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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7 09: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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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相关法律

篇1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活动日益增多,建设活动的法制要求也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建筑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如建筑业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相关的部门规章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等。

然而建筑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在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过程中更要注入更多的法律理念,依法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我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严格市场准入资格,搞好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是自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开始至项目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完成,通过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等各目标得以实现的专业化活动。要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就必须及时关注我国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变化,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实际工作中用相关法律、法规来指导我们的实践。

工程建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责任极为重大。由于建设工程技术要求比较复杂,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专业性、技术性极强,其从业单位所具备条件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因此必须对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而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建筑领域里的质量、安全等都存在着严重问题,工程款拖欠现象也十分普遍。无序的挂靠,转包及分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1、关于总包:总承包通常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是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在其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法》明确规定了三项禁止:1 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2 禁止越级承揽工程、3禁止租借资质承揽工程。在我们的实际中这三种情况都时有发生,尤其是后两种。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使得正常的施工生产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等合同要素无法得到保证,增大了发包方的合同风险。因此要依法对总包方进行管理,杜绝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发生。

2、关于分包:为了适应发展变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总包方通常会采用分包的方式来转移风险,更多的依赖外部资源,因此,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就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规定分包的五个合法条件为:1 总承包合同必须有效 2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3 分包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许可 4 主体结构必须由总包完成5 分包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层层分包。目前分包市场还不十分完善,专业分包过细过多将会导致众多交叉施工,会带来许多的管理问题,甚至引起纠纷,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给项目管理带来的影响。如果在分包管理上任总包方违法分包,那么最终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及农民工的工资等都无法得到保障,所以要依法管理总包方的分包行为,禁止不合法的分包行为发生。

3、关于人员资格:《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目前不论是项目经理(建造师)还是技术人员,不论安全管理人员、还是特种作业人员,都存在着严重的挂证、假证等现象。如有一次去施工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居然不知道工程中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多少。这些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在管理和施工中就可能不懂得如何去正确的去工作,就必然会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出现了返工等可以弥补的问题只是影响造价和进度目标的实现,如果出现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则是极大的犯罪。所以,依法严格把好从业人员的资格关,是顺利达到预期目标最基本的要求。

二、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搞好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的一条主线其实就是合同的管理。项目的论证、设计、施工、保修、运行等阶段,都依靠合同把各参与方有序的连结起来。要管理好合同,就需要我们正确的解读我国现行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合同管理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总承包合同管理、建设监理合同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造价咨询合同管理、招标合同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等内容,而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施工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合同订立和履行行为,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在总结我省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情况的基础上,我省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该合同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当合同中出现相互矛盾时,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承包人的中标通知书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招标文件。按照这种解释顺序,不论是施工总承包合同、还是分包合同,除了明确其中的“通用条款”外,更应当重视“专用条款”中的某些自主填写的内容,这往往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实际工作中,常有因合同签订不严密而导致的纠纷。如合同中易引起争议的承包范围不清的问题、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问题等。合同中承包范围一般填写:图纸、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或土建、水暖、电或包工包料。这样填写其实都不够准确,应当尽量的写详细。比如:电梯、门窗、幕墙等专业工程是否包含在承包范围内,其价款是否含在总价中;还有目前我市的电力部门统一标准(90元/m 2)的表前的投资和施工,是否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等。如果出现承包范围填写不清、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不明确等情况,就容易引起争议,并且争议的数额往往巨大,难以协商达成一致,最终导致走上仲裁或诉讼解决的道路。其他的如采购、订货等合同也尽量避免合同签订不细致而带来的干扰,尽量把双方的责权利表达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篇2

中图分类号:E271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实务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已普及和运用。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新动力。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建造了美好舒适的环境和空间。但是,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频繁增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法律实务内容繁多,涉及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发生纠纷较多。国家立法机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为了规范市场有序发展,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制定了很多较完善符合市场规律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1、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实施的约束和承诺文件,是参与各方主体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信息管理等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对目标控制有利的合同结构,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是实现目标控制的必要工作。对项目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制合同结构图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又分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合同(包括原材料购合同、设备购合同、制造加工合同、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其它合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应依据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编制合同总体结构图,并根据合同总体结构图,对各类合同进行定位和起草。

1.2、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专用条款、协议书

我国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尚未强制使用统一文本,而是用推荐范本的做法。现推荐使用的GF-91-0201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承包人选择使用该范本后,对通用条款无需过多考虑,但必须认真签好专用条款和协议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要应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的内容因项目情况和合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的要求而异。一般来讲合同谈判都会涉及合同的商务、技术所有条款。主要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对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首先,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就是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因此,在签订合同前的谈判中,最主要的是确认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应当重新核实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和范围。当发现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与合同中内容、合同文字的描述和施工图纸的表述不一致时,承包人应当通过谈判予以澄清和调整,力争合同中不要出现诸如“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承包人可以合理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词句。②重视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技术要求是发承包双方均极为关注的焦点。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施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承包人应仔细查看投标施工方案等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相符。如有差异,要研究自己是否能做到,以及其经济性如何。如发现问题,争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取变通措施或采用其他不降低质量标准的技术规范。对于大型项目,当发包人不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文资料、气象资料、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和其他环境条件时,除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应的技术措施外,还应考虑足够的不可预见费用,将该风险转由发包人承担。

③、合同谈判技巧。合同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更是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一环。合同谈判技巧很多,操作方法因项目和谈判对象而异。

1.4、签订企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承包没有系统的规定,但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并不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内部承包模式也给企业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充分体现了经济体制改革下,按劳取酬,适应市场规律的可行的措施。在建筑市场这样粗犷的劳作环境较为适当而有效。施工企业内部施工任务派遣合同是指在施工企业内部与企业内部下属生产作业体之间,以部分团体组成能完成本项生产活动的,选拔具有管理能力的责任人签订协议,允许内部职工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能代表企业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企业缴纳管理费等方面进行约定的合同。最高法院与劳动部门都认为内部承包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签订内部施工任务派遣合同成为很多施工企业效仿的举措。

1.5、专业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即专业承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生产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人既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劳务作业分包无需经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劳动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建设部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中,对劳务作业分包的种类及各种类企业的资质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劳务作业分包共十三种,每种作业的承包人都分别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及作业的具体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从性质上说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劳务关系的合同,更不是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劳务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派生出来的合同。专业分包建议使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劳务分包合同建议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合同文本。

1.6、施工合同履约与监督管理

承包人应熟悉和掌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合同无效引起的法律后果,并对业内经常使用的相关示范合同文本条款的内涵予以准确理解和把握,增强防范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便于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占据主动地位,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2、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贯穿施工项目全过程。为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承包方应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必须做到:

2.1、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不得擅自调换施工技术人员;

2.2、应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具有资质证书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随时备查;

2.3、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4、对建设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进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拒绝使用;

2.5、对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工程质量管理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的地位极为重要,业内多数人认为它仅仅是技术问题,不与法律直接相关。其实,它的每项工作都与合同目的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只有做到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且施工技术资料真实、完整,才能为日后万一出现的索赔与纠纷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工程进度与验收管理

工程进度与工程验收,在施工合同纠纷中地位同样不可低估。工程进度不仅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直接相关,而且多是纠纷的起因;工程验收特别是分部、分项验收,是衡量工程进度的尺度。工程进度与工程验收因是经过监理单位的派驻工程师现场签证实现的,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承包方对工程进度、工程验收资料收集不全的现象较为普遍,往往是纠纷发生后再去向监理单位调取。监理单位因受托于建设方。作为承包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派驻工程师签证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与季度报告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因为这些资料不光是工程质量的依据,同时还量工程量的计算依据,派驻工程师在这些资料上的签证固然至关重要。气象资,开工报告与开工令、停工通知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计算工期的基础依据,无论是在今后的工程结算还是纠纷处理中,均是重要的证据。竣工验收后,为了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应主动将竣工资料按规定整理后交建设方验收签字,完成自已应尽的义务,避免让发包方借故拖延工程结算。

4、竣工决算与工程结算管理

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己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计量凭证和过程中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图纸、规范、标准和其他相关性文件。有的发包人为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往往在工程竣工后以种种理由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迟迟不予审核,致使工程造价长时间得不到确认的现象屡见不鲜。承包人往往只是催促。遇有发包人恶意拖延的,则造价的确认便遥遥无期。对此种风险的防范和应对,一是应在签约阶段预防。在签约时,应同发包人协商明确约定工程造价和计价方式,同时约定在工程竣工后的结算程序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二是当无约定时,根据通用条款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通过有效方式证明发包方已收到工程决算书,待其超过28天后,及时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手段解决。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最为关健的是要有效佐证发包方已经收到承包方的工程决算书。发包方只要收到承包方的工程决算书,并在28天未作答复则视为对工程决算书的默认,承包方就可凭此工程决算书要求发包方结算工程尾款。

5、施工索赔管理

施工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承包方的过错,而是应由发包方责任的责任或除承包方责任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工程延期或承包方经济损失的实际额向发包方提出费用补偿和(或)工期补偿的要求。要正确区分“工程延期”和“工期延误”。 “工程延期”前己述了,也就是说非承包方原因导致的费用、工期损失的叫“工程延期”。

篇3

工程项目安全法律责任来源于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合同。控制事故隐患是项目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系统危险的辨别预测、分析评价都是危险控制技术。以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为主,加强有关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方案审核工作,通过利用危险控制技术,做到预知危险、杜绝危险,把安全事故及法律风险发生降到最低。

1三全原则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三控制原理借鉴于美国管理学全面质量管理(TQC)的思想,对于安全管理同样适用

1.1全面安全控制

要求做到:纵向组织管理角度,安全目标的实现,有赖于项目组织的上层、中层、低层乃至一线员工的通力协作,尤以高层管理能否全力支持和参与,起着决定作用。高层侧重安全决策,制定安全方针、政策、目标和计划,并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环节、各类人员的安全控制活动,中层要落实领导层的安全决策,运用一定的方法找到各部门的关键、薄弱环节或必须解决的重要事项,确定出本部门的目标和对策,更好的执行本部门的安全控制职能,基层则要求每个员工都要严格按标准、按规范进行施工和生产,相互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协助,开展群众合理化建议和安全管理小组活动,建立健全项目的全面安全控制体系。横向项目各部门职能间的配合角度,要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使项目组织的所有安全控制活动构成一个有效整体。广义上,横向配合协调还包括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及分包、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方之间,各相关方应都制定安全控制的方案并互相支持。

1.2全过程安全控制

建设工程的完成要经历一定的周期。安全控制应从源头开始,贯穿始终,进行全过程控制。为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把影响安全的所有环节和因素都控制起来,主要有项目策划与决策过程、勘察设计过程、施工采购过程、施工组织与准备过程、检测设备控制与计量过程、施工生产的检验试验过程、安全目标的评定过程、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工程及工程回访维修过程。全过程控制要强调预防为主、不断改进思想,将安全管理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还要强调为顾客服务思想,在项目组织内要树立“下道工序是顾客”、“努力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使全过程安全控制一环扣一环,贯穿整个项目过程。

1.3全员参与安全控制

全员参与安全控制是工程项目各方面、各部门、各环节安全工作的综合反映。其中任何一环节、任何一个人的安全工作质量都会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个安全目标。全员参与安全控制要求必须抓好全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要制定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职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以形成一个高效、协调、严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当家作主的进取精神,采用多种形式激发全员参与安全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2综合控制原则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2.1法律手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主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建筑建设市场的安全,尽可能的减少直接行政干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安全标准,以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基准,细化制定出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尤其是各类强制性技术标准应当等于或高于国家标准。依法治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必修课。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安全事故是由于不守法而造成的,所以依法生产、依规范操作是减少或消除安全事故的根本保障。

2.2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通过建设市场内在的经济联系,调整各安全主体之间的利益,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的经济基础。经济手段是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通过各类保险和担保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国家通过经济杠杆使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得到经济利益,这是市场机制发挥基础作用的手段。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经济惩罚制度、提取安全费用和提取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手段,是在建设建筑业中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各种经济手段通过经济刺激方式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系统的改善,促进企业安全业绩的提高。

2.3科技手段

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科技的推动,安全科技的使用可以帮助人们带来更低廉的成本和更有效的安全防护。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安全科技技术,以改造传统工程建设建筑业的生产过程,从设计、施工、技术装备、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保障安全生产,从本质上为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技术手段支持,最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在安全技术问题上,除国家增大投入外,企业也应在可能的前提下,增加科技研发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人,如果研发成功,对企业、对国家、对社会都是贡献,也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应当引起重视。

2.4文化手段

企业应当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手段是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的内在的驱动力,是企业通过对多年工程实践中的成功管理经验和失败管理教训的总结,从而对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问题进行的理性概括。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满足法律、道义、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也是与国际劳工大会倡导的预防性国家安全与健康文化接轨、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经程序。

2.5行政手段

企业行政手段在安全管理控制方面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是配合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将安全工作绩效作为考核员工的重要指标,并与其职务的升降合理挂钩,一般是能够激发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的,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3资质控制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实践证明,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严把资质审查关。包括两方面,其一是专业承包资质,其二是安全资质。要坚决杜绝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杜绝挂靠等多种形式规避国家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

4建立体系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影响工程项目安全的因素主要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必须针对这些危险因素的影响,建立完善的安全控制体系,形成组织系统、责任系统、要素系统、制度系统。遵循科学的安全控制程序,按照确定安全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体系、管理要点、培训、技术措施、技术要求、安全检查、伤亡事故应急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的验证纠偏——持续改进——完成工程的程序,形成具有安全控制和管理功能的有机整体。

5技术措施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时刻关注施工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将成熟的安全技术工艺应用到工程实践之中,最大限度保障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6安全教育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教育能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自觉性和安全技术知识,防止或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工作失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思想教育,使生产人员具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风险于未然;通过安全技术教育,使生产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安全法制教育,使生产人员了解法律责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7技术交底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承担施工作业任务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等相关人员进行交底;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参与各方均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8安全检查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包括定期、突击、特殊检查。定期检查是已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的检查;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殊部门、特殊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特殊检查指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完成的项目,在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计划、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等。

9证据保全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篇4

【关键词】水利工程资金监管法规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水利工程建设期中建设管理单位积极推行资金监管措施,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因为措施实施涉及对承包商工程账户的监督,必须账户所在银行的服务配合,故实施该措施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值得探讨。同时,资金监管措施的推行,对施工承包商的资金使用都会产生哪些不利的影响,笔者认为也有必要站在承包商的角度认为分析。

一、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包商实行资金监管的必要性

1.水利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社会效益波及范围广。例如,笔者参与建设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于2003年底开工至今,根据可研报告批复,主体工程静态投资为1435亿元。

从以上数据看出,正在修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耗资巨大,设计规划耗时长久。所以在建设期内,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是确保质量、进度、安全等工程建设管理要素的关键之一。资金的及时支付和准确使用是资金管理的重点。

2.当前工程承包商的资金调配灵活,资金滥用现象频现。随着国内各施工企业大多完成从计划经济体系转向企业化进程,资金和人员调配灵活度高,较容易出现款项挪用、外借、转移等问题,造成资金浪费甚至出现缺口,进而影响工程建设。

例如笔者亲身参与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的施工。该段工程为2003年开工,没有资金监管措施。因承包商资金转移挪用、经营不善、原材料涨价等原因,建设后期部分承包商陷入资金困难,建设单位的月进度款拨付刚到就被支取一空,没有剩余资金用于现场工程建设。部分材料厂商因欠款屡拖不结,频频到建设单位告状。这些经验教训是迫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单位选择在漳古段工程施工中引入资金监管措施的重要原因。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保证专款专用。工程建设单位在做好自身资金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给施工承包商的各项资金执行监管措施就是迫切需要。

二、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监管的政策要求

根据财政部和水利部共同下发的《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意见》(财农【2012】22号)文件精神,提出要求确保水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推进水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强调从制度建设、预算管理、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等各个方面,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逐步形成完备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多元化监督体系,减少数据不实、虚假立项、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项目管理等环节在内的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管理体系,是中央对今后水利工程管理的重点要求方面。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资金监管方面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条款及时、准确的支付和专款专用。

三、实行建设资金监管的合理合法途径

对承包商实行资金监管在水利项目管理中并不多见,存在诸多不同部委行业政策法规的矛盾。实行资金监管涉及施工承包商经营自和现场项目部与总局的资金调度和管理权限等问题。因此顺利实行资金监管的前提是解决其合法合规的问题。

1.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承包商的资金,因为在所有权上已经发生转移,建设单位无权干预审查资金的使用,建设单位就需要得到授权具备监督权。在南水北调中线漳古段工程的招标阶段,建设单位就将实行资金监管的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以取得监督权。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通过“要约”与“承诺”的过程签订的,施工承包商对项目投标,就视同对招标文件所列条件的相应,其投标价格应考虑实行资金监管对施工成本产生的影响。所以,通过招标文件和监管协议等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可以明确资金监管的范围、方式、权责等,顺利解决了工程资金监管的合法合规问题。同时拟定的资金监管协议,将承包商在当地开设的账户银行纳入第三方,从而使资金监管协议具备落实的基础条件。

2.银行在协助资金管理方面有天然的优势,在银行内对资金流动行使监督具有可行性。从而通过银行的信息平台建立对资金流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实现对资金监管理论的落实。

3.资金监管协议的条款必须详尽、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在实施过程中,对施工承包商的资金使用进行约定权利范围内的监管,只有出现施工承包商转移、挪用资金等违约情况时,才能采取协议措施。就如同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承包商按照投标承诺投入人员、设备等管理措施一样,资金监管不能给予建设单位干预施工承包商正常生产的权利。

通过以上详尽的考虑和措施,解决了资金监管在日常工程管理实施中的合理合法性问题。

四、资金监管对各方的影响分析

1.首先水利工程项目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除了技术含量较高外,建造过程持续时间相当长,就是商品交易过程复杂,期间因为政策、市场和环境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对于合同双方而言,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作为施工承包商的角度看,在施工过程中引入监管体制无疑增加成本支出和不确定因素,这是施工承包商所不情愿的。

2.在项目建设期间,施工承包商的项目部主要有以下几项资金来源:自备的资金;建设单位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质保金;其他收入。同时,项目部的主要开支有几大类: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开销;设备、材料采购租赁费;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总局收取的管理费、利润和代缴的各类费用等。在资金监管过程中,为了起到有效监管的作用,承包商的人员费用、日常办公开销和各项税费等都不可避免的被纳入监管范围以内,这样无形中增加了施工承包商调拨资金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

3.中标的施工承包商总局对建设资金监管制度多持反对意见。因为当前工程建设市场,各承包人需要不断参与各类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需要人员、设备、材料的不断投入和更新,对于资金的使用有着自己的制度和办法。目前,市场上可供使用的融资平台或者成本高昂或者程序复杂,所以在各工程项目资金较充裕时互相调拨对施工承包商来说是常见的操作方式。建设单位的资金监管措施客观上增加了施工承包商的融资难度和成本,也使得他们对待资金监管措施缺乏积极性。

4.漳古段工程实施银行监管措施时,从银行方面得到的帮助有限。依然面临着资金拨付后对法人账户监控并不被银行系统全面接受的尴尬。银行在参与监管协议后获得了稳定的资金注入保证,同时赚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和资金占用权利。对于协议的落实,并没有过多的积极性。协议相关条款的实施完全依赖于负责监管账户的银行的负责态度、柜台员工责任心等不确定因素,造成了不同的银行出现工程监管力度迥异的现象,出现了监管期间,仍有个别违反监管协议的资金调拨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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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且竞争性质相对恶劣,造成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的获利较少,进而出现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还会降低企业的信誉名声,进而使企业进入恶性循环,严重时甚至会造成企业破产。此外,企业缺少良好的项目管理工作,对签证资料管理等工作缺少重视,造成施工进度拖延、工程质量受损等问题,进而产生高额索赔的情况,造成工程亏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施工企业一定要注重管理工作,尤其是合同风险管理。要从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入手,明确各项法律风险,并针对风险内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企业的正常收益,进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形态

(一)交底风险

在每个工程项目开工之前,项目双方都要先了解合同内容,然后进行工程交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与其他合同有所不同,该合同的参与人数较多,各个施工人员都将成为合同内容的履行主体,其会对施工的合约性造成直接影响,与企业利益有很大的关系。在进行交底时,要由多方人员进行参与,确保工程项目与合同要求相符。从实际施工角度出发,如果交底工作有所欠缺,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现违规行为,进而造成合同内容不明确,施工人员无法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进而造成违约现象,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索赔等问题的出现。

(二)分包风险

建筑工程项目往往会涉及各个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而需要多方配合来完成整个项目。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发包人)会将项目进行分包,使其转移给第三人,进而项目主体就会不断的增多,风险也会随之增多。实际上,每个分包商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资信水平,其资信水平会直接影响施工质量,甚至有些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如果承包方同时还要担任分包方的职责,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测人,如果出现延期、质量低下等问题,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较多。

(三)风险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际开展的过程中,由于需要较多人的参与,为了简化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效率,大部分施工项目会采用经理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有权处决项目相关的各个事项,有些时候,项目经理的利益与施工企业发生重读,就会造成个人利益优先,企业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而产生法律风险。具体来说:项目经理没有得到企业授权,私自签订合同、结算协议等,这种行为会造成施工企业来承担法律后果,严重影响企业利益。

(四)进度、质量风险

在工程项目运作的过程中,施工阶段是最常出现法律风险的阶段,由于质量、进度等问题,合同的风险程度也会随之增加。施工阶段往往容易受到各个因素的影响。如施工人员的影响、业主的影响等等。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工期的延误,如果采用总承包模式,那么出现工期延误的问题时,会以维护业主利益为主。一些合同条款会明确业主利益,在合同中对延期行为进行严格的要求,一旦出现工程延期,施工方将会承担巨大的后果,?乐厮鸷κ┕し降睦?益。

三、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签订前的风险防范

在双方进行项目合同签订之前,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相关的法律风险分析,并根据风险内容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而避免各个风险所带来的巨大危害。承包人在签合同前要对招标文件、施工许可等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调查,确保合同内的有效性与发包人所具备的能力条件。此外,要对履行能力进行详细的调查,明确双方的履行能力,进而确定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合同内容,避免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以施工企业的角度来看,合同是法庭审理时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其效力水平会直接影响到纠纷处理的结果。要对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预防,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第一,审查资质。在签订合同时,要对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进行调查,确保承包方的实施能力;第二,正确处理挂靠情况。如果出现该情况,那么承包方需要承担的风险较多,如行政处罚无效,其需要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第三,明确招标范围。如果该工程项目在招标范围之外,则合同无效;第四,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依照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展开招标,确保合同效力有法律法规的支持,进而保障自身权益。

(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明确合同内容,对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全面与规范。根据该业务的规律进行格式文本的制定,要考虑合同双方的各项权益和责任。合同中的要求和条例要明确的用文字阐述说明,不能存在模棱两可的词语,确保合同内容的直观性。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免不了要进行一些经济活动,进而出现派生合同,如采购合同等等。为了避免风险的发生,做好派生合同的风险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要使用合同的范本进行合同的拟定,减少法律风险。派生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专业分包、材料采购等等,要对内容进行详细划分,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落实,以此来防范法律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三)风险管理和索赔管理体系的建立

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就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风险过程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信息手机,对企业内外的法律风险信息进行收集;风险评估,识别、分析和评价风险;风险把控策略的制定,选择恰当的管理工具;解决方案制定,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管理方式改进,采用有效的管理手法,加强自我评估,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数据手册进行管理强化和改进。此外,也要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明确划分风险类型。通常可以分为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两种,根据不同风险类型,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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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

2、1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助理工程师资格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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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参建各方安全管理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力

建筑工程涉及施工、监管与业主单位等各个要素,只有建筑工程各方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安全。但实际工作中,不少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存在招标环节不规范的情况;施工单位有的盲目追求利用最大化,不注重加强安全投入,忽视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设,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问题普遍存在;监理单位没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标准等施行安全监管,未能真正落实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存在不少设计单位安全意识不强,没能充分考虑施工难度与安全操作等,导致对工程安全生产缺乏有效指导。

(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数量虽已不少,但随着市场经济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逐渐暴露出不少缺陷与问题。一方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健全,有的标准存在重复与交叉的现象,容易造成各方相互推脱、无人管理的情况。另一方面,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具体适用到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太少,导致在实际进行监督管理时存在难度。

(三)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不够,政府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现阶段存在不少建筑工程仅仅局限于大检查与标化验收,很多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观念不强,不能严格按照工程安全规范操作,经常进行违法违规操作,使得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不能很好地落实,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政府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安全监督与检查执法力度不够。目前政府监管的方式手段相对比较落后、单一,不少需要进行监管的项目尚未施行,对工程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不够规范与明确,且现存建筑行业门类多,安全职责权属存有差异,缺乏规范统一、权责分明的政府监管体系。

(四)建筑工程相关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安全的好坏。目前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他们缺乏规范的岗前培训,未经专业教育,缺乏安全生产意识,不具备基础的理论知识,难以满足施工安全需求。而有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由于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投入较少,缺乏安全训练与救援设备,甚至出现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以降低生产成本的现象,造成安全隐患,不利于及时应对安全问题。

二、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安全意识,落实各方安全职责

制定安全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职责是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建筑工程各方应注重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落实安全管理的项目工程,不断增强其建筑专业安全知识,以提高其安全意、应对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建筑工程各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重全面检查,针对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创造良好的安全建设环境,落实各方安全职责,以有效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规范市场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首先,应注重加强建筑工程建设的市场准入管理,对建筑工程参建方进行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应注重结合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各分包方的安全生产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准则,使工程安全管理有法可依,越来越规范化。建设业主应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资质能力,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的投入,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而设计单位应结合施工难度与安全操作进行设计,为施工安全进行指导。其次,我国应制定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可以体现实效性与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加强安全管理。

(三)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部门应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监管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做好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的安全责任管控,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以有效监督工程参建方将安全责任与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为满足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需求,应在制定与完善施工安全生产国际与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建筑工程安全专业标准。各工程应根据地区与工程具体情况细化实施标准,并应结合建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逐步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标准机制。

(四)重视安全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建筑工程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与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应进行严格的上岗考核与评估,注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提高其业务素质,并可以通过对其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使其逐步提高安全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做到安全生产。此外,建筑规程管理者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增大安全投入,采用合理安全管理模式,以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三、结束语

总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意义重大。只有坚持安全生产与工程效益并重,才能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从而有效保障国家与人民的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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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现状

合同管理是对合同以监督省察等方法,依法进行履行、变更、转让等行为的过程,在工程管理中,已成为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的重要因素,其成败与否,对项目的命运有决定性影响。合同规定了工程参与各方所应履行的义务与能够享受的权利,决定了项目的走向。

然而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在合同管理方面,由于管理人才的缺乏、管理意识的薄弱、管理制度不科学、管理强度不严厉,以至于合同纠纷屡见不鲜,违约现象层出不穷。

例如,笔者曾参与过的一个工程项目,就因为缺乏管理人才,未进行正常的合同管理,以至于在交底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采购部工作人员购买了错误的安装材料,最终使施工方蒙受了重大损失。

(二)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上例已从反面充分表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此,我们还能从以下四个方面,正面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项目参与各方的合同意识。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比较广,不仅包括管理合同本身,还包括建立与维护管理组织、对工作制度与程序的管理,其执行过程需要全体工程成员的配合。每个人的工作完成状况都直接影响合同按计划执行的可行性,进而直接影响合同的管理活动,这极大地考验着项目参与各方的合同意识。如果有任何一个人不能自觉严格遵循合同,都可能会增加整个项目的失误量。

2、合同管理能规范项目参与各方的工作。合同界定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详细指明了实施工程的依据与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实施依据使得工程的实施更为有效,问题的处理更为及时,进度的控制更为科学,是合同管理的基本,也是规范各方工作所必须的;明确了违反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将促进各方严格按合同规定分配工作,摆正合同中自己所处的位置,彻底防止各种职责争议,从另一方面规范了各方的工作范围。

3、合同管理能促进施工者与管理者对合同理解的统一。在工程动工之前,施工者的首要任务,就是熟悉合同,对全部条款产生一个理性的认识,尤其不能在内部就出现理解不一致的现象。然而在现实中,由于施工部门内部成员知识水平的差异,合同条款的繁杂,难以保证每个人都能正确理解整个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强化合同管理,由合同管理人员与施工部门密切交流,自然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4、合同管理有利于及早发现合同问题,控制合同风险。合同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及时主动地向全体项目成员介绍合同的各项基本内容,这是一个反复的过程,还包括听取技术人员反馈,并提出、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种集思广益的大背景下,合同中的任何风险、矛盾以及含糊不清的条款都能及时被发现。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可以避免工作过程中突然发现错误导致的工程失控,有利于控制合同风险。

大量的工程实践表明,合同管理在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是项目的基础,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因此,在工程管理中,我们要给予合同管理足够的重视。

二、 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现状

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而赋予合同强制效力的,却是法律,所以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也占据着同样重要的地位。

各项相关法律条款严格限定了施工企业可为与不可为的行为,能有效防止施工方随意修改合同或完全不按合同行事,然而,在我国工程项目的建设中,管理者往往缺乏法律意识,以至于法律管理无法达到效果,严重滞后了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可分为如下两点,一是施工单位没有正确理解相关法律,甚至完全不了解相关法律;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政府监督不严厉。

法律管理不当,以致最终损害多方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2001年武汉江滩花园的建设因违反《防洪法》,最终被炸毁的事件,这既说明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欠缺,又从另一方面证明了法律管理需要政府的严厉监督。

(二)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法律管理的重要性通过上例的说明,已不言而喻,对此,我们还能从以下四个方面具体认识法律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

1、法律管理有助于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法律明确了违反合同所需承担的责任,使合同管理具备了强制性,促使项目参与各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有助于项目的正常进展。同时,法律也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参与者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进而能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被不良风气影响。总之,法律即是合同管理的强有力后台,又是合同管理的强大推进力,对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有重要意义。

2、法律管理有助于维护相关工程市场的秩序。以建筑工程为例,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建筑法规进行工程管理,使得全国几乎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了规范而迅猛发展的有形建筑市场。各级主管部门加强了对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提高了整个行业的素质,改善了建筑企业的结构,促进了建筑业的宏观发展。《建筑法》中各条强制性法规,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保证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

3、法律管理提高了工程质量,加强了工程的安全性。依法采取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是法律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法律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工程项目各方面质量责任的归属,强化了工程建设的程序管理,提高了全国工程建设的总体质量水平。政府机构,以及在政府指导下依法建立的举报部门,已成为质量监督的外部力量,与此同时,施工单位内部按照法律要求自觉保证施工质量,使法律管理拥有了内部力量,双管齐下,是工程质量的有力保证。

4、法律管理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了市场。自2010年以来,政府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建筑领域的各类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累计查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共1.6万余家。通过治理,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各方的权益,使我国工程建设行业走上了依法守法的道路,最终提高了整体质量,整顿了市场秩序,保证了整个行业的蓬勃发展。在这样的威慑作用下,施工单位必然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由此可见,法律管理能有力推动工程建设的发展。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法律管理在各项事务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工程管理中尤为突出,强化法律管理能杜绝各种不稳定因素,回避各类隐含风险,能大力推动工程建设的发展。因而,我们必须加强工程管理中的法律管理力度,并严格执行法律管理。

结束语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个全方位的管理过程,在具体施工之外也有很重要的工作需要做,其中合同管理和法律管理严格界定了工程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了先决条件,是工程成功与否的生命线,只有提起了足够的重视,才能大力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相关市场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泽波.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措施探讨[J].广东建材,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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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环境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环境工程管理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但一定要切合实际,并与现行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衔接、配套,使环境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整、系统和规范,提高法律法规体系的可操作性。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促进环境工程相关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如制定环境工程工作管理规定、环境工程实验工作管理规定、实验室或试验网站管理规定等。制定环境工程规划时必须实地考察,使环境工程可以因地制宜地利用各地的环境资源,较好地解决各地的环境污染问题。一旦规划项目被有关部门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同时还需要相关部门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适当时候进行考评。规划方案的相关信息也要及时记录在案,并反映到决策文件中,如执行工作任务的制度、执行过程所获得的信息等,这些资料将成为环境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决策的依据。

3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意识,加大环境事业投资力度

环境工程管理工作可以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应当积极引导和宣传鼓动。人们观念的转变不在一朝一夕之际,而是要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改变对环境管理工作的认识,只要持之以恒“,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环境事业,如环境工程建设,环境工程管理人员的培养,都需要资金的投入。为了确保环境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地建设,以便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就需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

4高度重视环境人才培养,利用多种途径促进成才

提高环境工程管理水平,需要有优秀的人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不拘一格,应创造有利条件促进成才。可以通过高等院校培养环境工程管理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也可以通过在职培训的方式提高在职人员理论水平;更鼓励职工教育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正规化方向发展,使在岗人员能够不断获得理论的补充和知识的更新。

5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整合环境工程资源

在我国从事环境工程的企业数量并不少,仅广州市环保设计公司最少400家以上[2],竞争也挺激烈的,但水平却不怎么样,其主要原因是市场准入门槛低,以致鱼龙混珠。要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一是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并加强监管,相关管理部门应制定管理规范制度;二是放开市场,现在各地仍遗留计划时代的影子,当地政府往往将工程任务交给当地公司;三是引入外资,提高环境工程的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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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我国现代化建筑管理发展的新时代要求,我们应当加强建筑工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在加强监督力度的同时,还要具有创新精神,寻找开创出更加有利于提高监管单位工作效益的监督模式。使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市场得以稳健、快速地发展。本文对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就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1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况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它的工作是以不断完善建筑工程,确保每个环节质量标准最大化为目标,从建筑工程计划到竣工等各环节所采取的质量监督措施。它包括了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时和施工后三部分工作环节,为建筑工程提供了使用安全保障,同时保证了工程的质量。

2工程质量监督过程存在的问题

2.1法律规定不完善

社会主义经济水平发展迅速,建筑行业的发展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建筑工程行业的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但是,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很多漏洞,让一些用心不良的开发商、施工方等有空可钻,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出现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引起很多纠纷。因此,只有不断修改和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对开发商、施工方起到更好地约束作用,为人们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消除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不确定因素,利于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良性发展,它是营造良好的建筑行业市场氛围的大前提。

2.2政府部门监督体系不完善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政府部门在宏观调控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政府部门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建立的体系还不健全,在出现纠纷时,政府部门仍然只停留在调节和控制的层面,没有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各方的监督范围和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纠纷事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并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部门出现过分干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使得投资方和施工方的主观能动性受到限制,这也是很多建筑工程质量差、安全系数下降、经济效益不高的原因之一。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加快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的体系完善。

2.3施工单位监督机制不完善

施工单位作为整个工程的实施者,施工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建筑工程使用周期的长短和工程所能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高低,都与施工单位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程受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技术、管理模式等多方面因素制约,这些都需要施工单位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现阶段我国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的机制还存在很多问题,也不够全面,监督的环节存在很大弊端,监督体系、制度欠缺全面的考虑,这就使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大打折扣,而且还出现了监督管理的内部人员工作懒散,擅离职守,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等不利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不良现象。施工单位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制迫在眉睫。

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解决措施

3.1加强和修缮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和修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为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驾护航。要明令禁止建筑工程行业的一切不法行为;加大《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督等部门单位中的宣传力度;根据实际出现的问题不断修缮,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相关执法机构,强制监督管理与工程质量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2政府部门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监管体系

各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和建筑市场发展情况不同,各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体系也应当不同。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当地发展需求的、具有当地特色的、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管等单位部门的监督职责和监督范围。政府部门在扮演调控角色的同时,还要充分行使它的调控权力,营造出良好的、健康的建筑行业市场氛围。

3.3施工单位完善自身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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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电气工程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是发展生产和提高人类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电力的应用在不断深化和发展,电气自动化是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就目前国际水平而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电力的需求将不断增长,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将对人们的工作、生活产生更为重要的影响。

现代建筑的电气部分已经不再满足于铺设管线,进行电线的埋设和电路的联通。现代科技的进步,大量的现代化电气设备和装置的安装、使用已经成为现代工程建设的标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工程建设的要求也会随之提高。一般的住宅都需要安装座机、有线电视和无线网;高层住宅建设还需要配置较为完整的电梯、供水和消防报警控制系统;对于办公大楼来说,需要安装空调、通信网络;对于学校、工厂等一些人员相对密集的地方还需要安装自动化控制设备及其系统的配备;文化娱乐场所则需要装设灯光、影响、屏幕等设备,这些都属于电气工程的一部分,这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以上的罗列介绍,我们可以得知,现代化的电气工程已经广泛深入到人们生活、工作的各方各面。

如果对于建筑物的电气工程管理不好,那么将会给人们的工作及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严重的话还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的人、财、物的损失。

现代工程建设已经不在局限于结构牢固、外表美观,需要装备大量的现代化电气设备,因此必须重视电气施工管理。现代化电气设备的安装,提升了工程建筑的水平,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也会增加电气工程的难度。所以说电气工程的建设不能简单地停留在线路铺设上,还要重视电气施工管理,同时总结委托书、图纸设计和审核方面的具体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全方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才能保证各种设备稳定地投入到运行当中。

二、加强电气工程管理的主要工作

现代工程建设已经不在局限于结构牢固、外表美观,需要装备大量的现代化电气设备,因此必须重视电气管理,同时还要总结委托书、图纸设计和审核方面的具体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全方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一般来说电气工程会贯穿这个工程建设的始终,从最初的立项,到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直至最后的工程竣工验收,为此我们必须从这些地方着眼。

1.做好设计委托书的电气要求

委托书的质量将直接影响设计图纸的电气工程质量,电气主管人员必须认真参与委托书的起草工作。

设计委托书必须包含建设单位对拟建工程的各项电气使用的具体要求,这样才能促使设计单位制作出完整的施工图,否则将会影响到后期的施工。委托书应明确施工图设计对电气的要求、功能,应该包括各项技术要求、主要设备,相关电气的连接要求,进而决定配电设计的级别及设备用电计算利用系数等。

2.把好审图关

委托书设计好了之后,设计单位就会根据要求设计图纸,之后就需要电气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项目包括电气设计指标、设备布置、强电、弱电电路布线等。

审核图纸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在于整体把握;第二阶段就是进行较为全面的审核,设计单位需要进行较全面的图纸说明,包括了管线的布局、各设备位置的摆放、施工图做法以及设备型号规格等等。

3.加强施工管理

①一定要检查相关的施工人员有没有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能够规范施工的步骤。

其实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的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为了方便或是节省材料而不能按照图纸进行规范地施工。例如对于焦渣层,其电线管不用水泥砂浆进行保护,在布管的时候就该留出的间距就没有留出来,也不能按照规范弯管等等。

②要加强隐检的纪录工作。

对于电气的施工是随着结构的施工的分段、分层来进行的,因此进行质量检查的时候一定也要分段、分层地进行,一定要对于记录表格进行几次的反复审查,记录时要条理清晰,笔迹清楚,还要对于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于图纸的遗漏情况进行检查,仔细进行对照。

③要对于公众进行城市规划相关决策参与的相关法律进行完善。

我国当前的城市规划法规只是对于规划建设的部门的相关行政行为进行了授权,没有对于规划行政控制进行立法,即使有相关立法,也不够具体,对于公众的合法权益没有进行有效地保障。但是一旦公众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时候,法院通常就会以无相关法律依据为借口将公众的诉讼驳回。

所以,只有进行公众参与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才能够保障公众的参与得到真正的贯彻和落实。

4.做好设备选型、选厂

为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必须严格选择供货单位。现代电气产品比如说建筑灯,它不仅仅具有照明的作用,目前它更起到了装饰的作用,为此不仅要考虑它的照明性能,还要关注它的安全、美观的整体功效。只有综合考虑才能选择出合适的产品。

5.了解电气设备

电气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熟悉产品的工艺设备,只有这样才能积极配合施工人员,及时发现设计、审图时没有发现的问题,并且能够及时进行修改。

6.进行设备调试、保证使用功能

前面工作完成之后,还需要的就是进行产品调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产品在安装之后的性能。

总之,调试,是对前面所有工作的一次检查。第一项工作进行电通灯亮,然后就要根据产品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要求,对其性能指标逐项进行。

产品调试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和各专业管理及使用单位密切配合,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总结

现代工程建设已经不在局限于结构牢固、外表美观,需要装备大量的现代化电气设备,因此必须重视电气施工管理,同时还要总结委托书、进行图纸设计、审核,做好设备选型、选厂、了解电气设备,最后进行产品调试,只有这样才能全方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