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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领导和审计整改要求,综合部会同财务部对公司合同管理提出了几点要求。从本邮件发送之日起,财务部和综合部会对法审系统从严审核,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务必高度重视。如遇问题,请提前与法务和财务人员沟通。
1、法律系统审核的范围包括公司的合同、协议、要约、承诺书、订货通知单、授权使用书、授权委托书、广包宣材料等需要用印文件,但不包括劳动合同的管理、行政性内部文件、应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不涉及中茶生活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变化的公文函件和以财务、业务及其他事实情况为主要内容,不涉及法律权利义务等的函件。请大家仔细审核自己的用印文件,按规定流程执行用印程序。如将属于法审系统的用印文件变为纸质版用印审批单,综合部将不予用印;
2、倒签合同(比如说业务发生在1月5号,实际签约盖章在2月10号)法审系统将不予审核。年度合同续签请提前提交法审系统;
3、请将WORD版的合同提交法审系统,以后将不再审核PDF格式的合同和对方已经盖完章的合同;
4、如提交订货通知单,请将年度采购合同作为附件一并上传,年度采购合同必须是已经用印完毕且带有公章的版本。如无年度采购合同,法审系统将不予审核;
5、合同必须有签订日期,建议将签订日期写在合同的最后一栏。如无日期合同,法审系统将不予审核;
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关键词】国际工程企业 承包合同 问题 建议
一、合同管理的问题
(一)对合同管理的意识不足
我国在国际工程承包上的经验还不足,在开展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人员一般都是来自国内,大部分人员对国际工程承包管理并没有过多的经验,因此会习惯性的采用国内使用的合同管理的方法应用在国际合同中,然而需值得注意的是,国内的管理方式在国际上仍然存在着“水土不服”的问题。很多国内人员对合同的认识还是停留在对合同表面的理解上,而合同蕴含的内涵却缺乏相应的认识,特别是在项目管理的实践过程中没有意识到合同的核心地位,有时候还会发生由于业主的意愿和更改而违背了合同本身的规定的现象。工作人员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并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和合理有效的利用,而由于业主的更改所导致的项目成本增加或利益损失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或赔偿。而与国内的工程企业相比,很多国外的同类企业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会严格遵循合同的规定,合同管理意识几乎渗透在了项目实施的的所有过程中,而合同的有效管理则影响着整个项目的成功。在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都要根据,且都能找到合同的有关规定来解决。因此,如果合同管理人员没有真正树立合同管理意识,忽视或者不能有效利用合同的各项规定条文,将很难使项目顺利进行下去并取得满意的执行效果。
(二)对合同的条款没有很好的理解
在目前国际工程承包行业中,FIDIC合同条款是普遍使用的一种标准合同的模式,也是被广泛采纳的比较合理的合同条件。不过在具体的实施中,合同双方也会对有些合同条款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来保持利益的平衡。我国的承包企业对于合同条款可能还缺乏很多的认识及深入的理解,在合同条款的具体应用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比如,我们的施工单位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一般都是按照图纸来执行,但是对图纸设计的错误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而这种情形在国外出现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条款规定,如承包商发现设计图纸有失误是需要发出相关的错误警告,这也是承包商在实践中默认的义务。一个有能力的承包商如果没有较好地认识和理解合同条款规定,在发生以上情形时没有及时的提出警告,将极有可能自己承担因此失误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
(三)缺乏合同管理的人才
国际工程承包活动是一项艰巨且复杂的任务,工程不仅涉及到大量的技术知识和要求,还涉及到经济、法律等各个方面,这也对我们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国内的建筑市场相比于发达国家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较大,另外还有文化和语言上的障碍和差异更是让两者在具体的发展中存在一定的距离。我国很多的合同管理人员无论是在语言、文化沟通融合能力,是经济、法律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上,都存在不少问题,并且使用技巧也略显笨拙,这些因素大大的制约着企业合同管理的进程,也造成了目前国际工程承包具有综合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匮乏的形势。
(四)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的不充分
在工程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里,极易由于主客观因素,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刺激变化等让原本的规划设计发生了变动,对国际工程承包的管理带来重大的影响。这些变动会直接导致项目的工期和费用发生一定的变化,不少变化甚至会超过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在合同条款的谈判和设立时企业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变更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赔偿工作做好有效地管理。
国内的很多工程承包企业在国外开展承包活动时,常常在面临工程重大变故时缺乏相应的经验,很容易造成无法及时且正确地处理,而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度,甚至发生大量额外的费用,这是需要在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加以重视。承包商在工程变更里占据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对相关的变更赔偿事宜做出有效且及时的判断,尽快收集证据和编制相应的索赔文件,由于两国之间可能存在着语言以及风俗上的差异,对项目本身及合同条款理解的可能存在不同,很容易导致合同各方之间对变更以及索赔事项产生争议。如若双方不能及时达成一致的意见,可能会让索赔工作陷入僵局,甚至丧失索赔机会,影响项目推进和执行效果。
(五)合同管理体系存在不足
如承包商没有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和相关部门之间不能对合同管理做到有效的监督和协作,便很容易导致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存在大大小小的管理漏洞。企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如不能有效加以防范,便很容易受到对方的牵制而损害自己公司的利益。企业在项目成立之后虽然有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管理实施,但是如果有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不齐,部门协调配合不畅,则项目无法按合同规定有效执行,合同的权威性也无法得到有效地落实。
二、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是有效进行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贯穿于工程实施的整体过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使工程有序进行、提高效率。我们的工作人员需要明白,如果不能对合同管理高度认识,则无法形成系统和高效率的工作态势,从而导致无法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因此,充分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突出合同管理的先导地位,才能更好的推进工程的进度。
(二)重视合同条款的把握
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承包工程行业比较常用且普遍的一种通用条款,我们的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对合同条件的学习,更加深入的研究条件中所反映的逻辑关系,并且在实际运用中安排专业的人员对整个过程加以监督和调整,使合同的条款能够得到全面的分析和理解,将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化,特别是一些有争议的条款一定要做好沟通,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也要及时的指出,以维护公司的权益。
(三)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由于在招聘中很难能找到合适的综合性的人才,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采用咨询的形式来邀请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到为公司提供服务,在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利用其专业知识来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加以判断,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法律上,我们都可以在遇到问题时以咨询的方式加以解决。虽然咨询公司具有相当强的专业知识背景,但由于对公司业务缺乏了解,在实践中依然会存在不少的问题。因此,除了聘用专业咨询公司外,公司也可以运用内部选拔的形式来培养相关的人才。每个公司在成本工程合同签订时由于公司的发展状况不同会存在着一些差异,而在公司的经营生产中,内部人才是最了解公司的运作流程的,因此,如果加强对内部人员在法律、语言等知识的培训,再配以他们在工程承包中的工作经验,则可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才干,这是解决合同管理人才不足的根本办法。公司不定期的对合同管理人员做好建筑、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培养,提高其的综合能力,并鼓励合同管理的人员深入到工程的实施现场中去,联系实际所发生的问题,积累一定的管理经验,力求培养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高素质高效率人才。
(四)做好索赔的管理
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中,索赔一直是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强调的因素,也是合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有效的维护承包企业的权益,尽可能的避免工程潜在的问题,减少损失,这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重要的手段。另外,经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有效的索赔条款的设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工程的造价效果,目前所得到的结果持续在10%到20%之间,因此,做好索赔管理,积极的配合管理工作人员来维护企业的正常利益,能够有效提高项目利润。综上,企业应高度重视索赔管理工作。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索赔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内容。第一是合同工期,第二是合同的生效条件;第三是在单价合同中,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第四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单价变更。因此在合同签订过程尤其应注意与上述四方面相关的合同条件。
树立国际承包工程相关的法律意识是开展有效索赔管理的前提。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积极建立索赔意识,主动抓住索赔机会,首先分析合同索赔条件,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高索赔敏感度,注意收集有效的证据材料,及时将这些资料归纳、整合,在适当的时机提交工程师以及业主。另外,如果在索赔时双方产生了争议,一定要做好引导和梳理,积极的和业主配合沟通,说明索赔存在的缘由以及其可行的依据,争取让业主对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和费用做出相应的补偿,争取在最大程度上维护自身的利益。
(五)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长,而且工程任务重,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需要在合同当中详尽罗列出工程的具体任务、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以供工程施工参考。但由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不仅不能够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依据,而且可能对工期、质量、安全等管理带来影响。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
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在工程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是合同立项的关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息息相关,招投标相同于合同条件商榷的过程,在确定合同双方利益之后,将以条款的方式在合同当中拟定合作事宜,而参与投标单位中标之后,就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在签字盖章之后产生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要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这是合同管理的最起码要求。然而,在实际的工程管理工作当中,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很容易被人独立分开,甚至出现严重脱节,使得合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等内容不相符合,影响后期工程的有效管理。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为了确保合同条款能够在实际施工中得以有效执行,并产生预期的效益,在履行阶段同样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但在实际管理的时候,很多建筑工程企业以降低管理成本和腾出利润空间作为目的,将约束性的合同管理条款置之不理,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这个阶段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据笔者了解,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约束监督状态下,合同违约情况屡见不鲜。除此之外,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合同变更属于工程施工的正常现象,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所在。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为了适应工程实际施工要求,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但这个过程当中要求各个单位腾出时间和空间商榷合同变更事宜,而且可能产生程度不一变更成本,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4)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造成另外一方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措施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需要在正确选择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管理工作,笔者结合实际的合同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措施:
1)合同的签订管理。在选定承包商和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首先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总承包商和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其次在工程施工之前,做好详细的工程调查工作,分析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结合工程预期的工期、质量、功能、成本控制目标,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最后是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诸多合同条款的细节性内容经常被忽略,尽管在行业内被视为公开的问题,但并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而且会形成业内坏风气,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合同细节条款的履行控制管理,消除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
3)合同的变更管理。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Xu Xu-qian,Yu Dong-ye
(Zhejiang Southeas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 Ltd Huzhou Zhejiang 313000)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so do every aspec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overall go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se problems.
【Key words】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uggestion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不仅不能够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依据,而且可能对工期、|量、安全等管理带来影响。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为了确保合同条款能够在实际施工中得以有效执行,并产生预期的效益,在履行阶段同样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但在实际管理的时候,很多建筑工程企业以降低管理成本和腾出利润空间作为目的,将约束性的合同管理条款置之不理,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这个阶段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据笔者了解,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约束监督状态下,合同违约情况屡见不鲜。除此之外,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合同变更属于工程施工的正常现象,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所在。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为了适应工程实际施工要求,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但这个过程当中要求各个单位腾出时间和空间商榷合同变更事宜,而且可能产生程度不一变更成本,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4)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造成另外一方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措施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需要在正确选择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管理工作,笔者结合实际的合同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措施:
(1)合同的签订管理。在选定承包商和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其次在工程施工之前,做好详细的工程调查工作,分析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结合工程预期的工期、质量、功能、成本控制目标,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最后是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诸多合同条款的细节性内容经常被忽略,尽管在行业内被视为公开的问题,但并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而且会形成业内坏风气,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合同细节条款的履行控制管理,消除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
(3)合同的变更管理。首先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为了解决方案变更、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管理的流程缺乏整体性,通过促进设计、方案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其成为一个链接更为紧密的整体,从而达到变更流程一体化,以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其次为了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对支持材料的要求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细化的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支持材料要求,承包商在准备支持材料时更具有针对性,业主审核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审核的依据,促使工程建设合同变更审计更加透明化。减少审核人的自由裁量权,降低廉政的风险,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再次优化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审核流程。合同变更集中审查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审计质量。但它同时也带来了审核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研究现有的合同变更管理系统,在风险可以控制的情况下,优化部分流程,可以提高变更审核的效率。
(4)合同的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p害,就会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后,双方就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展开分析,并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首先是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在承包商和分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之后,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如果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则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承担风险的责任,并及时根据合同规定启动索赔程序,常见的是施工中外界障碍、施工图纸差错、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建设监理单位失职等。其次是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所发生的索赔纠纷由双方协调解决,如果是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发出错误指令,并导致分包商损失,分包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要求,而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实际损害进行客观分析,然后根据合同划分的索赔责任,确定索赔的内容。再次是分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分包商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以致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过关,或者造成极大的工程事故和效益损失等,承包商可以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要求分包单位返工重修,并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从上文的索赔管理方法中我们不难看出,索赔管理都需要明确一方责任和一方权益受损,这一点在很多工程管理当中并未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
3.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前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属于法制社会,也是合同和契约经济的社会;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现代社会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合同社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的好坏直接受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自从我国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中国的建筑市场逐渐步入国际轨道,因此国家也非常重视对建筑市场的秩序的整顿工作。然而,我国不完善的法律体系,较为淡薄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导致很多建筑市场不依照法律办事、不严格执行法律现象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须紧抓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工程的施工风险,进而增加企业收入。
合同的管理是指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变动、休止以及违约的相关处理等过程,并对全过程的计划组织与调节控制以及诉讼和督查的总称。然而,企业合同的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建筑施工的企业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风险,因此,在建筑施工的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而且加以识别合同管理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尽可能地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建筑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的是首先进行定价然后成交的期货式交易方式,这也就决定了建筑行业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同时,因为建筑工程一般投资量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损耗多、质量要求较高、产品的地点固定、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等特点,在关系复杂的市场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责、权、利三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市场中关于约束业主的规范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合同常出现仅对单方面有约束力的现象,把施工的承包方置于劣势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的法制环境逐渐趋于规范化,且当事人具有自治原则,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强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有效防止和避免市场中的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在自身保护和科学化管理中的效益最大化,这是目前施工企业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常见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合同自身所产生的风险,另一种是潜藏于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一)工程款中支付条款存在的风险
按照时间进行划分,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程款一般按照预定款、工程进度款以及尾款和退还保质金来进行。目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最大最严重的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带资施工或垫资施工,严重扰乱了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与运营,以此同时,很多“烂尾楼”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施工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前后不一带来的风险
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工程的变更和洽商等多方书面文件与协议在众多合同文件中是最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后来补充的签署文件与协议与之前签署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展开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若工程管理人员在执行合同时,遇到签署的文件和协议与之前遇到的不一致,且存在对自身的不利因素,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
合同中将价格固定,即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应该在专用的条款内容中把合同的价格条款事先约定好,具体包括风险费用与风险波及范围的有关计算方法,且不再调整那些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方式,使建筑施工企业承受了最大的风险。若合同采用总价固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少双方的价格争议,承包商便不再有那么多索赔机会,同时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价格风险和工作量风险。承包商市场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虽具有较高的工作量预算却没有很具竞争力的报价,中标难度大,若降低工作量预算,势必会使自己承担更大的亏损风险。
(四)工程变更时带来的风险
工程项目一般具有较长的施工时间和较大的项目复杂性,因此,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时常会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若是承包商在施工中,对施工的有关设计提出更改意见或者提议更换设备材料等合理建议时,须经过业主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更。否则,若进行擅自变更,即使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要让承包商来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且还要延长工期,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二、防范和规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合同时,要探索该怎样降低和避免风险,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一)采用合同担保的方式避免欠款的风险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承包商应开发商要求自行垫资或不付预付款等方式,直接进行施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风险。为了能够保证施工且可以收回自行垫资,承包商要要求业主给出书面担保,且在合同条款中对担保的期限和范围给出明确的规定,让业主出示支付担保,以保障工程款可以如期付给承包商。合同担保这一形式的实施,可以很好地避免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出现。
(二)减少避免合同中的矛盾和文字的二义性解释
施工企业的合同一般条款很多,因此合同的矛盾与文字的二义性在所难免。尤其在国际工程中,因为不同的语言和国家的工程惯例之间存在差异,对同一条款的理解却不同。根据一般惯例,承包商要对合同的理解负责。所以,若承包商对合同的意义和标准理解不是特别透彻,而且对于那些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应向业主征询以彻底搞清楚。若业主没有给出及时回复,那么承包商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争取对自身最有利的解释。
(三)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的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之前,要及时发现并分析项目中潜在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在工程中标后进行合同谈判时,必须用专业条款切实对风险范围作出规定,这个规定的范围越明确详细,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的管理时担受的风险越小。
(四)在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合同实施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管理时,必须找准合同这个核心,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以,承包商要在签合同时检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文件齐全、内容和条款完整性、公平合理性以及准确清晰性。检查合同的内容和结构是否完整,将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合同结构与文本进行对比,以做到为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指南。在执行合同时,应严格遵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的有关条约与规定现象的出现,将合同的风险最低化。
小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施工企业单位管理的一个核心,这项工作具有十分繁重且复杂,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始终,与企业管理工作的中的风险的防止与规避息息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持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市场中长盛不衰。
参考文献:
[1]朱建生.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 中国经贸. 2011,(22).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
2、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水利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水利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合同管理,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 强化合同实施细节
合同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其过程是不断的调整和变化的, 即向着合同的双方双赢的方向靠拢的过程。它是从合同的原始状态,按照合同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 加之促使其发展的要素来共同达成合同目的的过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就是要在合同实施的进展过程中对影响其达成的要素进行合理的分析, 并找出与合同履行向矛盾的偏差, 对其进行纠正。所以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一定要注意对细节的管理,尤其是关系到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影响因素的控制。这就要求工程师和承包商在现场每日、每班都应随时协商,落实当日进度计划,每1~2周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召开一次例会, 对现场每天的资源配备和工程完成情况作相应的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计划的执行。另外, 对信息要适时管理, 如: 每日、每周的生产记录, 每周的生产例会纪要、现场指令、检查检验各种材料设备记录、往来信函、事故资料等。这些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日常管理手段是保证合同落到实处的必须措施。
3、合同双方要履行各自职责,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分为发包方和监理单位的施工合同管理、承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合同双方要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通过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来实现,因此,发包方应给予监理人员充分信任,不过多干预,而监理人员要在授权范围内依据“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监理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 代表业主开展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而承包方也要按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条款约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体分工,制定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以实现促使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主要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承包方应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4、 加强合同管理, 保证索赔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证据
施工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尤其是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 承包商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 索赔更是施工单位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和争取自身的经济利益、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承包人根据合同任何条款及其它有关规定, 向招标人索取追加付款时, 所提供的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符合特定条件, 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 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国家物价和工资指数及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材料进场凭据等。如果文件资料管理不善或信息收集不畅, 很容易错失有效的索赔。因此, 承包商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时, 还应加强技术内业和文档的管理, 认真系统地收集积累各类基础资料。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到: (1)建立文档系统。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工程的原始资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 它必须由各职能人员、具体工作负责人提供。所提供的资料要标准、全面、准确, 并注明时间, 还要建立工程资料的索引系统等。(2)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在工程施工中, 所有各方的沟通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均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依据。这是合同的要求, 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 这特别易被忽略。
综上所述,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 要想把水利建设工程做好, 必须把相关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好, 只有把这些合同管理好, 才能达到建设好, 更好地发挥工程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经济合同类型复杂,实际管理僵化
根??高等学校的经济合同来看,其主要分为两个种类,收款合同及付款合同。其中付款合同主要包括购置物资、劳务支付、对外支付、个人款项等,而收款合同则包括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接受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取暖费等合同。由此可见学校经济合同类型的多样化及复杂化,而在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由于高等学校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经济合同,可以说在高校日常运行中的随时都可能会有相应的经济合同进行履约,但是在管理工作中却无法对合同履行、签订情况进行及时的汇总及管理,无法做到全过程管理的效果,无法达到现今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中对财务合同动态管理的要求。
2.财务管理工作中审核工作与经济合同管理之间脱节
目前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经济合同及审核工作的进行属于不同的人员来开展相应的工作,因此在实际中存在着审核人员对经济合同的了解不够的情况,因此在报销审核工作中无法科学、全面、准确的对项目进行支付业务。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
3.合同管理较为粗放
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二是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
4.合同管理意识不强
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解决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1.建立完善、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现今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尤其是在现今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其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需要面对较为复杂的过程及一定的财务风险,为此必须要根据高校实际的经济流动情况来制定符合其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保证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同时,对于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保证其内容的科学性、具体性、可行性等特点,通过管理体系来对合同管理过程进行规范、管理,以此来保证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进行下可以有效的规避其存在的风险,并维护高校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管理体系可以作为管理活动开展的唯一依据。
2.重视财务管理人才的引进及培养
由于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为此在管理工作的进行中必须要保证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技术,并且在经济合同管理中高素质人才作为其在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对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因此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对人才队伍进行建设。首先,需要扩大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吸收更多的专业管理人才;其次,制定完善的培训学习制度,保证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得到良好的培养,吸收最新的经济合同管理知识,从而使其适应岗位职责;最后,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促使工作人员形成学习意识及竞争意识,从而有效的提升经济合同管理的综合水平。
3.做好经济合同全过程的审查及管理
在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其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其签订和审查过程的管理,这也是保证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同时其也关系着合同的履约执行能力,根据就经济合同签订及审查的内容,需要做到以下部分。首先,需要加强对合同签订及审查的重视程度,保证在经济合同签订中可以做到组织审计、财务等部门等对经济合同管理进行共同的审查及管理。其次,相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必须要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校对及审查,保证后续工作可以得到高效的开展及进行。
4.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
关键词:
移动通信;关键点;标准化
在技术创新发展趋势下,对市场的多变性与人们需求都提出更高要求。在通信行业,为了促进移动通信工程管理水平的稳定提升,需要在工程实施阶段确定出关键点,并为其找到各个关键点的方法,促使其管理标准化。
1关键点与标准化方案的制定原则
在一定发展程度上,对各个阶段的实施步骤以及关键点进行分析,为其制定出标准化实施方向,促进方案的有效执行。而且,还需要利用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分析工具对实施方法进行思考与制定,保证实现项目关键点的标准化管理。如图一中所示。在通信行业,为了促进移动通信工程管理水平的稳定提升,需要在工程实施阶段确定出关键点,并为其找到各个关键点的方法,促使其管理标准化。尤其是在技术创新发展趋势下,对市场的多变性与人们需求都提出更高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发展需求,一定要为其制定出相关的实施流程,促进决策模型的科学、合理性,无论在计划阶段、实施阶段还是收尾阶段,建立的关键点与标准化方案都需要按照相关原则有效实施,这种发展情况下,不仅能对整个项目过程进行控制,还能促进项目计划的有效执行。
1.1满足客户需求
在通信技术不断使用过程中,开始实施阶段是不够发达的,客户在接受信息的同时,是一种被动方式,没有发挥主动选择权利。但是,随着垄断经济的消失,在市场上出现更多的移动运营商与通信网络,根据自身需求,对网络进行合理选择,促进自的实现。移动通信行业为效益规模型行业,无论用户是多少,都需要投入大量成本,随着使用人数的不断增多,使用的服务费用、建设成本就会减少,以保证经济效益的获取[1]。
1.2满足客户需求方法
(1)制定相关流程。在对项目建设流程制定期间,针对移动通信工程中存在的高科技,需要高素质、高技术的人员参与其中,促进方案与建设内容的制定。技术人员与客户需求是不同的,为了能满足客户需求,在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一定要满足人的期望,保证在满足客户需求基础上,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所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为其建立相关的实施流程,保证财务部门与市场都能参与到决策与投资工作中来。对于市场,其存在与客户相关资料,能够掌握企业的发展趋势和业务务实,也能对企业的投资方向、重点内容进行评价[2]。财务部门,其涵盖企业的核心信息,不仅能为其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还能对各个投资情况进行分析。所以说,促进流程的合理制定,需要引导财务部门与市场的参与,促进项目建设决策工作的执行。(2)决策模型的科学性。建立的决策模型也需要具备科学性特点,在传统决策工作中,是依据工作人员的自身经验执行的,后期对实际的效果进行评价。但是,该方式只能在投产后进行评价,无法对投资风险进行有效预测[3]。
2计划阶段的方案制定原则
(1)分析各阶段的工作特点。移动通信工程具备较强的专业性,但对工程进行分类并分析的时候,会发现不同的项目在各个阶段存在相同的工作内容[4]。企业一般是根据施工经验,对各个阶段的相同点进行分析的,并实现各个项目的细化,促使这些细节的完善性,这样才能为其制定出完整的模板。(2)对工作内容进行分配。虽然,已经掌握了主要的工作内容,但是,工作内容与工作量是不同的,相关的工作内容与工程程度也是不同的。所以,需要对各个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分配,利用相关经验有效完成。工程中的管理人员自身经验不够充足,为了改变该缺点,在对工程进行分配的时候,需要进行调整、分析,对实际的范围、人数进行研究,保证分配工作更科学。(3)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对模板与要求进行制度期间,实际的工程管理不需要按照相关流程实施,期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工程管理人员自身权利得以发挥,促进模板与要求的完善性。在各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要认识到其中存在的相同点,再将这些相同点渗透到模块与要求中,这样不仅能促进下次计划工作的完成,还能保证各个项目组织的顺利实施。(4)明确分工界面与服务条款。在工程的计划阶段,对各个施工单位的分工界面、服务条款以及相关要求合理明确,能够对使用资源进行合理分配[5]。
3实施阶段的方案制定原则
在通信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对关键点与标准化方案进行制定,需要按照相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1)建立沟通计划。在工程实际管理工作中,针对工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解决方法以及整个工程的实施进度等,这些信息都需要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传递。一般情况下,主要使用工程会议,将工程进度定期通报,工作执行期间,一般使用电话实现定期、不定期。但该方式在执行期间,也存在优势与劣势。同时,不同的工程管理人员使用的沟通方式也是不同的,无论使用哪种方式,促使其工作效率的提升才是工程实施的主要目标。(2)促进沟通有效性。不同的沟通方式存在不同的优势,都能促进沟通效果的有效性发挥。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促进沟通的有效性,可以明确出工程管理人员主要的沟通信息,促进这些沟通信息内容报送格式的规范性,在这种执行下,不仅能促进信息的准确、有效传递,还能实现项目工程的完好发展。(3)通报沟通结果。在实现沟通工作后期,需要将主要的沟通效果进行通报,发挥一定的信息反馈作用。期间,还需要在计划阶段,确定出分工界面,保证能够对其中产生的问题进行解决。该工作执行下,不仅能促进项目计划的实现,还能促进工作的顺利发展[6]。
4收尾阶段的方案制定原则
在工程的收尾阶段,也需要为关键点标准化方案的制定提供相关原则。在整个项目执行并完成后,需要在收尾阶段对其评估。在该工作中,主要研究项目工程的可性性,分析其是否达到研究工作中的预期效果。同时,在实际评估工作中,还需要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这样才能促使其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期间,最为主要的实施内容是对技术要素、经济效益以及使用的费用计划进行评估,为了保证评估工作效果的充分发挥,可以为其建立评估体系,这样才能在整体上,实现工作方案的完好发展。
5结语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研究,工程管理工作为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主要方式。在移动通信工程中,受传统高利润的影响,利用传统的方式是无法实现其执行目的的。所以,需要基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趋势,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进行思考,研究移动通信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点与标准化,促进移动通信工程管理工作的积极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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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24-0223-02
1 为什么要将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计算机机房管理系统的应用进行整合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计算机机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如,谁被授权在那一台计算机上面进行操作,以及操作的时间限制,操作是否需要付费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先解决身份识别的问题。人工验证的方式会增加工作量,而且容易出错。所以,需要将机房管理和校园一卡通的系统进行结合,使得支付功能能够和身份识别同时使用,减少工作量的同时,为师生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2 校园一卡通系统和机房管理系统的应用整合的期望
利用一定的管理平台来管理机房,在管理的这个过程当中,可能会完成这样几项不同的工作:
可以实现几种不一样的关于上机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将机房的管理方式分为下面这几种:第一种是,课堂内上机,根据课表来实现预约上机,也就是师生直接登陆便可以上机。第二种是,课堂外上机,没有进行计划过,根据一定的规则给学生配备计算机,限定上机时间,学生付费即可上机。第三种是,学生完全自费上机,也没有严格的规定上机的时间限制,正常情况下,在管理电子阅览室、课余开放的机房的时候,都会采用这样的模式。将一卡通和机房的系统进行结合,可以完成下面这几个功能:
第一,自动化机房管理,也就是说,系统能够对学生的身份进行自动的验证,并且自动的安排学生到指定位置上机,同时对上机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对上机的时间进行限定,根据上机的实际情况自动记录费用,第三,自动对费用进行结算。整个过程都不需要人工值守。
要想实现上述功能,不能单靠机房管理系统,因为在连接机时消费和自费上机的时候,必须依靠校园一卡通这个系统。因为校园一卡通具有支付功能和身份验证的功能。如果不进行整合,那么就只能在机房内进行人工的管理和收费。
3 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计算机机房管理系统的应用整合的可行性
某高校当中,采用了校园一卡通系统,在先进的硬件软件平台当中,设计出了集机房管理和一卡通系统为一体的终端。整个系统被分为管理层和应用层两个方面,应用层包含了支付、身份验证等多个方面。系统会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操作,由管理中心向终端机发出不一样的应用软件模块,从而实现不同的应用功能。在一卡通系统里面,完成整个系统的结合,这样便可以更加方便的查询数据。也就是说,系统在进行了对接以后,可以共享校园一卡通里的信息和资料,方便查阅和验证。不仅如此,校园一卡通系统也可以完成第三方信息系统传过来的业务数据的管理和自动结算的任务。因为一卡通的接口非常多,因此可以实现紧耦合,松耦合以及不耦合这几种对接的形式,这样一来,整合就变得更加容易。
4 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计算机机房管理系统对接实施
4.1 布置机房管理系统
整个机房管理系统,包含了机房管理的服务器终端,刷卡终端以及学生端的配置等。其中,刷卡端的配置有所不同,需要根据限定的功能,以及其他因素来划分,每一个刷卡端来对机房进行管理。正常情况下,每一个区域配置两台机房管理刷卡端。
4.2 校园一卡通和机房结合
可以将校园一卡通的系统当中的POS机在机房刷卡端中进行设置。收费机有通信口分为两种,其中一种可以直接连接一卡通,最终完成时钟同步的任务,最终上传交易流水。不仅如此,还有另外一种,另外一种通信口可以通过计算机串行通信口,和系统的工作站进行连接,最终促使整个大的系统可以实现对IC卡的读写等。
4.3 机房管理的刷卡端和“一卡通”专用POS机的数据接口
要完成整个对接工作,使一卡通和机房系统进行结合,就需要一卡通系统提取出取学生的IC卡中的一些信息。在进行对接的时候,通过接口动态链接库,整个机房管理系统可以读取出卡内的一些信息,比如持卡人的身份信息、个人资料等。这样一来,就可以实现对IC卡的有效验证。另外,也可以通过这个接口动态链接库,从而实现收费的行为。收费的明细都会生成一定的记录。最后,流水和明细全部通过专用的收费自动被传到“一卡通”的系统当中,最终实现合理的结算。
将机房管理系统和一卡通管理系统进行结合以前,“一卡通”管理系统采取的形式是word文档、Excel文档,这样来记录持卡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将机房的管理信息系统导入进去,最终产生账户信息。
它的流程是这样的:第一,在机房的系统内,拥有专门的POS机,学生消费的时候可以通过POS机来付款。第二,通过POS机来验证IC卡的真实度、有效性。第三,机房管理系统读取卡里的用户基本信息,也就是学生的身份信息,卡里的金额等等。从而将其送到机房管理系统服务器里面去。第四,通过机房管理服务器端来监督学生的行为,与此同时,向机房管理刷卡端传输出用户的身份信息、个人资料等等。同时也从这个刷卡端里面所管理的机房当中,为用户提供一台电脑,显示出电脑的号码以及机房的号码,以及卡里的金额,使用的时间等。第五,上机的人根据指定的号码来登陆计算机,开始使用计算机。第六,时间到,结束使用计算机的时间,计算机自动关机,用户到刷卡端刷卡付费,扣除卡内的钱。这样就完成了整个过程。
校园一卡通系统里面的接口程序,和刷卡端进行配合,对数据进行调整,其具体的流程是这样的:第一,调出并且采用所提供的动态库,对输出函数的地址进行获取。第二,根据串口函数的情况来进行操作,另外还有一个收费机连接的串口,对其进行操作。第三,使用各个功能函数。第四,将串口函数以及串口进行关闭。
4.4 对机房管理系统进行参数方面的配置
这一般需要对机房管理参数进行设定,举个例子,组织学生使用计算机的时候,要设置收费的方式,比如免费、自费上机等,这也才能够更好的对机房管理刷卡端的刷卡参数进行配置。
5 总结与体会
校园一卡通是一种非常方便的技术,为师生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因此,需要将一卡通系统和机房管理系统进行整合,提高管理的效率。不仅如此,两种系统的结合也能够使管理工作走向自动化、科技化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韩佳峰.高校一卡通系统建设与管理浅谈――以天津大学仁爱学院为例[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3,16(13):105-106.
[2] 易著梁.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设计与数据管理问题及对策[J].广西轻工业,2008,24(9):95-97.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来,基层人民银行(简称基层央行)依法加强和完善合同制用工管理,充分发挥了合同制用工人员辅助履职作用。由于认识上、管理上还有偏差,有的单位在合同制用工及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和管理漏洞,应当引起重视。
一、合同制用工情况的现状
赣州中支辖区内有17个支行,现有合同制用工人员107人,主要从事司机、门卫、勤杂、文秘、水电工、钞票清分和少量业务岗位工作。人员中女性多于男性,其中女性62人、男性45人。女性主要从事文秘、勤杂、炊事员、钞票清分和业务操作等工作。男性主要从事门卫、司机、水电维护等岗位工作。其中,年龄最大65岁,最小18岁,平均年龄为32岁。文化程度有大专、中专,大多数为初高中学历。目前基层央行在临时用工方面主要采取劳务派遣、劳务和直接签订劳务合同三种形式。个别单位还存在一些特殊用工方式:一种是当地政府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对年满40岁女性和年满50岁男性下岗人员由用工单位接受为合同工,社会保险费用由当地财政缴纳;另一种方式是工资由当地财政部门支付,人员由当地央行使用管理。目前全辖合同制员工平均工资920元左右,高于全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第一,社会保险全面落实难。在全辖107名合同制用工人员中办理养老保险占用工人员的93.4%,而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到应参保的80%,大多数单位仅仅是办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有的单位采取由聘用人员按当地居民缴费标准自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凭缴费凭证到用人单位报账。原因主要有:一是主观上用工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不强,存有侥幸心理;二是客观上基于财务费用能省则省,态度消极;三是聘用人员参保意识不强,不愿缴纳由个人支付的保险金。
第二,劳务派遣形式实施难。目前,基层单位已实行劳务派遣的仅占总数的30%。原因:一是由于赣南是老区,目前除个别县(市)外,几乎没有劳务派遣机构;二是目前大部分单位已聘用人员都是长期相对固定且已签订固定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要重新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难度;三是劳务派遣不能降低用工成本,还得向派遣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管理费”,用工过程中产生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用工单位均有连带责任。
第三,个别岗位适龄人员聘用难。调查显示,全辖区聘用已退休或内退人员人数占聘用总人数的15%。由于单位门卫值班工资水平低,24小时看守,年轻人不愿干;无库行门卫值班聘用已退休的老年人承担,单位没有与受聘者签定聘用协议。一旦出现意外情况,会处于不利境地,存在潜在法律及经济风险。
第四,利益难趋同管理难。客观上用人单位与聘用者之间利益趋向上有偏差,体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情况下,人员流动频繁结构不稳定,有时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二是多数用人单位难以建立正常的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合同工往往工作责任感、积极性、自我约束力差,容易带来操作和管理风险;三是合同制用工人员诉求多样化,与管理者的协调沟通能力有差距。各单位对合同工管理重视程度不同,管理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
三、关于合同制用工管理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制观念、证据意识。一是高度重视合同制用工人员管理工作,本着公正、公平,负责的精神,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学习;二是要提高自身证据意识,建立健全合同制用工人员档案资料,完善各项登记备案;三是由于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由聘用者出具书面承诺,表明聘用者自愿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规范合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是对照《劳工合同法》和上级有关合同制用工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错误做法,堵塞漏洞。严格按照统一的合同范本,结合当地的实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是要更新理念,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用工管理模式逐步向“劳务派遣”方式转变,特别是对临时性、辅或替代性工作岗位聘用人员移交给地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