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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期教育为各类教育打好了基础
作为个体接受教育的发端,早期教育对整个教育事业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影响。中国教育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历时五年的一项联合研究证明,早期教育能让儿童的小学教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明显提高他们小学、中学时的学习成绩和智力,减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失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受过幼儿教育的孩子与没有受过这一教育的孩子相比,往往更能顺利入学,过早辍学的可能性也少得多”;“早期教育的不足或缺乏这种教育,均可严重地影响终身教育的顺利进行”。
2.早期教育能促进家庭幸福
众多事实表明,孩子能否健康成长和发展是决定家庭生活是否和谐幸福的一个关键因素。一方面,独生子女问题使得早期教育更显迫切。中国有众多独生子女,他们是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希望,他们绝不能失败,包括他们的教育都不能失败。但这些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非常孤独,加上高楼住宅里隔壁邻居来往不方便,独生子女从小缺少玩伴,这意味着他们缺乏交往的技巧。另一方面,中国年轻的父母大多数是上班族,没有太多时间、精力承担对幼童的早期教育与保育或学习早教知识。换言之,急剧的、大规模的城市化、工业化背景下的中国年轻家庭事实上难以胜任对孩子早期教育的责任,这部分工作势必由社会来承担,或为这些家庭提供帮助。早期教育机构通过承担幼儿教育与保育,将幼儿父母尤其是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促进了母亲就业,改善了妇女经济、家庭和社会的地位,提高了家庭生活质量。
3.早期教育有助于社会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而早期教育公平是教育公平的起点。早期教育具有显著的补偿作用与功能,对处境不利儿童的早期教育,能有效提高和促进这些儿童融入主流社会,降低因出生和成长环境的不利所带来的影响,减少社会分层现象和社会贫困。美国长达三十年的“开端计划”和“佩里早期教育项目”等追踪研究均显示,对家庭经济贫困、父母文化水平低的社会处境不利儿童实施早期教育,能成功地打破消极的贫穷循环圈,使其因认知、语言、社会性等各方面能力发展得更好,而更有可能完成高中学业并获得工作上的成功,能自立而不是依靠社会福利,更有可能组建家庭并对婚姻生活忠实,减少未成年父母人数、减少特殊教育开支、增加高校毕业率、增加就业率、减少犯罪率等情况。
二 早期教育的市场失灵问题需要政府干预
1.早期教育投入问题
目前,我国早期教育是完全市场化的,即由私人投资建设早教场所、购买相应设施和教学玩具、招聘员工,再通过向家长兜售其课程服务取得收入,其总收入扣除投资成本以及各种税费后的差额,即投资利润。为便于招生,早教机构一般选择在人流集中的位置,因而场地租金较高,在激烈竞争下,其收费不可能太高,导致其利润较低。总体来说,早教机构的场地租金、特许加盟费、教学玩具采购费、员工工资构成其成本的主要部分。早教机构员工素质要求较高,员工招聘困难、流动性高,管理难度较大。作为私人投资,早教行业门槛高、投入大、管理难、利润低、投资回收期长,这让很多有意进入的私人资本纷纷退却。完全市场化的早期教育不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早期教育中来,进而不利于早期教育事业在全社会的普及和发展。从解决早期教育巨大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需要政府分担相当部分投入,还需要政府推出各种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大量进入早期教育领域,以分担财政压力,并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早期教育事业发展。
2.早期教育公平问题
如上文所述,私人投资早期教育需要考虑进入门槛、成本与利润、回收期限、管理难度等现实问题。出于成本考虑,私人早教机构的收费不可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支付能力较低的家庭提供服务。私人资本既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意愿这么做。进一步讲,早期教育与服务的效用更多地体现为减少犯罪、减少贫困等社会效用,这部分成本完全由私人包括早教机构和家庭来承担,这是不公平的,因而也是没有动力的。因此,如果早期教育完全由市场提供,显然弱势人群的孩子将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早期教育,这对其将来的发展是不利的,对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也是不利的,要解决这个负激励问题,需要政府主动承担起保障所有儿童能平等享有早期教育机会的财政责任,需要一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投资进入早教行业。
3.早期教育监管问题
教育领域的消费明显带有“不完全信息”的特征,家长对什么是早期教育、什么是优质的早期教育并不具备完整的信息,在选择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他们做出理性的选择,有可能被误导甚至欺诈,这就是市场化的早期教育可能导致的负外部性。由于行业竞争或专业能力乃至职业伦理参差不齐等方面的原因,各个早教机构往往会对早期教育的主要内容、质量标准、价格标准、师资标准等各执一词,一些实力较差的早教机构所推出的教育内容可能是缺乏核心理念引导的,甚至在实践中为迎合家长而出现各种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思想和做法。同时,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面对早教机构的宣传轰炸,作为消费者的家长也很难判断早教机构及其课程服务的优劣、好坏,需要政府为其提供一些基本的帮助,需要政府管理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要政府制定早教市场的规则,这些帮助其实就是居于公正中立者的政府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这是市场无法自发提供的。
三 早期教育纳入政府职能范围是国际大趋势
1.加强基础研究
美国的早期教育非常发达,但其发展也经历一个过程,其中,政府以科研成果为发展早期教育制造积极的社会舆论是其重要的经验。在美国传统的教育理念中,认为家庭是对儿童进行教育的主要场所。因此,许多人并不认为早期教育机构比家庭教育更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发展,一些州对发展早期教育并不支持,在早期教育方面的资金投入也很少。为提高公众对早期教育价值的认同程度,并通过公众舆论促使州政府对发展早期教育的支持,美国联邦政府积极投入资金,组织大学、专业组织的专家进行早期教育研究,并及时公布科研成果,取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进而推动州政府积极发展早期教育。
2.加大财政投入
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对早期教育的研究和政府管理。美国、英国、韩国、墨西哥、印度等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府都把为家庭提供早期保健、保育和教育等方面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实施了以儿童早期教育为主题的国家行动,并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美国从1965年开始实施的《提前开始项目》到2005年的《入学准备法案》,拨款金额由9600万美元上升到68.99亿美元,40年间上升了70多倍,英国《确保开端计划》财政预算金额从2001~2002年度的1.8亿英镑逐年增长,截至2007~2008年度已高达17.6亿英镑,增长了近10倍,印度面向社会处境不利儿童的《儿童综合发展服务计划》的投入在1992~1997年间就达到260亿卢布,2002~2007年间更迅猛增至1168亿卢布。各国充足的早期教育经费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早期教育的稳步发展。
3.以立法为保障
为了促进早期教育的发展与进步,许多国家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早期教育法规和政策。美国联邦政府先后通过了《儿童保育法》《提前开始法》《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等多部法规保障学前教育的发展。澳大利亚早在1972年就颁发了《儿童保育法案》,葡萄牙于1997年制定了《学前教育法》,德国于1990年实施《儿童及青少年救助法》,2007年开始实施《联邦父母津贴法案》。印度在2003年和2005年先后颁布《国家儿童》和《国家儿童行动计划》,日本于2004年提出“幼小一贯教育学校”动议,2006年正式实行“幼小衔接推动班”制度,为未来推行“幼小一贯教育学校”计划做准备;英国也出台了很多项早期教育政策,如“确保开端”项目《每个孩子都重要》《儿童十年保育策略》《2006年儿童保育法》《早期奠基阶段规划》《儿童计划》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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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教育实践活动的培养目标,不同角度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随着近几年新课改的逐渐推行,人们生活质量逐渐提高,整个社会越来越强调人为主题的价值观念,人们越来越关注本性的东西而不再浮于表面,教育领域也一样,尤其是儿童早期教育,人们更关注儿童成长,启蒙和帮助儿童实现起步式发展,为儿童未来的生活打下基础。儿童在接受早期教育时,还不能很好地理解教育的意义,所以儿童早期教育要更多地着眼于如何让儿童理解生活,理解教育,感受生活和教育的乐趣,让儿童成为儿童,而不是让儿童成为学生。早期教育需要从教育最根本的出发点展开,将教育的出发点归到儿童自身,回到人性教育的中心,进行真正的教育。教育活动尤其是早期教育,应当以促进儿童成长为准则,这也是近代教育事业提倡的基本立场。当下很多教育理论都提出,早期教育要关注儿童自身的潜能,早期教育是儿童生活的良好开始,作用就在于帮助学生尽快适应生活,目的不是升学,不是教会学生更多的技能,而是纯洁地、忠诚地帮助幼儿成长。
二、优化培养目标,完整儿童人格
目前,儿童早期教育,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形式上都更完整化。直接变现为教育内容局限性,教育更关注知识的单一认知,培养目标将儿童的学习能力作为第一要求,忽略了儿童自我构建的过程。很多时候,儿童早期教育内容与小学甚至更难的内容接触,表面上看似实现了儿童教育与未来的连接,实际上学习内容没有满足一个儿童自我发展的根本需要。儿童作为一个发展主体,需要发展的不只是知识和学习能力,情感、道德、心理等都需要合理的引导。所以儿童早期教育不能只局限于知识教育,各个方面都是相互影响,相互沟通发展的,儿童的学前教育更要从儿童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教育。
在儿童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过程中,培养儿童的完整人格,不是把教育的目标放在培养“完美”的人上,而是要帮助儿童综合提升,综合发展。在人格培养过程中还要注意因人而异,因材施教,考虑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性格特点。如,在中班下学期活动主题四《春天》中,增加了关于道德和中华传统品质的内容,“人们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文中的父母为孩子在哪些方面做了好榜样?”文中对父母孝敬长辈的行为的描写,用丰盛的晚宴招待长辈,这对孩子是很好的引导,教会学生如何尊敬长辈、孝敬长辈,这不只是描写方法的教学,更是人格品质的教学。其次文章语言轻松,描写贴近生活,让孩子始终在轻松的环境中成长和学习。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教材选择了语言简单、表达直接、气氛轻松的内容,帮助学生学习初级语言表达,更加入了许多关于儿童自身成长与发展的内容,这样的学前教育策略才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
三、学前教育课程结构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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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摘要:0~3岁婴幼儿的发展和教育是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各地教育部门及人口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用以保障 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实施。本研究对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管理模式进行梳理,从而为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和教育工作提供相关建议。
关键词 :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教育工作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12—0095—02
收稿日期:2014—06—28
作者简介:喻小琴(1980— ),女,湖北鄂州人。常熟理工学院人文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儿童发展与教育。
一、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策关注
重视婴幼儿的早期发展,积极开展早期教育,对婴幼儿的后续发展和提高国民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3年,教育部等部委颁布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这些都表明国家已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教育政策的主流,未来0~3岁婴幼儿教育将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这一背景下,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和探讨显得极为迫切,并有助于了解各省市在落实政策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更关系到各地将如何具体建立、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分析实践中存在的困难,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保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不断地向纵深发展。
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策落实和实践探索
近年来,在早期教育的相关政策下,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婴幼儿早期教育,这使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上海等发达城市的研究和工作走在前列,为全国带了一个好头。2002年至2005年,上海市教育学会会长张民生联合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校、市妇联、儿保所、各区政府主持建设了“国家级规划课题”《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与发展的研究》,这在国际上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目的是在尊重生命自然成长的规律的前提下,合理地激发婴幼儿的潜能,优化婴幼儿健康成长的环境。在政策法规研究方面,他们研究了市、区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的管理体制、教养机构和社区服务网络、专业教师培养和培训,为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提供调研报告和实践依据,并提出“一级网络,二级管理”的组织管理网络,由政府牵头,联合妇联、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计生委、地区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婴幼儿早期关心与教育。
国家其他各省市和地区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而且,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教育政策更加具体,为0~3岁婴幼儿教育模式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指导。
(一)入托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模式
杭州萧山区从2001年就开始成立课题组,为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模式而努力,探索出了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早期教育模式。[1]同时,课题组还启动了“托幼一体化”工程,使幼儿教育(原为3~6岁儿童)向低龄化(0~3岁婴幼儿)延伸,并且将这种延伸转变成各幼儿园的自觉行动。通过研究逐渐完善托幼行政管理、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使托儿所、幼儿园教育一体化。[1]
综合来说,萧山区的教育模式在运行机制上呈现出内在性:总体上由教育部门主管,然后调动幼儿园、社区、家庭以及其他教育力量,满足了各自的内在需要。
(二)散居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模式
0~3岁婴幼儿大部分散居在家中,教育孩子的任务大都由其看护人完成。各地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使3岁前婴幼儿教育不再仅仅是公办幼儿教育机构的专利,各部门乃至民办机构也开始涉足,[2]大力发展早期幼儿教育事业。目前,开展散居婴幼儿教育的机构类型主要是早期教育中心和社区早教指导站。
早期教育中心面向社区0~3岁婴幼儿及其看护人,承担着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教养服务的职能。
社区早教指导站由幼儿园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兼职从事2~3 岁散居婴幼儿教育,接待社区内0~3岁婴幼儿来站游戏、交流,接待0~3岁婴幼儿看护人来站咨询等。
同时,计生、妇联、卫生、街道等部门以及一些生产、经营婴幼儿生活需求品的企业都在利用各自的优势不定期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济发达地区在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与教育工作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无疑会为其他省市的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提供借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早期教育资源有限,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依托幼儿园和社区提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是发展趋势,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幼儿园收托0~3岁婴幼儿的较少,大部分由民办托儿所来负责;而社区又是一种非政府组织,加上我国的社区建设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因此,社区的早教指导站有时也只是徒有虚名,根本无法满足广大社区居民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
(二)对民办早教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严重缺失
为了满足居民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大量的民办早教机构应运而生,但民办的早教机构基本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目前,我们比较熟悉的早期教育机构品牌大都没有冠上早教的名称,而是以教育咨询公司、教育培训中心的名义出现。这类早教机构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机构,使得早期教育缺乏办学标准,师资力量参差不齐、监督考核无序等问题十分明显。
四、积极推进早期教育事业发展的对策
(一)各级组织和家长要高度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关心和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加强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政策倾斜和宏观指导。例如,在杭州萧山区,0~3岁婴幼儿教育由原来的妇联管理转为教育局管理后,教育局加大了管理力度,把“托幼一体化”工程列入幼教工作的重点之一。区政府还出台了《萧山区0~3岁早期教育实施方案》,全面启动0岁教育工程,为实施“托幼一体化”教育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组织对0~3岁早期教育的重视促进了家长及社会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高度重视。[1]
(二)加强对早期教育的规范化管理
早期教育工作应该有规范化的管理,各级政府不仅要关心和重视早期教育,还应该推动和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还应明确早期教育的监管主体,确定准入门槛。
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还可以成立监督指导小组,每年根据早教机构及其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随访、抽检和督导。[3]
(三)鼓励多种体制发展早期教育事业
目前,我国正处在加快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时期,在公办早期教育无法满足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需求的情况下,国家政策主张依靠社会力量来发展早期教育。
在鼓励多种体制发展早期教育的同时,应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欢迎、鼓励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到早期教育当中,同时,也应该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加大指导支持和保障监督的力度,使其能更好地发挥早期教育这项社会服务功能,为家长和婴儿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
参考文献]
[1]来铃娟,陈俐娜.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模式,推进0~3岁婴幼儿教育的研究报告[EB/OL].http://apclc.com/viewzyzx.asp?unid=787.
[2]何媛,郝利鹏.我国当代0~3岁婴幼儿教育政策分析[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9(6).
关键词
早期教育 师资 现状 亲子园
一、问题提出
近几年,国内各种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特别是上海、北京、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率先开展了0-3岁早期教育的相关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政策与操作方案。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国家将“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列入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中,这进一步推动了早教事业在全国各地的开展。在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早教师资的匮乏和不合格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2011年底我国新出台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要求中也明确提出幼儿教师要“了解0-3岁婴幼儿保教的有关知识与基本方法”。这是政策对实践问题的及时回应,进一步表明幼儿园在托幼一体化实践中需要合理解决亲子园的师资问题,各类早教机构也需要有合格的师资来保障其办学质量。因此,研究0-3岁早期教育的师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南京市区10所早教机构的早教教师为研究对象,所调查的10所早教机构中其中4所为附设在公立幼儿园内的亲子班,3所为全国连锁加盟早教机构,3所为私人自办早教中心。发放问卷86份,其中有效问卷82份,有效回收率为95.34%。调查中还对10名教师和5名早教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个别深度访谈,观察早教活动10次,并对活动内容进行了详细观察记录。
三、结果与分析
(一)教师的基本情况
从表1可见,早教教师以女性为主,74.39%的教师年龄分布在25岁以下,教师队伍年轻化。教师学历总体合格,85.36%以上的教师学历在大专以上。但教师专业背景多样,63.41%的教师所学专业与教育无关,只有36.59%的教师是教育专业(含学前教育)背景,而这些教师大部分来自于公立幼儿园附设的亲子班;私立早教机构中的大部分教师是美术、舞蹈、音乐、英语等专业,甚至还有化学、财会等其他专业。从教师从教时间来看,教龄五年以上的教师只占12.20%,大部分教师从教时间短。
(二)教师的专业资格
根据2008年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对0-3岁婴幼儿教师资格的规定,基本要求“从事该领域工作的教师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育婴师资格证” 。但在被调查的早教老师中,只有31.25%的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40.24%的教师持有育婴师资格证,公立亲子园的大部分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私立早教机构的教师大部分只具有机构内部培训的亲子教师结业证,或是参加个别课程培训后获得的蒙台梭利教师证或奥尔夫音乐教师证。
(三)教师的培训情况
1. 职前培训情况。
不同性质的早教机构,教师的职前培训情况也有所不同。表3显示:公立幼儿园中的亲子教师在上岗前大部分经过了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并获得了相关的证书;部分教师在寒暑假时间被派到一些培训机构参加亲子教师培训或蒙氏、感统训练、奥尔夫音乐等相关课程的培训。
连锁加盟类早教机构的教师在上岗前都要被送到总部进行为期1-3个月的短期培训,培训方案由总部自定,自由度较大。培训内容集中为加盟园自己设计的课程内容,如蒙台梭利感官课程、奥尔夫音乐课程、福禄贝尔课程、感觉统合运动课程、思维训练、珠心算等等。培训方法以理论讲授为主,观摩实践为辅。结业评价相对简单,只要不缺席,参培教师人人都能获得结业证书。培训过程中除了重点了解加盟机构的课程实施方法和相关理念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进行课程推销的策略培训,使每一个早教老师都要具备向家长推销早教机构课程的能力。
私人自办早教中心的教师由本中心从教时间长、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从1周到1个月不等,培训方法主要是跟班实习,辅助教学。通常实习结束后让新教师试上课来评估其教学能力,同时考察其育儿知识的学习情况,如果合格就可以正式上课了。
2. 职后培训情况。
早教机构教师普遍欠缺职后培训。虽然公立亲子园的教师有时会到其他亲子园观摩学习,或者由相关部门组织起来进行早教研讨活动,但这样的机会毕竟很少,有时一年都不举办一次。加盟早教机构每年会选派1-2名优秀教师去总部继续培训,但有时总部顾及经济利益,加之早教行业教师流动率高,职后培训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职前培训到位。
(四)教师欠缺的专业素质
图1 教师欠缺的专业素质(%)
通过对部分教师的访谈得知,52%的教师感觉自己在实践教学中缺乏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相关知识,无法从容解答家长提出的婴幼儿身体养护、心理发展方面的困惑;28%的教师期望自己有较好的亲和力,能让婴儿尽快和自己亲近起来。在实地观察中,笔者发现约16%的教师在组织早教活动中缺乏敏锐的观察力,不能及时地对婴儿的不良情绪和行为表现做出反应,并给与个别化的指导。
通过调查、访谈和对早教活动的观察,我们发现目前南京市早教师资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专业的早教教师,大多数从业教师缺乏0-3岁婴儿教育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开展个性化的早教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不统一,资格认证类型多但专业化程度低;教师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内容不科学,职后培训匮乏。
四、对策与建议
(一)师范院校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托幼双师型人才的培养
面对0-3岁婴幼儿教师紧缺的现象和双师型教师在亲子园中的独特优势,师范院校要尽快培养了解0-6岁婴幼儿教养特点并能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科学组织教养活动的托幼双师型人才,解决当前0-3岁早期教育师资匮乏和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从而满足家长与社会对优质早期教育服务的实践需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各地师范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现有的办学条件,采用3+2或3+1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有效利用现有师资培养资源的基础上,增设早期教育或亲子教育方向。让幼师生在系统学习幼儿教育相关知识和技能之后,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早期教育方向的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学习0-3岁早期教育基础理论、早期教养与护理、早期教育课程与教法、早期教育家庭指导等模块的课程。并鼓励早期教育方向的学生在毕业之前获得育婴师资格证书,争取持有“双证”上岗。
(二)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早教师资入职标准和培训标准
虽然很多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在关于0-3岁婴幼儿教养意见中已经提出0-3岁婴幼儿教师应持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上岗,但早教机构的实际情况是同时拥有“双证”的教师寥寥无几,大部分教师无证上岗,或持有五花八门的所谓早教课程培训结业证,难以对0-3岁婴幼儿开展科学的教养活动。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借鉴其他地区的一些先进经验,如,我国香港地区就规定“所有欲从事婴幼儿和幼儿教育工作的人,必须要在教育学院和公开大学等开设相关课程的院校接受培训,并取得政府许可的资格证明,才能任教”。教育局要对婴幼儿教师入职的职业资格提出要求并予以监管。
除此之外,针对目前早教市场培训标准杂乱,培训内容不系统、不科学等现象,教育主管部门还应统筹调度,不仅制定明确的培训细则,而且要联合各部门力量,出资成立0-3岁婴幼儿教育师资培训点,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系统化培训。聘请婴儿病理专家、学前教育专家、婴幼儿心理学专家、家庭教育专家等组成培训讲师团,从婴儿心理、生理、家庭教育与指导等多方面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鼓励和吸纳有0-3岁婴幼儿教育经验的社会人士从事社区0-3岁早期教育指导工作,“走进社区,服务家庭”,一定程度上缓减早教师资短缺问题。
(三)办学主体资源共享,加强早教师资职后培训
不管是公立的亲子园还是私立的早教机构,教师普遍欠缺职后培训。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早教师资培训或组织早教研讨活动,鼓励各种形式的办学主体资源共享,互相观摩研讨。也可以采用校企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当地师范院校的教育资源,加强早教教师的职后培训。
(四)适当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早教师资队伍
有研究发现比较稳定的照看者,在照料中会经常与婴幼儿互动,更适合婴幼儿发展。当前早教师资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早教机构的办学质量。而地位、工资和工作条件是教养机构招聘和留住教师的重要决定因素,因此,早教机构管理者应尽一切可能稳定教师队伍,包括以丰厚的薪金、保险福利吸引教师,组织各种培训提高教师的能力,让教师有机会外出交流学习等。政府相关部门也应成立专门的早教管理中心,对质量较好的早教机构给予资金补贴,出台早期教育教师进修培训、评先晋升等相关文件,稳定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C-c/2011/01/65)“托幼一体化背景下早期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在婴幼儿的成长阶段,早期教育具有很重要的作用,80后父母对于早教的认知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征,这与他们自身的家庭经历、教育背景、工作环境等方面有密切的关系。他们不仅仅关注儿女的教育发展,更重视儿女的心理健康成长及各方面的长远发展。80后多为独生子女,他们的育儿方式与80前父母有着很大区别,80后父母较依赖隔代教育,却也与老一辈的教育模式经常产生冲突。
二、研究意义
幼儿的早期教育程度影响着这个人一生的发展,中国80后父母也正深深地相信这个观点。近年来,早教事业在世界各地得到重视,人们渐渐意识到对幼儿进行早期教育的必要性。
80后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后的一代,关于80后男女的话题层出不穷。如今,80后也渐渐步入适婚年龄并组成自己的家庭,陆续渐成为了人父人母。社会关注点渐渐从80后人群的成长特征转移至80后父母教育子女的问题上。研究这个项目,不仅仅能够引导其促进家庭和谐,更能为幼儿早期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首先,我们要先分析人们对于幼儿早期教育的传统理解误区。其次,为培养80后父母的早教意识,应大力宣传这方面的知识。最后,了解80后父母对其子女进行合理的早期教育后,给孩子带来的改变。
三、项目研究的基本内容及重点难点
1.基本内容:
(1)早期教育的基本含义;
(2)幼儿成长特点;
(3)80后家长教育观念;
(4)80后父母的教育误区;
(5)对比研究80后父母与80前父母对子女的培养方式及教育观念;
2.重点:研究80后父母的多种教育观念及其教育方式中存在的优缺点
3.难点:该群体人数过多,调查数据被局限。通过对参考资料和调查结果的分析,很难全方位的为80后家长提供正确的早期教育观念方面的建议。
四、项目研究创新点
1.“80后”父母概念
80年代,我国进入全面改革发展的新时期,“80后”父母出生在这一时期,成长于这一时期。他们有着不同于“80前”父母的教养观念,他们更注重儿女的全面素质发展,这便源于他们这一特别的成长背景。同样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受计划生育政策实行的影响,多数的80后父母都是独生子女,“80后”男女组建的家庭也多为“421模式”(双方各两位老人、“80后”父母及一个孩子)。许多家庭都表示这唯一的孩子就是全家的希望,人们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领先于他人,成为杰出的人才。所以在子女的幼儿时期,这些80后父母便开始注重早期教育,使得重视早期教育的开展具有很大的客观性。
2. “80后”父母的消费需求特征
80后这一代人与其父母的生活理念和人生追求有很大的不同,更多的80后父母想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1)80后父母高消费育儿。80后这一代人与改革开放同步成长。国家经济水平持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也改变了许多。80后父母在育儿方面的消费更崇尚品质和品牌,在对子女教育消费方面,他们更是不受物质的控制,舍得在早教上花钱。他们认为对孩子在任何一方面的投入都应该格外注重。
(2)80后父母独立的消费理念。80后普遍受教育程度较高,做事多有自己的见解。在育儿消费方面往往多以自我的认知为基础,在选择早教机构时,也是多以自我的判断为主要原则,不受他人的选择限制。
(3)80后父母对幼儿的早期教育需求较高。大部分80后都肩负着很大的生存压力、工作压力、家庭压力。过人的能力和较高的学历能使他们在社会中很好的立足,他们深知学习是十分必要的。80后父母认为给子女进行合理的早期教育是为孩子将来打下良好的基础。他们不再认为孩子只要学习好久可以了,而是从幼儿时期就对孩子的心理、素质、思维发展、学习能力、才艺、动手能力等方面重点培养。
五.项目研究基础
1.当前市面上早教机构多种多样,消费者对于早期教育认识逐步提高。消费者对于不同的早教机构选择性灵活。
2.近年来,生育水平逐年增长,研究幼儿早期教育问题基础良好
3.儿童在3岁以前脑部吸收能力最强,一个人未来的发展深受早期教育的影响。世界各地纷纷开展早教研究。
六.校内外研究现状及结论
子女的综合素养发展是80后父母最为关注的。与80前父母的教育侧重点相比,两个群体间有很大差异。孩子的智力发育、心理健康成长、社会交往能力、独立意识等是80后父母最关心的问题。多数80后成长在独生子女家庭,集全家人宠爱于一身的他们,个性极强,很多人合作能力、与人交往能力较弱。所以他们通过自身的经历,认为要多给子女在幼儿时期就提供与人交往的机会,锻炼孩子的胆量。他们对于孩子的期望不再是学习一定要优秀,而是更加关心子女的综合素质。此外,80后父母对于子女学习成绩的要求也趋于合理。同80后的学习成长环境有关,他们认为能力要比学习成绩更重要,要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同时,会在正确的引导下,完全尊重孩子的兴趣选择。在成绩方面,许多80后父母表示,只要孩子尽自己的努力去读书就好。
80后家长选择早期教育的理念从过去的盲目性已经渐渐转为合理性。许多家长在孩子未出生前就去寻找专业的指导,并从那时就开始学习塑造孩子健康身体、心理、行为方面的学习方法。对于幼儿的早期教育,80后父母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一定的要求。他们对市面上的早教机构进行客观的衡量。更加注重机构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环境。当下,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样并且迅速,80后父母大多会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各早教机构。80后父母较80前父母不同的是,他们面对诸多现实问题时。在选择上他们的考量是较为理智的和全面的。
【中图分类号】G610
《关于0~8岁儿童教育中的发展适宜性教育》(《Developmental Appropriate Practice in Early Childhood Promgrams Serving Children from Brith through Age 8》,以下简称DAP)对于从事幼儿教育的工作者来说已不是新鲜的名词。它是美国公认的具有专业代表性的幼儿教育组织――全教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以下简称NAEYC)提出的一系列关于早期教育价值取向、实践指南、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案。以下就从三个方面对09版DAP的立场报告进行介绍,以期为我国幼儿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借鉴。
一、关于早期教育的指导原则
在面对美国复杂的社会背景以及应对早期学习标准的冲击下,NAEYC重新审视了97版DAP,从儿童的年龄适宜性、个体适宜性、社会文化适宜性出发,提出了指导儿童发展与学习实践的12条原则。新提出的这些原则除了继续坚持建构主义导向,同时又进一步融合了维果斯基的社会建构理论、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以及布朗芬布朗那的生物生态学思想。在某些原则上做了细微的调整:互动原则上,09版DAP不仅强调让儿童拥有和谐的人际关系,感到心理安全,更强调成人或同龄人与儿童的互动交流;游戏性原则上,新版DAP认为除了要重视让儿童在游戏中发展外,更不应忽视教师在儿童游戏中的指导作用;多渠道原则上,新版DAP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拥有丰富的教育策略,并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经验性原则上,09版DAP较之前版DAP由侧重于什么样的早期经验影响儿童学习与发展转向早期经验如何影响儿童学习与发展。
二、关于发展适宜性教育的指南
为了使早期教育工作者能够将上面提到的儿童发展与学习的原则和有效实践的知识运用到他们的实践中去,真正实现儿童的发展适宜性教育,NAEYC为早期教育工作者提供了五条重要指南,仍然从课程、成人与儿童的互动、家庭与教育机构的关系以及儿童发展评估几个方面展开指导的。
1、创造一个关爱的“学习共同体”
由于早期教育环境有可能是儿童出家庭以外接触的一个集体,儿童深受其影响的。为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集体必将有助于其更好地发展。在DAP中,早教人员应为儿童的发展和学习创造了一个心理安全、情感融洽、认知丰富的“学习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中的每一人都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照顾,儿童与成人、儿童与儿童、教师和家长之间关系和谐融洽,学习者的各个方面的需要都能得到有效的满足。
2、教学以促进发展和学习
DAP要求早期教育工作者为儿童提供了一种儿童主导的和成人主导的经验的平衡。在这种平衡中,教师事先了解清楚每一个孩子以及那些对他重要的人,为儿童准备可以有效实现全面课程的学习经验,在儿童已有的经验和理解的基础上展开教学,培育关爱的“学习共同体”。新版DAP要求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策略与技能,能根据儿童的实际情况及时地提供支持。同时,该版DAP也更加强调教育要面向所有的儿童,教学所提供的课程、经验是所有儿童都能够掌握的。
3、设计课程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课程是根据一定的目标为儿童制定即将要掌握的知识、技能、能力的计划。课程的设置要全面有效,各个阶段课程的实施应具有一致性、连续性。教师应熟悉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所应掌握的知识技能,根据儿童的兴趣、水平、需要,发挥教学主动性,促进儿童在各个领域的发展。与前一版不同的是,09版DAP强调课程目标的实现,指出课程目标的表达要清晰准确,认为达成什么样的目标以及怎样达成目标是课程是否成功的关键。在早期标准运动轰轰烈烈展开的背景下,DAP开始由遵循个人本位论的价值取向,渐渐转向与社会本位论融合,承认遵循社会本位论的早期学习标准,与其达成妥协,努力使过程与结果达到一种和谐与平衡。早期学习标准之结果导向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这一过程导向原则是可以相互补充的。
4、评估儿童的学习与发展
儿童的学习和发展的评估对于教师来说是必要的。教师可通过评价可以调控课程设计,诊断课程问题,从而更好地促进课程的发展。本版DAP仍然强调真实性评价,教师、儿童、家长都是评价的主体。评价随着儿童的成长动态变化,根据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经验,采用不同的方式对儿童的各个方面多次评估。
5、建立与家庭的互惠关系
早期教育的成功不仅需要教师的有效教学,也需要儿童的家长积极配合。09版DAP延续了97版的观点,要求教育者应与儿童的家庭建立互惠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经常性的双边交流,尊重儿童家庭的意见,分享儿童的成长信息,协商教育儿童的决策,共同解决儿童发展与学习中的困难与挑战。
三、启示:对我国学前教育的启示
1、早期教育要关注弱势群体,面向所有的儿童。
贫困儿童、残疾儿童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关于他们的有效教育常常是我们容易忽视的。目前,我国仍有一部分地区的儿童连小学都未能普及,更不用说学前教育。09版DAP带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教育要面向所有的儿童,缩小各个群体的儿童的差距,推广全纳教育,促进所有儿童的学习与发展,真正做到教育公平。
2、早期教育亟待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07.004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Early Education Policy Development
in China and Developed Countries
MEI Linchen
(Shaanxi Xueqian Normal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100)
Abstract 0-3 year-old early education is the emerging field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policy develop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early education between China and developed countries in Europe and launched a comparative analysis. By comparing practice and research and policy development of early Chinese and foreign education,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First, the early research in the field of education is the intersection of physiology and pre-school children; Second, the early practice of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policy have a role in promoting development ; Third, the government subsidies to support early education exhibits covering ages from the very young to the elderly gradually expanded situation; Fourth,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early childhood institution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arly educ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Key words early education; review; policy development; comparative analysis
1 基本概念
广义的早期教育即从婴幼儿出生开始进行的教育活动,对于早期教育的涵盖范围,不同国家的不同学者意见并不统一,总体来说使用了0~3岁、0~5岁、0~6岁、0~8岁几种划分。就我国来说,多数学者与社会舆论都比较认同将早期教育定义为0~3岁婴幼儿教育的做法。因此可以把狭义的早期教育定义为主要针对0~3岁的婴幼儿,根据其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结合个体儿童的发育水平,通过多种形式,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训练,全方位开发孩子的多方面的能力的教育活动。
2 国外早期教育实践研究与政策发展
西方早期教育理论萌芽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曾主张教育应尽早开始。1818年,当时的德国著名神童卡尔・威特的父亲将其教育儿子的心得体会写成世界第一本早期教育著作《卡尔・威特的教育》,开创性地提出了早期教育的一些理念,但在当时获得的认可不多,影响力并不大。
19世纪末,随着心理学与教育学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0~3岁婴幼儿存在着学习活动以及受教育的可能性并开展了一系列研究。意大利教育学家蒙台梭利根据自己的研究将儿童心理发展分为2个阶段,即无意识地吸收心理阶段(0~3岁)和有意识地吸收心理阶段(3~6岁)。为了促使幼儿的心理发展,她主张儿童的教育应开始于诞生时。20世纪初,美国心理学家赛格尔进行了著名的双生子爬楼实验,证明了婴幼儿能力发展存在客观规律,人为加速发展过程未必都能奏效,并设计出格赛尔婴幼儿发展量表,来衡量婴幼儿各项能力发展水平。同时期的心理学家华生进行了婴儿恐惧实验,证明了婴儿存在情绪习得。弗洛伊德首先对婴幼儿心理发展阶段进行了划分。近代最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从对自己的三个子女的婴儿期研究入手,通过以客体永久性实验为代表的一系列研究,创立了儿童发展心理学。哈特(S.Harter)对婴儿自我意识的发展历程展开了研究,提出了婴儿自我意识发展理论。布鲁姆1964年出版的《人类特性的稳定与变化》一书提出了“5岁前阶段是儿童智力发展最关键的阶段”这一观点。在此之后,美国于1965年开始实施“开端教育计划”,前苏联从六十年代开始将学前教育覆盖年龄向下延伸,主张从出生起就对婴儿展开有计划的早期教育。
20世纪80年代,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开始出现专门从事早期教育的机构提供早期教育服务,进一步推动了早期教育在上述国家的发展。美国在1995年出台“早期开端教育计划”将“开端教育计划”其扩展至3岁以下婴幼儿;英国在1998年启动“确保开端”等项目,针对四岁以下婴幼儿提供高质量的环境和儿童教养来促进早期学习。随着上述项目的不断推进,欧美国家的早期教育体系逐渐成熟。
总体来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早期教育研究发展较早,教育理论体系和实践研究较为成熟。从早期教育政策来看,大致经历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前的完全不重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开始重视0~8岁早期教育并侧重发展3-8岁早期教育,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至今的全面发展三大阶段。
3 我国早期教育政策的发展
3.1 幼托分离阶段
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在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双职工家庭,这些家庭的婴幼儿早期教育保育工作出现人力不足,难于自己解决,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城市中出现了针对0~3岁婴幼儿的托儿所与针对3~6岁幼儿的幼儿园等保教机构,为城市家庭服务。1956年,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颁发《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对幼儿园与托儿所进行了划分。这一时代的托儿所与幼儿园开设的指导思想有一定区别,托儿所更为侧重保育工作,主要关注婴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对于教育活动关注不多,由卫生部门分管。而幼儿园更为侧重教育工作,由教育部门分管。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该政策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1978年末,党的标志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早期教育发展也因此回到正轨。1980年,卫生部颁发《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第一次明文确定了我国现行的托儿所制度。1981年,卫生部妇幼卫生局颁发《三岁前小儿教养大纲(草案)》,明确了我国0~3岁早期教育的各阶段一般规律和目标。
3.2 幼托一体化背景下的托儿所萎缩与社会早教机构出现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后,我国开始重视0~3岁的婴幼儿教育问题,教育部门开始逐步统管包括托儿所在内的幼托机构,逐步展开了一系列“幼托一体化”实践,贯通0~6岁的学前教育阶段。但实践中常常表现为幼儿园向0~3岁的拓展扩张和托儿所的萎缩。与此同时,幼儿园对托班教育的特点,托班教育所遵循的教育规律并不明确,托班教育幼儿园化倾向明显。同时社区对于早期教育提供的服务也极为有限。在这一大背景下,民办早教机构开始在我国出现,逐步填补0~3岁早期教育的市场空缺。
3.3 民办早期教育机构的问题凸显与政策跟进
2001年,国务院颁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建立并完善0~3 岁儿童教育管理体制。合理规划并办好教育部门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 同时鼓励社会多渠道、 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积极探索非正规教育形式”。自此我国民办早期教育机构开始迅速发展。2009年底,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在学前教育阶段的发展任务中明确提出,“应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标志着我国早期教育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与发达国家的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有较大不同的是,由于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的早期教育机构目前以民办营利性早教机构为主,不受任何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规范与制约,课程体系、师资水平、办学条件良莠不齐,经营活动乱象丛生,早教机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2005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上海市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在国内首次明确早教机构的管理规定,一年后又将其重新修订为《上海市民办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民办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走在我国前列。2013年,南京市出台《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南京市早教机构由人口计生部门主管。同年稍晚,南通市出台《南通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试行)》,由教育部门主管早教机构。
4 结论
4.1 早期教育研究领域是幼儿生理学与学前教育学的交叉领域
文献回溯发现,早期教育的相关研究文献出现了幼儿生理学和学前教育学两大源头,证明了早期教育研究属于幼儿生理学与学前教育学的交叉领域。可能的解释是3岁以前的婴幼儿与3岁以后的幼儿有较大不同,生理上的发展变化十分迅速,与外界交流沟通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尚未完全建立,处在无意识吸收阶段。这一阶段的教育活动与保育保健活动结合更为密切,教育效果更多地取决于幼儿的生理状态而非心理特点。因此,在早期教育领域,生理学与教育学的联系更为紧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我国早期教育目前由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管理这一现状的合理性。
4.2 早期教育实践研究发展对政策发展有推动作用
研究发现,我国和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的早期教育政策发展都存在着明显的阶段性,而这些阶段的出现,与早期教育的实践研究的发展阶段有着密切的关联。从时间上来看,早期教育的实践研究的发展要领先于早期教育政策的发展,因此有理由相信,早期教育实践研究发展对政策发展有推动作用。
4.3 政府补贴扶持早期教育的覆盖年龄呈现出由高龄向低龄逐步扩展的态势
对比中外早期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政府补贴扶持早期教育的覆盖年龄呈现出由高龄向低龄逐步扩展的态势。一般的路径都是先普及6~7岁以后的小学教育,然后扶持3~6岁的学前教育,接着普及3~6岁的学前教育,然后扶持0~3岁的早期教育。目前发达国家正在扶持0~3岁早期教育的阶段,而且开始出现一些开始普及早期教育的趋势,而我国正处在普及3~6岁学前教育的阶段并尚未完成,对于0~3岁早期教育还处在鼓励发展,逐步规范的阶段,政府投入的扶持目前还很少,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从这一点来看,有理由相信在3~6岁学前教育普及后,我国政府会启动扶持和普及0~3岁早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5)07/08-0089-05
婴幼儿心理健康研究在过去的20年中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化产生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对早期儿童干预作用的认识。婴幼儿心理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建立在努力加强婴幼儿自身能力以及减少儿童后续适应不良之上的。这意味着,不管从减少人类痛苦的立场,还是从制定实用的健康政策的经济角度考虑,投资早期儿童干预项目都具有重要意义。〔1〕尽管,不是所有的早期儿童干预项目都卓有成效,但是过去25年来的大量研究成果表明,部分旨在提升儿童生活质量的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确卓有成效,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拟从经济学视角,对此加以深入分析。
一、美国主要的早期儿童干预项目实证研究
1.佩里学前教育项目(Perry Preschool Program Study)
该项目在1962~1967年间选取了123名来自密歇根伊斯兰缇的低收入家庭的3~4岁儿童,并随机将其分配为学前教育干预组和控制组。干预组的儿童每天在学前班接受2.5小时的早期教育干预,每周接受一次90分钟的教师家访,持续一到两年。研究者追踪研究了这些儿童之后直到40岁时的生活状态,发现与控制组相比,干预组中靠社会福利生活的人数明显少很多,发病率和犯罪率也低很多(控制组儿童长大后的犯罪率比干预组高5倍),而就业率和收入水平则明显高很多,高校毕业率也高很多。干预组和控制组差异显著。由此可见,参与早期干预的儿童与不参与早期干预的儿童的人生轨迹大不相同。
2.护士-家庭合作计划(NFP)项目
该项目是一个以提高胎儿和婴儿健康,促进低收入家庭准妈妈和婴儿发展为目的的儿童早期干预项目。从准妈妈怀孕开始,护士每一周或两周会进行一次家访,直到婴儿2岁。该项目有3个主要目标:(1)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提高她们的营养水平,预防药物滥用)。(2)提高家庭育儿水平(丰富父母的科学育儿知识,减少儿童受伤、被虐待和被忽视现象的产生)。(3)促进准妈妈产后的终身发展(关注其后续怀孕计划以及学业和就业情况)。项目最初在纽约进行,之后扩展到其他城市。关于这一项目效果的调研结果与佩里学前教育项目基本相似。
3.亲子中心(CPC)项目
该项目旨在帮助芝加哥市内3~9岁低收入家庭的儿童,为其家庭提供全面指导和服务,希望通过提高家长参与程度来提高儿童的学业成就。该项目包含4项主要内容,分别是提供早期干预,促进父母参与,提供以语言为基础的结构化课程,促进幼小衔接。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参与这一项目,儿童进入小学后的学习更加顺利,适应能力更强。
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顺利推进有赖于政府相关政策的保驾护航,尤其是针对残疾儿童的专门政策。1986年,美国国会对1975年颁布的《全体残疾儿童教育法》进行了修订,通过了《99~457公法》。该法要求各州逐步实施全州范围的、综合性的、多学科和多部门合作的早期干预计划,即《残疾婴幼儿早期干预计划》(The Early Intervention Program for Infants and Toddlers with Disabilities),以满足 3岁以下残疾婴幼儿及其家庭的特殊需要。1990年,美国国会又修订了《99~457公法》,颁布了《残疾个体教育法》,后来还对《残疾个体教育法》进行了多次修订。〔2〕得益于相关法律的严格实施,美国全国范围内的残疾儿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减轻了家长的负担,为儿童以后进入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2年奥本海姆和麦格雷戈(Oppenheim & McGregor)在《教育经济学: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对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公共益处》的调查报告中证实了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收益。报告指出,佩里学前教育项目和开端计划等项目均能够显著降低犯罪率,提高高中毕业率,减少健康养护和社会福利的消耗,并提高雇员收入水平(平均每个项目参与者可获益100,000美元)。奥本海姆和麦格雷戈在研究中发现,获得高中毕业文凭,可以使个体一生收入平均增加89,000美元,而参与早期干预项目的个体一生的收入至少可以增加15,120美元。多诺霍和西格尔曼(Donohue & Siegelman)则通过研究指出,除了增加经济收入之外,早期儿童干预项目对降低犯罪率的确有显著作用。〔3〕科恩(Cohen)估计,政府因成功避免一个年轻人犯罪而节约下来的成本大约是1.3万~1.5万美元。与此同时,对早教中心的投入又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绝大多数的州政府以及联邦政府都通过投资早期儿童干预项目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在罗德岛,政府将约2.28亿美元投入到有执照的早期教育机构,这些投资在带来近4亿美元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创造了9626个工作岗位。在罗德岛,早期教育每投入1美元,得到了1.75美元的回报。在路易斯安那州,2000年时已经有12701所早期教育机构,雇佣了22644位员工,为超过149000名儿童和136000名在职父母提供服务,带来近6.58亿美元的总收入。在路易斯安那州,早期教育每投入1美元,得到了1.72美元的回报。在佛蒙特州,约有2.08亿美元被投入到有执照的早期教育机构。这项投资带来的经济收益为4.26亿美元,并提供了7231个工作岗位,使37489名父母得以重返职场,从而间接增加了10亿美元的收入。总之,日益增多的实证研究证据表明,早期儿童干预项目可以在以下四方面创造收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1)直接收益(提供早期儿童干预服务的收益,或者说早期教育机构的收益)。(2)间接收益(为开展早期儿童干预项目而购置物品和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当地经济收益)。(3)内在影响(家长在当地的花销)。(4)家长收益(家长参加工作创造的收益)。〔4〕
三、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支持措施
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詹姆斯・赫克曼(James Heckman)深入探讨了投资早期儿童干预项目对人类发展的益处。他描述了一个“动态互补”的过程,即有能力的人能够获得更多的技能,拥有更多技能的人会更有能力。〔5〕正如赫克曼所描述的,对早期儿童干预项目投资的大多数收益产生于动态互补过程,并且接受早期干预的儿童年龄越小,其获得的收益越大。他利用经济分析模型证明,越晚实施早期干预,处理问题所需付出的代价就越大,得到的回报就越少。〔6〕赫克曼据此指出,美国各州总是处在有效使用不断缩减的财政资源的压力之下,可是任何远离儿童的投资都偏离了最有效的资金使用轨道,因为接受早期干预的儿童在长大后会创造更大收益。
然而,虽然诸多研究已经证明早期儿童干预项目能带来巨大的收益,但是与大学教育只需家庭承担23%的成本相比,早期儿童干预项目却需要家庭承担60%的成本。可见,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投入。〔7〕为此,路易斯安那州州立早期教育与发展补偿金咨询委员会呼吁政府对早期儿童干预给予更多支持。
有研究者提出用税收抵免计划来支持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税收抵免计划主要为四个群体提供税收抵免鼓励,以扶持高质量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发展。这四个群体分别是家长、早期教育机构举办者、早期教育机构教师、支持早期教育机构的公司及其所有者。
1.对家长的税收抵免
根据税收抵免计划的标准,如果家庭中有一个年龄小于6岁的儿童,并且该家庭在早期教育机构已经登记,即符合退税条件,可以申请专项贷款。这项专项贷款用于支付与接受高质量早期教育服务相关的支出,即帮助家长有能力选择更高质量的早期教育机构。孩子所入的早期教育机构的等级不同,家长所获的税收抵免额度也不同,详见表1。
2.对早期教育机构举办者的税收抵免
这项税收抵免计划被用于帮助早期教育机构举办者支付他们为提供早期教育服务所增加的成本,如更新设备、丰富学习资源、为高水平的教师提供更高的薪酬等。不同质量等级的早期教育机构,享有不同额度的税收抵免,详见表2。
3.对早期教育机构教师的税收抵免
这项税收抵免计划是提供给不断提高受教育水平的早期教育机构教师的。这一税收抵免计划有效提高了高水平教师的工资,但没提高早期教育的收费标准,避免了将增加的人力成本转嫁到儿童家庭身上。税收抵免额度根据教师认证或受教育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受教育水平最高的教师可得到3,000美元的税收抵免,接下来依次为2,500美元、2,000美元、1,500美元等。这一税收抵免计划还适用于早期教育机构的其他职员。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税收抵免计划只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进行划分,与早期教育机构的等级无关,从而有效避免了教师一味期望进入高等级早期教育机构工作的问题。〔8〕
4.对支持早期教育机构的公司及其所有者的税收抵免
那些捐助过早期教育机构,或者为早期教育机构的员工提供过奖金支持的公司及其所有者,也可以享受税收抵免计划。税收抵免的额度与早期教育机构的质量等级相关联(见表3)。这一政策通过增强企业团体和早期儿童发展工作之间的联系,为早期教育机构争取到更多社会资本的支持。〔9〕创立、维修或者改扩建早期教育机构,或者为早期教育机构购买设备的公司及其所有者,均可一次性申请50,000美元的税收抵免费用。为员工子女提供早期教育服务的公司及其所有者,可申请每名儿童5,000美元的税收抵免费用。
四、讨论
相当多的纵向研究证明,对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投资能改善项目参与者的生活,造福全社会,获得巨大回报。早期干预会对儿童的学习产生持续影响,使儿童在未来更有可能完成高中及以上学业,减少对社会福利的依赖,降低他们成为未成年父母或者参与犯罪活动的可能性。由此可见,早期教育投资是帮助儿童成长为有为、健康的青年的最有效方式,政府应对此给予足够重视。〔10〕
从经济学视角看,早期儿童干预项目除了会对受教育者产生积极影响外,也会对当地经济产生相当积极的影响。一方面,早期教育机构通过提供早期干预服务,向受教育者收取相应的费用,从而获得直接的经济收益。另一方面,随着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发展,早期干预所需的用品采购可以间接拉动早期教育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早期教育机构的开办,需要雇佣相应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带动当地的就业,从而间接帮助政府提高就业率。美国政府采纳研究者关于对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给予更多关注的意见,为早期教育机构提供经济支持,不仅扩大了早期儿童干预项目的受众,而且减轻了参与早期儿童干预项目家庭的经济负担。〔11〕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早期教育项目(即美国的早期儿童干预项目)起步较晚,同时由于市场相对不规范,目前还很少有研究者对早期教育机构给地方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过研究。虽然文化背景和国情不同,不过美国的税收抵免计划还是颇有借鉴价值的。税收优惠的确是一种对早期教育机构发展有利的经济支持政策,尤其是对民办幼儿园。不过,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税收种类繁杂,税收涉及面较广,因此税收优惠也许并不是最可行的经济支持手段。根据我国国情,最适合的经济支持手段也许可以参考现行的高校补助方式,即各级教育部门给予民办早期教育机构运营商直接的经济援助。当然,民办早期教育机构运营商首先必须通过相关认证,然后才能申请相关的经济援助。而对于接受早期教育服务的家庭的经济支持,则可以通过儿童监护人的工作单位来考核,并通过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发放一定的经济补助金,再由工作单位向政府统一进行报备。自由职业者则可以直接在早期教育机构享受费用减免,再由早期教育机构向政府申请资金补助。对接受早期教育服务家庭的补助可以有效扩大早期教育服务的对象范围,使更多儿童享受到优质的早期教育。
为此,我们呼吁教育学与经济学研究者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与此同时,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应政策,为民办早期教育机构举办者和接受早期教育服务的家庭提供直接的经济援助,从而扩大服务范围,让更多儿童成为早期教育的受益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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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JOHNSTON K,BRINAMEN C.Integrating and adapting infant mental health principles in the training of consultants to childcare〔J〕.The Journal of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2005,18(4):269-281.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根本措施,也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和协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区、镇(街)、村(居)计生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增强抓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区、镇(街)要成立早期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并制定具体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方案,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摆上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人口计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早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早教工作水平。
二、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试点工作
为确保人口早教工作的开展,要抓紧起草制定《集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等。今年,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立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示范点。先在集美区实验幼儿园建立早教指导中心并建立示范点,摸索人口早教工作经验,然后再全区各镇(街)普及。
三、整合各类资源,健全服务网络
充分利用、依托、整合现成的公共资源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逐步搭建区、镇(街)、村(居)三级早教服务网络,本着辐射家庭、家园一体(以家庭教养为主、以婴幼儿服务机构为辅)的目标,加强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挥早教服务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为辖区内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系列、全程、综合服务。
四、依托载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依托“四个载体”,加大对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提高科学育儿技能。依托节日宣传。利用元旦、春节、“六一”儿童节、“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传统节假日和计生纪念日,举办广场宣传服务活动,广泛宣传生殖健康和科学育儿知识;依托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台、集美区基层计生网站等媒体开设早教专栏,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青春期性健康知识、新婚知识、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等;依托阵地宣传。利用人口文化园、生育文化园、婚育新风园等大力宣传人口文化、婚育新风尚,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依托宣传品入户宣传。围绕群众的所需所好,区、镇(街)、村(居)计生部门继续制作含有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保健、青少年健康等知识的计生宣传品,印制早教和“三优”宣传册,结合计生工作人员和协会小组长的入户随访工作,进村入户广为发放,将科学育儿理念传播到每家每户。
五、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入户访视
早期教育是指对幼儿从出生那一天开始直到6岁这个阶段所进行的教育。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幼儿在早期阶段所形成的知识框架与其自身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对其一生都将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一个良好的早期教育能够给婴幼儿的智力、性格、身体、品格等众多方面打牢坚实的基础。作为孩子第一任教师的家长,绝不能轻易忽视对幼儿人生第一阶段所接受的教育,要处处给孩子做示范、当榜样,用正确的言行和规范的举止,在潜移默化中为孩子树好典型,上好人生第一堂课。
二、早期教育的现状
1.隔代之间教育比较普遍
当今社会,很多情侣结婚年龄趋于青年化,许多幼儿的家长是每日忙于奔波的上班族青年,而带自己孩子的责任更多地则是落在了幼儿的奶奶或姥姥身上。不可否认,老人们有着丰富地育子经验,在教导幼儿方面得心应手,但同时我们却忽视了教育有着时代性,随着社会步伐的不断前进,幼儿教育也就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老人对幼儿的隔代教育模式缺乏时代性的知识传授,这就使幼儿在0-3岁阶段的早期教育质量得不到保证。
2.幼儿入学率相对偏低
幼儿在接受早期教育时普遍存在着入学率偏低的现象,而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一是由于现行的早教机构比较少;另外一点,家长的观念是导致这一现象的本质。不少家长片面地认为,如果将幼儿托付给早期教育机构,孩子不能像是在托儿所或幼儿园中一样得到很好的照顾和关怀,加之早教机构的学费普遍高于幼儿园的费用,这就使得一些收入不高的家庭不能稳定持续地支付早期教育资金,而是选择了资费偏低的幼儿园,对早教机构望而却步。
3.早期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早教机构的教师成分基本是由来自各幼儿园的年轻老师和一些经验相对丰富的年长教师构成,而早教专业科班出身的教师则少之又少。大多数从事早教的教师并没有获取过相应的专业证书,基本上是经历短暂的培训便匆忙上岗进行教学。这就导致教师对早期教育没有一个深入和全面的掌握,在一线教学过程中也仅仅是照搬于已有的早教成果,没有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教育理论体系,不能很好地从实践出发去制作教学方案。
4.早期教育制度仍不完善
早期教育在国内发展已经迈出了十余年的步伐,但在这并不短暂的发展历程中,“早教行业仍是一片浑沌,在行业的整体规划和有效监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何在市场优胜劣汰的残酷抉择中立于不败之地,仍是早教机构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的话题。”[2]早教行业学费高于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一方面会给市场价格的走势造成干扰,另一方面,也会极大地打消家长培养幼儿的积极性,进而给早教事业的全面普及带来巨大阻力。
三、早期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早教机构方面
1.1早教机构收费标准不一致
不同城市级别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国内一、二线城市的早教行业收费标准明显高于三、四线城市和乡镇。另外,许多早教机构其总公司同下属的加盟单位在收取学费方面也存在标准不一致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总公司的收费标准明显要高于其加盟的分公司。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总公司缺乏对其下属分公司行之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导致加盟公司本身缺乏信心,认为自己的教学水平无法同总公司站在同一水平高度,便主动调整自身的收费标准,久而久之,会给本身的品牌带来影响,危及到总公司的声誉。
1.2大力普及早教教师岗前培训
为使社会上的早教行业得到更好地普及与发展,应该遵循“岗前培训同在职培训相结合、理论研究同实践教学相结合、短期培训同长期培训相结合”[3]的原则,采用各式各样的教育形式,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各早教机构自身也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已有的教育成果和资源,探讨完善教学计划,适时组织教师进行观摩学习,教师内部之间开展相互评估、交流经验、新老互助等活动,以期使教学水平达到总体提高的效果。
2.幼儿家庭方面
2.1树立正确的家庭早教观念
如何更好地提升家长文化水平,不断优化家庭成员的理论素养,从而使得各个家庭成员能够自觉地用理性的思维方式去有效引导幼儿健康向上成长已经成为了各个家庭不容忽视的话题。如果要让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受到一个良好的早期教育,家长们首先应该从自身的能力素质抓起,不断涉略关于婴幼儿成长方面的科学理论知识,多抽时间同孩子进行一系列的亲子活动,这样既能增进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相互了解,又能在处理一些孩子面临的突发问题上做到忙而不乱。
2.2保持家庭早期教育的一致性
在对幼儿进行教育之前,各家庭成员要事先做到协商,育理念,在施教过程中互相配合,使家庭早教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相反,如若各家庭成员在教育幼儿的过程中观念不一致,教育理念存在分歧,家长之间的合力就会被弱化,使幼儿在接受教育时存在选择性,不能很好地吸纳任何一方的教育成果。这不仅会让家长对孩子的威信大打折扣,对幼儿价值观的形成造成影响,从而也失去了家庭早期教育的目的和意义。
3.社会保障方面
3.1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