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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矿权抵押贷款的重要性
煤炭资源的勘探和开采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从取得矿业权到矿井巷道的建设,以及技术的引进、设备的购置、各种税费的支付,加上资源整合政策对企业提出的新要求,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对于非上市的煤矿企业而言,银行贷款是主要的融资方式。随着国家稳健货币政策的深入实施,信贷投放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调控措施,商业银行信用贷款的规模大幅度缩减。以股东或母公司担保贷款是大多数煤矿企业的贷款方式,但是这一贷款方式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提高了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降低了母公司再融资的能力,如何寻找更好的融资途径,成为各个煤矿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采矿权作为煤炭行业的主要物权资产,以其作为融资担保,不仅是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有效手段,同时可以使企业的融资途径多元化。近年来,煤炭企业采矿权抵押贷款既受到各大商业银行的追捧,又成为煤炭企业融资担保的主要方式,采矿权作为煤炭企业合法有效的物权资产,若行使抵押融资,其融资成本低、效率高、股东风险小,并对加强财务管理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二、采矿权抵押贷款的概述
《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业权是按法定程序取得,并在法定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在批准的区域和有效期限内,勘探、开采被许可的矿产及其共生、伴生矿产的权利,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派生出的他物权。符合抵押品的法律规定。另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的通知,“矿权抵押是指矿业权人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采权矿抵押贷款,是指采矿权人基于资金需求,以其拥有的采矿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将该资产抵押给债权人,获取资金支持的过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依法享有该资产的优先受偿权。
三、开展采矿权抵押贷款的四个前提
(一)采矿权必须权属清晰,无争议
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与实际经营的法人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一致,在国土部门取得采矿权登记备案的股东或所有权人必须与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或所有权人保持一致,包括股权结构比例,否则在矿权抵押备案时,企业信息登记不吻合,需做矿权变更登记。
(二)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
依照《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此,采矿权抵押贷款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通过,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国土部门备案的依据。
(三)出据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及采矿权价款等证明材料
企业要出据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已经按国土部门下发的采矿权分期缴纳通知书,按期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使用费、每年按产量核定缴纳的环境治理保证金,以及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缴纳情况。
(四)采矿权担保的批准
国有煤炭企业在采矿权抵押前,要征得煤炭企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根据国有资产担保管理相关规定(如《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办法》豫国资文[2006]124号),采矿权抵押前,要报经上级公司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四、采矿权抵押贷款应关注六个环节
(一)采矿权评估机构的选定与申批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91号)规定,评估机构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单位。评估机构一般由申请立项的单位委托,属国有矿山企业采矿权评估,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提出申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上级公司批准同意,同时也是拟贷款的金融机构准入的具备资信要求的评估机构。
(二)采矿权评估方法及过程
采矿权评估结果是决定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评估时,一方面要严格遵循评估谨慎性原则,尽可能避免银行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不应该随意压低采矿权价格,评估人员应尽量做到评估公平合理。采矿权抵押贷款抵押权设定时,评估的对象是采矿权使用权的抵押贷款价格,由此可见,采矿权抵押权设定评估与一般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其他采矿权评估方法基本相同,即可以用现金流量法、收益法、收益权益法来进行评估。
现金流量法,是将矿业权所指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一个现金流量项目系统,从项目系统角度看,凡是项目系统对外流入、流出的货币称为现金流量,同一时段(年期)现金流入量与现金流出量的差额称为净现金流量,项目系统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即为采矿权评估价值。收益法,是根据预期收益原则和贡献原则设计的。资产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能为资产所有者或占有者带来未来收益,未来收益的大小决定了资产价值的高低。因此,采用收益法评估采矿权,是按照将利求本的思路,通过估算待评估采矿权实施后的未来预期收益减净利润现值之和,即为采矿权评估价值。收益权益法,是在收益途径评估原理基础上,把收益途径评估的财务模型的计算程序简化,通过采矿权权益系数调整销售收入现值,计算采矿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一般说来,对新建、在建煤矿的采矿权抵押贷款评估,适合采用现金流量法;对于正常生产煤矿采矿权抵押贷款评估,适合采用收益法;对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矿井生产建设规模均为小型的企业,适合采用收益权益法。当然有时也可多种评估方法并用,以便相互验证。总之,国有采矿权评估,应在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管理下进行。应对各种方法评出的结果进行比较和调整,以得出合理的资产重估价值做为贷款依据。
(三)评估结果备案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要求,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报告书后提出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申请报告,连同评估报告书及有关资料,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上级公司备案。备案分为审核验证和确认两个步骤,先对资产评估是否独立公正、科学合理进行审核验证,然后提出审核意见,并下达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
(四)采矿权抵押余值在合同中的约定
银行根据评估机构出据的评估报告,通过风险评定,一般按评估价值的50%-60%贷款率放贷,若银行放贷金额未达到评估价值与行业放贷比率,抵押人已经抵押的采矿权实际上是整个采矿权的一部分,故在合同签定时要明确,其未曾抵押的剩余部分可再抵押贷款。
(五)抵押合同贷款年限的要求
抵押合同中抵押人的采矿权的设定必须结合采矿权证的有效时限,金融机构抵押人所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减去原采矿权人已经使用期限后的剩余期限。
(六)采矿权抵押登记与解除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矿业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发证机关。”故企业在设定采矿权抵押与解除时,要遵守上述规定及时向国土部门报告。
五、采矿权抵押贷后风险应对
(一)关注采矿证的有效管理,防范矿权丧失风险
企业应针对采矿权证的有效设立、使用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土资源部门的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矿权年检,及时缴纳环境治理保证金,分期支付矿权价款,按月申报资源税,足额交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关注采矿许可证期限届满前依法申请续延,防范矿权法定义务出现,导致矿权丧失。
(二)分散企业贷后经营风险,引入保险机制
煤炭开采属于高危行业,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矿井停产整顿、矿权的吊销或灭失,企业引入保险保障机制,降低抵押权的实现产生的损益,企业应充分评估价值,购置财产险,按照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以分散企业经营风险。
(三)建立银企沟通机制,动态应对政策风险
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有限的资源,各国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加以必要的限制与干预,因此,采矿权的有效利用及抵押权的行使容易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的影响。为确保银企双方利益,建立贷后沟通互动机制,企业应定期向金融机构报告贷款使用情况、贷后安全生产经营状况、矿井重大地质变化、煤炭市场态势;金融机构应跟踪监督企业贷款使用方向,定期组织贷后调究、金融风险评估及防范指导;银企强化沟通交流,动态关注行业波动,深入研究应对国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风险承担能力
企业的经营效果对采矿权价值的体现起着决定性作用,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降低矿权抵押风险,提高风险承担能力。首先,企业要从安全管理着手,重视安全管理,关注安全设施、设备及员工培训的足额全面投入,确保安全工作长效稳定发展;其次,企业要强化内控管理,着力于经济利润的实现,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无形资产矿权的价值,确保偿债能力。
六、采矿权抵押贷款的应用效果
采矿权抵押贷款在煤炭企业的应用,实际收到的效果如下:
一是降低股东融资担保的风险,企业靠自身物权抵押贷款,减轻股东担保贷款的压力,保证了股东的再融资能力,这对于集团企业的基本结构优化非常重要。
二是筹资额度高,按需放贷财务费用少。资源储量丰富优质的矿山,通过法定评估结果,可一次性解决项目建设资金,投产流资贷款,实施以投定筹,按需放贷,财务费用合理。
三是融资成本低。矿权抵押贷款,除支付评估机构评估费外无其他费用。
四是融资效率高,利息率合理。从申请采矿权担保、到抵押登记行政审批正常需30个工作日,金融机构的贷前预审可交叉作业,效率高,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利息率较低。
五是多元化筹资,找到了一种更适合的融资方式。
采矿权抵押贷款打破传统融资模式,引入多渠道筹资机制,不但解决了煤炭企业初始投资数额大的现实问题、投产后的流资问题,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使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2.资产评估理论主干课程:资产评估原理、建筑工程概论、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审计学、国有资产管理、房地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矿业权评估、国际评估准则等;
3.经济学理论主干课程:初级微观经济学、初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等;
4.其他选修课及公修课:经济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学、经济数据分析等。
资产评估专业就业前景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化市场中介行业,在规范资产运作、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活动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专业方法,遵循专业规范,评定和估算资产或经济资源价值的中介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场经济主体的需要,资产评估已服务于诸多重要经济领域和经济活动,包括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国有产权或股权转让、金融风险防范、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税基确定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日益复杂,资产评估在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规范交易行为、改善经营管理,以及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明显,职业前景非常广阔。
资产评估专业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运用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完成资产评估工作的能力;
3.具备从事产权登记、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绩效评价等资产管理工作的能力;
4.掌握资产评估基本理论和方法;
5.掌握资产评估准则;
6.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
一、评估增值率产生根源的理论分析
评估增值率产生的根源在于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性质差异。
账面价值作为会计核算方式,是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各项资产、负债及权益价值的记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账面价值的会计计量属性主要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五种,目前应用最广泛的还是历史成本属性,即大部分企业账面价值更多的是从历史成本角度反映企业价值,是一种静态的价值衡量方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价值反映的主要是资产的市场价值,是资产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的价格体现。关于市场价值,《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的定义为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可见,账面价值与资产评估价值是从不同的角度度量企业价值。
现实中,由于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必然会引起资产价格的波动。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情况下,账面价值将很难及时地反映出这种变化。这也是国际会计准则和2006年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强调及引入公允价值概念的重要原因。资产价格的波动越大或随市场变化越大,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间的差异就越大,愈发暴露出账面价值在反映企业价值方面的缺陷,此时,资产评估的结果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就越大。
此外,由于会计记账更为强调信息的可验证性,企业通过传统的会计记账方式形成的账面价值仅是已有有形和部分无形资产的累积,缺少对包括因良好的商业经营、难以复制的客户关系等带来的无形资产价值的反映。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价值显然不仅包括企业原有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资产,更应是考虑了各项可能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因素后的综合价值。显然,评估价值所涵盖的范围通常大于企业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
结合统计期间中国上市公司平均约5倍的市净率水平,可以看到账面价值在反映部分行业资产价值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足。简单地以会计上的账面价值衡量资产的真实价值,对于核心资产市场价格变动较快的企业来说,必然存在对其真实价值的偏离。在全球资产价格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应该摆脱传统的会计意义上的账面价值对于价值判断的束缚。对于高增值率的资产,有必要对增值原因进行深入剖析,验核评估增值的合理性。但是增值率的高低,通常反映的并不是评估师评估工作的有效与否,不是评估结论的科学与否,其一定意义上代表的是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属性在反映资产真实价值时的有效程度,因此不宜将其单纯作为考量判定评估结论合理性的主要指标。
二、上市公司重组资产评估增值的客观原因
2008-2010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普遍性地表现为增值,三年重组资产评估平均增值率分别为98.86%、76.88%和148.85%。
2008-2010年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置入股权类资产增值数额分布
本数据统计基于2008年1月-2010年12月期间评估报告收集齐备的200项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事项中涉及456项置入上市公司的股权类交易对象。
分析导致并购重组较大增值的各项因素,笔者认为总体而言,有其客观合理性:
1.统计期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普遍的增值与宏观经济环境密切相关。
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性过剩带动了资产价格的持续走高,导致诸多资产的重置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值。以黄金价格为例,在2008年1月-2010年12月间,已由840.75美元/盎司上升至1,413.9美元/盎司,年均增长率接近20%。而在国内,随着汇改以来人民币的稳步升值,资产价格上升的趋势和压力亦逐步显现,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狭义货币M1由154,870亿元增长至266,620亿元,广义货币M2由417,850亿元增长至725,850亿元,年均增长率逾20%,高于GDP增长速度与贷款需求增长速度之和。货币供应量的过度增长拉动了房地产等资产价格的上涨,导致一定程度上资产在评估时点市场价格远高于历史成本,客观上加大了高增值率形成的可能性。
2.重组资产普遍增值与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出发点相符。
上市公司通过置入具有较好价值表现和投资潜力类资产,实现公司整体价值的提升。那些预期增值潜力巨大的资产也因此成为上市公司重组所青睐的目标资产,并较容易为投资者所接受。
3.重组支付模式的变化使得评估后高增值资产的交易成为可能。
2006年以前,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主要形式为现金购买或资产置换。股权分置改革以后,以股份作为支付手段的并购重组成为主流。在前一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支付能力有限,如标的资产作价较高则难达成交易;而在股份支付的情况下,上述限制被突破,优质资产不再受交易价格限制也可实现重组进入上市公司。市场上越来越多的优质资产,包括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相比有较高增值的资产也具备了进入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改变支付方式改善支付能力。
4.当前的会计环境、税务环境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为上市公司重组资产的增值创造了有利条件。
原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购买资产所发生的评估增值,将在经营期间逐年摊销并计入经营减值,从而形成对评估增值的制约。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解释对重组涉及若干会计问题做出重大调整,将企业合并划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并增加了反向购买、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等情形的规定。在同一控制及反向收购的企业合并中,注入资产仍以账面值反映,评估增值高低不再对重组后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对于将形成商誉的企业重组,不再要求商誉在10年内摊销完毕,只需在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如江南化工2010年重组方案中形成约15亿元的商誉,在原准则下每年将降低约1.5亿元的净利润,而在新准则下公司仅需进行减值测试,如未发生减值则不影响净利润,这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压力影响大为减弱。此外,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如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即可享受税收优惠。目前重组方式主要以股份支付形式为主,因此,多数重组可享受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不会因为评估增值高、交易价格高而承担由此带来的税收成本。
三、三大高增值率行业增值原因分析
2008-2010年,上市公司重大重组所涉及的置入资产三年平均增值率位于前三位的行业分别为建筑业、采掘业和房地产业,平均增值率分别达到了336.14%、322.45%和319.44%。本文选取了样本较多的房地产业、采掘业以及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信息技术业等三个较为典型的行业分别进行了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高增值率分析
分析房地产行业置入资产在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中的高增值率,可以发现,导致房地产企业评估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相比较高增值率的原因主要来自于房地产企业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开发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迅速上涨,加上部分土地性质的转变等综合性因素影响,使得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与入账价值相比通常会发生大幅增值;房屋价格的快速上涨带动了开发商在开发房地产项目市场价格的大幅上扬,加之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使得房地产企业权益价值评估的增值率维持在了一个较高的水平。
以北京市地价和房价变化为例,2008-2010年间,北京市地价指数(居住用地)增长近50%。由此不难理解,统计期间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会成为高增值率的资产。
上述资产的高增值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情况下得到进一步放大,最终得到房地产企业的高增值率。
从资产负债率对增值率的影响来看,在以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股权价值过程中,主要资产的高增值会在企业自身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情况下得到进一步放大,最终得到较总资产评估增值率更高的净资产评估增值率。企业净资产增值率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其中,
A:总资产原值(账面值);
A’:总资产评估值;
L:负债账面价值(在此认为负债评估价值等于负
债账面价值);
即为总资产增值率,为以账面价值记载的企业资产负债率。
由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在主要资产出现较高增值率的情况下,企业资产负债率越高,对资产基础法下计算出的净资产(股权)价值增值率的放大效用愈强,最终将带动企业价值增值率的大幅提升。
以本次研究样本中房地产行业增值率最高的刚泰控股(代码:600687)重大重组案例为例,置入资产评估增值率达到3446.02%。置入的总资产(调整后)账面价值为33,488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为6,705万元;对应的评估价值是,总资产为68,83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为42,041万元,土地使用权增值率即达526.93%;加之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因素影响,企业净资产增值率最终达到3446.02%。该企业土地使用权的高增值率主要来自于近年全国土地市场价格的大幅上涨;而企业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也进一步放大了评估增值率的数字化效果。
(二)采掘业企业高增值率分析
采掘业企业评估结果发生较高增值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其拥有的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的增值。矿业权在评估过程中增值的原因通常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首先,矿业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以可预计的、未来能够带来的权益为基础。随着矿权自身经历发现、勘探和开采等不同阶段,可获得的储量信息会有变化,相应选择的评估方法会有不同,同一矿权在不同阶段评估价值必然存在差异。对于预查及普查阶段的探矿权,通常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地质要素评序法等成本途径进行评估;对于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以及拟建、在建、改扩建、正常生产矿山的采矿权,可以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等收益途径进行评估;对于勘查程度较低的预查及普查区的探矿权,只有对于赋存稳定的沉积型矿种的大中型矿床可以考虑通过收益途径(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进行评估。上市公司重组的矿权与其初始取得时相比,储量信息进一步明确,应用不同评估方法的条件、参数发生变化,评估增值成为矿权资源价值被进一步挖掘的客观体现。
其次,近年来矿产资源价格的不断攀升是引起矿权评估增值的重要原因。从2006年开始,全球范围内主要矿产资源的价格进入了快速上升周期,虽然在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经历了一定程度的下跌,但很快止跌回升,再次呈现上涨行情。矿产资源价格的快速上涨,直接拉升了矿权未来可带来的现金流量的增长,带动矿权市场价值不断攀升。统计期间的2008-2010年恰逢矿产资源行业景气时点,矿权价值评估增值一定程度上成为全球资源价格上涨的间接反映。以上海现货市场有色金属铜的交易价格为例,2008年底为25225元/吨,2009年底达到57865元/吨,2010年继续攀升至67950元/吨,年均增长率高达70%。
2009-2010年上海现货市场有色金属铜交易价走势
数据来源:北京中和明讯数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整理
此外,早年矿业权较低的取得成本为近年来矿业权评估增值埋下了伏笔。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经历着不断完善和成熟的过程,2006年以前,矿权的取得方式多为协议转让,部分矿权采取先申请先取得等原则,矿权的入账价值仅为按规定缴纳的价款。2006年后,《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等一系规定的相继实施,矿权的取得和转让逐步规范,转让价格逐步市场化。
以金岭矿业(000655)2008年重组为例,上市公司股东定向发行股份购买召口矿区资产,其中采矿权账面价值5,643.83万元,为早期出让取得采矿权时所交的价款,本次评估值92,378.08万元,增值率高达1,500%。
(三)信息技术业企业高增值率分析
除房地产业和采掘业企业由于拥有稀缺性无形资产实现较高增值外,信息技术企业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也实现了较高的增值。上市公司重组中所涉及的信息技术企业主要为软件公司、信息或网络技术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该类企业的显著特点是有形的实体性资产比重通常不高,但企业拥有在行业内领先的核心技术、专利或客户网络资源等无形资产,且这部分资产价值通常在账面上并没有得到体现或体现得并不充分。在采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过程中,信息技术业企业拥有较多无形资产的优势得到较大程度体现,导致了相对较高增值率的出现。
在东华合创收购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联银通科技”)案例中,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65,主营业务为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以发行股份为支付对价,收购联银通科技100%股权。后者注册资本1000万元,业务重心主要为软件和IT服务,业务和产品涵盖银行业应用软件开发、IT服务和系统集成,其中,银行综合前置系统、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以及ATM服务收入为其主要业务产品。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联银通科技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以收益现值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910.42万元,增值率近850%。其增值主要原因为联银通科技拥有多项在账面无体现或体现不足的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版权和核心技术等无形资产。
一、 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现状及办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 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趋同,没有考虑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专业建设方向不明确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1.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1].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趋同,没有考虑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专业建设方向不明确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Abstract:Ithasnotbeenlongsincetechnicalcollegesbegantorecruit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majors.Therefore,thereisnoexperiencetoreferto.Fromtheaspectsofconstructionorientation,coursessetting,specializedteacherstrainingandpracticebaseconstruction,thispaperputsforwardsuggestionsonteachingreformof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specialty.
Keywords:hightechnicalinstitutes;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teachingreform
一、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现状及办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1]。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趋同,没有考虑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专业建设方向不明确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由于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设置比较晚,而且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尤其是硕士毕业生短期内不可能选择到高职院校就业,所以高职院校要想很快解决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在逐步提高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构建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上。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并委派专业教师到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评估类事务所参加社会实践,以提高职业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对于有较高职业素质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具备一定的教师素质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优先引进。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4.高职院校应当以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为主,充分利用校内已有实训设备,确保把实践性教学落到实处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1]。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由于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设置比较晚,而且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尤其是硕士毕业生短期内不可能选择到高职院校就业,所以高职院校要想很快解决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在逐步提高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构建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上。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并委派专业教师到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评估类事务所参加社会实践,以提高职业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对于有较高职业素质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具备一定的教师素质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优先引进。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4.高职院校应当以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为主,充分利用校内已有实训设备,确保把实践性教学落到实处
根据笔者的市场调研,用人单位对于本专业毕业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践动手能力主要有两方面:财务和评估。笔者认为财务方面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可以通过校内模拟实训,评估方面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应当通过校外实训基地来进行。目前高职院校正在积极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也可以尝试该模式。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可以用第一学年的时间来完成财务与管理方面的教学任务并完成财务与管理方面的校内实训,用第二学年的时间来完成资产评估方面的教学任务,用第三学年的时间安排学生到相关事务所顶岗实践。根据笔者的调查,目前资产评估方面的事务所由于从业人员较少,几乎每个事务所都需要业务助理人员。高职院校可以把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和兼职教师的聘用结合起来,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将相关的评估事务所建设成校外实训基地,聘请该事务所的评估师作为兼职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资产重组、企业并购、产权变更、金融创新得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规模进行,资产交易日益频繁,资产价值评估的应用空间将得到极大的扩展,对评估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评估技术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期权定价法作为一种评估方法,它考虑了资产收益的不确定性和管理柔性等因素,对资产的机会和管理柔性价值作出了预测,在金融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及企业价值评估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其重要性日益突出。笔者对期权法在资产评估的应用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指出了未来研究趋势。
一、研究现状
Myers(1987)应用多重期间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评价公司内部现有的资产,即其未来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之价值,而成长机会价值则以可以用实物期权理论进行评估。公司的市场价值等于以下两个部分之和:一部分是公司内部资产的价值,另一部分则是公司未来投资机会的成长期权之价值。Chung和Charoen wong(1991)认为企业的价值应当包括公司现有内部资产的价值与公司未来成长机会的价值,但对企业而言,企业不需对投资机会进行投资,故将未来投资机会期权的价值视为成长机会的价值更为适当。Amran和Kulatilaka(1998)对一个虚拟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虽然是一个很有限的作用以及简单的案例,但成为该研究方向上的首次有益尝试。他们于1999年在《实物期权》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将金融期权思想运用在实物资产领域的创造性方法,对在现实环境中企业的估价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Copeland和Antikarov(2001)基于实物期权方法尝试了对于创业者指导的研究,但是他们所利用的离散时间模型如Quatrinomial模型,很难应用于长时期企业价值的评估。Schwartz和Zozaya-Gorostiza(2000)将实物期权方法应用到信息技术(IT)项目的评估中,得出结论“传统方法如IRR、NPV都不适合处理诸如大部分IT项目所面临的高不确定性因素。”在他们的研究中,他们开发了一个考虑许多影响企业价值变量的连续时间模型,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加入了Monte Carlo方法;虽然这是一个很完善的模型,但它只被设计成应用于IT项目的评价。Schwartz和Moon(2000)集中研究了网络企业的价值评估,研究表明“如果企业收入的增长率足够大的话,其股票价值的合理性。”Schwartz(2002)将实物期权方法运用于专利权价值以及专利保护研发项目的价值评估上。他考虑了项目完成成本的不确定性、项目投产后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项目研发失败的可能性,同时也考虑到了中途放弃项目开发的可能,并揭示了当不确定性足够大或者项目不再有价值时,这种放弃期权的价值。Kellogg,Charnes和Demirer(2002)将实物期权方法运用到企业价值的评估上。但仅限于对一家生物实验企业的研究。他们把一家企业看作是项目的组合产物,那么企业价值就应该是单个项目价值的总和。Nir Kossovsky(2004)等对多项高新技术资产进行了期权定价实证研究,研究了把期权的方法用于无形资产评估实践的可能性和准确性问题,实证结果非常准确。
国内学者中郑长德(l999)较早地将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用于企业证券价值评估。齐安甜、刘春杰等人(2001)针对传统评价方法在企业并购投资决策评价中的不足,研究了实物期权理论在企业并购定价中的应用,建立起企业并购价值评估的总体框架,利用期权定价公式对具有增长期权的企业进行估价。简志宏等人(2002)指出由于公司关闭和破产的不可逆性和不确定性,可把公司关闭和破产理解为股东持有的期权,运用实物期权估价方法评估公司股票和债务的价值。马丽芬(2004)认为期权法是在考虑了管理柔性等不确定性因素而推出的一种全新的价值评估方法,它不是对传统方法的否定,而是在它们基础上的一种升华。李冬梅、龙斌帆(2004)讨论了在不确定性和动态性已经日趋明显的经济环境中,结合实物期权定价思想对企业经营灵活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就自然资源企业如:矿山、石油等企业进行案例分析,但并未在使用期权定价模型时对该模型的假设条件予以严格的检验,比如经济活动的机会收益是否符合几何或对数布朗运动规律。周琳(2003)运用Option软件将企业价值或股票价格作为期权价格,某一项长期负债作为执行价格,其它资产负债作为市场价格,通过资产和负债的整体状况来计算期权价格,即企业价值,为企业内部的资产负债管理和偿债能力分析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同时也指出在我国运用期权定价模型评估企业价值的障碍:市场利率的期限结构难以预测、对于未上市企业的价值波动率的确定需要进一步研究、对企业的运行管理有较高要求以及模型应用假设是股份全流通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侯汉坡,邱苑华(2005)、林鸿熙(2005)针对企业并购过程中被收购企业价值评估难题,引入实物期权理论,分析被收购企业的现有业务价值与战略协同价值。李松、周悼华、胡丽(2005)提出了充分利用价格、成本和产量等市场信息的实物期权价值评估方法,使实物期权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于研(2005)阐述了国内外跨国并购的发展趋势,并且将实物期权定价方法运用到我国跨国并购的价值评估和战略决策的实践中。洪志军、谭跃、程锦(2004)在分析目前我国银行并购现状的基础上,建立了银行并购价值评估的新的总体框架。王飞航、徐迪(2006)总结了实物期权的计算方法,并且将实物期权方法引入网络企业价值的评估。
从上述研究成果来看,期权法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不同资产范围,如企业价值、项目评估,高新技术企业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
二、未来研究趋势
关于模型的限制条件、参数的选取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很少,资产评估价值的准确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制约了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具体来看,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下:第一,由于期权法受到限制条件和参数选取的重大影响,与经典期权理论偏离很远。第二,当前期权法在资产评估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产价值偏离。第三,期权法受到限制条件、参数的选取、量化指标小、重组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价值偏离。第四,通过限制条件和参数选取与期权法作用机理,建立一套期权定价机制,提高期权定价的可靠性。
针对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问题,笔者认为应从“约束条件――期权定价法――资产价值”的逻辑视角去研究限制条件与参数选取对期权定价法相互关系的作用机理、经济后果、适合量化指标小和重组等不同情况的期权定价法的构建。主要研究内容概括如下:第一,对期权定价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鉴于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环境,笔者认为立足于限制条件与参数选取的视角可能是研究当前期权定价法的理性选择,故经典期权定价理论是本项目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对资产评估的现状与特征进行分析。揭示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情况,掌握当前期权定价法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已有的前期研究表明,当前期权法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产评估价值不准确。第三,限制条件与参数的选取对期权定价模型的影响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探索限制条件与参数选取对期权定价模型的影响规律和路径。第四,期权定价模型与资产评估价值关系的实证检验。检验期权法在资产评估中应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探讨应用该方法需注意的问题。第五,针对期权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限制条件与参数的选取对期权法的影响路径,为构建适合中国资产评估实务的期权定价法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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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7- 0105- 02
1 高职院校建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必要性
1.1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1989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资产评估服务对象已由国有产权主体扩展为多种所有制产权主体,业务领域涉及企业价值评估、金融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诸多新兴领域,尤其是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收购与出售资产、资产减值测试等业务及其信息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等领域,扮演了价值发现、价值判断、价值实现的重要角色。
1.2 评估行业对于人才需求分析
随着资产评估行业服务领域的壮大,对资产评估行业人才的需求则日益趋增。目前全国已有3 000多家评估机构,38 000多名注册资产评估师,10万多名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与从业人员的比例约为1 ∶ 2.6。这一比例在企业中较为常见,一个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约两个评估助理协助开展评估项目。虽然目前注册评估师有38 000多人,但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17 000人,这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评估行业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
本文通过百伯网,收集广州市资产评估企业的招聘信息,对各个资产评估公司的有效招聘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数据和结论。
1.2.1 评估企业对人才类型的需求
由图1可以看出,当前评估企业对估价师需求量最大,占总需求的53.33%,要满足行业对估价师的需求,需要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继续深造,考取估价师证,这样才能实现这一目标,而从业人员则来源于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递进关系;需求所占比例第二大的是评估助理类的人才需求,占30.00%,这一类人才需求可以通过高等院校培养相关人才来满足;以下比例依次递减的是项目经理、行政管理人员和实习生。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明显看出,满足行业人才需求的关键,在于增加高等院校相关人才的数量。
1.2.2 评估企业对从业人员学历的要求
从图2中可以看出,企业对人才学历要求比例最高的是大专,占50.00%;其次是对本科学历人才的需求,占30.00%,而硕士学历的比例仅有3.33%,比重较小,不限学历的比例为16.67%,主要是对评估师的要求,可以看出企业较为重视估价师的实践能力和职称,对学历要求不高。通过调查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评估行业的发展关键是依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所以大专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行业的发展前景。
1.2.3 评估企业对专业的需求
从图3中可以看出,自资产评估专业开设以来,企业对资产评估本专业人才需求增大,占39.02%,其次是不限专业,占24.39%,大部分都是针对资产评估师,原因之一是资产评估专业开设比较晚,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要求年限比较长,通过考试的基本上都是以前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对口专业的人才短缺,迫使企业放宽用人的标准,这也是造成评估企业质量参差不齐的根本原因。
由上述统计分析可以看出,评估企业对评估人才的需求量大,迫切需要加大评估人才的供给,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人才的供给,因此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十分必要的。
2 我国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现状
2.1 专业定位不明确
我国资产评估高等教育起步比较晚,对市场中资产评估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缺乏深入了解,而从事专业建设探索的人员较少,因此使得现有高职院校中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相对模式化、趋同化。大多数院校是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人才,而忽略了学校在专业建设中可以提供的办学优势。
2.2 师资资源匮乏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硕士招生始于2011年,而博士招生院校目前只有1所,因此现在从事资产评估专业教育的教师大部分都是相关或相近专业转行而来的,基本上没受过系统的资产评估与管理的教育,尽管有的教师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教育教学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教学经验,但其本人并没有资产评估与管理的实践经验,因而讲课中更多的是注重理论知识,难以同实践结合起来。其次,学校可以聘请评估单位专家进行授课,但企业专家缺乏讲课经验,并且也忙于实践,很少能抽出时间去搞教学活动。
2.3 专业课程设置比较空泛
目前,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大都围绕注册资产评估考试,课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未形成一套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课程体系,也有的院校受其师资力量的限制,少设相关专业课程。
2.4 人才培养模式不合理
大多数高职院校采用“2 + 1”培养模式,在校学习2年,最后1年去单位实习,这就使得大部分学校会压缩课程,学生学习任务比较繁重,学习效果不佳;学生最后一年都在单位实习,缺乏反馈。实习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 对于建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建议
3.1 专业目标定位明确
目前,国务院批准承认的评估资质有6类: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因此,高校在进行设置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应该结合学校自身优势,开设专业培养目标。只有结合自身优势,才能培养出更专业的人才。
3.2 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
以行业协会为平台,鼓励教师多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取长补短,对共同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和分析,以期得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提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资产评估实务操作,不断提高自身实践动手能力。同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 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3.3 设立实用型课程体系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应当结合学院专业特长,结合学院所设的专业目标定位,培养更专业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培养目标过于宽泛,从而培养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的实用型人才。
3.4 加强实践教学
高职院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出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因此在注重理论教育的同时,实践教学也是非常重要的。为了更好地使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笔者认为可以开展“3 + 1 + 1 + 1”培养模式教学,即前3个学期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第四学期去单位实习,第五学期回校继续实习,第六学期再去单位实习。通过这种培养模式,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遇到难点,可以反馈回学校再进行学习。
4 结 论
综上,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建设是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职院校需要积极开展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学校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地区资源,依托各地资产评估协会,建设具有明确定位目标,能够结合理论与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小芳. 高职资产评估专业的现状分析[J]. 中国证券期货,2011(8).
[2] 林辉山,孔祥银,田平,朱晓丹. 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探索[J].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8).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同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化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1990年7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和评估行业的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起步。
1.2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1997年)
1991年以国务院第91号令形式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同时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评估行业基本法规、制度的起草和工作也相继完成。这些工作的完成,为建立我国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初期阶段的快速发展。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并于1995年代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我国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也走向政府直接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道路。
1993年至1998年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从业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加,同时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完善了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技术性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空前发展。
1.3发展完善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资产评估协会划归财政部,政府管理与行业管理相对分离。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102号),之后财政部相继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六个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措施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上的重大变革,财政部将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制度改为备案、核准制,加大了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行为中的责任。这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强化自律管理的新阶段。
2001年,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和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合并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评估和审计两个行业、两种资格进行管理,同时保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牌子,在国际交流和评估行业统一管理工作中使用。
2003年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划归国资委。财政部则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这次改革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不分的局面,实现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完全分离,使评估行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101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2004年2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财政部名义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根据101号文件的要求,财政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到2005年8月,我国已有3400多家评估机构,300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其中22000多人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自1998年以来,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累计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约15万亿元。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在政府大力扶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十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制、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建设、中外合资合作等经济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2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评估行业多头管理,不适应评估行业发展的要求
目前,评估行业多头管理,在经济生活中先后介入评估行业的部门有财政(国有资产)、国土资源、建设、计划(物价)等9家部门,设立的执业资格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员、价格鉴证师、矿业权评估师、旧机动车评估师、珠宝首饰鉴定师等。虽然在2001年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活动中,价格鉴证师已淡出中介服务市场,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被并入注册资产评估师,集体资产评估员资格被取消,珠宝首饰评估也被纳入到了评估业的组成部分中,但目前我国依然有五六种评估执业资格。其中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的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三种职业资格。
各职业资格各有业务规范,各有收费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既造成了评估质量的不统一,又造成了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的局面;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又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导致了评估行业无序竞争、条块分割。而且评估行业的多头管理局面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形成许多地方评估机构小、散、乱,服务单一,市场竞争乏力,甚至一些中小城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评估机构出现难以生存的情况。这些问题,使得评估机构难以发展壮大,评估标准不统一,也使得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度不高。
2.2评估法制不健全,不利于行业的统一管理
律师行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而资产评估行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我国目前的评估法规体系是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为核心、中央政府颁行行政法规和中央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为主、部分省市出台地方性评估规章补充、行业协会辅之以自律规范并有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配套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立法层次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已极大地影响到了行业发展。
2.3评估人员复杂,队伍不过硬
资产评估强调的是评定估算,如果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和职业道德,其评估的结果可想而知。同时评估作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涉及到会计、审计、机械、建筑、经济法规及经济学等方面的内容,而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人员大多是由会计人员或机械、建筑工程人员构成,其知识结构单一,评估范围受限。同时评估师队伍学历层次低,我国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在50%左右,远低于美国的85%以上的水平。这种局面既不利于资产评估理论上的研究和创新,又不利于专业资产评估人员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评估准则体系尚待完善
应当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对于资产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假设、价值类型、评估原则等基本形成了统一认识,对于评估的三大方法及其程序以及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也都有了深入地探讨。但不可否认在一些资产评估理论问题上我们和先进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诸如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资产评估结果如何为会计报告服务等。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的资产评估理论更多的是从便于指导实务角度论述的,如会计学原理那样的资产评估原理还是空白。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准则和资产评估后续教育准则四部分。但目前颁行的只有两个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一个具体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其他多以指导意见、指南的形式出现,虽说也基本满足了评估实践的需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急需完善。
3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对策
3.1统一资产评估管理,变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为“一言堂”
所谓“一言堂”就是将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职业资格尽快统一起来,并出台统一的评估准则及行业执业标准。前文已述及,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管理政出多门,才导致评估标准的不统一、评估行业的恶性竞争;也正是缘于此,评估行业的发展及认可程度才不如另外两个中介行业。这是解决我国评估行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显然这样做会触动一些部门的利益,但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利大于弊,长痛不如短痛。
3.2加快立法程序,尽快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
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问题,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既是行业管理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3.3发展学历教育,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同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化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1990年7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和评估行业的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起步。
1.2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1997年)
1991年以国务院第91号令形式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同时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评估行业基本法规、制度的起草和工作也相继完成。这些工作的完成,为建立我国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初期阶段的快速发展。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并于1995年代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我国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也走向政府直接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道路。
1993年至1998年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从业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加,同时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完善了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技术性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空前发展。
1.3发展完善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资产评估协会划归财政部,政府管理与行业管理相对分离。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102号),之后财政部相继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六个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措施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上的重大变革,财政部将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制度改为备案、核准制,加大了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行为中的责任。这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强化自律管理的新阶段。
2001年,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和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合并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评估和审计两个行业、两种资格进行管理,同时保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牌子,在国际交流和评估行业统一管理工作中使用。
2003年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划归国资委。财政部则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这次改革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不分的局面,实现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完全分离,使评估行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101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2004年2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财政部名义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根据101号文件的要求,财政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到2005年8月,我国已有3400多家评估机构,300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其中22000多人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自1998年以来,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累计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约15万亿元。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在政府大力扶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十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制、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建设、中外合资合作等经济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2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评估行业多头管理,不适应评估行业发展的要求
目前,评估行业多头管理,在经济生活中先后介入评估行业的部门有财政(国有资产)、国土资源、建设、计划(物价)等9家部门,设立的执业资格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员、价格鉴证师、矿业权评估师、旧机动车评估师、珠宝首饰鉴定师等。虽然在2001年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活动中,价格鉴证师已淡出中介服务市场,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被并入注册资产评估师,集体资产评估员资格被取消,珠宝首饰评估也被纳入到了评估业的组成部分中,但目前我国依然有五六种评估执业资格。其中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的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三种职业资格。
各职业资格各有业务规范,各有收费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既造成了评估质量的不统一,又造成了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的局面;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又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导致了评估行业无序竞争、条块分割。而且评估行业的多头管理局面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形成许多地方评估机构小、散、乱,服务单一,市场竞争乏力,甚至一些中小城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评估机构出现难以生存的情况。这些问题,使得评估机构难以发展壮大,评估标准不统一,也使得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度不高。
2.2评估法制不健全,不利于行业的统一管理
律师行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而资产评估行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我国目前的评估法规体系是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为核心、中央政府颁行行政法规和中央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为主、部分省市出台地方性评估规章补充、行业协会辅之以自律规范并有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配套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立法层次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已极大地影响到了行业发展。
2.3评估人员复杂,队伍不过硬
资产评估强调的是评定估算,如果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和职业道德,其评估的结果可想而知。同时评估作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涉及到会计、审计、机械、建筑、经济法规及经济学等方面的内容,而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人员大多是由会计人员或机械、建筑工程人员构成,其知识结构单一,评估范围受限。同时评估师队伍学历层次低,我国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在50%左右,远低于美国的85%以上的水平。这种局面既不利于资产评估理论上的研究和创新,又不利于专业资产评估人员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评估准则体系尚待完善
应当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对于资产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假设、价值类型、评估原则等基本形成了统一认识,对于评估的三大方法及其程序以及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也都有了深入地探讨。但不可否认在一些资产评估理论问题上我们和先进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诸如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资产评估结果如何为会计报告服务等。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的资产评估理论更多的是从便于指导实务角度论述的,如会计学原理那样的资产评估原理还是空白。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准则和资产评估后续教育准则四部分。但目前颁行的只有两个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一个具体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其他多以指导意见、指南的形式出现,虽说也基本满足了评估实践的需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急需完善。
3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对策
3.1统一资产评估管理,变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为“一言堂”
所谓“一言堂”就是将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职业资格尽快统一起来,并出台统一的评估准则及行业执业标准。前文已述及,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管理政出多门,才导致评估标准的不统
一、评估行业的恶性竞争;也正是缘于此,评估行业的发展及认可程度才不如另外两个中介行业。这是解决我国评估行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显然这样做会触动一些部门的利益,但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利大于弊,长痛不如短痛。新晨
3.2加快立法程序,尽快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
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问题,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既是行业管理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3.3发展学历教育,提高评估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