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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于20世纪80年源于欧洲,目前已成为国际保险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银行保险主要有四种组织形态:1.销售联盟。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2.合资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3.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合并而成,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4.直接进入。银行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进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我国的银行保险起步于1995年,主要形式是保险公司与银行联盟销售保险产品。
近两年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极为迅猛,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等;同时还开展了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业务的合作。2002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为1287.19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166亿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中有20%来自银行保险业务,金额超过100亿元;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54.1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2%;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则实现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30亿元,超过上一年保费的总收入;2001年底复业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开业5个月就实收保费1.5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60%以上。据统计,2002年全国银行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7.1%,可见银行保险业务已成为寿险主要销售的产品之一。
银行保险的发展给银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三赢:银行可以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率,扩大业务品种,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进而提高顾客的忠诚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和人员,得到稳定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扩大营业规模,从而降低分销成本,提高保险产品的生产率和品牌形象;而消费者可以提高安全感,并享受“一站式”服务的便利。但是,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创新,在带来收益的同时,必然会带来新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加以规避与控制。
二、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析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直接的行为人是消费者、银行、保险公司。对于消费者来说,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主要在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银行保险产品的误解,从而导致的错误购买,以及购买了搭配销售的商品。对于银行来说,作为保险公司的销售,自己并不生产保险产品,同时也不承担经营产品的风险。因此,银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银行信誉与品牌的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作为银行保险产品的设计者和银行保险经营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及最终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较高,而且由于消费者的某些行为,更有可能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这里主要分析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
(一)产品开发风险
新险种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信息反馈、资料收集、方案筛选、定价、营业分析到最后推向市场的全过程,这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失误,都将导致风险发生。以目前占银行保险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趸缴的分红保险为例,2002年占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43.6%。由于分红型产品比例过高,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势必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分红压力。当然,银行保险主推分红保险与我国民众保险意识不强有关,因为相对于保险而言,人们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储蓄方式。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受技术力量、精算水平的制约,导致出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
(二)营销渠道风险
1.合作短期化。目前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的都是一年期的协议,这种随意性很强的短期协议根本无法保证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尤其当前银保双方还不能进行资本参与或就某类特定产品的分销建立合资企业时,银保之间没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有影响的。
2.经营成本加大。为了扩张业务,各家保险公司都把精力放在与银行网点建立合作关系上,却忽视了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这一关键问题。银行利用手中的网络、信息、客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占有银行保险业务,通过索要高额手续费方式,直接导致了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提高。2002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一家银行网点可以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如果各家保险公司的佣金差别过大,银行可能弃旧取新,选择与高回扣、高佣金的公司合作,这将导致价格竞争加剧,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
(三)经营技术风险
1.发展银行保险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银行保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专门的技术来支持其发展。在目前的运作机制下,银行的网点和柜台是现成的,大量新技术的投资(如银行保险产品的研发、计算机系统的开发、银行柜台人员的培训)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技术投资不能在短期内产生预期的由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节约,导致规模不经济,就会出现技术风险。这种技术风险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竞争效率的重大损失,并有可能致使保险公司长期不景气。
2.银行保险的技术含量远高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在传统的保险人营销方式中,保险公司只需引进一些管理模式在内部消化,而银行保险需要银行与保险两个行业的密切协作。例如,我国银行的电子结算网络不但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起功能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及自动化水平较高的业务处理系统,还要求保险网络能够与银行结算网络融通。而现在我国保险公司无法提供银行网点的保单自动查询、保单更改和保单自动贷款等服务项目,也无法实现银保联网和实时管理的现代化。因此,这些新技术的运用,也有可能会增加银行保险的经营风险。
(四)承保操作风险
由于保险产品不同于银行储蓄产品,保险产品的销售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的签定,其中销售人员的诚信,客户的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因此,在银行保险业务的承保环节中会出现以下风险:
1.由于操作失误或银行柜台人员违规操作而造成保险公司的损失。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公司发出的指令执行不当,或是由于有关信息未能及时传递给银行柜台人员,或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或是银行柜台人员未能正确领悟指令意图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二是因银行柜台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或在操作中偶然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2.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在银行保险业务经营中存在着三个层次的委托——关系:银行业务人员希望客户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希望银行业务人员加强承保管理;保险公司希望自身的业务人员加强核保、核赔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然而,由于三方信息不对称和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各自从利益最大化出发或由于道德上的某些行为,造成了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道德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客户的道德风险。如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制造保险事故或捏造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夸大保险事故损失,使保险人支付额外赔款等等。(2)银行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业务人员在受理投保时可能明知保险标的不符合承保要求,但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盲目接受投保,加大了承保风险。(3)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有可能是由于利润和费用原因,在核保和理赔时,为了上保费规模,放松承保条件;或扩大保险责任,对除外责任造成的损失也随意进行保险赔偿。(4)客户、银行业务人员、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三方中的两方或三方共同勾结形成的道德风险。
(五)法律政策风险
法律政策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主体签署的金融交易合同,因不符合法律或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或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得不到实际履行,从而给合同的当事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它不仅包括合同文件是否在法律上具有可执行性的风险,还包括是否将自身的法律责任以恰当方式转移给对方的风险。目前,银行保险的法律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保险关系复杂,容易滋生法律风险。银行保险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关系,在法律关系上必然表现为多重法律关系的组合,不同权利、义务的衔接,其中还需相当的灵活性,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同时,保监会对银行兼职人员是否应经过相应的培训或通过人资格考试并没有做出严格审查与监管的规定。因此,法律风险较大。
2.银行保险产品的创新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矛盾突出,导致其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银行与保险合作的法律、法规还未见到一个成文的法令和政策出台,使得银行保险的创新还缺乏一个有利的法律环境。加之我国确立了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模式,使得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必须小心翼翼,保险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突出。
3.银行保险受国家政策,如税收、资金运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影响较大,政策性风险突出。以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为例,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已将大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但由于国家鼓励汽车消费,车价不断下跌,旧车型全面加速淘汰,现已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面临抵押车辆处置存在大幅度贬值的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经营中不得不面临着政策风险的挑战。
除上述五种风险因素外,信誉风险、心理风险、信息风险等都会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不良的影响。各种风险还可以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三、银行保险的风险规避与控制
(一)提高保险公司研发产品的能力
保险公司将部分产品销售职能转移给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提升保险产品的销售效率;另一方面尽管保险公司是银行保险产品的实际设计者和经营者,但由于其产品均由银行进行销售,使它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往往弱化,对消费者需求的了解也越来越少。因此保险公司要维持生存,就必须开发出适合消费者需要和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产品。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办法是银保联手创新产品,不能完全由保险公司闭门造车、独家开发。保险公司应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使产品能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以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水平
客户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通过加强客户服务,除可以维护已有的客户外,还可以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动,并通过带动效应,拓展新客户,促进产品开发和保证客户利益。应该消除顾客对银行保险产品存有的搭配销售的心理障碍,要让消费者感到银行保险产品提供的附加服务是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的。对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人员的资格应作出限定,例如要求他们参加上岗前的培训并必须取得保险人资格等。
(三)建立银保长期合作机制
国际保险业和金融业这些年来发生了巨大变化,保险与银行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此,银保双方要有紧迫感,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尽快调整产业结构,建立起长期合作的机制。保险公司与银行应有战略眼光,树立稳健、持续发展的观念。银保双方都应重视对现有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如长期储蓄寿险、退休金规划、养老保险和保险基金管理等都是银保双方在未来很有潜力的合作点。
保险公司和银行在定位清晰,各司其职的基础上,从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风险防范出发,应立足长远,避免短期行为。保险公司要加强银行网点的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银行柜台人员保险的积极性。应考虑银行柜台人员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偏差,既要照顾企业的利益,更要照顾银行柜台人员的利益,做到按照经营状况和绩效,对银行柜台人员作出适时、客观、公正的奖惩,使其行为目标接近资本所有者的目标,有效化解银行保险的操作风险。
(四)建立银行保险的客户管理系统
【关键词】
大型企业;资产风险;保险管理
一、风险及保险管理理论
(一)风险的定义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二)保险理论概念
保险是保险人将大量同类风险汇聚起来,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了由于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发生了人身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共同构成处置风险的强有力手段。其中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同时风险管理与保险相辅相成,人们主要通过保险的方法来管理企业和个人的风险,而保险公司通过承保大量的同质风险,通过自身防灾防损等管理活动,力求降低赔付率,从而获得预期的利润。
二、大型企业资产风险评价方法
(一)建立风险评价模型
在对企业资产风险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半定量法综合考虑风险影响、风险概率和风险探测度等三方面因素,建立风险评价模型对企业资产风险做进一步分析。
半定量法是目前操作性较强的一种风险评价方法,其中风险值=严重度×频度×探测度,旨在将风险评价由定性向定量转化。在进行风险评价时,首先将风险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事件发生前的探测度三个维度,从低到高划分为“110”十个等级;然后选取近几年风险事件发生的频度作为风险概率可能性,风险每次发生的获赔金额与人身安全中取最大损害作为严重性,风险发生前的可探测程度作为探测度,计算出具体风险事件的风险值;最后根据风险值的大小将风险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低风险等级、较低风险等级、中等风险等级、较高风险等级和高风险等级。
1、严重度标准
按照损失费用和人身安全中取最大原则,对风险发生的严重程度分为十级,从大到小分别为:特别严重、比较严重、严重、高、较高、中等、低、较低、轻微、无等。
2、频度标准
按照风险发生的频率,把风险频度分为十级,从高到低分别为:特别高、非常高、较高、高、中上、中等、中下、低、较低、轻微等。
3.探测度标准
按照风险发生是否可以探测,把风险探测度分为十级,从高到低分别为:几乎不可能、微小、中等、高、很高、几乎肯定等。
4.风险等级划分
将风险的严重度、风险发生的频度、风险的探测度三者相乘,得到一个风险值,按照风险值的大小,把风险分为五级,从高到低分别为:高、较高、中、较低、低等。
(二)企业资产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和变异程度,结合其它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探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大型企业资产风险保险管理建议
(一)保险安排建议
1.险种选择可以更加优化
目前大部分企业投保险种中,主要侧重于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传统险种,立足于转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伤害,同时保障员工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由于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失。因此在险种优化方面,建议企业在目前投保险种的基础上,增加利润损失险、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
2.不同地区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
建议企业对风险高发地区,可以考虑主要由市场化保险公司进行承保,并进一步加大资产保险的投入力度。对风险中等发生地区,可以在其现有投保范围与险种的基础上,考虑主要由自保公司进行承保。对风险发生较低的地区,同样可以在其现有投保范围与险种的基础上,考虑主要由自保公司进行承保。
3.在月份上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
企业可对全年各月份风险发生程度进行分析,在月份上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进一步加大在风险高发时段的资产保险力度。
4.主要风险原因重点投保
分析历年来企业风险发生情况,评估出风险高发事项,并针对这些风险高发事项引起的资产损失进行重点投保,使资产风险得到有效转移。
(二)风险预防建议
1.每年发生的主要风险事项具有重复性,在日常管理上可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主要的风险发生。
2.风险发生在月份上非常有规律,且发生的原因相近,因此在风险高发期来临前基层单位就要加强巡检,采取预防措施,做好风险预防准备。
3.对于风险高发的地区,企业要加强督察和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在高发时期,更要重视和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管理,以预防较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4.加强风险的日常管理。广泛收集有关风险的相关信息,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取得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加大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习惯性违章。
(三)全面风险管理
从国外实践发展来预测,外包战略也将是我国商业银行获取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选择。但是,目前我国外包市场还未完全发育成熟,外包市场的约束机制也不完善,相应法律规章仍存在缺失,商业银行应立足长远、科学统筹、明确目标、总体设计,确定现阶段合适外包范围及外包业务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来有序推进外包业务发展进程,切实有效地防范外包带来的风险,使“业务外包”作为银行精简增效、风险防控的有效战略目标。
现就外包业务发展的趋势、外包业务存在的风险、外包业务的风险控制三方面作如下阐述。
一、国内外商业银行外包业务发展状况及趋势
(一)国外商业银行外包业务
80年代至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双重因素推动下,国外商业银行外包交易的规模已相当可观并涉及整个IT行业。随后,外包出现在人力资源等更多领域,同期出现了一种名为“金融服务处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种点到点的商业链外包,进入21世纪,短短十年间,国际外包业务市场产值已获得百倍增长。
对许多专业化程度较高、规模效应较为明显的银行业务来说,成熟的外包公司往往能够提供较商业银行相比成本更低、质量更高的风险管理。客观上,业务流程外包给第三方,会造成内部流程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局面,有利于风险管理。而外包公司自身的风险和业务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又强化了这种风险管理能力。如,德意志银行之所以选择将IBM作为长期IT业务服务外包供应商,就在于“选择IBM不会犯错误”。
从国际银行业务外包的运作实践来看,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银行服务外包浪潮更是推上高峰,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国际银行业务外包也逐渐呈现出三大状况:一是外包内容不断扩大,从信息技术外包(ITO)开始,到业务流程外包(BPO),甚至趋于知识处理外包(KPO);
二是外包服务商身份转变,随着外包内容不断扩大,外包服务商的地位不断变化,银行与外包服务商的关系由传统的服务提供者向发包机构的战略伙伴转变;三是离岸业务外包发展,De]oitte会计事务所报告显示,2003年全球6770的金融服务公司中已设有离岸业务机构。金融研究与服务公司也预测,出于成本节约、竞争优势及全球化服务的需要,金融机构离岸外包将以较快速度增长。
(二)国内商业银行外包业务
我国银行外包业务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勤剥离等“瘦身运动”开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90年代末期部分发达地区成立了专业化的押运公司和保安公司,押运和安保业务外包得以迅速发展。进入21世纪初,IT技术、信用卡业务外包在国内快速起步。近年来,银行业务外包呈现了加速趋势,较多商业银行已开始试点BPO,如在营运流程外包业务方面,网点大堂客户接待、票据单证传递、账单函件打印封装和寄送、信息技术软件开发及维护、设备维护、会计凭证扫描、会计信息要素补录、离行式白助设备清机加钞、整点清分、单据审核、常规稽核作业、银企对账快函寄送回收、现金押运、金库守护、保安服务和网点服务质量监测等都已开始进行外包。
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一项重要优势在于其能降低风险,与合作伙伴分担风险,从而使商业银行变得更有柔性,更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许多与银行业相关联的产业发展日趋完善,内因与外因的共同作用,降低成本已经不是银行业务外包的唯一目的。商业银行已将外包作为一种战略选择,通过外包获得自己内部所不具备的资源,更好地控制风险,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通过重新设计流程获得更高的商业价值,使自己的业务和成本更具灵活性。
2008年以来,国家对包括金融服务外包在内的服务外包产业关注和支持进一步提升,并在融资、税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一系列政策支持。200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金融机构抓住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其产业的金融支持,为进一步促进该产业的发展,逐渐从事务性外包向战略性外包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展望未来,商业银行外包业务将会得到持续、快速地发展。
二、银行外包业务存在的风险
目前,我国许多商业银行正在实现外包业务的大踏步式发展,但是外包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某种程度上,商业银行对于外包公司业务发展的规范与培养,将在相当一段时间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如果简单地认为银行业务外包了,只是压缩在编人员、释放人员编制空间,同时银行风险转嫁了,那就进入了误区。事实上,银行的指导与外包的收益为正向发展,需要清楚地看到外包潜在风险,只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些风险,并对风险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银行业务外包才能获得成功,否则将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严重的负面影响,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方面:
(一)来自外包公司资质的风险
外包公司选择的正确与否关系到整个外包活动的成败。由于外包公司业务规模、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合同的允诺与实际的操作存在一定的不对称,我们往往无法了解外包公司的真实水平。一方面,外包公司受利益的驱动可能会隐藏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虚假信息,容易误导银行做出错误选择;另一方面,银行可能会从成本支出考虑,降低外包公司准入条件和作业标准,未充分考虑外包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管理经验、管理手段、专业技术等因素,挑选了报价低的外包公司作为合作对象,可能会与本身想获得的预期服务效果有所偏差,所以在甑选合适外包公司时会感到难以判断和抉择。
(二)来自内外员工素质的风险
银行内部员工方面:部分业务实施外包,可能造成一部分人员被分流或转岗,员工的职业生涯会改变,就如“谁动了我的奶酪”,个别员工的安全感受到威胁。如果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引起人员的思想波动,而且给外包工作带来不利的负面影响。
外包公司员工方面:外包公司出于利益考虑,基本会聘用新人进行操作,如果业务培训不到位,将发生完成培训到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能还需一段时间的现象,产生薪资保障不到位的连锁反应等等,这些因素都会降低外包服务的质量。此外,外包人员构成复杂,如进行现金清分整点等业务,人员的频繁调动、人员的道德水准都会给外包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
(三)来自外包公司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外包业务移交及试运行阶段实施方案不完善容易出现交接过程混乱,甚至引起业务处理脱节等情况;在日后的业务运行过程中,如果外包公司没有与银行保持共同的经营管理理念,未按照银行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对外包业务组织有效的检查、对外包业务工作质量进行实质的考核,未及时对银行检查出的管理与操作问题进行深入的整改与落实,会严重影响双方有效性的沟通机制、实质性的沟通实效,导致外包人员在出现业务差错后得不到及时纠正。
(四)来自银行信息泄密的风险
银行在外包合作过程中必须向外包公司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如客户资料)等,银行业务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为储户保密,但是业务外包了,银行与外包公司、外包公司与外包公司人员之间须签订保密协议。虽然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协议条款不完备、未严格执行、对外包人员约束力不强,外包人员可能将银行内部信息、客户信息、账户信息泄密,存在潜在的资金及法律责任风险,尤其银行内部信息的泄露,有可能使银行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五)来自外包公司应急不到位的风险
外包公司的场地投入、设备投入、管理投入和人力投入等资源配置,往往根据自身承接业务壮大而逐步增长。虽然外包公司能基本提供正常有序的外包服务,但是普遍存在应急能力薄弱的现状。外包公司的整体应急组织架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应急措施等应急管理体系仍不健全,导致银行在出现突发性业务发生无法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理,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甚至出现业务中断,造成银行声誉受到影响,更严重地会产生法律纠纷。
(六)来自外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风险
目前国内外包市场运作处于发展初期,还不成熟,相应的市场机制和调节功能都没有健全,并且外包市场的稳定性较差。尽管目前银行在与外包公司签订合同时,尽量将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但是在具体运作过程中,都可能遇到双方都难以完全预测到的情况、相应的解决方法或随之产生的争议,这些都没有完全写入合同中。此外,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欠缺,如发生法律纠纷,还无法充分地进行解释与解决,所以外包业务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银行外包业务风险控制
国外服务外包行业普遍十分重视对服务水平协议(SLA)的不断完善。与银行自身完成某项业务不同,服务外包是通过外包合同条款对业务的内容、目标、管理、审查、保密性和安全性等问题进行强制性约束,并受违约条款和相关合同法规的保护。在各国相应SLA的严格限定下,商业银行可以对外包出去的业务实现相当程度的风险可控,以避免内部操作时可能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
业务外包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好、把控好则能使企业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优势的目的。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商业银行开展外包业务过程中,在确立“成本效益原则”的同时,要全面兼顾“风险可控原则”、“保证质量原则”、“管理规范原则”“信息保密原则”等原则,制定全面与清晰的外包政策,制定外包风险管理框架以及相关制度,将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有效风险监管流程,并要求外包公司制定应急计划,协商达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并透彻分析外包公司的财务与基础设施状况。此外,在总体性外包管理文件中至少明确以下事宜:确定外包范围、外包组织架构、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
(一)外包公司资质风险的防范措施
尽可能完善外包公司信用评级机制及合同条款。在选择外包公司的采购方案中一定要明确业务需求,一定要制定严格的计划、目标以及实施步骤,建立一套合理的评价选择流程,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选择出合适的供应商。不能放大外包公司报价的影响,通过行业评估、现场调查等手段,要系统评价外包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评价外包公司规模化程度、服务报价合理化水平等诸多因素。对于合同的制定,必须通过制定完善、缜密、有效的合同条款,强化对外包公司的法律约束。主要措施包括制定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条款,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合作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业务需求变化,定期调整服务范围,包括终止、恢复、完善某项业务外包等,将外包关系和运营模式明晰化,以确保银行在业务外包中居于主导地位。此外,外包公司应向银行支付保证金或购买保险,在此基础上,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类型差错的赔付方式。
严格执行银行本身制定的《外包管理办法》审批流程。对于需报批的外包业务,各行应严格按照《外包管理办法》要求,制定该项业务外包管理细则,细化作业标准,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操作。对于不需报批的外包业务,各行选择外包公司时,对于需要具体量化的准入标准,各行应结合外包业务和本行实际,在不降低准入标准的前提下,明确和细化标准,提高评判外包服务供应商准入条件的可操作性。
(二)外包公司人员风险的防范措施
银行与外包公司之间企业文化的融通、对员工价值取向的正确指引等等,这些因素对于外包公司人员的素质培养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双方管理理念互相认同的基础上,双方秉承双赢的理念,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防范人员风险:
制定人员准入标准:银行应在合同中明确各类业务外包人员所具备的业务水平、资质水平,并对外包公司人员的流动比率进行约定,分类制定人员流动比例处罚标准。为了避免外包公司单纯控制人员流动比率而产生的消极因素,银行应在合同中明确列明人员发生差错、人为损坏设备、延迟应急响应的扣罚标准,以保证外包业务及岗位人员的稳定性。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外包公司做好自身业务培训的同时,银行应将外包公司的人员培训也作为一项长效的机制,无论是外包业务交接前、还是外包业务开展中,都应多管齐下地为外包公司做好培训与指导,以达到集约、高效、安全运行的目标。鉴于当前银行外包业务市场仍处于雏形期,外包业务交接前,银行应全面细致地协同外包公司做好新聘人员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对达不到业务处理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以保证业务处理质量和效率。外包业务开展中,银行应根据业务优化完善后的要求,重点做好对外包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时与外包公司进行沟通,督促外包公司落实好内部转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实效性,以保证培训效果。
此外,银行应要求外包公司对重要业务岗位适当进行人员储备,并提前做好业务培训,发生人员离岗时,储备人员能够及时接手外包业务,保证业务处理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外包公司的管理团队必须加强内控管理,应落实专人对照合同条款和银行的操作要求,对日常运行严格管理,通过现场跟班作业、事后录像检查等,及时督促岗位人员合规操作。特别是在合作初期,对于流程细节有异议的,外包公司尽快反馈银行,共同缩短业务磨合期。
(三)外包公司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防范措施
建立有效检查机制:银行应成立牵头管理部门,并形成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专项检查小组,全方面地对外包业务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银行检查人员应对照合同条款、对照操作要求,对外包公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加大抽查、暗访力度,及时了解外包业务质量和效率。银行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协助外包公司尽快细化流程、规范流程、固化流程,全力做好业务指导及对外包服务商的持续评估、跟踪了解等事宜。
建立沟通反馈机制:银行与外包公司应形成定期的沟通反馈机制:一方面,银行应在合同中明确外包公司运行状况定期反馈的条款;另一方面对于查出的问题要求外包管理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同时银行应做好整改后的督办与抽查,巩固外包作业质量。总之,银行应加强对外包业务处理过程管理,尤其是交接环节、作业环节的监控管理。在业务移交试运行阶段,银行应安排原岗位员工进行现场督导并逐步退出,保证外包顺利交接。此外,如银行针对提供固定作业场地的整点清分外包业务,不仅要求外包公司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银行也应配备专职外包业务管理人员,就外包作业产生的差错和管理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四)银行信息泄密风险的防范措施
银行应与服务供应商在合同中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条款、泄密法律责任及相应赔付标准,并要求外包公司对员工开展保密知识培训,签订保密保证书,强化保密意识。银行应要求外包公司建立员工联系制度,掌握员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家庭其他成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填写包含上述基本信息的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报银行备案,一旦发生信息泄密情况,能够及时找到相关外包作业人员。
(五)业务应急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主体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一)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多品种经营、寻求非农收入、自己承担风险和政府救济等手段。这些风险管理手段与农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替代性,特别是非农收入的增加,使得农民收入中的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从1990年的50%下降到2004年的36%左右。这也意味着农业风险占农民所面对的总风险比重正在下降。此外,多品种经营又降低了农业风险的集中性,分散了一部分农业风险。农民规避风险手段的多样化,农户收入整体水平不高,加上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实行的初始成本保险(即生产成本保险)以及较高的保险费率,造成了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二)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由于农业风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高度相关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严重、风险不能大范围地分散等问题,造成农业保险的纯商业化经营均以失败告终(除了冰雹险、暴雨险等单一风险的经营成功之外)。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这与保险机构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相背离。因此,保险机构纯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很低。随着城市保险市场的日趋饱和,保险机构不得不寻求新的市场——8亿潜在客户的农村保险市场,因此,效益较差的农业保险也成了获得其他盈利性较好险种(例如家财险、寿险、健康险等)的“敲门砖”。即使经营农业保险,保险机构也会偏向那些盈利性较好的险种,这和农业保险的目标相去甚远。
(三)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农业生产补贴、价格支持和收入保护等手段,而自然灾害补偿机制是政府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的农业自然灾害补偿方式还是以政府救济和灾害扶持为主(占总补偿的90%以上),而保险赔款占总补偿的比例很低。从1992年开始,由于一直经营农业保险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商业化转轨,农业保险在农村自然灾害补偿中的比例不断下降,2003年农业保险赔款仅占总补偿额的5%(曹前进,2005)。我国财力有限又决定了政府救济和农业保险之间存在替代性,因此,目前政府以灾害救济为主的灾害管理行为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主体行为的影响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5年和2006年中央1号文件又连续作出了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的政策规定。这些政策对农业保险主体行为有何影响呢?
(一)农业保险政策对农户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2004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显示:如果政府开办了畜牧业保险,即使没有补贴,农户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42.6%,不愿意的占57.4%;如果政府开办了补贴性保险,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73.4%,不愿意的占26.3%。从调查数据来看,如果政府给予一部分保费补贴,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会提高。因此,在新一轮试点过程中,大部分试点地区或多或少地都给予了农民保费补贴。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由于有了政府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如农业保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提高了很多。上海安信、吉林安华、黑龙江阳光互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商业性保险机构都在经营农业保险,并且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以寻求更多的风险单位来规避经营风险。如江苏省淮安市和浙江省的一些保险机构则采取了与地方政府共担风险的做法;上海安信、吉林安华两家农业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再保险合同;黑龙江阳光互助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10%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等等。
(三)农业保险政策对政府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农业保险政策实施的目的,就是转变政府补偿灾害的方式;其目标就是由目前的政府救济为主向农业保险为主转变。为此,政府提供了保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以及各种优惠政策等,以支持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和浙江省还采取政府与保险机构共担风险的模式,减轻了保险机构的经营风险。除此之外,相关农业部门人员还参与到农业保险展业、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中来,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行为主体对农业保险存在的顾虑
(一)来自农户的顾虑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农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顾虑:(1)如果在保险期内发生了灾害,能否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能拿到多少、得到赔偿需要付出的成本有多大?(2)政府补贴多少、能持续多久?(3)如果几年没受灾怎么办?(4)保障水平有多高?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农民普遍不太信任保险公司(因为在20世纪90年生过某保险公司因为不想理赔而退还保费的事情)。另外,保障水平太低也是制约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这与国外的一些研究结果相符。
(二)来自保险机构的顾虑
保险机构对经营农业保险的顾虑有四个方面。(1)对政策的顾虑。政府给予的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包括以险养险、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以及一些与农业保险相配套的政策(如生产贷款必须参与农业保险)?(2)对经营风险的顾虑。一方面是经营能否不亏损,即从目前农业保险的经营情况看,种、养业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政府给予的经营管理费用以及以险养险能不能弥补这一部分的亏损;另一方面是规避经营风险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能不能实现?(3)对政府财力的顾虑。如果保险机构选择了与政府共保的模式,万一出现大灾,政府财力能否兑现其保险责任?(4)费率制定和操作的顾虑。由于缺乏相应的历史数据,制定科学的费率难度较大,这也是很多商业保险公司不敢涉足农业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来自政府的顾虑
政府顾虑有中央政府的顾虑和地方政府的顾虑两方面。
中央政府的顾虑是:(1)政府支出的补贴资金需多少。由于目前农业保险规模不大,政府补贴资金还可以到位;但如果以后覆盖面不断扩大,政府的补贴资金能否到位。如果按照美国《农业风险保障法》的规定,政府每年给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将会超过30亿美元,那么政府首先必须考虑财力问题。(2)补贴资金的效果如何。Nolson和Loehman(1987)认为,在理论上,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然而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却成为一种损失转嫁给政府或者保险机构的成本高昂的风险转移机制。如果情况跟Nolson和Loehman(1987)阐述的一样,那么政府还不如采用救济的方式,因为救济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可以根据财力来控制救济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政府所要负担的赔款额会不会超过财政的承受能力。
地方政府的顾虑是:(1)中央政府的补贴和其他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2)地方财政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需负担多少补贴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地方财政能否负担得起政府兜底的责任?(4)怎样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产品范围?是选择关系粮食安全和地方社会稳定的农产品进行补贴,还是选择效益较高、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农产品进行补贴?
四、国际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较高的保费补贴和强制性保险与有条件强制性保险的实施,刺激农户购买农业保险
关键词: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我国学者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研究显示出了明显的多样化趋势,一部分人认为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对象应当是政府、集体以及个人,此外也应当根据实际地区情况发挥政府擅长的引导作用,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应当在全国范围之内都推行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对象设为国家财政为主,社会群体为辅,全面提高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的水平。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发展给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过程提高了难度,有学者认为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防范体系才是实现政府与民众共同对此进行管理的最佳方案,还有学者认为社会养老基金保值性的确立,才能维持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势头。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过程中有着很多的弊端和风险,因此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的管理是目前相关部门最需要研究的课题之一。为保障社会养老基金的价值和安全,应当对其发展的渠道进行拓宽,同时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机制,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对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虽然已经有一部分专家和学者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探讨,但是其深度和内涵还不能满足新时期社会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现实需求,可供相关企业完善体制和健全制度的空间非常大。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筹资环节风险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的筹资环节风险是指在进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资本筹集的过程中,由于该项基金制度中的某种缺陷导致了不同参与者会利用自身的利益追求性,做出的可能影响社会养老基金数量和范围行为所造成的风险管理问题。筹资环节的风险管理问题可能会让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筹集额度与项目预测额度有很大的出入,也就是说会导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能达到持续稳定的供应效果。其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管理问题包括缴费率风险和约束制度不力风险,缴费率风险是根据人口老龄化数据的提高而产生的,由于我国早早的进入到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很多厂家和企业都要面对大量的养老费用支出,这就产生了财政赤字的情况,政府部门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承担的风险也在逐年增加。约束制度不力风险是指很多企业都存在着拖欠养老保险缴费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拖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状态下的企业已超过三十万家,累计金额达到了四百亿元左右;而且很多企业都会以降低保障税和缴费基数的手段逃避上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义务,同时目前实行的逆选择制度也会让筹集到的资金出现分散无效的情况,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中并没有明确相关的融资规则,这就会导致社会保险费和企业拖欠的情况频发,产生更多的社会养老保险筹集环节中的管理风险。
(二)管理环节风险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环节风险是由于相关政策的之后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内部欺诈、流程管理失效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信息系统的失败行为。管理环节过程中的内部欺诈风险是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部门管理人员的利己思想导致的,其手段有、流程混乱以及利用管理制度中的漏洞进行违规操作等,其危害有两点,首先是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侵占,内部的管理人员可能直接将筹集到的资本进行贪污或是其他形式的侵占,导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业务在违规操作的过程中形成资金流失,让受益群体被其个人行为造成大面积的基金损失;其次违规操作会让社会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部门的管理人员失去基本的信任。流程混乱的风险主要是由基金管理部门或是其负责人的行为引发的,利用了基金管理流程中的漏洞对社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会导致社会公众对基金管理单位的信任度降低。信息系统的操作失败是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在设计时的漏洞所引起的,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都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持才能进行,因此一旦信息系统出现问题,就可能会导致社会保险业务的中断或失败,甚至会造成基金数据的丢失,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部门的声誉和口碑。
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应对的策略分析
(一)宏观角度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策略分析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得知,任何时期下的社会保障制度都需要从时展的角度进行改革和优化,否则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后果。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建立与其社会属性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时,很多国家在运行的过程中都很少能对其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因此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动态性优化,可以为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制度奠定基础,还能对传统制度下所形成的一成不变心理进行破除,完善以及修正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中出现的僵化模式,让具有灵活性和时效性的基金保障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来维护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健康及稳定。根据对我国目前执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析,可以得出若是要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制度,就必须形成相关的风险防范社会系统工程。首先,相关部门应当对社会保障制度执行的环境和风险因素密切关注,并根据其发展和演变的情态制定具有指向性的政策;其次,在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先进性的同时,要对其相关的法制系统、监督系统以及管理系统进行发展,让三者形成互相制约和影响的关系,不仅可以让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制度形成内在免疫力,而且可以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做出贡献;最后,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对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制度中的风险必然会存在,没有监控部门的管理和限制肯定会出现更加致命的损失和问题,因此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人员需要对风险的防治和管理工作有着正确的态度,采取有效且严格的手段对可能出现的社会保障基金贪污、挪用以及浪费情况进行监控。
(二)微观角度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策略分析
从微观角度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策略分析,需要从扩大保险筹资渠道和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体系的方式来完成,其中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的拓宽需要对其性质和对象进行规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很明显的社会性,也就是说其筹资的渠道和对象也应当是具有社会性质的全体人群。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体系的角度应当从养老基金的支柱体系开始着手,国家基本养老基金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一大支柱,其收入和受益的水平均有政府决定,而审查工作的开展则是由对应的财政部门负责,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养老金预算报告的提交质量来提高财政部门对养老基金的管理水平。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第二基本支柱,是指企业在国家的指导下为员工提供生活保障的养老保险计划,该制度进行年金方向的改革,可以为降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提代率和相关的财政风险有积极作用。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第三个支柱,是指个人行为对养老保险收入的改变,该行为并没有被政府或是企业强制管制,属于自愿。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针对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领域的政策,因此需要相关部门提高对该领域的发展意识,让群众了解到使用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对自己的影响和作用。与此同时,还可以尝试和鼓励开设商业养老保险的形式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情况进行缓解。在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对管理环节中出现的风险进行优化和处理。首先,解决空账的问题要从新旧制度的给付责任做起,也就是说要让每一个新加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新人按照最新的规章制度完善个人账户,避免形成旧制度影响下的资金缺口扩大,以制度运行中间阶段的投保人为统账结合制度落实的时间分界处,将之后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人都使用最新的管理制度,之前的参保人则使用原来的旧制度。为了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分权制衡和加强监管的行为,避免出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挪作他用的情况。可以把使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权利分权为中央和地方,中央负责基金整体账户社会部分的分权,地方负责基金账户剩余资金个人的分权,以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和落实质量,降低出现挪用和浪费风险的机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给付都应当遵循安全性的原则,因此要对相关的融资制度和给付标准进行优化和开放,形成区域性和全国性基金流通的风险降低,是应对我国目前严重人口老龄化的有效方式。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可以为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做出贡献,因此需要相关部门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进行制度和行为上的优化,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石斌.运行风险管理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的问题和策略[J].时代金融,2015,(33):294-295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3-0059-01
作为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以及金融服务融合和创新的产物,银行保险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共同客户为服务对象,它既有银行的又有保险特征的产品,银行和寿险公司通过共同的渠道来销售,一起为客户带来融合的产品的金融服务,当前中国寿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获得了长足的进步,逐渐作为寿险的一种有分量的销售方式,但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非常多的问题,比如产品单薄、服务跟不上以及存在不良竞争等等突出的弊端,在此,我们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经验的同时也需要根据我们国家的特殊国情来实事求是的制定出符合我们国家的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原则,对保持寿险公司银行保险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就当今世界上银行保险业务已经有一定的研究进展,但针对我们国家的比较少,为此,本文就笔者的一点体会来谈下当前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对风险的正确的管理来规避风险,有效的避免非复杂性风险的产生,以促进寿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的良性发展。
1 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的背景及意义
银行保险是新近出现的一个词汇,它的产生是寿险公司与银行多层次、全方位合作的体现,寿险公司通过与银行合作,银行保险是一种全新的销售方式,可以有效的降低寿险公司的推广成本,并取得相对规模的优势;对银行而言,银行可以借此保险业务进入保险领域,扩大了业务并带来比较可观的业务收入;对客户来说,可以享受到更便捷方便可靠的一体化的保险服务。因此,银行保险是一种多盈的方式,他最早是出现在1980年左右的发达国家,开始叫 “附随业务”。时代变化莫测,国际上的资本流动非常多,产生了金融的多元化的发展,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刺激,在欧盟,寿险公司银行保险的概念被大家所接受,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是一种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战略。当前,中国已经加入WTO多年了,外国的金融机构多元化经营的模式(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的综合的势力将渐渐体现,从信用卡、基金、保险、债券到股票都可以在外资银行进行一站式办好。但是在中国这些业务一般是相互隔离的,相互单一的,这样下去,中国的银行和寿险公司都将难于对抗外国金融机构的进入,因此必须学习国外银保的合作方式,吸取其中有益的成分来为我们服务,现今,在政策层面上,金融行业的银行和寿险公司基本实行的是分行业的经营的模式,银行与寿险公司基本采用的是的形式展开合作,这个层面比较肤浅,与当今经济发展是想违背的,最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说,中国的银行保险业务获得了很大的成效,着重提出的是在寿险业务等简单产品的业务上。就目前情况来说,中国的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中有很多制约银行保险想更高层次发展的因素,例如寿险公司与银行合作方式不固定、产品没有人性化、相应的法律环境也没有得到完善改进等等,本文正基于此来进行论述的,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的,当前,有学者从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的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来进行深入的研究,加强风险对策研究,促进寿险公司保险业务的发展。
2 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风险管理
主要包括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微观策略和宏观策略,微观策略主要可以采取如下:
(1)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联合开发研究,主要的目的是联合开发人性化的银行保险产品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客户,满足大家的不同需求。
(2)增强银行保险业务的营销合作管理,寿险公司原来一般采用了专人负责制,这样不利于银行保险双方的多方式、多角度的交流和沟通,一起建立寿险公司银行保险多方面的的营销网络。
(3)实行寿险公司与银行的信息的共享与合作,保险公司与银行可以实行信息共享,实行网络对接,这样可以使客户可以直接获得便捷银行、保险等各方面的理财服务等等。
(4)加强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的队伍的培训,提升服务客户的水平,客户是保险业务的生存发展的前提,提高客户服务的质量,可以有效的带动的效益,促进更好更方便的产品以适应客户。
(5)加强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风险控制,寿险公司要有效的控制风险可以采取三个方面,一是保险产品在银行的时候需要有严格的流程,明确各个环节以及客户服务的细则;二是保险公司、银行需要有一套解决纠纷的方法,建立公平、公开的透明程序;三是寿险公司应该利用自身的业务网络支持银行的保险产品业务,坚持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查询、信息公开、代付及理赔等一站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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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分析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分别为无投资阶段、无序投资阶段、逐步规范阶段和拓宽投资领域阶段。第一阶段(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第二阶段(1987-1995),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第三阶段(1995-1998年),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8次利率调整,使保险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或低收益状态,导致出现了严重的利差损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第四个阶段:1998年以后,为拓宽投资领域阶段。1998年以后保险公司陆续获准可以进行同业拆借、买卖中央企业AA 公司债券、国债回购、协议存款、企业债券及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保险公司又获准可以买卖可转换债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投资银行次级债。2004年10月24日,随着《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可以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投资。
从表1可以看出,银行存款在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中的比重一直比较高,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方式,近几年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不断拓宽,我国银行存款的比重从2002年开始出现了逐步下降的趋势,与此相对应,保险资金投资的比例则呈现出逐年上升的状况。在保险资金投资中,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一直相对比较稳定,基本上保持在5%-8%之间。相比较而言,国债投资的比例则变动比较大,呈现出很强的波动性。此外,我们可以看出其他投资的比例从2000年开始,一直处于一个上升的态势,这也反映出保险公司投资能力的不断增强,投资范围的不断扩大。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不断拓宽,在提高保险资金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风险,这也迫切地需要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风险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而科学地测量风险,则是整个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重要环节。随着现代金融工具和技术的不断出现,应用数学模型来测量市场风险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众多风险管理的要点,目前已经开发出一套较为成熟的风险技术工具体系,在所有风险技术工具库中,风险价值法(Value at Risk,VaR)应用最为广泛。
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风险度量方法
在运用风险价值法进行市场风险度量时可以采用两种基本的计算模型:参数正态模型和模拟模型。参数正态模型主要由以下四种模型构成:组合正态模型、资产正态模型、δ-正态模型和δ-γ模型。模拟模型主要包括:历史模拟模型和蒙特卡罗模拟模型。保险公司在具体使用中,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适当地选择。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使用组合正态模型、资产正态模型和历史模拟模型来进行VaR的计算,基本上能够满足保险公司市场风险控制和管理的要求。
(一)组合正态模型
该方法的计算非常简便,保险公司只需得到资产组合收益的标准差就可以迅速地计算出不同资产组合的VaR值。这样,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者可以随时掌握资产组合的市场风险状况,根据VaR值对资产组合头寸进行调整,为不同资产组合提取准备金或设置交易限额。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计算的结果不够精确。这种方法用公式可以表述为:VaR=。
(二)资产正态模型
这种计算方法的前提假设是资产组合的收益率服从联合正态分布,并且组合中每个资产的收益率都服从正态分布。这种方法是从现代组合理论直接推导出来的,计算的结果也比较精确,缺点是非常严格的前提假设和比较繁琐的计算。在日常风险管理中,保险公司需要建立组合中资产之间收益率的协方差矩阵,然后借助计算机程序进行复杂的资产组合收益的标准差计算。这种方法用公式表示为:VaR=,而组合标准差是根据组合的协方差计算出来的。
(三)历史模拟模型
历史模拟法是个简单的和非理论的方法,它对潜在市场因素的标准分布不做假定。保险公司在应用该模型时,通常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选择合适的长期保险资产组合历史收益率受市场因素影响的时间序列,这可以通过相关的金融市场中搜集和整理获得。第二,根据第一步得到的时间序列,计算当前保险资产组合价值变动的时间序列。第三,把从历史数据归纳出的收益率实际分布情况列表显示,选择某一概率水平,计算该分布在这一概率水平下可能出现的极值,然后据此计算VaR值。
保险资金运用市场风险管理的比较研究
(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市场风险状况分析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参数正态模型虽然在计算市场风险时非常简便,但是其前提假设非常严格,要求资产组合或组合中的每个资产的收益率都要服从正态分布。如果保险资金运用中,实际的资产组合收益率不能满足上述假设条件,则会出现高估或低估市场风险的状况。因此,需要对保险资产组合收益率的实际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场风险的计算模型。我们在下述分析中,以上证国债指数、上证基金指数、上证指数和上证企业债券指数近似描述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和企业债券的市场风险状况。
1.国债的市场风险状况。上证国债指数是从2003年2月开始的。因此,本文选取了上证国债指数2003年2月24日至2006年10月31日的实际走势来计算国债的收益率。
从表2和表3中可以看出:上证国债指数日收益率的分布不满足标准的正态分布,标准正态分布的偏斜度为0,峰值为3。与正态分布相比,峰值更高且尾部更粗。在±σ的面积里,实际分布的值高于正态分布14.27%,在±3σ的面积以外的部分实际分布的值高于正态分布1.31%。
2.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状况。上证基金指数是从2000年8月开始的。因此,我们选取了上证国债指数2000年8月24日至2006年10月31日的实际走势来计算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
从表4和表5中可以看出:上证基金指数日收益率的分布也不满足标准的正态分布。虽然偏斜度和峰值有所下降,但仍与正态分布有很大的差异。在±σ的面积里,实际分布的值高于正态分布9.75%,在±3σ的面积以外的部分实际分布的值高于正态分布1.42%。
3.股票的市场风险状况。上证指数是从1992年1月开始的。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在早期不是非常规范,同时股票市场存在明显的阶段性波动特征,此外股票市场指数存在一定程度的序列自相关的现象,近期的市场数据能更好地描述市场风险状况。因此,本文选取了上证指数2001年1月2日至2006年10月31日的实际走势来计算上证指数的收益率。
从表6和表7中可以看出:虽然上证指数日收益率的分布仍然不能满足标准的正态分布,但与其他指数相比其偏斜度程度和峰值陡峭程度下降比较明显。在±σ的面积里,实际分布的值高于正态分布6.85%,在±3σ的面积以外的部分实际分布的值高于正态分布0.81%。
4.企业债券的市场风险状况。上证企业债券指数是从2003年6月开始的。本文选取了上证企债指数2003年6月9日至2006年10月31日的实际走势来计算企业债券的收益率。
从表8和表9中可以看出:上证企业债券指数日收益率的分布偏斜度最高且为负值,是唯一一个右偏斜的指数,峰值也最高,显然也不属于标准的正态分布。在±σ的面积里,实际分布的值高于正态分布达15.13%,在±3σ的面积以外的部分实际分布的值高于正态分布1.07%。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发现,本文所研究的四类指数的实际分布都不满足正态分布。而正态参数法是在资产组合或组合中的每个资产的收益率都要服从正态分布的前提假设条件下才适用的。因此,使用正态参数法进行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风险管理和控制,可能会降低市场风险计量的准确性,导致保险公司进行风险限额管理的效率降低,从而影响保险资金运用市场风险的控制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历史模拟法是更好的选择。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风险度量比较研究
本文用组合正态模型、资产正态模型和历史模拟模型来计算在不同置信水平下的市场风险的VaR值,以比较三种方法的差异。为了便于比较和检验,本文选择了四类指数在同一时期的历史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样本以时间最晚的上证企业债券指数为准。样本时期为2003年6月9日至2006年10月31日共828个四类指数的实际指数值为检验值。在计算单项保险资产的市场风险时,两种正态模型的计量结果是一样的,故在计算单项资产的市场风险时两种方法不作区分。
1.资产的市场风险度量。从表10中可以看出:
对于上证国债,在较高的置信水平上,正态模型会低估国债的市场风险,这主要是因为上证国债指数的实际分布并不满足正态分布,实际分布中出现了粗尾的现象,同时国债的实际分布是右偏斜,导致异常损失的概率要大于正态分布下的概率。
对于上证基金,除了在99%的置信水平外,其他条件下,正态模型会高估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这主要是由于在研究期内上证基金指数存在左偏斜的现象,导致在实际分布中异常损失的概率比较低。
对于上证指数,在三种置信水平下,正态模型的VaR值都大于历史模拟模型。从实际分布情况看,上证指数的主要指标非常接近于正态分布,同样由于上证指数存在左偏斜的现象,导致其异常损失的概率要低于正态分布。
对于上证企债,在99%的置信水平下,两种模型的结果差异非常明显,同时企业债券指数的偏斜度和峰值都非常高,说明企业债券发生异常损失的概率大大高于正态分布。
2.保险资产组合的市场风险度量。计算保险组合资产收益率时,需要设定每种资产的投资比例。为了计算和研究方便,本文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假设保险公司在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和企业债券的投资比例分别为60%、10%、5%和25%,这虽然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但并不影响三种方法计算结果的可靠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制度要求对上述四种资产的比例进行调整。
从表11、12中我们发现,两种正态模型的计算结果是一样的,两种模型虽然计算组合标准差的方法不同,但其假设条件是相同的,即资产组合或组合中的每个资产的收益率都要服从正态分布,同时每个资产的收益率之间是线性相关的。但两种方法在理论上存在差异,资产正态模型在理论上更加严密,他是从马科维茨的现代组合理论直接推导出来的方法,它的基本假定也是现代组合理论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基础。
此外,还可以看出:
在95%的置信水平下,正态模型的VaR值高于历史模拟模型。这主要是因为在该置信水平下每一种资产正态模型的VaR值都高于历史模拟模型;
在97.5%的置信水平下,两种模型的计算结果差异不太;
在99%的置信水平下,正态模型的VaR值低于历史模拟模型。这主要是因为除上证指数外,其他资产在该置信水平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低估风险的情况,虽然上证指数的收益水平是整个组合中最大的,但其在组合的比例却是最低的,因此对组合的整体影响还不是特别显着,随着上证指数的比重上升,这种差异会有所改善。
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风险度量模型选择
从上述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由于保险资金运用所涉及资产的实际收益率并不满足于严格的正态分布假设,使用正态模型容易高估或低估市场风险,造成市场风险度量的不准确,这样就无法正确地制定出不同保险资产的风险限额。历史模拟模型对保险资产的实际收益率不做任何前提假设,保险资产组合的收益率都是观测出来的,能够完全体现市场因素的实际状况。同时,VaR值是一个静态指标,保险公司在实际应用中,需要不断地输入新的数据并根据实际的损益状况重新计算VaR值,据此制定出不同资产及其子资产的风险限额,并根据不同资产及其子资产VaR值的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减少组合资产的VaR值。历史模拟模型的计算结果非常直观便于理解和应用,计算过程也非常简单,其实际效果并不比需要大量复杂运算的计量模型差。因此,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进行市场风险度量时,使用历史模拟模型将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2.1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现状
目前,国际保理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就《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2010的修订版本中定义:“根据保理协议,供应商为了获得融资、账户管理、资信调查、托收、买家信用担保等服务,而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而目前普遍接受的解释是:指出口商采用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把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进口商资信调查、销售分户账管理等服务,而出口商转让时可以获得70%-80%的预付账款与100%的贴现融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迅速发展,图1显示我国保理量逐年增加,2013年达到378,18百万欧元,上升10%,并且我国国际保理量占世界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如图1所示,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前景很好,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的保理业务结构存在问题国际保理与国内保理的对比,国内保理量明显比国际保理要高,并且每年差额逐年增加,而且有持续增长之势。
2.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现状
国际保理业务风险依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本文仅把风险分为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中国的商业银行对国际保理上风险管理已采取了许多措施,也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国际保理业务风险商业银行不是采取设立专门的风险防范措施,而是对于国际保理业务中的不同风险采取具体的风险防范手段。首先,商业银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中国交通银行设立了[1+3+2]风险管理委员会,且下设信用风险、市场与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反洗钱三个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个管理部门都有统一的管理规范,相互合作管理风险;工商银行实施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国际保理业务的全部风险。其次,商业银行分别对信用风险、外汇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分别制定详细防范方法。比如中国银行为了降低海外机构信用风险,通过完善国家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加强评级管理,强化限额管控,完善国家风险监测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潜在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管理,有效控制了信用风险。最后,加强风险高级计量方式实施,通过采用较高级的风险计量方式,达到更好的度量风险,为有效控制风险提供可能。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客观、准确地分析和评估实际风险状况,就信用风险计量来说,已开发完成包括违约概率(PD)、期限(M)的内部评级模型、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建立起包括16级PD和5级LGD的两维主标尺以及由上述风险参数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RWA)、预期损失(EL)、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ORAC)等工具。但是,我们在取得良好发展的情况下,也应该看到所存在的不足,只有不断完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促进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壮大。
3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正在不断完善,各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加强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水平,但由于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处于初期,风险管理水平和经验还不足,与国际先进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国际保理业务风险识别存在的问题
风险识别是对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有效管理的前提条件,只有良好的风险识别,才能最大程度减轻风险。对于国家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较难识别,特别是信用风险识别难度最大,信用风险主体多,包括出口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的信用风险,在国际保理业务中,要准确、及时识别是比较困难的,主要的问题有:一是缺乏识别的优秀人才。各大银行人员结构,可以看出各大银行人员学历多集中在本科和大专学历上,并且股份制银行本科与大专的相对比例要高于四大行,本科比例相对较高,学历高低影响识别能力。国际保理业务涵盖国际贸易、银行、法律、计算机等领域,需要从业人员熟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规则、国际贸易结算、国际商法、惯例等方面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和熟练的英语运用等等。目前,很多相关从业人员一般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国际保理培训,在实践中也缺少实务方面的锻炼。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国际保理业务的顺利进行,也可能导致从业人员不能识别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二是没有有效的识别方法。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起步比较晚,虽然其他业务也需要风险管理,但是由于业务不同,需要形成针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识别技术。现行的识别方法主要基于财务分析,据了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识别大部分基于财务因素,但是国外的先进识别技术对非财务因素给予足够重视,这限制了运用先进风险识别的方法。
3.2国际保理业务风险度量存在的问题
对于风险度量,我国风险度量的观念比较落后,缺乏定量测量风险,风险度量的精确性和准确性也比较差,从而计算结果的可信度比较差。比如信用风险度量,传统的银行信用风险度量方法主要有“5C”原则、OCC贷款评级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等,我国商业银行对于风险度量的方法主要包括:“一逾二呆”、“五级分类”信用风险度量法、贷款风险度和信用等级评定,度量方法相对于国际方法是比较落后的,并且信用风险度量的方法更多是依靠信贷业务员分析企业财务数据、经营状况等,然后进行综合评定,主观性较强,影响度量的结果。
3.3国际保理业务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受到制约,商业银行缺乏再担保,必须独立承担风险,成本相对较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中,普遍需要采取抵押品的方式。对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对进出口商、对手保理商的信用评估能力和资金流动的监控能力比较差,对于进出口商和对手保理商的信用评估只能采取事前的审查,而不是事前评估与事中的动态监控结合,并且传统的信用等级评定都是以企业的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作为标准,而国际保理业务同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性质上存在本质的差别,这就会导致评估缺乏准确性、科学性。对于国家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大部分采取事前调查评估风险,而在业务过程中,忽视风险变化过程,增加了损失的可能性。
3.4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存在几个问题:首先,对于风险控制方法,国际保理业务采取审批授信等直接控制方式,而不是直接控制与以定量分析等间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缺乏定量分析风险,并且强调事后被动的监督管理,而不是事前主动引导管理和事后被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其次,对于风险管理途径,商业银行采取末端治理型管理的方式,而不是源头控制型管理与末端治理型管理相结合,风险控制途径狭窄;最后,对于风险管理机制,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控制体系,尽管每一银行都有风险管理机构,但是比较单一,且都是对全部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缺乏独立的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并且需要拥有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4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4.1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国际保理能够得以蓬勃发展应得益于市场经济中存在较好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体系是国际保理建康顺畅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快信用立法工作。信用立法不仅应该涵盖信用方面,对信用中介也要提供一定的保护,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良好发展,应该出台相关信用的法律法规,对信用中介组织的成立、操作和运行也要进行规范。二是加快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企业征信体系的展开首先可以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通过银行等的客户信息体系,可以得到客户的信贷情况、信用情况和拖欠还款情况等信息,然后,通过国家在全社会展开企业征信操作。当企业征信系统建立成熟,数据开放给需要的部门使用,达到数据开放利用,发挥数据的作用。
4.2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的基础条件
4.2.1培养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人才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这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条件。国际保理风险管理工作需要熟悉国际保理、国际外汇市场、世界经济动态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管理人员,需要对风险管理、识别、度量、评价、决策、控制方法与操作都有一定的了解,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人员最好能做到在种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国际保理风险发生之前,能够准确预测,主动采取避险措施,使银行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一方面,对国际保理业务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4.2.2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电子化建设
通过资信调查,国家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可以详细了解进出口商的情况,而资信调查则依靠可靠信息来源和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的技术,即采用EDI技术,通过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系统,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与FCI其他成员、国内外银行建立信息交流系统,通过计算机终端进行数据的传输,逐步加强自身信息建设,完善电子化。
4.3积极加入FCI,加强交流与合作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协会的数量相对较少,缺乏与其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在风险管理上也缺乏其他保理商的协助。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加入FCI,加强与国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学习他们风险管理的技术与经验。其次,应该加强风险研究,国际保理业务收益较高,伴随着风险性也较大,加之其业务复杂、风险种类较多,因此,风险控制难度较大。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加强风险研究能力,可以召开国内外保理商的风险交流会,共同探讨风险管理办法。
4.4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模式
首先,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商业银行应该完善进出口商的资信调查系统,分不同部门进行审核,确保结果的正确性,对于相关数据也要善于运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对于每一项业务,都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的监督管理,然后把信息系统处理结果传输到需要的部门。其次,完善管理组织架构,商业银行设立独立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部门。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可以较为独立的执行风险管理职能,较少受到其他部门的影响,客观的对风险进行管理,并且由于管理部门专职进行风险管理,专业性较强。
一、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整体情况
(一)内部操作风险:今年管理系统共确认专业内部可控高风险事件5笔(剔除3笔外部不可控及确认原因非网的事件、2笔核查中心定错的风险事件),全部为企网业务,均发生在上饶。
(二)外部欺诈风险:今年各行报送外部欺诈风险事件*起,涉及金额*元,追回金额*元。从事件发生原因看,因电信诈骗自行操作转账的*起,金额*元;客户不肯透露有关信息原因不明的银行卡盗刷占*起,金额*元,推测原因为电信诈骗或木马病毒导致验证码泄露;客户本人操作事后否认交易欲转嫁损失给银行的占*起,金额*元。
(三)反洗钱风险:
1、今年业务管理系统确认的*笔风险事件中,有*笔是外部风险事件,其中客户联系方式虚假三种风险确认描述占比*,反洗钱外部风险严重。
二、主要风险管理措施及取得效果
(一)制度传导与执行。一是总省行最新制度办法,以保证制度传导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报告期内传导了两个版本制度。在制度的同时,对当期制度修订内容进行梳理并对重点内容和执行要点进行提示,以便各行快速、准确地理解管理要求,同时认真解答各行在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邮件告知全行。二是针对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近期风险形势及时下发各类风险提示,4月份下发《****通知》,重申严禁代客户操作电子银行,严禁套取客户用户名、密码等信息,严禁员工代客户保管证书,谨防内部欺诈操作风险。
(二)业务监督与检查。一是将专业检查内容纳入各级行运行督导员的日常巡查范围,年初根据最新版操规对《网络金融业务检查提纲》进行修订,发送各二级分行和省行运行管理部执行。二是2018年*月*日赴*分行开展了一次现场检查。事前,省行通过大数据平台提取了高风险业务数据,同时综合运用影像系统、安全综合管理平台调阅凭证影像及监控录像,并结合纸质凭证、主机交易日志、网点监控录像以及现场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检查。检查发现问题涉及经办柜员未向客户提示风险、智能终端业务审核不规范等,针对上述问题在全行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提出了下一步管理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反洗钱工作力度。一是要求网点对个人和企业电子银行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必须严格把关,强调个人身份证件审核、企网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审核、尽职调查和核对印鉴的操作要求。对于有组织的开户、多头开户、集中持非身份证开户行为发现一起,报告一起,并在一定范围内预警。随着智能服务机在全省各网点的普及推广。二是加强反洗钱重点环节、关键业务、风险点的分析监测工作,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及风险监控工作,确保业务正常健康发展。
(二)强化外部欺诈风险防范
一是加强客户安全教育,利用走马灯、安全宣传折页等多种有效渠道提高客户安全防范意识,指导客户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二是做好风险提示,加强外部欺诈风险培训,指导营业网点员工在办理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业务时多与客户沟通,提醒客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注册卡、卡密码和认证介质等敏感信息。三是切实做好客户使用辅导,告知客户常见外部欺诈手法,提醒客户注意防范。
我是资产风险管理部****,*年入行,先后从事会计、储蓄、信贷法律和资产风险管理等工作。*年在职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至*年荣获省行不良资产处置“特别能战斗”先进个人、股份制改革先进个人一等奖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考核称职,现任资产风险管理部中级客户经理。
首先,汇报*年10月以来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具体组织参与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近一年来,共组织参与不良资产清收处置项目**个,涉及不良本金**万元;先后通过现金收回不良贷款本金***万元、呆账核销不良贷款**万元;处置抵债资产及闲置资产5户,收回现金***万元;完成了**户不良贷款客户尽职调查及处置预案、不良贷款客户清户及基本清户**户;完成了**户账销案存档案资料整理、入档,现金清收账销案存**万元;迁徙不良贷款**户,累计金额**万元。为我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一步夯实资产质量作出了努力。
二是完善不良资产剥离后及闲置资产处置后续工作。继去年6月份全面完成剥离工作后,我作为剥离工作具体实施者,针对其后续工作:政策上为各方面做好指导、解释、咨询服务;数据上报准确,多次得到省行好评;档案资料已全部入库存档,规避了我行剥离后风险。已基本完成了闲置资产处置后过户手续,由于历史原因,6月份处置的闲置资产手续不完备,暇疵众多,办理过户非常困难,特别是一宗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且买受人按拍卖合同小于实际过户面积,我行自留实际面积大于产权证面积,通过与买受人及省产权、房管、财政契征、税务、土地的部门多次勾通,得到理解,已基本完了过户手续,从而为我行自留房产增加面积近30平方米,实际面积与分割后新办理的产权证完全吻合。
三是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建设。切实履行风险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各项职能,审查各项风险预案,拟定上会风险议案,主撰了《20*年度分行风险管理报告》及《20*年中期分行风险管理报告》,为提高我行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竞聘的优势和特点
大家知道,当前困扰我行发展的主要障碍,就是不良贷款问题。全面建设风险管理,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步划是我行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主要任务。我从事资产风险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近10年了,认为有以下优势:
一是我热爱这项工作,具有丰富的风险管理工作经历。自**年开始至现在,我始终坚守在资产风险管理这个艰巨而又神圣的工作岗位上,回顾自己取得的认识和成绩,自豪的是近十年的青春年华未虚度。近十年,我为我行的资产风险管理事业作出了应有贡献。曾参与全国职工再就业优化试点城市工作,为我行在阶段内信贷资产结构调整和优化奠定了基础;协助领导组织实施第一次不良资产剥离及债转股工作,为全行不良资产降低及经营效益提升起关键性的作用;特别是去年4月份国务院批准工商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参与实施财务重组即第二次不良资产剥离工作,随着政策性及商业性剥离的签约,为我行加快财务重组步伐起到决定性作用。历年来,我担负着对全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指导及咨询,同时参与并制定及实施不良资产处置方案,通过综合灵活运用各种不良资产处置政策,完成了多宗处置重大项目,多次得到省行部领导的高度赞赏。
二是我熟悉这项工作,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我熟悉风险管理工作的操作流程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政策规章,多次被省行抽调参于重大剥离、债转股、呆帐核销工作。具体完成了如*****等等重大企业处置工作,特别是近期有待完成的**的处置。*
三是我能做好这项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我业务精熟全面,一直承担了主要风险管理文件及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牵头拟定规章制度、工作安排、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并独立承担了多项具有全行影响性的工作,协助组织全行二次剥离工作;仅用一星期时间,组织完成核销小额损失贷款158户,得当省行的好评;独立组织大规模闲置资产及抵债资产的拍卖工作;协助审计署对我行部分剥离及不良资产处置的延伸审计,展示了我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得到多方面领导好评。
风险管理部是负责**支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落实,监测、评价和控制的综合管理部门,是风险和内控的日常管理职责部门。本人任职的综合统计岗,主要负责对本行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和风险分类的统计、分析和管理;负责全行信贷数据动态管理、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本人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信贷手工台帐的录入与核对,对实际发生的信贷业务明细进行动态掌控、分析和管理,以便于及时准确的获得各项信贷统计数据;对**支行运行的老信贷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对各部办录入的数据及报表进行统计及分析;提供**行各项信贷资产数据及明细,完成四级分类和五级分类的统计工作和分析工作;月度为行领导以及计财处、公司部、个金部提供同业经营情况的详细数据;月度、季度、年度,独立的或配合办公室、计财处等部门对外提供各项信贷数据报表。此外,我行新设了信息安全员一岗,本人即任风险管理部信息安全员,负责部门电脑网络信息安全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