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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近年来,商业银行发展迅速,成为社会中一种重要的发展力量,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性作用。商业银行以往主要是运用混业经营模式,增加了经营风险,导致金融秩序混乱。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要想顺应时代经济的发展趋势,必须要转变商业银行集团化运营和管理模式,认知到运营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问题采用合理化的解决对策,采用集团化经营管理模式,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二、商业银行集团化运营和管理现状
通过对我国的商业银行进行调查分析可知,已经有大部分商业银行完成了投资入股金融租赁、投资基金和投资入股信托公司。另外,也要求商业银行以外的城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也需要结合当前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对金融子行业进行优化战略布局,打造综合性的经营平台,与当前金融社会的发展需求相适应。商业银行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正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不断向综合经营银行金融方面进行不断的转化,扩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促使商业银行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商业银行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其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品牌经营能力和客户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并且带动了非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与当前社会的发展趋势相适应,放大了战略协同的作用,对提高抗风险能力,改善资产结构,确保盈利来源的多元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
另外从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性角度进行思考可知,商业银行在非银领域的布局存在较多不合理情况,商业银行的布局在各个行业中的应用效果不同,π幸档姆⒄够岵生较大的影响,导致整体的商业影响力较差。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受高度集权化管理背景影响较大,导致对子公司的考核机制存在严重的不灵活现象,导致商业银行出现不同程度的风险偏好,不能充分发挥出自身的协同效应。从总体角度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
三、商业银行集团化运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忽视了子公司与集团一体化之间的联系
近年来,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完善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为了能够更快的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建立了“分业经营”框架,是金融环境变化发展的产物。给客户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充分的展现出了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促进了商业银行协同效应的发展,降低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集团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受经营惯性影响,导致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增加,近年来,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基金更是占据了商业银行的较大版块,货币基金的突起,导致总体存款量大幅度增加,资本市场长期处于牛市,导致银行存款出现大量的分流现象。给商业银行的保存款造成了较大的压力,并且子公司无法与集团一体化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3]。
(二)对子公司的支持缺乏持续性
既定的考核方式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发展,导致商业银行出现较多的不可预见行为。要想促进商业银行的利益最大化,需要强化商业银行的集团化渠道,提高品牌竞争力和客户优势,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较高的市场份额。子公司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性作用,商业银行的发展,与合理的考核机制有密切关系,分支行要想取得良好的发展,也需要借助合理的考核机制来实现,构建适合商业银行发展的KPI考核指标,促进商业银行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但是商业银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受分支行影响较大,子公司对商业银行的支持缺乏持久性。并且商业银行集团化的经营规模和考核制度也存在较多的不完善性,导致商业银行总行对子公司存在严重的短视行为,商业银行内部的核心竞争力大大下降,子公司的发展与商业银行的总行发展呈现出不相适应情况,无法促进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4]。
(三)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与子公司发展不适宜
金融机构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受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影响较大,无法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进行合理定位,导致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承担较大的风险。商业银行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与资本市场呈现出对接情况,导致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对风险管理水平起到了严重的制约性作用。基金、期货和信托等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较高的风险,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长期脱离于商业银行总行,仅是沿袭总公司的文化和风险偏好,导致子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与子公司的发展呈现出不相适应情况。
(四)子公司在商业银行中的定位不清晰
金融集团自身的经营价值与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率具有直接的关系,金融集团要想取得良好的发展,必须要选择与一些实力雄厚和规模效应大的企业进行合作,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明确自身的职责权限,促进资本市场资源的共享。但是由于各个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存在一定的差异,子公司在商业银行中的定位不清晰,并且在发展过程中也各自为战,导致市场营销、产品研发、投资管理及后台运营等方面的资源与社会的发展趋势呈现出不相适应情况,无法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共享,导致资源出现分散化现象,集约化及集聚效应不明显,子公司的优势不突出,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更不能达到长远发展的目的[5]。
四、优化商业银行集团化运营和管理的策略
(一)提高子公司的控股权比例
商业银行在实施集团化运营和管理后,促进了集团化资源的共享,从全局性的角度对子公司进行合理的定位,展现出了资源共享优势。要求各个子公司需要做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工作,集团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资金和技术优势,给各个子公司提供便捷的服务,促进集团化整体核心凝聚力的提高。商业银行需要充分的展现出自身的核心能力,挑选出适宜子公司发展的共享部分内容,充分发挥战略投资对促进中小股东发展的重要作用。并且商业银行为了取得更好的发展,需要创新经营理念,提高集团化控股比例,降低行政管理所造成的法律风险。对调动子公司经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战略投资者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发挥集团总部的职权优势
为了提高集团总部的职权优势,强化集团总部的集团化管理,需要突出管理部门的风险控制能力,做好集团的战略制定与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考核标准,构建合理的内部审计和内部监管机制。同时,集团总部还需要以战略规划为中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对子公司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商业银行思维的转变。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强化客户体验,为客户提供便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突出产品的竞争优势,避免客户出现大量的流失。因此,集团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将子公司的产品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考虑内容,将政策优势逐渐向子公司倾斜,提高子公司对集团的贡献度[6]。
(三)营造良好的商业银行集F化经营环境
商业银行子公司所处于的经营环境与商业银行总部的经营环境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加大对子公司的管理,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该积极主动的承担商业风险,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构建适应自身发展规律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控制能力,确保商业银行运作规范的合理性,推动商业银行的集团化创新[7]。
五、结论
本文对商业银行的集团化运营和管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明确了当前商业银行集团化的发展现状,商业银行受市场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导致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并且由于没有与子公司建立长久持续的合作关系,导致子公司在商业银行中的定位不清,影响着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结合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提高子公司的控股权比例,充分发挥集团总部的职权优势,营造良好的商业银行集团化经营环境,为商业银行创业良好的发展条件。
参考文献
[1]康美文,罗志恒.我国商业银行集团化管理的路径[J].银行家,2015,07:53-55.
[2]王婷婷.我国商业银行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战略研究――基于互联网思维在交易银行业务发展中的运用[J].南都学坛,2015,05:97-104.
[3]孟祥南,庞淑娟,陆正飞.商业银行集团化管理与利益分配方式选择[J].现代管理科学,2015,11:3-5.
[4]张炜,刘泽华.商业银行集团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研究[J].金融论坛,2011,07:3-9.
[5]辛华.论商业银行集团化经营的法律风险及其防控机制[J].金融发展研究,2011,12:67-70.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际经济合作日益加深,外资银行开始不断转变经营发展模式,从分业管制向混合经营模式转变,并开始大规模的涌入中国银行市场,与国内银行业展开围绕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等多方面更为激烈的的竞争,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带来很大的危机。其实金融全球化不断深入带给我们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和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加快,必然会催生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环境的巨大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将会从自身的发展特点出发,以经济的均衡发展为制定了银行经营转型的科学策略,从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个性化服务,促进综合经营效益的稳步提升。
一、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发展现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战略定位不够明确,优势不突出,营销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从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现状进行分析,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品种少,质量低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主要经营的是存贷款业务,如信息咨询、财务顾问、金融衍生业务等高科技、高收益、功能全的中间业务很少,并且中间业务的发展也很慢,对业务产品的创新水平都相对较低,银行的贷款资金来源主要是居民存款,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和自由资本率低,存在着高额的不良资产现象,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存在极大的潜在风险性。
(二)规模小,产权结构单一
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小,实力有限,既无法与四大国内银行平等竞争,更不可能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在产权结构上,由于产权主体具有单一性和不可交易性,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缺位,经济效率较低,降低了商业银行的赢利点,影响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三)服务水平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服务水平上与国外银行存在极大的差距,对银行的优质客户和优质资产没有进行科学的管理,导致商业银行的综合化服务水平较差。同时商业银行不能满足客户提供全面性的服务,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更不可能使银行与客户增加了解和联系,使商业银行错失投资、增加收益的机会。
(四)高素质金融人才缺失
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的高素质金融人才较为短缺,导致银行的国际化程度不法提高,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电子化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在网络银行经营和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数量较少,无法形成跨国经营规模,这也是高素质金融人才缺失的主要原因。
二、我国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趋势
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来看,国际金融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商业银行在未来发展经营上将会向着全能化、国际化、规模化、新技术化方向发展。
一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全能化。面对金融业的激烈竞争,商业银行的重要趋势是从专业化向全能化方向发展,将会采取混业经营的模式,对金融产品的多样化进行金融创新,使客户能够享受到存、贷款,投资、保险和证券等广泛的金融服务。
二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国际化。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国内业务日趋完善,将会使商业银行的业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大对跨国银行的设置的财力、人力、物力方面的投入,增设大量的海外分支机构,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能够区于国际化,提高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水平。
三是,商业银行发展的规模化。面对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规模经济是商业银行发展成败的重要因素,加强银行之间的并购重组,实现优势资源的互补性,从而使商业银行经营规模加大,向世界范围内集中和垄断,以便在日趋激烈的全球金融业版图扩张竞争中抢先一步。
四是,商业银行业发展的高新技术化。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水平也有了新的提升,促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经营方向由传统的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对策
(一)明确市场定位,加快推进转型
市场定位是企业竞争的赢利点。为此,商业银行面对国内外银行业的激烈竞争,必须要对金融市场进行全新的审视和衡量,根据不同地区的金融生态状况,按照“适度、理性、有效”的原则,有选择地开拓业务空间,并更加重视基础管理和风险控制。同时银行还要进行对经济资本的优化配置,加强对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的管理,大力推进引言业务资源的管理改革,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能够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态势,赢得更多的多元化的收入增长点。
(二)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混业经营模式
为了使我国商业银行能够向全球金融机构发展,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寻求更多的发展空间,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和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所拥有的一批优质客户群体优势,采用多种手段推进商业银行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开发出适应新兴市场经济的金融工具,采取渐进的原则,保证我国商业银行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顺利转变,为我国商业银行向国际化金融接轨打好有利基础。
(三)加快产品创新,提高服务技能
我国商业银行要想扩大规模生产,赢得更多的客户资源,就要通过对银行产业的业务创新和扩展,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丰富银行金融品种,经营方式要从以储蓄存款为主向个人负债业务、个人资金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及中间业务综合经营转变,并以做大做强资产业务和理财业务为手段,带动个人银行业务全面发展。从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为不同客户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增强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力。
(四)重视对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
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革新,对社会各界经济的发展都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其中对金融市场的发展也无外乎是一把有利的竞争武器。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混业经营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努力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电子化、信息化水平,使金融机构的创新成为可能。商业银行可以设置网上银行业务,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上网进行个人业务存储、网络购物支付、引用卡业务办理等等,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服务,提高了商业银行的工作效率。
(五)重视对高素质金融人才的培养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改革离不开高素质金融人才的管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跨国银行的增设都需要高素质金融人才的支持和管理。为此,我国商业银行要扩宽招聘渠道,吸纳更多高素质人才,不仅能够熟练掌握金融技术,而且还能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同时还要定期对商业银行的内部员工进行培训,逐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提供有利人力基础。
结语:
通过以上对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将会向着全能化、国际化、规模化、新技术化方向发展,将会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化经济发展进行接轨,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地位,同时这种发展趋势也加快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改革,采取渐进的原则,逐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从而使商业银行在科学的发展战略中稳健经营,更好的应对金融风险,使商业银行获取更高的赢利点,提升银行业间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郭宏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现代商业;2010;(29):12-13.
[2]高自强;张明贵;;中小银行经营转型的趋势[J];中国金融;2011;(04):17-18.
[3]李钧锋;陆晖明;丁全喜;陈志英;徐君;;天津市中小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研究[J];华北金融;2012;(05):10-11.
金融电子化概念
金融电子化是指采用各种电子化设备、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以实现各类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从而为客户提供多种快捷方便的服务,并为各级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完整、科学、准确信息的过程。
金融电子化作用
由电子信息技术与金融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现代银行经营模式――金融电子化,是金融业的第一生产力,是金融业务与管理的一项创新,它极大地拓展了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电子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拓展了金融服务领域;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改变了传统银行与现代银行的关系;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
金融电子化研究意义
在知识经济挑战金融业的背景下,国内金融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和更为严峻的新挑战。本文比较研究了中、美两国金融电子的产业发展状况,借鉴了美国金融电子化的先进经验,分析了中国金融电子化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策略。本论题对于国内金融业的决策层,具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参考价值。
中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状况
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的最大变迁莫过于金融电子化的发展。按照“六五”做准备、“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电子化的发展策略,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努力,现已形成了总投资逾50亿元,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化产业格局。国内商业银行的电子化水平迅猛发展,招行、广发、深发、光大等银行率先在所有营业网点实现了大机集中处理业务的模式;在综合业务系统方面,工行、建行、农行、光大、深发等已经完成了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的开发工作,其他商业银行也都在紧锣密鼓的开发过程中;在网上银行方面,继招商银行1995年率先推出国内首家网上银行后,各家商业银行相继跟进,陆续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网上银行;在商业银行内部电子化方面,数据仓库技术、数字存贮技术、电子识别技术近年也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在其他新兴业务方面,移动银行、呼叫中心、个人外汇买卖等,都已有系列产品推出。由此可见,国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电子化手段已在国内银行的发展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理论研究状况
目前,国内财经、金融及MBA院校,对于金融电子化的研究,长期以来停留在两个极端:一是理论和实际案例过于陈旧,没有适应现今金融电子化高速发展的形势;二是既有研究对国外经验不够系统,或者片面引述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理论和案例,导致与国内实际情况脱节。
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国金融电子化主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缺乏统筹规划,从而导致的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问题;由于观念陈旧,从而导致的金融电子化系统管理水平低下问题;由于国内金融电子化发展起点较低,基础设施簿弱。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了中、美两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的巨大差距。
美国金融电子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长期以来,美国的金融市场与银行业经营一直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其高科技的运用与发展更居于国际金融同业前茅。因此,探究美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轨迹,应能约略梳理出国际金融业高科技发展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历史及现状
美国著名的MIS专家K.G.Laudon指出:“在美国,70年代是IT技术支持业务,80年代是IT技术运作业务,而到了90年代则是IT技术再造业务。”这种说法,基本上概括了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的渐进演进顺序以及不同年代的发展特点。
近年来,金融电子化对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花旗银行的ATM目前已能处理150多种交易,从现金存取到共同基金投资,甚至进行股票交易,使客户加深了对银行的依赖程度。同时,以电子化为特征的新兴业务,如ATM、POS、CDM、网上银行、企业银行、移动银行、全天候自助银行、CALL CENTER、数据仓库技术等层出不穷。
互联网的出现可谓是20世纪人类社会最具震撼力的事件之一,它标志着人类信息时代的到来,由此形成了金融业全新的经营模式――网上金融。1995年10月,美国在因特网上成立了全球首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省略)。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内外金融企业都在考察因特网所能提供的金融业务机会。在美国,已在因特网上建立网址的银行有150多家,且在未来4至6年内将以年均90%的速度不断递增。其近期发展目标包括:建立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创建银行内部通讯网络;实现数据集中处理、挖掘、采集、分析等。
同时,金融工程日益为美国银行业重视,其承担的是向特定用户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服务方案。该方案包括尖端金融产品的设计、证券承销安排、资金的吸收与分流、产品开发与信息处理等。银行招聘一批精通投资银行和企业业务和金融、法律、税务方面的专家,将各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结合起来,通过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向客户提供能满足其要求的、独特的服务方案。这种方案是标准化的投资机会及储蓄、信托方式,配合客户独特需要而组合成的最低成本方案,即“固定客户制”。其实现的载体就是客户综合服务网络,通过该网络使银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发掘潜在客户,加深银行与客户的定向信息交流关系。
目前,美国金融业一方面已经取得了电子化时代金融产品的相对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仍在加快对信息技术的战略性投资,以增强其在国内乃至全球金融业中的核心竞争能力。
理论研究状况
美国商业银行电子化历程造就了许多新的思想和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成熟的理论。其中美国麦肯锡公司(Mckinsey & Company)的M1-M2-M3理论,是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理论的核心。M构造理论是指银行信息技术管理的三个层次,该理论也就是银行信息技术成本的概念化。
M1层技术属于提供技术的厂商而非银行,且该层的技术、产品已较成熟和普及,故对银行的竞争优势影响不大。M1层的关键是商业银行如何吸收消化厂商的技术而提高处理效率,及选择标准的处理体系结构与平台,努力制造规模效益。
M2层主要用于开发银行内部应用软件和提高业务人员使用电脑的技术,并把银行的策略通过M2层推向市场。传统上美国银行倾向于自己开发M2层的应用软件,力图开发出具有自身特色的独有的软件。但实践证明,M2层上自己开发出的软件与对手的基本雷同,且都是低水平重复。同时,要为此投入巨额资金以及承担开发失败的风险。因此,美国银行业得出结论,M2层的软件不值得自己动手开发,而应在市场上购买。
M3层反映需求和信息技术的结合,是销售、决策和业务的分析和管理。该层是银行制胜的关键及投资的重点。应尽可能使该层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否则,M1、M2层的投资效益就不明显。目前,对M3投资已成为美国银行业的重中之重。
美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趋势
目前,信息技术在美国商业银行业务中的应用,已经从以往对业务处理的支持和模拟,转向广泛深入运用于投资理财咨询、金融业务咨询和管理决策支持等方面。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客户化趋势;集成化趋势;业务外包趋势;流程再造趋势;金融衍生趋势。
上述五个特征表明,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已使银行业同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之间产生了高度相关性。银行业的金融创新高度地依赖着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的支持。今后,商业银行金融电子化的水平决定着银行的金融综合科技实力,决定着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更是衡量银行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
美国金融电子化的经验和教训
产业发展经验 探究美国金融电子化蓬勃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推动了美国银行金融创新,成为其金融电子化高速发展的内在动力;二是近年来,美国商业银行通过参与同业的合并与兼并,参与混业经营,以完成经营结构的重整,从而向大型化、综合化、科技化的超级银行发展的举措,为其金融电子化注入了新的动力。
产业发展教训 美国银行业的高科技运用为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繁荣,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正是高科技在银行的广泛运用,也给美国银行业带来了负面效应就是金融风险。具体来说主要包括:高科技犯罪给银行业带来的风险;信用卡犯罪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犯罪现象;电脑网络导致的高科技“污染”;银行高科技本身缺陷导致的危险;银行高科技带来的法律及其他配套制度问题。
中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策略
中国金融电子化在发展策略方面,必须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但这些并不排斥对国外金融电子化发展经验的借鉴,甚至可以说,只有通过对国外金融电子化成功和失败经验的学习,方能使我国的金融电子化少走弯路,更快、更稳的赶上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水平。
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对中国银行业的借鉴意义主要包括:完善的电子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的高度集成与整合;拓展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电子化服务;促进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有效结合;重视客户信息的管理;重视技术标准化建设;重视相关配套制度环境的建设。
在比较研究美国经验时,一方面要注意吸收美国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理念,注意总结国外银行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另一方面还要注意中国的国情,总结国内银行本身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在国内银行间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充分研究当前知识经济的社会背景,充分考量在上述条件下中国商业银行的差距和优势,做到扬长避短。
发展目标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金融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另外,尤为重要的是,在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贸易迅速发展,这对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业务的分业经营状态无疑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的要求。于是各个国际性的大银行纷纷朝着业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他们通过金融创新,开发,设计一系列的金融衍生产品,绕开法律的壁垒,达到综合经营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单,NOW账户,现金管理账户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这一环境中的产物。
分业经营规定的最初动因在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然而在事实上,面对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它反而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为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了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分工的界限,走上了业务经营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品种,从专业化逐步走向多样化,全能化,从分业走向合业,这是与西方经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银行负债业务比例的变化为其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来,西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储蓄存款的比重相应上升,这一结构性的变化为商业银行开拓中长期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第二,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个商业银行寻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竞争激烈,银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这迫使银行业开拓新的业务和品种。他们一直想方设法绕过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等领域扩张,突破传统的业务束缚,开发更多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对于这些积极创新的银行而言,许多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因为通过创新业务的开展,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逃避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限制。与此同时,金融管理当局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过时的法规,适时的为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论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随着各个历史时期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发展,从最初的资产管理理论到负债管理理论及至70年代末期出现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他们都是为了有效推动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而产生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突破了传统的只重视资产或者只重视负债的理论的偏颇之处,使商业银行真正的从其资产负债业务双方着手,同时拓展资产负债业务,使其相匹配,达到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发展适应当前金融形势,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不断走向全能化综合化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他们综合业务的开展。
由此可见,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理论的发展乃至政府监管水平的发展都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做好了准备。分业经营终究只能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
三、合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1999年12月,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废除了已实施六十余年的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规。这一法案的颁布无疑将会对美国乃至世界的金融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合业经营势不可挡。在此过程中,金融业的兼并与重组将会加剧,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会日益加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不确定因素,隐含着许多风险。
首先,合业经营将加剧兼并行为,使各金融机构过分重视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综合化,而忽视了稳健经营这一根本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机构兼并的机会成本就是其稳健程度,稳健经营要求管理人员经常不断敏锐的监督本机构运作情况,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过分关注合并以扩大规模和范围,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预期,策略及日常业务经营等方面潜在的混乱。由于合并各方在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经营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合并后能使各方的优势结合并发挥其规模效益还取决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业之间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业经营也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政府,社会以及金融机构自身都更清醒的认识到风险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对于某些项目,即使那些较大的金融机构对其所面临的新的风险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从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综上所述,金融业的合业经营趋势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会经济金融形势都为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时,才能够适当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目前我国所采取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而一旦我国的金融体系发展更为健全,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便可朝着业务监管综合化方向迈进一步。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金融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另外,尤为重要的是,在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贸易迅速发展,这对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业务的分业经营状态无疑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的要求。于是各个国际性的大银行纷纷朝着业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他们通过金融创新,开发,设计一系列的金融衍生产品,绕开法律的壁垒,达到综合经营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单,NOW账户,现金管理账户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这一环境中的产物。
分业经营规定的最初动因在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然而在事实上,面对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它反而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为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了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分工的界限,走上了业务经营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品种,从专业化逐步走向多样化,全能化,从分业走向合业,这是与西方经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银行负债业务比例的变化为其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来,西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储蓄存款的比重相应上升,这一结构性的变化为商业银行开拓中长期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第二,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个商业银行寻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竞争激烈,银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这迫使银行业开拓新的业务和品种。他们一直想方设法绕过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等领域扩张,突破传统的业务束缚,开发更多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对于这些积极创新的银行而言,许多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因为通过创新业务的开展,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逃避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限制。与此同时,金融管理当局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过时的法规,适时的为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论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随着各个历史时期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发展,从最初的资产管理理论到负债管理理论及至70年代末期出现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他们都是为了有效推动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而产生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突破了传统的只重视资产或者只重视负债的理论的偏颇之处,使商业银行真正的从其资产负债业务双方着手,同时拓展资产负债业务,使其相匹配,达到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发展适应当前金融形势,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不断走向全能化综合化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他们综合业务的开展。
由此可见,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理论的发展乃至政府监管水平的发展都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做好了准备。分业经营终究只能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
三、合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1999年12月,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废除了已实施六十余年的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规。这一法案的颁布无疑将会对美国乃至世界的金融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合业经营势不可挡。在此过程中,金融业的兼并与重组将会加剧,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会日益加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不确定因素,隐含着许多风险。
首先,合业经营将加剧兼并行为,使各金融机构过分重视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综合化,而忽视了稳健经营这一根本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机构兼并的机会成本就是其稳健程度,稳健经营要求管理人员经常不断敏锐的监督本机构运作情况,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过分关注合并以扩大规模和范围,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预期,策略及日常业务经营等方面潜在的混乱。由于合并各方在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经营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合并后能使各方的优势结合并发挥其规模效益还取决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业之间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业经营也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政府,社会以及金融机构自身都更清醒的认识到风险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对于某些项目,即使那些较大的金融机构对其所面临的新的风险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从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电子银行的发展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怎么做呢?是不顾其他国家的情况,只是固守自己传统的银行业务,还是跟随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立即停止自己的银行体系建设,追求全新的电子银行呢?下面我就来分析一下。
一、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
1.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一种新的支付体系与其相适应
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要求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告诉我们,经济领域一旦出现资源的不合理运用就会出现帕累托改进的空间。调剂资金余缺是银行的基本职能,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必将会出现规模更大的资金流,运用传统的货币支付体系将会产生各种资源的浪费,所以经济金融市场的顺利运行要求电子银行这一新的支付体系来满足更大的资金支付和转移。
2.科学技术的进步为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进入21世纪,在全球范围内,以电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有了飞速发展。这就带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金融也提供了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无论是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还是国内的金融市场开放方向,其趋势都将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更加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科学技术的进步正是为这一新的发展趋势提供了可能,各种基础金融服务结合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将会使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服务迅速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3.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是金融服务网络化,这一趋势促使中国要发展电子银行
金融机构国际化的发展是推动金融业务国际化的重要力量,也大大便利了国际资本的流动,形成了灵敏的国际信息网络,有力地推动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国今年来不断开放自己的金融市场,国内的银行业服务的主要方式依然是"水泥加板凳式"的服务①,如果中国金融业要想在融入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中,自身的网络信息建设绝对不能落后于其他的国家。
4.电子银行的优势
第一,没有分支机构,具有费用开支少、服务功能全、业务市场大等优势。而商业银行完全有能力将这种优势转换为客户的低成本服务优势;第二,降低银行经营成本,增加银行利润,具有低成本高回报优势。国外有关资料表明,通过网上银行实现一笔交易所需的费用仅为1美分,不足营业网点的1%;第三,突破地域与时间的限制,具有实时优势。正是这些优势使网上银行日渐成为国内外银行业竞争的焦点。
二、中国发展电子银行的制约条件
金融业务电子化的发展趋势是无法改变的,但是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应的技术、基础设施、法律法规等条件也存在着差异。中国要发展电子银行的制约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体系依然还不能完全满足电子银行的要求
金融机构经营的所有业务都是以完善的信用为基础。人们都知道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存在或多或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会不可避免的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更加冲击不完善的信用体系。实际上,传统的金融业务就要求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电子银行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信用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中国现在还不存在完整的信用体系,致使企业不愿意接受客户提出的信用交易结算方式,个人之间的小额交易更加的倾向于现金交易等传统的交易方式。这就对电子银行的发展形成了最大的制约。
2.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这里说的基础设施是指发展电子银行必须的网络软件和硬件设施。中国目前有一些非电子化网点以及众多独立分散的数据处理中心,还存在低档次重复投入,运行成本高服务效益差的问题。特别是县以下的银行机构,由于受资金设备的影响,普及银行电子化还存在很大的难度。中国电子银行由于基础设施落后造成资金在线支付的滞后,部分客户在网上交易时仍不得不采用"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办法。虽然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都建立起自己的网站,但在网站的构架和服务内容上仍然离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这就需要中国在发展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网络设施的同时借鉴国外电子银行发展的经验,引进先进的网络技术来补充自身的不足。
3.网络安全是个大问题
金融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热点。电子银行网络化经营更加要求经营机构提起高度的重视。由于技术开发的特殊性,电子银行面临如计算机网络病毒、网上犯罪以及软件运行等风险。计算机病毒可能毁掉整个系统,网上黑客可能破坏网络,系统软件自身的不完善可能会引起系统故障,甚至导致系统崩溃。这些都严重威胁着电子银行的安全营运。如何确保交易安全,为个人保密,就成为电子银行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各家商业银行虽然都采取了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了相应规定。但是在执行上普遍存在管理不严格的现象,如密码的保管和定期更换主机房的安全管理、灾难备份、病毒防范等等。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必将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所以网络安全同样是中国发展电子银行面临的大问题。
4.法律法规难以严格约束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监管措施的发展比较落后
中国的法律法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可是电子银行是建设对于中国的发展是一个新的挑战,各项法律建设要重新开始,所以必定存在法律建设,监管方面的问题,如对电子银行的设立及日常经营活动的相关法规刚刚出台,还不完善;电子资金的转移和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如何用法律保障,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及可依法性均需进一步明确。新晨
三、最后的结论
中国要建立自己完善的电子银行系统,这已经是不能改变的。要认清自身面临的制约条件,结合自己的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电子银行发展模式,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网络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网络应用技术和安全监控技术,才能创造条件,促进电子银行的发展。只要中国突破面临的制约条件,电子银行的建设必将赶超其他的发达国家。CNAPS②的建设已经为中国电子银行系统的完善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注释
①水泥加板凳的服务就是国内银行的服务地点局限于水泥建筑的营业大厅,客户到营业厅办理业务,先排队,然后坐到柜台前跟里面的服务员交流。
②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hinaNationalAutomaticPaymentSystem。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现代化支付系统由大额支付系统(HVPS)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两个应用系统组成。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业经营分业经营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金融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另外,尤为重要的是,在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贸易迅速发展,这对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业务的分业经营状态无疑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的要求。于是各个国际性的大银行纷纷朝着业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他们通过金融创新,开发,设计一系列的金融衍生产品,绕开法律的壁垒,达到综合经营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单,NOW账户,现金管理账户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这一环境中的产物。
分业经营规定的最初动因在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然而在事实上,面对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它反而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为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了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分工的界限,走上了业务经营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品种,从专业化逐步走向多样化,全能化,从分业走向合业,这是与西方经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银行负债业务比例的变化为其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来,西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储蓄存款的比重相应上升,这一结构性的变化为商业银行开拓中长期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第二,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个商业银行寻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竞争激烈,银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这迫使银行业开拓新的业务和品种。他们一直想方设法绕过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等领域扩张,突破传统的业务束缚,开发更多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对于这些积极创新的银行而言,许多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因为通过创新业务的开展,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逃避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限制。与此同时,金融管理当局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过时的法规,适时的为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论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随着各个历史时期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发展,从最初的资产管理理论到负债管理理论及至70年代末期出现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他们都是为了有效推动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而产生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突破了传统的只重视资产或者只重视负债的理论的偏颇之处,使商业银行真正的从其资产负债业务双方着手,同时拓展资产负债业务,使其相匹配,达到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发展适应当前金融形势,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不断走向全能化综合化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他们综合业务的开展。
由此可见,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理论的发展乃至政府监管水平的发展都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做好了准备。分业经营终究只能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
三、合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1999年12月,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废除了已实施六十余年的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规。这一法案的颁布无疑将会对美国乃至世界的金融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合业经营势不可挡。在此过程中,金融业的兼并与重组将会加剧,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会日益加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不确定因素,隐含着许多风险。
首先,合业经营将加剧兼并行为,使各金融机构过分重视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综合化,而忽视了稳健经营这一根本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机构兼并的机会成本就是其稳健程度,稳健经营要求管理人员经常不断敏锐的监督本机构运作情况,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过分关注合并以扩大规模和范围,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预期,策略及日常业务经营等方面潜在的混乱。由于合并各方在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经营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合并后能使各方的优势结合并发挥其规模效益还取决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业之间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业经营也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政府,社会以及金融机构自身都更清醒的认识到风险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对于某些项目,即使那些较大的金融机构对其所面临的新的风险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从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综上所述,金融业的合业经营趋势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会经济金融形势都为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时,才能够适当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目前我国所采取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而一旦我国的金融体系发展更为健全,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便可朝着业务监管综合化方向迈进一步。
(一)品牌效应逐步显现。随着国内电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各家银行纷纷凭借强大的综合实力宣传营销自身品牌,以期获得客户的认可。招商银行于1997年建立了“一网通”网站,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以企业网银、个人网银、网上支付、网上商城等一系列的网上银行服务体系,在国内商业银行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建设银行的“E路通”品牌的宣传效果较佳,建行的家居银行、重客系统和现金管理系统在同业内更是独树一帜;工商银行的电子银行以“金融@家”为品牌,凭借其雄厚的客户基础和丰富的业务功能在同业表现突出,客户数量和交易金额均占据领先地位。
(二)创新意识逐渐增强。电子银行推出初期,各家银行提供的服务以信息咨询、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等功能为主,只是将网点柜台业务搬上了电子银行平台。随着客户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家银行纷纷进行创新,创造出适合不同客户群体的电子银行产品满足客户需求。银证转账、基金国债、外汇买卖等纷纷登上电子银行舞台。如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先后推出手机银行无卡取款服务和手机银行无卡消费新功能,以实现基于手机银行的无卡取款、无卡消费、无卡理财、无卡特约商户等系列无卡服务。
二、我国电子银行发展存在不足
(一)电子银行重视程度有待提升。电子银行是银行的战略性业务,关系到银行未来的发展趋势。在当前网点前台业务繁琐、客户排队压力巨大的情况下,电子银行可以分流部分交易,缓解柜台压力,节省人力成本和提升服务形象,间接效益巨大。但目前各家银行考核重在存款、贷款和收入等直接经济效益指标,而对电子银行重视程度不够,仅仅将电子银行作为柜台传统业务的补充,缺乏大规模的宣传营销策划。网点工作人员受考核指标指导,在服务客户时,更多推荐传统业务,缺乏主动推荐电子银行产品的意识。虽然近几年各家银行加大了营销力度,但与电子银行战略业务的定位相差甚远,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电子银行产品功能有待丰富。近几年,各家银行纷纷加大了对电子银行的科技投入和研发力量,但更多是将银行的传统业务转移到了电子银行渠道,而没有结合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特点和现代金融发展趋势,研发出适合电子银行特点的产品。很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种类单一,经营特色不足,各家银行产品雷同,缺乏特色业务,不能满足各类客户群体和各层次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严重阻碍了电子银行规模的扩张。
(三)售后服务水平亟待加强。电子银行是新兴渠道,体现了较多的创新技术运用,客户在最初签约和使用电子银行时会有不同程度的陌生感和一定的适应期。但目前很多银行较多关注客户规模的增长,售后服务力量薄弱,具体表现为专职电子银行从业人员较少,与庞大的电子银行客户群体不相匹配;无法及时收集整理客户对电子银行应用的建议和意见,客户受重视程度不高;客户在遇到问题时无法及时获得有效的在线帮助,导致客户体验降低。
(四)安全防范水平亟需增强。电子银行融合了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产品的诸多特性,而两者在现代经济运行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其安全性是客户尤为关注的问题。目前,国内网络运营中包括网络钓鱼、黑客攻击、植入木马程序等不断发生,严重威胁着资金安全和客户使用电子银行的信心,成为制约电子银行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国内针对电子渠道发展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信用环境缺失,都阻碍了电子银行下一步的发展壮大。
三、我国银行业电子银行发展对策分析
(一)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电子银行重视程度。首先银行应成立电子银行业务指导委员会,提升全行各部门包括信息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个人和公司部门等部门的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意识,形成全行发展电子银行的局面。其次应调整银行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电子银行考核力度,以充分调动银行员工宣传营销电子银行的积极性。第三银行应加大对电子银行宣传力度,特别是对自身特色产品和品牌形象的宣传。
(二)加大业务创新,丰富电子银行产品功能。首先银行除将现有传统业务转移到电子银行渠道意外,应设计出更多结合现代金融发展趋势的创新产品;其次可建立电子银行客户体验中心,在推出新产品之前,充分调查客户体验,不断完善产品特性;最后应对客户进行细分,根据不同客户推出不同系列产品,最大限度提高客户兴趣。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一方面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各国发生危机的潜在可能性提高,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各国金融监管不断变革,由此金融监管在理论上以及实践上都呈现诸多新的发展趋势。
一、国外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趋势
金融监管理论的争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要不要监管,如果要监管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管展开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的兴起,金融监管理论呈现出以信息经济学为分析范式的趋势。信息经济学认为在一般市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的现象。金融体系中存在两类不对称:一类是金融机构与存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与存款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信息不能有效地传递,从而加大了金融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交易效率。另一类是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即使没有政府的干预,由于存在贷款人方面的逆向选择和借款人方面道德风险的行为,信贷配给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的现象存在。信息经济学向人们说明,不仅仅是贷款人,银行也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这就改变了以往金融监管理论只对贷款人进行监管而忽略了对银行监管的做法,使监管更为全面。
作为对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理论的回应,200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新资本协议(《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把信息披露(市场监管)作为该协议的第三大支柱载入其中。①
除此以外,还有三种主要的金融监管理论:(1)从金融合同的角度研究金融监管。经济合同理论,最初是用于工业和公共事业监管领域。金融交易包含着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机构和监管者之间、监管者和社会之间显性和隐性合同的复杂结构。监管可以被视为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一系列隐性合同关系,合同决定了签订该合同的各方应该遵守的行为,以及对违约方可能采取的措施。设计得好的合同可以促使金融机构的行为避免或者减少系统性风险,反之,则可能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系统性风险。所以监管合同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金融机构的行为和反应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几乎所有形式的外部监管都存在根本性的道德风险问题。监管既然被视为一种隐含合同,那么由此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就是它会使投资者认为,既然这些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是经过权威部门授权并得到监督的,那么它们理所当然是安全的。而且,监管者在阻止监管失灵方面的历史记录越好,投资者这样的印象就越深。然而,投资者必须认识到监管的局限性,监管无法消除所有的风险。而且金融市场和金融合同本来就包含着风险,投资者本身也存在发生决策错误的可能。(2)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大多数国家对监管机构的直接成本都有比较可靠的数据。但对施加于被监管对象所造成的额外负担却没有数据可利用。所以精确计算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区分哪些成本是金融机构为了自身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所必需的,哪些是由于监管制度所强加的也不是十分容易。但它的意义却是现实的:监管任何时候都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权衡中做出判断,所以,偶尔的监管失灵是否可以视为监管体系(假使已经设计有效)的必要成本,增强监管的强度是否可以消除所有出现的监管失灵,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分析。(3)金融监管的激励问题。投资者认为监管者保证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端正良好的品行,而金融机构认为它们所要做的就是遵守一些监管者所要求的具体规定。双方认识的差距还可能对监管一方和被监管一方造成逆向激励的问题。西方学者现在认为监管者也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所以有没有合意的激励就会影响执法的效果。拉丰和梯若尔及其后来者所发展的激励规制理论和新管制经济学为研究激励性金融监管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②
二、国外金融监管实践的发展趋势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涉及的内容十分庞杂,并且各国在具体的金融监管实践上更是差异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监管的目标从单纯强调安
全性向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方向转变。20世纪70年代以前,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各国纷纷建立金融安全网,同时对金融机构从市场准人、利率限度、业务范围等多方面施加了严格的限制,最有代表性的是1933年美国颁布的《银行法》,但这些措施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自由,造成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低下。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已使不少限制性措施名存实亡,同时人们认识到金融监管给金融业的运行所带来的成本,于是各国开始采取灵活的应变措施。美国在1999年11月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以促进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为主要目的;日本从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新诞生的“金融厅”将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活力和金融市场的公正和效率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则提出了“好监管”的六条原则,如“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等,显示了监管当局对效率目标的重视。③
2.监管主体从分散走向集中。20世纪
七、八十年代,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金融业务逐渐走向综合化,分散的监管很难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金融监管主体具有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趋势,但已经不再是集中于中央银行。挪威于1986年、加拿大于1987年、丹麦于1988年、瑞典于1991年、英国于1997年、澳大利亚于1998年分别成立了统一监管机构,并将其移出中央银行。日本、韩国、新加坡相继效仿,爱尔兰、以色列、拉脱维亚、墨西哥、南非、奥地利、德国、爱尔兰和比利时都有类似改革倾向。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但是,分散化的金融监管并没有被放弃。④
3.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在许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无权对银行的附属公司或银行的母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对整个金融形势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是相当困难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先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二是统一监督标准和方法。在国际范围内只有对金融机构进行并表监督,才能使母行(或母公司)及其国内外分支附属机构在有效的监控下开展业务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从整体上保证各金融机构安全稳健地经营。⑤
4.金融监管手段计算机化。在监管方法上,各国普遍强调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尤其是实时清算系统在金融监管中的运用,并且促进金融机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和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⑥
5.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在金融监管内容方面,各国金融监管体系也呈现了一些共同特征,逐步统一资本充足性的国际监管标准;流动性管理也普遍强调区别对待,强调监管灵活性和依赖经验对监督的重要性。⑦
6.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陛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合规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所实施的监管。合规性监管注重事后的补偿与处罚,不能起到风险预测和防范的作用,使监管者长期扮演“救火队”的角色,监管效率低下。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风险及其影响。风险监管较之于合规性监管的最大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够及时地和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措施。国际银行监管组织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以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审慎规则,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实施全面风险管理。⑧
7.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深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金融业由分业向混业经营的趋势在进一步加强。在美国,先后开放银行从事公债回购以及以子公司方式经营证券承销业务。当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时,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集中控制和监管,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协调的监管体系——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的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在英国,新的工党政府已提出将所有金融机构的管制(包括银行的监管)归到证券投资委员会的领导下。⑨
8.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千差万别。英国的大卫T·卢埃林教授1997年对73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发现有13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个)3种形式,并且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指定专业监管机构即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在数目上呈现出减少趋势,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正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⑩
9.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
业务的监管。从监管内容看,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实现了两个转变:第一,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第二,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⑾
10.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世界金融监管的实践表明,外部金融监管的力量无论如何强大,监管的程度无论如何细致而周密,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而功半,金融监管效果大打折扣。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的银行家协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尽管金融业公会组织在各国监管体系中的地位不尽相同,但各国都比较重视其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⑿
11.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充足框架(征求意见稿)》对1988年制定的《资本充足协议》做出了重大的改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将外部评级引入风险管理框架,要求银行使用公共信息确定其风险加权资本,根据评级公司的评级确定信贷风险权重,新框架的适用对象仍是那些在国际业务领域活跃的大型国际性银行。欧洲委员会公布了一些关于新的资本充足性规定的建议,将比巴塞尔资本协议所针对的范围更大,涉及所有的银行和证券公司,该规定试图将真实风险与资本金更紧密地联系起来。⒀
1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的趋同化是指各国在监管模式及具体制度上相互影响、相互协调而日趋接近。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二是美国模式。20世纪70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即英国不断走向法治化,注重法律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⒁
13.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国际化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国际化不断加深,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跨越了国界的局限,在这种背景下,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金融监管法制逐渐走向国际化。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新晨
14.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上不稳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在不同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的趋势不断加强,单靠一国或一家银行控制金融风险已变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监管政策的不一致,客观上为跨国银行利用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逃避各国监管从事高风险甚至非法的经营活动创造了条件。而且,跨国银行由于在别的国家领土上进行经营,本国监管部门鞭长莫及,监管的有效性受到削弱。在全球性统一监管的进程中,巴塞尔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委员会颁布的一系列监管原则成为银行业国际监管的重要标准。尽管这些协议原则在世界范围内不具有硬性约束力,但由于其适应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现实需求,因而得到了国际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和各国监管当局的普遍运用⒂
三、结论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金融监管手段现代化;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的监管;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发展趋势。
注释:
①③④吴源从.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海南金融,2006,(9):32—35.
②张慧莲.论西方金融监管理论的最新发展[J].成人高教学刊,2004,(6):18—21.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金融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
在金融服务集中化的今天,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十分迅猛,对于经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我国处于发展最为旺盛、速度最为快的时期,所以我们的很多企业都需要通过银行提供的一些具体的综合的金融服务来满足个人乃至是企业的需求,帮助企业快速发展,管理企业的各项资金,例如:包括 IPO、发行信用债券、发行抵质押债券和信托理财产品、引入 PE 投资人、发行担保债券以及含权可转换债券等。然而一个企业往往不仅仅存在于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对于很多大型的企业来说,他的相关子产业遍布在各个区域,往往企业的负责人都希望通过一家银行的金融服务,统一对于企业的所有区域进行相应的管理,这就需要银行在金融服务集中化发展的同时,向企业提供跨区域发展的服务,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客户的整体数量,帮助客户减轻负担。
但如果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金融机构具有十分强的组织能力、调配能力,对于各个领域的资源以及人力进行的合理的组合安排,既要做到向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又要保证客户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对于客户想要的各个方面都要做到优良调配,不能出现任何差错。最具有挑战性的就是要求金融机构对于客户的各种渠道都要一一打通,并且确保没有问题,例如:产品、信息、市场和服务等等。调动一切自己可以调动的资源,这里所调动的资源不仅仅局限于内部资源,还有外部一些十分必要的资源,也需要金融机构去调动,例如政府或者其他的相关的机构等等。然后金融机构要通过组合各个产品、服务、市场和渠道,以此来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在这一背景下,金融服务集成化发展已经逐渐成为银行业创新发展的趋势性的选择。
随着信息、资金、交通等各方面区域的不断突破,企业也在不断地向着跨区域经营的模式迈进步伐,我国的金融机构更应该紧随脚步,提供让企业放心,帮助企业跨区域经营的金融服务,这样的发展趋势是必然的结果。然而面对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一下子向企业提供多个地区的综合型服务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的确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所以在改革的同时,我国的金融机构也应该讲究一定的策略,将较为重要的、客户比较倾向的金融服务进行先改革,先帮助企业实现跨区域管理,在这样的基础上,在慢慢改进,慢慢实现所有金融服务可以跨区域管理的结果,满足企业客户的金融需求,加快金融产业的发展。
二、对于商业银行目前金融服务集中化发展的研究
在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集成化发展历程中,跨区域运营以及帮助客户跨区域管理已经成为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发展趋势之一。但早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有些国家为了防范和托比一些金融风险,曾经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管理进行了阶段的限制。后来相关的学者也对这一现象产开了激烈的讨论和深刻的研究,对于跨区域经营管理进行了相关的论证。这样经过大量的事实和研究结果证明,银行业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管理的模式无论是对于银行业本身,还是针对于企业客户来讲,都是可以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可控风险等一些是实质性好处的,这样也同时有利于银行间的优化资源配置,展开自由的竞争,这样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也同时起着促进的作用。与此同时,随着银行客户的跨区域运营的发展趋势以及商业银行金融服务集成化发展的趋势,这些限制和管制措施逐步得以取消。
通过跨区域经营,银行可以通过不断地扩大规模,获得最合适自己的经营模式,再通过经营模式的优势,完成相关产品以及业务的多元化发展,从而实现相关风险的可控性,以及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上升,从而增加银行的稳定性。
通过纵向对于时间序列的研究,跨区域发展经营更加有利于银行资产规模的提升,同时对于区域发展也起着繁荣发展的作用。这一重要的判断主要是基于银行的跨区域集成化金融服务的形成对于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从而也十分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业的金融服务集中化的发展趋势。这样银行也可以通过跨区域分支机构的设立和产品的相关服务的多元化发展,在帮助金融机构承担风险的同时,也降低了银行业的业务风险水平。我们同时也希望在各个行业呈现的竞争态势都应该是和平的、平等的,不应该出现各个机构争相耍手段,忽略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跨区域运营的模式,银行间的竞争就可以实现自由化发展,实现良性发展,竞争对手间将通过不断推出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等手段来巩固其竞争地位,从而使客户获得更好、更便利的产品和服务。因此,通过跨区域运营,银行在获得更好的自身发展的同时,对区域经济具有较为明显的带动作用。
通过跨区域的经营管理模式,同时也可以大大地提高银行的资产使用率和经营效率,有效降低中介费等经营成本,还有可以明显地降低贷款过程中的损失,从而提升银行的经营绩效和相应额成长空间;跨区域运营也可以促进银行金融业的资源的流通个优化配置,从而增加银行的竞争优势,同时,存款集中度的下降也有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多项研究结果表明,银行的多地区经营有利于稳定民心,增加地方经济的稳固增长,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起着非常有利的促进作用,并且这样的促进作用并不是短期的,而是具有相当长的时效性和相当稳定的作用,对于现在已经存在的一些研究成果中,对于跨区域的运营模式的作用和效果的研究还是很多的,但是对于区域的定位和相关的选择机制确是少的可怜,所以对于很多银行企业来说,这样的研究往往没有最根本的指导作用,银行产业的机构往往不知道从何处下手去进行改革管理,不知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去进行改革,这样企业往往很迷惑。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首先应该对自己进行定位,然后进行有的放矢的跨地区运营管理,快速帮助自身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三、商业银行金融服务集中化发展的相关因素
在商业银行金融服务集中化的发展过程中,往往都是以某一个城市或地区为起点,然后再分层次、分步骤的进行扩散,逐步扩展到多个城市、多个地区之中,在这一部中,对于城市的定位和选择都是十分重要的工作,银行产业的相关负责人对于目标城市系统而科学地进行评估才是保证金融服务集中化发展的必要保证,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对于评估指标的要求也是十分客观的 ,我们要求评估指标既要保证跨区域运营模式的稳定性和重点的体现,还要概括到各个方面,考虑周到,不应该对金融服务行业有所影响,保证金融产业的稳固发展,还要保证各个指标之间不能出现重复交叉的现象,阻碍金融银行业跨区域运营模式的形成与发展。在评估指标的选取过程中,我们既要考虑到宏观与围观的因素,也应该结合实际,考虑到银行内部以及银行外部的活动,从实际出发,做到每一个评估指标都能够从根本上影响银行业的发展,根据一些较为权威的研究结果,本文选取了经济因素、 金融市场因素、地方政府财力因素 、政策因素 、社会因素、市场竞争因素以及银行自身因素等七个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指标的选取与分析:
(一)经济因素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经济因素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什么样的经营模式,什么样的经济效益,都是由于区域的经济状况直接影响的,银行产业本来就是一个金融机构,拉动经济的产业,所以对于银行业的发展,经济因素是最为重要、最不可缺失的,在区域评估时,经济因素也应该首先被考虑进来,并且予以重视。
(二)金融市场因素
金融市场的发展好坏与发展速度会直接影响我们金融银行产业的发展,同时对于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模式的形成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想要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集成化稳固发展,我们首先就要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固发展与快速健康的形成,这样才能保证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所以金融市场因素也是在区域评估时,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
(三)地方政府财力因素
无论什么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所谓的支持与鼓励也就是指地方政府的财力状况如何,如果一个地方政府都不能保证自己地区的经济稳固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那么相应区域的银行产业又怎么会发达,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所以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在不同程度的反映着相应地区的经济条件与地方政府的财力状况,所以在进行区域评估时,地方政府的财力是必须要考虑进来的,而且还要作出详细系统的总结性文档,以供相关部门的研究。
(四)政策因素
什么样的企业想要飞速发展,都不能脱离组织、违反政策,银行产业也同样如此,我们进行的任何银行业的发展规划方案都应该是符合国家政策,促进国家经济稳固发展的,这样的方案才能被保证顺利地进行、有效的实施。
(五)社会因素
中国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无论什么样的举措都应要做到合乎国情,我们首先要考虑到自身国家的社会背景,对于跨区域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不应该出现不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应该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响应社会的号召,这样才能赢得更多地客户,创造更高的效益。
(六)市场竞争因素
对于区域管理,必要的工作就是了解当地的市场竞争状况,不管是市场竞争过于激烈还是市场竞争过于温和都不利于银行产业的迅猛发展,对于银行产业进行业务的创新和拓展都有着阻碍性的作用,所以我们提倡健康的形成市场竞争环境,良性发展。
(七)银行的自身因素
在选取区域时,外界的因素固然重要,但是实际因素更有价值,我们一定要考虑银行的自身因素,无论是制定战略目标还是战略方法上,都应该根据自身的条件,从实际出发,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帮助银行快速发展,稳固提升。银行的资产,业务类型以及客户人群等等都是必要的考虑因素,这样制定出来的方案才是真正适合自己银行本身的。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金融服务集中化的发展趋势就是实施跨区域经营管理模式,向客户提供综合的金融服务,帮助客户实现多地区的资金有效管理,在实施跨区域管理的前提就是结合所有相关因素,制定一个系统科学的方案,确保计划顺利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闫晓莉,徐建中.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比较研究[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2).
[2]杨一锋.改进贝叶斯算法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03).
[3]欧永生.商业银行零售网点转型的思路探讨[J].贵州农村金融, 2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