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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基本理念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4 09: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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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基本理念

篇1

一、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什么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是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非常关心的问题。因而,《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基本理念第一条的表述中“开宗明义”:“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这种表述直面理念内涵,对于音乐教师正确理解“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具有重要意义。为什么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课标中指出:“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应该认识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是在深入总结我国数千年“乐教”传统和近百年学校音乐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国际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理论成果,是基于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性质、价值认识之上的,对音乐课程基本理念做出的科学阐述与定位,是我国基础音乐教育课程建设的理论精华。

课改以前,由于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没能从本质上认识音乐教育的审美属性,将其仅仅看做是一种知识和技能的教育,这种认识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学生的音乐审美体验,造成许多学生“喜欢音乐不喜欢音乐课”,应该说,这与音乐课程从根本上忽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具有必然的联系。课改以来,随着对基础教育音乐课程价值、性质的逐步理清,音乐新课程突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十年来这一理念在课程实施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引领音乐教学实践走向科学与健康,使音乐课程按照审美认知规律来构建和实施,对于基础教育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音乐理论界对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曾有不同意见,有的音乐学者认为“以审美为核心”的理念已经过时,批评这一理念阻挡了历史前进的步伐,但音乐理论界绝大多数学者并不赞同批评者的观点,认为批评者并没有理解音乐审美的正确内涵。为此,课标修订组专门给教育部写了报告,坚持已经得到音乐教师广泛认同并在实践中正在运用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以保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连续性和音乐教学的稳定性。

教学中应该怎样体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也是音乐教师迫切需要了解的问题。课标对此作了相关表述,而其中的一段话尤为值得关注:“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这段话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涉及音乐审美的几个重要原则。第一,音乐教学要体现音乐艺术的特征。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因此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乐是情感艺术,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在音乐教学中要牢牢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以情动人,以美感人。第二,在音乐教学中,最忌音乐支离破碎的现象,因为这会使学生无法感受到音乐的表现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但“整体”并不是指所有作品一律从头听到尾,而是指一个相对完整的乐思和乐段。第三,要注意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这是通往音乐审美的重要通道。兴趣,对人所从事的活动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兴趣一旦形成,便会磁石般地吸引着人们去参与、从事和认知某种活动。而对于非考试学科的音乐学习来说,兴趣已经成为学生能否积极、主动、自主学习的重要心理因素。课标之所以提出“以兴趣爱好为动力”的基本理念,正是认识到这种来自音乐学习内部的因素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内趋力,是学生能够保持继续学习的最稳定的动机。因此,关注和重视学生音乐兴趣培养,发展学生的音乐兴趣与爱好,是音乐学习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动力,是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终生热爱音乐的根本保证。

二、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

“强调音乐实践”这一理念,原为“重视音乐实践”。这个修改,一方面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陈旧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的弊端提出来的,另一方面则是借鉴和吸纳了当今一些具有国际影响的(如美国音乐教育家戴维•埃里奥特“实践主义新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思想的结果。在我国学校教育中,唯书是从的现象十分普遍,似乎教科书就是真理,标准答案更是不可置疑。应认识到,“读书”是学习“,实践”是更重要的学习,而音乐恰恰是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因此音乐教学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为此,2011版课标进一步强调了关于音乐实践的表述“: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在实践主义新音乐教育哲学中,强调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活动,主张音乐学习要在实践活动中进行和完成。其实,音乐实践与音乐审美并不矛盾,不必人为地对立起来,不能认为审美只注重听赏,而忽略了音乐技能实践,只关注音乐本体而忽略了音乐的文化语境。基于这一原因,2011版课标对文化语境做了强调性的表述,目的即是赋予音乐以文化的属性、意义和特点。音乐课程是最具创造性特征的学科,这是由其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鼓励音乐创造”的一个重要内涵,是在音乐教学中不存在标准答案,不存在一个整齐划一的体验、表达与理解音乐的方式。对音乐有不同理解是很正常的,正是音乐的非语义性与不确定性特征为人们的不同想象与联想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创造性音乐思维活动奠定了基础。音乐学习的关键是需要学习者自身的感受和体验,而“统一结论”和“标准答案”恰恰在这个核心的问题上有悖于音乐学习思维过程的独特性、新颖性和多样性。“鼓励音乐创造”的理念还值得教师深思的是,音乐教学是否应有一个系统的模式和固定的程序?就教学规律来说,尽管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可以遵循,但从根本上说,音乐课堂应该是充满活力、不断发展的开放体系,音乐教学应该是动态的、变化的、充满了创造性的过程。严格、刻板的程序和统一的模式,则意味着艺术精神和创造精神的死亡。现代音乐教学不但需要教师具有教学应变意识,而且善于教学生成。从课程理念的角度来看,“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应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为音乐课程更需要创造性音乐实践,需要一种创造性的音乐学习。音乐教学方式的创新,需追求一种无权威的学习机制,追求一种自由、平等、和谐、双向交流的教学氛围。教师要鼓励学生的“问题”意识,允许质疑,允许探索,尊重学生对音乐的不同体验与独立思考。

三、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

“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这一理念是针对十年课改实践中对“学科综合”理念理解上出现的偏差,在调整提法基础上的一种新的表述。“突出音乐特点”,首先需要了解音乐的特点是什么?“音乐是听觉艺术,学生主要通过听觉活动感受与体验音乐。”这是2011版课标所阐述的音乐作为艺术的最本质特点。音乐既然是听觉艺术,那么音乐艺术的一切实践活动则必须依赖于听觉,因而听觉感知便成为学习音乐的先决条件,所以说,“听”是音乐教学最基本的特征。音乐教学要立足于听,把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能力作为音乐教学的首要任务,作为进而学习音乐其他方面技能的基础。训练与培养良好的听觉感知,发展优异的音乐思维,不仅对于音乐欣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学习音乐表现技能的必要前提。此外,音乐尚具有时间性、表演性、情感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同样要在音乐教学中给予关注,突出了音乐特点,教学的学科属性才会明确,教学价值才会体现。“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体现了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它由追求“工具理性”的分科主义课程体系,转向关注生活世界和人格整体发展的综合课程结构与理念,是学科体系向学习领域的伸展,是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的回归,其根本的要义在于有益于改变人格的片断化生成,向人格的完整化、完善化发展。作为人类文化重要载体、艺术家族主要成员的音乐教育,之所以关注“综合”理念,是由于无论在文化领域、艺术领域和教育领域,音乐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从根本上说,音乐是一种整体性和包容性的文化现象。音乐艺术的这种特征,为音乐教育的综合理念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艺术的本质上讲,一切艺术都是心灵的艺术,都具有情感性特征,都表现为形象性特点;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各种艺术门类之间和各种音乐形式之间的融合与人的身心发展有着某种同构关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教育现象;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通感”这一心理现象使得各种艺术门类或各种音乐形式之间的整合与相融成为可能。2011版课标提出的“关注学科综合”正是这种科学认识的具体体现,它提出了音乐课程学习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其他学科之间的综合,也就是说“,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可以通过以上三个途径来体现与贯彻。需要指出的是,正确认识音乐课程的综合理念,是实施音乐课程综合教学的基础。音乐教师应该明确两点认识:第一,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音乐课要以音乐为载体,以音乐艺术内容、音乐表现形式和与其相关的音乐文化为学生音乐学习的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和主要过程。第二,音乐课的开放态势是有条件的,即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与音乐内容密切相关、有机联系,而且应该把握一个适可而止的“度”。这些原则正是课标将“提倡学科综合”修订为“关注学科综合”(不提倡,只关注)的一个重要出发点。

四、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我国的音乐艺术具有五千年的历史,是世界音乐艺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还是近现代优秀的音乐创作,都是中华民族珍贵的艺术财富,也是中小学生的重要学习领域。尤其对于21世纪的少年儿童来说,更应该增进对我们中华民族在音乐方面伟大创造的深入了解,更应该加强对伴随着我们民族走过五千年历程、倾诉着我们苦难与欢乐心声的艺术珍品的热爱。作为中国未来的主人,应充分了解祖国文化的“根”,在祖先耕耘过的大地深层汲取历史文化精髓,以再造今日的文明。因此,在音乐课程中,“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熟悉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操”。课标中的这段文字是通过音乐课程弘扬民族音乐的重要表述。以自己国家的音乐文化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并非是中国音乐教育独有的做法,而是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共同原则。以日本音乐教材为例,绝大部分是其历史积淀下来的传统民歌,甚至没有一首中国歌曲。世界其他国家的音乐教材亦基本如此,这说明了任何国家在音乐教育方面都是以本民族音乐文化为主的道理。所以,就音乐教学内容来说,我们也必须以自己的音乐文化为主,减少对外来音乐的推崇,特别要打破“欧洲中心论”的影响。2011版课标将“理解多元文化”修订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多元”与“多样性”是有区别的,“多元”没有主次之分。2011版课标在提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尊重和理解,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的基础上,以“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的表述取代原实验稿课标“理解多元文化”的理念,用“多样性”来体现音乐文化的主、次之分,区别主流音乐文化与特色音乐文化的关系。这一修正是建立在近些年来外来音乐文化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已经形成了冲击的现实上,在很多音乐课里,一会儿走近欧洲,一会儿走近美国,走近这个、走近那个……越走离自己的民族传统音乐越远。从修订的指导思想上说,这已经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是国家意志的一种体现。“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是辨证的统一关系。简要地说,对我们祖国的音乐文化要“熟悉和热爱”,而对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要“尊重和理解”。一方面,任何音乐文化都是属于民族的,民族音乐是音乐文化中的“母语”,不管你走到哪里,亲近祖国音乐艺术的感情绝不会改变。另一方面,对民族音乐文化的热爱与弘扬,并非一定要排斥和拒绝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优秀音乐文化,因为世界音乐的多样性是由民族性决定的,也就是说,世界民族多样性决定了世界音乐的多样性。因此,在弘扬民族音乐的基础上,吸收世界上的一切优秀音乐文化,开阔我们音乐教育的视野,丰富音乐教育内涵,共享人类音乐文明的优秀成果,应是我们音乐教育的理想与追求。

篇2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颁布后,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所见到的理论文章或音乐教师的教学论文中,几乎口径一致的批评以往的重视音乐知识与技能教学、训练的做法,似乎这样做就是贯彻新《音乐课程标准》的理念。在对新、旧教学观念的对比,对于上述教学的争议,简单地谈点自己的看法:

一、对"双基"教学的历史回顾

音乐教学在当时的学校教学中,虽不是核心课程,也不存在考试压力,但在这一教学思想的统领下,学校音乐教育也出现了以"双基"教学为重点的教学思想。在学校音乐教学中,教师普遍重视识谱、基本乐理以及演唱(演奏)技能的传授与训练。人们由此普遍认为,这是造成学生"喜欢音乐但不喜欢音乐课"的缘由之一。让我们先来看看旧的教学大纲中对音乐"双基"教学任务的描述:"培养学生具有独立视唱能力,发展音乐听觉和增强音乐记忆力,培养正确的节奏感,获得有关音乐语言要素和音乐表现手段的基本知识......"再从《中小学校音乐教学法》来看如何要求音乐知识和技能教学:必须进行基本乐理知识的讲授和较系统的视唱练耳基本训练......繁、难程度可见一般。由此可见,广大的音乐教师也即按上述方针的要求,积极地开展以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教学为首要的音乐课堂教学。中小学的音乐"双基"教学内容大致包括了乐理知识、视唱练耳以及歌唱、器乐等等。就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的教学本身来看,原先的系统、孤立的知识传授以及强调技能训练的规范与法则,难免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与中小学生的心理不相适应。加德纳对比中、美两国的音乐教育认为:中国的音乐教育能保证学生取得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但由于机械地学习与训练,已使学生丧失了兴趣,没有了创造与表现音乐的想象与愿望。

二、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人为本"的全新教学理念的解读

新颁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十个基本理念,其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理念,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也合乎音乐艺术的本质属性--音乐艺术从本质上讲是表达情感的。在音乐教学中,只有让学生的情感得到充分的体验,进而才能感受到音乐的本质。在这一认识基础上,音乐教育自然要摒弃以往以知识传授、技能训练为首要的教学观念,这是教学思想的历史性的进步。

《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体现了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即"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作为美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其根本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培养演奏家、理论家的专才教育。"以人为本"是教育思想的一大飞跃。华东师大周蓓提出音乐教育是"人本教育"而非"文本教育"(指把知识的掌握作为能力获得的先决观点),也即要改变过去重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方式,而需以发展学生的音乐感受、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为本的"人本主义"教育方式。如今这已是广大音乐教师共识。

三、审美教育理念下的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教学

音乐"双基"教学与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学,两者间似乎是有本质的矛盾的。例如前者强调知识、技能的学习与训练,学习过程中学生往往是被动接受者,它不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创造性发挥,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心理,磨灭学生的音乐兴趣。这与要求学生进行情感体验、发展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的审美教育理念的确是背道而驰。因此,新的课程标准不再提出强化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的教学,也不再有"双基"教学的提法。问题是无论教学理念多么先进,中小学音乐教学始终离不开识谱、歌唱、器乐等教学内容。如唱歌教学就得有一定的规范。新的《音乐课程标准》也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识谱的能力等等。让我们来看看美国的《艺术教育国家标准》,它对音乐学科本身的重视程度没有减弱,要求学生掌握必要的音乐概念、技能它是音乐教育的基本要点。因为,最终音乐课总要教音乐、学音乐。那么,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学,如何来摆正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在课堂教学中的位置呢?

篇3

【中图分类号】 G62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2)05(b)-0165-01

高中阶段的音乐教育,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以构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体现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为内容,以每个高中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终生发展奠定基础,并面向全体学生进行的必修课程。高中阶段的声乐教育也是通过必修课程的唱歌课和歌咏活动,以及选修课程的声乐课和合唱课来实施和体现的。

1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整体把握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感受音乐、用音乐美化和丰富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根据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持久而稳定的兴趣和爱好。

2 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任务,是提高每个学生的音乐素养,使学生各方面的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在提高全体学生音乐素养的同时,还要为具有音乐特长、对音乐有特殊爱好的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因此,普通高中音乐课的内容应该体现多样化及可选择性的特点,应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

3 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

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的艺术实践过程。因此,在所有的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重视艺术实践,将其作为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本途径。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

普通高中音乐课课程中的音乐创作,目的在于进一步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并进行音乐创作的初步尝试。

4 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和反映近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

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体验、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珍视人类文化遗产,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如果把高中的音乐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音乐教育进行比较,其不同之处首先是将中小学音乐课程的内容或模块进行了延伸。普通高中的音乐教育,在课程内容或模块上,将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四个方面,延伸到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六个方面。

音乐鉴赏,主要通过聆听和感受音乐及对音乐历史与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是增进学生基本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并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首先得到突出和强调。

歌唱、演奏,学生通过对音乐表演活动的亲身参与和直接体验,享受音乐表现的乐趣,陶冶情操,提高音乐表现能力。创作,是培养学生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园地,也是学生进一步获得音乐基础知识和学习音乐基本理论的途径。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密切关系,拓展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艺术表现能力。

其次,为普通高中的艺术特长生提供了发展的空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中,对于高中音乐课程基本理念的第二条“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中所述:“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在提高全体学生音乐素养的同时,还要为具有音乐特长、对音乐有特殊爱好的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因此,普通高中音乐课的内容应该体现多样化及可选择性的特点,应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

篇4

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艺术家族的主要成员和学校课程体系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之所以倡导“综合”的理念,是由于“无论在文化领域、艺术领域,还是教育领域,音乐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从根本上说,音乐是一种整体性和包容性的文化现象。”音乐艺术的这种特征,为音乐教育的综合理念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艺术的本质上讲,一切艺术都是心灵的艺术,都具有情感性特征,都表现为形象性特点……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各种艺术门类之间和各种音乐形式之间的融合与人的身心发展有着某种同构关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教育现象。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通感’这一心理现象使得各种艺术门类或各种音乐形式之间的整合与相融成为必要和可能。”以《音乐课程标准》为标志的音乐新课程所提倡的“学科综合”正是这种科学认识的具体体现。它提出了音乐课程内部学习领域(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音乐与姊妹艺术(舞蹈、戏剧、曲艺、影视、美术、书法)之间的相互融合,音乐与艺术之外其他学科(语文、外语、历史、地理、政治、数学、物理、化学、体育)之间的相互融合。也就是说,在新课程的音乐教学实施中,“提倡学科综合”的理念可以通过以上三个途径来体现与贯彻。例如“鉴赏”和“表现”两个学习领域的相互渗透与整合,不仅会使教学内容丰富多彩,而且教学过程更加生动有趣,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音乐教学的整体效应;再如,充分发挥各种艺术门类的不同表现手段,整合成综合性的音乐教学方式,如用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用表演表现音乐情绪、情感,用色彩与线条表现音乐的明暗、相同与不同等;此外,通过软化学科边缘,加强音乐同其他学科的联系并在教学中整合与实施,如同语文结合,可以选用适宜的背景音乐为诗歌、散文配乐,亦可运用诗化的语言和抒情散文式的表达来描述音乐的情境;同史地学科综合,可以学习和了解一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和国家的代表性音乐,以及相关的风土人情;同体育学科综合,可以运用韵律操配合不同节奏、节拍情绪的音乐;同数学、理化学科综合,可以联系“黄金分割线”将美学概念与数学概念整合起来,将音乐的高低、长短、强弱等声音性质同物理学的频率、振幅等知识联系起来等等。

随着音乐新课程的实施和综合理念的贯彻,当前的音乐教学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崭新气象,有特色的音乐课教学实例层出不穷,这反映了音乐教师对综合理念的正确理解与积极实践。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使人疑惑、令人担忧的问题,比如一些公开课、研究课中显露出来的对综合理念认识偏颇和误解的迹象:在教学过程中脱离音乐艺术属性和音乐文化内涵去探讨、了解、评价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历史、地理、数学、物理、美术、舞蹈、戏剧等领域的问题。如某中学一节音乐欣赏课,课题是《1812年序曲》,上课伊始,教师宣布了课题,进而检查了学生是否在课前查阅了1812年俄法战争的相关资料。然后,引导学生进行讨论。于是,1812年俄法战争的经过、拿破仑与库图佐夫各自的战略部署、库图佐夫与拿破仑胜败的原因、这次俄法战争对欧洲历史的影响等,均成了这节课讨论的主要议题。再如另一节欣赏课―――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课堂上,教师首先给学生介绍创作背景,然后让学生讲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继而又让学生观看越剧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片段,接着师生分析这部电影的主题思想,甚至讲到剧中扮演者在“”中的悲惨遭遇……,然而,《梁祝》的主题还没听完,下课铃声就响了。教师还给学生留了一个作业,写听后感。可学生什么都没听,怎么可能有感?还有一种倾向,如:欣赏课《春节序曲》,教师先以观看“春节联欢晚会”开场的画面导入,使学生沉浸在过大年的喜庆气氛中,而后以小组为单位、以各种表现手段创设春节的气氛,有的小组表演小品,有的小组表演舞蹈,有的小组写春联、贴窗花、放鞭炮……真是好不热闹。从表面看,学生又作诗、又表演、又舞蹈、又写、又画,什么都有了,惟独没有音乐。

面对上述现象,人们不禁要问:这还是音乐课吗?

这种现象,不禁令人疑惑,而且令人担忧,因为这种偏离音乐艺术属性与音乐文化内涵的教学,有可能局部地,甚至是全局性地改变音乐课的学科性质。

诚然,基于综合理念的贯彻,音乐课中可能会不同程度地涉及一些艺术门类和其他学科的知识内容,但涉及它们是为了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音乐,激发学生对音乐的情趣。如果把学生的注意力和学习兴趣引向了探究其他学科或艺术门类的方向,用文学、政治、历史、地理、舞蹈、美术、戏剧等内容作为学生音乐课学习、探究的主要对象,那音乐课岂不是成为变相的文学、政治、历史、地理、舞蹈、美术、戏剧课了么?这显然是同《音乐课程标准》的理念和精神相悖的。《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中有句很重要的话,即:“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这就是说,音乐课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课中要体现音乐。我们说,改变单纯的、过于强调学科体系的教学结构,并不等于彻底抛弃学科的自身价值。因为基础教育中任何一门课程必然都会由其学科特征为其存在的支撑点。所以,以音乐为本的综合,必须在音乐课中以音乐为载体,以丰富的音乐艺术内容、绚丽多彩的音乐表现形式及与其相关的音乐文化为学生体验、探究、学习的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和主要过程。而不是把各类艺术、各种学科与音乐平分秋色、并驾齐驱,更不是把它们拼接在一起取代音乐的主体地位。在这方面,许多国家给我们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例如,从理论上看,美国《艺术教育国家标准》中表述:“艺术学科要为其内部价值而教。”“在学习中,无论是相关、综合还是其他类似的方法,它们的基础首先是各门艺术学科本身的知识和能力。艺术学科本身的知识和能力的教学必须充分、完整、透彻。”从实践上看,世界各国基本上都采用了以一科为主、融合其他学科并做适当整合的分科教学方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在某个学科中并驾齐驱地教授多种学科内容的情况。也就是说,他们的综合,实际上仍然处在以一科为主,融合其他相关学科的状态下。

在音乐教学中,之所以要以音乐为本,这是音乐课程的本质所决定的。我们知道,“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课程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如果淡化了音乐为本的课程理念,就等于削弱了音乐课程的审美价值,那么,作为“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的音乐课就会被异化为另类课程,失去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意义。

正确认识音乐课程的综合理念,是正确实施音乐课程综合教学的基础。应该明确,音乐课的开放态势是有条件、有限制的。这是因为:

1. 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与音乐内容密切相关。而且,它们之间的关联是有机的,而不是勉强的。

2. 学科的内容必须对学生感受、体验、理解、表演、创造、评价音乐有助益,而不是与这些活动无关紧要,甚至是干扰、削弱这些活动。

篇5

《音乐课程标准》是2001年7月由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音乐课程标准》力图在“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等方面全面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三位一体的课程功能,从而促进学校教育重心的转移,使素质教育的理念切实体现到日常的教育过程中。《音乐课程标准》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加强过程性、体验性目标,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自实践、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从而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改变单一的记忆、接受、模仿的被动学习方式、发展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一、音乐本位意识的体现

《音乐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主要体现在四个领域之中,即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1.歌唱教学是全面学习音乐的基础。歌唱活动直接与情感相关联,与心灵相沟通。在学习歌唱的过程中兼顾欣赏、练耳、视谱,了解音乐知识,增进对音乐认识的最佳途径。在歌唱教学的过程中教会学生音乐知识、培养音乐能力,让学生通过歌唱来体验音乐,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歌唱作为学习音乐的基础,理应受到足够的重视。歌唱在学校美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其他形式所无法替代的,只有把歌唱教学摆在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首位,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促进素质教育的推进。

2.欣赏教学是《音乐课程标准》中的一个突出重点。《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欣赏教学精神内涵的解释中可以看出:“欣赏教学是培养学生音乐感受、欣赏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中外优秀音乐作品对于开阔学生视野,提高文化素养,丰富情感具有重要意义。音乐欣赏至少需要三种能力:即认识能力、兴趣能力、欣赏能力。面对不同的音乐客体,音乐欣赏的主体心理活动大致经历了选择、认识、感悟、融合、影响这样一个过程。音乐欣赏过程,既是一个三种能力递进的过程,也是人的心理从平静到逐渐愉悦的过程,也是美育效果逐步深入的过程。这正反映了音乐作为审美艺术途径的重要手段,始终体现着《音乐课程标准》的音乐本位意识。

3.器乐教学也是中学音乐教学的重要环节。器乐教学是学生学习音乐的途径之一。首先要选择适宜的乐器,注意音准和音色,不可把音准、音色不佳的乐器引入课堂。要重视器乐曲的选择与编配,不宜偏大偏难。教学中要体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原则,注意同唱歌、欣赏、识谱等教学内容的配合,也可课内外有机结合,以提高器乐教学水平。通过器乐演奏美的音乐不但能激发、影响学生的情绪,促进智力的开发,而且能陶冶情操,净化心灵,这就是器乐进课堂的意义所在。如果在器乐教学中一味追求技能技巧的操作、训练,甚至以学生演奏器乐的水平高低来评价音乐课堂教学的标准,必然不能达到教学目的,也是违背《音乐课程标准》精神的。

4.识谱教学是学生学习音乐的必要环节。识谱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意识,培养他们的乐感,从而具备独立的音乐欣赏能力。在选择教学用谱的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识谱知识和技能。教学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注意和唱歌、器乐、欣赏教学的配合,既要避免单纯的知识教学,机械的技能训练,又要适当注意自身体系的循序渐进和内容的完整。识谱教学应着重培养节奏感、听觉能力、准确歌唱能力、创造性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加强对音乐审美的感知,也有利于找准音乐本位意识。

二、对《音乐课程标准》中“音乐为本”的认知

教学目标是教学所预期达到的境地和标准。它是教学的起点和归宿,影响教学过程的设计,决定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安排,制约着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选用,决定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 转贴于

(一)传统《音乐教学大纲》和新制定《音乐课程标准》的对比

从中不难发现,《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稿)》相比起《音乐教学大纲(试用稿)》减少了音乐的政治教育功能和德育功能,降低了音乐学科知识和技能难度,更加贴近中学生音乐心理的实际。但是它也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对音乐的本质认识不够,缺乏音乐课程自身特有的本质特征的表述;第二、认识到了美育的重要性、音乐的美育功能和音乐教育“育人”的本质,但是表述得不够明确;第三、有德育化倾向,把音乐作为实施其他教育的工具,削弱了音乐课程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失去了音乐课程特有的价值和功能,淡化了音乐学科的自身特点。《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以音乐和育人为本位,突出了学科的自身特点和人文性,丰富了音乐教学的审美内涵。

(二)音乐课程内容在传统《音乐教学大纲》与新制定《音乐课程标准》的体现

课程内容框架的不同,体现出了两种不同的教育理念。《音乐教学大纲》的课程内容框架是在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下以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核心构建的,突出的是音乐学科的特点;而《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内容框架是贯彻素质教育的精神、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构建的,注重的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的整合。基于这种认识和定位,《音乐课程标准》在《音乐教学大纲》的基础上,除了将《音乐教学大纲》原有的课程内容整合成感受与鉴赏、表现两个方面之外,还增加了音乐与相关文化、创造两个部分的内容,让学生在围绕人文音乐主题的学习中轻松、快乐的学习和感受,也使学生自然而然地掌握了音乐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音乐课程标准》的精神指导下,新教材体现了以音乐本位审美为核心的理念,时刻关注音乐与人、音乐与自然、音乐与民族、音乐与人文的关系,深刻强调了音乐本身的美育教育功能。

三、结语

中学音乐教育是以审美核心理念的音乐自身功能的教育。音乐不再是德育或者政治教育的附属,而是回归了它本身,以音乐本身的审美为本位意识的思想深刻反映在音乐课程标准之中。笔者以自身的实践为依据,发现现代中学音乐课堂中音乐本位意识在新课程标准中突出的显示,并且以传统音乐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标准的精神指导下三种不同版本的教材为依据,论证了新教材中所体现的音乐本位意识,以实践材料、直接和间接的材料来进行论证,得出客观结论。

参考文献:

[1]周芳.如何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实施“音乐本位原则”[J].

儿童音乐,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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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标准》是2001年7月由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音乐课程标准》力图在“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等方面全面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三位一体的课程功能,从而促进学校教育重心的转移,使素质教育的理念切实体现到日常的教育过程中。《音乐课程标准》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加强过程性、体验性目标,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自实践、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从而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改变单一的记忆、接受、模仿的被动学习方式、发展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一、音乐本位意识的体现

《音乐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主要体现在四个领域之中,即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

1.歌唱教学是全面学习音乐的基础。歌唱活动直接与情感相关联,与心灵相沟通。在学习歌唱的过程中兼顾欣赏、练耳、视谱,了解音乐知识,增进对音乐认识的最佳途径。在歌唱教学的过程中教会学生音乐知识、培养音乐能力,让学生通过歌唱来体验音乐,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歌唱作为学习音乐的基础,理应受到足够的重视。歌唱在学校美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其他形式所无法替代的,只有把歌唱教学摆在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首位,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促进素质教育的推进。

2.欣赏教学是《音乐课程标准》中的一个突出重点。《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欣赏教学精神内涵的解释中可以看出:“欣赏教学是培养学生音乐感受、欣赏和能力的有效途径。”中外优秀音乐作品对于开阔学生视野,提高文化素养,丰富情感具有重要意义。音乐欣赏至少需要三种能力:即认识能力、兴趣能力、欣赏能力。面对不同的音乐客体,音乐欣赏的主体活动大致经历了选择、认识、感悟、融合、影响这样一个过程。音乐欣赏过程,既是一个三种能力递进的过程,也是人的心理从平静到逐渐愉悦的过程,也是美育效果逐步深入的过程。这正反映了音乐作为审美途径的重要手段,始终体现着《音乐课程标准》的音乐本位意识。

3.器乐教学也是中学音乐教学的重要环节。器乐教学是学生学习音乐的途径之一。首先要选择适宜的乐器,注意音准和音色,不可把音准、音色不佳的乐器引入课堂。要重视器乐曲的选择与编配,不宜偏大偏难。教学中要体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原则,注意同唱歌、欣赏、识谱等教学内容的配合,也可课内外有机结合,以提高器乐教学水平。通过器乐演奏美的音乐不但能激发、影响学生的情绪,促进智力的开发,而且能陶冶情操,净化心灵,这就是器乐进课堂的意义所在。如果在器乐教学中一味追求技能技巧的操作、训练,甚至以学生演奏器乐的水平高低来评价音乐课堂教学的标准,必然不能达到教学目的,也是违背《音乐课程标准》精神的。

4.识谱教学是学生学习音乐的必要环节。识谱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意识,培养他们的乐感,从而具备独立的音乐欣赏能力。在选择教学用谱的思想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识谱知识和技能。教学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注意和唱歌、器乐、欣赏教学的配合,既要避免单纯的知识教学,的技能训练,又要适当注意自身体系的循序渐进和内容的完整。识谱教学应着重培养节奏感、听觉能力、准确歌唱能力、创造性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加强对音乐审美的感知,也有利于找准音乐本位意识。

二、对《音乐课程标准》中“音乐为本”的认知

教学目标是教学所预期达到的境地和标准。它是教学的起点和归宿,影响教学过程的设计,决定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安排,制约着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选用,决定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

(一)传统《音乐教学大纲》和新制定《音乐课程标准》的对比

从中不难发现,《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稿)》相比起《音乐教学大纲(试用稿)》减少了音乐的教育功能和德育功能,降低了音乐学科知识和技能难度,更加贴近中学生音乐心理的实际。但是它也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对音乐的本质认识不够,缺乏音乐课程自身特有的本质特征的表述;第二、认识到了美育的重要性、音乐的美育功能和音乐教育“育人”的本质,但是表述得不够明确;第三、有德育化倾向,把音乐作为实施其他教育的工具,削弱了音乐课程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失去了音乐课程特有的价值和功能,淡化了音乐学科的自身特点。《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以音乐和育人为本位,突出了学科的自身特点和人文性,丰富了音乐教学的审美内涵。

(二)音乐课程内容在传统《音乐教学大纲》与新制定《音乐课程标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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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教学中的常见问题

1.1过分依赖音乐教材

部分音乐教师被“课程即教材”这种狭隘课程理念所左右,将音乐教材当做唯一的音乐课程教学资源,忽略了进一步拓展音乐课程资源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不可否认音乐教材目前为止仍旧属于最基本的音乐课程资源之一,但随着网络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成熟,音乐教材的重要性“每况愈下”。所以,部分音乐教师应该改变“音乐教材是唯一的音乐课程资源”的这种理念,树立科学合理的音乐课程资源观。

1.2没平衡好教学重点

音乐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偏重理论知识的阐述和技能方面的练习,常常忽略了学生的审美观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不仅导致学生各方面能力发展不均衡,还易使课堂显得枯燥乏味,从而出现教师教得“费力”,学生学得“吃力”这种情况,教学效果自然无从谈起。

1.3教学观念和硬件设施不能与时俱进

音乐教师到其他学校或机构学习、交流的机会并不多,容易出现裹足不前或者闭门造车的情况,在教学思想上、教学理念上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在教学经验方面缺少总结和反思,最终难以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另外,相当一部分学校没有完备的音乐教学硬件设施,教师没有条件使用现代化的音乐教学手段,导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2实现基础教育音乐课程面向全体学生的途径

2.1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

学习音乐也就是在学习审美,所以基础教育音乐课程的开展应该紧紧围绕着审美教育这个中心来开展。在开展音乐课程教学活动时,应该注重听觉艺术的感知训练,并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始终。积极引导学生充分发掘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音乐美,从心理层面上体验音乐、感受音乐、享受音乐,最终培养出学生的审美意识。音乐教师应尝试运用多种方式(语言、动作、歌声、琴声)将音乐所蕴含的美传递给学生,从而实现情感上的共鸣,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愉悦。教师应该尽量多尝试下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影视光碟、录音磁带、校园网等等,通过这些技术手段实现声像一体、视听结合的效果,提高音乐教学的质量。在音乐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是促进者,是协作者,还是引导者。音乐教师应该注重营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氛围,使学生自觉养成积极的求知态度,主动地去学习音乐、享受音乐。

2.2注重互动协作,营造宽松、和谐的课堂气氛

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是主角,学生是配角,即教师不停地讲授声乐知识、唱歌或者弹奏,学生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且害怕出错被批评,神经较为紧张,导致课堂气氛显得过于沉闷。音乐教师应该根据教学内容灵活多变地运用不同的教学方式,改变长尊幼卑的传统观念,正确处理师生之间的关系,调整师生的彼此位置,营造宽松、和谐的课堂气氛。

2.3充分考虑全体学生的兴趣爱好

新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应富有个性,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及创造性。常言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不能激发学生兴趣的音乐课无疑是失败的。充分考虑全体学生的兴趣爱好是提升课堂效果的基本保证,也是促进学生喜欢音乐、享受音乐的前提条件。音乐教学的内容最好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即不脱离社会生活和学生的生活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学生形成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2.4平等评价全体学生的成绩,坚定进一步学习的信心和决心

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强调教育应该面向全体学生,兼顾个性发展,换而言之,就是将机会和爱心赋予每一个学生,不歧视任何一个学生,使他们都能够发展和进步。对于那些爱好音乐且表现出较高天赋的学生,更应给予关注和机会,帮助他们实现梦想。对于那些天赋普通的学生,教师应该采取欣赏、包容的态度,不可带有色的眼镜看他们,以防降低他们学习音乐的热情或者损伤到自信心、自尊心。音乐教师在进行学生评价时,尤其要关注“情感与态度”这一方面的评价,关注学生的学习热情,平等评价每个学生的成绩,强调重在参与,坚定学生进一步学习的信心和决心。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对于那些首次阐述个人对音乐作品看法的以及首次在全体同学面前表演的同学,先不管他们的看法是否正确、表演是否有水平,只要踊跃参加、积极响应,都应该给予肯定和鼓励,培养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长处,更加乐意学习音乐课程。

3结语

基础教育音乐课程面向全体学生的理念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也并非仅有上述几种实现途径,更多的有效途径有待于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1]姬晨.从课程标准修订探索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哲学观[J].音乐研究,2012(04).

[2]吕琳.当代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现状与发展[D].上海音乐学院,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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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课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中有句很重要的话,即“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这就是说,音乐课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课中要体现音乐。在教学中,必须以音乐为本,引导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音乐实践活动,如果把各类艺术、各种学科与音乐平分秋色、并驾齐驱,让其他学科、艺术取代音乐的主体地位,那么,作为“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的音乐课程就会异化为另类课程,失去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意义。

二、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紧贴着音乐

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是由音乐直接生发出来的,与音乐内容紧贴着,脱离具体音乐作品的、牵强附会的“学科综合”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其他学科必须要蕴涵在音乐之中,要通过教学让学生感悟得到,或是揭示出来,以拓宽他们的文化视野,增进对音乐的理解、感受、表现和创造。综合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对学生学习音乐有助益,而不是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来取代或削弱音乐在音乐课中的主导地位。

三、注重内心的音乐审美与感受

课程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欣赏或唱歌教学与舞蹈、表演相结合,诱导学生从音乐的审美体验与感觉出发,发挥想像力与创造力,进行与音乐情感和风格相协调的、自由的、简朴的、个性化的设计,不是仅仅就歌词、节奏作整齐划一的程式化舞蹈或机械式动作。一切与欣赏或唱歌有关的舞蹈或表演,只有是从学生内心的审美体验出发来表现的,才是有价值的,是对学习音乐有帮助的。

如《当兵的人》这一课,有一位教师是这样设计的:上课伊始,教师播放《当兵的人》的影碟,通过精彩的画面和激昂的音乐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将学生带入歌曲的氛围。然后是欣赏和学唱《当兵的人》这首歌,学生先随音乐轻声唱词,后师生边分析音乐边唱谱。师生通过对话的方式对音乐的力度、A段B段的情绪等作出分析;通过视唱对乐句有休止和无休止加以对比,让学生理解歌曲,感受歌曲的进行曲风格。之后,进一步与学生探讨,歌曲演唱时哪几句声音饱满有力,哪几句声音连贯抒情,如何采用不同的方式为作品配伴奏、设计演唱方案和声音效果。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设计出了用小军鼓伴奏的方案,采用领唱和齐唱等方式表现歌曲。最后拓展阶段,让学生欣赏其余军旅歌曲,如《一二三四歌》、《说句心里话》、《小白杨》,加深对军旅歌曲的理解和对军人的热爱。

四、重感性体验,轻理性说教

记得一位伟人说过:“语言的尽头便是音乐。”教师过多的语言文字描述会限制学生的艺术想像力。特别是结合美术或文学,将某首具体的音乐作品,或某某旋律片段,甚至是某个音符与特定的人或物简单的对应起来,极易导致学生对音乐艺术的曲解。音乐与其他学科综合,重要的是体现在学生的鉴赏、表演、创造等实践活动中,语言文字的表达,只能是“画龙点睛”。因为音乐主要还是种听觉艺术,在欣赏音乐作品时,一定要从学生的感性体验出发来理解音乐,而不是简单地用语言来描述。

篇9

1 中小学民族音乐教学现状和问题分析

为了切实掌握目前中小学在开展民族音乐教学时面临的实际现状,以便言之有据,也为了学习和实践一种行之有效的科学研究方法,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永嘉县的一些学校和音乐教师分发了关于开展民族音乐教学相关事项的答题问卷,共计350张。其中,学生300张,音乐教师50张,并随机进行多次个别谈话和多人座谈。

调查发现,在中小学生中,接触最多的音乐形式为现代流行音乐的占83. 3 %,为西方古典音乐的占10. 3%,为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占6. 3%。在接触民族民间音乐最多的学生中,小学生占85 %,初中生占15%!这从一个侧面展现出民族音乐教育在中小学的式微状态,中小学生将民族民间音乐列为首位喜爱形式的占11. 7%,列为末位喜爱形式的占64. 3%。这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近10年来民族音乐教育的不同状况带来的不同结果。在中小学中,对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非常熟悉的占10.3 %,比较熟悉的占31. 7 %,不太熟悉的占58 %。这组数据又一次鲜明反映出,对民族音乐教学重视与否,将会造成学生基本素质严重差异。在中小学生中,优先考虑学习民族乐器的占12.7 %,优先考虑学习西洋乐器的占87. 3%。上列数据明显反映了民族乐器在中小学生中的吸引力不够强大。但可喜的是,小学生对民族乐器的兴趣,在近几年强调民族音乐教学后,己后来居上。

2 中小学开展民族音乐教学的现实意义

2.1 有意识抵御全球化的风险,主动规避陷阱。这个抉择体现了我国的中小学音乐教育能在主观上辨识和回避全球化进程产生的消极影响和风险,不会盲目对全球化抱有太多的幻想,认识到现有的音乐教育全球化也与经济体制全球化一样,本身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和巨大的风险,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就是要根据自身的适应力、应变力和生存力来选择加入到全球化领域的方式方法,以尽量减少风险和成本。

2.2 在与教育全球化的互动中提升我国的民族音乐教育水准。民族音乐属于民族文化的重要分支,而民族文化则是一个民族的生存的根基。 我国在中小学开展民族音乐教育的抉择,是在事实与价值的双重维度中寻求全球化与多元性或本土化的辩证互动。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全球化进程中坚持本民族传统,推行文化多元化或本土化不仅仅代表着一种理性、一种价值观,更代表着一种信念。而这种信念也正在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和组织所接受。就连西方的一些观察家也坚信,世界绝不会在经济上,更不会在文化上变为同质,一个由经济全球化而产生的文化同一的世界,是单一的男人和女人的世界,人类将会因此而丧失自己创造性的潜力和适应性的弹力。

2.3 在中小学开展民族音乐教学有利于素质教育和民族音乐传承。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我国优秀的民族音乐是华夏传人数千年的智慧结晶,作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它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

3 中小学开展民族音乐教学的有效途径

3.1 明确民族音乐教学理念。音乐课程教学的基本理念是指导音乐课程实施的理论基础,对于规范音乐教学方式和音乐学习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小学师生对《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将“弘扬民族音乐”列入音乐教学基本理念的做法应抱有深切的认同和全力的支持。通过学习、理解、宣传等不同途径,确实看到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将产生的深远影响,将其牢固地树立于教学理念中,落实在教学活动上。任何忽视、无视这一理念的做法都是违规的、不可取的。

3.2 造就民族音乐合格师资。在中小学开展民族音乐教学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参与活动的师生。对于音乐教育来说,音乐教师则首当其冲地处于更为关键的地位。这就要求教师在开展民族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中,调整教育观念,更新知识与技能,提高素质及修养,使自己的教学身份得到新的确认,使自己的教学行为得到升华,才能够造就的。

3.3 开发民族音乐课程资源。我国的民间音乐资源是十分丰富的,各地民歌曲调、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戏曲、说唱音乐的曲牌等,都可用来增加学生学习民族音乐的兴趣,培养他们对民族音乐的热爱。教师可选用一些当地较流行、学生们也熟悉的民族音乐,像汉族民歌中的山歌、小调、劳动号子,蒙古族的长调与短调,维吾尔族的情歌,藏族的山歌和酒歌,朝鲜族的抒情谣等,用于课堂教学。

3.4 优化民族音乐教材内容。如何将我国的优秀传统音乐作品纳入音乐课的教材,是开展民族音乐教学值得关注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应执行音乐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音乐教材编写原则:“教材应将思想与艺术性有机结合,体现音乐教育的规律,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在教材内容编写上,民族传统音乐“应占有一定比例”。这些规定对我们如何精选教材,优化教材内容,有着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3.5 拓展民族音乐课外教育。课外音乐教育包括校内课外音乐教育、校外社会音乐教育和家庭音乐教育,是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在弘扬永昆戏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一些课堂外的教育方式,配合课堂教学,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有力地配合了音乐课堂教学,吸引了学生们的目光,使他们发现:民族音乐的表演也这样丰富精彩!我们这样使乡土音乐艺术在传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切实体现了教育的育人功能。

参考文献

[1] 鞠献利.教师素质论[M].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

[2] 王啸.全球化与中国教育[M].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

[3] 叶澜等.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的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研究报告集[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 金亚文.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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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思维丰富的文化内涵、个性鲜明的人文特点,超然洒脱的人文关怀,都是耐人寻味的。当前,绝大多数的学校具有升学的任务和压力,客观上促成了学校管理层和广大师生对升学考试不起直接作用的音乐等学科的轻视。因此,初中学校要转变教育观念,要认识到音乐学科对学生的发展不是以分数来衡量的,认识到音乐学科对学生发展的重要作用,改变音乐课的从属地位,是学校音乐教育健康发展的首要保证。

1 建立有效的音乐教学设施和设备的管理机制

广大初中学校的音乐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学习现代课程论,掌握课程教学的基本观念,理解和把握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基本理念,彻底改变对音乐学科的错误认识观念。要以国家民族的发展大计,以长远的眼光看待音乐学科教学的作用,给予音乐学科以必要的重视。从管理体制上体现出对音乐教学和音乐教师的重视,改变对音乐教学和音乐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完整的音乐教学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使音乐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能够方便快捷正常顺利的使用各种教学设备,充分调动起音乐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2 加强师资培训,促成音乐教师成为积极主动的课堂资源的开发者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习惯于单一的教学模式,统一的课程实施计划,一套完全相同的教材,这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比较落后的课程现象。虽然随着《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出台实施,这种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最直接被广大师生利用的课程资源是仍然是教材,而初中的音乐教材每学期只有薄薄的一本书,这种状况在实际教学操作中容易造成“换汤不换药”的教学现象。要想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充分调动起广大一线音乐教师的积极性,促成音乐教师成为积极主动的课程资源的开发者是首要的关键。要促进音乐教师形成课程资源观念和音乐课程资源开发的意识,要使音乐教师充分理解什么是音乐课程和音乐课程资源,以及音乐课程资源对音乐课程建设的重要作用,才有可能在实践中开发利用音乐课程资源。因此,在提高初中音乐课堂教学效能过程中,要加强对音乐教师的培训工作,建设良好的教师队伍,形成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有利因素。

3 促使学生成为音乐课程资源开发的主动参与者

音乐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离不开广大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因此在教学实践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努力促使学生成为主动参与音乐课堂教学的参与者,这是提高初中音乐课堂教学效能的必要因素。

首先,重视本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积极的音乐教育的氛围。校园文化是学校育人的重要内容,其独特的育人功能是其他知识技能学科无法替代的,是学校音乐课程的一种重要资源。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体中的音乐资源来拓宽学生的音乐知识视野,开展综合性的音乐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音乐教育氛围。如开展“点歌节目、晨歌、午唱、每周一歌”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充分发挥利用学校的音乐教育的作用。

其次,鼓励学生大胆开展音乐实践和创造。学生中蕴藏着大量的音乐课程资源因素,教师要充分认识和开发利用。在学校音乐教学活动中要鼓励学生开展音乐的实践和创造,不仅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而且在课外活动和音乐活动小组中大胆鼓励学生实践和创造,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参与意识。例如,结合音乐进行身体动作或表演,随音乐击拍、踏脚、拍手、做各种即兴动作、做音乐表演与舞蹈动作等等。在进行教学时,我们采用肢体语言,通过这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能够帮助学生更深刻的理解歌曲的内涵,从而避免了教学单纯依靠听觉、过多讲述,使教学死板乏味的现象。而学生只有理解了,才能够对音乐活动产生兴趣,进而感受它的美。

4 建立初中音乐课程资源的筛选机制

4.1 要以学生的需求和为课堂教学服务为准则选取课程资源

音乐课程资源是为课堂教学服务的,选用什么样的音乐课堂教学资源,要依据课堂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实际发展需求。教材是实现每一堂课教学目标的重要载体,它体现了课程标准的具体理念和要求,是教学活动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师生双边活动的重要依据。因此,音乐教师要首选利于解读和论释教材内容的音乐教学资源,锁定有利于突破和把握课堂教学的重点与难点的课程资源,并在选取的过程中不断与教学目标对接,做到有的放矢。

4.2 运用多种形式的课堂呈现方式

音乐课程资源的开发要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艺术的整合,找出适合教师和学生需要的呈现方式。例如在演唱教学中,我们可以根据所演唱的歌曲内容,精心设计所编排的动作,按音乐节奏协调地做动作。这种形式把感受音乐节奏同肢体动作表演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了以音乐旋律促进动作发展,以动作促进音乐领会力发展的目的。在动作的设计上,要考虑到学生的接受程度,以使演唱取得好的效果,同时也可以让学生的注意力更加持久,既使学生系统的掌握了所学知识,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产生自主学习的动力。

综上所述,《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崭新的音乐教育理念, 随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力度的逐渐加大,我们把音乐教学改革的实践目标定在提高音乐课堂教学效能上,因为,只有在这样的课堂上,师生才能全身心投入,充分彰显音乐的艺术影响,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

参考文献

[1](实验稿)教育部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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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层面来看,课标阐述的音乐课程价值、性质、理念、目标、内容和实施建议等,都是经过反复论证、精心提炼、高度概括、同音乐课程密切相关的理论问题,分别回答和说明了音乐学科为什么要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其在人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具有怎样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哲学、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是什么,其阶段目标与终极目标在哪里,实现其目标的途径又有哪些……换一个通俗、简单的表述,对于学生来说就是“为什么学”、“学什么”和“怎样学”的问题,而对于教师来说即是“为什么教”、“教什么”和“怎样教”的问题。

2011版课标对于上述问题的阐述体现出一系列新意,例如,从学习者角度出发的音乐课程价值阐述:“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建立在人类学、审美主义哲学、实践主义哲学三种哲学观点上的音乐课程性质阐述:“人文性—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审美性—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是我国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践性—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体现了教育学、心理学原理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音乐课程理念阐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明确了总体、终极目标和具体能力目标的课程目标阐述:“培养学生对音乐持久的兴趣,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作能力”。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教学领域的课程内容阐述:“感受与欣赏(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表现(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创造(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编创、创作实践)、音乐与相关文化(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同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建立在学科教育学、教学论以及课改实践基础上的实施建议阐述:“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正确处理教学中的各种关系;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以及教学评价、教材编写、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阐述。

从实践角度来说,音乐课程改革既是音乐教育理论、观念的发展与变革,同时也是音乐教育实践的发展与变革。一方面,新的音乐课程理念要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另一方面,音乐课程实践将会不断地修订与完善课程理论,因此,音乐课程的具体实施在音乐课程改革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2011版课标汲取了课改十年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在坚持体现课改基本成果的发展方向的同时,认真反思和解决课改实践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例如,继续坚持音乐教育观念的变革,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重视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形成积极主动的音乐学习态度,使获得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过程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重视音乐课程的均衡性和综合性,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过程,合理体现教学活动中的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关系,创设便于师生交流的教学情境,形成生动、活泼、互动的音乐课教学氛围。又如,针对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对音乐本体关注不够,音乐课脱离学科属性,对音乐教学诸多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不当,对多媒体的盲目滥用,对教学评价的原则运用失衡等现象,分别从课程理念、实施建议两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调整。特别是实施建议中力度最大,例如,教学建议中新增写的三个部分完全来源于十年课改的音乐教学实践,具有明确的针对性:“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在音乐教学中,形式服从于目标,方法取决于内容。不管采用什么教学方式与手段,都必须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高水准的音乐教学不仅仅体现为教学形式的丰富,而更在于教学形式所隐含的鲜明意图,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正确处理教学中的各种关系—重视教学设计的预设功能,重视教学过程的生成意义;关注教案文本的价值取向,关注课堂环境、资源的客观变化;强调教学过程的学生参与,也应有必要的教师传授;提倡探究式的学习方法,也应当有适当的接受性学习;倡导合作学习,也要注重发挥个体学习的特点与优势”;“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在教学中,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聆听、演唱、演奏、编创以及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实践活动,多听音乐,多唱歌,多演奏乐器,多接触乐谱,不断积累音乐实践经验;并有效利用音乐教科书、音响音像资料及网络资源等,培养学生乐于思考、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上述关于教学建议的新阐述厘清了影响音乐教学的一些因素,理顺了许多教与学的关系,强化了音乐课程教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