因子分析法实证认为1986年~2000年以来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预测。吕长江(2006)利用MDA模型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预测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进行预测研究。

(五)文献述评与保险运营风险分析框架

从保险风险的分类来看,不同的研究基于不同的侧重与视角来展开,缺乏一套统一可行的标准,这一方面说明保险风险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保险风险的多维性。对承保风险的研究旨在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在目前中国信用缺失和信用滥用的情况下,无论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中介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保险公司特有的运营模式,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不同于基金,也不同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密切相关,更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为了兼顾保险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保险资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运作与风险管理都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保险的偿付是保险履行分散风险、均摊损失职能的保障,对理论与实务、特别是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研究来看,监管模式(模型)的选择、最低偿付额度的确定、偿付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偿付能力恶化的预警都应该适应保险业运营环境变化的需求。

本文基于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环节将保险风险简化为承保风险、投资风险和偿付风险,显而易见,这三个环节的风险因素都是保险经营的内生风险。本文有关保险风险的分类比较简明直观,但也疏漏了一些重要风险环节,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笔者认为这些重要的风险因素相对保险运营而言,都是外生风险因素。

对保险企业来说,其业务主要包括三个环节:承保、投资和偿付,各个环节的主要业务和经营目标各不相同:承保主要是通过合理渠道和价格提供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以追求规模有效扩张为目的;投资则是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和额度前提下,通过投资组合构建与运用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偿付环节则通过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来保证可预见甚至是巨灾风险事件的偿付来保证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承保是资金运用的基础,自己承保和资金运用的结果共同决定偿付的有效性,三者相互影响和制约。保险业务的风险包括这三个环节经营的内生风险,同时受到外在风险因素,如通胀、利率和汇率变动,资本市场波动等外生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承保风险分析

(一)保险产品分析

1.产品同质化明显。从保险市场现存的产品结构来看,各家保险公司并无实质性差异,产品创新力度有待加强。各保险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往往根据同业的销售情况来判断市场需求,进而模仿跟进,这势必造成严重的产品同质化,并进而造成市场的过度竞争。

2.产品结构不合理。《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中有关保费收入的比例构成凸显了我国保险结构存在的问题:就财产险而言,2007年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997.74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人为1484.28亿元,同比增长33.98%,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74.3%;而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36.69亿元,占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36.2%,同比增长145.3%。就寿险而言,2007年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948.97亿元,其中万能险原保险保费收入845.69亿元,同比增长113.44%,占寿险保费收入的17.09%,占比上升7.31个百分点;投连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93.83亿元,同比增长558.37%,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的7.96%,占比上升6.4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对财产险和寿险而言,业务增长与构成对交强险和投资型险种过于倚重,产品结构单一。

3.投连险蕴含投资风险。源于2007年资本市场的强劲表现,投连险销售形式火爆。前面数据显示连投险保费收入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将近8%,在个别外资保险公司占比甚至达到80%以上。由于连投险的销售与收益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因而风险较大2002年爆发的“投连险风波”缘于资本市场急转直下,并引发了各地退保潮以及此后投连险市场数年的低迷。

4.农业险、巨灾险和责任险比例过低。2007年的“猪肉危机”表明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低下,据相关资料显示㈣,我国每年农险保费收入不到农业产值的2%。赔付不到农业灾害损失的5%;而在2008年春节期间的冰冻灾害中,尽管保险公司赔付近20亿元(多为车险赔付),但仍然不及1500亿元直接损失的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达到36%和5%);另据统计,2007年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只有66.6亿元,占财产险业务比重3.3%,而国际平均水平则高达16%。

(二)保险费率分析

1.寿险保险费率的管制使传统寿险产品得不到市场认可。寿险保单的平均久期是15年,1999年6月以前,寿险保单的定价利率普遍高达6%一8%,但随后央行逐步下调银行利率导致“利差损”产生。1999年6月以后,定价利率被保监会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2.5%,政策性管制使得“利差损”由此转变为“利差益”,整个中国寿险行业也扭亏为盈。但伴随着2007年以来银行利率的多次上调,传统保单和分红险等储蓄型寿险产品的实际收率甚至低于同期银行利率,这种产品自然会得不到市场认可,再加上资本市场2007年火爆,寿险公司主推连投险和万能险等具有投资功能的产品来迎合市场需求成为当然的选择。由前面的分析可知,这种寿险产品营销策略实为一种“两难”抉择,具有较大的风险。总体而言,寿险行业的定价风险源于银行利率和资本市场变动,受市场风险传导影响较大。

2.财产保险费率的相对放开与市场的过渡竞争。在贴产险市场的某些领域,由于保费费率相对开放,部分地区音分险种甚至出现了不计成本的过度竞争行为,如,某些竞每激烈地区的企财险和建安险费率降至万分之几,在国际市扬上已不能顺利分保,行业的财务风险逐年上升。经测算,我国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受收入如下: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

随着保费收入和保险金额的逐年上升,我国财产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逐年下降,蕴含着承保风险的逐年放大。

财产险某些险种的费率管制也蕴含着一定的监管风险,交强险作为财产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强制保险的特点,从一开始推出就颇受非议,就其费率而言,和德国等国家相比我国交强险费率相对较高。

(三)营销渠道分析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我国2007年的保险投诉为1767件,比2006年增长4.8%。其中,涉及保险产品误导销售即为保险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之一。有关保险营销渠道风险的主要表现:

1.营销中介滥用渠道权力。就目前保险公司展业的途径而言,主要通过保险中介来实现。由于保险中介把持了保险营销渠道,在和保险公司的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因而少数不良中介往往抬高营销成本报价,从而加大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

2.通过误导消费者来实现保险产品销售。由于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知识缺乏,再加上保险合同往往具有繁杂的条款,因而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一些保险人会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来实施对消费者的误导,如将分红险称为理财产品,“疏漏”保险手续与证据导致保险理赔无法实现等。

3.银保合作存在一定的弊端。如由于银行具有渠道优势,因而抬高手续费报价,代销人员甚至还根据业绩收取额外手续费。

三、投资风险分析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宽度与深度的相关规定

1.股权投资。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上一年资产中不超过20%的资金可以投资于权益类产品,其中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上限均为10%,如果将因投连险带来的权益类投资资金一并计算,完全有可能超出20%上限;另据规定,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由原有的5%调至10%,同时取消“禁止投资于上年涨幅超过100%股票”的限制。

2.海外投资。2007年7月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打开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的大门,截至目前为止,共有21家保险公司获得了QDII资格,其投资限额为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15%。

3.基础建设投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保险企业集体出资约160亿元,占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13.93%,成为仅次于铁道部的第二大股东;根据2008年两会相关议题,2008年将继续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同时要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和私人股权投资试点。

4.中小保险机构委托入市开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理财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委托投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成为可能,目前已有民安保险等18家中小型保险公司可“借道”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

据《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6721.94亿元,较年初增长37.2%。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来看:银行存款6516.26亿元,较年初增长5.38%,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24.39%,占比较年初下滑7.35%;债券11752.79亿元,较年初增长23.78%,占比43.98%,占比下滑4.76%;证券投资基金2530.46亿元,较年初增长85.35%,占比9.47%,占比上升2.46%;股票(股权)4715.63亿元,较年初增长140.23%,占比17.65%,占比上升7.57%。

(三)投资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的新增收入中80%左右与资本市场有关,但资本市场波动很大,蕴含着极大的投资风险;与国外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和比例相比,我国保险业投资债券比例偏小,股票、基金所占比例偏大;海外投资蕴含着投资风险和汇率风险。

四、偿付风险分析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占市场份额主体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均非常充足,长期困扰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不足和利差损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由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制于承保和投资环节,而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国保险业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仍然存在且较为突出,因而偿付能力风险仍然存在。

偿付环节风险还源自保险诈骗的存在。有资料显示,欧美发达国家的保险赔付总额中有15%一30%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诈骗形式获得,个别的险种的诈骗赔付率甚至高达30%一50%。另据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估计,该公司2005年赔付总额中15%以上与保险诈骗有关;华安保险武汉分公司认为,因保险诈骗产生的赔付目前已占到赔付总额的30%。据江苏保监局不完全统计,2006年江苏省发现涉嫌车险诈骗案件1900件,涉嫌诈骗金额1860万元,全省因机动车险诈骗损失高达2亿元。

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3月24日颁布了“1号令”,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做了规定。其中,有关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分别照搬欧盟1973年标准(财产险)和欧盟1979年的标准(人身险),即“偿付能力0”标准;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则以NAIC的IRIS为基础构建。由前述文献综述可知,粟芳(2002)和赵宇龙(2006)等学者的研究均表明,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最低额度与初始准备金的设置存在一定缺陷。

五、结论

篇8

一、保险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一)保险风险的分类研究

保险运营风险的分类是保险业运营风险分析的基础,但由于保险以经营风险为业务,因而与保险相关的风险非常庞杂,有关保险风险特别是保险风险分类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如,Babbel等(1997)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将保险业风险分为精算风险、系统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6种;而Kuritzkes等(2002)认为,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承保风险。国内学者方面,赵瑾璐和张小霞(2003)认为我国保险业潜在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等4种;赵宇龙(2005)认为保险业面临道德风险、偿付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三大潜在系统性风险,因而保险监管应该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二)承保风险研究

承保环节的风险分析多集中于信息不对称风险。Roth.schild和stiditz(1976)分析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影响:由于保险人不了解投保人在投保之后的行为,投保人在投保后可能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从而导致赔付率上升,因而存在道德风险;当保险人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状况,而高风险个体积极投保的结果会将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从而存在逆选择问题。2005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保险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高峰论坛,国内学者随后也掀起了有关保险诚信研究的热潮,如赵尚梅(2005)认为我国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诚信危机,信息不对称为其根源之一;由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面临国际同业竞争,倡导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正规制度来实行约束。陈秉正(2005)利用“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消费者存在不诚信的必然性,指出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如建立长期互利关系,加大不诚信的惩治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措施来加强诚信建设。

(三)投资风险研究

在投资风险研究方面,Kenney(1967)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Daines等(1968)认为,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学者方面,刘娜(2005)认为,保险资金的运用监管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宽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可通过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投连险和巨灾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保险公司上市等途径加快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渗透与融合,在提高保险市场效率与偿付能力的同时为资本市场创新与繁荣产生积极影响。叶永刚等(2005)提出运用在险值(VaR)方法对投资风险进行度量,用成份在险值(CVaR)来揭示保险资金市场风险的主要构成和投资组合中每类资产的边际风险。

(四)偿付风险研究

有关偿付风险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方面,偿付能力即“保险人在各种合理的、可预见的环境下履行所有保险合同所规定义务的能力”(solvency)。有关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偿付能力监管模型(方法)。陈兵(2006)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l)方法及其在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孟生旺(2007)整合了VaR、TailVaR、破产概率和保单持有人预期亏空(EPD)等传统保险公司风险度量技术,提出了保险公司风险度量和控制的未偿率模型。

2.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粟芳(2002)提出了一种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模型,并实证比较了这种风险理论模型和比率法、破产理论法在计算偿付能力额度方面的适用性;赵宇龙(2006)指出了我国非寿险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标准设置的不足,并依据欧盟标准的理论基础与逻辑,提出了新的改进方案并实证了其有效性。

3.基于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价。占梦雅(2005)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封进(2003)用因子分析法实证认为1986年~2000年以来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预测。吕长江(2006)利用MDA模型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预测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进行预测研究。

(五)文献述评与保险运营风险分析框架

从保险风险的分类来看,不同的研究基于不同的侧重与视角来展开,缺乏一套统一可行的标准,这一方面说明保险风险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保险风险的多维性。对承保风险的研究旨在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在目前中国信用缺失和信用滥用的情况下,无论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中介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保险公司特有的运营模式,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不同于基金,也不同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密切相关,更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为了兼顾保险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保险资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运作与风险管理都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保险的偿付是保险履行分散风险、均摊损失职能的保障,对理论与实务、特别是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研究来看,监管模式(模型)的选择、最低偿付额度的确定、偿付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偿付能力恶化的预警都应该适应保险业运营环境变化的需求。

本文基于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环节将保险风险简化为承保风险、投资风险和偿付风险,显而易见,这三个环节的风险因素都是保险经营的内生风险。本文有关保险风险的分类比较简明直观,但也疏漏了一些重要风险环节,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笔者认为这些重要的风险因素相对保险运营而言,都是外生风险因素。

对保险企业来说,其业务主要包括三个环节:承保、投资和偿付,各个环节的主要业务和经营目标各不相同:承保主要是通过合理渠道和价格提供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以追求规模有效扩张为目的;投资则是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和额度前提下,通过投资组合构建与运用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偿付环节则通过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来保证可预见甚至是巨灾风险事件的偿付来保证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承保是资金运用的基础,自己承保和资金运用的结果共同决定偿付的有效性,三者相互影响和制约。保险业务的风险包括这三个环节经营的内生风险,同时受到外在风险因素,如通胀、利率和汇率变动,资本市场波动等外生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承保风险分析

(一)保险产品分析

1.产品同质化明显。从保险市场现存的产品结构来看,各家保险公司并无实质性差异,产品创新力度有待加强。各保险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往往根据同业的销售情况来判断市场需求,进而模仿跟进,这势必造成严重的产品同质化,并进而造成市场的过度竞争。

2.产品结构不合理。《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中有关保费收入的比例构成凸显了我国保险结构存在的问题:就财产险而言,2007年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997.74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人为1484.28亿元,同比增长33.98%,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74.3%;而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36.69亿元,占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36.2%,同比增长145.3%。就寿险而言,2007年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948.97亿元,其中万能险原保险保费收入845.69亿元,同比增长113.44%,占寿险保费收入的17.09%,占比上升7.31个百分点;投连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93.83亿元,同比增长558.37%,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的7.96%,占比上升6.4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对财产险和寿险而言,业务增长与构成对交强险和投资型险种过于倚重,产品结构单一。

3.投连险蕴含投资风险。源于2007年资本市场的强劲表现,投连险销售形式火爆。前面数据显示连投险保费收入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将近8%,在个别外资保险公司占比甚至达到80%以上。由于连投险的销售与收益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因而风险较大2002年爆发的“投连险风波”缘于资本市场急转直下,并引发了各地退保潮以及此后投连险市场数年的低迷。

4.农业险、巨灾险和责任险比例过低。2007年的“猪肉危机”表明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低下,据相关资料显示㈣,我国每年农险保费收入不到农业产值的2%。赔付不到农业灾害损失的5%;而在2008年春节期间的冰冻灾害中,尽管保险公司赔付近20亿元(多为车险赔付),但仍然不及1500亿元直接损失的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达到36%和5%);另据统计,2007年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只有66.6亿元,占财产险业务比重3.3%,而国际平均水平则高达16%。

(二)保险费率分析

1.寿险保险费率的管制使传统寿险产品得不到市场认可。寿险保单的平均久期是15年,1999年6月以前,寿险保单的定价利率普遍高达6%一8%,但随后央行逐步下调银行利率导致“利差损”产生。1999年6月以后,定价利率被保监会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2.5%,政策性管制使得“利差损”由此转变为“利差益”,整个中国寿险行业也扭亏为盈。但伴随着2007年以来银行利率的多次上调,传统保单和分红险等储蓄型寿险产品的实际收率甚至低于同期银行利率,这种产品自然会得不到市场认可,再加上资本市场2007年火爆,寿险公司主推连投险和万能险等具有投资功能的产品来迎合市场需求成为当然的选择。由前面的分析可知,这种寿险产品营销策略实为一种“两难”抉择,具有较大的风险。总体而言,寿险行业的定价风险源于银行利率和资本市场变动,受市场风险传导影响较大。

2.财产保险费率的相对放开与市场的过渡竞争。在贴产险市场的某些领域,由于保费费率相对开放,部分地区音分险种甚至出现了不计成本的过度竞争行为,如,某些竞每激烈地区的企财险和建安险费率降至万分之几,在国际市扬上已不能顺利分保,行业的财务风险逐年上升。经测算,我国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受收入如下②: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

随着保费收入和保险金额的逐年上升,我国财产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逐年下降,蕴含着承保风险的逐年放大。

财产险某些险种的费率管制也蕴含着一定的监管风险,交强险作为财产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强制保险的特点,从一开始推出就颇受非议,就其费率而言,和德国等国家相比我国交强险费率相对较高。

(三)营销渠道分析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报告》中显示④,我国2007年的保险投诉为1767件,比2006年增长4.8%。其中,涉及保险产品误导销售即为保险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之一。有关保险营销渠道风险的主要表现:

1.营销中介滥用渠道权力。就目前保险公司展业的途径而言,主要通过保险中介来实现。由于保险中介把持了保险营销渠道,在和保险公司的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因而少数不良中介往往抬高营销成本报价,从而加大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

2.通过误导消费者来实现保险产品销售。由于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知识缺乏,再加上保险合同往往具有繁杂的条款,因而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一些保险人会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来实施对消费者的误导,如将分红险称为理财产品,“疏漏”保险手续与证据导致保险理赔无法实现等。

3.银保合作存在一定的弊端。如由于银行具有渠道优势,因而抬高手续费报价,代销人员甚至还根据业绩收取额外手续费。

三、投资风险分析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宽度与深度的相关规定①

1.股权投资。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上一年资产中不超过20%的资金可以投资于权益类产品,其中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上限均为10%,如果将因投连险带来的权益类投资资金一并计算,完全有可能超出20%上限;另据规定,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由原有的5%调至10%,同时取消“禁止投资于上年涨幅超过100%股票”的限制。

2.海外投资。2007年7月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打开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的大门,截至目前为止,共有21家保险公司获得了QDII资格,其投资限额为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15%②。

3.基础建设投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保险企业集体出资约160亿元,占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13.93%,成为仅次于铁道部的第二大股东;根据2008年两会相关议题,2008年将继续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同时要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和私人股权投资试点。

4.中小保险机构委托入市开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理财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委托投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成为可能,目前已有民安保险等18家中小型保险公司可“借道”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

据《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6721.94亿元,较年初增长37.2%。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来看:银行存款6516.26亿元,较年初增长5.38%,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24.39%,占比较年初下滑7.35%;债券11752.79亿元,较年初增长23.78%,占比43.98%,占比下滑4.76%;证券投资基金2530.46亿元,较年初增长85.35%,占比9.47%,占比上升2.46%;股票(股权)4715.63亿元,较年初增长140.23%,占比17.65%,占比上升7.57%。

(三)投资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的新增收入中80%左右与资本市场有关,但资本市场波动很大,蕴含着极大的投资风险;与国外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和比例相比,我国保险业投资债券比例偏小,股票、基金所占比例偏大④;海外投资蕴含着投资风险和汇率风险。

四、偿付风险分析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占市场份额主体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均非常充足,长期困扰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不足和利差损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由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制于承保和投资环节,而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国保险业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仍然存在且较为突出,因而偿付能力风险仍然存在。

偿付环节风险还源自保险诈骗的存在。有资料显示,欧美发达国家的保险赔付总额中有15%一30%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诈骗形式获得,个别的险种的诈骗赔付率甚至高达30%一50%。另据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估计,该公司2005年赔付总额中15%以上与保险诈骗有关;华安保险武汉分公司认为,因保险诈骗产生的赔付目前已占到赔付总额的30%⑨。据江苏保监局不完全统计,2006年江苏省发现涉嫌车险诈骗案件1900件,涉嫌诈骗金额1860万元,全省因机动车险诈骗损失高达2亿元㈣。

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3月24日颁布了“1号令”,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做了规定。其中,有关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分别照搬欧盟1973年标准(财产险)和欧盟1979年的标准(人身险),即“偿付能力0”标准;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则以NAIC的IRIS为基础构建。由前述文献综述可知,粟芳(2002)和赵宇龙(2006)等学者的研究均表明,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最低额度与初始准备金的设置存在一定缺陷。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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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电企业;风险管理;防控管理

Key words: power generation enterprises;risk management;prevention and control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5-0129-02

0 引言

对于发电企业而言,风险管理控制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的发电企业在风险管理控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发电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本文根据发电企业存在的风险,并且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与措施。

1 发电企业风险确认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收集是发电企业风险确认的主要工作。信息资源是发电企业开展风险评估、风险防控管理的重要理论依据,因此需要发电企业做好对初始信息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及应用等工作。现行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可包括两大类:历史数据和预测数据,按照这些数据信息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从风险形成原因角度看,可将发电企业风险划分为内生风险和外生风险两大类;从风险性质角度看,可将发电企业风险划分为财务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及战略风险五大类,本文将具体论述上述五大类风险:

1.1 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因企业财务结构不规范、融资行为不合理而导致企业偿债能力较低,使得投资者预期收益大大下降而引发的风险。对于发电企业财务风险而言,其主要体现在资金周转率、企业的负债水平、盈利能力、各项成本费用、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方面。

1.2 运营风险 运营风险是指企业受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导致运营活动未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或遭受重大损失而引发的风险。对于发电企业运营风险而言,其主要体现在市场营销策略、企业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管理人员从业素质及信息系统操作等方面。

1.3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因违反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原则,给予自身或商业银行带来重大经营损失而引发的风险。对于发电企业的法律风险而言,其主要体现在发电企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策文件等方面。

1.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股市价格、汇率、利率等的变动而导致价值未预料到的潜在损失的风险。对于发电企业市场风险而言,其主要体现在煤炭市场信息、电价信息、计划电量完成率及电量供需状况等方面。

1.5 战略风险 一直以来,关于战略风险的概念国内外学者争议不断,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认识,持有不同的态度。简单来说,战略风险可被定义为因企业整体损失的不确定性而引发的风险。对于发电企业的战略风险而言,其主要体现在电力企业发展规划、发电量预测文件等方面。

综合上述,国内发电企业可致力于以上五大风险的分析之上收集相关信息,并依据所收集的信息评估各类风险,挖掘引起各类风险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策略。

2 发电企业风险分析评估流程与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2.1 发电企业风险分析评估流程 风险分析评估是加强发电企业风险防控管理的关键环节。通常情况下,风险分析评估工作由发电企业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领导机构及总办会共同完成。由发电企业相应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信息收集工作,并对收集到的信息分析、筛选及整理,编制日常风险分析报告。同时,相应的职能部门以日常风险分析报告为依据全面探究风险成因和风险影响,从而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之后发电企业职能部门将开展的所有活动以报告的形式上报于风险管理领导机构和总办会,由其进行审核、监督和指导各项活动的实施。

2.2 发电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发电企业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的重要平台,该体系全面贯穿发电企业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行使着对决策、执行及监督等过程的风险管理职能,对发电企业更为准确、高效的决策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加上发电市场竞争力日益激烈,使得发电企业各类风险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发电企业风险责任意识薄弱,风险防控管理能力不足,缺乏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以至于各类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制约着我国发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推进我国发电企业长期稳定发展,需要发电企业重视起风险防控,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和需求,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首先,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领导机构,由该机构承担起企业管理层面的风险管理职责;其次,发电企业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在该会议上详细评估、审查企业风险状况,以便各部门更好的了解企业整体风险状况;最后,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相关机制和政策,明确各职能部门相应的职责,如营销部门承担预测和分析电力销售市场风险的职责;策划部门承担本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职责;燃料供应部门承担预测和分析煤炭市场风险的职责,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3 有效地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的措施

3.1 根据危害因素确定预防目标 对于发电企业安全风险管理而言,其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方针,以“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为坚持原则、以规避各种风险、保证发电企业运行顺利性、安全性为目的。现阶段,发电企业总调已经统一确定了电网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并由各级调度机构承担组织实施所辖电网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加强和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管理、控制风险。现行发电企业风险管理要求实行超前控制,即通过风险预测估测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并事先做好防范措施,待风险出现时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给发电企业带来重大损失。风险事故预测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过程,其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事故教训,结合电力企业自身的内部因素(系统结构、电源分布影响)和外部因素(地域特征影响、自然灾害影响、污秽影响以及外力破坏影响),运用风险评估技术,从多角度、全方位对电网运行风险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有效控制和管理措施,从而起到风险事故预防的目的。

3.2 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按照“全员参与、突出重点、融入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一是分个人、部门(单位)、公司三个层面,着重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入手,采取“自己找、同事议、群众评、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认真查找廉政和监管风险点。二是紧紧抓住风险收集、排查、评估等环节,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信息库,并制定出相关措施,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找准风险点,筑牢防火墙”的基础上,将对廉洁风险防控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加强对风险防控措施的研究,重点开展防控措施制度建设,逐步构筑“岗位履职有标准,防控管理有措施,问责追究有依据”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提升发电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整体水平,为发电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3.3 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完善发电企业安全保证制度 发电企业需针进行全面控制,其分析内容如下所示:发电企业结构、电力电量平衡、系统潮流及无功电压、系统N-1静态安全、系统暂态稳定性、系统动态稳定性。待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后发现,风险与现行制度、应急管理预案严重脱节,通过对其进行分析,将为完善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提供了充足的理论依据。实践证明,风险防护并未能够满足发电企业风险管理的需求,因此需要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措施实现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高效预防。

通过实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有助于完善发电企业安全保证制度,增强评价结构检查保证和保护制度的有效性。于此同时,更需要进一步强化电力企业广大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从而更加积极、自主的参与到风险防范过程中。

参考文献:

[1]杨学华,张国库.电力企业内部控制探析[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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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证券市场结构分析

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按品种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产品市场;按交易场所结构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就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 市场结构层次存在缺陷

成熟的证券市场通常是由发行市场、交易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多层次结构体系。这种多层次结构为投资者提供了不同回报和承担不同风险以及利用股票期权与股票现货等进行组合投资的机会。但这种多层次结构却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无法发挥风险转移等功能。

2 证券市场过度投机气氛严重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以中小散户为主要市场投资者,散户与机构投资者并存的初创阶段。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对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倾向于短线投机操作,使价格波动过大、市场起伏剧烈,这样本来就不稳定的证券市场进入混沌状态。

3 我国上市公司质量普遍太差,没有投资价值

我国证券市场现有的上市公司中有70%左右为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不灵活,社会负担又比较重,所以资产质量不够理想,因而上市公司的质量普遍欠佳。

4 我国上市公司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配情况:一是部分经营状况欠佳甚至现金流为零的上市公司也派现;二是不少公司虽然有派现,但是每股派现金额很少;三是很多公司在派现的同时推出配股和增发方案,部分公司的大股东享受了派现带来的利益,却在再融资时选择放弃或以固定资产折价入股。以此作为背景,上市公司的高派现分红方案所隐含的信息复杂,并不被一致看好,有的甚至还引起了股价的下跌。

二、证券市场风险分析

证券市场风险本质上是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结果递进联系而呈现的可能性。风险因素是风险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风险事件则是它的充分条件。学者们一般将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分为系统性风险因素与非系统性风险因素。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政治、经济等因素造成的,对市场整体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非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的变动而对证券市场上某一企业或某一行业的证券带来收益波动的可能性因素。这种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上市公司本身,具体包括公司财务风险因素、企业的经营风险因素、违约风险因素、流通风险因素和偶然事件风险因素。一种非正常非合理变异了的风险因素在时间上的累积或多种变异了的风险因素聚集必将产生风险事件。

证券市场是一个涉及筹资者、证券商、证券专业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等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系统,而且系统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筹资者通过证券商向投资者筹集资金,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实施配股方案筹集资金。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上从证券商手中买人股票、债券,也可以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买卖,以获取红利。证券商是连接筹资者和投资人的桥梁和纽带,证券商作为机构投资者又可直接进入市场进行操作。因此,筹资者、投资者、证券商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操纵者,任一主体行为的不规范,都会引发风险事故,同时,证券市场系统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会对系统产生很大影响。所以,证券市场风险的形成原因有来自系统内部的也有来自系统外部,它是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如何规避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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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证券市场结构分析

    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按品种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产品市场;按交易场所结构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就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 市场结构层次存在缺陷

    成熟的证券市场通常是由发行市场、交易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多层次结构体系。这种多层次结构为投资者提供了不同回报和承担不同风险以及利用股票期权与股票现货等进行组合投资的机会。但这种多层次结构却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无法发挥风险转移等功能。

    2 证券市场过度投机气氛严重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以中小散户为主要市场投资者,散户与机构投资者并存的初创阶段。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对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倾向于短线投机操作,使价格波动过大、市场起伏剧烈,这样本来就不稳定的证券市场进入混沌状态。

    3 我国上市公司质量普遍太差,没有投资价值

    我国证券市场现有的上市公司中有70%左右为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不灵活,社会负担又比较重,所以资产质量不够理想,因而上市公司的质量普遍欠佳。

    4 我国上市公司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配情况:一是部分经营状况欠佳甚至现金流为零的上市公司也派现;二是不少公司虽然有派现,但是每股派现金额很少;三是很多公司在派现的同时推出配股和增发方案,部分公司的大股东享受了派现带来的利益,却在再融资时选择放弃或以固定资产折价入股。以此作为背景,上市公司的高派现分红方案所隐含的信息复杂,并不被一致看好,有的甚至还引起了股价的下跌。

    二、证券市场风险分析

    证券市场风险本质上是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结果递进联系而呈现的可能性。风险因素是风险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风险事件则是它的充分条件。学者们一般将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分为系统性风险因素与非系统性风险因素。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政治、经济等因素造成的,对市场整体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非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的变动而对证券市场上某一企业或某一行业的证券带来收益波动的可能性因素。这种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上市公司本身,具体包括公司财务风险因素、企业的经营风险因素、违约风险因素、流通风险因素和偶然事件风险因素。一种非正常非合理变异了的风险因素在时间上的累积或多种变异了的风险因素聚集必将产生风险事件。

    证券市场是一个涉及筹资者、证券商、证券专业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等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系统,而且系统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筹资者通过证券商向投资者筹集资金,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实施配股方案筹集资金。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上从证券商手中买人股票、债券,也可以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买卖,以获取红利。证券商是连接筹资者和投资人的桥梁和纽带,证券商作为机构投资者又可直接进入市场进行操作。因此,筹资者、投资者、证券商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操纵者,任一主体行为的不规范,都会引发风险事故,同时,证券市场系统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会对系统产生很大影响。所以,证券市场风险的形成原因有来自系统内部的也有来自系统外部,它是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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