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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事故案例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0 09:21:59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建设工程事故案例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建设工程事故案例

篇1

关键词: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调查问卷;防范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afety accidents;case analysis;questionnaire;preven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35-0044-03

1 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现状背景

我国的建设工程规模巨大,从业人员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4年至2013年,建筑业从业人数从2557.86万人增加到4499.31万人,建筑业总产值从27745.38亿元增加到159312.95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中建筑业的比重不断升高,从5.4%增加到6.9%。可见,在国民经济中建筑业已经成为重要支撑产业[1]。

然而,建设工程的投资额巨大和劳动密集等特点,使得建筑安全事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多年来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规范,来保障人们生命安全,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数及伤亡人数仍然居高不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2005年到2014年我国建筑业每年有人员伤亡的事故数高居数百。(见表1)。

2 安全事故致因理论

为了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采取最有效的预防措施,首先必须深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2]。最初,人们认为安全事故是由于某些偶然的甚至无法解释的因素造成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认识到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必然原因,事故的发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而事故致因理论是掌握事故发生规律的基础,能够为事故原因的定性、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完整的依据。

海因里希是最早提出了包括: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及伤害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博德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与现代安全观点更加吻合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亚当斯提出了一种与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类似的因果连锁模型,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前面几种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把考察的范围局限在企业内部,实际上,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为此,日本人北川彻三提出的因果连锁理论考虑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水平等诸多社会因素。此外还有轨迹交叉理论等。

综上所述,虽然近年来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研究学者也提出了许多安全事故致因理论和预防措施,但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数及伤亡人数仍然居高不下。因此本文在安全事故致因理论的指导下对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制定调查问卷,然后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管理人员、监理及业主对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的看法进行调研,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总结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3.1 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意识不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二是管理因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以及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是社会的因素:我国建设行业的发展历程决定了在建设工程大环境中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安全市场激励机制;缺少安全氛围等。

运用风险管理原理和事故致因理论对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并将主要的风险因素进行了排序,如表2所示。

3.2 问卷调查及分析

根据事故案例的分析总结出的主要安全风险因素,在安全事故致因理论的指导下设计调查问卷,对南京地区的25个项目的253名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的项目包括地铁工程12个、房建工程10个及道路桥梁工程3个,问卷调查的人员包括业主人员28名、监理人员96名及现场管理人员129名。

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调查的253名人员对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的认识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为:人员的安全意识低、地质条件复杂、工期紧、管理水平低、层层转包、设备超期服役、施工方案粗糙、材料不合格及标价低等。调查人员对事故原因的看法柱状图如图1所示。

3.2.1 人员安全意识低

由图1可以看出,认为事故发生原因是人员安全意识低的占77.47%,排在第一位。根据本次调研了解的情况,现场工人中一半以上是初中及以下学历,少部分是高中或中专学历,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不强;业主、监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中存在重成本及工期,轻安全及质量的思想,没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投入少。

3.2.2 地质条件复杂

认为地质条件复杂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占51.78%,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中隧道及地下等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越来越多,对复杂的地质条件施工经验少,技术措施跟不上,突发事件多,并且对突发事件有效控制措施少,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3.2.3 工期紧

调查结果显示有45.45%的人员认为工期紧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排在第三位。有94%的业主、73%的监理人员及91%的现场管理人员认为目前大多数工程工期紧张。工期紧会导致赶工,疲劳作业,施工质量差,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2.4 管理水平低、层层转包

认为管理水平低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占43.87%,有30.04%的认为层层转包造成安全事故。目前整个建设行业中,施工单位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些施工企业中管理制度不完善;行业中存在将工程肢解分包、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的现象,也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3.2.5 材料不合格、设备超期服役

认为材料不合格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占18.97%,设备超期服役的占22.13%。材料进场把关不严,为了节约成本用劣质、废旧材料都会造成质量不合格,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设备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不及时、设备的零部件磨损后不能及时更换、没有时间检查和保养设备、设备技术落后及机械设备带病工作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2.6 施工方案粗糙

认为施工方案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占18.97%,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查结果显示,有3%的人认为没有必要编制施工方案,认为没必要编制的原因有:57.1%的认为工人都会做,没必要编、42.9%的认为编制施工方案难度大、19%的认为工期紧,来不及编。施工方案粗糙,不能达到指导施工的目的,紧靠个人经验来施工,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2.7 标价低

认为标价低造成安全事故的占15.81%,合同价格低会导致承包商安全投入少,安全设施及防护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足,另外,承包商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材料、设备等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业主的调查结果显示,虽然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安全管理费用能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仍有17.2%的业主人员不同意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安全管理专项费用,重视成本,忽略安全,安全意识不高。

3.3 安全事故发生原因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及现场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安全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案例分析及问卷调查的结果都将人员安全意识低放在首位,认为人的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案例分析结果将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低、技术措施不合理放在了第二位,问卷调查结果却将管理水平低排在第四、施工方案粗糙排在了第七位,但问卷调查的分析结果突出了工期紧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将工期紧排在第三位,而通过事故案例分析不能反应工期紧对工程安全的影响及当前大多数工程工期紧诱发安全事故的事实;通过问卷调查没有能发现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不规范行为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力对工程安全的影响,而案例分析结果中体现了设计与监理单位不规范行为及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案例分析及问卷调查分析都体现了地质条件复杂、设备超期服役、材料不合格、层层转包及建设单位不规范行为等因素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将案例分析及问卷调查结果结合起来,才能全面的考虑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

通过对案例分析及问卷调查的结果的综合分析整理,可以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人、物、环境、管理及社会归纳为5个方面:

①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既有现场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如不了解安全施工知识,安全意识薄弱,不按规程施工,无证上岗等;也有施工管理人员编制的危险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不合理,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人员无证上岗,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上报;设计人员追求出图量,发现图纸错误不及时更改;业主过份追求利润,不合理压缩工期,干涉安全监理的工作等。

②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表现在施工企业技术设备落后,施工材料机具不合格,机械设备差,或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不及时,生产设备安全性能低;由于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等;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材料及及设备等。

③环境的不利影响:

环境的不利影响既包括自然环境的因素、施工环境的因素也包括地质条件复杂等因素。如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及施工场地狭窄导致的施工环境差;地质条件差;突发性地质灾害;雷电、暴雨等。

④管理因素:

建设工程的管理因素涉及到参与各方,从施工企业的角度,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专业队伍不够规范,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对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不够重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从监理单位来说,监理单位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不能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未真正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等,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有些主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监管效能出现层层衰减问题等。

⑤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主要是指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位,工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不合理低价中标,缺乏有效的安全市场激励机制、工程市场秩序不规范;缺少安全氛围等。

4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为了减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事故中人员的伤亡及财产损失,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针对以上归纳的事故发生原因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4.1 树立正确安全理念,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建筑行业参与人员多,任何一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项目参与各方都应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安全培训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2 增加安全资金投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加大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技术,维护机械设备,提高安全性能,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减少因为设备故障及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及施工企业自身应加大检查力度,切实落实安全检查制度,严把材料质量关,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的检查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等工作。

4.3 改善施工生活环境,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点,施工环境差,应加强现场管理,增加工人生活娱乐设施,改变工人单调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消除疲劳,杜绝疲劳工作;针对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的现状,应及早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

4.4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认清自身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5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应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单位应该真正的重视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杜绝不合理压缩工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政府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与责任,加强监管及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工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及低价中标等市场不规范行为,建立有效的安全市场激励机制及安全监管体系。

5 结语

安全事故虽然具有随机性及突发性,不可以完全避免,但是可以通过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管体系,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武永峰,袁明慧.2004-2012年我国建筑施工事故统计分析[J].价值工程,2014(21):96-98.

[2]张守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行为研究[D].同济大学,2006.

[3]吴启英.建筑施工安全现状及对策探讨[J].建材与装饰(下旬刊),2007(07):319-321.

[4]杜本奎.建筑工程施工中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J].经营管理者,2011(15):331.

[5]段联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与对策[J].建筑安全,2011(11):34-37.

篇2

中图分类号: X752 文献标识码: A

一、案例正文

(一)介绍驻矿监理部的基本情况和人员关系

1、驻阜东煤矿监理部是(合肥)安徽华夏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下属机构,受阜东煤矿的委托,负责阜东煤矿建设矿建、土建、机电安装三类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该矿从2006年初开始建设,计划2012年3月联合试运转即投产验收。监理人员数量根据建设工程的需要进行调整,最多时达34人。本监理部是按专业内容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设置:总监吴本勇,总监代表褚庆河,矿建监理组组长何永安,土建监理组组长王庆亮,机电安装监理组组长马连成。其中,机电安装监理组配备常玉善等三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常玉善,63岁,退休后返聘,从事机电安装监理多年,他负责阜东矿副井井筒装备及副井设施安装监理工作,上白大班。他工作认真,勤快,不怕吃苦,责任心强,能够独当一面。

2、监理部各专业组分别与业主方(阜东矿)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发生工作联系。负责副井安装的业主方代表为胡大永。

3、监理部各专业组分别与各施工单位发生对口监理工作联系。负责副井安装的施工单位是中煤某公司机电安装处,项目部经理田民,生产技术经理欧胜利。

(二)施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介绍完驻矿监理部的人员组织等情况,接下来通过一个施工安全的案例事件,反映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以此说明施工中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案例事件

阜东矿副井是用于下人、送风、出矸、出煤的井口,设计井深-1200米,已安装完成的井筒装备价值6000余万元,井架高80米。2010年5月2日下午2点许,机电监理常玉善当班。中煤某公司机电安装处驻矿项目部,刚安装完毕副井井筒装备工程,正在副井-967米深的井筒内安装矸石箕斗尾绳,当作业吊篮载有2名作业工人及施工用氧气和乙炔瓶前进至-800米施工时,被爬至55米高的副井井架天轮平台巡检的监理常玉善一眼发现在井架这个平台上用于固定作业吊篮的钢丝绳马蹬螺栓退出,仅剩一扣,钢丝绳将会有瞬间坠井的危险。看到这一万分危机的重大事故隐患,常玉善当即立断,一边责令在副井井口负责施工指挥的欧经理停止作业,要求立即处理;一边报告总监和业主方负责人胡大永赶来现场。在项目部欧经理的亲自带领下,组织工人在井口先把钢丝绳锁住,同时爬到井架平台将退扣的马蹬螺栓上紧。经过约两个小时的抢险,避免了一起重大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当矿长高军得知此事后,立即批示号召全矿员工向监理常玉善同志学习,并嘉奖常玉善同志现金二千元。

二、案例分析

(一)监理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含义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在力求实现工程建设总目标的过程中,为满足项目总体安全要求所开展的监督管理活动。力求使项目在满足质量、进度和投资前提下,实现项目的安全生产,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监理工作中的安全职责

1、牢记监理的安全职责

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已经法制化、规范化。同时也给建设监理工作增添了新的内容,在原来的建设监理工作的三大控制(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又要求安全监理为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监理单位不仅要对建设单位负责,而且还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要求的责任。案例中的常玉善正是牢记了监理的安全职责。

2、安全监理的重要作用在案例事件中得到了印证

从监理单位来讲,公司每年定期对各专业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基层监理机构每月定期召开一至二次监理业务会议,目的是在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而且最重要的就是在不断提高和强化监理人员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及发挥职能作用。案例事件中常玉善就是我们单位许多监理人员的其中之一。他们通过监理的巡检、旁站、平行检验等监理形式,辛苦的工作在施工现场。案例中的未遂事故,谁能想的到55米高的井架上固定钢丝绳的马蹬会有问题,谁又能想的到爬上去检查一下施工安全情况?一个责任心差的人肯定不会想到、也不会爬上去,一个安全意识不强的人决不会发现这一重大安全隐患。是实践经验和责任心的结合,是安全监理的职责体现,是勤奋敬业的精神,使常玉善做到了。他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避免了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如果没有他登高检查的及时,发现的及时,处置的及时,那么,一场人身财产安全重大事故势在难免。可以预见事故发生后的伤害之,损失之大的情景。钢丝绳从地上55米处脱扣坠入井底约千米,作业吊篮2名工人从-800米下坠160多米至-967米处的井底,加上可能引起氧气瓶和乙炔瓶碰撞的爆炸,2条鲜活的人命和价值6千多万元刚安装完毕的井筒装备将不复存在,其事故的后果令人可怕。一个人的责任心、一个责任主体的责任心,可以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但由于一个人或一个责任主体的疏忽大意、不负责任,就会导致不可挽回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因此,煤矿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是何等重要。

3、多管齐下,齐抓共管是确保煤矿建设施工安全的有效途径

阜东煤矿是设计年产原煤500万吨的大型煤矿,设计使用年限50年,设计井深-1200米是亚洲可数的深、大井,井下地质条件复杂,属地压大,高瓦斯矿井。工程建设人员约6千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不安全因素多,事故隐患多,该矿建设计划投资60亿元人民币,投资巨大,安全顺利及早建成投产是全矿建设者们的共同心愿。如何全面高效的对煤矿建设安全进行管理,我认为煤矿监理不但应从自身做起,练好内功,而且还要协调和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①煤矿监理应从自身做起

安全监理是煤矿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煤矿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不断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②施工企业自我安全管理

施工企业是责任主体之一,施工企业自我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到位,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应到位,一级抓一级,做到层层落实,有人管事,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消除事故盲点,确保企业自我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效、筑牢安全防线。

③建设单位 (业主)的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④政府部门对煤矿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

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是以规范企业行为、督查和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律机制为宗旨的。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家监察机构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性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监察任务。应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现场检查、抽查和指导施工安全工作。

⑤群众监督

群众监督是保证煤矿建设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及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倡并实施“人人都是安全员”的理念和效果。同时,群众自下而上的管理必须通过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化。例如,《劳动法》和《建筑法》都规定劳动者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同样,企业对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也应有权提出异议甚至控告,从而保证行政部门公正执法并防止腐败行为的滋生。

三、总结

煤矿建设施工涉及的专业工程和工种多,参加建设施工的员工队伍多且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事故和隐患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因此,不但需要监理人员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而且需要各方责任主体精心管理,更需要全员的共同努力,切实做好各方面的施工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到:一是靠提高个人和单位的安全意识,自觉管理、自我管理水平;二是靠个人和单位的安全目标管理;三是靠个人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是靠强有力的法律、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手段和措施。时刻牢记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不断强化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四大影响因素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07,《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知识产权出版社。

[2]梁世连、惠恩才,2008.3,《工程项目管理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篇3

2004年国务院颁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正式从法律层面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安全控制承担监理职责。2006年建设部提出了实行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安全监理制订了地方安全监理规章、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加大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同时给监理控制施工安全提供了依据。随着安全监理在全国全面推行,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控制引起了高度重视,在实施安全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然而建设工程项目是集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组织等各方面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安全风险伴随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复杂多变。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建设项目各方的协作配合。就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总体趋势还是不容乐观,资料统计显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状况仅次于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在相当长时期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仍然是监理、业主、施工、监管等单位、部门最重要的工作。实际工作中必须认真分析事故案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先进的安全控制方法,才能够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扭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发的局面。

通过对安全事故的分析,其实项目管理中多数安全风险都是可控、可预防、可化解的。例如2009年上海倒楼事故发生后,监理责任为:

1、对工程项目经理名、实不符的违规情况审查不严;

2、对建设方违规发包土方工程疏于审查;

3、在对违规开挖、堆土提出异议未果后,未能有效制止。对本案倒楼事故发生负有未尽监理职责的责任。

篇4

土木工程安全课程建设

施工企业的施工员、安全员、监理员、造价员、资料员是高职高专土木工程技术专业的主要职业培养目标[6]。高职院校土木工程安全课程应旨在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能力,以培养安全员岗位能力为课程目标,是土木工程类的专业必修课。土木工程安全生产课程建设应服从于高职院校土木工程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交叉安全专业的课程体系,对整个课程体系构建进行丰富和完善,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工程生产建设必须保证安全。建议土木工程安全生产课程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这包括发展历程、管理体系、制度文件等内容,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这对学生将来工作实践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内容丰富,设计安全工程、安全原理、安全设计等各个专业和领域的技术,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技术。建议土木工程安全生产课程应涵盖通用安全技术,并侧重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该课程内容对于培养学生具备安全员岗位能力有着直接的支撑作用,并拓展其就业领域到通用的安全技术行业,对学生职业生涯产生积极的影响。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笔者建议把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引入课堂中,使学生接触到国际上通用而成熟的安全管理体系知识。安全管理学可以使得学生在就业岗位中把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有效地传递给周围的人,促进企业良好安全文化的形成。事故预防分析和事故调查这包括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规律、案例分析、事故调查等内容。介绍事故发生的原理与预防原则,针对施工或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实际案例展开原因分析和调查,提供多种分析方法与预防措施途径。实践环节高职教育特别重视实践操作。土木工程安全生产课程也应尽可能通过校企合作、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快培养安全类人才[5]。总之,课程内容应体现土木建筑的安全生产规律和专业特色,并注重与其他专业课程如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事故处理等进行合理衔接,既为培养目标安全员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又为学生的职业发展开拓更大的空间。

篇5

1中国土木工程建设面临的安全形势

1.1中国土木工程建设的安全现状

土木工程建设是多工种、多环节的联合作业,具有生产的流动性、产品的单件性、类型的多样性以及过程的复杂性等特点,致使土木工程建设具有比一般生产活动更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性,因而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是世界公认的高风险行业之一[1~3]。历年来,在各行业中,我国土木工程领域事故伤亡人数仅低于道路交通事故和煤矿事故,居第三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近年来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均在200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01~2012年期间,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等具体数据见表1[4]。表2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事故查询系统,汇总的近年来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典型重特大安全事故。

从表1可以看出,2001~2003年间,我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节节攀升,安全生产形势严重恶化。为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活动。200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执行以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推行和强制要求下,土木工程建设安全整体呈现好转态势。特别是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随着法律执行力度加大,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与死亡人数持续大幅度下降,如图1[5,6]所示。

但对整个土木工程建设行业而言,从表1和表2所列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来看,土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虽有下降趋势,但绝对数仍然较大,2012年安全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仍在2400人以上。安全事故下降趋势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反复性和不稳定性,2001年至2012年,事故死亡人数呈现出“增加—下降—增加—下降”的反复变化趋势。重特大安全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2001~2012年间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共发生重特大事故42起(其大事故5起、重大事故37起),年平均3.5起。可见,我国土木工程建设面临的安全形势仍然非常严峻。

1.2中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中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战略与对策”项目组收集到的64起房建工程事故案例、50起桥梁工程事故案例、55起矿山法隧道事故案例、40起盾构/TBM隧道事故案例、68起浅埋暗挖法隧道事故案例、102起明挖法安全事故案例的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造成安全事故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环境和气象,特别是在地下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地质环境、水文地质环境复杂是第一主因。所有主观原因可以归为责任事故和人为因素,通过工程事故的直接主观原因,可以分析出如下几个深层次主观原因:

(1)建筑业快速发展和用工制度造成人员技术水平低。当前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土木工程建设持续扩张,需要大量的一线熟练操作人员和优秀施工技术与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各类人才,但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上述各类人才资源严重不足。特别是我国土木工程建设用工制度中,一线操作人员很多是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员,缺乏技术和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普遍较低,甚至出现野蛮施工现象,进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赶工期。在我国土木工程建设中,赶工期的问题非常突出,尤其是一些重大工程,政府、业主为了献礼或追求政绩,不尊重科学规律和相关法规,任意规定工期,或者不合理地缩短工期,造成设计方勘察资料不全,设计方案不完善,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施工方忽视安全,甚至任意删减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步骤和措施,酿成重大责任事故。

(3)恶性竞争导致安全投入缺乏。从上世纪末开始,我国部分省市和地区的土木工程建设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这一国际上通行的评标方式在实际工程中容易走向另一极端,一些投标单位为了谋取项目中标,将投标报价压到最低极限。一旦中标,为了完成项目,而又不要亏本,安全往往就成为了第一牺牲目标,造成安全投入缺乏,安全防护措施不足。

(4)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大诱因之一。业主方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违规发包,层层转包,将工程发包给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且分包商为从中谋取利益不得不偷工减料或采用非法手段,给工程留下重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层层转包后导致安全管理上的严重缺失,形成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

2中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的现状

2.1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

20世纪90年代,为解决土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高发问题,国内学者开始将风险管理理论引入土木工程界,开展了诸多有价值的安全风险监控方面的研究工作。丁士昭教授对我国广州地铁首期工程、上海地铁1号线等地铁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保险模式进行了研究。白峰青[7]将可靠性因子分析方法应用于隧道稳定性的风险决策模型中,完成了隧道工程风险设计和风险决策。孙钧[8]主持了“城市地下工程施工安全的智能控制预测与控制及其三维仿真模拟系统研究”。李元海和朱合华[9]开发的“岩土工程施工监测信息系统”。许铎[10]分析了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环境的风险特征,给出了各类因素的施工风险水平排序。蒋晓静[11]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风险监控进行了研究。巩春领[12]对大跨度斜拉桥施工期间的风险进行了风险分析和对策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层次分析法对桥梁施工风险进行了识别和评价。2005~2006年,黄宏伟等[13,14]在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研究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在这些工作基础上,2005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召开了中国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地下工程安全风险分析研讨会,推动了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研究的全面开展。近年来,土木工程风险管理研究的重心逐步向全局管理和动态管理方面过渡,黄宏伟、陈龙等出版了专著[15],系统探讨了隧道及地下工程建设和营运的全寿命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和特点规律,阐述了隧道及地下工程风险决策与控制的方法手段。

2.2中国政府相继制定并颁发了相应的一些法规和标准

2003年,原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地铁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的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7年,原建设部编发了《地铁与地下工程建设技术风险控制导则》、《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指南》,对指导中国地铁及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具有促进作用。2007年,原铁道部了《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铁路隧道风险管理与评估工作,明确铁路隧道建设须循序渐进地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2008年,交通运输部将“建立桥隧工程设计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纳入该年的工作计划中,为此专门组织有关设计、施工、科研单位开展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评估指南、规范等的研究和编制。2009年,交通运输部了《公路隧道建设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用本),并于2009年2月在山西省太古高速西山隧道、北京市六环路卧龙岗隧道开始了公路隧道风险评估的试点工作。2010年,交通运输部了《关于在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并配套有《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价指南》,对安全风险应对与管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等内容均作了详细规定。2011年,交通运输部专门颁布了《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明确规定了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和程序,建立了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列出了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建议。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突出了全过程风险管理理念,明确了规划阶段、可行性阶段、勘察与设计阶段、招投标与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风险等各阶段风险管理办法。

为加强土木工程建设风险监控与防范,各地政府相继研究和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土木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或安全监控技术规程,如:2005年,香港特区政府的《土木风险管理指导方针》;2006年,河南省建设厅颁布了《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湖南省建设厅颁布了《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福建省建设厅颁布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并获得了原建设部备案批复。

2.3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的实质性应用

在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领域,北京、上海、南京、深圳、武汉等新建地铁项目大都进行了风险评估与监控。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开发了“北京地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了一整套包含环境评估、风险分级与设计及施工风险监控预警等地铁工程风险管控关键技术和标准,已在北京11条地铁线路中应用,并在南昌等国内多个地铁建设城市得到推广。上海同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同济大学开发的“安程地铁工程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基于网络传输、无线通讯、网络数据库、数据分析以及自动预测预警等技术,综合了施工、监理、监测、管理以及多媒体等多种信息,已在上海地铁工程中得到应用。2007年以来,解放军理工大学与意大利Geodata公司合作,借鉴意大利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了南京地铁建设的安全风险管理与监控的实际工作。深圳地铁5号线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全面引入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动态采集各项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建立完整的超前风险评估体系,构建有效的风险预警和监控指挥系统。武汉地铁运用虚拟器、无线网络及远程监控技术等,实时采集监测数据,构建适用于武汉地铁建设环境安全监测及预警系统。

在其它土木工程建设领域也有一些典型应用。在大型隧道建设,如上海沪祟长江隧道[20]、钱塘江隧道等项目中也进行了风险分析与评估研究,并取得了实际成果。以同济大学为主进行的沪崇长江隧道的风险评估项目共提交了17个专题报告,涉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前期选线、施工风险管理、环境保护、运营事故控制以及财务分析等,可以说是国内风险分析与监控技术应用在隧道工程上的第一个大型项目。在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如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佳木斯铁路分局篮排球馆、国家体育场“鸟巢”、奥运会羽毛球馆等项目中,采用机、电、光等相结合的监测技术手段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了监控,确保了施工安全。在大型桥梁工程建设,如武汉市二七长江大桥[16]、苏通大桥[17]等工程中对项目总体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风险应对措施,最后对评价得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因素制定监控措施。

3中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中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的研究与应用取得初步成果,但目前国内许多单位对于风险监控在认识上仍存在许多误区,在实施中仍有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通过对收集到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3.1安全风险监控基础研究与应用缺乏系统性

目前,我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基础理论研究尚属于起步阶段,主要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和金融、保险等其他领域的安全风险理论和研究成果,处于相对分散和自发状态,缺乏统筹协调和系统整合。尽管安全风险监控是安全风险管理关键和最后目标,但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研究和应用更多地偏重于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而风险监控的研究相对较弱。对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的基本内涵、基本理论和基本框架等尚在探索过程中,没有形成普遍共识,总体上呈现专业化程度不高、规范性不强的状态。

实际应用中开发的大部分安全风险监控系统,对安全风险的预警和控制关键参数缺乏系统的科学论证,重“监”轻“控”,仅实现监测功能,而对安全风险“如何控”研究不够,尤其对安全风险控制的前置条件和参数阈值研究较少,因而还难以回答和解决安全风险监控“如何控”的核心诉求。

3.2尚未建立科学高效的安全风险监控体系

通过事故案例分析发现,发生工程事故的现场管理普遍不重视安全风险监测,监测工作处于失效状态,除盾构地下工程外,施工管理与技术人员监管不力和不善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比例均在20%以上,尤其房建工程中的比例接近40%。

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实践大多停留在“人工作业”状态,对安全风险控制的认识不够,而且注重“事后控制”。如:针对土木工程建设中实行了强制性工程保险,许多业主、承包人和施工方就片面认为买了保险就安全了。而事实上,购买保险只是转嫁安全风险的一种方式,无法从根本上抑制风险事故的发生,只是提供了经济损失上的补偿手段,并不是安全风险控制的技术措施。土木工程安全风险采用保险合同进行安全风险转移也并不一定是最佳选择,而应该通过科学的安全风险监控,采取合理的安全风险应对策略。又如,例行的安全检查或突发的“事故处理”往往成为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的重心,这种被动的安全风险控制模式无法应对现代大型土木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监控要求,缺乏安全风险的事前、事中的过程监控,安全监测结果不能实时反应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态势,没有建立有效的安全风险预警、报警机制。

3.3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化能力建设不足

没有建立统一、规范和权威的土木工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及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对重大安全风险缺乏有效的信息化监控技术与手段,安全风险的度量、监控标准、预警参数等风险监控的关键指标尚待科学论证和优化完善,有关土木工程领域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评价、分级等基本上处于分散和自发状态,有关数据标准、接口不一,而且采用传统的“金字塔式”信息传递、交换模式,层次多、效率低。可以说,针对土木工程重大安全风险尚未建立系统有效的信息化监控技术与手段,信息化监控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开发的诸多安全风险监控应用系统,大多侧重对监控数据本身的存储、分析和对比,没有建立基于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全过程、实时的安全风险动态识别、分析、评估、预警、监控、反馈一体化的安全风险监控体系。

3.4安全风险监控相关的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滞后

国家和地方制订、颁发的施工规范、标准是开展土木工程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的基本依据。虽然,国内已经了一些指导性文件,但是目前国家对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还没有合适的操作性较强的、具有一定强制意义的法规体系,因而安全风险监控在项目建设中的地位没有明确。同时,目前相关的技术控制规范不够全面、具体,一些规范落后于时展,对实际工程建设已经失去或部分失去指导意义。例如:按照现有规范要求地下工程施工地面沉降控制标准不大于30mm,实践中,某些风险等级高的工程,该取值偏松,但对有些工程来说,该取值偏严[18]。因此,针对土木工程的不同工法,编制相应的技术规范,应研制适应不同地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条件的风险阈值数据库系统。又如,各省市近年来颁发实施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比较笼统,原则性强,缺乏可操作性,实际推行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效果有限。福建省2007年颁发全国首个《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地方性技术规范,仍处在执行的探索阶段,并未形成最佳做法。

3.5安全风险监控责任主体过于集中在施工企业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对有关土木工程项目的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做出了原则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安全责任。常常出现“把规划风险压成勘察风险—把勘察风险压成设计风险—把设计风险转嫁为施工风险”的现象,最终造成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集中在施工阶段爆发,并主要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局面。实际上,任何土木工程项目的不同建设阶段,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应负有各自的安全风险监控责任,施工方作为工程安全唯一责任主体无法根本避免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中重构风险安全监控责任体系,进一步科学区分安全风险监控的责任主体,增加各方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3.6安全风险监控队伍不规范,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安全风险监控作为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屏障。在工程建设中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进行必要的安全风险评估咨询工作是规避工程风险的重要手段。如果在工程建设中加强工程监测及安全风险评估咨询工作,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施工安全。

但目前,国内对于监测单位资质、监测人员技术素质没有相应的管理和评价体系,使得监测队伍不够规范;土木工程建设项目开发速度、规模日益加大,专业规范的监测队伍紧缺,使得国内工程监测市场鱼龙混杂。当前国内很多地方对实行“第三方监测”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实践表明,实施“第三方监测”是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十分重要的举措,有效地避免了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对收集到的房建工程、桥梁工程、地下工程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发现,几乎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都没有实行“第三方监测”制度。但目前针对“第三方监测”既没有国家性的法规进行明确规范和管理,也无监测内容、责任主体、监测指标和数据标准要求,作为安全监控重要举措的“第三方监测”,实际上处于无序工作状态。

4中国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对策

4.1系统开展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基础理论研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当前迫切需要在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价相关研究基础上,开展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基本框架和指标体系研究,在安全风险监控基础理论方面形成共识,解决安全风险“如何控”的理论与技术问题。

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需要政府部门以及行业强有力的法规作指导和规范。国内在这方面的法规还很不健全,亟待加强。应梳理完善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安全风险监控等方面的条款内容,在法律法规方面重视和完善安全风险监控,明确项目参建各方安全风险监控责任。同时,针对土木工程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工法,编制相应的安全风险监控技术规范,研制适应不同地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条件的风险阈值数据库系统[19]。

4.2转变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理念,构建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

从国内外土木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的理论与实践分析来看,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均显示出可控性的特点,即绝大部分工程事故是可以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来避免的。同时,业内已普遍认识到,必须转变安全风险监控理念,创新发展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

在安全风险监控理念方面,应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事后控制为预防控制和过程控制。在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方面,应构建包含安全风险监控法、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安全风险持续改进机制、安全风险系统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各级安监、质检等部门应对本地区土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运行状况包括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推行等情况进行持续评价与督查。

4.3构建科学高效的土木工程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系统,提高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化能力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和网络传感技术等的进步,开发建立基于WEB、gps和GIS等的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已成为提高土木工程安全风险监控能力与水平的基本方向。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对土木工程重大安全风险源应具有自动识别、分析评估、动态监控(自动巡检和实时监控)、反馈闭合、空间分布管理等主要功能,自动分析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现事故征兆,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控制指令,实现土木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的信息化跨越。

4.4推行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制度,规范安全风险监控专业队伍管理和评价体系

应大力推行土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第三方监控”制度,赋予“第三方监控”相应的责权主体,改变目前工程监测“走过场”局面,切实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推行与“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类似的“注册风险监控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培养安全风险监控专业人才。推行安全风险监控诚信制度,对于篡改监测数据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切实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建立包含“注册风险监控师”数量、安全风险监控设备与软件、监控业绩与用户评价等指标体系在内的监控单位资质考评制度和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监控专业队伍水平。

篇6

做为一名从事多年监理工作的人员,如何正确的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在监理工作中做好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规避安全风险是监理人员必须掌握的内容;

我做为一个从事多年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将自己的从业经验与各位分享;2011年在某工程的监理中,车库发生了两次模板坍塌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进度损失,两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0万元;工期延误约两个月;教训是相当残酷的;实施证明,监理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任何一个安全事故的出现都是有其多处安全隐患的存在;

分析原因:1、方案的审批不到位,第一次模板坍塌事故的发生是一个车库的坡道,层高达到了十四米,第二次模板坍塌的大梁为1200米*600米,施工总荷载均超过了15KN/M2;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但上述两个方案均未经过专家的审查;而且方案编制较为简单,事后查证,荷载的计算部分都是错误了,而作为监理人员由于经验的原因在方案的审查中也未发现上述错误;虽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了方案的问题,也要求其不得浇筑砼,但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了砼的浇筑,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脚手架搭接时严重违反安全规范;第一次搭接时施工单位由于层高的原因,脚手杆立杆采取了多次的搭接,违反了立杆不得搭接的要求;第二次施工单位虽然未采用搭接接头,但多根立杆采用了对接接头,而且接头位置未错开;同时事后调查,对接扣件质量差,不是国标产品,质量差,未经过检测;同时,主要荷载作用处大梁部位未按要求加密支撑;这也是出现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作为监理工程师在模板验收的过程中,由于经验缺乏,对规范的了解不够,未发现上述问题,也有不可推究的错误;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发现安全隐患时一定不能报侥幸心理,应该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车库第一次模板验收时,已经发现模板支撑无方案,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其不得隐蔽;但施工单位一意孤行,擅自浇筑砼,而作为现场监理人员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存在侥幸心理,导致事故发生后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是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学习不到位的体现;所以作为一个监理工作者,认真学习相关安全规范,特别是模板支撑中的安全规范要求;

首先,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前,要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方案,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需编制专项方案的范围:(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连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其中,(1)中工具式模板工程:(2)中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3)中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KN以上;还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其中施工方案审批中包含的主要内容有: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有关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说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在保证方案的审批同时,按照方案验收也是保证工程安全的重要一环;模板脚手架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1)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这很重要,基础不行,将导致架体下沉,结构失稳):(2)每搭设完3-5步后;(3)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4)达到设计高度后或遇到六级风及以上、雨雪天气;(4)停用超过一个月;

模板与支撑系统部分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1)模板支撑架体地基、基础下沉:(在工程施工中常见,特别是回填土后,土方下沉导致脚手架失稳);(2)架体的杆件间距或步距过大;(3)架体未按规定设置斜杆、剪刀撑及扫地杆;(4)构架的节点构造和连接的紧固程度不符合要求(如本案例中的对接构件质量差导致的失稳);(5)主梁和荷载显著加大部位的构架未加密、加固;(6)高支撑架未设置一至数道加强的水平结构层;(7)大荷载部位的扣件指标数值不够(如本案例,时候调查,构架的壁厚及重量只有原来的1/2-2/3,部分扣件严重破坏):(8)架体整体或局部变形、倾斜、架体出现异常响声;(本案例中,但是现场发现异响,作为现场施工人员未及时停止施工,而是只安排木工进行加固,导致隐患扩大);(9)、要考虑混凝土输送泵冲击对结构的影响;

篇7

二、整治范围及落实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开展“五整治五落实”工作。

(一)突出整治以下5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三、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责任分工为:

1、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由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2、电力工程和通信工程建设由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

3、公路工程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

4、水利工程建设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5、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建设工程的排查摸底和上报工作,对限额以下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篇8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建筑业发展迅速,工程建设量猛增,随之而来的是全国许多地区建筑安全事故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

1.1 安全管理的控制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是指贯彻落实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规章、标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1.2 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安全管理控制措施包括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程序。

(1)监理四项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二是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制度;三是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四是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2 )监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程序:一是以巡视旁站监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二是以监理工程通知或停工令方式处理安全事故隐患;三是安全事故隐患未消除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2安全管理与其他“三控制”的内在联系

安全管理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存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安全管理是质量控制的基础,是进度控制的前提,是投资控制的保证。另一方面坚持合理安全投资、合理工期和严格质量工作程序,才能保证安全管理的成效。要达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不但要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作,还须重视安全管理的成效。

3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管理的差异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只是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款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两者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上是有所区别的(详见下表)。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要避免走入误区,一是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不闻不问,放任自流;二是事无巨细,胡子眉毛一把抓。应分清主次,切实落实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协助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序号

安全管理

工作名称

监理单位工作内容

施工单位工作内容

1 施工现场

安全责任

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监理责任。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主要安全责任。

2 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签署审查意见,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编制并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3 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等。

4 安全检查

以巡视、旁站监理进行安全检查。

以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检查方法进行安全检查。

5 安全事故隐患

处理程序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监理整改通

知;情况严重,下停工令,报告建设单位

不整改,报告主管部门。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通知施工班组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情况严重

的,立即停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由专职安全员检查确认后,通知复工。

二、 监理单位针对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监理单位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其次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做到事前控制、做好事中控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程序;第三实行动态管理,体现安全管理成效。

1 建立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出台后,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是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和保证。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过去的理解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面关系。现在要加入安全控制,变成“四控制”。首先监理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主动做好各项安全控制工作;其次要针对《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及相关施工安全规程要求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培训。让现场监理人员熟悉掌握有关知识和要求,才能在工程建设监理中把安全管理工作控制到位。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控制方法和程序

2.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控制方法

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到事前控制和做好事中控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程序。其中事前控制是指监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规定和实际情况,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查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事中控制是指根据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检查。不管是两项审查工作,还是安全检查工作,都要做好监理纪录,送相关单位备案,即认真落实“两审,一查,三备案”的安全控制方法。

2.2 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程序

监理人员在履行施工监理安全管理职责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程序的重要性可以通过以下案例体现出来:某甲级监理公司2004 年底承接了深圳市一知名住宅小区的监理任务。2005年3月监理人员在进行巡视监理时,发现A栋号物料提升机运行时声音异常,当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检修,并下达了停工令。施工单位虽然口头答应检修,实际仍继续使用。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多次交涉未见整改,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现场处理,发现物料提升机由于滑轮损坏造成钢丝绳磨断几股,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检修更换滑轮及钢丝绳,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表扬。

此事例表明:正是由于监理人员严格执行了安全事故隐患程序,才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尽到施工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反之,假如监理人员发出了暂停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继续施工,监理人员未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也要承担相应安全事故责任。

3 实行动态安全管理,体现安全管理成效

在工程建设监理中,对于安全工作应实行动态管理。不管是对施工组织设

计中的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还是对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都不是静态和一成不变的。比如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新技术的采用或突发事件出现,都可能改变原定的施工方案,而现场施工的安全事故隐患也是随着工程进展处于变化之中。此时建设工程监理中的安全管理的方法是: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新的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按照程序应对其安全措施进行重新审查和论证,使其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对于不同的施工阶段出现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程序,把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存在着复杂性和变化性,只有通过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努力,通过实行有效的动态管理,才能体现出安全管理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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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407.61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重大和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如何做到严格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强化执行各项安全管措施,提高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安全已成为当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开展工作的首要问题。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工程安全管理的难度,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

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特点

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除具有工程的流水作业,使得施工班组工作环境、工作场所、工作内容、施工技术是动态和不断变化以及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等一般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特点外,还具有其自身如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施工特点:

1、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具有易发性的特点

电力建设工程一般具有规模大、技术要求高、施工工期短、设备沉重且高大、结构与安装技术复杂、施工作业区集中而施工场地狭小以及施工人员密集的特点,而且相较一般的工程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机械运输作业等高危作业较多,如果在工程施工中相关工程施工人员不能加以防范,极易造成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以及触电等一系列人身伤害事故。

2、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具有阶段性的特点

按照施工阶段或程序来说,整个电力工程的建设一般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施工高峰阶段、工程移交生产阶段。总体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是伴随着工程的进展,按照从无到有、到多、到少的抛物线规律而发展。而且每个施工阶段又可划分为若干个紧密相连的施工单元,在各个施工单元都存在一定阶段性的施工安全问题。

3、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具有重复性的特点

由于工程施工程序、施工阶段,以及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上所面临的各种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都比较类似。以至于在同样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别的施工现场或曾经经历过的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类似的其他施工现场仍然可能重复出现。

二、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平衡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时,缺少对各施工单位的严格考核,对施工单位不能进行严格的要求和管理,对多次发现的工程施工问题,很多工程建设管理单位都未能严格要求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顿,这就为工程的施工留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往往不能及时将相关施工单位不配合工程建管以及不执行相关工作规定的问题制止住,而且对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规定的施工方案审批以及日检修计划的严格管理等,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导致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

(二) 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首先,施工单位为了追赶施工进度,往往忽视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相关的安全投入不足,以至于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器具不能满足工程安全施工的要求,导致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得到有效防护,从而不能有效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可控。

其次,施工单位在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上投入不够,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劳动组织不合理。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方面,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习惯性违章屡屡发生,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最后,施工单位现场查勘和针对危险源的分析和排查工作不够仔细,以至于制定的防范措施就没有针对性,极易发生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相关安全装置失效,从而引发安全事故。

三、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的有效措施

(一)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把制度落到实处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作为一个多工种作业的群体,健全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础和保证。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应运用安全系统原理,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还应运用安全人本原理,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安全辨识、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并坚持施工现场“反违章”活动,加大对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纠正力度,规范施工现场作业秩序,严格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加强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危险作业以及危险部位安全防护设施。另外,还应确保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机制健全以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是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提高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普及和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重要途径。基于此,电力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应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宣传等安全文化活动,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知识、岗位技能的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能力,规范人员安全作业行为。进而通过一系列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确保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三)做好应急预案工作

首先,确保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格式力求规范,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最后对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有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验证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有效性,以便事故发生时按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尽可能将事故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四)完善相应的安全技术对策

一是要确保工程项目的所有施工活动必须要有相关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而且相关的安全施工方案中必须针对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二是要运用电力建设危险点分析、安全性评价、危险源辨识评价以及事故案例原因分析等技术,掌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主要危险源和危险点,然后有针对性的制定操作性强、科学先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三是对于施工中所需要的机械设施的管理,在设备安装、拆卸、维护、使用、保养等各个坏节都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安全保护装置以及保险装置等角度考虑安全工艺先进、安全装置齐全、动作可靠、性能稳定,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机械受到损坏,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因素和现象;四是确保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布置合理、防护齐全、符合标准、维护及时、安全可靠等。

结语:由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个动态的多工种、多专业的立体作业,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特点导致了工程施工中安全隐患的大量存在,因此,为了保证工程安全,必须严格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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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许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见诸媒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不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同被追究安全责任,也使得不少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谈“安全”色变。事实上,作为监理企业和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应该把国家赋予的、属于自己的职业责任承担起来。只要把影响安全的因素弄懂,掌握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会化解风险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的方法,责任就不称其为责任,风险就不称之为风险。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目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安全监理是按照业主的监理委托合同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与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监督管理,是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又一道屏障。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单位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和稳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队伍,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顺利进行。安全监理的目标就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即死亡、重伤、人为机械事故为零;创文明安全工地的各项指标达标率90%以上。

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与违反“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表明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3.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未报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如果监理单位没有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现后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该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监理单位履行了《条例》规定的职责,若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追究其他单位的责任,而不能追究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条件

4.1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专业技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部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须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控制技能,必须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认真的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注重案例警示教育和各专业安全施工规程宣讲,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使其明确安全控制的重要性,掌握安全控制要点,知道如何去控制安全。

4.2健全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机制

项目监理部要明确安全监理的责任分工,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制定针对性强、符合监理工作特点和要求的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有效抓好安全监理控制措施的落实。

4.3建立安全监理工作体系

将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具体化,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强化对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行为监督,是项目监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理的重要环节。只有将监理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监理责任界定清楚,才会更好地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也才能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督促施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4.4创建良好的施工安全监理环境

建设工程能否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必须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进行,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是提高施工安全监理的首要条件。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虽然不同的工程有其不同的特性、不同的周期、不同的环境,但都需要有共同遵守的法则,这个法则就是参建各方围绕共同的建设目标而营造的和谐的施工环境,也就是说,采取的安全监控措施可以不同,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运行目标是一致的。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有责任把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协调好、发挥好,为创造良好的施工安全生产氛围创造条件。

五、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任务分析时,要务求明确工程的特点,即工程本身的建筑结构情况、所处周边环境情况、水文地质、特殊要求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意外情况等。通过对工程特点的分析,确定该工程在施工不同阶段的安全监控重点,从而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5.1利用危险预控技术确保施工安全

安全监控的最终目的是控制事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重点措施是预控。在对工程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性进行辨别预测、分析评价,做到预知危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使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发生转化,杜绝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2施工安全监控的实施手段

造成安全事故的关键是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而物又是受人所支配的,因此,真正的安全隐患说到底仍然来自于人为因素。作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对工程特点和危险源进行分析确认后,应充分利用法律依据和教育手段,通过加强对人为因素的有效控制来对安全实施监控。

5.2.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是否完善、人员是否到位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

5.2.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应对全员进行,尤其是工人入场的教育,应纳入施工单位每个项目的日常管理中。通过安全教育,真正让每个工人掌握安全作业要领,明确安全生产目的,彻底消除员工因“无知无畏”导致的安全事故悲剧发生。

5.2.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的安全规定要求。

5.2.4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一是是否使用了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二是安全措施费用是否及时到位并做到了专款专用。通过检查,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真正达到要求。

5.2.5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孔、洞、井等的围挡,施工用电及脚手架围护等安全检查工作必须是全面的、连续性的,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等形式书面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工作,力求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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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当前的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基础较为的薄弱,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机制与体系尚不健全;存在着部分地区的安全施工与经营管理意识不强,事故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的具体在投放资金比例并不充足,安全生产监理的队伍与管理机构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纰漏,安全监理工作仍然亟待解决。因而,对待工程建设监理中的安全监理工作,仍然不可以大意,而要时刻保持谨慎、小心的工作态度,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真正的落实到实处。

一、建设工程监理中的安全控制的重要性

1、减少项目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某住宅项目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在没有经过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同意下擅自浇捣了顶层混凝土楼板。之后,监理工程师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批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对工程的安全功能有着很严重的影响,于是要求施工单位拆除顶层混凝土楼板重新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在此案例中,监理工程师主要依据工程质量事故实际资料、合同文件以及技术文件资料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使了自身权力,有效解除了工程安全隐患。由此可见,工程建设监理有利于减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2、提高工程经济效益,规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行为。工程建设监理安全监督进一步保证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顺利开展,有利于投资回收,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有效规范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最大程度降低了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3、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施工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安全监督工作对工程进行三重监控,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相配合的机制,提高了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监督作用下促使施工单位改善作业条件,提高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地提高施工行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促进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4、安全监理是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三大目标是质量、进度和投资,如果没有安全作保障,这三大目标是无法按照预期实现的。

二、建设工程监理中的安全控制措施

1、 健全监理内部安全管理预控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生产准则。监理要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首先是项目监理人员要从根本上树立预防事故的信念,有序开展预防监管工作。尽可能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处理。进入施工现场后,总监与全体监理人员首先了解项目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与管理环境,综合分析评价项目监理机构在本工程处的安全环境,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管理方略,拟定安全管理方向,提出相关的管理要求,明确安全岗位的工作职责。其次在项目部内部,由总监组织编制含有安全内容的监理规划,明确项目部安全控制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安全控制目标,以安全控制的主要工作环节及其流程等为安全控制总纲要,由安全监理与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编制不同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措施,由粗到细、由浅入深地完成不同阶段的监理安全控制。

2、施工前的安全监理

(1)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有关的安全管理责任,协助其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2)请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3)通过建设单位要求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提供相关文件,了解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的环节的设计说明或指导意见以及工程所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以及预防措施和建议。

(4)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检查项目,由项目监理机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书面向施工单位告知,由施工单位报检,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检查。凡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开具限期整改书面通知,拒不整改的应向建设单位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篇)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文件进行审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或施工作业,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专项开工报审制度,并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7)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时,应有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开始前组织编制安全专项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

(8)总监理工程师在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分工时,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安排,确定安全管理工作的方式、原则、作法。

3、 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要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组织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不得同意动工;严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 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以及重要作业施工方案的审查关.严禁实施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

(1)审查施组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重点审查: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审查本项目工程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审查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审核应急救援预案。

(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重点审查:基坑支护和土方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拆卸方案;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临电方案和安全措施。

4、现场安全的监督与监测

(1)脚手架。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首先,脚手结构搭设前对所用材料都要认真挑选,不合格的不能使用,脚手架搭设要牢固、稳定,不仅要有足够的堆料、操作、运输使用面积,同时又能确保在各种天气和规定荷载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并且拆、装方便。脚手架起用前,要经常检查,严格控制堆料,不得超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设防护网,发现主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歪斜变形等,要停止操作,认真加固好后使用,大风、大雾、大雨天应暂停使用。

(1)高空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操作。

a)临边作业。建筑物的外墙、阳台、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栏、防护网并装安全门。

b)洞口作业。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上安装明显标志及通道门,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

c)悬空作业。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如吊篮、吊笼、平台、绳索、塔架等均应认真核查,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且勿存有侥幸心理。

③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 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临时施工用电要按规定安装、接线,并做好保护接地,设专人管理,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

(4)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有人负责防护,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5、安全隐患的处理

安全隐患的处理过程,必须由相应的工作流程来保证实施。具体如下:安全监理人员对于事故的安全整改措施的具体实施过程,进行效果评价,并保存相关的整改检查记录。安全监理人员对于正常的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应该及时的向相关的责任人指出,并监督其进行整改。

在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过程中,必须对于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切实监督相关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的存在原因的分析与解决,制定出相应的预防和纠偏措施;待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监理人员确定之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程实施计划。监理人员应该慎重区分不可抗力、首次出现、“顽症”、“通病”等类型,要求相应的施工单位予以完善和修订,从而进一步提出更加有效的整改措施。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当前的建设工程中,我们要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安全工作,使安全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职责之一,使安全监理工程成为保证工程建设整体安全的重要保障,从根本上提高建设工程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农斌.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控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18):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