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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04 09: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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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

篇1

一、无形资产的内涵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课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国际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备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收益的资源。”综上定义,将无形资产表述为“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者或控制的,不具有独立物质实体,对生产经营或服务能持续发挥作用,并能为其拥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能更能反映无形资产的

本质。

二、无形资产评估考虑的因素

1、成本

无形资产的成本是指为获取无形资产所付出的费用,主要包括研究开发费、设计费、购置费、加工费、测试费、鉴定费、注册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同一类无形资产,不同经济主体间由于管理水平高低、研发能力强弱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其价值和成本之间的对应关系差,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很大。

2、获利能力

无形资产的价值高低同其为经济主体未来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多少直接相关。如果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强,其经济价值就高,否则就低。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预测其应用后的经济效益,一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主要取决于该项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期限的长短、该项无形资产的技术先进和成熟程度、未来涉及到该无形资产的技术发展趋势等。

3、使用期限

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是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相同获利能力的前提下,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越长,其价值就越多,反之价值越低。在确定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时,要考虑无形资产的法定使用期限及其经济使用期限。

4、市场供求状况

市场对一项无形资产的需求量是由该项无形资产对市场的适用程度决定的,该项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越高,市场的需求量就越大,该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就越强,其价值就会越高;一项无形资产的市场供应量大小主要依赖于开发该项无形资产技术水平的高低和难度的大小,以及有无替代产品或替代技术等因素,如果该项无形资产要求的技术水平很高、难度很大,同时市场又没有替代产品或替代技术,则该项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很高。

5、价格水平

如果所评估的无形资产存在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由于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之间具有可比性,评估过程中必须认真考虑同行业的平均投资报酬率和行业投资风险等因素,因为这些指标的运用将直接影响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及应用情况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所运用的方法与有形资产评估是一样的,即成本法、收益折现法、市场法。根据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评估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成本法

通过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需要把握两大基本要素:其一是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即在当年的条件下,重新取得该无形资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其二是无形资产的功效损失,主要是无形资产的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所形成的损失。除此之外,对于某些无形资产,由于特许他人使用,使原产权主体蒙受诸如市场份额减少、竞争加剧等损失,这种损失要求在其转让价格中得到补偿,这便形成了无形资产的转让机会成本。经过对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功效损失、转让成本分摊率及转让机成本的讨论和测算。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要素便基本齐全,将这些要素按一定方式组合起来,便可以求得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用数学式表达如下: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1-×+无形资产转让的机会成本

由于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其价值主要不是取决于它的“物化”的量,而是按带来的经济利益的量。因此,只有确信被估对象确有超额获利能力,运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才不至于出现重大失误。成本法是资产评估具体操作中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它的优点式评估出来的价值更接近实际、能够较真实、准确的反映资产的时间价值。但它的缺点式计算繁杂,而且常常遇到寻找同样或类似可比参照物困难的情况。此外,在判断资产贬值时,有很大程度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力。由于成本法的技术思路和角度的因素,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并不一定是最快捷、最有效和最安全的技术方法。这并不是说成本法不好,只是说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可能会有一些困难。

2、市场法

市场法就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1)直接法。如果在市面上找到的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在结构、功能、新旧程度等方面相同,且参照物的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接近,则参照物的市场价格可直接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另外,若被评估资产是全新的或接近全新的资产,也可参照新资产的市场价格评估。

(2)市价折余法。市价折余法是以被评估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扣除其实际的损耗贬值(主要是实体性贬值),来估算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这种方法基本思路是,被评估资产是已用若干年的资产,如果市场上仍有相同型号的资产出售,那么市场参考物价格就有引用的可能。此时类似于重置成本法只需将被评估资产的损耗贬值从全新价格中扣除即可得出评估值。其数学表达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实体性贬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 (3)类比法。又称为市场成交价格比较法。它是指一项被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上找不到与之完全相同的参照物资产,但在市场上能够找到相类似的资产,以此作为参照物,依其成交价格,作为必要的差异调整,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格。运用类比法的关键是通过严格筛选,找出最适合的参照物。参照物的主要差异因素为:时间因素(指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差异对价格的影响);地区因素(指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功能因素(指资产实体功能过剩或不足对价格的影响)。市场法的优点是:它通过销售价格比较来评估资产的价值,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化的因素,可以比较真实的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其缺点是: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困难,特别是在资产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很难找到适当的参照物;在寻找参照物时,主观判断的成份较高。从理论上讲,市场法应该时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首选方法。在西方国家其使用频率比较高,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各项资产一般都存在着一个发育比较完善的市场,参照物及各项比较指标能够比较容易获得。但是由于我国无形资产市场不发达,交易不频繁,参照物及各项比较指标不容易获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很难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因此,市场法的适用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

3、收益折现法

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主要是通过其超额获利能力体现出来的,运用收益折现法来衡量它的价值高低是适合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的。收益折现法是从无形资产的收益入手的,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收益被界定为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将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资本化或折成现值,作为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是收益折现法的基本技术思路。收益折现法涉及到三大基本参数,即超额收益、折线率和收益期限。其一,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是指因使用了无形资产,并由无形资产所增加的收益额。它的形成过程无非是由于无形资产作用的发挥,进一步挖掘了存量有形资产的作用并体现在产量、销量、售价的提高上,或成本费用的降低等方面。其来源渠道主要是: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运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权费用。其二,折线率是将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换算成现值的比率。它本质上是从无形资产受让方的角度,作为受让方投资无形资产的投资报酬率。它的高低取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风险和社会正常的投资收益率。因此,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折现率是社会正常投资报酬率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报酬率之和。其三,无形资产的收益时间也是影响其评估值的一大因素。无形资产能带来收益持续时间通常取决于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但是在无形资产转让或其他形式的产权变动过程中,由于转让的期限,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年限等诸多因素都将影响某一具体无形资产的收益持续时间。当然,无形资产的种类不同,就要根据无形资产的具体特点采取恰当的方式加以判断。在确定了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折线率和收益期限后,便可按照将利求本的思路,运用收益折现法将无形资产在其发挥效用的年限内的超额收益折现累加取得评估值。其数学式表达为:

无形资产价值=(预计年超额收益额×相应的现值系数)

或:P=R×

式中:P为评估值;R为第i年的预期超额收益额;r折现率;n为收益持续的年限数;i为序号。

收益折现法的优点是:实和较准确地反映资产本金化地价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应用此法评估地资产价格易为买卖双方接受。其缺点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大,受较强地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在评估中一般适用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的评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能力是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是无形资产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根据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资本性资产的价值是该项资产所引起的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贴现值之和。贴现的过程中,既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又要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即风险价值因素。所以,收益能力法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

总而言之,评估方法一般包括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折现法,而收益折现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希望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水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随着无形资产评估实践的不断发展完善,无形资产的评估水平将会越来越高。并希望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在无形资产投资管理方面的水平提高,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使企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获得尽可能多的超额收益。

【参考文献】

篇2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技术类无形资产是指含有技术内容的无形资产,它是由技术产品或商品、智能形态的技术成果和其他与技术相关的权力构成,这类无形资产主要依靠高度密集的技术、知识及智力为其所有者带来可能的高收益,如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都属于技术类无形资产。

一、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的特征

1.技术含量高、知识含量高。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来看,技术和知识含量在其提供的服务价值中占有绝对优势。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主要依靠技术、知识的投入,技术和知识的倍增性使得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呈现倍增性。如计算机软件的物质资源消耗很低,但技术和知识资源的蕴含量极高,使得其高附加值性特别突出。

2.能够为持有者带来超额利润。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远远超过一般商品价值量的扩张能力,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物质财富具有巨大的作用,其控制主体通过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技术类无形资产,可以获得超过社会或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能力。利用技术类无形资产获得收益的方式,主要有直接使用技术类无形资产从而使控制主体获利,通过技术转让来完成技术成果的转化从而获得收益,以及利用技术入股从而获取股利等等。

3.价值转化过程风险较大。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具有创造性,因此在其形成过程中必然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研制过程中的风险性。包括研制能否成功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以及研制成功后被别人抢先取得专利,或因技术进步失去使用价值等;另一方面是技术类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技术和知识的消化掌握需要有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采用新技术要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就有风险,此外新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要,也有风险。因此,无论是对技术的研制方还是使用方来说,技术类无形资产都有较大的风险性。

4.投入和产出呈现弱对应性。无形资产是智力劳动的成果,是个别生产,一次性生产,有较大的探索性和风险性,失败的可能性大,常常是经过无数次失败后才取得某些阶段性成功,所以无形资产的投入不易量化。同时无形资产的产出与投入没有成正比的对应关系。无形资产的价值不是由开发和研究的成本决定的,也不是由技术含量的高低决定的,而是由其给使用者带来的效用决定的。所以一般来说,不是投入的越大,或者科技价值高、技术含量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就高,他们之间是弱对应的关系。

二、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范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条约)的有关规定,技术类无形资产主要是由技术类知识产权组成,包括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局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认定,根据法律批准授予专利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等权利。专利法规定只要具备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发明就可以申请专利,经批准后,发明人或单位就可取得专利权。专利通常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有技术,又称为非专利技术,是指未公开或未申请专利但能为拥有者带来超额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知识或技术。具体包括:计算机软件、工业外观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工业版权,各种设计数据、技术规程、工艺流程等技术资料,专家、技术人员等掌握的不成文的知识、技巧和诀窍等。

三、技术生命周期与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无形资产的技术生命周期是指从其开发、形成到广泛应用乃至被另一种新技术所替代的全过程,通常分为发育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处于不同阶段的技术类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收益的方式和收益的大小不同,而且承担的风险也不一样,因此,在对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应结合该无形资产所处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所具有的特点,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由于衰退期的无形资产已失去使用价值,无需对其进行评估,所以下面只对发育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探讨。

1.技术发育期无形资产适用的评估方法。处于技术发育期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技术尚在研发阶段,没有取得最终成果;(2)技术刚刚取得成果或刚刚取得专利等,尚未投入市场开发;(3)技术已获得承认或获得专利权,一直没有投入生产销售等;(4)难以通过市场销售、许可使用权获得收益的技术等。 这个阶段无形资产的特点是技术风险、法律风险大。由于尚未投入规模生产或投入市场销售,难以量化未来的收益,所以价值评估不适合使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此外,这个阶段买卖双方的交易多是以成本补偿、费用摊销取得合理利润为目的,所以采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是较为合适的。在评估中,由于技术发育期的无形资产大多处于研发阶段、创作阶段或刚刚完成正在申报专利前后,价值贬值的因素被弱化了,有些甚至于可以不考虑贬值。

所以,技术发育期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无形资产总价值=开发成本+正常利润,其中开发成本既包括直接成本,如参与研发的相关人员的人工工资,研发过程中所耗费的材料、能源费,专用设备折旧费,信息资料费,外协费,咨询鉴定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等,也包括各种间接成本,如为管理、组织研发的一切摊销费用、通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科研工具、仪器及公用水、电、气的摊销费等。正常利润是指从科研投资应取得的最低利润,这部分的利润率应以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为依据,是研究开发者从事科研投资应获得的起码利润。

2.技术成长期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技术成长期阶段是指专利、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技术资产形成的产品,在法律上取得认定后,已投入规模生产使用,产品在市场上占有率还不高,但销售业绩上升很快。处于成长期的技术产品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核心竞争力不够,在新老竞争对手的挤压下,未能实现规模经济,逐渐失去市场;另一种是技术产品竞争力超过对手,在市场上战胜对手,得到用户认可,占有率提高。成长期的技术产品,获取超额盈利能力和发生风险的机率都很大,所以在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时,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加成未来收益的一种折中模型,即成本――收益模型: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式中:C――成本补偿额

K――技术分成率(各期分成率可以不同)

Fi――分成基数(未来的销售利润、销售收入或超额收益)

r――折现率

i――收益期限

成本―收益模型实际上是收益法基本模型的变型,它首先能保证出让方获得成本补偿额C,同时在未来收益中获取收益分成,并且分成率K可以是变化的:在该技术资产能带来高收益的期间,可以分得高比例的收益分成;在收益低,风险大的时期,分成率K可以低一些。

3.技术成熟期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技术成熟期是指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中能够为占有方、使用方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并且这种收益是高于企业有形资产收益之上的追加收益,也可以理解为高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超额收益。处于成熟期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己被市场认可,其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比较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也容易计算,这时的评估方法适合采用超额收益现值法。

超额收益现值法主要是把技术类无形资产未来所产生的追加收益或超额收益进行量化并计算出其现值来确定其评估价值的方法。基本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P=

式 中:Ri――被评估资产第i个收益期的超额收益

r――折现率

i――收益年期

n――收益期数

基本公式中超额收益Ri的计算,又根据实务中实际取得数据的不同,分为直接超额收益法和间接超额收益法。

(1)直接超额收益法。技术类无形资产产生超额收益的方式一般包括如下几种:产品成本的节约或降低;产品质量、性能、档次的提高导致产品售价的提高;产品商标、消费者认可等因素导致产品销售量的增加,从而形成利润的增长。所以根据技术类资产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方式不同,其确定可以采用如下四种模型:

①成本节约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成本降低,费用节省形成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Ci-Co)・Qi・(1-T)

Ri――第i年超额收益

Ci――采用新技术后第i年成本

C0――采用新技术前的成本或同类产品成本

Qi――第i年产品销售量

T――所得税率

②收入增长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产品质量、档次提高、售价提高,从而获得技术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Pi-P0)・Qi・(1-T)

Pi――采用新技术后第i年产品价格

P0――采用新技术前产品价格

③市场扩大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销售额增加、市场占有率扩大从而获得技术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P-C0)・(Qi-Q0)・(1-T)

P――产品销售价格

Qi――采用新技术后的销售量

Q0――采用新技术前的销售量

C0――单位成本

④综合模型。以上模型将技术资产形成的超额收益来源进行了人为的划分,如 果考虑成本、价格和销售量同时改变的情况,可以用综合模型。超额收益R=[(Pi-Ci)・Qi-(P0-C0)・Q0]・(1-T)

专利、商标等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时,如果掌握的资料能够采用直接比较法比较本企业或同类企业使用新技术前后成本、收入、销售量的变化,应首先使用直接超额收益法。这种评估方法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外合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商标转让、许可使用中均可直接引用。但是在实践中,多数情况下无法取得无形资产使用前后可比性的资料,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确定也可以采用间接超额收益法。

(2)间接超额收益法。间接超额收益法是一种综合分析方法。当无法对使用新技术资产和不使用新技术资产的收益情况进行对比时,将无形资产和其它类型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综合收益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进行比较,从而得到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即“超额收益”,它是采用技术资产为企业带来的超过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那部分收益。

间接超额收益法的模型为: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P=

式中:Ei――第i年的净收益

Wi――第i年占用资金

IRR――行业平均收益率

r――折现率

n――预测收益年限

与直接超额收益法相比,间接超额收益法不需直接比较无形资产使用前后的获利水平,使超额收益法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了,在我国,商标、专有技术、科技成果等不易找到相同或相似技术资产进行直接比较的无形资产,采用间接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最为常见。

参考文献:

篇3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收费资格的确认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机构。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收费资格的确认程序: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当地物价、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地物价、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的以下材料(一式五份)进行初审: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收费资格确认申请表(见附表);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业人员证明材料;

4.申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收费资格确认的报告书;

5.规定报送的其他材料。

(三)当地县(市)物价、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收费资格确认申请表的初审栏中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地(市)物价、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四)经地(市)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物委、省建委确认。

三、经省物委、省建委确认可以收取评估费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方可按规定收取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篇4

【关键词】

股权价值;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近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务院指示国有企业走增资扩股的改革之路,增资扩股已成为国企时下改革的潮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60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实施改制必须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确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这些变化使得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需求不断增加,对股权价值评估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1 我国国有企业适用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分析

目前国内外通用的股权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主要有市场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市场法一直被认为是最容易被人理解的一种评估方法,但在股权价值评估领域,我国相关的评估案例较少,又缺乏对评估成功案例资料库的分享,尤其是在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领域,国内几乎没有可以参照的评估案例,所以市场法不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

资产基础法以企业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作为导向,操作简单,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务界广泛使用的一种评估方法。该方法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具有时间性和多变性,因而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实际调整,才能使之更加反映公司的实际股权价值。但资产基础法无法体现帐外的无形资产,如人力资本、品牌价值和商誉等的价值,这也是资产基础法的一大缺陷。

收益法是以被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能力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对企业预期收益做出贡献的不仅仅有各项账面资产,还包括账外无形资产等。一些国有企业的商誉、品牌价值、优良的管理经验、市场渠道、客户、行业声誉、各类专有技术及设计施工方法等综合因素形成的各种无形资产也是企业不可忽略的价值组成部分。非账面无形资产及各项资产的综合协同效应,对企业股权价值产生的贡献,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一点充分体现了收益法的优势。但该方法实务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且主观性较强。

收益法考虑了企业所有预期收益的情况,但是其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在评估过程中大多靠实务经验和借鉴以往的数据进行推测,主观性较强。资产基础法虽然不能反应企业帐外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操作简单,且比较尊重实际。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将资产基础法作为收益法的辅佐方法,可以适当弥补收益法的缺陷。参照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可以使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有所参照,使其不致于因为主观性而偏离实际太远。如果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太远,则需要考虑公司的账外无形资产价值的大小。确定帐外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实较大的,则采用原收益法评估结论;如果找不到收益法增值较大的客观事实原因,则需要重新考量收益法的各个指标,谨慎地对每一个指标进行反复推测和验证,以确保评估的准确和合理性。

如某国有企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最终结果收益现值法比资产基础法多出30.07%。采用收益法评估时考虑到了无法通过会计报表中的具体单项资产和账面金额所反映的价值,比较客观反映企业价值和股东权益价值,形成一定的增值。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相差不大,可以推测增值为资产基础法无法测算的而收益法擅长的对账外无形资产的评估,即该国有企业的商誉和人力资本等。所以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值为评估结果。

可见,以资产基础法作为收益法的辅佐方法,可以使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准确。

2 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提出的以下几点建议,希望对今后国有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有所帮助。

2.1 优先选择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运用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克服资产基础法的一些弊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较为困难,尤其是像人力资本、品牌价值和商誉这样的帐外无形资产,在评估过程中会出现漏估、定价不准和虚假评估的现象。无形资产的流失具有很大隐蔽性,客观上无形资产流失了,在财务报表上却不能发现对应的数字变化,在管理现场也不会发现少了一些实物。这样,很容易就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收益法较好的体现了企业各方面资产的价值和公司的运营特征与生产要素的完整构成,考虑了无形资产尤其是帐外无形资产对企业股权价值的影响。

2.2 关注少数股权问题

随着国有企业的放开和发展,少数股权现象越来越普遍。在运用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一般为估算企业的整体股权价值,因而在评估时应对少数股权的价值予以扣除。少数股权价值在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中也具有一定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

2.3 结合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对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予以加回或扣减

国有企业具有特殊性,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并予以修正。国有企业一般存在较多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在运用收益法时要注意对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予以加回或者扣减。

2.4 应用资产基础法要对每一项资产和负债予以相应调整

在应用资产基础法时不能简单的以各项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或审计价值为准,应对各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实际调查和核准,以实地调查的结果为准确定每单项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值。

2.5 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结合起来评估国有企业股权价值

篇5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收益法存在的三因素问题

(一)预期收益额 所谓无形资产收益额是指被估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超出其自身价值的溢余额。确定无形资产收益额关键是要把握以下二点:其一是无形资产带来的未来各期收益值,对于无形资产交易的双方,无论是该项资产的购买者还是所有者,评估无形资产价值首先应判断是否存在收益;其二是收益额是由无形资产直接产生,并非是被估资产形成的收益中剥离出来,不可混淆。但是在现实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因为受到经济利益的趋动使企业管理当局动机不正,常常利用各种粉饰手段有意识提高或降低、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的盈利预测值,使得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值很难做到客观真实准确,这就要求评估人员结合无形资产评估目的、不同无形资产的类型和特点科学合理确定其预期收益值。

(二)折现率 折现率的确定是运用收益现值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面临的主要问题。折现率的细微差异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都将会引起评估值巨大差异,所以在确定折现率时应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互结合,提高折现率的相对准确性。因为不同无形资产由于其使用的特定环境、用途和行业不同,其承担风险也不一样,所以到目前为止尚没有统一的确定标准,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学会结合无形资产所处的企业内外部环境和被估对象的资产收益水平采用多种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三)有效期限 无形资产有效期限是指无形资产能够发挥作用,同时能够超额获利能力的时间。由于无形资产有效期限是以无形资产消耗的价值量为根本前提,所以它的价值不会因为其使用时间的延长而产生实体变化,相反有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是由于使用或自然力作用形成的有形损耗。无形资产价值降低主要是由于无形损耗形成,即由于社会科学技术进步而引起价值减少。目前对于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有效期限的确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中都没有统一的标准,从而导致了有效期限确定缺乏统一标准。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无形资产更新换代也更加频繁,生命周期缩短,其有效期限也相应缩短,因此评估人员在评估时要十分重视有效期限的问题。

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的因素定量方法

(一)收益额的确定 确定无形资产收益额的方法主要是科学准确地测算出销售利润或销售收入。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通常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作用并产生共同收益,所以无形资产收益额的测算可通过分成率方法求得,其计算方法如下:F=R×α1×(1-T),或P×α2×(1-T),α2=α1/α3,上式中:F为无形资产收益额;R为年销售收入;P为销售利润;α3为销售利润率;α1为销售收入分成率;α2为销售利润分成率;T为所得税率。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实务中,经常以利润分成率作为其收益额的核算基础。但是在利润额难以测算情况下,评估人员通常可按销售收入分成率来计算无形资产收益额。确定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的主要常用模型方法如下:方法一:边际分析法,α=■×100%,上式中:α为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si为各年度追加利润现值;Pi为各年度利润总额现值。方法二:约当投资分成法,α=■,?茁1=C1×(1+i1),?茁2=C2×(1+i2)上式中:α为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茁1为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额);?茁2为受让方约当投资量(额);C1为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净值;i1为转让方适用成本利润率;C2为受让方投入受让资产重置成本净值;i2为受让方适用成本利润率。方法三:成本加权平均分析法,WACC=■×α1+■α2×+■×α3,α3=■,上式中:WACC为资金加权平均成本;V为企业价值;V1为净流动资金;α1为流动资金收益率;V2为有形资产价值;α2为有形资产收益率; V3为无形资产价值;α3为无形资产收益率。

(二)折现率的确定 因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风险性较强、预期收益较高,所以无形资产确定的折现率通常要高于有形资产评估确定的折现率,另外,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采用的折现率的口径应一致于收益额的口径。此外,评估人员应充分考虑被估无形资产的功能、投资条件、收益获得的可能性和形成概率等多种因素,才能科学测算出风险利率,从而测算出恰当的折现率。通常折现率的确定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方法一:风险报酬率模型,无形资产的风险报酬率可以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即为最低报酬率,通常可以参照一年期银行储蓄利率确定表示;风险报酬率是指超过无风险报酬率以上的投资回报率。其计算公式为:I=Ig+b?滓。上式中:I为无形资产按风险调整的折现率;Ig为无风险利息率;b为无形资产风险报酬系数;?滓为无形资产预期收益的标准离差率。方法二:资本资产定价(CAPM)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确定无形资产折现率确实有效的方法之一,也是财务学中反映收益与风险关系的一个重要模型。其计算公式为:I=Ig+?茁×(Im-Ig)。上式中:I为根据风险调整的折现率;Ig 为无风险报酬率;β为反映无形资产的风险系数;Im为市场平均报酬率。需要注意的是运用CAPM模型是以较为完备的资本假设条件为前提,适用于市场机制相对健全的资本市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环境还不太适用该模型。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环境的不断规范,市场机制的逐渐健全,借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来确定无形资产折现率将是一种可行的方法。方法三:累加法,所谓累加法是将投资资产的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量化并累加,进而求取折现率的方法。运用累加法确定无形资产的折现率通常由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三项累加计算得出。无风险报酬率是无形资产投资在正常水平条件下的盈利情况,是归属于无形资产的投资回报率;风险报酬率是指需要承担一定投资风险所应当获得的超过无风险报酬率以上部分的投资回报率;通货膨胀率通常以价格指数的增长率来确定。

篇6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逐渐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核心资源。现在,公司的无形资产是公司成功的关键,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实践中,企业的经理人员对有形资本的会计处理方法、财务报表和有形资本的管理等可谓驾轻就熟,但对知识资本、组织资本等无形资产却知之甚少,企业的管理者往往沿用习惯的有形资产管理思维来看待企业的无形资产。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无形资产常常分布、镶嵌在企业的员工、工作流程、信息网络中,不易看见和记录,其价值难以被计量。为此,学者们已经提出多种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思路。

安德里森和蒂森(2000,p38)对已有的无形资产测量方法做了简要评述,他们认为,各种价值测量方法存在以下缺点:在不同的指标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过于独立地去考察每一项无形资产,而实际上无形资产的优势总是相互加强;没有很好地说明各种无形资产对于公司过去和未来成功的重要作用。简言之,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无形资产的非物质性、动态性、异质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关联性,使得无形资产估价本身成为一项多重性的价值评估工程。

长期以来,研究者试图以定量的方式对其做出评估,会计领域的学者更是一直尝试着遵循会计汇报框架的情况下建立企业的无形资产账户(曾洁琼和陈君宁,2006)。与此同时,人们注意到,鉴于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价从来都是结合在一起进行的。在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就是无形资产的模块化特征,原因是很明显的,如上文所说,无形资产并不是以单一简单的状态存在,其价值常常取决于其是否能够与其依存的载体一起被分割出来,这就是无形资产的模块化。笔者的观点是,在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中,评估者的主观因素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财务数据等量化指标提供给评估者一个评价的参考,但最终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还取决于评估者的主观判断,无形资产的模块化程度直接影响着评估者对无形资产价值的主观评价。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价简述

现有的无形资产价值测量方法可以分为三类:总体评价方法、分项评价方法和系统评价方法。笔者对这些方法稍作介绍,并阐明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最后揭示这些方法中评估者主观性的潜在内涵。

总体评价方法是对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总体进行计量和评价。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从企业总价值中减去非无形资产价值来计算无形资产价值,并通过各种财务指标来进一步衡量无形资产价值。此方法认为公司价值由三部分构成,其基本公式是:

企业价值=金融资产+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属于总体评价方法的有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托宾Q、无形价值计算方法(CIV)、经济增加值(EVA)等。经济学家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大多采用此类方法,Atkeson & Kehoe(2002)采用此方法测量了上市公司的组织资本。总的来说,总体评价方法将无形资产作为一个黑箱,不能分析各类无形资产的内在机理和价值特性,测量结果难以为无形资产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资产评价的作用除了提供资产价值的记录外,更重要的是对资产的质量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于是无形资产分项评价方法应运而生。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无形资产具有不同形式,不同形式的无形资产有着不同的性质、介质和特征,因此,可以将各类无形资产按照一定的准则加以分类,对每一类型进行分别计算,最后加总,就形成企业无形资产总值。从本质上讲,无形资产分项评价方法侧重于会计计量思路,它将各类无形资产视为可以分离的并列要素,公司价值也可以通过简单加总计算得到。但是,无形资产的价值创造是一个动态过程,各类相互重叠式的不同类型无形资产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因而无形资产总体价值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加法运算过程,其对公司价值的贡献具有杠杆作用。此类无形资产评价方法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平衡计分卡(BSC,卡普兰和诺顿,1992)。这就是无形资产系统评价方法。

对管理者而言,上述三类方法都有可取之处,也都有着不足之处。第一种方法,它将无形资产视为给定,不考虑其内在机理。同时,对企业价值评价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话题。上市公司的价值可以用市值来判断,对于大量非上市公司而言,企业价值本身就难以判断。进一步讲,无形资产全面评价是一种静态分析方法,它关注的是存量,而忽略了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期权价值。按照无形资产系统评价方法的观点,无形资产对公司价值的贡献具有杠杆作用,这种杠杆作用表现在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增长期权,学者们已对此做了大量论述(Kogut & Kulatilaka,2001;Kylaheiko et al.,2002;庞东和杜婷,2004)。从上文的阐述中可以看出,与第一种方法比较,无形资产的系统评价方法还吸收了无形资产分项评价方法的思想,其关键之处就在于对无形资产的分类以及作为分类基础的指标体系。在无形资产系统评价方法中,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被结合起来使用,这就意味着评估者的主观性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为非财务指标的打分依赖于人的主观判断来进行。

基于上述思想,安德里森和蒂森提出了他们基于竞争力价值的无形资产测量模型。他们的思路是:首先鉴别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然后把企业的竞争力分解在无形资产中。安德里森和蒂森假设,如果企业的经营者能够以某种方式评估每项核心能力,对每一类产品组所做的贡献,那么他就能把毛利科学地分配到不同的核心能力,以便看看哪项核心能力产生的影响最大,其计算模型如下所示。

Vcc=[∑GP×(1+P)t/(1+i)t]×R,t

=1…s

Vcc=核心竞争力的现值

S=时间卡度(以年为单位)

GP=年利润

P=未来的潜力(以百分比表示)

R=健康力系数(以百分比表示)

i=资本的成本

在上述模型中,两个关键的主观评价指标就是P和R,P代表着经营者对该项无形资产内涵增长期权的判断,R代表着经营者对该项无形资产稳健性的判断。需要指出的是,采用主观评价来做出成本或价值判断是管理者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方法,卡普兰(2005)在阐述他的时间驱动作业成本法时指出,公司可以通过估计的方法获得其所需要的参数,只要达到近似准确即可。

上述分析表明,在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价中,评估者的主观评价扮演着极其关键的角色。主观评价受多方面的影响,个体对风险的偏好、对未来的预期、对待无形资产的态度等,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无形资产的稳健性对评估者主观评价的影响。笔者引入模块化思想来对此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三、无形资产主观评价中的模块化思想

有形资产的物质形态首先意味着该类资产的稳健性,它不会因为某个人的离开、某个流程的修改就发生较大的变化,它可以在不同的拥有者之间进行转移。相比较而言,无形资产在流动性上就差很多。基于此因素,在企业并购中,尤其是依赖于人力资本的企业并购中,能否保持无形资产的完整性已成为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随着评估者对保持无形资产完整性程度的评价不同,在并购中对无形资产的股价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典型的就是我国国有企业转让中的无形资产定价(汪海粟和文豪,2006)。

该如何理解无形资产的稳健性与完整性呢?这里引入模块化思想来阐释。最早问世的系统研究模块化理论的著作是鲍德温(Baldwin)和克拉克(Clark)在2000年发表的《设计规则:模块化的力量》。何谓模块化?模块化是一种特殊的设计结构,其中参数和任务结构在单元(模块)内是相互依赖的,而在单元(模块)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对任何设计来说,单元间的独立性和相互依赖性可以通过设计或任务矩阵来确定(鲍德温和克拉克,2006,p77)。也就是说,“模块”是指半自律的子系统,通过和其它同样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将一个复杂的系统或过程按照一定的联系规则分解为可进行独立设计的半自律性子系统(模块)的行为,可以称其为“模块分解”。按照某种联系或规则将可进行独立设计的子系统(模块)集成起来从而构成更加复杂系统或过程的行为,可以称其为“模块集中”。

鲍德温和克拉克所说的模块化指的是模块化设计和模块化制造,可以将其称为产品模块化。Sanchez和Mahoney(1996)认为,产品的模块化导致了组织的模块化。当产品由可互换组件构成时,产品设计流程所涉及的各类部门松散耦合(loosely coupled),自治运行,并能被较为容易地重新配置。Schilling和Steensma(2001)证实了上述观点,在某些产业(如信息技术产业),一体化的层级组织正在被非层级的实体取代,即模块化的组织形式。他们认为,这些各自独立的组织模块建立了三种松散的耦合:契约生产、可替换的工作安排和联盟。更进一步,青木昌彦等认为,现代企业进行的拆分、权力下放、部门精简、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事实上就是“组织模块化”的过程。基于模块化思想,Langlois(2002)提出了企业的模块化理论(a modularity theory of the firm)。Langlois将模块化理论与产权理论结合起来,讨论了企业中权利分割的问题。在企业中,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拥有不同的权利,如决策权、对关键资源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Langlois的意图十分明确,权利的分割在企业内之所以能够实现,就是在于企业的模块化内涵。存在着资源的模块化,对不同资源的控制权和使用权才得以分割出来。存在着组织模块化,对不同组织的权威才得以界定清晰。

既然无形资产属于企业的组成部分,那么,模块化思想同样能够应用于无形资产评价。事实上,无形资产的分项评价方法和无形资产的系统评价方法已经内涵了模块化的思想,如果不能模块化,又如何谈得上对无形资产的分项和分类评价?

笔者认为,模块化思想在无形资产评价中普遍存在,除了上面谈到的无形资产评价方法的模块化内涵,模块化思想对无形资产价值测量的更深层影响在于它对无形资产评价者主观评价的影响。

在安德里森和蒂森的模型中,R是健康力系数,代表着经营者对该项无形资产稳健性的判断。引入模块化思想,我们来考察无形资产的稳健性。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都已得到了清晰界定,如联想收购IBM的ThinkPad品牌,它们属于高度模块化的无形资产,因此,在对此类产品的股价中,评估者的主观判断所存在的差异相对来说较少。我们再考察另一类无形资产,如邮购公司拥有的客户名录,这类资产属于信息产品,对信息的数量、质量都能有一致的判断,也就是说,它的模块化程度也较高,不论它在谁手里,信息产品的内在联系不发生变化。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股票市场,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售信息,同样的信息,获得时间不同,对其定价也不同。

对企业而言,更多的时候,无形资源本身的模块化程度难以界定,如流程、依附于人而存在的技能、市场渠道等。这种情况下,无形资源所依附载体的模块化程度,就成了影响评价者主观判断的重要指标。典型的例子就是企业的组织资本。作为企业的一种独特生产资源,组织资本被视为公司绩效和增长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它的本质是企业拥有的信息和专门知识,它嵌入在企业的流程中和人力资本身上。这就意味着,在评价组织资本价值时,必须考虑到其所依附载体的模块化程度,也就是组织的模块化。组织的模块化程度越高,意味着在该组织模块范围内,组织资本表现得越稳定,在转移过程中,由于组织模块的完整性容易得到保持,组织资本的完整性也就随之保持,因此,评价者就会对组织资本有较高的评价。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无形资产的主观评价中,模块化思想深入普遍存在。它通过两种方式反映出来,首先是无形资产本身的模块化程度,再者是无形资产载体的模块化程度,它主要表现为组织模块化。

篇7

中图分类号:F7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6-0106-02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难点主要体现在其垄断性上。有些无形资产在法律制度的保护下,禁止非持有人无偿地取得,排斥他人的非法竞争,如专利权等;有些无形资产的独占权虽不受法律保护,但只要能确保秘密不泄露于外界,实际上也能独占,如专有技术、智力资本等;还有些无形资产不能与企业整体分离,除非整个企业产权转让,否则别人无法获得,如商业信誉。前人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研究综述多从价值评估成果出发,而对研究方法综述涉及较少。本文拟对实证研究方法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领域应用的基本情况和特点按照上述所说的专利权、高新技术、商誉、智力资本的分类进行归纳总结,以期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研究提供方法借鉴。

一、在商誉价值评估研究方面的应用

Jenning S & Robinson(1996)利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回归分析1982年至1988年间259个需要对商誉进行摊销的并购样本企业,研究商誉与企业股价之间的关系,最后得出结论为商誉与企业股价呈正相关关系,同时这一结论也证明商誉是名副其实的一项资产。

钟翰(2012)根据商誉所代表的超额盈利能力与Ohlson剩余收益模型中的剩余收益是可以替换的这一结论,进行了一项实证研究,针对2007年新准则规定的商誉项目的价值相关性进行了检验[1]。在Ohlson剩余收益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负债和规模作为控制变量,形成对于股价的截面数据多元回归方程,同时用资产负债表上的商誉项目替换剩余收益形成第二个方程。回归的结果首先满足剩余收益自回归系数介于0~1之间的限制条件,说明所取样本使用Ohlson剩余收益模型是合理的,然后得到的一组两个回归方程的结论中,用商誉(GW)替代了剩余收益后,模型的解释力显著下降,说明面对理想的剩余收益模型,现行准则要求披露的商誉并未完全代表超额收益能力,这与理论分析的现行准则要求披露的商誉是包含着许多“杂质”的“合并价差”账户的结论是一致的。

陈雯(2008)先将所有样本进行线性回归,来检验各个自变量是否对商誉价值有相关性,回归结果可发现投资报酬率ROEt的系数、市场占有率Mt的系数及经营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比率RPt的系数均大于0,并通过t检验可以得知系数的结果是具有显著性的,说明上市公司的投资报酬率、市场占有率、会计原则的保守程度以及盈余持续程度对上市公司内部商誉价值的影响具有显著性,说明在衡量企业的内部商誉价值时,均可以利用上述指标来进行判断。作者将研究数据分为两个部分,成长性高的上市公司和成长性低的上市公司,分别对两组数据进行回归检验,回归结果显示:高成长性上市公司市场占有率Mt的系数高于低成长性上市公司的市场占有率Mt的系数,并且其符号均为正。仅从回归结果的显著性来看,具有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的内部商誉价值对市场占有率Mt以及采用的会计估计原则的变化较低成长性上市公司来说反应更为敏感[2]。

可见,实证研究方法在商誉价值评估研究方面,主要采用了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的方法。

二、在专利价值评估研究方面的应用

专利价值评估的实证研究包括质性研究、量化研究和质性量性相结合的研究。Sneed K.A.and D.K.N.Johnson(2007)针对不同的拍卖环境探索专利的交易策略,Greenberg G(2008)通过对以色列初创企业的融资情况来预测企业专利交易价值。Bessen J(2008)采用新型价值回归模型对现有上市公司专利价值做量化分析。

曹晨(2012)以药品专利组合为例,构建了专利价值评估模型与专利组合理论的专利组合价值评估模型。他采用的方法是以在美国上市的82个药品的610项专利为样本,通过整合单项专利的综合专利价值指数(CIPV),进而构成专利组合价值指数(PPVI),并与对应药品的销售额进行相关分析来检验其显著度水平。结果表明(CIPV)值算术平均数分块加和所构成的专利组合价值评估模型最适用于对专利组合价值的评估[3]。

因此实证研究方法在专利价值评估研究方面,大部分研究主要采用了实地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使用的主要实证分析方法是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的方法。

三、在高新技术价值评估研究方面的应用

刘照德(2013)建立了高新技术虚拟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分析框架:从价值链视角对高新技术虚拟企业进行分类基础上,分别利用二项式树期权定价方法、B-S模型和Geske复合期权模型构建了虚拟生产型、前向虚拟型和全组合虚拟型高新技术虚拟企业的价值评估模型,并利用企业实际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研究[4]。

曹月朋(2013)实证的主体部分包括研究假设以及模型的提出,价值评估指标的选取以及样本数据来源的介绍,还有对所研究问题的实证性统计分析的过程。通过实证研究假设,确定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因素,选出关键因素指标,为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实证部分涉及的研究方法有描述性统计方法、斯皮尔曼相关性分析、统计性回归分析。整个实证过程都是通过IBMSPSS Statistics21分析软件进行的,实证研究的数据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及和讯网等财经网站,并通过EXCEL办公软件的数理统计分析和计算功能对搜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5]。

詹学刚(2009)应用拉巴波特模型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并购价值中现有资产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通过案例来对模型中主要参数的获取提出了解决方法,该模型简单清晰,对评价高新技术企业现有获利能力可以方便地应用,但并未对该模型做进一步实证检验[6]。

由上分析可见,实证研究方法在高新技术价值评估研究方面主要运用了文献法、比较法、数理推导、案例研究等方法。采用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斯皮尔曼相关性分析、统计性回归分析进行实证研究。

四、在智力资本价值评估研究方面的应用

Pulic(2000)是智力增值系数模型(VAIC)模型的创造者,也是VAIC的积极倡导者。其对30家选自FTSE250指数的上市公司的市场增加值(Market、MVA)与VAIC指标间的相关性进行研究,其还利用VAIC模型对国家层面的宏观价值创造效率进行分析(Pulic,2004)。其他学者如WilliamS(2001;2003)则分别对VAIC度量的智力资本绩效与会计信息披露行为间的相关性、智力资本与传统绩效指标间的相关性进行经验分析;Ho等(2003)以VAIC方法测量企业物质资本与智力资本的效率,对南非、瑞典和英国的286家上市公司的物质资本与智力资本的增值效率同董事会结构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国际化的比较分析;Tan和Hancock(2007)对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150家上市公司的智力资本与财务回报进行实证研究。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开始在VAIC的度量框架下,进行智力资本实证研究。我国大陆学者李嘉明等(2005)、万希(2006)、傅传锐(2008)、宁德保等(2008)、刘超等(2008)与台湾地区学者Chen,Cheng和Hwang(2005)、shiu(2006)等分别以两地的企业为样本,就智力资本与企业绩效、竞争优势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实证检验。

傅传锐(2009)注重运用新近开发的聚类分析方法与计量经济模型作为实证工具:第一,率先在企业价值评估研究中使用了自组织树聚类算法、基于模型的凝聚层次聚类算法与自组织特征映射网络算法等多种现代聚类方法,并使用有效性评价指标筛选最佳的聚类结果,克服了以往聚类分析在评估中较为粗糙的应用;第二,率先将多元自适应回归样条非参数模型和中位数回归模型应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先进性[7]。

在价值创造函数的估计与评估流程构建等规范性研究的基础上,傅传锐以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利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多种聚类分析方法、聚类结果有效性评价方法、参数与非参数回归计量经济模型等实证工具对所提出的基于智力资本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进行实证检验,以期提供具有一定说服力的经验证据。注重将多种评估方法、模型和价值内涵进行比较,并评价其长处与不足。在实证检验中,分别就各种聚类分析结果、回归模型估计结果的统计拟合能力和经济意义、价值创造函数与市场法的评估精确度进行对比。

值得一提的是,迈克尔・波特(Porter)也对企业绩效的决定因素进行实证检验(McGahan和Porter,1997)。其在Rumelt(1991)的研究基础上将样本拓展到美国所有的经济部门,时间跨度更长,使用能全面考虑行业、年份、母公司和企业因素的短暂效应的更加稳健的统计模型。然而,其结果显示:企业因素和行业因素对企业获利能力的影响因子为19%,这表明企业因素要比行业影响来得更为重要。

不难看出,实证研究方法在智力资本价值评估研究方面,主要利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参数与非参数回归计量经济模型等实证工具,结果更具说服力。

五、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实证研究方法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应用主要集中在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和工业版权等为代表的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和以商誉、智力资本为代表的潜在价值型无形资产的评估。从研究现状看,使用的主要分析工具是相关性分析、描述性统计、回归分析和聚类分析等方法。并大量运用文献法、数理推导、案例研究等方法。就目前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应用的主要情况看,倘若评估实践中的待评估企业可用于模型估计的同类企业样本较少,那么就需要扩大总体样本,重新寻找待评估企业的可比企业样本,直至可比企业数量达到模型有效性估计的要求。因此由于受到量化困难或者数据取得不易以及样本量的约束,我国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面的实证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缺乏规范和体系。另外,无形资产本身较难衡量,有些学者通过无形资产与其所处活动之间存在的相关性进行价值评估,实证研究方法在研究过程中也会存在同类无形资产研究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即实证研究方法在研究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加强。

参考文献:

[1]钟翰.商誉性质、超额盈利与Ohlson剩余收益模型[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2]陈雯.企业内部商誉价值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8.

[3]曹晨,胡元佳.专利组合价值评估探讨――以药品专利组合为例[J].科技管理研究,2012,32(13):174-177.

[4]刘照德.基于产品的高新技术虚拟企业价值评估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3.

篇8

企业账面价值是指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价值。它以交易为基础,主要使用历史成本计量。

企业市场价值由企业的自由资本价值和企业的债务价值所组成,表现为企业在市场上进行合资、兼并、收购、重组、交易时的价格,亦即企业在市场上创造盈利的能力。这种能力通常表现为企业生成净现金流的能力和生成净现金流稳定性的能力。

由于传统财务会计基于信息品质可靠性的考量,因此账面价值具有良好的客观性,可以重复验证。但是由于其主要针对企业资产,仅能就有交易成本的部分进行衡量,忽略了许多重要的无形资产,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产既不包括没有交易基础的资产价值,如,自创商誉、良好的管理等,也不包括资产的预测未来收益,如,未实现的收益等。因而资产的账面价值经常与其市场价值相去甚远,难以提供准确的决策信息。

企业的有形资源并非决定营运成败的惟一因素,企业流程与员工知识等无形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反而成为企业成功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而依传统财务会计的观点,却无法将企业拥有这些无形资源的价值呈现出来,使得会计账面价值低于企业价值,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

账面价值是基于过去和现有的信息对企业的自我价值进行客观而准确的评估,而市场价值则更多地表现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未来发展潜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不仅企业要评价自身的价值,以寻求生存与发展的条件;投资者也在选择企业,需要对投资企业的市场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价,从而正确地进行投资决策。

既然企业的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都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手段,因此,认识二者之间的差距非常重要。

目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国际化,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进行投资活动,投资者通过分析企业公开披露的会计报表各种会计信息,了解企业的财政状况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情况,判断现在企业价值和将来的投资价值,然后进行自我责任的投资决策。

在资本市场的投资活动中,不但要重视制度会计报表上存货、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信息,更要重视还没有履行契约的账外无形资产价值信息。由于企业会计制度的账务处理重视的是具有法规形式、法律依据的资产价值,对还没有履行契约行为的无形资产只能作为账外资产处理,而这部分资产在未来会计期间将带给企业极大的收益。投资者只有明白这个事实才能正确预测企业的未来价值,进行科学的投资决策。

因此,通过以上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投资价值关系的分析,如果投资者能真正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认识到无形资产账面以外的、没有在报表上反映的、超过收益力的资本化和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部分的话,将能理智地应对千变万化的资本市场,把握投资方向和投资价值,成功进行科学的投资决策。

如:1996年6月,瑞士雀巢公司购买英国的罗恩雀公司(ROWNTREE)时,花了整整45亿美元,这超过后者账面资产的5倍――主要购买的就是其商标等无形资产。又如可口可乐公司之所以百年畅销不衰,稳坐世界饮料市场霸主之位,就在于其手中三项强大的无形资产:价值360亿美元的“可口可乐”商标;价值550万美元的包装瓶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可口可乐”饮料的配方。其拥有全球知名的品牌商誉,1998年未能显现于财务报表之隐含价值超过90%,由此可见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鸿沟。

要有效填补企业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的鸿沟,简而言之即要准确地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评估,这也是传统会计学上无法有效解决的企业发展无形资产的衡量问题。

由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四、四十五条对无形资产取得成本计算账簿价格的计量规定可知:目前无形资产的确认及价值计量,实际上体现的是确定成本发生制,也就是说在购入无形资产支付了成本时,该项无形资产就被确认,支付成本部分就被计量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另外,制度还明确了无形资产使用目的的确认条件,由此企业会计报表上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只是企业取得并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使用目的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不包括投资其他目的持有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所以,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报表上反映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实际就是企业未来应该摊销的费用,而未来的费用摊销将会冲减当期利益。从这一点出发,企业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越低,未来所需分摊的费用就越少,影响企业未来利益减少的因素就少。

而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的计量进行了新的规定。

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确认及价值计量规定中,强调了资产能给企业未来带来净现金流入的经济利益性和成本收益对应关系。第十七条也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说明新准则认可尊重企业对无形资产持有的适合目的选择性及该资产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贡献判断,并且认可企业选择适合目的的摊销方法。然而报表上反映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仍然是企业取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确定成本量。

因此,由于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复杂性,各企业对市场价值的确定还无统一的实施标准,交易双方主要依赖于公允价值完成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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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成本的构成

可能有人会说,奥运会金牌也好,其他奖牌也好,都是无价的。有价和无价,这要看从什么角度来说。即便再昂贵的东西,也会有一个最基本的价值基础,或者说有一个成本。

以本届奥运会金牌为例,跟以往奥运会金牌的材料构成有所不同,本届北京奥运会的金牌除了黄金和白银材料以外,还有玉石材料,所以,北京奥运会金牌也被人们称为“金镶玉”。它使用的材料都来自赞助或捐赠。黄金和白银材料来自奥运会官方赞助商,玉石材料来自青海省捐赠。甚至有消息说,玉石加工的人工也是义务的。在这种情况下,对“金镶玉”的成本计量就极为困难了。单纯从生产成本来看,“金镶玉”确实成本很低。但从材料的价值来看,还是有一定成本的。简而言之,奥运会金牌的基本成本是材料和人工成本。

材料成本。北京奥运会金牌使用玉石材料,打破了历届奥运会金牌材料的使用传统,加入了具有浓郁中国特色的玉石元素,这不仅使得金牌融入了人文的内涵,同时也使得金牌的成本构成发生了变化。具体来说,北京奥运会金牌的材料构成就是黄金、白银和玉石。

“金镶玉”总成本大致是2000元人民币。据了解,奥运会的金牌不是纯金制成,而是纯银镀金,每个金牌的镀金不少于6克。按照最近国际金价计算,每块金牌的黄金成本大概是千元人民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奥运会金牌使用了玉石材料。玉石文化在中国可以说是历史久远,至少有8000年的历史,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中国用“黄金有价玉无价”来形容玉石的珍贵。“金镶玉”的玉石材料是青海昆仑玉,都是宝石级的玉石,其珍贵价值可见一斑。在制作“金镶玉”的时候,玉石材料的市场价格每公斤达到了13 000元人民币。

人工成本。构成“金镶玉”还有一个重要的成本组成部分,那就是人工成本和工艺成本。“金镶玉”的制作要保证金所镶的玉不容易脱落,还要求每个玉环之间的误差不超过0.05毫米,这是制作上的难点,传统的手工技艺无法完成,需要较高的现代工艺技术。虽然目前我们无法得到制作需要的人工成本和技术成本的数据,但在考察成本的时候,这却是不能忽略的。

金牌无形资产的评估

“金镶玉”的价值远远不是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工艺成本所能够计量的,可计量的成本只是其价值构成的一个基础,其无形资产价值远远大于成本,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说金牌无价的原因。对于奥运会金牌来说,其无形资产价值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估。

首先,我们应当承认,奥运会金牌是有限的,也是稀缺的。所以,奥运会金牌是珍贵的,“物以稀为贵”。“金镶玉”的无形资产价值来自人类的体育竞技精神和人类挑战极限的精神。金牌获得者代表了人类在某个体育竞技领域的最高水平。因此,给“金镶玉”一个很高的价值评估是应该的,也是合理的。

其次,“金镶玉”的无形资产价值来自体育运动项目的难度。这实际包含了运动员、教练员等所付出的艰辛的劳动。难度越大的项目,对运动员的要求就越高,运动员要付出的努力就越多,有的项目还需要运动员从小就开始训练,练了十几二十年,花去了人生宝贵的青春时光。在奥运会上能够拿到金牌实属不易。因此,运动项目的难度凝聚了运动员艰辛的劳动和付出,也形成了金牌的价值内涵。

再者,“金镶玉”的无形资产价值来自运动员成绩的提高和突破。虽然所有的金牌都值得人类为之欢呼雀跃,但是,不是所有金牌的无形资产价值都是等值的。金牌之间的价值差距由运动员的成绩来决定。很显然,打破奥运会纪录和世界纪录的金牌价值要比成绩没有突破的金牌要高得多。

还有一点,“金镶玉”的无形资产价值还受到金牌获得者所代表的国家或地区、洲际、种族的影响。奥运会是人类的一场竞技比赛,体育无国界,但运动员有国家,从这一点来看,“金镶玉”的无形资产价值还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那些体育强国来说,一两枚金牌对他们的意义已经不是很大,但对于那些没有得过奥运会金牌的国家或地区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尤其是那些实现零突破的金牌。这种意义实际上影响了“金镶玉”的无形资产价值。

对照上述几个评估要点,制作成本只有2000块钱左右的“金镶玉”,其无形资产价值可能比制作成本多得多。

金牌价值计量对艺术品会计核算的启发

从上述分析来看,奥运会金牌的价值由两部分构成,即基本成本和无形资产价值。基本成本不难确认,难确认或评估的是无形资产价值。在会计实务中,确认是核算的前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会计期内还要进行摊销。按照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以确认:“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就意味着,如果无形资产价值难以可靠计量,那么其将无法入账。比如奥运会金牌背后的无形资产价值,在会计上是不能满足确认的条件的。但是,我们为什么还要提及它呢?因为评估好无形资产价值对企业入账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会碰到这样一种情况,即需要评估一件商品的价值,以便出合理的价格将其购买下来,会计将会根据这个购买价格入账。最明显的例子是艺术品拍卖,奥运会金牌的价值评估方式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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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019-02

1 现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及改制资产评估的工作情况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在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资产评估行为过程。本文所指的企业价值评估失真是指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在发生产权转让以及企业改制经济行为时,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发生的评估失真,以及如何做好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选聘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防范企业价值评估失真,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根据现行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在发生产权转让和企业改制时,应在清产核资及审计的基础上,委托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由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由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备案后,才能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而国有产权转让挂牌交易底价以及改制企业的净资产折价的确定,主要是依据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结果,同进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因素。由此可见,企业价值评估价值决定了国有产权的转让价格以及国有企业改制折价,如果企业价值评估失真,势必引起国有资产的流失。

2 企业价值评估失真的原因

企业价值评估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既有资产评估假设理论本身存在的某些理论性的缺陷问题,也有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方面的问题,还有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和政府多头管理方面,以及资产评估客户自身的原因。在这里只论述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在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发生产权转让以及企业改制的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评估失真原因。

2.1 未采用收益法进行验证造成的企业价值评估失真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比较法。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经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是成本法。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各种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总称。实际上是通过对企业账面价值的调整得到企业整体价值,它的理论基础也是评估应遵循的“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建成本为出发点,符合人们的惯性思绪,但忽视了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以及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另外,成本法无法把握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也难以把握各个单项资产对企业的贡献。对企业各单项资产间的工艺匹配和有机组因素产生的整体效应,即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也无法有效的进行衡量。因此,在《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中规定,注册评估师在采用成本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资产评估时,应同时运有收益法进行验证。

但是资产评估机构经常为了减少工作量和节省成本,只是在评估报告中简单披露不宜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没有按规定运用收益法对成本法进行验证;或者将运用成本法评估得出的评估结果,反挤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并没有认真运用两种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并对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差异进行认真的分析,求证评估结果,从而造成整体资产评估价值的失真。

2.2 忽视控制权与非控制权的股份价值差异所造成的资产评估失真

注册评估师在对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转让部分产权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习惯采用成本加和法将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汇总以确定企业的评估价值,部分股权的价值也往往按照全部股权价值和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予确定。忽视了部分股权的价值由于涉及控股权与非控制权的问题,其评估价值不能简单地按企业全部股权价值与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予以确定。如果转让的国有产权是属于绝对控制权或是相对控制权,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实际控制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权,可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而获取更大的收益,其评估价值势必大于企业全部股权价值与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如果简单地将企业的整体价值按产权持有单位持有的比例进行相乘得出部分产权的评估价值,则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部分国有产权的市场公允价值。

2.3 忽略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价值失真

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在转让国有产权或企业改制所进行的企业价值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进行资产评估时,经常会有意或无意忽略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这主要是由于:

(1)资产占有单位账上没有列示无形资产而忽略了无形资产评估。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无形资产计量并不是全部都能予以确认入账,如企业的无形资产商誉,只有当企业进行合并时,才按规定确认商誉价值予以入账。另外,国有企业在原计划经济市场下,经常会获得国家的某种特许经营权,而企业对于这种特许经营权也往往没有予以确认入账。所以注册评估师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根据资产占用单位的资产负债表,采用成本法将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汇总以确定企业的评估价值,忽略了无形资产的评估。

(2)注册资产评估师为了规避风险而故意忽略无形资产评估。无形资产的特点,决定无形资产评估不是一种简单的公式运用或加减计算,无形资产评估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技术分析、鉴定与经济、法律因素等综合分析的有机结合。那么如何来鉴定企业具有何种无形资产以及具体评定估算无形资产价值,这不仅是考验注册评估师的工作能力,也考验了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风险控制问题。所以注册评估师为了规避风险,往往有意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

因此国家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2003]96号)中,特别强调在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时,应将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

3 企业价值评估失真的防范措施

那么,作为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在转让国有产权以及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过程中以及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的过程中,如何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有效防范国企业价值评估失真呢?

3.1 做好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

资产评估不仅涉及资产评估技术问题方面,也涉及到国家政策方面的有关规定;这就要求注册评估师既要熟悉资产评估的专业知识,也要熟悉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虽然国家在资产评估师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都采用准入制度,但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既有会计师事务所也有专门从事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质量仍然参差不齐,资产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违反资产评估规则未按规定进行操作时有发生。所以国有产权单位在转让国有产权以及企业改制选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时,应深入调查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选聘在资产评估行业较有名气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确保资产评估质量。

3.2 做好待评估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在转让国有产权或改制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的清产核资,界定了被评估企业的资产范围,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从而有效防止国有资产在评估过程,由于企业存在着账外资产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3.3 认真做好资产评估备案工作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274号)规定,对资产评估事项分为核准项目和备案项目,并按不同的经济行为规定了核准和备案的权限,作为国有资产出资的企业,在对授权其进行资产评估备案的项目,要认真做好资产评估备案工作,认真审核资产评估的范围、时点、评估方法、评估机构和签字的注册评估师的资格、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等,并针对注册评估在评估过程容易出现企业价值评估失真的现象,做好资产评估备案工作,特别注意应付福利和应付工资及预收账款的资产评估。

(1)工资结余的资产评估。应付工资的余额分为两类:应发未发的工资和属于实施“工效挂钩”等分配办法提取数大于应发数所形成的工资基金结余。前者是按照企业内部工资奖金分配办法,应当支付而没有支付给职工,从而形成拖欠的工资,应当作为负债予以清偿;后者是按照计划经济管理方式留存企业的国有资本积累,应转为国有资本独享的资本公积金,留待以后增资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

(2)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结余资产评估。国有企业在整体产权转让以及企业改制,导致企业性质发生了改变,员工身份也随着发生了转变,根据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应与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所以在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应再作为负债管理,也不得转为个人投资,应当转增资本公积金。对于因医疗费超支产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足部分,可以依次以公益金(注:在执行财政部财企[2006]67号文件规定后,不再有公益金项目,结余的公益金将转入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资本金弥补。

(3)预收账款的资产评估。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在聘请资产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之前,按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如果企业的预收账款金额较大,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不能简单的将预收账款简单的列为企业的负债,冲减企业资产,造成已实现的利润未转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3.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市场

被评估企业在完成资产评估后,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按照规定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具体转让可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必须严格履行批准程序。

3.5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产权转让的定价管理和转让价款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2003]96号)规定:国有企业产权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时,挂牌价并不是仅仅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同时还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因素,确定产权转让挂牌价。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经批准采取分期付款的,必须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明确付款期限,落实未付款的担保和利息。企业改制向本企业管理层和职工转让国有产权,必须按照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不得虚拟入股,设置权力股、贡献股等。经营者和职工必须通过自己出资来购买国有股权。企业管理层收购国有产权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制企业借款,不得以企业的国有产权或产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贴现。

4 结束语

总之,国有企业在产权转让和企业改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资产评估,不仅涉及资产评估技术问题方面,也涉及到国家政策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产权转让和改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资产评估工作,做好资产评估备案工作,这不仅关系到国有资产安全的问题,也关系到国家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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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档案资产的价值属性

档案不是商品,但作为劳动产品,也具有劳动价值和使用价值。除此外,笔者认为企业档案还具有与有形资产共存的关联价值及别类无形资产的载体价值。

1.1 企业档案资产具有抽象劳动价值

按价值理论: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可知企业档案有劳动价值。企业档案形成、积累、归档、管理和利用等过程中,有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档案人员的抽象劳动,也有来自企业各方面的成本投入,这些共同构成了企业档案资产的抽象劳动价值。值得注意地是,企业档案资产抽象劳动价值量具有特殊性:一是抽象劳动价值量仅是企业档案货币价值的一部分,因此企业档案资产价值不能仅用凝结在其中的一般劳动来衡企业特点不同而不同,企业档案资产的抽象劳动价值无法用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来衡量;三是档量;二是企业档案工作中各项劳动因案原始性特征决定企业档案资产是不可重置的,所以用于有形资产评估的方法仅能估算其大致的成本价值。

1.2 企业档案资产具有使用价值

企业档案的使用价值是档案资产的价值基础。企业档案是评估和利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参考依据,具有相对的经济价值,同时它包含的信息,如专有技术、独享权力、占有资源等方面可以作价、转让、出售和资本化,故又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因而企业档案可通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创造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具有使用价值。国家档案局在1994年也颁布了《开发利用科技档案所创经济效益计算方法的规定》,该文件针对企业科技档案的使用价值提出了评估模型和计算方法,是企业档案资产使用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

1.3 企业档案资产具有同有形资产共存的关联价值

同有形资产共存的关联价值是一种相对价值。档案资产价值有一部分必须通过有形资产得以展现。有形资产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是因为有档案资产的支撑,失去档案依托,有形资产的使用、保养、维护、转让、更新、开发和改造就无法顺利进行。这种关联价值归根结底是由档案所包含的信息决定的。

1.4 企业档案资产具有别类无形资产的载体价值

企业档案记录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方面,是企业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载体,因而具有载体价值。载体价值不同于使用价值。档案资产使用价值主要从自身发挥的效益中体现出来,而载体价值则从其包含的无形资产价值中展现出来,因此档案资产既有自身的使用价值又有无形资产的载体价值。在实际操作中,技术专项成果等无形资产利用和转让属于企业成果管理部门负责,而企业档案利用和开发则是企业档案部门的事,实现两者价值观的方式不同。在资产价值评估中,既不能将档案无形资产价值计算在档案使用价值之中,也不能忽视档案对无形资产的载体价值。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企业档案资产不但在企业内部运营活动中具有价值,也具有企业外部市场价值,企业应当像对待有形资产一样,对无形资产也采用货币计量对其价值评估,并将企业档案资产纳入企业资产评估范畴。

2 企业档案资产评估方法

企业档案内容丰富多维,有些类别档案的资产价值评估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如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工作的档案只能主要以形成的成本和在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工作获取的经济效益计算其价值量;还有党政群工作的文书类档案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将其价值用货币计量。笔者认为,企业档案资产价值评估应抓住企业科学技术档案这一主体。

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指出,企业资产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笔者认为,对于企业档案资产评估应针对科技档案特点及价值属性,综合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分别评估企业档案资产抽象价值、使用价值、有形资产关联价值和无形资产载体价值,然后汇总计算出总价值。四类价值的评估方法如下。

(1)抽象价值主要由企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档案人员的抽象劳动和来自企业各方面的成本投入构成的,因此可从成本耗费的角度运用重置成本法来评估它的价值量。计算公式为:抽象价值的价值量=重置成本-有形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

(2)使用价值是通过档案信息源开发利用创造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其价值量计算可参照《开发利用科技档案所创经济效益计算方法的规定》中科技档案价值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