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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保定市对抗雾霾的研究现状
毛春南、李涛、回敬拴、史艳玲在《保定雾霾问题考察》中表示,2014年河北大学受邀前往日本西条市进行友好交流活动,发现,中日经济结构不同,每一分产出消耗的能源也不同,日本车辆耗油量小,工厂排污有严格的标准。他们认为保定市雾霾治理的关键在于科技,让科技带动环保事业的进步,同时应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激励和导向作用,落实各方责任,实现环境友好。
刘斌、刘丽霞在《浅议保定雾霆治理与居民健康和经济发展》中指出,由于因空气等环境污染引发的居民健康危机,己使肿瘤等慢性病发病人群年轻化,使大量劳动力可持续效益缩短,并造成医疗资源的紧张和浪费。刘靖楠,袁千里,米光明,郭玉洁,屈朋欢在《保定市城区居民对PM2.5,认知与关注现状调查》中指出,目前保定市居民对PM2.5都有基本的认识,但是“从我做起”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高,下公关部门应积极普及相关知识。
王全龄在《论北京石家庄周边频发严重雾霆的成因与根治》中指出,保定市雾霾频发,除了自身冬季污染物排放有关,还和其冬季受山西特别是大同地区的影响有关,而且保定的雾霾主要靠北风吹散,一旦蒙古高压气压较往年弱,北风就无法有强劲动力吹散污染物。
综上,对于保定地区的雾霾问题研究已有一些成果,但是保定地区作为一个包含多个县、区的城市,关于具体的小城镇如何从地方抓起对抗雾霾并未涉及。
二、雾霾天气原因概述及河北省的现实情况
(一)雾霾天气原因概述
三大原因形成雾霾天气。雾的形成主要与空气中水分含量有关。而霾主要由悬浮颗粒物形成,主要有三方面因素:一是水平方向静风现象增多,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稀释;二是垂直方向出现逆温,空气垂直运动受限,污染物难以向高空飘散而阻滞在低空、近地面;三是空气中悬浮颗粒物的增加,如汽车尾气等。(摘自《中国气象局・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二)对于河北省
1.有太行山这个固有的天然屏障,静风天气多,大气流动较弱。
2.PM2.5来源多:河北省里“两高”产业集中,电力、钢铁、建材、石化等都是河北省的主要产业,此类以煤为能源的产业,在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建设SO2脱除装置和烟气除尘装置。为了提高脱硫效率,各企业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的脱硫装置基本已湿法脱硫为主导。由于技术原因和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大部分建成的湿法脱硫装置运行,基本采用不投或少投脱硫剂(氧化钙、氧化镁或氨)方式运行。大量的SO2和NOX在吸收塔中与水雾结合形成亚硫酸和亚硝酸,以及大量的水蒸气,通过不低于100米的烟囱排放进入了大气。烟囱越多、湿法脱硫装置越多,进入大气的可形成PM2.5的元素越多。
3.汽车尾气。近年来,河北省汽车数量增长迅速,排放的汽车尾气量也越来越多,对城市空气中PM2.5的“贡献”60%左右。
4.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根据研究,道路扬尘是PM2.5的主要来源,占PM2.5来源的20%左右。
5.冬季取暖时燃烧煤炭低空排放的污染物。
6.生物质(秸秆、木柴)的燃烧以及垃圾焚烧产生的烟尘,这也是PM2.5的重要来源。(参考文献:《雾霾和沙尘污染天气气溶胶单颗粒研究-中英双语版》)
三、结论
保定市政府从2013年11月开始,为对抗雾霾,先后开展三期“洗城净天”的活动,安新县积极号召市政府响应,大力执行“洗城净天”相关政策。此次的工作目标为:“通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到2017年全县大气污染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33%......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从这个工作目标可以看出此次整治活动的力度之大,并且把整治重点放在了降PM2.5浓度上,并且同时着力减少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排放,全方位改善大气环境。
下面,从以安新镇为代表的主城区的整治,和以老河头镇为代表的乡镇的整治,两方面分析为小城镇提供的经验教训。
(一)以安新镇为代表的小城镇主城区
主要措施:
1.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方面
安新县城内即安新镇内,重污染企业较少,多服务业、机关单位、居民住宅。在2013年以前,安新镇内一般的服务行业,大部分采用的是分散燃煤锅炉;单位机关、居民区的集中供暖,多采用燃煤锅炉。
2013年,政府采取措施:
(1)在2013年底前,完成了全面取缔小洗浴、小旅馆、小餐饮等43台分散燃煤炉替代改造任务;
(2)在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的领导下,原有小区中已开始落实分散燃煤锅炉改为燃烧清洁能源供暖;
(3)在2013年新规划建设的小区中,在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局的规划中,全部因地制宜的使用清洁能源供暖:
(4)目前,安新镇内机关单位的供暖中,根据“一炉一策”方案,已全部完成了10蒸顿/时以下改造任务。据规划,2014年底,各乡镇机关单位基本完成10蒸吨/时改造任务。
(5)深化燃煤锅炉(设施)污染治理,对列入淘汰范围的燃煤设施,在淘汰之前必须燃用低硫分、低灰分燃料煤。
在此方面整改措施中,可以为其他小城镇提供如下经验与教训:
(1)不断引进新型清洁能源。
(2)下大力度取缔燃烧效率低的燃煤炉、燃料(高硫分、高灰分燃料煤)。
(3)政府首先以身作则,自觉取缔了机关单位1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4)不断招商引资,促进清洁能源市场的扩大,争取例如天然气管道运输的建设,减轻人民使用清洁能源的负担。
(5)引进更为先进的采暖设施,例如,引导温泉地热供暖使用更为先进的PVC管道、着力解决目前天然气炉制热需时长的缺点。
2.加大扬尘污染监管力度,深化面源污染管理
(1)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城区范围内散体物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的问题:为此行政执法局组织全县机关单位人员在“洗城净天”三期活动中进行了三次集中地清洗、清扫活动。此项工作为“洗城净天”活动的重头戏。
同时,以此次“洗城净天”活动为契机,制定出台《城区保洁规定》、《渣土运输管理规定》、《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和环境治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2)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13年10月底前必须设置全封闭式围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全面硬化,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物料堆场做到密闭、覆盖。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管理。将施工扬尘控制纳入建筑企业信用档案,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3)城市道路扬尘管理:加强散体物料、垃圾、污泥运输车辆密闭、覆盖的监督,杜绝扬撒遗漏现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采取保洁低尘作业方式。
(4)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推进道路绿化、办公居住区绿化、空间立体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农村庭院绿化。
在此方面整改措施中,可以为其他小城镇提供如下经验与教训:
(1)整治雾霾,防治大气污染,应该多角度入手,不光是对于PM2.5的防治,有大颗粒污染物,比如工地扬尘,以及有异味的城市垃圾。
(2)因地制宜,比如安新县城界区内多露天烧烤、煎炸摊点,就同时从这方面入手也作为防治大气污染的一部分。
3.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有效降低污染总量
(1)发展县城公交系统:目前,安新县内电动三轮车为居民出行借助的主要交通工具,虽然以电为能源,但是其价格由车主自定,极不合理。据悉,政府决定在2017年之前,全部取缔此种交通工具,发展公交系统。
(2)提升燃油品质:2013年底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3)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从2013年11月份开始,县城建成 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设立限行标识;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提前淘汰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到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
在此方面整改措施中,可以为其他小城镇提供如下经验与教训:
(1)防治大气污染要从机动车和燃油两方面控制。
(2)应形成对机动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其数量上升的同时,废气排放总量也处于平稳甚至降低的状态。
(3)因地制宜地管理好现有的营运交通方式。
4.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到2017年底县城区禁购进、销售、使用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燃煤。
(2)划定高污染燃煤禁用区域2013年底前,完成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划定工作,禁用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80%。
(3)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按计量收费,到2017年完成80%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小结:
在各个行业推动绿色能源的发展,完善清洁能源的供应。
5.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生产力布局,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2)严格节能环保准入,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贷款支付,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3)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4)实行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对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规定的企业采取限期治理、关停取缔等措施。
6.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1)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
(2)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二)以安新县老河头镇为代表的乡镇
主要措施:
1.开展非法“土小企业”专项整治
(1)2013年10月12日,对非法有色金属加工企业摊点进行断电,在10月14日中午12时前将核实情况报大气办,供电公司同时上报拆除变压器和销户情况。
(2)10月15日前,老河头乡镇敦促土小企业立即清理现存物料,逾期予以查扣或没收。
(3)从10月15日期开始农村土小企业工程设备,包括各种生产机附属设施,落实《实施方案》中“十六”无标准(无设备、无烟囱、无烟道、无原料、无燃料、无变压器、无电表、无电线、无水井、无水管、无车间、无收尘室、无废物、无管道、无渗井、无渗坑)
(4)由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局、环保局配合,对有色金属物料进村进行堵截,实行严格管控,在保新线、高保路及其他重点乡村道路的关键路口设站严查,禁止无固体废物转移环保手续的车辆载货入境。
小结:
(1)“土小企业”整治要彻底,从源头斩断。部门之间分工明确,权责统一。
(2)招商引资,为村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2.整治部分合法企业
(1)对没有排污许可证生产排污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采取断电措施,顶格处罚。
(2)对生产中不正常运行污染物防治设施造成超标排污的一律责令停产,采取断电措施,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一个月。
小结:
(1)停产断电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2)对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其经营能力、环保意识。
(3)尽量帮助此类企业加快排污设施的引进与更新。
3.对具备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建设和生产状况检查摸底,登记造册。
4.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管理,推广使用绿色长效缓释化肥,提高化肥使用效益,有效抑制农业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选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近年来,我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竭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升安全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几年来,为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除事故隐患,我局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20xx年,我局成立伊始,按照现编办“三定”方案,立即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股级,设大队长x名,编制x人,事宜自筹性质。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逐步推进,监管范围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这些人员远远不能满足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求。对此,县委、县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县又重新核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编制,增加全额事业编x人。同时,又将多名军转人员增补到大队中来。截止目前,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已有人员x人,副局长兼大队长,分设副大队长x名。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全力提升安全监察水平。由于绝大部分人员从未从事过安全监管工作,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监管工作有时不到位,易造成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因此,我局要求全体执法人员,除必须参加省市监察员培训并取得监察员证外,必须参加局机关召集的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同时加强自学充电,力争新人员最快进入角色,胜任监察工作;老同志当好模范中坚,推动监管工作。同时,也必须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扎实工作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分工协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我局按行业、地域等因素,将执法大队下设x个中队,其中,x个矿山中队,x个危化中队,并增设稽查中队。各队按照各各自范围和职责,加强全县各行业监管工作。同时,各队又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互帮互助,必要时全体执法人员统一安排集中行动。
二、我局执法监察大队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已有人员x人,大队长x名,由副局长兼任,副大队长x名,下设x个中队,x个培训中心。大队配有GPS定位仪x部,摄像机、照相机各x部,安全帽x顶,执法服装若干。
三、工作建议
1、切实加强监察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升监察水平。虽然执法人员在不断自学,局机关也有学习制度,但总难以学的系统,体会深刻,理解透彻,不如省市组织的专家讲解详细。因此,建议省市多组织监察员培训班,强化监察队伍素质建设。
一、平安家园险定义
农村地区治安问题的严重性及政府公共产品提供的有效性缺乏,容易扰乱经济生活的稳定,并易积累大量的社会风险。对此,山东省提出了积极的社会管理思路:将社会管理部分职能交由市场,由政府和市场协同完成;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风险管理能力。从山东情况看,近几年综合治理遇到一个严重的制约因素,即治安费用不足。为此早在2003年聊城临清的红星社区就开始探索治安保险,首次探索维护农村地区安全的新体制,并在山东很多地区迅速展开。在2007年,根据聊城市的探索成果,中国保监会推出一个全新险种――“平安家园险”,即治安保险。2011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广泛开展治安保险,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总结推广山东聊城等地的社会治安综合保险”①。平安家园险采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模式,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组织农民参加家庭财产保险。聊城市独创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合作的社会管理方式,使农村地区治安情况大大好转。在组织过程中,作为平安家园险合同主体的各县市区人保财险公司与乡镇政府签订治安保险合同,约定双方治安保险赔偿责任和治安联防任务。主要内容是:各个县市区依托当地的平安志愿者协会,本着自愿的原则,由群众参保。每户群众每年缴纳30元费用,其中20元用于成立综治巡防队伍和配备综治硬件建设,10元用于保险费。平安家园险主要对房屋、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粮食及农机具等进行保障,对群众日常生活财产保障范围广,保障项目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且均为对群众日常生活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群众花少量的钱就能够弥补发生意外情况后的财产损失。
二、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平安农村建设的动因分析
(一)农民群体激增的社会保障需求是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平安农村建设的根本驱动力
山东省聊城市地处鲁西北,农村人口占总人口70%左右,农村地区人口较多。该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比例较高,因此农村地区治安薄弱。治安问题及政府公共管理产品供给的不足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的稳定,积累大量社会风险。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治安及社会保障要求愈发迫切。在这种形式下,产生了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群防群治工作。
(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是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平安农村建设的外在推动力
从基础理论来说,现代公共行政管理理论认为,政府是受人民委托对国家的社会和经济进行全方位管理的组织。社会管理具有纯公共品性质,即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社会管理这种纯公共品只能通过政府带头的方式进行管理。从政府工作总体思路看,政府的深化改革工作就是要把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到保基本上来。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深化改革、利用市场机制、创新供给方式,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使市场高效运行。
(三)保险公司自身的属性和发展需求成为商业保险参与平安农村建设的直接动因
保险公司基本属性之一是保险保障功能,即通过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技术对遭受损失的财产进行保障。与此同时,保险还具有社会管理职能。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是通过保险保障的内在特征,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保障建设能够有效增加制度设计的科学性,降低成本,保障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供给。从保险业自身发展来看,我国保险业近三十年发展迅猛。据保监会数据,2013年保险业的保费收入超过1.7万亿元,总资产超过8.2万亿元,净资产达到8474亿元②。我国保险业从业务规模、资本实力、服务网点和人员、专业技术、保障范围等角度考虑,均已经具有了在政府改革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实力和条件。
三、实行平安家园险的现实意义
(一)平安家园险是商业保险参与构建社会管理的大胆实践,有利于提高帕累托效率
平安家园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能够有效控制治安局势、预防和减少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整合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资源,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新格局。它是政府参与市场运行的有效运营模式,能够有效地减少道德风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提升社会福利总水平,向帕累托最优状态又前进了一步。
(二)借助于平安家园险而实行的大巡防有利于社会稳定
借助于平安家园险的缴费而建立的巡逻队,有利于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降低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农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比例。首先,大巡逻可以发挥“免疫”作用,协助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对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及时盘查,有效地避免了各种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其次,大巡逻发挥“减震”作用,防止一般冲突演化为恶性案件。通过大巡防,巡逻队队员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扼杀在萌芽状态;再次,大巡逻发挥“救急”作用,为陷入困境的群众排忧解难。大巡防全天候地覆盖全市各乡村,在民众遇到困难特别是突发紧急情况的时候,巡防队员能及时救助。
(三)对我国其他农村地区有极大借鉴意义
随着中国农村的城镇化、市场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显著,农村地区对保险的保障需求日益增加。我国农村是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偷盗案比例相对较高,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对民众影响较大,并且在我国很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比例高,农村地区的治安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农村地区的治安情况已经开始影响整个社会治安状况。治安问题及政府公共管理产品供给的不足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的稳定,并积累大量社会风险。本文所提及的平安家园险采用每户农户交少额保费的形式,实现了全年度的家庭财产保障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改善了整个社会治安情况。
四、积极发展平安家园险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服务,开拓思路,逐步实现城乡全覆盖
要根据平安家园险的发展变化和群众需求,立足保险业特点,不断开发产品种类,满足不同群体的平安需求,逐步实现平安家园险的城乡全覆盖。要增强增额扩面力度,向沿街门店、专业市场、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延伸,进一步扩大责任范围,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公安部门要协调好保险部门和商户的关系,努力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并建立试点。保险公司要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及时兑现服务承诺,为民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二)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提高群众参保率
在社会管理中,应积极探索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让市场化的运行模式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治安和保障作为基本民生问题,可由政府出资购买平安家园险,将其逐步纳入基本社会保险体系,使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平等地享有保险保障。还可以倡导把无偿赠送平安家园险作为一项公益事业,使更多的民众享受公共安全服务保障。
(三)完善机制,规范化运营模式
平安家园险作为一项商业保险参与构造社会管理的创新性工作,只有形成一套健全完善的机制,形成一套成熟可行的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动下去。首先,要完善组织推动机制。综治、公安、保险等部门间工作应协调一致,形成规范化的运营模式;其次,要完善经费管理机制。要加强对有关经费的管理,坚持财务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把有限的经费最大限度地运用到综治大巡防工作中,如所聘人员管理、培训及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再次,要完善投保群众理赔机制。保险公司应开通理赔绿色通道,设立专门人员负平安家园险的理赔,设立治安保险服务窗口,以调动人民群众投保的积极性。
(四)强化部门联动
平安家园险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涉及部门多、覆盖面积广、政策性强。这项工作要创新、要发展,必须在党政统一领导下,参与各方相互支持配合,共同推进。综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会议制度、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等形式,抓好对治安保险工作的牵头组织和指导督导。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联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实战能力。保险公司应加强政策支持和推动,努力进行工作创新并坚持服务社会理念。保险监管部门要着眼于保险业的长远发展,以治安保险为有效载体,加强扶持力度和业务监管,确保治安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五)扩大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平安家园险的特点之一就是农民群体的舆论传导性强。政法综治部门、各级平安协会要与保险公司整合宣传力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会,采用群众现身说法的方式、编排文艺节目、制作图像视频等形象直观、内容丰富、群众喜爱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密度,提高宣传实效,使民众感受到平安家园险在防范意外风险、保障自身经济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让受益群众带动更多的群众,自愿参加保险,实现民众意愿与政策取向的和谐统一。
注释
①中国保监会网站:http:///tabid/5171/InfoID/ 186268/frtid/5225/Default.aspx.
②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
参考文献
[1]房循伟.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商业保险发展策略[J].区域金融研究,2009,07:45-48.
企业保卫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也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保卫工作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现象。其内部的治安状况因为具有聚众性、集中性、突发性强、牵涉面广和影响力大等特点,历来被称为社会稳定的晴雨表,对社会稳定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因此,企业内部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制约或影响着构建和谐企业的发展进程。做好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安保工作的目的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主要是维护企业稳定,确保安全经营(生产),落实企业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保持职工队伍的长期稳定。在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产建设中去,没有后顾之忧,切实为企业的发展肩负起应有之责。
二、企业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今社会企业内部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主要表现在:1、企业内部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凸现。当前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劳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打破了原有的管理方式,使部分职工的利益受到冲击,使其思想情绪波动大,不安定因素的苗头大大增加。2、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1)基层领导的保卫管理意识不强,表现为单位落实责任不到位,抓职工个人执行力度不够。由于企业保卫工作提供的是治安环境的保障,产生的效益往往是间接的、隐性的,导致一些单位负责人不把内部保卫工作放到全面提高本单位效益的大局中去加以考虑。而在开展内部管理时,只重视了安全生产规章的执行,忽视了治安保卫工作的制度落实。
(2)资金投入不足和治安保卫力量配备不够,保卫人员待遇低,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要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危险性大、设施老化、配备不足、安全保卫人员待遇偏低的实际情况,解决好安全保卫人员的地位、职称、待遇、人身保险等问题,杜绝其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其生产、工作积极性。
三、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人们对安全稳定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不仅要求人身、财产安全,还希望有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复杂的国际斗争形势带来的严峻挑战,国内仍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大量存在、种种犯罪活动呈现高发态势,犯罪手段也呈现高智能化、高技术化、团伙作案的新特点。因此,企业要积极转变观念、调整职能,不断探索单位内部安全 保卫工作新模式,关键是要加强单位技防设施建设,弥补传统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
“人防”的落实,人的防范是决定性因素。要配强配足保卫干部和精明强干的保安队员,要加强门卫管理 ,把好中心秩序的第一道关口,中心重点要害部位要实行专人专管,加强中心安全工作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保卫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物防”的落实,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监控、报警、保险箱等安全措施,剧毒化学品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双帐”管理制度,预防和避免因物防不到位发生事故和案件。
“技防”的落实,要充分发挥高科技手段在中心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建全消防安全监控、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建立立体化、联动化、网络化的安全防控系统。形成一个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全员防范的新格局。
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还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检查要以查思想、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不稳定因素等为主要内容。总之,加强企业保卫工作,就是要立足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机制、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保卫干部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以适应新体制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才能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和谐、稳定的发展。
四、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应加强队伍建设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及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企业单位,是指一切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营利性组织。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是指对全市或者所在地区的宏观调控和人民生活具有重大作用和影响的单位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单位,一般包括:党政首脑机关、军事机关、政法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企业(含邮电)、电力企业、石化企业、金融单位、博物馆,教育、医疗单位,文化、体育场馆,机场、港口、车站等单位及其重要部位和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行业,是指酒店业、旅馆业、旧货业、二手市场、典当业、住宅物业等行业及其停车场。
酒店业,是指以住宿、餐饮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星级以上的酒店、宾馆。
旅馆业,是指以住宿、餐饮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20张床位以上未达到星级规模的旅馆、宾馆。
旧货业,是指经营废旧金属等废旧物品收购或信托寄卖的企业。
二手市场,是指经营旧机动车、旧自行车、旧电器、旧手机等旧货交易的市场或企业。
典当业,是指经营典当物品的企业。
住宅物业,是指实行园区管理或封闭式管理的住宅物业小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迪吧、音乐茶座、电子游戏机室、俱乐部和有娱乐设施的餐饮场所)、网吧、商场等场所及其停车场。
娱乐场所,是指营业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包厢(或卡座)20个以上规模(电子游戏机室拥有30台以上游戏机规模)的娱乐场所。
网吧,是指经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登记、审批、许可的向公众开放的营业性互联网传播企业。
商场,是指供公众消费购物、营业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规模的商贸中心,或者经营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的专营商店。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治安防范包括人防、物防、技防。
人防,是指通过人的行为达到安全防范目的,如设立单位、行业、场所内部安全保卫机构,聘请保安人员,建立治安联防队、护厂队,组织居民“看门望户”等。
物防,是指采用物质手段达到安全防范的措施,如设立防护院墙、加固门窗、安装防盗门等。
技防,是通过技术手段达到安全防范目的的措施和设备,包括可与公安机关或保安服务公司联网的电子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暴安全检查设备等。
第六条单位、行业、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行业、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
第二章治安防范
第七条单位、行业、场所应当根据内部治安防范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应当有适应单位、行业、场所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八条单位、行业、场所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及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应当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所规定的职责,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治安巡逻防范、治安隐患排查和整治,制止发生的违法行为和及时报警,切实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
第九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和环节,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和环节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单位、行业和其他场所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前款执行。
第十一条住宅物业实行物业服务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
第十二条以下行业、场所应当安装电子视频监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有条件的,应当与公安机关联网并保持正常运行,录像资料留存10天备查:
㈠酒店业的出入口、服务大堂、楼层通道、餐厅、停车场;
㈡100张床位以上的旅馆业的出入口、服务大堂、楼层通道、停车场;
㈢旧货业、二手市场的出入口、登记交易柜台;
㈣典当业的营业场所的出入口、营业大厅;
㈤住宅物业的出入口、四至周围、主要通道、停车场;
㈥娱乐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中心舞池、停车场;
㈦网吧的出入口、营业场所、停车场;
㈧商场的出入口、楼层通道、贵重物品专柜、停车场。
第十三条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迪吧等场所出入口应当安装防暴安全检查门,对进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录像资料留存10天备查。
第十四条旧货业、二手市场、典当业的交易,以及进入网吧上网的人员,应当实行实名登记造册制度,登记造册资料保存六个月备查。
第十五条酒店业、旅馆业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十六条酒店业、旅馆业应当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行入单位、行业、场所。
第三章审批许可
第十八条单位、行业、场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章人防、物防、技防的规定,进行设立、配备和设置、安装。
第十九条单位、行业、场所在规划和安装技防设施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行。
第二十条文化、建设、规划、工商、商务等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或者进行年检时,发现单位、行业、场所没有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所规定设立、配备和设置、安装人防、物防、技防的,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县三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分工履行监督检查单位、行业、场所开展治安防范等保卫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范保卫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所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和本规定第二章所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查看单位、行业、场所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查看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利用监控设备检查单位、行业、场所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
检查民警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件。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应当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的治安隐患,并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陪同检查人员核对签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陪同检查人员对记录有异议的,应当允许其说明;拒绝签名的,检查民警应当在《检查笔录》上注明。
第二十五条文化、建设、工商、商务等部门应当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对单位、行业、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与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单位、行业、场所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规定的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㈠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㈡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㈢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㈣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㈤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㈥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第二十八条单位、行业、场所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规定的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㈠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
㈢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第二十九条单位、行业、场所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存在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除依据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可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娱乐场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㈠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
㈡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安装电子视频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㈢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㈣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㈤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行业、场所或人员,由所在单位、行业、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㈠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治安秩序良好;
㈡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本单位、行业、场所全年无发生刑事案件或者治安事件的;
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或抓获刑事犯罪分子做出重要贡献的;
电力行业历来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排头兵,先行官,由此可见电力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作用,因此努力搞好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对于促进整个电力行业的快速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搞好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其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搞好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这项工作对于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巨大的促进作用,本文拟对此话题展开一些探讨以求抛砖引玉之效。
一、搞好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
(1)可以为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电力生产具有高度统一的连续一贯性,电力行业具有资金、技术、设备、人员高度密集的特点,这就从客观上要求电力企业连续高效稳定的进行电力生产。而要搞好电力生产,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必须搞好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电力企业 的治安保卫工作可以使国家资产免受不法侵害,使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在稳定安全的环境中进行,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作为电力行业与生俱来就和高温、高压、易爆、易燃紧密相连,一旦受到破坏或者电力生产事故的牵累,就会给国家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同时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的甚至会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因此电力企业生产一定要安全,电力企业生产要求在一个稳定良好的治安保卫环境中进行,电力企业一刻也离不开治安保卫工作的保护。(2)可以为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保驾护航。搞好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在一定程度就能够有效地预防犯罪,为电力企业减少直至挽回经济损失,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部门通过与当地公安部门的相互配合,就可以有效地遏制犯罪,减少盗窃活动的发生。(3)可以使广大电力职工安居乐业。搞好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可以为电力企业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广大职工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全方位的保障,才能使职工有安全感,从而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的工作生活学习中去。
二、搞好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
(1)治安保卫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与人手力量紧缺的矛盾突出。电力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双重压力往往将最优的人力资源优先配置到生产一线,以及相对重要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而给治安保卫岗位配置的往往是一些年龄偏大,身体条件一般的同志,而且人员数量十分有限,然而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实际面对的却是管辖范围很大、有的值班地点十分偏僻冷背,很少有人员往来,这就给治安保卫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由于人手紧张,治安保卫人员只好困守值班场所那一点狭小的区域,不敢巡视更大的范围,这样就使生产场区或场所周围产生了许多治安监控的盲区,而这些治安监控盲区的存在,往往成为了各种治安隐患产生的多发地带。(2)一些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基础薄弱。一些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基础不够扎实牢固,许多电力企业在人防、物防、技防上投入有限,或者既便投入了一定资金,建立起了一定的技防措施(例如监控设备),但后期的维护保养跟不上,过了几年许多设备就失去了作用;在运用动物例如犬只看守物资及重要场所时有所顾忌,由于害怕犬只伤人因而运用的十分有限,甚至不敢用,这样就给一些有偷盗企图的人留有了可乘之机。(3)一些电力企业改革很可能会给部分职工在一定时间内造成一定的困难,由此引发各类不安定的因素,也使电力企业治安保卫人员有所顾忌,不能放开手脚从事治安保卫工作。
三、搞好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思索
(1)加强治安保卫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战斗力过硬,作风优良的治安保卫队伍。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与保障企业国家资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是分不开的,也是促进企业和谐和进一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从而使电力企业达到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电力企业第一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配备到治安保卫部门,根据保卫工作危险性大,保卫人员待遇低的实际情况,切实解决好治安保卫人员的待遇、人身保险、地位等问题;第二电力企业要加强保卫人员的业务技能,培养训练,使其熟练掌握和运用治安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和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第三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使治安保卫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爱岗敬业精神,树立起服务职工群众的强烈意识。(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升电力企业治安保卫的管理能力。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在于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工作责任的具体落实,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更加细致,覆盖企业全部的角落,有针对性的管理规章,并及时进行修订。为实现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由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防范,要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以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的危机事件,以切实维护本单位的稳定。(3)加强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实现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科技化。多年以来的实践证明,传统意义上的群防群治手段虽然有不错的效果,但它毕竟有一定的局限性,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如果离开了科学技术的保障,仅仅依靠人海战术,拼体力,其效能总是有限的。所以电力企业的治安保卫在新的历史时期,最终还是要走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含量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使科技手段成为推动治安保卫的巨大动力。电力企业应该加强本单位的技术防范设施建设,以弥补传统管理方式的不足,努力实现人防、(动)物防、技防的“三防结合”。因此,我们应该向科技要稳定,向科技要平安,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和密度,最大限度的运用高科技手段,完善监控的范围和重点部位,以形成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的网络化,提高治安防范能力。要在考虑电力企业的承受能力、安全现状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分步骤、分阶段、多层次、多格局的方式安装切实可行,覆盖面广的电视监控系统,电子红外报警装置等技术防范设施,依靠科技加强保卫工作,依靠科技强化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秩序。
【分类号】G647
一、高校校园安全管理概述
(一)校园安全的内涵
本项目认为,安全是指个体人身不受伤害、财产不受损失,精神不受威胁的一种客观状态。它具体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精神安全。结合安全的定义,校园安全是指,在高校校园范围内,个体个体人身不受伤害、财产不受损失,精神不受威胁;校园财物不受损失的一种状态。校园安全是一种相对安全,而不是一种理想化状态下的绝对安全。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校园安全是处于学校环境中的个体对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各类威胁和事故,在生理和心理上可接受程度的一种状态。
(二)安全校园的特点
(1)客观存在性。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隐患,这些隐患是客观存在的。校园环境中存在的隐患自然也不例外。认识校园安全的客观存在,是正视校园安全问题,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的条件之一。
(2)突l性。近年来,校园安全突发性事故时有发生,由于高校群体的特殊性,校园安全突发性事故对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危害,应对校园安全的突发性事故已经成为当前校园安全管理研究的重点之一。
(3)可预防性。虽然校园安全问题普遍存在,但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大部分校园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只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校园安全问题具有可预防性。
(三)校园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高校担负着培养人才、教学科研的重要职责。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设,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必要性。
1.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报告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秩序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首要条件。安全,则是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构建安全社会。高校作为社会的有机构成部分,构建校园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2.有利于为国家实施人才战略提供客观保障
高校背负着教育和培养国家人才和社会精英的重大职责,为广大师生提够一个安全的学习科研环境至关重要。纵观各大高校的发展现状,安全已然成为高校开展各项教育工作的前提条件。
3.有利于高校自身改革发展
近年来全国高校纷纷探索开展开放式办学模式,高校不再是一个封闭的“小社会”。校园的不安全因素,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校园的正常教研秩序,对师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构成重大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高校校园发展的亟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高校校园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调研
(一)调查目的与方法
2015年9月,本项目以M学校为研究对象,对其校园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情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问卷研究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设计初衷在于调查学生及在校教职工对校园安全满意度的测评和对改善校园安全的建议收集。随机抽取了学生约400名,教职工40名。本次调查问卷发放学生实际发放410份,收回396份,收回率96.59%;发放教职工实际发放40份,收回37份,收回率92.5%。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 校园安全问题的总体评价
通过调查对校内师生对校园安全问题的评价有了全面了解。从目前调查的数据来看,大多数师生对校园安全问题的总体评价还是基本满意(表1)。
对于学校对校园安全的重视程度,认为十分重视的人群在学生和教职工人群中分歧较大。学生仅有3.5%人群,教职工却有26.14%人群。同时,认为学校对校园安全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的人群也存在很大的差距,学生比例为18.15%,教职工比例为6.77%。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出现如此大的区别,主要在于两个群体对同一问题的评价标准不同。学生的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视度的评价是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如何处置的。而教职工的评价依据是学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预防效果如何。
而从访谈的内容来看,学校领导的关注点较师生的略有不同。他们普遍认为重大的交通、消防责任事故是当前校园安全的主要隐患,而针对师生反映比较强烈的侵财性安全事故,校领导的关注点在于如何有效排查隐患,控制此类事故的上升趋势,尽量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量。
2. 影响校园安全的事故类型
通过对不同性别,年龄及身份的调查对象的问卷调查,影响校园安全事故类型主要有人身安全事故、财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心理安全事故。
3.校园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1)制度构建因素
针对校园学生实施的轻微违法事件,学校管理部门也只能依据校规校纪处理,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处理分歧较大,难以做到公平、公正,达到处罚、警示的效
果。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学生和教职工在认为学校在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的客观合理度上有一定的分歧。认为十分客观合理和比较客观合理的比例分别为39.74%和29.56%。认为不太客观合理和不客观合理的比例分别为21.66%和20.04%。
(2)队伍建设因素
在调查问卷题:“你认为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应该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力度”(多选)一题中,有45.8%的学生选择“K.增加校园安保力量,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效率”。这也反映出当前安全保卫队伍力量不足,增强安全保卫力量成为大部门学生的期盼。
以M大学为例,该校的校园安保队伍主要有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他们的来源背景一般是普通大学毕业的人员、警校毕业的人员和退伍军人。另一部分则是校园安保临时人员。这类人员一般由职高在校学生、社会人员、退休人员构成。人员构成比较复杂,学历要求得不到保证。
(3)环境因素
从开展的问卷调查来看,M大学在校园安全文化环境构建上存在一定不足。根据调查学校是否开展一系列的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和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课程的问卷数据来看,受访的学生中认为经常开设的以上课程的比例仅为4.67%,比例不足5%。认为偶尔参加过一次及从未参加过的,比例总和则高达40%以上。
三、新时期高校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对策
(一)规范高校校园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
1. 结合实际制定《高校校园安全法》
本项目认为可以综合日本和美国两国的立法特点,既注重校内人物力的资源整合,又注重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制定符合我国高校实际的校园安全法。校园安全法应该包括:校园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校园安全法的基本内容,校园安全法的法律责任。
2.赋予校园安全保卫管理部门适当法律职权
依照法律程序,各省、市、自治区地方人民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立高校安全保卫管理部门的执法地位,授予校园安保管理部门一定的执法权限范围。执法权限范围主要集中在对轻微违法行为的侦查处理和对轻微刑事案件的侦查及勘验现场的权力。同时整合高校安保队伍力量,制发统一的工作制服,明确安保工作人员为校园警察,编制全省统一的校警编号,从事校园安全执法活动,建立校园安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
3. 明晰校园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职责
就高校校园来看,行使校园安全保卫管理的职能部门一般为保卫部(处,科),其执行义务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在行使安全管理权力的过程。
一是要信息公开义务。校园安全保卫管理部门有义务定期以一定的方式,将校内治安情况、近期违法犯罪情况的相关信息公布给全校师生。这一方面是对管理部门的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起到一定的教育警示作用。
二是危险告示义务。为了保障校内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必须履行危险告示义务。主要包括:对校内存在危险隐患的设施、地段进行告示,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合理防范,做好日常的预警和预防工作等。
三是提供人身、财产保护的义务。校园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对于师生在校内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具有不可推卸的保护义务。这种保护义务主要包括:安保部门要取合理措施,避免师生受到他人的行为侵害。采取一定的心理干预措施,避免师生发生因心理问题产生的自残、自杀害。保护师生免受危险设施和危险环境带来的意外侵害。
四是限制他人行为的义务。校园安保管理部门限制他人行为的义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校外人员在本校内实施的针对校内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坏行为予以制止。另一方面,对校内师生间因个人恩怨而实施,对校内其他师生人身和财产的侵害行为予以制止。
(二)健全校园安全机制
1.建立健全“权责明晰,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
本项目建议建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及实施计划,针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在每年开学之初,学校主要领导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校内各学院及行政机构签订《安全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将安全管理的目标责任落实在各个部门。各个部门再将责任落实到所俚母鞲鱿担做到层层落实,层层把关。学校与各院系学生代表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倡议书》,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师生职工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新局面。
2.建立健全“警校联动、校地联动”的互动机制
美国校园安全管理遵循的原则是“加强学校和相关的政府和部门的合作,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长期以来,美国校方与社区、政府、警察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良性的联动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实践证明,建立联动机制以来,美国校方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校园环境安全上取得较好成效。
我国高校安全管理部门对校园环境熟识,发生校园安全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然而因无执法权,相关案件处理工作无法及时推进。高校要与公安机关优势互补,建立联动治安治理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其次,高校要与卫生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政府联合起来共同治理校园周边安全环境。再者,高校要充分发挥学生家庭的作用,加强与家庭的联系。家长对自己的子女的品行、性格、行为较为了解,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辅导员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学习动态,有利于防患于未然。
3.建立健全“提前预案、快速反应”的预警应急机制
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制定完善的突发时间应对措施,降低安全事故的损失是当前开展高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导趋势。首先,要建立健全狭义安全预警方案。加强对校内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其次,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第三,事故处理完后,要建立校园安全危机解除机制。
(三)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安保队伍培训机制,提高安保人员素质
针对安保人员的培训机构缺乏,培训内容不规范,直接导致安保队伍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足的局面。为改善当前现状,必须建立安保队伍培训机制,完善安保队伍培训制度。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正式培训机构。将培训机构的建设管理归入本地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二是制定科学的培训时间、课程、标准。三是保障培训时间。四是建立健全准入制度和考核管理制度。可以借鉴现行运行比较成熟的律师行业准入制度,对安保服务行业采取考核准入制度。
2.提高安保人员工资待遇,加强安保队伍的稳定性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安保人员的待遇不足特别是安保临时人员的待遇偏低是导致安保人员频繁流动,安保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提高安保人员的待遇,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一方面,要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另一方面,要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制度。要贯彻落实国家保险制度,对每位安保人员包括临时人员交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保障安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安保队伍纪律管理
一是要结合校园的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安保人员的作息时间,结合安保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岗位布置特点,制定合理科学的安保人员考勤制度。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职上岗。安保管理部门可以借鉴企业化管理模式,实行竞职上岗,能者上,庸者下。
(四)营造校园安全文化环境
从访谈可以看出,构建校园安全文化体系,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有效减少师生人身和财产损失起着重要作用。加强校园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对改善校园安全环境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实施:一是要强化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校园安全文化环境;二是要建立高素质的校园安全文化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三是要以开展校园安全教育课为平台,营造全校建设安全文化的良好氛围。借助教育宣传安全知识的手段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文化素养是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也是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
参考文献:
[1]杨建军,李姝丽. 意识形态建设与高校安全防范体系构建[J]. 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335-338.
[2]杨璐,罗诏. 高校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建设的思考[J].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02:22-24.
1.2 企业保卫人员的能力和工作作风参差不齐 一是有的单位对具体工作事项不能按要求处置,对突发的事件、棘手的问题束手无策,只讲政策不讲策略,甚至对政策理解、执行有偏差。二是有的工作人员方法简单,日常工作中说话不分场合、不负责任,缺乏相应的技巧和耐心,态度生硬、激化矛盾。甚至还存在个别保卫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里勾外连、背主作窃”的现象。
1.3 由于企业的改制发展不稳定因素增多,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 一是随着企业的改革快速发展,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居多。二是反恐防恐工作成为新的重点。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以制造恐怖事件为手段,利用一切有利时机,极力介入敏感案件事件,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社会稳定、破坏良好的国内政治生产生活秩序。
2 建立健全公司安保防恐工作长效机制
2.1 强化企业保卫组织,打造企业守护神 企业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保卫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加强企业保卫组织的组织建设,把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人员充实到保卫部门,解决好保卫人员的地位、职称、待遇、人身保险等相关问题。
2.2 大力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强保卫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联系岗位实际,因人施教,采取思想动态分析的经常性、工作重点的确定性、有针对的思想教育,提高保卫人员自身“免疫”力,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保卫人员的“守法”意识。采取普法教育、专题教育等方式给保卫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同时鼓励保卫人员自学成才,促使保卫人员会“懂法、用法、守法”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2.3 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技能 企业保卫部门虽然不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但是仍要学习国家《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地方性治安保卫法律法规,“有理、有力、有节”的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开展保卫工作。
2.4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队伍管理 新时期的内保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复杂、艰巨,所以我们必须要建立一支思想稳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良、敢打硬仗的保卫队伍。目前保卫人员普遍年龄大、岗前培训少、值勤较分散、接触社会面广等特点,我们要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保卫人员的言行、规范执勤方式,并通过严格的奖惩机制、监督机制,使保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 加强作风能力建设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内部治安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保科负责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五条:总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总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第六条:总公司设立安保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安全班组,并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服从安保科在业务上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领导责任制
第八条:总公司总经理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具体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其它副总经理协助搞好安全工作,负协调管理责任。
第九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二级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工伤事故、治安或刑事案件,分管领导必须亲自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向总公司或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第十条:安保科长对安全工作组织综合协调,并在分管经理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第四章行车安全管理
第一则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驾驶员安全管理实行“严格考核、三级审批、持证上岗、共担风险、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十三条:新招录用驾驶员管理:
①招聘驾驶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办公室通知,由安保科会同客运分公司、机务科共同考核合格后报总公司研究同意,方可录用。
②录用的驾驶员必须向总公司缴纳1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如发生事故或违纪违章按有关规定扣除,无上述情况可以退还。同时还须缴纳培训费1500元(不予退还),但对于正式分配或调入的驾驶员一次性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及培训费500元(不予退还),才能成为总公司机动驾驶员,并跟车实习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顶班或承包车辆。
③录用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总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维护总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车主本人作为驾驶员的,必须向总公司交纳5000风险抵押金,经总公司安保科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其准驾证,凭准驾证方可驾驶总公司所属车籍的车辆。
第十五条:承包车主聘请驾驶员上车必须在总公司机动驾驶员中聘请,不准聘请外单位及无机动驾驶员资格的人顶班上车。如私自聘请驾驶员发生事故,其损失概由承包车主承担,公司不预支,不垫付事故费用,原则上不派人参加事故处理。每发现一次私自聘请非机动驾驶员上车顶班的,处以300---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总公司所属车主和驾驶员必须签订《行车安全责任状》和《交通事故承付委托书》,未签订合同发生事故的按总损失的10%予以罚款,不享受安全奖,原则上总公司不派人参加事故调处。
第二则安全行车
第十七条:总公司所属驾驶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车辆进、出站必须遵守场区安全管理规定。营运线路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累计不得超过行驶8小时。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带学徒和将车交给无准驾证和证驾不符合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300----500元罚款。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配备和保管好车上消防器材、防冻、防滑及打击车匪路霸器材,且保证完整好用。严禁载客加油,人工直流供油和空档熄火滑行。
第二十一条:营运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及总公司的速控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自觉做好车辆“三勤三
检”工作,精心爱护,检测维护,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因机械故障引发事故。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接受总公司的车况检查,对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车行驶,按规定时间检测,凭合格单报班。
第二十三条:站、乘人员必须密切配合驾驶员搞好旅客安全乘车知识宣传,严禁“三品”上车,保证关门起步,停稳开门。车辆启动前,站、乘人员必须检查货、梯、车门等处是否有人。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的,一次予以罚款50----200元。
第三则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事故处理一律本着“四不放过”原则。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应写出事故经过及检讨交安保科,在驾驶员会上作出认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承包车主及当事人负责事故处理,如车主在肇事拘留期间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委托人负责事故处理,安保科派人协助。如承包车
主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予配合,总公司安保科有权处理,所有费用由承包车主负责。
第二十六条:承包车主聘请的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按照承包车主与被聘请人的协议执行。
第二十七条:二人以上合伙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车主平均承担事故损失(如两人签有安全管理协议,按协议内容承担损失和费用),事故处理预支费用由当事承包车主支付和打借条,事故未结算前总公司借支的费用先扣到承包车辆。
第二十八条:发生违章引起的扣证扣牌由驾驶员自己处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证驾不符人员驾驶发生交通肇事,其损失由车主全额承担,总公司不垫付事故费用,不派人参加事故调处。
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预支费用50000元以内由当事车主支付,50000元以上总公司借支50%。事故费用核销:经保险公司理赔,差额在50000元以下由当事车主全部承担,差额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万元)总公司核销30%,当事车主承担70%,差额在10万元以上总公司核销40%,承包车主承担60%。
第三十条:发生交通事故,总公司对肇事驾驶员或承包车主按事故总损失的3%给予罚款。
第四则车辆保险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必须由安保科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承包车主承担,投保险种和保额不得少于下列规定:
㈠车辆损失险,按车辆重置价投保。
㈡第三者险;以保险公司当年同意承保最高额度投保。
㈢承运人责任险。
第三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及车主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施救和报案(报案指向交警和总公司安保科),不得谎报和瞒报;统一由安保科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登记报告及索赔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第三十三条:事故赔回的款项由安保科统一办理保险理赔转帐单进总公司帐,任何个人不得到保险公司索要或取闹。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辆必须按期投保和续保,不
得以任何理由掉保、漏保。续保车辆安保科提前15天向所属单位下发续保通知;所属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承包车主并协助按时办理续保手续,否则所属单位有
权停止车辆运行,因承包车主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车主承担。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认
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相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建
立健全有关制度,明确职责。
第三十七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齐全有效。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要认真加强电源线路、压力容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按规定储存、保管、检查和使用,对重点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
第三十九条:总公司整体布局及房屋建筑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条: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通道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十一条:火灾事故处理:
①发生火灾,所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报“119”火警,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
②接到报案,总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及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消防部队赶到后协助消防部队施救、调查处理。
③发生火灾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根据事故大小,对所属单位和当事人作出罚款和行政、刑事处理。
第六章劳动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所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根据岗位工种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佩带使用,严禁招收和聘用未成年劳动用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所属单位岗位工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或制度,并严格按规程作业。
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五条: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发现“三违”现象,一次罚款50元。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要为安全班组提供活动场地、活动时间及一定的活动经费。各安全班组要切实按规定开展活动,作好记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安全管理和职工监督职能。
第四十七条: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八条:工伤事故处理:
①发生工伤事故,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立即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和有关部门。
②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由安保科会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由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两天内写好事故报告分送总经理、安保科和工会;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调查,并迅速将事故报交通局,劳动局及总工会。
③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200----500元,并承担所有医疗费、误工费及直接财物损失,同时由事故单位组织及时召开现场会。
④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报请劳动部门处理。
第七章内部治安管理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所有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必须严格遵纪守法,遵守总公司的一切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安保科管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时刻维护总公司利益和声誉,确保内部稳定。
第五十条:总公司老站门卫、现场管理组、夜间巡逻组、宿舍区门卫由安保科直接管理;检测站门卫由该单位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中心站、修理厂门卫由
中心站、修理厂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且严格门卫值班制度,门房严禁外人留宿。
第五十一条:各单位职工之间发生纠纷,由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牵头,工会和安保科派人参加配合调解处理。第五十二条:总公司宿舍区职工家属之间发生纠纷,由安保科牵头,职工所属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工会参加配合调解处理。
第五十三条:对打架斗殴、偷窃财物、无理取闹、拦车堵塞交通、损害公私财物及其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由安保科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所属出租门店和宿舍区的住户必须与安保科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服从安保科管理,搞好治安工作综合治理。严禁外来人员占房或长期留宿。
第八章安全教育
第五十五条:总公司和各生产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①总公司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职工安全、法制及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二次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班组长培训。各单位要相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②重大节、假日前后,要针对安全生产的情况和特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③班组应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十六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安全会议,驾驶员必须每月参加市驾驶员协会和安保科组织的安全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30元。并按规定参加交警部门的年度审验培训学习,否则,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第五十七条:新进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由总公司办公室通知,安保科培训建立档卡。
第九章安全检查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保科协助做好安全检查的组织、计划、协调、资料整理和总结工作。
第五十九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组织进行总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参加。每月一次的车况检查由机务科牵头,安保科及客运分公司配合进行。
第六十条: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调度(含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登记备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六十一条:总公司所有车辆执行发班前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车检组实施,驾驶员凭车辆安全合格证报班。调度不得安排未经检查和不合格的车辆应班。
第六十二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保科应经常深入现场查找隐患。
①发现隐患,应尽快向总公司安保科进行反映登记,由安保科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当前,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等新形势下,医院保卫工作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现象。由于医院的对外公开性,看病治疗的患者、家属随身携带的财物,医院所使用的大量贵重仪器设备、药品及收取的大量现金,常常成为一些混迹医院的不法分子垂涎窥视的作案目标;储存并使用一定数量的易燃易爆、剧毒或放射性物质,也会威胁医院、患者及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医改各阶段的利益调整,如医疗费用的增加、医疗程序的繁杂、服务质量的弱化等,常造成患者及家属不满情绪,发生纠结成群谩骂、殴打医务人员或毁坏医院设施的恶劣事件,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加上号贩子、药品贩子、吸毒人员、地痞无赖的时常骚扰,“医闹”、“医托”一族的胡搅蛮缠,弃婴、弃尸、欠费等现象日趋严重,导致医院保卫工作难度明显增大。如何做好当前新形势下医院治安保卫工作,为医院营造出稳定、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 机构健全
领导重视是确保医院安全的关键,医院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增强自身的参治意识, 切实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医院行政管理重要议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 才能把安全保卫工作抓紧抓好。医院治安不稳定, 不仅影响患者求医的信心, 关系医院的社会经济效益, 更直接影响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只有在确保医院领导对安全保卫工作重视的前提下, 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通过层层负责、逐级检查、认真考核等方式, 督促各部门把安全保卫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才能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根本保证。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发展要体现“以人为本”,需要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医院必须健全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和相应的人员配备,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也是现代医院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它与提升医院形象,保障医院资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是分不开的,也是促进医院和谐、进一步促进医院的持续发展,使医院达到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
二、 以法为据,健全制度
随着依法治国思想的深入, 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要求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进行活动。医院安全保卫干部必须认真研读并合理运用公安部、卫生部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把握好当前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大方向的同时, 加强与公安部门的紧密协作。要建立和完善保卫工作的保障机制和惩后奖先的激励机制,逐级抓落实,使治安保卫工作渗透到医院管理工作之中,主动参与医院管理,发挥应有的职能。通过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可以通过医院法人代表与科室主任、职能部门责任人签订责任目标书的方式,把责任和任务分解,将安全保卫的责任落实至各部门、各岗位、各责任人的身上。责任书签订后,由保卫部门负责对照责任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有安全隐患或出现问题的科室和部门限期整改,并建立相应的配套奖惩机制保障责任目标书落到实处,以提高单位的自治、自防、自卫能力。 结合医院治安特性,及时修正相关的管理条例,针对特殊情况,还要有前瞻性、预测性和预警性。使保卫部门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时做到组织有力, 应对有效。如:针对医院因医患纠纷导致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需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医院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卫部门应积极主动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临床科室一旦发生纠纷,保卫人员应5分钟内赶到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协助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结合医院实际完善适应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24小时治安巡逻检查制度、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治安管理,剧放射源危险品治安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在制度的规范下有序进行,并在严密的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三、提高人员素质, 加强队伍建设
医院保卫干部要在平凡的工作中获得人们的尊重和支持, 就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出色完成医院保卫任务。在政治思想上, 要经常学习、认真掌握并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在实际工作中, 熟悉并掌握本单位的医疗、业务活动流程,是做好医院保卫工作的前提条件。医院保卫干部要摸清本单位医疗、业务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并掌握发展变化情况,把一切防范工作做到前面,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保卫措施,使医院保卫真正渗透到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之中。医院保卫干部要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坚决打击违法分子;平时注重加强突发性事件的演练和能力培养, 在提高自身素质方面, 要熟练地掌握防火、治安、法律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现代化办公技能、技术防范技能。保卫干部还应定期组织队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进行保安知识考核, 通过外派进修、内请专家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以“传、帮、带”的形式, 努力锻造一支技术高超、政治过硬的保卫队伍,为医院提供高效、优质、安全的保卫服务。
四、 加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医院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 人员环境日趋复杂,“人防、 物防、技防”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软硬件保卫设施的改造刻不容缓。因此,我们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医院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治安防范纳入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努力提高防范意识,增强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医院安全防范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人防是保障,物防是基础,技防是补充的“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医院是开放性场所,治安状况相当复杂。在人防方面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和加强保安队伍是必要的,其次要加强守护工作,重点部位控制进出人员,车辆依照规定检查、登记。再次就是加强24小时巡逻检查。在物防方面,修建、加高围墙,安装照明设备;重要部位加固门窗出入口,设置(铁门、铁窗、铁护栏);对存放重要、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或药品的地方必须备有保险柜,集中保管或专人看护。在技防方面,重要部位安装报警设备、电子门锁,人流量大和重要地方合理安装摄像头、红外线报警器、监听器等先进设备。建立完善的技术防盗系统,形成治安防范的网络化,这样不仅能起到明显的震慑作用, 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医务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
顺应时代要求和群众需求积极探索新办法
在新时期,如何维护农村长治久安、增强群众安全感、保护和发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面对这一重大课题,我们首先面向群众和基层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从群众的需要中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当前在社会治安方面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家园谁来看?损失谁来赔?基层联防队员的要求是:工资谁来出?没工资还不如出去打工。这三个问题都是现实存在的、最根本性的问题,也是以往的老办法所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通过新办法、建立新机制来解决。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从满足群众需求、调动防范人员积极性两个因素出发,决定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市场经济环境中出现的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农村“治安双保”工作新机制。所谓“治安双保”,就是将“保险”和“保安”有机结合起来,群众出资买保险,保险公司出资,依托公安机关招聘保安,对参保辖区实行昼夜巡逻,建立起“百姓花钱买保单,保险公司雇保安,保安队员保平安”的一种新型社会治安防控模式。具体操作的方法是:每户村民每年交纳20元治安保险费(1份保险的费用,一户可同时购买多份),保险公司拿出其中的10元作为防范工作经费,其余部分用于理赔。参保农户一旦遭受盗抢或因火灾、爆炸、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可分别享受财产盗抢2000元和房屋自然风险4000元、室内物品3000元的理赔。“治安双保”最大的特点,就是不仅具有“程序合法、群众自愿”的市场经济属性,而且解决了经费保障问题,解决了群众损失后的赔偿问题,建立了维护农村稳定的长效机制。
实施“治安双保”的措施和成效
为稳妥实施“治安双保”,我们在反复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先在条件较好的张山子镇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在全区推广。实施过程中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群众自愿的原则。帮助群众算清“两笔帐”,一是每年20元的保险费用这个“小帐”,即每天只需5分钱,即可天天保平安;另一个是发生盗抢或天灾人祸后,保险公司赔偿的财产损失这个“大帐”。坚决杜绝行政命令,不搞硬性摊派,力争把宣传工作做深做透,争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防止了因群众不理解误认为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出现。对于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由村集体垫付保费。目前,全区各村群众参保率均在85%以上,有三分之一的村达到100%。二是利益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在保证资金的前提下,实行了以村级防范承包制、巡逻队员聘任制和发案赔偿制“三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防范效果。自开展“治安双保”工作以来,全区农村可防性案件比往年同期下降35%,盗窃案件下降了60%,治安秩序良好,群众非常满意。三是及时理赔的原则。参保户一旦发生盗抢或遭受自然灾害,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实行联动,坚持“迅速、及时、准确、合理”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快速、优惠的理赔服务。“治安双保”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已对19户遭受盗抢和自然灾害的群众进行了理赔,理赔率达到100%,理赔金额达1.2万元。老百姓深有感触的说:“一天少抽一支烟,全年全家保平安”。
几点启示
“治安双保”机制从理论到试点再到全区推广不到一年时间,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已经取得的防范效果充分证明,这个机制符合当前农村实际,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探索和实施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