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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的全球化、网络化、信息化使得我国的金融市场开始逐渐发展壮大,金融资本开始了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而且市场经济条件使得金融市场瞬息万变。企业在这严峻的市场中面临的风险也是大大增加,金融资产随着社会经济而不断的发生起伏,金融资产时时刻刻都面临着减值的危险。那么,什么情况下就可以判定金融资产减值呢,究竟有哪些界定和判定的因素呢?金融资产减值引起了相关学界的大力讨论和关注。
一、金融资产概述
金融资产,也就是经营资产的对称。单位或个人所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无形的权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通常指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贷款等。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不能将现金、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简单地称为金融资产,而应称之为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对其持有者来说才是金融资产。投资者在市场上购买金融工具时总是会考虑到它能给自己带来的权利和义务,能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收益率。
二、金融资产减值概述
(1)何为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减值是指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金融资产减值是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对其账面价值的纠正。金融资产减值之后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然,对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是一个比较繁琐的内容,而且也不能随意的就判定减值,减值判定的因素中有很多并没有很明确的界定,很多时候都是依靠人为的主观判定,这就使得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变得比较复杂。当确认减值之后,对减值的计量就更加复杂了。虽然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的各个方面都有了新的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仍然还是有一些比较模糊的界定,计量起来比较复杂。(2)金融资产减值的原因分析。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原因很多,而且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原因会有所不同。比如说:持有至到期投资由于到期日和金额是固定的,但是在这么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中,谁也不能预料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说:尚未到期时,债务人破产、债务企业发生了严重的财务困难、债务人违约等情况都会使得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或不能完全收回金额,这就发生了减值。另外,社会环境、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重大自然灾害等都会对某些金融资产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说,企业在金融资产的投资中一定要特别注意,要分析每一个可能发生减值的因素,做出最正确的投资决策,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分析
(1)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就是在市场公平交易中买卖双方确定的价格,这是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减值的重要因素。现阶段下我国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判断上采用市场价格和估价两种方式来进行判断。很明显,估价的方法中存在着很大的主观性,还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并不能说是一个比较准确的价值。估价一般是用在那些没有明确报价的金融工具上。因为我国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还不成熟,这样在估价时衡量的标准也就比较少了,估价中就会不太准确。(2)资产减值的客观依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会有一些客观的依据,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第一,债务人发生了严重的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第二,债务人违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第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第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第五,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髙、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第六,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第七,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3)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计量。计算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主要有三个因素:资产预计使用寿命、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资产预计折现率。对于现金流量的计算上很多数据资料是无法获得的,这样就给计量带来了许多麻烦,而计量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是资产减值计量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也是确认资产是否减值,减值的具体情况的重要标准。由于计量中很多数据获取的困难,使得企业在做资产减值计量时有了比较大的随意性,这样不利于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运作进行规范的管理,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的完善对策
(1)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因为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中有很多主观因素在里面,那么就需要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尽量能站在较为客观的立场上进行计量。首先是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提高,当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更加丰富、知识面更加广阔时,思考问题时也就比较全面,看问题也能比较深刻。其次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如果会计人员没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在进行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时为企业未来的发展考虑而进行一些虚假数据的上报,这样就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了,应该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计量。(2)完善金融资产减值的操作程序。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的操作程序有一定的完善,相较于以往的会计准则而言,新会计准则中有了很多的明确计算的方法和要求,要求企业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计提,计提不能驳回,但是,还是存在一些漏洞。那么,在新时期里,相关部门要发现新会计准则的漏洞,针对现实情况进行分析,对企业金融资产减值的操作程序进行相应的完善处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3)加强监督。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中有很多都是依靠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来进行的主观判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尽量减少企业进行利润操作的情况,相关部门要对这一过程进行审计监督,督促企业在正常的程序范围内进行进入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不要为了企业的发展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其次是企业内部的自我监督,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金融资产也是在不断的增多。在金融资产的管理上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和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市场经济将会越来越难管理。市场经济要想正常健康的运转下去就需要企业、政府、学界等的支持,需要社会各界都做出自己的努力,从各个方面来规范市场经济活动。金融资产减值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必然会出现的情况,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金融资产也在这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发生着变化,在发生减值时,企业要根据相关规范来进行会计处理,规范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转。
参 考 文 献
[1]尹峰.金融资产减值及其会计处理刍议[J].科技创新导报.2010(18)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给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一)概述及其适用法律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给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过程有的资料也称作“不良贷款的剥离”。其实质仍是债权转让,因为仍涉及通知债务人等问题。但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不良贷款剥离具有其特殊性:一是主体特殊,不良贷款剥离的转让人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二是债权范围被限定为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三是意思自治原则受限,转让过程受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制,不能像一般债权转让当事人一样自由协商。此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有合同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
(二)债权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时会涉及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了债权人的通知义务但并未规定具体的通知方式。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债权银行既可以向债务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也可以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这里有一问题即关于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应如何界定?可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对于全国或者省级报纸的认定可通过发行报纸的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来确定(可举例);第二步,对于有影响的报纸的认定可通过该报的发行量来确定。此处还涉及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债权银行上述公告和通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时间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的规定可以溯及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原债权银行债权之日。
(三)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的问题主要是涉及最高额抵押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债权银行的绝大多数不良资产均有抵押,有很多涉及最高额抵押。原来有很多学者诟病于担保法第六十一条,因为它规定了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这与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实践相违背,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了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的,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但由于该规定位阶效力低,虽然在审判实践中会运用,仍然存在着立法相冲突的矛盾。直至物权法出台之后,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实现对接,弥补了以前法律相冲突的矛盾。
三、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转让给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一)概述及其适用法律
通常所说的不良债权转让合同即为此类,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是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拍卖、招标等方式向其他企业、个人处置不良金融资产时,与其他企业、个人所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此种转让适用的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
(二)受让人的资格
此种转让受让人需要有一定的资格,并不是所有的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相关规定受让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也不得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
四、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直接转让给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然人
(一)概述
关于此种转让,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在实践中发生的较少,可能考虑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然而,温州已经开始出现由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的先例。将资本转让给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然人有其优势的一面,以往不良资产的处置主要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主导民间资本很少直接参与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脱胎于四大国有银行,在不良资产转让过程中,有一种左手到右手的感觉,双方的财务硬约束都不强。而民间参与则会在每个交易环节上锱铢必较,对成本和收益比较敏感,有助于实现不良资产价值回收最大化。所以民间参与受让银行不良资产会大大缩短了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总体时间,拓宽了不良资产的解决渠道。
(二)存在问题
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相关法律给予支持不够,现有法律主要是在保障前两种转让,因为其主体为国有商业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一方面,民间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不足,所以存在的风险较大,民间处置不良资产的模式是新兴事物,仍然需要通过大量的实践去检验。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1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将金融资产分为了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便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它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资产,企业持有该项资产以便从金融工具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可以将划分为交易性金融工具的情形归纳为以下三种:1.准备在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准备在短期内回购的金融负债。2.衍生工具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用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需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3.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方式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未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其他非衍生金融资产,它们或是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是在初始确认以后因原本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不再符合该类的定义而被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两类:1.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需要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2.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比较
下面笔者主要从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的常用方面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比较分析。
为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计入投资成本,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其成本中。例如: 长江公司2011年5月5日购入甲公司2010年5月1日发行的面值200000元,利率6%,5年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还本),购入价格215000元,交易税费1500元;公司将该批债券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则长江公司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成本) 201500
应收利息 12000
投资收益 1500
贷:银行存款 215000
实际支付价款中如果包含有利息或未支付的股利,计入“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在持有期获得的利息或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或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入与账面价值之差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市价列报,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相关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按全部价款计算,包括直接交易费用。不包括:1.债券的溢价与折价(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2.包含的已确认尚未收到的利息,若采用分期付息方式,则确认为“应收利息”(同交易性债券),若是采用一次还本付息方式,则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折溢价的摊销同持有至到期投资一样,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实质是对债券利息的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利息-溢价摊销额=利息收入
应收利息+折价摊销额=利息收入
在确定摊销额时,常采用实际利率法: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收入=上期债券摊余价值×实际利率
而实际利率按照公式:债券购买成本=债券到期本金折现值+各期利息折现值(此为发行债券定价模型)求得。
需要注意的是在年末处理上,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区别在于:年末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处理,但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首先要将前期公允价值变动已记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转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部分再记入公允价值变动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若减值后价值回升,我们需要区别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分别处理:权益工具(可供出售股票)应通过权益转回(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债务工具(可供出售债券)则需通过损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两种金融资产的处理各有其特点,企业应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把握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好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核算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广义视角金融资产是相对实物资产而言的,以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计价,活跃于金融市场,通过在有序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为其债权人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的金融品的总称。该定义是从经济学角度对金融资产进行定义的,相对于会计视角下的金融资产而言。
会计准则角度的金融资产是会计视角下的金融资产或狭义的金融资产,仅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不包括货币资金和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CAS22 对金融资产的划分是根据企业持有金融资产意图的不同,将其分为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由其持有目的不明确,不能被归类为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外的三类金融资产中的任何一类。可见会计准则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是指直接被认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未被划分为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其他金融资产。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账务处理
(一)初始入账价值
1.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购入时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初始入账价值。
案例1:2011 年1 月1 日,A 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B 公司于本年发行的5年期债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面值为3000 万元,票面利率6%,实际利率5%,每年年末计息,到期还本付息。实付价款为3129.81 万元。A公司初始入账: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3000
—利息调整129.81
贷:银行存款3129.81
2.其他投资重分类而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
(1)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入账价值是以转换日该债权的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与该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其他综合收益处理。
(2)由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日应当根据剩余权益性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根据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原权益法核算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会计处理基础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二)持有期间的股利和利息
1.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和利息
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应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日已到付息期尚未收到的利息,作为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贷记“投资收益”。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案例2:承例1,不考虑公允价值变动每年年末计提利息如表所示(单位:元)
2.已到付息期而未收到的利息
企业债权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到付息期而未实际收到的利息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相同。重新确认新的摊余成本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的比较确认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进而确认本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的应计未到期利息与已到付息期而未收到的利息会计处理相同。
案例3:承案例1 2011 年12 月31 日调整债权工具账面成本,且该债券年末公允价值为3040 万元。
借:应收利息 18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23.5095
投资收益156.490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3129.81-23.5095=3106.3005(万元),公允价值为3040 万元,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106.3005-3040=66.3005(万元)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6.300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6.3005
(三)期末计价
以公允价值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期末计价,本会计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终止确认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债权类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采用摊余成本法确定,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的差额为累计应确定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与累计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额之差作为当期公允价值变动额的调整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作为企业正常经营损益处理。
案例4:承例1.例3.2012 年12 月31 日调整债权工具账面成本,且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3050 万元。
借:应收利息18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24.685
投资收益155.315
2012年末摊余成本=3129.81-23.5095-24.6850=3081.6155(万元)
2012年末账面成本=3129.81-23.5095-24.685-66.3005=3015.315(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4.68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4.685
(四)重分类转出和转让出售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转出
企业可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回至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转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累计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同时将账面价值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已确认的累计公允价值上升,应借记“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已确认的累计除资产减值以外的公允价值下降,应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_ 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转让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让出售时需要进行资产的终止确认,将其账面价值转销,比较出售收取的价款与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二者之差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同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也应一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一、应收票据贴现概述
应收票据在会计上即是指商业汇票。应收票据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照是否计息不同,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应收票据取得时,均采用按面值计价入账。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因急需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
银行贴现所扣的利息称为银行贴现息,银行贴现时所用利率称为贴现率,票据价值就是票据的到期值,不带息票据的到期值为票据的面值,带息票据的到期值为票据到期时的票据面值和所带利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3—金融资产转移》的有关规定,企业持未到期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属于金融资产的转移。对金融资产的转移涉及的会计处理,核心是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其中,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以不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如果企业仍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以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由此看来,应收票据的贴现根据票据的风险是否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带追索权,贴现企业在法律上负连带责任,即不能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另一种不带追索权,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即该金融资产可以终止确认。
二、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
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在汇票到期日,出票人无力偿还时,贴现银行放弃对贴现申请人的追索权,贴现申请人不附连带责任。此时,可以认为贴现业务符合“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这一条件,贴现企业应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贴现时,根据票据是否带息,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如果是不带息票据,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贴现净额)
借:财务费用—贴现利息(贴现利息)
贷:应收票据(票据账面价值)
如果是带息票据,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贴现净额)
借:财务费用—贴现利息(贴现收入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应收票据(票据账面价值)
贷:财务费用—贴现利息(贴现收入大于账面价值差额)
票据到期时,无论出票人是否有能力付款,因贴现企业不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
下面举例说明其会计处理方法。
【例1】201×年3月31日收到当日签发的6个月到期,票据面值为600000元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8月31日,企业持该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0%,不附追索权,则计算过程和结果如下:
(1)票据到期值=600000(元)
(2)计算贴现利息=600000×10%÷12×1=5000(元)
(3)计算贴现收入=600000-5000=595000(元)
借:银行存款 595000
借:财务费用—贴现利息 5000
贷:应收票据 600000
【例2】假定以上为带息票据,票面利率6%,该企业于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计提票据利息,其他条件不变,则计算过程和结果如下:
2011年6月30日,计提票据利息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借:应收票据 9000
贷:财务费用—利息 9000
(1)票据到期值=600000+600000×6%÷12×6=618000(元)
(2)计算贴现利息=618000×10%÷12×1=5150(元)
(3)计算贴现收入=618000-5150=61285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12850
贷:应收票据 609000
贷:财务费用—贴现利息 3850
三、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
对于附追索权的方式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指在票据到期日,如果付款人到期无法支付相应款项时,贴现银行没有放弃对贴现人的追索权,贴现申请人负未按期付款的连带责任。此时,应收票据贴现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应将贴现所得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即作为短期借款处理。严格地说,这是用票据抵押贷款。另外,对贴现的利息处理也存在着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将贴现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科目,所做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借:银行存款(贴现净额)
借:财务费用—利息(贴现利息)
贷:短期借款—成本(票据到期值)
另一种方法是在贴现时,先将贴现的利息计入“短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所做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借:银行存款(贴现净额)
研究背景概述
经历了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风暴,相关学者对于金融危机的源头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将矛头和根源都指向了现行的金融资产会计计量准则,并认为当前的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模型导致了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只有在发生触发事件时才会依照已发生损失模型进行损失的确认,由此引发企业收入发生波动,形成资产负债表日所特有的悬崖效应,进而引发金融市场发生较大的动荡,并致使广大投资者发生恐慌。在此背景下,金融监管部门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分别针对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模型提出了相应的逾期减值模型。
为了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积极研究如何提升财务报告的数据信息质量,有效降低经济危机中可能存在的悬崖效应,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信心,进而稳定金融市场。进一步协调金融监管以及会计准则之间的一致性,提高会计准则的标准,建立并完善一整套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改进方案成为共识,在此基础上重点强化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研究表明,金融资产预期减值模型相比较于已发生损失模型更加合理科学,在进一步细化的会计准则中,IASB又具体了预期减值模型的操作情形,对于开放式的企业投资组合中采用摊余成本来进行计量的方式将金融资产区分为两类,对于这两类分别采用不同的减值计提方法,而且对于同一种金融资产也会根据情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金融资产预期减值模型研究意义
金融资产作为一种市场化的所有权凭证是以信用作为基础的,正是基于此,对于金融资产后续的减值计量在方法选择上就显得十分重要。对金融资产减值的后续计量根本目的是准确计量出金融资产在报表日所减少的价值大小,从而确保金融资产的价值能够在报表中得以准确反映。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金融市场日益发达,金融产品在数量和种类上也越来越多,金融资产预期减值在理论和实践研究上越来越深刻。
首先,能够进一步丰富金融资产减值理论,并有助于金融机构有效应对金融危机。通过研究分析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可以提高金融工具或者金融资产在计量时的准确性,有效降低信息的生成以及传递成本,减少会计准则中可能出现的顺周期效应,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和效益。通过相应的减值模型研究,会计部门能够站在更具有前瞻性的视角上计量金融资产的价值。在估算金融资产存续期之内的相应损失时更为准确可靠。与此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金融市场时也更为方便,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对经济波动的抵御能力,对于稳定金融市场的整体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能够提高信息使用者对报表的可理解性,为银行业应用提供实践意义。由于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关注金融资产未来的减值情况,因此关注预期减值能够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为前瞻的信息,报表的信息使用者在分析信贷决策或者关注金融资产定价时会获得更为充分的资料信息,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也可以以此强化对金融市场的宏观以及微观监控。
同时,强化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研究有助于强化我国银行等相关机构部门对于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应用和把握,尽管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较少地受到国际金融减值准则的影响,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会计准则的趋同,深化金融资产减值研究就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
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分析
金融资产是跟实物资产相对应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资产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金融资产作为一种市场化的所有权凭证是以信用作为基础的,正是基于此,对于金融资产后续的减值计量在方法选择上就显得十分重要。对金融资产减值的后续计量根本目的是准确计量出金融资产在报表日所减少的价值大小,从而确保金融资产的价值能够在报表中得以准确反映。金融资产一般分为四大类,即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账款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而且相应的变动计入到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
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规定和现行的金融资产分类方法,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且相关变动计入到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对于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处理的贷款与应收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按照摊余成本来进行会计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账款,在未来现金流量小于它们的账面价值时需要对它们进行减值损失的确认,并依据两者之间的差额对减值准备进行计提。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其公允价值出现非短暂性的较大程度的下降时,需要及时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
预期损失则是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金融机构所预计的难以收回的合同金额,它所反映的是相应的金融风险。一般来讲,金融资产预期减值在计算时等于资产风险敞口跟预期损失率之间的乘积,这个差额应当通过减值准备的计提来进行补偿。金融资产的减值模型有多种,包括预期减值模型、已发生损失模型、动态减值模型、公允价值模型以及信用风险减值模型等。
金融资产预期减值模型分析
按照IASB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建议对企业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使用金融资产预期减值模型。金融资产预期减值模型是指相应的金融机构在对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就应当全面考虑到其预期的信用损失,对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未来所面临的预期信用风险以及预期利息收益等进行明确区分的相应的资产减值的准备金计提方法。在金融资产预期减值模型下,金融机构及部门所获得的利息中应当包含金融市场对于该项金融资产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的预期,并且这一损失预期是对未来损失风险的有效补偿,因而也就不能够将其确认为利息收入。
在金融资产预期减值模型下,金融资产的实际市场利率是指在扣除掉金融资产预期损失之后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等于其取得初始成本时的折现率,合同利率跟实际利率之间的差额就是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率。对于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预期损失,应当科学合理地分摊于整个的金融资产存续期之内,并且应当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都要进行重新分析和评估,确定其价值。
金融机构对于其金融资产都应当在其存续期内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最新的数据参数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分析评估。在计算评估之后,重新评估计算的预期损失跟初始预计金额之间的差额,就需要及时确认或者转回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IASB规定金融资产的预期损失不能够直接进行核销的会计处理,应当设置备抵账户。金融资产的预期减值模型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金融资产的减值在计提时不再依靠已经发生的事件,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已发生损失模型中可能造成的顺周期效应。已发生损失模型、公允价值模型以及预期减值模型的对比如表1所示。
结论
总之,以预期减值模型来代替已发生损失模型具有很大的优势,也是必然趋势。在实际操作管理中应当积极关注预期减值模型可能面临的问题,并及时采取针对性建议措施,对模型不断地进行优化和完善。会计监管机构、执行者以及金融管理部门还需要及时进行协商,尽量减少因为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分歧。
积极探索以预期减值模型来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需要一定的实践和时间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为有效将预期减值模型应用于会计实务中,还需要在应用初期对模型进行简化,在实践中由浅及深地逐步推进,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实现全面实施预期减值模型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韦彩霞,王荭,于倩楠.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历史演进及国际趋同[J].财会学习,2012(4)
一、金融资产的概述
(一)金融资产的含义
金融资产属于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金融资产是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资产的权利,根据新会计准则的定义,金融资产组成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的组合等。狭义的金融资产是指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本文所分析的金融资产侧重于狭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比较分析。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交易为目的所持有的债券、股票、基金、权证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工具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企业的持有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就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经明确规定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能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权性投资,比如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券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其他三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也就是说若管理者的意图不是很明确或者没有计划将其归类到前三类,那么就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例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二、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差异
(一)初始计量方面的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即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均直接计入初始取得成本。会计处理为: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后续计量方面的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将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直接影响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或做相反分录。
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其账面价值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直接影响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利息/应计利息
”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影响的是所有者权益,不影响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或做相反分录。
(三)资产处置方面的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被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即将其转入投资收益。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科目;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被处置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科目。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被处置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本公积”、“投资收益”科目。
三、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实例分析
现行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企业非常重要的两类金融资产,在核算上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在会计处理上很容易混淆。本文以股票为例,通过比较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的不同,从而进一步分析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对企业当期产生的不同财务影响。 例:2012年11月11日a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一批b公司发行的股票600万股。取得时公允价值为每股8.3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3元,另支付交易费用8万元,全部价款以银行存款支付;2012年11月16日,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的现金股利;2012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8.9元;2013年3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7.5元;2013年6月30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6.4元。预计股价的下跌是非暂时性的。2013年7月30日,该股票公允价值回升至每股6.6元。此时导致前期股票价格持续下跌的客观因素已消失。2013年8月6日,甲公司出售全部股票600万股,售价每股7元,另付交易费用6万元。
该例中a公司从二级市场购买了股票,如果该公司管理层的意图是为了近期出售,以赚取差价为目的,则会计人员应将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若管理层不是为了短期获利而持有该股票,则会计人员应将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至于归为哪类金融资产,主要取决于管理层对利润等财务指标的考虑。所以笔者以这两类金融资产为例,从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资产的减值和处置等方面来具体说明它们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
(一)取得金融资产时的会计处理(见表1)
这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就是对相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将发生的交易费用简化处理,直接费用化冲减当期损益,符合简明原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将发生的交易费用资本化处理,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初始确认时,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将会对企业当期个别财务指标产生不同的影响。
若将其归为前者,则甲公司的当期利润会减少8万元,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也会减少8万元,当期所得税费用也随之减少2万元(假定该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是25%),致使当期净损益减少6万元。若归为后者,则不会对该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任何实质的影响。
(二)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价格变动的会计处理(见表2)
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对该资产由于市场价格的升降所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差额的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当期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没有将公允价值变动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一种未实现的损益,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入当期利得(损失)来反映。
实际上,期末股票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差额只是一种潜在的、隐含的损益,只有等到将该股票出售之后才真正实现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很好地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大大压缩了企业利
市场价格上下波动随意调节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将未实现的损益通过利得(损失)来反映,很好地贯彻了全面收益观的思想,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重要体现。
(三)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见表3)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下跌的幅度达到甚至超过其成本的20%,或连续下跌的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导致下跌的因素是客观存在且非暂时的,就应合理地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并计提减值准备。按现行市价与其成本的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将持有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持续大幅度下跌所累积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方余额转出,不足的部分再计提减值准备,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2013年6月30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下跌至每股6.4元时,价格下跌幅度高达其成本的20%,且是非暂时性的,可以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当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时,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二者对减值部分的确认和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按现行市价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冲减当期损益(即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60万元;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按现行市价与其成本的差额冲减当期损益(借记“资产减值损失”)968万元。两种处理都会减少当期利润,但后者对当期利润的影响程度要大得多。
(四)金融资产市价回升时的会计处理(见表4)
当客观减值因素消失,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回升时,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在于对市价回升金额的确认不同。前者将市价回升形成的潜在收益计入了当期损益,而后者将市价回升形成的潜在收益计入当期利得。不同处理将产生不同的财务影响,前者会使当期利润增加120万元,而后者的当期利润不会受到影响。
(五)金融资产处置时的会计处理
处置时,两类金融资产不同的会计处理对当期损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将收到的处置款4 194万元抵减购买支出4 800万元,亏损606万元。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前期已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968万元。导致本期实现了收益354万元。这两种处理对当期损益产生相反的影响。此种情形若是出现在年末,仅仅由于归类的不同,会对年报的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四、现行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资产的确认有待完善
由于衍生金融资产是一种选择权,该权利所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在时间和金额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并且其价值也会不断的变动,流入或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也无法计量。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衍生金融资产既不符合资产定义,也不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不能作为资产确认,只进行表外披露,把未来不确定的利益和潜在风险变成可控指标,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随着法律、金融市场等环境条件的完善及计量手段的发展,衍生金融资产将由表外披露转为表内确认。
(二)金融资产的计量有待改进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计量采用了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和历史成本混合计量的方法。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时,原则上也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这样处理会导致初始计量时交易费用处理不一致;后续计量时,对于相同的金融资产,在不同企业甚至在同一企业的计量也不同等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将金融资产计量简化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两种方法,对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变动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其合同现金流量确定,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如果其合同现金流量不能确定,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权益中的“其他收益”。
参考文献:
1引言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正式实施,使企业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距明显增大。与原有准则、制度相比,最为明显的就是新会计准则中增加了除历史成本外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后续计量中的应用,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部分资产或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时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这就导致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得经常化。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交易性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当投资性房地产在后续计量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时方法与上相同。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概述
2.1新会计准则中计量属性的变动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全面引入重置成本、公允价值和现值等计量属性,不再盲目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地位。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并新增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2.2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定义及使用范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一项资产在取得以后,当该项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期末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产生的差额。[1]2006年颁布实施的新会计准则要求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金融负债等计算利得和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使用对企业纳税核算的影响
3.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含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资产。[2]3.2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处理原则内容详见表1和表2.3.3案例分析2014年3月1日,QF企业购入一项初始成本为5000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该项资产在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53000万元;在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7000万元。2016年3月1日,QF企业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共取得银行存款5100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2014年3月1日,QF企业买入该项资产时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0贷:银行存款50000(2)2014年12月31日,QF企业拥有的该项资产其公允价值为53000万元,而其账面余额为50000万元。QF企业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0结转本年利润: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贷:本年利润3000(3)2015年12月31日,QF企业拥有的该项资产其公允价值为47000万元,而其账面余额为53000万元。QF企业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O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000相应结转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6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4)2016年3月1日,QF企业出售该项资产,其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51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0投资收益1000相应结转本年利润:借:投资收益100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贷:本年利润4000假设QF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纳税核算的影响账务处理如下:(1)2014年12月31日,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有差额,从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数额为3000万元,并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数额为3000×25%=75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75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0(2)2015年12月31日,资产价值降低,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6000×25%=1500(万元)。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贷:所得税费用1500(3)2016年3月l日,在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将多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数额为25%×3000=75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75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0从以上会计分录可得出,该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数额为3000万元,时间为2014年,并增加当期75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增加750万元的所得税费用,并最终减少750万元本年利润;2015年由于公允价值下降6000万元,应当转回150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减少1500万元的所得税费用,最终调增1500万元本年利润;2016年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则要增加最后剩余的7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减少750万元本年利润。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其公允价值变动是未实现的损失或收益,把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前,税法上的处理方法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会计上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处理方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核算时却要产生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与其相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并最终对财务报表上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4结束语
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益账户纳税核算的案例讲解,我们对公允价值及其损益科目的运用有了充分理解。但这种方法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它使得会计处理变得很复杂。所以如何兼顾其合理运用同时降低其复杂程度将是未来进行探索的一个主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6.
2006年2月15日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准则。新准则有关投资的部分与原投资准则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必将对企业的税务筹划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按投资的类别(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债权投资与长期股权投资)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进行比较,来分析新会计准则对税务筹划的空间产生的影响。
一、概述
新准则将投资按照目的不同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新准则将长期债权投资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本文就从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这三个大类来分析新旧准则的差异进而讨论税务筹划受到的影响。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新会计准则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1.新会计准则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引入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影响到企业资产、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必然影响到损益,也必然进一步影响到税收操作及税收筹划。这是因为虽然新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分为存在活跃市场与不存在活跃市场两种情况, 尤其对不存在活跃市场时现值技术的运用做出详细规定, 并要求尽可能采用来自市场的输入信息, 以减少利润操纵, 体现了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谨慎运用,但是但这一条件仅仅有赖于会计人员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职业判断。而且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 也没有相应的治理机制来弥补公允价值所带来的缺陷, 公允价值成为很多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财务状况的工具。
2.在后续计量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虽然交易性金融资产得到更为公允的反映,但会导致企业盈利的波动,给税收带来影响, 并将其中差异计入当期损益的作法可能会大幅度提高企业利润水平而影响税收。
三、长期债权投资的新准则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新准则将长期债权投资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引入公允价值
这样也会产生一定的不稳定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已谈到,在这里就不再赘述。
2.在后续计量中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溢折价的摊销只允许采用实际利率法
只采用实际利率法而不是在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中选择,这样可以避免企业为了税务筹划而选择其中的方法,而不是为了更好的计量折价的摊销。这样就限制了税务筹划的范围。
3.新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引入新标准
新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折现值或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比较为标准的,这样可以避免人为因素对减值准备对计提额的影响。对于资产减值的计提与转回都相应的提出详细的要求与标准,以防止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操纵利润,限制了税务筹划的范围。
4.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的划转差异
新会计准则在特定的情况下允许产生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的划转差异,这可能为税务筹划开辟了新的空间。
四、长期股权投资新会计准则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纳税筹划
新会计准则扩大了成本法的核算范围,将原来应是权益法核算的“属于具有控制”的范围纳入成本法核算范围,应该说这一变革对企业节税是有利的。这种核算方法具体有两个有利的方面。一是在收益的确认时间上税法与会计核算基本是一致的,按其实际获得的收益依法纳税,从客观上很公平容易接受,而且不需做复杂的纳税调整。二是若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只有在宣告分派,投资企业才能确认收益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投资企业所得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按差额补税)如果被投资企业帐面上保留一部分投资企业暂时未宣告分配的利润,投资企业可以把这一部分已实现收益但未分回的部分作为将来追加投资或挪作它用继续保留在被投资企业的帐面上,以此规避或延缓这部分投资收益应缴纳的所得税。因此选择成本法核算无论是规避还是延缓纳税对企业还是较为有利。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纳税筹划
按新会计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同其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处理没什么区别,筹划的空间也不大,可考虑一下税法的规定。按税法规定此业务应视同销售和购买投资两项业务进行处理。所以业务既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还涉及到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要缴纳所得税。如何节税并延迟纳税?纳税人应注意下列税法规定,可能会寻找到税收筹划的空间。
1.增值税:纳税人以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等动产对外投资时如果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原值,可免征增值税,如果交易价格高于原值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
2.营业税:以无形资产(特殊征收除外)或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不征收营业税。
3.所得税: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不超过五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实际上税法中五年内摊销在数额上有限制的。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才可能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所以纳税人只要恰当地,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和纳税所得比例才能达到节税和递延纳税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群: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J].辽宁经济,2006,(01)
全球金融危机让我们意识到财务系统的稳固性是多么重要。次级贷款的证券化大大增加了金融工具的风险,当风险潜藏到一定程度后,坍塌的不仅仅是企业的金融资产,而且是全球范围内的财务金融系统。如今,金融危机正在逐渐好转,如何管理好金融工具,如何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在为企业带来增值的同时规避风险,是值得深思并改进的课题。而对金融工具的科学分类正是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基础。只有合理的分类,我们才能对金融工具进行合理的计量与确认,才能有效地进行资产管理。2009年11月12日,IASB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9《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工具做了全新的分类。
一、背景与实施进程
IASB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进和简化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促使IASB将大幅修改金融工具准则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替代现有的《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B将改进项目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分类和计量;(2)第二阶段为减值方法,(3)第三阶段为套期会计。
2009年7月14日,IASB了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9年9月14日。2009年11月12日,在总结反馈意见的基础上,IASB了IFRS 9,完成了第一阶段计划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IFRS 9征求意见稿的范围包括金融资产以及金融负债,但是由于对金融负债的有关建议存有疑虑,IFRS 9的范围仅限于金融资产。预计IFRS 9将于2010年增加有关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金融工具终止确认、减值和套期会计的新要求。因此,IFRS 9最终将完全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
对于IFRS 9未涵盖的属于IAS 39范围的金融工具,提前采用IFRS 9的主体将继续采用IAS 39的其他会计要求(如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减值、套期会计等)。
二、IFRS 9关于金融工具分类的概述
分类的关键在于分类标准的选取,而分类标准的选取又必须服从分类的目的,对金融工具分类的目的在于根据一定的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金融工具,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以便准确地对其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而准确的计量和披露与投资者的潜在利益最相关。
IFRS 9将金融工具按计量属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其中,只有在具备贷款的基本特征和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的情况下,才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余的均要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可以选择以公允价值计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当期损益;以及以公允价值――其他综合收益(FV-OCI)模式列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计入当期损益。一经选择,后续不得改变。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保留了公允价值选择权,即允许主体在初始确认时将任一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前提是这项指定可以消除或者显著降低确认或者计量的不一致性(有时也称“会计不匹配”)。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重分类(除非商业模式变化)。同时,简化了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指出,所有的金融工具,包括那些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特征的混合工具,都将适用同一种分类方法,即混合工具要么以公允价值计量,要么以摊余成本计量,不再进行分拆处理。
下面用图1说明金融工具是如何分为这两大类别的。
三,IFRS 9相比IAS 39的进步之处
1.分类层次简化了。IAS 39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相比过去复杂的分类,IFRS 9仅将金融工具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这就提高了准则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对财务工作者来说,更加便于实际工作中的会计处理;对财务信息使用者来说,更加容易理解金融工具。
2.分类标准客观化了。IAS 39在判断一项债务性金融工具是否应该以摊余成本计价时,要考量该金融工具的持有目的和在活跃市场中是否有公开报价等因素。这需要管理层的主观判断,从而导致了管理层人为操纵损益的情况屡有发生。然而在IFRS 9中,是否具备贷款的基本特征和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的分类标准则客观不少。贷款的基本特征即是该金融工具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则是主体的商业模式在持有或发行金融工具时产生合同现金流,因此,合同收益率依赖于管理层在实际中如何管理金融工具而不是管理层的持有目的。
3.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重要性。虽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风险累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取消公允价值、回归历史成本的呼声此起彼伏,但金融工具活跃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中,衡量的是预期未来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历史成本并没有计量基础。
公允价值始终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反映了金融工具真实、可靠的内在价值,尽管公允价值计量导致盈余和资本的波动且存在精确性问题,但随着金融市场的日渐成熟和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允价值的精确性问题将逐步得以解决。
4.新增了FV-OCI模式。IFRS 9允许不是为交易而持有的权益投资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其他综合收益(即FV-OCI)。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计人当期损益,降低了利润因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带来的波动性,使财务报表数据更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实际经营业绩。
5.嵌入衍生工具的统一分类计量。主合同的非衍生工具和嵌入的衍生工具采用同一种计量方式,避免了混合计量,降低了确认的复杂性。例如,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典型的嵌入衍生工具同时具有债券型投资性质和期权投资性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IAS 39的做法是将其拆分进行确认和计量,现在根据IFRS 9,由于可转债不具有贷款的基本特征,所以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不需拆分处理。
四、IFRS 9不足之处(可改进之处)
1.金融工具是在复杂的融资活动中产生的,过于简化的分类应用到实际会计活动中,不一定能提供决策者所需要的精确的、有用的会计信息。
2.IFRS 9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并且又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不用计提减值准备。如此一来,若资本市场大幅度波动或遇到金融危机,那么大部分金融工具的市场流动性会突然枯竭,公允价值急剧缩水,持有这些金融工具的企业将不得不一次性计提大额的减值损失,从而进一步助长了市场的波动性,损害了投资者的信心,不利于金融稳定的目标。
五、新分类标准对我国企业的影响与挑战
截止2008年12月31日,27家上市金融企业持有贷款和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192 614.15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0.97%;持有至到期投资金额合计为39 924.29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7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33 896.12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4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4 966.47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8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将绝大部分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贷款和应收账款在金融资产中占有绝对优势,少部分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与我国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手段有关,利润的相关指标是衡量公司绩效的主要标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因此,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会使利润产生较大的波动性。为了降低利润的波动性,上市公司多将金融资产计入其他三个类别。
目前我国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在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除少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大部分由于市价不能确定,使用成本法。而IFRS 9施行后,规定金融资产只能以公允价值计价。因此,如何取得公允价值,如何以公允价值合理计量将面临着巨大挑战。目前对公允价值的估值主要采用市值计价和模型计价的方法。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市值计价所选取的市场数据信息不能公允地反映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和风险导向,而使用内部信息进行模型计价又会给会计主体生成巨大的利润制造空间。因此,我国需要不断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在以市值计价的规则基础上,区分金融资产所在的市场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资产仍将以资产变现价值(即资产在财务报表日出售的价格)计量,如果不存在活跃的市场环境,金融资产的价值可以用以反映固有风险(即市场风险)的比率贴现后的同类现金流的现值计量;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使它涵盖一个更广泛的财务报告体系框架。这个框架整合市值计价与模型计价的优点,使金融资产的估值在保证相关性的同时提高可靠性,让公允价值更加合理地计量金融工具。最后,改进政府部门的监管机制,设定公司业绩评价指标时要更加多元化,如此才能促使上市公司的报表更加真实可靠,金融工具的计量价值在一个信息更加真实的环境下才会更加公允。
为了化解或者转移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给市场上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或者为了优化自身的资产负债率解决其资产流动性的问题,以加速资产周转来提高银行的获利能力并且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多数银行会采用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
一、概述
所谓银行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将具有未来现金流量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通过结构性的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以融入资金的过程。
会计计量本身是一种会计估计手段,是对所确认要素予以价值确定的一个过程,估价的目的在于尽可能使会计要素可靠、相关和可比,以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求,会计信息只有具有某种可观察的属性才是可靠的,因此,会计计量的目的就是要捕捉到影响和决定会计价值的某些可观察的方面。会计的计量模式根据其偏重点不同有一下几种:偏重历史成本的计量、偏重重置成本的计量、偏重可变现净值的计量以及相对较公平公正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财政部今年颁布的《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根据该定义,本文认为在于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代替以特定主体为基础的计量是衡量公允价值的关键所在。而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恰恰最能体现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因此,普遍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最适于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企业应当采用当前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可能采用的最优假设。
而对于金融衍生工具而言,公允价值是联系证券的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唯一相关独立的桥梁。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计量属性已在国际上获得较为普遍的认可,我国加入WTO很多年了,市场化和国际趋同的趋势要求资产证券化会计的计量属性选择公允价值,这样有利于加强会计信息国际化的相关性和可比性,并与国际化协调一致。
二、资产证券化的计量种类
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问题分为发起人的损益计量与发起人的定价计量两种。在风险与报酬投资法下企业将其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债务出售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充分考虑交易的经济实质内容。对于有确切证据表明有关交易事项满足销售确认条件,如与应收债务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发生了转移等,应按照出售应收债权处理并确认相关收益,否则,应作为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进行会计处理。这个称之为损益计量。定价计量则是针对租赁并且在融资担保与销售方面。在会计处理上融资担保以证化对价得到的金额计入负债,以证券化对价为销售收入,以对价收入与转让的账面价值差额为损益。
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新准则规定应当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方法
有关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方法有三种,分别是风险与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和后续涉入法。风险与报酬分析法认为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属的风险与报酬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转让了相关资产的所有风险和收益其证券化交易才能作为销售处理。
(一)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在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将主要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收购方,并且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想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转移的资产实施有效控制。并且金融资产的转移资产的初始计量是以企业取得金融资产转移时对其入账的价值的确定。
(二)金融资产转移部分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资产转移,应当以终止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的比例分摊整体的账面价值上所转移金融资产,根据终止确认部分来计算损益。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确定在转让日金融资产终止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公允价值。
第二,根据终止和未终止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摊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第三,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则按照转让日公允价值计量:发起人收到对价的组成部分=将其中的新金融资产一金融负债后的净额。
第四,证券化损益=初始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金额十收到的对价+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一终止确认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一新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IASB对金融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公允价值不能取得时的会计处理与FASB基本相同。
金融合成分析法。关于此法以对于留存收益和售出资产的计量为例来说明。
所谓留存收益是指证券化发起人在转让资产后持有的被转让资产中的净价值。按照公允价值将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售出资产与留存收益之间进行分配。原始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当按照留存收益和已转让金融资产各自的公允价值比例在两者之间进行分配。留存收益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对服务资产进行计量:
1.服务资产的初始计量。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服务资产,同时仍然按已转让金融资产、服务资产、未转让金融资产三者的公允价值之比来对原始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从中有当期损益跟其他收益,当期损益是通过已转让金融资产和服务权利的公允价值与它们应分摊的账面价值之差所确定的,其他收益是通过对未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所分配的账面价值之差所确定的。
2.服务资产和服务负债的后续计量。FASB对后续计量允许但不强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准则中还提供了两个可供选择的方法,第一个是“摊销法”,即根据所占预计总服务收入的比例进行摊销;第二个是公允价值法,即在每一个报告日都用公允价值计量服务资产和服务负债,并反映公允价值变动所导致的报告期间的盈余变动。此外准则还规定,每一种服务资产只能选择和运用一种后续计量方法,并且如果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法就不得进行改变。
3.关于新增金融资产与负债的计量。新增金融资产和负债包括由转让方收到的现金、远期承诺、互换(例如将固定利率转换为浮动利)、持有的看跌或看涨期权(例如担保或追索义务)等。FASB认为,新增的金融资产和负债转让资产收到的对价,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从而作为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如果不能有效地估算负债的价值,则转让方不应确认这项交易的利得;同样地,如果不能有效地评估新增资产的公允价值,对这些资产价值转让方应将其记为零。
后续涉入法引入“部分销售”的理念。如果转让方对被转让的资产部分或者全部存在任何的后续涉入,则与此相关的这部分资产需要作为担保融资处理,不涉及后续涉入的那部分资产就做销售处理。
四、对计量方法的评价
首先,对于当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的趋势,风险与报酬法下的会计计量不适用于越来越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其次,金融合成分析法和后续涉入法下的会计计量方法均是先将转让资产的整体账面价值按转让日售出资产和留存收益的公允价值在售出资产与留存收益之间进行分配,然后以分配的账面价值对留存收益进行计量,新金融资产和负债也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时候留存收益按照账面价值计量是最合理的。因此留存收益应该继续以账面价值记录,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最后,新金融资产和负债通常是以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而公允价值是其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所以对新金融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也是合理的。以此看来,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第一,与历史价值相比较公允价值提供信息更具有预测价值。人们可以利用公允价值,能够把不良的资产进行暴露,较好地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从而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能够承担的财务风险。通过初始确认和再确认,反映在财务报告中的信息,不是单个会计处理的信息移位和简单的相加合并,而是把这些信息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和组合,丰富了信息的内涵,增大了信息的实用价值,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第二,与市场价值相比较公允价值取得更容易,公允价值紧密与市场结合,如果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当期的市场价值作为资产或负债的价值的话能够比较合理地反映出相关资产的真实价值,并且能够使会计计量由成本核心转向价值核心。当衍生命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公允价值可通过各种可靠的以市场条件作为构筑的基础模型来确定。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研究综合地考虑了特定类型金融工具所隐含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结果也较为可靠。如果新增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有效取得,则转让方将其价值记为零;如果新增负债的公允价值不能估计,转让方不能确认交易的利得,我们认为这种做法较为可取。
五、结论: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
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标准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主要是以终止确认方法为基础。当机构大量的转移或者减弱风险跟报酬时,则当期损益则为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跟收到的对价差额。当机构没有转移风险跟报酬时,不应确认其信贷资产,并且应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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