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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风险及防范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0 09: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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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风险及防范

篇1

相比起传统外贸,跨境电子商务因在业务流程中精简许多繁杂的环节,进入门槛较低,宽松的监管环境,国家利好政策扶持以及近年跨境物流渠道建设的逐步完善,加上在线支付方式的不断推广等多种因素,使得跨境电商这种小额、高频、碎片化的外贸增长方式获得了长足有力的发展。据资料显示,2020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占到我国货物贸易交易额的38.86%,相比2019年的33.29%提升了5.57个百分点,预计未来几年将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网络经济渗透率的不断提高,跨境电商短期内急速膨胀发展,在给消费者带来选择多样性、购物便利和支付方便性的同时,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特性,决定了跨境网络购物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性,如由于买卖双方信用缺失导致的产品质量与货款支付问题等。这些风险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不良的购物体验,也影响了跨境电商卖家的经营效益,跨境电商保险因着这样的市场需求而产生。跨境电商保险是一种新型的保险产品,是当前新兴的电子商务保险的一个种类,它以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风险为保险标的,以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外买卖双方为保险投保对象,目的是以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保险费用参保某种跨境电商险种的形式,让保险公司保障投保人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可能面临的交易风险,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从而刺激买卖双方的交易热情,促进我国跨境电商的进一步良性发展。但目前保险在跨境电商中的应用仍然处于初级探索阶段,由于跨境在线买卖的特点,交易的时长、运输路途的距离、进出口清关通关的效率等等原因,存在的风险较国内电子商务来讲更为复杂多变,相应的保险费用就更高。对投保人来说,在衡量付出与收益时难以做出正确选择。这就涉及到跨境电商保险的必要性与否的问题。本文在介绍目前主要的跨境电商保险产品的基础上,对我国的跨境电商保险面临的主要困境进行阐述,提出了发展我国跨境电商保险的策略建议,以期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蓬勃发展。

一、伴随跨境电商衍生的

主要保险险种及主要保险产品由于跨境电商在经营产品、支付方式、经营模式、销售对象和物流方式等方面与传统外贸存在的差异,决定了跨境电商具有风险频发、信用缺失和服务空缺的不利条件。比如对境外消费者来说,货物购买前,担心是否是正品,质量是否如网页描述的那样,产品是否安全等问题;购买后货物跨境运输中,开始担心能否按时收到货,会不会包裹破损或丢失等;收到货之后可能会考虑能否退换货,由谁来支付退换货运费,以及商品维修服务能否兑现等等问题。对跨境购物环节的过多担忧往往导致购物行为发生率下降,影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正所谓需求市场催生供给市场,国内保险公司如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甫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专业从事跨境电商生态保险业务的豆沙包科技保险(上海)有限公司(DOWSURE),敏锐地嗅到了跨境电子商务保险的巨大商机,及时抓住市场先机,在跨境电商保险产品上不断推陈出新,致力于解决跨境消费风险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和不利影响,完善跨境电商生态环境。目前跨境电商保险主要集中在物流类、信用保证类和一些新奇创新类上,表1介绍了我国目前跨境电商方面主要的保险种类、具体产品及相应特点。

二、跨境电商保险目前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险种结构单一,险别创新不足

跨境电子商务中,买卖双方都承受着或多或少的不同种类的风险,以跨境电商卖家举例来看,一般情况下,卖家须面对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商业风险如跨境支付风险、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和物流运输风险以及买家信用风险等;国家风险如由于国家关系变动引发的进口国海关税率上调以及电商平台审查更为严格等等各种风险。但目前涉及跨境电商保险的保险企业推出的保险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多集中在物流类的退货运费险、破损险和丢包险,以及信用类风险的商品质量保证险和正品保障险上。整体上险种结构相对单一,保险种类稀少,险别创新不足,保险公司承保风险范围较为狭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种类的审查监管力度较为严格,一些新奇的尚未经过市场检验的保险种类,有可能无法通过审批。另一个原因更多的是保险公司出于风险规避的考量,担心新推出的险种市场接受度有限,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从而止于想法,未进行保险创新实践。事实上,适合跨境电子商务碎片化场景式的保险种类有很多,如因病毒感染、黑客侵袭导致的购物损失险、因汇率变动或关税上调带来的损失险、因卖家经营失败店铺被封带来的预付损失险等等,保险公司应不断开发更多适应跨境电商市场的具有竞争力的保险产品,以增加消费者的投保选择范围。

(二)保险定价机制缺乏灵活性

目前推出跨境电商保险的保险公司和科技保险企业来看,对跨境电商保险多数险种一般实行“一刀切”的保险定价制度,即不论是谁投保,投保哪个险种,都按照投保金额乘以固定的保险费率来计算保险费用。因而容易出现保险逆选择现象,以退运险为例,那些退货率高的消费者(如货比三家的消费者以及为获得节日满减优惠而故意多购买商品再进行退货的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退运险,退货率比较低的消费者就常常不去购买退运险。这就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变大,赔付率居高不下,影响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若保险公司因此提高保险费率,以应对保险逆选择现象,则那些真正的退货率低的跨境电商消费者,就会直接舍弃购买退运险,最终的结果有可能使得该险种由于难以持续而退出市场。保险公司如何充分利用AI技术,对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如消费者的购物习惯、退货频率等进行云计算并科学分析,系统梳理消费者,实行梯队差异保险费率,灵活差异化定价,做到千人千价,有效规避在跨境电商交易环境下固定保险费率的弊端,是值得不断深入探究的问题。

(三)经营者担忧保费支出削弱商品市场竞争力

目前,跨境电商保险的销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购物平台上的商家页面提供险别种类,供消费者自行选择,由消费者支付保险费用;二是由商家向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个种类的保险,作为激励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优惠手段,在消费者购物时直接赠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消费者取得跨境电商保险的前提是,要么卖家支付要么消费者自己支付保费给保险公司。在商品价格由成本和预期利润构成的情况下,若商家支付了保费,必然增加商品的成本支出,则商家只有抬高商品售价才能维持既定的利润率。若是消费者自行购买商家在网页推荐的保险的话,则消费者会把保费支出计入购买该商品所总计付出的购买成本,有可能出现因购买价格过高而打消购物想法的情况。因此,从价格的层面来看,保险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出口商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消费者保险意识尚待树立

在传统对外贸易方式下,通常每笔买卖的成交量和金额都较大,人们在运用国际贸易术语进行贸易时,都会全方位地去考虑可能存在的贸易风险,积极寻求降低这些风险的各种措施,因而投保在传统大宗对外贸易下对买卖双方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一种转移风险损失的手段了。然而,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交易金额小、买卖发生频率高、交易场景碎片化等电子商务固有的特征,买卖双方往往忽略其中的风险性。对部分消费者来说,即使知晓其中存在的风险,但考虑到购物金额较小,哪怕发生风险,其损失也并非致命,所以对于保险有可投可不投的想法。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影响消费者做出投保与否决定的关键所在,那就是保费支出问题。由于跨境电商属于对外贸易范畴,相较于国内电子商务,由于地域跨度大,清关手续繁琐等特点,其面临的风险更大,同一保险产品下的保险费率也高得多。例如,退货运费险这一保险产品,在跨境电商下,其投保费率远高于国内电商的退货运费险。据资料显示,跨境电商退货运费险,每一笔最低保费是21元,也就是说,即使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本身价值不高,但投保退货运费险最低也应支付21元的保费,这个费用较国内退运险保费低至一元以下以毛计算的水平来说显然超出了消费者一般所能接受的程度,加之侥幸心理,认为风险未必会发生,从而舍弃投保。跨境电商中消费者保险意识不足的另一体现是时间成本。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收货等待后,若出现商品与卖家网页描述不符、尺寸有出入等不影响物品使用的问题,消费者也会抱着“麻烦”“算了”的心态,不愿花费双倍的跨境运输时间来等待商品的使用。所以通常情况下,跨境电商保险即使出现在购物网页的显眼位置,它也难以成为消费者的必选项目。

三、完善跨境电商保险体系的策略建议

(一)借助区块链技术构建安全高效的跨境电商保险生态环境

保险公司应大力寻求与一些科技公司的合作,在保险产品研发过程中,植入新型科学技术,使得保险产品不仅更得消费者信赖,同时又可避免虚假投保和骗保的情况出现。例如豆沙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区块链+跨境物流保险”,向跨境电商提供保险、溯源、物流及信息共享等服务支撑体系。该技术运用到保险中的特点是,产品上链后,信息不可篡改,保证了保险全流程信息的透明、真实和可信。并且由于区块链信息传递是自动的,这就保证了信息交互过程的高效性和可靠性,降低各方的信任成本,有效地解决了跨境电商消费者关心的虚假发货、伪造商品身份、篡改物流信息等投机欺诈性问题,可大幅提升跨境电商的商品真伪保障和品质保证度,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安全高效和开放的跨境电商保险生态环境,为跨境电商的进一步良性发展提供保障服务。

(二)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大数据实现保险产品与市场的高度衔接

随着最早网络保险产品的推出,保险已不再仅仅是保险公司的事,保险销售模式的改变一并带来保险产品内容的多样化,进一步完善了保险生态体系。在网络技术发达的今天,一个保险产品的研发、定价和销售,需要经过大量有效信息的收集和筛查处理过程。各大跨境电商平台拥有大量的客户消费数据,保险公司需要与跨境电商平台通力合作,通过建立数据中心,实现与电商平台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保险公司利用大数据一方面可以多角度全方位地寻找客户,提高保险产品投放的准确率。同时,通过人工智能计算制定出客户信誉评级体系,保险公司还可以提高精准定价能力,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消费者制定不同的保险费率,筛选优质客户,降低赔付率。

(三)倡导政策对跨境电商保险的扶持措施多样化

1.跨境电商出口投保补贴。可以考虑根据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在实际跨境交易中投保的保险费用总支出给予相应比例的额度补贴。2.政府职能部门作为投保人投保。即政府部门缴纳保险费给保险公司,为辖区内的所有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投保。如2019年6月,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真品保险”,被保险人是保税区内各个跨境电商平台。也就是说,海外买家若买到宁波保税区内跨境电商卖家的假货,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3.设立跨境电商保险专项基金。专项基金的目的本质上也是补贴的一种,但补贴对象不是出口企业,而是承保跨境电商出口保险的保险公司或保险科技公司,使其降低保险费率,以抵销企业因为投保而多支出的成本,保持市场竞争力。

(四)运用监管制度进行保险市场约束的同时保障保险的创新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对跨境电商保险在鼓励其积极创新的同时,也要防止保险新产品的野蛮生长,监管当局应努力寻求鼓励创新与适度监管之间的平衡。首先是逐步完善监管制度,切实防范创新风险。对一些违反保险原则,炒作创新概念进行营销的所谓保险创新产品,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监管制度规定进行有效规范和市场约束,并不断与时俱进,积累经验,完善我国的跨境电商保险监管体系。其次是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对保险创新持“容错”态度,允许企业“试错”,并为保险创新提供政策支持。跨境电商保险是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而新生的保险产物,新事物的成长不可避免地会经历一个曲折的探索过程。监管部门应结合跨境电商保险的特殊市场环境,实施宽严并济的监管方式,对触犯监管边界的保险创新产品,尽量以引导为主,惩戒为辅,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创新和监管的平衡,为跨境电商保险创新营造良好稳定的法制环境。

篇2

一、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现状分析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交易双方为主体的一种支付结算手段,其伴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蓬勃发展而发展。近些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日益发展壮大,支付方式也随之多样化。而互联网的出现,为支付方式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目前,PayPal作为世界第一的国际贸易支付工具,拥有巨大的市场份额。2010年,阿里巴巴和海外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联合宣布,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伙伴。我国的跨境电子支付结算体系正处于发展阶段。

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风险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的风险主要体现于信用风险、网络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方面。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方式的特殊性,使得交易的真实性难以确定,并且虚拟化的交易带来了一系列单据审核的困难。本文主要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风险进行相关的研究与分析。

(一)信用风险

由于跨境的货物贸易可能造成款项已付而货物未收,或者货物已发而款项未收等现象,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其监管也只是停留在虚拟的层面上,很难确定交易的实际情况,因此,对于交易双方而言,都存在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可能承担着对方违约的风险来进行交易。另外,在此引入第三方介入也是存在诸多困难的。比如PayPal在针对海外贸易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对其他国家有意偏袒,使得我国企业在面对海外贸易时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及信用风险得不到保障。

(二)网络风险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是通过互联网的渠道来支付钱款的,因此在交易转账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比如遭受黑客攻击,数据系统遭到损害,使得大量内部数据被泄露或者篡改。另外,由于支付的虚拟化,会造成相关的交易单据审核产生困难。

(三)法律风险[2]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涉及多个国家,因此在支付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中会增加其跨境支付的法律风险。例如在跨境电子商务中退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各国的法律会偏向于保护本国的企业,可能会造成交易中的某一方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

跨境的支付结算会伴随着资金到账时间问题,一般资金不能立即到账,需要经过结算银行购汇或结汇支付,一般支付平成交易资金清算常需要7至10天,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比如,企业需要交易所得的货款来支付职工工资、生产产品、购买原材料等,但是由于资金在支付过程中停滞了一段时间,那么就会造成企业的经营周转出现问题,造成了企业经营的流动性风险。

三、风险的解决措施

针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的一系列风险,企业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防范风险:

第一,对于信用风险,可以建立信用机制,针对失信的交易方纳入信用黑名单中,限制其跨境交易范围。第二,对于网络风险,可以加强交易系统的维护,对交易数据加密,配置网络安全漏洞扫描系统,对关键的网络服务器采取容灭的技术手段。第三,对于法律风险,各国可以联合起来专门建立有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的法律,针对解决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中所产生的纠纷。第四,对于流动性风险,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向银行借款等,来抵御流动性风险。

四、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所带来的影响

一方面,在跨境的电子商务交易中,伴随着清算银行的购汇和结汇,使得在支付结算中人民币的使用次数增加,结算时使用的人民币也增多,因此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国际贸易的频繁往来,从而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另一方面,一部分资金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造成国家外汇管理的困难。因此,可以根据传统的国际贸易管理原则,将其外汇收支纳入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范畴,并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3]

五、跨境电子商务与中国经济“新常态”

跨境电商对我国新常态下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贡献。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大大节省了中间成本,降低了社会资源的占用,有利于促进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就业,推动我国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跨境电商的诞生意味着贸易商无需到大城市做生意,减少人口的流动,这有利于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伴随着跨境电商带来的的生产,销售,交换,物流等业务,这些都将带动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拉动需求的增长,从而解决当地人民的就业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和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由于各国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这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在进行市场定位时,要做好相关市场研究工作;结合新常态下沿边开放和新丝绸之路等战略的开展,物流企业可与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合作,建立海外仓持基地,节约陈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为有效应对国内外市场的变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之间应加大合作协调的力度,避免恶性竞争,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谈判能力。

新常态下,要实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化发展,跨境电子支付结算、跨国资信调查与跨国物流体系三者缺一不可。但目前我国在这三大要素方面的发展比较有限,制约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的扩大。在新常态下,国家一直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希望能促进贸易增量不断扩大,同时也致力于从政策和法律规范层面对存在的各种支付风险进行防范。

参考文献:

[1]黄永江,韦继强,韦念妤.关于构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外汇业务管理体系的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3(06):44-49.

篇3

(一)隐私风险

由于用户在进行商务交易的过程中,大多数的网络经验者都会要求消费者在交易的过程中登记个人信息资料。但是如果企业并没有对用户的私人信息进行保密而有所泄露,从一定程度上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情绪,造成消费者对企业产生不满情绪。同时在境外电子商务过程中,企业会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整理从而建立起消费者信息资料数据库,并且还会通过一种有价的形式向第三方出售,这就违反了电子商务活动的相关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风险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销售书本和报刊已经被众多的企业所应用,从一定程度上就会隐藏着关于著作权的法律风险。由于传统的著作权法是以实物为著作载体,而境外电子商务开始出现一种电子文档和课件浏览的销售方式。在进行电子交易过程中,企业无法从根本上保证购买者对书本和报刊信息的随意传播,同时也无法保证对其他用户的复制和拷贝,极易对原作者的著作权造成一定的侵犯,从而引发著作权法律问题。

(三)商务交易风险

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发展的产物,在交易的过程中需进行电子支付,从一定程度上就会面临着巨大的虚拟诈骗风险。境外电子商务中的交易风险主要是一种国际性的非法交易活动,参与境外电子商务的企业,并没有按照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贸易交易,造成企业与用户之间经济利益的损害。根据实际数据资料显示,大约有1亿的境内在线消费者受到虚假信息的侵害,所骗取的金额也是相当的高。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上并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评判标准,从一定程度上给许多的不法企业以及个人提供了洗钱的可能性。由于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平台比较多,从而给个别机构提供了p骗和违法违规的机会,使得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跨境消费上存在较大的安全漏洞,导致境外电子商务交易存在法律风险。

(四)货物税收风险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在邮递物品的过程中会存在个体小,以及总量大和种类比较分散的现象。企业为了能够逃避税收问题,开始进行多次邮递以及蚂蚁搬家的形式进行运送大量的货物。而小型电商开始以混淆自用物品与代购物品的方式来逃避税收。从整体问题上来看使得海关征税难度系数变高,导致国家的征税问题存在较大的漏洞。针对规模较大的企业,为了能够减少生产成品,降低税费,不惜采取一种走私的方式来进行逃避税收,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安全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五)电子支付风险

一是不同国家之间风险监管法律制度冲突的风险以及国家法律与国际电子支付风险监管规则之间的冲突,跨境电子商务中适用哪个国家的监管法律体系还存在争议和模糊的地方。二是传统金融业务法律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发展的需要。在电子支付服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法律界定及范围,电子支付服务主体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服务活动的监管缺少技术性高、层次较高的法律规定等等。三是洗钱的风险,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活动具有更强的隐蔽性,这给电子支付造成法律上的连带风险。此外,电子支付还面临客户隐私权、网络交易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这就要求银行在从事新的电子支付业务时必须对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

二、跨境电子商务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一)构建中国境外电商法律制度,细化防范对象

针对我国境外电子商务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必须要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需要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格局。由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的过程中,法律政策的制定具有滞后性,而且结构框架散落程度较高,从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国际发展步伐。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全球性的特色。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对世界电子经济的拉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法律的建立上也必须要顺应世界电子商务立法要求,尽最大可能的以经济的互动性来拉动法律法规的呼应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年的《电子商务模式规范》中的基础理论部分,针对国际电子商务中所存在的基本问题以及电子商务操作流程中相关规范进行了分析和概述,为我国境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4]。

(二)适时更新法律法规,统一规范行邮渠道流程

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是多变的,市场竞争比较的激励。为了能够尽最大可能的使法律法规适应境外电子商务的发展步伐,就必须要适时进行变革和更新保证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监督性。针对跨境邮递问题,需根本包裹的大小制定相应精细化的完税价格表。同时也需对跨境电商主要经营的服饰以及母婴和化妆品制定明确的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对各类品牌进行有针对性的区别定价,从而使各项价格标准能够更加的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针对邮递问题一定要制定相关的法律统一规范行邮渠道流程,降低一线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利,从源头上制止恶意虚报和瞒报的逃避税款行为,从根本上降低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的主观随意性,使我国境外电子商务各项流程能够更加的合理化和标准化,促进我国对外经济的增长。

(三)强化征税监管力度,建立电商企业信用评级系统

为了能够提高境外电商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可对经营跨境电子商务的各企业在行邮通关渠道上建立类似的信用分类评级制度,从而来设立相应的评价标准,科学有效的对电商企业进行公平公正的分类。海关单一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境外电商需求,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建立综合的监管模式。针对高资锌企业需提供一定程度的通关便利,提升整体的通关效率,是电商企业与海关之间实现双赢的局面。将境外电子商务企业纳入信息化通关管理系统从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的解决跨境电商小额贸易无法获取结汇的问题,有效的避免了境外洗钱的监管风险,提高了境外电商监督管理效率。

作者简介:张鑫(1981-),女,河北省安平县,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电子商务。

篇4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1-0117-03

[作者简介]刘钊(1976-),男,汉族,辽宁大连人,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基金项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4年校级创新团队项目“金普新区中小外贸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支持计划资助成果(项目编号:2014XJTD01)。一、大连金普新区建设概况

2014年6月国务院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金普新区成为我国第十个国家级新区。根据《大连金普新区总体方案》,金普新区将在对外开放层次、提升竞争力、利用外资水平、引进海外人才技术、企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加大改革和建设力度。

在对外开放层次方面,金普新区将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充分利用与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地缘优势,创新对外开放模式,进一步拓宽对外开放领域。

在竞争力提升方面,金普新区将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不断加快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大力推进服务贸易发展,努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效益及综合竞争力,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

在利用外资水平方面,金普新区将努力提高外资的利用水平,努力引导和推动外资更多地投向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在海外人才技术引进方面,金普新区将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力度,鼓励和引导外资企业在金普新区设立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积极融入东北亚和全球创新体系。

在企业国际化发展方面,金普新区将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国际资源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努力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金普新区的建设为大连企业尤其是大连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在大连全力推动金普新区建设的背景下,中小企业应抓住新区建设机遇,进一步推动企业国际化大发展。

二、大连中小企业行业分布及发展状况

大连市中小企业局公布数据显示,大连市现共有中小型企业219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这些中小型企业主要分布在以下六个行业:

一是消费类产品制造业。这些消费类产品制造业的中小型企业大多是以都市型工业为主要特征,如:服装加工业、医药生产业、旅游工艺品生产业、食品制造业等。

二是机械制造业。这些机械制造业的中小型企业大多是以为相关大企业生产配套产品为主要业务特征。

三是流通及服务业。这些流通及服务业的中小型企业大多是以市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企业。

四是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这些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的中小型企业大多是以精细化工、农药以及日用化工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五是建筑及建材制造业。这些建筑及建材制造业的中小型企业大多是以城市建设为主的企业。

六是电子器件及软件制造业。这些电子器件及软件制造业的中小型企业大多是以高新技术为主要特征的企业。

2015年大连市GDP为7731亿元,进出口总额为34764亿元,其中,中小企业经营对两项指标的贡献率达65%,中小企业已成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组成部分。大连中小企业虽然数量众多、行业分布广,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也面临规模小、产品中低端、产能过剩等诸多问题。

三、大连市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连市中小企业多处于传统产业链中低端,国际竞争力差

据不完全统计,90%左右大连市中小企业处于服装、医药、旅游工艺品和食品制造业等传统产业领域,并且处于这些传统产业链的中低端,大多存在高耗低效、产能过剩以及产品同质化严重等问题,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相对较弱,企业转变经营方式以及调整产业结构十分困难。同时,由于这类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的局限性,面临着在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要素获取能力的严重不足,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国际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市场拓展以及国际竞争等方面的诸多挑战。

(二)信息严重不对称制约大连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

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信息获取能力差。一方面,国内有对外合作需求意向的中小企业,由于对国外市场环境不够了解以及对国外交易对手不够信任等原因,很难及时、全面地获得境外市场的合作信息;另一方面,国外对国内有合作需求意向的中小企业,由于沟通渠道不够畅通以及对国内政策不了解,也很难找到比较合适的合作对象。因此,国际信息不对称是制约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融资难题是制约大连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主要因素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究其原因在于市场与技术的错配。国外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一般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管理经验,但市场相对饱和;而国内市场虽然广阔,但中小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以及经营管理能力相对落后,有些中小企业还存在“高污染、高能耗”问题。就大连中小企业而言,普遍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差。这使得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意愿比较低,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

(四)大连中小企业跨国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严重不足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虽然很多中小企业都在积极参与并稳步推进国际化发展,但大部分中小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都历经重重考验。中小企业国际化往往面临着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一系列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中小企业在跨国经营时对汇率管理驾驭能力偏弱,导致跨国经营金融风险大增。同时,大连中小企业多为民营实体企业,受汇兑风险、劳动力成本、要素驱动等因素影响较大,遇到诸如跨国金融风险挑战时难以应对。

四、金普新区建设背景下大连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对策建议

(一)抓住金普新区建设发展契机,努力推进产业升级和国际化发展战略

传统行业中小企业应当紧跟大连市企业转型及产业升级步伐,尤其是抓住金普新区建设的政策C遇,努力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中小企业应积极建立技术创新体系,通过自主创新、引进技术、共同开发合作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工艺包装水平等。尤其是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积极制定与金普新区相适应的生产经营战略,稳步推进企业国际化发展。

(二)充分利用“政银企”对接平台,及时获取国际合作信息

国际信息不对称是制约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工信部搭建了“政银企”对接网络平台。该平台主要提业信息、在线金融等服务,提高对接效率,方便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在线提交跨境撮合意向和相关信息,参加跨境撮合活动。同时,工信部联合中国银行以及相关机构对高端制造业、生物医药业、节能环保业、信息技术业、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等重点行业的中小企业开展跨境专题撮合,积极引入国外的先进技术及优质资产。大连中小企业应密切关注“政银企”对接网络平台,积极参与跨境专题撮合,尤其是针对国家新区、自贸区等地区差别化的跨境专题撮合。有条件的大连中小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掌握跨境专题撮合的最新信息,为自身国际化战略推进创造更多合作机会。

(三)借力“互联网+”战略,推进企业跨境电商经营

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1月,大连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标志着大连对外贸易步入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道路。大连中小企业应抓住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和大连跨境电商大发展的新机遇,积极推进企业跨境电商经营战略。中小企业除了参加展销会等方式之外,还应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来寻找国外资源和开发国际合作业务。尤其是在金普新区建立后,跨境电子商务必将成为推动大连外贸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中小企业实施“互联网+”转型和跨境电商经营必将成为推进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助推器。

(四)政府加大对大连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支持

为了促进大连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大连政府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积极落实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相关要求,切实推进大连中小企业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供给侧改革中,不断创新及完善投资机制和融资机制,积极解决大连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际问题,大力支持大连中小企业合理利用全球要素,提升跨国经营风险防范能力,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二是借助金普新区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投融资、并购合作等的支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进程。三是在落实国家新兴产业政策中,对生物医药、国际产能合作、“中国制造2025”、高端制造、“互联网+”行动计划、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中小企业予以适度倾斜,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品牌、营销、服务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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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2-0051-02

一、研究背景

(一)跨境网上交易背景:

随着近年来的发展,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已经开始接受,不少企业通过开展了跨境网上交易并获得收益目前相对于正规传统外贸而言,跨境网上交易还仅仅处于一个萌芽阶段,并开始逐步蓬勃发展,在未来将有可能创造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但由于中小微企业资产规模较小,经营风险大,缺少足够的抵押品或担保,在融资过程中融资难,因此融资成了跨境网上交易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阿里小贷背景:

阿里小贷是小额网络信贷的金融试验产物,是以中小网商为主要客户群体,以网络电子商务发生痕迹为信用数据来源,整合网络优势的一种金融模式。阿里小贷为促进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发展奠定了融资的基石,网络贷款其独特的优势通过阿里小贷得以验,但是其所面临的互联网金融共有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内部机制隐藏着的风险,风险防控体系存在的各种不足,等等都急需改善。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首先,本论文从选题背景出发,首先介绍了跨境网上在线交易背景下的外贸电子商务和阿里小贷的现状及发展。

其次,本文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利用比较分析法,对阿里小贷的产品体系、融资方式、风险控制做了详细分析,为后面提出的风险防控和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最后,本文通过研究阿里小贷在小额贷款中存在的风险,提出具有可行性的风险防控和监管措施,提高阿里小贷服务于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的水平,带动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阿里小贷为促进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发展奠定了融资的基石,网络贷款其独特的优势通过阿里小贷得以验,但是其所面临的互联网金融共有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在风险严重的情况下,迫使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使阿里小贷更好地促进额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阿里小贷分析

阿里小贷业务模式和流程

(一)产品体系:

阿里小贷提供两种不同方式的贷款服务:淘宝贷款和阿里巴巴贷款,两者实质的区别是线上贷款和线下贷款的区别。阿里小贷最突出的创新在于其线上业务,淘宝小额贷款则是其线上业务的典型代表。订单贷款主要是基于卖家店铺已发货买家未确认收货的订单金额以及店铺运营情况来进行综合评估给出授信限额;信用贷款则是基于卖家店铺综合运营情况给予授信,在授信额度内可多次支用,随借随还。利息方面,阿里小贷的利息按天计算和银行相比偏高,其日利息0.05%的利息均高于大多数商业银行贷款。但实际调查中,68%的店铺下次遇到融资需求时仍会选择阿里小贷,而相对只有16%会选择商业银行,原因是银行手续复杂机会成本太高。阿里小贷的到账速度是银行无法比拟的,从客户提出申请到商户收到贷款,只需点点鼠标,短短几十分钟后资金立即到账,解决小额资金问题再方便不过。

(二)融资方式

1、信托融资

阿里小贷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将信贷资产变现并再发放贷款。通过信托融资,阿里小贷的同一笔资金做多次放贷,进行多次资产转让,资产倍数变大。信托公司与小贷公司的合作使得这些资产包中的风险也得以隐藏,使得投资者面临潜在的损失可能,然而阿里有着强大数据后台检测与记录,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他们的贷款客户也是在网上长期经营良好、信誉评价高的企业,可以控制其中的风险。同时,阿里小贷通过支付宝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山东国际信托公司通过支付宝账户的检查以及信贷资产清单的审核来监督资金的运用与流向。阿里小贷通过阿里的生态系统闭环能够随时掌握贷款的路径, 也就能有效的从源头上避免风险发生的可能。

2、资产证券化融资

阿里巴巴首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在2013 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50亿元,合作方为东方证券。之后阿里还与其他基金公司等合作发行了规模为2 亿元的私募产品。因为市场普遍认为阿里的风控能力优秀,且信贷资产的质量较高,众多券商纷纷跟进和阿里的合作。阿里小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随时借款,随时还款,这点与其他的信贷资产资产证券化是不同的,因此这个基础资产是变化的,是与借款人的行为密切相关的。为了更好的减低风险,阿里跟券商合作对证券化产品做了不同的风险分类, 优先支持发行信用评级较高的证券, 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使得产品能够受到投资者的认可和监管当局的审批认可。

3、银行理财产品融资

阿里还积极通过与银行合作发行理财产品的方式融资。2013年阿里小贷将债权作为标的物,分别于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合作推出了债券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5%左右。这样的方式有效的规避了金融监管当局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融资的限制规定,同时发行理财产品的成本也较银行贷款要低。

(三)风险控制

1、限定贷款范围

具备阿里小贷申请人资格的主要是阿里巴巴的中国供应商和诚信通会员、淘宝和天猫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锁定贷款对象范围便于控制网络信息互通,细化交易数据,准确评估贷款风险,并实时地对贷款进行监控。

2、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交易数据库

阿里小贷自主创建适用于在线网商信用评估的风险数据模型,对在线交易用户的交易量、交易额和交易频率等数据跟踪记录,增加数据可信度,从而降低网络信贷风险,掌握借方的主动权。

3、寻找新型抵押品

一般的线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固定资产或其替代品抵押,给贷款人造成不便,导致贷款数额减少,为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决这一“短板”,阿里小贷提出以网店的未来收益作为抵押替代品,对借款方而言,无疑是一种无负担抵押,对于放贷方而言,虽然存在很多不定因素的风险,但通过云计算和模型建立,可以对网商的未来收益情况得到估算,若借款人违约,交易平台将会关闭其网店,使其失去获得未来收益的权利,转化为借款人的违约成本,一般而言,在贷款计算过程中,违约成本要远高于贷款本身,巨大差额的违约成本也能促使借款人主动还款,降低违约风险。

4、对贷款流向的监控

在网上申请贷款成功后,运用自身平台,将贷款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中,对于这笔资金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监控: 一是从阿里小贷平通的数据库中直接获得贷款的流向信息; 二是从银行方面获取贷款的流动信息。

四、存在的风险

(一)外部环境风险

1、法律合规风险

目前我国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还处于摸索试点阶段,尚没有一套法律框架来界定其法律地位。小额贷款公司以企业法人身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着银行业务性质的金融业务,但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因而不受到《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体系的覆盖。作为小额贷款公司,阿里金融小微信贷持有的是小额贷款公司执照,不具备银行执照,也就没有吸收低利率存款的功能,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也都因此受到制约。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小贷公司都会面临的主要风险。虽然阿里小贷款利用数据及平台优势降低了信用风险,但阿里金融小贷业务整体仍存在超过1%的不良贷款率。所以其处理信用风险仍然任重道远。首先,信用风险的贷前识别上仍需提高,同样对于风险监测,阿里金融的经验仍不算丰富,并不直接控制企业的银行账户,因而对风险的动态捕捉能力有待提高。其次是对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有限,由于阿里金融主要提供信用贷款,缺少合格抵押品,导致违约风险缺少缓释途径。

3、网络系统风险

对于阿里金融而言,其大量线上审核,自动化审核,依赖线上大数据平台的运作方式也面临着网络系统的风险。事实上,对于电商小额贷款公司而言,主要面临两大类网络系统风险。其一是电商小额贷款公司所依托的电商平台所面临的网络系统安全问题,其二是电商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网络系统安全问题。网络系统风险是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回避的重要风险,其以数据为本,善于运用网络的特点决定了其作为电商小额贷款公司更要重视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这样才能降低风险,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二)内部机制风险

1、经营主体风险

阿里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因人气不足、交易量低或管理混乱而导致经营收益无法应付经营支出,从而存在亏损倒闭风险。基于对支付数据的对接,以小微企业现金流、库存、订单等数据为风控手段,为企业提供商业保理服务,使得原来阿里金融的无风险收入或业务模式转化为有风险的担保收入或业务模式,一旦借款人违约,单笔标的风险就有可能演化成阿里金融公司的经营风险,最终使得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

2、计量与监测经验不足

尽管阿里金融采用多种模型来计量客户的违约风险,但是其与商业银行相比在历史违约数据积累上有较大劣势,另外在分析违约概率上也仍然缺乏丰富经验,数据分析能力薄弱。同样对于风险监测,阿里金融的经验仍不算丰富,缺乏核心风控技,并不直接控制企业的银行账户,因而对风险的动态捕捉能力有待提高。

五、解决措施:

(一)在互联网浪潮来临之际,监管当局应该转变思路,改变监管手段,更新监管技术,以适应时展的需要。可以更多的为小额外贸贷款企业拓宽转型发展之路,帮助其明确定位,在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幵放更多的小额贷款外贸公司融资方式, 使其经营成本进一步下降,也是得我国的金融机构层次更加多样化,更好的服务于中小外贸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应该视同金融机构对待,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使其降低成本更好的为广大的小微外贸企业服务。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征信体系纳入到官方的征信体系中来, 建立统一的标准化的全社会的征信平台,为所有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日常监管工作应有明确的分工合作。人民银行应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公司的贷款利率、资金流向的跟踪监测,并将其客户信用信息纳入征信体系。银监局应负责定期对其贷款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定期的现场检查以及非现场监管,了解其经营情况,规范其经营活动,对其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质询,帮助其维持正常经营,控制风险。同时,还应当要求跨境电商小额贷款公司将重要经营信息,重大事件以及财务情况及时向公众披露。要求其及时向公众披露信息,有助于利益相关人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增加公司透明度,利用市场力量约束电商小贷公司,辅助监管。

参考文献:

[1] 陈文,王飞.网络借贷与中小企业融资[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4.4.

[2] 李晓海阿里巴巴小额信用贷款探秘2010

[3] 国家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

[4] 李晓海.阿里巴巴小额信用贷款探秘[N].中国城乡金融报.2010—8-4.

[5] 郁国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浙江金融,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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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4月15日,深圳某模具制造公司(简称A公司)收到来至印度尼西亚某公司(简称X公司)购买奖杯的询盘,双方通过在线及口头交易磋商,达成奖杯样品的交易协议。协议规定A公司按X公司提供的图纸及原材料要求,生产一套奖杯共4件,每套价格1000美元,A公司承担样品通过快递寄到X公司的全部费用。

X公司要求通过Paypal支付货款。A公司业务员考虑到该笔货款为样品费,且在以往的业务习惯中,不超过1000美元的货款公司允许采用Paypal结算。A公司同意了X公司的支付条件。

4月23日,A公司收到Paypal发出的收款邮件,收取了X公司通过Paypal支付的1000美元货款。

4月25日奖杯生产完毕后,A公司通过国际快递将货物寄往印度尼西亚,在Paypal交易详情中填写发货跟踪号,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X公司发货信息。4月30日,货物到达X公司并被签收。

5月5日,X公司发来邮件称A公司所交货物数量不符,并已在Paypal的调解中心提出争议。A公司Paypal账户中1000美金被Paypal冻结。X公司称双方协议的奖杯数量是4套,而A公司只提交了1套,还需另外补交3套。A公司称双方当时商订的价格就是每套1000美元,数量l套4件,并且给X公司发过报价单。X公司回复说没有收到A公司的报价单。A公司回电称,按X公司的原材料要求,一套奖杯4件的生产成本已达5000元人民币,奖杯报价1000美元每套仅仅收回生产成本及快递费用,为了以后双方的进一步合作,才有这么低的报价。X公司不理会A公司的解释,坚持认为双方已经谈好的价格是1000美元4套。

双方协商无果,X公司在提出争议的第10天将Paypal争议升级为补偿申请。Paypal公司要求A公司到Paypal的调解中心去申诉,并提供证据证明X公司提出的补偿申请不属实,否则货款有可能被退回X公司。

在这笔业务中,A公司业务员认为这是一个样品购买订单,且金额不大,没有与X公司签订正式的书面贸易合同。A公司的业务员在查询双方交易沟通记录时才发现在沟通记录、邮件中均没有X公司确认价格的文字记录,X公司是通过电话口头确认价格的。A公司所提供的情况说明及邮件内容均不是“有效证据”,不被Paypal采纳。Paypal建议A公司继续与X公司协商,争取让X公司主动提出关闭Paypal争议,款项方可解冻。

A公司只能继续与X公司协商。最后,经过反复协商,A公司同意以700美元每套的价格再给X公司生产3套奖杯,但要求2100美元的货款由X公司在深圳的指定人来A公司提货时支付。协议达成,X公司关闭Paypal争议,A公司的1000美金被Paypal解冻,A公司挽回货款损失。

二、案情分析

上述案例,从出口商的货款被冻结到货款被解冻,说明出口结算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合理选择出口结算方式

不同的结算方式有不同的结算特点,其收汇风险也不相同。例如,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受益人要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方可顺利结汇,开证行负第一付款责任,属于银行信用;电汇支付方式下,只有债务人把应付款项交给汇出行汇出,收款人才能收到货款,属于商业信用;托收支付方式下,付款人到代收行付款,收款人才能收到货款,也属于商业信用。熟悉交易中所选择的结算方式,才能尽可能做好结汇风险防范。

线上第三方结算是一种信用中介服务、一种支付托管行为。付款人通过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货款暂时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保管。在确认收货无误后,付款人在支付平台确认支付,货款方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转到收款人账户。

本案例中,A公司业务员疏于收汇风险防范,没有对X公司进行资信调查,并同意通过Paypal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货款。A公司业务员对Paypal支付特点又不够了解,在得知X公司已经通过Pay-pal付款的情况下,以为货款已经收妥,赶忙按约定生产并发货,忽略了及时收集交易证据。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选择合适的出口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规避结汇风险。对于新客户,出口商应选择收汇风险小的结算方式。在本案例中,A公司与X公司初次交易,本订单下的货物是应X公司的要求专门制作的,考虑到一旦货物遭到拒收将难以再次销售,A公司应该要求X公司预付货款及运费,让X公司采用电汇的方式将款项通过电汇预付给A公司。

(二)重视交易合同的签字确认

交易合同是进出口双方履约的重要依据,也是发生争议后索赔、理赔的重要依据。在买卖双方交易磋商结束后,对商订的合同条款起草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才履约。

本案例中,A公司的业务员认为这是一个样品小订单,对签订书面合同不重视,所有交易条件都只是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沟通确认,没有与X公司签订严谨的书面合同,导致争议发生后,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X公司显然要比A公司熟悉Paypal支付工具。X公司利用Paypal支付对买方保护的特点,提出争议,使得A公司Paypal账户中的款项被冻结,又在争议发起后20天内,将争议升级为补偿申请。争议升级为补偿申请后,Paypal会介入调查,要求收款人出示证据。X公司有意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对价格条件进行口头确认,并一口咬定没有看到卖方的报价单。由于没有书面协议,A公司又无法证明约定的数量条款,导致结算陷入被动。

(三)争议发生后积极协商,减少损失

国际贸易实践中,争议时有发生。争议发生后,积极协商合理的解决办法,不仅体现了业务员较高的应变能力,还能减少损失发生。

A公司在Paypal申诉失败,面临1000美元货款损失的风险。A公司继续与X公司协商。考虑到公司已经有现成的奖杯模具,再次生产奖杯的成本将比第一套奖杯成本低,A公司结合X公司的需求,主动提出以“成本价”每套700美元的价格再给X公司另外出售三套奖杯。

最终,A公司与X公司达成协议并签署书面合同。X公司关闭Paypal争议,A公司挽回1000美元的货款损失。

三、几点启示

线上第三方结算作为电子商务重要的服务支持,随着电子商务的大范围普及,线上第三方支付已经是大势所趋。在实践中,出口第三方结算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方的信用风险、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信用风险及线上支付安全风险等。

(一)注重交易方的信用风险

第三方结算过程中,资信可靠的付款人在收到无争议货物后,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确认收货及付款,款项方能从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划到收款人账户。因此,做好客户资信调查,严格履行贸易合同,能减少退货、拒付等风险的发生。特别是,对首次业务往来的客人,出口商要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可以通过查看买家在商务平台注册的账户信息,双方经过相互核实,加深对彼此的了解。出口商应该主动给客户提供出口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注册情况、经营情况,同时让对方提供其企业法人登记注册情况等信息。有必要时,委托第三方资信调查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分析客户,通过了解客户的采购意图,防范客户违约风险。

(二)重视贸易合同在防范风险的作用

本案例中出口方之所以会出现风险损失,与只有口头交易而没有合同依据有极大的关系,做到“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避免出口违约发生,另一方面,在签订合同中也要防止进口各种风险,特别是按合同规定支付的条款。只凭口头交易,不签订书面合同,任何纠纷或风险,都有可能由出口方承担。

(三)选择资信可靠的第三方支付企业

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作为结算的中间方,在第三方结算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基于其支付业务特点,在一定时间内会集聚大量付款方的备付金。虽然第三方支付企业将保证金托管在银行专用账户内,但沉淀资金的控制权仍在企业。因此,若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挪用该笔款项,可能导致支付风险发生。2010年9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施行,为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确定了准入门槛,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的资信得到一定的保证。但出口企业采用线上第三方支付平台结算货款时,仍然需要选择资信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结算。为了降低风险,货款可选择分批小额支付。款项到账后,出口商及时把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上的金额转入公司银行账户,防止资金被“冻结”、被挪用等风险。

(四)关注线上支付的网络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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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2-0064-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2.15

随着互联网经济和网络购物的发展,以PayPal、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行业迅速崛起。艾瑞咨询集团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1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每年增长幅度都在100%以上,呈现快速增长态势[1]。为满足日益普及的跨境网络购物,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推出跨境网上支付业务,对现行外汇管理形成了一定冲击,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外汇监管制度。

一、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发展现状和趋势

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家在网上选定要购买的商品后,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平台收到货款后通知卖家发货,等买家收到商品后给出确认信息,第三方支付平台就会将货款转入卖家的账户中。买卖双方处于不同国家,将会涉及外汇资金的跨境收付。

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已获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共196家,主要有PayPal(易趣公司)、支付宝(阿里巴巴旗下)、财付通(腾讯公司)、广银联(亚马逊)、快钱等支付企业。其中,用户数量最大的是PayPal和支付宝。

由于我国国际贸易进出口快速发展,以及人民币升值和跨境物流配送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不满足于国内购物,将目光转向海外,跨境网购市场不断扩大。据万事达卡的调研报告显示,中国跨境网购市场呈现逐年递增翻倍趋势,预计2012年将达180亿元,2015年中国海外网购市场将接近500亿元人民币①。因此,拓展跨境支付业务成为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必然选择。目前,国内涉足跨境支付业务的支付企业,除了PayPal外,主要有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龙头企业。PayPal作为国内最大的跨境支付商,2011年在大中华区的总支付金额超过44亿美元,占其亚洲地区收入的40%,并以每年70%的速度增长;拥有超过1亿活跃用户,支付业务遍及全世界190个市场,支持20多种货币交易。但随着国内企业的涉足,PayPal在跨境支付一家独大的局面势必会发生变化。国内市场的逐渐成熟以及消费者对跨国支付需求的日益增长,更多的中国企业将走向国际市场需求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主要模式

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较传统国际贸易有明显优势,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跨境交易,不仅可免去兑换外币的困扰,节省货币转换费和购汇点差等换汇成本,而且交易快捷方便,支付成功率较高,安全性也有保障,能极大提升跨境购物用户体验。其主要模式有:

(一)境内买家向境外购付汇模式

1.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境内买家名义购付汇。境内买家与境外卖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内买家将等值人民币支付给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外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买家名义向外汇指定银行等申请购汇,再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名义向卖家付汇。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支付宝等。

2.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平台名义统一购付汇。境内买家与境外卖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内买家将等值人民币支付给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外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平台名义向外汇指定银行等申请购汇并向卖家付汇。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广银联等。

3.境内买家自行购汇通过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汇。境内买家与境外卖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内买家自行购汇后向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支付外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外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给卖家。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PayPal、Moneybanker等。

(二)境内卖家从境外收结汇模式

1.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统一结汇。境内卖家与境外买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外买家将外汇支付给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内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平台名义申请结汇后向境内卖家支付人民币。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快钱、收汇宝等。

2.境内卖家自行结汇。境内卖家与境外买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外买家将外汇支付给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内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收到外汇的境内卖家以自己名义申请结汇。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PayPal、Moneybanker等。

三、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外汇监管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交易模式中可以看出,通过第三方进行跨境支付具有极强私密性和隐蔽性。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办理的外汇收支业务,买卖双方达成跨境交易通过一对一的资信往来完成,客户信息处于高度保密状态,外汇指定银行基本不参与其中,无法掌握详细信息,如果缺乏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有效监管约束,将难以有效实施外汇监管。目前在外汇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缺少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市场准入规定,机构资质良莠不齐

2010年6月,人民银行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非金融支付机构纳入了监管范围。该《办法》规定了非金融支付机构准入的条件,要求所有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必须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网络支付。之后人民银行先后针对互联网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等细分业务领域管理办法,但均是规范支付机构境内业务,未涉及跨境业务的管理。实际上,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跨境支付业务中担负着“准银行”的外汇结算功能,从事外汇业务比从事国内结算承担更大的风险,急需外汇管理部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外汇市场制定严格的准入门槛。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职责不明确,缺失跨境业务操作规范

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跨境收付中扮演“代收代付”的角色,如果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参照执行现行银行跨境支付结算规定,有的交易环节操作难度大,有的交易环节无法实施,不利于第三支付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但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涉及到代收代付资金的结售汇、跨境收支、境内划转、账户开立、国际收支申报等多个领域,必须要求其核对客户身份,保守商业机密,保管业务及会计档案,规范开具发票,配合监管机构进行监督与检查,尽职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等等。目前外汇管理法规尚未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交易支付功能所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进行统一明确和规范,造成其应承担的市场职责和义务不明确。

(三)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监管手段有限,难以实现真实性审核

一是交易双方所提供的客户信息难辨真伪。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像银行等金融机构那样获得身份认证识别系统,也没有要求注册用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因此无法审核注册用户的身份是否真实。二是交易的无纸化和虚拟性带来的单证审核困难。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信息均以电子形式进行传递,而电子单证可被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和痕迹,导致传统的单证审核失去基础。此外,虚拟游戏物品等交易产品具有虚拟特性,交易的真实性更加难以把握。三是缺乏与资金流相匹配的报关信息。货物贸易外汇改革后,将通过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与传统货物贸易相比,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方式以快递为主,无法取得海关报关单等合法凭证,缺乏与资金流相匹配的货物流数据,增加了外汇监管工作的难度。四是难以确认跨境交易资金来源及用途。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生的资金收付存在着笔数多、金额小的特点,要完成对数万笔涉外收付资金进行来源及用途的逐笔确认相当困难。

(四)缺乏对沉淀外汇资金的有效监管,容易产生支付和信用风险

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划转,第三方支付机构一般都会规定相应的结算周期,支付资金不可避免地会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一定时间的停留而成为沉淀资金。跨境支付交易中,由于物流环节多,时间长,国际结算账户的结算周期加长,资金沉淀风险更为显著。通过第三方机构完成的资金收付过程中,由于银行仅依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指令即可完成对资金的实际支付,如果交易客户和沉淀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在目前国内缺乏相关监管法律的情况下,可能产生支付风险和信用风险。另外,对于大量外汇沉淀资金每日所产生巨额孳息的归属以及结汇等一系列问题都需加以明确。

(五)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难,存在异常资金流动及洗钱风险

第三方支付是以网络平台为基础,适用主体多数是电子商务的买家和卖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仅提供代付、代收业务,不对网上交易双方货物和价格真实性进行核实。由于目前国内对电子支付业务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和风险控制机制,交易双方通过制造虚假交易,便能在第三方支付平成资金分散转移,达到规避外汇监管的目的。一是部分个人经营性收付汇资金可能逃过外汇监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外汇资金可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混入赡家款、工资汇款等资金中,通过个人非经营性收付汇途径进行跨境转移。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向多人汇入小额资金。居民个人限额以下涉外收入免于申报,个人年度总额以内资金仅凭身份证即可直接结汇,而超过部分可通过在直系亲属账户间境内划转后再行结汇,从而实现异常资金流入。另外,随着洗钱手法的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使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外汇资金的洗钱也成为可能。

四、完善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外汇监管政策建议

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为我国进出口企业和个人提供了网上交易及支付的便利途径,又通过信用中介功能,降低了国内企业进入新市场的信用风险,这一行业的发展将有力推动我国贸易便利化进程。但在我国对外汇资金跨境流动实行较严格监管的背景下,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从多个方面突破了现有的外汇监管体系,产生资金流动的新风险。对此,外汇监管部门应积极应对,平衡严控风险与促进发展的需求,积极支持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规范发展,并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相应监管措施,保障我国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一)严把市场准入条件,明确第三方支付跨境支付业务的主体资格

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出台具体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管理办法,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位为办理本外币兑换和支付清算的非金融机构,作为银行业务的有益补充。参照商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准入标准,建立非金融支付机构跨境业务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明确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外汇业务实施资格管理,颁发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许可证》,从业务经营资格、业务范围、外汇政策监督等方面建立准入标准,明确高管人员需具有外汇从业经验及相关任职资格,规范真实性审核职责及相关权利和义务,禁止不具备条件的支付机构办理跨境支付及相应的结售汇业务。

(二)出台业务操作细则,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业务操作行为

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列入外汇管理主体范围,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规范经营、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跨境业务时必须核对客户身份,保守商业机密,保管业务及会计档案,规范开具发票,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个人结售汇管理、国际收支申报等业务管理制度。提供逐笔跨境交易对应的交易记录及相关资料,提供终端用户的交易账号及支付路径。建立外汇收支服务报告制度,定期上报跨境交易报告等。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账户进行专户管理,账户内资金的划拨增加审核环节;设置统一的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国际收支及结售汇统计交易编码,进行专项统计与监测;出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结售汇实施细则,规范此类资金结售汇数据的报送与统计归类。

(三)加强监管手段和渠道,提高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交易真实性审核效能

与公安部门协调,对符合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放“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查核居民身份真实性。消除个人网上交易的货物流和资金流匹配监管盲点,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合作银行开立过渡账户,存放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或提取的资金,个人资金入账或解付时,需提供大于或等于入账或解付金额的物流清单,防范虚拟物品大额交易。与海关和邮局建立业务数据共享机制,及时了解通过航空等邮寄进出境的数据,以实现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支付数据的货物流总量核对。加强网上即时个人结售汇业务的监管。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合作银行的系统对接,将网上即时个人结售汇业务信息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实时监测个人外汇收支情况,把握跨境交易资金来源和真实用途。

(四)实施资金严格区分管理,防范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出现信用风险

参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制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外币备付金管理规定,根据与其合作银行情况,允许开立多个外币备用金专用账户,但需向外汇局报送存管协议和相应的账户信息资料。对客户外币备付金账户资金与第三方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资金进行严格区分管理,不得混用。外币备用金专用账户收入只允许客户备付金的划入,支出只限于按照客户指令的对外支付,不允许另有其他收入或支出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账户资金实行无息管理,避免此类账户产生大额孳息后因归属问题产生争议。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跨境网络支付业务进行定期审计检查,确保客户的沉淀资金的安全,督促规范跨境网络交易的业务操作。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客户的沉淀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并要按比例上交担保资金,以防范信用风险。

(五)加强监测及查处,坚决打击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非法资金转移

一是加强对第三方支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建立非现场监测机制和异常交易预警机制。根据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银行提供的交易主体明细信息,了解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经营情况,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的预警功能,加强对网上跨境交易业务数据的监测、分析和排查,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二是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注重风险防范和完善内控制度。对跨境网络交易中的大额、可疑信息及时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及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部门,主动加强与反洗钱部门的协调配合,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跨境支付交易进行洗钱活动。三是建立网上交易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针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外汇服务运作模式的特点,工商、税务、海关和外汇局等监管部门应加强联合监管,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现市场准入、纳税监管、物流信息等各业务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第三方支付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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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724.6 [文献标识码] A

Problems for the Logistic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sumers

KANG Zhengfa, ZHU Yu

Abstract: The major problem for the logistic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is the difficulty in controlling logistics cost, long logistics period, and lack of sound policy support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the safety guarantee for consumers needs to be promoted. To deal with these problems, strateg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sumers are proposed, including improving policy measures such as customs, proactively accelerate the business of overseas location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promote the digital level of logistics enterprises, strengthen the safety awareness of consumers and develop cross-border logistics by land.

Key words: cross-border e-commerce, logistics, problem, solutions

借着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潮流,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正在蓬勃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通俗来讲就是把在国外的商品,直接通过互联网和终端销售给在国内的消费者,其本质上与传统电商活动是相似的,当然跨境电商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特性。因此,不论是平台电商还是自营电商,为了加入这场跨境电子商务的争夺战,都在这样的形势下纷纷开通了海淘频道。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4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6.43万亿元人民币,跨境电子商务渗透率达到14.2%[1]。

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物流带来了潜在的巨大市场,但是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方面,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专业化、个性化物流服务方面与消费者的期望还有差距。另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本身对物流的运作也还没有进入专业化的轨道,还没有探索出一种适合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运作模式。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作为物流产业发展的新方向,正以其高速增长的发展趋势引领当下的物流发展潮流。但是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在运作中产生了许多问题,在消费者体验跨境电商的时候,跨境物流往往是导致消费者体验感不好的重要因素,因而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思考的问题。

一、基于消费者视角的跨境电商物流现状分析

时下很多年轻人喜欢使用海淘,购买的商品也是多种多样,从个人洗护到美妆护肤、电子电器……都是消费者海淘购物的热点。正是由于跨境电商具有行业门槛不高、市场非常广阔,运营成本比较低、以及当下正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等特点,成为我国电商市场发展的新热点。据统计,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已经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和地区,而且发展速度也处于领先地位。近二年跨境电商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长,消费人群也日益增加,年龄跨度也在不断的增长,跨境电商格局开始初现形态。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在我国境内,各类电子商务平台每年跨境出口商品有10亿多个。以“天猫国际”为例,目前,天猫国际有美妆个护、食品保健、母婴用品、服饰鞋包和生活数码等五个大类,有300多家店铺,4000多个国外知名品牌纷纷入驻,不乏有高端品牌也加入其中,销往我国[2]。

为了从消费者视角解读跨境电商物流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一份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调查问卷”,该调查问卷通过“问卷星”平台,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了221份样本。主要从消费者角度了解他们对于跨境电商的看法和对跨境电商物流的态度。通过调查显示,海淘的风靡程度也慢慢从年轻人蔓延到中老年人,年龄层变的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接受海外购物,喜欢认可这种交易模式。再者,跨境电商模式慢慢向传统电商转换,这也是海淘越来越容易让消费者接受的原因之一。

关于“如果您使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您会选择跨境电子商务的原因是?”的数据为:选择“比较方便可以尝试到新鲜的东西”的比例为62.38%;选择“国外的产品品质比较好”的比例为55.71%;选择“大家都在用”的比例为21.9%。

调查结果显示更多的人是想要比较方便的尝试到新鲜的东西所以选择跨境电子商务,也有不少人是觉得国外的产品品质比较好,当然也有少部分人存在着跟风的情况。以韩流举例,近年来随着韩剧在国内的热播,对于韩剧里演员的妆容、服装等的争相模仿带动了一大批的韩国代购,然而这样的风靡也有弊端,有关韩国商品的假货现在做的越来越让人难以辨别。但是新鲜感是每个人都会无尽无止追寻的,这也是为什么当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势头一片大好的原因。

正因为跨境电商物流面临着种种棘手的客观存在的问题,使物流的成本很难降低。一般来说,从国外购买商品所需的物流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都是比较高的,而如今很多消费者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成本的。

关于“跨境电商物流的运费”消费者也是有各自的看法。在调查问卷中,关于跨境电商物流费用的问题“您一般在进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时能接受的运费是多少?”调查结果为:“免运费”比例为14.93%;“10元以内”比例为21.72%;“11-20元”比例为27.6%;“21-50元”比例为24.89%;“51-100元”比例为5.88%;“无所谓”比例为4.98%。

调查问卷数据显示,有近百分之六十的人只能接受20元以内的运费成本,只有百分之六不到的人对于跨境电商物流成本可以接受的价格是50元到100元的。由此可见,消费者对于跨境电商物流的成本只能接受很低的价格,这也是当今跨境电商企业无法突破的一个难题。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现在,消费者的隐私容易被泄露,交易的安全问题也难以得到保障。尤其是跨境电商,商品通关时需要很多的个人信息资料,为了让包裹经过这么长的物流周期还能准确无误地到达消费者的手上,所以消费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必须足够详尽。再加上如今消费者的自我隐私保护意识还没有很强,这就加大了跨境电商商家保障消费者的隐私安全的难度。此外,因为跨境,所以物流运输的路途比较遥远,商品一路颠簸,保证商品全程完好无损到达消费者手中的难度也相应比较大。在消费者对跨境电商建议的调查中,相关数据为:“我国需要完善法律,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比例为80.54%;“发展快捷高效低价安全的物流服务”比例为70.59%;“加快推动进口与国内流通衔接”比例为58.37%;“进一步加强对其监督”比例为52.94%;“其它”比例为3.62%。调查数据显示百分之八十的人认为我国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跨境电商相比较于传统的电商更难保障消费者的隐私以及交易的安全问题,跨境贸易的客观距离因素导致产品的售后服务难以得到保障,客户投诉最多也是这一方面。

总之,我国跨境电商物流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物流的成本很难控制,物流的周期比较长,国家没有具体完善的政策支持,同时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也需要提高。

二、基于消费者视角的跨境电商物流中的问题分析

(一)物流成本控制

跨境电子商务的消费体验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取决于跨境物流成本的高低,正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较高的成本能保证一定的物流质量。无论是跨境物流的网络建设所需成本还是跨境商品的税费、跨境的快递费用等都是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3]。由于买卖双方的交易是属于跨境交易,所以一般来说遇到产品质量、或者是产品实物与照片中的样子相差太大或者是消费者拍错等一系列其它原因导致消费者需要退换货,也会因此形成第二次物流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此外,海外仓储服务模式包括的仓储费用、配送费用、通关额费用等一系列成本也更加加重了跨境交易的负担。

“消费者对跨境电商担忧因素”调查的数据为:“售后难以保证”比例为65.16%;“运费成本太高”比例为61.54%;“物流太慢”比例为56.11%;“长途损坏”比例为46.15%;“支付不方便”比例为14.93%;“其它”比例为0.45%。消费者在选择跨境电子商务时担忧比较多的前两个分别是因为距离售后难以保证以及运费成本比较高。客户对跨境电商抱怨占比较大的是运费成本,有超过百分之六十的人认为运费成本太高他们难以接受。

物流成本在传统电商中控制得比较低而且效率一般都很高,消费者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物流成本,与跨境电商物流成本相比就显得难以让人接受。有时候国外的产品虽然很好,但是运费比产品本身还要昂贵,这当然让消费者难以接受,但是这又是跨境电商企业很难避免的。

(二)物流周期较长

根据Focalprice的客户满意度调查,显示客户对跨境电商最大的意见都是集中在物流这一方面,而物流周期漫长一般又是客户抱怨的重点[4]。这是在跨境电子商务中最显而易见的一个问题。国内传统电商物流一般都能做到3-5天使消费者从下定单起拿到购买的产品,一般超过一个星期消费者就会开始不满意,会去找客服询问。与传统电商对比起来,跨境电商不仅物流周期会更长,售后服务也难以做到与传统电商一样好。在聚美优品这个平台上,购买海外购商品虽然发货物流等时间很快,物流情况也会随时有明细更新,但是海外购不设置客服,购买前和购买后无法与客服沟通商品问题。

此外,跨境电商因为其特殊的自身特点,物流的环节比传统电商物流要复杂很多,因此相较于国内电商物流,跨境电商物流的周期肯定会比较长。通过正常普通的流程,购买国外的商品物流周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如果遇到国外购物旺季或者打折季比如过黑色星期五等,商家仓库可能会产生爆仓的情况,这就大大增加了物流周期。因此,跨境电商物流的周期一直制约着商家的发展,成为了跨境电商发展的一道坚固的屏障。

(三)政治、文化、法律、海关等风险

依据波特的PEST模型来看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对跨境电商活动的影响颇深。跨境电子商务涉及跨国的交易,无法回避当地的政治、知识产权、区域的风俗习惯、政策变化等因素,对我国跨境电商物流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5]。也是因为每个地区不一样的政治文化、风俗习惯,不同的国家对于新兴的电子商务也制定了不一样的法律来保护消费者和商家两方面的权益。这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讲有一定的风险,对于对这些更加不清楚的消费者更是一大风险。

(四)跨境电商物流中的安全问题

通过网络平台购物其实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信用安全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而被海关扣留的事件也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出现,一些国内知名的外贸电商网站甚至也在这几年发生了信用欺诈的事件。

如果由于质量或者运输的问题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出现不满意,却因为跨国交易本身的各种限制使自身应该的权益无法维护,结果就是造成许多的消费者对于跨境电商企业不信任、不放心。但是,商品在路途中受到不可预估的破损也是有可能的。跨境电商物流过程中商品包装问题的调查数据为:“大多商品包装精致,商品完好无损”比例为38.46%;“大多包装简单,商品完好”比例为47.96%;“大多内外包装有轻微破损或商品损坏”比例为11.31%;“大多包装或商品已经完全破损”比例为2.26%。虽然物流过程中比例较低,但盼望已久到手的货品居然有问题的,购物体验可想而知了。

但是跨境电商一旦出现消费者需要退换货的问题就无法及时很好的解决,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物流周期很长,退换货所需的物流成本很高,所以跨境电商企业就很难做到像传统的电商企业一样承诺七天无理由退款。有些跨境电商企业能做到有理由退货就已经很好了,很多企业是表明商品一旦售出不退不换的。这当然是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因素之一,因为不退不换的销售很难给消费者安全感。

物流是电子商务活动由虚拟的交易转变为实体交易的一个重要途径,它同时也是整个电子商务交易中的重要环节,但是它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安全问题。首先第一个方面就是商品的安全。对于商品安全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减少或者避免风险,比如对于不同的产品提出相对应不同要求的运输,要求卖家在包装货物时利用一些辅助工具比如说泡沫或者充气垫进行缓冲减少商品在运输时的损坏,当然在商品打包时要更加注意,并且可以在运单上写着醒目的字条“易损物品,轻拿轻放”等相关说明使快递派送员在运输的过程中多加注意或者商家直接给消费者购买运费险,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最主要的是卖家应该选择能让人信任的可靠的物流公司,这不仅可以使货物平安及时送达,还提高了客户对企业的信用度。其次就是数据安全。在这个网络科技如此发达的时代,个人信息数据非常容易泄露,人和人之间触手可及的弊端就是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也变成了商品,平时经常收到一些莫名的垃圾短信、接到诈骗电话。所以商家更应该慎重的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并且信誉度高的物流公司,要注重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同时跨境电商的商家还应该宣传自我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及方法,加强消费者的自我隐私保护意识,对于自己的快递包裹上有详细信息的外壳要妥善保存或者销毁,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小商家保障消费者隐私的难度。

三、基于消费者视角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对策研究

(一)完善海关等政策措施

政策能够保障消费者体验。消费者海淘购物类别调查结果显示,“电子产品”比例为54.75%;“进口食品”比例为53.39%;“美妆护肤产品”比例为50.68%;“母婴产品”比例为19%;“家用产品”比例为18.1%;“电器”比例为14.48%;“办公用品”比例为4.98%;“其它产品”比例为7.24%。几乎一半使用跨境电商的消费者都会在跨境购物平台购买日用化妆品、奶粉、电子产品等。电器、母婴产品等产品也有不小的潜力成为跨境电商产品的新宠。孩子是每一个家庭捧在手掌心的宝贝,尤其是在国内屡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我国的很多家庭都会选择成本比较高的国外奶粉。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家柴跃廷曾经指出,真正的国际大贸易商家对跨境电商这块沃土仍然处于观望状态。我国则需要尽快打开跨境贸易的关口,进一步主动的引导跨境电商的发展。首先是尽快开通“海关总署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实现我国与他国的电商平台、电商物流企业等操作系统,同海关总署电子口岸的系统顺利实现成功对接。其次是海关建立分类监管,保持监管的灵活性,把开放的监管数据标准能加快建设起来。通过大平台和大数据理念建立包含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电子口岸结汇单据、退税等通关数据库信息平台,进一步强化流程的高效透明,提高海关监管的效率[6]。最后是同其他相关国家共同推进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相关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以及其他一系列的配套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共同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二)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物流的海外仓业务

目前,跨境电商物流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解决跨境电商物流难题迫在眉睫。在此情况下,不少跨境电商开始尝试发展海外仓业务。跨境电商商家通过在海外设立仓库的方式,直接完成部分物流配送任务或者解决跨境电商物流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这就是所谓的海外仓业务。

相对于传统的电商物流,海外仓业务模式具有以下优势:海外仓业务模式可以将跨境电商物流成本大幅度的降低,解决消费者抱怨的最大问题之一。一是海外仓具有一次性批量进行运输、报关等优势,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产品报关次数,将跨境电商物流成本从根本上降低。阿里巴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通过设立海外仓业务,跨境电商企业大约可以降低将近百分之二十的物流成本,这样能大大减少跨境电商物流成本的压力。二是海外仓的模式可以将跨境电商物流的运输配送周期进行有效的缩短。当企业设立海外仓之后,就可以提供仓储、分拣、包装和配送等一体化的相关服务,进而使跨境电商能够及时回应当地消费者的要求,将物流程序更加的透明化。通过在本土进行配货、发货,将跨境电商向传统电商的相对转化,能够尽快将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减少物流的配送周期[7],这样能降低消费者的投诉率。三是海外仓业务能够充分的满足当地消费者无条件退换货要求,更大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比如,在已经设有海外仓的国家和地区,一旦消费者提出退换货的要求,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可以将货品退回到海外仓,新货品就可以由海外仓再次提供给消费者。这种做法可以合理的规避海关、商检等等一系列繁杂的环节,同时缩短商品配送的周期,做到及时快速的退换货,消费者的体验效果也会相应的变好。四是海外仓业务也能有效避免汇率、政治等方面的风险。海外仓的存在,使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可以将收到的当地货款存于当地账户,并选择合适的机会进行结汇,真正的规避汇率、政治风险。海外仓业务可以有效帮助跨境电商商家规避汇率风险,促进跨境电商贸易的发展。海外仓是在当前的政策前提之下让商家和消费者同时受益的一种方式。

(三)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

加强跨境电商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其服务水平的必由之路。跨境电商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必须涵盖跨境物流各终端智能设备的所有信息处理环节,众多的书面信息转化为电子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准确完成,并及时反馈到信息管理系统等。一是要提高消费终端的信息处理与服务水平,通过APP、网页等一系列的信息查询系统,可供选择语言环境的为消费者解决跨境物流全程追踪问题,让消费者时刻了解自己购买的商品到了哪里,或者在运输路途中某一个点长时间的停留是什么样的原因。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物流企业的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要在物流运输、储存、搬运、装卸、包装以及资金结算、信息传递等方面,通过建立各种信息处理的模块,推进跨境电商物流企业业务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与统一化。

消费者跨境电商交易支付方式的调查结果为:“支付宝”比例为87.78%;“网上银行”比例为41.63%;“财付通”比例为7.69%;“环迅支付”比例为2.26%;“快钱”比例为2.26%;“其他”比例为3.62%。调查问卷显示有百分之八十八的消费者是通过支付宝在跨境电商交易时进行支付的,因为支付宝具有方便、安全等特点,这一点也使消费者的体验感觉更好。

跨境电商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能够使跨境电商物流服务更加透明化,消费者的使用感会比较好,同时他们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也会随之提升。当客户的体验感受变的更好,也能从侧面增加消费者心里物流成本使得当前的跨境电商物流的成本让消费者更容易接受。

(四)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对跨境电商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现在很多消费者不重视自我的隐私保护,容易上当受骗。首先,应当健全相关的法律条文,对于利用网络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给予明确的处罚方式,强烈遏制利用法律漏洞的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我国关于跨境电商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消费者在受到网络欺诈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保障他们的权益,不完善的法律让网络犯罪分子钻空子,更加的嚣张。其次,媒体可以进行消费者隐私自我保护措施的宣导,教导消费者如何妥善保管自己的隐私信息,将有自己隐私信息的快递外壳销毁,如何防范自己的隐私不被盗取,注意不明来源的网络连接,不随意在网站上输入自己的隐私信息,教导消费者提高防范网络诈骗意识。媒体新闻宣导的一些诈骗新闻或者是最新的网络诈骗手法能快速的让消费者知道在哪些方面要留意,时刻留意自己的隐私不被别人随意盗取,留意身边的网络欺诈现象,从自身防范。最后,跨境电商的物流服务商可以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存上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终端配送人员的职业教育以及监管措施。

只有从商家和消费者及国家法律政策多方面同时注意保护消费者隐私安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隐私数据泄露造成的诈骗的恶劣事件发生。此外,虽然网络购物辨识商品真假难度比较大,但有些消费者自身因为贪图小利而吃大亏,得不偿失。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因为只能通过商家给出的图片进行识别选择,所以更加应该多多对比店家,尽量选择值得信赖的店家,比如企业在网络购物平台上注册的旗舰店,或是等级比较高的店家,或者是选择比较大的购物平台。在网络上购买到的商品也可以拿到专柜专卖店去检验,现在有些商品也可提供网上检验。

(五)发展物流的陆路跨境运输

为了控制跨境电商的物流成本,可以拓展除空运、海运以外的陆路运输。物流运输的方式在根本上决定着跨境电商物流的周期和成本。“一带一路”构建了我国的新丝绸之路,东至亚太经济圈,西到发达的欧洲经济圈,在原丝绸之路的基础上向北扩展了许多,这为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道路的畅通能够助推物流业的发展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这也必然会导致商品流通加快。当西部的道路开发更加完善之后我国在进出口货物在物流配送上,具有更大的选择空间,除了海运空运等方式,也可以通过陆路跨境方式进入东南亚与欧洲各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贸易上的往来,或把二者相结合,可以达到更高的效率。

[参 考 文 献]

[1]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市场专题研究报告[R].易观智库,2014

[2]金明,刘盈丰,郭泉.浅析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物流问题[J].商场现代化,2014(10):30-31

[3]张夏恒,马天山.中国跨境电商物流困境及对策建议[J].当代经济管理,2015(5):51-54

[4]胡敏.出口贸易做跨境物流的整合者[N].中国经营报,2011-03-28(C15)

篇9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传统的支付工具之一,在促进国际贸易结算和融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越来越多的企业以铁矿石、电解铜等大宗商品为载体,在转口贸易下利用信用证融资功能套取银行资金,利用境内外利差获利或从事高风险投资赚取高额利润,不仅扰乱正常的贸易秩序,而且为各类非法资金实现跨境转移提供了渠道,潜藏巨大的洗钱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一、利用信用证从事贸易洗钱的主要类型

 

(一)虚构进出易或利用虚假单据,以非法资金偿还到期信用证款项

 

操作模式为境外B公司和境内C公司事先串通,C公司向B公司进口某种大宗商品,骗取A公司代C公司申请某银行开立见票后90天付款的远期信用证。B公司持信用证在境外银行贴现获得资金,进行一系列高风险投资,掩饰、模糊以欺骗手段获得的资金性质,使其转化为表面合法化的投资收益。待信用证到期后,C公司可将非法资金偿还信用证款项,达到掩饰其非法性质和来源的目的。

 

(二)利用转口贸易将基础贸易复杂化,实现非法套利和洗钱

 

操作模式为境内一从事钢材进出口业务的A公司,在境外设立B公司和C公司两家关联公司。B公司从境内进出口一批“钢材”,然后将同一批“钢材”出口给境内A公司,A公司再将同一批“钢材”出口给境外的C公司,C公司将同一批“钢材”出口给境外最终用户。实际控制人A公司将一笔简单的国内钢材贸易流程转化为三次转口贸易流程,通过多次转口贸易操作,企业不仅可以利用境内外利差套利,而且利用转口贸易入境资金性质难以识别的特点,犯罪集团利用这条路径,将来源不明的资金从境外转移至境内,在境内经过一系列投资后,在远期信用证到期后,再将境内经过清洗的资金以偿还信用证款项形式汇出境外,最终实现利用转口贸易赚取境内外利差和非法资金跨境转移的目的。

 

(三)境内外公司互开信用证,实现非法资金跨境转移

 

操作模式为境内A公司从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从境外B公司进口某商品,境外B公司再通过开立信用证方式购买A公司的商品,以此种方式反复操作,实现境内外资金的跨境转移,洗钱主体乘机将部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资金内,用于支付到期信用证款项。

 

(四)以备用信用证合法形式掩盖大量非法资金来源

 

操作模式为某境内A企业以高于其注册资金规模的方式筹集大量现金抵押某银行,开出以A企业海外关联公司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实现利用贸易融资方式将非法资金转化为表面形式上合法化,从而达到清洗非法资金目的。

 

二、政策建议

 

(一)信用证运行规则中应嵌入反洗钱要求,顺应国际反洗钱形势需要

 

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是信用证业务运作的法律依据,但在条例中缺少防范洗钱风险的相关规定。国际商会应参照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40+9项建议,评估当前国际贸易融资欺诈和洗钱风险,修订补充信用证业务原则和操作规范,嵌入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引导银行在办理贸易融资业务中加强对客户贸易背景、基础合同审查等尽职调查要求,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在保持信用证独立性和单证相符原则的灵活性安排基础上履行必要的反洗钱国际义务。

 

(二)加强多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防范贸易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洗钱风险

 

贸易领域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要求银行同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贸易数据信息共享查询机制,以实现针对可疑进出口厂商及时查询贸易背景和交易情况,帮助银行对可疑货物的贸易、生产流程的审查核实,识别判断异常情况,降低贸易融资欺诈和洗钱风险。

 

(三)贸易融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客户的尽职调查,强化风险监控和贷后管理

 

一是调查审核贸易企业背景和交易对手。对成立时间短的企业,特别是关联公司较多、关系复杂、关联担保或互保的企业重点关注,了解企业实际控制人。核实企业交易对手历史业务情况,重点防范交易对手为上下游关联企业套取资金的风险。二是调查审核贸易商品和金额。

 

客户主营业务是否列入重点关注商品,对于电解铜、铁矿石、棕榈油PAT等单价高、具有金融属性、变现能力强的大宗商品,要确定是自用还是贸易,判断交易合理性。对于黄金、珠宝等价值高、体积小、易于标准化的进口商品,要进一步核实进口报关单、运输单据等,防范虚构贸易背景套利和欺诈行为,分析单笔金额是否合理,与客户交易惯例是否一致、与客户销售款规模是否匹配。三是审核单据。办理贸易融资服务,应审核客户的各种物流单据正本,并确保物权的正确归属,防止借用物权单据进行融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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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互联网的发展,外贸领域逐步出现了一种崭新的贸易模式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商出于资金及风险的考虑,倾向于将传统的大额交易转为中小额交易,将长期采购变为短期、多批次采购,进口商采购行为的变化使利用互联网开展的跨境小额批发或零售业务迅速发展起来;同时一些个人购买者也可以在全球购物网站上进行比价和购买性价比产品的行为,这些数量众多、散布在全球各地的长尾需求,也成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强大引擎。

2、技术创新及配套服务的完善扩充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在线交易功能

随着相关IT技术的不断完善,以贝宝(PayPal)为代表的国际性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使用,新兴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的不断涌现,以及各类传统金融、支付机构迅速开发网上支付业务,使得跨境电子商务所依托的跨境支付模式日趋成熟。

3、产业链利润的重新分配成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国际贸易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是销售渠道缩短,国内企业可以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直接建立国内产品与境外批发商/终端消费者的营销渠道,自主掌控产品的境外营销环节,重新拥有产品的国际市场定价权,把产业链的主要利润留存在国内经营者手中;同时,可以直接和消费者联系,更清楚目标市场的需求,更好指导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

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结构及主要业务模式

1、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链结构。

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境内生产企业/供应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B2B及B2C)、物流服务商、支付服务商、境外批发商/消费者。

2、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业务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分为出口和进口,出口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第三方出易平台,主要以第三方购物网站,例如阿里巴巴等网站完成交易;第二种是自建出易平台,把产品直接销售给境外。进口主要也是两种模式,一种是境外直发,国内消费者通过境内外电子商务平台如亚马逊、eBay等网站选购产品,通过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付款,境外卖家利用邮政小包或国际快递把产品从货源地直接送达国内消费者的业务模式;一种是直接在国内仓库提货。整个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模式B2B模式最主要的物流方式是采取集拼或零担出口业务,B2C模式最常用物流方式是国际邮政小包和国际快件出口业务。

三、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

1、事中监管的海关执法模式已不能满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

目前,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监管主要还是采用事中监管的方式,管理重点以监管货物为主,难以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单次进出口物品种类多、每类货物数量少、金额不大等特点,难以满足其快速通关的需求,极大限制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自身也出现因查验工作量急增,难以保证执法效率和质量等问题。

2、进出口通关环节灰色清关现象比较普遍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产品多数从专业批发市场或中小生产企业采购,难以在产地进行检验,同时,由于单次出口订单的金额一般较小,企业无法承担高昂的出口法检费用,无法获得出境货物通关单,导致部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不得不将出口报关和物流环节外包给机构,通过灰色清关或异地申报等方式报关报检出口。另外,检验检疫部门尚未对行邮、快件方式抵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产品建立相应的法定检验程序,导致大量需要进行法定检验的产品通过行邮、快件等方式以个人物品名义进口,大量进入国内市场销售,逃避检验检疫监管,将引发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方面的风险。

3、正常结汇途径受阻,推高企业结汇成本和资金周转压力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进出口业务通常无法取得相应的进出口报关单收付汇凭证,难以按现行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管理规定正常结汇,外汇大都只能够留存境外或者通过地下钱庄、个人多次携带等方式回流国内,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结汇成本和资金周转压力,限制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4、企业难以获取退税所需的票证,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由于采购来源、出口报关方式等各方面的原因,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难以获得与出口货物相匹配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凭证等相关文件,因此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四、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思考

跨境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小额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现,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正在悄然引发世界贸易的变革,应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1、尽快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监管体系

2012年5月,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启动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对跨境电子商务所涉及的海关监管、商检配套、支付方式、物流服务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探索解决跨境电子商务B2C模式中遇到的通关、检验检疫、结汇和退税等问题,这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入一个阳光化、规范化的新发展阶段。未来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在监管环节应更多地使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涵盖海关、检验检疫、外管、国税、商务部门、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在内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监管体系,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和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将有利于提高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的通关便利化,有利于提升各监管部门的行政效率,有利于在大数据时代及时掌握外贸运行的真实情况、为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准确的依据。

2、提前防范规则风险,掌握制订规则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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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5)09-0030-03

[作者简介]祁丹萌(1979-),女,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自从2011年全球电子商务进入第五阶段――智慧阶段,互联网信息碎片化以及云计算技术愈发成熟,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出现,i-Commerce(individual Commerce)顺势而出,电子商务以主动、互动、用户关怀等多角度与用户进行深层次沟通。越来越多的公司利用各种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出口营销,贸易网络化带来更多的资金流入,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凸显。

一、我国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发展概况

网络贸易(Internet Trade)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如万维网、因特网等现代化电子方式所进行的贸易或商务活动,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通过互联网进行贸易活动,或者以Internet为载体,利用数字化进行在线交易。交易磋商、签约、货物交付、货款收付等交易过程均可在互联网上进行。这种贸易的网络化趋势,打破了空间和地域的限制,大大推动了贸易的信息化发展,推进了贸易方式的不断创新。在网络贸易中,贸易活动的各方通过不同的网络服务平台,浏览贸易信息、进行贸易洽谈、签订贸易合同、支付货款等。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国内市场对海外商品的需求高涨,预计未来几年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的份额占比将不断提升,但由于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所以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份额占比将会保持相对平稳态势。2015年4月,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从进出口结构看,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中出口占比达85.4%,进口比例14.6%。美国成为中国出口电商的主要出口目的国,占中国整体出口电商份额的16.6%,欧盟占15.3%,东盟占11%,俄罗斯、巴西等其他新兴市场也迅速发展和壮大。传统进出口企业纷纷利用各自固有的优势,开始大规模进入线上跨境电商市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外贸卖家从面向海外的TO B(to bussiness)方式转向直接面对海外消费者的TO C(to customer)方式。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跨境电商的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在各方面迎来利好,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交易规模越来越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也快速被人们所认知,国内以阿里巴巴速卖通、敦煌网、兰亭集势等为代表,国际主要以亚马逊、EBAY等为代表。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的应用远远领先于其他领域,出口企业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出现了许多巨资投入外贸网站的情形,如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亚洲资源、中国出口商品网、美商网注册、阿里巴巴、中贸网、中企网等。我国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正在积极发展中,据统计目前有4.5% 的出口企业已广泛开展,有31.2% 的企业初步开始,28.7% 的企业已着手开展,12% 的企业已有考虑,只有23.6% 的企业还没有考虑。

二、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发展现状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的报告显示,2011―2013年苏州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分别达1800亿、2400亿、3500亿元,连续三年增幅保持在30%以上。苏州零售网商密度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2位。据阿里研究院的《2013年中国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苏州列全国“百佳城市”第9位。2014年上半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300亿元,同比增长35%,预计全年将超过4500亿元。同时,跨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苏州龙媒科技(环球市场华东总部)第三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2013年实现订单交易额500亿。江苏一达通外贸综合型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通关、物流、外汇、退税等一站式服务,2013年实现交易额1.5亿美元。2014年11月,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区获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12月份平台已上线运营。

为更好地了解国际贸易网络化环境下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现状,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的形式进行调研,发放并回收了62份调查问卷,实地走访了5家苏州中小外贸公司,了解了外贸行业相关情况,进一步了解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目前对电子商务平台的使用情况,并在调研中总结了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存在的问题。

三、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计算机和网络知识贫乏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是由于电子商务发展历史较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苏州很多中小外贸企业的业务员对利用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获取能力的认识不足,计算机网络知识贫乏,信息化观念淡薄。商务部预计,未来五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数据反映的状况虽然很积极,但与美国、日本等电子商务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有很多业务员只限于从网上获取消遣性信息,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获取所需要的关键信息,未能更好地提高产品效果以及品牌推广。此外,公司计算机网络设施尚不健全,计算机速度、技术指标、管理水平无法适应网络国际贸易发展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商业模式单一,缺乏特色和创新

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是为消费者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购物环境,但现在网上购物在服务上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是商品目录庞杂,查找商品信息困难,并且最终完成认证、在线支付手续相当不方便,而且现在国内大多数支付还是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二是电子商务缺乏完善的后台传统服务的支撑,比如物流、配送等,商品不能及时配送到消费者手中,往往是阻碍人们网上购物的重要原因。如果电子商务不能在服务上比传统商务做得更好,不能为消费者节约交易时间,就根本没有任何和传统商务相比的优势。

很多外贸企业的外贸模式单一,缺乏自身特色皆因于此,比如笔者走访的某外贸公司,其体系运行的营销平台比较单一,仅利用阿里巴巴平台产品、获取询盘,但询盘数量少,且质量以及产品特色不明显,缺少宣传,该公司原来的特色是小批量订单定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定制量较小,造成成本增加、利润下降。

(三)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不健全

有的商家出于成本和政策风险等方面因素考虑,将信用风险转嫁给交易双方,有的商家为求利益最大化虚假信息、扣押来往款项、泄漏用户资料,有的买家提交订单后无故取消,有的卖家以次充好等现象常常发生。而这些现象成为导致消费者对网上购物心存疑虑的根本原因。

物流管理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持续进行的必要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表现为物质资料的流入转化、流出过程。一旦某一环节不能及时获取所需物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秩序将被扰乱。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另一大障碍是缺少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全国性货物配送体系。目前我国的物流企业数量虽具有一定规模,但能适应现代电子商务的物流企业仍较少且规模偏小,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不尽如意。比如实地调研的苏州某有限公司主要依靠其内部建立的物流平台,然而该平台效率不高,规模偏小,且较为零散。物流状况与电子商务交易所需的配送服务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四)外贸软件漏洞较多

从对实地走访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中了解到,某公司使用的I9畅想外贸软件不成熟且不完善。在跟进客户过程中无法使用客户名称查询客户跟进记录,必须使用公司名称,增加了搜索负担。此外,有些无用的客户信息无法删除,造成系统无用信息冗余,影响客户的跟进质量。样品管理不完善,样品寄出记录无法录入,导致实查库存与系统显示库存存在误差。调研结果显示,这不仅仅是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而是苏州中小型外贸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

(五)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网络风险防控措施薄弱

信息基础设施是制约网络贸易发展的“瓶颈”,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方面已取得一些成效,网络架构基本形成,但与国外相比,国内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仍严重不足,至今国内尚无一家实际网上银行,海关、商检、保险、税收、运输等部门实现网络化的目标还很遥远。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现阶段仍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贸易,而只能做到“在线浏览,离线交易”,所以,总体建设仍是初步的,金融电子化和商业电子化的目标还很遥远。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创新为网络经济提供了机会与挑战,使得网络市场蓬勃发展。网络方便了交易双方之间的信息沟通,降低了交易费用,然而网络交易的信用风险并没有因此得到改善,特别是网络交易信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相对薄弱,交易双方的主体和信用状况难以确定,交易平台的责任和权利尚未明确,网络诈骗行为防不胜防,严重制约着苏州中小外贸公司网络交易市场的发展。

四、促进苏州中小外贸企业网络国际贸易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风险防范和规避机制

苏州中小外贸企业应大力推行风险意识教育,使每位业务人员都充分认识到外贸业务具有极大风险,应努力加以规避;认真做好对贸易伙伴的资信调查。如果没有周密详尽的资信调查,不可盲目开展业务,大宗业务更是如此。

(二)完善现代多层次物流配送体系

根据现代物流配送发展趋势,多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应由“物流配送作业系统”、“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和“物流配送主体系统”三部分组成。物流配送作业系统是物流配送体系的运行基础,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则是物流配送体系得以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物流配送主体系统是物流配送作业系统和信息系统运行的施动者和承担者,为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提供了行为基础。三者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因而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应从这三方面入手,提高物流配送的市场化、网络化和标准化程度,并加强物流配送的软硬件建设。

(三)优化外贸软件,明确客户定位

外贸软件是专门面向国内出口型企业的一种管理软件,一般涵盖外贸客户搜集、外贸客户管理、外贸业务流程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几方面。其中,外贸客户管理软件应以客户关系为核心,以业务管理流转为主线,充分了解目标客户群体的使用习惯,如在欧洲,很多专业采购商使用黄页次数比网络多,而有些地方则使用B2B商务平台较搜索引擎多,企业应根据不同地区客户的习惯来制定不同的网络营销方案。此外,在外贸软件中应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删除无效用户并加以归类,减轻系统负担;增加语言搜索功能,以方便不同语种的业务人员使用;客户档案集中管理,有效防止企业资源流失,方便对客户进行资信考评,以规避风险;利用多格式、多功能图片等方式对样品进行管理,有效控制样品成交情况及其现存量。

(四)加强网络国际贸易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研发

中小外贸企业应注重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发,联合各级研究机构和应用开发商,加大科研投入,尤其要加大原始创新的力度,大幅度提高我国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并在取得研究成果后,及时申请海内外知识产权。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对电子商务新技术开发成果的奖励和推广力度,利用世贸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多边协议与协定中允许的保护措施,大力保卫企业贸易,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加大打假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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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昌华.电子商务时代的互联网营销[EB/OL].http:///finance/special/jinshubiao/ziliao/detail_2011_04/28/23805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