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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风险及其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27 09: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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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风险及其管理

篇1

当前,金融企业对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的高度依赖,使得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安全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随着我国银行业科技进步的步伐逐渐加快,特别是近两年来银行业信息和数据逻辑集中程度的不断提高,信息科技风险已经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行的又一重要隐患。近年来银行业爆发的一系列与信息科技有关的风险事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2006年4月,银联全国跨行交易系统瘫痪6小时,国内大部分商户的POS机无法刷卡,所有银行的ATM终端无法进行跨行操作,以日均量估算,“停刷”阻断交易量246.6万笔,金额1287.7亿元,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实际损失和由此造成的声誉损失令人痛心。再例如,2007年1月1日,北京工行所有网点系统瘫痪90分钟,2007年5月23日,工行网站出现故障120分钟后恢复,8月15日,工行网银及客服电话大面积故障及拥塞约8个小时。这几起银行业的信息科技事故表明,如果银行系统中断1小时,将直接影响该行的基本支付业务;中断1天,将对其声誉造成极大伤害;中断2-3天以上不能恢复,将直接危及其他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IT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在设备规模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相对显得十分薄弱。重建设、轻管理,重上档次、轻视风险,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是十分普遍。农村信用社迫切需要加快对信息科技风险的清晰认识,抓紧建立统一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手段。因此,树立和培养信息科技风险意识,规划落实好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是与农村信用社IT治理成效密切相关的重要大事。农村信用社必须充分认识信息科技风险对整体业务和金融体系的影响,全面理解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一是农村信用社迅速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为防止创新产品轻而易举地被竞争对手抄袭,必须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只有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创新产品才能避免被直接和简单地复制。在产品的创新过程中,每开发一个新产品就有自身的风险管理的重点,都需要迅速敏捷的信息系统予以支持。一个能够充分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和创新需要的信息科技运营体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竞争力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是维护农村信用社金融体系稳定性的需要。现在,IT系统是整个业务的操作平台和运转中枢,一旦出现事故,已经基本上很难恢复到传统的靠手工运转的模式上去。同时信息科技的应用和普及也加快了农村信用社与同业机构和外部市场的风险传导,极大地放大了科技风险的影响范围,一旦农村信用社出现信息科技问题,很可能会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二、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对策

1.逐步建立完善的IT治理结构,合理的IT架构及各项规划。

IT治理是信息化建设及管理方面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它是信息系统审计和控制领域的概念,可以指导农村信用社合理利用IT技术,平衡IT技术与流程的风险、增加价值来确保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目标。因此,逐步引入IT治理的各项内容,是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大势所趋。农村信用社必须解放思想去学习、借鉴国内一线、二线大型银行在IT治理建设中的经验与教训,专门研究、部署、规划对IT风险的分析、定位、评估和治理。必须站在更高的层次,更深远的思路和更大的投入来对信息科技风险进行管理控制。

2.将信息科技风险、业务风险有效整合,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战略 。

我国农村信用社目前采取省级联社-市级联社-县级联社的“三级管理”模式,管理层次多,作为一级法人的县级联社具有一定的资产业务决策权,省级联社对县级联社控制力不足,从而导致银行战略意图从上向下的传导不够通畅。同时目前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管理大多实施的是风险的分散管理,即不同类型的风险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信用卡风险由信用卡中心负责,网上银行风险由电子银行部门负责等。面对新形式下的挑战,农村信用社需要建立统一全面的风险管理战略。这种管理要求将业务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不同类型的风险,都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将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风险管理部门要通过风险管理规划、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等方式,实现全社集中的风险管理架构。

3.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或工具,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能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金融案件呈现出由传统作案向高科技作案转变的特征。传统作案手法技术含量低,而高科技作案则通过诸如信用卡、网上银行等新型金融工具达到作案目的。因此,农村信用社需要不断追踪技术及管理的最新发展,使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不断符合技术和管理的发展趋势。利用商业智能技术,对数据进行抽取、集成、转换和综合分析,实现对各类风险的监控和有效管理,这也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信息分析和风险管理决策采用的主流技术。

篇2

引言: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保障金融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提高金融业的经济发展效益,是发展我国经济的重要保障。在信息化和科技化的催化下,金融业科技风险不断累积和增加,必须充分发挥科技风险审计在控制金融科技风险中的作用。本文明确了在金融业发展中,科技风险审计的必要性,并就如何强化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提出有效策略。

一、科技风险及科技风险审计的基本理论

(一)科技风险含义及类型。近年来,随着信息科技在金融行业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信息技术成果为金融业行业带来发展的同时,科技风险也不断加剧。我国银监会于2009年出台的《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明确规定了科技风险的含义,即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金融业的日常运行中,受自然意识、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法律、声誉和操作等风险[1]。可见,在金融风险的众多种类中,科技风险是操作风险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按照不同分类标准,金融科技风险可以分为IT环境风险,包括了物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外包风险等;IT运行风险,包括了网络欺诈风险、误操作风险和系统中断风险等;基于IT的金融产品风险。按照风险产生的原因及与其他风险的相关性,金融科技风险分为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直接风险包括技术风险(网络、系统、设备、安全)和非技术风险(自然灾害、人为破坏、误操作、环境等);间接风险包括了传统业务风险和隐性风险。按照产生的后果,金融科技风险分为信息安全风险、外包风险、业务连续性风险等。

(二)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的含义及面临的挑战。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是指由金融企业内部的信息科技审计部门对全行范围内信息系统生命周期中的资产保护、资源经济利用、数据完整和完成组织目标的情况,通过采用应用控制和一般控制等审计方式,开展综合的检查和评价,向企业的领导和信息科技部门提出咨询意见。随着我国各种银行数据数量的不断增加,银行各种技术风险也不断集中,因此,如何掌握银行数据大集中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高效性是金融科技风险设计的一大挑战。同时,电子银行客户服务变革和技术创新的速度不断增快,使得金融企业新业务和新技术推出的周期将会大大缩短,在这些推出之前,是否有合理的风险分析、安全检查和战略评估亦是一大挑战。

二、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的必要性

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科技风险作为金融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分支,对金融业的发展作用日益突出。科技风险审计是金融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金融业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手段[2]。因此,在金融业的发展中,强化科学风险审计是十分必要的。

(一)科技风险审计满足了金融业信息系统高效运行的需求。随着计算机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传统的手工记账方式已经无法发展金融业的发展需求,计算机技术的运用,促进了金融系统的信息化发展。与传统的金融运行方式相比,信息化系统虽然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系统本身的复杂性和管理节点的复杂性使得金融信息化系统的科技风险日益突出,影响了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为了降低金融业中的科技风险,满足金融业信息系统高效运行的需求,促进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积极开展科技风险审计工作。

(二)科技风险审计提高了金融业的整体效益。科技风险作为操作风险的一种,对金融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重要的影响。科技风险主要在金融的业务工作中形成,而金融业务直接关乎金融企业的经济效益,一旦因科技风险而造成业务流失的话,将会大大减少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损坏企业形象,影响金融企业的社会效益。可见,做好科技风险审计工作,是提高金融业整理效益的必要手段。同时,在金融业中做好科技风险审计工作,能加强对金融业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力度,有力控制金融业的整个管理体系,提高金融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科技风险审计降低了金融业经营管理风险。科技风险审计是科技风险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做好科技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归根结底是要靠金融管理的有效性,金融管理风险严重降低了金融管理的工作有效性,影响了金融业的发展。加之,金融业信息化系统在运行中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漏洞,必须积极开展科技风险审计工作,才能降低金融信息系统风险。因此,开展科技风险审计,能降低风险金融业经营管理风险,保障了金融业的有效运行。

(四)科技风险审计促进了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金融业的发展中,开展科技风险审计,能有效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提高了金融业的整体质量,科技风险审计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金融企业进行的科技风险审计,能提高内部职工对信息安全的认知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此外,通过开展科技风险审计,能及时发现信息系统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三、强化金融业科技风险审计的有效策略

(一)设计有效科学的科技风险审计方案。金融科技风险审计的有效方案设计可以从六方面着手,即审计立项、审计策划、现场审计、审计报告、审计跟踪、项目评价。审计立项是指有金融业相关审计机构根据年度的审计项目计划和有权人临时增加的审计项目提出项目,再由当地政府审计部门决定是否立项,审计机构在确定审计项目时,要明确审计的对象、目标、时间还有具体的审计事项。审计策划包括了成立专业审计组、收集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审计培训和通知。现场审计包括了开始会议、初步评估、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审计发现、审计评级和结束会议,现场审计一般是在业务部门现场进行的,必须对业务部门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记录,对业务部门管理层执行的控制进行评价。审计报告包括了起草审计报告、举行推行会谈、审定审计报告、宣布审计结果。审计跟踪包括审计跟踪、评估剩余、风险和报告跟踪。当项目报告通过并发表后,审计组组长要组织审计人员对审计效果、审计效率的运用,实施审计评价。

(二)强化科技风险管理,建立科技风险评估机制。金融企业要不断加强科技风险管理,在借助科技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要重视因科技引发的风险,明确自身的责任,调整好自身的行为规则和战略计划,要谨慎开发高科技产品,与科技风险相关的信息要透明公开,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同时,面对现代科技带来的金融科技风险,金融企业必须构建健全的科技风险评估机制。对已经产生的风险或者潜在风险进行科学、完整的评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出控制风险措施,提高科技风险审计质量。

结语:总之,在金融业发展中,必须坚持开展科技风险审计工作,积极开展科技风险审计是符合金融业发展需求的,是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下的必然趋势,能有效降低金融业的科技风险和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篇3

在金融理财投资行业中,收益往往与风险并存,只有加强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策略,才能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提高收益,这于金融机构、投资者乃至是国家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1]。对此,本文研究分析了个人金融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和业务发展的不足,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了风险规避策略。

一、金融理财产品概述

金融理财理论来源于金融实践,目前我国现存的金融理财产品众多,这些产品具有其不同的特点,由于我国的理财市场规模较小,供需均衡性始终维持低层次,而且理财师队伍建设起步也较晚,加之理财产品缺少创新,多存在同质化现象,这就导致了我国的金融理财业务发展较为落后,所以各大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一直在研究如何有效的规避风险,提高收益。

二、金融理财产品风险分析

(一)“价格战”引发市场风险

不同的理财产品具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和收益结构,尽管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是目前的很多理财产品逐渐出现了同质化现象,为了获取最大化的预期收益,产品之间出现了“价格竞争”,这就造成了一定的市场风险。例如,如果理财产品持续走高,一旦在市场上没有合适的投资组合那么就会致使产品资金的投向受限,最终增大收益率的市场风险。

(二)操作风险

金融理财产品从研发、设计、销售到业务操作多具有一定的模式,各个环节看似严密,实则多易出现一些问题,尤其是销售环节,常会因为操作不规范导致一些操作风险。这与业务人员的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相关,因为很多金融机构对投资的风险性都会明显指出,但是一些销售人员会因为销售压力对其没有重点明示,或者极力淡化风险,这样就会导致投资者购买行为出现偏差,最终埋下金融风险隐患。

(三)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体现在外汇理财产品组合之上。目前,全球经济发展速度十分迅速,美国的次贷危机风波的影响仍然存在,这个时候极易产生一些政策风险,所以必须充分投资市场行情、积极防范政策性风险。

三、理财风险规避策略探讨

(一)金融机构的管控措施

1.构建优秀的理财团队,培养其理财能力。目前,我国的理财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相对较差,这不仅造成了理财操作风险,同时也影响了我国的金融行业稳定发展,所以必须建立优秀的理财团队,选拔人才,经考核后认定其理财从业资质,确保所有人员均为持证上岗,然后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培训活动,加强其理财实践能力,提高其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最后,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提高其职业操守和责任心,杜绝不当行为。

2.调整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制定理财产品风险管理体系,将理财产品风险管理真正纳入到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中,然后建立董事会管理模式,组建风险管理部门,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全方位、全方面的管理理财产品的风险。此外,风险管理时要应用风险检测手段对风险进行计量,确保控制风险、处理风险。

3.有效转移风险,采取规避手段。首先,在研发理财产品时必须测算产品的资金成本和销售情况,合理规划产品与资金,依照市场情况应用具体的方法测算其产品风险和收益。一旦产品的销售资本回报率为低于零值,那么不得对其进行销售,而为了确保浮动收益性投资的收益,必须细致观察市场变化和政策变化,如果是投资组合,则需要对相关利率进行调整,在测算出风险收益率曲线后及时采取风险转移方法。如果风险经加权调整后,其资本回报率低于零值那么就需要及时终止条款,减少客户的损失。

4.完善内部的审查和监督管理。首先,构建审查和监督部门,然后由审计部门评估风险,组织相关人员报告评估。之后由理财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理财顾问的相关理财合同、记录和材料。只有审计和监督部门并行管理才能有效规范金融理财行为。

5.采用科技系统和信息系统管理。目前,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相对较快,应用这些系统可以有效提升风险管理的高效性,所以我国的金融理财行业也应该积极采用这些系统。首先,完善网上银行的软件和硬件设施,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客户信息,保障其安全性,然后制定网上银行管控制度,规范网上操作流程。最后,建立认证和数字证书,完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采用钥匙加密技术和防火墙技术管理理财相关信息[3]。

(二)相关监管机构的措施

首先,建立与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条文,降低政策风险。中国银监会要发挥积极的作用,细致总结理财业务发展情况,严格执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理财行为。其次,监督理财市场,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减少“价格战”,由于多数投资者不具有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所以监管机构必须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法律约束和风险提示。

(三)投资者的风险规避措施

首先,投资者必须理性的对待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行为,正确认知风险和收益性,要懂得尊重理财市场,加强其自身的理论知识,正确面对理财产品市场的运行规律,做好相关的预测,切勿高估自身的投资行为,也不要抱着“一夜暴富”的思想,尽量稳步的去投资,正确看待收益。其次,投资者应该重点规避高风险理财产品,切勿因收益过高而盲目选择理财产品,做好风险规避。然后,加强自身风险分析能力,学习科学的风险分析能力,对所有的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预判,确定自身能够承受的最大风险,合理选择产品。最后,优化证券投资组合,确定其证券收益的加权平均数,平均风险,降低风险。在此基础之上制定好风险应急计划。

四、总结

目前,国内外的金融理财市场发展仍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国内必须积极改进理财市场的发展不足,而投资者应该不断加强投资理财理论知识储备,充分熟悉并把握理财产品的种类和特点,此外,监管机构也应采取监管行为,如此才能构建一个稳定、有序的金融理财市场。

参考文献

篇4

商业银行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是负债,如此,其必存在着风险。而风险是无处不在的,我们所应作的是如何驾驭并管理金融风险。如何在承担风险带来收益的同时,使利润最大化,是管理风险的核心。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各种风险相互交错,相互连锁。因错投海外次级债券,美国次级贷款危机使不少商业银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但要想打开海外金融市场的起了,这无疑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要想打开局面,并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有利地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培养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迫在眉睫[1,4,6]。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信用风险缺乏有效控制

信用风险无动态评级,缺乏有效的资金监控机制,未建立度相应的度量模型。

2、市场风险缺乏有戏控制

对其缺乏足够的重视,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增加及其复杂化,在计量方法、工具、系统方面缺乏对此风险的有效控制。

3、操作风险缺乏有效控制

在其管理理念、管理体系、管理手段上,都存在着很大缺陷。

4、按揭贷款因其低风险,已成为了各方大力发展的主业务。但其中的问题也多多。其一,处于起步阶段的个人信用记录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不够完整及完善。其二,房地产价格飞速上涨,难以排除泡沫存在的可能,部分地区出现供不应求的场面。其三,假按揭的存在于你其根本无抵押的房产,其可能的损失率难以估量

5、呆坏账等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比率水平居高难下

尽管我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额在不断下降,但不良贷款比率仍大大高于10国际警戒线,此外,扭曲的融资结构,是长期存在于金融体系内的风险向银行集中,同时,破产法的完善,也将使国有企业负债的很大一部分成为不良贷款。不可否认的是,其仍隐藏着风险,容易陷入流动性不足的困境。信贷投放的行业较集中,房地产业、制造业、通讯业及基础设施投资近年来发展的如火如荼,贷款资金也随产业而集中到这些行业。但由于其为新兴产业,弊端较多,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2]。

6、信贷投放过快极易触发金融风险

贷款总额的迅速增加,贷款的结构的改变,中长期贷款比重增加,缺乏长期债券市场,潜在的风险自然加在了银行系统中。通过发放大量新贷款来稀释不良贷款率的盲目扩张行为也隐含着巨大的危机。

7、信用体制不健全,金融体系透明度不高

由于信息的难获得、搜寻成本过高、信用制度不健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尤其是涉及公司内部经营、个人收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容易造成错误的局面。如个人信贷保障系统的不健全,缺乏提交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信息,坏账风险加大。这种状况容易导致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频频发生的住房信贷和汽车信贷的违约现象也使其风险增大[5]。

8、特殊国情背景下的金融风险仍将长期存在

资金流动性不足,自我调节能力较差,地下金融活动规模增大,有一定的金融冲击,而且这种风险又向银行集中的趋势,大大加大了银行风险,不得不加以防范。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

1、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观念,增强风险管理意识

强化风险意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其经营必须以规范审慎为原则。尝试着开拓海外市场。面对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国际金融市场,我国商业银行在投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应对风险的意识。

2、全面贯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注重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1]。

3、严把信贷闸门,加强信贷管理

加强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客户现金流的管理,关注客户第一、第二还款来源,进行有效的调查和审查[5]。

4、了解并熟悉危机前后经济金融运行的现实情况

经济持续多年高增长、外部资金大量流入、国内信贷快速增长、普遍的过度投资、股票、房地产等资产价格快速上涨、贸易持续逆差并不断恶化、货币普遍被高估,以便借鉴、参考。

5、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重要途径

“短存长贷”问题的解决,有赖于贷款证券化的实施,如此,加快资金的回流,转为现金。

6、全面清理损失。对各种可能受到的影响做出整体预测,对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也要有足够的重视。

7、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风险机制

包括对风险的评估、预警、监测、转移、防范、补偿和转嫁,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对风险的各项指标争取做到量化管理,将风险指标作为制定经营策略时重要的参数,以避免责任的推脱、做到精细化管理。

8、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

强化市场观念,以市场为导向,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立足本职工作,以工作为落脚点,大胆开拓;现行法律有些规定相对宽松,改变后的法律环境风险点也相应的变化,面向现实,大胆创新,因时而变,以此为契机,对法律风险加以有效地规避;通过科技论坛、成果展示、创新标兵园区等各式各样的活动,广开言路,开展技术创新,科技攻关,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让每个人真正的参与其中,为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提高乐于献计献策,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9、运用科技进行经营

充分应用先进的信息及网络科学技术,对信息进行迅速高效地收集并及时的分析、处理,为决策和管理政策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其优化提供重要的依据。积极引用并培训员工对这方面技术的及时掌握,将此作为目标和主要的进攻方向。

10、明确界定职责,将工作具体到人,并加强对工作人员技能和企业文化的培训等相应的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若职员操作权划定不明,势必会引发操作风险,使银行工作人员的职责与权利无法充分匹配。从而使其在一定的利益的驱动下,出现对工作的消极对待的情况,即引发不使用或少使用操作权,或 “反生产性”使用操作权,极力推卸责任。也可避免对权利的滥用。对于因为专业化程度欠缺的情况,通过定期培训,合理的考核,并建立相应的透明的有效的奖惩手段和完善的信息披露体制让员工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以避免。

11、完善各项制度

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股东大会及内部监督系统强化对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制约;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考察,避免因人误用、失察所导致的不必要的风险;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其指标要从实际出发,以长远经营目标为先导,既要强调经营业绩及其规模,同时又不可以其作为唯一目标,引起急功近利,破坏良好的内控环境;形成完善的奖惩体系并执此必严,以此形成责任追究机制,使各个工作人员提高责任心,不敢也不愿加以触犯;进一步加强稽核的独立性及其覆盖面,改善无效及剔除错误部分,联通稽核部门及管理部门,是信息充分流通,以其为核心,是各项有效并重要的措施得以彻底全面的贯彻;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对汇率变动引起的外币资产风险的管理,对相关国家货币政策变化对海外投资构成的影响的关注对抵押信用债券市场的发展的密切关注,做好相应的减值准备,择机出售相关抵押支持债券及资产支持债券;建立集中控制、独立评审的贷款发放制度。

12、进军国外市场时,注意利率、汇率变化,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外币债券投资损失和潜在风险是我们身处国际金融这一风云变幻的大背景下,需特别加以注意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较高,一旦出现危机,必然会引起利率和汇率的较大变化,市值变化会比较剧烈。同时低利率,会加大对银行外币债券投资市场风险控制的压力;08年的金融危机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花旗银行、美国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国际银行业巨头,但若外资战略投资不善,损失将难以计数[3]。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金融危机带来巨大灾难的同时,也让我们有了反省的动力。风险不可避免,如何有效的预防并加以控制,是我们可以做到的。有了相应的解决策略,而真正落实到每个细节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此才可不再重蹈覆辙,避免灾难再一次的出现。

参考文献:

[1]探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现状及其对策.省略/ Freepaper/Economicalpaper/financialpaper/201008/Freepaper_88553.html/2010-8-20

[2] 陈小敏王晓秋彭海燕著:《美国银行法》.法律出版社.

[3] 岳彩申著:《跨国银行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篇5

一、引言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服务机构所面临的合规压力/合规成本急剧上升,为了降低合规风险,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创新时甚至都日趋保守[1]。监管和创新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矛盾,这个规律不仅适用于金融行业,在诸多领域都呈现了相同的趋势。

对监管机构而言,维护整体金融稳定,保护公众消费者利益,是其重要使命之一,因此,大量的新的监管要求会层出不穷,也会根据形势的变化持续修订,所有这些都会带来很高的成本。虽然在金融领域中,监管成本过高表现的并不明显,但是在税收等领域,诸多监管项目,由于成本过高[2],导致不了了之的情况并不鲜见。通俗而言,监管也是需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的。

同时,对于被监管机构而言,例如商业银行,则又不胜其烦,疲于应付频繁变化的监管规则。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单独设置“合规部”以应对监管,不仅如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要求银行的合规部门“应该是独立的”,“应该在银行内部享有正式的地位”,并且合规“应成为银行文化的一部分”[3]。这些要求反映了合规工作的重要性,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合规工作的复杂性。

如何解决上述矛盾?近期的诸多研究表明,监管科技应该是可行的途径之一[4],因为在整个的监管逻辑上,监管方从传统的“家长型监管”转移至“服务型监管”,被监管方则从“被动汇报”转到“主动披露”。这种转型是前所未有的,在制度设计的层面,就避免了监管双方的不同立场,使双方在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达成了统一,并努力实现金融风险的可预测性。

二、监管科技的概念

与金融科技必须以“金融”作为关注点不同,实际上,监管科技并没有这么强的行业属性,可以应用到各种监管情境中。监管科技不应该是简单的“监管+科技”或者“科技+监管”,也没有必要深究到底应该偏重监管的科技属性,还是科技的监管属性。重点在于,监管科技所体现的,是在新的金融业态下,整体监管逻辑的方向性转变。

首先,被监管方采纳监管科技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降低成本,更应该是主动的接受监管。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自愿性披露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这主要由于靠传统的信息不对称获得不当盈利,在互联网背景下已经很难实现,与其这样,还不如主动接受监管。

其次,金融监管模式已经从规则治理,过度到原则治理阶段,在原则性监管的模式下,每个企业有权决定其最佳适用原则的方式,以确保符合性,这导致企业的诚实变得很重要[4]。于是,对于被监管方而言,主动接受监管已经成为提升信誉的途径之一。

最后,站在监管角度而言,即监督科技(SupTech)的视角,监管已经从“防止违规”转移至“预测风险”。在这个角度讲,监管方与被监管方已经达成了一致的目标,利益是一致的,因此,监管不再是传统的“猫鼠游戏”,而是监管机构提供的一种服务。或者说,“监管即服务”是改变传统监管逻辑弊端的最好途径。

综上所述,监管科技(RegTech)在本文中被定义为简化和改进监管流程的技术解决方案。

三、监管科技的兴起

监管科技、金融科技和监督科技词汇都是近几年以流行语的形式出现,但是一般认为,金融科技出现的比较早,该词汇由Bettinger[5]所提出,原意是指“将银行的专业知识与现代管理科技以及计算机相结合”。从当前的表达语境来看,金融科技也已经有了新的含义,也可以认为是新词汇,而且绝大部分文献也都是近三年(2016—2019)才出现的[6]。

部分文献认为,RegTech是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提出[7],实际上,在文献[7]之前,英国的政府科学办公室(GOS)所的文献中已经出现了该词汇[8]。当然,监管科技的思想早已经出现,只是没有被高度概念化,例如,文献[9]提出了利用金融科技构建监管机构工具包,只是没有明确的提出该词汇而已。可能也正源于此,在后续诸多文献中都认为监管科技是“金融科技的子集”[10]。

监管科技虽然不是因为大数据的兴起而出现,但确是因为随着大数据的应用才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诸多学者认为,目前已经发展至监管科技3.0,可能正是这样的划分,才佐证了上述结论,即实际的监管科技由来已久,但是之前并没有这样概念化的词汇。图1在文献[11]的基础上给出了这个过程以及其中相应的重要概念。

四、监管科技1.0及其成因

从整个金融发展的历史来看,金融监管长期处于“亡羊补牢”的滞后状态。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金融是一种社会建构,这导致新情况层出不穷。例如,对刑事犯罪的判定只是随着人的认识在改变,但是金融犯罪改变的不仅是认识,更是金融业态。因此,在金融监管领域,很难出现足够完善的规则。

典型的例子是,1970S随着金融全球化,随之带来了全球性的通货膨胀和债务危机,在这个背景下,产生了《巴塞尔协议Ⅱ》,这也陆续构成了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微观审慎监管的作用无须赘述,其不足主要体现在如下两点。

一是微观层面的监管,解决不了宏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换句话说,单个金融机构即使都符合审慎理性行为,“合成谬误”依然存在于金融体系中[4],叠加起来,在宏观层面可能会造成整个金融系统的崩溃,例如,2008年金融危机,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能力存在不足是其成因之一。

二是微观审慎监管所带来的合规成本较高,显著的提高了交易成本。审慎监管的本质是通过事前的约束来降低事后风险的概率,这意味着这些原则本身就是低效的。而且,这些原则,例如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在降低高风险投机行为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随之提高了运营成本。

上述缺点1促使宏观审慎监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虽然与之联系紧密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也不是新生词汇。缺点2则使得监管科技的出现成为必然。

监管科技1.0主要是由大型金融机构所推动,尤其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所导致的制度落差。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的复杂性,但是新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相应的副作用,例如,给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过度自信。监管科技1.0的标志是大型金融机构将技术应用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流程中。

五、监管科技2.0及其成因

《巴塞尔协议Ⅱ》在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被证明是存在一定缺陷的,直接催生了《巴塞尔协议Ⅲ》。这意味着更严格的监管,以及更高昂的合规成本。在金融强监管背景下,不仅是大型机构所面临的合规复杂性问题,中小金融机构还时刻面临“出局”的市场风险[12]。在这个阶段,传统手段很难保证全面合规。

另一方面,监管机构需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传统的监管手段也不能满足要求。具体表现为:(1)如何保障金融机构上报数据的真实性。金融科技发展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降低风险,而是获取更高的利润,因此风险会以方法或新的形式展现出来,如果监管的技术落后于金融机构的技术,在识别风险方面就失去效力;(2)监管对象的多元化。例如,如何监管场外交易等行为[13]。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场内交易一般存在完整的监管制度,但是场外交易则更多取决于双方的私下约定,这导致交易行为并不透明,场外交易被认为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3)关于监管成本问题,如果监管成本过高,监管就失去了意义。

于是,监管科技在金融机构的应用从1.0时代过渡到2.0时代,合规监管在监管机构的应用也成为一个独立的方向,即监督科技。监管科技2.0主要体现为各种新技术在满足合规监管要求,以及加强合规监督效力方面的应用。

六、监管科技3.0及研究展望

监管科技3.0被定义为未来的应用框架,这主要是因为金融信息化/数字化的过程已经基本完整,监管科技2.0最主要的体现和应对都是针对这一浪潮。未来更严峻的问题在于,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整体的金融业态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区块链技术带来的货币数字化。

篇6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飞速发展以及其在今天所获得的成绩,让大量的金融资源都开始逐渐的涌入到互联网领域中来,高投资回报率也蕴含了相对较高的风险,让互联网金融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这不但对我国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金融监管工作的难度。所以清楚的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形式,探讨如何有效对其风险进行监管,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形式

(一)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中,参与交易的双方往往无法面对面交易,同时因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能造成信用风险的产生。更有甚者,很多不法分子常常借助于互联网金融的匿名性以及隐蔽性,其信息身份不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便能够通过互联网金融的中介平台来实现资金流转而进行非法洗钱,此类交易安全问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金融市场带来相当恶劣的影响,同时也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市场风险。因为互联网信息传递表现出的便捷性以及不受时空制约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常常会扩大传统金融的市场风险,同时这一市场风险的危害性有很大的提升。在金融网络化不断加深的新时期下,投机分子往往会依靠利率或者汇率的波动在互联网融资平台中进行关联交易,对资金的有效流动带来很大影响,容易导致支付危机的出现,从而引发金融市场的波动[1]。

(三)操作风险。一方面,金融网络系统自身安全性会造成操作风险的出现。账户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消费者的信息交流等往往都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因为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相关规范流程不是非常了解,容易造成投资者蒙受损失,同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信誉度带来影响,降低公众的信心。

(四)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金融业务,其独有的特性让目前的金融政策法规不能够对其予以非常全面的制约与管束,例如说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标准、运作方式是否合法、交易双方之间的身份认证以及金融市场监管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增加其不确定性,面临法律冲突的风险同时陷入法律困境,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建议

(一)大力推进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应当真正清晰明确的了解金融监管的概念,对监管层次予以详细划分。监管由松到紧一般能够划分成为四个层次:市场自律、注册规范、一般监管以及严格监管。要按照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实际产品的影响程度以及其中所含风险实际大小来进行科学评估,同时按照评估结果来对风险监管范围进行划分,从而准确量化监管强度,之后结合最终评估反馈来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手段。比如说利用市场自律以及注册手段来管理风险较小、影响程度不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而对一些风险较高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采取严格的监管方式。另外按照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对监管范围予以合理调整,对各类产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计划。

(二)互联网金融数据监测与分析。为更好的防止互联网监管漏洞以及监管黑洞的存在,必须要对互联网金融数据实施全面的监测,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进行整体评估,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情况予以科学判定。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过程来制定出合理的监控标准,比如说对数据类型进行确定、对监控指标予以定义、对统计范围科学划分等。针对一些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且风险影响人数较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当同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经营性指标以及风险性指标,同时对采集的数据予以实时分析。监督管理部门在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实际发展状况予以实时追踪,从而获取到最新的风险情况,以便于制定合理的应对措施。

(三)建立通畅有效的沟通渠道。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和监督管理部门保持一种通畅有效的沟通状态,应当建立良好顺畅的沟通渠道。针对被监管单位,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了解到对互联网金融实施全面监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企业发展,确保监管方与被监管方能够真正共同配合进行风险防范。作为互联网市场中的主体,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自律行为非常关键,若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运作,不但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和监管单位保持一种有效的沟通,真正支持和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监管中来,接受监管单位的意见[2]。

(四)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广大消费者应当树立较强的自我保护与防范意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会对消费者带来直接损失,但因为信息不对称或知识水平有限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基本上都不了解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的差异,也不能够了解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所以相关监管机构必须要开展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消费者可以真正全面的认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性,不断增强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监管机构还必须要尽可能的维护借款人、支付人以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对存在的金融欺诈现象予以严厉惩处。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尤其是互联网和金融业之间融合度持续加深的新时期下,互联网金融也表现出了一片祥和的发展态荩也逐渐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建议国家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充分注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机制,借助于科学有效的风险管控手段,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朝着更加科学化和健康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文,李师航,罗晓玲.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监管[J].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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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以会计电算化为基础的信息化水平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而日益提高,从而改变了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这种改变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包括信息化对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经营模式、交易方式、经营形式和管理体制等带来的巨大的改变。在使用会计电算化后,信息科技系统替代了银行会计业务的运转,人工操作变成了信息处理的上机操作,与此同时信息科技系统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产生了非常重大的作用。这时银行的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和声誉等新的风险形态尤其要注意。

一、商业银行信息服务体系的现状和趋势

正逐步向集约化管理和决策支持的高级阶段发展的商业银行从建立模仿手工作业的单项会计业务应用系统开始经历了多项业务应用集成处理阶段。会计电算化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初级阶段是计算机处理开始代替手工操作生成电子数据的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第二阶段是全国范围内计算机联网、业务管理、互联互通、大小额实现计算机处理的9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的数据集中阶段;第三阶段是从现在开始的数据应用阶段。这个阶段是银行运用互联网的技术与环境进行金融创新,完成业务的集中处理,开拓网络金融服务的时代。目前正处于数据集中部分完成、数据应用刚刚开始的阶段的商业银行正处于关键的时刻,对于未来的竞争起着重大的作用。

目前商业银行的信息服务的趋势是实现金融的信息服务化。通过完备的信息系统,给银行的业务重组、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管理模式的变革带来深层次的变革个才是真正金融信息服务化。要实现银行从提供单一业务转变为面向客户综合服务以及银行业形成产品化和服务化,商业银行需要具备既精通银行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专家统筹信息化建设。

二、商业银行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风险及问题

(一)信息科技治理方面。

确保信息科技战略和目标与业务的策略一致是信息科技的目标。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才能够使得信息科技更好地为商业银行提供服务和支持,使得信息科技资源得到最恰当的应用。其中的风险以及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战略风险以及信誉风险:错误的信息资源的分配以及对法律法规的违背;信息系统无法满足业务的需求;信息科技战略无法与业务的发展需求相一致;缺乏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的低效率管理决策;较差的信息系统支持导致的市场竞争力低下。

第二,可能导致的问题:由低效率的信息科技资源配置所导致的项目延误;员工素质和技能达不到信息科技专业要求的水平;独立的科技风险管理部门的缺乏;企业内部“风险文化”认知的缺乏;会计专业和信息科技人员等对技术风险存在很差的意识;信息科技人员存在着职责的冲突;高级管理层未参加到信息科技督导委员会;信息科技项目发展与业务战略不一致;信息科技内控制度和措施缺乏定期检查和更新。

(二)安全管理方面。

确保关键信息系统和数据得到充分保护,使得非授权的进入和意外的中断能够得到避免是安全管理的目标。其中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操作和信誉风险:保密信息泄露;损失金融机构的重要资料;电脑病毒,蠕虫程序的爆发;不遵守监管规定;工作时间业务停运和数据损失;未经授权的金融交易。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恰当的个人存取权限设置;特权用户和紧急用户代码的使用;敏感信息存储未加密;客户敏感性信息由于较差的移动设备管理而泄露;定期安全监测的缺乏;末及时进行补丁升级导致电脑病毒感染爆发。

(三)系统开发和变更管理方面。

确保开发及维持高质量的信息科技系统.并充分配合及满足业务需求是系统开发和变更管理的目标。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操作风险、战略风险、信誉和法律风险:长时问的系统停运;泄露了保密信息;达不到银监会的管理要求;数据不完整;推出科技信息系统的时间受到延误;低质量的信息系统不能实现业务发展要求;系统未经授权而导致风险增加。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测试环节直接使用业务数据;对系统变更和相关批准程序没有审计跟踪和记录;正式项目质量确认和生命周期规程评估程序的缺乏所导致的项目延误;缺乏全面测试和不协调的系统变更所导致的会计电算化综合业务系统停运。

(四)信息处理方面。

确保信息科技服务和信息处理的连续性是信息处理方面的目标。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才能更好地保证会计电算化综合业务系统主要业务服务不发生中断。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系统无法满足业务增长的需要;关键设备以及信息因非授权收取而影响;保密信息被泄露;系统长时闻停运。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缺乏对重要的环境控制的定期维护;缺乏对敏感的操作环节进行控制;系统中心机的物理安全和环境控制措施不足;容量无法达到业务增长的要求。

(五)通讯网络管理方面。

确保网络连接和服务的连续性是通讯网络管理的目标。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如“阻绝服务攻击”等的网络停运;保密信息因外部网络而泄露;网络连接未经过授权;网络瘫痪导致长时间业务停运;未遵守银监会的监管要求。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网络抗冲击性脆弱;缺乏对关键的组件的监测;缺乏对内部网络的远程的安全控制措施;对需要在外部通讯网络上传输的数据未进行加密。

(六)技术服务提供商管理方面。

确保外包的信息科技服务能够获得有效和持续的管理是技术服务提供商管理的目标。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如下:

第一,可能导致的法律、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将核心程序设计外包或者直接采用专业公司套装软件,过度依赖外部服务供应商;缺乏对需求要求改变时的修改和维护能力;外包设计人员管理留下风险隐患和外包软件本身设计缺陷;系统因低质量的服务而中断。

第二,可能存在的问题:外包管理不充分;数据隔离和区别不充分;服务水平协议不充分;缺乏对服务供应商经常性的服务状态评估;对外包的营运职能缺乏有效的应急方案和解除服务方案。

三、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抓好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风险管理工作。

首先,要明确责任。科技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风险意识要加强,董事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都必须要对信息科技的风险负责,全系统由上到下的信息科技风险体系都应该是他们的责任。董事必须对于信息科技风险的战略规划、工作任务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层层负责,评价分析审计结果,督促和落实整改方案。监事会必须对全过程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充分有消息进行审计和评价,并调查董事会以及专职委员会以及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以此同时质疑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高层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工作汇报,亲自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且对于工作进行差距分析和敏感性分析,然后将工作方案进行及时调整,充分向董事会和监事会反馈和沟通对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建议和意见。

(二)设立信息科技督导委员会。

信息科技督导委员会的任务是:对长期和短期信息科技战略规划进行制定和不断更新;提供日常的运行技术和科技服务支持,这个由信息科技督导委员会统一负责银行信息系统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和监控来实现;建立实施恰当职责分离的信息科技组架构,制定清晰的岗位职责;提供充分的培训给信息科技从业人员;协助会计业务部门以及信息科技部门严格执行建立的有效的会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专门和独立的科技风险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度,并进行监督落实;对信息科技稽核审计部门配备适量地合格人员以及建立健全的会计信息系统风险审核制度方便风险审核。

(三)制定系统开发和变更项目管理体系和规则。

对开发项目生命周期的管理规则进行制定以及独立确认评价其中的主要技术相关项目。同时,隔离开发测试环境和实际使用环境,将用于测试的业务敏感数据进行删除,有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对紧急变更,变更管理规程要有适当的措施。

(四)与客户资金、会计等业务部门签订服务水平协议。

制定正式的信息科技操作规程。制定充分地容量规划以适应本行的业务发展需要;持续性预防和矫正信息科技设施和装备;建立充分地咨询服务台和操作支持,及时检测和报告异常操作和事件。

(五)加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强化网络性能监测。

隔离会计电算化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与外部网络和办公管理网络;对控制互联网以及无线网的接入边界;有效降低信息泄露以及外部攻击,这可以通过进行身份认证、内容过滤、防火墙、病毒防范、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实现;网络分析工具的使用要进行严格控制;对无线内部网络制定安全控制措施;网络设施有充分地抗冲击性;定期评估网络设施的安全设置;审计跟踪以及记录监察关键网络设施中的日常活动;

(六)有效管理信息的采集、存贮、传输、使用、备份、恢复、抽检、清理、销毁等环节。

严格按照授权优化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设置和使用;对于信息的采集加工、传输以及存取不脱离会计综合业务。

(七)该消除“信息资源孤岛”,实现应用层面的互联互通。

要打破林立和由于数据内容缺乏应用形成的数据和资源的单独应用的情形。通过应用智能搜索引擎、建立目录索引指南、逐步搭建利用网格平台等多种方式收集信息,开发网络资源,共享数据资源。

(八)改进信息流管理方式,主动适应经营模式的变化。

为了使管理会计以及账务核算的信息采集和系统设计内核全面转向以用户、客户为中心,必须要适应矩阵式管理架构和组织扁平化的发展。根据中后台集约以及前后台分离的新

运营模式,管控数据,非线性的信息流转得以实现,加速信息的共享和兼容。

(九)加强信息服务创新,统筹把握信息价值。

信息服务必须坚持用创新来从容应变。要注重积累、提炼和运用文本信息中的关键要素,懂得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量化分析预测分类分层业务,重点支持差别化的挖掘服务,真正结合电脑和人脑,真正做到满足用户的需求,努力使数据、信息、知识和实践融为一体。

(十)加大信息科技资金投入。

加大对信息科技的资金投入是银行信息化系统服务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只有投入了充足的资金,才能够更好地建立起手段过硬、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信息科技风险防范体系。银行需要结合银行存在的声誉、法律以及操作、战略风险,以实现前瞻性防范为目标,通过关注信息服务体系风险的新动向,加强技术风险的防范工作。

(十一)加强对资源系统研发、运行、维护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技术文档资料和系统环境说明文件、以及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

加强对应急处理机制以及信息通报机制的完善和安全监控的实行,演练、评审和修订应急预案;保留并异地存放副本,按照规定的年限保存,经过严格授权再调用;异地保存省域以下的数据,异地备份全国性的数据;通过提升信息服务系统的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能力,保证信息服务系统的稳定运行;通过对信息安全应急恢复系统的完善,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兴业银行信息中心)

参考文献:

[1]王小燕,田小丹,周建民.构建流程银行加速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信息化建设.江苏商论,2008.2.

[2]张戚虎等.金融信息化建设与金融信息化教育.中国金融.2006.

[3] 尤川川.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信息化脱状与展望.统计与决策.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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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6年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专题项目:“科技金融政策推动产业发展绩效评价及创新研究”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6ZC0240)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2月21日

一、科技金融的概念及特征

现有研究认为,科技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上的含义揭示了科技发展与金融活动的相互促进关系,它从宏观上阐述了科技金融的本质。它认为,科技金融作为一种“技术――经济范式”,是一个“科学技术资本化的过程”,即金融资本助长了现代科技转化为创造财富的工具;与此同时,金融资本“通过科学技术异质化的配置,获取高附加回报”。

狭义上的科技金融含义,强调了金融活动保障和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这层含义把科技金融视为知识经济背景下金融创新的结果。有研究认为,科技金融是“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现代金融系统里的一部分,它“借助财政、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实现科技创新,实现科技资产财富化”。作为一个独立的金融子系统,它以系列化的金融工具、金融制度与金融服务,促进高新科技的研发以及成果转化。为了研究需要,大多数研究成果都是从狭义层面上来研究科技金融的,本文也不例外。

科技金融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供融资服务,是现代金融与高科技产业相结合的产物,是对传统金融的创新,它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它实现了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科技金融实现了技术创新与金融服务的融合。高新科技产业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其研发与孵化都需要一大笔资金,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尤其需要金融产业的大力支持。所以,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主要表现为金融部门解决研发资金的需求问题。

(二)它以高新技术产业的需求为导向。目前,科技金融被视为是一种金融创新活动,是对传统金融活动的继承和发展,它的服务对象是当今的高新技术产业,而不是其他的实体经济部门,它以高新产业的融资需求为导向,提供金融服务。

(三)科技金融提供综合。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科技金融的服务除了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外,作为产业金融的一种形式,它能根据高新科技研发的特征、技术生命周期和产业集群来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从而推动技术的不断革新。

二、科技金融风险法律分类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认为商业银行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种。由于科技金融产业是高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相融合的结果,它既有传统金融活动的信用风险,也有高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风险。此外,它还有管理系统中的L险以及法律环节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是合约的一方未能履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在传统金融业务中,信用风险是银行最主要的风险。债务人遇到经济不景气或者价格波动等原因不能按期偿还本息,不能履行债务而产生的风险。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研发的资金需求量大,抗市场风险的力量弱,这些都增加了银行发放贷款中的风险。

(二)科技风险。科技风险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科技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研发创新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它受到实验条件、研发人员素质、资金支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研发能否取得成果,不能排除各种意外情况,成果能否转化成规模效益等,也是不确定的。

(三)操作管理风险。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高新技术产业具有专业性强、国际竞争力大、发展速度快等特点,而这些企业中小规模企业较多,它们管理机制不完善,组织结构单一,产品市场波动性大,这些特点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容易造成管理过程中的人为因素风险。

(四)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金融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协议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部分条款在法律上不具备实施条件,或者在现有的法律体系内与此相关的纠纷解决机制还不完善,因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三、国外科技金融运行法律模式

(一)市场主导型模式。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美国的金融体系以资本市场为主,其科技金融产业在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的双重主导下,整合了科技产业、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等多个机制。

1、在立法上,美国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为了给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健全的法律环境,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如《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小企业创新发展法》等。此外,美国政府还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在相关法律框架下,履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能。

2、在财政税收上,美国采取优惠措施,激励企业开展尖端研发。美国根据《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经济复兴税法》给予创业投资以低税率优惠,对设备折旧给予减税优惠政策;根据《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中小企业的科研开发还可以获得政府财政补贴等。

(二)银行主导型模式。与美国相比较,日本、德国等国家的资本市场不够完善,风险投资行业也不够发达,它们属于银行主导型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在科技金融产业中起到关键作用,银行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间接融资是主要的融资方式。例如,日本采取一系列政策,推动科技园区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研发孵化基地,同时利用其发达的商业银行体系,构建以银行为主导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德国依照《反对限制竞争法》,鼓励科技创新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德国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财政支持。

(三)政府主导型模式。这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采取的模式,它尤其适用于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像中国、印度等这些国家,高新技术市场的早期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研发阶段的前期投入很大。这种模式要求政府在科技金融产业的资源配置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政府直接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全过程,通过设立种子基金或者风险投资基金,向科技型企业注入大量资金,为创业期的科技企业提供及时的融资服务。

四、国外金融风险救助的法律实践

金融救助要求相关机构在危机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时,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或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并降低损失,恢复市场信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认为金融服务也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的性质。

(一)救助主体。金融风险与防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众多的救助主体,既包括金融机构的自救,也包括它救。在大多数情况下,金融救助是由政府、保险机构、监管机构等部门来完成的。

1、金融机构自救。金融机构加强风险防范,表现为对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在国际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框架》,规定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措施、监管活动等方面,在2004年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这些都构成了金融机构加强风险方案的指导原则。

2、行业协会救助。在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各类商业银行都有它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作为自律性组织,可以发挥监管与协调作用,很多协会内部还具有存款保险机构,对风险预警与防范起到了重要作用。

3、政府实施救助。当金融危机发生后,政府利用它的政治资源对金融危机中的银行加以援助。由于政府是以国家信用作为前提条件的,所以政府救助能迅速稳定金融市场秩序,安定人心。在金融救助的早期,国际上奉行的“大则不倒”原则,从某些方面就反映出政府对关键金融机构的保护,而不是任凭它在危机中倒下去。

4、保险理赔救助。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分散措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业务过程中承担了风险,根据存款保险制度,它可以按照再保险的形式,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以分散风险、减少损失。因此,存款保险机构在危机发生后可以进行保险救助。

(二)救助措施

1、央行救助制度。在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行使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金融监管职能,对金融市场和经济运行加强宏观调控,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在金融救助过程中,央行以最后贷款人的身份,利用存款准备率可以调节货币流量,进而影响金融市场。在某些国家,例如英国,它的中央银行在特定环境下甚至可以接管问题严重的商业银行。另外,在救助过程中,中央银行还可以提供信息、人员、技术上的支持。

2、存款保险机构救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金融保障制度,它以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当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项时,存款保险机构就可以向存款人提供直接赔付,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例如,日本在《小企业贷款保险法》的指导精神,制定了小企业信用保险制度。

3、政府财政救助制度。政府财政援助是最直接的救助形式。财政政策是政府调节经济运行的宏观手段,它有方式直接、见效快的特点。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高新技术产业运行的需要,在金融风险发生后,直接提供公共资金援助。

五、国际经验对我国科技金融风险防范的借鉴

为了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科学技术进步法》。根据中国产业调研网2015年市场调研的报告,目前我国区域科技金融发展势头良好,杭州、苏州、深圳、武汉等主要城市已建立起区域性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也出现了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发展模式。例如,苏州市借鉴以色列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开创了独特的“苏州模式”,就具有代表性。它以银行为中心,以政府的产业政策为基础,整合了投机构、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综合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但是,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相对较迟,且还仅仅局限于少数几个大城市,辐射能力有限,范围相对较窄,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金融产业比较,国内科技金融在融资规模、对科技的促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了促进我国科技金融产业的发展,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政府加强引导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宏观政策支持、引导科技创新活动。各级政府可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通过设立专项研发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加以扶持;成立银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补偿银行的借贷损失,降低银行的风险。政府还可以采用税收政策,降低投资所得税率、税收减免等,减少科技投入的成本,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研发投入。美国根据《经济增长和税款减免的和解法案》、《创造就业机会和帮助工人法案》,降低高技术企业的税赋成本,这值得借鉴。

(二)规范相关法律制度。为了促进我国科技金融产业的发展,要从立法上健全法律制度,完善科技金融的规章制度,行业协会要有效监督,优化政府、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为科技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我国可以在《担保法》、《公司法》等法律中,增加关于高科技企业创新金融的内容。

(三)提升银行金融创新水平。目前,我国科技部出台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规定》,银监会也了《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等,以促进我国的金融创新,但是它们只是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而不是立法体系。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商业银行除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要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研发出更多的金融衍生产品,为产业经济服务。

(四)完善监管,防范风险。美国在2012年制定了对金融科技加强监管的《创业企业融资法案》,而我国尚未制定相关法律。技术创新、金融创新都是高风险性的活动,需要面对研发环节、金融市场上的诸多风险,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在事前能及时识别风险,把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促进资金快速周转,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志强,王可丰.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两种主要模式初探[J].时代金融,2016.10.

[2]王祥兵,林巍.科技金融投入管理机制的比较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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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金融工程是一门边缘性的新兴学科,是现代金融学、信息科学和工程方法的有机结合,融现代金融理论、信息技术、工程技术于一体,是金融科学的产品化和工程化。金融工程采用了尖端的数理分析技术、电脑电讯技术、自动化和系统工程乃至运筹学、仿真技术、人工神经元网络等前沿技术,为金融领域开辟了一片广阔的天地。

一、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内涵定义

金融工程本身是金融学的工程化,因此,在本质上就是现代金融学的最新发展。现代金融学本身的方法论──无套利均衡分析──也就是金融工程基本的方法论。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对金融工程研究的支持,从最基本的方法论角度,应该说都是围绕无套利均衡分析展开的。

金融工程对风险管理是利用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工具,来达到风险规避的目的。金融工程可以将分散在社会经济各个角落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集中到衍生交易市场,进行集中匹配,然后分割、包装并重新分配,使风险管理者通过一定方法规避正常经营中的大部分风险,从而不承担或只承担极少一部分风险(如通过期货套期保值要承担基差风险等)。由于金融工程交易的杠杆比率较高,可以使风险管理者以较小的代价、较小的资金支出而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领域运用

(一)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运用范围

1.对于投资风险的控制与分散。实证研究显示,通过在世界各国股票市场分散化投资,可以扩大股票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增加投资收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机构投资者大多实施这种跨国多样化的投资。然而,一些国家的投资者因本国外汇管制及资本流动的限制,无法将资金投资到别国股票市场。利用金融工程中创设的国际股票收益互换这一新的衍生金融商品,即可解决这一难题。

2.对于价格风险的控制与管理。金融工程提供了远期、期货、期权及互换等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同时还可将此类衍生金融商品进行组合创造出更为新颖的金融工具,以抵补利率、汇率、股票收益率、商品价格等的市场频繁波动而带来的风险。金融工程对价格风险的控制与管理:对于利率风险,提供了远期利率协议、利率封顶保底、互换等工具及其组合;对于汇率风险,金融工程提供了远期、期权和远期汇率协议等工具及其组合。

3. 对于数量风险的控制与创新。数量风险主要是经济主体所面临的产量、销量、交易量等数量方面的不确定性。这些,既可能来自生产供给方面,也可能来自市场需求方面。传统上,企业主要是通过调节生产过程来实现对数量风险的管理,亦即通过增减工人来达到对产品数量的要求,但这种过度调整生产过程的成本高昂。针对数量风险,金融工程提供了两类新的产品:一类是商品期权;另一类是利用宏观经济景气指数与企业产量的相关性来设计宏观衍生金融产品。宏观衍生金融产品以宏观经济指数为纽带,通过买卖宏观经济指数的形式,使得与该指数相对应的收益流可以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相互调剂,从而便于各方引入所需的逆向收益流;企业就可以通过参与宏观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转移和分散数量风险。

4. 对于兼并风险的控制与防御。在现代企业的运作中兼并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的兼并有利于资源的更优配置。但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角度来说,必须对兼并风险加以控制与防御。金融工程可提供的方案:一是管控策略,包括相互持股、通过保障管理层利益来提高收购方收购成本(例如金降落伞法)、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反收购条款等;二是股票交易策略,包括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财产锁定等。

5. 对于风险的控制与监督。所谓风险,是指在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公司管理者往往并不始终把股东利益最大化放在公司经营目标的首位,而是常常牺牲公司的长期发展,追求短期的会计利润和其在职的享受,通常会反映在股票价格的低估上。在此情况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通过金融工程提供的杠杆收购来收购本公司并进行重组。当股东是本公司的雇员时,其自身利益与公司的收益紧密相关,从而增强投资者的持股积极性。

(二) 金融工程对风险管理明显优势

1. 方便准确。金融工程工具避险的一个重要内在机理就是衍生性,其价格受制于基础工具的变动,而且这种变动趋势有明显的规律性,可以方便地锁定风险,而对衍生交易的精确定价与匹配可以准确地抵补风险。

2. 讲求时效。成熟衍生市场的流动性可以对市场价格变化做出及时快捷的反应,提高控制与管理的效率。并随基础交易头寸的变动而去随时调整,较好地解决了传统风险管理工具管理风险时的时滞问题。

3.降低成本。衍生交易具有高杠杆性,付出少量资金可以控制大额的交易,动用的资金很少,可以为企业节约套期保值的成本。对于场内交易的衍生工具来说,交易的标准化和集中性降低了信息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

4. 使用灵活。期权的购买者获得了履约与否的权利,场内的衍生交易头寸可以方便地由交易者随时根据需要抛补。场外交易则多是为投资者“量身订造”的。因此,以金融工程为工具,投资银行家可随时根据客户需要,通过剥离、组合等方法创设金融产品,其灵活性是传统金融工具无法比拟。

(三) 金融工程对风险管理局限分析

1. 对于系统风险考虑不充分。尽管金融工程中的不少数理模型和方法都是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系统性风险而设计的,但是,当严重的系统性风险(如1998年的金融危机)发生时,不仅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通货膨胀等风险相当严重,而且由于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危机中普遍遭受巨额损失,甚至破产,信用风险也变得非常突出,以市场基本正常运行为前提条件,建立的金融工程技术与模型,在这种市场信用状况迅速恶化,许多市场变量出现异常值的情况下,对于风险管理显得无能为力。

2. 对于历史数据过度地依赖。无论是风险定价模型还是风险计量模型,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其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有关参数(如期望值、方差和贝塔系数等)的准确估计。然而,参数估计不仅要求有合理的数理统计方法,更重要的是需要大量的、长期的历史数据。对于历史数据过度依赖的参数估计法会面临两个的问题:一方面是,一些资产或经济变量的历史数据并不多或难以获得;另一方面是,越是久远的数据越难以反映现实的情况。因此,这种数据方面的因素也制约了金融工程技术的有效性。

3.对于小概率事件容易忽略。金融领域风险分析的数理模型小概率事件往往具有发生概率小,但后果却非常严重的特点,是其致命缺陷,如贷款违约和金融危机的发生等。在许多金融工程技术和模型中,小概率事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且,理论中假设的小概率事件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并非那么小。这使得数理模型化的金融工程技术的可靠性存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小概率事件必须在风险管理中引起充分的重视。

三、金融工程在我国发展策略选择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第一推动力,金融工程是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助推器。金融工程在金融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事业,促进我国的金融发展。

(一) 应用现代金融科技,发展金融工程技术

在我国金融体系走向市场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大力发展金融工程技术具有重要意义。金融信息化导致金融市场虚拟化、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和金融资产的证券化。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金融工程可以使用高速度高程计算机来对金融商品的风险、收益及其可能组合等信息加工处理更为科学化精确化,并不断创造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形成了“信息交换―――商品流通―――金融的结算”三位一体的“金融网络经济”。要利用金融工程技术加强我国金融决策的科学性,应当把建立规范的决策数据库和开发与应用模型技术,作为我国每一个金融机构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发展金融工程的契机,发展我国金融风险管理为中心的金融市场工具创新,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监管与风险配置功能。

(二) 深化金融体系改革,培育有效市场主体

要深化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推进价格市场化的进程。价格市场化是金融工程大力发展的必要前提,金融工程正是利用市场化的价格来实现金融风险的市场分配和动态管理。加快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完善金融监管制度,适当鼓励金融创新,要逐步建立、健全金融资产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过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兼并、破产、出售、租赁、托管、股份改造等形式,把企业转变成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只有这样,企业面对激烈的竞争、变幻莫测的市场,才真正会有套期保值、风险管理的需求,金融工程才能真正派上用场。

(三) 利用金融工程技术,加强风险控制管理

全面恰当地认识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利用金融工程技术的发展来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配置功能,提高金融机构管理风险的科学技术水平,也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工程技术在解决风险问题方面的局限性,不要过分依赖,更不要将其神化。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既重科学,又重经验,充分体现科学性和经验性相结合的特点。对于现阶段的国家经济体系及金融系统的改制,既要充分认识到制度和业务流程设计和安排上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又要把金融工程的发展与建立和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全面系统的风险控制结合起来,实施全面的金融风险管理,同时增加中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话语权。要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能力,改善我国经济增长质量。

(四) 加强金融工程研究,培养金融工程人才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各类企业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我国现在急需大量的高素质金融工程人才对企业所面临的这些风险进行管理,防止类似“中航油”的事件再次发生;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体系市场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的深入,我国的金融机构也需要大量的金融工程人才来增强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以保证我国的金融体系的安全。金融工程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非常迅猛,金融工程的学术研究也在迅速应用化,要借鉴西方先进的金融工程技术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因此,我国既要加强对金融工程的研究,也要在金融工程人才培养方面,重点培养数理分析能力与创新意识,追踪国际金融工程的发展态势,理论联系实际,以造就一大批中国的金融工程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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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东尼・G-科因等著.唐旭等译.利率风险的控制与管理.经济科学出版杜,1999年版.

篇10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52-0052-01

1 目前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1.1 金融制度不完善

第一,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法律不完善,导致风险投资运作无法可依的问题。第二,贷款担保制度效率低下。这是许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的项目不能产业化的根本原因。第三,股票、债券发行的歧视性。我国中小企业要想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相当困难,这给风险投资的退出带来困难,也是风险投资不选择中小企业的直接原因。第四,不发达的风险投资制度。风险投资制度不发达,就不能在风险资本和高风险企业搭建一座桥梁,一方面抑制了风险投资的偏好,另一方面也使得高风险企业大大降低了融取风险资本的机会。第五,融资渠道单一。从直接融资渠道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强调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服务,上市门槛太高,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中小企业发展的高风险、高收益性质,迫切需要风险投资的参与。但是,风险投资在我国刚刚起步,总体规模偏小,还远远不能满足“孵化”中小型企业的作用。

1.2 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环境问题

第一,国内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相对较松,中小企业更为突出。第二,项目源问题。中小企业的项目源存在专利少、高科技含量低、高附加值少的现象。这样的项目使投入的资本大,资本回收期长且资本增长率低。在资本市场上,这样的企业也没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1.3 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第一,中小企业的管理效率不高。管理包括生产运作管理、销售渠道管理和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的管理。这些管理的效率不好,使风险投资需要付出更高的时间价值,并且减少了风险资金的边际效用。第二,中小企业的信用普遍不高,这使风险资本承受更高的风险。在同样风险收益的情况下,风险资本更偏好信用高的大型企业。第三,中小企业的资源缺乏。其中的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企业的各渠道资源,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国外的资源相对很少。

2 针对问题的对策

第一,重组政府机构,整合政府职能。经济转轨包括政府机构及其职能的转轨。在中国经济漫长的转轨过程中,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仍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客观上要求政府的机构及其职能进行相应转变。

第二,全面实施金融创新,深化金融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①鼓励创办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②政府提供优惠,支持委托担保。③对中小企业的股票债券发行提供便利。④政府、银行和中介等机构和部门要提供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的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⑤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加以引导,逐步形成包括个人、企业、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在内的风险投资网络,只有这样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才能获得长足发展。

第三,创造有利风险投资和风险资本的政策环境:①加大政府对风险资本的投入支持。②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放宽投资领域准入限制。我们要深入研究产业内部的可竞争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放开一切可以按市场原则进行运营的产业和子产业领域,包括道路、桥梁、污水、垃圾处理、电信、邮电等基础设施,乃至于文化、卫生和教育等“软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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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17日

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是在一定制度背景下,由专门的投资机构向具有潜力的农业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获取资本增值的行为。风险资本注定是追逐利益的,同时农业的弱质性又使得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具有更高的风险性和更低安全性,如何将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紧密结合在一起,这就产生了对风险补偿的需求。

一、建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的需求

(一)农业科技创新比其他行业具有更高的科技风险。首先,高新技术的研发存在科技风险。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或者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由于研发人员变动、经费不足、管理失误,或者技术变迁、市场变化等原因,会面临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研发中断、民事赔偿等各种各样的风险,这种风险就是科技风险。科技风险又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一般的风险,包括一般的财产和人员风险;另一种是特殊的风险,包括关键设备的风险,关键研发人员的人身安全、流失等风险,研发中止风险,研发失败风险,高新技术产品责任风险,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风险等;其次,农业高新技术又因为农业的弱质性特征而具有更高的风险。这不仅表现为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同时易受自然环境影响,更被我国农业金融的不发达、农业生产规模小所限制。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本身的复杂性造成的转化率不高。一方面我国农业科技含量低。我国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发达国家10~15年,科技进步在农业中的贡献率低于20~40个百分点,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我国每年有大量的科技成果问世,但真正转化为产品投入市场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成果还比较少,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为4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20%,与发达国家的80%转化率差距甚远。

农业不同于其他行业,高科技的转化需要高资金投入,农业弱质性的特征,使得风险资本不会轻易介入风险大、安全性差、缺乏资产抵押、尚未建立信用体系等情况的农业产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以DNA分子双螺旋结构形象的描述风险补偿机制的作用:科技和金融如同DNA分子双螺旋结构中的两条“主链”,农业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本是两条“主链”上的“碱基对”,“碱基对”之间通过“氢键”链接,保持横向的稳定性。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就如同加强“碱基对”之间的“氢键”链接,对遗传信息的表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建立多层次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议

(一)多层次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的设计目标。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决定了农业科技创新需要政府提供更多专门的、高效的公共服务以及资金投入,仅仅靠政府的力量无法承担风险补偿所需的全部资金,引入市场主体成为了必然选择,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供更新的金融工具,服务农业科技,增进农业科技创新对金融资本的吸引力,以政府为主导,引入市场机制组建多层次的风险补偿机制成为了可行的选择。

政府主导下的多层次农业科技风险投资风险补偿机制的具体目标有:(1)减轻风险补偿给政府造成的财政负担;(2)减轻农业科技风险对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负面影响;(3)保证科研机构和农业科技企业获得科技保险。

(二)多层次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的设计思路

1、农业科技风险投资风险补偿机制中各主体的角色分析和定位

(1)政府的定位。首先,机制创立之初,政府需要通过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应当支持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出善的支持政策体系,对机制的设立和运行有明确的设计;其次,机制设立伊始,政府应当考虑提供资金的方式和程度。政府提供的资金应当视具体国情乃至市场的成熟程度而定,不应过度承担风险或者风险承担不足;再次,机制在运行过程中,政府主要承担两个方面的责任:一是政府应当率先进入农业科技创新行业,这是由农业高新科技具有的公益性与高风险性共同决定的,做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带头作用;二是制定税收、立法、投资等优惠政策,使风险补偿基金得以积累和有效利用。

(2)市场的定位。市场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率的主体,只有将培育完善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再交还给市场,才是政府介入的最终目标。一方面保险公司在风险补偿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低成本、高效率,充分利用现有的保险公司机构和管理可以使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更加容易和节约成本,这是风险补偿机制的良好起点;另一方面再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在风险补偿机制中发挥重要的风险转移功能,最终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完善与否可以是否被市场所认可来评价。

(3)社会资本的定位。应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风险补偿基金的运作中,可以主要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社会资本加入到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中,社会资本在该机制中处于对政府和市场作用的额外补充。

2、农业科技风险投资风险补偿机制的层次构成。具体到我国的实际国情,一个多层次风险补偿机制需要政府、市场、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的共同合作,具体的设计思路是:首先,政府制定好完善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方面的政策规范,明确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出面建立引导基金,率先进入一部分高风险的农业科技项目;引导市场开发农业科技保险,确定保险系统是否盈利;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该基金的作用是全额接收保险公司收取的扣除手续费的农业科技保险,其中一部分为风险承担,接着按市场占有比例分保给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与此同时,以风险补偿基金为发起人设立SPV发行债券,对保险和再保险之外的超额风险进行分担;此外,对发生的损失由补偿基金吸收一部分,另外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吸收社会捐助进行补偿。(图1)

3、农业科技风险投资风险补偿机制的资金筹集和运作。由于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和农业的弱质性导致的农业科技创新的高风险性,引导基金的设立需要政府积极的投入,提振投资者的信心,安抚科研机构和处于科技创新中的农业科技企业。甚至在农业科技风险投资未形成的初期,政府可以从现有的急需资金的农业科技项目中选择一些优秀的项目率先扶持,如果必要,可以提供更多的政策及服务支持,将项目做大做强,以期达成模范示例。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我国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基金可以由政府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建立,两者在基金中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做出各自的贡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既可以利用政府的政权优势,又可以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现有的销售渠道和工作效率。操作机构本质上都不是普通的公司,而是公共机构或政府机构,这些机构在法律上都具有合法化的公共性质,但在管理结构上却与商业性质的公司一致。

风险补偿基金建立起来以后,它的运作过程涉及到农业科技保险的销售、理赔、宣传推广以及发行债券来进一步转移分散风险等工作。这些工作需要依靠参与基金的商业保险、再保险公司现有的广泛的销售渠道和高效精简的专业团队,而这本身离不开保险、再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与成熟。

通过政府的积极扶持和引导,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的积极参与,吸收和高效利用募集的资金建立完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再结合社会资本的补充,促使高效的金融资本参与培育起一批农业高新科技企业、壮大一批农业科研机构,强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在农业产业的贡献率,才能有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