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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是人从少儿时代所具有的依赖心理向具有独立生存能力过渡的关键时期,在这个阶段班主任应从学生的心理特点及班务管理的实际出发,在两者之间寻找合适的切入点,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本文便是针对初中班主任的班务管理进行深层次的探讨。
一、初中生心理特点
对于学生来说,到了初中时期,其思维所具有的独立性与批判性得到了发展,同时学生的社会性情感及自我认知的态度体验也得到了发展,依赖性逐渐减少,克服困难的毅力有所增强。同时还存在着容易固执、偏激、孤独及产生闭锁心理等负面的因素,容易在行动方面出现轻率或者优柔寡断的情况。在这一时期学生已经由原有的对外界情况的迎合转变为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就是说,在这一时期初中生需要一定的引导才能健康的成长。
二、初中班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初中生班主任班务管理的现状来看,班务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公平现象对学生的影响较大。通常情况下,班主任会自觉或者不自觉的将学生分为优等生、中等生及学困生三类,而班主任在班务管理中也会针对这三个不同的分类对学生进行管理。这种在班务管理中经常出现的管理不公平的现象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班务管理工作有效性的发挥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作用。
在班主任的班务管理中还存在着班务管理缺乏计划性的问题,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学生多且学生的个性特点也比较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班主任对班务管理缺乏计划性,必然会给班务管理带来诸多的问题。在班务管理中还应该针对不同的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方式进行班务管理。
总之,对于初中班主任的班务管理来说,需要克服的管理困难较多,也较复杂,因而班主任应坚持其自身在班务管理中所具有的核心作用,从而真正的实现班务管理的目标。
三、初中班主任班务管理策略
(一)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
从初中生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作为班主任,无论是从专业知识的角度还是从社会经验等角度来看,其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因而在初中班务管理中,班主任应发挥自身所具有的主导作用,从关爱的角度鼓励每一个学生,从素质教育的角度不断地培养学生,从而实现初中生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的需要。班主任只有做到以学生为本,对学生尊重和信任,才能够真正的发挥其本身在班务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赢得学生的尊重,与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实现激励教育应有的作用。只要这样,才能通过班务管理的实际行为来不断的发展初中生的潜能,不断的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上进心,通过班务管理的方式克服学生的缺点。
(二)组织优秀的领导班子
班主任主导作用的发挥同样离不开其所组织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好坏对班务管理的影响至关重要。在班务管理中,班级干部的推选工作要落到实处,使得学生在不断参与竞争的同时,把能够为大家服务的学生选为班干部的成员。班主任应做好领导班子的后盾,尽全力支持领导班子的工作。
(三)合理的制订班务管理计划
有了班主任的主导作用,有了优秀的领导班子,同时还需要合理的班务管理计划的支持。在班务管理的制订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从而使得制订的班务管理计划能够真实的反映初中生的需求。同时要根据初中生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不同的管理目标有针对性的制订各种班务管理计划。除此以外,在制订合理的班务管理计划的同时还要加强不同活动之间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升初中生理论与实践联系的密切程度,从而切实提升初中生的素质教育水平。
综上所述,初中生的班务管理从班主任的角度来看是一项很深的学问,对于初中班主任来说班务管理是一项动态的系统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班主任的不断努力才能取得进步。在初中生的教育教学中如何加强班务管理是一个需要长期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首先感谢乡中心小学领导给我一次与大家交流的机会,做一个关于班级管理方面的发言,我苦思冥想总觉得我所做的事情太平凡、太平常,很平淡,无经验可谈,如果说是经验交流倒不如说是班门弄斧。我欣慰的是:上学期我校五年级在尖子生少的情况下学生的整体成绩有较大的进步。一学期来没有一个学生受到学校处分,学风、班风有较大的转变。这一切与乡中心小学的正确领导分不开。与数学科任教师丁盐生校长及其它科任老师的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密切合作、细心教育分不开。在这里我做为五年级的班主任要对乡中心小学的领导及我班的所有科任教师说一声:谢谢!
下面我就把我们平时所做的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健全班级的规章制度,依章“治”班这个班原有学生43人,学生素质参差不齐,纪律松懈,生活散漫,尤其是班里的几位思想、学习后进生,无视校纪校规,一切以“我”为中心,给班风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如果任其发展,这些学生就会形成一种无视纪律约束的自由意识,而且还会对其它同学造成负面影响。为此,丁盐生校长与我决定从整顿班风入手,进行从严管理,从下面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a.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班要管理好就必须制定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如考勤制度、纪律卫生检查制度、公物保管制度等。这些制度教师协同班干部制定,然后交全体同学讨论、修改、补充。最后由班主任实施。制度建立之后,关键看执行。这时教师一定要率先垂范,起领导带头作用。
b.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实行“班务”自治。这样才能满足学生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适用未来社会竞争的需要。在教师的统一安排下,由学生自己组织一些活动。来锻炼他们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积极参与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潜在的创造性。
二、关爱关心学生,培养学生自觉意识,使班级具有一定感染力教师的赞美是阳光、空气和水,是学生成长不可缺少的养料。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应该是爱孩子。对全班学生,无论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或是令人头疼的后进生,均应一视同仁,爱得公正,才能让学生信服。“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也就是对学生有一种爱心,多一份耐心,给学生一点信心,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小孩,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教师就是家长,要对自己的子女充满爱,这就要求我们得扮演多重角色,既是教师任的角色,又扮演家长的角色,当学生有困难时,我们总是尽心尽力地关心,让学生在校读书有一种在家里的感觉,时时对学生有一种牵挂。我们从来没跟学生发过火,更没有体罚过学生……
三、坚持班主任与各科任教师相结合,科学完美地管理班级我班之所以能取得好成绩,与全体科任教师的合作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数学科任教师丁盐生校长,充分发挥出了主导作用。上学期他所教的数学科目在期末统考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成绩的取得是他辛勤耕耘、科学教学、合理管理换来的。丁校长身为校长,公务繁忙,但他仍不忘班级班风、学风的管理,采取了如“值月班长制度”“师生互相监督制度”等措施,通过以上众多措施,培养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增强班级的凝聚力,使学生真正做到自力、自治、自强。
四、培优辅差,发挥学生合力优势,使学生学业共同提高培优转差是我们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看任何一个学生都是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中差生,用发展的眼光看学生,因势利导,给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学生的“优”与“差”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如何去“培”与“转”。作为教师重要的是及时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用思考什么方法去鼓励学生,让学生有信心有动力去学。我班语数双科成绩都很差的学生共有八九人,对于这部分后进生,我们决定一方面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经常鼓励他们,让他们树立信心,另一方面利用课余时间发挥优等生的作用为他们解答疑难问题。当他们有丝毫进步时给予重重的鼓励,与他们共享进步的快乐,并激励他们再奋发图强,争取更大的进步。比如我班的汤万松、康丽华等同学,在上学期开学初的摸底考试时,语数双科考试总分都在50分以下,后来在老师的指导与优等生的帮助下,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在期末统考时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第三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局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一是对任职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局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职责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处置情况;
(四)任期内主要工作目标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效益状况;
(五)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局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如实向审计组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资料;
(三)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要求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提交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书面反馈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审计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存入被审计局管干部本人档案。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公司聘用,服从镇与村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每年选聘1次,每半年考核1次。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保洁率要达100%,做到及时收集垃圾,把户用垃圾桶、公用垃圾桶及村庄道路的垃圾送达垃圾池。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为全面落实扶贫就业,激活内生动力,依据实际情况设立了公益性岗位、贫困劳动力队伍,纳入郭大桥卫生管理队伍,成立人居环境清洁队伍。围绕通村道路沿线、村庄周边和农户家庭环境卫生三方面,让贫困户等群体通过劳动感受环境整洁的喜悦,提升自己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升自己参与村容村貌、户容户貌整治的积极性。
3.党员队长队伍由全村八个村民组的队长以及党员组成,根据村划分的责任片,主要负责全村人居环境情况的日常监督与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党员活动日等专项活动中,党员队长队伍要发挥出带头亮身份,践承诺争先锋的精神,积极投入到解决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的具体行动中,攻重点、克难点,带动保洁员、公益性岗位、贫困劳动力等队伍为创建美丽程庄而努力。
二、工作要求
1.村道保洁。做到到无遗留垃圾、无积污,道路面边无杂草,垃圾箱外观和四周保持干净整洁,有移动垃圾箱的,垃圾箱应摆放端正;
2.河道保洁。做到无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漂浮物。
3.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每周至少3次),清运时应做到
无泄漏、无扬尘、无污水流溢。
4.户容户貌整洁。加强巡视,督促责任片区内的农户积极整理户容户貌。
三、监督制度
1.郭大桥村将对“四支队伍”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日常随机和村民满意度考核三种办法。一是定期考核:每月开展1次,侧重工作质量方面,确定每月应发工资、物品奖励等;二是日常随机考核:侧重群众对“四支队伍”工作满意度方面,确定年终考核工资、物品奖励等。以日常随机考核为主。
村考核组建立举报制度,接受村民对“四支队伍”履职情况的举报和监督,监督电话:15290290166
四、奖惩制度
1.郭大桥村将通过日常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对“四支队伍”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要求严格遵守工作职责,随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
2.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一次扣款10元,问题严重的扣20元。
3.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离岗、脱岗的,一次扣保洁员工资20元,三次以上的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4.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责任区内道路、河道有明显垃圾的一次扣10元。
5.垃圾池满溢、臭气、污水横流、垃圾未及时清运,疏于管理造成成二次污染的,发现一次扣20元。
【中图分类号】G6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30-0156-02
新课改给班主任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班主任想要挑战成功就必须顶住压力,尽快探索出适应新课改背景下班主任管理工作的班级管理方法。下面介绍笔者根据新课改要求和本人担任16年班主任的经验总结出来的几种方法。
一 建立科学的班级管理系统
现代管理学认为:一个好的管理者既要懂得如何放权又要懂得如何用人。班主任作为一个班级的管理者也必须掌握好用人和放权的艺术,而不是事必躬亲,既劳累了自己也让学生感到厌烦。因此,在班级中建立一个科学的班级管理系统非常重要。
1.班干部管理制度
班干部管理制度是班级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从小学开始班干部逐渐成为班级管理的重要力量。随着学生年龄、学识和阅历的增长,班干部在班级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高。中学阶段正是班干部的作用逐渐增强,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对班干部的依赖程度逐渐提升的重要时期。这也是班主任合理放权和慎重用人的关键时期。当然班干部管理制度的模式也是比较灵活的,可以是一位班主任、一位班长和八位流动的小组长的模式,也可以是一位班主任和一正一副两位班长以及文化、卫生、体育、艺术、劳动等几位委员组成。
2.小组管理策略
小组管理策略是新课改背景下比较常用的一种班级管理策略,与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班干部管理制度不同,小组管理策略的重点在于对学生学习方面的管理。主要在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能力、搭配合作的能力和创建各科高效课堂方面发挥作用。在班主任的正确引导和小组管理策略的推动下,班级学生在人际关系、课程学习、德行培养等方面的成绩都是比较突出的。
二 加强对班级学困生的管理
学困生是农村中学班级中一个普遍存在的群体,有关学困生的管理工作一直是农村中学班级管理工作的重点。根据这些学困生学习差、缺乏上进心和自律能力等方面的特点,对学困生应进行以下有效管理:
1.心理辅导
农村中学的学困生中很多是由于心理原因而影响了学习,对于这一类的学生应首先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对其进行良好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走出心理盲区。学困生因为长期成绩不好,受到冷落、歧视对待等原因,在具有强烈自尊心的同时又较心虚怯懦,属于外表坚强但内心敏感而脆弱的类型。班主任在对待这类学生时需要更多的耐心,尽量做到心平气和、以诚相待。如学生犯错误时切忌采用当众批评这种刺激学生自尊心的行为,最好能私下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以谈心的方式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不足,并教导学生加以改正。遇到学生有抵触情绪或谈心效果不好时也不能太过急躁,应反复分析教育失败的原因,及时改正管理措施并做好长期教导的准备。此外,对于学生的一些小问题、小毛病也要做到防微杜渐、循循善诱,引导学生改正。
2.教育转化
学困生群体的数量比较大,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会转变成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待这类学生就像对待“洪水”一样,应以疏代堵,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科学的现代化教育手段,帮助学困生解决学习难题,转化成为好学生。首先,教师要明确因材施教的道理,注意培养自己挖掘学困生闪光点的能力。每一次对待学困生时都尽量用全面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在了解学困生问题的同时,也注意发现学生的优点和特长。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取长补短、扬长避短的教育,为学生培养出发奋进取的勇气和“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其次,教师在肯定学困生的“闪光点”的同时还要找准学困生的问题本质,并且引导学生发现自身问题。通过课堂教育、课后谈心、同学交流等方式让学困生能正视自身缺陷,并下定决心去改正。再次,教师还应帮助学困生,并“对症下药”。学困生对于自身在学习和品德上的问题有了正确认识之后,最需要的便是改正自身缺陷的办法。此时教师可以给予精神上的鼓励与支持,同时加大教育力度和强度,持之以恒地对学困生进行教育、引导,以最科学、合理的教学方式把正确的思想品德观念和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传授给学困生。
3.重视对学生的情感教育
中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心理发育中典型的叛逆时期,强硬的管理手段和教育措施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但以“爱”为主的情感教育能起到以柔克刚之效。对于学困生而言最需要的就是有人能用温暖而真诚的爱心温暖他们敏感而脆弱的心灵。
三 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能使班主任从复杂的班级管理事务中脱离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学困生问题或其他有助于推动班级管理的事情。此外,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后,班主任也能给予学生更多的信任和自由,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培养和锻炼个人能力,对学生的个人成长极为有利。
农村中学的学生中大多数是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学习能力和个人修养都比较欠缺,需要进行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以本人多年农村中学班级管理的经验为例,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发挥班干部和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2)加强农村下中学学生的约束力和监督管理力度,使学生形成自我管理的习惯。(3)加强与城市中学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参考文献
传统的成人教育有其传统的运作模式、教育观念及管理方式,然后,现如今要实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转型和发展,就必须克服传统的惯性,结合新时期、新环境的要求,形成适应时代要求的教育理念及管理办法。班主任作为成人教育班级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其定位和管理也应顺应时代变化。2008年以后, 国家对脱产学习做出了明令禁止的政策,这也就意味着参与成人教育的学生都是在职人员。如此,工学矛盾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学生的时间和精力大多倾注到自身所从事的工作中,对成人教育课程的学习相对有所放松,甚至出现了长期缺课的严重现象。不仅耽误了自身的学业,严重者甚至无法毕业;另一方面也会阻碍自身所从事的正常工作的顺利展开。在新时期的成人教育工作中,班主任作为成教过程中的“桥梁”角色,其工作对成教学生的学习成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成人教育对学生的管理也是成人教育自身不断完善和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1 了解成教学生的特点
成人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新的教育管理模式和教学模式必须结合其自身特点及成人学生的具体特点, 并且与社会发展对成人学生综合素质提出的要求相适应。成教学生不同于普通全日制学生,相较而言,更为复杂和特殊。想要做好新时期成教管理工作,就必须了解管理对象,即学生。
1.1 关注个体差异
成人学员来自四面八方各行各业,在年龄、文化基础、社会经历、学习目的和接受知识、思维能力等方面,学生之间差异较大,同时,学员的学习目的和价值取向也不尽相同,这也对日后的学习产生很大的影响。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意愿较强的学员,学习的效果也相对好一些,反之,则多为应付学习。
成教生源来源复杂,有中年人,也有刚从高中、中专或者技校毕业的青年人;从工作经历上来说,有职场新手,也有工作多年的人员,甚至还有在单位担任领导工作的。由此,每个人对于所教授知识的理解力和接受程度也大相径庭,在对新知识的记忆能力上也存在差异。
1.2 把握共同点
除了差异,成教学生也有很多共同点:首先,几乎所有成教学生都存在很大的“工学矛盾”,在生活、工作、学业三点上较难找到一个平衡点;其次,大多数学生实践能力较强,但理论知识相对薄弱。成人教育对象来自各行各业, 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知识不够完整和系统,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也是他们选择继续教育的主要原因之一。值得关注的另一个方面是,成人教育考核标准偏低。基于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扩招,成人生源一直不是很好。成人教育的招生降低标准,导致学员的知识水平结构普遍偏低。另外,由于学生用于学习的时间少,对学习重视不够,考试多是敷衍、应付。因此,学校对考试的标准也只能降低,否则,学员难以毕业。
2 班主任的新定位及管理方法
与管理人员不同,成人教育的班主任直接从事第一线的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的学生考勤、学风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是学生最亲密和最信任的良师益友,同时也是学生和任课教师、学院沟通的桥梁。在终身教育的大背景下,班主任的角色也需要不断更新。
2.1 了解新时期成人教育人本观
所谓成人教育管理的人本观, 即“把人看作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处于管理活动的中心地位,班主任的管理是一个“修己安人”的工作,一切都以“修己”为起点,达到“安人”的目的。成人教育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就必须确立人在教育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一切从人出发, 一切为了人, 一切服务于人。新时期的成人教育,学生的学习目的及个人的学习观念也不同于往日,为了更有针对性地服务于学生,帮助他们获得期望的学习效果,班主任需要了解其工作背景,正确引导其提升学习动力。班主任的工作归根结底是“做人的工作”,只有了解自己的学生,才能有效地进行管理与帮助。如今,高学历人士为数不少,成教学生若存在自卑,或一味只为学历而学习的情况,班主任应尽快疏导。成人教育的学生和大学本科的学生有很多不同,切不可以以管理大学生的理念去管理成教学生。因此,成人教育的人本观应建立在成教学生的特殊性上,从成教学生的特点着手,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2.2 新时期成人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路径
第一,在现代社会中,建设一支专业性强、学习能力强且能够熟练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的成人教育班主任队伍尤其重要。班主任要勤于学习,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以及个人的知识文化素质,通过塑造自我形象增强班主任的吸引力、感召力和亲和力。不可与时代的发展脱节,且时刻跟进学生个性、三观的变化,从专业、与时俱进的角度进行班级管理。
第二,全面掌握学生现学内容。班主任要知道目前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对学员的知识面拓展是否有?椭?,是否能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过去老旧的教材或是教学方法应予以淘汰,一方面要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 ,同时要把学员的意见上传到学院,力争在课程设计方面做到合理、有效;其次,班主任需要多了解课堂,多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确保教师的授课内容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同时掌握学生的课堂表现。
新《刑诉法》已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指导思想和任务被写入新刑诉法,新刑诉法的诸多修改颇具亮点,其中包括新加入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尽管新刑诉法规定了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但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依然要面对一些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
一、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概述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系列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案件时,所要适用的新刑诉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新刑诉法的第266条至270条。
(一)明确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和特有原则
新刑诉法第266条确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确立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办案人员专业化三项原则。
(二)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的特有权利
1、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旧刑诉法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的对象仅限于未成年被告人。新刑诉法将获得法律援助的对象扩展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增加了指定辩护的义务主体,即公检法均有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义务,事实上将指定辩护提前到侦查阶段,以确保未成年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对未成年人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一方面令其与社会隔离,不利于其成长,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交叉感染”,使未成年人向惯犯和累犯转变。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根据其犯罪的性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综合衡量是否有逮捕的必要,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听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陈述,直接了解其犯罪原因、成长环境等信息,全面评估其社会危险性及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二、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的机遇
(一)将零星见于各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上升到“小宪法”的层面,提高了法律监督的效率
旧刑诉法没有就未成年人保护设置专门的章节,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在诉讼程序上除了《刑诉法》,还要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的依据通常也来源于此。过去在纠正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合羁押的问题时,检察机关只能援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规定和《看守所条例》第14条规定。由于二法位阶低于刑诉法,在对该问题提出后不能引起重视,造成这一违法现象的反复。新刑诉法设立的专门章节,明确规定将办理未成人案件的具体诉讼程序上升到了“小宪法”的层面,为检察机关监督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监督的效果得到了提升,提高了法律监督的效率。
(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有利于案件的办理
未成年人受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的限制,在刑事诉讼中难以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旧刑诉法第14条第2款之规定法定人到场制度时限制了两个条件,一是“可以”通知,意味着也可以不通知,二是通知的是“法定人”。受客观原因限制,实践中通常无法通知未成年嫌疑人的法定人讯问时到场。受路途遥远、通讯不便或者受经济条件制约,外来未成年嫌疑人的法定人无法在讯问时到场发表意见,导致这一规定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进而令未成年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平等。
未成年人年纪小,涉世浅,在接受检察人员讯问时,通常呈现出胆怯、不敢正视检察人员、无心听取问题的情形,这也成为办案中的桎梏。新《刑诉法》将“可以”修改为“应当”,还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彻底的改变了这一局面。可以帮助未成年嫌疑人全面理解讯问含义,协助未成年嫌疑人与检察人员进行沟通,消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焦虑情绪,确保未成年人在既宽松又公正的情况下理性地对待讯问并客观地回答问题,监督检察机关的讯问活动,更有利于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三)调查制度将更有针对性的挽救未成年人
新刑诉法确立了采取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嫌疑人所产生不良心理和人格,除了其主观因素外,与国家、社会、家庭所提供的环境有很大关系。检察机关在工作中,要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帮助未成年犯罪人矫正不良心理和人格。但是受办案时间和工作量等诸多原因限制,这些工作常被搁置。问题调查制度的出现,令公检法对未成年犯罪的教育齐抓共管,通过调查全面把握未成年犯罪人产生罪错的原因,从而为最终形成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人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最佳处理方案提供重要依据。
三、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的挑战
(一)合适成年人制度带来的挑战
1、法定人到场带来的问题
新《刑诉法》第79条规定,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应当予以逮捕。
第270条规定,讯问时应当通知法定人到场,只有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才能由其他的合适成年人代替法定人到场,(一)无法通知;(二)法定人不能到场;(三)法定人是共犯的。
根据第79条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可能串供的情况下,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之所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在嫌疑人被逮捕后继续侦查该案。而应当通知法定人到场制度的出现,则可能导致法定人在通过检察人员的讯问知悉了案情的情况下,向该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或者干扰其他证人作证。虽然我国《刑法》对干扰作证有相关的规定,但是要定罪还有收集证据等程序,这也会令检察机关在一定阶段陷入被动的局面。
2、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存在的问题
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还确立了可以通知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但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到讯问工作中来,也成为了一大难题。2011年笔者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时,嫌疑人系外地在宁打工人员,与被害人系同事关系,在无法通知法定人到场的情况下,通知街道派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街道派来的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只比嫌疑人大3岁,讯问期间,该合适成年人只顾着好奇检察机关的工作,根本无法消除未成年嫌疑人紧张情绪。选择什么样的人作为合适成年人才能充分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成为了检察机关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一个难题。选择的合适成年人能够为未成年人做好安抚情绪的工作,可以令检察机关的工作事半功倍,反之,则可能令工作事倍功半。
3、社会调查制度的推行问题
2010 年8 月颁行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除了明确社会调查的责任机构外,也明确了社会调查在案件侦查阶段开始,即“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收集有关犯罪嫌疑人办案期间表现或者具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并及时通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开展社会调查;在收到社会调查机关作出的社会调查报告后,应当认真审查,综合案情,作出是否提请批捕、移送的决定。”2006 年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6 条涉及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规定了“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确定了检察机关作为调查主体的地位。
但是根据新《刑诉法》第93条之规定,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审查逮捕阶段,由于办案时间短,在犯罪嫌疑人拒绝回答检察人员关于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的问题时,检察机关也通常没有时间和精力对这一调查活动进行开展,也就很难将通过这一调查工作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与决定捕或不捕结合起来。
四、侦查监督部门应对新刑诉法的几个建议
(一)与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确保合适成年人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结合办案经验发现,合适成年人应当是有一定生活阅历、有亲和力、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对未成年嫌疑人没有歧视的并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退休老干部和老教师中选择最为合适。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和关工委建立合作机制,聘请关工委中的热心老同志担任义务家长,参与到提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来,贯穿审查逮捕和审查两个环节,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到法院审判过程中,在判决后,还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继续帮教。一方面可以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挥老同志的余热。
(二)坚持严格限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标准
在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捕批准逮捕。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是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有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根据有关条件也可以依法不予不批准逮捕。为了减少对未成年人羁押,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管护基地的建设,为外地的未成年嫌疑人创造有效监护条件,少用慎用逮捕的强制措施。
(三)通过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追踪批捕的未成年犯罪案件
对于确有逮捕必要的案件,通过捕后监督制度,定期对该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有碍侦查的情况一旦消失,及时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减少羁押,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新《刑诉法》意味着我国民主法治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在新刑诉法的背景下,检察机关面对着机遇与挑战,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时,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更有利于实现新刑诉法的目的。
【参考文献】
为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避风险,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范围
(一) 集团公司本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 集团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三) 不属于以上范围的,各企业认为应纳入登记备案人员管理范围的人员(如: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掌管重要技术和财务信息的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等)
第二条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情况按以下规定采集上报
(一)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以上相关情况如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
(二)集团公司本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集团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采集,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汇总统一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三)不属于以上范围的,各企业认为应纳入登记备案人员管理范围的人员(如: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掌管重要技术和财务信息的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等):
(1)在京企业的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负责采集,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汇总统一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2)京外企业的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负责采集,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将名单交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
(三)凡已在集团公司备案的登记备案人员不再向当地公安局备案。
(四)新增、撤销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各企业应在10天内报集团外事办公室。
第三条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纳入集团公司外事管理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集团公司总部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本人提出申请,报集团外事办公室,经集团外事办公室初审、人力资源部核准,外事办公室主任复审后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因私事出国(境)申请批准同意后,申请人办理或领取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集团公司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二)集团公司直管企业及重要企业的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本人提出申请,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加盖所在企业公章报集团外事办公室,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审议后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因私事出国(境)申请批准同意后,方可申请人办理或领取因私事出国(境)证照,并由集团公司外事办公室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集团公司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三) 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签证等相关手续由登记备案人员自行办理。
(四)因私事出国(境)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要求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人员在境外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
(五)集团公司对所有登记备案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人员信息、因私出国(境)情况纳入《XX集团有限公司外事管理系统》,进行系统上报、备案、审批。
第五条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的管理:
(一)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实行分级集中管理。
(二)集团公司所属被授予管理因公出国(境)证照权限的企业,同时负责对集团公司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的管理。
(三)各单位要建立管理台帐,明确专人保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及时更新台帐信息;及时督促有关人员上交因私事出国(境)证照。
(四)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使用完一周内,上交到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的管理部门,如再次使用,按照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程序申领。
(五)屡次逾期不交因私事出国(境)证照者将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向出入境管理局提出注销违规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
第六条附则
(一) 集团各个企业要加强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制定责任制度和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配备专用设备。
(二) 各企业与登记备案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要求遵守本办法的条款。
(三) 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登记备案手续,造成集团公司或国家利益损失的,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予以处罚。
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原《XX集团有限公司
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XX集团有限公司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临时出国(境)任务流程示意图
附件2. 因私事出国(境)备案人员信息表
附件3. 因私事出国(境)备案人员审批表
附件1.
XX集团有限公司
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临时出国(境)任务流程示意图
附件2.
因私事出国(境)备案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政治面貌
类别(新增变更撤销)
附件3.
因私事出国(境)备案人员审批表
集团领导签署:编号:
出访性质:
出访国家(地区):
是否在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因私护照号:有效期:
本人出国(境)理由: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 作 单 位 及 现 任 职 务
对外身份
出访
日期
出访时间
(天数)
申请人单位领导意见:
签字(盖公章)
外事办公室初审意见:
2.公证机关对已经取得市劳动局重新签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证书》的当事人,可依据其申请,为其办理工作经历公证及《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证书》影印本与原内容相符合签字印章属实公证(见所附格式)。
3.公证机关对未取得市劳动局重新签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证书》的当事人,可依据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其办理从事某项工作的经历证明(见所附格式)。
附件一:劳动部、司法部对出国工人技术等级、技术职务证书办理公证的规定
(1992年11月16日 劳培字〔1992〕1号文件)
全文
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一些行业的技术工人进行国内、国际之间劳务合作与交流活动不断增加。每年有相当数量的技术工人由国家派遣或个人申请出国,需办理出国公证手续。为了维护国家对工人技术等级、技术职务证书核发与管理的严肃性,保证出国技术工人的素质,适应国际交流的实际需要,使我国的一些传统技艺和技术专长在国际上保持良好的声誉,根据一九九年经国务院批准,劳动部实施的《工人考核条例》,现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派遣或个人申请出国的各类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公证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派遣或个人申请出国的技术工人,其《技师合格证书》或《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由当事人原住所地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查实后,以证明其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的印鉴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的印鉴属实的方式,出具公证书。
二、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派遣或个人申请出国的技术工人,其《技术等级证书》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审核、重新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技术等级证书》,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印章,当事人原住所地公证机关予以公证,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的印鉴属实。证明方式与第一条相同。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各总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派遣出国的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须经劳动部培训司审核、重新换发全国统一规定的上述证书,并加盖劳动部培训司证书专用印章,当事人原住所地公证机关予以公证,证明劳动部培训司证书专用的印鉴属实。证明方式与第一条相同。
四、凡出国的技术工人持有各类培训机构和公司、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举办的培训班颁发的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和《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公证机关一律不予办理公证证明。对乱制、滥发上述规定证书的,按《工人考核条例》罚则的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或机关予以处罚。
各地公证机关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办理工人技术等级、技术职务证书公证时,应与当事人原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逐级请示。
附件二:格式
格式一公 证 书
(××)京×证字第 号
兹证明×××(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至×年×月在××(单位名称)任××(厨师、理发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公证处
一九××年×月×日
(此格式用于已取得《技术等级证》、《技师证书》的当事人)
格式二
公 证 书
(××)京×证字第 号
兹证明×××(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至×年×月在××(单位名称)从事××(厨师、理发师等)工作。
一、我市经纪人队伍的发展现状。经纪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经纪人队伍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商品流通,有利于就业,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我市经纪人队伍在不断壮大,已经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繁荣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市经纪人队伍呈现以下特点:_、从业人员迅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各行各业的经纪人_____多人。其中,农村经纪人就多达_万多人。_、经纪规模不断扩大。仅据承德、围场两县统计,____年经纪业务量达到_____万元之多。_、经纪范围较为广泛。从行业分布上看,我市经纪人涉及农业品、工业品、房地产、技术、保险、旅游、金融、劳动力、文化、体育、产权、运输等各个行业。农业中大规模的有蔬菜、水果、水产、禽蛋、手工艺品等等。_、经纪能力日益提高。为适应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纪人逐步从分散、以小规模的个体经营为主,向公司化、联合体方向发展,执业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的是:_、发展不平衡。比如说,农业方面的经纪人比较多,其他行业的相对少一些。这其实也是客观的,因为我市是个以农业为主的市。_、经营规模比较小,抗风险的能力比较低。_、合法经营率较低。,尤其是自然人办理营业执照的很少,经营的信誉比较差,还存在着一些合同欺诈、坑农害农、损害经纪双方利益的情况发生。_、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提高,相互缺乏信息沟通,更缺乏自律管理、自我保护的机制。经纪人之间也有上当受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我*的农村经纪人队伍虽有发展,但从总体上来看,农村经纪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还比较大,整个经纪活动与不断发展的农业还不相适应,农村经纪人也处于自由分散的状态,队伍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差,服务性不强,业务经验不足,经纪手段落后,加之缺乏必要的场所和资金,经纪活动具有很强的偶然性和随意性,有的经纪人甚至缺乏自律意识,利用农民信息闭塞的劣势,与不法经销商家勾结,在价格、计量和质量等方面欺骗农民,扮演“黑中介”损害农民利益。针对当前农村经纪人和经纪活动的状况,整个经纪人队伍和经纪行为需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作为工商部门要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培育、壮大、提高农村经纪人队伍,全力支持、服务“三农”,从而有力促进市农业经济工作的不断发展。
具体应当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新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对经纪人的管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工商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加快职能调整,改变监管方式,将工作重点转到全面开展经纪人的日常监管上来,为农村经纪人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立足注册登记、合同和商标等工商职能,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走向组织化、规范化、规模化、信息化的发展道路,使管理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确保经纪人和农户的利益不受损害,得到法律保障,对农村从事经纪活动的经纪组织和经纪人要实行严格的注册登记;对季节性从事经纪活动的经纪人,要进行季节性经营或临时性经营登记。未办理农村经纪人注册登记的不得从事经纪活动。在现实情况下,一些不法人员暗地里从事经纪活动,见利忘义,擅自抬价压价,不仅使有主体资格的经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还使一些生产农户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对此,凡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人员从事经纪活动应视为“黑中介”,工商部门要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予以打击、取缔,维护正常的经纪秩序。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农村经纪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较高素质以及相应的知识和能力。从目前农村经纪人队伍的现状看,普遍文化水平低,业务素质差,既不懂经纪活动知识,也缺乏经纪活动经验,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为有效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素质,规范他们的经纪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经纪人进行《经纪人管理办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知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与此同阿时,针对现有的广大经纪人他们大多是自发成长起来的,多数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基本上是依靠经验从事经纪活动,其经纪技巧很差的实际情况,为有效提高经纪人的业务水平,工商部门要积极以市场为导向,面对日益发展的新形势,以培养特色经纪业为目标,既重视经纪业结构的提升,更重视经纪业结构的扩充,着力培育新型的农村经纪人。要分门别类地对各类农村经纪人进行相应的业务知识培训,帮助农村经纪人改变传统的购销方式和服务方式,使他们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使农村经纪人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市场化和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搭建信息平台,做好服务工作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农村经纪人反映,由于农业生产宏观指导不力,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的地方用行政手段直接控制生产过程,向农民规定作物品种、播种面积、生产数量,限时限量地要求达到某种生产目标,一些农产品的生产时常出现盲目发展状态;二是不受强迫命令的一家一户的农户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胸中无数,只是凭感觉什么赚钱就做什么,从而导致一些农产品饱和,一些农产品供不应求。由此也跟经纪人的经纪活动带来了很大的盲目性,经纪人和农户的利益均得不到有效保障。针对农村信息闭塞的特点,为确保经纪人的经纪活动正常、有效开展,工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为广大农民和农村经纪人搭建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农产品信息,为农村经纪人无偿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真正做到对农村经纪人的事前引导、事中指导,帮助其签订规范的经纪合同,通过积极帮助农村经纪人开拓市场,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形成主要由市场配置农产品的新格局,有效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落实监管措施,规范行业行为规范管理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三项工作:1.建立经纪户口,经纪农产品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由此出现了大量未登记的农村经纪人,只有通过建立经纪户口,准确掌握农村经纪人的分布状况和经纪类别,才能实施有效监管;2.加大巡查力度,要通过工商所的网络优势和其他部门拥有的信息资源,真实、准确、全面掌握农村经纪人的现状,及时发现和查处不法经纪行为;3.建立经纪人协会,工商部门应把扶持农村经纪人建立行业协会组织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积极鼓励、帮助农村经纪人建立地方性、专业性的各种形式的经纪人协会组织,加大经纪人互相之间的信息联系和交流,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功能。引导农村经纪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增强法制意识,广泛开展诚信守法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农村经纪人的执业水平,为市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作出贡献。
由于部分农村经纪人疏于管理,在经纪人中存在诸多问题。鉴于此,建议工商部门对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市场经济知识、职业道德及工商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文明办事,树立新时期经纪人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搞好市场流通做出贡献;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自身的行为,为农村经纪人经营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