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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建筑合同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整个工程进行全面监督的法律性文件,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相关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合同档案的有序管理还会为施工单位进行后期的竣工验收和工程费用结算支付带来极大便利。目前按照建筑建筑合同管理“ 各负其责” 的模式要求 ,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都按照按照“ 人执一份”的原则,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这种合同模式在文本上明确了权利和义务的分工,也使在责任明晰的情况下,对工程的施工更加容易进行管理。但是,在建筑建筑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因为建筑建筑合同小项包含的数量多、种类杂、细节繁琐,操作人员还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关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单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必要工作。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一方面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一旦双方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的期限、档案的管理部门、合同档案的归档与借阅、档案利用、档案管理责任等。对于合同档案的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为合同档案管理营造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合同管理组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在现实中,经常出现合同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从合同管理机构上看,有的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合同室,工程合同管理较好。有的单位则不然,工程合同由其他业务部门代管或由文书合同员兼管,形成的合同分类五花八门。
2、为实现合同保管的有效性和秩序性,合同管理员应该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负责合同文档管理。避免出现专业素质较差,既缺乏合同管理业务知识,又缺乏相关的业务知识,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层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进行合同的保管的行为。
二、建筑工程合同有效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探索新型管理模式,保持同一项目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首先,可以尝试集中统一、区别管理的模式,对母公司合同管理系统而言,要集中管理权属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的档案,各子公司将合同定期向母公司移交;同时对子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有关合同实行目录管控,建立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另外,建立责任传导机制,解决合同管理分散问题。由于合同的产生过程不在档案管理部门,所以要确保各个项目上的合同文件能够完整的收集起来,并将其立卷、装订、移交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地传导给项目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部门,通过责任分解和奖惩制度,确保这部分合同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建立健全合同打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合同资料的有序管理,保证归档合同和资料的准确、齐全、规范,建设单位在项目从工程立项开始,就应按照国家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合同人员在工程合同形成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规范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证工程自立项开始与合同跟踪管理同步。
(三)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合同管理工作的特点也有了新的变化,从而提高合同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也更加重要。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索质包括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合同管理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认清合同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设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变被动为主动,认真领会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灵活运用;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严把合同管理质量关。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依法治档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大都呈现出投资主体、企业性质、组织结构和市场结构的多元化特征,加上固有的分散、流动特点,再靠传统的行政命令手段去推动合同管理工作显然不行。为此,一方面应继续加强《档案法》和适用规章制度的宣传,让依法治档是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的认识深入到合同管理人员心中;另一方面,要抓紧清理健全相关的制度,建立与多元化特征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制定现在缺失的制度,修订或废除不相宜的制度,建立起符合实际、相互联系、共同遵守的合同档案管理规范。
(五)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建筑工程合同信息资源,做好合同信息统计工作。大力推行对缩微合同、磁介质合同、电子文件合同在工程合同中运用。当前,多媒体电子文件合同管理已趋于成熟,近几年在工程合同管理中采用autocad光盘技术。我们可以借鉴先进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避免走弯路。由于目前光盘的刻录技术已相当普遍,国家又制定《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合同管理要求》,使得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利用光盘塔或光盘库载体进行合同管理成为可能,成为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发展方向。近几年,各个建设公司也开始对照片合同、录像合同、纸质合同制成多媒体和进行光盘刻录,对合同管理网络化、信息化作了有益探索。各部门还应有效利用计算机资源,建立本部门的合同检索系统。提高各部门(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的协调工作能力,方便各部门(单位)对合同利用,藉以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合同的性质和类型,收集整理的部门的合同资料,内部文件、记录按照文件和记录的形成部门和类别进行分类与编号;对外来文件记录与公司的模板文件记录按照文件和记录的来源、性质不同分类,编号采用其自然形成(特定)的编号。
(六)及时做好合同的传递和变更记录。在管理过程中,频繁传递和变更,容易使合同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生变化,各部门只有及时的对合同的增减变动及传递情况做出相关记录(如传递情况记录、变更情况记录、修改情况记录、作废情况记录等),才可能有效地了解合同的来龙去脉,防止其丢失、损毁、失效。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部门获取及时,有效合同信息。
三、结束语
建筑建筑合同的管理是一项全面的、长期的、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程序上慎重、细节上稳重,能够熟悉各个合同的撰写规范和要点,同时对工程各个环节还要有相当高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做好。随着电子合同管理等辅助工具的使用、合同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和合同管理理论的进一步发展,相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强度会逐渐下降,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也会更加简便、高效。
参考文献:
[1]刘宗美.探讨如何有效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J].商业文化.2011.
关键词 :建筑施工项目 合同的后评估 经济效益
一、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后评估管理的内涵及现状
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特殊环节,其具体评估时点,是签订合同之后及合同履行之前,即合同签订和执行之间的特定时段;其评估基础是项目中标合同,其评估目的是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其评估前提是编制成本预算,其具体行为内容是: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组织、施工成本及最终效益等情况,通过研究招投标文件和深入细致的现场及市场调查,进行全面地分析、测算和估价,预测工程项目的成本和经济效益,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是连接所签订合同及合同执行两个环节的关键纽带,也是提升项目经营质量确保获得最大效益的重要保证,同时还是寻找合法合理索赔点的基础,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不过,在实务层面,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却是最容易忽视的环节。
对此,笔者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关照范围,发现在公司制度章程、一线人员及研究等三个层面均不如人意。在公司的制度章程层面,只有极少数公司厘定有项目合同后评估管理方面的细则,另外有少量公司的制度规程中提及到合同后评估问题,不过大多数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在一线人员层面,只有少数财务或合同管理人员表示曾涉及该项工作,甚至有部分人员的思想意识中没有合同后评估这个概念;在研究层面,虽然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研究热点之一,但在阐述合同管理各环节的时候,合同后评估往往被忽略掉。
二、推进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的主要要点
项目合同的后评估本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项,建筑施工项目的特殊性更加大了项目合同后评估管理的难度。目前,在初步推进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后评估管理的时候应该沿着抓重点的逻辑首先抓好几个主要要点。具体而言,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首先,确定评估主体。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工作并不可能针对特定的单一项目,而是着眼于应用在特定企业组织可能启动的系列建筑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比较多,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组织主体推进和工作机制支撑。对此,主要应该有三方面内容,一是确定领导组织,一般应该有诸如总经理等岗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管项目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及工程负责部门、劳务负责部门、设备负责部门、市场开发部门、财务支撑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与其中,确保有人牵头协调;
二是根据特定企业组织建筑施工项目情况及相关部门的设置情况,明确工程负责部门、劳务负责部门、设备负责部门、市场开发部门、财务支撑部门的各自职责,确保各微观事项有专人负责;三是根据特定企业组织信息系统构建情况及具体工作机制的完善情况,尽量依托信息系统,打造建筑项目施工后评估管理各参与方的工作机制,确保他们信息共享、反馈机制、协调和谐,确保后评估工作可以有序推进。
其次,收集评估依据。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实际上是将实际预期发生情况和所签订合同之间的一种对比和分析,所以在确定评估组织主体之后,第二个重点应该是收集评估证据。对此,主要内容是一个前提和一个重点。一个前提是研究所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投标报价中的降造系数、不平衡报价等隐含的信息,掌握工程概况及业主的要求条件,通过合同熟悉相关事项,确定评估证据收集的重点和方向,以便确保后续工作有的放矢;一个重点是强化现场勘查,以实地田野调查的方式获取建筑材料、施工条件、水土人情、工程辅助企业、当地行情等各方面的情况。比如在施工条件方面,主要完成主要完成砼搅拌站、存梁场、改良土(级配碎石)、拌合站、轨料场等材料厂的调查。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查一定是现场进行的,坚持获取一手可信材料,以确保评估证据的可行度和相关性。
再次,强化审核重心。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后评估管理中,需要强化的审核重心有两点,一是施工图纸,要在现场复测确定现场实际工作量的基础上,完成合同、施工图及实际工程数量对照表;二是施工组织设计,从降低施工成本方面考虑,如供水供电方式,施工队伍的选择,机械设备的配置,土方调配方式、购土及取土运距,材料的利用,主要工程的组织方式,料价的招议标确定方式等,经多方研讨论证,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对主要工程进行多方案的比选和优化。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预(估)算,即依据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工程方案,计算工程实际工作量,对比中标合同价,分析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预算价,计算项目成本。
最后,优化调整策划索赔。在对审核重心进行分析审核的基础上,尤其是基于对成本预算与中标合同价的对比分析,进一步优化调整施工组织方案,在优化调整中分析成本预算价,不断地使成本降低至最合理点,最终确定各项经济指标及费用。另外,还应该从分析确定的指标中进一步找出经营的风险之处,以此制订项目索赔策划,以便最大化地维护公司及项目组的利益。
三、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推进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除了紧抓如上所言的各主要要点外,还应该注意如下几方面事项,一应该认识到位,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实际上是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关照预期实务的一种评估,实际上依旧是项目评估,虽然可以考虑根据合同索赔,但本身不是以修正合同为目的的合同评估;二应该实事求是,确保在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信息,诸如主要原料市场供应、气候及地理条件、运输能力及状况、劳动力市场等各方面的情况的相关信息都应该确保真实,并且信息范围尽量全面,避免虚假或片面;三应该合理可行,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的目的是为企业组织或项目组提升经济效益,不过鉴于合同已经签订,经济效益潜力的发掘存在一个限度,即存在一个合理范围,在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过程中应该正式这个限度,而不是为经济效益不惜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四应该尽量准确精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实际上是基于既定合同对施工项目推进的一种预期、评估和优化,其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后续环节也就是合同执行环节发挥作用,为了确保这一点应该尽量准确精细,尤其是在编制成本预算的时候更应如此。
参考文献:
一、建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区别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对建筑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建设单位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将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二、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行为无规范。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建设单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由于工程监理基本上是属于施工队伍的四控、二管、一协调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调研和采购范围。因此它们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从理论上讲,建设单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建设单位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建设单位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建设单位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1.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工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有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唯一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建筑工程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和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及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一、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对人事工作的积极影响
自2008年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在企业试运行以来,系统应用经历了尝试期、推广期、深化期和升级期等阶段,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也由最初的1.0版本全面向2.0版本升级,在提高人事工作效率、规范业务流程和辅助领导决策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了企业范围内的人事数据共享、数据标准化,利用全面、系统、准确、实时的数据支撑及其分析功能,有效提高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对通常兼职的统计人员而言,ERP系统的应用使以往需要一周甚至更长时间的才能完成的年度统计报表工作,仅需要轻轻的点击鼠标就能自动生成,这不仅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统计分析效率,而且还降低了数据差错率,提高了统计分析报告的准确性,提高了统计分析工作效率。以往,工资调标、晋档和变动使薪酬管理工作者感到头疼,因为这需要建立庞大的数据库系统,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完成相应业务处理。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为工资标准调整、工资晋档提供了便利,通过系统能够轻松地通过后台配置完成工资标准整体调整,也能够根据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记载的数据信息,按照企业工资运行管理办法完成部分人员的批量晋档业务处理,提高了薪酬管理工作效率。效率的提高还体现在人员调动工作中,人员系统内调动在持介绍信报到的同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自然情况信息等多方面材料,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彻底改变原有的方式,员工全部信息能够通过系统自动转入到新的单位。
2.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使业务流程得到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为企业做好控制机构编制、控制用工总量、控制人工成本过快增长,规范薪酬分配秩序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手段,为规范企业管理构建了支撑平台。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业务流程覆盖了全部的人事管理工作,比如:招聘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领导干部任免管理、职称管理、职业技能资格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保险管理、统计分析等诸项工作都有统一、规范、标准的业务流程。企业可以通过对流程的管控,有效控制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员工总量情况、薪酬发放情况。比如,下属单位需要通过申请才能建立科级以下的组织机构,而且需要企业主管业务处室审批方能生效。企业可以定期分析各下属单位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对照集团公司下发工资总额计划和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工资总额使用是否符合当前企业实际,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3.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除贯穿于招聘、培训、岗位调整、晋级、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薪酬核算、人员退出等各个业务工作中,系统还开发了BW报表系统和管理驾驶舱,这些基础应用的支撑下,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就能综合的利用各种数据信息,对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和监控,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确保员工的“选、用、育、留”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良好有序开展。ERP是一种管理技术,但它更是一套管理思想,是从理念上对企业的再造工程,经过这一段艰苦的实施过程,有效促进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
二、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应用需要注意的事项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随着改革后的建设,我国工程行业紧跟时代的脚步,大力求发展,同时取得优异的成绩,令世界瞩目。与此同时,也出现过去从不会发生的问题,如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还有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等。根据以往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范围内,因合同纠纷造成的拖欠和拒付工程款已经高达4000亿,这些大多是因为合同条款不明确,进而产生分歧,导致业主拒绝支付工程款【2】。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市场经济不完善导致的,合同是信用的象征,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条件,所以合同的本质其实就是信用的保障,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用合同规范市场交易。
1.2合同的基本职能
合同中会详细要求跟工程有关的一切注意事项,包括目标成本、质量、应该履行的义务等一系列目标,合同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利益关系【3】。所以,工程管理的依据就是合同上的每一项条款,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每一个重要步奏都需要依照合同进行,它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有着重要的作用。当下的环境中,没有合同相当于整个工程项目没有明确的目标,过程没有保障,没有合同为依据就无法使工程管理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意味着目标无法实现。当今社会的现代化建设中不仅需要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管理合同,参与工程的每一个专职人员都需要熟知合同内容,并且精通条款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工作,只有了解其内容才不会在实施的过程中犯错,导致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现如今很多国外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的管理工作,甚至会与工期、组织、成本等管理同时设置部门,列入整个工程重要的管理部门【4】。人们已经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合同管理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让其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去,以实现工程项目为目标,对各个环节实施有效合同管理方案,共同构建完整的工程项目体系。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管理意识淡薄,执行力差合同签署双方不按照合同办事,但是不及时更改合同重新签订,导致事后引起纠纷,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出现拖欠问题。对于承包商来说即使理由充分也不能进行正当索赔。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并未设置合同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来界定,其操作是否可行、有效。不能对合同时时进行跟踪管理,导致合同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让其发挥最大价值。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合同样本,承包商和各专业这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明,分不清责、权、利,而互相推诿,造成工程无法顺利竣工甚至很多工程以为合同问题夭折,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特别是土木工程、设备安装之间交叉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
2.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订立合同前缺乏预见性,缺乏对合同的具体分析。常常在一些紧急的情况下因缺少某些重要条件,导致合同有漏洞和不足,双方因为理解方式不一样产生差异,对合同的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发生争执。
3.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
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的管理人员,由下至上的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并配备相关的法律顾问。使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入到每个层次的各个角落。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建筑企业应该确立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制的主要职责,监督检查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立定、履行;贯彻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并且培训有关的管理人员,防止利用合同中的漏洞进行违法活动;参与合同纠纷,了解并积累合同有关经验,并以报告的形式向管理部门汇报。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交底制度,就是合同签署以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工作小组进行对合同的剖析,向大家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内容、注意事项和各种管理程序,了解各部门责任和承担任务范围。责任分割制度,合同管理人员有必要对各小组或者承包商详细的解释,让其了解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尽职尽责的共同实施合同项目。工作日志制度。每天用数据或文字的形式对各级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这要求下级各部门的高度配合,将每天发生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以便及时掌握过程进展。进度审批制度,成本核算人员由于对现场情况了解不熟悉,申报过程款不及时,没能按要求纳入当月费用支出。合同管理人员应从各个角度审查合同,从而及时对进度款进行审查。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选择合同管理人员很重要,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多项综合素质,精通合同法律法规、具备现代化理论知识、经验丰富熟悉过程施工的全过程才能胜任这一职位。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只有通过考核或者严格的培训,取得专业认证以后才能上岗。由于市场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已经具有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再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尤为重要,所以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
4.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按要约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要约,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完成约定施工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从宏观来讲,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讲,是规范工程承包、发包双方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质量、成本、进度)实现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学会使用合同
在以往的合同管理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合同签完了就归档在资料柜里,甚至有的项目快结束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职能管理人员还不知道合同都有哪些内容,或还是按照既往习惯,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怎么干,或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样的管理方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显然不适应现代施工企业的管理要求。轻视合同的管理,常带来这样的结果:本不该违约却违约了,本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却自动放弃了,甚至是本可以获得利益却承担了损失。所以作为总承包企业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会用合同、巧用合同。
为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和项目部在合同实施前必须对相关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答疑的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总体评审要领,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者身上。具体工程项目,该工作可由项目经理牵头,商务经理实施;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做到人人熟悉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相关规定、管理程序等。
2.增强合同法律意识,规避法律风险
2.1学会甄别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就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和利润的经营行为。简言之,法律风险就是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可能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和行为。识别法律风险,除了要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外,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总结多年来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日后新签订的合同中学会规避、转嫁或谋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方法,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2.2分包合同中规避法律风险的几个方法
就工程分包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本文谈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设置有效的风险转嫁条款。如:增加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明确无法一次性通过验收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增加进度滞后违约条款,对因进度拖延造成其他工序连锁性滞后的情况明确惩罚标准等。
第二,对于分包商,运用双方共同承担的方法在合同中写明结算程序以控制付款节奏。如:可参照业主方的付款进程及结算步骤来订立分包单位的支付款节奏,避免出现垫资情况的发生等。
第三,运用风险规避的方法,在与分包商的结算书中注明“双方无其他争议”,这样可以在双方产生一些纠纷时免除不必要的诠释和调解;增加“本合同项下所有应得款项已经全部按约付清”字样,以免产生任何额外待付款项。
3.熟悉《合同法》,完善合同管理
在法制社会里,法律是调整和规范合同关系的规则,不懂规则就会被规则所伤。知《合同法》、懂《合同法》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违约出现。按照《合同法》,本文以为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完善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一,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权的规定,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标的物验收的规定,制订合理的收货管理制度。
第三,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制订严格的债务管理制度。
第四,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制订合同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4.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
4.1合同全过程管理原则及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和风险,全过程合同管理就成为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潜在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对产生的纠纷运用规避风险技巧进行化解或谈判,对已处理完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就成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方法和原则。
4.2注意合同履行中的证据
保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院审判的一个基本原则。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要及时地收集、整理过程中发生事件的各类记录,积累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资料,形成能够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合同履行过程的数据库和证据链,为合同管理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支撑。
5.注重授权控制管理
合理的授权可加强总承包单位经营管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反之必然带来管理的混乱、失控。授权控制注意事项主要有:
第一,在发包人授权特定人管理和签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洽商、零星用工的签认、合同外工作的签认和工期、费用索赔时,必须规定除特定人之外的其他人签字无效,且发包人不予认可;所有的变更洽商、零工、合同外工作和索赔所增加款项,承包人必须在当期工程款申报时进行申报,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第二,在结算时,明确结算的程序和权力,在合同中明确只有特定人有权进行结算,以及结算程序确认;结算单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或规定“联合签署生效”特别条款等。
第三,在付款时写明收款单位,必要时需在支票上注明“不得背书转让”,并要求收款人员出具授权文件。
上述方法主要是以时间、范围、对象三个方面作为授权控制节点,由此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总包单位协调各专业分包的管理能力,同时避免了不当授权。
6.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总包合同为基础
在签署分包合同时,要以业主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和基础,订立分包及采购合同条款,要关注和把握总承包合同与各专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联动性,使合同成为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关注以下节点和事项:
第一,在时间上,对分包合同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要以进场或到货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为前提。
第二,以业主方付款为前提,使分包及采购合同的付款节拍与总承包合同保持一致性;付款进度可根据总包单位收款的进度安排,避免出现垫资情况。
第三,将分包及材料供货单位的违约责任与工程总包施工合同约定事项相联系,有效规避施工进度风险。
第四,将施工合同对质量的要求贯彻到分包及材料供货合同中,明确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
7.注重对甲指分包单位的管理
7.1甲指分包管理不善会造成很严重的负效应
进度、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出现了问题往往是由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或者实际施工能力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在施工经验以及自身生产协调能力上存在明显的欠缺,不能按既定的进度计划完成节点工作,造成后续其他相关工序连锁性进度延误;供货单位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所要求的标准,专业分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部位无法通过质量合格验收造成返工等。由于分包单位是业主方指定的,不可避免地使分包人存在心理优越感,对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消极怠慢等。这些负效应的产生势必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最终结果。
7.2管理甲指分包的方式方法
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和健全合同管理工作,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第一,应留下做过总承包服务工作的证据。文字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结算的时候可作为有力证据,但仅仅有落实在纸面上的文字而不签字不盖章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最终也会在结算的时候增加确认证据的难度。
第二,应该争取获得更大的管理权力。权力的表现应体现在合同上,从进度、质量、安全、付款进度等方面争取最大的权限,做到权利有依据,奖罚有出处可寻。
第三,养成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工作习惯。对已发生的合同索赔应及时向业主方申报,在双方约定的时效内争取问题的解决,不把问题都留在最终的结算环节。即便双方暂时就费用或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要清楚地记录问题解决到了那个环节,对已确认的内容双方签字,这样便于后续的工作。
8.培养和提升工程总承包条件下的分包管理能力
8.1培养工程总承包的意识
工程总承包就是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EPC合同,这是未来建筑市场发展的大趋势。而施工总承包只承担施工环节的工作。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模式是市场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培养和承担对各专业分包人的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势在必行。
作为分包单位可能会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分包不能再分包的规定,所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对一级分包进行管理,还要增强对二级分包的控制能力。
8.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分包管理的准备工作
第一,大力培养具有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电梯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工程的专业人才,培养专业的设备采购人才。
第二,大力培养设计人才,逐步培养设计与施工、设计与采购的协调能力,培养设计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指导能力和施工人员对设计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逐步培养对工程项目整体的规划和策划能力。
第三,建立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系统,培养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人才。
第四,先从工程项目的某些部分着手,培养工程总承包能力。
9.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企业管理,也就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施工企业必须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重视合同管理,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切实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2.分析合同签订过程
2.1准备
建设方于签约准备阶段需对施工方组织合法性作进一步确认,尽管施工单位的选择均以招投标形式决定,开展招投标前已对对方的实力、资质等作调查评估,但实行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再一次对论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提供,转载请保留网址.施工方进行全面、科学的调查,确认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防范签订合同存在的一切风险仍然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内容[1]。而对于施工方而言,了解建设方的总体情况也是必要的,可确认对方是否已依照我国相关法令法规登记注册并成为正规企业,获悉是否已具备法人资格,如若是法人建设单位的子公司,则需调查其法人总公司确切位置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同时仍需进一步了解该子公司与总公司间的关系是否属实。再者,如若建设方属于法人单位的商,需确认该建设方是否拥有相应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正常施工的开展。
2.2协商
建设方与施工方经准备充分后,双方约定时间进行签约协商,协商简而言之就是双方为合同主要条款交换各自意见,在我国经济法中称为要约与承诺。为尽可能推动双方合同达成,建设方与施工法在协商阶段均需将各自的意愿真实并准确的阐述出来,同时需认真倾听对方的意愿,分析对方的意愿是否合理,勇于指出对方不合理的要点,并通过再次协商将风险制约最低,尽可能降低合同签约的风险,从而实现合同管理的作用。
2.3定条款
我国建设方与施工方签约的项目合同大多数采用书面形式,法定书面合同的运用首先需根据书面形式的类型及范围,后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履行的职责,即合同中的条款。条款的确定是双方经协商后讨论概括出来的要点,条款需具有全面性及完整性,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确定条款以便于达到各自预计的成效。因此,双方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判断合同的完整性、全面性及自身风险分担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在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范围之内,进而为下一步正式签约合同作保障。
2.4签字
这一阶段需审核签约协商及合同条款确定等内容,再一次检查双方协商与确定条款是否存在理由,及时发现及早修改能为双方是否具备能力履行条款奠定保障。通常情况下,双方于签字前需完整通读合同一次,以便于审查合同条文是否存在遗漏,及时通过协商后予以修订或添加,确保双方权益免受侵害。
3.分析双方合同履行过程
无论是建设方或是施工方,对于双方而言,合同履行旨在获取各自预计的成效。
3.1建设方。根据合同履行分析并建立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同时为各管理环节落实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履行岗位职责[2]。此外,阐释论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为合同构建系统化管理模式,对合同进行密切跟踪管理,定期开展合同管理判断与评价交流会,为完善合同管理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及方案。
3.2施工方。主要负责人根据合同条款分析本单位施工能力现况,为施工顺利实施划分岗位人员,落实各岗位人员职责,实施岗位连锁实施模式,强调各岗位人员严把施工质量,履行合同规定事项,尽可能达到合同上条款的要求。定期开展施工座谈会,分析施工过程出现的理由,探讨解决策略,同时强调为降低施工质量风险,杜绝交叉作业。
4.合同注意事项
提及合同中的注意事项,可分阶段讨论,具体分为四方面。
4.1价款的细化。目前,在我国工程招投标中,通常采用可调价格作为价款细化的主要手段,即首先以中标价为招投标价款,然后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变更价格以及我国工程建设政策性调整后的价格再决定价款。常规下,以中标价与工程施工变更价格或我国工程建设政策性调整后的价格之和作为价款。
4.2合同中应包含工程竣工验收时价款结算的相关内容,通常需注明工程竣工验收时扣除质保金之外将预留尾款通过审计的形式向施工方支付,从而确保施工方合理行使价款结算,以便于确定所支付的工程价款低于竣工时双方结算价,这也是降低合同风险的主要内容[3]。
4.3合同应同时具备公平性与公正性。合同是否能体现公平与公正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一份有效且合理、科学的合同是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均重视的理由。同时,一旦合同已确定并签约成功后,双方需依照我国法律履行各自职责,避开未依法履行合同而导致法庭纠纷,造成单方或双方经济损失。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合同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是索赔与纠纷解决的依据,也是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中合同管理的作用探讨有其必要性。
合理管理的作用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已成为依法治理建设事业,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工具。因此,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后续项目进行的重要保障
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作为其中的核心,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着有效的调控。在工程项目中,通过合同,科学分解目标责任,优化资源组合,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工程的管理职能,规范工程内部管理职能,推进工程项目紧紧围绕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一一展开与执行。科学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交易行为,遏制发承包过程中的不良行为,保证交易活动中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目的。
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依据
任何的工程项目,都需要通过合同的签订来实现,通过合同,对承包工程的内容、范围、价款以及工期和质量安全标准等一一规范处理,并且合同双方根据相关条款的约定一一执行,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安全、规范完成。合同作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依据,通过对双方责任的明确,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条款相关规定,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整体出发,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监督,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3.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
在公路工程中,相关的示范文本中提出了工程保险、争议、索赔、违约等风险条款,若是在合同管理中,将这些条款一一在合同中体现出来,那么就可将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和风险转移,比如工程变更、违约、意外伤害等等,通过将合同条款的体现,可以将风险向第三方转移。
合同管理的实施
在公路工程建设体系中,合同管理的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订立前管理。合同双方,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进行。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后,双方就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具体执行,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为此,需要双方在订立合同之前,以认真、严肃、谨慎的态度,做好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合同签订前的行为管理。
其次,订立中管理。在订立合同时,也要加强管理。首先,需要管理人员与有关责任人事先起草相关的合同条款,双方针对起草的内容进行谈判和商定。其次,在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规范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坚持公平、公正、有效的原则,建立起以合同为中心的法律关系。
第三,签订后管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条款对各自的组织和人员加强管理,认真履行合同中的相关事项,同时,有关责任人还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协调处理,既保证合同内容条款的贯彻落实,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发生问题,一定要按照合同的条款自觉承担。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通过合同管理,严格遵循建设领域规则,加强对各个阶段的监督与控制,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完善组织结构
在公路工程中,要通过合同管理,将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以及权限一一做出明确的划分与规定,团结组织目标,分工协作,确保员工岗位与其工作能力相适应,全面推进工程项目的展开进行。
另外,在公路工程中,要完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加强对建设工程工作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的研究与细化,成立相关的合同管理部门,科学编制各项投资计划,做好相关的审查与汇报,做到责任、权利、义务的相互协调统一,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使得在工程进行中,不论是采用何种形式的组织结构,都可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组织制度是保证工程各项工作完成的基础,更是促进合同双方对合同管理条款履行和执行的保障。因此,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印章制度、统计考核制度、评估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度建立,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各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另一方面,有利于工程中的各项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对于合同管理而言,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其中一个关键问题,从整体上讲,目前,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偏低,尤其是随着现代科技水平和技术的发展,其业务水平就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合同管理人员在管理上过于随意,极大地影响了工作的展开,具体表现为两点:一、法制观念过于淡薄,随意性太强,再加上一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原则性,使得合同管理的职能作用根本没有充分发挥;二、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道德规范和职业规范,与之相应的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大大降低,进而影响了预算职能的发挥。因此,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定期展开培训工作,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4.强化信息化管理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如电子、传真,以及数据交换等等,为此,合同管理可以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新型的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从而推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执行。首先,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合同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将合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与此同时,对文档进行收集与处理,完善信息传达制度和行文制度。合同修改、签字等管理行为均通过系统网络操作完成,既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社会资源,而且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要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合同信息的管理,从工作实际,展开合同管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合同管理关系到发承包双方争议处理以及风险控制等问题,是项目管理的关键性环节,因此,合同管理对于项目各参建单位都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和意义。因此,合同管理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合同内容要有严谨性。合同文本要以国家合同示范文本为依据,在签订之前,对起草的合同文本进行仔细的分析与研究,尤其是对于关键词的含义要达成一致,避免由于多义性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合同内容要有合法性。所谓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合同各项条款中,要求,条款一定要真实、全面地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相关的履行方式和责任追纠,一定要细致,避免责任不清。
总结:
总而言之,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合同管理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是确保工程有效完成和工程达标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管理,约束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并将其作为解决双方问题的法律依据,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从大局出发,解决问题纠纷。
参考文献:
[1]赵君.加强合同管理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J].中国房地产业.2011(03)
[2]陈洁.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及法律防范[J].中国商贸.2011(20)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行业呈现出愈加繁荣的景象而行业繁荣在建筑行业中表现的最为明显。为了保证整个行业的发展,需要对其强化管理。在建筑工程整个项目的管理当中,工程合同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现阶段合同纠纷的情况还经常出现在建筑工程当中,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正确的策略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以促进建筑行业稳步的发展。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单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必要工作。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不仅可以实现与其相关的证据材料的保存,还可以在双方合同发生纠纷时,及时根据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网络管理体系的构建,使得合同能够得到统一管理,档案管理的有效促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合同的管理机构上来看,部分企业单位甚至还成立了属于自身发展和管理的合同室,确保了工程合同管理的质量有所提高。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还具备一定的有效性和秩序性。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相关的合同管理员负责统筹、协调、组织以及保管整个公司的全部合同文档,并负责各业务分公司及部门合同的管理监督工作。除此之外,各业务分公司及部门还要分别建立,并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建全合同文档的管理模式及归档工作体系。在管理过程中,必须还要找到一个专业技术素质较高,具备丰富的合同业务管理知识,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经验的人来胜任这份工作。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难点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我认为各单位执行还不够。一是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交底;二是合同执行人即项目经理),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如:加强工期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等,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内容。
2、工程合同法律效能存在缺失
目前许多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都存在一个相似的问题,即工程合同的法律效能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很大一部分企业存在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况。所谓的阴阳合同,主要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及其以上的合同,并且合同的内容有所不同,一份对内、一份则对外。对外合同是私下签订的用来规避政府管理或逃避相关税收的工程施工合同。就是这种阴阳合同的存在,极其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合法性,使其成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3、不同承包合同的管理存在差异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另一个难点就是承包方式的不同导致合同管理的差异性很大。目前建筑工程中,由于许多大型的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大,工期较长,施工单位往往会选择分包的形式完成工程项目的承包。并且由于各地承包方式的不同,使得总包与分包的合同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合同内容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更是容易在管理中被遗漏、忽视或者出现合同内容不明朗、交叉施工等问题,这些都给工程合同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4、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存在难度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一个难点,即工程的招投标管理。通常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与其招投标的管理之间存在着很重要的联系,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许多如工期、成本、质量以及安全等相关的控制因素,在招投标合同当中就已经有了极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许多的承包人,由于自身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或者为了个人利益问题,经常在实际工作中把招投标看成一个形式,单纯走个过场。这样的行为往往使得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工程的合同管理之间形成脱节的现象,给工程合同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5、较低的合同履约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对合同都没有认真的履行,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况,尤其是发包方,例如业主在私下进行垫资,不合法地进行发包,在施工时对工程款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等等。
6、很难实现合同索赔
法律与合同会将索赔这项权利赋予到一些受害者身上,就承包商来说,是一种维护正当权益、防止损失、保护自身的手段。但是,过度的竞争情况存在于建筑市场当中,合同条件不平等给索赔工作带来了许多的干扰因素,加之承包商自身保护意识缺乏,因此对合同的索赔带来非常巨大的影响。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几个注意事项
1、制定一套科学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要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就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同样,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只要有了完整的、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并且将所有制度严格执行落实,才能够确保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建筑企业必须要积极致力于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明确划分职责、权限,确立相关合同的主管与协管关系以及合同的起草、会商、评审、审批等相关的制度,甚至还包括后期合同签署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确保建筑合同的管理分工明确。
2、加强对合同的动态管理
合同管理伴随项目实施是一个动态过程,需针对不同阶段,确定针对性的合同管理方式。在招标阶段,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合同条款,包含了对合同范围、工期、质量、保证金、计价原则、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应尽量详细,与招标文件的内容相统一,避免发生前后不一的情况;在合同谈判阶段,应对合同条款中有争议或不详尽的地方进行明确和细化,但不得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不得定立“阴阳合同”;在合同履行阶段,注意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情况进行监控和抽查,对出现的与合同的偏差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措施进行控制,特别要严格签证及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进度有序,质量合格,造价合理;竣工阶段,完善相关工程资料,积极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及时完成工程结算,确保项目顺利投入使用。
3、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索赔工作予以强化
对合同索赔进行强化,确保索赔工作的科学、合法、有效,对合同纠纷的出现可以起到很好的预防和防治作用。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有很多的原因可以提起索赔,然而因为工程承包的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没有充分地认识合同的索赔,对工程索赔需要的动力和意识比较缺乏,这样纠纷的情况在合同中也会时有发生。为了能够顺利地进行索赔,将双方的纠纷和分歧减少,就需要将索赔的意识不断地提升上来。索赔要以建筑工程的索赔为基础;同时,合同的延续要依靠索赔。为了确保索赔的有效性,就规定施工部门在对合同进行签订的前提下,对种种不利的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和合同的变更,使用最有效的合同索赔策略。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对有关的索赔材料和有效的签证要进行及时的索取和保存,将有说服力的索赔请求提供给索赔,使对方能够同意,进而防止纠纷的出现。
4、大力预防不公正合同的产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平等公正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当中不容忽视的观念,尽管买方市场为现阶段建筑市场的主要特征,主导位置被发包方所占据。然而,本为施工行业,因此要将权利意识在经营的过程中树立起来,对发包方的任何要求不能无原则地给予满足,一旦这样,就会为企业的发展带来非常严重的影响,导致合同纠纷情况的出现。所以,就施工行业来讲,在谈判工程建设方案时,必须将平等作为前提,对自身的权益进行充分的维护,与对方签订不失公正、有效的施工合同,将产生纠纷的根源予以消除。
5、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人员发挥着极其重又不可替代的作用,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目前许多企业管理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缺乏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人员这样的现象。为了能够使企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不仅要积极引进专业技术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优秀管理人才,还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打造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准。
5、对阴阳合同要坚决抵制
《招标投标法》法规定:中标人与投标人应该在中标书给出的一个月内,依据中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将书面合同订立出来。中标人和投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的其他协议,其中该法律条文中的第 59 条也明确指出:中标人和投标人不依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招标的有关文件对合同进行订立,或者说中标人和招标人对背离合同规定的内容协议进行订立,针对这样的情况应该给予严重的处罚。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发现,符合法律规定的建筑工程合同,需要依据招标的具体文件进行订立,当有业主将该无理的阴阳合同要求抛给施工企业的时候,这就规定施工企业一定要对依法办事的原则予以坚持,对“阴阳合同”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坚决的予以抵制,进而对不必要的合同纠纷进行预防与避免。
结束语
总之,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各种企业性质的建筑施工队伍的涌入,建筑施工企业队伍日趋庞大,之间的竞争也日趋严峻,加上业主方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筑企业的利润空间已很有限,一般项目都是以合理低价中标。因此,完善和提高施工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体制,是建筑业走向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自我完善、自我调节、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利保障。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为了保障施工企业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并且使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在预先设置的合理范围之内。作为一名在建设系统行业中多年从事与合同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尤其我公司在进入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应该按照中建公司合同管理手册及项目管理手册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经验并且联系实际,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控制并加强合同管理的工作。
一、把好合同的签订关
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必须由公司级主管部门、主管人员负责起草签订;必须按照公司统一要求由主管领导、法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企管、财务、计划统计、工程项目部人员共同参与采用书面会签制度完成工程合同评审工作。(例如:我公司新近签订的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图书馆工程就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合同评审会签工作,本工程在中建集团多次的项目检查考评中获得好评,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且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肯定和表扬)。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建筑条例、招标文件及投标答疑文件、规范、设计施工图纸等并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主要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量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施工合同尽量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语。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应及时沟通。
二、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就要严格按照合同条件执行。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必须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完整、全面的合同交底工作。在确定了建筑施工合同价款组成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经济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还要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工作。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存档工作由专人专机构统一管理,公司应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且根据施工合同要求检查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的完成情况,施工期间是否及时做好各项工程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保修服务的履行情况。只有这样在工程实施期间定期定时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才能挖掘施工潜能为将来工程竣工结算并且盈利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这样在公司、项目部严格按照以上合同管理程序实施,使合同管理工作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起到催化、促进作用。为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实施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建筑施工单位合同主管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向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相关人员“合同交底”的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建集团要求进行合同交底及合同二次交底。“合同交底”应当采取集中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并且做好交底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当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向相关人员详细介绍拟建工程的工程概况,工程招投标情况,合同谈判期间的重要事项,工程取费标准及结算注意事项,合同价款的调整,材料设备采购中的注意事项,工程施工期间的各种资料的按时收集、按时签字、按时汇总的情况,合同的争端解决方式,施工中的重点难点,正确做好工程变更和索赔以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做好竣工验收与交付和结算工作;必须采用集中形式按书面资料交底。尤其是项目的二次交底项目商务经理对工程项目部人员更应该详细地进行合同交底工作,这样才能使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工程有一个全面地了解,才能使他们在工程施工中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调动施工一线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为公司、项目部、个人都能取得较好地收益。
四、合同管理人员应专业化、知识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也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决定性因素。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且要不断加强对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工作。使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个人素养能够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保障。所以我们建筑施工企业更应该要不断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在具体的工作中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我公司正式进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建公司统一要求对项目进行网上信息化管理,此操作平台充分体现了效率快、方便化、统一性、实用性的优点。公司也对合同造价人员进行了多次的培训工作,对我公司的项目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已实行多年,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领导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合同管理人员要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本企业的经济效益作出最大的贡献。
五、做好合同索赔研究工作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尤其在涉外工程中对工程索赔更是缺乏意识和动力,往往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很大地经济损失。我认为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相应的法律合同专业人才也是一个很重要地原因之一,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企业应加强这方面的学习研究工作,应定期开展学习如:对国内、国外经典的工程索赔案例加以学习领会并运用到工作的实践当中去,这样才能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