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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风险导向审计就是以审计风险理论作为基础。利用审计风险模型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审计风险进行全面、动态的分析与评估。风险导向审计具有以下特点:审计重点前移。以风险为出发点。在风险审计中更加侧重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审计。以此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审计证据的内涵不断扩大,证据的来源更加科学化。基于风险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科学的证件作为基础的。尤其是重视外部证据。这样可以避免单纯依靠内部审计结论的片面性,规避审计风险;分析性程序的运用。在新常态下领导千部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隐蔽,所以对于集体经济责任界定存在难度。尤其是对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呈现多样性发展。任何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审计结论。因此风险导向审计运用分析程序。并且将分析程序贯穿于整个风险评估体系中。
风险导向应用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
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应用主要是因为在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容易出现审计主体对审计对象真实性等相关事项评价后。出现审计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审计主体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因此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价值优势:
有助于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由于在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呈现多样式发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关系到党政建设。然而基于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不足容易出现审计风险,例如基于审计人员自身专业素质而导致审计结论与事实不符的现象可能会产生审计主体出现损失,例如领导承担主体责任的可能性。因此将风险导向应用到审计中可以清晰识别出审计风险点。从而提高审计质量。规避不合理的审计问题出现。
化资源配置。提高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时间跨度大,而且审计内容比较多,根据工作经验,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出于“被审计”的限制,它们往往不会积极配合相关审计工作。例如对于审计人员提出的相关问询等采取故意拖延或者不理睬的方式。再加上审计人员数量的局限,使得审计工作量比较大。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则可以通过系统分析与评价实现了高效审计。首先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风险进行审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项目进行审计,以此增强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了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利于拓展经济责任审计职能。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现代风险导向的审计不仅对领导任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而且还关注相关风险的管理。根据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单位经营中所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审计关头前移,做到了主动风险规避的效果。更为关键的是通过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模型可以将各种风险点清晰的展现出来,以此更好的突出重点监督与管理。便于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例如将审计风险点展现出来可以让被审计单位知道自己的风险,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构建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审计准备阶段。二是审计实施阶段,三是审计终结和责任评价阶段。结合相关工作经验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构建有效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基于经济新常态发生。领导千部违纪违法的行为越来越隐蔽,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要不断的创新。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随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及流程的日益规范,在经济审计中存在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因此目前的重点就是构建完善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一方面要强化对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力度。虽然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强化了对重点项目的审计。但是也不能忽视对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因此作为审计部门必须要强化质量监督力度,重视证据的科学性与法治性;另一方面建立审计动态信息反馈机制。基于风险防范的目标。审计机构要及时进行审计质量信息反馈。做到依法审计,增强风险监督的能力。
一、内部控制评价与经济责任审计
1.内涵
(1)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控制评价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对内控的科学性开展多层次考评,得出考评的结果,最后综合出书面总结。内控评价的客体是内控规划及实施的科学性,即是考评企业开展内控是否科学地确保了企业自身的运营合法、规范以及在财务数据方面的可靠性等等,进而确保企业经营的正常化,最后达成企业最终的发展目标。
(2)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审计企业的法律负责人在其任期之内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实施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作用是要辨析经济责任相应的承担者在任期内在职责岗位里应有的责任,给相关部门的考核工作提供数据参详。
2.联系和区别
关于内控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两者之间的联系,内控评价被包含于经济责任审计中,且内控评价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再者,评价的最终结论还可以展现出经济责任审计遵循法律法规、严格监管、效率科学等。然而,关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则表现为内控评价需要确保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科学有效,因而,内控评价这一工作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等按年度进行的。但经济责任审计是上级相关部门依据确切的目的确定工作开展的时点。从用途上来说,内控评价较多地使用在规避企业运营风险、调整企业运营偏差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则较多地判断职责且依据审计的结论判断相应的奖惩方面。
二、关于内控评价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全面运用的适宜性
伴随着内控评价关注度的上升,其被使用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与此相应的是内控评价的快速成长及其在企业成长中作用的突出化。在此背景之下,有更多的审计工作者把内控评价当做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方法进而得出了全方面、深层次的审计结果。因而,内控评价呈现出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使用上升势态。文章将从工作内容、方式、结果判定等论述两者的适宜性,并且论述两者区别的作用。
1.工作内容的相似程度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经济活动的可靠合法、企业内控机制的制定实施和企业监管的实施状况等三大部门构成。开展审计的过程应注意:以符合法律为前提,按上级的战略安排实施;承担企业相应的社会职责;“三重一大”活动的确定和实施;领导者在承担经济责任流程里关于企业的经济收益、社会收益和环境收益。内控评价是环绕着企业风险评估、内部环境、信息与交流、控制项目、内部监控等五个方面,加上内控规范、指引和内部制度综合而成。内控评价的环节着重注意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机构部门实施的成效。
总的来说,内部环境中的社会职责的考评结论能够推动经济责任审计中企业相应人员达到预期的社会收益及环境收益的审计工作;企业文化的考评结论则能够当做企业承担起社会职责的审计结论;战略成长的考评结论则能够论证“三重一大”项目的确定和实施的审计结果;而展现一般运营过程中的目标确定、风险辨别、剖析、解决措施等的风险评估评价,及展现管理人员对内部监控的力度及科学性和内部控制不足判定工作的内部监控评价也被包含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企业监管的职责完成情况的业务中;毋庸置疑,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企业内控制度的建立、实施与协调内容和内控考评中的对企业各种项目的操控手段与环节的规划科学性和实行科学性展开判定和考评的内容协调;而信息与交流评价所囊括的对信息采集、综合和传送的时效性、规范制度的完整性、财务数据的可靠性、系统信息的防护性,及通过信息系统开展内控的科学性等项目都是说明了经济责任审计中经济项目的可靠、科学、规范及符合各方面的要求等。与此同时,它所得出的数据资料也能够当做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认证材料。从而观之,内控评价的内容以渗透至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的各个方面。
2.使用方法协调一致
审计方法亦可被称为审计程序,分为总体和具体两种审计程序。总体审计程序由风险评估程序、操控测试、实质性程序三部分组成,具体审计程序则由检测、观摩、质询、函证、重新汇算、重新实施、剖析程序等七部分组成。在详细的审计方式执行中,对规模较大、实施繁琐的项目还需使用抽样方法挑选样本以便在限定时间内结束审计工作。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财政部的相关理论中得出内控评价方式都有:问卷调查法、抽样选择法、比较分析法、专题讨论法等。综上所述,内控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两者的工作中,使用的方法是协调统一的。
3.审计责任判定与内控不足判定在实质内容上的相似性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依据审计查实或判定的事件,按照法律法规对企业法定负责人相应的经济责任实施的情况作出的科学合理的评价,最为关键的是责任的判定。而判断责任与否的行为特性大致有:与相关法律及内部规章制度相悖;没有遵从民主决策从而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没有承担或是没有完全承担岗位范围内的经济责任。致使内部控制严重不足的行为特性总体包括:企业高层作假;变动对外传送的文件;监控及内部控制部门的监控流于形式;违背法律法规;民主决议步骤的不规整;内部控制评价不足之处没有被修整;主要的项目缺少机制或是机制的整体性缺失;企业工作人员流失;负面报道。由此观之,致使内部控制严重不足之处的动作一样会致使经济责任的生成,两者归结到底是同一的。
4.经济责任审计与内控评价的不足互补
在现实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会有这些不足之处:审计结论没有被最大化地使用,常被用在对岗位先前的工作者的工作情况的总结方面,而对推动企业制度建立方面无建设性的作用;审计范围有所限制,注重守法、实施、清廉执政方面,对企业深层成长、规模质量方面甚少涉及;审计成果的评价缺少正规性或是有效性的指标;审计过程缺少连贯性,过于偏重在任期魔气或是换届这些时间段,平常时间段的监管任务无法充分完成。然而,企业内控评价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财政部作出的解读等标准,对评价的基础准则等内容都有详细的设定条款,从而让内控评价的成果能够全方面、深层次地说明企业经济项目的整个流程以及结果,如此,不仅可以展现出运营的合法性,而且可以展现出企业成长的效率。内控评价设定了对不足之处的调整等方面的内容,从而使评价业务有连贯性,对机制的建立也有了建设性的帮助。因而,内控评价恰如其分地弥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不足。内控评价也有其与生俱来的不足,其一般而言缺少科学的监控方法,但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上级部门调控的,因而可以相应地弥补内控评价的不足。由此,经济责任审计与内控评价的不足绝大部分是能够互补的。
三、结语
总的来说,内部控制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在工作内容、使用方法及结果判定方面高程度的相似性使两者恰如其分地融合变得简单。但是,内控评价可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科学的实施,且与经济责任审计形成互补。因而,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全方面地实施内控评价对其的健康成长具有有力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无计划性问题。因为审计部门对审计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和离任时间的任意性,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安排的临时性,致使审计部门无法实行计划性安排。很多时候是必须暂停正在进行的计划性项目审计工作,去完成组织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果与时间性较强的业务上级安排的计划性审计项目相冲突,审计力量就比较难调配,造成审计部门被动应付的局面。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与时间的矛盾。许多领导干部的任期比较长,需要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完成审计的时间要求往往很紧,如果审计中发现了需要进一步调查落实的经济问题,那么要彻底澄清干部的经济责任,实事求是的评价干部的工作政绩,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很难达到目的。要是达不到应有的审计质量,就违背了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由于审计结论的简单、草率,可能使一些有经济责任的干部逃过责任的追究。因此,会给审计部门带来很大的审计风险。
四、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工作的新领域,人民群众希望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了解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廉洁奉公和执政为民所创造的业绩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但目前审计结果仅限于组织人事部门使用,使其社会影响受到限制。而且由于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很不够,不少部门单位和领导对这项工作的内容、范围、作用的了解较表面化,缺乏深刻的理解,社会上对这项工作的期望值很高,有些脱离实际,以为审计部门只要对某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审计,就能把方方面面的问题全面反映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对审计结果的误解。
鉴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性质和新的特点,为促进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需要审计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共同探索研究并达成一些共识。
1.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广度和深度,加深社会各界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解,客观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性质和特点及所能达到的实际效果和现实目标,避免因期望过高而产生误解。
2.努力实现“先审后离”的目标,在现阶段虽然条件还不完全成熟,不能全部实现,但任何方式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应灵活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的时机。对退职离岗、免职、退休等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较小,可视情况暂不排除采取“先离后审”,但凡拟升迁和拟任更高或重要领导岗位的,应尽力实行“先审后离”的方式。这样能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使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工作,提高审计结论的使用效果,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任用的重大失误,避免给社会上造成“走过场”的感觉,实行“先审后离”是实现实践和法规规定完全统一的需要。
所谓经济责任审计,顾名思义在责任,是经济责任。责任的主体承担者是人,是负责人,即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或领导干部。通过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事”,最终对这个“人”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这个过程是复杂的,审计是要有依据和标准的,定性是要准确的,因为它关乎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业绩水平,甚至政治前途和切身利益,同时也涉及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甚至发展前景和各方利益。
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机构体制弊端难以解决,造成经济责任审计时而不严肃,流于形式。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实质是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下设的内部机构,是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上与企业领导有上下级隶属关系,在业务上与各部门之间有业务往来,受同一系统、同一单位各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人事关系的干扰和束缚,本身不能完全独立。当审计结论触及相关领导或部门利益时,必然遭到抵制和干扰,妨碍审计独立性的发挥。为了协调好审计与相关领导和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自身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得不与其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和让步,结果既损害了审计的权威性,又影响了结论的准确性。由于不能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造成经济责任审计走过场、不严肃,流于形式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其审计结论不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该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貌,实质意义大打折扣。
(2)经济责任审计依据不充分、标准不统一。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更多的是集团审计,有的企业集团规模庞大,板块较多,数量众多,兼并重组、跨行业、跨所有制甚至跨国经营。其内部的复杂性对整个企业集团的人、财、物管理要求很高,难免出现管理问题。如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标准不统一。这样会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困惑,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出现审计缺少审计依据或依据不准确,而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并且也给审计人员自身带来一定的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部分缺乏真实性。由于企业集团一般都实行内部严格的各项指标考核制度,而考核的结果又与其自身的经济利益甚至政治利益挂钩,有些企业领导者从自身利益考虑,授意、指使、命令下属有关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做假账、算假账、报假账时有发生;另外被审计单位部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做出的账务处理和提供的财务报表失真;还有被审计单位部分人员态度不端正或配合不积极,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一定的难度,有可能让经济责任审计做出偏差或错误的结论。
(4)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具有一定局限性。由于被审计单位业务繁杂或业务量较大,会计账簿或凭证较多,审计人员一般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而没有进行全面彻底的详查,难免会使一些问题疏漏或未引起足够重视,结果造成应该发现的问题而未被发现,甚至可能有重大问题未被审出,造成审计结论与实际情况有偏差甚至差距较大。另外,审计人员主动找被审计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座谈较少,造成有些在纸面上没有反映出来的问题未被发现。还有,审计过程中没有引入电话、邮箱等举报手段,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震慑力度不够。这些都影响审计结果。
(5)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狭窄,工作经验不足,业务能力不强。目前许多内部审计人员从财会工作转到审计工作中来,专业知识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方面,工作经验也局限于此,业务比较单一,工作思路狭窄,很难胜任当前全面复杂的审计工作。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既包括传统的财务审计,又包括工程审计、物流审计、人事审计、生产经营管理等全方位的审计,但这些审计不可能全部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的人员进行,除了配备工程各专业的审计人员以外,其他方面就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博学贯通,思路开阔,业务面广,工作经验丰富,勇于实践担当。二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政治素质亟待提高。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具有特殊性,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或领导者,而且有的负责人或领导者职位较高,甚至高于审计部门的领导,在审计过程中难免会受到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领导的干扰。另外,有些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政治素质不高,有时主动拉关系、送人情,不按原则办事,故意隐瞒违法违纪事实,或轻描淡写、敷衍而过;有时贪赃枉法、收受贿赂,借机谋取个人私利。三是审计人员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方法陈旧,工作质量不高。由于审计工作具有一定弹性,具有一定难度,具有一定深度,有些审计人员知难而退。工作方法上仍沿袭传统惯用几十年的套路不放,不专研改进和创新,只注重审计数量,不注重审计质量,造成工作走过场、重形式,结果审计工作却不被最高层领导重视,自己把审计工作的发展前景黯淡了,走向了死胡同。
三、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应采取的措施
(1)把经济责任审计上升到更高更合理的层次。建议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甚至受股东会(股东大会)直接授权和管理。从更高的更合理的层次和角度,更加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如果是中央直属企业可以尝试由国资委以外派所在单位驻在组的方式直接管理,省属企业也可参照执行,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2)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大型企业集团,要完善制度建设,要统一标准规范,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审计程序、审计原则和审计标准进行审计,使审计过程具有说服力,审计结论具有准确性。
(3)加强指标考核的严肃性。企业集团董事会要从顶层设计和政治层面,对所属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领导干部的考核进行严格要求和准确界定。对弄虚作假、粉饰业绩的情况一经查出数倍考核,甚至不再任用的强制规定,或者贪污受贿、违法乱纪一经查出彻底考核,甚至移送司法机关接受刑事处罚。以此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真实性、准确性,为经济责任审计对其审计结论进行准确定性,如实评价。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2-0158-0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监督手段,体现了审计结果人格化的特性,它是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执行情况的一项客观、公平的审计鉴证。在给企事业单位领导们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审计部门要适当运用审计评价体系对企业领导们任期内所对应的经济责任执行进展做公平客观的评价。所以,高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作为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们履职情况的主要因素,就是审计工作急需处理解决的问题。
一、理论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ing)是中国与外国国家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最贴近的形式。绩效审计需对采用改正办法和监督等相关方面在调整决策及经营和加强公共责任问题上提供信息,其主要目标是对项目的经济、效率和结果以及法律、内部控制方面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评估,以及之前的概括信息及分析。绩效审计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还要出具结论及建议。
(二)国内研究现状
1.委托理论。委托理论认为,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受到所有者精力、专业知识、时间、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当所有者不能在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时,就会委托专业经理人员去执行管理企业的职能。
2.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绩效评价理论。企业绩效评价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着密切联系,二者在对企业经营状况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方法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评价主体、评价角度、评价范围和结果的使用上却存在不同。
(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
财政部2009年1月份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以加强对金融类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金融类企业的绩效评估工作。根据金融类企业的特点,新办法设置了盈利能力指标、资产质量指标、经营增长指标、偿付能力指标四大类二十项指标。
国资委在2006年1月份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规范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内容、程序和评价内容。国资委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指出,企业经济的责任审计主要工作有三方面内容: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由企业财务基础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论对企业的负责人在任职过程中的主要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
审计署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结果应用制度,制定研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的体系,逐步对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以及操作流程进行细化,探究及推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逐步地建立起来。
二、金融产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
(一)设计原则
1.统一性与适用性相结合。审计署、国资委等有关管理机关已就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提出了指导原则,具体到各个单位有关管理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将二者结合使用,并具体分析,提高评价指标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全面性与重要性相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基建、财务、营销管理等业务活动,应围绕经济责任核心,对相关指标予以甄选,设计能反映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重大经营决策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
3.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以财务指标评价为主,在衡量经营成果时以数据说话,客观性高,说服力强,易为当事人接受。但是完全以定量指标评价具有一定片面性。定性指标受会计信息局限性较小,可以弥补定量评价指标的不足。将二者结合使用,使得到的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二)层次分析法模型应用
美国运筹学家A.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方法),是对方案的多指标系统进行分析的一种层次化、结构化决策方法,它将决策者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确定各评价指标,在实际应用中利用Excel表格计算经济责任审计各指标的权重。
三、实证研究
本文以国家电网公司金融产业单位的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利用Excel表格计算经济责任审计各指标的权重。
金融产业各单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金融产业单位市场化程度较高;金融产业各单位业务差别大,并面临较为严格的行业监管;金融产业对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有较高要求。
金融控股集团主要指英大国际控股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金融产业单位的控股母公司,结合对控股公司的管理要求,参考财政部《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增加对重大风险事件的控制情况、资金运作安全情况和协同业务完成情况评价指标。共有会计信息质量、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发展能力、经营绩效和外部测评结果九个一级指标构成。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英大国际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
内容 会计
信息
质量 重大经
营决策
情况 法规政
策执行
情况 风险
管理 内部
控制 历史遗留
问题处理
情况 发展
能力 经营
业绩 外部
测评
结果 总分
标准
分值 5 20 10 20 5 5 10 15 10 100
四、结论及建议
综合汇总得分在90分以上,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优秀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80~89分,给予经济责任履行良好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70~79分之间,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中等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60~69分之间,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一般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或存在严重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经济责任履行较差的评价结论。
对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无论任职于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无论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本文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分清其在职期间在本部门、本经济单位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人格化的特点,应采用历史的观点、发展的眼光分析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在具体评价过程中,依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审计人员职业判断力,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判断,灵活运用指标,科学、全面、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履行情况,提出明确的经济责任履行审计结论,为干部任用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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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unit’s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evaluation index
XU Xiao-mei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
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
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2、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在具体工作中,每年11月底前,干部管理部门应与审计机关及时沟通,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直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届中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三至五年安排一次审计;特殊情况需要时可以随时安排审计,力争三年内市县两级任中审计比重逐步达到60%以上。
1.认识不到位,使审计成效受到影响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由于被审计单位缺乏必要的认识,觉得只有在领导离任后才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导致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配合,往往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部分审计程序存在简化及被迫取消的情况。同时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需要收集资料及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定性时也会存在较多的麻烦,使审计判断受到较大的影响,不利于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升。另外在审计结果落实上也存在较大的难度,各单位对审计结果缺乏重视,不能积极对领导任期内遗留的历史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很大一部分继任者都不愿意承担提纠错改错的责任,这样就导致处理处罚落不到实处,使一些应该处理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处理,严重制约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2.审计的方法、手段单一
近年来,各行各业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还是采用就账查账的手段进行,这已越来越无法满足当前各行业对审计质量和深度的需要。这种审计方法和手段由于缺少量化的对比分析,审计结论内容也缺乏具体性,审计方法和手段较为单一,缺乏综合性的分析评论,往往只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进行评价,在其他方法的评价上不仅缺乏量化对比分析,而且在评价上也不够全面和具体,从而导致审计质量很难得到提高。
3.审计评价不规范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所到的具体报告来对领导干部进行客观的评价,但在具体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评价普通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不仅审计人员不能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深入的了解,而且自身业务水平也不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程序、审计的关键点及报告披露的主要内容不能有效的掌握,从而无法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
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对策
1.抓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要抓住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针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的重要经济决策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等进行重点的审计。这就需要审计人员需要对与财务收支有效的经营决策、管理情况、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进行审查,从而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的反映。对国有资产存量的真实性、增减变动及资金结构的合理性进行着重审查,有效的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被审查者任职期间内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收益水平进行审查,看其各项经济决策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通过对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及财产流转等情况进行审查,看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对被审查者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进行评价。
2.客观公正,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需要做到实事求是和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做到客观公正进行审计评价,对领导干部的业绩和责任进行客观评价,全面看待问题,在评价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客观环境及基础条件所带来的影响作用。在进行审计评价过程中,需要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对财务收支进行评价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来对其进行定性分析,明确审计范围,只对经营和财务数据得到核实的事项进行评价。
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通过制度来指导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解决授权和立项不规范、审计内容不明确、评价标准和审计程序不统一等问题,以做到问题查清、责任到人、评价客观、结论准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审计,涉及相关部门多,单靠审计部门难以独立完成。为此,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规定是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条件。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挥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优势,做到集中优势,整合力量,一起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寻求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审计方法
审计人员对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实施全面审计重点,但对部分重大事项,要结合领导干部任期履行职责情况,适当地有选择地向以往若干年份进行期外延伸审计。而把期中审计的责任评价放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来考察,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全面客观反映期内经济责任的全貌,从而使审计人员能够准确地对被审对象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考察,必须依据审计项目,对所需掌握的账据数表等原始凭证进行全面核查,从中掌握经济活动的真实资料。
三、结束语
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领导干部反腐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的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机制,有利于我国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所以作为审计机关,需要坚持与时俱进行精神,依法履行审计职能,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不断的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当前我国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为我国反腐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众所周知,责任划分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评价的定性问题,失之毫厘便有可能导致审计结论的重大失误,给责任人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分清经济责任是进行正确评价的基础。但在近年来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不少审计人员忽视了责任的划分,往往将各种责任相混淆,使得审计评价有失公允。如一些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时,将与经济责任毫不相干的非经济责任大加评价,把前任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列入现任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中进行评价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诸如此类问题的发生严重影响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也影响了审计机关的形象。
(二)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
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不过才几年的时间,全军上下尚无一个统一的参照标准,即便目前各大军区已经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但仍不够完善,审计结论往往人为因素较多,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时随意性过大,不同的审计人员在对同一件事情进行评价时,可能出现不一致、甚至相悖的结论,而这些结论又都有可能有其立足点,原因就在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作为规范,这显然有悖于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也给审计评价带来了极大的风险,更难以令人百分之百地信服。
(三)审计评价方法使用混乱
目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效绩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选择评价方法时要慎之又慎。然而,许多审计人员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往往胡乱套用评价方法,而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导致评价结论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给审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四)较高审计风险的束缚
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针对人的评价,事关重大,因此对评价准确性的要求自然很高,但当前的情况是,审计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而人力又有限,为减缓审计压力,节约审计时间,审计机关通常要求被审计单位提前整理好相应的资料并通常认为此资料是正确的,在此基础上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审计工作。这就存在一个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可靠性问题,无形中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高风险,这种高风险势必对审计评价产生极大的影响,使得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时有所顾虑。
三、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点对策
(一)不断完善评价标准
规范且细化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是解决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问题的根本。因此,抓紧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已是迫在眉睫。按照“先规范后完善”的原则,总结工作经验,建立科学、完备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和定性、定量考核体系,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趋标准化、制度化。比如通过对被审计对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审计后,应先分项作评价,然后再综合评价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这样作出的评价便有其坚实的基础,即:先查清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的准确性,作出会计资料真实与否的评价;根据查证的事实,作出财政、财务收支符合财经法规与否的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审查和检测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与否和有效与否的评价。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最终作出被审计对象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领导责任的评
价。这样,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便能得到极大的控制。
(二)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在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应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在当前众多的定量评价方法中,是有一些评价方法较为适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如复合审计评价方法等。复合审计评价方法是由复合审计评价系数(Multiple Auditing System简称MAS)与层次分析方法(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相结合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复合审计评价方法采用了多层次分析法将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全方位、多侧面反映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审计指标体系融为一体,以复合审计评价系数的形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军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这种方法采用相对标度的形式,同时又充分体现了审计人员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即在递阶层次结构下,根据某种准则和所规定的相对比例标度,依靠审计人员的判断,对同一层次有关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并按层次从上到下合成方案对于决策目标测试,并以相对重要性的权重表示,然后计算复合评价系数,进行比较作出审计评价。
(三)与时俱进,冲破传统观念束缚
时代在发展,科学在进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新生事物也应一步步走向成熟,审计人员应摒弃错误观念,在走出误区上应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二、认真审阅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一般而言,被审计单位所有的重大事项及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通过被审计单位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司务会研究决定。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审计组可以了解审计对象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重大事项及决策程序。而这些决策事项绝大多数都与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直接相关,认真审阅会议记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现场审计开始后,审计组组长或主审应在第一时间取得并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记录,并据此及时调整现场审计的重点及同相关人员访谈时需要询问的问题及事项。被审计单位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涉及被审计单位的秘密,在审阅会议记录过程中,审计组组长、主审要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摆放在工作场所;同时,也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向他人传播。
三、综合运用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要对其任职期间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反映、评价,必须综合运用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的方法,即:在审计对象任职期内,被审计单位呈现一种什么样的发展趋势,是持续向好、还是向差,或者存在较大的起伏;好在哪里、差在哪里都需要进行趋势分析。此外,客观、全面的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发展情况,还要以任职前被审计单位发展水平、系统平均发展水平、当地寿险行业发展水平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据此得出的结论会更为全面。另外,在分析时要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不仅要分析发展速度,还要分析业务发展质量,要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结构、给付情况以及后续发展能力进行深入分析。
四、重视访谈、询问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由于审计人员相对被审计单位而言是“外部人”,会计报表、业务档案只是记录了经济事项的结果,而经济事项的目的、过程及真实情况未必得到如实反映。审计人员要了解经济事项的真实情况,必须访谈、询问相关人员。访谈是一门技术、一门学问,同谁谈、谈什么、如何谈都暗藏着很多玄机、技巧。访谈时需要注意的几点:一是访谈要选择恰当的审计对象。例如,要访谈了解被审计单位车辆的情况,如果找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人员,可能谈半天收获不大,因为他们经常面对检查,如何回答已经轻车熟路、了然于胸。而审计人员如果有意无意的同某个司机交谈一下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二是访谈要有目的及针对性。在访谈前要仔细梳理谈什么、如何谈,要注意访谈的方式方法。首先,要使访谈对象明白审计是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的,是“自己人”:其次,态度要友善、语气要舒缓,不能居高临下。为显示对访谈对象的尊重,尽可能到其办公室进行访谈;其三,必要时不妨向访谈对象透露一下审计人员已经掌握的信息,以降低其戒备及侥幸心理。三是要做一个有心人。所谓“言者无意,听着有心”,要善于倾听,把握细节。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程序、取证、查证、定性、评价和处理处罚、责任化分等风险。从近几年审计实践来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外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机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滞后,制约审计工作的开展,随着市场竞争加剧,经济领域中产生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市场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给审计工作提高了更高的要求,层出不穷的新的经济现象向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经济和审计的发展。影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形成审计风险。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影响审计工作质量。领导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无论从领导干部调动、提升、免职,还是从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成果运用,如果组织、人事部门不重视,会使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会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有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虚假、失真,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真实性和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更为隐蔽,造假的技巧更加高明。会计资料失真严重,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无法审计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实和资产、负债、损益虚假的情况,造成审计判断错误,严重影响到审计结论,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形成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内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审计方法缺乏科学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时间较短,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等作了刚性规定,但还是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大部分还是沿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深度和宽度把握不到位,形成了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过大。按照规定,在审计一个地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必须要把单位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单位制度建设个人廉洁都要审清审透,而审计人员不是万能的,往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或审计个人素质、水平限制加至不是完全掌握审计单位全面情况审计的不深不透,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形成了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主要是通过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纪违法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反映,单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开假发票等问题。由于手段的限制,使审计限于僵局,容易造成对问题查处的不深不透,给审计结论带来风险。
4、对评价的范围掌握不当。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议不应评价而评价,或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妄加评价,或对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审计事项进行评价,都会产生审计评价风险。
5、经济责任界定难。经济责任的界定分为前任和继任者责任、个人和集体责任、主管和直接责任,涉及政策法规的变化、主观与客观原因、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的因素。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难以准确界定责任,由此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降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建议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乡镇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而在乡镇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确实为目前的现状和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做出相关结论感到特别棘手和困惑。如何针对这类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扭转不利局面,真正发挥审计职能,预防和杜绝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此,笔者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大体有五种:一是乡镇领导之间交流换岗的;二是组织安排由乡镇进城到机关的;三是由乡镇提拔到县领导岗位的;四是年龄到位切线下的;五是在职未做任何组织变动的。而目前的现状:(一)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离任审计,也就是组织上安排变动职务和岗位的对象进行审计,没有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
实施离任审计的时间都是在被审计对象到新岗位后审计人员才介入进行审计,使审计成了一种走过场的形式,这样一来,使得审计在乡镇领导干部中没有威慑力,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胆量更大。从近年来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相关问题有:(一)廉政方面:有分款挥霍旅游、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同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亲戚支付有关费用,包括电话座机费、接待费、自己手机费实报实销并领取相关话费补贴等等。(二)收入方面:收入不入账,乡镇领导为了避免调控,有的是为了不让见不得人的支出露面,有的确是为了个人违纪贪污、挪用、设立小金库。(三)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预算外资金管理票据,有的只交票据和部分金额,收入漏交,有的甚至在核销票据时发现金额和领取页码与事实不相吻合也随便放弃开绿灯。(四)收入不规范。具体反映在无证收费、无标准收费和无理由摊派上,有的是过期的票据等等。在支出上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支出不合规。表现在支出款项中有的是政策不允许的,有的是超标准范围的,有的支出与当地要求和法规不吻合的;二是支出不真实。表现在支出款项中有的虚列,有的是不与事实相一致,套取资金现象存在,有的支出是挂羊头卖狗肉;三是支出不合法。变现有的支出直接充抵收入,有的税收完不成的乡镇,出现买税和垫税,而且负担特别沉重,造成支出压力过大,有的乡镇还出现给税务部门的协税费,而协税费用于何处也无所知之,造成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从目前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状来看,至少对审计工作造成四个方面的困难和影响。一是配合不得力。原任领导离岗离位,现任领导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是他,思想不重视,因此造成有关人员配合不默契、工作不主动,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二是处理不到位。现任领导针对原任领导经济责任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总认为是过去的事,与他无关,以各种借口抵制,造成处理难下结论;三是结果无意义。审计报告中的评价和发现的有关情况问题由于不能处理到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到岗到位,使之评价意见对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成为提拔使用的依据,成为一纸空文;四是风险责任大,由于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利,有的资料甚至未提供到位,使得审计工作在实施当中无法核清核实,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隐患和责任风险。在对审计造成众多影响的基础上,也为乡镇领导干部提供违纪、违规、违法等化的空间条件,同时也给经济运行带来了不良后果。从收入方面讲,因收入不入账造成资金体外循环出现小金库,从表面上看逃避了有关税收和调控,实际上其中隐藏着腐败的现象,有的可能出现乱挥霍、请客送礼;有的可能出现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更严重的问题。从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讲,首先是漏掉财政的调控,造成财政资金不到位,同时也给一些干部形成方便,他们可大胆利用这些票据收取不合理的费用,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从收入不规范和票据不规范讲,一是增加了有关项目和农民的负担,造成有关对象不应有的经济压力;二是由假票据带来漏税和漏交调控,造成资金体外循环。从支出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一是违背有关经济政策,造成恶劣影响;二是容易造成腐败、挥霍现象的发生;三是违反了经济秩序和经济规律,不利于经济健康的有序发展等等。
为了防止和杜绝乡镇领导有关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和发展,从严管理干部,真心爱护干部,从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总体目标,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组织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首先,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组织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经济责任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强化乡镇领导的法纪意识、政策意识、廉政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和履行经济政策、经济规律和经济秩序。其次,从源头抓起,从负责经济审计工作的县主要领导做起,树立他们对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大局意识,强化他们骊乡镇企业局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的认识,真正使他们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乡镇领导提拔使用安排的必修课,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形成良好的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氛围。再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的成员单位、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作战,把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尤其是遵照先审后离的程序规则做到事先有计划,事中有分工,事后有结果。在此基础上,针对审计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原则,对号入座,坚决处理,决不姑息。最后,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要全力支持有关部门的工作,为惩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做坚强后盾,做到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乡镇领导采取以审计结论和评价作为提拔使用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对结论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的领导根据情节轻重,该撤的撤,该免的免,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