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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5-23 21:27:4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篇1

二是行业自身的问题成为阻碍专用车发展的巨大障碍。多年来,专用车行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日积月累,在市场持续不景气的情况下,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不断激化。今年上半年,国内发生了一系列重特大交通事故,这些事故中,危化品运输车成为肇事的“主角”。与此同时,专用车企业生产违规车辆、买卖合格证、生产一致性等问题也被媒体频频曝光。这些事件让专用车在公众面前显得有些“灰头土脸”。

那么,我国专用车行业如何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更好地解决自身问题呢?

首先是如何适应外部环境问题。去年和今年以来,“调结构”、“转型升级”、“中国经济新常态”、“微刺激”等成为描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现状的关键词。这些关键词告诉我们,必须要重新认识宏观经济环境,重新研判市场需求,重新规划企业的发展模式。

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寻找市场的突破口和新的增长点。比如,从2011年开始,我国专用车行业告别高增长,企业开始格外关注投资、出口和内需增长。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卡车、专用车企业更加关注细分市场和客户。卡车、专用车企业与物流用户的紧密接触,体现了商用车企业寄希望于从需求端入手,寻找转型升级突破口的迫切心情。现在我们的企业已经有了以需求为导向进行转型升级的共识,未来我们还要有能力来持续满足这些需求。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最困难的时期。就专用车行业而言,有困难,也有机会。国家通过“微刺激”的宏观调控手段,对高铁、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和投资,保证了国内市场对专用车的需求,为专用车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一个难得的过渡期。专用车企业应当拓宽视野,在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发现更多的机会,寻找新的发展方向。

其次是专用车行业如何解决自身问题。对于专用车来说,行业自身问题带来的危机,比外部环境给行业带来的压力更加可怕。今年以来一连串的危化品运输车恶通事故,以及被媒体曝光的事件,其背后的原因,有行业管理的问题,有使用环境的问题,也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长期存在,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有些问题甚至愈演愈烈。

何以解忧,唯有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年底将要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已经确定为“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将是国家未来最主要的治理手段。

篇2

[DOI]10.13939/ki.zgsc.2016.32.295

一个地区的发展取决于诸如区位,资源禀赋,人才等多方面的因素,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研究表明,特殊地区的人才投入对于地区的发展贡献率要大于其他的要素投入,从一个方面印证了人才要素的质量和数量与地区发展的关系。提出要把曹妃甸建设成为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窗口,环渤海新型工业化,同时,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唐山曹妃甸作为河北打造沿海经济增长极的地位日益突出,如何在三地协同发展大背景下突出自己的区位优势,是曹妃甸的当务之急。发展要靠人才,发展要以法治为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描绘了法治愿景,曹妃甸更应加紧法律人才的储备和培养,这就要求“法学精英人才既要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具有较强的法学专业理论素养,又要精通法律职业技能,具有熟练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还要具备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伦理和服务社会的精神”。[1]因此分析曹妃甸法律人才的需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尤为必要。

1 曹妃甸法律人才需求的特点及成因

1.1 曹妃甸法律人才需求的特点

1.1.1 曹妃甸需要应用型人才

作为河北省沿海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承载地区,曹妃甸的产业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港口为依托,发展临港产业及化工等行业是曹妃甸主要的发展方向。这样的格局需要大量懂得具体实务操作的人员加以充实,在此背景下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自然要求以应用型为主。应用型法律人才就是能够把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操作完美结合并能够熟练解决和处理各类案件的人。

1.1.2 曹妃甸需要创新型人才

曹妃甸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毕竟建立的时间有限,而且其中还有很多是较新的项目,这就决定了区内发展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在没有现成经验的基础上在一些方面要摸着石头过河,如果我们因循守旧不但不能使曹妃甸更快的发展,还有可能使其错失发展的良机。这就要求曹妃甸需要的人才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一般认为,创新型人才是与普通型人才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创造创新能力和良好品德修养的各类人才。[2]

1.1.3 曹妃甸需要复合型人才

作为沿海地区,与世界各国的联系较内陆地区更加频繁和密切,同时作为环渤海新型工业聚集区,产业本身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而且不同的产业之间还有互相的融合和借鉴,这一特点就决定了对于法律人才的复合型要求。法律人才的复合型表现为不仅要具有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实务经验,同时要求对特殊产业也要具有相当的了解,因为当在为某一产业进行法律服务时,如果对其没有一定的背景了解,很可能对于法律解决对策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影响到我们的利益获得。

1.2 曹妃甸法律人才需求特点的成因

曹妃甸位于唐山南部沿海,地处环渤海、环京津(“两环”)的核心地带。视察曹妃甸时,指出要把唐山和曹妃甸建成“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窗口、环渤海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三个定位。经济可持续与产业的聚齐对人才的需求有着巨大的渴望,同时产业集群的初步建成也使得该地区成为了法律人才施展抱负的重要场所。经济总量和经济质量的不断提升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加以支撑,同时法律人才作为一种可“流动”的稀缺资源,能够在特定的地理空间中呈现显著的聚集现象。[3]产业聚集地区具有产业多元、产业交叉、产业融合等诸多特点,在此地区更容易出现新的问题,同时作为东北亚区域联系的窗口,该地区与外资企业联系紧密,这些特点决定了曹妃甸的法律人才的需求与一般的内陆地区和学术聚集区的人才要求是不一样的,它更加重视法律人才的实务操作能力,同时应当具有相当的创新意识和复合性。

2 曹妃甸三维度的法律人才需求

人才需求受到企业、城市、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呈现出错综复杂变化特点,不仅含有线性变化特点,又含有非线性变化规律,获得高精度的人才需求预测结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4]笔者将从行政能力建设,产业集群需要和环境可持续三个维度分析曹妃甸法律人才的需求。

2.1 行政能力的建设与法律人才的需求

篇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和重点都在基层,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直接关乎社会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大。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

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就是法治。法治一方面通过调节其特有的结构调节社会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社会治理的合法性加以解决。另一方面法治通过国家强制性保障社会治理活动的法律权威性;最后法治通过确定边界和底线使社会治理活动有可预期性。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和基础就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矛盾和冲突多发于基层,集中体现于基层治理中,伴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加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已成为现实问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于现代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言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可以提高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程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社会治理资源的整体优化。换一个角度来讲,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体现和反映国家治理能力的“风向标”。

就我国当前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实际情况来看,基层治理法治化所起的作用是关键性和基础性的,同过去以“管控思维”为主体的社会治理方式相较而言,法治化治理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并在最大范围内聚集民意。法治化治理方式通过制度建构方式,运用法律手段,可以最大限度杜绝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真正实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等目标。

二、社会治理的法律属性包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从理论而言,社会治理是一项公共职能,为了实现这一公共职能,社会治理的主体可以采用行政命令,行政计划、行政处罚等一系列管理手段。因此,“社会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讲本质上就是公权力的行使,是行政行为的实施。在现代法治国家,只要是权力的实施行使,就必须受到法治约束,只要是权力的意思表示就必须符合法治精神。社会治理采取的行政行为本质就是法律行为,这是社会治理的法律属性。这一点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治理中必然包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普遍运用。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社会治理主体的法治化。就社会治理的国家公权力而言,管理职能之间的空缺、重叠和冲突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机制和法治方式协调、沟通和解决;就社会治理的社会公权力而言,公共职能与国家职能的界限、分工、冲突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指导和协调。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社会治理行为的法治化。社会治理行为作为一种行政行为,体现了行政行为一般性原理,体现着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而且现实中,在社会治理中,这种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会直接面对尖锐的利益冲突、强烈的价值碰撞和巨大的社会诉求,其运用得当与否将最直接影响国家形象及公民的法治信仰。三是运用法治思维确保社会治理责任的法治化。有权力就有责任,责任是权力的本质属性,而且这种责任应当且必须是一种法律责任。法治思维与权力思维的差异之处就在于是否承认权力的最高性。法治思维认为法律的权威高于权力,公权力的行使者必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制度障碍

虽然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都有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但从现实情况看,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着严重制度障碍:其一,现在制度已经相对落后。我国原有相关法规是适应传统社会管理模式而形成的,社会管控思维严重,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相去甚远,出发点和制度建构的主要做法完全不同,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其二,立法相对滞后。进入新时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以后,实施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由“行政色彩”向“法治主导”转变以来,许多地方在实践中已经做了许多有益尝试,且取得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意识的成果,但是相应的立法工作却显得滞后,特别基层自治组织、基层治理机制合法性问题,涉及老百姓利益保障问题的许多方面仍未纳入法治保障轨道。其三,法规效力层级不足。从目前现实情况来看,从国家立法层面来看,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法规较少且缺乏可操作性。许多地方通过地方政府立法对现实矛盾加以调节,但是这些地方性法规效力不高,甚至因为没有先例可循,在一定程度上违反相关上位法规的问题。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不复存在,何以谈其效果和作用?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足,一方面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不够、依法治理的传统和氛围缺失,另一方面是在客观上大量存在许多领导干部不愿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而是采取行政手段的“短、平、快”,更有甚者提出法治方式让其“畏首畏尾”,在一些场合发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控的传统思维。

(三)行政手段的路径依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社会结构和利益需求呈现多元趋势越来越明显的背景下,行政手段难以“一招定天下”,需要多种手段协调,其中法律手段应该成为主导,如前所述,行政手段应在法律框架设立的范围内发挥效用。过去中国,在人-单位-国家这样的架构下,通过上行下达执行行政命令实现社会治理确实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面对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分层的现实情况,过分依赖行政效率只会导致基层社会治理陷入僵局,而且极易导致权力寻租,导致腐败。这样的路径依赖极易发生打着“发展压倒一切”等片面观点的旗号,时不时发生突破法律边界的行为,甚至侵犯公民权利,认为改善了群众生活,尽管违法但是可以被理解。如此种种,突破法律边界和底线,不惜一切代价和手段处理矛盾纠纷,最后结果往往是进一步激化矛盾,是短视行为,于长远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的思考

(一)最关键的是领导干部要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自觉学习,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通过法治思维进行思考,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理念内化于心;通过比较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人治思维、人治方式在治国理政方面的优劣,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必要性,改变过去那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人治”思维模式,以法治眼光看待一切,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领导干部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始终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通过干部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潜移默化地影响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使领导干部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重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方面作用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充分运用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使领导干部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习惯。同时对反面典型的警示、警戒作用不能忽视,应在组织、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坚持给人治亮“红灯”,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所有领导干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三)要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上强调法治指标

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的:“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因此要将法治指标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是否具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提拔重用那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领导干部,通过激励机制,促使更多领导干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四)要积极营造法治环境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稳定有序的法治文化氛围,使领导干部习惯法治思维,习惯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使其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习惯,形成优秀的法治思维品格,养成良好的法治能力,形成推进依法治国的良好法治氛围。

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根据法律思考,把法律当成思考、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法治思维在现阶段主要指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的思维。法治思维改变了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中存在的重权力轻权利、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思维误区;法治方式指领导干部遵循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依法治理,通过制定、执行法律,运用法律方法治国理政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核心是用权利制约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约束和规范,约束公权力、保障私权利。

总之,我们需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坚持法治导向,提升法治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篇4

据初步统计,至今我市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94条,其中市本级主动公开3876条。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方面,突出抓了以下五方面:

(一)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据初步统计,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312件,其中市本级受理60件,市政府各部门受理188件,镇(街道)受理64件,内容主要涉及财政、征地拆迁、规划、住房保障、劳动就业、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各地、各部门积极回复,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使大多数申请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举办行政诉讼应诉及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标准文本。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不及时以及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案件败诉率高的情况,于今年初在__大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格式并下发执行,进一步规范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程序,降低了败诉风险。三是重视协调会商制度。对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三安全一稳定”、“二秘密一隐私”等疑难问题,建立由受理行政机关牵头,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商制度,并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对申请内容是否明确、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和如何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回顾过去一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各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各单位虽然指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严重削弱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__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征地拆迁补偿、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城建规划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篇5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5)30-0008-01

在初中阶段,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效率一直不高,学生的能力不能得到根本的提高,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造成这种事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改变这种局面的途径也是很多的。下面结合“学讲计划”研究提高思想品德课教学效果的策略,以促进学生成才。

一、要摆正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教师必须明确,老师是导演,学生是主角,学习能力不是教师讲出来的,而是学生学出来的。否则,如果教师当主角,讲课滔滔不绝、口若悬河,那就本末倒置了。目前,虽然有的教师也明白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这个道理,但在实际教学中还是自觉不自觉地以自己为中心,独占课堂,结果使学生养成懒于动脑、愿意吃现成饭、希望老师公布现成答案的习惯。要改变这种局面,教师必须改变教学观念,大胆地让学生完成自己应该做的事。教师可少讲,让学生多讲、多活动,使学生的活动由单一的听讲转变为积极思考,大胆发言,敢于质疑,勇持己见的全方位活动,进而使学生由单纯掌握知识的知识型向应用和深化知识的能力型发展。当然,对一些难点问题,教师可通过“讲、练、做”等方式,让学生去掌握并加以巩固。

二、要紧密结合现实,精心备课

徐州市教育局提出“学讲计划”以后,学校安排我上一节“学讲计划”的公开课。当时我的教学进度是第6课第一框“认识依法治国”,所以课题就定为“认识依法治国”。恰好十八届四中全会此时正在召开,这次全会的主题又正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当属首次。于是我决定以这次全会作为背景,让学生全面认识依法治国。由于学生在家要做家庭作业,没有时间看当天晚上《新闻联播》播出的公报内容,只能由我来查找视频在课堂上播放给大家看。当天晚上,我在办公室等到九点多钟没有等到视频上传网络,第二天一大早,我跑到办公室打开《新闻联播》官网,下载视频、剪辑视频、修改课件,保证了第一时间把重要信息送到学生的课堂。我设计好导学案后,给同一备课组的教师们看,征求他们的意见。备课组的教师们基本认可我的教学思路,只是建议我在教学环节上做出了微调,最后确定了这样几个部分:(1)学生自主先学,确定学习目标及重点难点。(2)突破重点。(3)学生发现问题,互助解决问题。(4)检测反馈,用经典例题检测学习效果。(5)小结反思。用3W,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思路来梳理本课的知识体系,方便学生系统掌握;最后背诵和默写,巩固本节课所学习的内容。

三、要创设生动有趣的教学情境

兴趣是创造之源,主体意识是兴趣之根。学生有了主体意识,才能有学习兴趣。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认识到鼓励的作用,特别是对学生,应坚持以表扬为主,帮助其克服自卑与胆怯心理,去追求更大的成功。中国有句老话:“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就得自己亲口尝尝。”只有自己尝了,才能触动自己的感觉,有了切身的感觉才能激发出真情实感。这也是“学讲计划”所追求的宗旨。我在备八年级思想品德课“自立自强”这一单元时,感觉内容非常丰富,只靠教师讲解是不够的。于是我设计了一个活动主题:“体验30分钟的黑暗”(学生在小学阶段的语文课中学过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课文)。学生对这个活动非常感兴趣,他们都进行了认真的准备,跃跃欲试。当蒙上他们眼睛的时候,他们就有了真切的感受。为了加深他们的感受,我加入了音乐欣赏和图片欣赏。当音乐响起时,很多学生随着音乐打起了节拍,小脸上荡漾起陶醉的微笑。图片欣赏时,学生们更是表现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最后,让我惊讶的是学生们的感受是那样的至诚至深。这样的活动让学生们体会到了盲人的不易,理解了坚强意志的巨大作用。如有的同学说:“我不敢将手伸出去,怕撞到别人,我只好在自己的四周摸来摸去……我突然感觉到很孤独,很无助。”“蒙上眼睛,一切都是黑色的。盲人看不见了多少年,想把眼前的黑色变成彩色,可他们可以摘下蒙眼睛的布吗?只有内心强大才可以。”“一个人如果眼前是黑色的,那他的心就应永葆彩色,才能不寂寞。”“从―个光明的人到盲人只是刹那间,眼睛所触及的全是黑暗。但是,我感觉盲人的世界还是光明的,那是他们对生活、对世界的热爱与追求。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而失去眼睛的时候,也是释放心灵、敞开心灵去热爱每一个事物、每个人的时候。”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课的氛围更浓了,他们的表现也给我上了一堂丰富而厚实的课。学生对这节课非常感兴趣,教学效果也非常好。另外,实施“学讲计划”不管是学还是讲,表现形式不是唯一的,唱、画、写、哭、笑都可以“讲”出来。

四、结束语

总之,提高初中思想品德课的效率和学生能力的根本出路,在于我们要彻底废除“满堂灌”,引导学生多说、多讲、多动脑,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潜力,充分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才能使他们真正成为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之才。

篇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改革思路。在字字珠玑的两届中央全会公报中提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可见中央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但也从侧面反映出,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疑问和困惑。2001年国务院出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问题作出了规定,随后陆续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等规定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行规制。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随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分别颁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中《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第52条做了扩大性解释。上述规定的出台为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铺平了道路,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职权范围,提高了执法和司法效率,具有显著的进步意义。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践探索

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为了形成衔接合力,我国许多地方都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这种联席会议在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选择性执法,强化立案监督工作,依法惩治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动执法机制、执法监督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建立网上衔接平台。通过各地建立的网上衔接平台可以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进行处理和传输,不再需要专人传递纸质文件,可以相对的节约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使得行政、司法机关可以更加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能。可以将每年繁杂的案件迅速的归类整理,统筹办理,将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搬到网络平台上,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优化案件办理的工作流程,更好地实现案件的办理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行政执法领域是行政法规和自然科学知识相结合的领域,我国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数十个之多,其所涉及的执法领域也有数十个之多,这些执法部门收集到的行政证据都有可能进入到刑事诉讼中,而公诉人和法官不可能全部掌握各个部们所涉及到的行政法规和自然科学知识,所以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也就成了一种自然的选择。将言词证据纳入衔接的范围。目前的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人员一般都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行政执法人员在取证中一般能够严格遵循取证程序要求采取诸如双人取证、个别询问、自愿陈述等方式来保障当事人或证人客观真实地进行陈述。虽然《刑事诉讼法》第52条将行政机关收集的言词证据排除在衔接范围之外,但是对于上述的言词证据有的司法机关采取了开放性的态度,将其纳入衔接范围,发挥行政机关收集的言词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反驳作用,即当事人、证人在刑事程序中做出与行政程序中不同的陈述时,以行政程序中的陈述反驳其刑事程序中的陈述,以起到去伪存真、形成震慑的作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践困境

缺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强力牵头部门。2001年国务院成立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这是目前国内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调的最高牵头部门,但是这个部门也仅仅在破坏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作用。这也反映了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领域的一个顽疾:缺少强有力、规格层次高、从中央到地方一以贯之的部门来牵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目前在各地的衔接中,牵头部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召集会议、通报情况等方面,无法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进行系统性、强制性、规范性的指导。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履行监督职责。《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包括对行政执法活动和诉讼活动的监督,但在实践中却存在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缺乏、监督依据缺乏操作性等问题,检察机关还需要通过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方式进行事后监督。我国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众多,依据现有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既不向检察机关通报也不向检察机关备案,检察机关无法掌握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状况,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我国近些年来出台的一些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文件,多是以领导小组、部际联系会议的名义下发,强调的多是联系配合,法律效力孱弱,检察机关无法依据这些文件履行监督职责。对执法部门的经费保障不足。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做不到全额保障,普遍有30%左右的缺口需要自筹,也就是“皇粮不够,杂粮来凑”。随着行政收费项目的的减少和公有房屋禁止出租政策的出台,行政执法机关自筹经费的渠道只剩下行政罚没返还这一条途径,如果每年的罚没返还的资金达不到预期目标,那么该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都会受到影响。这些因素导致了行政执法机关不积极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不愿接受检察机关、公众、媒体的监督,“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出现。近年来环境违法犯罪、食品违法犯罪呈愈演愈烈之势,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反映出环境、食品的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乏力,没有对环境、食品犯罪形成强大的威慑。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完善路径

确定牵头部门。按照现行的体制各级政府内设的法制部门负责划分和赋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并应对复议和诉讼,可以说无论从部门权限还是业务能力上,各级法制部门完全有资格代表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这样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中法制部门可以代表数量众多的行政执法机关用一个声音说话,以往需要多家参与的复杂过程,就简化为行、公、检、法四方参与的高效衔接。同时要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予以全额保障,不能将罚没返还作为弥补经费不足和变相奖励的手段,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细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证据规则。目前《刑事诉讼法》对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的范围仅明确为实物证据,对于言词证据是否纳入衔接的范围,不仅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做出了扩大性解释,而且各地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也摸索出将部分言词证据纳入衔接范围的路径,现在距《刑事诉讼法》第52条出台已近四年,可以对实施的效果、改进的方向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将来源于实践的各项可行的作法纳入到立法改革中。赋予检察机关行政惩戒权。《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条的立法本意应该是检察机关对一切法律实施的活动进行监督,对一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其中不仅包括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所以《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并进行惩处的权力,检察机关也应该享有,具体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领域就是检察机关对不移交刑事案件的、不刑事立案的,可以做出检察决定,依法给予行政执法部门和侦查部门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警告、记过等处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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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强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以"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等"三个面向"为目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服务型统计建设。一是夯实科学决策基础。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以GDP 为龙头, 进一步夯实GDP 及相关指标的源头数据质量 ,及时、便捷、准确提供各种统计数据,夯实科学决策基础。二是提升建言献策水平。围绕中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与专题调研信息,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科学总结分析"十二五"发展成效与问题,提出加快"十三五"发展建议等,为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参谋。三是加快统计成果转换。以面向全社会服务对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集成化水平,进一步改版完善统计月报、统计摘要、统计年鉴,做好经济普查公报、系列分析、研究课题、普查年鉴等开发应用工作。

4.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继续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一 要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 除按照 全省 "全员素质工程建设"的要求, 积极组织参加 领导干部素质提高培训班、业务干部培训班、网络统计业务培训班外, 举办"建言献策"、"专报信息"和"调研信息"等若干专题培训班,组织召开全市第二十三次统计科学讨论会,并邀请知名教授专家举办热点问题学术讲座,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要加大乡镇统计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 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 督促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设置、统计工作职责、统计业务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争取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对乡镇统计机构、编制、经费的支持 ,设立实体性统计站。

5.做好各项统计改革工作。 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双轨制改革工作;落实重点服务业部分行业规模标准的调整,建立部分企业财务月报制度;扩大贸易统计财务季报填报范围,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年报;精心组织企业创新专项调查 , 认真实施 能源产品购销存、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和小型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调查等统计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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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方案1

 

一、主要任务

 

1、快速、及时,准确报道全区各级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区动员大会情况,大力宣传复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2、大力宣传全区在干部学习教育、思想道德建设、社会道德风尚、城乡基层创建、人文环境建设、生态、生活环境建设及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典型的力量带动各项工作健康扎实深入开展。

 

3、跟踪报道全区规划管理整治、建设秩序整治、市容市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开展情况。

 

4、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及争创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工作措施

 

1、成立“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台长任组长,副台长、总编辑同志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2、落实责任,各司其职,环环相扣,反映灵敏,确保工作流程紧张高效、有条不紊。

 

3、按照“三贴近”的要求,丰富报道形式,充分利用广电的各种优势和手段,多角度、立体式展示全区各行各业在争创工作中的亮点,确保报道时效性。

 

4、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各项宣传工作不出纰漏,安全优质,确保争创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和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双丰收。

 

宣传方案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文件精神,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部门法主题宣传行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为成员的部门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分管领导和盐政科长负责向县政府法制办请示汇报,加强协调沟通,其他人员密切配合实施。

 

二、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运用好传统普法手段和形式的同时,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引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介扩展普法方式,不断加大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协调力度,做到法治宣传广播有声、荧屏有影、报刊有文。

 

三、活动实施

 

按照县法制办的总体要求,结合县盐务局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首先,利用LED屏全天滚动宣传此次活动,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其次,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重点学习国务院颁发的《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管理条例》,将法规条例中的重点章节、重点条款贴进宣传栏;第三,积极主动与县卫生、电视台、联通等单位协调联系,争取支持,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部门法规进行全天滚动播放。最后积极开展“执法服务社区行”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在县城大型社区及务大乡镇集市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真假碘盐鉴别和健康咨询活动,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提高全民食盐安全健康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围绕“部门法宣传”活动主题,明确活动重点。要积极主动争取县政府法制办指导支持,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强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形成食盐市场监管合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服务方式,确保服务效果。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运用多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努力提升活动成效。

宣传方案3

 

今年xx月xx日,是xx个全国“土地日”。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针对我市当前工作实际,拟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权益等重要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2、深入宣传“阳光国土”三年行动,主要围绕基层基础年工作方案提出的10项重点工作,夯实10个方面工作基础,展现国土资源基层基础年有关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保障发展、基础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果。

 

3、深入宣传当前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主要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低丘缓坡荒滩开发利用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城中村改造工作等重点难点工作的宣传。

 

4、深入宣传宁波市国土资源市情。全面介绍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正确解读主要调查数据,深刻分析我市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国土资源的关心、关注和忧患、责任意识。

 

三、宣传方式

 

(一)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视察国土资源工作

 

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视察我市开发造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表土剥离、增减挂钩、低效用地再利用等项目现场,并就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提高保护耕地保障发展水平作重要指示。

 

责任部门:规划耕保处牵头,办公室、利用处、整理中心配合

 

实施时间:xx月xx日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系列宣传

 

1、向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汇报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成果。

 

2、以市政府名义适时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新闻会。

 

3、会同市统计局等部门共同《宁波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报》。

 

4、制作专题片,并于xx月x日在宁波电视台开展公益性宣传播放。

 

责任部门:审批地籍处牵头,办公室配合

 

实施时间:x月下旬-x月上旬

 

(三)走进国土系列——村干部走进国土

 

邀请30名村干部代表走进国土,通过举办座谈会、走访美丽乡村等形式,介绍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在服务“三农”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绩,并听取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法制监察局、规划耕保处、利用处、审批地籍处、地矿处配合

 

实施时间:xx月下旬

 

(四)阳光国土走进“阳光热线”

 

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走进宁波电视台“阳光热线”节目组,开通阳光热线,重点就“阳光国土”三年行动及国土资源领域重点改革、重点工作等情况,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各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实施时间:xx月xx日

 

(五)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

 

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等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矿产管理秩序。

 

责任部门:法制监察局牵头,监察支队配合

 

实施时间xx月xx日

 

(六)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广场咨询活动

 

深入广场、社区设摊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活动,分发土地日宣传品,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责任部门:法制监察局牵头,局团委配合

 

实施时间:xx月xx日

 

(七)举办国土杯“珍惜资源”微故事创作大赛

 

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主题,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国土杯“珍惜资源”微故事创作大赛,深入宣传国土资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

 

责任部门:局团委牵头,办公室、规划耕保处、利用处配合

 

实施时间:xx月中旬—xx月底

 

(八)打造“阳光国土”专版并群发“土地日”宣传短信

 

在6月25日《宁波日报》开辟阳光国土专版,重点宣传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阳光征地拆迁等。同时,群发“土地日”宣传口号短信,扩大国土资源影响力。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实施时间:xx月xx日

 

(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宣传

 

开展汛期地质灾害专项检查和专题宣传报道工作,联合气象局等部门及时发送报道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地矿处牵头,地质环境站配合

 

实施时间:xx月下旬—xx月

 

(十)指导各地做好xxx专题宣传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广泛开展xx系统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实施时间:xx月xx—xx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狠抓组织实施,切实搞好第xx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2、创新宣传方式。要探索开展创意新、形式活、时间长、影响大的宣传活动。要根据“三贴近”要求,注重宣传效果,面向社会公众,根据各自条件,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3、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对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争取一同参与宣传活动,以增强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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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分类号:G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2-132-02

一、保障教育督导机构行使“督政”职责

(一)依法‘督政’

要使教育督导机构具有“督政”的职权,分析各地的经验,最重要的一点是依照法律规定明确授予其“督政”职权。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的全而深化改革,更加要求在教育层而要依法督政。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种①:-种是由地方人大通过立法做出明确的授权规定。以广东省为例,2002年5月,《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正式颁布,确立了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督政”“督学”职能,加快了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步伐,提升了督导机构规格,规范了督导运行机制,增强了督导效能。另一种是地方政府在职权范围内明确做出授权规定。在《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的推动下,广东省各市、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不断完善,深圳等市、县颁布了地方《教育督导条例》。为更好地规范教育督导运行机制,近几年,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网上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教育评估工作情况反馈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督导机构考核制度、督导公报和奖励机制等配套文件,从而切实增强了教育督导效能。再一种是由政府根据需要决定授权进行的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如广东省从2001年开始的“二级跳”式“督政”行动。从2001年开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直接操作,先后启动建立了教育强镇(乡)、教育强县(市、区)、教育强市的督导评估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广东教育的快速发展。2014年12月21至2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完成了对广东省申报的4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检查。

(二)处理好与政府其他行政部门的关系

在处理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系统中其他部门的关系上,必须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教育督导机构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有着明确的职责分工,但是在整个管理工作中,又必然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工作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如遇到工作上的矛盾,应从领导上进行协调。而在处理同被督导单位关系的问题上,在教育督导活动中要求督导者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合作和帮助的精神,绝对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以个人的好恶或主观臆断作为判断是非的依据和以蛮横的态度对待被督导单位;也绝对不允许。同时,也要求被督导单位根据督导要求,实事求是地提供情况,为督学的督导活动创造各种方便条件,并认真听取指导意见。

二、努力改善督导人员与教师间的关系

(一)做好教育督导评估者的心理调适

首先要提高督导评估人员的素质。在挑选督导评估人员时根据评估任务,尽可能地组织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评估工作,随后进行培训。在评估实践中,根据评估中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通过评估实践提高评估人员素质。其次要健全人性化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育评估的程序进行评估,不疏漏教育评估的任何环节,也是防止不良心理倾向干扰评估活动的有效措施。最重要的还是要引导督导评估人员实行“心理换位”。即要求评估者不仅要客观公正地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又要站在被评估者的角度,设身处地考虑问题。实践证明,“心理换位”方法可以使评估者消除亲疏好恶等类群心理倾向,推己及彼地进行合理有效的评价。

(二)构建教师积极性和努力的回报评价制度

为使教师评价作为教育评价制度的一环有效开展,以下的条件是必要的:②

1.直接进行教师评价时,评价应是客观的(保证透明性和公开性)。

2.应赋予教师对于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的知情权。

3.教师如认为评价不当,应有权申诉。

4.特别是实施与工资挂钩的教师评价时,必须事先与相关教师组织进行协商,获得认可。

对此,我们要谨记以功利为目的评价的失败教训――“竞争”式的回报奖励制度阻碍了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的“协作”式教育活动,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应该极其慎重地进行。

三、转变基础教育学生评价模式

(一)由相对评价向绝对评价转变

绝对评价即达标性评价、合格性评价。有学者认为③,基础教育的评价取向转向底线评价,是现实发展的选择。第一,在社会有可能也有条件普及义务教育的时代,由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制度的底线公平,转向选择底线评价就是维护基础教育的本分,这种本分要求我们坚守培养全体学生成为素质全而、人格健康的合格公民的底线。第二,基础教育不是选拔意义上的教育,而是生存、保障意义上的教育,它所培养的未来精英,与未来平民一样,在基础教育阶段都应当首先养成良好的平民素质。第三,具体培养目标应该是适应现代社会需要,也满足个人生存与发展需要的普通劳动者。第四,底线评价从程度看,应当是普遍可及的和普遍合适的;从性质看,应当是平民的基本品质的发展性评价、基本素质评价;从定位看,应当是对普通劳动者的合格评价;从内容看,应当是判断普通公民基础素质状况的评价。第五,把底线评价的全部内容实质性地纳入考试,切实满足精英必须首先是平民的目标。第六,让普通劳动者真正理直气壮地站起来,让“精英首先必须是平民”的理念真正普及开来。

(二)学生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

评价类型是按评价的主体可以分为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他人评价是除学生以外的其他任何客体(包括教师、学生家长、本班其他同学等)对评价对象的评估,传统进行的学生评价主要由教师和标准化测试构成,这种评价是非常片而的。他人评价要多元化,教师、学生及同学参与评价,有利于调动各方而的教育力量,形成教育合力。而白我评价有利于调动学生本人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评价中的辅助作用,不至于造成评价的缺席审判。所以二者结合有利于优势互补,防止评价的单边化。

(三)分析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评价类型按评价的范围可分为分析评价和综合评价。分析评价是把评价的内容分解为几个项目,分别进行评价。如评价学生的心理素质可以从自强、自信、自控、与他人交往和合作等方而进行评价。综合评价是对评价对象的整体进行全而评价。当下由于高考指挥棒的存在,对学生的评价仅学业成就能引起学生的重视,其他德体美劳的评价则流于形式,教师评价时敷衍应付,学生也不当回事。2014年12月16日我国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前者规定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后者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而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④说明高考指挥棒即将由单方而评价朝真正的多方而参考标准发展,其中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即要求分析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而要做到两者结合,则需要引入新的评价方法――表现性评价和档案袋评价。这两种评价方法都是通过收集和积累学生平时的行为表现记录、创作的作品和各种评价记录素材,以建立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考试的一个参考依据。

注释:

①陈德珍加强教育督导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J]中国教育学刊,1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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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法治环境;市场准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为我国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法律和经济上的双重“平等”保障为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党和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旨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为非公有制经济保驾护航,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据全国工商联的2012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9月,我国私营企业已达1059.8万户,同比增长12.6%,注册资本达到29.8万亿元,同比增长21.3%。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已经超过60%。截至2014年底,我国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6400多万户,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65%,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达到7000万人[1]。非公有制经济在提供就业、增加税收、繁荣市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从总体来看,非公有制企业是我国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低水平产能的主要集中地,急需转型和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非常繁重和迫切。劳动力、资本和法治环境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是政策、法律和软环境[2]。从目前法律和政策规定来看,在市场准入、税赋负担、金融制度及政府职能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妨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以此为契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问题

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规定,非公有制经济可以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这放宽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至2012年,民营资本在仓储运输、邮政业和交通的投资规模达5802亿元,占比为19%,同比增长28.9%;在水、电、燃气及热的生产和供应业方面达4637亿元,占比28%,同比增长22.5%;在公共设施管理业、环境和水利投资6201亿元,占比21%,同比增长21.2%[3]。然而,非公有制经济在某些行业市场准入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障碍。自然垄断性行业准入门槛仍畸高,公用事业领域难以涉足,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并存。

(一)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存在障碍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民营企业主要集中于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商业等15个行业,其中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商业类中,分别占79%和20%[4]。另据调查,在广东省,国企可进入80多个行业,外企可进入60多个行业,民企可进入40多个行业[5]。市场准入存在明显歧视。通信、金融、电力、石化等投资收益较高的行业几乎全被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垄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政策法规限制、市场环境限制和企业自身经营限制等。受到技术和资金等门槛限制,民间资本短时期内很难进入电信、金融、石油和电力等行业。比如,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过高的门槛使民营企业只能进入通讯行业二级运营领域,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服务基本被国有资本垄断。民营资本不能平等顺畅地进入市场,就只能集中在竞争激烈的传统行业,进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加剧市场投资行为的盲目性。

(二)破解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难的建议

首先,应明晰国有经济的边界,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域。国有经济应重点保障社会安全,提供公共服务,尽量退出一般的竞争性领域。放宽现有的市场准入条件,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当民营资本进入相对短缺行业时,应享受与国有资本同样的财税和融资政策。其次,要分类规制各种垄断,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应彻底分离自然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通过政府购买结合同业分担的方式,解决这些行业的交叉补贴或普遍服务问题。应坚决破除经济领域尤其是资源类企业的行政垄断,对扭曲价格形成、危害公平竞争的垄断行为,应适用反垄断法坚决予以规制。最后,积极引导落后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退出市场,通过税收等杠杆,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污染少、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如生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行业。

二、非公有制经济税赋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大多数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中小型企业形态,在企业规模、抵御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非公有制企业本该享受特殊的法律倾斜和政策关照。但是,我国目前税法只给予国企和外资企业种种优惠,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却给予较明显的税收歧视。

(一)非公有制经济税赋过重

1.个人所得税过重。

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法》,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基本税率相比,高出二十个百分点。应考虑到非公有制经济的弱势地位,适当降低税率。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过高。

《增值税暂行条例》按应税销售额把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有无增值,都需依销售额度纳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2008年《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后,对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要求有所降低,但许多非公有制企业纳税人依然达不到这一数额标准,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纳税。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又按类型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一并归入“其他个人”,这就意味着这类企业即使按应税销售额标准构成一般纳税人,也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个体、私营企业税收政策的“非国民待遇”问题。

我国税法对外资企业给予种种税收优惠,而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存在明显的歧视:

(1)私营企业无权享受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可申请财政贴息贷款;外资企业所获利润用于另行投资或转增资本金时,可获得投资额40%的所得税返还。

(2)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外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享受定期减免所得税的优惠,个体、私营企业则从“开办期”起,这一时期企业往往没有利润或获利甚微。

(3)同样是有限责任性质的公司,在增资扩股时,对于非公有制性质的公司,除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外商投资性质的公司,股东不仅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能返还一部分企业所得税。调查显示,我国个体、私营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呈逐年下降趋势:1996年为7.9%;1999年为5%;2001年则为3.6%[6];2012年为3.5%[7]。这固然有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因素,但与税负不公也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减负

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各类企业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应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的纳税负担,尤其是对于节能型、创业型和科技型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积极引导其发展。

1.扩大非公有制经济所得税优惠范围。

应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低耗能、低污染的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实现国家的政策导向,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通过加速折旧、投资税前扣除等方法引导061非公有制经济进行规模化经营。当非公有制经济将所获利润转增资本时,应退还再投资部分的所得税[8]。

2.扩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范围。

依税收公平原则,同税种的纳税人应具有相同的纳税义务。为此,应改变目前以应税销售额和企业类型作为区分不同纳税人的标准。无论企业应税销售额多少,也不管企业是否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只要能够提供完整的纳税资料,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固定的经营场所,都应该列为一般纳税人,统一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3.给非公有制企业税收以“国民待遇”。应改变目前税收法律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非国民待遇”现状,给予非公有制企业与外资企业一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大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国际性问题。2011年以来,银监会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问题目前仍然是制约微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一)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

在间接融资方面,由于银行信贷对担保、企业规模和信用等级等有严格要求,小微企业在财务制度建设和信用评级备案方面还不健全,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即使获得银行贷款,融资成本也高于大型企业。调查显示,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利率比照基准利率上浮10%至20%,加上各种费用,小微企业贷款总成本要高于一般贷款成本的40%至50%。在直接融资方面,我国《证券法》虽然没有因所有制差异而对于企业公开上市区别对待,但其对企业规模和配额制的要求,客观上限制了非公有制经济入市。中小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难,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也呈现“大多、中少、小无”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到海外上市融资,承担高上市成本,或者主要依靠民间借贷融资,承担高额利率。另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非公有制企业的机会也很少,国内95%以上的企业债券是由公有制企业发行的[9]。

(二)应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在间接融资方面,要建立建全企业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使商业银行的企业贷款衡量标准由企业规模、财产担保向企业信用等级转变。同时,积极组建由政府成立的或商业性的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形成完善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支持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发展。在直接融资方面,必需加强创业板的运行。在寻觅上市潜力企业和投资机构的同时,加大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重视和引进,从而全面盘活中小企业上市的服务体系。另外,还应允许非公企业按照规定发行公司债,为其发展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四、政府职能问题

通过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企业经营者调查问卷调查报告”以及与沈阳市于洪区部分私营企业家座谈,均认为转变政府职能迫在眉睫。

(一)政府职能存在错位、越位现象

政府的职能定位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与其他改革相比,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尤其是在北方,政府服务意识淡薄。在政府管理方式上,习惯于使用直接命令的手段,过多关注微观经济活动,不善于利用经济杠杆间接调控市场,对宏观经济引导不够,不能满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求。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有的地方政府还存在直接下达经济指标、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等情况。各种税费、检查、评比过多,加重了企业负担。

(二)促进政府职能转换,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

政府应进一步调整职能定位,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各种经济主体服务。首先,按“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促使政府职能由“管制型”转向“服务型”,由“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应通过有效协调和强化服务来扶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分析工作,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到全国和地方总体战略规划中,为制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规范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手续、审批环节,适度放松经济管制,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最后,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中介的规范和管理,通过整合各种民间中介资源,建立服务于非公有制企业的科技推介、法律咨询、运输服务等中介机构,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设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非公有制经济知识产权意识问题

(一)非公有制经济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已成为全球化市场竞争中占据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统计,美国中小企业贡献了每年新技术中的70%,中小企业的创新发明达到大企业的2倍,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无论是拥有量还是自主保护意识都存在欠缺。据统计,我国仅有40%的企业申请了自己的注册商标,1%的企业申请了自己的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万分之三。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是小微企业,这一比例更低。我国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意识淡薄,企业的研究与试验经费仅仅占销售收入的0.56%[10]。近两年我国企业专利申请量有所上升,但大多局限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国际市场获得专利的数量很低,与发达国家甚至我国香港和台湾相比,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新技术发明的短缺使我国非公有制企业要么非法使用其他企业或外国的技术,要么沦为跨国公司的“加工厂”。在全球化竞争中,我国中小企业大多定位于初级产品的产销,主要靠低廉的价格而占领市场。由于缺乏商标意识和专利意识,没有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我国企业常招致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甚至恶意诉讼。

(二)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创新

创新经济的发展依赖知识产权法的保障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视知识产权的地位。美国专利商标局早在2002年就颁布了《21世纪专利战略发展纲要》,凭借知识产权建立对全球经济的快速反应机制。2003年日本内阁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战略保护部”,以应对威胁日本产业竞争力的亚洲周边国家[11]。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要推动更多的产品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转变为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方面缓解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人才、技术和资金条件不足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能力。应尽快形成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目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主要集中于知识产权申请,以及解决侵权纠纷,应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延伸至技术研发和交易阶段,深入至企业内部技术管理,指导企业形成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帮助企业通过技术优势抢占市场份额。可以依托律师事务所,成立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全方位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1]王钦敏.紧抓依法治国机遇引领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EB/OL].(2015-02-28)[2016-01-10].

[2]魏凤娟.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08(3):6-7.

[3]中华民营企业课题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3(44):4-29.

[4]吴国平.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法治环境[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5(4):12-18.

[5]刘传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及对策分析[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2):49-51.

[6]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课题组.制度、市场与非公有制经济[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3):41-47.

[7]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EB/OL].(2012-04-24)[2014-10-27].

[8]孟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6(2):59-60.

[9]吴光玲.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3):54-56.

篇11

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将统计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强化统计基础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利用走访调研、企业联网直报、年报培训等机会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大范围的统计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做好20__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职称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

做好名录库更新维护。切实做好全区__7家“四上”单位的申报工作。利用三经普工作契机,加强新增单位比对。截止20__年11月中旬,名录库法人单位共维护操作7421条次;名录库产业活动单位共维护操作125条次。及时做好“个转企”单位入库工作,全区共有378家“个转企”单位纳入统计名录库。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对“__统计信息网”进行升级改版,结合区域统计现状,优化版块分类、强化数据功能。严格执行《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使用与安全知识培训。通过vpn技术实现了统计系统国家、省、市、区、乡镇(街道)五级联网,实现了互联互通,为统计系统信息上呈下达打下良好基础。

第三次经济普查有序推进。1月中旬开始全面启动第三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并首次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经过近三月的努力,全区900余名普查人员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了逐一核查登记,并于3月底顺利完成全区近6万户左右单位和个体户数据采集工作。采取督查指导、蹲点联络、进度监测等措施,确保入户登记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质量。成立三经普工作联系指导组,保证在每个街道乡镇、__保税区、__开发区都有区经普办联络员蹲点,并参与入户调查、质量审查、数据录入等全过程。强化数据审核修改,根据上级要求对属性指标、经济指标进行修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对主要经济指标的修改,落实好企业授权书后再进行,牢牢把握三经普数据质量,以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客观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更加完善。以季度(月度)例会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对调查网点的走访,加强对住户调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记账户所记录的数据真实、准确。对全区样本进行了分情况调查工作,制定《现金收入台帐》,要求调查员每月按实记录所有现金收入和消费支出,同时对样本中的非农业生产经营户采取大额收入月度跟踪、季度汇总的方式来了解收入高低的根本原因。通过制定《调查户月度收入情况过录表》,进行两月数据对比并分析原因,提高工作效率。

认真细致,做好区域与本级gdp核算工作。通过加强地区间、部门间、专业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好与核算相关的主要经济指标月度台帐,密切监测指标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努力把握区域和本级的经济运行态势,按照核算制度做好gdp季度核算工作。

加强监测,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制定《20__年__区工业生产状况统计监测制度》,对区域内50家重点工业企业就工业生产、设备利用情况等进行监测,及时反映工业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经济管理提供科学统计参考。一年来,共编发各类统计分析文章20篇,被省、市局及区两办录用信息127篇。《“一套表”模式下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研究》课题在__统计系统课题评审中获优秀课题奖。

积极部署,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由区政府发文,成立__区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陈承奎任组长。制定《__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方案》。在前期深入开展学习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报表制作了9套ppt教材,下一步将分片区、专业对企业开展18场填报指南及网上操作流程业务培训。通过市区两级共同努力,依托__市网上直报系统,实现试点报表全部联网直报,为固定资产统计改革试点报表的上报打下坚实基础。

精心组织,开展各类监测评价和专项调查。积极开展科技进步、粮食生产、开发区、循环经济等统计监测。完成商务部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推进全区中层负责人作风效能评价工作常态化运作。认真做好文化产业核算、文化产业单位的核定以及文化产业数据资料提供工作。完成服务业小微企业调查、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调查、采购经理指数调查、工业品生产价格调查、月度

劳动力调查、市政府为民办十方面实事调查、城乡居民生活品质调查、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平安__调查以及区政府十项工作满意度调查。主动作为,积极拓展统计产品开发。编印出版2013年《__课题汇编》,为党委政府做好统计服务。结合区域统计现状,编印《2013年__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__概览20__》。积极谋划__建区三十周年成果展的宣传资料收集工作,印制《__辉煌三十年》彩色资料本,通过数字篇和文字篇内容充分展示__三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果。

早部署。年初印发《20__年__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根据法制工作要点,以“固基础、求深化、抓结合、强执法”为工作思路,结合__区域的各统计专业特点和片区工作站实际,制定《20__年__区统计稽查工作计划》,全面部署全区统计法制工作。

重普法。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一是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全区法制宣传“季风行动”。通过全区电子宣传屏幕、法制宣传园地等阵地及普法知识“六进”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二是面向区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在《__概览》小册子中附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向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进行统计法制宣传;三是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对法律意识不强的企业,通过大力度走访、检查,送上印发的实例案件宣传册进行现场普法,提高宣传效果;四是利用片区对新上规模企业、统计基础薄弱企业等重点企业进行培训,宣讲统计法律和法规,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

强执法。截至目前,共对80家单位进行了统计稽查,其中1家企业因统计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新上岗和统计执法证到期的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并统一申领统计执法证件,提高统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党组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区委第四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集中解决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为主要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对象开展走访行动、借助片区统计工作站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主动排查和解决联系群众、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强化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工作。一是实行“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实施细则,突出工作实绩、突出平时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管理和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三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选好人、用好人。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多岗位锻炼力度,让年轻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培养能力、提升素质、成长发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委“20条措施”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以及区委《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提振全局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统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统计队伍素质与统计任务不相适应,基础薄弱、人员不足、新手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少,统计分析有数据、有观点,但缺乏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存在人才缺乏、设备老化和应用水平低等问题;部门统计质量参差不齐等。这些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抓紧认真研究,克服困难,切实加以解决。

20__年全区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各级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开拓创新、依法统计,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为__“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幸福美好新家园”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根据以上总体思路,20__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经济发展,加强统计监测分析。针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区域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根据年度发展目标,加强调研,捕捉经济运行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抓好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同时,适应形势要求,做好工业生产状况统计监测、产业集聚区统计监测、粮食生产监测、循环经济统计监测等工作。

(二)围绕民生民情,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坚持真实反映社情民意,服务政府科学决策,围绕平安__、政府为民办实事、城市管理、效能建设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调查,继续打造政府工作满意度调查“金名片”,努力为人民群众反映利益诉求搭建桥梁,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提供渠道。

(三)围绕各界需求,加强统计宣传服务。规范做好统计数据提供和的各项工作,在统计信息网主动主要经济指标月度数据。编制好《统计信息》、《统计年鉴》、《__概览》等统计资料产品。改进“两会”统计服务产品质量,加强统计政务信息工作,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四)围绕制度创新,深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在前期完成全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投资统计制度方法的两大转变,即将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对象由投资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将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法转变为财务支出法。20__年将实施新老制度并行,要密切关注投资数据的衔接,加强调研,积极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