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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论我国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收录日期:2013年9月27日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加强内部控制十分必要。固定资产一般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故其管理一旦失控,损失会远远超过其他流动资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很大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购置时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固定资产预算制度流于形式,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的随意性比较大。对实际支出与预算间的差异以及未列入预算的特殊事项,没有履行特别的审批程序。
(二)使用过程中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与财务核算脱节,造成账实不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与准确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以下这些原因,大部分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账实不符的现象。
在大财务核算体系下,由于财务人员集中办公,只能审查发票的合法性、合规性,而无法了解业务的真实性。一些单位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将价值较高的资产拆分为金额较小项目,分散报销,造成有物无账。
购买固定资产时先预付款,货到后,不重视对发票的催收,长时间不去财务报账,造成有物无账。
利用账外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造成有物无账。
使用部门擅自处置资产,以旧换新、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造成有账无物。
2、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健全。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实行粗放管理,一般只在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建立相应的台账。
(三)保养、后续支出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不重视对设备的保养,或用修理来替代保养,无形中缩短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2、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时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还是计入当期费用,增计多少等,没有明确的标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确认当期费用。但是,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很难判断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完全由财务人员凭主观判断来确定是否增加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增加的金额等。
(四)盘点与处置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盘点制度不健全,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是验证账面资产是否存在、了解固定资产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发现未入账固定资产的重要手段。一些单位对存货有完善的定期盘点制度,但对于固定资产一般不进行定期盘点,只在专门进行的清产核资中才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五)授权审批与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1、授权审批制度不明确。授权审批控制要求对所有资产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授权。一些单位没有制定这些程序,不能有效地防止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错误、舞弊与违法行为。
2、内部监督制度不明确。没有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如何完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一)购置时内部控制的完善策略。固定资产的预算制度。固定资产的增加必须按预算执行。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金使用量。重大的投资项目,应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对外购固定资产,应当建立请购与审批制度。
(二)使用过程中内部控制的完善策略
1、账簿记录制度。单位应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制度,并由财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定期核对相关的账簿、记录和实物,确保账账、账物、账卡相符。
2、职责分工制度。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均应明确划分责任由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同时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保养、后续支出内部控制的完善策略
1、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单位应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做好检查并做好记录,拟定维修零配件配置计划,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2、建立固定资产投保制度,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意外风险。由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投保手续。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因增减、处置等原因变动时,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应及时提出申请,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办理投保、解除等相关手续。
(四)盘点与处置内部控制的完善策略
1、定期盘点制度。单位应组织由财务、资产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以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以及了解资产的使用情况。对清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人员批准后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发现固定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应计算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避免高估资产。同时,对未经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及时提出处理措施,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实施。另外,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前,要组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联合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2、固定资产的处置制度。单位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的内部控制,明确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重大的固定资产处置,应由集体决策。并且由独立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固定资产的价格应采取合理的方法,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确定,如有必要,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来确定固定资产的处置价格。
(五)授权审批与内部监督的完善策略
1、授权审批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的业务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权限、责任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格对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2、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人员进行及时、合理的处罚。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固定资产 计划使用 清查减值 处置转移
一、编制固定资产增加计划,维护等计划
在每年11月份前由基层单位将新增计划、改造计划、维修计划上报到种植企业,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各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再报上级部门审批,种植企业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在50万元以下,超过(含)50万元上报总部审批,各种植企业在审批后执行投资计划。
在计划上报前要充分考虑新增资产是否为企业生产经营所急需,还要考虑到资产使用寿命,技术先进性,是否需要员工岗前培训等,近几年,各种植企业购置大量收割机、插秧机、喷药机、拖拉机及配套农具等,由于论证充分,人员培训及时到位,强有力的支持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机械在国内的技术领先水平。
二、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
种植企业固定资产的规模大,管理难,所以只靠固定资产的专门管理人员或某一个部门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必须发挥协同效益,如财务科、农机服务站、基层使用单位等共同的管理,使这些部门做到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这样才能避免在用设备无人管理与维修,闲置设备过多,最终导致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
种植企业相关部门执行经过审批后的投资方案,实施过程中安排相应程序操作,如比价采购、招投标、制定岗前培训计划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整个过程中进行监督、跟踪。第一,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做出是否进行投保判定。如需投保,需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企业,经批准后执行投保,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卡片,详细计录各项资产的来源、验收人员、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政策、盘亏规定等相关内容;第二,如出现大修理时,需要根据产生的结果在规定时间更新资产目录和卡片;第三,在会计核算时,要严格审核相关文件是否完整,包括经审核批准的文件、工程合同,工程验收单等。
三、盘点清查、减值测试
(一)盘点清查
1.固定资产盘点前的准备。第一,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种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成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等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以及问题的协调、上报和处理机制;第二,进行资产盘点前的摸查。由于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数量多,用及使用情况变动多、产权情况可能较复杂,因此,各单位在固定资产清查时,先召开资产清查准备会,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的购建、分布、占用及使用、产权及其变动、抵押及担保、在未入账资产等情况,形成会议纪要,要求各单位在各部门先行按其占用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编制固定资产部门自查表并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为实地核查作好准备;第三,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固定资产盘点小组负责制定清查计划,包括账务清理、实地盘点、产权和抵押资料的收集及认定、损益证据收集、损益鉴定及损益申报等内容,以及这些内容的实施时间、实施人、实施程序和方法、分阶段工作报告的撰写及完成时间等。
2.利用账务清理结果,编制盘点用的固定资产明细表。通过账务清理,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仓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灌站、水泥晒场,防渗渠等,并收集产权证明文件、发票、合同、结算书、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结合资产占用及使用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盘点表要求填制编制分类及明细盘点基础表。
3.实地盘点并核实处理有关情况。盘点人员前往固定资产存放场所现场清查。及时发现清查中存在的差异,企业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固定资产清查差异以及差异处理决定并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批,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减值测试
种植企业财务部门定期向资产使用部门分发固定资产清单,资产使用部门对当前固定资产价值进行估计,由财务部门根据估值进行测试,对于可收回金额小于财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资产财务部门应当编制减值申请,根据审核权限,报上级资产财部负责人及领导层审核。
重大固定资产减值申请应当报上级部门审核,对当前固定资产进行估值时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现状、市场行情、可能的处置费用等因素,并列明可回收金额的估算依据;重大固定资产减值,还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固定资产减值申请应当包括减值原因、可回收估计值及其依据、资产财面价值以及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四、固定资产处置和转移
(一)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
企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资产清查清单和日常生产经营要求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由归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再由财务部门出具处理意见,根据审核决权限,报企业领导层审批,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处置。
对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出具相关报告。
处置相关固定资产的申请中,要注明处置原因,预计出售价格、定价依据、估计清理费用、可回收残值的价格等内容,固定资产处置的定价应当客观公证,合理。
(二)固定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主要指固定资产抵押和对外投资。
企业总部财务部根据融资需要,编制固定资产抵押申请,报企业领导层及董事会审核,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标准流程办理固定资产抵押业务,保管相关权证,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卡片。
企业投资部门根据战略需要和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方案,报相应领导层级和董事会审批,投资部门按审批结果办理固定资产投资事项。归口部门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读,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转出情况,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和卡片,并进行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抵押申请表中,应注明被抵押人、融资额、抵押资产价值估计方法等内容,并附当年经审核的融资计划,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还应附中介机构评估价值的报报告。
五、结语
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让其保持适当的规模,保持技术设备的先进性,有力地支持企业的不断发展。在各类审核中,严格实行“三重一大”制度,避免决策过失,这些管理制度的实行,使国有固定资产在企业不断前进中实现保值增值,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司.《企业财务通则》解读.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159-02
固定资产从购建到使用,再到报废,变价处理,都需要有一套严格的内部控制加以约束、改进。内部控制通俗地讲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完善的过程,它持续地流动于企业之中,并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的新情况、新要求适时改进。内部控制由企业中各个层级的人员共同实施,从企业负责人到各个业务分部、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直至单位每一个普通员工都对实施内部控制负有责任。在形式上表现为一整套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彼此连结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就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重入手。
一、科学、明确的职责分工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规定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企业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固定资产不相容的岗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固定资产取得、处置及相关会计记录。
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的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为了加强控制,各业务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固定资产的需求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部门、企业内部的建筑或建设部门一般无权首先提出采购或承建的要求;资产请购或建造的审批人应与请购或建造要求提出者分离;资本预算的复核审批人应独立于资本预算的编制人;固定资产的验收人应同采购或承建人、款项支付人职务分离;资产使用或保管人不能同时担任资产的记账工作;资产盘查工作不能只有使用、保管人员或只有负责记账的人员来进行,应由独立于这些人员的第三者共同参加;资产报废的审批人不能同时是资产报废通知单的编制人。
二、科学、规范的决策过程
1.建立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制度。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等因素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考虑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或专业人事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由企业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2.建立固定资产请购与审批制度。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来进行。规定企业所有固定资产由设备部门统一购买(专用固定资产如电脑等信息资产除外),但必须先由各部门填写请购单,并由设备部门作技术经济论证,进行询价和价格比较,填写好拟采购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估计费用等资料,送相关部门会签并报总经理批准。
3.建立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企业从外部购入的设备,采购人员应与厂商联系送货时间及地点。固定资产送达时,请购单位、采购人员、管理部门均应派人员会同点收数量、检查品质及规格是否与请购单相符。一般要求有较高等级的技术人员来检查其质量或精密程式,故购入设备必须经过专职工程师的检查,并在收货报告单上签字同意。通过建筑或通过安装取得的设备在正式向承包商签发验收合格证书前,应作全面和综合性的测试验收检查工作。
4.及时确认购买及建造成本。对于固定资产,分类设备各种账户,分别记录。各类资产账户应附有单独的卡片或表单,记录财产各种详细有用的资料。每张卡片或表单应记录每项资产的简要说明、存放地点、购入或建造日期、相应的凭单或工作单号码、资产的价值、规定的计量单位、折旧计算方法、估计残值、每会计期应提折旧及累计已提折旧额。此外,固定资产记录还应表明该项财产维修和保养情况。所有卡片或表单应编上交叉索引号码,以便同控制账户或其他记录相核对。
三、固定资产使用、维护环节的控制
1.使用控制。对固定资产都应设立卡片,有条件的单位,应尽量选用合适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用电脑来管理固定资产数据。要及时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清理,查错防漏。在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时,应调整相关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设立企业各职能部门内部的设备管理员或称作二级设备管理员,并加强对其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对其所在部门设备使用和变动情况的监管力度。组织管理人员有计划地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定期进行法制、廉政教育,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建立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促使他们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对于那些工作不负责任,思想不健康,不适合在此岗位上继续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对于那些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资产流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视其情节通报批评,调离岗位。
加强对在建工程账户的检查和清理,对已经在用或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或暂估入账。
2.维护控制。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企业应设置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机构,加强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该机构的职责包括:每年制定出各类房屋设备等的维修计划与实施维修计划或根据使用中出现的应急情况采取修理措施;监督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对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结果进行记录等。
3.盘点控制。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固定资产同存货相比,遗失或被盗的可能性小,但它们长期的存在,物质实体同账面记录不一致,或者物质实体已处于不正常使用的状态,或者被遗忘的可能性也较大。定期盘查固定资产是保护财产的必要手段。
企业应定期(视财产的性质不同而不同,通常至少每年一次)组织盘点固定资产实存情况。盘点工作应由负责保管、记账等不同职能的人员以及厂房设备无关的其他局外人共同担任。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清单上,清单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号、存放地点、目前使用状况和所处状态等。盘点人员(一般要求两人以上)应在盘点清单上签字。实地盘点结束后,应将盘点清单内容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如发现差异或固定资产已处于不能正常使用状态,应由固定资产保管部门负责审查其原因,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式,才能进行账面调整。每次盘点的清点单应归档保存。
4.清查控制。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资产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需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四、固定资产处置和转移环节的控制
1.固定资产的处置。(1)固定资产的出售。当固定资产出售时,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并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账做固定资产减少;财务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2)固定资产的报废。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的转移控制。企业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养、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固定资产调拨时间、调拨地点、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经有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固定资产调拨的价值应由企业财务部门审核批准。
固定资产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是一项复杂的组织工作,涉及基建部门、财务部门、后勤部门等,必须由这些部门共同联手参与管理。同时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较强的技术性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应配备有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强,懂业务、会计算机操作,会讲肯干的专职人员。固定资产管理一旦失控,其所造成的损失将远远超过一般的商品存货等流动资产。
参考文献:
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编.高级会计师实务科目考精讲试辅导用书.大连出版社,2009
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年度购建计划编制和固定资产的采购、盘点、报废等管理。供电企业属资产分散型企业,资产使用部门多,使用范围大,结构分类复杂,特别是电力资产更新快,资产增减、转移、状态变更、改良、租借、重估、拆分与合并等业务发生比较频繁,更增加了资产管理的难度。近年来,电力系统对固定资产实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因此县供电企业必须采取更加科学、更为高效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才能适应集约化管理需要。
1.固定资产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自2011年ERP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费县供电公司不断加快ERP系统应用,优化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建立了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将设备厂家、 规格参数、卡片记录纳入字典管控,实施设备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了信息的有效整合。管理决策层和专业管理人员实时查询资产的运行状况,做到数据共享和信息传递,保障资产管理部门和价值管理部门的有效协同,实现固定资产新增、盘点、报废等资产变动状况的“可控、在控”。
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费县供电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任组长,各分管经理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组织、协调工作。职能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与权限,严格落实责任,纳入流程管理,具体为:财务资产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固定资产资金预算管理、价值管理和综合管理;发展策划部负责固定资产新增计划的下达;物流服务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的招标采购管理、废旧物资的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35千伏及以上线路及设备的管理;调度所负责通讯设备、通讯线路、远动设备、调度及配网自动化设备管理;乡镇电管部负责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管理;营销部负责用电计量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物业公司负责辅助生产用设备及器具管理;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监察审计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人力资源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组织实施考核,如图所示。
2.规范管理流程
2.1每年十一月份,由财务资产部下发通知,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详细列出下一年度的购置计划,经审核、汇总后,最终形成年度固定资产管理计划和资金计划,并上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和临沂供电公司审批。
2.2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提报购买计划和申请,在ERP系统中创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分解WBS结构。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在ERP系统中创建采购订单,严格履行程序,组织招标、采购、收货、验货,并为新增设备贴标签,创建资产卡片,从前端业务保证固定资产实物信息和价值信息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2.3财务资产部在ERP系统中进行设备主数据维护,发票校验,生成预制发票凭证(事务代码MIR7);输入价值信息后,联动生成固定资产卡片。
2.4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完整,达到账、卡相符,卡物相符,财务资产部制定盘点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通过对固定资产盘点,明晰了固定资产新增工作中重大工作节点的界定,确定了横向部门间的具体职责,增强了部门间的整体协作。资产清查结束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将盘点情况汇总,形成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2.5根据管理权限和要求,相关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审核通过后上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和临沂供电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再审核。如果未通过上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则退回资产管理部门,修改盘点报告,再次上报。如果通过上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则由财务资产部组织进行盘盈或者盘亏处理,聘请中介机构开展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6盘盈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进行设备主数据维护,财务资产部调整固定资产盘盈主数据。盘亏资产报税务机关审批,并根据结果进行账面调整,确保盘点结果有效落实,各环节数据的一致性。同时,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确定整改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7资产报废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资产使用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列明固定资产报废原因及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基本情况,报财务资产部审核鉴定。
财务资产部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报废资产评估,对于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则上报上级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如果未通过上级单位审批,则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修改数据,重新上报。如果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则财务资产部对固定资产报废进行账务处理(事务代码ABAVN),提交税务部门进行审批,并按照程序进行固定资产处置、备案。
3.全面绩效管理
为保障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绩效评价小组,实施固定资产的绩效管理工作。坚持每月收集数据,采取ERP管理系统的数据查询、部门自报和考核小组现场检查三种方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考评的公平合理。同时,绩效评价小组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实行月考核、月兑现的办法,以月考年。
4.效果评价分析
基于ERP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运行以来,我公司的资产从工程项目的确立、施工、到竣工决算达到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的效果。固定资产的增加严格按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得到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时准确完整,实现了制度约束、流程管理、绩效考核全过程控制,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率达到了100%,不良资产率为0。
5.持续改进和完善
5.1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系统、工程管理系统有效集成,购建全新的资产管理平台。对固定资产管理从预算安排就进行控制,从源头就进行监控,建立资产购建申请和审批流程,对已纳入预算管理系统的资本性支出及时转入工程管理系统,确保工程造价及投入运行的资产质量。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按照各项法规的要求,本文对固定资产处置的原则问题进行探讨,以便充分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经营使用效。
一、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原则
1.处置行为与财务柱销分开原则
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处置行为与财务核销分开的原则。企业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主管事业部和财务部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才能进行资产处置,但不能进行财务核销。对于在规定权限以上需经财务部批准的资产处置,企业须报主管事业部先行审核,并经总部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财务部审批。
企业对经批准处置的资产处置完毕后,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向股份公司财务部申请财务核销,经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财务核销。
2.“零”价值管理原则
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当遵循“零”价值管理原则。企业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主管事业部和财务部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必须对处置的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按规定留足净残值,存货保留“1元”名义价值。
3.及时性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及时性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资产处置工作,定期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拟处置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股份公司申请处置。股份公司根据情况随时审批,原则上不进行集中审批。
4.审计复查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审计复查原则。每年度末,企业处置的各项资产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复查后,出具资产处置的专项审计报告。
5.二次备案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二次备案原则。凡是处置行为、财务核销,不论权限和数额大小,一律报股份公司财务部门两次备案。即处置行为备案一次,财务核销备案一次。总之,要以“零”价值管理观念,抓好资产处置的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资产处置的行为批准,另一个环节是资产处置的财务销账批准。通过行为批准,企业可据此对同意报废的资产进行清理、拆除、变卖,但不能进行财务销账,同时全额提足减值准备,当账面价值为“零”时,必须保留“1元”名义价值在账上。
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程序
1.固定资产极废行为的审批程序
各单位可在本企业的审批权限内,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如生产车间或管理部门)提出的报废申请,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如设备管理、工程管理、房屋管理等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确认某项固定资产确实因正常磨损或维修成本过高而失去使用价值、因技术改造更新拆除且不能再利用、毁损严重确实不能修复等,必须进行报废处置的,经本单位财部门审核,法律部门复核,在“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完成必备的审批手续后,再报经理办公会批准,然后方可进行拆除、变卖,但还不能进行财务核销。
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财务核销程序
财务核销程序如下:企业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须将“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申请财务核销;财务部对企业所报“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与“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清单进行审核后,正式行文批复;企业根据批复文件内容,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财务核销。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置
1.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置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的规定如下:企业应当组织专人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通过以账对物、以物对账,把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实相结合,认真做好核对工作;企业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规定取得合法证据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
企业调整账面价值后,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置
第二条为规范和加强街道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政发[20*]115号文件),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办事处主任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街道综合科和财政所是具体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固定资产账务核算;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核算、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活动,必须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原则、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原则、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街道综合科和财政所负责对街道固定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科: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具体为:制订年度固定资产添置计划;做好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清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协助财政所办理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拨、变卖、出租(借)等有关申批手续;拟定固定资产出租(借)合同等。
财政所: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具体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资产配置标准;根据年度固定资产添置计划,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预算;做好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金额登记和核算;做好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做好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等工作;协助综合科做好固定资产购置、验收、清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向街道办事处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固定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二)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在本街道现有资产中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新的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推行预算审批制。各科所根据实际需要在每年12月底前提出本科所下一年度拟购置的固定资产计划,综合科审核汇总,报主任审批同意后转送财政所编入次年财政支出预算,未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但年中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须按有关程序办理预算追加手续后方可购置。
第十条固定资产购置审批程序:
(一)需购置的固定资产,先由各科所提出申请,注明品目、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经综合科签署意见、报主任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科会同财政所统一采办。
(二)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财政所根据主任审批同意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填报《*市政府采购申请表》,提交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配置完成后,应填制《固定资产使用变动登记表》,同时财务上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起点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分类。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指拥有占用权或使用权的土地、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土地一般包括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敬老院所在地等由街道占有使用的土地;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用房等;构筑物包括水塔、道路、围墙、雕塑、亭廊、阁等;附属设施包括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通用设备:指用于业务工作的一般性设备,如饮水锅炉、千斤顶、泵等。
3、专用设备:指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印刷设备、消防安全设备、医疗器械、财务会计设备等。
4、交通运输设备:指根据公务需要购置的轿车、商务车、摩托车等。
5、电气设备:指生活电器和照明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柜、冰箱等。
6、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指在推进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过程中购置的设备,包括计算机及其设备、通信网络设备、视频设备等。
7、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具:如钟、表、经纬仪、水准仪等。
8、文艺体育设备:包括文艺设备、体育设施、娱乐设备等。
9、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指接管、接受捐赠或购置的图书和具有特别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物、字画、纪念品等。
10、家具用具及其他:包括办公家具、被服装具、宣传用具等。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增记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相关资料按比例或评估核减。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交付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五章固定资产核算
第十五条财政会计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总账和明细分类核算,并确保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和减少的核算,全部采用原值核算制(即不计提折旧)。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发生增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财政会计,财政会计据此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核算记账:
1、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基建完工转入的固定资产、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和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其残值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在其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记入“经费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第十九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六章资产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由综合科和财政所进行统一编码,订上号牌,做到“资产定号、登记定人、管用定责”。
第二十二条财政会计除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外,实现财务核算与实物管理相统一。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职责:
1、按照规定程序正确操作使用、保管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和结构完整。
2、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严防固定资产遗失。
3、如出现人为破损或遗失,按重置价格结合使用年限折旧由使用人、保管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使用人或保管人变动时(含工作人员调动),由综合科、财政所人员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工作调离时,在其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移交后才能办理工资、组织关系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综合科和财政所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对于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应说明原因,经主任审核同意,最后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维修由各科所提出申请、综合科统一安排。
第七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对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变卖)、报废、报损(盘亏)等。
1、固定资产调拨指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
2、固定资产转让(变卖)指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
3、固定资产报废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4、固定资产报损(盘亏)指对发生的固定资产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第三十条需处置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
(一)闲置资产;(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六)依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教学科研等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者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其一,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部分高职院校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视对资金的管理,而对仪器设备管理却重视不够,存在严重的“重货币资金不重财产物资”的片面资产管理思想,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缺乏系统的、有效的监督机制,短期行为较为严重,进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高职院校资产购建以各使用单位为主,“谁购买谁拥有,谁拥有谁使用”的现状形成了资产名义上是学院所有,实际上是使用单位所有的管理体制。由于资产管理与资产使用部门间的责任不明确,各使用单位之间缺乏顺畅的沟通与协调,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固定资产的浪费和使用寿命的缩短。高职院校设备高投资低效率,有的甚至长期闲置,造成严重浪费;管理手段没有采用信息化手段,依旧停留在手工登记和监管资产上,数据有陈旧和静态的特征,不能及时反映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动态变化。
其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少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制度不健全,比如在资产的预算配置环节缺乏科学有效的审核机制;在资产购置环节没有清晰和规范的程序;对固定资产的长期管理也不到位未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致家底不清,资产账、卡、物不相符;未建立固定资产移交制度,造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的使用人与真正的实物持有人不符,甚至少数人员离职后将其使用的固定资产据为己有,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
其三,固定资产缺乏评估。受政府办学体制的影响,很多高职院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至今仍局限于资产账面管理, 夸大了高校资产的价值,对资产使用效益缺乏必要的评估。高职院校的资金来源除了财政拨款外,高校学费收入逐年增加,借贷资金、民营资本也相继介入。财政拨款占高校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逐年下降,只能勉强维持正常人员经费的开支,在高职院校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但是现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仍然未要求对教学、科研所占用的资产使用进行完全成本核算,没有制定具体的资产成本核算及计提折旧的实施办法。
其四,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共享性差。部分高职院校为了评估或其他需要建立实训室,未考虑专业设置未进行充分论证,只知道建立机房,建成后开出率利用率很低,有的甚至无长期规划购置固定资产,之后长期闲置不用,未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另外由于高职院校固定资产所有人一般为各单位或部门,难以实现资产在全院范围内共享。
其五,固定资产管理员兼职现象普遍、整体素质偏低。目前,高职院校多进行精简机构,由此出现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的纳入党政办公部门、有的纳入综合部门、有的纳入后勤部门,专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编制偏少,有的单位甚至全部是兼职人员,这与快速发展的规模不相适应;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层次较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加之忙于应付日常的事务性工作,无法学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基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视角的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加强措施
高职院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合理配置”的原则。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角度提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如表1所示:
其一,建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分管院长、学院院长等组成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和预算。一般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于每年12月完成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购置计划应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并附可行性论证,行政办公设备按标准予以配置,学院每年核定一定数额的零星设备购置费、教学仪器设备由教务处初审,审核通过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汇总上报审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审定结果,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报学院财务管理委员会审批。批准后由财务处下达经费预算。
其二,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建立接口。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院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第三版),学院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音像制品(含计算机应用软件);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
建立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网络化管理体系,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事后监督为事前审查和实时监控,逐步形成对资产的投入需求、形成方式、调拨使用、审核报销、会计核算、处置报废的监控模式,使固定资产从需求、购入、使用直至报废都处于制度的严密监督和管理之下。 高职院校财务部门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账簿;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簿;使用单位设置分类明细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明细账簿应按品种设置账户,按类设置汇总账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名称、财产编号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承担保管责任。 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延长,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实际净值的差距会越来越大,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为了弥补这一缺陷,高校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应该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物状态、价值情况。
其三,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以及按照金额逐级审批对固定资产的增加进行审批、审批后提出采购申请,采购进入招标流程,签订采购合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出固定资产需求计划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并在上年所做的年度预算内填写立项设备购置审批单,设备采购科进行采购需求分析汇总并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调查库存,如果库存中有进入调拨程序,如果没有将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根据金额的大小,由单位审批权限规定逐级审批,审批后由申购单位配合设备采购科实施采购。
图书由图书馆组织采购;各单位用创收经费、科研经费购置设备,凡单价在一万元以下,总价在2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询价或双人采购等方式自行采购,也可委托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采购;基建项目中的设备由基建处组织招标采购。除上述设备外,其他设备均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供货商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使用单位对安装调试工作负全面责任;资产与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对房屋及水、电等进行改造的,应由使用单位提出改造计划,报后勤、基建等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其四,设备的验收管理,根据收货单据或入库单采购合同暂估入账,待收到发票后暂估冲回。设备验收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由使用单位单独实施验收或由使用单位会同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验收。设备验收时,使用单位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单,验收合格后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建账立卡,资产管理科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附申购表、发票、验收报告等并办理入库,编号、建账手续等,月末入库单汇总后交财务处签批及报销处理,财务处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其五,资产管理人员打印、黏贴固定资产编码,并登记存放地点、维修计划等。固定资产增加后由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条形码标签交由使用单位贴标签,标签上需注明相关信息。高职院校应配备具有一定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及时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卡的登录、标签粘贴和有关统计报表等工作;统一办理固定资产的申报、验收、入库、领用、借用、报损、报废及其它工作;按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开展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汇报;协助本单位离职离岗人员做好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对资产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业务培训,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其六,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维护,盘点等。主要包括:
(1)日常管理。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对购置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固定资产已届使用年限确实无法使用的可予以报废,使用年限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未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予报废处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的理由和意见,经使用单位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经鉴定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后经学院同意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核销。
(2)定期、不定期维护。各使用单位设备维修费应采用“核定经费、超支自理、结余留用”的原则,各部门进行设备维修,首先应由使用单位设备责任人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经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维修,并由本单位组织进行质量验收,记录维修结果。各部门设备维修费用,在学院核拨的设备维修经费中开支,验收合格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设备维修审批单》平时由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或其他指定的专人保管,每学期结束时上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与财务处应保持定期、不定期对账,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每年需进行账、物清查、盘点,主要查明账面结存与实有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确保账实相符。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内部每年应由资产管理员组织一次清查、盘点,使用单位在日常实训室管理过程中也要注意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使用单位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经批准后调整账目。
参考文献:
无论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以下统称单位)里的固定资产在其资产总额中都占有很大的比重。固定资产是单位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之一,是单位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单位产生效益的源泉,固定资产的安全是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普遍关注的资产重大问题,是单位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良好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应当为固定资产安全提供扎实的制度保障。
一、核算范围
对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范围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同类资产多次加总超出规定单位价值(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实物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在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
(一)岗位分工控制
1.分清产权关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产权不明晰导致的责任界定模糊是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弱化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必须分清产权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单位直至个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对达到标准起点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账。
2.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合理设计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在兼顾运营效率的同时形成一整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预算编审、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各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单位对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于一个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同单位的一部门或个人全负责。
(二)授权批准控制
1.将所有固定资产业务都纳入授权批准的范围;将固定资产业务的相关人员分为审批人和经办人,并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应根据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
3.应规定每一类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经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4.规定被授权人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责任不清的情况出现。
5.固定资产业务是由经过授权的机构或人员进行办理的,未经授权批准的人员不能接触固定资产业务。
6.制定各类固定资产业务的流程,明确固定资产在预算、购建与验收、日常保管、处置与转移等环节的内部控制要求,并在各环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
7.单位对于重要的固定资产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单位中的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单位集体决策意见。
(三)预算控制
预算制度是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最重要的部分。通常,大中型企业应编制旨在预测与控制固定资产增减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拟购建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小规模企业即使没有正规的预算,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也要事先加以计划。
(四)购建控制
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政府采购除外);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要经过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报告。
(五)验收控制
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加,根据不同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外单位调入等),将实物与购货合同、供应商的发货单及捐赠方等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单);财会人员根据验收单及时登账。对经营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验收时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如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行车(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经明确后方可验收入账。
自建工程,当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六)保险控制
为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意外风险,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投保制度。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下,选择合适种类的保险。单位必须首先明确投保固定资产的范围和标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拟定投保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理单位手续。
(七)转移使用控制
各个业务部门获得使用固定资产的授权后,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提出固定资产转移申请,之后进行有关的固定资产出库业务。管理人员要把握好核对环节,即对准备出库的固定资产数量、规格、使用部门等要素进行核对,防止出现错误。其次是固定资产出库登记制度,即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出库业务都要登记使用部门名称、固定资产转移时间等要素。固定资产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和仓库管理部门交接固定资产要有记录,以及固定资产转移入库要有记录和责任人交接要有记录。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减值等相关会计核算。折旧费用按规定计算,固定资产记账员在每月对折旧费用的变动作出分析。
(八)维护保养制度
固定资产应有严密的维护保养制度,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的因素而遭受损失,并应建立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制度,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纳入单位预算,并在经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
(九)处置控制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制度。(1)各类固定资产如有汰旧换新、无法修复、修理费用过高或闲置等情形时,可按固定资产规定程序进行出售处理。各类固定资产如以达到不堪使用状态,且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时,使用单位主管应建议是否应予报废,并按固定资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在进行报废处理前要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依据、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等进行审核。(2)建立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其审批程序及其合同的内容。(3)建立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由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使用部门、接收部门、管理部门等部门会签后,交财务部作内部转移帐务处理。
(十)清查盘点控制
单位应组成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盘点。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盘点报告表,并与盘点账簿和卡片相核对。发现账实不符的,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及时作出报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应查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
三、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并建立奖惩制度
单位当建立健全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把固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单位固定资产保值考核奖惩制度、领导干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使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单位法人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促使单位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管好固定资产的重要性,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
单位设计良好并运行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可合理保证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一、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业务构成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按经济性质可分为房屋构筑物、设备、仪器、运输设备等类别。从企业开业到清算的整个存续过程中,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固定资产的取得可以分为外购、自建及其他方式取得,如:接受债权人非现金形式抵偿的固定资产、非货币形式交易(置换)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等。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外购固定资产的取得和入账,其涉及的不相容岗位包括:(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审批与执行;(2)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的计划和预算、采购申请、审批、验收以及入账的流程和控制。
二、固定资产投资的内部控制要点
建立一个良好的固定资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应当包括以下控制要点:固定资产的取得经过恰当的审批;固定资产的采购严格按照立项程序操作;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物资定价机制;企业应当根据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情况拟订采购合同;企业明确签署采购合同的职责和权限;采购合同履行应建立监督机制;界定固定资产的购买成本,并准确、完整地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三、固定资产投资内部控制管理设计
1.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
公司应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内容涵盖投资项目的立项、采购与交付,固定资产的立项要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涉及到的不相容岗位需制定合理、明确的职责分工,明确划分责任,由专人部门和专人负责,不能让一个人同时负责不相容岗位,这种合理的分工形成的相互牵制机制有利于避免或减少投资业务中发生错误或舞弊的可能性。
2.固定资产需求的提出及审批
由固定资产需求部门上报资产需求,由专设部门对各需求部门申报项目的工艺技术方案、投资方案与投资规模进行综合评审,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经理办公会审议。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专题计划须按权限逐级上报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批准。
3.申报立项
结合公司生产及发展需要提出项目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确立。由专设部门负责协调完善项目材料,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评审,项目批复。
4.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最重要的是品牌和供货厂商的确定,企业可以采取协议采购、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比价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进而确定供货厂商。最大限度地减小市场变化对企业采购价格的影响。
5.采购合同签订
采购部门根据经审批的中标通知书或依据比价采购纪要进行采购,由采购员按照规定权限与供货厂商草拟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应准确描述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供方签字盖章。采购合同均需填写审核意见表,经单位各级领导按权限审批。所有计划外项目合同签订均应报请总经理或董事长按权限审批。采购合同经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并留档监督管理。
6.采购请款
计划内请款由专设部门下达通知单给实施单位、财务部门、抄送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采购部门据以请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外的临时采购,由项目需求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包括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项目技术负责人、预计费用等),经项目需求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由专设部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或董事长按权限审批执行。设备、仪器安装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实施单位提出预算,报财务部门审核,并由专设部门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费用计划。
7.合同授权委托机制的建立
企业应明确签署采购合同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和完善授权委托制度,规范授权流程,只有当采购员获得相应合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才能有权限进行合同的订立。
8.采购合同履行的监督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4)01-0051-05
一、“协同性”政府改革与电子政务
“协同性”是当今公共管理的核心命题,它源于生产者社会向顾客社会的转变。[1] 如果说20世纪70-80年代,西方各国普遍推行的行政改革是以强调效率和政府回退为核心,那么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涌现出的新的改革趋向则将注意力又转回了公共部门本身,“人们关注的焦点又开始从效率转向政治回应性”。[2] 以英国“协同政府”(joint-up government)、“整体政府”(holistic government)的改革为先导,新的改革强调公共部门之间的合作互动,力图“超越以往只关注以功能导向的预算、目标、激励、机构管理和责任机制方面的改革”,[3]30 它的内容可以包括“中央行政部门不同政策领域之间日益增加的横向协作、部委与其机构之间的内部纵向协作以及地方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时进行的协作”;[4]83 它的目的是“整合相互独立的各种组织以实现政府所追求的共同目标”,[5] 追求包括在政策制定、机构内部和机构之间、财政预算以及信息系统上的整合,以此打造以包容性(inclusive)和整合性(integrated)为特征的“整体政府”。[3]30 这场以强调“协同”、“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趋势不仅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被称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先锋的盎格鲁——撒克逊国家非常明显,而且在其他并没有致力于推行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国家日益显现。[4]83
公共部门改革的实践引发了学界对于协同和合作问题的关注。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不断有学者对政策整合、部门合作等问题进行研究,出现了同“协同”(Joint-up),“整体”(Holistic)相类似的一系列表述,如“跨部门合作”(Cross-agency Collaboration)、水平化(Horizontal)、伙伴关系(Partnerships)、一站式窗口(One Stop Window)、网络管理(Network Management)以及交叉议题(Cross-issues)、政策整合(Policy Integration)等,旨在解决由部门分割、职能划分带来的政策、服务碎片化的问题。[6] 这种“协同性”政府改革的内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来理解。广义的“协同性”指的是政府、市场和社会各个组织或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是超出了政府本身而涵盖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等多元化现代组织形态的一种协同;而狭义的“协同性”则仅限于政府本身而言,指的是政府内部各个部门或者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之间形成的一种跨部门协同。本文所要研究的电子政务中的跨部门协同,主要是基于狭义的“协同性”概念。下文所列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活动就是一种政府内部各个部门所共同完成的一种行政事务。
在推动政府部门协同办公、增进政府整体性方面,政府事务的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是重要途径之一。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实现政府内部跨部门信息、资源与业务的整合和共享,为实现跨部门的网络化协同办公,为实现构建一种整体的政府管理范式和公共服务递送方式,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实现方式。[7] 电子政务(e-Government)作为依托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技术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行政管理模式,能够对内打破行政主体之间纵向和横向的壁垒,实现信息无缝隙快速传播,对外消除行政主体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终结行政主体的信息垄断地位,使得多元化的行政治理模式取代单一制行政管理模式成为现实。[8] 它的实质是政府机构在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中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政府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以及政府工作流程的电子化,超越信息、资源和事务分割,形成一种协同、高效的政府运作模式。[9] 可以说,电子政务的技术属性决定了它天然地对增进政务协同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在实际的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要实现不同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与资源的无缝隙快速传播,必须先使得各个机构所使用的系统和应用技术在标准和规范上达成一致,而这就涉及到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问题。
二、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
所谓互用性(interoperability),指的是不同的系统和组织机构之间相互合作,协同工作(即互操作)的能力,因此又被翻译为协同工作能力、互操作性等。在技术层面,互用性指的是两个软件实体之间交换功能和可解释数据的能力,它包括四个必要条件:通信、请求生成、数据格式和语义(communications, request generation, data format and semantics)。[10] 由于信息或数据的共享是任何整体、协作的系统和组织的先决条件,互用性在组织层面可被定义为“能够交换信息并且相互使用被交换信息的能力”。[11]
在Layne和Lee提出的著名的四阶段发展模型中,电子政务发展的高级阶段与纵向及横向整合相关,而在系统整合背后的更深层次,部门间的协同与互操作是本质核心,[12]这使得互用性一直以来都是电子政务领域的研究焦点之一。Luis Guijarro指出,互用性的含义包括组织互用性、语义互用性、技术互用性三个层面。组织互用性涉及组织各个部门交换信息的协同性,以及为达到这种协同性的组织内部结构和过程;语义互用性指的是确保交换信息的准确内涵能够被其他接收者准确理解的能力;技术互用性则是包括公开接口、数据整合、交互服务等多个技术领域。[13]Hans J.Scholl& Ralf Klischewski以“需要-期待”理论(needs-and-wants theory)为基础将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分为治理、经济、组织、信息技术四个层面,指出了电子政务互用性所存在的约束和挑战,并试图提出一个关于互用性的研究框架。[14] Gottschalk在2009年提出互用性成熟度模型,将互用性分为计算机互用性、流程互用性、知识互用性、价值互用性和目标互用性五个层次。[15]
在实践层面,美国政府于1999年率先提出联邦组织架构(Federal Enterprise Architecture, FEA),并试图从绩效、服务到业务、数据构建一个能够实现充分协同的架构,[16]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陆续构建了相关架构体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出版的《电子政府互用架构(第11.0版)》中,将电子政府互用架构定义为“提高政府部门之间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电脑系统的互用性,促进政府推行以顾客为本位的综合式公共服务的策略”;[17]1并将其功能阐释为“界定了一套规格,用以促进政府各部门所提供的服务的整合性。综合有关标准于同一架构下,可让系统管理及开发人员有一个单一的参考依据,以参详推行电子政府服务时须依从的互用标准”。[17]1
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政府就开始关注信息化,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2002年中办、国办下发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17号文件),正式将“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确立为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随后,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200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涉及到电子政务的相关内容。[18] 另一方面,电子政务的发展确实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投入大量财力进行信息化建设,比如政府域名网站、政务呼叫中心等。然而,由于前期建设中缺乏统一的规划和部署,缺乏对互用性和部门协同的认识,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出现了诸如“信息孤岛”、重复建设等问题,使得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出现了严重的阻塞。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国家已经开始了对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标准化的建设工作。[19] 笔者试图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网上行政审批为例,来说明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对于实现政府跨部门协同,进而阐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绩效水平的重要意义。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工作的特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的项目,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涉及范围广泛,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于特定的制度遗产和发展路径,财政刺激计划在我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这些宏观调控的贯彻执行是通过投资项目的审批来完成的。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是政府调控经济的基本手段,政府行政审批效能的提升对于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政府行政审批工作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有着区别于其他事项行政审批的内在特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牵涉到的管理部门多,其行政审批工作信息量大、程序复杂、周期较长。[20]
以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市场取得土地开发权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例:
1. 项目单位应在土地公开交易市场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取得土地开发权,并获得由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在这之后,项目单位可以同时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用地的相关手续。其中立项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相关手续包括设计方案的招标,规划部门在设计方案招投标过程中的备案监管或咨询服务,同时将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根据需要有选择地抄送公安交通、市政管理、消防、人防、体育、水务等部门;用地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许可等。此后,项目单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手续,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年度投资计划。接下来,项目单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包括移伐树木许可、占路许可、掘路许可、移植古树名木许可等。[21]
由此可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具有如下特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多种事项要素,而不同的事项要素的行政审批权限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这就导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是一个多部门参与的行政管理过程。以北京市为例,就至少涉及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等多个委办局。而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审批信息是繁多而复杂的,既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项目分类这样的项目信息,也包括申报、受理、审批、送达等业务事项审批信息。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周期较长。一个项目从提出项目建议到办理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土地预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到最后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需要持续一段较长的周期,有的项目仅立项审批的时间就不止一年。
(3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身工程内容复杂、程序繁琐、周期跨度较大等特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频繁。根据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立项后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相关项目内容,比如建设规模、投资额、项目功能等等。然而,由于项目单位面对的是审批权限分散的政府各个部门,而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性的监管机制,致使针对项目的后续实施和管理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手段。这不仅影响到立项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直接关系到政府对于项目在立项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效果。
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所存在的这些特点,使得审批过程中如下几方面的改善尤为重要。项目涉及要素分属不同部门,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这就必须推进政府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程度(见表1)。例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所涉及的不同部门之间审批信息的关联程度很高,某一部门的审批信息可能是另一些部门审批的前提和依据,这就凸显了信息共享的必要性。
2. 由于审批周期较长,能否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行政效率就成了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审批周期较长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实施宏观调控职能时容易出现调控效果的滞后,而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将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改善。
3. 亟需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而全过程动态监管的前提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目前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处于“重建设、轻管理、少论证”的状况。这一状况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决策水平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项目的事后控制和监督作用的发挥。全过程动态监管可以解决诸如投资失控、建设周期和质量难以保证、投资效益难以按预期有效发挥、甚至滋生腐败的问题。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行政审批中的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
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言,行政审批的信息化建设有助于优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作为政府事务信息化的重要途径,网上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重要手段。所谓网上审批,是指运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对申请、审核、决定、监管等项目审批过程的手段、方法以及流程进行改造和整合,以达到创新工作流程、降低项目审批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目标。[22] 网上行政审批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包括审批材料电子化、审批流程电子化流转、审批信息共享、审批事项跟踪办理等多个功能模块。[23] 本文仅以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作为阐述网上行政审批建设的切入点,试图具体地探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问题。
所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即赋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某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唯一的、终生不变的识别标识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系统,则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项目代码赋码、代码信息管理等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代码应用主要包括赋码和用码两方面工作。首先,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信息化部门、建设部门应在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阶段对项目进行赋码。赋码单位指定人员在收件时录入前置环节审批的批准文件号,确保前置环节审批事项信息与项目关联,赋码相关信息通过数据交换系统或手工录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其次,对于已赋码项目,各相关单位在审批完成后在本单位出具的,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主要环节、节点上的批准文件或意见函等文本上统一打印项目代码识别的二维条码信息。通过赋码与用码工作,同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不同部门的审批信息都关联在唯一的代码中。通过代码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信息以及业务事项审批信息都可以进行查询和管理,提升了网上行政审批信息的互用性,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管的改善都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证照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证照在政府部门间和社会中有广泛的共享应用,工商执照、身份证、建设项目立项批复都是证照。而所谓数字证照,就是指采用数据电文(包括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形式存储管理的行政许可证件。而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备的与纸质证照发放同步的数字证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纸质证照与数字证照的同步发放、在线查询、联机校验、联机交换等功能,从而在网络上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审批证照类与文件类审批结果的跨部门共享交换和有效性查验。数字证照系统由一个注册服务中心、一套数据交换系统和若干个服务节点、业务集成接口四个主要部分组成,采用“统一规划、统一注册、分布部署、分布管理、全网通行”的部署原则,形成一套数字证照服务网络。其中数字证照注册服务中心负责对全网的服务节点进行注册管理、运行监控、牵头制定全网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数字证照服务节点部署在各委办局,由一个数字证照节点服务子系统和一个基础证照库组成,用于管理证照数据及信息共享应用;业务集成接口是数字证照节点服务子系统和各部门原业务系统的衔接集成接口,负责生成基础证照库的内容。这一数字证照系统可实现证照数据查询的基础服务,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其他服务,例如数据比对、数据回填和数据交换服务等。
如前所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程序复杂,所产生的审批信息量较大。以行政审批当中涉及的证照为例,一个完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就会涉及诸如规划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种类繁多的证照。通过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可以将所有的电子证照类文件进行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查验,并利用项目代码系统串联和整合某一项目的所有审批信息,从而极大地方便了对于项目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三)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如何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能的提升,关键点在各个部门之间能否共享审批相关信息,而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作为突破口可以很好地提升相关信息的互用性,促进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信息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信息主要包括两部分,即项目信息和业务事项审批信息。其中项目信息是描述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特征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分类、项目类型等。而业务事项审批信息则是反映一个业务事项在各进驻单位进行申报及审批情况的相关信息集合,由各进驻单位在业务事项审批过程中产生,主要包括申报信息、受理信息、审批信息、审批结果信息、送达信息等。
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某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唯一的、终生不变的识别标识码,项目代码可以将项目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项目信息及业务事项审批信息进行有效的串联,从而方便信息的查找、管理和监察。与代码系统相配合,数字证照系统可以在实现各部门证照数据标准化的基础上,提高审批信息档案化和集约化管理,从而服务于联合审批和证后监管。具体而言,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有效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能力。
1. 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信息的标准化和有序化,提高审批部门之间信息通信的互用性。随着各行政部门网上审批的深入,审批信息管理已经实现电子化,但由于各部门审批结果存储缺乏标准,致使部门间信息交换仍多为纸制文件,没有实现纸制文件和电子文件共同发挥作用,阻碍了电子政务效能的发挥。通过建立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对于审批结果信息引入档案化管理理念和方法,实现审批结果向数字证照的转化,保障数据的齐全、完整、真实和长期有效,解决数据质量问题。而项目代码系统则通过赋予项目的标识码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串联和整合在一起,使得繁杂的项目信息和审批信息有序可查,极大地方便了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监察。
2. 在实现信息互用性的基础上,推动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政府行政许可的重点是“审”和“批”。“审”主要是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材料或行政文书的真实性,“批”主要是在“审”的基础上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的发展环境等多种因素,做出科学的决定。而“审”和“批”都是在项目相关信息标准化且能够获得的前提下才可以实现的。通过项目代码和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各级政府行政审批部门可在线查询发证机关的证照数据库,快速掌握某一个项目的前置审批结果信息,并可根据该信息启动后期工作,为“怎么审”和“该不该批”这两个重要环节提供有效的应用支撑,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在并联审批的过程中,部门之间对于前置审批结果信息的及时而准确的掌握是启动后续审批工作的前提,这时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就显得十分重要。
3. 在实现信息互用与共享的基础上,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所需的跨部门协同。为了维护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中,需要检查企业和个人取得资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需要准确获得审批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通过项目代码和数字证照服务系统,监察部门可以通过代码跟踪查询某一项目的所有项目信息和审批信息,实现跨部门审批结果的批量分类共享,为提高政府对于市场监管的质量、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打下良好的数据基础。
政府事务的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能够促进政府的跨部门协同,但其前提是电子政务中互用性的实现。本文试图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网上行政审批为例来说明互用性的关键作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直接触及各部门的核心职能和业务,涉及面广,信息量大、程序复杂、周期较长。基于这一内在特点,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互用性便成了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关键点,而项目代码系统和证照共享系统作为突破口,可以从加快审批信息标准化与有序化、推动协同办公与项目监管等方面,整体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能。对于这一具体领域的网上行政审批改革的研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电子政务建设是如何改善政府管理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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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长期重购置、轻管理,办公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长期不对账,造成固定资产账卡不符,又由于长期未清理盘点,固定资产卡片和实物又不符。2007年清理时,因无从下手,清理核对工作量太大,只能从某一年度开始清理,以前年度部分就没有做到位;部分单位财务管理薄弱,财务报销手续不全,没有办法查清资产的来龙去脉,也造成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难以到位。
(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清
按照《会计法》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应当分离。按照《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资产的价值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实物管理由办公室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等工作都推给财务部门一手操办、而财务部门并没有参与实物资产管理,工作上职责不清,资产管理很难做好。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人员基本是兼职,经常更换,且很少有人接受过专门的培训,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知识缺乏,工作主动性差、资产调配手续不全,管理工作很难做到位。
(四)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没有和单位的财务软件实行有效衔接
各单位财务软件固定资产管理模块,是按照以前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格式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是按照新的分类标准及要求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一项资产有两种资产卡片、两个编号,给固定资产的核对、调整带来很大麻烦,也增加了资产核算与管理的工作量。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年度预算脱节,房屋等基建工程未批先建、超预算超规模建设、设备购置随意性强等。
(六)资产处置时效性差
土地、房屋、车辆等专项资产处置需报财政厅审批,其他资产在一定限额内,各厅局本级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下属单位报各厅局审批,超过限额由财政厅审批。实际工作中,审批效率太低、时间太长,尤其是专项资产处置上报后,长时间得不到批复,造成新的账实不符。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固定资产购建工作
努力推行固定资产部门预算,增强固定资产购置的计划性,实行财政集中采购,杜绝分散采购,使固定资产购置实行实物发放,严禁单位自行购置固定资产。严把固定资产进口关,体现部门预算的严肃性,保证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的统一,实现财政资金的节约使用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对房屋、大型资产的构建实行代建制,由政府组织专门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负责资产建造,实行专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无审批构建,超预算超标准构建等现象发生,同时也将各单位从资产构建的繁重工作中解脱出来。
(二)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和各单位财务软件的有效衔接
财政部门应要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商和主要财务软件开发商做好两种软件的衔接工作,实现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直接代替财务软件中的固定资产模块,各单位财务部门不再直接产生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会计凭证。固定资产增加时,由办公室等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制固定资产卡片,通过在线的方式将固定资产增加信息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软件总账模块,自动生成增加固定资产的会计凭证;固定资产处置时,由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向上级部门提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并报送相应的纸质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处置时,国有资产管理系统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将资产减少信息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软件总账模块,生成减少固定资产的会计凭证。从而从制度上保证各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卡一致,减轻财务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实现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明晰上下级之间固定资产管理职责,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