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6-28 08:55:1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

篇1

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我局根据五五普法工作安排和自身实际,以管理为重点,以提高素质为目的,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针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现将我局五五普法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划落实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规划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在局综合科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普法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狠抓规划制定

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县财政局“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不仅如此,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三)狠抓实施落实

为使《规划》落在实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协调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的方针,认真落实

“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我局将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制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在主管局长的指导下,我局建立了兼职法制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科的法制工作,并引导他们积极有效开展工作。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县财政局“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分为三个层次进行。

(一)加大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

坚持定期向领导干部宣传财政法制工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局里明确规定: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局长办公会上,由法制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以增强局领导班子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几年来陆续分章节认真组织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辅导材料,切实增强了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

2、明确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局里要求法制部门负责人要参加局长办公会,并参与全局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全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对镇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每年财政局长在人代会上所做的财政预决算报告等重要文件,法制部门都参与了决策过程,保证了相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也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水平。

(二)开展对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1、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普法教育工作。每年年初,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我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科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几年来我局先后邀请了县 司法局领导为我局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专题讲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知识。同时为巩固和保障学习的效果,我局积极组织相关考试,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行政法知识测试》,并对成绩优异者给予了表彰,不仅极大的提高了人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依法理财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3、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负责、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参加市里或区里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行政许可法》、《条例》、《保密法》、《档案法》、《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在全局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养。组织了《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集中辅导,全体人员参加,收到良好效果。

4、办好法制宣传橱窗,创办法制宣传刊物。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我局利用宣传橱窗、标语专题宣传《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法规。创新宣传形式,着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和财经法规,交流法制工作动态,增强全局人员的法制观念。

5、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加强全局普法工作。配合县妇联开展“三八”维权周和县工商部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配合县国土房管部门开展“4.26”世界产权日和县公安机关开展“6.26”国际禁毒日、“7.13”反宣传日、配合县卫生局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县财政部门的“12.4”税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日。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每年的12.4的全国税收宣传日,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会计法》、《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发动,大力宣传,营造和谐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通过办板报12期、宣传栏12期、张贴标语100张、悬挂横幅20幅等形式,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通过各种宣传的形式,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几年来,我局人员较为全面地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三)面向社会宣传财经法规

通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法人、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1、组织人员上街宣传。结合全局的中心工作,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财政局联系的高坪乡政府以展板卡片、赠送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几年来,相继进行了《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普法读本》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累计发放材料近万余份、现场咨询解答逾六十小时、投入工作人员过百人次,有效地普及了财经法规。

2、发挥网络优势面向公民普法。我局充分利用财政局网站和政府采购网向网民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在网上公开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政资金拨付暂行办法》、《财政监察工作程序》、《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为公民了解、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供了方便,也为我局的法制宣传开辟了新的途径。

3、与时俱进,突出重点进行宣传。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对有关法规进行专门宣传。一是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等会计职业道德为主旋律,收到了良好效果,获得社会和上级部门的普遍认可;二是针对政府采购活动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和重要作用,组织人员持续宣传《政府采购法》,特别是对采购的内容、范围等有更新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宣传,这些工作为完善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理财

普法目的在于知法、守法、用法。我 局结合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县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相应实施意见,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量化分解,确定了执法责任和工作目标,确保落实到各科室和各执法人员,完善了《××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发到各相关科室,要求在工作中予以落实,实行了严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形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管控体系:一是局领导、科长、工作人员之间纵向的管理控制体系,二是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人员之间横向的牵制控制体系,通过两个体系的紧密配合,充分实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有力的保证了执法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推进依法理财,我局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1、为了认真推进依法理财,我局转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执法过错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方法,从实践上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的事项和流程,夯实了各项工作的基础。

2、制定行政(来源:文秘站 )执法相关制度。为更好的贯彻《行政处罚法》,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相关配套制度,对行政处罚工作进行严格规范,并认真制定了行政处罚听证相关制度和法律文本,为规范实施听证奠定了基础。为贯彻实施好《行政许可法》,参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我局相继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明确了行政许可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内容、监督方式、违规责任;对原从事会计记账业务机构设立批准实施程序进行重新修订,有力的促进了行政许可的高效便民办结;保证了实施行政许可每一环节、每一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规范性文件是财政法制工作重要内容,我局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财政集中核算支付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协助县府出台了××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为实现决策的科学合法,由领导提出修改意见,有效地保证了文件的规范合法。对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审核:一是审核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其符合财政上位法的规定,同时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相衔接;二是审核执法主体是否明确,做到文件规定的执法行为有明确的执法主体,着力避免权力滥用、越职权执法。三是审核作出决定的依据是否充分,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作决定,否则就是不合法。我局还将制发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局法制处作了备案。

(四)开展检查监督

篇2

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划落实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规划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在局综合科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普法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狠抓规划制定

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县财政局“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不仅如此,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三)狠抓实施落实

为使《规划》落在实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协调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的方针,认真落实“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我局将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制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在主管局长的指导下,我局建立了兼职法制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科的法制工作,并引导他们积极有效开展工作。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县财政局“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分为三个层次进行。

(一)加大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

坚持定期向领导干部宣传财政法制工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局里明确规定: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局长办公会上,由法制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以增强局领导班子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几年来陆续分章节认真组织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辅导材料,切实增强了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

2、明确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局里要求法制部门负责人要参加局长办公会,并参与全局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全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对镇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每年财政局长在人代会上所做的财政预决算报告等重要文件,法制部门都参与了决策过程,保证了相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也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水平。

(二)开展对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1、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普法教育工作。每年年初,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我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科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几年来我局先后邀请了县司法局领导为我局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专题讲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知识。同时为巩固和保障学习的效果,我局积极组织相关考试,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行政法知识测试》,并对成绩优异者给予了表彰,不仅极大的提高了人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依法理财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3、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负责、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参加市里或区里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行政许可法》、《条例》、《保密法》、《档案法》、《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在全局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养。组织了《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集中辅导,全体人员参加,收到良好效果。

4、办好法制宣传橱窗,创办法制宣传刊物。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我局利用宣传橱窗、标语专题宣传《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法规。创新宣传形式,着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和财经法规,交流法制工作动态,增强全局人员的法制观念。

5、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加强全局普法工作。配合县妇联开展“三八”维权周和县工商部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配合县国土房管部门开展“4.26”世界产权日和县公安机关开展“6.26”国际禁毒日、“7.13”反宣传日、配合县卫生局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县财政部门的“12.4”税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日。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每年的12.4的全国税收宣传日,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会计法》、《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发动,大力宣传,营造和谐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通过办板报12期、宣传栏12期、张贴标语100张、悬挂横幅20幅等形式,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通过各种宣传的形式,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几年来,我局人员较为全面地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三)面向社会宣传财经法规

通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法人、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1、组织人员上街宣传。结合全局的中心工作,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财政局联系的高坪乡政府以展板卡片、赠送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几年来,相继进行了《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普法读本》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累计发放材料近万余份、现场咨询解答逾六十小时、投入工作人员过百人次,有效地普及了财经法规。

2、发挥网络优势面向公民普法。我局充分利用财政局网站和政府采购网向网民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在网上公开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政资金拨付暂行办法》、《财政监察工作程序》、《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为公民了解、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供了方便,也为我局的法制宣传开辟了新的途径。

3、与时俱进,突出重点进行宣传。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对有关法规进行专门宣传。一是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等会计职业道德为主旋律,收到了良好效果,获得社会和上级部门的普遍认可;二是针对政府采购活动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和重要作用,组织人员持续宣传《政府采购法》,特别是对采购的内容、范围等有更新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宣传,这些工作为完善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理财

普法目的在于知法、守法、用法。我局结合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县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相应实施意见,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量化分解,确定了执法责任和工作目标,确保落实到各科室和各执法人员,完善了《**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发到各相关科室,要求在工作中予以落实,实行了严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形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管控体系:一是局领导、科长、工作人员之间纵向的管理控制体系,二是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人员之间横向的牵制控制体系,通过两个体系的紧密配合,充分实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有力的保证了执法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推进依法理财,我局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1、为了认真推进依法理财,我局转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执法过错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方法,从实践上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的事项和流程,夯实了各项工作的基础。

2、制定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为更好的贯彻《行政处罚法》,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相关配套制度,对行政处罚工作进行严格规范,并认真制定了行政处罚听证相关制度和法律文本,为规范实施听证奠定了基础。为贯彻实施好《行政许可法》,参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我局相继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明确了行政许可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内容、监督方式、违规责任;对原从事会计记账业务机构设立批准实施程序进行重新修订,有力的促进了行政许可的高效便民办结;保证了实施行政许可每一环节、每一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规范性文件是财政法制工作重要内容,我局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财政集中核算支付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协助县府出台了**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为实现决策的科学合法,由领导提出修改意见,有效地保证了文件的规范合法。对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审核:一是审核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其符合财政上位法的规定,同时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相衔接;二是审核执法主体是否明确,做到文件规定的执法行为有明确的执法主体,着力避免权力滥用、越职权执法。三是审核作出决定的依据是否充分,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作决定,否则就是不合法。我局还将制发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局法制处作了备案。

(四)开展检查监督

篇3

我国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起步较晚,基本处于绩效评价试点和推广初期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绩效评价法制建设、评价指标和标准设计、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还存在缺陷。主要有:

(一)绩效评价法制建设不完善。虽然我国财政法制化建设进程逐步加快,但迄今还没有出台全国性的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法规。财政部虽然制定了一些具体财政支出领域的绩效评价办法,但在法律约束力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各个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不尽相同,造成了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无法可依,工作开展不普遍、不规范。目前,我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依靠的是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各类具体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但是这些办法和方案对绩效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标准设计、绩效评价的操作规程、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规定得不详细,还存在很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评价方法单一。地方财政部门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采用的评价指标,一部分来源于中央、省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办法,另一方面是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书籍中研究制定的。由于财政支出的类别多,使用绩效的表现形式多样,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不能有效地评价财政支出的使用绩效。此外,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积累的每类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数据不丰富,造成设计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实践的指导性不足,需要经过绩效评价实践进行完善。地方政府部门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采用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是从现有年度财政支出报表中提取需要的数据,运用设计好的指标和公式,计算出绩效评价的结果。当然,这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方法之一,但还有一些好的方法如:专家评议法、调查问卷法和因素分析法等,没有被充分运用。

(三)评价层次不全,评价机构不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包括政府、部门、单位和项目四个层次。但是我国一些地方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践中,多数只是开展其中某一个或两个层次的绩效评价。而且,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上还不规范。财政部门对政府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进行评价,造成了财政部门自己监督自己的逻辑错误。而本应由部门自己开展的部门、单位和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却由财政部门实施,存在“越位”之嫌。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多数财政部门撤消了统计评价专职机构,造成了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主管机构分头负责绩效评价的局面,缺乏统一的管理。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到位。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做得不够,往往是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束之高阁,或者即使交给被评价对象,部门和单位对绩效评价结果不重视,主要原因在于绩效评价结果的约束力不强,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财政部门在分配财政资金中很少参考绩效评价结果调整各部门的预算,绩效高与低的政府部门或单位在获得财政资源配置上没有大的差别,使用绩效低的单位与责任人很少为此承担责任。

二、加强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的思路和建议

通过分析当前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有针对性的完善思路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央及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国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践情况看,多数西方国家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都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保障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拿大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1977年《绩效评价政策》、1981年《绩效评价指南》、1989年《联邦政府和部门绩效评价的工作标准》、1994年《绩效检查条例》、2000年《对绩效评价的研究》、2001年《加拿大政府绩效评价政策和标准》、《部门战备规划与预期结果》。

在完善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建设上,首先中央政府应该积极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一部全国性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律法规。如果出台专门的法律存在一定困难,可以在完善和制定相关财政法规中,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规范。省、市等地方政府要在地方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建设上,要尽快实现“零的突破”。

同时,还要制定地方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规章办法,推进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目前,财政部和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已经制定了一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具体办法。如财政部先后制定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北京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等,但这些办法主要是针对一些具体支出领域和某个区域性的,这些地方性绩效评价办法内容不统一,不具有广泛适用性。因此要抓紧制定全国性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操作程序、实施主体、指标设置、评价结果应用等做出具体规定,再制定一些具体财政支出领域的绩效评价办法予以细化,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健全绩效评价实施机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层次分为: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支出项目,每个层次的绩效评价实施机构又不尽相同。西方四国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层次和绩效评价的实施机构方面做得比较规范,美国评价实施机构由国会领导,国会会计总署直接进行考评,总统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协助,各部门也设立专门评价办公室,要求联邦各部门必须制定长期战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计划,由国会会计总署或由其委托中介机构对各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向国会提交评价报告。在加拿大由财政与管理部负责组织领导,各部门分别实施评价,各政府部门的部长每年都向财政与管理部上报《部长预算陈述》,简述部门目标与预计完成情况;财政年度结束后,要提交部门《年度绩效报告》,进行绩效的评价。

财政支出总体绩效评价,主要是对政府财政部门配置财政资源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反映的是财政支出整体使用绩效情况。因此,实施财政支出总体绩效评价的主体应该是各级人大、政府审计部门、财政政策研究部门,而不应该是财政部门自身,否则就形成了财政部门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两种身份。从国外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由国会审计署或内阁财政委员会秘书处领导进行,这相当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审计部门。作为过渡性措施,当前财政总体支出绩效评价可以由财政部门实施,但评价结果要向人大等监督部门反馈。

从西方四国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看,对预算部门、单位和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由各部门负责履行。部门的具体职责是提交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收集、整理绩效评价的信息,制定或修改政策或提出政策建议;受国会审计署的委托,评价本部门的计划项目。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指导工作,选择一些典型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因此,我国在开展部门、单位和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上,应形成以部门和单位自身为主的评价模式,由各部门和单位每年向人大和政府提交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财政部门主要对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各部门提交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审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下一财政年度的部门预算进行调整,促进财政资源向使用绩效高的行业和部门倾斜。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三)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西方国家设计财政支出绩效指标的情况主要是:美国主要包括过程评价指标(即立项决算评价)、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综合影响评价指标、持续性和长期评价指标;英国主要包括立项决策的效果评价指标、技术方案效果评价指标、经济性和有效性评价指标、社会影响评价指标;加拿大主要包括重要性和相关性评价指标、效果性评价指标、成本效益评价指标、管理有效性评价指标等。

因此,在设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上,要围绕财政支出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设计,评价指标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复合性评价指标,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指标;二是单一性指标,包括投入类、过程类、产出类和成果类指标。从四项单一性评价指标上不能直接判断一项财政支出活动的绩效高低,但是这些单一性指标是复合性指标产生的基础,通过单一性指标评价的结果可以计算出复合性指标,才能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价。

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方法上,要根据项目的性质选择成本-效益法、最低费用选择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查问询证法等。特别是在评价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总体绩效和一些社会事业项目绩效上,更要注重运用非公式化的绩效评价方法。比如,在评价教育项目的绩效时,不仅要计算毕业率、升学率、巩固率、辍学率、专业对口率等指标,还要对教育会带来的生产力发展、改变人的精神面貌、文化观念和创造力等因素进行评价。因此,在开展政府、部门、单位和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时,要更多地运用非量化、实地抽样调查、倾听专家意见等方法来进行绩效评价。

(四)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是对评价对象进行分析评价的准绳。制定评价标准要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性质的数据资料做基础,按照财政支出性质、地区和行业类别、项目规模,采用历史经验、政策标准、数理统计分析、专家评估、公众印象等方法取得。每一类项目的绩效评价标准,要根据项目的所属政府层次和地域间差异,制定相应的评价参照标准。要依托长期积累形成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数据库,通过对各类数据汇总分析,为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确保制定的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这样对绩效评价数据进行考核得出的结果才更加科学、合理。

(五)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信息数据库。西方发达国家在开展绩效评价中,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逐步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公共支出评价数据库,为评价各类支出项目的投入水平、效益情况和影响状况,开展历史的、横向的分析比较提供了技术支持,保证了评价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由于我国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时间短,在绩效评价数据库的建设上尚是空白,造成了在设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等方面困难重重。当前,我国的信息技术发展较快,特别是“金财”工程实施以来,财政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已经具有现实条件。在绩效评价数据库的建设上,要选定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财政支出项目,作为绩效评价数据库的数据源,同时要做好数据信息的分类管理,尽可能扩大数据库在财政资金类别和支出项目上的覆盖面。数据库要涵盖政府财政支出总绩效评价、部门和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等四个层次;在财政支出的类别上,要涵盖教育科技文化、经济建设、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政府管理等各个领域。各级财政部门建立的绩效评价数据库要依托财政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最后形成以财政部为中心,各省、市、县互联的共享数据库,使各级财政部门都能使用数据库,服务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践工作。

(六)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最终目的,一是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由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与部门预算的编制相结合,对使用财政资金绩效好的部门,在编制下年度预算上增加预算额度;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而且没有客观的原因,给予调减预算额度。西方国家非常重视财政支出绩效的应用,例如英国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政府长期经济目标和经济计划的依据;作为财政部对各政府部门制定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作为落实政府责任制的依据;公共和国会对政府监督的依据。

篇4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传统的预算管理体制已无法满足高校快速发展的要求,而且许多问题也不断地暴露出来,此时找出高校预算管理中的不足,改善高校预算管理,从高校自身方面挖掘潜力,使高校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其效益,已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校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体系不健全

长期以来,许多高校的预算只是形式上的预算,高校管理层对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预算编制就是财务部门的工作,整个预算编制过程几乎没有其他部门的参与,常常只是对财务部门提交的具体预算编制结果进行确定。

(二)部门预算与校内预算脱节

一些高校财政补助收入金额的确定是依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所制定的高校全面预算,然而,各高校所切实执行的是按照其具体办学状况所制定的校内预算。这种部门预算与校内预算相分离的预算编制方式直接导致的结果是校内预算在其他项目上与部门预算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出入,甚至有少部分高校违反预算法及高校财务制度规定,编制赤字预算。这一方面会冲击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导致高校的预算管理出现混乱;另一方面会造成教育管理部门对下属高校的财务管理失去控制。

(三)预算执行缺乏事后考核

目前,在高校预算管理过程中,呈现出的现象是:着重关注预算的编制,偶尔留意预算的执行,基本无视预算的考核。大多数高校对于预算的执行没有定期、及时地进行分析,即使进行了预算分析,也只能说是预算收支额度指标控制的一个总结,流于形式,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因为预算分析缺乏相关的评价指标。一些领导在审批资金时,不能从高校整体出发,仅从自己分管的部门或任务的角度去考虑,使用经费完全没有依据部门预算,导致经费审批的随意性过强,致使预算执行失去了它所应有的刚性。

(四)高校预算绩效评价缺乏基本的法制保障

我国高校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同改革前相比已经大有进步,然而无法否认的是,我国高校预算绩效评价法制建设还处于不成熟阶段。没有法律体制保障的高校绩效评价工作难以得到进一步开展和获取更大的成效。

二、高校预算管理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资金来源渠道不断增多

根据以往的经验,高校编制预算有一个规定就是不能超出上级所批准拨款的范围,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各部门只能被动执行学校所下达的预算。高校管理模式发生改变之后,高校经费的来源不仅仅只有政府所拨的那部分而已,而是实现了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因此,高校的财务管理模式也应当随之改变,原先单一的管理模式已不再适用。

(二)对高校预算管理认识不足

首先,高校的管理层在对各部门所制定的经费支出预算进行审批的过程中缺乏全局的观念。高校管理层常常没有综合考虑高校所有收入的具体情况和支出项目的轻重之分,凡是下属部门上报的预算只要能执行的,都纳入预算管理,并拨付经费,这自然给财务部门预算编制造成了困难。其次,高校的基层员工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缺乏主人翁的意识,分不清纳入预算项目的主次,往往把预算经费用在许多并不重要的环节上。

(三)部门预算管理跟不上改革步伐

目前,我国许多高校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建立项目库,而采用的是一种随意的粗放型分配方式,常常造成今年安排了的项目开始不了,而急需的项目又缺少资金。近几年国家对高校的部门预算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高校也应当结合自身的特点紧跟改革的步伐,继续深化加强相应的改革措施。

(四)负债发展方式加大了财务风险

随着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银行将会对一些规模较小、经费负担较重、办学效益不高的高校限制贷款,这一措施将有可能导致某些高校资金链出现断裂,财务运行出现困难。高校为了发展只能借助于负债来维持自身的正常运作,这样做无疑使高校背负了沉重的财务负担,高额贷款与利息支出的逐年增加加大了高校的财务风险。

三、强化高校预算管理的对策

高校预算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一个渐进式的发展过程,为了保证高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必须借助多方力量来对其进行约束。首先,必须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其次,必须有相关法律与规章制度为其保驾护航;最后,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反馈与考核机制。为了强化高校的预算管理,使高校的资金使用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特提出如下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长期规划与近期目标相结合

规划应当从战略上将高校的运营与发展目标相结合,使高校能够随时应对内外部环境中所面临的挑战。高校完整的规划是确定高校目前及未来一定时间范围内发展重点的过程。仅管高校财务预算的重点是下一个财政年度,但许多拥有完整规划和预算执行状况较为平稳的高校均将高校未来3~5年的发展目标纳入了预算编制。用长远的眼光来编制高校预算,可以将高校的日常管理与长期投入有机结合,保证高校预算的连续性与可持续性,从而确保各项预算目标的最终实现。

(二)部门预算与校内预算相统一

首先,高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部门预算的编制在时间上必须能够相互衔接。高校工作计划制定的时间往往是在本年的年底,并且于下年初发放给各部门进行执行。为了使高校工作计划与部门预算相统一,必须将编制部门预算的时间提前。与此同时,高校工作计划的制定时间也应当相应提前,这样才能保证部门预算与高校目标任务的共同完成。其次,对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经济分类支出科目和高校的会计科目进行完善和修订。高校会计制度的确立早于部门预算改革,因此,高校所设置核算科目、所采用的核算口径与内容均不能适应部门预算的要求,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在编制预算时一些内容无法得到反映。

(三)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和控制机制

要想通过预算来提高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仅仅依靠编制一个科学合理的预算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真正达到提高高校预算管理质量的目的,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对待预算,将每一项任务都与预算内容一一对应,并设定相关的绩效评价指标参数以对其进行考核。在执行中,通过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以便随时了解收支数据,并及时向决策部门上报。一但发现偏离指标的情况出现,必须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解决对策,从而确保年度收支预算的平衡。

(四)通过绩效评价来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绩效评价是指通过运用相关指标参数对各责任中心进行考核与评价的过程。通过运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对高校的预算进行考核,最明显的优点就是能够让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保持严谨的作风,在使用资金的过程中严格依照预算方案,从而保证最终预算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卢昌崇.管理学(第三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2]牛艳.山西高校预算管理的机制创新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2

篇5

(一)着力提高统计数据权威。

专业统计字典库和抽样调查样本框的更新维护管理,一是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新增基本单位63家,规模以上工业5家。二是召开全县统计工作会议,布置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三是建立完善每月报表数据质量集中点评分析制度,加强对各专业统计中与GDP核算相关指标数据的审核把关,防范系统误差、指导失误,再生错误和审核缺位。四是努力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中及时、准确的提供数据。五是加强统计调研,规定各专业至少每季度下到基层单位进行数据核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六是跟踪大项目,对我县今年新开工的大项目,派专人现场跟踪,以便及时准确上报。

(二)认真做好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于年5月17日成立了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一是成立了机构。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和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府字[2008]22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普查工作开展由县统计局负责实施。二是积极落实经费。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依照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要求,提交了经济普查的经费预算,整个普查经费分200820092010年三年拨付,年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中;三是落实了人员。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现已抽调了18名前期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普查规划设计、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和联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将在下半年选拨和培训。四是办公条件基本落实。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已配备了通迅设备和一台电脑,交通工具现正在落实。

(三)针对热点、难点问题。

1圆满完成了各项调查任务。一是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利用农业普查效果。弄清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局准备出资5万元,组织普查骨干向省、市统计局学习经验,并结合外地实际,拟编印《县农业经济通览》为我县研究制定“三农”惠农政策提供翔实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二是依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业规模以下和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等调查工作。三是依照新的国家规范,完成了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分析调研。一是定期编印《统计》县情》统计年鉴》全县经济运行季度分析》等内部刊物。紧扣党政领导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统计调研分析。三是加大课题研究力度,组织并参与完成了5篇经济普查研究和《统计法》修改征求意见等研究课题。

(四)继续深化统计改革。

建立了3000万元新开工项目入库核查制度。二是加强对省外入县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调查,一是调整月底投资统计全面调查起点。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增加值核算基础工作;三是加强能源生产、消费和流入流出统计,做好节能降耗的监测、考核工作。四是增强名录库维护的更新和管理,改半年更新为季度更新。五是做好联网直报工作。

(五)抓好统计四项建设。

对19个乡镇、38个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和回访,着力加强法制建设。认真执行统计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监督检查,立案查处4起,其中罚款1起,通报批评3起,限期整改的单位5个。

台帐建设等规范化建设的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全面实行在地统计制度。二是举办乡、村两级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就农村经济统计、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有关抽样调查等统计相关基本知识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工单位的原始记录。从源头上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切实保证数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对城农住户调查样本点(户)检查指导。五是以统计从业资格监管和统计业务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管。六是依照省、市统计局安排,开展数据质量自查,整改了存在问题,规范了专业工作。

加快信息更新,强化信息化建设。不时完善统计信息网建设。利用县政府网站,做好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统计内网的扩充工作。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双月整治”等教育活动的开展,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双创”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学习,认真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落实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严令禁止公务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

(六)努力构建统计和谐。

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能罚庸的激励机制和竟争环境。二是增加各专业间的协作,一是完善“季度述职半年考评”管理。实现数据衔接、趋势一致,确保集成数据的客观准确。四是加强工业、投资、贸易统计和GDP核算中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口径统一,数据衔接,效果共享,从而提升统计工作的整体合力。五是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加强同事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六是认真落实治安综治,平安创立、计划生育、廉洁从政等责任制度。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我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普查的试点工作。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四是按上级普查工作要求,抓好普查登记前的其他各项工作。

2认真抓好统计执法大检查。

通过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年7月是统计执法大检查月。局准备联合县人大财经办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统计管理。

3开展对全县人口变化情况的抽样调查工作。

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做好年1‰人口变化抽样调查和下半年城镇劳动调查工作。

篇6

一直以来,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监督条例以及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在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范围、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

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做好新时期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建立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为目标,以强化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为重点,以创新人大财政审查监督方式为抓手,提高审查监督实效,切实为全省人民管好政府“钱袋子”,正成为新时期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财政审查监督的目标和方向。

蹄疾步稳,探索建立全口径预决算体系

2014年1月16日,是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的日子。细心的人大代表们已注意到,包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四本预算”,在此次人代会上将首次全部提交大会审查。

党的十要求,“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就是要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并予以审查监督。然而,从实际操作来看,并非那么简单。

“当前,由于全口径预算的概念、范围、结构等在法律上尚未有准确定义,我们认为首要任务是要统一思想、厘清概念、明确要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邀请专家学者座谈讨论,对全省101个市、县(区)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他们提出,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界定至少应包括3层含义:

“政府”是指广义的概念,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还应包括党的机关、群团组织以及一切“吃财政饭”的机构和组织;

凡是利用国家权力、国家资源、国家信用依法取得的收入都要纳入预算,凡是履行政府职责义务的支出、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形式的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基于上述两个原因以及经中央批准的地方发债收入须纳入预算外,地方其他政府性债务也必须纳入预算。

为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对推进全省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第一是完整性,在以前省人代会审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之外,2014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共4本预算全部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探索独立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计划,纳入预算管理。

第二是规范性,按照修订后的预算法要求,逐步厘清各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勾稽关系,各项预算之间建立规范、明确、透明的资金往来渠道,规范细化各本预算格式文本。

第三是绩效性,在现有选择两个部门预算提交省人代会重点审查基础上,2015年启动编制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提交省人代会审查工作,逐步拓展部门预算审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四是广泛性,要求省内各市、县人大按照中央要求和省统一部署,明确对本级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工作要求。在本届内通过全省各级人大和政府共同努力,逐步建立健全我省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

三措并举,深化预决算监督工作重点

如果说“四本预算”提交省人代会审查,标志着全口径预决算在浙江省级层面的初步实现,那么,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对专项资金的审查监督、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查监督,正成为浙江省人大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的3项重点内容。

2012年1月13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专题审查会举行。来自各代表团的24名代表,专题审查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的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

“今年的部门预算草案与以往相比,有很大进步。”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虞文萍已经第4次参加部门预算审查会。她认为,2012年的预算编制说明更为详细,增加了与往年项目支出的数据对比。

部门预算审查会已成为浙江省人大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2012年1月,共有69个部门预算提交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比2007年20个部门预算上会审议有了大幅提高。

“目前预算审查大都是关注收支平衡、资金规模、安排方向等,从实践来看,许多部门预算并没有完全按照零基预算编制,不能很好地体现新形势下的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要求。我们坚持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把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作为重点,作为人大服务和推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任务。”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截至2014年8月,已对15个部门预算草案上会审查。

在一般性预算之外,大量的财政资金安排是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种类繁多、相互交叉、管理多头、存量较大。为破解这一难题,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这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把财政专项资金列入专项审议监督议题。

自此以降,加强专项资金审查监督成为常抓不懈的一个重点工作。十二届人大以来,每年选择一类涉及面较广的专项资金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面摸清相关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各方面情况,提出审议意见,加强专项资金的清理、规范和整合,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13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2014年还将对涉农专项资金开展监督。

“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从规模、结构、安全性来看,整体上处于安全、可控的范围。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当前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部分地方存在系统性债务风险隐患。”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是近年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2010年9月28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陈敏尔常务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具体审议意见。

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的摸底,对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这在省级人大中尚属首次。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制定了《政府融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防控。

“我们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持续关注、跟踪监督,要求加强对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按照计划,2014年下半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专题监督,听取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

创新方式,声声询问促政府“阳光理财”

2011年9月29日上午8时30分,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专题询问会,围绕2010年浙江省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向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询问。

“我省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正在进行,能否详细说明公开的程序、范围和细化程度?”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胡虎林向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提问。

“财政预算会在政府官方网站或借助媒体向百姓公开,除一份详细的报告外,还会附上款级科目、收支项目两份表格,并进行说明。目前,省级预算和48个部门的预算都已在网站上公开。”钱巨炎答道。

两个多小时时间里,1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财政资金的投向和管理、地方性债务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财政预决算公开等问题频频发问,省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作了认真回答。

专题询问这个新的监督形式,不仅成为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成为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大创新。

会后,浙江省人大财经委起草了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先后作出批示,对这次专题询问的成功予以高度肯定。

建立财政政策和重大资金变动向人大报告制度;基本形成预算监督处预审、专家评审和财经委初审的会前“三审”工作机制;邀请相关专门委员会参加财政审查监督,重视发挥专委会优势,从专业的角度评价财政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几年来,通过建章立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逐步固定下来。

为解决代表反映的“看不懂”、“审不上”等问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还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及时为代表提供财政审查监督方面的资料;与财政部门合编《政府全口径预决算100问》一书,在人代会上印送代表;进一步修改、细化和提升《浙江财政预算读本》,并制作了光盘,为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预算报告的主要内容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2013年,浙江省人大财经咨询专家库成立。借助“外脑”, 在2014年人代会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前一周将4本政府预算和两个重点部门预算草案送交14位专家,邀请他们进行为期2天的详细评审。

此外,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还密切与审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年初提前将人大财政审查监督重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审计部门,建议列入审计部门当年工作计划。

“通过这些形式,我们对相关问题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有利于找准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久久为功,切实履行“为民理财”庄严承诺

在加强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中,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然而,与人民群众要求人大看紧、看好政府“钱袋子”的愿望相比,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目前省级层面虽已将4本预算草案提交人代会审查,做到了形式上的完整,但各类预决算草案编制的完整性还有所欠缺。比如,目前已上报人代会审查的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仅有一般预算收支和基金预算收支的内容,尚未按照规定全面细化反映上年结余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补助下级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调入资金等项目内容。

“从现状来看,预决算草案的细化程度还不够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同志坦言,政府项目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显示的是政府的钱“干了什么”,起到些什么作用,如果不能细化到“项”和“目”,很难判断政府的钱花得是否合理。

同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也较为滞后。如从2005年开始,人代会预算报告由听取审查改为书面审查,这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代表对预算审查的关注度,不利于增强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对预算审查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审查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此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力量仍较为薄弱。“人大代表是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力量,但从目前人大代表的构成看,具备预算审查监督专业知识的代表占比还不高,人代会上也没有成立专门的预算审查小组,日常对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的培训也不够系统。”

人大看紧政府“钱袋子”的背后,是对每一位纳税人的郑重承诺。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做好新时期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不懈努力,做好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

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升各类预算的完整性及统筹性。深化和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4本预算,进一步明确各类预算的功能定位,从横向完整性和纵向细化性两个方面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使预算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活动。

独立编制政府性债务计划,有效防范政府财政风险。下一步,应尽快把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从现行的政府公共预算中分离出来,独立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计划,报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审查。

篇7

(一)着力提高统计数据权威。

一是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专业统计字典库和抽样调查样本框的更新维护管理,新增基本单位63家,规模以上工业5家。二是召开全县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三是建立完善每月报表数据质量集中点评分析制度,加强对各专业统计中与GDP核算相关指标数据的审核把关,防范系统误差、指导失误,再生错误和审核缺位。四是努力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中及时、准确的提供数据。五是加强统计调研,规定各专业至少每季度下到基层单位进行数据核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六是跟踪大项目,对我县今年新开工的大项目,派专人现场跟踪,以便及时准确上报。

(二)认真做好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了机构。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县于20*年5月17日成立了新建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新府字[20*]22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普查工作开展由县统计局负责实施。二是积极落实经费。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按照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要求,提交了经济普查的经费预算,整个普查经费分20*、2009、2010年三年拨付,20*年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中;三是落实了人员。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现已抽调了18名前期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普查规划设计、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和联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将在下半年选拨和培训。四是办公条件基本落实。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已配备了通迅设备和一台电脑,交通工具现正在落实。

(三)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1、圆满完成了各项调查任务。一是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利用农业普查成果,全面掌握我县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弄清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我局准备出资5万元,组织普查骨干向省、市统计局学习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拟编印《新建县农业经济通览》,为我县研究制定“三农”惠农政策提供翔实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业规模以下和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等调查工作。三是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完成了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分析调研。一是定期编印《新建统计》、《新建县情》、《统计年鉴》、《全县经济运行季度分析》等内部刊物,为县党政领导及时掌握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提供依据。二是深入开展统计调研分析。主要围绕社会经济现象,紧扣党政领导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统计调研分析。三是加大课题研究力度,组织并参与完成了5篇经济普查研究和《统计法》修改征求意见等研究课题。

(四)继续深化统计改革。

一是调整月底投资统计全面调查起点,建立了3000万元新开工项目入库核查制度。二是加强对省外入县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调查,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增加值核算基础工作;三是加强能源生产、消费和流入流出统计,做好节能降耗的监测、考核工作。四是增强名录库维护的更新和管理,改半年更新为季度更新。五是做好联网直报工作。

(五)抓好统计四项建设。

着力加强法制建设。认真执行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对19个乡镇、38个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和回访,通过监督检查,立案查处4起,其中罚款1起,通报批评3起,限期整改的单位5个。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全面实行在地统计制度。二是举办乡、村两级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就农村经济统计、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有关抽样调查等统计相关基本知识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工单位的原始记录,台帐建设等规范化建设的管理,从源头上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切实保证数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对城农住户调查样本点(户)的检查指导。五是以统计从业资格监管和统计业务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管。六是按照省、市统计局部署,开展数据质量自查,整改了存在的问题,规范了专业工作。

强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统计信息网建设,加快信息更新,利用县政府网站,做好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统计内网的扩充工作。

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双创”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双月整治”等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学习,认真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落实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严令禁止公务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

(六)努力构建统计和谐。

一是完善“季度述职半年考评”管理,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能罚庸的激励机制和竟争环境。二是增加各专业间的协作,实现数据衔接、趋势一致,确保集成数据的客观准确。四是加强工业、投资、贸易统计和GDP核算中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口径统一,数据衔接,成果共享,从而提升统计工作的整体合力。五是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加强同事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六是认真落实治安综治,平安创建、计划生育、廉洁从政等责任制度。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我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普查的试点工作,为全面普查积累经验和进一步开展普查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四是按上级普查工作要求,抓好普查登记前的其他各项工作。

2、认真抓好统计执法大检查。

20*年7月是统计执法大检查月。我局准备联合县人大财经办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统计管理。

3、开展对全县人口变动情况的抽样调查工作。

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做好20*年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下半年城镇劳动调查工作。

篇8

自2002年教育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联合下发《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当初《意见》里所讲的校务公开,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从对象上看,则主要是面向校内教职员工,其目的是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让教职员工更多地了解学校各种各样的政策事项,以便于他们的参与。而从教育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时间看,则显得更早。有学者认为,“校务公开”是由“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延伸到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建设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颁布实施,赋予了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适用于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重要职责。2010年,教育部适应形势需要,在广泛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校务公开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办法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职责分工,对高校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公开的程序和要求、监督和保障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对确保校内和校外公众知情权的落实,进而通过知情权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包括10大类50条具体项目,特别对高校招生、财务、人事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细化内容、明确范围。

校务公开迄今已全面推行十余年时间,信息公开办法也已推行多年,各地各学校大胆探索,在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积累了经验,形成了诸多新形式、新做法。但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网络时代带来的信息传播和交流方式的巨大变化,校务公开面临许多亟待应对的新问题。基于此,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不断加强高等学校校务公开的顶层设计,以进一步提高此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深入推行校务公开的现实途径分析:以河海大学为例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校务公开工作内容、层次、水平需求的不断提高,现行的高校校务公开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改进和完善。比如,一是在公开的内容范围上,对于公开与不公开范围的确定,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有待进一步清晰界定,定密工作随意性较大,较难做出准确判断。二是在公开的方式上,公开的主动权还主要掌握在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作为“被动受体”的一方,对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是否及时、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等,缺乏有效的评估,这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校务公开的实际作用和效果。三是目前的校务公开制度是政策层面,而不具有法律规范的强制力,对不公开信息的行为不能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当师生或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受侵犯时,难以得到行政和司法的救济。

针对上述问题,河海大学做了一些有益探索,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寻求突破,以确保校务公开的实效性,切实推进学校科学民主依法办学。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学校党委领导校务公开工作,把握校务公开的大方向,不断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进程。校长办公室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优势,坚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校务公开的程序,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纪检、监察和工会是校务公开的监督部门,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学校的事业发展情况、重要举措、重大事件均向教代会报告或通过教代会审议。各级教代会充分发挥学校和基层工会的作用,为师生谋利益,办实事。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学校已基本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强化校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

健全校务公开配套工作制度。《关于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该项工作有章可循;《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河海大学行政办事流程指南》等近百个规章制度,公开议事内容,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同时,还积极推行挂牌服务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误道歉制、责任追究制等,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

完善校务公开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制定《河海大学信息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对校务公开信息工作的组织体系、目标要求、运行程序做出规范要求;实行信息员工作制,建立信息员队伍,由各单位信息员专项负责校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更新和反馈,学校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员进行校务公开、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建立信息审核制度,校务公开信息由校办归口管理,各单位通过校园网的信息均要通过校办的审核。

执行校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一方面,坚持重大决策公开,对于各类先进、评奖、考核、职称、招标等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均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另一方面,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的落实。在校园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开辟专栏,接受广大师生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还将各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列为年终考核和评优的重要指标,对学院的校务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成效进行调研和考核,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在全校范围推广。

(三)以服务为抓手,突出重点内容,将师生利益落到实处。

把学校工作重点、难点及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社会保障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知晓和参与。该向社会公开的积极向社会公开,以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师生员工为宗旨,在校务公开内容上做好“四个结合”,强调“突出四点”:一是结合学校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利学科的高水平特色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和实践,服务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突出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等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等;二是结合教职工权益保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突出师生关注的“兴奋点”:住房、工资、福利、晋升、考核、招生、就业等;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突出廉政建设的“关键点”:大宗物资采购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基本建设情况、机关作风建设等;四是结合学校科学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突出民主监督的“难点”:选聘任免干部、重大决策监督等。为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学校还编制了河海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公开清单项目。

(四)畅通渠道,丰富形式,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

以师生需求为中心,全面普及教代会制度。学校教代会下设一系列专门工作委员会,如:民主管理及提案工作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就专项问题服务全校师生。同时,以点带面,逐步普及院(系)二级教代会制度,向基层延伸,校务公开服务渠道形成上下贯通的网络格局。

成立各类领导小组、工作组,重点解决学校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有研究学校发展重大问题的,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处理学校专项重大事务的,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等;有处理突发或非事务性重大事务的,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等。各类小组的特点是为学校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服务,将校务工作环节置于“阳光”下,全面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全面落实师生的知情权,主要运用布告栏、校领导信箱、举报信箱、校报、橱窗、广播等大众传媒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尤其加强推进电子校务建设,及时全校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文件资料、议事规程等信息,在校园网上公布校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目前,全校所有学院和职能部门在校园网开通了网站,校园网络已经成为师生了解学校的重要信息来源和服务师生的重要窗口。

建立与师生民主对话的平台,保障师生权益。通过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等各层次会议,校领导每周接待日和学生接待日、现场办公等形式,与师生交流对话,使教师、学生的意见与建议有机会有地方可以反映,学校及时了解情况,改进管理工作。

三、深入推行校务公开的现代意义

(一)实施校务公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办学之旨。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教育是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与人的关联度最直接、最紧密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归宿。以人为本是教育的手段,也是目的;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根本。《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中国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穿《教育规划纲要》的精髓则是以人为本,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人的全面发展。新时期高校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将学校制度安排、管理措施、信息、文化建设、权力运行等方面置于阳光之下,置于广大师生之前,保障师生权利、激发师生热情,正是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的宗旨: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二)实施校务公开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

《教育规划纲要》突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并将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高校作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主体,优化自身内部的治理结构和制度设计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同时高校主体地位的确立和自主运行要求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实施校务公开,通过透明的制度建设和师生的积极监督,使得大学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各种权利进行分配并得以制约,调整利益实现的体制安排、制度规定和机制设计,进而影响大学管理的机构、运行及其规则,实现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

(三)实施校务公开是增强高校依法治校能力的有力举措。

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治国方略并被全面推向深处的今天,将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律的轨道必然成为现代法制建设的应有之义,依法治校必然成为新时期高等教育事业改革面临的首要任务。早在2003年,教育部就出台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依法治校的措施作了具体的阐述,随之依法治校在全国高教行业全面推进,一系列的依法治校措施频出。实施校务公开,将学校的各项事务管理、权力运行等全面置于阳光之下,让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真正得到法治的保障,这不仅是学校管理理念的一次重大转变,更是践行法治精神的最好证明;不仅是依法治校的最好体现,更是将学校的各项制度全面推向规范化的有力举措。

(四)实施校务公开是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