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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基础管理举措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4 09: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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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基础管理举措

篇1

一、保险公司管理

(一)公司管理一般架构

当前公司管理的一般架构是建立在因分散的所有权结构而引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基础上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及其它问题,以实现公司价值(尤其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公司管理理论强调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约束和激励,并由此构建了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的内部管理机制和以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经理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外部管理机制,二者共同构筑完整的公司管理体系,使经理人员在内部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与外部市场的威胁和压力下,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工作,从而实现有效解决所有者——管理者问题的最终目标。

(二)保险公司管理的特殊性

1.风险的集中性。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其产品和服务本身就是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物质和利益损失风险。保险公司通过承保活动,集聚了大量风险,这就需要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合理的分散化处理。同时,保险公司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形式,积聚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在保值增值的运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管理和运用风险。这就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成本的后发性。除了管理费用之外,保险业经营的最大成本是保险赔款。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据以收费的价格(费率),是根据大数法则,由保险标的过去的损失概率作为基本依据(即纯费率),加上一定的趋势修正系数、营业费用率和预期利润率(即附加费率)确定的。采取的是收费在先、赔款在后的经营方式。因此,建立在历史统计分析基础上的定价,与保险责任期满之后的实际损失赔款成本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一特点,客观上既要求保险公司具备较高的精算(损失率成本预测)管理水平,也要求保险公司具有良好的承保风险标的的同质性选择管理水平。

3.产品和服务的同质性。保险产品和服务就其形式而言,不具有核心技术的独占性,也不受专利保护,极易模仿。任何一个新的产品和服务举措,只要竞争对手愿意,都可以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引进、移植或改造。因此,由产品的差异化入手打造公司的差异化,在保险行业是极其困难的。保险公司之间的差异化特征,更多的要依靠管理的差异化形成法人行为的差异化,进而通过其理念传播、组织效率、员工行为等方面综合表现出来。

4.经营的广泛社会性。有风险就有保险。保险公司的客户遍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其经营也随之带有较为广泛的社会性。客户类型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既要求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具有更加广泛的适应性,同时又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上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显然,这一特殊要求不但是对公司综合管理能力的一个巨大挑战,而且也是对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经营和服务素质的巨大挑战。

5.经营管理活动的较大弹性。由于保险服务对象的情况千差万别,风险事故损失情况各不相同,加之我国现行监管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只能在注册地的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在其经营管理活动中,保险标的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发生保险事故后损失金额鉴定等主要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弹性,使得保险公司在定价管理、成本管理、人员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具体管理工作上难以全面实现标准化。同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点多面广,管理幅度大,管理层次多,客户及其风险分布存在很多地域差异,这也拉大了保险公司管理的弹性。

二、国外保险公司管理

(一)保险发达国家的公司管理模式

当前存在三种主流的公司管理模式,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模式、以德日为代表的银行导向管理模式和以韩国及东南亚为代表的家族控制型模式。

1.以英美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公司管理模式

市场主导型公司管理模式强调股东,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衡量公司管理效率的标准。它以发达的金融市场、广泛分散的股权所有权以及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为基础,利用市场手段间接控制公司,形成对经理人员强有力的激励和持续性约束,从而保证了公司管理的有效性。其设置一般为:股东大会;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O);外部审计制度的导入。

2. 银行控制公司管理模式

银行控制主导型公司管理模式下,银行、法人股东、内部人在公司管理中起着主要作用。这种模式在德国、瑞士、奥地利、荷兰等欧洲大陆国家及东亚的日本盛行,尤其是德国和日本发展最好,所以又称为“日德模式”。其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严密的股东监控机制。这是一种“主动性”或“积极性”的模式,即公司股东主要通过一个能信赖的中介组织或股东当中有行使股东权利的人组织,通常是一家银行来代替他们控制与监督公司经理的行为,从而达到参与公司控制与监督的目的。如果股东对公司经理不满意,不像英美两国公司那样只是“用脚投票”,而是直接“用手发言”。

3.家族控制型公司管理模式

家族控制型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现分离,公司与家族合二为一,公司的主要控制权在家族成员中培植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企业的创立家族通过复杂的交叉持股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国家则通过控制金融系统在微观经济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特点是“一股独大”,经理人易串通大股东控制公司的重要决策,侵犯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形成“内部人控制”。这种模式在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盛行。

(二)国外保险公司的管理重点

1.董事会建设是公司管理的核心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国不断的积累经验修改法案以期完善保险公司的管理,从各国法案看,无一不强调了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加重了股东、董事和管理层等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公司董事、审计师和法律顾问等在公司的监督管理、制约管理层方面发挥更大、更直接、更积极的作用。

对于公司董事会,现代公司管理主要强调其义务和职责,以及董事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应尽到谨慎、忠诚、披露和监督等义务。对董事独立性,纽约证交所和伦敦证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一半成员为独立董事,而香港证交所则要求上市公司三分之一的董事为独立董事。董事长和CEO不应由同一人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于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联系。同时还要求董事会下设:

审计委员会:其目的是协助董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合规性、独立审计师的资格和独立性以及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提名合格董事会成员的程序,选出或者向董事会推荐能够使董事会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更加平衡的董事人选,制定或推荐公司管理原则,制定选择新董事的标准,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评估;

薪酬委员会:美国法规规定其大部分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性,负责履行董事会关于管理层薪酬方面的责任,负责出具管理层薪酬的年报,制定其他管理层官员的薪酬水平,并就薪酬方面的激励计划和期权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薪酬方面的政策包括退休金政策等。

风险管理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2004年颁布了《保险公司管理核心原则》。在基本标准中,要求保险公司的董事会建立风险管理职能、审计职能与精算职能;在高级标准中,建议保险公司的董事会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保险公司管理不但要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更要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同时还要加强对独立董事的规范和管理。

2.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是公司管理的关键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公司管理原则》明确规定,“公司管理框架应当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所有权和管理状况。”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颁布的保险监管核心原则和方法(ICP)中的第26条专门对保险公司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作出了要求:保险公司应披露的财务状况和面临风险的信息;披露包括财务状况、财务表现等定量和定性的信息;面临的风险和如何管理风险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及管理;至少每年提供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对外公布;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控,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披露符合要求。

由于财务再保险业务的复杂性和保险公司滥用该项业务的趋势日渐明显,各国保险监管机构目前正在思考如何采取措施进一步严格财务再保险业务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美国和欧盟目前对相关保险公司财务再保险交易进行的深入调查将有助于加强对此类业务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规范,相信不久的将来国际上有关的最新法律规定会陆续出台。

三、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

我国保险业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并存的混合股权机构,多种股权性质并存的公司结构促进了保险市场的竞争,推动了公司管理的改进和优化。近年来,保险公司管理结构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主要取得了以下几点进步:

(一)股权结构逐步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框架初步建立。

国内几家大型保险公司相继实现规范上市,一些保险公司吸收民营资本参股,一些公司引进了境外著名金融保险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还有一些公司实施了员工参股计划,这些举措在保险公司股权结构优化上作出了积极的探索。目前多数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和《公司法》要求建立起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组织机构,初步形成了公司管理结构的基本框架,一些公司还设计了全新的管理结构和组织结构。

(二)董事会制度逐步完善,制度规则逐步规范。

部分保险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了专门委员会,还有一部分保险公司开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探索。大部分保险公司制定了较为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对各机构的主要职能、议事和决策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初步形成了分权制衡机制。

(三)内控和风险防范得到加强。

有的保险公司通过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强化内控制度;有的公司按照政权交易所的要求,指定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有的公司借鉴战略投资者的模式,从制度入手,加强后援集中,使风险防范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出现了一些例如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等新的岗位。

四、相比国外,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虽然从整体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管理结构建设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由于业务规模、股东背景和发展基础不同等多种因素,各公司之间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相比较国外的公司,我国一些公司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国有控股保险公司管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有股比例仍然比较高。目前,国有控股的保险公司中,国有股仍旧占有很高比例,带有较浓的行政色彩。

2.董事会职能尚未落实到位。公司董事会在选聘高管人员、战略决策、监督和评估经理层的绩效等方面的主要职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很难看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3.高管人员业绩考核体系不健全。目前国有控股的保险公司都在推行人力资源改革,还聘请了国际著名的人力资源咨询管理公司设计了业绩考核和薪酬体系,但对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高管人员还缺乏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管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股东行为亟待引导和规范。一些股东对保险经营的特点认识不充分,存在投资理念不成熟的问题。

2.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一些公司的董事会在经营管理中没有发挥核心作用,决策机制不健全,对董事的责任追究机制没有普遍建立起来。

3.董事专业化程度低。目前,许多股份制保险公司董事由股东单位派出,缺少保险经营管理知识和从业经历,对其承担的责任、权利和行为规范的认识也比较模糊,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保险公司没有指定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查和批准程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5.外部干预过多。由于多方面因素,个别保险公司仍然受到地方行政部门的干预,还不能做到自主经营。

参考文献:

[1]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报.中国保险业二百年(1805-2005)[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5,149.

[2]许瑾良.保险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19-23.

[3]刘平.保险学原理与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55.

篇2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9月3日

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和管控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险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于2008年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11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开始实施。保监会以此为基准,2010年8月下发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虽然财产保险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管理和完善,但是客户保险费、退保费被挪用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前端销售控制不力的问题依然严重,高管人员违规挪用保费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因此,财产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财产保险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基础薄弱。控制环境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它涵盖了对于建立与加强、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及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经营观念;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业绩评价机制等。经调查得出结论,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财产保险公司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这一事实说明许多保险公司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即使是那些已经制定相应内控制度的公司也大多停留在诸如“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给人看”的表面文章,缺乏制度的落实。

2、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制度等一系列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有助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以良好的企业文化基础为支撑的内控制度,会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解决因制度失灵而产生的种种问题。调查中发现不少财险公司已经提出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宗旨,也比较重视企业文化的环境建设,但对企业文化的具体内容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知之甚少,企业文化“作秀”的成分大。

(二)内控环节弱化,内控流程不合理

1、在内控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在总部没有单独合规法律部门,没有独立的组织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实施公司的内控制度;二是一些新公司的二级机构没有单独的内部稽核机构;三是有的公司虽然设有内部稽核机构,但没有独立,限制了职能的有效发挥;四是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法律部门或法律岗位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处理保险纠纷和诉讼事务,没有精力去研究和防范事前法律风险。

2、在内部管理流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单证管理上,单证保管和使用两者职务不分离;二是在承保管理上,业务质量的审核把关不严,不能严格按照业务承保规定核保业务;三是在理赔环节中,报案后不能及时立案,从而导致未决赔款底数不清,或是通过人为压低或提高未决赔案估损调节利润,个别公司甚至制作假赔案套取费用。

(三)内部稽核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国内财险企业组织架构的设置,多数只能满足一般的业务管理需要,通常没有设置统一的内控管理部门,管理风险的各项职能散布在各个业务部,即便是设有诸如监察审计或稽核部门的公司,其主要工作精力也是投入到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中,内部稽核未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寿险公司的职能监督部门,由于独立性不足,造成了内控制度的失效,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内控管理仍然停留在初级的阶段。

(四)财务管理水平有待加强。目前,财务核算或管理软件已经得到极大的普及,各个层次的财务核算软件能够帮助财务人员提高效率、确保核算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但是,财险公司的基础财务水平与管理层对财务数据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务控制的作用未能很好地发挥。部分财险公司在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没有起到监管及控制业务风险的作用,反而流于形式或只是为了完成必要的程序。很多内部控制常用的技术和工具,如内部控制标准、预算管理、财务预警机制等并没有在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得到运用。

二、改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一)正确处理内控实施过程中的三大关系

1、处理好内控与公司经营的协同关系。好的内部控制,控制环节应该涉及经营的各个方面,没有控制死角,确保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均已纳入内部控制范围。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应能确保本公司基本经营目标的实现,而不能成为经营管理的绊脚石。也就是说,内部控制既要符合外部信息披露要求,也要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2、处理好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需要通过一系列控制活动的实施,并同时配合大量内部控制文档的记录,并且不断发现、总结和改进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只有通过大量、持续、长期的控制活动的实施,积累控制活动的数量和时间,才能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变。

3、明确内控组织部门和实施部门的关系。内部控制是财产保险公司保证各项目标得以实现的动态过程,做好内部控制是各级经营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经营管理部门要成为内控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分析和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概率,研究化解各项风险的控制措施。内控办、审计部门是财产保险公司内控风险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有选择地对内控的各个环节和方面行使监督检查职能,进而提出一系列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二)完善公司的内控环境。控制环境的要素很多,包括价值观、组织结构、控制目标、员工能力、激励与诱导机制、管理哲学与经营风格、规章制度和人事政策等等。这些要素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说,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改变或形成的。要改善内部控制环境,须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真正建立起体系完善、管理科学、权责清楚的现代企业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建立;二是重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这是目前财产保险公司改善控制环境的重点;三是要有明确的内部控制主体和控制目标;四是要有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三)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财产保险公司应该科学进行风险分类,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管理,把风险等级较高的方面作为内控的重点,从而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在《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对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发现并确定风险点。根据风险识别评估的结果,科学设计内部控制政策、程序和措施并严格执行。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对于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结束语

内部控制是管理现代化的产物,它包含了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管理措施,只要公司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并且保证这种内部控制机制必须是健康和完善的。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一方面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保险行业的管理水平。因此,只有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财产保险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篇3

下面,利用波特的“五力模型”,我们从同行业竞争者、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购买者的议价能力、潜在新进入者威胁、替代品的其他企业威胁这“五种竞争力量”角度分析,对浙江财险行业的市场特征和经营结构进行研究。

1.行业竞争者的竞争能力强。目前,浙江财险市场已逐步形成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资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新市场格局。一方面,多家中资保险公司凭借其自身优势,在浙江市场发展迅速。人保、太保和平安老三家发展优势明显,浙商财险作为第一家总部设在浙江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具有极强的地域优势,国寿财险凭借其强大的寿险营销员团队,现已占据市场份额第四位。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后,保险市场逐步放开,外资保险公司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手段对浙江保险业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考验。现今,利宝保险、爱和谊保险已经在浙江站稳脚跟,大型国外保险财团对浙江财险市场早已是“虎视眈眈”。

2.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强。与生产企业不同,笔者认为财险公司的供应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渠道业务供应商,包括汽车经销商和各类保险专兼业经纪公司。二是车辆售后服务,包括汽车4S店及各类汽车修配供应商。从渠道业务供应商角度看,汽车经销商掌握了大部分新车业务来源,主导了新车业务佣金标准的议价权,不断抬高业务手续费。从车辆售后服务供应商角度看,理赔环节汽车配件价格、质量参差不齐,在财险公司定损报价中“隐患重重”。近年来,为贴合市场需求完善客户服务,各家险企还争相推出大量延伸服务,加快行业发展的同时经营成本急剧上升,加重了自身的负担。浙江财险行业赔付成本的上升,进一步压缩了保险企业原本就微弱的利润空间。究其原因,市场上大型汽车修理厂及4S店牢固掌控着理赔环节的市场定价权是最根本的原因。因此,修理工时费和汽车零配件价格方面都出现了大幅增长,汽车修配供应商议价能力强,定价偏高是浙江财险市场不争的事实。

3.购买者的议价能力强。一方面,购买者保险意识淡薄。保险业在中国仍处于兴起阶段,保险市场还很不成熟。虽然浙江地域经济发达,但消费者保险意识较弱,大众对保险产品观望而不去购买是普遍现象,保险市场仍然处于买方市场阶段。另一方面,购买者对保险需求量不足。购买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范围狭窄,众多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普遍存在相似性,购买者对保险公司的可选择性强。同时,中国保险业发展初期寿险营销模式较为粗放,社会影响恶劣,对我国消费者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民众对保险公司存在不信任,客观上造成了保险需求量不大的现状,保险产品供大于求。

4.潜在新进入者威胁强。保险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总体处在高速发展的起步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保险业的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越来越多的进入者冲击着保险市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人们对保险意识观念的转变以及民众的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多,保险业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在利益,不断促使投资者的进入。近年来新筹建的中资财险公司保费增速很快,外资保险公司随着浙江财险市场的放开也纷纷涌入。僧多粥少,势必对浙江财险市场的各家公司造成不小的冲击。

5.行业内替代品的其他企业威胁强。保险替代品是指那些与现有产品具有相同或者类似功能的产品。从保险产品的功能来看,一方面为人身、财产等提供保险服务,另一方面也给购买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从行业间分析,银行业存款、理财产品对寿险业的投资功能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对财险公司的产品冲击较少。从行业内部分析,各家财险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条款、费率具有极高的同质性,行业内替代品的其他财险企业威胁强。

二、保险公司发展战略的选择

1.以竞争为基础的战略管理理论。20世纪80年代,迈克尔•波特的《竞争战略》、《竞争优势》等著作,对战略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以竞争为基础的战略管理理论。在《竞争战略》一书中,波特运用了产业组织理论中的产业分析方法,提出了五种竞争力量模型。这五种力量的综合作用随产业的不同而不同,随产业的变化而变化,结果就使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的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利润水平。因此,如何通过五种竞争力量的分析确定合适的定位就成了企业取得优良业绩的关键。在此基础上,迈克尔•波特提出了企业在特定产业中的竞争通用战略,即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目标集聚战略,这是企业所获得的竞争优势的三个基点。

2.保险公司发展战略的选择。现今中国的保险行业同质化程度高,财险公司试图通过产品差异化、服务差异化、企业文化差异化策略建立竞争优势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市场大多险企对市场、对业务的选择空间都非常狭小,面对开放的保险市场,竞争的压力会让险企时常处于被动选择的境地,专一化战略在浙江的财险市场可选择性也不强。面对行业盈利空间收缩,经营成本居高的现状,保险公司应该开始思考如何才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如何有针对性的制定价格策略,如何提高不同业务的盈利性等问题。综合成本率的快速升高,进一步挤压了原本就脆弱的盈利空间,如何降低保险公司综合成本应该是战略管理方向选择的关键。因此,笔者认为制定成本领先战略,实施降本增效是保险公司目前的最佳选择。

三、保险公司实施成本领先战略的具体举措

1.深化集中管理,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升运营效能。集中化管理是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集中管理在提高运营效率、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有效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效果显著。笔者认为,在成本领先战略指引下,集中化改革的方向必须围绕人才和技术两方面进行。一方面,保险公司各层级的考核要以效益为导向,提高人均运营产能。机构考核体制以利润目标的完成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调动前端干部、员工的主动能动性,调整业务结构的同时,激励优势业务的拓展,科学提高人均运营产能。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应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工费用。提高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尝试开发契合公司实际工作的系统,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充实IT类人才队伍。

2.深化渠道改革,降低业务获取成本。

2.1优化资源,建设专业化的销售团队。根据专业化方向和渠道资源相对优势,组建基层机构销售团队,激活四级机构,通过销售团队培养公司渠道专业人才。应加强渠道业务的考核激励、渠道资源的协调以及信息技术支持,为基层机构专业化销售团队展业创造条件。2.2管控品质,提高优质业务续保率。强化效益为先的经营理念,加强渠道业务品质管控,促进优质渠道、调整边缘渠道、严控亏损渠道。对于车商、银保、经纪的高点位渠道业务,抓好续保管理,夯实续保考核制度,逐年消化并摊薄高点位支出,良性循环。

2.3狠抓落地,加快网电渠道销售联动。稳步推进电销外呼等新销售渠道,依托电子商务和网络等手段创新销售模式,降低业务销售成本,提升竞争力。

3.差异化的承保费用政策,严把“进口关”。加强业务细分,利用差异化的承保政策与费用政策,能有效弱化同业竞争者对优质业务资源的冲击,提升公司整体业务质量。

3.1根据赔付情况,细化承保政策。对标的的承保实施精细化管理,不同地区、不同险种、不同险别均需区别对待,给予不同的承保条件。业务选择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扶优限劣。借助风险定价模型等现代技术和工具提升风险识别和选择能力,准确识别哪些业务能够给公司带来效益、哪些客户能提升公司价值,判断后续服务是否与客户带来的效益匹配。

3.2利用费率与费用杠杆来调整险种盈亏。在业务结构调整中,基于各险种经营成果的分析,适度提高那些在公司业务中赔付率高的险种费率,同时对这部分险种的手续费率适度降低,并与业务员的绩效挂钩,鼓励业务员承保优质险种。通过保险费率和手续费率的双重调节来“撬动”险种结构向赔付低、效益好的险种倾斜,最终达到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的目的。

3.3改善车险承保流程,实现车险保单逐单成本核算。传统的车险承保流程中,核保环节只是对业务质量审核的环节,核保员只是单纯的政策执行者,核保员对业务的判断仅仅根据该业务的赔付情况进行判断。而一单业务能否盈利不仅与业务的赔付相关,还与该笔业务的保单获取成本相关。因此在车险承保环节构建逐单核算成本的核保机制,根据逐单的赔付成本预期、手续费成本、税收成本等进行审核。一方面可结合逐单的历史赔付情况等个性化信息来实现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保险成本的滞后性带来的管理难题。

4.精细化的理赔管理,严控“出口关”。

4.1提升前端管控能力。理赔岗位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考核到岗,提高前端制度执行力。通过细化管理权限,加大案件管控力度,强化监督职能。在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建立三道监督审核,对重案、疑难案件提前跟踪介入,督促全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质量。

4.2理赔考核突出准的导向。制定并完善考核体系,降低周期类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理赔质量、赔付成本的考核权重,通过对理赔前端的质量考核,突出赔案准确性,提升理赔效率,降低理赔案均赔款。

篇4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特别是人身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5799亿元,比2001年同期增长56.6%。在保险资金快速增长的同时,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却呈下降趋势:2001年度为4.3%,2002年度为3.14%。资金余额的增加和投资收益率的下降,使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资回报的压力不断增大。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减,迫切需要通过投资收益进行弥补;另一方面,人身保险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投资性寿险产品的发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业不但要化解过去累积的利差损、不良资产等潜在风险,还将直接面对国际同业的竞争,如不尽快改革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将使保险资金运用的潜在风险不断累积,从而影响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际保险业的资产管理模式大体可分为三种: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由保险公司同属一集团、控股公司的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外部委托投资方式。目前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是采取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于规模小、经营历史较短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便于监督和控制。而对于规模较大,投资管理专业化要求较高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模式已与其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保险投资运作效率的提高。人保、人寿两家的资产管理公司获准设立,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我国保险业界来讲是新生事物,由于现行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未对保险资产管理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规定,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也面临若干新问题,很多问题尚处于探讨阶段。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受托资金的范围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首先涉及到的问题是其业务定位,即可以经营的受托资金范围,它包括委托对象和资金性质两个方面。在国外金融混业经营体制下,保险集团的资产管理公司被视作投资性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从委托对象看,欧美主要保险集团的投资公司不仅接受母公司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负责本身的保险资金运营,还为外部客户服务,委托管理其他客户资产;从管理的资金性质看,除保险资金外,还涉及养老金、共同基金、不动产、现金管理和股权管理等领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一些国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发展还表现为受托管理养老保险金的趋势。这是因为,一方面,世界范围内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出现支付危机,政府主办的公共养老金计划资金供给日益不足,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和补贴来鼓励发展企业和个人养老金计划,并推动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以提高基金的整体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养老金计划和年金产品具有的相同的精算基础,其负债特性大致相同,都是资本市场的长线稳定投资者,保险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在内的综合服务,可以满足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要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扩大资产规模,分散风险,还可以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取得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受托资产的范围虽然目前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做以下考虑:第一,按照现有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毕竟是保险集团内的企业,主要是受母公司的委托管理自有保险资金(狭义的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第二,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可以拓展到广义的保险资金,即除接受母公司的委托的保险资金外,还可以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以及社保基金。

(一)自有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

1.自有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首先是集团内的自有保险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通过承保业务和其他负债业务筹集的资金,以解决大型保险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急迫问题。2003年上半年,仅中国人寿的保险资金运用总额就超过2000亿元,这部分资金由集团的投资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创造了条件。

2.其他资产。指保险法颁布前遗留下来的房地产、经营实体和不良贷款等,有些保险公司这部分资产在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前,本来就是公司内部的投资部负责管理和清理工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理应受母公司委托管理这些资产。

(二)企业年金

随着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近几年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呈膨胀之势,发展空间诱人,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主要的参与者,保险公司在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中将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将是最具竞争力的管理者。(1)企业年金计划对养老金产品的特殊需求,需要保险公司介入管理。因为,养老金的年金支付方式决定保险公司在管理养老基金方面的优势。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基于工资、年薪、红利或股权发生的缴费,目的用于受益人的养老,其缴费率的厘定应当与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关联,这点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特点相近。保险公司管理企业年金计划可以将受益人缴费阶段和领取养老金阶段统筹安排,为参保人设计和管理终身养老金计划。(2)企业年金与保险资金在性质上相似,可以满足投资运用安全性和稳定的回报要求,便于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投资人身份运作企业年金,符合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分离的原则,使运作过程更加透明。

待将来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局面有所突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属性逐步弱化,成为保险集团控股的一般意义的资产管理公司时,其受托资金范围可进一步拓宽。二、拓展投资渠道改善投资结构

投资渠道的拓展不光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问题,而是整个保险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投资渠道的拓展也不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能自主确定的,有赖于保险投资政策的放宽,但它是探讨公司经营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投资的角度看,投资者投入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使现有资产增值,预期收益最大化是投资的是基本目标。但投资过程的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风险和收益是投资的两大要素,投资者要在风险给定的情况下追求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给定的情况下追求风险最小。保险资金和其他性质的资金没有本质的区别,都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但其投资运用上有特殊的要求,最突出的是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把安全性放在首位。由于保险费收入形成的保险资金具有负债性,最终要用于赔付。保险投资要在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性,并满足流动性的要求。要满足以上要求需要运用投资组合方式,其核心是将资金投资于两个或多个风险资产上,建立起多证券或多资产的组合,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这就要求:第一,具有风险和收益不同的各种金融工具和投资渠道,为组合投资创造条件;第二,在此基础上进行组合投资以追求风险和收益的匹配。

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购买金融债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回购业务、购买企业债券等。投资渠道的狭窄导致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比如,2002年末,资金运用余额为579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019.7亿元,占比52%;购买国债1080.8亿元,占比18.6%;购买金融债券403.5亿元,占比6.96%:投资证券投资基金313.3亿元,占比5.4%:回购业务620.4亿元,占比10.7%;购买企业债券183.1亿元,占比3.16%。保险资金运用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两项占70.6%。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会产生不良后果:(1)利率风险高。银行存款占的比例高,银行存款中人民币大额协议存款占72.1%。由于货币市场资金供应充足,带动协议存款利率大幅下调,已由2001年的5%左右下调至目前的3.4%左右。此外,银行存款、债券加上回购在总资产中的占比高达91.52%,这些固定利率和产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2)资产负债失配现象严重。不同的保险公司负债结构不同,经营策略出不同,保险投资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险种,由于期限、费率的厘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不同。这样使资金运作所强调的重心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人寿保险合同一般是长期合同,保险资金尤其需要长期的投资工具匹配,而现有的投资渠道不能满足这种要求,长期资金作短期投资使用,导致投资效率的低下。(3)加剧保险资金的风险积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如果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灵活度,会使其失去控制风险的动力。就国内的情况而言,对于那些利差损较大的公司来说,只能靠不断追求销售业绩来保证现金流入,而新增加的保险资金如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又将再次形成利差损,导致恶性循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按照现有的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难以担当所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重任,因此,拓展投资渠道,改善资产结构,是控制投资风险,增加收益的一个必要条件。

(一)扩大企业债券投资

企业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有以下特点:(1)可选择的种类较多;(2)具有偿还性,与股票相比,收益相对稳定,并可以按期收回本金,投资风险相对较小;(3)流动性较好,持有人可以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灵活地转让以收回本金。企业债券盈利性可能高于国债,但比国债风险大。企业债券的特点使其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较好途径。199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购买铁路、电力、三峡等中央企业债券。199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开办债券回购业务。2001年3月,又允许购买电信通讯类企业债券。以上批准购买的企业债券及其回购业务,都对投资比例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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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医疗保险提供了法律支持,采取强制的手段督促用人企业以及员工个人定期缴纳医疗保险的费用,一旦医疗保险的缴纳人出现了负伤、疾病、生育等情况时,不需独自支撑所有的医疗费用,而是将这笔费用分成三份,分别由个人、企业以及国家三方力量共同支付,以此来减轻企业以及个人的经济负担。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虽然已经发展了很长的时间,但是由于各种影响因素,使得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仍旧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本文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分析。

1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带来的影响

我国的医疗保险的基本制度改革活动从二十世纪末就已经开展了,发展到现在,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设工作中就是一个重大举措,我国城镇居民过去使用的医疗保险中,一般是由以家庭或者个人为单位进行支付再加上政府的资金补助作为资金来源,但是在经济发展速度极快的现代社会,经办医保基金的机构已经呈现出了多种形式,其中商业保险公司是一个具有多方面优势的经办机构,其精算技术领先、还具有专业的保险人员、优质的服务性网络以及对于风险的现代管理模式都是商业保险公司胜出其他基金经办机构的原因。因此现代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组织不再单一,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卫生部门以及政府的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进行管理和运营,以此减少运行医疗保险制度需要的成本。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和其将我国的新型农村作为合作对象进行办理的的医疗保险的方法相似,可以将征缴、管理以及检查三项工作分离进行,征缴医疗保险的基金的工作由政府的相关部门来进行;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由作为经办组织机构的保险公司来进行,最后一方面的规范、指导以及监督医疗机构的工作由我国的卫生部门来负责。通过这种分别管理的工作方式,可以保证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能够有效地顺利进行。商业保险公司在进行管理医疗保险时主要通过三种方法:首先是管理基金型,这种方法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是十分有利的,这正体现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合作的优势,政府将运作以及管理医疗保险的工作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在正常的管理工作之后,可以向政府收取管理费用,之所以说这种方法有利于商业保险公司主要是由于,在这种运作方式之下,政府承担所有的未知风险,商业保险公司则非常安全,但是同样地,商业保险公司也会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产生懈怠心理,使保险管理工作出现漏洞。另外一种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方法是签订保险合同,签订合同这种行为是符合市场运作的基本方式的,政府将社会补贴以及个人家庭缴纳的费用为参保的费用,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方式主要通过签订商业性的合同来进行,这种方法的特点与第一种方法不同,因为承担风险的主体变为商业保险公司,虽然可以有效地促使商业保险公司重视起对于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但是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发展的时间比较短,还不具备承担全部风险的能力,其能够运用的数据还没达到准确预测不同的疾病发生的概率,使得其保险产品的设计工作难以进行得很顺利。第三种混合型。这是一种风险共担方式,是第一种和第二种模式的综合。这种模式主要是在保险合同型的基础上,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和管理医疗保险基金。基金运营的盈利和风险由保险公司和政府共担。具体而言,保险合同可以规定一个有限的盈亏区间,保险公司在该区间内盈亏自负。超出该盈亏区间,风险由政府承担,盈利结转人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基金。这种模式可以调动保险公司和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有效地监督管理基金的运营。缺点是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了较大的风险,特别是现在缺乏医疗保险有关基础数据的情况下。另外,如何平衡保险公司和政府各自应承担的风险比例也是较为棘手的问题。

2医院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影响

毋庸讳言,“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紧张”成为现在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有不少文献指出医院行为是问题的关键。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负担重,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也成为现在进行的医疗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低水平起步”的基本原则决定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总量是有限的,如何尽可能高效率地利用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非常关键。高效率地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仅需要基金经办管理方的高效运营,还需要通过各种方式降低医院的收费标准。医疗保费的支付主要有后付制、预付制和混合制三种。后付制较为常见,是指保险公司作为付费第三方事后根据患者的实际发生的医疗支出同医院结算。预付制是无论医疗的实际费用是多少,保险公司给医院的支付是固定的。混合制实际上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目前我国保费的支付主要采用的是第一种方式,而国外很多国家则是采用第二种方式。后付制的优点是对于患者来说较为方便,但是不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有开大处方的激励。预付制的优点是完全锁定了风险,但是医院可能会因此挑病人或是不肯用好药,这对患者的福利有负面影响。在我国的医疗体制中,公立医院是事实上的垄断者,从某种程度上讲,医院的垄断可能比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医疗体系资源配置的扭曲,还要严重。如果我们坚持方办医的思路,鼓励各种资金参与医院的建立,切实打破医疗体系的垄断,那么可以预期医疗费用的飞涨将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一旦医疗费用稳定在比较低的水平上,即使是有限盘子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也可以对城镇居民起到较高水平的保障作用。

3结论

为了使我国的城镇居民拥有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我国的政府、商业保险公司以及卫生组织应当针对我国社会的现状,改变合作模式,不仅要加强对于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督与约束力度,还要不断地优化医院体系,解决医院体系对于城镇居民治疗疾病的不良影响,提升我国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相关的改革工作必须持续性进行。

作者:丁德鑫 单位:黑龙江省巨浪牧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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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xxx组织召开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现场会,主要的目的是:深入贯彻“4.26”日公安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x公安厅、中国银保监会xx监管局《关于印发xx2019-2021年开展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决策部署。根据今年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的工作总目标,抓投入、增后劲,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全市上下统一认识,拓宽工作思路,采取扎实措施,推动全市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维护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上午,大家一起到国寿财险xx中心支公司参观了警保合作深化车管放管服改革工作,观摩了xxx农村劝导站建设,也听取了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汇报,可以看出各部门在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上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希望大家通过这次现场会,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快公安交警与保险机构队伍融合,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提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覆盖率,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工作开展以来,xx与xx银保监分局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并分别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险公司xx分公司多次沟通和协商劝导站建设。相关部门领导多次到三县两区的保险营销点进行了现场考察,确定了17个警保合作劝导站。其中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建设的警保劝导站已经完成了9个;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合作建设的警保劝导站完成了6个,并分别开展了劝导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与市银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xx2019-2021年开展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xx为组长, 银保监局xx分局副局长xx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成员由双方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运转;交警支队警保农村劝导站领导小组,按照方案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并定期深入乡镇督导建设情况,与各合作保险公司促膝交流,潜心研究,精准施策,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难点、堵点和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质性问题,确定警保劝导站选址,确保警保劝导站在践行具体工作时,发挥最大效能,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推动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此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各经营单位也相应参照成立了警保联动共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公司的工作部署和具体举措,确保顺利推进本单位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优化基础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市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保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队员稳定,xx与xx市银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19-2021年开展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建设目标,保障了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工作开展。今年,计划建立17个警保劝导站,已建成警保合作标准化劝导站15个(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成6个,人寿保险公司建成9个),配齐了统一标识、标牌;根据各个警保劝导站建设等级招录了警保合作专职劝导员共16名。完成了2019年各县区至少打造2个标准警保共建劝导站任务。合作的两家保险公司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投入人力成本2万元,非人力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服务宣传、场地费用)3万元。人寿财险公司已经明确,每名劝导员的基本工资是400元到600元左右,每个劝导站投入经费是5000元,由xx分公司划拨。形成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共建、共防、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三)突出队伍建设,提升治理能力。为有效提升农村劝导员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分别于9月27日和11月28日组织各乡镇警保合作“两站两员”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集中岗前培训,对“两站两员”工作职责及功能、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业务、“农交安”手机APP软件使用、保险业务基本知识等进行了讲解和传授。同时,各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指派辖区大队民警深入乡镇、村组现场指导交通劝导工作,通过劝导站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专栏、进村入户宣传,结合新媒体、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警保合作共建农村劝导站的重要意义,争取农村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配合,为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四)线上线下相融合,提高道路管控水平。各劝导站队伍按照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是以劝导站为依托,对过往的摩托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电动车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对常见性、多发性的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并录入“农交安”手机APP,截至12月25日,录入劝导日志26480条。二是充分发挥“农交安”手机APP的作用,坚持培训与应用同步开展,确保每个劝导员能够熟练掌握,促进“农交安”APP与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等相关工作。实现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在线部署、实时预警、监督落实等动态管理。目前,贺州市登记在册的劝导员共77名,下载安装195人次,安装率达100%。 

同时,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有:

(一)经费保障问题。目前,政府无专项经费,相对依赖保险公司提供经费保障。目前劝导工作所需的相关配套设施如固定拦截杆,专用服装,反光衣,发光指挥棒喊话器,大喇叭爱心头盔,曝光台宣传栏,视频监控设备,警保合作摩托车等配备到位较慢。劝导员的工资补贴不够明确。亟待各相关部门想方设法拓展“保险+政府+社会”的劝导站建设筹资渠道。

(二)队伍融合问题。目前,各警保劝导站劝导员配备较少,难以达到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宣传,农交安APP基础信息收集,保险营销,事故理赔等多项业务的工作需求。

(三)劝导活动启动问题。目前,我市已完成xx联席办要求在年底前完成10个劝导站的建设任务,但是真正能够启动起来的劝导站很少,2020年春运工作即将来临,相关部门要意识到形势严峻、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局面,把控住农村地区资源,发挥交通管理社会化职能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去抓。

(四)交警工作的动力不足,办法不多。比如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经费和人员支持,向社会筹集资金,与扶贫攻坚工作结合,如何发挥村委干部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同志们,今年是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第一年,按自治区联席会议要求,明年全区要达到每个乡镇都要建成至少一个一级劝导站的目标,我们的任务艰巨,但前景广阔。下面,就如何深化推进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相互配合做好警保合作。以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为牵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保险公司要积极对接,统筹协调,完善联合建设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区交警大队、保险分公司要依据方案要求,签订框架协议或实施方案,实地勘察、共同选址。各保险公司负责劝导站的建设、使用、管理、经费保障,以及劝导员的招录、装备、管理、考核,按照建设任务推进建设工作。各县区交警大队要主动协调乡镇政府,解决选址占地等实际问题,同时负责劝导员的交管业务授权、培训、指导。尝试以车管放管服业务为切入点,不断创新警保合作服务模式,健全警保合作机制,扩大警保合作范围,通过丰富建设模式寻求劝导站建设的突破,全面提升协同共治和服务群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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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分析

(1)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全国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自2004年6月突破1万亿元大关以来,截至2005年底,又上新台阶,达到1.5万亿元。2001~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分别为3702.79、5799.25、8378.54、11249.79和14315.8亿元。

(2)投资渠道不断拓宽。近年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间称“中国保监会”)加大了拓宽保险投资渠道的力度,在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先后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等。2006年3月保险资金又获准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这些举措为保险资金构建合理的投资结构、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效率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保险投资结构出现了战略性转变。截至2005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4315.8亿元。其中,保险公司持有国债3588.3亿元、金融债1785.1亿元、企业债107.6亿元,分别占其发行余额的12.6%、13.4%和67%。保险公司持有银行次级债804.9亿元,占发行余额的44.6%。2005年中国保险资产结构实现了战略转变,债券投资占整个保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首次超过银行存款的比例,达到52.3%,与2005年初相比,债券投资比例提高了16.7个百分点;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见表1)。

(4)投资收益水平较低。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效果却不容乐观,资金运用收益呈逐年下滑趋势。有关资料显示,2001~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3%、3.14%、2.68%、2.9%、3.6%,收益率水平已经低于或接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规定》中提出的3%的资金年收益率底线。

2寿险公司投资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利率是国家调整宏观经济的杠杆,国家为了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频繁地使用利率杠杆来调节资金供求。因而,利率是保险公司不可控制的外部变量。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指的是利率变动对资产、负债价值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从上述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来看,投资组合中的几乎所有品种都属于直接的利率敏感产品,隐含着很大的利率风险。如在银行存款方面,在过去银行利率水平较高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还不足以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构成较大威胁,但随着央行连续8次降息,一方面使寿险公司利差倒挂的问题凸现了出来,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近一半的资金存入银行,在实际利益几乎为零的情况下,资金投资收益率为负;又如2004年以来的加息预期以及加息的实现使得债券价格大幅下跌,投资组合中的债券部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对提高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由于某种原因急于抛售手中持有的某项资产,采取价格折扣等方式造成投资收益的损失。流动性强的资产,一般具有完善的二级市场,可以随时出售;流动性差的资产由于没有完善的二级市场,不太容易交易转让,要降低价格进行交易,从而造成资本损失。

综观中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历程,寿险业一直呈现快速增长势头。1990~2002年间年均增长率高达36%,2002年达到最高峰,增长率达59.74%。但是,自2003年开始,寿险业增长的速度有放慢的趋势,尤其是2004年,全国人身保险的保费的增长速度下降到最低点7.2%。有学者提出,如果寿险业增长趋缓只是短期现象,那么随着通胀压力的缓解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完成,继续保险业的快速成长,问题也许并不严重;但如果在较长时间内增长一直趋缓,问题将会严重得多。因为寿险业趸缴短期分红型占比过高的业务结构合理,将极有可能导致其未来业务的成长难以持续发展。以2002年和2003年为例,这两年银行保险中,5年期的分红型趸缴短期业务占很高比重。2008年前后,这些业务将出现给付的高峰,如果新业务的成长不能维持一定的速度,将有可能出现现金流不足的流动性风险。而在通货膨胀压力下,水平低下的投资收益率将进一步降低产品的吸引力。随着客户以退保和保单抵押等形式的流失,现金流的流出将明显大于流入,这将进一步加大流动性风险。

(3)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指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外汇汇率由于受各国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以及外汇供求的影响而频繁波动,因此,当投资于以外币所表示的资产时,要承担汇率风险。例如,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目前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一旦人民币升值,以外币持有的资产将会面临大幅缩水的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保险公司的贷款对象或者是其购买的债券的发行者的经营状况恶化或故意违约,使公司无法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信用风险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将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未来偿付能力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导致保险公司的破产。对于国内寿险公司来说,因为当前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较为单一,并不包括发放贷款;从投资债券来看,主要是信用等级较高的国债和金融债券,而企业债券所占比重较低,并且对投资企业债有严格的等级限制,所以信用风险并不如利率风险所带来的影响显得迫切。但在部分寿险公司中,存在着向内部员工发放住房贷款等实际操作;并且今后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宽,当寿险公司可以进行房屋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等投资时,信用风险也将逐步增加。

(5)资产与负债不匹配风险。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是指寿险公司在某一时点上资产现金流与负债现金流不匹配,从而导致寿险公司收益损失。由于寿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负债)具有长期性,对于许多寿险公司来说,多数保单的保障期限甚至长达20~30年,而对于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资产)来讲,有长期投资,也有短期投资。具体讲,在资产层面上,不同的项目具有不同的到期时间、不同的现金流量分布以及不同的风险偏好,在面临市场利率变化、股价波动、通货膨胀等影响时,寿险公司存在很大风险。在负债层面上,即使对于同一家保险公司来讲,不同的险种,由于期限不同,产品的现金流也影响着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匹配。

(6)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引起市场价格变化而造成投资收益的不确定。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所面对的市场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仅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有资料显示,大约5%左右的保险资金投向了证券投资基金,但从账面上,近几年我国股票市场出现较长期低迷状况,股票指数不断下降,从2001~2005年5月,指数跌去了三成以上,造成保险公司投资基金浮亏20%~30%,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在封闭式基金上的投资仍旧亏损。

(7)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又称运用风险,指由于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或失效、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风险。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有:一是政策执行不当,这往往是由于有关信息没有及时传达给操作人员,可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或者是操作人员没有正确领会上司的意图等原因而造成损失;二是操作不当甚至违规操作,操作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或偶然失误可能造成损失;三是交易系统可清算系统发生故障。

3寿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3.1政府对保险投资风险的监管

保险监管部门出于保证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的目的,应对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进行严格的监管,以规避投资风险。监管部门的举措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保险投资范围的限制,主要是限定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禁止保险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资产和项目;二是对保险投资比例的限制,即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结构及其比例进行限制;三是对投资资产与负债的配比关系的限制,即对投资资产与对投保人负债之间期限结构的配比关系的要求;四是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限制,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允许寿险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但必须以保值为前提,禁止进行套利等投机交易。

3.2保险公司对投资风险的管理

(1)资产负债管理。利率风险是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最大风险,市场利率的变化,将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有不同的冲击,打破资产、负债间原已实现匹配的均衡状态,或使未来的资产、负债特征变得不对称,而给未来寿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风险。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在充分考虑资产和负债特征(期间、成本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策略,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双边对称、匹配,以控制风险,谋求收益最大化。持续期管理是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方法。

(2)总风险限额限制。总风险限额反映保险公司可承受的最大资产损失的大小,一般由保险公司可承担投资风险资本乘以百分比确定,百分比的大小由保险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实力及经营管理状况确定。可根据一定评估周期,运用在险价值法对投资组合的在险价值进行计算、监控,并将之与公司规定的最高风险限额进行比较,对投资组合中高风险资产给予调整,减少高风险资产投资比例,加大低风险资产的投入,直到符合公司政策要求为止。

(3)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科学、高效的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可以过滤掉大部分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投资管理“三权分立”。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部门与资产所有人、资产托管部门分设,投资部门的运作受资产所有人、托管部门的监控;投资前台与后台分开,后台对前台操作情况进行实时评估、监控,同时,投资部门接受稽核部门的监控;战略性资产管理、战术性资产管理、证券选择相互监督、制约;核算部门独立于投资运作部门之外,负责资产及汇报的记录和复核。

(4)交易流程控制。交易流程的有效控制,同样是防范、化解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手段。在交易流程控制中应严格遵循严格的授权、交易指令及时复核、交易结果及时反馈和交易操作及时存档记录的原则。

(5)保险产品开发策略。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风险管理,不仅与投资运作过程本身有关,而且与保险产品最初的设计策略紧密相连,恰当的产品开发策略,不仅可增强新产品的销售竞争力,而且可以化解许多潜在的投资风险。由于利率波动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最大风险,在不同市场利率环境下可采用不同策略,低利率时期主要开发固定预定利率产品,高利率时期以开发投资连结类、分红类产品为主,同时,保险公司产品在任何一个时期都应遵循多元化原则。

参考文献

1戴锦平.保险投资效益风险分析[J].保险研究,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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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把服务地方经济和保障民生事业作为保险经营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当发生灾害事故后,保险公司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支付赔款,帮助企业或个人及早恢复生产或重建家园,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二是要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赔足;对于可赔可不赔的也要适当放宽标准尽可能的赔,对于实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要向被保险人解释清楚。三是要贯彻执行“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主动”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对出险的案件,要积极和主动地进行调查了解和现场查勘,掌握出险情况,进行事故分析,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迅速”就是要抓紧处理赔案,对赔案查得准,办得快,赔得及时。“准确”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从查勘、定损以至赔款计算,都要做到准确无误,不惜赔、不错赔,不滥赔。“合理”就是要求在理赔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按条款办事,合理确定保险责任和赔付金额

(二)理赔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准确查找事故原因和界定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要根据出险原因并对照保险条款判断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判断时要实事求是和准确合理。二是确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保险公司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根据被保险人的投保范围和投保金额,确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三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对照被保险人的实际资产与投保资产的比例情况、投保资产的清单和地址、免赔责任和免赔金额,最后确定实际赔偿的金额。

做好理赔工作的主要举措

理赔工作要围绕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升素质和改进服务四个方面下大力气,花苦功夫。提高质量就是要全面提高赔案处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降低成本就是要通过控制超额赔付、规范理赔费用,有效降低理赔成本。提升素质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强化激励,不断提高理赔队伍技能和素质。改进服务就是要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时效性和便捷性,完善客户服务的体验。提高质量是关键,降低成本是方法,提升素质是基础,改进服务是目标。

(一)完善和执行服务标准

保险监管机关和保险行业协会要组织制订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并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督促保险公司执行标准。要提高监督检查的层次和频率,加大对违反服务标准的保险公司的惩戒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通过全面执行服务标准和履行保险公司的服务承诺,达到提升理赔工作质量的目的。

(二)运用科学技术提高理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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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农业保险制度中始终处于高层支配的地位,商业保险公司作为被支配的对象,同时承担辅助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展开等职能。换句话来说,农业保险是遵循政府通过相关政策的发放展现的宏观调控,委任商业保险公司为,是让它来处理具体保险事务的。禁锢于现存的依存关系,为帮助身为“”的商业保险公司为“委托人”政府获得最大化的收益,使抽象的经济学理论关系具象化,本人引入委托模型对研究问题进行拟合。

一、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中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委托—模型

1. 模型假设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目标分歧和利益冲突。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均视为理性经济人,且商业保险公司是否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收政府的影响。遵照 “委托人—”的关系模式。政府作为“委托人”关注在于农业保险业务带给政府的效用,而“”商业保险公司的目标价值在于开展业务获取的公司效益。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规模程度与商业保险公司的相对卖力度呈现严格正相关,且商业保险公司工作越卖力,业务规模越庞大的同时,政府收货的总效用越多。

2. 模型建立为方便使用委托模型,在模型的构建过程中可令政府为委托人,商业保险公司为人。在此条件之下:令a表示人工作的相对卖力度,A为具有可行性的行为集合,a∈ A;令η 表示无农业灾害的可能性( 用百分比表示),它的改变与政府以及商业保险公司均毫无关系,并令η只能在Q内变化,且在 Q上 η的分布符合g(h);令函数c(a) 表示人业务开展的成本消耗,且随着a的增加而增加,随着a的减少而减少;令π(a, h) 函数表示委托人的收益,由假设可得它是 a 的递增凹函数,也是 η 的严格增函数。委托人根据π设定调控制度s(π),则委托人希望获得的效益用函数表示为 v[π - s(π)],人希望获得的效益用函数表示为u[s(π)] -c(a).( v' >0,v″ <0;u' >0 u″ <0;c' >0, c″ >0) 即人与委托人均不对风险表示期待,由此,人和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可表示为: 委托人任用人的开展工作的根本追求是自身尽可能多地获取期望效用,但这并不为委托人个人的意志所支配,相反将遭受到人参与以及激励方面的限制,参照假设以及对于实际状况的分析,人参与的限制条件可表示为: 同样的,人的激励相容限制条件可表示为:以上四式共同组成了立足于委托模型,拟合构造而成的在农业保险制度中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博弈模型框架,系后来构建激励建议的根基。

二、农业保险制度中商业保险公司激励建议

根据以上得出的模型基本框架分析运算可以得到,人,也就是商业保险公司为获取最大化地效用,只能致力于拓展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并且由于最有激励意义的调控方案也就是努力降低人的工作消耗c(a)。综上所述,可设计农业保险制度中商业保险公司的激励建议如下:

1.高层监管部门应当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业务开展的津贴援助经过模型框架的分析,减少 c(a)是改善的有效举措。然而,投入成本的多少直接决定了业务规模的大小。为了保证农业保险业务展开规模与政府收获的总效用,只有对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津贴援助。至于援助津贴的具体数额,考虑到我国至今尚无向任何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或企业直接给予津贴,没有此方面的参考经验。故可参考在经济援助方面政策健全的发达国家比如德国、英国的做法。同时,为适应实际,援助津贴的多少也应根据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规模大小灵活变化,为展开业务规模相对较大的商业保险公司提高相对较多的资助。

2.降低在农业保险制度中的商业保险公司的应缴税款为了进一步降低在农业保险制度中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的消耗及支出,考虑到商业保险公司在从事保险业务过程中取得的保险费收入为计税营业额,并且除此之外,商业保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还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诸多税款。为减少c(a),同时保证行业的规范性,可在收缴农业保险制度中的商业保险公司营业税时,特许其预留部分保险费收入作为激励基金,仅需缴纳剩余收入对应的营业税款即可。3.规范建设农业保险相关标准及制度为进一步实现对于农业保险行业切实可行的宏观调控,充分帮助商业保险公司减少c(a)的投入消耗,为企业注入活力,我国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当下国民生活情况、市场经济特征,制定符合国情特点的农业保险收费标准、商业保险公司津贴援助细则等等,充分调动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事业的热情,提高商业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利润产出。同时,在保险数据的搜集和管理方面,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优化行业的信息收集标准,努力提升农业保险行业的规范程度,并主动采取措施,力求扫清行业发展的一切阻碍,保障行业始终健康、蓬勃、发展。

三、总结

为顺应我国目前的国情特点,农业保险模式坚持贯彻“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的指导方针。然而,虽然政府为了业务的展开提供了大量的经济支持以及政策援助,过度依靠政府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会形成“高支出,低收益”的局势。商业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上有着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大量实践经验。因此,充分激励农业保险制度中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度,积极促进他们努力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具有极高的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 赵红 . 农业保险制度中商业保险公司激励问题研究 [J]. 安徽农业科学,2014,36:13116-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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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1.加强产品创新

中国的经济在不断地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走进中国的市场,所以国内的保险公司也需要不断地创新,不能停滞于原地踏步。未来的保险市场,是一个市场划分极为精细的市场。所以每个保险公司都要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打造出具有特色的创新产品,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不断地创新公司的产品,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自身的活力,可以避免保险市场过于依赖佣金竞争的状况,从而减少公司财务的压力。为了鼓励新产品地发售,相关部门也应该制定合理的政策,保护各个保险公司的创新产品,避免新产品被其他公司窃取。有了这种保障,保险公司更愿意着手研发自己的产品,这也是国家为保险公司提供良好发展环境的新举措。

2.利用财务杠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效率与公司负债、盈利等能力直接挂钩,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要利用好财务杠杆原理,以保证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还要积极扩展公司资金使用的途径,同时还需要把握市场机会,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城市基础建设等相关领域,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扩展资金的使用渠道。另,保险公司要加强自身的监管力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机制,及时地识别财务风险。

3.完善再保险体系

完善再保险体系有利于减小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国家可以鼓励社会其他领域投资在保险公司,同时适当的放宽政策,支持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设立更多的再保险公司,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再保险公司,这样可以有效地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同时细化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减小财务管理风险。由于保险公司承担自然巨灾方面的负债压力极大,国家应该鼓励更多的民众参与巨灾保险,建立多层风险承担体系,有利于缓解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压力。

4.加强动态监管

为了减小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监管部门也应该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实施动态监管。各个地区的监管部门都需要对本地区的保险公司进行相关信息地登记,并且将重要资料进行信息化管理。同时还需要加强现场检查,对于保险总公司、分公司等机构进行抽查,及时解决保险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管部门还要不定期的抽查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掌握最新的市场动态以及公司的运营状态。这种灵活的监管方式有利于及时地发现问题,避免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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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5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我国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康健国际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健医疗”)签订投资协议,拟斥资近17.5亿港元投资康健医疗。投资完成后,中国人寿集团将持有康健医疗24.59%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内寿险业龙头中国人寿开始布局健康产业,“保险+医院”的健康管理模式正在推进。

这种模式在业内并不新颖,但其“入主”香港地区头号私人连锁医疗机构“康健医疗”的举动,却有一定的典型意义。中国人寿称,发展从传统的健康保险扩延到健康管理、健康服务的“大健康”。此次入主康健医疗,是中国人寿推进大健康战略的重要举措,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探索参与大健康产业链的途径和方式,寻求中国及全球范围内的医疗产业投资及发展机会。

此前,在保险业已有公司投资健康管理机构的零星案例。如今,随着“保险保障+健康管理”的保险业务发展趋势的日渐清晰,各大保险公司正在积极参与国内健康产业链的整合,一支由保险公司控股的健康管理公司队伍已具雏形。中国平安是业内较早看到这一领域潜力并行动的公司。早在2008年,中国平安就通过旗下平安信托投资北京慈铭健康体检连锁机构、投资成立广州宜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随后又于2013年9月,与凯雷投资集团、凯辉中法基金联合出资3亿元人民币,战略投资美年大健康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健康管理平台。平安集团总经理任汇川表示,平安将来想做两个最大的垂直门户,一个是财富管理,一个是健康管理。新年的“飞船”计划中,以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管家移动平台为核心的“健康云”,成为与资产管理的“资产云”并重的一项业务。市场有一种观点认为,平安健康险业务目前的选择是与互联网嫁接起来做健康管理。

此外,中再保险、新华保险、阳光人寿等纷纷涉足大健康领域,而“开医院”仅仅是险企布局医疗健康产业的第一步。放眼全球,保险公司拥有自己的康复中心等健康管理机构,在欧美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地,已有成熟的经验。

“健康管理”大有可为

为什么保险公司如此看重“健康管理”?“健康管理”又是什么意思呢?对于健康管理服务,保监会曾在2013年9月的相关通知中作过定义,是指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相关的健康风险因素,通过检测、评估、干预等手段,实现控制风险、改善健康状况的服务,包括健康体检、就医服务、生活方式管理、疾病管理、健康教育等。

可以看到,包括PE/VC、民资、险资等资金正在涌入国内健康管理领域,保险机构无疑是最新的一个群体,也对健康管理寄予厚望。而资金为何愿意投身到“健康管理”呢?保险公司不同于简单的财务投资人,在整个健康产业链中,可以依托自身保险业务提业链上下游延伸服务,与成熟的医疗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建立对客户的保险保障配套的服务延伸。

此外,国家政策已对此给予明确支持。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到,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也提出引导保险机构投资健康服务产业,以有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