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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一、 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的概念
众所周知,国际合作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面对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各国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合作并采取共同行动应对国际社会中的共同问题。国际环境合作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国家及包括国际组织、公司、个人在内的其他国际行为体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 基于人类共同利益的考虑, 为解决已经发生或未来可能发生的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的环境问题而采取集体行动的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是国际合作原则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拓展和延伸,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理念的与时俱进性。
首先, 国际环境合作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的《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报告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豍这一表述目前已经成为使用最多、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可的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解释。国际环境合作原则正是为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的。
其次, 国际环境合作突出了“人类共同利益”的理念。就国际环境合作而言,“保护生物圈是人类的共同利益”,而国际法长期忽视人类这一共同利益,因此,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的提出填补了这一空白。
(二)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参与主体的广泛性。
依据传统的国际法理论, 国际法的主体只包括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 而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个人几乎是被排除在外的。但是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 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以及个人, 正在国际环境合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国际社会的行为主体,这是传统国际法所不可企及的。
(三)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的灵活性。
传统意义的国际合作的基础是各国之前的利益交换,它强调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而国际环境合作则强调实质公平,这集中体现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上。虽然目前对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仍然始终存在着巨大争议, 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特有原则的最终确立, 使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了更加灵活的实现方式。
二、 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的国际法依据
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是在一系列重要的国际会议上得以最终确立的。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的国际法依据包括:《关于人类环境的斯德哥尔摩宣言》、《内罗毕宣言》以及《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
(一)《关于人类环境的斯德哥尔摩宣言》。
1972年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关于人类环境的斯德哥尔摩宣言》(The Stockholm Declaration on Human Environment,简称《人类环境宣言》),其中第7 条明确提出: “种类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 因为它们在范围上是地区性或全球性的,或者因为它们影响共同的国际领域, 将要求国与国之间广泛合作和国际组织采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豎”此条款强调了为实现人类共同的环境目的, 需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企业与个人共同的努力, 即“为筹措资金以支援发展中国家完成它们这方面的责任所需要进行的国际合作”豏。此外,该《宣言》第22、24、25 条都有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
(二)《内罗毕宣言》。
1982年为了纪念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10周年,在内罗毕召开了人类环境特别会议,并通过了《内罗毕宣言》。针对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内罗毕宣言》共提出10 项原则, 核心即强调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原则。《内罗毕宣言》有多项内容里涉及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原则,例如:第10条明确提出:“国际社会庄严重申各国对斯德哥尔摩宣言和行动计划所承担的义务,重申要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在环境保护领城内的各国努力和国际合作”豐,该原则就明确了加强国际环境合作的原则。
(三)《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
1992 年6 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简称《里约宣言》。该《宣言》旨在为各国在环境与发展领域采取行动和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指导原则,规定一般义务。《里约宣言》共包括27项原则,其中有的内容是对《人类环境宣言》、《内罗毕宣言》中相关原则的重申, 而有的内容则是对前两个《宣言》的发展,例如:第24条原则是关于战争与和平与环境和发展的关系问题, 明确提出各国“战争本来就是破坏持续发展的。因此各国应遵守规定在武装冲突时期保护环境的国际法,并为在必要对进一步制订国际法而进行合作”豑;而第27条原则明确规定: “各国和人民应真诚地本着伙伴关系的精神进行合作,贯彻执行本宣言中所体现的原则,进一步制订持续发展领域内的国际法”豒,将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4]董亮, 张海滨. IPCC如何影响国际气候谈判: 一种基于认知共同体理论的分析[J]. 世界经济与政治, 2014, (8): 64-83. [Dong Liang, Zhang Haibin. How IPCC Influences the International Climate Negotiation: An Analysis Based on the Theory of Epistemic Communities [J]. World Economics and Politics, 2014, (8): 64-83.]
[15]Conca K. A Healthy Environment Is a Human Right [EB /OL]. The Guardian, 2015-10-01[2015-10-16]. . [Krupp F. One Belt and One Road Transfers Ecology Concept[EB/OL]. 2015-06-12[2015-8-25]. .]
[27]European Commission. Trending Scienc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EB/OL]. 2015-10-22[2015-10-24]..
[28]Carr E 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Offer Something for Everyone and Will Not Work by Not Establishing Priorities, the United Nations Process Sets Itself up for Failure [EB/OL]. 2015-9-24[2015-10-28]. http:///article/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offersomethingforeveryoneandwillnotwork/.
[29]StaffordSmith M. UN Sustainability Goals Need Quantified Targets [J]. Nature, 2014, 513:281.
[30]Tollefson J. UN Approves Global Todo List for Next 15 Year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Aim to Wipe out Poverty Without Wrecking the Environment [J]. Nature, 2015, 525: 434C435.
[31]Charles K. If Everyone Gets Electricity, Can the Planet Survive? The United Nations Has Set Conflicting Goals for 2030: Combating Climate Change While Providing Energy to All. The Atlantic [EB/OL]. 2015-09-29[2015-9-26]. http:///international/archive/2015/09/energyaccesssdgsunclimatechange/407734/.
[32]王金南, 宁淼, 孙亚梅, 杨金田. 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努力建设蓝天中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与创新[J]. 环境保护, 2013,(5): 18-21. [Wang Jinnan, Ning Niao, Sun Yamei, et al. Improving Regional Air Quality and Striving to Build a China with Diamond Sky:Objective Mission and Creation in the Twelfth Fiveyear Plan on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in Major Areas[J].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13,(5): 18-21.]
[33]王光辉, 刘怡君, 王红兵. 过去30年世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演替[J].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15, 30(5):586-592. [Wang Guanghui, Liu Yijun, Wang Hongbing. Success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in Past 30 Years[J]. 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2015, 30(5):586-592.]
[34]蔡立杰, 王玲. 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谈判分析和前景展望[J]. 环境保护, 2015,(5): 51-53. [Cai Lijie, Wang Ling. The Analysis and Scenarios of Glob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Negotiation[J].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15,(5): 51-53.]
[35]刘怡君, 王光辉, 王红兵. 未来15年“后发展议程”的目标选择[J].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15, 30(5): 593-601. [Liu Yijun, Wang Guanghui, Wang Hongbing. Goal Selection of Post2015 Development Agenda[J]. Bulletin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2015, 30(5):593-601.]
Environmental Objectives in 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Its Implications on the World and China i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磨卡有限公司(Mirka,以下简称“磨卡”)主要为全球范围内9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无尘干磨系统及研磨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服务,其总部位于芬兰。磨卡的分销公司位于英国、德国、法国、瑞典、意大利、西班牙、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和中国等国家。
磨卡是研磨行业中第一个获得IS0 9001、OHSAS 18001、IS0 14001三项重要质量认证的公司。磨卡无尘干磨系统得到了多家知名汽车厂商和知名油漆供应商的推荐使用,在无尘干磨行业中具有领导地位。
磨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08年在上海注册成立,并在北京和广州设立了分部,其在包括香港和澳门在内的大中华地区拥有超过300家经销商服务于汽车售后领域,还有近100家经销商服务于其他工业领域。并且,磨卡在沈阳、哈尔滨、西安、济南、武汉、成都、深圳等地派遣服务代表为广大客户提供及时的供给、服务和支持。
记者:磨卡来到中国六年,取得了怎样的成绩?您如何评价如今磨卡在中国市场中的表现?未来三到五年,磨卡针对中国市场,有怎样的发展计划?
Nina:来到中国六年,磨卡从“小”到“大”。通过一系列积极的产品培训和市场拓展,针对现在的钣喷流程,磨卡如今能够为中国市场提供更好的整体解决方案、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希望磨卡提供的服务和设备可以让维修工作变得简单、有效率。面对取得的成绩,磨卡不会停下脚步,而会继续不懈努力,以此推动品牌及行业的发展。磨卡会在中国推出更多的产品,其中包括耗材、砂纸和设备。在发展产品和技术的同时,磨卡也会完善培训计划,我们希望能够给市场和客户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培训,也有计划在中国开设新的培训中心。另外,我们愿意为汽车售后维修企业提供更多的整体解决方案。
我对磨卡在中国的业绩非常满意,今年磨卡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当然,评估一个公司的指标不仅仅是销售额,还应该包括它所能提供的服务种类等。原来,磨卡的主要产品是砂纸、耗材,现在还有打磨设备及相关服务等。我们在销售数字上有一个量的提升,而在产品线、服务和解决方案上则有一个质的提升。我们想通过各方面的提升,让磨卡的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总而言之,今年磨卡在中国市场的表现非常不错。
2014年,磨卡的全球销售额为212欧元左右,中国的销售额占全球总销售额的10%左右。当然,这些数字不仅限于汽车市场,还包括其他工业市场。201 5年,磨卡计划将业务扩展到电子行业,比如手机壳和与电子行业相关的打磨产品。
说到磨卡在中国市场未来三到五年的计划,其实非常明确,就是通过产品推广和培训,让越来越多的修理企业成为我们的客户。当这些企业成为我们的客户之后,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磨卡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我们计划与评估了很长时间,所以我们更加珍视磨卡在中国的发展。未来,我们希望在中国发展更多的合作伙伴,主要包括经销商、主机厂和修理厂等,我们希望与他们建立更加密切的关系,以此促进双方的发展,促进磨卡的产品被更多的人认可与使用。归根到底,任何一个企业都要用自己的产品、服务和能够为客户提供的解决方案来证明实力。还有一点要补充,我们在寻找经销商合作伙伴的时候,企业的诚信度是我们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
记者:进入中国市场之初和发展至今,磨卡遇到的最大困难和挑战分别是什么?
Nina:磨卡刚刚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面对的最大困难是没有人知道磨卡(Mirka)品牌,那时的挑战是如何提高品牌知名度,让行业内更多的企业和人知道磨卡,了解磨卡,认可磨卡,选择磨卡。发展至今,磨卡依然注重品牌形象,从综合服务、培训及与客户和经销商的接触中,我们始终致力于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磨卡如今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是如何找到好的员工。我们希望服务于磨卡中国公司的员工能够深刻理解磨卡的理念、服务、产品等信息,然后把这些信息传递给客户;能够更加贴近中国客户的需要,把磨卡的产品、服务、技术推广给客户。磨卡相信,只有好的员工才能构建更好的企业组织架构,才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记者:磨卡在全球其他市场表现如何?从磨卡的角度来看,与其他市场相比,中同的市场有什么特点?
Nina:除了中国之外,在欧州、北美、墨西哥、东南亚及亚州等市场,磨卡都发展得很好。现在欧盟的经济遇到了一些问题,但这并没有影响到磨卡的经济增长。磨卡今年没有在世界范围内开设新的公司,但现有公司的业务都在稳步发展。
我个人对中国市场有两点评价。第一,中国市场的发展速度非常快。第二,中国维修企业的员工更乐于接受新事物,愿意在工作方式和方法上作出改变。欧州市场中,维修企业的员工大多观念比较固化,很难接受新的技术和方法,很难被改变。总之,在欧州和北美市场,很难改变汽车后市场中从业人员的观念和习惯,但在中国,大家更愿意接受好的、新的事物,并把它们运用到工作中。
记者:磨卡一直提倡关爱环境,近几年,中国的相关部门也大力推动绿色维修,今年九月,十部委联合了《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也提到了提倡和鼓励绿色维修,磨卡在中国将怎样继续将环保理念贯穿始终?
Nina:磨卡是专业提供无尘干磨系统及生产和销售涂附磨料的公司,这些产品的作用是打磨汽车钣全部分,让它们更干净,所以磨卡是一个很“干净”的公司,我们也一直致力于营造更干净的大环境,绿色环保是磨卡始终坚持的理念。磨卡正在实施一个可持续性的发展计划,去年,我们在芬兰总部建立了一个工厂,这是一个绿色工厂,它融合了很多先进的环保技术。在这个工厂中,我们不仅能够生产出更环保的打磨产品,也将整个生产过程的环境污染程度降到了最低。磨卡对环保问题很重视,也很敏感,就像我们的产品,都是无尘打磨,有专门的装置来收集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灰尘,不会让它们飘浮在空中,影响施工人员的健康。
国内环境政治和国际环境政治的关系
1从环境问题的产生看国内、国际环境政治的关系
工业化使人类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这种代价也呈现出跨国性。一国的环境问题会造成其他国家的环境问题,这类环境问题又分成两种情况:一类是故意转移污染成本或代价的行为;另一类是非故意的行为。随着国际分工的扩大及跨国交往的增加,国际投资和贸易也成为转移污染的渠道。如:欧盟国家意识到工业发展所承载的环境压力,纷纷提高国内工业的环境标准,迫使企业将生产转移到第三世界国家;因此,国人津津乐道的“中国制造”也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所以发展中国家在吸引外资和进行贸易时也要考虑环境成本。这类通过贸易转移的环境代价是间接的,而直接的废弃物贸易则令人震惊。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洋垃圾,如英国把废旧纸张运往中国,日本将废旧电脑等电子产品运往中印等国,这类有意识地转移环境成本、污染环境的行为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此外,有一类环境污染是非故意的行为,但在客观上造成国内环境问题国际化。国内环境污染如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等有时会造成跨国污染。20世纪70年代,美国酸雨漂到加拿大,每年给加拿大造成数十亿加元损失,经过数十年谈判,美加达成治理协议。近些年,印尼为了发展生物能源,烧掉大片森林,造成印尼温室气体排放量上升、东南亚阴霾天气增多。跨国水污染指的是一国由于和其他国家拥有共同的河流、湖泊等,在本国发生水污染后,波及下游国家,引发或加剧国家间关系的紧张。如:莱茵河发源于瑞士的阿尔卑斯山,流经法国、德国等9个国家,1986年11月瑞士巴塞尔市一化工厂失火,近30t剧毒的硫化物、磷化物和含有水银的化工产品流入莱茵河,导致莱茵河150km内60多万条鱼被毒死,5000km以内河岸两侧的井水不能饮用,河边的自来水厂关闭,啤酒厂停产,莱茵河因此“死亡”20年。
再如:2010年10月,匈牙利铝厂的废物池决口,约有100万m3有毒废物泥浆冲出,威胁多瑙河下游6个国家。又如:乌拉圭河流经巴西、乌拉圭和阿根廷,2005年,乌拉圭在该河兴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纸浆厂,影响附近的空气、水质等,一度造成乌阿关系紧张。可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深刻的国际根源。
2从环境问题的治理看国内、国际环境政治之间的关系
环境属于公共物品,具有非对抗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既存在和环境有关的国内公共物品,也存在和环境有关的国际公共物品或全球公共物品。国内环境公共物品的提供和维护看似只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实际上也离不开国际视野,即在必要时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环境技术和管理经验,改善国内环境;此外,如果一国的环境问题外溢,影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还需要加强双边或多边合作。在全球环境公共物品的提供和维护方面,地球上的每个行为体,特别是每个国家都负有责任。当前世界十大环境问题包括:气候变化、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酸雨、森林减少、土地荒漠化、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在这些问题中,关于气候变化的谈判成为一个最典型的,需要各国政治家、科技人员等共同商讨方案的大事,因为过去围绕其他环境问题的全球治理一般交给科技人员制定技术标准就可以解决,但是气候变化问题的公共性更加明显,气候是全球生态系统的基础,大气不具有排他性,任何国家都可以拥有大气,但又不受任何其他人和任何其他国家的约束,即使其他国家采取了积极改变气候急剧变化的措施,某些国家仍然可以搭便车,可以共享改善的气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国际社会建立一种机制,既约束对气候产生不利影响的国家,也用激励措施鼓励更多国家为大气这样的公共物品的维护作出贡献。因此,目前国际社会围绕气候变化展开的外交谈判在较大程度上动员了世界上的每个国家。可见,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内国际互动及尽可能多的国家参与国际合作。
3从环境意识的传播看国内、国际环境政治的关系
环境意识包括对环境问题的产生及解决办法的认知,环境治理理念的传播经历了一个国际化的过程。环境治理理念可以从一个国家到达国际社会,国际社会形成的意识再去影响另一个国家;同时也可以由一个国家直接影响另一个国家,中间不经过国际社会的意识的影响。发生在发达国家的公害事件及《寂静的春天》等著作的出版,使20世纪中叶掀起第一次国际性的环保运动。地球日的诞生就是一个很好的将环境治理理念扩散到世界范围的例子。美国参议员尼尔森和哈佛大学学生海斯积极倡导环境保护,在其影响下,1970年的4月22日,美国有2000多万人在街头、校园游行,集会、演讲,宣传环保理念,其影响超出美国,成为世界性的环境保护运动。4月22日也成为全球性的“地球日”。每年的这一天,世界各地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环保活动。此外,国际社会一般把1972年作为国际环境治理的起点,因为这年6月,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来自113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和民间人士就当时的世界环境问题及全球环境保护战略等进行研讨,制定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提出了7个共同观点和26项共同原则,并建议将此次大会的开幕日即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此后联合国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环境热点问题制定“世界环境日”主题。可见,国际环境意识起源于英、美、日等工业化国家对环境问题的反思,最后形成大多数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社会都认同的意识,这种意识又开始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家。据统计,在人类环境会议召开之前,全世界仅有10个国家设立环保局,到1982年有110个国家设立了环保局。
现在,双边或多边环境条约数量之多、涉及国家范围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环境治理理念的国际传播。虽然我国自古重视天人关系,但是我国环境意识的成长以及环境政策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也经历了一个国际化的过程。一方面,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参与国际环境大会,学习国际环境法的精神,并将环境治理的理念内化到我国的环境政策与法规中。另一方面,我国也不是被动地接受国际环境治理理念,而是在参与的过程中积极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及环境问题的突出,我国必然要参与国际环境治理理念的传播和塑造。
4国内环境问题与国际干涉的关系
由于人类面临的环境危机日益严重,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敏感度会提高,其中既有合作,也有摩擦。以水资源为例,似乎更多的是冲突,如: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黎巴嫩和叙利亚围绕着约旦河的水资源分配问题产生的冲突;土耳其、叙利亚和伊拉克围绕幼发拉底河产生的冲突;印度和孟加拉国围绕着恒河产生的冲突。除了水资源的分配问题之外,还有使水资源免受污染的问题以及水生物的生态多样性保护问题,上游水利、水电设施对下游的影响问题,这些也是容易引起国家间关系紧张的因素之一。积极的合作可以化解冲突,但是近些年来,一些环境问题被扩大化,甚至和其他国家安全问题联系在一起。例如:外国在宣扬“中国”时,又增加了“中国水”。中国的国际河流众多,在东北部有松花江等,在西北部有伊犁河、额尔齐斯河等,在西南部有澜沧江(湄公河)等。这意味着我国在进行国际河流的合作时,要避免使问题复杂化,比如避免把双边问题多边化,或者把水问题和其他问题挂钩,加大解决水问题的难度。水问题只是众多环境问题中的一个,有学者担心环境问题会成为一些棘手的国际政治问题的借口。
饭岛伸子环境社会学思想的价值
饭岛伸子环境社会学思想的价值在于它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启发了人们对环境与社会、社会与环境关系,和环境社会学相关问题的思考。
思考之一,环境问题是工业化、城市化有所发展、但发展又不充分的产物。决策者在制定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时,必须考虑工业化、城市化对环境的影响,必须做好优化经济结构、完善工业布局、妥善处理人口分布与资源配置关系的文章,相关部门在实施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时,必须把环境保护作为硬任务和刚性指标。工业化、城市化既能破坏环境,也能美化环境。环境问题既可因工业化、城市化而产生,也可因工业化、城市化消除。
思考之二,环境问题既是生态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对环境问题不能只作生态学分析,还应作社会学研究。为寻求环境问题的解决路径,必须将其纳入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中考量,不能就环境问题谈环境问题。就环境问题谈环境问题无助于环境问题的解决。寻求环境问题的解决路径,必须强化环境保护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并重的意识,不能以牺牲环境来获得经济与社会发展。以牺牲环境来获得经济与社会发展得不偿失。
思考之三,人口增长、技术失控、生产过剩、消费无度是环境遭受破坏的重要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发展观念不正确。发展观念不正确使得政府在作管理决策、企业在作经营决策时很少考虑环境因素,很少考虑这一决策的执行会对环境造成怎样的影响。为避免这一现象的再次发生,政府和企业在作相关决策时,必须改变观念,必须考虑这一决策及其执行对环境有无影响,有多大影响。
思考之四,消除环境危机须扎扎实实地开展多方面的工作。须袪除“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影响,确立并践行道法自然、敬畏自然、善待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须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民间推动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和民间在这方面的作用。须克服以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为表现的市场失灵和以追求经济增长尤其是GDP的增长,忽视环境保护和治理为表现的政府失灵。须在各个方面,尤其是资金、技术方面开展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的国际合作。
思考之五,环境社会学研究不能孤立进行,它需要借鉴其它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成果,需要与其它学科合作。只有借鉴其它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成果,环境社会学才能在不断追求人类生存环境的理想状态中树立自己的学科形象,实现自身的价值。只有与其它学科合作,环境社会学才能更充分发挥自己在环境保护、环境治理中的立言献策作用。
思考之六,环境社会学者在促进公众环保意识的觉醒,国家环保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官产学环保联动机制的建立方面大有可为。环境社会学家通过对环境问题发生机理、机制的分析和环境问题解决思路、对策的探讨;通过对环境保护必要性、重要性的论述和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嬴理念的倡导;通过对所在社区、所在城市、所在国家环境运动的参与和国际环境运动的介入,为唤起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消除经济增长投下的环境阴影,为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贡献自已的力量。
饭岛伸子环境社会学思想的价值除体现在它能启发人们对环境与社会、社会与环境关系的思考外,还体现在它为人们提供了一条了解环境社会学的线索,为人们开启了一扇审视环境问题的窗子,为人们搭建了一个预测环境社会学前景的平台。循着它提供的线索探究下去,人们知道环境社会学是一门从社会学角度研究环境问题的科学,一门将结论建立在实证分析、细节分析基础之上的科学,一门有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的科学。透过它开启的窗子,人们看到了环境破坏的严重性、环境治理的紧迫性和从社会学角度研究环境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登上它搭建的平台,人们看到环境社会学以其对人类生存状况的深层忧虑、对环境危机的深刻反省、对消除环境危机的执着追求显示出自身的魅力。有魁力就有生命力,有生命力就有环境社会学的美好前景。
饭岛伸子环境社会学思想的局限
饭岛伸子的环境社会学思想深化、升华了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给人们处理环境问题以理论和方法的指导。我们在肯定这一点的同时,也应清楚地看到它的某些局限。她承认环境问题产生于不当的生产、生活方式,但没有认识到不当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是环境问题的历史性、体制性根源。环境问题的历史性、体制性根源是发展理念不正确、发展模式不合理。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改变唯经济增长的发展理念、必须改变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她看到了经济全球化的作用和产业大转移的趋势,看到了“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大规模开发和工业建设的过程,也是发展中国家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遭到损害,土著民族的原有生活方式遭受彻底破坏的过程。”但没有看到发达国家正是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大转移的幌子下将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转移到欠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从欠发达国家拿走的是“干净”的产品和巨额利润,留下的却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发达国家留下的废水、废气、废渣加剧了欠发达国家的环境危机。欠发达国家在承受因自身发展而导致的环境之痛的同时还要承受发达国家转嫁的环境灾难。
她看到了城市市民对城市环境状况的不满,但没有看到即便环境状况再遭糕人们也不会轻易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放弃赖以为生并己经习惯了的城市生活方式,放弃与之相关的工业技术。人们可以治理城市环境,可以改变城市环境。不如人意的城市环境不应成为人们反对城市、反对与城市建设、城市生活有直接关系的工业技术的理由。她强调调整经济结构、尤其是调整产业结构、工业结构对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的意义,但没认识到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除了要调整经济结构外,还应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和环境污染源的控制工作。
她强调零增长、缓慢增长对维护生态平衡的意义,但没有认识到面对不可逆转的增长趋势和难以抑制的发展冲动,不是迫于无奈,没有哪一个国家会为保护环境而刻意减缓发展速度。发达国家不会,欠发达国家更不会。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暂时的经济繁荣不对,借口保护自然环境而不发展经济也不对。正确的做法是在发展经济时注重对环保的保护,在保护环境时注重经济的发展。她强调政府、非政府组织负有帮助民众摆脱环境灾难的责任,但没有提出为履行责任政府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非政府组织应实施哪些具体方案。因沒提出具体措施和具体方案,帮助民众摆脱环境灾难不免陷入空谈。
饭岛伸子环境社会学思想的局限既与环境社会学学科现状有关,又与其学术旨趣、价值取向有关。就学科现状而言,由于环境社会学产生较晚,学界对它的研究还处在初始阶段。很多基础性问题还没完全理清。就学术旨趣、价值取向而言,饭岛伸子重视环境社会学对象、方法环境问题现状和民间环保运动类型的研究,不太重视环境社会学功能、环境问题趋向和政府环境治理政策及效果分析。饭岛伸子研究环境社会学所依据和利用的文献资料大多来自欧美,欧美学者的价值观对其环境社会学思想的形成与演变无疑有很大的影响。
上午好!中国XX年上海世博会“环境变化与城市责任”主题论坛,经过一天半紧张而热烈的主题演讲和讨论交流,即将圆满结束。在此,我代表上海世博会执委会,对共同主办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环境保护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国家能源局、江苏省南京市政府,以及各位嘉宾的热情参与和论坛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世博会是展示人类文明发展成果和探讨未来发展理念的重要舞台。自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环境保护就已经成为多届世博会的主题内容。从能源、淡水、海洋,到居住与环境、人类与自然,世博会持久传播着保护生态、关爱地球的价值理念,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迈向可持续发展。
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中国XX年上海世博会,旨在探讨“什么样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什么样的生活观念和实践让城市更美好”以及“什么样的城市发展模式让地球家园更美好”。在当今世界城市发展普遍面临环境资源挑战这一历史背景下,上海世博会不仅延续并凸现环境保护的价值理念,而且也第一次强调提出了“环境变化和城市责任”。
围绕“环境变化和城市责任”,本次论坛从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城市环境治理、绿色产业发展、可持续交通和建筑、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公众参与等方面,重点探讨了城市如何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如何选择符合城市特点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如何通过技术、政策创新落实全社会环境责任等问题,形成了以下一系列共识和主张。
第一,城市应该也必须通过自身的行动和相互的合作积极承担应对环境变化的责任。
一方面,城市作为人类生产生活活动的主要载体,既是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也是各类环境风险的主要受害者。大量触目惊心的数据揭示了城市化过程中环境资源问题的严峻性。比如,城市在消耗了75%自然资源的同时排放了76%的二氧化碳和更多的其他污染物,而这一数据随着城市化进程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环境是城市的资产,城市不仅有必要成为全球环境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承担着无法逃避的道德责任和行动义务。
另一方面,城市作为发展问题的决策和管理基本单元,是环境问题解决方案的重要提供者和执行者。“全球思考,城市行动”已成为世界各城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普遍共识和行动准则,各城市交流的共同点就是如何在考虑全球环境问题中落实城市的具体行动,如何在解决城市环境问题中为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作出贡献。
同时,城市必须结合阶段发展的实际,通过合作共同应对环境变化。比如,不少专家指出,像非洲等欠发达地区,必须兼顾其正当的发展需要以及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因此,如何构建公平的资金技术转移机制,应当成为政府、企业和学术界认真思考的问题。
第二,各城市应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众所周知,环境问题需要运用综合的政策措施予以有效解决。正如不少专家指出的那样,环境问题是一个系统性的综合问题,与城市化、贫困、就业之间存在密切的内在联系。从这一点看,环境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发展的问题,其关键就在于我们采用什么样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无论是绿色城市还是低碳城市,城市环境责任必须具体落实到城市规划、能源利用、交通发展、产业发展、以及城市生活等各个领域,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努力避免和降低环境风险。
实践证明,处理环境与发展问题,必须结合城市特点,寻找更有针对性和现实性的有效途径。我们看到,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涵盖资源禀赋、技术水平、消费模式、环境政策等诸多方面,并且与城市的发展阶段有重大因果关联。墨西哥的可持续城市项目、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中国南京和上海等城市的交流,都说明了从城市实际出发确定应对策略和行动计划的重要性。
第三,城市在承担环境责任和应对环境变化中,技术进步是关键。
要在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重点要走出一条经济产出高、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产业发展道路,关键在于技术的进步及其推广应用。技术进步不但能帮助以低成本实现环境控制目标,而且有助于从市场中获取竞争优势。如何通过技术创新使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和钢铁、化工、制造业等行业更环保、更低碳、更清洁,已经成为城市系统解决方案的关键内容。
第四,城市环境保护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并履行相应的责任。
城市在履行环境责任中,政府、企业、公众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彼此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显得日益重要。越来越多的经验证明,城市环境治理的成败取决于体制和治理结构,这和政府、企业、社会三个方面都密切相关。比如,对于绿色建筑,行业和政府在标准制定推广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比如,“欧洲绿色运动推动绿色星球”、阿拉伯地区“绿色城市和公民环保行为”、拉美和日本的“城市可持续生活”,还有台北县“可持续教育与公民绿色参与”等,都说明了公众参与的力量和成效。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非政府组织一直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美国环保协会提出“用市场之手持续创新城市生活”,并与政府部门合作发起“绿色出行看世博”活动,得到了良好反响和广泛参与。借今天的机会,我也热诚欢迎大家会后“绿色出行看世博”。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国际体系乃系国际关系学界运用于分析国际关系的逻辑出发点,系指两个及以上国家之间有足够的交往,一国对其他国家决策产生足够影响而促成某种行为时所发生的体系。[1]国际体系具备的诸要素:体系范围、结构、单位行为体、行为体之间的互动、规则及支撑体系的经济因素与文化因素。本文从国际法视角阐述国际环境治理体系的变迁。
一、国际关系的体系观
国际关系学界存在结构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等三大国际体系观,各自将国际关系置于国际体系内进行分析,各自论证方式不同,结论也不一样,分别形成的各自体系对应为:结构体系、制度体系和文化体系。
(一)国际体系的属性认识
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体系属于单向的静态体系,一方面,国家间的互动不会对国际体系造成影响,只是国际体系对国家间的互动产生作用,谓之“单向”;另一方面,国家之间并不会自己互动,而是由外力(如国家权力)来推动他们互动,谓之“静态”。自由制度主义认为权力结构对国际体系的重要影响,但主要强调“进程”,从成本-利益角度来论证,将合作互动具体落实为“制度”形式。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是客观存在的,但它认为是通过行为体人为改变的,而非天然存在的,国家利益和制度都只是通过观念建构起来的。
(二)对“互动”的理解
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内部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与单元无须分开,处于单元层次,行为体运行的动力来源于外部力量,每个国家被比喻为球台上的一个球,当球杆打出之后,球与球之间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物理性的互动,并产生某种结果[2]。因此,它认为国际体系内不可能存在合作,即便是有合作,也是程度极低的合作。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深受行为体自身的权力影响,但各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仍然对于形成国际体系产生重要作用,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更多是不考虑权力因素通过合作来达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合作将产生各类制度规范,进而发挥约束行为体行为的效力,同时使得行为体对其行为产生预期。建构主义所认为,行为体之间不断的实践活动将首先消除私有观念,形成共有观念,最后产生社会性的观念结构,谓之“文化”,或以“共同体”之概念来表达。[3]这一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始的共同体、上升的共同体和实现行为体的彼此认同,三个阶段均基于共同观念而建立起来的共同遵守的规范则是互动的主要方式。
二、当代国际体系的要素变迁
按照秦亚青教授的观点,国际体系在发生延续与变革,他从国际体系本体和要素两个方面对国际体系展开论述,认为体系本体依旧没有发生质变,但体系要素却发生了变革。[4]国际体系本体上还是以为原则、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为体系在运行,但国际体系诸要素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革。
(一)行为体:单一国家向多元主体转变
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建立后,单一国家都一直是国际体系内部唯一行为体,但以联合国为代表的一大批组织在二战之后纷纷成立并在国际社会事务中发挥越发重要的作用,尽管这些组织目前难以取代国家,但长远看来,国际组织有可能具备不亚于民族国家的地位,特别是在诸多需要国际组织参与的领域,比如军事安全、恐怖安全、经济危机的处理等方面,已经超越了一国的能力范围,甚至若干个国家的合作也难以解决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诸多国家共同联合开展。国际组织可能成为诸多国家利益诉求的共同载体,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发挥其重大作用。另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个人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也愈发明显重要,当然也就包括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了,尤其在人权方面,个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概言之,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社会,单一国家作为国际唯一主体的局面将被多元的国际主体共同支配的现实所取代,而多元主体的行为必将给国际体系带来更多且更复杂的影响。
(二)结构:硬实力与软实力并存
国际关系理论谈及结构,实质是指结构现实主义的权力结构。权力结构所强调的政治权力是一直以来支配国际体系的硬实力。结构现实主义就是将权力在国际体系内的位置排列看作是国际体系最重要的方面,认为权力是决定国家行为与其在国际体系内位置的唯一重要因素,硬实力对国家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甚至决定了一国的对外行为,霸权国家就是实例,20世纪以来,美国取代英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以其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为支撑,尽管有一段时间因为苏联的出现,使得国际社会呈现均势局面,但这同样是源于二者拥有其他国家没有的军事力量。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认识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灾难和痛苦,不约而同弃战转向将经济发展作为各自的首要战略目标,日本和欧盟的经济实力在战后得到了巨大发展,各自藉此成为世界多极化的一极。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约瑟夫•奈教授提出软实力一说,[5]他把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实力都归为软实力范畴,与硬实力并列成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将发挥超越硬实力的作用。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也在发生微妙变化,二者可以相互影响和作用,自由制度主义为此还创造出“国际政治经济学”,就是强调国际政治与国际经济之间的密切关系。
(三)互动:能力与频率提高
全球化促使互动能力得到极大地提高,而互动能力的提高也使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更为频繁。互动的程度首先与科技环境是密切相关的,它是支撑互动的基础。互联网和高科技打破了传统的地缘界限,前者实现了虚拟空间的自由交流,后者使得地理空间上的交通变得更加顺畅和便利。人们之间的交流互动频率不断增强,社会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国际交往更加广泛和深入,互动愈加频繁,国际社会趋于融合,以往国际所呈现出的碎片化正在逐步整合,在行为体的作用下,世界被勾勒出一幅宏观层面的国际体系图,这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不断在进行过程建构的结果,并且这一结果在未来的时间里将因持续与行为体的实践活动互相作用而不断发展。互动的目的就在于解决某些问题,其结果可能表现为冲突,也可能表现为合作。比如,经济上的互动,欧债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都显示出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彼此之间需寻求更大程度上的合作,在这个过程当中,互动是相当频繁的。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传播日新月异,各国文化的互动结果则可能表现为冲突。建构主义认为文化就是观念结构,文化的融合实质上就是其所强调的共有观念,行为体实践与其观念之间的互构其实就是一种互动,观念在行为体的实践互动过程中趋于统一与融合,即为共有观念。
三、国际法对国际环境治理体系的影响
英国学者莱德利•布尔提出国际社会概念,认为国际体系进一步发展就是国际社会,视乎是否出现基于共同观念所遵守的国际法律规范。从环境治理角度切入,探讨国际法律规范在当代国际体系变迁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全球环境治理目标实现唯有依靠国际法予以规范达成。
(一)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法
国际体系变迁是一个进程(process),意为国际体系中的个体或曰单元之间的互动方式和互动类型。[6]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家通过制度合作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将国际制度定义为“一系列围绕行为体的预期所汇聚到的一个既定国际关系领域而形成的隐含的、明确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7]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进程是国家通过主动建构国际体系观念结构的实践活动,行为体交往的初始行为通过互动产生了主体间意义,在形成共有观念基础之上产生社会性的观念结构,因而形成共同的规范、规则和程序。二者无一例外强调运用规则、原则和程序来保障国际体系进程的实现和维系国际体系的运行。在国际体系互动进程问题上,借鉴过程建构主义理论得出结论[8]:国际体系乃过程建构的结果,而过程建构将孕育国际法。过程建构主义的基本理论取向是社会性过程理论,强调社会性建构作用,认为社会性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要素,该理论假设之一就是坚持国际社会进化的原则,认为国际关系的运动是变化的,是行为体的能动作用使然,同时相信国际体系的变化是朝着更加符合人类期冀的方向变化,也就是朝着进步的方向变化,而这种变化正是一个不断地通过主体间的实践活动来建构的过程,或曰过程建构。在其看来,过程就是指产生社会意义的持续的实践互动关系,其重要作用在于孕育规范。既然规范是行为体广泛接受的适当行为的准则,那么,规范的孕育和形成动力之一,就是来自过程本身,就是说,规范不仅是行为适当性的标准,而且也是规范参与者的实践活动,这种实践过程使得规范得以塑造实践者,也被实践者所塑造。过程的运动既意味着规范通过行为体的社会性实践被持续不断地建构和再建构,共同利益不断地被生产和再生产,也意味着这些被建构的规范和规则反过来对过程的持续又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国际法对环境治理体系变迁的功能
国际关系错综复杂,国际社会在体系变迁中运行不免失序,国际法无疑是使之更加有序运行的有效路径。国际关系学对于国际法概念界定,主要从国家行为体的角度将其概括为一种行为准则,分为限制性法律规范和构成性法律规范,前者主要体现为限制,后者则首先体现为构成。当代国际体系已非沃尔茨时代的单一政治体系,经济、文化等方面已经或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宏观国际体系内部已经或正在建构更多的子体系,纵横交错,稍有不慎即可能引发宏观体系秩序的混乱与无序。国际法的产生、传播和发展已经与国际体系的运行形成了不可分离的紧密关系。国际法之于国际体系的作用可谓不可或缺。一方面,多元主体使得规范化趋势增强。当代国际主体的多元趋势源于全球性事务的日益增多,并且处于不断膨胀的过程。威斯特法利亚体系所形成的以民族国家作为单一国际主体的国际体系正在变革,国际组织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深层次反映出全球性事务的大量涌现,民族国家作为国际体系的唯一行为体已经难以应付这些全球性事物,比如恐怖组织威胁、环境污染、经济危机等问题,都是当代所出现的新问题,覆盖面及其广阔,甚至延伸至全球范围,影响整个世界,这些问题涉及各国的政治、经济等方面,如不加以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势必给各国造成深远的消极影响,既然一国无力处理好这些全球性事物,只有通过国际组织来解决,在世界无政府的背景下,各国所组成的国际组织只能依靠相互合作来维系,而合作的重要载体就是国际规范,无论是基于经济学的成本利益考量,抑或基于共有观念的成形考虑,规范都将通过制度化和社会化而得以实现其效能,国际组织在当中将充当规范制定、执行和监督的平台作用,使得国际社会能够依此作为其行为的预期和指引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问题的互动由国际法保障实施解决。在国际体系理论中,互动是体系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互动亦是为了解决某一问题。正如上文所言,全球性事务需要行为体之间的频繁互动,无论是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机制,抑或建构主义(包括西方建构主义和秦亚青教授所提出的过程建构主义)所倡导的规范建构,都以互动作为国际体系的重要内涵视之,各国不同程度地发展多边关系,互动结果是各方寻求彼此都予以承认或是遵守的共同规则来加以调整和协调,此即国际法。如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就是范例,为解决目前及未来所面对的国际性事务,组织内部的各国际组织也分别相应地制定规范性条约来保障通过互动达到解决问题的目标,像核安全问题,联合国及其相应的内部组织制定相应的规制核行为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限制全球核危机爆发及保障因核试验而带来的战争危险。再如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组织,其内部各成员国所制定的各类多边协议或者是适应性不一的规范性文件,都在不同程度地保障国际经济互动的有序进行,同时也能够在规范的指引下寻找到解决各类经济问题的途径。本文以环境治理为例,建构具有普适性的国际法,以此为基础和依据,各国互动显其意义。1.无政府状态下环境问题的产生国际体系的变迁并未实质改变其本体,即国际社会仍旧处于无政府状态。全球环境问题却愈发严重,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在客观上给人类带来危害的程度和广度前所未有,问题的解决显然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无政府状态下这就陷入了集体行动困境中,各国愿意搭便车而非主动采取行动来解决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国际社会并没有一个凌驾于各国政府之上的国际政府像国内政府那样采取强制性措施统一解决问题,各国从其本国利益出发,观望之态者甚于主动为之者,诸如气候减排这类环境合作的困境就在于国家认知其主动减排的成本将远远大于收益,最佳方案就是搭便车,等待获取其他国家主动减排所带来的公共收益,美国对待气候变化的政策较为消极的原因便是实例,其认为如果该国主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尽管可能有所收益,但相对收益会较小,而其他国家可能从中获取更多的相对利益,这严重不符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不应该为了主要是其他国家未来世代的利益而让国民承担大量的成本[9]。2.要素变革下的治理路径:建构国际环境法律制度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环境治理得到不断加强,国际环境条约数量和缔约国数量不断增多,[10],尽管并非所有的条约及缔约国都能发挥效力和遵守条约;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代表的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环境组织在环境治理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归因于国际体系主体多元化的结果,国际组织功能发挥愈加明显;公民对环境问题的认知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环境问题的全球治理。国际体系变迁中的多元主体趋势有助于冲破传统国家利益的枷锁而使得环境问题得以治理。在上述言及的相当数量国际环境条约中,臭氧层治理方面的国际法所发挥的实效性最强。1987年制定的《损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被普遍认为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国际环境协议,该议定书先后经过五次修改,已有190个缔约国加入和批准,协议实施后,共有超过85%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被淘汰,科学家依此预测到21世纪上半期,臭氧层将会得到恢复。[11]臭氧层国际协议的实施成功,证明国际法在臭氧层治理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功效,从法律实施的有效性角度看,《蒙特利尔议定书》不仅使得缔约国履行相应义务,而且能够通过该议定书解决南极上空臭氧空洞问题,说明此议定书是有效,也证明包括臭氧层在内环境问题解决最佳方案只能是缔结具有普适性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本文从国际法角度来探讨当代国际体系的变迁问题,以全球环境治理为例,基于法律的稳定和预见等特征在其调整社会关系的优越性考虑,认为国际社会有与国内社会相类似的方面,而建立在观念共享或成本收益上的国际法在调整国家之间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方面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定纷止争、奖罚分明,使得国际行为体对其行为产生预见性,保证国际体系朝着稳定和有序的方向前行。
[参考文献]
[1][英]赫德利•布尔,张小明译.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7.
[2]秦亚青.国际关系理论:反思与重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32.
[3]袁正清.从安全困境到安全共同体:建构主义解析[J].欧洲研究,2003(4).
[4]秦亚青.国际体系的延续与变革[J].外交评论,2010(1):1-13.
[5]约瑟夫•奈教授在1990年在其论文<软权力>、<世界权力的变革>及其著作<必定要领导———正在变化着的美国权力的性质>中提出和阐述了软权力概念.一般被界定为三方面的要素:价值标准、市场经济和西方文明,其重点在于社会联系、经济相互依存和国际组织机制对国家的影响.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392-393.
[6]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7.
[7][美]基欧汉,苏长和等译.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65.
[8]过程建构主义乃我国学者秦亚青教授所主张,他认为国际关系学派中应有中国学派的位置,中国传统的哲学思维是“关系”,这恰恰是国际关系三大流派所共同缺失的,主张借鉴主流建构主义,将“过程和关系”植入国际关系理论中,提出一个过程建构主义的理论模式.秦亚青.关系本位与过程建构[J].中国社会科学,2009(3).
[9]JodyFreeman,AndrewGuzman.气候变化与国家利益[J].公法研究,2012(1).
本期讨论
《极地规则》:北极航道
生态治理与航运安全规则的先声2014年11月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94届会议上,通过了《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安全规则》(简称“极地规则”)草案及《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有关修正案,此举标志着国际海事组织有关保护极地水域航行船舶以及船上人员(船员和乘客)的工作取得里程碑式的进展。极地规则内容包括船舶操作、设计、安装和环保等方面,并且提供确保船舶安全操作的指导说明。
前《极地规则》时代北极地区环境治理规则梳理
北极领域目前的迄今为止,专门适用于北极地区的、有法律效力的政府间条约是《斯瓦尔巴条约》(也称《关于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条约》),但是该条约仅仅承认挪威对于斯瓦尔巴岛“具有充分和完全的主权”、“该地区永远不得为战争目的所利用”等。由于缔约时间较早,加之该条约主要为解决各国淘金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的产生,对于环境问题没有关注。
而北极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适用目前也只能为一般性的国际环境法律文件所辐射,例如《防止海上油污国际公约》、《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国际公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基金的国际公约》、《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关于采取防止海洋石油污染合作措施协定》、《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等。
北极航道事实上的形成与该地区环境与航运法规体系之不足
2013年,共有71艘船舶通过俄罗斯北方海航道,而2012年仅有46艘。2013年过境运输量为140万吨,较2012年的130万吨略有上涨。但随着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快速增长,预计2015年这一数字将达到400万吨,2020年更将飙升到6500万吨。不论我们愿不愿意承认,事实上的北极航道已经投入使用。英国伦敦航运保险机构劳氏市场协会对此发出了警告:在北极极地水域航行面临着“极大的”风险,随着船舶在北冰洋水域航行越来越频繁,已“超出了政策制定者制定法律框架的能力”。针对该领域航行船舶的操作规程不健全、防止船舶污染的标准与规范不明确、相关保险险种配备不齐全、极地环境下突发事件应急营救规则的缺失等问题最终凸显出了北极地区环境与航运法规体系之不足。
《极地规则》对于北极航道环境治理法规体系的补足与完善
《极地规则》立法的初衷是提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的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北极地区环境的国际法律文本框架中的技术标准部分,以在确保船舶与船员航行安全的同时,将运行之中的航运风险降到最低,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北极航行安全和防污有关的法规、公约和指南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在北极水域船舶航行安全的国际公约。《极地规则》已经确定将称为《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及《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修正案,从而具有法律约束力。
目前,各国围绕北极航道的经济利益争夺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极地规则》作为一部综合性的北极地区航运与环境保护规范的法律文本的先声,能否在确保各国可接受的商业利益的同时,有效保护海洋环境与极地生态,我们拭目以待。
—傅哲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2014级法学硕士
极地航道环境治理中的“技术赋权”与“法律赋能”
在《极地规则》出台之前,20世纪30年代,芬兰与瑞典政府联合颁布了《芬兰-瑞典冰极规则》,首开了北极海域的航行规则的立法进程。此后长达数十年内,由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局限,北极海域的立法规制进程停滞了。直到2002年12月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在北极冰覆盖水域内船舶航行指南》。2009年12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在极地水域内船舶航行指南》。2006年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颁布《极地船要求》。2008年国际海事组织船舶设计与设备分委会(DE)审议《极地有冰覆盖水域船舶操作指南》,并作为非强制性指南。
2009年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6届会议提议制订强制性《极地规则》,并且就南极和北极采用不同的适当措施达成一致。2010年国际海事组织船舶设计与设备分委会第54次会议开始制订《极地规则》。2011年国际海事组织船舶设计与设备分委会第55次会议对与《极地规则》制定相关的风险识别、规则草案、环境保护三个方面进行审议。
基于对极地航道规则的发展演变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很早就将高度技术性、操作性的规则纳入了法律文本,其中有的是直接以操作性规则命名,有的以附件或者附加议定书的形式作为正式法律文本的附则存在。但是如果深究其立法意图,我们不难发现其中“技术赋权”过度而“法律赋能”不足。
“技术赋权”:国际海事规则制定的传统价值取向
技术何以赋权的问题,本质上是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问题。两者之间密切的关系不仅仅体现在政治能够通过垄断科学技术来获取权力,更为重要的是,科学技术本身就有驱散蒙昧、启迪民智的启蒙特征。《极地规则》同样沿袭了这一思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目前公布的草案,《极地规则》草案的初步框架包含了:认证、设计、设备与系统、 操作、环境保护、配员与培训等几大块内容。环境保护涉及极地地理边界划分、环境保护要求、极其水域航行监视等方面。2012年2月13-17日国际海事组织船舶设计与设备分委会第56次会议初步确定 A、B、C三类船舶定义。其中A类船舶具有符合IACS UR、PC冰级或等效冰级,可在严重冰状操作;B类船舶具有一定冰级,可在当年冰状态操作;C类船舶无冰级,可在很薄(新)冰状态操作。作为船舶建造者和操作人员的行为指引,将技术知识融入法律规则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极地环保的理念与知识,起积极作用不可小视,但是如果考虑法律运行的整体机制,我们会发现在权力赋予与激励催生的两造之中,权力的拥有并不必然导致良好环境治理行为的发生。
“法律赋能”:《极地规则》的弱点与极地海事环保法规发展的方向
新世纪以来,“激发权能”或者说“催生激励”开始成为认知心理学与环境行为学等领域研究者热议的重要概念,亦成为精神健康、公共卫生、人文服务、政治与经济发展等实践领域的热门话题。一般而言,法律激励或者说法律赋权在实践之中是通过正面向的法律奖励制度和作为反面向激励制度的法律惩处来进行的。《极地规则》之中,由于过多的技术性考量占据了很多篇幅。《极地规则》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适用于按《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发证的新建极地航行客船和500GT及以上的货船。届时,船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才能在极地水域航行。《极地规则》对2017年1月1日之前建造的极地航行船舶具有追溯性,这些船舶要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第一次中间期检验或换证检验时满足极地规则有关要求。其中对于船舶建造者的技术要求将由极地沿岸各国国内法来承担其监督工作,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惩罚面向的激励的统一尺度。在此意义上讲,《极地规则》的“技术赋权”有余而“法律赋能”不足是显而易见的。而这也是传统的海事海尚领域的环保法规整体性的缺陷。如何在国际海事立法之中有效引入激励机制以催生履约动力,将会是极地海事环保法规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吴凯
北京大学法学院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2014级法学博士
极地航道气候变化与法律治理
极地航道气候变化:威胁也是现实新世纪以来,气候变化不仅仅在自然科学界被广泛讨论,在社会科学领域,也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议题。尽管全球变暖的原因与人类对于气候变化的影响程度依然存在争议,但频发的极端性天气、洪涝灾害、严重的干旱和冰川的融化等诸多现象表明,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作为这一客观现实的明证的是:北极冰融速度加快,使得影响北极航道通行的冰阻障碍正在逐渐消失。受到全球变暖的影响,每十年极地的冰层就会减少百分之三,按照这样的速度,未来不久,这些冰层就将完全消失,通往极地的航路也将自然打通。原本为寒冰所封冻的北极逐渐出现了一条可供船只航行的通道,研究者一般将其称为北极航道。
严格意义上讲,北极航道是指穿过北冰洋,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航道。
包括穿过加拿大北极群岛的西北航道和穿过欧亚大陆北冰洋近海的东北航道。另有学者指出,随着北极冰块的消融,预计在2050年左右,北极的第三个航道将可以航行,也即直接穿过北极点的航道,可以将其称为“中央航道”或者“穿极航道”。
极地航道法律治理:气候变化法律应对的现实演练
北极地区是全球环境变化,尤其是气候变化的“指示器”,在影响全球环境的整体动力学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该地区常年积雪覆盖和缺少光照,北极海域的生态承受能力整体来说很低,同样的污染对于北极海域的影响相较于其他领域更为严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一份报告指出:北极地区的人口以及文化完全依赖于该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作为全球气候变化的一个缩影,急剧变化的北极环境迫切需求人类社会及时、高效的应对。
一般而言,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有减缓性措施与适应性措施两种。减缓性措施主要指人类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性措施则是指人类通过调节自身的行为模式,以更适合气候变化发生后的客观环境。
保护北极航道的海洋环境,维护人类最大的共同利益——生态利益不受侵犯,防范生态风险,预防和控制生态损害发生,是北极航道开发与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不仅仅是北极周边国家需要积极投身于北极的生态保护,国际社会更需要通过完善现有机制与创设新的、可操作性的和具有约束性的国际法律规则来维护全人类在北极所共享的生态利益。
—奚望
北京大学法学院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2014级法学硕士
北极航道环境治理的基本模式:
“自行绿化”与“主权治理”之争
近年来,随着极地水域冰层融化,极地航道特别是北极航道的通航条件日趋改善,越来越多的船舶开始在极地水域航行。为保证极地水域航行船舶和人员的安全,同时防止极地环境受到污染,国际海事组织近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一些相关标准。但与《极地准则》相比,这些标准都具有强制性。
有研究者表示,《极地准则》的出台,标志着国际社会在保护船舶以及人员在极地水域航行安全方面进入了一个历史性新阶段。实质上,《极地规则》的出台昭示着极地区域环境保护规则性质中“主权治理”与“自行绿化”两种逻辑的此消彼长。
“主权治理”北极航道环境治理的现实关照
在北极地区,有关国家对于此领域的领土主权的取得主要是通过发现、先占、购买以及司法判决等方式进行的。在1553年到1848年之间,英国取得了从埃尔斯米尔岛到麦克尔森山脉之间的广泛区域,构成了加拿大领土面积的主体。在1648年到1743年之间,俄国占领了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1867年,美国从俄罗斯手里买下了阿拉斯加。
1930年,海牙国际法院将格陵兰岛的所有权判给丹麦。由此我们不难发现,传统的国际法上的主权治理模式在北极地区占据了主导地位。
基于主权治理在环境领域的当然延伸,北极航道地区的环境治理与资源开发也遵循了依据各国主权范围、由各国主权机关主导进行的模式。但是随着人类对于北极地区开发的不断深入,加之北极地区本身环境脆弱,使得北极环境在各国经济争夺之战中成为了前线。在这一背景下,北极地区面临的污染类型突然增多,已经由传统的海洋污染、近海陆源污染物污染扩展到了大气沉降、核污染与日益增多的船舶污染。各国基于自己利益的考量,在共同合作应对环境问题时是有所保留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环境治理的效果。因此,北极地区环境治理呼唤新的模式与逻辑。
“自行绿化”:《极地规则》背后的制度伦理
“自行绿化”理论最初由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凯斯·桑斯坦提出,其含义是对于部分处于人类认知能力范围边缘的环境要素,其常常处于“可得性忽略”的状态。在意识到需要对其加以保护的时刻,良好的环境治理可能实现,但是一旦其被忽视,其环境治理的效果也就无从谈起。鉴于这种无法归责于人的主观意识的疏忽,借助持续不断的、脱离人的认知掌控的治理方式可以在这些领域之中扮演起主要作用。例如,一栋大楼内不论如何强调对于电能的节约,可能最终会有一定概率的忘记关灯的情况,如果此时选择全楼之中安装声控或者影控的装置来控制灯管的明暗,则可能实现更好的电能节约。
“自行绿化”理论自从提出以来,引起了环境治理研究者的广泛关注,而在国际海事组织指引下制定的《极地规则》彰显了国际环境治理事务中“自行绿化”模式使用的可能。《极地规则》主要包括船舶安全和环保两部分内容,涉及船舶设计、建造、设备、操作、培训、搜救等多方面。此次会议通过的是船舶安全方面的内容。关于船舶环保方面的内容将在2015年5月举办的 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 68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提出极地航行船舶油污水和有毒液体物质零排放操作要求,以及新建极地航行A类和B类船舶载运污染物质的液舱要求双壳建造。
《极地规则》区分了人的行为准则与船舶装备的配备规则,并且对后者加以强化,最终实现的是各国装备统一基础之上的“自行绿化”,只要使用了符合《极地规则》要求的船舶,不论其操纵者在极地航行之中出现怎样的失误或者疏忽,其对于环境的影响都能够在《极地规则》的构架下得到最大的控制。
尽管“自行绿化”理论承载了学者与立法者的美好设想以及北极区域治理模式的嬗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环境治理的主体最终是人本身,在敏感脆弱的极地领域,完全放弃人的环境利用行为的治理模式一方面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也是必然低效的。对于《极地规则》在北极地区环境治理之中的作用,我们抱持谨慎的态度拭目以待。
—张钰羚
室内环境的治理工作是在十二五期间重点讨论的议题,我国在此方面刚刚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存在问题,因此文章主要对室内环境治理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确定发展的目标,进而做出全面性的努力。以下对环境治理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确定功能,定位主要任务,以此推动整个健康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社会生活创建更有效的意义,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1.我国在环境治理方面面临的机遇和问题分析
1.1我国在室内环境治理方面面临的机遇
首先,党和政府都十分关注民生的改善性工作,民生改善也是为了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的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要想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还需要在食品、交通以及环境方面进行重点改善,而室内环境治理更是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居乐业环境的一种措施。室内的环境污染治理成为国家发展中的大事。
其次,室内环境治理行业日渐成熟。从2000年开始至今,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经历了将近十几年的发展时间,也得到了一些政策实施的从无到有的发展,尤其是在2008年我国北京举办奥运会期间,室内环境治理的技术已经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1.2室内环境治理方面面临的挑战分析
室内环境治理行业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主要表现在环境治理行业尽管已经有多年的发展,但是对于传统性的行业还有多方面的不足之处,解决室内环境问题还是一个艰难性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要有效的对检测和治理的关系进行处理,并且对于室内的通风还有净化的条件做了解,提升居住者的环保意识,理清室内污染治理和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提升消费者对室内环境污染治理的认识程度。
2.室内环境治理市场的未来发展分析
当前我国各个城市尤其是工业发达以及人口密度大的城市,雾霾情况,PM2.5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性关注,这种对人体健康有损害的生活环境已经成为一种时代危机,加快空气的净化,让室内环境也得到净化已经成为未来主要研究的领域。
2.1市场上的空气净化技术分析
银离子净化技术。这项技术主要将让室内的空气充满银离子的成分,以此起到净化细菌的作用和效果,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缺陷,表现为产品需要付出较多的成本,含有的细菌灭少率也不是非常高,尤其是对一些病毒细菌,根本起不到净化和杀菌的作用。
负离子技术,这个技术主要是使用静电释放的负离子技术对于空气中含有的粉尘进行吸附,以此降低尘埃中的毒素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性作用。负离子还能和氧气一同产生臭氧,能够杀灭细菌。
低温等离子技术,这样技术就是对室内的气体进行外加电压,然后让气体释放出电压,并且让气体能够被击穿,产生各种带有氧化性的低温等离子,在较短的时间内让污染物被粉碎。光触媒技术,主要是在光纤的照射作用下释放出一些带有强氧化的自由基技术,这项技术的主要优势是成本非常低,缺点是能够在空气中发生作用的时间不长,因此杀菌的效果有限。
静电集尘技术。此项技术使用的是高压静电的吸附性原理,对空气中的污染物进行过滤,这已经成为一种基础性的净化技术,在家庭室内的空气精华当中使用非常广泛,有点是对于空气中的微粒污染物能够有去除的作用,例如,常见的灰尘还有花粉以及厨房的油烟等等,还能对空气中的气态污染物进行驱除。
2.2室内环境治理行业的发展思路
首先,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建设文明的室内的生活环境。人们群众非常关心自己的居住环境问题,为了能够对居住的环境进行污染物的净化处理就需要构建起一定的应用技术,研发出空气消毒技术,这也是走向低碳环保以及环境治理的美好明天的有效途径。另外还需要建立起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治防范措施,人民群众的安危已经成为当前国家发展中第一重点问题之一,关乎到生产的安全性以及社会发展的安全性,因此应急救援技术的使用也是对群众室内安全关注的一个方面。
特别重要的是,环境服务贸易谈判中必须区分并协调好全球环境服务需求与中国环境服务需求的关系。从中国和全球的共同利益出发,谈判中需要:尽快重新定义环境服务;提出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环境服务清单;建议WTO应该明确将环境改善,至少是全球环境改善,作为WTO环境服务谈判的目标,而非仅仅靠成员自己的贸易利益驱动谈判。
环境服务贸易谈判的前世今生
环境服务贸易谈判已经成为WTO以及双边和区域自贸区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WTO希望促进贸易与环境中环境货物和服务的谈判以反映所有成员的需求,最重要的需求是WTO成员如何应对全球的环境挑战。中国进行的区域和双边自贸区谈判中,环境服务贸易经常被作为核心要价,很多涉及到与气候相关的全球环境服务。
中国如何在谈判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以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又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利益?其中,首要问题是要清楚认识中国在环境服务贸易中的利益,并找到全球的共同环境利益,以“共同呵护”我们的地球家园。
环境问题与环境服务的优先领域
中国对环境服务的巨大需求首先是因为其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国目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
未来15年中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有效解决这些环境问题,迫切需要量大先进的环境产品和服务。
探秘环境的真实内涵
我们传统上理解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的概念一般包括室外环境、当地环境、国家环境和区域环境,而较少关注室内环境和全球环境。
随着全球化、科技信息化快速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的不断深入,对环境的定义、内涵和范围也必须进行扩展,从微观扩展到室内环境服务,从宏观扩展到全球环境服务。
室内污染:人类的第四大杀手
对人类而言,一生中80%-90%的时间在室内度过。室内环境污染容易引发呼吸道疾病、心脏病及癌症,人类68%的疾病都与室内环境污染有关。
世界卫生组织(WHO)研究发现,许多发展中国家,室内空气污染是位于艾滋病、疟疾等之后的第四大杀手。而且,儿童是室内空气污染的首要受害者。保守估计,全球每年由于室内污染造成的死亡人数达200多万人,其中,100万是由于引发了急性呼吸道疾病的5岁以下儿童。中国大陆每年因室内空气污染超额死亡11万多人 。
室内环境服务可以减少、消除、解决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以中国每年新增16-20亿平方米住房为例,室内环境污染也为环境服务提供了更多机会,包括室内景观和园艺设计服务、室内污染消除和预防服务等。
室外污染:荧光屏下的人类之痛
一般属狭义的环境问题,具体指由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使自然生态系统失去平衡,反过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切问题。具体类型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生态系统破坏、噪声等。这类环境问题也是我们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和重点的对象。
“十一五”(2006-2010)规划所提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COD降低10%、污水处理率达到70%、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60%的环境目标为环境服务提供了巨大机会。这些目标的规定特别是对能源和温室气体、二氧化硫等的减排方面的环境服务需求是非常大的。
全球环境:守候人类共同的家园
全球环境问题是最近二、三十年最新认识到的环境问题,主要包括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POPs、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以及其他国际环境公约所针对的全球环境问题。
这些国际环境公约的签署和实施也将为全球环境服务提供很大机遇,例如:节能和其他温室气体控制方面的环境服务进出口;为消减影响臭氧层的ODS物质的无氟碳化物的环境服务贸易;实施POPs公约有关的环境服务进出口等等。
环境服务的优先领域:横看成岭侧成峰
环境问题解决的优先领域设置原则应该是:健康影响优先于其他影响;直接影响优先于非健康影响;不同级别的政府和组织根据不同授权有其不同的环境优先领域。
从原来中国狭隘的国家利益出发,环境问题优先顺序是:室内环境问题>室外/当地/国家环境问题>全球环境问题。从中国当前战略来看,环境问题的优先顺序应该是室内环境问题+室外/当地/国家环境问题+全球环境问题。
对于国际组织而言,例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首先是多边环境协议所关注的全球环境问题,其次是其职责范围内的室内环境问题,而室外/当地/国家环境问题并非他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因为这是国家政府的职责。也就是说,对他们来讲,环境问题优先顺序应该是:全球环境问题>室内环境问题>室外/当地/国家环境问题。
从服务提供模式来看,全球环境服务需求优先领域顺序应该是模式4>模式2>模式1>模式3;而中国的环境服务需求优先领域顺序应该是模式3>模式4>模式1>模式2。
可以看出,不论是从环境服务类别上看还是服务贸易提供模式上看,中国和全球的环境服务需求优先领域都有很大的不同。
环境服务贸易谈判凸显中国利益
根据如上分析,环境服务贸易谈判中必须区分并协调好全球环境服务需求与中国环境服务需求的关系。从中国和全球的共同利益出发,谈判中需要:尽快重新定义环境服务;提出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环境服务清单;将环境利益作为最重要的利益。
环境服务的重新定义
当前,WTO中进行环境服务谈判的机构主要在服务贸易理事会而非贸易与环境委员会。谈判仍然停留在环境服务的定义和分类方面,而且这是一个主要问题。与此对照,中国正在开展或已经完成许多关于环境服务的双边自贸区谈判,例如中国-智利、中国-新加坡、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新西兰等,环境服务的定义也是谈判的焦点。
当前中国在环境服务贸易谈判中仍然使用其在入世承诺时采用的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CPC),也部分考虑了欧盟的定义,向谈判方作出比入世更多的出价。
基于相关研究,当前环境服务的定义不能满足环境质量的需求,尤其是对全球环境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的需求。基于对环境谱带和范围以及中国的环境问题优先领域新的理解,需要从环境需求的角度在整个谱带范围内重新定义环境服务,如上所述,将环境服务分为室内环境服务、当地环境服务和全球环境服务。
室内环境服务:用于改善室内环境的环境服务;
地方环境服务:用于改善室外、当地和区域环境的环境服务,即传统环境服务;
全球环境服务:用于改善全球环境的环境服务。
该定义引入了全球环境服务和室内环境服务两个新的分类,范围要比OECD、APEC及WTO使用的范围宽。它清晰地显示了人类对全球和室内环境的需求。微观层次上,它与联合国禁烟公约相一致;宏观层面上,它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臭氧层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边环境公约相一致。
在WTO中使用该定义进行谈判,将会与多边环境协议实现很好的协调一致。另外,根据该定义,全球环境服务是为了保护全球环境以及通过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措施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地方环境服务是为了保护当地的环境以及通过贸易措施在当地、国家和区域层面上促进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室内环境服务是保护室内环境以保护人类健康并通过微观层面上的贸易措施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服务清单也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
为更好满足环境服务需求,建议基于环境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模式,并以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为基础,进行环境服务的重新分类。所建议的环境服务清单基于中国自己的利益应该包括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方面:室内环境、当地环境和全球环境的环境需求;扩大就业;环境服务出口;环境技术研发;总体环境外交战略。
通过SIA方法,重新发现中国的利益,应该包括可持续发展的几个方面:环境利益:进口环境服务以满足中国和全球的环境需求;出口服务以改善中国和全球的环境质量。经济利益:出口贸易利益;国内环境服务业发展利益。社会利益:就业利益,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就业;外交利益,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和发展中成员的国际政治利益。
环境经济学科的产生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是分不开的。自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在追求经济增长的驱使下,人类对自然环境展开了大规模的前所未有的开发利用。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于战后重建家园的强烈愿望,一些工业化国家一味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表现出了空前的增长热潮。虽然在极短的时期内,人类创造出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同时,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大大加剧了对耕地、淡水、森林、矿产的消耗,引发了深重的环境灾难,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不利影响。仅20世纪50~60年代的“公害”事件就曾使成千上万的人直接死亡。可以说,这一时期的环境问题与农业社会时期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不仅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而且严重削弱了自然环境系统对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支持能力,给人类未来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这种严峻的环境形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众的环保意识空前高涨,环境运动在发达国家开始蓬勃发展,一大批社会有识之士也加入到宣传环境保护的行列之中,最著名的莫过于1962年女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Rachel.Carson)写的科普著作《寂静的春天》引起的轰动。该书描绘了一幅由于农药污染所带来的可怕景象,惊呼人们将会永远失去“明媚的春天”。该书的问世,对公众的环境意识施加了重大影响,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人类对环境与发展前景的关注。与此同时,学术界也开始对环境问题进行科学意义上的探讨。从20世纪50年代起,生物学、化学、地理学等自然科学开始对环境问题进行科学探索,主要是从技术的角度提出了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取得了比较重大的进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经济学者开始运用现代经济理论与经济学分析方法对环境问题进行重新思考,探讨环境与经济的相互关系、环境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以及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途径等课题。同时发现传统经济理论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两大失误在于,一是低估了环境负外部性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广泛影响。仅仅把外部性当做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种偶然、个别的现象,而忽视了在大规模开发与利用环境资源过程中外部性是一种无处不在的普遍现象这一事实,因而产生了严重的环境后果。二是传统经济理论片面强调GNP作为衡量社会发展与进步指标的作用,而忽略了GNP增长所付出的环境代价。对环境问题的经济分析不仅使环境研究有了一个重要的新的分析视角,同时也进一步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在严峻的环境现实面前,越来越多的经济学者开始关注环境问题,这意味着环境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分支学科的客观条件正在逐步成熟,随着大量的有关环境经济研究成果如各种关于环境问题的学术研讨会、期刊、教科书等的迅猛增加,环境经济学终于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形成,并且随着环境现实的发展变化与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而得以迅速发展。其发展轨迹实际上沿着两个方向同时抑或交替地向前推进,一是微观环境经济分析的不断深入,二是宏观环境经济分析的不断拓展。
微观环境经济分析主要是在新古典框架内探讨环境问题的经济根源、治理途径以及与环境治理相关的费用效益分析方法与环境价值评估技术等内容。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环境问题的经济根源在于环境资源配置上的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干预产生的政府失灵。最初对市场失灵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外部性理论上。所谓外部性是指经济活动中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不一致现象,有负外部性与正外部性之分。前者是指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的情况,而后者则是指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的情况。一般认为,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负环境外部性所致。譬如工厂向外排放废气对空气造成的污染虽然损害了周围地区居民的利益,却往往并没有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成本,而是将其直接转嫁给社会。这样一来,工厂就没有动机减少废气排放,从而造成空气的过度污染。下图简单描述了这一情形。图中P代表完全竞争市场产品价格,MPC代表厂商生产的边际私人成本,MSC代表厂商生产的边际社会成本,由于厂商并没有考虑污染排放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因此边际私人成本要小于边际社会成本。厂商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生产时将会生产Q单位的产量,此时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私人收益。但如果按照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生产,厂商只应该生产Q[*]关水平产量,此时社会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收益一致。显然,由于厂商没有考虑生产的负外部性,生产水平超过了社会最优生产水平,从而产生过度污染。
运用外部性理论来解释环境恶化的原因实际上来源于庇古的思想。庇古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就对此进行了分析,只是当初环境问题尚不突出,因此也就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罢了。不仅如此,庇古还提出了纠正外部性的办法——对引起外部性的活动征税或补贴(后者适用于正外部)。庇古税也因此成为环境经济学家们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开出的最早的经济药方。看起来,外部性理论已经对环境问题进行了比较完美的分析,但很快人们就有了新的发现,这源于科斯1960年《社会成本》一书的发表。由科斯等人创立的产权理论为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经济分析提供了新的工具。按照产权理论,环境问题的根源不是由于市场缺陷而是由于环境资源产权的不明确所致。哈丁(Hardin1968)关于“公地悲剧”的研究最能说明这一点。其大意是,在中世纪英格兰的一些农村地区,有供社区成员放牧的公地。当时做出这项制度安排的可能性原因有二。一是草地的细分存在困难,二是牲畜的食草范围难以控制。然而,社区成员为了从公地上获取最大利益,竞相增加牲畜头数,结果导致公地上出现过度放牧现象,进而造成公地退化,甚至毁灭的悲剧。经济学家们以公地悲剧为例说明如果没有排他性产权安排,必然会导致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因此,产权学派开出的治理环境药方是明确环境资源的产权,然后让市场来决定环境资源的配置。按照“科斯定理”,只要交易成本为零,不论产权界定给谁,市场都会实现最优资源配置的效果。产权理论并不是对外部性理论的替代,而是进一步丰富了经济学家们对环境问题的解释。在这两种理论的指导下,经济学家们提出了以直接管制、征税、排污权交易等各种途径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政策。由于环境治理必然涉及到治理成本与治理收益两个方面,因此,费用效益分析这一基本的经济学分析方法也自然被用来进行环境政策分析。环境经济学家认为,环境治理的目标并不是环境质量越高越好,因为随着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进一步改善环境的成本会越来越高,而相应地环境改善所带来的效益则会越来越小,因此,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分析,最优环境质量目标应是在环境治理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的水平上。环境经济学家们进一步发现,不同环境政策手段的效率与成本是不一样的,如何以最小的成本来实现既定环境目标也是环境经济学要研究的重要内容。与费用效益分析密切相关的是对环境资源的价值评估问题。因为环境资源本身是非市场交易产品,其价值不可能通过市场自动表现出来,也正因为如此,市场对环境资源配置才会失灵。所以,为了给环境资源“定价”,一系列环境价值评估方法如意愿调查法、旅行成本法、享乐价格法、生产函数法等也成了环境经济学不断探索的新领域。公共选择学派的兴起为人们探讨环境问题提供了又一个新的理论武器。以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重新审视了政府的性质与作用,将“经济人”概念进一步延伸到那些以投票人或国家人身份参与政治或公共选择的人们的行为中,即承认政府追求的也是某种特殊利益而不是全民利益,政府也有失灵的情况。公共选择学派的这一理论同样被环境经济学家们应用于对环境问题的分析,指出政府失灵也是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政策没有纠正现行环境市场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偏离,二是一部分经济政策甚至人为地扭曲了市场价格,如不适当的资源补贴价格政策。当然,指出政府失灵也并不是完全否认政府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甚至排除政府对环境问题的干预。环境经济学家的观点是,解决政府失灵的关键还是在于提高决策当局对环境问题的正确和全面理解,以及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当然,这也有赖于经济学家们提出更好的理论解释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微观环境经济分析主要遵循古典传统,从资源的角度对环境问题进行探讨,使经济学在解释与解决环境问题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人们也同时开始意识到环境问题的恶化与经济规模迅速扩大是分不开的。因此,很有必要从宏观的角度来探索环境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揭示其相互影响的内在规律,并从宏观上提出协调环境与发展的战略措施。这也是宏观环境经济分析面临的主要任务。传统宏观经济理论主要讨论国民收入增长与就业问题,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主要包括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与国际收支平衡。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宏观经济学并没有把环境问题纳入其讨论范围。但是随着与经济增长相伴随的环境问题的越来越严重,宏观经济理论与环境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开始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无论是宏观理论模型还是应用模型的研究都试图表明宏观经济发展与环境是怎样相互影响的以及环境与能源政策是怎样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等问题。当然对于这些问题的宏观分析可以应用很多不同的模型,如一些模型包含了很多描述环境方面的方程,而有些则包含很少这类方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梅多斯等人受民间国际研究机构罗马俱乐部的委托,就当前的增长趋势与未来人类困境关系进行研究,经过两年多的研究,他们于1972年提交了一份名为《增长的极限》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建立了一个精心设计的以电子计算机模拟计算为基础的世界模型。模型包括决定全球经济增长和人类未来的五个基本因素:人口增长、粮食生产、工业发展、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并得出了“如果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以及资源消耗按现在的增长趋势持续不变,这个星球上的经济增长就会在今后100年内某个时候达到极限,最可能的结果是人口和工业生产能力这两方面发生颇为突然的、无法控制的衰退或下降的可怕结论。《增长极限》的发表,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关于人类增长前景的大讨论,也标志着环境问题开始正式纳入宏观经济理论模型的分析之中。随着人们对增长认识的不断深入,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这一思想很快被纳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之中,使宏观环境经济分析有了新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也促使人们开始反思传统反映经济福利指标GNP的合理性。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如何建立把资源退化、环境破坏等影响因素包括在新的国民收入指标或者称为绿色国民收入指标的问题。随后,这一问题也开始逐步成为宏观环境经济分析的一部分。戴利在1991年发表的《避免不经济的增长》一文中提出了经济学家应该研究最优经济规模的观点,从新的角度探讨了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此外,对环境问题的宏观经济分析也逐步扩展到国际维度,如国际贸易与环境的相互影响、全球气候变暖的经济分析以及全球环境问题的共同治理等问题都可以用新的宏观经济模型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