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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分析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12 09:33:58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劳动教育分析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劳动教育分析

篇1

作者简介:林振东(1966-),男,福建龙岩人,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理论教学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8)17-0035-05

一、现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成人教育体制无法满足农民工的多种需要

现有的成人教育体制在时间安排上基本上采用全日制,在收费上往往令农民工望而却步,在班级安排上使具有不同经历的农民工与未走出过校门的学生坐在同一教室里,在教学内容上不符合农民工的生活实际,在教材用语方面不符合农民I的思维习惯,等等。目前,虽然部分省、市如上海已经开办了专门的农民工学校以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但那些传统的职业学校很难迅速改变它们的时间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管理形式等。现有的成人教育体系是农民工所不能接受的,现有的成人教育费用对于农民工来说更是无法承担的。此外,农民工来自农村,他们固有的生活体验、生活习惯、思维观念、文化观念具有特殊性,这也注定针对市民的传统成教体系无法胜任对农民工的教育工作。因此,教育部门要面对现实冷静思考。吸引农民工走进学校,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要进行适时调整。

(二)现行农民工教育缺乏系统的安排

农民工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而目前的农民工教育所缺乏的是:统筹安排与协调不一致,政府、用人单位、职业学校、社会办学力量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与系统安排。

1 多头管理的培训模式制约了对农民工培训的实施。目前,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有农业、科协、教育、劳动人事部门,地方主要是县乡政府,这种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农民工培训布局使得培训无法形成总体的统一规划,各部门相互推委责任下压,势必造成培训工作最终落在县乡基层政府头上。而基层政府根本没有财力投在对农民工的教育上,农民工培训吸引民间投资和社会捐助的能力又很薄弱,致使我国农村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市场化进程大大落后于经济市场化进程。

由于各级政府缺乏一套统一协调机制,政府、企业与职业学校之间也缺乏沟通与联系,而出现“民工潮”这种供不应求与供求错位的问题。

2 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极大,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是短期的、不稳定的,因此具有盈利性质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是不会花大力气对农民工进行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培训,更不用说系统性教育。政府相关部门对此缺乏指导与监督机制,而职业学校对此也难以进行有效的弥补。

3 职业学校的办学缺乏政府的宏观指导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的引导,出现了无计划性与盲目性。由于农村条件限制。目前许多打工者只能在城里寻求培训。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单位或个人趁此机会开办一些不重实际效果只图收费的培训班,有的一味追求对农民进行所谓的强制性培训,只要交了钱,就可以拿到务工证。还有一些培训学校乘机到处招摇撞骗。宣称有学历、解决就业出路,使得一些迫切希望掌握劳动技能的打工者节衣缩食交了培训费,却学不到真本事,工作依然难找。笔者认为,政府需对社会力量办学加大监控,对一些违法办学机构加以取缔以保证职业学校办学市场的规范化,切实引导农民工参与能为他们带来收益的培训。

(三)农民工自身的积极性不高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家庭生活负担过重、工作繁忙辛苦而缺少时间、年龄偏大、收费过高等等。笔者认为。由于城市自身出现的就业压力问题与下岗问题,即使是接受过教育与培训的农民工也很难找到能够与其教育投入相一致的工作,这便造成农民工对教育的高期望与低效益的矛盾心理。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实施农民工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政府的扶持。为农民工教育提供有益的社会大背景。“民工潮”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已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关于农民工的系统安排已纳入到各级政府的规划范围。

第二、农民工自身对教育的渴望。在竞争激烈的城市中,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城里人不愿干的脏累活,所以他们比其他农民更深刻地体会到知识的重要性。尽管农民工具有对教育的高期望与低效益的矛盾心理,但他们也明白接受较多的教育意味着自身竞争力的提高、收入的增加和命运的改变,所以农民工自身对教育是感兴趣的。经济条件稍好一点的农民工非常重视其自身的教育。

第三、新生代农民工的智力水平、接受能力和丰富的生活经验为他们接受教育提供了前提条件。据统计,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在16―25岁之间,位于技能开发的最佳年龄阶段。

第四、对农民工教育的不断深入探索和研究,将会不断地给农民工教育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指导。近些年来。关于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分层和流动人口的专门研究成果日益增多,这无疑给农民工教育研究提供宏观理论背景。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将为农民工教育的开展指明方向。

(二)农民工教育培训失衡的归因分析

1 企业、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不到位

政府责任缺乏,是农民工参培率不高的重要因素。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他们依然是农民工,不能享受所奉献城市的社会福利政策,“二元”户籍和经济结构在劳动者身上体现得最充分。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政府部门只是重劳务输出,轻技能培训,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研究不多。指导不全面系统:对与农民工教育培训有关的用人单位、教育机构、从行业的各种关系协调不力: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资源整合不够,造成有限教育资源的浪费;对农民工教育培训采取的措施不力:没有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政府的服务不够,有关农民工培训和就业的信息渠道不畅通。农村闭塞、农民分散、现代通讯工具少。书报杂志订阅少,农民不知道在哪里学、学什么符合市场的要求;不知道哪儿好就业,只好辗转南北盲目流动。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师资水平参差不齐,相关教材开发跟不上形势的要求。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不及时,对农民的教育培训结果评价系统不健全。

农民工在次属劳动力市场超强度工作、超时间劳动的背景下还投入学习是不太可能的,加上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常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招用的农民工实施培训,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作长期投资。

有些领导和部门对农民工培训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具体问题落不到实处,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致使农民工培训处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状态。加上农民工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资金保障。多数培训机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培训所需设施、设备、

培训教材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农民工对培训的认识缺乏开拓性、长远性

农民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自然经济冲击下诞生的,其思想与农村自然经济思想一脉相承。农民工受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思想的束缚,视野较窄,目光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首先,对参加培训缺乏足够的动力,79%的农民工并没有像多数学者预言的那样准备“农民变市民”,而只是做好了打几年工。临时赚点钱的打算,最终还是会回归土地,但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因为要准备变为市民,必然要考虑到就业、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而这个门槛对于农民工来说实在不容易逾越,这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缺乏足够的动力参加培训。其次,对培训内容的选择缺乏长远性,为了让农民工永远转移进城市,培训内容应该是丰富的,如法律知识、纪律与时间效率观念、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等。但是。农民工大多只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在对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更看中的是短期收益。第三,对培训的成本和收益缺乏正确的认识。参加培训是要付出成本的,即培训的费用和培训所需的时间,后者构成了培训的机会成本。

3 政府缺乏对农民工培训的配套政策

从目前国家颁布的有关农民工培训的文件来看,主要是阐述怎样培训农民,以促进农民非农化,而缺少对农民非农化问题的配套规划和阐述。事实上,农民工培训工作不仅是对数量众多的农民进行培训,更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和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必须要有农民非农化的长期规划,农民工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农民工素质,使农民工适应中国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和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需要。实现在城镇就业,最终使农民工融入城镇。同时,经过培训并已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是否依然是农民,政府应该给予他们怎样的社会待遇,给予他们什么样的社会定位,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这也是农民工培训的政策领域存在的障碍因素。

4 缺乏对现有资源的有效整合

首先,在培训机构上缺乏有效供给,以学校为本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忽视劳动力市场需求。难以向农民工提供具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教育培训。其次,在培训内容上缺乏有效的供给,各类培训机构在培训内容供给上也是极不平衡,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5 缺乏有效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农村青年满怀希望参加外出务工人员培训班,希望能学到点实用技能。但是,结果却大失所望,“技能培训全在黑板上学。这又不是初高中。哪儿能真的学到东西啊”。于是。没过几天班里没剩下多少人,这不仅仅反映出当前农民工培训的现状。更折射出当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的普遍问题是:缺乏优秀的师资,切合实际的培训教材不多。教学手段陈旧单一,实践教学严重不足,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政府还没有有效的农民工培训质量评估控制体系,难以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培训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频繁的职业变动使企业和单位不愿为其提供教育和培训。

农民工受教育培训机会的获得与其职业的不稳定和多变有很大关系。现阶段,我国农村劳动力处于无限供给状态,因此农民工外出找工作没有多少选择余地,他们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劳动法》也没有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同时他们自己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绝大多数农民工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少企业利用法律缺陷和农村劳动力供给的丰富。采取短期使用农民工的策略,以降低企业生产和经营成本:农民工为了寻找更好的工作。或不愿长期干一种工作。也经常会不辞而别。因此农民工很难与企业或单位建立起稳定的契约关系。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和这种不稳定的关系使企业或单位不愿拿钱为农民工提供教育和培训。

三、培训的模式思路

(一)构建以输入地区在职教育为主的农民工教育模式

农民工教育由以职前培训为主转变为以在职教育为主,更符合当前农民工的实际。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农民工群体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发展起来的。早期的农民工文化基础较差,多为文盲与半文盲,年龄较大。所从事的工作基本上是技术含量低的体力劳动,劳动强度大、工资低、工作流动性强。他们外出打工的目的主要是为养家糊口。对他们而言。城市仅仅是一个工作场所。由于缺乏基本的职业技能和城市生活经验,因此,这一时期的农民工教育重点为职前的引导性培训,辅之以职业技能培训。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不断扩大,年龄特征趋于年轻化。以青壮年为主,其文化素质较前一代农民工高,他们从农村出来的主要目的已不仅仅是为了赚钱糊口,更期望自己能够长期留在城市,成为城市居民。农民工的这些变化,必然要求农民工教育由以职前的引导性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为主,转变为以在职培训和加强融入城市所必须的文化知识教育为主。

(二)MES模式

MES(Modules of Employable Skill)课程模式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一种“模块式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意为“适于就业技能的模块组合”。由于农民工受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的制约,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课程不应该是固定和系统化的,应该是农民工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灵活选择。MES课程模式提供了适于自学的学习材料。强调学员的自学,这样能使学员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能为农民工节省时间、节省费用。

(三)富平模式

“富平模式”,即“民办公助”的培训――就业――权益保护一体化的农民工培训就业新模式,富平学校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汤敏等人出资于2002年成立的职业学校。是我国第一个“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股份制有限责任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它以市场化的操作方式,针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探索出培训和就业“一条龙”的运作方式。

(四)订单加定向式教育模式

“订单加定向式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参与合作的企事业单位与教育部门签订人才培养培训合同,优先录用合作院校的毕业生,并要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习成果评估等各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这样学生成材率和就业率都比较高,教育部门与用人单位以及被培养者三赢。在全球化经营中,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于是。一些知名企业提出并实施超前“定做人才”战略,“订单式加定向式教育”最大的好处就是。一方面学校教育目标明确,教育内容专一,教育方法是动手与动脑相结合,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来培养人才,学生一旦进入就业岗位。其适应能力较强。另一方面减少了学生的就业压力。给学生入学就业吃了“定心丸”,使学生能够静下心来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补偿教育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副主委陈守义提

出实施补偿教育,把农民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他认为,社会上琳琅满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对于广大农民工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农民工迫切需要的是适合他们的成人教育模式。所谓对农民工的“补偿教育”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是从硬性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方面,通过有关的政策法规将对农民工的补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如可通过部分财政拨款与雇主、农民工共同负担经费,采取补助、培训券、报账等方式,对农民工进行学历、专业技能、法律常识、公共道德方面的教育。如就地开办培训班、知识讲座等;二是从柔性的文化熏陶、文化感染和文化享受的角度,为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提供服务。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都应向农民工开放,为农民工看书阅报、学习科技知识等提供方便。

四、教育培训的保障机制

(一)启动先行地区的试点,加强农民工培训的立法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农民工培训,许多发达国家都注意通过立法措施支持农民工培训,明确农民工培训或农村职业教育的地位、内容和资金投入,依据法律规范利益相关者和行为,并协调其相互关系。此项工作虽然已经开始引起我国相关部门的重视,但是,我国农民工培训的专门立法工作,在总体上尚未启动,甚至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我国的农民工培训工作仍处于加快启动和多元分化的阶段,建立全国性的农民工培训专门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操之过急有可能产生物极必反的结果。但可在局部先行地区,加快农民工培训立法的试点工作,通过地方立法或部门条例的形式,形成约束利益相关者行为、规范其相互关系、维护农民工培训市场秩序的基本依据。借此,为今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培训的立法工作积累经验。

(二)引入竞争与市场运作机制促进农民工培训模式的改造与培训质量的提高

1 鼓动各地因地制宜地建立诱导不同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农民工培训的机制,以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农民工培训融资机制的诱导功能

借鉴国际经验和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第一,借鉴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经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扶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受训农民及其转移和创业:或利用财政资金对受训农民的创业贷款提供部分贴息。第二,在加强部门合作的基础上将农民培训和鼓励农民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结合起来,对于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降低收费标准。第三,允许用人企业将农民工培训经费的一部分冲抵企业税收,以便于激发用人企业开展农民培训的积极性,

2 积极营造不同类型培训机构平等竞争的环境。强化市场对农民工培训机构的筛选机制。加强农民培训示范学校或示范基地建设

篇2

基于移动端的老年远程教育市场,是指教学对象为老年人群、使用移动互联网为传播媒体的教学模式。老年远程教育市场是养老产业中的细分市场之一,属于“养老产业三大板块”(养老住宅市场、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日用品市场)中的“养老服务市场”,属于“养老产业细分市场”中的“老年教育市场”,属于养老产业的“衍生产业”中的“教育培训”。另外,老年远程教育市场也属于“智能养老产业新业态”的“智能文化服务”中的“网络教育”。

二、现状分析

(一)需求数量

我国移动端老年远程教育市场需求量大。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年人口增长态势明显,且还应考虑60岁以下退休或下岗的人群,预计,2014-2053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由2.12亿增长到4.97亿,老龄化水平将由15.5%提升到34%,是同期全球老龄化平均速度的约两倍[1]。在知识型社会中,接受教育成为老年人的重要追求之一,这意味着我国老年教育有较大的潜在需求。

(二)需求类型

老年教育学大师麦克拉斯基基于西方社会老年人的生活体验,在马斯洛需求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五种老年人的教育需求。一是应付需求;二是表现需求;三是贡献需求;四是影响需求;五是超越性的需求。另外,也可将老年人学习的动机分为五点。第一,补文化课,圆“大学梦”;第二,学习知识,与时俱进;第三,学习保健知识;第四,学习教育孙辈的方法;第五,结交朋友,减少孤独感;第六,陶冶情操,丰富精神生活。

(三)需求内容

一是学习目的,包括有学习群体相互交流;学习多方面知识技能等。二是学习内容,包括健康知识课、电脑培训课、器乐课、文艺课、摄影课、书法课、绘画课、太极课等。

(四)抑制因素

1.认知程度不足

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对手机感觉陌生,畏惧心强,自学能力低。多数老年人拥有手机和网络,但上网时间特别是上网学习时间少、花费少。詹霞等(2016)的调研显示,40%的老年学习者会使用网络交流工具,60%的老年人不会使用网络交流工具;25%的老年人经常上网学习,20%的老年人偶尔上网学习,55%的老年人不会上网学习[2]。柳华盛(2017)的调研则显示,大部分老年人听说过移动端学习,超过40%的老年人已经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使用[3]。

2.健康状况不佳

一方面是身体原因,老年人普遍视力、听力下降,看手机屏幕的文字比较吃力,存在使用移动型学习设备的客观障碍;另一方面是心理原因,部分老年人对手机、无线网等新生事物具有排斥心理,不易接受新型学习方式。

3.资源整合度低

目前我国基于电视、电脑的远程教育已得到初步发展,网络上的学习资源也比较丰富,但是尚未整合至手机平台,加之适合老年人的、且适用于移动端的“微课”较少,造成老年人学习的搜寻成本较高。

(五)供给分析

较之于传统的面授教育模式,老年远程教育具有开放式、普惠式等特点,且具有覆盖面广、便捷、质量有保障、个性化等优势。然而,目前,存在抑制移动端老年远程教育市场的市场供给的因素。

1.社会资源供给不足

一是社会网络环境;二是课程学习内容;三是老年群体的参与教育活动的机会。目前,随着无线网覆盖面推广,社会网络环境已大大优化;但课程学习内容和老年群体参与教育活动的机会不足,特别是与移动端相结合的课程活动偏少。老年教育具有公益性的特点,政府财政的补助尤为重要。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市场活力欠佳,是资源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

2.移动学习设备缺乏

虽然可供老年人学习设备看似种类繁多,如电视、电脑、PAD、手机、收音机等,但真正为老年人学习提供专门服务的电子产品较少。就移动设备而言,普通智能手机的定位人群多为青年人、中年人,各方面均不适宜老年人使用;而“老人机”更似“傻瓜机”,设计单一、操作简单,但牺牲了作为学习设备的功能。

三、结论与建议

(一)社会资源供给

一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加强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整合现有资源,如老年开放大学课程,将移动平台与相应的课程、活动对接,建设基于移动网络的老年教育资源库;三是生产适合老年教育的移动设备,破解目前老人机功能不足、智能机对老人友好程度较低的尴尬局面。

(二)移动平台建设

一是提供移动端平台的交流?贤ǖ那?道,如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手机APP等;二是建立友好的操作界面,如设计简洁清爽的界面,提升视频的音质效果,将字体调整为大号;三是提升平台的实用性和反馈的及时性。

(三)课程内容设计

篇3

劳动经济学是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劳动力需求和供给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研究,要求必须有市场的存在。一般使用实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建立两个假设:一是稀缺性,资源是有限的,劳动力资源也是有限的;二是人是有理性的,即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表现在货币和非货币方面,作为理性人的企业则追求利润最大化。

劳动社会学是一门立足劳动社会,研究劳动者、劳动者行为、劳动关系、劳动组织、劳动制度和劳动社会过程,揭示劳动社会的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的分支社会学。

所以对于涉及劳动领域的相关问题,两者从看问题的角度、想达到的目的都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还是劳动力

劳动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研究劳动问题,而劳动经济学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劳动问题,因此,劳动力在两个学科中的内含有很大的区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劳动社会学中用“劳动者”来代替“劳动力”更加合适,“劳动者”和“劳动力”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劳动者是否同质

在劳动经济学中劳动力被假设为是同质的,而在劳动社会学中,劳动者则是非同质的,而是有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特征。在一般的劳动经济学对劳动力的分析中,它隐去了劳动力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特征,认为劳动力相互之间没有差别,在劳动经济学的研究中绝对不会将劳动力看成一个复杂的社会人。而劳动社会学将劳动者看成一个复杂的社会人,劳动者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特征都被考虑进去,如年龄特征、性别特征等,正是由于这些特征的存在,劳动社会学中的劳动者才变得更加有研究的价值。

1.2劳动者是否理性

在劳动经济学中,劳动力被假设为是有理性的,劳动力表现出的所有行为都是出于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考虑,而在劳动社会学中,劳动者的行为原理则更加复杂,有许多理论对劳动者的行为动机进行分析与解释。劳动社会学认为劳动者行为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函数,是劳动者个人的内在因素与外在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劳动经济学的假设不过是考虑了内在因素中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心理因素以及外在因素中追求工作报酬最大化的情形,而不必考察生理因素、文化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的有关内容。

1.3劳动者是否独立

在劳动经济学中,相对而言更强调劳动力的独立性,而在劳动社会学中,劳动者更强调与他人的互动。如劳动力配置和流动的规律、劳动工资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都是从独立的劳动者出发进行研究,这个过程不需要劳动力与他人的互动。而劳动社会学中的劳动者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社会人。互动论认为,劳动者行为是由他的身份与角色决定的,每个劳动者在劳动社会中都占有一个或多个社会位置,劳动者行为过程就是他扮演一定的角色的过程,要理解或预期劳动者的行为,就需要了解劳动者与他人的社会关系。

2.劳动行为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劳动经济学关注的是劳动行为的经济效益,其中最典型的研究内容便是劳动供给分析与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经济学虽然在讨论影响劳动供给因素的时候考虑到了其中的社会制度因素(劳动制度、工资制度、体制因素),但在接下来的工作时间决策理论中完全就是考虑工资率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劳动社会学侧重的是劳动行为如何影响整个社会效益,认为只研究经济效益有可能会带来不利的后果。比如按照劳动经济学的理论,将劳动力配置到与其工资率对应的岗位上会是一个理想结果,这会使得资源配置最优从而使得经济效益最大化,但可能由于职业声望等干扰因素,劳动者或许不愿接受这份工作。另外,如果劳动者可以选择一种工资率相对较高但污染严重的工作或是工资率相对较低的“绿色”工作时,不同的劳动行为会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不同,此时仅仅从劳动经济学或者劳动社会学来考虑是不够的,需要将两者联系起来综合作出决策。

3.研究任务不同——经济变量和社会变量

劳动经济学的重要任务在于揭示劳动力与各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而劳动社会学的重要任务在于揭示劳动者与各社会变量之间的关系。比如研究影响劳动者生产率的因素时,劳动经济学会从工资率、人力资本投资等经济变量考虑,而劳动社会学则从人际关系、人性的假设等社会变量入手。

不难发现劳动经济学基本不研究涉及劳动组织、劳动关系、劳动制度等问题,因为这些变量全是社会变量,与资源配置及投入产出无关,甚至在有些方面它们是与劳动经济学的思路相矛盾的,比如劳动组织不仅仅是为了发展经济功能、赚取利润,它还有满足需要、教育训练、社会控制等功能,要发挥各个功能时就不得不将目光从关注与企业利润的增长转移到如何使社会效益最大化,因为这些功能对于劳动社会的维系是必不可少的。

从以上例子看出,由于劳动社会学从劳动力与社会变量关系的研究中得出的是有关劳动社会结构、功能及其运行规律的结论,所以这有利于人们对劳动社会的认识,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制定劳动制度从而引导劳动社会向上向前发展;而劳动经济学研究成果的价值主要在于使得社会生产部门更好地配置劳动力资源、确定工资制度,实现利润最大化,使得劳动者运用经济学方法找到最高的效用曲线,这种利润或效用最大化不涉及人性、人的超越经济的内在需要等。

参考文献:

[1]潘锦棠.劳动社会学[M].中国劳动出版社,1995.

篇4

1.基本情况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男,出生日期1951年12月29日,参加工作时间1970年12月1日,养老保险开始缴费时间1996年1月1日,退休时间2011年12月1日(满60岁),退休类别为正常退休。2001年9月与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的缴费根据山东省公布的上年度的省直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基数缴费。

2.计算所需要的公式

累计缴费年限=总月数/12

视同缴费年限=从参加工作到1995年12月31日前的总月数/12

缴费指数=当年缴费基数/当年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平均指数=历年指数之和/年数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1.3%*视同缴费年限

3.分三种情况缴费情况核算养老金

根据山东省的有关政策,不再按零指数计算。

第一种情况: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不缴费,个人账户总额:11299.25

缴费年限:373/12=31.08,视同缴费年限:301/12=25.08

经计算,基础养老金:987.0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1.29元,过渡性养老金:876.92元,基本养老金(上述三者之和):1945.3元。

第二种情况: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以60%缴费,个人账户总额:33086.84

缴费年限:493/12=41.08,视同缴费年限:301/12=25.08

从2002年至2011年个人缴费总额:46368元

经计算,基础养老金:1366.6,个人账户养老金:238.0元,过渡性养老金:975.2元,基本养老金(上述三者之和):2579.8元。

第三种情况: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以100%缴费,个人账户总额:44467.03元。

缴费年限:493/12=41.08,视同缴费年限:301/12=25.08

从2002年至2011年个人缴费总额:77078.4元

经计算,基础养老金:1526.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19.9元,过渡性养老金:1229.4元,基本养老金(上述三者之和):3076.1元。

4.对养老保险缴费与核算的养老金进行分析

第一种情况:协解后未交费,核算养老金1945.3元

篇5

劳资关系成为社会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劳资关系是否和谐是新型社会主义发展推进的一个重要表现。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体制的改革,劳动关系的变更,劳动者与资方或管理方的冲突日益明显,劳资冲突不断升级。在不同的企业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劳资冲突问题,而在近几年的劳资冲突事件中,民营企业的成为了劳资冲突的主要场所,国内主要的重大劳资冲突问题都集中在私企和外企等民营企业中。

一、劳资关系问题的相关界定

劳资关系问题是多个学科交叉研究的问题,经济学,管理学及社会学都对劳资关系进行研究,基于不同的学科视角,做出了不同的判断和界定。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劳资关系问题有以下的界定:一是马克思的劳资冲突论。马克思认为劳资关系是一种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的关系,劳资双方主体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二是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由竞争论。崇尚自由竞争的古典经济学认为,不加任何限制的劳动力市场会提高生产效率,并能使劳资双方的利益和谐一致。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秉承了这种市场自发调节的观点,认为工会或工会运动对市场机制的运行和发展具有负作用或反面影响。三是劳动力经济学制度学派的工会作用论。一种观点认为,现实中的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有许多缺陷,工人常常被迫接受在自愿选择情况下不可能接受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因此工人们需要联合起来,通过工会和集体谈判等机制抵制雇主的专横和不合理行为。应用在现代的企业之中,企业主与雇工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现阶段民营企业的劳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互利合作关系。这种观点认为,现阶段的劳资关系:一是在政治上平等。民营企业主与雇佣劳动者都是国家公民,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存在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问题。二是新型雇佣关系。民营企业的职工一般都有自己的财产,他们在民营企业单劳动既是维护自己和家庭成员生活的需要,又有增加个人收入的因素。在管理学方面,早期的查尔斯・巴贝奇提出通过“利润分享计划”争取工人的合作;费雷德・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认为劳资双方的注意力不应放在盈余的分配上,而应放在发现和应用科学管理的“自然规律”上面,通过合作产生最大盈余;梅奥的行为科学理论则强调工人士气等因素对企业效率的影响,揭示了劳资关系冲突并非是单一的经济动机导致,与此对应的冲突管理对策也应多样化。在社会学中,劳资关系主要是针对劳方与资方的冲突。在这里劳方所指代的劳动者具有社会人的性质,劳动者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特征都被考虑进去,如年龄特征、性别特征、素质特征、所有制特征、产业特征、职业特征、地区特征、身份特征等,劳动者的行为是由动机引发的,动机是由劳动者的内在需要唤起的,人是复杂的,人的需要是各不相同的,人性也是因人而异的。劳动者与各社会变量之间的关系,例如职业声望对劳动者择业的影响、劳动者的社会心理状态对工资决策的影响、人际关系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等。这些社会变量,例如职业声望、人际关系等,会涉及到他人的评价、态度与看法,他人的这种评价、态度与看法的产生过程,以及劳动者获得他人的评价、态度与看法的过程都离不开劳动者与他人的互动。

二、社会分层、流动与劳资关系问题

中国目前正处在两个转变之中:一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这是社会结构的转型。也有学者将这种结构变迁视为是总体性的结构转型或结构变迁,即中国由一个总体性社会向一个分化程度较高的社会转变;二是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这是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结构转轨同时并进、相互推动,这成为中国当前社会转型的一大特征。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社会分层结构的变迁是社会转型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社会分层结构是决定整个社会运行和变迁的最重要的结构性因素之一,是构成社会不平等、形成社会认同和社会运动、决定社会利益结构以及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最重要的社会基础。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是对某个国家或地区同一类社会现象所作的两种视角的分析和描述。社会分层是从静态的角度研究社会分层结构分化的质变过程,而社会流动是从动态的角度研究社会分层结构分化的两边过程。社会分层研究和社会流动研究互为表里、不可或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共同构成了社会转型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社会分层与劳资关系问题。劳资关系说到底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在生产中的位置地位决定了其全部的生产关系。如果研究劳资关系不联系劳动者本身所处的社会阶层、社会环境研究其社会关系,那么就会失去其根本。许峰(2004)则对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特点作了深入的分析。一是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具有层次性。在民营企业中,业主、雇员、雇工是垂直性的分层结构,在劳资关系上,同样呈现出较强的层次性。二是民营企业劳资关系总体上具有一致性。业主、雇员、雇工二者之间有着共同的目标取向。三是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具有不平等性。从表面上看,业主与雇员、雇工的组合是自愿的,但由于日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企业业主在用工上有更多选择权,雇员更多的是被迫的合作。四是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具有不平衡性。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企业中,利益关系相对比较协调,各方利益能较好实现,而在小企业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业主与雇员利益冲突较多,有的甚至比较激烈。劳资关系问题作为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方面,其形成和社会分层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一,在经济实力上,劳动者处于经济实力弱,社会地位地下的阶层;而资方(管理方)处于有利的主导性经济地位。在现实社会中,每个社会的阶级阶层都有其相对独立的群体利益,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快速而剧烈的社会变化过程中,各阶级阶层之间必然会产生各种利益的摩擦、矛盾和冲突。不管人们称不承认,这些摩擦、矛盾和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应当对此进行科学的分析。两个阶层在经济利益上造成了最大的矛盾分歧,资方希望获得最大的效益和利润,而劳方则追求自身的劳动实现应有的价值,得到相应的回报,并且在劳动过程中,得到自身劳动价值和自身价值的实现。因此,两阶层的经济利益上的对立导致最终劳资冲突的爆发。其二,在社会地位上,从民营企业中来看,劳动者主要来源于农村地区,不论是第一代进城的农民工或者是当今的第二代农民工,从来源的实质上讲,二者都属于农民阶层,与解放初期界定的工人阶层在地位上而言,经历了一个地位由高到低的下滑过程。在社会转型时期,从纵向比较看,他们由工人到农民阶层经历了较大的“地位落差”;从横向比较看,民营企业劳动者与社会中上层的“地位差距”在加大,上行遇阻,流动几率变小。就分层制而言,从长期趋势看,市场化因素是影响劳动者地位的越来越重要的因素。但是在现阶段,“权力与市场混合体制”则是塑造工人阶层的地位的最重要的结构化因素。此外,从动态方面看,“权力与市场混合体制”的不同形态在不同的时期给工人阶层的社会地位带来一定的可变性。但是在现阶段,工人地位相农民地位的下滑导致了,权力与市场利益的分配格局发生变化,劳动者的地位的上升变得更加的困难。其三,在意识形态上讲,劳动者的出身及地区来源就决定了在意识和知识的储备量上,比起管理层或者是其他阶层的人员,其对自我权力和维权意识的不了解。劳动者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对于自我的保护和关注都是在遭受到绝对的不公平和外界对于其处境的关注时才会意识到,而自身能动性和维权意识的调动是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获得发言权的主要途径。其四,从自我实现人的角度,不同的知识水平的个体,对于自我实现的需求不同。而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个人实现具体化就是在工资、在企业中所获得的归属感等,如果劳动者不能在企业中获得相应的报酬和自我的实现与归属感,对于企业的满意度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2.社会流动与劳资关系问题。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从某一社会地位转移到另一种社会地位的现象,如果转移流动的方向是由较低社会地位流动到较高社会地位,称为上升流动,反之,则称为下降流动。总体说来,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社会流动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改革以来,社会结构的变迁使得社会流动的渠道逐渐开通,社会流动的速度加快。在劳资关系问题中,笔者将流动分为企业外部流动和企业内部流动两个方面:在企业外部流动,说到底也是劳动者在社会中的阶层的流动,向上或者是向下的流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力量,推动社会结构的分化,促使后致性因素对社会流动机制的影响逐渐扩大,社会流动渠道越来越多元化,能力主义原则在社会经济地位获得上的作用日益显著。费兹曼学者主要采用职业收入分析法对市场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的分层研究,他认为劳动者靠市场竞争生存,但受教育不足限制了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他们认同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不是水平的社会分工,而是垂直的社会地位分层,但受教育不足使他们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即使后来成为企业经营者,日常工作也不总是很体面。在民营企业中,劳动者本身的受教育程度限制其向上的流动,即使在相同的社会背景之下,其流动速度与流动的机会均低于其他阶层。因此,其社会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受阻,劳动者为争取其向上流动的机会与平等待遇,与资方的冲突便不可避免的发生。在企业内部流动方面,企业内部流动主要在于劳动者职位的晋升。职位晋升作为对劳动者进行激励的重要手段,职位的晋升能够促进劳动者更加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劳动过程中,创造更高的劳动价值。同时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劳动者的精神压力。针对我国当前的民营企业的企业晋升制度的现状,基层劳动者的晋升到达一定的程度便会静止,如车工晋升到车间主任或其他,而进入管理层则具有更多的困难。而部分民营企业的家族制,对于普通劳动者的晋升更是增加更大的障碍,基于种种不平等的流动机制,同样也会造成劳动者与资方矛盾的恶化,从利益的不平等到地位的不平等,甚至机会的不平等,使得劳资冲突更加的凸显。

在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中,劳动者拥有绝大多数的人数,却得不到大多数的权利和地位的平等机会,这是促进劳资关系问题爆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在协调劳资关系方面,对于劳动者社会阶层地位和社会流动的关注,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劳资冲突,建设和谐的劳资关系,需要政府、工会、企业及社会其他各个阶层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汤美芳.近年来有关劳资关系研究综述[J].宁波党校学报.2006(5)

[2]刘美君.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所研究的劳动力的区别[J].网络财富.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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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文是2012年度衡水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发挥职业教育阵地作用 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提供技能训练平台》的结题报告

中国当前正处在工业化中期,职业教育事实上已经成为缓解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的关键环节。衡水市属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偏多,拥有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当今城市化飞速发展、城市问题进一步凸显的情况下,全面普及职业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把人口压力变为人力资源优势。力争以农民工的高素质提高城市的产业水平及生活质量,以农民工向市民的转变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以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职业教育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作用

1.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减小回流

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镇打工多年,却始终是城镇的边缘群体,而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之中,最终还是回流到原地。这其中固然有制度的因素,但其本源却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较低。据调查显示:返回的转移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分布为:文盲和半文盲为5.88%,小学为25.72%,初中为56.73%,高中为9.47%,中专为2.09%,大专以上为0.10%,由此可见,未受专业培训的、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劳动力返回农村的可能性较高。

现在,劳动力市场的选择标准正在从简单体力到知识和技能的转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如果不能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发展。按照他们目前的技能水平,能够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恐怕非常困难。

2.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择业竞争能力和就业适应能力

农民要想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中去,职业转化是关键。城市工业化发展需要大量有知识、懂技术的人才,据有关部门统计,56%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要求达到初级工以上的水平,近60%的岗位要求熟练的技术工人。

一般来说,劳动力文化程度越高,越易于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知识和技能,越易于为非农产业所吸纳。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的门槛逐渐提高,致使大量的劳动力只能滞留在农村。

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进城工作,往往要付出比市民更高的代价——拿最低、最少的工资。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寻找一些城市人的“剩余”工作——承担城市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其根本原因还在于缺乏职业技能。加强职业教育,可以使劳动者具有一技之长,改变原来就业狭窄范围和较低的层次,提高择业竞争能力和就业适应能力。

二、发展职业教育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建议

1.扩大宣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通过接受职业教育顺利就业甚至自主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职业教育先进办学经验;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的确,很多农村家长还认为农村职业教育是子女不能跳出“农门”的教育。要求子女向“成功者”方向去努力,而结果往往是其中的大部分难以如愿以偿。只有真正营造出多元、开放的人才观和成功观的社会氛围,职业教育才不再会是家长和学生无奈下的退路。

只要他们能根据自己的潜能、兴趣和特长做出主动选择,通过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也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成才之路。社会需要千千万万个适应岗位、能知会干的各类专门技术人才。

2.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近几年,河北省加大了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但是在硬件建设方面的投入占了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的主要部分,软件方面与城市仍然相距甚远,优质师资留不住、教学质量较低、毕业生没有稳定的出路。“职业教育是教育中的短板,农村职业教育是短板中的短板。”这是业内当前的共识。

我市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的要求,抓住契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一是在规模上要“加快发展”,二是在服务“三农”的主体上,不论是在县、乡、村的职业院校,还是处在城市的职业院校,只要是“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都应“加快发展”。

3.服务区域经济,打造服务特色

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村职业学校在巩固已有强势专业的同时,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专业。重点打造与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特色骨干专业,使之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相联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从总体上保证人才培养的适销对路,以便更好地为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形势下,衡水市农村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应密切注意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围绕当地经济结构和主导产业设置专业,做到“以产业促专业,以专业带动产业”。

参考文献:

[1]高利兵.新农村建设中的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对策.职业教育研究,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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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年龄歧视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主要是间接歧视。在2007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腾讯网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表明,“年龄”已成为目前影响就业的第二大因素,其排在“工作经验”之后,“学历”与“性别”之前。

一、中日就业年龄歧视的现状

1.中国就业年龄歧视现状。现在,我国就业中的年龄歧视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年代对年轻人的歧视到市场经济时期对中老年人歧视的转向。

2005年11月初,1967年出生的36周岁的杨世建,因年龄超过35周岁未能获准公务员考试报名注册,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国家人事部拒绝受理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法院认为,这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裁定不予受理。随后,杨世建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裁定。北京市高级法院认为,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的设置属于公务员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2010年新年伊始,体验性地到一家广告公司应聘媒体发展员,因其59岁高龄被一家广告公司以年龄过大无情地拒绝。我国劳动者就业中存在的年龄歧视问题因领导的亲身体验被再次关注。

2.日本年龄歧视现状。2006年日本内阁府《国民生活白皮书》显示,60-64岁未就业人群中有49.6%的人认为招聘年龄与自己不符,65-69岁人群中61.9%认为招聘年龄与自己不符。2007年的数字进一步显示,在通过公共职业安定所招聘劳动者的企业中,仍有49.2%存在年龄限制。这说明,在日本企业中继续雇用高龄者的比例并不高,对高龄者就业年龄歧视现象仍较为严重。

二、中日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概况

1.中国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大多数的法律规定都是原则性的,并缺少可操作性。《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平等是一項基本的立法原则,公民享有平等权。其确立了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法律依据,但没有规定实质性内容。在《劳动法》中,第12条规定也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歧视任何劳动者的要求。虽然,我国曾在2007年由国务院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了《就业促进法(草案)》,其中第5条第2款中加入了“年龄”一词,即在原有的歧视种类基础上,增加了“年龄歧视”。但《促进就业法》的第3条只确立了公民平等就业以及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原则,并没有明确规定就业年龄歧视。

2.日本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

2.1年龄歧视的立法。从日本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法律制度来讲,现在日本对年龄歧视的机制主要集中在企业招聘与退休领域。

(1)2007年前日本关于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早在1966年,日本已经出台了《雇用对策法》,但是其中并没有具体针对禁止年龄歧视的规定,所以日本在2001年对此法进行了修改,将为中高龄者提供就业机会规定为一种义务,于此同时规定了10种年龄限制的例外。2004年,日本对1986年制定的《高龄者雇佣安定法》进行了修改,即把企业维持劳动者65岁退休的努力义务确定为企业的法定义务。

(2)2007年后日本关于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为了进一步解决年龄歧视问题,日本在2007年再次修改《雇用对策法》,经过这次修改,把前一次企业的义务变为了禁止性规定,禁止一切年龄歧视。日本的《高龄者雇佣安定法》,就大大限制了企业在招聘中的签约自由,即企业在招聘中没有理由地设置年龄条件是违法的,一旦认定歧视,企业要偿付高额的赔偿金。

2.2年龄歧视的例外规定。2007年修改的《雇佣对策法》对年龄歧视规定了“禁止例外”,例外事项有六项:第一,招聘或者录用时,以低于退休年龄为条件且缔结无期限劳动合同之场合;第二,劳动基准法规定了年龄限制的场合;第三,从业务性质上看,长期间的持续工作才能开发或者形成职业能力的,招聘或者录用年轻者且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之场合;第四,从维持企业业务活动以及业务技能或者技巧的传承性看,该企业中某工种劳动者数量相当有限且集中于某一年龄层之场合,但必须以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为条件;第五,在艺术或者娱乐领域,为了确保表现的真实性,招聘或者录用特定年龄层的劳动者之场合;第六,招聘或者录用60岁以上者以及为了贯彻国家政策而促进特定年龄层的雇佣之场合。

三、日本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对我国启示

从日本的年龄歧视法律制度看,我国在禁止就业年龄歧视方面,应禁止在招聘劳动者时设置年龄条件即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并逐渐把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领域扩大到工作条件、工资、社会福利、职务晋升、教育培训、解雇等场所。

为了保护中高龄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机会,建立依据能力而不是依据年龄的就业机制,有必要在我国建立禁止就业年龄歧视法律制度,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建立和完善赔偿与惩罚的措施。歧视行为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侵权行为。歧视成立,必然对劳动者造成伤害,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失的赔偿,具体的惩罚措施与赔偿标准应依据歧视的社会影响性进行确定,并设置一个最低的标准。

第二,建立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劳动者只需要提供表面证据证明其在求职过程中因年龄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如果情况属实,举证责任就由雇主承担,雇主需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所提出的不公平待遇不存在或者证明没有聘用是因为其他合法原因而并不是因为年龄歧视。

参考文献: 

[1]黄冲.民调显示年龄已成新的就业拦路虎[N].中国青年报,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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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高职院校培养的专业技能人才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而区域经济的发展又是推动高职院校建设的动力源泉。广东省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正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使命。因此,对广东省的高职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广东省高职院校的专业结构设置和珠三角劳动力市场供需的现状分析,力图找出广东高职专业结构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对接的方向,以促进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使命顺利完成。

一、广东省高职专业结构设置现状分析

今年5月,教育部公布2013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在粤高校中,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一共137所,包括本科院校41所、高职院校79所、独立学院17所。高职招生占高校总数的57%,高职院校占领了广东高考招生的半壁江山。在现有的这些高职院校中,位于广州市的高职院校有45所,占到了57%。

广东省2013年高职院校招生人数超过26万人,占今年高等教育招生总数的一半以上,高职教育在广东省经济发展中担任着重要的任务,尤其是基层一线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更是占领着无本科院校无法比拟的地位。因此,加大力度发展高职教育是广东省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必备要素,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2013年,在广东省79所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中,财经、电子信息、制造、文化教育四种大类专业规模最大。在三大产业中,与第二产业相关的开设专业差不多占36%,招生人数占到总招生数的27%;第三产业达到62%,招生人数占到72%,基本符合广东省“三二一模式”的产业结构。

上述数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广东高职教育在专业结构设置上与广东省产业结构的发展基本相符,但由于最近几年来广东省经济快速发展,并进入转型升级期,广东省高职教育专业结构设置也呈现了突出的问题。

(一)增速过快问题

由于缺乏全省性的统一布局与合理规划,高职院校在开设新专业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这些年来各大高校争相扩招,使得新增专业不断增加以及各专业在招生数量上快速扩张。根据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广东省高职招生人数增加了近34%,在校生人数增加了近39%。由于过度扩张,学校人均办学资源相对减少,使得教学质量水平有下降趋势,最终导致毕业生在就业上出现“毕业等于失业”等问题。

(二)特色专业不明显问题

近些年来,学校间为了争夺生源,新增专业缺乏专业论证的比比皆是。许多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过程中,以“人有我有”作为指导思想,缺乏长期利益的考虑,过度追求数量规模,最后导致学校间专业过度重复,并且缺乏特色。办学标准在不同的地区和学校间缺乏统一性,在办学硬件上差异较大,导致同一专业在不同地区的学校培养的学生在质量上差异较大,这不仅使得教育质量得不到保证,也影响毕业生的就业,造成有限的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归咎原因:第一,对发展观的误解,扩大办学规模成为学校发展的唯一标准,校舍、专业、招生的规模扩张带有盲目性;第二,对教学质量的误解,由于对高职教育的评价监控机制的不完善,学校为了赢得认可,只在规模上扩大,以吸引公众的眼球。

(三)专业建设资金投入不合理问题

广东省多数高职院校都设置都以文科占比例居高,而文科专业的投入成本相对人均较少。与之对比,工科类投入成本相对较高的专业,只有少数几个重点高职院校开设,招生人数也较少,比例偏低。现实的劳动力市场上相对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往往都是工科类专业,这种局面的形成与高投入专业本身的特点和高职院校自身的办学定位有关。高投入专业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昂贵的设备、较系统的实训基地的开发运营与维护,其人才培养往往也需要较长的周期,这就使得很多高职院校望而却步;而低投入专业则与此相反,具有灵活、容易控制、周期较短、易见效益等特点,相对容易赢得高职院校的青睐。

二、珠三角区域劳动力市场供需现状分析

由于产业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劳动力需求改变,而教育改革却跟不上步伐,加上各种制度限制劳动力的流动,目前广东劳动力市场出现了结构性失衡,其突出地表现为技术岗位缺口大与部分新增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这种失衡导致企业生产水平下降甚至停产,更有可能导致劳资关系不和谐的社会后果,最终导致产业转型升级缺乏适合的劳动力支持,无法顺利转型。广东省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衡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产业转型升级使得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发生改变

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首要窗口,以出口型制造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发展,成为全部经济大省。民营制造业的发展对劳动力地需求规模巨大。大规模的劳动力需求市场吸引了无数的外省劳动力进入广东,而这些劳动力绝大部分的水平都相对较。广东省到了转型升级期,面临着产业结构重新调整,材料、技术更新换代以及消费需求的改变,新的产品不断涌现,许多产业日益衰退。改革开放初期所发展起来的传统产业的衰退导致某些行业整体性失业。而这些失业者短期内很难被其他产业所吸收,而劳动者本身的技术比较单一,再加上新产业的进入壁垒,如果没有良好的新岗位技术培训,这批早期为广东经济发展付出巨大贡献的劳动者可能就会一直失业。而另一方面,广东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为方向,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因此劳动力的需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高新技术和装备的应用需要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支持,但目前的人才供应情况显然不能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变化。

(二)高职教育不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结构

产业转型带来的大量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但近年来大学生“一毕业就失业”暴露出高校教育的专业设置问题,大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劳动力市场不能对接。广东省高等教育也不例外。一方面,本科教育与高职教育缺乏统一规划,在发展速度、发展层次、特色办学等方面缺乏长期规划,成人高等教育泛滥严重,重学位轻岗位培训。另一方面,专业设置缺乏统一规划,其比例和经济结构比例不协调,人才培养结构失调,培养质量得不到保证等。其结果是,大学生毕业后不能顺利就业。

(三)中西部崛起使得广东省高技能型人才流失

随着我国中西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中西部落户,这些企业一方面能够提供优越的待遇水平,另一方面能够提供新时代的发展平台。广东的高技能型人才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中西部地区,他们企盼回到家乡发展,渴望以自己的知识能力为家乡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因此,中西部的崛起必然导致广东省高技能型人才的流失,使得原来较缺乏技能人才供应情况更加严峻。

三、结论

综上所述,产业结构与高职专业设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方面,高职专业设置应以产业结构调整所催生出来的人才需求作为出发点,高职专业设置的方向和思路应以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来决定;另一方面,合理设置高职专业,是高职院校成功培养出社会急需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关键,也是产业结构发展目标能够实现的基础条件。因此,在广东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的背景下,广东省高职教育的重任是研究如何实现产业结构与高职专业设置的高度融合,以培养出能够适应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所需求的高技能型人才,实现广东省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建会,2008:《广东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衡探究》.《当代经济》第9期.

[2]王伟华,2013:《广东省高职院校专业设置问题调查研究》.《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第23期.

[3]叶萍,2012:《广东省高职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动态适应性研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报》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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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jcnkizgsc201705174

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和培训是实现和完成有效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重要途径。从江苏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来看,必须要有充足的、受过专门教育的以及能够适应未来经济产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本文基于对江苏省部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调查,分析江苏省当前产业环境下农村转移劳动力教育和培训的需求以及影响需求的因素。

1江苏省产业环境及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

江苏省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就业岗位充足,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近年来,江苏省各地深入实施就业富民、创业富民和社保富民等行动,积极构建转移就业、素质就业、平等就业、创业就业和稳定就业“五位一体”的农民就业创业新格局。“十二五”时期,江苏创建创新型省份,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48%,三大产业实现了“三二一”的标志性转变。先进制造业发展迅速,旅游业也呈现突破性增长。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显示,江苏省2014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383万人,其中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2572万人,到2014年年末,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率已超过七成,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总量为18572万人。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2265万人,有404万农民享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截至2015年年底,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达1875万人,转移率超过70%。

2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和培训的需求现状分析21农村劳动力具有较强的教育和培训需求

调查显示,江苏农村转移劳动力有着较强的培训需求,有625%的农村居民明确表示愿意参加各类免费培训。其中,表示愿意参加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免费培训的占285%;表示愿意参加经商技能免费培训的占155%,愿意参加农产品加工技术免费培训的占129%,愿意参加各种手工技术、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等免费培训的占123%,愿意参加文化基础知识免费培训的占86%,愿意参加电脑、管理、会计等免费培训的占61%。

22农村转移劳动力对技能培训的需求呈现多样化

调查表明,江苏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在表示愿意参加教育和培训的人中,苏北地区明显高于苏南、苏中;表示愿意参加经商技能培训的,苏南略高;愿意参加各种手工技术、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等培训的,苏中略低;愿意参加文化基础知识培训的,苏北略低;愿意参加电脑、管理、会计等培训的,苏北略低。

江苏农村劳动力教育和培训意愿充分的有利因素,主要是江苏经济形势良好,就业岗位充足,收入水平高。2014年,江苏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12元,比上年增长118%,高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江苏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高。但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不高,劳动文化程度低,外出从事行业多以体力劳动为主,有一定生产技能的岗位就业者还偏少,也是促使江苏农村劳动力产生教育和培训需求的因素之一。苏南地区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由于受学历层次、劳动技能和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外来人员以一线工作为主的居多,职业的低层次明显。大多数外来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入城市以后只能在普通劳动力市场找到工作,所从事的职业主要以二、三产业中的加工制造、商业服务、餐饮服务、居民生活服务、物流运输操作等。

23企业和社会方面对劳动者专业技能等资质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劳动力在受教育程度上的要求,直接体现为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劳动力的需求旺盛。很多单位对新招录人员要求至少高中文化程度,或者为大中专职业院校甚至大学本科及以上,或者受过专业技能培训或有技术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转移劳动力中的年轻人更看重学历层次,也越来越希望通^教育和培训来提高在城市就业的劳动技能,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3影响江苏省农村转移劳动力教育和培训需求的主要因素31年轻农村转移劳动力教育和培训需求相对旺盛

农村转移劳动力参与教育与培训的意愿,特别是参与非农业技能培训的意愿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呈下降的趋势。年轻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年龄偏高的劳动力,由于其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较高,而且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市民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往城市生活,希望改变现有的就业状况和收入水平。因此,年轻转移劳动力更希望通过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

32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且有过教育培训经历的人员有更强的培训意愿农村转移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就越强,越能充分认识到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曾经参加过教育培训的转移劳动力,对教育培训的形式、内容及培训收益和效果等信息了解得更充分,而且前期的教育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技能和收入水平,职业和收入的改善有利于他们对新的教育培训形成良性的预期,大大提高了参加教育培训的可能性。同时,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合理的培训时间安排、灵活的培训形式以及资质较高的培训机构,能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对培训的认可。总的来说,文化程度高的农村劳动力收入相对较高,承担教育培训成本的能力相对就较强。

33企业和社会对劳动力的资质要求,是激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参加教育培训的重要因素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着必然的刚性需求。目前,江苏省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劳动力的需求旺盛,已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转变,企业对劳动力的文化知识、学历程度、专业技能等要求逐步提高。加大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力度,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劳务输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对社会对受过专业技能培训或有技术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资质要求越来越高的趋势,农村转移劳动力对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劳动技能的意愿会更迫切。

4改善江苏省农村转移劳动力教育和培训需求的思考41完善培训需求信息化服务,突出年轻人作为教育培训对象的重点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关注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教育培训需求,使需求调研动态化、制度化,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机制。基层政府、培训机构和学校要进行多渠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现代媒体工具,搭建政府培养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信息平台,及时向农村劳动力和社会公布相关培训和政策信息,使有转移需求的农村劳动力了解培训的项目和内容,激发他们的培训动机。关注农村新增劳动力,确保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参加短期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

42创新内容与形式,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对培训效果的主观评价是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教育培训意愿的重要因素,而这种主观看法的形成取决于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时间的适应性、培训形式的灵活性及培训机构的资质等。因此,政府要加强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企业、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职业介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灵活办学,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特点和劳动力转移的趋向,多形式、多渠道组织教育培训。以劳动力需求为中心,创新培训内容。引入竞争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审查,提高教育培训师资的素质,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示范学校与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对教育培训机构的信任和对效果的J可。

43推行培训与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制度,做好人力资源战略储备各地政府要能够根据当地经济的发展要求以及产业升级的潜在需求,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进行战略性的人员培养和储备。教育培训部门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和要求以及行业企业提出的岗位能力,推行培训与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制度,提升受训人员的技能水平,真正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工作技能和就业技能,保障参与教育的培训者的投资回报。

参考文献:

[1]田妹华新农村建设背景下苏州农村劳动力培训现状调查与对策分析[J].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1):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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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导入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面对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社会各界对之高度关注并形成了不同的看法,有的企业将之视为“洪水猛兽”,认为这将极大提高企业的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壮大;政府则认为规范用工制度是企业必须担当的责任,《劳动合同法》是其加强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最大的争议集中在企业成本提高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制方面。从法律上强化劳动合同,强制提高劳动者薪酬,保证劳动者能长期就业,其出发点当然是政府出于民生考虑,要保护劳动者权益。就此而言,这无疑是新法的正面意义。本文将对政府、企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进行博弈分析。

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是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存在相互作用时,行为主体如何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反映了博弈局中人的行为以及相互作用间冲突、竞争、协调与合作的关系。一个正式的博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对弈者(players),又称局中人或参与者,是指博弈中的决策主体,根据自己的利益要求决定自己的行为。(2)信息(message),指有关博弈的信息,如关于其他博弈者的特称、行动等知识。(3)策略(strategies),策略是对弈者在给定信息的前提下的行动规则,决定了对弈者在每种可能情况下要采取的行动。(4)支付(payoffs),又称收益或盈得,是对弈者从各种策略组合中获得的效用水平。

二、对政府和企业的博弈分析

市场经济下的政府是具有双重身份的:管治者和服务者。尤其是现代政府更强调服务而不是掌舵,以前我们的政府注重管治而忽视服务,结果造成制度僵化,效率低下;现在强调服务而放松管治,却酿成企业凭着自己的强者地位,不平等的侵害弱势劳工的利益。政府在现阶段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根据当前社会和谐的需要,主导各个利益群体逐步相容,避免因利益的再分配失衡而衍生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失控。

一方面,政府通过立法,加强执法,惩罚违法者,迫使企业履行法律,增强竞争意识,通过优胜劣汰,进一步深化其国际竞争力,让企业的经济增长步入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通过各级政府和劳动部门及其他的媒体力量,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增进民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的斗争精神,为推进我们的法制民主开路。这次以新《劳动合同法》为核心,以立法部门的法律解释、政府和劳动部门的法律实施细则及地方政府和地方劳动部门的实施规章等配套法律和政策文件,将催生一个庞大的法律系统,直接影响到每个劳动者。

政府通过法律的形式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由于以前我国的用工制度不健全,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很大损害,造成了严重的劳资矛盾,而且给社会也带来了极其不稳定的因素。作为一个服务型政府,必然也应该担当起协调劳资双方矛盾的角色,因此,政府在承受了极大的社会压力下仍出台该法律,应该说这是政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反观企业的态度,极大多数企业都在有意的规避劳动合同法,或者变相的执行该法律,比如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华为鼓励员工辞职,共计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被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这就是在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政府强势执行合同法决心下,企业应该是履行该法呢还是规避甚至违反该法律,这就必然产生博弈行为。

政府在这轮博弈中,,就是要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用法律来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在对《劳动合同法》上,政府需要在维护其权威、社会公共利益与企业规避法律之间进行博弈。政府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社会公众服务。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是政府的天职,是政府权力的基本要义。正如社会契约论所言,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的委托,以保障全体公民的需要。政府也只有在此意义上才能树立起维护社会秩序的权威形象,令公众信服。政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情况下推出该法律,就是因为以前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劳动者权益的损害为代价。如今,我国政府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就必须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此,政府出台《劳动合同法》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产物。对企业而言,不折不扣的履行《劳动合同法》将会加大企业成本,使企业倾向于规避该法。那么在政府维持法律权威的威望下,企业是选择规避还是履行法律呢,这就是一场博弈。假设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法》,那么在短期将不会增加劳动成本,但是将面临着政府的惩罚风险;反之如果履行该法律,将会得到政府的支持,虽然在短期内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但是从长远看,保障了企业员工的权益,将会极大的调动其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和企业在面对《劳动合同法》时,两者可以有一个博弈的纳什均衡,那就是企业认真履行该法,这既是遵循法律的应有之以,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政府只有认真的行使其行政职能,使《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真正起到实质性的作用,是一个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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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0-02

一、前言

(一)研究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要素不断解放,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该群体逐渐向城市空间聚集,形成了规模庞大的转移“民工潮”。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不仅提高了该要素边际生产力与要素收入,更形成了市场化大生产的初始要素准备,为城市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国内许多学者在借鉴托达罗模型的基础上加以修正,试图沿用劳动力乡城转移模型来解释农民工群体城乡回流行为,并假定无论是乡城转移还是城乡回流均是持续性的长期理,即在农村劳动力乡城转移之后,即使在城市里入不敷出,只要其认为选择留城后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预期净收入大于其返乡回流收入,他们便会选择继续留城。因此推出农村劳动力回流的原因是农民回流后长期预期净收入水平高于其选择继续留城预期净收入水平。

(二)行为假设

笔者通过对身边返乡农民工调查后发现,这些返乡农民回到家乡后,其净收入水平不仅没有增加,而且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这与前述理论解释存有较大差距。因此笔者大胆假定,乡城转移与城乡回流应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并分别对应不同的假设条件。在乡城转移之前,农民工群体往往会积极地将预期收入的时间设定为一段较长的时间,认为城市机会多,只要进入城市便不会找不到工作,即使初始阶段入不敷出,后期预期收入一定会提高,对应的行为假设是长期理。而进城之后,等待就业机会或者就业处于入不敷出时,他们会充分考虑自己的生活成本。如果认为选择在城市等待择业或继续就业得不偿失时,他们便会选择城乡回流。因此,假定完成乡城转移后的农民工在城乡回流阶段决策问题上是由短期行为所决定的,且此时迁移者作为短期理性经济人在决策时考虑增量分析而非长期性的存量分析。本文拟通过对身边返乡农民工真实返乡意愿总结的基础上,从“以人为本”的视角,通过构建劳动力回流效用最大化决策的微观机制,以此探寻劳动力回流的本质,进一步解释我国劳动力回流的真实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回流现状分析

(一)劳动力回流现象普遍存在

经过近30年的流动变迁,我国劳动力流动呈现出多元化流向的新特征,农村劳动力回流和就地就近转移已成为一种长期的经济现象。以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安徽省为例,通过对安徽省09-15年统计年鉴数据整理发现,随着安徽省城镇化的推进,在安徽省总人数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流向外省半年以上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的比重从2011年的17.44%降到2013年的16.31%,流向外省半年以上人口数量占总流动人口比重由2009年的77.9%降到2013年的67.96%,相应的流向本市县及其他乡镇的比重由2009年的14.75%上升到2013年的22.74%。“双降一升”数据表明,近年来,安徽省农村劳动力回流和就地就近转移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从劳动力回流主体结构来看,年老劳动力高于年轻劳动力回流占比,但两者的差距是不断缩小的,从这个角度也进一步佐证了除自然原因的劳动力被动回流外,年富力强的劳动力选择主动回流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中。

(二)劳动力返乡意愿原因总结

笔者对身边返乡农民工的真实返乡意愿进行调研后发现,这些回流人口的返乡原因大致可归为以下四类:一是自然返乡型,即因本人或家人婚育和年龄自然衰老等自然原因而主动选择返回农村;二是就业未竟型,即在城市没找到工作或没找到合适工作或收入较低等原因自愿失业返乡;三是生活厌倦型,即厌倦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以及教育、医疗福利歧视等;四是个人发展型,即觉得返回家乡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三、模型建立

(一)现有模型不足

1.忽略了劳动力回流决策的短期行为假设

托达罗认为农村劳动力在作出迁移决定时,不仅考虑短期内的预期收入和成本,也会从长期甚至整个生命周期的角度来考虑,如果长期的收入能够弥补短期的成本,他们也会做出迁移的决定[1]。模型只是分析了劳动力向城市方向迁移的瞬时决策,并没有充分考虑这种迁移的可持续性。迁移之前劳动力更多地倾向长期行为,但迁移之后是否回流却主要由短期行为所决定的。迁移者作为经济人是理性的,等待就业机会或者就业处于入不敷出的时候,会充分考虑自己的生活成本。如果认为选择在城市等待择业或继续就业得不偿失时,他就会在迁移后重新返回农村。这就解释了现实中为什么流人城市的劳动力在城市找不着工作的话,一般都会返回农村,而不像托达罗说的那样继续在城市里等待就业机会。

2.忽略了以人为本效用最大化

因其自身吃苦耐劳特质以及众多群体产生的激烈竞争,农民工劳动力曲线并不如传统劳动力模型向后弯曲的明显。不过,农民工群体仍遵循一般劳动供给曲线中向后弯曲特点,虽在一定的收入水平内其不考虑效用的最大化,比如为了获得收入农民工可以忍受恶劣的工作环境、居住环境,忍受长期与家人的两地生活等,但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入不敷出,或者感受到外出务工压力,该群体仍会选择回流,并在收入最大化与效用最大化中波动,表现出在城乡之间摆动迁移的特征。此外,劳动力外出或迁移的决策是由家庭集体决定的,由于家庭成员的异质性(其年龄、文化素质和技能存在差异),为追求福利最大化,家庭会按排一部分人外出打工挣钱,剩下的人留在家里从事农业劳动。我国当前的经济状况、土地制度和传统的文化等决定了乡城迁移的决策主体是农户家庭[2]。

3.忽略城市生活成本

托达罗模型并没有考虑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作后的生活费用,并且一般来说,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要远高于其在农村地区的生活成本。这种城市生活成本既包括实在的物化成本,也包括难以物化的心理成本,如进入城市后的生活与工作适应程度、城市居民对其在工作中与生活中的态度以及农民工对务工中收入、生活的主观评价等。

(二)修正

1.增量分析

本文依据劳动力回流决策时短期行为假设,采用增量分析方法构造模型,以期对劳动力回流决策做更精确的刻画。增量分析是边际分析的变形,表示变量的大量变化,包括离散的、跳跃性的变化,也可以是非数量的变化[3]。

2.引用效用最大化模型

本文在预期收入模型的基础上,引入效用最大化模型,在比较预期净收入经济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非经济因素进行比较,并将其纳入到劳动力回流决策模型中。

(三)回流决策模型建立

在遵循最大化理论的基础上,首先把农民工回流决策模型进行简化,为从最基本的模型出发,将先进行若干假设,随后逐步放宽假设的条件,使模型尽可能的向实际情况靠近。

假设一:短期经济人行为假设

入城后的农民工在一段时间()内等待就业机会或者就业处于入不敷出时,他们会充分考虑自己的生活成本,若认为选择在城市等待择业或继续就业得不偿失时,他们便会选择城乡回流。

假设二: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和返乡后的就业概率均为1

该假设说明农民工在城市不存在等待择业或失业压力,而且返乡回流后,一定可以就业。

假设三:农民工回流主要受收入最大化的影响

在一定的预期收入范围内不考虑效用的最大化,比如为了获得收入农民工可以忍受恶劣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忍受独自在外生活等。

基于上述三个假设,我们构建简化的农民工回流模型如下:

式中e表示在时刻时间内预期总净收入增量,在时刻时间内回流至农村后预期净收入增量,在时刻时间内留城预期净收入增量,表示城乡迁移动作成本。

然后,放宽假设条件二,引入就业概率变量。

式中, 表示农民工在回流地时期就业的概率,农民工在城市时期就业的概率。农民工回流后即使未从事其他工作,至少还可以从事农业劳动,因此假定农民工回流后的就业概率=1;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概率可以扩展为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承担的相关风险,风险包括就业的可持续性和收入的保障性,故。

最后,放宽假设条件三,引入非经济因素。农民是否回流取决于两地的效用最大化情况,如下式所示:

式中, 表示农民工时期选择回流地的预期总效用,表示农民工在回流地的预期收入效用,表示农民工在回流地受非经济因素等影响带来的效用。表示农民工时期选择留城的预期总效用,表示农民工留城的预期收入效用,表示农民工在回流地受非经济因素等影响带来的效用。基于效用最大化的劳动力回流决策模型如下:

(四)小结

本节在提出农民工外出务工以及城乡回流的两阶段假设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农民工短期经济理假设,从最基本的农民工回流决策模型出发,一步步放宽就业风险、非经济因素等相关假设条件,逐步完善农民工回流决策模型,为进一步探讨回流决策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提供理论基础。

四、基于短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分析

通过前述模型建立,本文在一般劳动者供给曲线的基础上,依据不同假设,作出基于短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分析。

(一)基于长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

农民工劳动群体因其自身吃苦耐劳特质,其劳动供给曲线弹性更弱,表现在劳动供给曲线上,其与一般劳动供给曲线相比要更坡。基于其长期假设,劳动力对长期预期收益看好,在劳动力充分供给的情况下,当工资率低于某一个阈值时,农民工劳动供给会更大,表现在劳动供给曲线上向前弯曲[4]。该曲线解释了农民工群体在乡城转移时,普遍存在预期向好,对城市机会憧憬,即使在短期入不敷出,其仍会通过增加劳动力供给来增加收入。

(二)基于短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

在完成向城转移之后,劳动力回流决策阶段,随着劳动力报酬净收入的减少,其劳动供给曲线会突破劳动供给时间原点,现实中会表现出农民工城市逃离,劳动力回流。此外,随着人们“以人为本”意识的增强,农民工群体会将自身难以物化的心理成本考虑进模型中,因此会表现出净工资率水平大于零的时候,仍会有很多农民工选择城乡回流。

(三)结论

基于短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分析,随着农民工劳动力群体自我意识和家庭意识的增强,该群体不再只考虑向城转移后净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将难以物化的心理成本考虑进决策中,如进入城市后的生活与工作适应程度、城市居民对其在工作中与生活中的态度以及农民工对务工中收入、生活的主观评价等都会影响其选择是否回流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符合社会向前发展的规律性,国家和企业在促进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时,不应单单考虑该群体净收入水平的提高,更应为其提供在城市中平等工作机会、福利报酬和劳动尊重,更有效的将该部分生产力纳入到城镇化发展中来。

参考文献:

[1]王箐.流动人口就业代际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2]王国辉.基于农户净收益最大化的宏观乡城迁移模型[J].中国人口科学,2006(2):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