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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27 09:38:24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合同管理方法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合同管理方法

篇1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在承包工程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招标投标是工程各方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对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关注的焦点。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当双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作为合同双方都必须十分重视招标投阶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的形成及其任务

1.1 招投标的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实施具有内容繁杂,工期长的特点,再加上工程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复杂性,就可能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多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招标投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保证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主体资格、各文件内容的合法性。2)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在互相信任,对合同有一致解释的基础上签订。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为了能够了解承包商,就必须要通过资格预审等手段,来了解承包商的资信和能力等各方面信息,同时也必须要清楚承包商为施工所作的各项安排;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合理选择承包商的报价,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工程难度,并已作了周密的安排。3) 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备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1.2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工程已有了较为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也有了标准化的文件。在招标投标阶段,业主必须要把握好阶段目标,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一定的规定,经过招标竞争争取一个经济合理的价格。2)在承包商的选择上,要选择信誉度、技术、方案都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3)为了保证能够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有效的对承包商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要确定严格周密的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是占主导地位的。其主要工作有:组织和领导整个招标工作;组织和安排各种会议;起草招标文件;分析、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并与它签订合同。

在招标投标阶段,承包商的主要目标如下:

(1)进可能的提出对本方有利,同时有较强竞争力的报价。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对业主要约邀请的要约,其在投标截止期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取得承包资格和合同的关键是报价。通常来说报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1)必须是有利的。它必须要两部分,即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部费用支出和期望获得的利润。毕竟从承包商的角度上看,都是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而获取利润的;2)应具有竞争力。因为能够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大部分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会争取承包工程的资格,而他们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通过报价进行的。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够中标,就必须在议价谈判中击败竞争对手。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对承包商来说,有利的合同,可以从几个方面定性地评价:1)合同价格较高或适中;2)合同条款比较优惠或有利;3)合同风险较小;4)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等。

2.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

通过招标投标形成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又是承包商的业务承接方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承包商处于十分艰难的不利境地。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的招投标一般都是比较激烈的。因为在业主招标方式下,在市场上会形成工程的买方市场,此时会出现多家承包商竞争一个工程的情况,然而最后也只能是一家中标,其竞争程度是非常激烈的。而此时,业主总是掌握主动权,招标文件都是由业主起草,往往只是代表业主的意志。此时,就可能会在合同中出现各种只利于业主的苛刻的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而且这些条件是不容更改的。

而有时候这些招标文件的规定,承包商是不能提出异议的,甚至不能提出保留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在合同的签订中可能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承包商为了中标,不惜竞相提出优惠条件,压低报价,以提高报价竞争力。

(2)在现代工程中,招标投标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完备,在招标文件中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和招标程序都是较为严密和系统的。所有的合同条件,都是在假设承包商富有经验,能胜任投标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承包商必须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的阅读和研究,从中全面把握自身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招标文件的理解自行负责。

而这报价本身已经包括了完成全部合同责任的花费。一旦出现如错报、漏报等报价问题,都是由承包商自己负责的。一般来说,承包商必须要对工程的环境条件有一个合理预测。而在一些合同中,业主提出较为苛刻的条件,比如让承包商承担地质条件、环境变化等风险。因此,承包商一旦投标,或签订合同后,就意味着他已自动承认了上述条件,实际上就是处在了一个具有风险的位置。

此外,因为有些工程作标期短,承包商很难进行详细的计划、研究。或者由于业主为抢工期,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再加上合同条件苛刻,都可能大大的增加承包商的投标风险。

3.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

(1)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承包商必须要在投标前对市场进行调查,尽可能的收集招标信息。在存在的多个可选择的招标工程中,进行综合考量,选择本企业最合适的一个。这就需要考虑工程特点、性质、规模,结合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条件,以及业主的资信状况、承包市场状况和竞争者状况等。

(2)要全面分析把握招标文件。当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也就正式开始了。通常来说,招标文件是业主对承包商的要约邀请,基本包含了全部的合同文件。其所确定的招标条件和方式、工程范围、合同条件以及各种工程技术文件,是双方商谈的基础,同时也是承包商报价的依据,

因此,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承包商一定要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能够最准确的把握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同时也能够从中精确的估算出要完成合同中的条件所需的费用。

(3)全面的环境调查。所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完成的。而工程实施方案、合同工期和费用,都是受到工程环境的直接影响的。同时,工程环境也是工程风险的主要根源。承包商必须收集、整理、保存一切可能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合同控制、索赔需要的资料。环境调查有极其广泛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

4.结语

总之,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招投标工作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个阶段包括的内容繁杂,需要招投标管理人员根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合同内容的分析研究,并对存在的合同风险,和防治风险的方法进行探讨,并制定出合理的方案。

参考文献:

篇2

目前,会计人员针对建设开发成本的合同管理多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账外建立合同台账管理,另一是请软件工程师进行二次开发出合同管理模块。账外建立台账管理的缺点是合同登记在账外进行与账务处理不同步,做完帐再去登记台账重复劳动且强度大,容易脱节,容易出错。二次开发编制的合同管理模块与账务无法实现完全对接,合同前期会计人员就需要参与,合同管理人员不具备会计职能,会计人员又不具备合同管理职能,导致使用起来不流畅,且二次开发费用非常昂贵。为了使庞大的成本费用做到精细化核算,为管理决策提供详尽的财务数据,分析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对此,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灵活运用总账系统的会计科目核算、部门辅助核算、项目辅助核算、供应商往来核算,实现对各个合同的分次付款管理、合同执行情况系统管理。现就开发成本合同管理的相关设置方法介绍如下。

1开发成本科目设置

一个房地产企业在一套帐内要核算几个开发项目,在开发成本下的二级会计科目应该设置建设项目名称,如××花园小区项目。把开发建设项目名称作为会计科目核算对象的好处,一是可以很直观地在一个科目下完全反映出项目成本费用,二是可以按照成本费用实际入账时间顺序反映,三是可以方便地完整打印出项目成本明细,便于审计分析。在设置开发成本二级科目的建设项目名称时,同时挂接部门辅助核算、项目辅助核算、供应商辅助核算。在辅助核算选项下,分别在部门核算、供应商往来、项目核算前面的方框内打上勾即可。

2部门辅助核算设置

要灵活运用用友软件里的部门辅助核算,不要将部门辅助核算只理解为公司管理部门。可以将部门辅助核算作为需要的一项核算功能来使用。在软件提供的机构设置下的部门档案中设置一个“合同付款节点管理”部门,在这个部门下,设置“预付款”“一次性付款”“第一次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第四次付款”,等等,如图1所示。

3项目辅助核算设置

用友软件的项目辅助核算是针对公司在一个账套内核算多个建设项目而开发的一项非常实用的辅助核算方法,项目辅助核算设置好后,在会计科目的控制下,一次设置完成,多个建设项目共享,可以更加精细化地核算成本开支情况,可以自动分门别类归集汇总。利用项目辅助核算的这一功能,可以将涉及建设项目成本各个类别的合同设置为项目辅助核算的项目目录。

3.1项目辅助核算大类设置方法

进入基础设置基础档案财务项目目录,出现项目档案设置界面,点击上图中项目大类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项目管理”,将待选的这两个成本科目移到右边已选科目内,意思就是这两个成本科目在“项目管理”内进行辅助核算,点击确定。然后,点击项目分类定义,项目辅助核算主要用于建设项目成本辅助核算,作为房地产企业,房建成本分类远远大于10,因此,必须要修改项目规则,要将“项目编码规则:1”变为2,这样改变后就可以满足成本的精细化分类要求了。可以在新项目大类名称中将软件自带的“项目管理”改成喜欢或更直观的名称,如“建设项目成本合同管理”。

3.2项目核算分类名称设置方法

项目核算分类名称,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成本类别分类。这个分类要根据各个公司具体的会计政策、核算方法、房建工程的分包形式来确定。如果是采用全面总承包形式,成本分类就相对简单些,如果是采用清包方式,成本分类就相对复杂些。以下就以工程总承包形式来研究分类名称设置的步骤。大致分:土地及拆迁补偿、前期工程费用、主体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配套工程费用。

3.3项目目录设置方法

所谓项目目录,就是工程合同。就是将各个大大小小的工程合同和无合同费用根据费用性质在分类项下设置成项目目录。如,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及拆迁合同费用、可研、地勘、设计等合同、××标段主体承包合同、××设备安装采购合同等。点击“项目目录”,同时,点击项目大类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项目大类“建设项目成本合同管理”,点击“维护”出现图2所示界面。点击菜单栏上的“增加”菜单出现图3所示界面。“项目编码”可以按前面的两位数按成本大类的编码做为合同的所属分类编码,后四位数是流水号。这样会计人员每拿到一份合同就可根据成本分类首先确定前面两位数,然后按照合同到来的流水号对合同进行编码,并可以轻松排序将成本合同进行分类。到此为止,工程建设项目成本归集涉及到的科目设置、付款次数管理设置、“建设项目成本合同管理”合同目录设置的框架设置全部设置完毕。

4填制成本类会计凭证方法

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要做几个判定:一是要判定这笔款属于哪个建设项目,以便在开发成本下准确选择二级科目中的建设项目;二是要判定这笔付款是第几次付款,以便在部门核算的付款次数管理中选择第几次付款;三是要判定这笔合同付款属于哪个成本类别,如果是首次付款以便将这份合同正确增加到成本分类中去;四是要确定这家单位是哪家供应商。这些基本涵盖了合同管理的几个基本要素了。

篇3

1装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律环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法律已无法满足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环境不完善成为装备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强,在装备合同管理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严肃性不足,部分条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无法切实履行,甚至还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第二,对合同违约的仲裁力度不够,造成拖、降、涨等情况屡有发生;第三,行政干预较多,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预定目标也很难实现。

1.2合同乙方管理机构不健全

从目前的情况上看,相对于军方,装备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结构不健全。多数合同乙方没有统一规范的机构和标准对装备合同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对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能力较弱,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审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经过厂内合同签订评审程序,有的在现场直接由市场部人员签订,没有厂内流程;第二,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不够,不管装备合同是否走厂内流程,都存在对签订合同条款认知不充分的情况,这说明装备合同条款的签订存在“盲点”,只关注重点条款,忽视辅助条款;第三,乙方合同签订人员能力水平层次相差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别,对合同的重视程度有差别。

1.3采购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统化、科学化的全寿命管理理念,受经费来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旧等因素的影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往往由多个部门负责,在装备科研、生产、使用、维修、报废等不同阶段均由不同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在装备采购过程中,各部门以合同形式明确与承包商之间的权责,使装备采购合同出现分段签订情况,严重削弱了装备合同管理各阶段之间的紧密联系,导致合同管理缺乏整体性、连贯性,不利于实施装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2解决装备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2.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制定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例如:完善《装备采购条例》《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等。如果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上看,则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纠纷处理等相关的法规制度,比如:完善《装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装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装备竞争性采购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订立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装备采购合同纠纷处理办法》等法规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通过上述法规细则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够使装备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和统一,而且还能有效弥补装备采购合同法律环境薄弱的问题,有助于增强装备采购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预,杜绝弄虚作假及拖、降、涨情况。

2.2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机构

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是实现装备采购合同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当前的装备建设情况,应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机构并由其全权负责装备采购合同的监督、审查,同时,可在该机构下设立一些相关组织,如法律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分别行使不同的管理职责。各个系统也应建立起专门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机构,以此来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过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立,可以将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等职能从组织上分开,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监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机构权力集中的问题。此外,还要对乙方合同订立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与军方进行合同管理交流学习,促进合同订立质量与水平。

2.3运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法

针对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对装备的采购经费进行统筹协调,将所有经费集中到一起统一管理,以此来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可将装备采购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视作一个整体,实行科研、订货、维修、保障的一体化管理,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购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应对传统的几大要素(如质量、价格、进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外,还应对涉及装备系统的特殊要素(如装备的可靠性指标、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确规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购的装备质量获得整体性提升,而且还能使相关要素之间得到平衡,进而获取装备的最佳效能。

3结语

在装备采购项目中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装备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中各部门的职责、提升人员素质,实现对装备采购过程的统一化、系统化管理,从而促进装备建设快速发展。

作者:胡军龙 单位:海装装备采购中心

篇4

间接管理风险是指建设单位间接参与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内容中第三方、分包方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约出现变更、转移、终止等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指建设企业直接参与合同管理,由于自身因素所导致的一系列风险,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合同管理风险等。

1.2外部环境风险与内部管理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指在合同管理中受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合同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而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企业是无法避免的。内部管理风险指因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加上企业的制度不完善、员工素质低下等导致的合同变更、转移、履约等风险,从而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引发法律风险。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出现法律风险的原因

2.1合同的主体不合格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合格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当事人。而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经常会出现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虽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却不是合同当事人,这样自然就属于不合格的合同主体;另一方面,虽然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却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样也不算是合格的合同主体,而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就很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2.2合同的文字不够严谨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合同的文字不够严谨和准确,就很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从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者依法合同争议,最终会引发法律风险。有效的合同应当是能够准确反映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只有准确和清晰的文字表述才能够体现出来。但是,很多建设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一些人为或者客观的因素,对一些合同条款把握不够准确或者措辞含糊不清,对于一些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也不够明确和具体,例如,在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是这样写的:“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但是却没有关于重大设计变更相关的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况随意曲解来增加款额,这个时候势必会产生合同纠纷。

2.3合同的条款不平等

建设工程合同要遵循平等性原则,工程承包本来就应当以合同为约束依据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主要是因为当前的工程承包买方市场是僧多粥少的情况,部分业主就会仗着这个优势对承包商提出各种不平等的要求,承包商为了利益只能答应这些要求,并在合同中添加一些不平等的条款。在合同中,业主占据了各种权利,而对承包商只强调其应履行的义务,对承包商享受的权利却很少提及,如果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够坚持自己的合理要求,在后续就会产生违约风险,从而引发法律风险。

2.4合同内容不够完善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有些合同使用的是境外文本,但是由于每个国家的文字不同,国情也不一样,再加上翻译问题就会导致这些合同文本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建设工程合同,这些国家一般不愿意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款,但是自己制定出来的合同内容并不完善,如果使用这些国家的合同文本,加上翻译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差,就会导致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最终造成在后续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引发法律风险。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

要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并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更加专业化和正规化,并让合同管理能够覆盖企业的每一个层次和角落。在建设单位内部,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要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同时要对企业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进行检查和监督。另外,建设单位还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对制定好的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后方可签订,防止合同管理人员利用合同进行一些违法活动。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有法律顾问作为核心组织,主要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购销人员组成,并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同时要接受来自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从而杜绝法律风险。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合同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系统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员除了要具备相应的现代化合同管理知识外,还要精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也要非常熟悉,从而才能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为此,建设单位在招聘时一定要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合同管理人才,并要求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同时要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只有获得从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同时,建设单位还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组织一些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到相关的院校进行学习深造。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进行继续教育,才能够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此外,建设单位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合同管理,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任何管理都离不开制度,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有效管理的基础,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只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让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也是确保合同管理有效落实的重要条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审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以及合同用章制度等,对合同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规范。在建立这些制度的同时不仅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还要结合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让合同管理制度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从而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降低或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4规范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从而不仅有助于当事人双方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利于合同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才能符合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避免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合同,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纠纷。

3.5完善建设工程合同准则

针对目前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比较普遍的问题,而业主对合同变更批复严重滞后的情况,根据目前合同准则中的规定“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一条中可以看到,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是取得业主能够认可的支持性资料,即业主的书面变更批复,从而会给企业造成不良的营销,是不符合建设工程合同将收入与成本在不同会计年度进行配比的原则。为此,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准则应结合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或完善,将变更工程收入和成本确认纳入建设工程合同准则中,对其他正常的工程部分则按工程完工百分比法对工程收入进行确认,并对执行完成合同法设定合理的执行条件,从而更有利于建设工程合同准则的适用性,使建设工程合同核算结果更加合理,减少当事人双方因合同准则不够明确而产生法律纠纷。

3.6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合同管理目标主要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规定的各项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计划、组织、指挥以及监督等一系列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进行密切的配合和衔接,从而不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谋取利益最大化,最终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为此,建设单位应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并将其落实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环节中,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从而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4结语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项目复杂、风险因素多等特点,建设工程合同在实施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引发法律风险。为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避免出现法律风险,为企业谋求更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篇5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72

[中图分类号]E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1

1 装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环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法律已无法满足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环境不完善成为装备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强,在装备合同管理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严肃性不足,部分条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无法切实履行,甚至还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第二,对合同违约的仲裁力度不够,造成拖、降、涨等情况屡有发生;第三,行政干预较多,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预定目标也很难实现。

1.2 合同乙方管理机构不健全

从目前的情况上看,相对于军方,装备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结构不健全。多数合同乙方没有统一规范的机构和标准对装备合同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对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能力较弱,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审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经过厂内合同签订评审程序,有的在现场直接由市场部人员签订,没有厂内流程;第二,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不够,不管装备合同是否走厂内流程,都存在对签订合同条款认知不充分的情况,这说明装备合同条款的签订存在“盲点”,只关注重点条款,忽视辅助条款;第三,乙方合同签订人员能力水平层次相差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别,对合同的重视程度有差别。

1.3 采购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统化、科学化的全寿命管理理念,受经费来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旧等因素的影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往往由多个部门负责,在装备科研、生产、使用、维修、报废等不同阶段均由不同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在装备采购过程中,各部门以合同形式明确与承包商之间的权责,使装备采购合同出现分段签订情况,严重削弱了装备合同管理各阶段之间的紧密联系,导致合同管理缺乏整体性、连贯性,不利于实施装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2 解决装备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2.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制定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例如:完善《装备采购条例》《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等。如果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上看,则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纠纷处理等相关的法规制度,比如:完善《装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装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装备竞争性采购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订立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装备采购合同纠纷处理办法》等法规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通过上述法规细则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够使装备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和统一,而且还能有效弥补装备采购合同法律环境薄弱的问题,有助于增强装备采购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预,杜绝弄虚作假及拖、降、涨情况。

2.2 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机构

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是实现装备采购合同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当前的装备建设情况,应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机构并由其全权负责装备采购合同的监督、审查,同时,可在该机构下设立一些相关组织,如法律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分别行使不同的管理职责。各个系统也应建立起专门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机构,以此来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过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立,可以将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等职能从组织上分开,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监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机构权力集中的问题。此外,还要对乙方合同订立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与军方进行合同管理交流学习,促进合同订立质量与水平。

2.3 运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法

针对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对装备的采购经费进行统筹协调,将所有经费集中到一起统一管理,以此来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可将装备采购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视作一个整体,实行科研、订货、维修、保障的一体化管理,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购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应对传统的几大要素(如质量、价格、进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外,还应对涉及装备系统的特殊要素(如装备的可靠性指标、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确规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购的装备质量获得整体性提升,而且还能使相关要素之间得到平衡,进而获取装备的最佳效能。

3 结 语

在装备采购项目中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装备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中各部门的职责、提升人员素质,实现对装备采购过程的统一化、系统化管理,从而促进装备建设快速发展。

篇6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5-0068-02

一、《建设工程法规》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行业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家立法并强制执行了建设行业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工程建设行业应用广泛的执业资格有: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拥有这些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方能从事相关专业活动。

各种执业资格的具体岗位不同,但资格认定的法定流程是一致的。①建筑从业人员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执业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造价咨询等单位,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通过审批后,取得相应的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③在相应专业领域执业。

各种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中,均列入了《建设工程法规》。可见,国家对建筑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普及要求。作为建筑工程专业的院系,也应领会行业的教育理念,开设《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并加强其课程建设。

二、《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我国建设工程市场趋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有:①形成了市场定价机制,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效益。②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生产力资源较优配置,优胜劣汰。③工程价格符合价值基础,有利于供求双方相互选择、择优选择,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企业认真编写投标文件,结合运用各种投标技巧,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实施承包的工程任务,进入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费用的四大控制目标上,这四大控制目标的标准主要体现在合同中。在合同中规定四大控制目标后,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管理中细化这些内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有:①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②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③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④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⑤及时做好索赔管理和反索赔管理。科学做好合同管理,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能够有效地得到保障,进度和投资的控制目标也能够实现。因此,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项目能不能承包关键在于能否中标,项目赚取利润的多少关键在于合同管理。因此建筑行业企业运营有两步关键,招投标是第一步,合同管理是第二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行业企业运营的关键,也必然是建筑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教学整合

为了加强学生的顶岗实践,我们建筑工程系进行了多项教学改革。课程整合就是其中一项。我们将《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由两门课程整合成了一门课程。

四、课程整合后的切入点

整合,不是单纯的合并。如何使两门课程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是整合成功的关键。目前,各大出版社尚未出版我们适用的教材,因此我们仍然采用《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两本书。《法规》中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有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如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技巧、评标的方法,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如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的执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虽然是两本教材,但并不是讲完一本教材,再讲另一本教材,而是改变原教材中的章节顺序,使两本教材自然融合。切入点体现在以下两部分:①先讲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再讲解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②先讲解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再讲解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然后讲解合同管理具体内容。

五、教学内容与顺序

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人制度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担保制度保险制度法律责任。第2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注册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第3章招标投标,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承发包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第4章建设工程合同,教学内容与顺序: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方法索赔计算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5章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环境保护制度施工节约能源制度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第6章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安全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第7章质量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第8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民事诉讼制度仲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六、授课方法

由于法律条款较为枯燥,且晦涩难懂,又或者简单明了,但不宜掌握其精髓,所以授课过程中应该引入案例加以讲解,并利用习题,加深对条款的全方位理解。采用多媒体教学,便于引入大量案例及习题。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看似简单的一句法律条文,我们该如何理解透彻?授课中,可引入以下案例,帮助学生加深理解。

【案例】某建筑公司首次进入某省施工,为了“干一个工程,竖一块丰碑”,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经理李某决定暗自修改混凝土的配合比,使得修改后的混凝土强度远高于配合比的混凝土强度,项目经理部也愿意承担所增加的费用。你认为这个决定可取吗?分析:不可取。混凝土强度提高了,但其他性能可能变差,比如脆性增大,容易造成构件脆性破坏,或抗裂度不能满足要求,影响构件的正常使用功能。设计单位考虑混凝土标号时,综合了设计规范中的各种因素,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即可,如需变更,须经得设计单位的认可。所以,虽然是提高了混凝土配合比,但也属于“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都属于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首先要对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存在潜在的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又将其确定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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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技术、经济方面、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损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旋,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1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1施工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和索赔、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这些问题通常都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不平等,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极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资金等多方面的风险。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谈;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但提前工期奖励从不细说。

合同文字不严谨,语言叙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有效合同的订立,应当有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但有些合同签订时由于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或对承包人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1.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存在着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的信誉差,不诚实,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的指令。

1.4合同选择的分包商不当,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1.5经济方面的风险。市场价格不稳定,存在着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和设备市场价格变化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承包价。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存在着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合同的标的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人工、材料的价格时常发生剧烈波动,固定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的签订均给承包人带来较大的风险。

1.6管理和技术方面、环境风险和工程量的变更、经济签证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设计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发包人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承包人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从风险表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防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制度网格:一是指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的评审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及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介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二是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在岗位上成才。三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3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工程投标阶段,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研究投标策略,报价准确合理,是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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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承包商参与建设生产和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就是内部管理系统中一个关键因素。依照我国合同法和相关的建筑法规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等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样本,以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目前模糊数学已应用在重要领域的开发和研究。借助这种概念对研究对象进行判断、评价、推理和决策,人们已为模棱两可的概念找到了一个模糊集来描述。比如模糊聚类分析、模糊模式识别、模糊综合评价、模糊逻辑、模糊预测、模糊控制,模糊信息处理。这些方法构成了模糊系统理论,它已经在医学、气象、心理、经济管理、石油、地质、环境、生物、农业、林业、化工、语言、控制、遥感、教育、体育等其诸多领域中得到应用。

模式识别是计算机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人的大脑在有效地处理复杂的问题方面精度是较低的。模糊数学使计算机大大提高模式识别功能,它可以模拟人类神经系统活动。在工业控制领域,应用模糊数学可以使空调更加合理的控制温度,洗衣机可以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并提高效率。模糊数学已成为现代科学管理和决策系统必然的、有效的方法。

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模糊集可以描述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发生的现象:1.提交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并同时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2.提交施工计划的最后一部分并进行设计费用的结算;3.用于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设计费用按实际花费支付,设计委托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对施工图设计的实际设计费用进行估算,在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时,实行多退少补;4.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有设计费用的准备存款。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运用模糊数学方法,将影响质量、进度、费用等诸多复杂的、不确定和不精确的人工、材料、机械、方法及环境等因素,进行判断、评价和决策,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管理和控制。

2.模糊数学方法

2.1模糊集

模糊数学是运用数学方法来处理模糊现象,即处理不确定性和不精确的新方法,它既可以用于自然科学,也可以用于社会科学。

在设计的不同阶段,依照委托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双方签署各阶段协议,规定一方应提交勘察设计的内容和日期等信息,另一方应将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日期,作为合同的附件,建立模糊数学公式,如公式1所示。

2.2模糊数学方法

模糊现象很难明确客观事物之间的界限划分。它提供了客观事物识别和分类,并在事物的概念中得到反映。模糊现象可以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来反映明确,同时也可以作为一个模糊的概念去反映模糊。例如,高和短、美与丑、清洁和污染、富裕和贫瘠,甚至象人与猿之间,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生物和非生物等等,都是对立的概念,没有绝对的清晰界限。

截然不同的概念是剔除模棱两可和抽象的概念而达到精确和准确。模糊集不是简单的放弃模棱两可的概念,而是如实地反映了原始意义上人们使用的模糊概念。科学家从实践活动中总结出一种交互的原则:当系统的复杂性不断增加,我们可以使系统的功能准确,然而有意义描述的能力将会相应减少,直到它达到一个阈值,超过它的精确和有意义将呈现两个互斥的特点。如公式2表示。

即,涵义的复杂性越高其准确性越低。复杂性意味着因素诸多,当其中的一些主要因素变化时,将很难准确的把握其变化的动向。当不能对所有的因素和过程做出准确的调查时,就抓住主要的部分而忽略次要的部分。若给出一个系统描述,往往也带来了歧义。传统的数学方法用于模糊系统分析将导致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较大差距。因此,运用模糊数学研究和处理模糊现象的方法就成为了必然。模糊数学用准确的数学语言来描述模糊现象,是基于概率理论的不确定性和不准确性的方法。它不同于传统的方法论,能更好地反映客观存在的模棱两可的现象。使用模糊决策技术描述模糊系统显得自然而有效。如公式3所述。

中国学者对模糊数学的研究发展的非常速度,有很强的研究团队,建立了中国模糊集和系统学会。目前,模糊数学理论已经运用在地质勘探、环境、工商管理、生物学、心理学等领域,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

3.1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主体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业主和承包商、监理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行政手段,在项目建设中,对合同实施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预防合同纠纷,制裁侵犯他人利益,并确保项目合同的实施的一系列活动。如公式4所述。

从工程合同管理中可以看到,处于不同的工程项目合同主体,无论是甲方或是乙方,主体不同,其合同的管理方法就不同。但也有相似之处,如:首先,选择相关人员参与合同的修订,确定合同金额,因此熟悉合同的内容和理解合同条款是一致的;其次,清楚合同双方的义务和权力,促进合同的执行,更好的实现合同的效果;最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告,获得相应理解并及时补偿对方的损失,以便更好的履行合同。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后,合同的甲乙双方就合同条款的选择达成一致。乙方坚持使用ICE合同文本,这是由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联邦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颁布的土木建筑合同文本,而甲方则坚持使用建设工程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是不完整的,不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强制性的合同文本。如果乙方来起草合同的文本,主要是ICE合同内容。乙方于1995年6月23日提出了合同条款,双方在6月24日签署该项合同。

若因甲方乙方未能就上述要求和规定的期限达成一致,甲方可以要求其他的施工单位来施工,发生的建设费用乙方有权扣除,并就支付相关费做一个签证。

3.2适用于建设项目合同的标准、规范

工程中没有可以适用的标准规范,当事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首先,业主对承包商在时间、施工技术方面提出要求,承包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施工要求施工并得到业主的认可;如果业主需要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开发人员都负责提供中文翻译。购买、翻译和完善标准规范,是工程开发中的成本,由业主承担。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图纸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图纸是由业主或经工程师认可的承包商来提供以满足所有承包商的要求(包括支持指令和信息)。工期、质量、数量和按要求提供的施工图纸,但同时也要确保施工质量。用公式5表示。

施工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合同中的图纸,要求业主提供的图纸(通过设计合同,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的设计)。设计合同规定,发包人应当完成以下工作:(1)发包人应按照特殊条款约定的日期向承包商提供图纸。(2)如果承包商需要增加图纸或绘图份数,发包人应当代为复制。合同复制是意味着业主应负责图纸的正确性。(3)如果图纸要求保密的,应当承担安全措施的成本。

4.基于模糊数学方法的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4.1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在工程中,有一些施工图纸的设计或临时工程的设计可能是由承包商完成。如果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应在允许的范围内,按其设计资质要求并得到工程师的认可,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图纸管理侧重于对承包商设计的审查。使用接近程度的概念,接近度1-距离(距离设为标准)。这种“度”概念的直接反映,越接近说明水平是“高”的,所以它仅仅是一距离。模糊集的接近定义用方程6式表示。

4.2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体系运行效果

在建设项目的承包商和业主内部管理过程中, 合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合同双方的行为准则和法律基础,双方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纠纷的依据。用数学方法处理和定量描述模糊系统似乎相当复杂。用公式7表示。

模糊数学将不确定的事物作为研究对象,而模糊集是用来满足描述复杂事情的需要且找到一种解决歧义的对象,用确切的模糊集理论来进行确定性的数学和不确定性的数学分析。如上图所示。

分析公路设计阶段重要位置的工程造价控制以及成本失控的原因,建立模糊数学理论的模糊综合评判模型。利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确定影响因素的分析权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技术和经济分析方法,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成本。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和购买的材料、设备以及完成十天内转移。业主应为乙方机构撤出提供必要的便利,乙方应按要求将机械、设备和人员从建筑工地撤出。乙方未能完成转移到未经授权的地段,应赔偿所有给业主造成的损失。乙方根据要求完全退出了建筑工地,办理完决算后进入付款程序。

甲乙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合同,乙方不得独自转包给第三方获利,如果需要分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分包商信用、质量和进度进行审查;分包给第三方的工程、场地布置、临时用水用电、质量检查和验收,仍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并需要各方的相互配合。

5.结束语

模糊数学是一种数学工具,现实的界限并不明确,这是模糊集的一个基本特征。运用模糊数学和模糊逻辑可以处理歧义问题。模式识别应用的重要领域是计算机。人类的大脑就是以低精度地有效地处理复杂问题。模糊数学在计算机上的使用可以大大提高模式识别能力,它可以模拟人类神经系统活动。在工业控制领域,应用模糊数学可以使空调更加合理的进行温度控制,洗衣机可以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并提高效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利用模糊数学方法,可以使建设工程管理形成一个更有效的管理和决策系统。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践中的问题,提出相应控制措施,建立合同内部管理体系,以促使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适当地、完全地履行建设工程合同。

参考文献

[1] Xinping Wu.,“The contract and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fuzzy mathematics methods”,JDCTA: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Digital Content Technology and its Applications, Vol. 6, No. 14, pp. 77 - 85, 2012.

[2]彭祖赠,孙韫玉.模糊(Fuzzy)数学及其应用.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3]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4]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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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RBAC模型作为一种访问控制方法,在信息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大型系统中RBAC的管理过程非常复杂,单纯RBAC不能满足系统的访问控制分级管理的要求。尤其在信息系统中存储和管理大量企业单位的敏感数据,一旦这些数据被泄露或窃取,会给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4]。传统的委任全局的、单一的、完全可信的系统管理员来管理整个系统的访问控制,会致使系统安全存在隐患。同时在企业运营中常需要对组织部门和人员工作调整,相应地需要修改系统中访问控制主体和权限的关系。而系统管理员不可能了解调整内容,相应的授权工作就要滞后,而且修改后也不一定能准确反映调整状态,常需要多次补充修改,这导致授权效率较低,影响正常的业务工作进程。该文在RBAC模型基础上进行扩展,建立有效地分级授权管理机制,从技术和效率两方面加以考虑,满足信息访问控制管理要求。

2 访问控制管理

随着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大量数据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的范畴,访问控制是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安全性的基础。如何对访问控制的主体、客体和授权进行管理,尤其是进行分级授权,即由上级领导对下级员工进行访问控制的管理成为必须的功能。

ARBA在RBAC模型基础上定义独立的“管理角色”实施RBAC的管理操作。SARBAC[5]在角色层级基础上定义了“管理范围”来界定管理角色的控制范围。但是由于引入新的管理角色,除了维护原有系统角色,还要在对管理角色进行控制,这实际将权限管理问题变得更为复杂。Li[6]建立UARBAC模型提出“RBAC管理RBAC”的方式,将用户和角色看作客体,使用统一的方式描述访问权限和管理权限,明确操作的管理域,有利于通过委托实现分散授权。刘伟[7]指出由于隐式授权导致UARBAC管理操作存在缺陷,角色层次是隐式授权产生的一个因素。

上述的访问控制模型和方法满足了信息系统对访问控制中主客体多样性的管理要求,但是由于增加了授权主体和客体的种类,相对增加了管理的复杂性,实际应用中虽然方法可行,但管理效率较低。对于信息统访问控制模型的分级管理方面,还缺少有效的模型和方法。

3 多级访问控制管理模型

为了解决信息系统中访问控制管理的问题,适当简化授权工作量,提高权限管理效率,该文提出了基于角色的多级授权管理模型(Multi-Hierarchies Role-Based Access Control,MH- RBAC)。MH-RBAC在尽量减少引入新的建模元素、简化应用的前提下,完善了访问主体的层次结构,支持多级权限管理关系,增强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的适应性。

3.1 MH-RBAC定义

MH-RBAC模型结构如图1所示。各部分定义如下:

· 用户([U]),角色([R]),操作([OPS]),许可([P])和关系[UA],[PA]的定义与NIST RBAC标准模型一致。

· [TR?R×R]:角色树(Role Tree)表示角色集合上的一个树形关系。

· [ASr=]:管理域(Administrate Scope),定义了一个能够被角色[r]的用户管理的角色、用户和权限许可的集合。其中[US]、[RS]、[PS]分别称为用户域、角色域和许可域。

· [AOPS]:管理操作(Administrate Operation)授权管理操作的集合,包括[TR]和[AS]的维护等操作。

· [PA]:管理许可(Administrate Permission),进行管理操作所需要的权限许可集合,[PA∈P]。

3.2 MH-RBAC层次模型

3.2.1 角色树

在RBAC模型中访问主体包括角色和用户两种粒度,授权只针对角色进行。角色层次定义了角色之间的继承关系。[RH?R×R]是角色[R]上的偏序关系,如[r1?r2]表示角色[r1]继承角色[r2],即角色[r1]具有[r2]的所有权限,所有[r1]的用户同时是[r2]的用户。角色层次是表示角色关系的一种方法,反映组织的权利和职责。在角色层次中高级角色位于顶部,低级角色位于底部。 图2(a)是一个典型的角色层次图。

角色层次的定义指出高级角色通过继承的形式获得低级角色的权限,这就意味着基于角色层次的授权是自下而上的过程。角色[r]的权限集合可以表示为:

在角色层次中低级别的角色首先获得权限许可,高级别的角色通过继承间接获得。可以看到当删除角色[r]时,等级高于[r]的所有角色(记为[↑r])会自动失去继承自角色[r]的所有权限。所以在角色层次中高级角色依赖低级角色的授权,这与信息系统中高级角色管理低级角色进行分级授权的要求相矛盾。角色层次中存在多继承关系,这样虽然可以简化角色的数量,但在分级授权中意味着一个角色会同时被多个父角色管理,在应用中必然引发权限授予回收等操作冲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文建立了角色树。角色树是一个树形的角色层次。在角色树中除了根角色没有父角色外,其他角色有且只有一个父角色。角色树中角色之间不再是继承关系,而是自上而下的包含关系,如图3所示,为了实现树形约束,将角色APE分为两个独立角色APE1和APE2。在角色树中若角色[r1]等级高于[r2],记为[r1>r2]。

在角色树中没有角色重用的概念,取消间接继承的许可,赋予角色的权限许可都直接与角色关联,许可之间根据角色树自上而下约束。若[r1>r2],则[θ(r1)>θ(r2)],其中[θ(r)]表示赋予角色[r]的所有许可集合。角色树的层次约束会增加权限回收的操作步骤,但是从根本上支持了主体分级授权模式。由于角色继承需要在运行时递归计算继承权限的合集,而角色树没有递归计算的步骤,因此访问执行效率较高。而权限访问操作频 率要远远高于控制操作,因此角色树将整体上提高系统的执行效率。

3.2.2 管理域

管理域[AS]定义了一个可以被用户管理的角色、用户和权限许可的集合。可以表示为三元组[]

[RS]:角色域表示可以被角色[r]管理的角色子集,这个子集由角色树[RT]约束,是[RT]的以[r]根的子树。[RSr={s∈R:s

[US]:用户域表示可以被角色[r]授权的用户集合,由[↑r]指定并受[↑r]的用户域约束。[r1

[PS]:表示可以被角色[r]分发的所有许可的集合,为了提高MH-RBAC的应用效率,避免过于复杂的管理域再管理操作,规定[PSr=PDA(r)]。[r]的用户都具有将本角色具备的所有许可分发给低级角色[↓r]的权利。

可以看到,若角色[r]是管理角色,则其[RS]和[PS]根据角色[r]在[TR]中的上下文信息自动生成,[US]需要由上级角色用户手工指定。

定理1 管理域是一个偏序集合,若管理域[AS(r1)]等级低于[AS(r2)],记为[ASr1≤AS(r2)],

[ASr1≤ AS(r2)?RSr1? RS(r2)∧USr1? US(r2)∧PSr1?PS(r2)]。

显然,管理域的偏序关系实际依赖角色树中角色的偏序关系,[r1≤r2? ASr1≤ AS(r2)],即低级角色的管理域等级低于高级角色的管理域。

基于管理域的角色分级授权管理过程,遵循以下两个约束规则:

1) [r∈R,u∈U∧u,r∈UA→u?US(r)∧US(↓r)],表示用户[u]不能管理自身,也不能被子级角色的用户管理。

2) [r,r'∈R∧r≥r'∧u,r∈UA→u,r'?UA],表示用户[u]不能被授予比自身角色等级低的其他角色。这个约束保证最少授权原则,同时保证同一用户的管理域不会嵌套也不会相交,一个管理域内发生的权限管理操作不会影响其他域。

3.2.3 管理许可

在MH-RBAC模型中,具有管理许可[PA]的角色称为管理角色。管理角色[rA]的用户可以在[rA]管理域范围内进行管理操作。一个用户可以授予多个管理角色并在一次会话中同时被激活,但一次只能在一个管理域内进行管理操。用户[u]可以在角色[r]执行操作的许可条件为:

[adminpermsu,r=p∈PA|?r'∈R,r'≥r∧u,r'∈UA∧r',p∈PA]

管理许可与其他一般许可一样可以被授予给管理域中的任意角色,也可基于角色树传递,即[PA∈PDA(r)→PA∈PS(r)]。通过这种管理许可的传递实现权限的分级下发,从而实现分级授权的需求。

4 结论

基于RBAC模型作为一种访问控制方法,在信息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大型信息管理系统中对于角色和权限管理过程非常复杂,传统的RBAC不能满足分级授权的管理要求。多级访问控制模型在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模型基础上,使用角色树表现角色的层次关系,定义了管理域来限定分级授权的操作范围,实现了权限在角色树上的逐级分发,从而支持信息管理系统的分级授权需求。

参考文献:

[1] 刘宏月,范九伦,马建峰.访问控制技术研究进展[J].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2004,25(1):56-60.

[2] 卢亚辉,张力,刘英博.基于域的综合访问控制模型[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2006,12(12):1978-1986.

[3] Ferraiolo David.Proposed NIST Standard for Role-Based Access Control[C].ACM Transactions on Information and System Security,2001:22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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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下简称25号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完善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暂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近年来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其会计处理也是方法各异。在此笔者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培训、维护甚至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成本及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用能单位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合同期满后可免费获得该节能设备;

2.能源服务公司先垫付资金为用户进行节能改造,因此承担了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回收的风险,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的收益往往比节能设备即时卖断方式的利润空间要大。

3.节能设备由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在合同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能源服务公司,使用权属于用能单位。合同期满,节能设备一般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准则适用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赖于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关键是节能设备的核算,而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会计准则的适用。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合同条件,对节能设备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观点或方法:

1.适用存货准则

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单位提供自产的节能设备及节能服务,并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情况下,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

2.适用租赁准则

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准则的理由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解释: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属于或包括租赁业务,应重点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改造需依赖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在合同期内节能设备由用能单位使用和管理。可见,合同能源管理符合会计准则关于租赁的规定。虽然。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条款表现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亦提到:某些情况下企业签署的协议所包含的交易虽然未采取租赁的法律形式,但该交易就经济实质而言属于租赁业务。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会计准则。

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另有观点则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收益并不能确定,且在合同期内节能效益由双方共享,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单位,再者合同期通常远短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因此,建议按经营租赁核算。

3.采用BOT处理

BOT(buiI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可采用BOT处理的理由是:该项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一经营一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进行处理。

4.作为长期摊销的费用处理

又有观点认为由于未来的节能收益不能准确确定,每期的节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按合同期平均计提的折旧与每期的节能收益不配比,因此可考虑把节能设备投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期限内按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尤其是在25号文未前,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不明确,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考虑到加速折旧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的涉税问题,在实务中不少能源服务公司采用此种处理方法。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

前述的几种会计准则适用,就形式特征而言。似乎适用租赁准则的理论依据比较充分,在理论研究领域倾向于适用租赁特别是融资租赁准则的观点也比较多。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能源服务公司,特别是非上市的小型能源服务公司却绝大部分将节能设备投资作为待摊销的费用处理,在合同期内进行摊销;个别上市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或规模较大的能源服务公司则把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直线法以合同期为限计提折旧;销售自产节能产品同时提供节能改造服务的生产型能源服务公司则将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按融资租赁或BOT处理的极少,甚至可以说是零个案。

因此。笔者认为,在以会计准则为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现状,本着简化核算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可根据不同情况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行以下会计核算处理:

1.节能设备作为特殊的固定资产核算

节能设备作为能源服务公司一类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既不作融资租赁处理,也不完全等同于经营租赁。因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效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预期值,每期的实际收益一般不能在合同明确,也不会规定一个利率。但在融资租赁的会计

核算中。需要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和最低租赁收、付款额,从而计算资产及融资费用或融资收益的入账价值;再者,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完全转给用能单位,所以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不主张采用融资租赁的处理;而如果作为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处理,按会计制度规定应合理确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预计净残值,按税法规定生产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是+年,为了使会计与税法处理趋同。企业往往按税法的规定制定折旧年限,并预留残值。但合同能源管理下,合同期一般都远短于上述规定的折旧年限,目前实际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多为五年左右。因此,笔者认为节能设备可按合同期为折旧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又因合同期满时节能设备一般会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对于能源服务公司而言预计残值的意义不大,建议残值预计为零。相应地用能单位按合同约定比例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效益分成建议作为费用列支,不再区分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的支出。合同期满用能单位接受无偿移交的节能设备时,将其作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入账。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与25号文的精神也是一致的,据25号文的意见: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会计上按捐赠处理,税务上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处理,并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半”;对于用能单位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如果用能单位是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该支出作为能源费用或相关支出列支,如果是企业,其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合理区分或单独计量的,作为费用列支。

至于现阶段实际工作中,很多能源服务公司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或直接在“在建工程”进行核算,一定程度上是考虑了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时计提折旧以及合同期满设备转交用能单位时的涉税问题,随着25号文的公布及具体实施办法的陆续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得以明确,节能设备如按前述作为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其实质与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无太大差别。

2.采用BOT处理

对一些政府招标的公共基础设施节能改造项目,也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采用BOT处理,但这种情况下能源服务公司可能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一能源服务公司可以无条件地从合同授予方收取的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者确认一项无形资产一合同授予方授予能源服务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力,即用基础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并向其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力。如果由能源服务公司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则要由合同授予方确认固定资产。如前述在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笔者认为采用BOT的处理不如按能源服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恰当。

3.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

能源服务公司用自产节能产品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属于正常的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设备部分按产品销售处理则可,在此不赘述。

4.后续服务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能源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为用能单位提供的设备维护、技术咨询等后续服务支出,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任务是难巨的,但同时节能的潜力也是巨大的,节能产业将迎来历史性发展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如何本着创新和扶持的原则完善、细化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及财税优惠政策,切实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有着更大的现实意义。而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点思考,亦是笔者拟写本文的初衷。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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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筑工程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建筑工程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基础,相关工作人员对工程合同管理有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1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1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是项目建设的成本价格,包括项目前期的设计规划到后期的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成本和资金。如建筑材料成本、设备租赁与采购、人工成本、技术成本等都在工程造价的范围内。其中,工程造价控制就是对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的动态成本进行管理,采取合理的措施优化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支出并进行合理分配,提高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率及在市场上的性价比。工程造价控制一般包括预测、评估、投资预算、编制预算、经济效益分析评价、招投标报价等各方面的工作。工程造价控制会影响施工进度,导致施工单位经济损失。

1.2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即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权利义务的一种方法,是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后制定的书面形式文件,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在签订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依照我国法律和政策要求出具完整的施工许可证明材料。签订双方必须具备合同执行力和工程建设资质,并依法依规加入到公开招投标程序中。另外,所有工程合同都需要备案,具体施工过程中,国家质监部门将严格监督与管理项目的施工质量。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各施工环节管理的基础,具有约束施工流程的作用。

2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的关系

2.1工程造价控制直接受工程合同管理的影响

建筑工程所花费的综合费用即工程造价,主要包括投资预测、设计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工程合同中有关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权利与义务的明确规定,并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后期施工就是施工单位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的规定,控制成本和施工进度,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提升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益,提高工程建设的造价水平。如果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施工,或者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违反了合同规定,造成工程造价过高,而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损失时,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合同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如果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反,如果建设单位不能保证资金投入、或项目资金出现问题时,施工单位有权终止与建设单位的合作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所以,工程合同可当作工程造价的控制依据。工程合同还具备责任追究功能,能够约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行为,工程造价需要的各项财务数据在工程合同中都有具体的参数标准,例如施工材料价格、施工质量标准、计算方式等基础资料。另外,施工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控制施工材料的数量、费用以及设备运输与维护所需的成本价格,并结合工程合同中控制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相关标准,有效发挥项目成本投入效益。最后,以工程合同为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根据材料费用结算工程款。

2.2合同签订阶段

自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影响工程造价,这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往往会遇到材料价格风险问题,因此,工程合同中通常含有关于控制材料价格的条款。例如,在施工阶段,当材料价格上升到一定比例时,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调整价格,这也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为应对材料价格风险,当材料价格涨幅高过原价的10%左右,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比例一般在2∶8左右。

2.3施工阶段

项目进入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各环节进行审核并下达开工指令,施工单位则负责从具体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施工阶段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全面履行工程合同的阶段,要根据工程合同的指导,严格控制质量、造价以及工期等,尤其事关工程造价问题。如果施工过程中,需要签订较大的变更项目,一般以签订附属合同或补充合同为主,避免影响整体的施工情况。例如,在某一智能化建筑进行基础施工时,由于施工区域处于低洼地带,出现地面坍塌情况,影响了整体施工进度,这时,施工单位必须先修复地面,再进行施工。因为,开挖路基时工程量较大且造价较高,原有工程合同无法有效体现该项目的工程量、造价、工期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只能通过补充合同来体现。签订附属合同时,可以附加新增的工程造价(路基开挖),有助于建设单位更好地把握新增加的工程造价情况,避免双方在竣工结算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以缩减竣工时间。如果施工周期较长,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需要正确履行工程合同条款,将新增的工程造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2.4竣工验收阶段

进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应结合相关技术资料、工程合同以及具体施工情况开展结算编制工作。施工单位编制好结算文件后,需要及时上报,由建设单位负责结算文件的审核工作,工程合同中一般有关于审核时间的规定,无特殊情况不超过两个月。例如:在某装配式建筑工程中,结算文件审核分为三个步骤:初审、终审及中介机构终审。初审阶段一般由最了解施工情况的基建主管部门负责,可以有效保证初审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审计部门主要负责文件终审,结合初审情况对整体结算文件进行再审并给出审核结论和相应意见。目前,由中介机构负责结算文件的终审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主要矛盾点,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合同的签订不够严谨以及现场签订变更项目的相关资料缺乏准确性。而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结算文件的终审,对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细致到财政资金的各个方面,包括对资金的监控与核算都需全面升级。

3通过工程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法

3.1实行动态管理模式,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

化水平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应建立在法制化与规范化的工程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构建动态管理模式是实施调节工程合同管理的一种方式,要明确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各种因素,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调节。例如,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考虑在合同中加入一定的调整条款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避免出现违约风险。对建设项目成本实行动态管理,应以建设项目合同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为基础。建设动态管理模式是实施工程合同管理的手段之一,应明确影响工程成本控制的各种因素,并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动态调整成本。如施工单位在合同终止后,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一条调整条款,以实现对项目成本的控制和管理,避免发生违约风险。具体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需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合同进行处理,针对工程合同中未包含的内容,双方可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预备合同、补充合同。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传统工程造价在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通过信息技术加强管理,体现了信息技术在工程造价与工程管理合同中的先进性,有效提高了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例如:施工单位可以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管理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等问题。同时,工程造价向信息化方向发展,也能为合同双方带来良好的数据沉淀,促进应用能力的提升,如通过应用大数据技术、有效发挥大数据采集与分析的优势、促进工程造价控制的发展。

3.2优化工程合同管理,促进工程造价控制的精准化发展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和法律意识,应在明确诸如主体关系、工程质量、合同价款等条款的基础上签订工程合同。可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以便及时获取专业法律信息。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或双方无法按期履行条款的情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出现的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根据法律规定设计预案,防止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更大的损失,促进工程造价控制的精准化发展。签订合同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开展工程合同前置性的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合同主体的抗风险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在此期间,建设单位可以联合施工单位成立集法务、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功能于一身的复合型审查团队,综合各专业构建严格的合同审查机制,从前置性审查阶段就做好对合同风险的审查、评估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应急方案,规避项目风险,为后期施工打下良好基础。由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随机性较强,可能会影响工程合同的管理效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须优化工程合同管理措施,实现精细化管理,强化合同主体管理意识,有效避免风险问题。

3.3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3.3.1决策期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最重要的是建设单位前期的决策与设计。建设单位需要应用工程造价核算法分析设计的合理性,以保证设计概算不超过投资预算。设计方要结合工程合同内工程限额的设计理念设计施工图,并保证施工图预算不会超过设计概算。

3.3.2招标控制价编制期为保证控制价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多个咨询单位负责编制、审核控制价的工作,并结合具体措施确定控制价。建设单位在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造价咨询合同对其进行规范,而咨询机构造价结果的质量决定最终的咨询费用,这样可以激励咨询单位更好地开展编制与审核工作。

3.3.3招投标准备期招投标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可以结合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招评标方法及合同计价方式,构建多功能化的合同管理团队设计合同模板。在具体的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招标控制价防止其他招标单位串标拉抬合同价,确保中标价控制在相对合理范围内,最终通过有效评估的方式选择承包单位。

3.3.4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需根据合同管理出现的施工质量、进度、变更、索赔等情况控制工程造价。例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情况时,合同双方需要根据合同,针对变更部分进行讨论、制定方案来控制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方案的过程中,不能私自违约,如果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要学会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一般情况下,工程成本中材料、设备成本占总成本的50%以上,要想控制施工成本,必须在不违反工程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把控好材料、设备费用。采购材料、设备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能够起到控制材料、设备成本的作用,因此,施工方可以通过应用供应商入库的方式,在专业网站上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而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如供应商信用信息不良,施工方应禁止其入库,最终筛选出最符合条件的入库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而规范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施工方通过供应商入库的方式,不但可以有效避免供应商因信用问题带来的风险,还可以降低材料、设备的成本,有利于控制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