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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的药品管理分系统包括药库管理模块,药房库存管理模块,科室小药柜模块,中心摆药模块,处方录入模块,处方发药模块,处方打印模块,综合查寻模块,以及自己开发供静脉输液配制中心使用的输液标签打印模块。根据我院及药局的实际情况和网络布线情况,药局工作站的分布为:药库2台,门急诊药房2台,中药房1台,住院药房2台,静脉输液配制中心2台。
药局各部门的模块配制根据实际的工作性质而定,药库的配置为:药库管理模块,综合查寻模块。住院药房的配置为:药房库存管理模块,科室小药柜模块,中心摆药模块,处方录入模块。门诊药房的配制为:药房库存管理模块,处方录入模块,处方发药模块,处方打印模块。中药房的配置为:药房库存管理模块,处方录入模块,处方发药模块,处方打印模块。静脉输液配制中心的配置为:中心摆药模块,输液标签打印模块。各模块功能上相互独立,各工作部门间可以相互组合以适应自己的要求。各部门以不同的部门代码使用相同的模块就可区分各自的操作,如药房库存管理模块在门诊药房,中药房,住院药房都有,它们可以各自向药库申请领药,便于工作。
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十分明显的优点,在药品管理方面,如采用人工管理药库,往往不能准确知道各种药品的库存数量、各个科室的消耗量,难以制定出合理的采购计划,造成供应不及时,同时无法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从而造成过期浪费;采用计算机管理药品后,由于数量完全在控制之下,为加强内部职员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不仅可以减少无意的浪费,还可以杜绝工作人员的私用和盗用。在住院部收费方面,由于采用“交押金-记帐-结算”的工作方式,在没有采用计算机时,不能及时统计出每个病人所用的费用是否已经超过所交押金,会造成许多欠款,给医院的财务管理带来麻烦;同时,由于帐单明细汇总后才能记帐,常常造成漏记和错记,不仅给医院带来损失,而且造成医院同病人之间不必要的矛盾。采用计算机管理住院收费后,每一笔费用的使用,均及时记入电脑系统中,从根本上杜绝了漏帐;同时,可立即查出病人所交押金和所用的费用,及时催交押金,防止欠款。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计算机应用于门诊和住院管理系统,医院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在网络中完成,不再需要依靠病人来回走动来传递信息,减少了病人看病的环节,方便了病人;同时,整个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医疗水平,从而整体提高全院的服务质量。
2药品管理系统的主要模块
2.1药库库存管理模块
2.1.1建立药品字典如药品名称、规格,医疗保险信息中的医疗保险类别、报销标志等。
2.1.2建帐入库主要是录入或自动获取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价格、生产厂家、供货商、包装单位、发药单位等。
2.1.3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可随时生成各种药品的入库明细、出库明细、盘点明细、调拨明细、报损明细、退药明细以及上面各项的汇总数据。可追踪各个药品的明细流水账,可随时查验任何一品种的库存变化入、出、存明细信息,并支持药品批次管理。可以自动接收科室领药单功能,实行网上领药。对毒麻药品、精神种类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均有特定的判断识别处理。具有自动生成采购计划及采购单功能。
2.1.4药品的调价及时调整药品的价格,对不用的药品实行停价。
2.1.5查询统计可统计分析各药房药品消耗库存,提供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可自动报警和统计过期药品的品种种数和金额,并有库存量提示功能,提供的核算功能。
2.2药房库存管理模块
2.2.1入库管理门诊药房、中药房、住院药房可向药库申领药品,并入库生成单据。
2.2.2出库管理门诊药房、中药房、住院药房分别通过处方出库,摆药出库,领药出库,各部门之间还可以通过领药出库相互领药,解决了各部门间的借药问题。
2.2.3查询统计可对药品出入库数量、药品的去向、药品的库存等进行查询统计。
2.3处方发药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处方确认发药,处方查询,处方退药,工作量统计等功能。
2.4处方录入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处方录入并计价。
2.5处方打印模块在后台打印处方,适用于不同的发药模式。
2.6中心摆药模块
2.6.1自动获取药品基本信息可自动获取药品名称、规格、价格、生产厂家、药品剂型、住院患者的医嘱、药品基本信息等。
2.6.2中药摆药模块功能具有分别按患者的临时医嘱和长期医嘱执行确认上帐功能,并自动生成针剂、片剂、输液、毒麻和其它等类型的摆药单,同时追踪各药品的库存及患者的押金等。可进行单日或多日摆药。
2.6.3查询统计对患者的医嘱和摆药情况进行查询统计。
2.7科室小药柜模块用于病区科室急救用药或住院药房夜间无值班时的用药。
2.8输液标签打印模块主要用于静脉输液配制中心输液标签的打印。
2.9综合查寻模块主要用于药品的综合查询,包括各药房的库存,单个药品的去向,查询有关调价后的所有信息,包括现价、原价及增值情况。查询有关调价后的所有信息,包括现价、原价及增值情况。
3药品系统模块应用的体会
3.1药品字典在药品管理系统中,药品字典是医院所使用的所有药品品种目录的总称,是极为重要的公用信息表,它包含了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剂量、剂型、毒理分类、药品价格、生产厂商等基本信息。它是药品管理的基础,也是临床和收费的重要依据。药品字典的内容越标准、越规范越好。药品的正名应以通用名为主,同时也可以引入别名,别名可以是药品的商品名,便于医生用药,药品的正、别名应有编码的对应关系。药品的规格应反映药品的含量信息,规格是描述所用,如25mg,规格一定要准确,它涉及医生的医嘱。药品的单位要对应剂型及规格的最小单位。药品的最小单位剂量应是最小的不可分包装单位所含剂量。药品的剂量单位应对应最小单位剂量的单位,如mg、ml、g等,最小单位剂量及剂量单位用于摆药时计算摆药量所用。药品字典要有专人维护,要有延续性。
3.2药品的库存管理库存管理是药局的重要工作,药库要遵循药品先入库后出库的原则,即使遇到科室急需的药品,也必须根据发票入库后才可发出,若不入库,药房领不到药,临床医生下不了医嘱,而无法用药。门诊药房或住院药房的申请的领药单须经药库确认后,才可转化为出库单,同时减少药库库存;药库的出库单也须经门诊药房或住院药房确认后才会转化为入库单。药房领药时片剂、胶囊可以以盒、瓶领取,有利于药库做帐及盘点;药房入库时以最小单位入库,有利于住院药房摆药。
1 我院门诊药房的基本概况
随着全院电脑网络化的逐步完善,门诊的配方已经实行根据药物清单进行配药。药物清单主要是由收费处根据医生处方,电脑结算出药物价格,一旦完成收费的同时,药物清单已由门诊药房的电脑联结的打印机打印出来,配方人员即可根据清单提前将病人所需的药品调配完毕。发药人员只需待病人来取药时,根据处方名字核对药品,即可发给病人。这大大节省了病人取药等侯时间,提高了调配人员的工作效率。本药房实行微机管理,其中包括:(1)门诊业务:含窗口发药、取消发药、处方划价、住院记帐。(2)住院业务:含急诊用药、出院带药、病区退药。(3)库房管理:含药品申领(西药库、中药库)、药房退药、入库处理、出库处理、调拨申请、调拨出库、盘点处理、盘点录入、月终过帐、特殊药品日报。(4)统计查询:含窗口发药查询、待发处方查询、病区发药明细、病区退药查询、药房库存查询、药品价格查询。(5)系统维护:含药房信息设置、药品窗口设置、领药方式设置、入库方式设置、窗口发药控制、库存禁用设置、发药提示校正等。每种药品都可实行动态盘点,既方便快捷又科学可靠。
2 药品管理
2.1 药品入库:药房药品来源于本院西药库,每周二、周五集中领药2次。药品首先在药库按出库单清点规格、数量运送到药房,药品摆放时除清点规格数量以外,还需核对每一包装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厂家,若发现药品其他方面的问题及时与库房联系。对于临时需要的药品随需随领,确保及时供应患者需要的药品。
2.2 普通药品管理:药房按针剂柜、片剂柜、贵重药品柜三类摆放,每类按药理作用分类放置,药品摆放以干净整齐、工作方便为依据。对同一厂家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以免混淆。一些需要拆包装的药品,已由原来的玻璃磨口瓶改为现在的直接用药品的原瓶放置,消除了因有的药品拆封后长期不用而导致药品过期失效现象的发生。配方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保持手部清洁,使用专用的小簸箕进行药品的清点,严禁直接用手抓药,以免交叉污染。发药时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不得发出过期失效、潮解、霉变、污染的药品,确保病人安全用药。
2.3 品管理:品严格按照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要求进行管理。使用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审批通过,能正确使用品者,才能开方。首诊病人先由医生建专用病历,签知情同意书,复诊病人配品时,首先在门诊服务中心取门诊病历,由门诊医生处就诊,后由病人至门诊药房专用窗口配药,药房收回门诊病历,注射室注射后回收空安瓿送回药房。
2.4 贵重药品管理:药房把金额在一百元以上的药品列为贵重药品,如:罗氏芬、洛赛克等,采取每日统计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其余品种药品采用微机管理,药品实际库应与微机网上的库存数量一致,如有问题及时查找,避免损失。
2.5 效期药品管理:药房对具效期的药品进行严格管理,每周领药上架时,对药品批号,效期近的摆放在前面,效期后的摆放在后面,建立登记本,每2个月,对所有药品进行逐一盘查,对效期在半年之内的药品进行登记,对一些滞销药品及时与库房及医生取得联系,加快其流通,以防积压过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6 药品的贮存:各种药品在包装上均注明贮存方法,应密切注意。(1)需密封贮存的药品,决不能用纸袋或一般纸盒贮存,否则易变质。(2)受热易变形、变质的、需低温保存的药品,最好放置在2℃~10℃贮存。每天由专人检查冰箱内温度,防止因温度过低而导致药品冰冻。(3)需避光贮存的药品,大剂量时应装在避光容器内,并置于阴暗处或不见光的柜子中,小剂量时应仍置于原瓶中,注射剂应放在避光的纸盒内。
2.7 药品统计及盘点:每天下午下班前,认真核对药品结存数与微机内库存数是否相符,如发现有出入,立即查找,避免因发错药而造成损失,防止差错事故发生。每月25号进行药品盘点,清点所有药品,标明药品规格、数量,药价据实上报。
医院药品领域的经济管理是医院管理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药品的收入一般占医院收入的40%~60%,药品的消耗占全部业务支出的40%~50%,为流动资金的70%~80%,所以搞好药品的管理对合理使用资金、科学的安排药品流通中的各个环节,以及保证医疗质量、医院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经济责任制
我院药事管理会具有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审批新药申请报告、评价和总结药品疗效及不良反应、定期到临床科室检查和了解用药情况,尤其是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情况的职责。为了防止药品管理混乱、杜绝滥开处方、盲目引进新药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我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如《药品管理办法》、《购药审批制度》、《药品出入库制度》、《处方制度实施细则》等,这些制度的实施对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搞好医院行风建设,都起到很好的作用。从而使医院的“两个效益”得到以同步增长。
2 加强对药品采购计划的管理
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很大,然而医院最终只能获取其中的进销差价部分,因此采购药品成本的控制是药品经济管理中最重要环节。根据我院的工作流程,药品采购计划一般有药品保管员根据临床需要和上月用量合理安排采购计划。采购小组根据计划按照省招标办下发的招标通知,确定价格和配送公司,一般情况下是月初批量采购,一个月的用量为基础,月中补充,月末应急,有此大大减少了工作量,降低了采购成本,压缩了库存,减少了浪费。库存过多会造成资金的占用,成本的增加,还要承担药品过期、降价等风险。
3 加强药品周转率的管理
药品的周转和商场的货物周转一样,周转率越高,同期管理成本越低,利润实现才有保证,随着国家对医院使用药品销售利润的控制力度加大,医院必须努力通过减低成本的方法提高药品利润。在我院内部的药品管理中,应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的前提下尽量有效的提高周转率、降低管理成本,尤其对于有效期较短、价格较高、需特殊条件贮藏的药品,更应通过提高周转率来减少成本。
4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把好药品入库关。我科成立药品验收入库小组,由科主任、采购员、库房保管员组成。
药品入库是必须有质量验收小组检查药品质量,并认真填写《入库验收单》,注明产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时间等。并有验收人员签字。做到质量不合格、数量不相符、价格不合格的药品一律不准入库。要求处理退货手续不得超过两天。要求药品在储存期间不变质失效,同时还建立了质量问题登记本,以便购进药品质量反馈并及时与供货单位取得联系。
5 加强药品盘点核算管理
严格执行药品盘点制度,及时了解掌握药品储存保管情况,是加强药品管理的重要措施。对药库的药品要进行每月定期盘点制度,盘点明细表上要写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临近有效期的药品要提醒大家注意,过期药品及时报废。对特殊管理药品应逐方(剂/次)进行统计。要做到帐物相符,库存储备定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药品汇总后,填写药品盘点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各药房留存,一份上报财务部门。
6 实现药品零库存管理
药品“零库存”管理可使库存压缩到最低限度,所需采购的品种和数量都相应减少,从而减少因库存量大而占用较多的资金。利用严格的数量管理来掌控药品需求。通过少量、多次流动,减少库存药品数量,提高资金利用率。药品库存的增多,会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增加负债、储备成本和管理费用。在满足各病房、药房需求的同时,减少库存储备实现零库存降低成本,是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途径。
7 加强药品调价的管理
在药剂科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见药品调价,因为药品在购入时成本已经发生并固定,在售出前调价必然对药品的经济管理产生影响,特别是药品的降价肯定会造成利润率的下降,为经济核算和管理带来难度.应由专人负责,及时接受物价部门的调价信息和关政策,对调价品种和现有品种相吻合,下发调价单,无论上调。下调,都应该办理相关的退库和领入手续。
8 加强药品网络化管理
药品微机管理系统软件具有可靠性、实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补充和加强了手工管理所不能及的大量工作,为医院药库系列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库房药品定额管理、医院药库目标管理是药库管理中出现的又一科学管理方法,应用计算机辅助这种综合性定量管理,使考核有据、检查有法,使药品管理走上更高层次。自动化网络系统通过药品总库、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等子系统的联网,对药品流通中的各种信息进行全程控制,从而使得药品在进货入库和处方调配时的两次数据录入及中间环节的领药发药、出帐、入帐、统计分析、预算决算、等各项工作全部由网络自动完成,达到药品管理的高度自动化、科学化。
总之,药品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竞争能力。
参 考 文 献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3- 0058- 02
药品是医院治病看病所必备的物资,药品的种类很多,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和病毒疫苗等。药品管理是指药品在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要求医院的药品管理在各个环节上都能做到合规、守法,实现药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医院的药品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保证药品的正常使用。
1 加强中医院药品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是中医药古国,从古到今,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地位都是极其重要的。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院总体发展虽然也取得了许多优异的成绩,但是越来越多的中西医综合医院以及西医院的蓬勃发展严重影响了中医院的进一步发展。而且随着近年来中药材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也让过去的中医院药品价格优势荡然无存。笔者做过这么一个对比,2005年感冒患者去中医院看病,平均开14味中药,每帖中药的费用是6元,5帖中药总价为30元。而到了2012年,14味中药并未发生改变,但价格却涨到了每帖19元,一次感冒平均开5帖中药,2005年的总价是30元,到2012年则飙升到了95元,价格涨幅竟达65元之多。而再来看西药,市面上常见的感冒药如白加黑或者泰诺等,平均1.5元/粒,如果按照每天服用4~6粒、服用5天计算,价格为30~45元,即便感冒较为严重需要止咳消炎药补充治疗,也不可能达到95元之多,而且西药价格的涨幅也远远不及中药凶猛。早年间几元钱一副价廉物美的中药已经难觅踪迹。在这种情况之下,加强中医院药品管理的重要性就更为明显,药品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采购浪费、使用浪费、无谓的库存占用,优化药品使用流程,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之上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药品资源的经济价值,可见药品售价高低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到药品管理水平的影响和制约。
2 中医院在药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 药品管理账实不符
医院药品监管不力的情况比较普遍,经常出现药品账目和药品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在药品数量管理方面没有做到定期盘点以核对账目和实际情况是否相统一。还有许多医院由于管理体制松散或出于管理人员私人利益考虑,对药品的出账入账情况未能进行及时记录,使用药品不登记,过期药品不作废等情况时有发生,甚至还有相关工作人员欺上瞒下,监守自盗,再加上盘点不及时、不认真,从而造成药品管理账实不符。
2.2 内部控制缺失
首先,医院内部结构不合理,人员岗位设置不科学,许多工作人员都身兼数职,从而使得许多岗位责任无法明确,责任不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其次,对于药品的内部管理也往往只重视采购环节而不太重视采购之后的管理与使用等环节,存在许多疏漏,造成大量浪费。
第三,采购过程中往往由采购人员独立全权负责价格调查、采购前协商等,采购活动结束之后,医院的会计核算人员也仅仅凭借采购人员提交的采购发票收据进行入账登记等,这就容易给采购人员提供机会,损害医院经济利益。
第四,药品仓库本来应该任用专业的管理学人才进行管理,但目前我国许多医院往往将库管当闲职,用于安置医院内部多余人员,这些人员对药品管理的知识非常欠缺,工作责任心也不强,工作上只懂得核对进出库数量,对于药品质量方面不具备专业的检验知识,这无疑给药品管理留下重大隐患。
2.3 缺乏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
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虽然已经进入了高科技发展时期,但是在医院内部的药品管理方面却往往还是采用传统手工操作模式。目前许多医院在药品管理方面还仅仅是通过手工对药品的进货、出库、价格等方面进行简单记录,而没有采用高科技的信息化网络管理模式,无法从每天的药物动态变化中及时了解库存量的变化,各部门之间的药品使用情况也无法得到及时交流,经常造成账面上还有,库房里却已经没有的尴尬局面。而且手工管理对于工作人员来说也是负担极大的一项工作,每天疲于应付各种进出记录,难免会出现疏漏,对药品在库房中的管理也会力不从心。而且手工记录完全由工作人员手工完成,除了由于精力、体力不济等造成的过失性错误之外,还会给缺乏职业道德的库管工作人员留下空子从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的对策
医院药品管理是医院管理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是医院正常运作和经济利益实现的重要保障。医院药品管理工作纷繁复杂,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改善医院药品管理现状,提升管理水平。
3.1 提升医院药品信息化管理水平
我国中医院面临的发展困境大于其他中西医综合医院或者西医院,所以加强药品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信息化的药品管理能够对企业资金、进出药品、人员管理以及相关信息资源进行更及时、更精确的自动化管理。自动化管理体系能够降低人工成本,缓解工作人员工作压力,避免出现管理疏漏,降低药品管理成本,提升医院资金利用率等,从而让医院药品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3.2 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医院药品管理内部控制建设首先要树立积极的内部控制意识,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医院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会计控制规范以及2012年初开始实行的新医院财务制度,要在思想上加强认识。其次要分清权利责任,实行完全责任制,严格执行采购、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岗位设置原则。要发挥医院内部监督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合,内部审核机构必须与会计部门分离。只有通过积极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减少药品管理过程中的疏漏和违法行为发生概率,才能控制中药成本,实现医院实际经济利益最大化。
3.3 废除药品进销差价
废除药品进销差价是2012年初推行的新医改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进销差价过去长期存在于我国医院药品管理过程当中。“以药补医”现象曾长期存在于我国为数众多的医院机构当中,这一措施当初是为了拉动医院经济发展,但随着多年探索实践,此项政策已经成为医院继续健康发展的障碍。“以药补医”让许多医院养成了“药品依赖”,许多医生为了增加医院的药品收入和个人提成,大肆开出高价药、进口药,尽量不开国产药、低价药。虽然此举增加了医院收入,却给普通病人造成极大的经济负担。所以2012年初施行的新医改在药品管理中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这一会计项目,目的就是在于遏制高药价,缓和医患关系,消除医疗弊端。
3.4 加强人员素质建设
高水平的医院药品管理离不开专业的工作人员及团队,要加强医院药品管理,必须从会计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两个方面进行提升。要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必须开展教育学习和有关制度的宣传普及,要让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提升药品管理意识及药品管理重要性认识。要不断促使他们自觉提升工作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要让他们在工作过程中主动寻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要让他们的自身约束能力不断提升,让他们树立廉洁守法和自律的工作意识。并通过实际工作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和报表编写制度,要从各方面规范记录、登记方法。
4 结束语
医院药品管理对于我国中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目前我国中医院发展情况不容乐观,最大问题就是药品价格居高不下,让消费者无力承担。中医药文化是我国引以为傲的优秀传统文化,应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同行业的强强联合,提升中医院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医院的总体实力和水平,最终促进医院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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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药品广告、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带来经济收益的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药品信息的服务。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互联网站从事药品信息服务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站从事药品信息服务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审核,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实行备案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初审,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进行审核。
第六条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了解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并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认可的专业人员;
(二)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第八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二)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呈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通知初审单位,由初审单位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同意的文件;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初审单位并说明理由,由初审单位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同意的文件,同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拟提供网上药品交易服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
第十一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提前30日向原审核机关或初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原审核机关或初审机关同意变更的,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审核。
第十二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已取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并商请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擅自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二)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有偿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三)已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但超出审核同意的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四)提供不真实互联网药品信息并造成社会影响的;
(五)违反其他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第十三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进口备案、报关和口岸检验工作,保证进口药品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海关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的进口备案、报关、口岸检验以及进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必须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的过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备案,是指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口岸检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口岸药品检验所)对抵达口岸的进口药品依法实施的检验工作。
第五条 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
第六条 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海关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第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制定、修订、公布进口药品目录。
第二章 进口备案
第八条 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进口备案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审查进口备案资料;
(二)办理进口备案或者不予进口备案的有关事项;
(三)联系海关办理与进口备案有关的事项;
(四)通知口岸药品检验所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
(五)对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处理;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报验单位应当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下列情形的进口药品,必须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手续。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进口备案: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第十一条 进口单位签订购货合同时,货物到岸地应当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选择。其中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必须经由国家特别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第十二条 进口备案,应当向货物到岸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由负责本口岸药品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第十三条 办理进口备案,报验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应当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原件,向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所进口品种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复印件;
(二)报验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六)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七)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的式样(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除外);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提供生产检定记录摘要及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批签发证明原件;
(九)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药品,应当提交最近一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的进口备案,第(二)项资料应当提交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等。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进口单位公章。
第十四条 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进口药品报验单》及相关资料后,按照下列程序的要求予以审查:
(一)逐项核查所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二)查验《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或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原件真实性;
(三)审查无误后,将《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或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原件,交还报验单位,并于当日办结进口备案的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应当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附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一份,同时向海关发出《进口药品抽样通知书》。有关口岸药品检验进入海关监管场所抽样的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口岸药品检验所按照《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规定的抽样地点,抽取检验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交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符合标准规定的,准予进口备案,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予进口备案,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药品不予进口备案通知书》。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准予进口备案,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同时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附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一份。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应当只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附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一份,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到《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规定的抽样地点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交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药品,不予进口备案,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药品不予进口备案通知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发放《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
(一)不能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进口药品批件》或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原件的;
(二)办理进口备案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三)办理进口备案时,药品的有效期限已不满12个月的。(对于药品本身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进口备案时,其有效期限应当不低于6个月);
(四)原产地证明所标示的实际生产地与《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规定的产地不符的,或者区域性国际组织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规定产地的;
(五)进口单位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
(六)到岸品种的包装、标签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不符的;
(七)药品制剂无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与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的;
(八)未在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组织进口的,或者货物到岸地不属于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的;
(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未提供有效的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的;
(十)伪造、变造有关文件和票据的;
(十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已被撤销的;
(十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予抽样的;
(十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口岸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有关规定的。
第十八条 对不予进口备案的进口药品,进口单位应当予以退运。无法退运的,由海关移交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处理。
第十九条 进口临床急需药品、捐赠药品、新药研究和药品注册所需样品或者对照药品等,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批件》,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进口备案手续。
第三章 口岸检验
第二十条 口岸药品检验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进口药品口岸检验工作的需要确定。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职责包括:
(一)对到岸货物实施现场核验;
(二)核查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
(三)按照规定进行抽样;
(四)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
(五)对有异议的检验结果进行复验;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进口药品口岸检验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口岸检验所需标准品、对照品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审核、标定。
第二十二条 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照《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载明的注册标准对进口药品进行检验。
第二十三条 口岸药品检验所接到《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后,应当在2日内与进口单位联系,到规定的存货地点按照《进口药品抽样规定》进行现场抽样。
进口单位应当在抽样前,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
对需进入海关监管区抽样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同时与海关联系抽样事宜,并征得海关同意。抽样时,进口单位和海关的人员应当同时在场。
第二十四条 口岸药品检验所现场抽样时,应当注意核查进口品种的实际到货情况,做好抽样记录并填写《进口药品抽样记录单》。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药品,抽样完成后,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在进口单位持有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原件上注明已抽样的字样,并加盖抽样单位的公章。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抽样完成后,应当在《进口准许证》原件上注明已抽样的字样,并加盖抽样单位的公章。
第二十五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不予抽样:
(一)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或者所提供的原件与申报进口备案时的复印件不符的;
(二)装运唛头与单证不符的;
(三)进口药品批号或者数量与单证不符的;
(四)进口药品包装及标签与单证不符的;
(五)其他不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对不予抽样的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在2日内,将《进口药品抽样记录单》送交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十六条 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及时对所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抽样后2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特殊品种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检验时,可以适当延长检验期限,并通知进口单位和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应当明确标有符合标准规定或者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检验结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口岸检验符合标准规定,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同时发放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第二十七条 对检验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将《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送交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进口单位。
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将《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时发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口岸药品检验所,同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第二十八条 进口药品的检验样品应当保存至有效期满。不易贮存的留样,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保存时间。索赔或者退货检品的留样应当保存至该案完结时。超过保存期的留样,由口岸药品检验所予以处理并记录备案。
第二十九条 进口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原口岸药品检验所申请复验,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申请复验。生物制品的复验直接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申请。
口岸药品检验所在受理复验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自受理复验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通知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口岸药品检验所,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口岸药品检验所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予抽样但已办结海关验放手续的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对已进口的全部药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药品,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单位应当在收到《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后2日内,将全部进口药品流通、使用的详细情况,报告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后,应当及时采取对全部药品予以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申请复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有关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通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十二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验或者经复验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以及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有关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通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复验符合标准规定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将处理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通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十三条 药品进口备案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管理法》以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采购进口药品时,供货单位应当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同时提供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准许证》复印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上述各类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第三十五条 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进口备案资料和口岸检验资料的管理制度,并对进口单位的呈报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有关规定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口岸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其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资格。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海关有关规定的,海关按照《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进口单位,包括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和报验单位。
经营单位,是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收货单位,是指购货合同和货运发票中载明的收货人或者货主。
报验单位,是指该批进口药品的实际货主或者境内经销商,并具体负责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
收货单位和报验单位可以为同一单位。
第三十九条 从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药品,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海关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从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库或出区进入国内的药品,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手续。
经批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料药、药材,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其原料药及制成品禁止转为内销。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口的,移交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海关予以核销。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条 进口暂未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原料药,应当遵照本办法的规定,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进口备案手续。
第四十一条 药材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的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法规办理《进口准许证》。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指供临床使用的品种,科研、教学、兽用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药品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一种特殊的商品,因此要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如果医院药房出现假药,这样的药品不仅不能治病,还可能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医院领导及药品采购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思想高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药品采购时严把“五关”:即:人情关、进货关、入库关、使用关和不良反应监测关,坚决杜绝和排查假药品进入药房。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采购药品时必须选择各种证照资质齐全的正规公司或知名度高的大中型制药厂的合格产品,要详细查看核对公司的资质及药品生产批号等,并且要经过医院领导审批后才可购进;其次,如医院要购进新药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来办,先到医院各科室申请,再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医院领导同意后按招标程序采购;再次,医院购进的药品,必须先经过药库保管员严格验收、检查质量是否合格后才能入库[3];最后,发现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进行退货,不再药房流通发放。我院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保证了医院药品质量,杜绝了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药房。
2.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提高药品的有效使用质量
2.1医院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药剂科要不定期组织对临床药学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对药品质量管理的思想认识;加强药品有效期的监管,各个药房定期报告药品有效期情况,对于三个月有效期内的药品进行上报和汇总,对于临近有效期的药品,药剂科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重点讨论后形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2.2医院严禁退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退药的,要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的医疗状态,填写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并经主管医师签字、药师审核后交回,才能退药,这样既解决了特殊患者的用药,又避免了退药过程中偷换药品的不良现象。
2.3医院采购药品时需要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根据以往时间的用药情况及数量,尽量减少药品积压。一般采购以一个月的用量为基础,月中补充、月末应急,从而降低医院成本,减少浪费。
3.加强药房药品管理,提高药品管理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执行。不得购进伪劣、变质和非医用药品。采购人员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把药品质量关。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药,严禁从私人手中购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验收严把验收关是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步骤,中药的真伪、优劣、霉变、虫蛀、掺假问题比较突出,要求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中成药需按规定验收核对。验收合格后按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及时入帐。要求帐物相符。
(三)保管中药保管视药物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贮存方法,按药物性质,入药成分或帐号次序集资保管,注意室内干燥、通风、掌握好室温与光线对药物的影响。
不具芳香性的根茎叶花宜放木箱阴凉处,气味芳香及贵重药品宜密闭于瓷器内,易生虫又不易爆晒的需熏蒸;果实、种子类需密闭于瓷罐及缸中防鼠;动物脏器及胶类药品需保存于盛石灰装置的瓷罐中;对毒性药品、品需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四)调配中药调剂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所用中药的调配,调剂人员根据本院医师签名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要严格按调配制度进行调配。称量要准确,如一方多剂者分包要等量;如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应单包,并注明煎服方法。调配毒性药品需经二人核对,调配后量具应及时清洗干净,处方调配后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实行双签字再行发出,急症处方随到随配方发药,不得延误。
(五)使用调配毒性中药及精神类药物必须遵守《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贵重药品都应有专人、专柜保管。建立登记、逐方销存、定期检查、帐物要相符。
紧缺药品的使用只应用于配方中,不得以单味药出售,并注意向临床介绍其代用品性能以弥补配方上的缺药。
三、特殊药品的管理
特殊药品是指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一)品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信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用,品的采购,保管、调配、使用必须按照《品管理办法》执行,品处方权由医师以上职称,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药学科对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即专橱加锁、专册登记、专帐消耗、专用处方和专人负责管理。控制针剂二日常用量,片、酊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杜绝滥用、防止流痹。对晚期癌症病褚┢访糠讲怀粘s昧浚嗑褚┢访糠讲怀呷粘s昧浚敌凶ü癖9堋r焕嗑褚┢沸柚鹑盏羌窍模ㄆ诩觳椤>褚┢范ㄆ谂痰悖ψ奖4娑瓯覆椤?
该工程的药品管理分系统包括药库管理模块,药房库存管理模块,科室小药柜模块,中心摆药模块,处方录入模块,处方发药模块,处方打印模块,综合查寻模块,以及自己开发供静脉输液配制中心使用的输液标签打印模块。根据我院及药局的实际情况和网络布线情况,药局工作站的分布为:药库2台,门急诊药房2台,中药房1台,住院药房2台,静脉输液配制中心2台。
药局各部门的模块配制根据实际的工作性质而定,药库的配置为:药库管理模块,综合查寻模块。住院药房的配置为:药房库存管理模块,科室小药柜模块,中心摆药模块,处方录入模块。门诊药房的配制为:药房库存管理模块,处方录入模块,处方发药模块,处方打印模块。中药房的配置为:药房库存管理模块,处方录入模块,处方发药模块,处方打印模块。静脉输液配制中心的配置为:中心摆药模块,输液标签打印模块。各模块功能上相互独立,各工作部门间可以相互组合以适应自己的要求。各部门以不同的部门代码使用相同的模块就可区分各自的操作,如药房库存管理模块在门诊药房,中药房,住院药房都有,它们可以各自向药库申请领药,便于工作。
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十分明显的优点,在药品管理方面,如采用人工管理药库,往往不能准确知道各种药品的库存数量、各个科室的消耗量,难以制定出合理的采购计划,造成供应不及时,同时无法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从而造成过期浪费;采用计算机管理药品后,由于数量完全在控制之下,为加强内部职员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不仅可以减少无意的浪费,还可以杜绝工作人员的私用和盗用。在住院部收费方面,由于采用“交押金-记帐-结算”的工作方式,在没有采用计算机时,不能及时统计出每个病人所用的费用是否已经超过所交押金,会造成许多欠款,给医院的财务管理带来麻烦;同时,由于帐单明细汇总后才能记帐,常常造成漏记和错记,不仅给医院带来损失,而且造成医院同病人之间不必要的矛盾。采用计算机管理住院收费后,每一笔费用的使用,均及时记入电脑系统中,从根本上杜绝了漏帐;同时,可立即查出病人所交押金和所用的费用,及时催交押金,防止欠款。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计算机应用于门诊和住院管理系统,医院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在网络中完成,不再需要依靠病人来回走动来传递信息,减少了病人看病的环节,方便了病人;同时,整个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医疗水平,从而整体提高全院的服务质量。
2药品管理系统的主要模块
2.1药库库存管理模块
2.1.1建立药品字典如药品名称、规格,医疗保险信息中的医疗保险类别、报销标志等。
2.1.2建帐入库主要是录入或自动获取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价格、生产厂家、供货商、包装单位、发药单位等。
2.1.3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可随时生成各种药品的入库明细、出库明细、盘点明细、调拨明细、报损明细、退药明细以及上面各项的汇总数据。可追踪各个药品的明细流水账,可随时查验任何一品种的库存变化入、出、存明细信息,并支持药品批次管理。可以自动接收科室领药单功能,实行网上领药。对毒麻药品、精神种类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均有特定的判断识别处理。具有自动生成采购计划及采购单功能。
2.1.4药品的调价及时调整药品的价格,对不用的药品实行停价。
2.1.5查询统计可统计分析各药房药品消耗库存,提供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可自动报警和统计过期药品的品种种数和金额,并有库存量提示功能,提供的核算功能。
2.2药房库存管理模块
2.2.1入库管理门诊药房、中药房、住院药房可向药库申领药品,并入库生成单据。
2.2.2出库管理门诊药房、中药房、住院药房分别通过处方出库,摆药出库,领药出库,各部门之间还可以通过领药出库相互领药,解决了各部门间的借药问题。
2.2.3查询统计可对药品出入库数量、药品的去向、药品的库存等进行查询统计。
2.3处方发药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处方确认发药,处方查询,处方退药,工作量统计等功能。
2.4处方录入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处方录入并计价。
2.5处方打印模块在后台打印处方,适用于不同的发药模式。
2.6中心摆药模块
2.6.1自动获取药品基本信息可自动获取药品名称、规格、价格、生产厂家、药品剂型、住院患者的医嘱、药品基本信息等。
2.6.2中药摆药模块功能具有分别按患者的临时医嘱和长期医嘱执行确认上帐功能,并自动生成针剂、片剂、输液、毒麻和其它等类型的摆药单,同时追踪各药品的库存及患者的押金等。可进行单日或多日摆药。
2.6.3查询统计对患者的医嘱和摆药情况进行查询统计。
2.7科室小药柜模块用于病区科室急救用药或住院药房夜间无值班时的用药。
2.8输液标签打印模块主要用于静脉输液配制中心输液标签的打印。
2.9综合查寻模块主要用于药品的综合查询,包括各药房的库存,单个药品的去向,查询有关调价后的所有信息,包括现价、原价及增值情况。查询有关调价后的所有信息,包括现价、原价及增值情况。
3药品系统模块应用的体会
3.1药品字典在药品管理系统中,药品字典是医院所使用的所有药品品种目录的总称,是极为重要的公用信息表,它包含了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剂量、剂型、毒理分类、药品价格、生产厂商等基本信息。它是药品管理的基础,也是临床和收费的重要依据。药品字典的内容越标准、越规范越好。药品的正名应以通用名为主,同时也可以引入别名,别名可以是药品的商品名,便于医生用药,药品的正、别名应有编码的对应关系。药品的规格应反映药品的含量信息,规格是描述所用,如25mg,规格一定要准确,它涉及医生的医嘱。药品的单位要对应剂型及规格的最小单位。药品的最小单位剂量应是最小的不可分包装单位所含剂量。药品的剂量单位应对应最小单位剂量的单位,如mg、ml、g等,最小单位剂量及剂量单位用于摆药时计算摆药量所用。药品字典要有专人维护,要有延续性。
3.2药品的库存管理库存管理是药局的重要工作,药库要遵循药品先入库后出库的原则,即使遇到科室急需的药品,也必须根据发票入库后才可发出,若不入库,药房领不到药,临床医生下不了医嘱,而无法用药。门诊药房或住院药房的申请的领药单须经药库确认后,才可转化为出库单,同时减少药库库存;药库的出库单也须经门诊药房或住院药房确认后才会转化为入库单。药房领药时片剂、胶囊可以以盒、瓶领取,有利于药库做帐及盘点;药房入库时以最小单位入库,有利于住院药房摆药。
[中图分类号]R19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7210(2008)11(a)-103-01
药品是医院为开展正常医疗业务工作,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一种特殊商品,是医疗业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物质保证和重要手段。在医学科学日益发展,医疗技术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药品消耗占医院各种物资消耗的比重最大,药品的储备和周转是医院资金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鉴于药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需要加强药品管理,提高药品质量,严格控制药品消耗,药品管理紧迫需要实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
1 从财会方面加强对医院药品管理的准度、力度
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医院药库药品的入库、出库、结存和药房药品的领进、销售和结存统一按零售价计价。购入药品:借记,“药品―药库药品”,贷记,“银行存款”,贷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药房领出药品,借记,“药品―药房药品”科目,贷记,“药品―药库药品”科目。月末结转销售成本时,会计根据药品累计销售额及综合差价率或综合加成率计算药品的销售成本和实现的进销差价。药品发生溢余时,如属正常范围的溢余,则以药品的零售价借记:“药品―药库(或药房)药品”科目;以购入价货记:“药品支出―药品费”科目;以其差价贷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如属超出正常范围的溢余,则以零售价借记:“药品―药库(或药房)药品”科目;以购入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以其差价贷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待报经批准后,按规定予以转账。如属正常损耗应以药品购入价借记:“药品支出―药品费”科目;以零售价贷记:“药品―药库(或药房)药品”科目;以其差价借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如属超出正常范围的损耗,以购入价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以零售价贷记:“药品―药库(或药房)药品”科目;以其差价借记:“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待经领导批准后,按批示的意见予以转账。为了整顿药品流通秩序,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降低药价,医院实行了药品招标采购,通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根据药品的中标价格以招标药品零售价格核算中标药品的进销价格,月末结转中标药品成本,零售价与中标价的差价计入药品进销差价。
2 实行“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
2.1 严格金额管理、实行数量统计、必须实耗实销
要按规定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药房须设立库存药品明细账、本月药品消耗汇总表、本月领用药品汇总表、盘点清册及未付款进药明细表等。对特殊药品管理实行单独保管重点统计。建立处方管理,药房每天设专人统计药品处方消耗,实行实耗实销。月底编制“药品处方与金额汇总表”,作为消耗、内部核算及考核工作量的依据。药房坚持月底进行药品盘点,倒挤消耗,编制“药房药品消耗统计表”,并保证处方统计消耗与实物盘点消耗一致。如遇不一致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做出处理。这样做改变了以往以领代报、以存代销的局面,可以真实地反映药品进、销、存的动态情况。
2.2 实行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就可以加速周转、保证供应
药剂科应根据历年药品消耗情况,在保证需要以及掌握市场供应的情况下,编制药品采购预算,实行计划控制,确定合理的药品储备定额,并实行药品有效期管理。适时监控药品库存数量、库存结构及失效期。
2.3 药品的购入和领用必须制定合理、健全的出入库制度
入库药品必须验收入库,填制式三联验收单,药房支领药品要填制支领单,严格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采购人不能同时担任验收人。财会应及时与药库、各药房对账并盘点,因为盘点是发现管理漏洞的有效途径。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对盘赢、盘亏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4 药品的零库存管理方法
药品“零库存”管理可使库存压缩到最低限度,从而减少因库存量大而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通过少量、多次的药品采购来减少药品库存,加速药品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赢利能方。
3 医院药品管理中的药品清查
药品的清查包括对药品的储备、保管、使用情况的了解和实物的盘点及盘亏的清理等。做好盘点清点,同时注意以下两点:①药库药品为了准确地掌握药品的进出情况,除了建立必要的账、卡详细记录药品的进出情况外,还必须建立“永续盘存制”以确保账实相符。②药库和药房在药品盘点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账实不符时,应将盘盈、盘亏的情况及原因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在盘点清册中反映。财务工作人员坚持定期对账,并到现场监督盘点工作。通过实地盘点,发现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调整账目。医院盘点药品应形成制度,一般每月盘点一次,起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而且在年终决算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以保证会计决算资料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邵瑞琪,周洪,左根永.执业药师在药品分类管理中的作用[J].药学教育,2006,22(2):58.
[2]李剑锋,晏瑞英.医院药库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J].医疗卫生装备,2005,27(4):30.
摘要: 医院单位的药品信息和数据纷乱复杂,整理统计费力费时。要做好对企业的管理,企业就必须快速准确地获取自己企业单位的信息,这就要求及时统计数据并方便查看,以及对企业的数据信息进行维护。本软件是利用Visual FoxPro 6.0设计开发的医院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是医院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实现对医院药品信息的分类管理和数据分析,从而使信息整理快速、准确、简单,以便于相关部门给予统筹安排,从而提高改进传统的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本文所叙述的内容以及程序代码都是医院药品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关键词: Visual FoxPro 6.0;医院信息系统;药品管理
管理系统是一个医药企业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内容对于各类生产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药品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数据处理手段。使用计算机对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具有检索迅速、查找方便、易修改、可靠性高、存储量大、数据处理快捷、保密性好、寿命长、成本低等优点,能够极大地提高医院药品流动及库存管理的效率,也是企业的科学化、正规化管理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条件。
1 引言
1.1 系统的概念和特点 系统是由处于一定的环境中互相联系和互相作用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并为达到整体目的而存在的集合。
1.2 信息系统的概念 信息系统是一个人造系统,它由人、硬件、软件和数据资源组成,目的是及时、正确地收集、加工、储存、传递和提供信息,实现组织中各项活动的管理、调节和控制[1]。
1.3 管理信息系统概念 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MIS)是一个由人、计算机等组成的能进行信息收集、传递、储存、加工、维持和使用的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能实测企业的各种运行情况;利用过去的数据预测未来;从企业全局出发辅助企业进行决策;利用信息控制企业的行为;帮助企业实现其规划目标[2]。
1.4 管理信息系统与现代管理方法 管理信息系统是现代管理方法与手段相结合的系统。尤其是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计算机系统与现代管理方法的结合才能使系统在管理中发挥作用。20世纪50年代中期,计算机作为强有力的数据处理工具与手段,开始在企业管理中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的目的是要使各级管理人员在计算机系统支持下,从各种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以便更好地投入到决策工作中去。现代管理方法很多,但都离不开数据和信息,而且要采用数学方法对决策问题进行求解,为此,还必须进行大量数据处理。如果只有方法而没有相应的手段,仅仅依靠人工是难以实现的,因而,现代管理方法必须以计算机的应用为基础,二者的结合可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管理系统是一个医药企业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内容对于
各类生产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药品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数据处理手段。对医院药品的各类信息及数据进行处理,做到数据管理及分析,为医院管理者提供一个适用的管理工具[3]。
2 医院信息系统发展概况
2.1 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 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按照Morris F.Collen所给的定义是:利用计算机和通讯设备,为医院所属各部门提供病人诊疗信息(patient care information)和行政管理信息(administration information)的收集(collect)、存储(store)、处理(process)、提取(retrieve)和数据交换(communicate)的能力,并满足所有授权用户(Authorized)的功能需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ospital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HMIS)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医院的行政管理与事务处理业务,减轻事务处理人员的劳动强度,辅助医院管理,辅助高层领导决策,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医院能够以少的投入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像财务系统、人事系统、住院病人管理系统、药品库存管理系统等就属于HMIS的范围。
2.2 医院信息系统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发达国家医院信息系统的开发实现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至今有了长足的进步,有许多举世公认的成功的系统在医院有效地运转着。像盐湖城LDS医院的HELP系统、麻省总医院的COSTAR系统、退伍军人管理局的DHCP系统。我国医院信息系统的研发工作,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算起,至今也有20多年的历史,其中经历了单机单任务的阶段,多机多任务的阶段以及计算机网络一体化的阶段,应该承认,这期间我们有了很大进步。HIS的应用已经涉及许多方面,有些系统的功能(例如财务账目管理、药品库存管理、住院病人管理等)也日趋完善。但是,正如在1994年5月于武汉召开的第六届中国医药信息学大会上卫生部陈敏章部长所指出的:“我国还没有在一家国家级的大型综合性医院真正实现完整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医院对信息的需求永远是HIS发展的原动力。刺激我国医院广泛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因素已经存在,并且会越来越广泛与强烈[4]。
3 系统简介
3.1 系统树状图 见图1。(略)
3.2 系统内容简介 本系统具备数据处理、计划、控制、预测和辅助决策功能,具体作用有以下5点内容:(1)用统一标准处理和提供信息,排除使用前后矛盾的不完整的数据;(2)完整、及时提供在管理及决策中需要的数据;(3)利用指定的数据关系分析数据,客观预测未来;(4)向各级管理机构提供不同详细程度的报告,缩短分析和解释的时间;(5)用最低的费用、最短的时间提供尽可能精确、可靠的信息,以便使决策者选择最佳的实施方案,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本系统共分两大部分(子系统),即:门诊管理子系统,库房管理子系统。图1 系统树状结构图(略)
3.2.1 门诊管理子系统 门诊管理子系统包括两个模块:医生信息管理、医生工作管理。此子系统主要是监控药品在门诊的流程,做到每一盒药品在进入患者手中时,有明确的路径可查:(1)医生信息管理是对医生工作档案的统计及管理,所含统计要素:医生编号、姓名、科室、职务、职称。此模块可使医院的人事管理工作更加简便快捷,使医院领导针对全院医师的情况做出更加周详的部署[5]。(2)医生工作管理主要是针对医生对药品的操纵情况,即:在每位医生的名字和工作档案下对其每天工作日所开药方做详细记录,可极大地防止商业贿赂。
3.2.2 库房管理子系统 库房管理子系统包含两个模块:普药库存管理、处方药库存管理。此子系统是对在库房里的药品进行统计、查询的管理。普药库存管理的第一功能是库存信息查询。其所查询的要素包括:编号、药品名、剂型、主治、单价、有效期、剩余量、是否过期。其主要功能是后两个统计要素,即:剩余量和是否过期。可以让库管人员正确把握库中现存的普药应该进货的时间和及时清理的时间。普药的库存信息查询模块下还有两个模块,即流入、流出:(1)流入是在可以了解到某种药品基本信息的前提下记录此种药品每次的进货情况。其记录的要素包括:①编号、药品名、主治、剂型、单价、有效期。②进货日期、药品编号、厂家、负责人、数量[6]。(2)流出同样是在可以了解到某种药品基本信息的前提下记录所有医生对此种药品的每次开方情况。其记录的要素包括:①编号、药品名、主治、剂型、单价、有效期。②开药日期、医生编号、普药编号、普药用量。处方药库存管理的功能和系统结构与普药库存基本相同,在此不再重复。
4 界面及功能简介
4.1 使用界面简介 运行程序首先进入的就是登录界面(见图2),知道密码才可进入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查询统计等。输入密码即可进入操作系统主界面(见图3)。此界面是个过渡界面,单击上方相应标识即可进入相应子系统(见图4、图5)。
图2 系统进入界面(略)
图3 系统主界面
图4 门诊管理界面
图5 处方药库存管理子系统界面(略) 进入此界面显示为请输入编号——查看库存现状——返回;输入编号点击确定即可显示药品信息和统计结果,即:剩余量、是否过期。单击下方两按钮:查看处方药进货记录查看、处方药流出记录,即可进入相应界面(见图6)。单击相应按钮即可打印出各部门报表(见图7)[7]。
图6 处方药信息及进货记录界面(略)
图7 打印各部门报表界面(略)
4.2 功能简介
4.2.1 查询 以门诊管理为例,点击搜索按钮,弹出搜索框(见图8),该查询特点可按单一元素查询也可按多元素查询,即在左面字段选出所查询项,多个选项同时查寻要选上两者关系(系统涉及“与”,“或”关系),然后选择操作符其中包括等于、不等于、小于、大于、包含等,然后点击搜索即可找出所查询结果[8]。
4.2.2 添加记录 对于单一表单的,点击添加按钮即可在表单中添加,添加内容后点保存即可,对于如图9所示多项表单`要选择添加对象(父表、子表、或是两者都添加)。
4.2.3 支持打印 点击打印按钮弹出(见图10),选出输出类型(打印表中列表、文本文件、导出表、HTML文件等)、选择打印机类型(Windows默认打印机、VFP默认打印机等)、选择记录(包括全部、当前、其他选项)。下面选择来源,数据位置即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打印,要求外致设备打印机一台(注:各个系统界面类似不一一展示)。
5 结论
5.1 系统评价
5.1.1 开发系统所用计算机资源条件 CPU:2.0 GHz,内存:256 M,硬盘空间:20 G,操作系统:WindowXP。使用的开发工具:Visual FoxPro 6.0。
图8 搜索框界面
图9 多项表单要选择添加对象界面
图10 打印界面(略)
5.1.2 本软件遵循软件工程规定的设计方法和步骤 采用面向对象的开发、分析技术,对系统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它不仅涉及的数据量巨大,而且还具有比较高的准确性、安全性和保密性,其建设成果直接关系到整个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安全性。此系统可取代手写式的记录,便于对记录信息的查找、统计工作,从而节省劳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支持打印则利于对计划传达和审查工作的进行。系统所占资源少、操作简单、便于企业的应用[9]。
5.2 本软件特色 本软件是笔者经过翻阅大量资料和实践考察,根据医院具体需要并针对药品作为商品的特殊性而设计的。它最大的特色是对药品监控严密,从药品进入医院到彻底离开医院的每个环节都记录详细,并且各个环节都紧密联系,环环相扣,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使医院对药品的管理周详紧密,防止了医院工作者的营私舞弊和商业贿赂。可让医院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为患者谋取更多利益,为国家节省更多的资源。
[参考文献]
1 黄梯云.管理信息系统.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2-3.
2 黄重阳.信息资源管理.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44-45.
3 甘仞初.信息系统开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25-26.
4 唐久耕.实现企业管理电脑化教程,第4版.北京: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2001:33,98.
5 宋广森,董安怀.Visual FoxPro 6.0中文版入门图解.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1997:34.
6 木林森,高峰霞,路洋.中文Visual FoxPro 6.0使用与开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87.
7 曹国钧.最新Visual FoxPro 6.0中文版实用编程手册.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