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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法规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07 09: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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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法规

篇1

0 引言

 

事实表明,良好的交通环境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数量和降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交通安全水平与交通环境存在密切的联系。而安全的交通环境离不开及时、准确、全面地交通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支撑,是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实施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科学依据。因此,有必要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推动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事业的开展和发展。

 

1环境监测对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性

 

交通事业作为国家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一样地面临着严重的环境保护问题。公路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可避免地影响沿线地区的环境质量,加剧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并且公路对沿线环境的改变是长期存在的,甚至对某些特殊环境造成的破坏是难以恢复的。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水体影响、大气影响、噪声影响和生态影响。因此,根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路建设中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 ”制度,特别是要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将公路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至最低,实现公路建设和地区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1]。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是交通运输行业环保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交通环保长效管理的主要基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可以有效地掌握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识别交通活动对基础设施周边自然生态和公众健康造成的环境影响,增强环保监管效果,促进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转,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交通设施沿线生态环境。

 

2国内交通环境监测现状

 

2.1交通运输行业部级环境监测现状

 

随着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我国的交通环保管理和法律法规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保监理和环保科教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建立监测制度、组建监测网络、制定监测规范等均作出了规定和要求[1]。

 

国家和交通运输部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更科学有效地对交通环境进行监测和监控,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已颁布的《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交通部环境监测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了交通环境监测的实施办法;2008年交通运输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对各类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监测;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探索环保新道路,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应急、信息等基础能力建设,扩大环境监测网络覆盖范围,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和生态遥感监测工作,提高环境应急监测水平,增强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能力;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指出交通运输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增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部省两级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监测考核体系,逐步形成对国家高速公路沿线、三峡库区、环渤海、长江口和珠江口等区域的交通环境监测网络;2011年颁布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网络是健全交通环保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布局科学、层次合理的行业节能环保监测网络,初步形成运行规范的全国交通运输环保统计和公报制度;2013年交通部印发的《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在统一行业认识,实现顶层设计和全局指导的基础上,近一步明确了要“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开展区域性和主体性试点、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环境监测网络试点等工作”。

 

但是,从整体上看,环境监测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环境监测工作还不能为交通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足够的支撑。

 

2.2交通运输行业省级环境监测发展现状

 

从 2000 年开始,部分省市开始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站,但由于行业监测还没有赋予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也就没有财政资金来源,只能通过第三方有偿服务来保证业务开展,所以,各省行业环境监测站发展不尽如人意,只有山西、湖北、河南等少数几个省份的环境监测站发展较为顺利[2]。

 

山西省为加强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先后下发了《山西省交通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暂行)》(晋交科教〔2006〕401 号)、《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晋交科教〔2009〕3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晋交科技〔2012〕28 号)等文件,多次开展公路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检查,重点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保措施及设施的按时落实,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有关行业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的问题,有效推动了行业环保事业发展[3]。

 

湖北省的交通环境监测工作起步较早,1997 年就成立了行业环境监测站,并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行业环境保护需要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在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交环发[2008]112 号) 基础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于2008 年制定了《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湖北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职能,主要负责省内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并以环监站为实施平台,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监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科学化的指导。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下发政策的指引下,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3完善交通环境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政策的必要性

 

3.1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同时明确要求“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政策,更好的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正是交通运输行业实践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全行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

 

3.2是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工作的要求

 

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环境监测、信息等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标准化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相关法规政策,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法规政策,更好地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更好地落实行业发展规划,加快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的构建。

 

3.3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的需要

 

为了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工作,交通运输部于 2008 年 4 月下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类交通建设项目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环境监测”,2013年初委托开展了《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管理体系与建设标准研究》,涉及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作也正在实施过程中[5]。

 

但是,现有环境监测多参考环保行业的标准和执行规范,对于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站建设内容和规模、监测方法和手段等缺乏可遵循的行业监测标准和规范。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管理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体系还不完善。

 

4建议

 

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在监测技术方法,监测数据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等方面缺乏行业标准和规范,缺乏相应的交通环境监测方面的法规政策。这必然影响了行业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导致行业环境监测结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足。

 

篇2

2.环境监测在节能减排中发挥的时效作用

2.1我国环境监测系统的发展

现在我国从80年代就开始注意环境问题,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也已经有50多年历史[3],因而建立的环境监测体系也较为成熟,但是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我国不仅仅在国家级层面上设立了环境监测总站,还设立了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站,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人员也不断增加,而且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也不断提高。除此之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环境监测的设备也越来越精良,也在逐步实现环境监测的智能化,同时也向着信息化的方向不断迈进。除了“硬件”配备的不断发展,我国环境监测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环境监测技术是指针对环境污染问题而设立的,融监测和预防于一体的技术。首先我国环境监测系统实现了对大气、水、城市噪音等污染的全面监测,也成为我国污染物减排的三大支持体系之一,为我国减排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2.2我国环境监测系统发挥的作用

首先,我国环境监测系统能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上报,从而可以通过相关媒体使公众及时了解我国目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例如,当环境监测系统收集大气中PM2.5的监测数据后,形成一定的报告,公众在获得了该报告后会针对目前的大气状况进行不同的生产、生活安排。其次,环境监测系统收集到的数据可以成为我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的依据。我国环境法规的制定要根据具体的国情,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以求通过最小的公共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此外环境监测也是我国环境法规的实施状况的一种反馈,并能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再者,环境监测行为有利于社会公众的环保行为。尤其当监测数据曝光后,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可能反省自身行为并且在以后的生活中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对于商品生产者或者决策者而言也可能做出一些环保反应,例如:在以后的生产经营决策中可能会考虑消费者环保意识、加大环保建设投资,抑或更注重树立自身的环保形象,尤其是对于污染型企业可能产生更显著的影响。从这个角度出发,环境监测能起到促使企业从污染型向环境友好型的转变。[2]最后,环境监测有利于我国社会进步。良好的生存环境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环境监测可以帮助民众及时发现我们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并对将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一定的预测,同时寻找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促进社会稳定有序的发展。

3.有效的环境监测措施探究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工作是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的一项基本工作,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有力保障。为了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实施,本文在此对如何有效地实施环境监测进行了以下初步探究。

3.1完善环境监测法规,明确政府责任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但是在环境法规方面,多是以监测对象为客体的,很少有针对监测主体自身的法规,要更好的实施环境监测工作,首先要完善相关法规,更要明确在环境监测过程中的政府责任。在环境监管过程中要严格、规范地执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以保障环境监测结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而才能更好地发挥环境监测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除了立法的角度,政府更应该转变环境监测理念,明确监测过程中的责任。而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环境状况,各环境监测站点的工作也应该有所偏重,各级政府各司其职,才能保证环境监测工作顺利有效的进行。

3.2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完善监测体系

环境监测体系是节能减排的主要支撑体系之一,是节能减排决策的重要信息源,只要保证环境监测有效性的前提下,才能确保基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的科学性。要提高环境监测质量首先要加大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投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要想实现更好的监测效果就需要引进先进的配套设施,所以资金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在设施的引进上,除了要考虑引进大型的、自动化、智能化的装备之外,还要考虑针对不同环境和不同污染问题的小型的、便携式的配套设施,将生物、光电等高科技技术不断的应用到其中,实现先进技术和先进设施的结合,从而实现对环境的全面监测。对于整个监测体系而言,环境监测网络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三级监测网络,但是近几年环境污染事件依然频频被曝光,这同时也暴露了我国环境监测体系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监测体系首先要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进而要增加网络监测站点的数量,做到对环境的无死角监测。除此之外还要对不同的环境污染类型设立相应的监测网络,以及时应对各种环境污染事件。

篇3

1 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1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手段。随着环境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定量化和科学化的不断加强,环境管理需要科学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作为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的依据,而环境监测工作的日益科学化和准确化使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逐渐满足了环境管理的需求。因此,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基础,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权威的监测数据,使环境管理更加科学、公正。

1.2 环境监测为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和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都要以环境监测数据为基础,如环境保护的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其它政策和决策的制定等,都要依赖于环境监测的数据。

1.3 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各级环保部门在开展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和事故处理等工作时,都要以环境监测数据作为管理的标准。

由此可见,缺乏环境监测数据的支撑,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部门的决策、环保部门的管理都难以具有科学性,很难具有成效。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手段,环境监测的能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水平。

2 环境监测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能力建设基础薄弱。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缺口较大,实验用房严重不足。部分的省、市、县环境监测站都存在仪器设备缺口,个别的市监测站甚至没有气相色谱仪,基本的有机物监测都存在问题;大部分县的常规监测能力存在不足。全国部分的省、市、县环境监测站都不具备满足实验室规范管理的实验用房等基本条件,甚至有的省辖市因缺乏实验用房,无法拓展正常工作需要的新增监测能力。

2.2 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地方财力的不足和国家经费的不足,使环境监测正常的业务经费难以保障,个别的省辖市和部分的县级财政根本没有把监测工作正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环境监测站的日常开支只能靠微薄的创收来维持。近几年,监测工作量增加了很多,经费却没有相应的增加。国家和省财政加大了对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能力投入,有的项目需要地方具有相应的配套资金,而部分县级环保局无法争取到地方配套资金,只能采用全体职工集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更有个别的市、县由于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被迫放弃国家或省里的能力建设投资。

2.3 监测人员素质不高。受人员编制和人才引进政策的影响,环境监测站只进了少量的干部,正规高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难以进入。加上监测站部分优秀的人才和技术骨干被提拔到别的位置,造成监测站的人才断层、专业和学历不合理等问题,监测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3 加强环境监测管理的建议

3.1 为环境监测提供法规和政策支持。国家和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约束,使环境监测工作有法可依、监测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工作。

以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为目标,制定环境监测条例,对环境监测能力的提高、数据质量进行严格的要求;对部门和社会监测力量进行统一的监督,加强沟通协调和实施环境保护监测信息的统一;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提供大力的支持,加强机构设置、工作经费、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保障,为环境监测的科学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3.2 加强监测人员培养,提高监测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人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保持技术骨干队伍的稳定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和根本性的措施。人才是监测能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要完成艰巨的监测任务、不断的创新监测能力,要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进行支撑。监测站要从环境管理的需要出发,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养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切实地提高监测队伍的素质。

3.2.1 对现有和新进的监测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满足对项目的深化和环境应急监测测的需要。

3.2.2 通过增加人员编制和其他渠道,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化技术结构。

3.2.3 建立有利于发现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监测人员的潜力,鼓励监测技术人员和优秀人才立足本职岗位,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监测科研的能力。

3.3 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按照国家对各级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要求,环保部门应该制定指导性的文件,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要求、加强监督、开展检查、采取措施、认真地考核。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级别和类别的不同制定达标建设计划,将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纳入政府环保目标,以确保各级环境检测站的综合能力得以提高。

科技的进步,对环境监测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站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为环境监测服务。利用计算机建立和加强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测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传输和综合分析的能力,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传输和监测技术的网上查询,也可以为环境管理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篇4

就目前情况来看,针对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为贯彻这一规定,于2004年12月07日颁布生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作为较为新兴的行业,其监测过程也是一个逐步探索和完善的过程。这不仅是要求在技术上的进步在管理上的完善,更要求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1.2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不及时

技术的进步是地下水环境监测的依靠、法律法规的健全是地下水环境监测的保障。除此之外,环境监测的信息共享是有效缓解地下水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但是相关监测方面的信息共享却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好转的关键所在。相关网络技术建设不完善,导致了水环境监测信息不及时,监管和治理不同步,导致之前的大量工作都成为了无用功。

1.3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还需升级完善

监测信息的共享不及时,其实就是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不完善的一方面表现。就目前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国绝大多数省市的地下水环境监测都处在各自为战的局面。很难在极大范围内形成系统的监测网络。加之相关地下水监测配置上存在漏洞和缺失,导致整体水环境监测系统存在着各式各样的漏洞和问题。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还需全面细致的升级完善。

1.4诸多地下水环境监测人员素质技能有待提高

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尚属新兴行业。除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系统不完善、信息共享差外,具体从事地下水监测的人员素质和综合能力也是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人员的素质技能需要进一步培训提高。相比较前面集中存在的问题,都是可以通过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弥补和改善的。可是具体从事地下水环境监测的人员的整体素质,才是关乎于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性的关键所在。因此,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的培训提升也是当下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2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的主要方面

不同国家对于水环境的监测有着不同的标准和措施。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我国目前对于地下水环境监测从地下水位水温水质和开采量等方面展开。

2.1地下水位的监测

地下水位的监测,在地下水环境监测中是最为基本且最重要的一项。地下水位的高低,可以非常直观的对地下水环境的近况作以粗略预判。例如天下泉城济南,其地下水位的高低直接影响趵突泉等泉水的喷涌。通过地下水位的高低即可非常明确的判断出近期地下水环境的近况。在对地下水位进行测量的过程中,主要用到的方式是测盅方式,主要工具是电接触悬垂式水尺。

2.2地下水温检测

地下水温的监测也是地下水环境监测的其中一项。往往一些受到污染的地下水,在其温度上都会有所变化。地下水温的监测相对简单,目前用到的测量工具是各种温度计。当然在一些特殊的测量中就需要用到一些特殊的测量工具。如半导体传感器、水质传感器等等。

2.3地下水质监测

地下水质监测是地下水环境监测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工作人员对于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的判断。地下水环境的监测除了人力监测意外,还需要结合实验室分析。往往是人力采取样本,实验室对样本进行化验分析。由此,这也是在整个地下水环境监测中设备要求最高、人员素质技能要求最高的一项。其检测结果将是地下水环境问题的有力证据。

2.4地下水开采量监测

地下水开采量也是地下水环境监测中必须的方面之一。其监测的设备和方式与地下水质相比,就简单的多。主要是采取电位差发、抽水试验法等进行。

3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分析

在对地下水环境的监测中,很多情况下都是配合着精密的专业仪器进行的,其中的监测技术更是多样且灵活。一个出色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人员都能够根据不同的监测需要迅速的选择所需的监测技术。本节就针对地下水环境监测,对其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技术进行分析。

3.1抽出处理技术

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在世界范围内起步较晚,在刚刚建立水环境监测部门开始,就最早使用的技术手段之一就是“抽出处理技术”。在确定污染类型或者处理成本后选择使用。在具体处理中,主要又细分为物理化学、生物方法和综合法。物理法主要是采用吸附法、重力分析法、过滤法等。化学法主要是采用离子交换法、氧化还原法等。这些技术都属于P&T技术。

3.2物理处理技术

物理处理技术主要是采取物理方法,进行动力控制、屏蔽和被动三种收集方法。在物理技术处理中与OTTEcolog00地下水监测记录仪结合,可更好的监测水位、水温数据,并采用一体化无线传输,再结合OTTHydras3数据平台进行数据的接受处理和远程控制。

3.3水动力控制技术

水动力控技术是合理利用物理原理,对收到污染的水源进行清洁和监测。主要方法是根据水层的分布,对不同的水层进行抽水或者注水,从而达到分离水体的目的。从而将分离出来的水体进行进一步的化验分析监测。尽管水华发生多在地表水,但水动力控制技术依旧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处理这一类水环境问题时往往采取表层流场控制、选择层泄水、人工层解等方式。

3.4原位处理技术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监测方法的科学化,原位处理技术应运而生。其具体的措施也不是唯一的,也有很多方面的划分。可分为渗透性反应墙(PRB)技术、土壤气相抽(SVE)技术、空气注入修复(AS)技术等。

篇5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可概括为扩大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确保监测点位的代表性,立足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有效、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加大污染源排放及抽查力度,强化污染防控的主动性。加强风险源管理,提供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性,提高数据综合评价能力,突出环境监测服务公共性。

1.2环境监测任务更重

环境监测工作要对水、气、声进行精准监测,而且要对土壤、生物、振动、辐射等进行深度监测。以衡东为例,重点污染源监测频次提高到半年1次、每季度1次;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增加了定期对比监测要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点位在原有洣水城关断面、湘江大浦断面的基础上,新增了湘江石湾断面、新塘断面,洣水杨林、高湖断面、永乐江草市断面和白莲水库等。

1.3环境监测法规要求更严新

《环保法》对环境监测内容、过程、结果和评价等方面都有着明确规定,既要求监测单位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还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连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质量监督和环境保护部门要依照相关法规,监管第三方监测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和提高技术资质,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监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须有合法人员身份和相关技术资格。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环保法规规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都可依法合规监督单位及其人员的监测行为。

1.4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更多

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2月出台《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更是吹响了监测服务体系改革的号角。在环境保护领域日益扩大、环境监测站任务快速增加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环境监测社会服务化的趋势不可逆转,环保系统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成为必然。

2目前基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环境监测技术手段有待提升

人工现场采样,实验室化验分析为主要手段的传统监测技术,数据准确程度受采样人、采样时间、采样地点、实验室化验分析人员技术水平高低的影响。对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目前只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安装了在线监控,其余排污企业仍以人工监测为主,不利于实时对排污企业监管。对于县城几万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没有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只靠人工监测,不能及时反应水质变化。另外应急监测仪器缺乏,对于突发污染事故反应能力差,不能及时提供有效数据,不利于科学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

2.2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以衡东县的环境监测站为例,通过了市、县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和复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但是由于实际中未按要求层层落实到位,采样点位不具代表性,采样频次不符要求,实验室化验分析未按规范,有时数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与同期在线监测数据相差较远,与人们的真实感受相差较远。除了技术层面的因素,其他原因有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质量意识不强、质量内控制度未有效运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等等。

2.3监测服务市场化有待加强

现在基层环境监测工作仍以环保系统监测站为主承担。但是基层环保监测站地位不高,经费保障不畅,需要依靠服务性监测创收保证职工待遇,维持运转,依靠政府提供监测服务的思想还未转变。所以对社会化监测服务的进入还持观望态度。但基层环保监测站存在技术装备不足,人员能力薄弱,监测经费短缺的问题。技术装备、人员能力与资金保障这

3方面因素相互影响

加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本身的日益复杂化、精细化、系统化,使得当前基层环境监测工作难以完全满足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

3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环境监测管理对策

3.1提高基层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站的地位

保障运行只有提升基层环保系统监测站的地位,保障监测机构的运行经费,才能改变基层环保系统监测站以服务性监测业务创收为主的工作局面,才有可能引进更多的社会监测服务机构进入监测主战场;才能吸引本科甚至研究生更高层次的环保专业人才进入基层环保监测系统,提升整体素质;才能激发基层人员钻研监测技术,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证和综合分析水平,推动先进的环境预警体系的形成。

3.2厘清基层环保系统监测机构和社会监测服务机构的职责定位

对于服务性、公益性监测可探索有序放开,但监督性监测绝不放松。这有利于使环境监测机构逐渐摆脱行政干预,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增强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为政府提供更优质的环境监测服务。这更有利于基层环保系统监测机构从繁重的服务性监测事务中逐步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承担履行政府部门监督性监测职能,为打击实企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提供有力证据,发挥好环境执法尖兵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3.3加强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

建立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衡东县虽已建成有县城污水处理厂、红狮水泥炉窑烟气、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等在线监控系统。但在线监控系统安装的对象有待进一步拓宽。比如涉及到生态补偿的地表水断面监测、县城镇居民饮用水源安全的取水口断面、存在重大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排污口断面等都要安装。同时要将这些个体自动化数据引入到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统一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根据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符合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要求,可以从排污费中、排污权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与预警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相关培训等方面进行补助,进一步完善在线监测网络系统运行保障。

3.4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严格环境监测行为在自身的管理上,基层环境监测站一要对技术人员加强法规教育,提升守法工作意识,自律个人的环境监测行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行为。对于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环保部门可以采取定时、不定时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举措,对市场主体环境监测工作进行考核,并引入绩效考核机制和公众监督,确保环境监测承担者行为合法合规,对于在环境监测过程中违法相关规定、出现差错事故的,基层环保部门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相关违法行为,提出吊销监测资质、清退出环境监测市场的建议,维护基层环境监测市场有序、规范。

篇6

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作为环境保护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相辅相成,只有将两者有效的协调起来,才能真正的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更要实现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协调统一,运用科学的方法实现二者的职能,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1.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职责与关系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环境质量的好坏,二者有着不同的职责和表现形式,同时又有着相互促进的密切关系。

1.1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职责

环境监察主要是负责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环境现场的执法工作,是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指导,对违法环境保护法规的相关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然后进行相应的处理。环境监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工作,除了对环境现场的管理以外,还会参与环境污染事故、核安全设施的检查意见自然生态环境的监察等等。

环境监测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主要是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督工作,其中最重要的职责是对排污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环境污染的最新动向,并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研究,推测出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同时,还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技术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及时的制作监测报告,为环境的管理和保护提供依据。可见,环境监测是要对环境问题进行监督和评价,制定相应的环境质量评价报告,进而为污染的治理和环境的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持。

1.2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关系

就环境管理体制而言,环境监察是监督执法体系,而环境监测是技术支持保证系统,两者是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环境监测能够提供有效的环境质量数据,为环境监察提供了依据,同时,环境监测还可以对环境监察的效果进行衡量。环境监察对数据的要求推动了环境监测的发展,由于环境监察对数据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极大的推动了环境监测的效果。可见,环境监测为环境的监察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证,只有对环境监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才能实现化境监测的价值。离开了环境监测的支持,环境监察也无法进行,只有将两者有效的结合起来,建立开学合理的机制,才能够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2.新形势下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的必要性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充分的协调好两者的职能,进而充分的发挥对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2.1提高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效能的保证

在当前的环境保护工作中,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缺乏配合,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不利于最大效能的发挥。因此对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联动,可以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使两个部门相互协调和配合,形成强大的合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反映能力。一方面可以明确环境保护的明确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另一方面可以相互支持和配合,实现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数据信息的共享,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环境保护和管理,实现了执法效能的最大发挥。

2.2环境保护工作创新的需要

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就需要调整战略,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新局面。由于当前环境污染问题复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因此需要实现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一起来应对复杂的局势。实现二者的联动,可以发挥两者的最大优势,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执法力度,是应对当前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

3.新形势下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方略

实现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要讲究策略,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促进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

3.1建立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科学发展关系

二者的科学发展关系依赖于完善的法律体系,因此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把完善法律法规放在工作的首位,使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能够有法可依。因此在今后对环境法律进行修订时,要根据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规律和特点进行修订,使两者统一与环境保护的工作中,做到环境管理与执法工作的协调统一和相互配合,进而提高工作的效率。

3.2提高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运行的可操作性

要提高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运行机制的可操作性,要明确分工,必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同时又要互相协作、互相支持与配合。在工作职责上既不能互相交叉.又不能相互脱节,否则,就会导致互相推诿,不利于工作的落实。其次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联系,做到及时的反馈和交流,提高信息的利用率。环境监测机构必须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及时将环境监测数据信息传递到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监察部门也要将实施的行为结果及时通报环境监测部门,以及时地获取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此外,为了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系,要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共同协商事宜,只有这样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才能够有效的结合起来,实现协调有序的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3.3建立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协调发展的新模式

环境监察工作要以环境监测工作为基础,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深入研究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内部与外部工作规律的基础上,要克分利用好环境监测的科学资源,发挥监测工作技术优势,及时地把握环境监测工作的新特点、新动态、新技术,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而使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形成合力并不断互动推进。

总之,实现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是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因此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实现二者的相互配合,进而为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金波,俞巍.关于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途径的探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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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时期下,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环境监察、监测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始终,具有较强的监督功能,只有认识到环境监察、监测的重要性,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才能真正体现环境监察与监测的重要意义。各级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是环保部门实施环境监管的先锋队,其能力的强弱和职能协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区域环境质量的优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环境监察是以环境监测为基础,利用环境监测的科学资源,充分发挥监测工作的优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从而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发展。

一、新形势下的环境监察与监测

环境监察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依法对辖区内排污者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查处,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并参与处理。承办有关与职能相对应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答复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巡查监督,确保环境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环境监测是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环境保护监督职能中的主要技防监督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及有关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发展趋势;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监测,及时编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为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提供依据;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环境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承担本辖内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验证性评价;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环境质量状况;编制环境监测年鉴,参与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有关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等。

二、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相互作用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都是依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从事环境行政行为。它们之间互相依存、互相制约。

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提供反映环境状况的的有效信息,同时又是衡量环境监察效果的标准,环境监察依赖于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同时又是衡量环境监测数据价值的重要标志。环境监测的具体监测行为服务于环境监察工作,环境监察的具体行为依赖于环境监测。而且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环境监察行为的成败。

环境监察部门是行使行政权力的政府机关,具有政策性强的特点;而环境监测部门则是科技事业单位,具有技术性强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环境监察是从监督管理的角度直接对公众的环境行为进行干预和制约,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而环境监测则是从服务的角度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对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是一种科学技术活动。在工作人员的资质要求上,环境监察人员主要侧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掌握;而环境监测人员则侧重有关专业科学技术和技能的运用。

因此,离开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将无的放矢而成为形式;另一方面,环境监察对环境监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环境监测发展的强大动力。这种互相依存、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运作秩序,推动工作协调有序发展。

三、建立科学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

从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来看,虽然可以满足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单方面的工作需要,但在立法时没有根据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的相互关系统筹考虑其整体效能,导致两个机构在具体工作中配合不够,往往形成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才能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联系,增加工作透明度,共同协商和讨论工作计划。这样,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才能协调有序地进行,才能出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与执法的新局面。

1.建立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信息通报制度

如环境监察向环境监测部门提交排污申报核定季度(年度)报表,环境监察基础数据汇总报告,排污费征收季度(年度)报表等。而环境监测部门则向环境监察部门提交环境监测报表,环境质量通报,工业污染源动态通报,环境质量报告,环境年鉴等。

2.建立常规性和应急性监测工作程序

对于常规性监察工作,环境监察部门可根据辖区环境的基本情况,形成年度监测计划,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例行监测,环境监测部门则应按计划要求及时呈报工作结果;环境监察部门遇有环境应急事件急需监测时,可向环境监测部门提交应急监测单,环境监测部门则要毫无条件地安排监测,并提供有效数据。

3.建立互动工作机制

环境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制定环境监测课题及特种目地的监测任务,与环境监测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的各种监测指标;环境监测部门则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环境监察现场,从环境监察的角度了解和掌握区域环境状况和规律,以使环境监测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4.建立“自助餐”式监测模式

环境监察部门可配备简易的现场监测设备,并委托有培训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或有关院校对环境监察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现场即时监测,如噪声级测量,烟尘黑度测试,常规水质化验等。监测数据经监测部门审核把关后,可作为环境监察依据。

四、建立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协调发展的新模式

进一步促进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的协调发展,环境监察工作要以环境监测工作为基础,在深入研究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的内部与外部工作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好环境监测的科学资源,发挥监测工作技术优势,及时地把握环境监测工作的新特点、新动态、新技术,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使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形成合力并不断互动推进。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协调发展的需要出发,坚持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方向,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最基础的工作之一,是开展环境监察管理工作的支撑。环境监察工作应以依法、高效、及时为目标,实现依法行政。环境监测工作要以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规律为目标,努力提升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凸显环境保护工作生机和活力,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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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环境监测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是环保部门控制环境问题、改善环境现状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支持,也是环保部门执行和决策的行动方向。因此,确保环境监测所得出的数据和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就需要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是说,环保工作的权威性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监测机的管理工作。所以环境监测的过程不仅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与流程规范严格执行,还必须以此建立适应自身的工作管理体系。显然,质量控制工作是整个环境检测过程中的全面质量管理。环境监测工作中最重要的管理内容包括:保证环境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以及所有的活动与相关措施。因此,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现状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便开始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必须肯定的是,在这二十几年间,我们在环境监测工作中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随着更多工厂的建立和更多污染物的排放,现有的环境监测力度已经无法跟上企业对环境的破坏速度。但是,我们的环境监测工作却丝毫没有因为这种紧迫感而有所改进,那么问题出在哪儿了呢?

1.环境监测部门重视力度不足

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开展的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对环境监测本身重视度不足。有些部门在执行质量管理工作时,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安排,草草了事;有些部门则是为了政绩,走过场,套形式,在审查相关环境测量数据时,篡改数据内容,谎报各项信息指标,严重影响了环境监察部门对该地区的环境污染判断,使得环境监测部门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面临更大的难题。

2.专业人员少,质量意识薄弱

再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如果没有正确的质量监测观念和专业人员也是无济于事。目前为止,我国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人员和研究学者极少。后备力量的缺少给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即使是在这些专业人员当中,也有一大群素质低下、质量管理意识薄弱的人存在。他们在现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中起到的作用就太小了。

3.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如果没有健全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在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时候就会存在分工不细,分工不全的问题,这样松散的制度就会使得某些员工失去参与监测工作的积极性。现有的质量管理制度还有另一个问题:缺少监督和反馈环节。没有强硬的监督和及时的反馈,环境监测的效果就不能被最大化利用,这就会导致相关部门在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时得出错误的结论。换句话说,在这种制度下,相关部门不能根据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最有利的方案调配和执行,以至于无法解决该地区的环境问题。就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系统性地针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而形成专门的法律法规。环境监测部门在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时,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就很难在监测质量管理过程中做出最正确的决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就阻碍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环境监测技术独有且科学的机制是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前提。只有在核心环境监测技术的支配下,才能不断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环境监测部门要科学地发展环境监测技术,注重对环境监测仪器的检查和研究,尤其是监测仪器的各项技术规则和验证数据。根据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完善相应的管理模式,构建明确的用人和审定制度,注重对监测技术的验证工作,保持稳定的监测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监测效率。

2.培养专业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

对在职的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学习,组织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内部交流,相互沟通协调。开设专门的监测技术培训班,传授给环境监测人员最先进的监测技术和监测方法。另外再同时开设质量管理班,在传授专业监测技术的同时,培训监测人员的管理意识。与此同时,还需要对监测人员进行技术评估和专业考核。通过考核机制,促进监测人员技术进步,营造积极的工作氛围。在高校开设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学科,引进高学位人才,为环境监测部门提供储备力量。同时,自我研发或则从国外引进更先进的监测仪器和监测技术,使环境监测技术进步的同时也能满足时展的需要。随着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丰富,环境监测人员和监测项目的逐渐增多,对监测人员的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时就需要我们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式和考核方式进行创新,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得到有效提高。

3.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了实现绿色发展就需要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监测部门就能通过法律手段增加环境监测的力度,提高环境监测的工作效率。通过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规范监测人员的监测行为以及监测标准,对监测机构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进行统一的质量规范,利用同样的标准使环境监测更有执行力度。这样一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就得以加强。

4.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

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需要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首先,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机构明确分工,根据工作人员的个人能力不同,将不同的工作任务下发给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人尽其职。在明确各自分工的情况下,发生问题的时候才能避免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这样一来,监测机构才能够准确地找出错误并作出及时的调整。其次,完善的管理制度要能保证监测工作的有效执行。质量管理和监测技术的合理运用和相辅相成能增加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力度。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下,将环境监测机构自身发展的特点和监测技术相结合,创建合适自身发展规律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除此之外,有效地运行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需要检测机构能够通过管理层对监测体系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进行解决,从而不断完善质量体系。最后,检测机构需要认真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工作,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进行日常监督。在做好管理的审批、审核的同时,能及时在各人员和各部门间反馈各种信息,以促进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使环境监测质量体系得到正常有效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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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当前形势下,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就是环境的问题,这个问题受到了全世界的共同的关注,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对环境的监测是我们警醒环境保护和对环境执法的很重要的依据,我们想要保护环境,那么就需要对环境进行检测,换言之,环境监测就是我们保护环境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如果我们不对环境进行检测,那么对于环境保护的和环境管理的工作就是没有条理的,就是不清晰的,可以很明确的说,如果没有提前的环境监测,那么下面的一切工作都是寸步难行的。因此,环境监测在环境的保护中式不可缺少的一步。

在当前的形势下,我国对于保护环境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很多知识性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在环境监测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一.环境监测工作的当前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对于环境监测的工作还不是很成熟,但已经初步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就拿现在说吧,我国已经在一定的范围内建立了以常规监测、自动监测为主要的监测技术的监测系统,还拥有2300多个的环境监测站以及将近50万人的环境监测的大队伍,但是因为还不成熟,所以依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1.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关于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

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颁布了不少,但是却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是专门规定环境监测方面的,现在唯一执行的关于环境监测的法律就是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测管理方法》,但是这部管理法的内容太概括,没有具体的管理事项,这部法律是在2007年9月1日实施的,这部法律对当前的环境形势已经没有太大的实用性了,它已经跟不上环境监测的发展了。因为只有这一部关于环境监测的法律,现在来说还没有太大的意义了,所以在当前没有一部相对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环境监测的工作,使得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很不明确,使得环境监测的工作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来作为保障,这样就造成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钻了不少法律不完善的空子。

2.我国没有统一的、完整的可操作的环境监测的标准和方法

现在,我国建立了不少的关于环境监测的管理部门和相关的工作单位,例如,除了国家的检测局外,还有农业部、水利部、科技部、环保局等以及一些地方的相关的管理部门都已经对环境监测的工作作为重点之中的重点,这些部门都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关于环境监测的调查以及研究一个合理的方案,环境监测的工作现在处于一个多管理,无法律,多部门的不同的管理规范之中,最终导致了国家检测局得到的关于环境监测的数据也不统一。

3.环境监测的硬件的设备不够先进、活动的经费不充足

环境监测工作的进行是要依靠先进的环境监测的仪器,如果没有先进的仪器和先进的设备的投入使用,那么就不能够顺利的进行环境监测的工作,使得上级分配的任务一直无法进行,处于原地踏步的状态,即使我们有先进的技术人才,也没有办法顺利的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上面说到的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烈,环境监测的技术还不成熟,所以,我国境内普遍存在环境监测的设备不充足,技术人员的技术不够先进等问题,对于环境监测的设备的造价是非常高的,环境监测的工作本来就经费不充足,所以造成一些老化的设备没有资金改善,先进的设备没有资金购买的状态,这就影响了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了我国环境的发展。

4.关于环境监测工作中的监测数据的不真实、没有纪律性

在当前的形势下,我国的环境监测的机构主要是政府部门,所以对于环境监测的监测的结果有很浓重的行政色彩,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为了地方的政绩而谎报环境监测的数据和环境监测的结果,这样就直接影响了环境监测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二.对于这些问题相关的应对策略

1.我国应该加强立法,提高环境监测的重要地位

环境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所以我们应该从实质上解决,首先我们应该尽快的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严格的要求。我们还应该高度的重视环境监测工作,在大的前提下,颁布一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依据的关于环境监测的专门的法律,完善环境监测工作制度的建设,让环境监测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都有法可依,法律人员都有法可执。

2.快速制定相对统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环境监测的标准和方式

我国的相关的对环境监测的部门应该积极的参考国际的统一标准,加快制定统一的环境监测的标准,这样才能更好的规范我国的环境监测的工作,提高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的可执行性。现在,我国还在使用旧的标准,没有和国际达到一个统一,这样就影响了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先进性,不得达到与世界接轨。

3.大量的投入资金,重点放在环境监测的建设上

各个地方的环境监测站是监测工作最实质的地方,这里所得到的环境监测的数据是最真实的、可靠的。所以对于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是必须走的一步。所以我们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这样就需要得到各个部门的认可和支持,然后我们还要换取先进的思想,在思想上做调整,多方面的引进资金来强化环境监测的各个方面。还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引进市场体制,增强对环境监测的积极性。

4.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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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监视性监测。也称常规监测或例行监测。主要是对不同功能区内的水、气等环境要素所进行的长期的定点、定期监测。其目的在于通过监测,了解和掌握环境污染的现状及变化趋势,评价污染治理的效果,判断环境质量的好坏。

    (2)研究性监测。也称专题监测。主要是指为确定、研究从污染源排出的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趋势、发展规律,以及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范围,污染强度,对人体、生物体的影响和危害程度等所进行的监测。

    (3)特定目的监测。主要指为了确定污染事故的影响和提供解决纠纷的技术仲裁结论所作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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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应对策略

2.1我国应该加强立法,提高环境监测技术的重要地位

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所以,我们应该找出最根本的原因来解决实质性的问题,首先,我们应该尽快的建立起关于环境监测技术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法律的基础上严格要求环境监测技术的规范性。我们还应该高度的重视起环境监测技术工作,因为在整个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技术起到关键性作用,国家应颁布一些具体的关于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法等专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并不断的完善环境监测技术工作制度的建设,使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收到法律的保护,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中的内容对不法人员执行法律。

2.2制定相对统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和方式

我国关于环境监测技术部门应该以目前国际上的标准进行制定,与国际接轨,吸收国外成功的环境监测技术,对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制定应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统一,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按照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规范章程来执行,这样做不仅能提高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可实施性以及执行性还能使环境监测技术进行统一的方式方法。目前,我国关于环境监测技术的执行标准还是原有的旧模式,没有与国际上的标准达到统一,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开展和实施,也与世界的环境监测技术脱节。

2.3大量的投入资金,重点放在环境监测技术的建设上

我国每个城市所建立的环境监测站都是环境监测技术工作最根本也是最实质的地方,环境监测站故名思议就是在对环境进行监测之后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前提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最后汇聚到环境监测站,不难看出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是必须的,只有将环境监测站建设的完善,才能保证环境监测技术得以发挥出应有的水平。所以,我们应该投入大量的资金去建设环境监测站,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与认可,然后吸收先进的思想,从根本上作出改变,政府可也以与社会各界多方面接触引进资金来强化环境监测技术以及其他领域。建立环境监测站应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及范围内进行,实施市场体制,这样可以无形中增强对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2.4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