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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模式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8 09:19:53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社会保险管理模式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社会保险管理模式

篇1

关键词:

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分层分类;集中审核;管理模式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以及社会保险与养老和医疗等挂钩越发紧密。法律的约束,员工的关注,对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一、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

1.是促进公司依法治企的具体体现《社会保险法》的施行标志着国家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公平性、保障性的特点。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企业员工按实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是促进依法治企的具体体现。

2.是维护员工自身利益的客观要求社会保险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它与员工的退休、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息息相关。可以说好的企业才有好的社会保险作为保障,因此员工对社会保险的重视程度也反映了员工维护自身利益的客观要求。作为企业应当重视员工的客观要求。

3.是减轻企业用工风险的切实需要社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分摊机制,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服务,是国家向劳动者和企业提供的分摊相关风险的服务。社会保险从宏观层面,分摊了全社会企业职工的生育、工伤等费用,尤其是工伤事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和用工风险。

4.是促进队伍稳定持续发展的保障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的现状,一定程度反应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加强社会保险管理,能够促进员工的工作热情、消除员工的不满情绪,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安全感、归属感,有利于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公司结构复杂,员工类型多一般的国有企业或集团公司,往往会有多家子分公司,公司员工有合同制职工,劳务派遣用工,临时用工,还有实习生等。公司结构复杂,员工类型繁多,容易造成管理链条松散,管理的覆盖面不全,给社会保险不当过失留下隐患。

2.保险种类较多,缴纳方式各异社会保险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缴纳方式和比例各不相同,且受地域和政策影响较大。此外,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缴纳给地方社保,单位部分由当地地税部门托收。因此,社会保险本身计算和管理存在较大的复杂性和差异性。

3.管理水平偏低,专业能力薄弱目前,公司往往注重眼前利益而忘了长远利益,忽视社会保险的作用。社会保险的管理缺乏专业人员负责,尤其是子分公司众多的集团公司,往往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因此,大部分人员缺乏社会保险意识和相关工作知识技能,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针对社保实际情况提出的解决方案

1.根据实际情况,理清公司社会保险现状社会保险受地区、政策、历史等原因影响,会有较大差异。各公司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梳理子分公司每位员工的缴纳情况,对特殊人员进行标记存档。同时公司也要掌握保险缴停转的各项操作,建立起必要的保险岗位工作说明书。

2.梳理管理流程,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力度梳理目前公司的社会保险管理流程,加强人员分类和多层次的复检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管理的前端监控工作。管理流程的优化,使得管理链条更加紧密,分层分类监控更有利于相互监督,减少社会保险迟缴漏缴错缴的发生。

3.增加绩效指标,加大社会保险考核力度将社会保险的工作指标和要求,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绩效考核机制,对社会保险的管理过程进行评价考核。对工作中存在的疏忽和错误,进行追责,考核到个人,对工作中取得成绩,进行肯定和奖励。通过绩效考核的杠杠,推动保险管理工作的进步。

4.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保险管理能力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秀的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加强培训力度,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有条件的可以聘用专业的保险管理人才,可以开展专项培训,建立虚拟学习平台。从内部挖潜,外部输入等多个途径,切实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相关社会保险专业管理的实践概述

以笔者所在企业萧山区供电公司为例,按照“依法从严治企、提升管理层级、规范支付流程、分类审核监控”的原则,对社会保险管理进行改革。

1.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子分公司配合,开展社保调研,摸清人员参保情况,建立台账,明确各子分公司专业负责人,为加强管理奠定基础。

2.根据公司层级和人员建立分层分类监控和集中审核支付模式。各层级对上一层级负责,并同时做好对下一层级社保审核工作,集中审核通过才能由财务支付相关费用。管理流程在SAP系统的支持下,强化多层次的前端管控,充分发挥集约效应,有效促进了保险管控能力的提高。

3.在社会保险的专业化管理上,公司从各类保险缴纳的及时性、准确性、缴纳基数、参保情况、退休申报等出发,设立多个考核指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按月度对各子分公司进行专项考核。

4.在优化资源配置上,公司一方面通过专项培训,“微信课堂”,以及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对在岗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培训。另一方面,还需挑选优秀人才,进行专业培养,作为储备人才。

五、总结

社会保险的推出,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制度改革措施。社会保险工作是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可以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要充分意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方式和力度,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G27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0-0142-02

长春社会保险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了更好地服务大众,这是社会保险管理模式需要不断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本文讨论长春社会保险管理模式创新就是要简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手续、简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试行综合柜员制、社会保险财务简化基金缴费票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这需要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支撑,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业务,进行档案信息一体化建设。

一、简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手续,简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

(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定义及在民生服务中重要价值作用

首先,2009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提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确立了档案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其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价值在于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随着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以及人们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常常要通过查询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来确认一些问题。社会保险档案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如由于多种原因中断养老保险多年要求继续参保的人员,这种情况就需要查询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只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整保留过去的参保记录、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提供原始的缴费凭证,才能确认以往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记录情况,确定缴费事实,才能保障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手续、业务档案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对外服务上,意见集中在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网络经办、服务设施配备等方面,对进一步简化经办程序和手续要求比较强烈。其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规定不统一。经办业务的各分局自己规定,办理业务手续要求不一致,造成办事繁琐。再次,经办社保业务繁琐、手续多,需要留存纸制业务档案繁杂,造成工作效率不高。最后,社会保险纸制业务档案多,占用大量库房资源,占用大量人员、占用大量分拣整理档案时间,造成工作效率不高。

(三)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

首先,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作风的问题和服务态度的问题必须马上无条件整改。其次,工作方式、方法,要有新思路。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也应与时俱进,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的新问题。适应新形势采取新措施,通过学习,提高综合驾驭局势的能力和本领。再次,加强调查研究。从利于管理、利于服务、利于事业的角度研究解决问题。将调研结果应用到解决实际问题当中,提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业务流程,结合窗口职工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和分类。直面困难和矛盾,遇到问题,主动研究办法、采取措施。我们有一些工作之所以问题得不到解决,主要原因是不调查、不干事、不想事,凭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最后,抓好落实。缺乏主动性,不愿意抓落实,应付了事。缺少担当,不敢抓落实,患得患失。有了认真的态度,部门领导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了责任心和工作的主动性,工作能抓实、抓细,不当甩手掌柜的。

(四)提高工作效率,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首先,简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手续。社会保险业务规定统一,明确标准,统一口径。它是简化业务档案留存的前提。简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手续,重新明确经办流程。业务经办上要尽量简化,能不要的就不要,能内部传递的要实行内部传递,能不跑的就不要让服务对象来回跑,减少服务对象的麻烦,利于我们规范管理。如办理单位人员新参保业务取消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础信息呈报表。办理社会保险卡业务不再留存社会保险卡缴费协议。其次,简化业务档案手续。简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手续是前提。简化了业务经办手续,没必要的纸制档案不留存,制定统一档案电子化留存规范。如,个体业务类别中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电子存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外地户籍人员还需留存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或房屋所有权证。纸制存档:无。再次,改流程。对业务档案管理的流程进行梳理,按照业务管理类别分类整理业务档案的方式,重新明确经办流程,在业务经办窗口收集档案信息、高拍业务资料。事后大量业务档案集中扫描改为事中业务档案由业务经办人员分散扫描。再次,设立参保单位大客户接待室。对具有规模的单位,通过大客户接待室疏导分流。最后,增加事后考核管理。服务问题表面上是服务态度和效率问题,实质上是管理问题。服务监管到位,考核部门对分局业务部门纸制档案留存是否规范进行考核。

二、试行综合柜员制

(一)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创新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创新就是构建服务平台。服务平台是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环境的统称,由人(柜员)和计算机技术(软件、硬件)构成。目前,各银行普遍实行柜员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明确要求积极推进专管员制向柜员制转变。社会保险部分单位开始实行,卓效显著。

(二)试行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原因

社会保险专管员制将经办的业务,划分为业务环节,对应业务环节设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和经办窗口。办理业务时,到多个窗口排队,排队的时间比办事的时间还长。推行柜员制管理,这意味着今后凡参保企业或个人可以在任何一个柜员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人员增减、缴费等业务,实现一个窗口接待、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社会保险柜员制体现以人为本,解决参保人员重复排队、排队长的问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社会保险经办模式创新向柜员制转变是大势所趋,社保需要培养有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社保业务知识和信息管理技术知识的复合人才。长春社会保险简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手续,试行综合柜员制。明确窗口业务经办人员责任。将业务材料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自然融入业务经办各个环节,实现档案整理与业务紧密相连。

(三)试行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采取的措施

首先,借鉴经验、积累实践经验,实现完善柜员制的目标。借鉴经验,可以少走弯路。先有近期目标,再有长远目标,不断逐步完善实现,积累实践经验。实现柜员制不是一蹴而就的,流程再造需要依据一定的基础和保障条件,才能不断地达到阶段性目标,逐步达到实现柜员制的最终要求。其次,设立专门业务咨询窗口。为办事人员答疑,分流减少柜员窗口的不必要工作的压力,保证柜员窗口顺利受理业务。再次,建立业务大厅分管局长、处长轮流值班制度。领导轮流值班工作中体现带头性和示范性。遇到重要问题可以及时化解矛盾,及时沟通处理解决。再次,制作粘贴清晰的指示引导牌,增设滚动大屏幕。滚动大屏幕播放业务指南,显示办理每项业务所需的各种要件、流程等信息,方便引导群众办事。再次,在业务大厅设立引导员。招聘引导员进行培训,加强服务,对不熟悉流程的办事人员正确引导,方便群众办事。最后,柜员窗口设评价器,将柜员的工作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社会保险财务简化基金缴费票据的管理

简化基金缴费票据的管理,提升了社会保险财务系统服务水平。以便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体系。通过参保单位存款填写征集流水号、银行、社会保险局、邮局邮寄票据联合来实现批量自动对账、实收分配、实行由邮局统一打印票据并统一邮寄,邮寄地址非常重要,方便参保对象,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的管理服务水平。改变了原有的企业到窗口取发票的模式,而是以通过邮局邮寄发票的模式。这样,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高了我们的服务水平,提高了社会保险财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四、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支撑,发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信息一体化建设

当前,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实现档案管理功能融入社保业务系统,发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信息一体化建设。

(一)简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手续,简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加快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

发现档案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扩大其功能范围和操作的实用性,使我们的社会保险档案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更好地服务民生。首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核心平台三版是基于B/S/S的多层架构设计而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系统采用此技术架构开发,为了与社会保险核心业务系统的技术架构以及工程形态上保持一致,便于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业务的有效整合。其次,简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制定统一档案电子化留存规范,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软件程序设计编程实现。社会保险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接口,实现了与业务对接,能双向数据交换、共享。最后,随着改进简化业务程序,配置扫描设备如高拍仪、扫描仪,为扫描工作提供充分的硬件设施。在我们能力范围内的,能配备的服务硬件尽量配置齐全,暂时配备不到位的积极协调,尽量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早日配备到位。在硬件配备上,充分发挥二维码在档案扫描、归档中的优势,在扫描工作中引进高拍仪、扫描仪、扫描抢,节省人员录用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综合柜员制要求更好服务民众,建立一套适合柜员制业务经办模式的计算机档案、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就突显重要

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创新由专管员制向柜员制转变是大势所趋,计算机信息技术有效运用为之保驾护航。实行综合柜员制需要,真正让参保对象方便、满意需要,快速提供档案查询,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需要,大力推进档案计算机信息化进程。

(三)财务简化基金缴费票据的管理同样需要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支撑

信息部门负责对业务处室的需求进行分析、讨论、程序开发、系统测试及完善、系统运行。简化基金缴费票据的管理,提升了社会保险财务系统服务水平,提高了社会保险财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以便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体系。随着网络信息的迅猛发展,广大群众对社会保险需求的提高,社会保险服务工作也要随之发生变化。通过社会保险管理模式创新,简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手续,简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试行综合柜员制,社会保险财务简化基金缴费票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更贴近社会、贴近群众,社会保险工作更好服务民生。此外,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扩大其功能范围和操作的实用性、便捷性。加快社会保险计算机信息化建设步伐,发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信息一体化建设。

【参考文献】

[1]田景.中国保险业及保险监管的信息化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3.

篇3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运营现状

1.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用于支付制度建立前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支付制度的保险主要运用现收现付的筹集方式;对于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则实现完全的积累制度模式;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则采取现收现付并稍有结余的筹资模式。我国社会保险资金实施的主要原则是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补贴和单位与个人的社会保险费。不同的保险项目的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和比例有很大的不同。同时,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因而存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并且地区经济差异比较大,各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情况也存在不同,在总体上呈现出地域差异性。

2.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方式与收益状况。我国的社会保险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市场环境还不成熟。所以,政府应该更多地为基金的安全运行考虑,必须限制保险基金的投资取向。当然政府所强调的安全性是建立在牺牲效率基础上的,单纯依靠银行来买国债的基金运行模式显然不能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增值的目的。

3.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首先,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已经从过去的多部门管理转变为现在的统一管理,主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运行中根据行政区划而设置不同级别的管理机构。在各省市县分别设置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门负责本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其次,按照社会保险的管理要求应该实行政企分开的管理原则,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以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为核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主要职责是为保证保险对象的基金安全来开展相应的财务、会计和审计稽核工作,委托金融机构实行保险金公开发放,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对保险基金进行运行监控等。再次,我国各级政府都设立由本级政府分别牵头的“劳保”、“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从而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确保基金运行的安全和高效。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1.转制和人口老龄化引发的资金缺口问题。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正在由传统的现收现付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这样就会造成较大的资金缺口,在养老保险领域资金缺口较为严重。在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已经到退休年龄的老人在新体制中没有履行缴费义务,而要享受养老金的福利;已经达到中年的职工在制度建立之前也没有履行缴费义务,从而就形成了隐形的债务。并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所以社会保险的基金缺口将越来越严重。

2.法制不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直接决定着我国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它的成功管理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基础。但是我国目前没有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这就给社会保险的运营带来的很多不便。

3.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很大部分分散在地方政府,全国没有统一的监管渠道。所以就出现了各部门不仅负责政策制定同时负责运营,这就导致社会保险的监管被架空,频繁出现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的现象。

三、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可采取的运营模式分析

1.两种不同性质的基金分开管理。我国可以将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基金分开管理,保证各自的有效管理。社会统筹部分管理的重点是要实现资金及时、足额的收付,只有在满足了支付需要后才可以将基金用作长远投资。个人账户资金管理的重点就是运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获取更大的收益。所以要求管理个人账户基金的机构应该是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

2.个人账户积累资金由商业性的公司经营。个人账户的结余基金可以交由商业性的基金管理公司运营,但是必须保证他们的运营在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这样可以减少地方政府的负担同时避免基金被挪作他用。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下,个人账户的积累基金将以合法的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市场运作。

3.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步伐。首先,可以专业托管。我国可以先由政府按照专业的指标从实力雄厚的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中选出具有实力的机构委托其保管社会保险基金。其次,发起开放式基金。中央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可以设立上市的用于专业投资的开放养老基金,这样保证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

篇4

对农村是否纳入征税范围持肯定意见的比较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则是普遍性和公平性。就社会保险税性质而言,征税的范围应该倾向于更宽泛的覆盖面,即要求在全社会普遍实施,使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得到保障,这也体现公平。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各国在开征社会保险税之初,都有一定的征税范围限制,不能做到筹资和支付的普遍性。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已经十分富裕,一部分地区比较贫穷,甚至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对于这些地方来讲,更重要的是脱贫、解决温饱问题,而不是社会保险问题。对于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全国农村贫困救济基金,从农村税收积累所得。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可以以乡镇或县为单位建立统筹式的区域性社会保障制度,待有条件建立普遍的社会保险制度之时,自然把征税范围扩展到农村。因此,基于这种经济二元性突出和管理水平局限性的考虑,暂不能把纯粹的农业劳动者(农场除外)纳入社会保险税纳税义务人范围。

对于党政机关和实行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应不应该纳入纳税义务人范围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党政机关和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经济收入或其收入不能满足其实际支出需要,如果对其征税,实际是对财政支出征税,这是毫无意义的。也有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党政机关和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享受着国家养老和公费医疗。但正是这种“国家统包”型的办法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动因之一。同时,若不对党政机关和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征税,必然会呈现出社会保险税的不公平,并对其他纳税人心理产生不平衡,从而加大征税的难度。因此,从保持税制的规范性和公平性考虑,城镇纳税人应该包括党政机关和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实在美国,联邦政府对公务员也是要征收社会保险税的。

二、征税对象的确定

根据国际惯例,社会保险税的征税对象应为纳税人的工薪收入。我国目前社会保险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支出与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因此,必须对工薪作出准确、规范的界定。

工薪的界定直接关系税基的确定。其确定依据有二:首先要考虑税收收入,应尽可能宽一些;同时,也要考虑征管的便利,要具有可操作性。根据国际经验,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险税税基宽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即不实行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项目。而且他们在计算个人应税收入时,不仅要计算货币工资,还要计算“附加福利”。所谓“附加福利”是指雇员获得的除货币工资和薪水以外的所得利益,如雇主提供的汽车、住宿、休闲工具、培训开支等。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一个比较实际的选择,是以1998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项目为税基。这样税基可以扩宽,同时也可以对税收收入进行实时预测和评价,为征收提供了现成的依据。

关于社会保险税的税基是否需要设置上限或下限的问题至今尚有争论。就基本养老保险而言,在过去缴费体制下,设置了上限和下限,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沿袭这种做法。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税工薪收入应是职工的全部工薪收入,在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前提下,比较合适的选择是既不设上限也不设下限。

三、税目、税率的确定

在《劳动法》规定的五个社会保险险种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涉及的人群范围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涉及的基金金额也最大。社会保险税的开征应重点解决城镇劳动者共同的基本养老、失业及医疗保险需要。这三种险种的实施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同时也考虑到目前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因此,应该将当前征收社会保险税的对象确定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基本险种,亦即将基本养老保险

篇5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 税式征管 必要性 可行性

一、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必要性

社会保险费征收税式管理是社保费筹资制度发展的必然这既是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的需要,同时也是有效控制参保单位和职工在参保和缴费问题上的逆向选择、防止参保缴费上的道德风险的需要,除此之外还有如下两点。

(1)税式征管是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各主体之间法律责任的需要。目前,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的核定制度带来的突出问题是:申报主体、核定主体和征缴主体三方之间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参保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少报、漏报社保费现象,还有一些社会保险机构(包括行业垂直管理系统的代办机构)将归集的社保费不按期如实向核定机关和征收机关申报解缴,而是占压(有的跨月份短期占压,有的跨年度长期占压),有的甚至挪用于炒股;有的把社保费作为收入当工资发放等现象。检查机关发现这些问题时,因法律责任难以界定而无法处罚。因为缴费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进核定,核定确认的缴费数是征收机关依法征缴的依据,企业未申报的,但又确实是那些代办机构归集的社保费。面对参保人利益受到损害和社保费隐性流失等情况,检查机关无处罚的法律依据,只好不了了之。执法部门在划分上述三者之间的法律责任时,感到有些无奈,即缴费人本应承担的如实申报的责任转嫁给了核定机关和征收机关,核定机关没有足额核定,应核定尽核;征收机关没有足额征收,应收尽收。如果对缴费人不如实申报事实进行处罚也不妥,因为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缴费数是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盖章认可的,这种认可具有法律效率。如要缴费人承担不如实申报的法律责任,则法律依据不足,因为征收机关以核定机关的核定数为征收依据,企业申报不实,核定机关有责任。实行税式征管后,建立参保单位和缴费个人自行申报制度,征收机关将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数作为征收依据。如果参保缴费单位不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就可以追究申报主体的法律责任。所以,实行税式征管,建立自行申报制度,自核自缴,既有利于明确社会保险费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又能提高全社会参保缴费的法律责任和意识,还能强化府保险费足额征收,使地税部门和社保部门真正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调。

(2)税式征管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率的需要。目前社会保险缴费制度安排导致企业申报核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的实际工资总额不相符。以湖北省省直统筹为例,社会保险费申报不足核定不足情况普遍存在。没有做到应核尽核,应征尽征,30%费源流失(见表1)。国家政策规定了申报缴费的下限和上限,即参保人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进行保底和封项。社保费实施地税全责征收后,通过实行“双基数”申报,能解决社保费旧征缴办法中基数核定欠规范的问题,并能按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企业应缴社保费数额,确保所产生的原始应征数据真实可靠,从而有效抑制目前社保费申报和征缴中出现的费源流失问题。

2、社会保险费税式管理的可行性

(1)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已具备“准税收”的属性。国家是社会保险费的唯一管理主体,有比较完备而且具备一定立法层次的政策制度体系,确定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征收管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固定性和规范性。从养老保险制度改为统账分离,统筹账户要向个人账户划拨的问题得到破解。社保费实行税式管理,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工资总额据实征收,有效调节平衡参保人员利益分配,发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优势。现有养老保险制度为社会保险费税式管理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税务机关征收的实践为实行社保费税式管理奠定了工作基础。全国已有20个省、市、区实行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税务机关充分利用税收征收管理资源、优势和经验,对社会保险费实行费式管理,建立费源台账,实行源泉控制;建立了社会保险费费源管理制度,开展征缴稽查,清收各类欠费;开发了征缴软件,对社会保险费实行了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实行税务征收省市较之以前普遍征缴率和收入总量都大幅提高,即社保基金征缴率相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省份,其征缴率要高出10%以上,每年征缴率均高达95%以上。税务机关是专业化的、社会化的征收组织,基础设施好,管理规范,特别是“金税工程”的实施,大大提高了科技化、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全国形成了统一的征管信息网络。税务机关可以借用税收征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税务机构遍布全国,拥有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员、严格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征管手段,便于规模化、集约化管理,降低税费征收成本。

(3)国内一些省份率先推行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的实践为全面推行税式征管提出了可能性。如广东省于2005年就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劳动社保部门将不再负责社保费的申报、核定、追缴工作,建立起了地税部门负责社保费申报、核定、征收、追欠、查处、统计和化解,社保部门负责社保费登记、计账、待遇审批和基金发放管理的新模式。这种模式真正实现了社保费“收支两条线”。广东省还建立“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地税机关重点稽查、以查促管”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明确企业应按有关缴费政策规定和要求自行计算、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强化了缴费人自觉申报缴费意识,明确征缴双方法律责任,理顺征缴双方关系。

(4)国际经验也证明了社保费税式征管在实践上的可行性。世界上已经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32个国家和地区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税或费。许多国家社保基金筹资形式的主要部分是“费”而非“税”,但征管体制则归属于税务部门。如英国上议院决定于1999年4月1日将原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缴款征收机构及其征收职能并入税务署,国家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缴款政策由税务署制定。俄罗斯也实行了社会保险“费改税”的改革。2000年8月5日普京签署新《税法典》,将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付费部分改为统一的社会税,养老保险费由改革前的缴费形式变为以统一社会税形式缴纳,其征收机关由原来的社会保障部门改为税务部门。国外的经验为我国改革社保费筹资方式、实行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提供了可行性参考。

二、推行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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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必要性

社会保险费征收税式管理是社保费筹资制度发展的必然这既是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的需要,同时也是有效控制参保单位和职工在参保和缴费问题上的逆向选择、防止参保缴费上的道德风险的需要,除此之外还有如下两点。

(1)税式征管是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各主体之间法律责任的需要。目前,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的核定制度带来的突出问题是:申报主体、核定主体和征缴主体三方之间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参保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少报、漏报社保费现象,还有一些社会保险机构(包括行业垂直管理系统的代办机构)将归集的社保费不按期如实向核定机关和征收机关申报解缴,而是占压(有的跨月份短期占压,有的跨年度长期占压),有的甚至挪用于炒股;有的把社保费作为收入当工资发放等现象。检查机关发现这些问题时,因法律责任难以界定而无法处罚。因为缴费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进核定,核定确认的缴费数是征收机关依法征缴的依据,企业未申报的,但又确实是那些代办机构归集的社保费。面对参保人利益受到损害和社保费隐性流失等情况,检查机关无处罚的法律依据,只好不了了之。执法部门在划分上述三者之间的法律责任时,感到有些无奈,即缴费人本应承担的如实申报的责任转嫁给了核定机关和征收机关,核定机关没有足额核定,应核定尽核;征收机关没有足额征收,应收尽收。如果对缴费人不如实申报事实进行处罚也不妥,因为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缴费数是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盖章认可的,这种认可具有法律效率。如要缴费人承担不如实申报的法律责任,则法律依据不足,因为征收机关以核定机关的核定数为征收依据,企业申报不实,核定机关有责任。实行税式征管后,建立参保单位和缴费个人自行申报制度,征收机关将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数作为征收依据。如果参保缴费单位不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就可以追究申报主体的法律责任。所以,实行税式征管,建立自行申报制度,自核自缴,既有利于明确社会保险费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又能提高全社会参保缴费的法律责任和意识,还能强化府保险费足额征收,使地税部门和社保部门真正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调。

(2)税式征管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率的需要。目前社会保险缴费制度安排导致企业申报核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的实际工资总额不相符。以湖北省省直统筹为例,社会保险费申报不足核定不足情况普遍存在。没有做到应核尽核,应征尽征,30%费源流失(见表1)。国家政策规定了申报缴费的下限和上限,即参保人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进行保底和封项。社保费实施地税全责征收后,通过实行“双基数”申报,能解决社保费旧征缴办法中基数核定欠规范的问题,并能按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企业应缴社保费数额,确保所产生的原始应征数据真实可靠,从而有效抑制目前社保费申报和征缴中出现的费源流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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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是为农民的养老问题和社会基本福利提供一定的保障资金,因而农民轻易不会动用该笔资金,但是由于全面投资理财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发生着相应的改变。

一、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一)管理不规范严谨

现阶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标准主要以当地政府为主,国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并没有制定和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因此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基金管理制度不规范,管理过程不严谨,没有专人对基金管理进行严格督查的现象。尤其是现阶段在农保基金管理中还缺乏大量优秀专业的管理人员,现有的从业人员管理水平较低、管理能力较差、特别是对信息化技术掌握程度比较低,因此导致绝大多数农民在领取或运用基金的过程中仍然需要依靠人工办理,所需时间相当长而且过程也非常麻烦,所谓人多手杂,在此过程中很容易造成工作失误[1]。

(二)管理层次低 管理过于集中

目前,个人账户机制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方式,基金来源主要是通过个人缴费和一小部分的国家政策扶持下的集体补助,并且最重要的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层次过低,主要集中在县级政府下设的机构进行管理运营,这些县级政府条件有效,缺乏获取及时新鲜的市场信息的渠道,管理方法陈旧落后,尤其是地方政府经常在县区管理基金的过程中横加干预,这也使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被某些地方政府或者县区官员挪用的现象,人们常说“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全部集中在一个地方进行管理,风险度非常高,安全性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2]。

(三)基金效益过低

目前我国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有两大管理途径,一个是存在银行做定期,另一个就是购买国债。这两种基金管理途径非常安全,基本没有任何风险,但是相对的,基金收益也非常微薄,农民的基金往往一年到头也并没有增值多少,随着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刺激消费的降息政策,现在存在银行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连保值都相当困难。然而农民对金融市场中的其它投资方式不是十分了解,有关政府部门也没有派专人对其进行基金投资管理指导,并且现在金融市场中有高回报的投资管理方式如股票等等都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并且经常出现波动,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处在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自主管理模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自主管理模式,指的就是农民个人或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将基金进行自主投资和管理。这样拓宽了基金管理的平台和渠道,增加了基金收益的机会,基金管理在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的基础上有增添了许多其他方式,比如说将基金放置到股票市场当中,或者现阶段最热门的网上金融市场当中,例如余额宝、借贷宝或者其他P2P融资渠道。这些资金管理平台回报率较大、利润较高,能够使得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现大幅度增值。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并不是十分稳定,还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虽然收益比较高,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的风险也比较大,由此可以看出自主管理模式的安全性还有待提高[3]。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银行管理模式

农村保险基金银行管理模式需要与传统的将基金存入银行错顶起是需要进行区别的,这里所指的银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而是国家为了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门成立的保险基金银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通过专门的保险基金银行以放贷的形式进行管理,通过在放贷过程中收取一定额度的利息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和增值的主要途径,并且由政府全程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安全性较高、风险度较低。建立专门的保险基金银行实际上就是将原本的管理机构进行整合,通过政府全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了基金保值增值的高透明度,防治地方官员私自挪用保险基金行为的发生,但是建立专门的保险基金银行所花费的精力和投资相当大,并且时间较长,因此暂时还不能大规模的进行推广。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受托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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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是指对筹集和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运营的管理以及基金核算和监督等,它贯穿于社会保险动态与静态管理的全过程。基金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基金的安全与保值增值,它的管理内容一是基金收支管理,二是基金的投资和运营。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尚缺乏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科学管理和运作的方法及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必须改革现行的基金管理体制。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营层次低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个人账户机制,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集中在县级政府下设的机构管理运营,这使得绝大部分基金的管理运营集中在不具备相应基金管理人才、技术和投资主体的区县一级。由于运营层次低,基金不能形成规模优势,收益不高。而且基金存放在县级,还存在着被地方政府挪用的风险。

(二)缺乏规范化管理

新农保基金的经办管理体系不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滞后,缺乏专职农保工作人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及运用都不是按照严格的法制化程序执行的,而是根据地方政府的政策来执行,这就造成了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的监督。由于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相关工作系统软件,使得新农保基金从收缴、存储、移交到保险金的审核、发放都得使用手工操作,经手人员多,手续庞杂,工作量大,误差率较高。

(三)保值增值能力较弱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途径主要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尽管这两种方式安全可靠,无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基金的损失,但其收益与国民经济的增长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只有当农民投保的回报率高于银行储蓄的利率时,他们才会积极投入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中去。针对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状况,选择合理的基金管理模式对于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

从国外情况看,目前流行的社会保险的基金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第一,政府直接管理。这种基金管理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其优点在于便于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缺点在于难以获得较高的回报以及存在政府挪用的风险。第二,基金会管理。这种基金管理模式以澳大利亚为代表,其特点是个人账户的出资人就是基金会的会员,对基金运作拥有一定的建议权,便于民主管理和监督,缺点在于决策权力过于分散。 第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这种基金管理模式以智利为代表,其特点表现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的效率,投资者可在竞争中得到较高的回报和良好的服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既要借鉴国外经验,又必须符合我国的现有国情。根据我国国情,新农保基金不宜采取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以基金管理公司形式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在进行基金管理体制改革时,我们可以借鉴“智利模式”的成功经验,以省为单位建立行政或经济区域性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这些基金公司作为金融法人进入金融市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可以直接或以委托的形式运作基金,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与其它金融机构不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投资运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返还给农民,用于农民的养老需求。为此,国家应给予其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和项目优先选择、破产优先偿还等保护性措施,以保证其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体现国家对农民养老的责任和义务。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模式选择

(一)投资方式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传统的投资方式包括银行存款和国家债券投资。银行存款投资优点是安全可靠,无风险;缺点是当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指数时,基金面临贬值,因而这是一种保守的投资方式。为保证基金投资的安全,应规定基金用于储蓄存款的一定比例,但不把它作为基金投资的一种主要方式。国家债券投资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养老保险运营方式,在国外常常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社保基金投资于公债的比例,主要原因是国债信誉好,风险小,易于变现。

除了上述传统的养老保险基金投

资方式外,在有效规避风险的前提下还可以尝试进行以下投资。

1.投资不动产。这种投资方式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办机构把社会养老基金用于购买或建造房地产。不动产投资在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保证有较高的收益率,但由于其投资回收期较长,占用资金量很大,流动性差不易变现,因而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随时支付,同时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有一定的风险性,但可以避免高通货膨胀率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不利影响。

2.投资境外市场。这种投资方式一是可以扩大养老金的投资范围,调整其资产结构,促使养老金投资多元化;二是可以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当不同资产收益的相关性较弱时,将这些资产纳入一个投资组合,可在保持平均收益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投资风险。

3.投资实业。是指基金经办机构通过自主将基金用于兴办经济实体,或通过参股的方式参与到企业经营活动,这是一种直接的、风险型的投资。这种投资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报酬率,基金直接进入生产流通领域,需要进行专门评估降低投资风险以保障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可以选择一些相对来说风险小、周期短、效益显著的领域进行实业投资,在短期内获得较高利润并收回本金。

4.发放委托贷款。在我国禁止银行以外的机构直接发放贷款,经办机构可以通过银行机构发放委托贷款,从而获取一定的收益。对发放的贷款的对象和用途,在风险可控的情况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自主选择。

5.投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正处于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急需大量资金,这也为养老保险基金开拓了一条新的投资渠道。

(二)投资组合模式

发达国家的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取得的较好收益和实现了基金的保值增值与其投资组合的下述特点是分不开的:一是加大股票在投资组合中占有的比例;二是坚持多元化投资与分散化投资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我国来说,基金投资组合的发展方向是拓宽投资渠道,实现多元化投资,同时允许农村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在我国的农村社保基金投资组合中,既要包括国债、银行存款等稳定的品种,也要包括股票、基金、政府或公司债券等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由于各类投资项目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各异,因此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有利于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 刘瑞莲.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必要性和对策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29).

[2] 陈淑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选择[j].商场现代化,2010,(7).

[3] 汤晓阳.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问题探讨[j].四川大学学报,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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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智利模式”简介

智利模式的基本内容,是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将个人工资总额的10%存入个人账户并进行积累,并且交由私营机构投资管理,最终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储蓄及增值收益作为个人养老金的资金来源。

1.1 养老基金的筹集方面

智利实施的是政府立法和监控,民营机构具体操作,个人账户强制储蓄,政府承担最终风险。保险费完全由个人负担,雇主不承担缴费义务。雇员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月工资的10%),缴费金额全部记入养老金的个人账户。

1.2 养老金的管理和运营方面

智利的基本做法是,由多个竞争性的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s)来负责个人账户养老金资金的管理并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作,利用投资回报收益使养老基金升值。

1.3 养老基金投资监管方面

智利政府采取严格的数量监管模式。同时,为了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政府成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总监署(safp)来管理各公司的运营状况。

2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基金管理状况

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方式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同时辅助于“五保”制度。从全国各地试点的新办法与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比较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原则明确、模式统一,新制度已经较原有监管制度有了显著的有效性和先进性。但是,它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不够规范、监管缺失、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单一、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方面。

3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造成基金流失

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挪作他用;国务院也多次明文规定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3.2 预筹积累为特征的储蓄型保险制度导致养老基金互济性差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予以适当补助,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与城镇养老保险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并不具有互济性。

3.3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差

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将直接影响到个人未来养老金的给付,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积累制养老金制度下形成的巨额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将面临巨大的通货膨胀风险和经济增长风险。

4 “智利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4.1 政府在投资运作中的作用发生转变

在公共养老保障体系中,政府由直接包办养老基金投资运作转为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运作。政府职能转向投资运作的监督和管理,养老基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资管理适当分离。这是一个基本经验。

4.2 不同类型养老保险基金应该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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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52-0089-01

1 “智利模式”简介

智利模式的基本内容,是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将个人工资总额的10%存入个人账户并进行积累,并且交由私营机构投资管理,最终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储蓄及增值收益作为个人养老金的资金来源。

1.1 养老基金的筹集方面

智利实施的是政府立法和监控,民营机构具体操作,个人账户强制储蓄,政府承担最终风险。保险费完全由个人负担,雇主不承担缴费义务。雇员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月工资的10%),缴费金额全部记入养老金的个人账户。

1.2 养老金的管理和运营方面

智利的基本做法是,由多个竞争性的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s)来负责个人账户养老金资金的管理并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作,利用投资回报收益使养老基金升值。

1.3 养老基金投资监管方面

智利政府采取严格的数量监管模式。同时,为了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政府成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总监署(SAFP)来管理各公司的运营状况。

2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基金管理状况

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方式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同时辅助于“五保”制度。从全国各地试点的新办法与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比较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原则明确、模式统一,新制度已经较原有监管制度有了显著的有效性和先进性。但是,它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不够规范、监管缺失、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单一、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方面。

3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造成基金流失

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挪作他用;国务院也多次明文规定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3.2 预筹积累为特征的储蓄型保险制度导致养老基金互济性差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予以适当补助,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与城镇养老保险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并不具有互济性。

3.3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差

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将直接影响到个人未来养老金的给付,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积累制养老金制度下形成的巨额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将面临巨大的通货膨胀风险和经济增长风险。

4 “智利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4.1 政府在投资运作中的作用发生转变

在公共养老保障体系中,政府由直接包办养老基金投资运作转为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运作。政府职能转向投资运作的监督和管理,养老基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资管理适当分离。这是一个基本经验。

4.2 不同类型养老保险基金应该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个人账户基金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应该实行政府机构管理模式。但应该与统筹账户基金的管理完全分开,以有效避免个人账户资金被统筹基金挪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由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理事会统一负责筹集的,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管理。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可以建立独立的补充养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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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特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的,反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是国家用来管理指导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重要工具。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养老保险基金未来收支压力日益沉重的背景下,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可以增强基金筹集、运营和使用的计划性与约束力,有效提高基金运行效益,兑现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承诺,促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起步较晚。2010年1月2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保基金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正式开始。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国务院规范性文件上升到人大法律规范,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与其它四种社会保险相比,养老保险具有涉及面广、影响时间长的特点。从财务管理层面看,编制养老保险基金预算需要运用保险精算工具、建立中长期预测模型等技术手段,评估未来基金的充足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仅要当期预算平衡,还要保证结余基金保值增值。实践中,由于受公共管理能力和基础数据的制约,我国政府部门总体上缺乏对社会养老保险中长期的预测。目前我国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市财政、社会保障部门采用的养老保险预算的预测模型比较粗糙,迫切需要科学的模型理论来提高预算的精度。在理论研究上,国内学者对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方面的成果不多,特别是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本文基于对国外在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经验和模型构建方面研究成果的述评,以及国内研究现状的梳理,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预算提出了几点启示。

二、 国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1. 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的国际经验。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的模式大致有三类:一是专项基金预算模式,以美国、日本和德国等为代表;二是政府公共预算模式,以英国、瑞典等福利国家为代表;三是完全脱离政府财政的预算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严格来讲,第三种模式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预算,而且目前只是被少数小国所采纳。下文选取前两种模式的三个代表性国家:美国、日本与英国,分别阐述其在养老保险预算管理方面的经验。

(1)美国。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由财政部实行经常性预算之外的独立预算管理,即实行专项基金预算管理模式。Koitz(1998)指出实行独立预算一方面是为防止联邦预算赤字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产生影响,避免社会保障基金盈余掩盖公共支出的巨额赤字;另一方面是因为养老保险基金与其它社会保障项目不同,其收支具有长期性,需要对其进行短期(10年)和长期(75年)预测,以便政府及时调整政策应对未来支付高峰。Koitz(2000)指出美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经历了独立到统一,再到独立预算的过程,因每一次变动都有相应的法案跟随,确保了预算编制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为编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美国有多个政府机构每年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进行中长期预测,主要有社会保障总署(Social Security,缩写SSA)、为总统服务的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The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国会预算办公室(The Congress Budget Office,缩写CBO)、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Social Security Advisory Council)等。这些政府机构都会根据实际人口、经济数据设定精算假设、建立特定的模型进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预测。

(2)日本。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特别会计预算,其实质是专项基金预算,预算编制受到《健康保险法》、《厚生年金法》、《社会保险审议官和社会保险审查会发》等共28项法律法规的限制。各项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管理有法可依,确保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与稳定性。与美国类似,日本政府部门重视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精细管理,突出养老保险预算的风险预测功能,规定厚生劳动部养老金局下设的精算处至少每5年对养老金体系的未来中长期收支做一次精算评估,并向公众披露,以此增加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3)英国。在英国,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全部纳入经常预算内,实行政府公共预算模式,同政府其他收支混为一体。资金收入来源于养老保险捐款,同其他税收收入一样列入政府的经常收入项目中;资金支出体现在两方面:部门支出DEL (Department Expenditure Limits,缩写DEL)预算下的工作与退休金科目中和每年的管理支出 (Annually Managed Expenditure,缩写AME)预算下的社会保障津贴项目中。英国养老保险的收入与支出分别由财政部(Her Majesty's Treasury)和工作与养老金部(Department for Work and Pensions)负责管理,每年度养老保险收入与支出预算,分别基于两个部门建立的预测模型结果来编制,最终由预算办公室(The Office for Budget Responsibility)的公共预算部门则基于对这些部门预算结果的审核来制定年度预算。此外,政府精算部(Government Actuary's Department)每5年向国会提交并向公众披露的国家保险基金财务报告,用以展示基于精算假设和模型技术的短期(1年~2年)和长期(5年)的国家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为养老保险预算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从制度层面,美国、日本的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实行独立于国家预算之外的专项基金预算模式,有利于防止政府预算赤字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产生影响,并且预算依法律运营,体现了社会保障预算的严肃性;英国的养老保险预算实行政府公共预算模式,养老保险的收支全部纳入国家预算,政府直接参与其具体的管理工作,体现了较高的福利水平,其前提是国家有较强的经济支持力,否则会对国家财政造成较大困难。可见,美国、日本的养老保险专项基金预算模式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实际最为接近,因此其预算管理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从技术层面,美国、日本、英国三个国家的政府部门都重视利用模型技术对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的财务状况进行预测,为养老保险预算提供决策依据,并定期公布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严谨真诚的管理态度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值得我国预算编制部门学习和借鉴。

2. 政府部门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在养老保险预算制度比较健全的西方国家,政府部门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构建与应用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瑞典、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精算机构定期对社会保障基金或公共养老基金在未来长期内的财务状况做出预测,为养老保险预算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从理论上看,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预算建立在对未来计划人口预测、未来工资和利率预测的基础上,根据输入变量赋值方法的不同,通常将养老保险未来收支的长期预测模型划分为确定性模型、多情景模型、随机模型等三类。

确定性模型的输入变量是一系列预先设定的值,输出结果是点估计值;如果在确定性模型上增加情景测试,通过对输入变量在若干可能情景下分别赋值,就会生成在不同情景下的预测值,即为多情景模型。随机模型则通过考虑一个或多个输入变量在时间上的随机波动,能够生成基金未来财务变量估计的概率分布。其基本思想是:基于每个输入变量的历史数据,先构建时间序列随机模型,再利用蒙特卡洛模拟方法进行随机模拟,最后得到社会保障基金未来财务变量的概率分布(Kenneth,2007)。

与确定性模型相比,随机模型不仅可以提供对未来财务结果的预测值,还可以给出这种预测在一定概率下的估计区间,有利于读者理解预测结果所面临的不确定,因此它是养老保险基金未来长期财务预测发展的新趋势。由于该模型的数学表达和运算过程比较复杂,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不容易掌握和运用,因此,目前大部分国家政府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预测仍然采用高、中、低三个情景的确定性模型,只有美国采用随机模型预测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的长期财务状况。可以说,美国政府部门在运用随机预测模型对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财务状况做出预测,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方面走在世界最前端,有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

Clark (2003)指出美国政府部门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财务随机预测模型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总署SSA所属总精算办公室的OSM模型(OCA Stochastic Model)、国会预算办公室的CBOLT模型(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Long Term),以及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Social Security Advisory Council)的SSASIM模型等。

(1)OSM模型的研究与应用。从2003年开始,SSA在确定性模型、多情景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OSM随机预测模型。SSA(2004)详细阐述了用OSM取代多情景方法对总和生育率、死亡率的下降率、移民率、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实际利率、实际工资增长率、残疾发生率和康复率等因素建立时间序列模型,以及通过对误差项的随机模拟,得到每个影响因素的75年预测值的过程,并基于随机输入变量的大量取值,生成每年基金财务状况的随机预测结果。

(2)CBOLT模型的研究与应用。在美国,CBO的职责在于客观及时地分析国家经济状况和联邦政府的预算报告,并依据自身对有关经济和技术因素做出的假设,对总统预算进行分析和修改,其预算报告中有单独的养老保险预算部分。CBO(2001)在模仿SSA的基础上,选取了与SSA相同的9个随机输入变量,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的随机预测模型CBOLT(CBO Long Term Model),其优势在于将人口子模型、经济子模型、制度子模型和社保基金财务状况的输出子模型,编制成了一体化的程序,使随机模拟过程变得更加简单快捷,有利于在实务部门的推广应用。

从2002年起,为了分析联邦政府潜在的社会保障财政改革可能造成的长期财务影响,以及各种潜在改革对不同人群产生的不同影响,也为了给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提供定量分析支持,CBO开始构建和使用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微观模拟模型。CBO(2005)和 CBO(2009)概括介绍了经过8年时间建立的CBOLT,认为它是一个集人口、经济和联邦预算为一体的基于个人的微观模拟模型,其优势在于能够提供详细的个体层面的人口统计与经济变量的预测数据,并允许代表样本被分成任何可以想象的人口组,从而能够分析潜在的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对系统内每个个体或者按任意特征变量划分的人口组所产生的影响效果,能更好地满足联邦政府对于预算和分配效应深入分析的需要。

(3)SSISIM模型的研究与应用。SSISIM 模型由美国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的政策模拟小组(Policy Simulation Group)建立,用来定量地模拟对DB养老金计划进行的各种参量改革、以及转变为DC型个人账户制的结构性改革等的效应。它从1994年开始每年向公众提供模型指导书(SSISIM Guide),介绍模型的整体框架和内容,描述模型的安装程序,并提供模型使用的参考资料和工具,目的是为政策研究者或研究人员提供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政策模拟模型。(Martin,2007、2009、2012)。

3. 学者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预测模型的研究。国外学者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人口假设、经济假设赋值方法的改进,以及对随机模型的构建与改进等方面。在人口假设方面,Lee (1992)提出了一种包含死亡率未来变动趋势的死亡率预测模型(Lee-Carter模型)。Lee(1993)建立了美国人口的Lee-Tuljapurkar生育率预测模型。在这两个模型的基础上,Lee(1994)用随机模拟方法取代了“高”、“中”、“低”三种情景的模型,建立了美国未来人口的随机模拟模型,其预测结果被CBO应用于1997年美国联邦政府的长期预算展望报告中。Samir Soneji(2011)在进行死亡率预测时,用现代统计方法代替美国SSA正在使用的线性插值和数量调整法,通过引入更多的风险因素(吸烟、超重等)得到更精确的死亡率预测。在经济假设方面,Foster(1994)基于历史数据分别为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实际利率、实际工资增长率等变量建立了一维的ARIMA模型,并对1994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报告短期的经济假设进行了评估,提出了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和实际利率三个经济变量间存在相关性的结论。在此基础上,Edward(1998)为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和实际利率建立了向量自回归模型(Vector Auto Regression, 简称VAR),使每个变量的估计方程中既包括了变量自身的滞后项,又包括其它两个变量的滞后项,这样可以捕捉到变量间的相关性对每个变量产生的影响,使模型的拟合优度更高。

在随机模型的构建与改进方面,Lee (2003)基于Lee-carter死亡率模型和Lee-Tuljapurkar生育率预测模型,以及利率、工资增长率、资产回报率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利用蒙特卡洛方法生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的随机预测,并对提高正常退休年龄、或增加税收、或将部分基金投资到股票市场等改革计划进行了效果评估。Martin(2003)尝试采用在数学上更复杂的结构时间序列模型为输入变量建模,并利用蒙特卡洛方法为输入变量设定不确定的长期预测均值。结果表明,结构时间序列模型比ARIMA模型得到的结果波动性更大,指出SSA采用的OSM存在忽略均值随时间的位移而导致对未来财务状况不确定性低估的问题。但随后Lee(2004)的研究证实,如果选取更多的输入变量,采用结构时间序列模型和常用时间序列模型的财务预测结果不存在显著差异。2004年后,有不少文献讨论对OSM模型的改进。此外,每年由精算、人口、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美国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的技术小组每年会对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报告的精算假设、模型方法等进行评估 (Technical Panel 2011) 。

三、 国内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1. 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方面。国内关于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理论成果不多,其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从社会保障整体出发,总结各国的预算管理经验,分析我国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现状,对建立我国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必要性、预算模式选择提出具体构想。朱柏铭(1998)对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理论依据、框架体系、运行条件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理论上的阐述,是早期比较有影响力的研究。周顺明(2000)从政府财政的本质职能,国家预算、复式预算与社会保障预算之间内在关系的角度阐述了社会保障预算产生的必然性,分析借鉴了国外社会保障预算的模式,提出了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政策、收支体系、收支分类、预决算编制等内容。林治芬(2006)则立足中国现实,汲取国际经验,完整论述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现实可行性、技术方法性和制度保障性,明确提出量化分析社会保障收支,进行长期精算预测模型的重要性。肖红梅(2007)基于对国内社会保障预算发展现状和社会保障预算模式的国际经验的背景,系统地分析了我国推行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难点,提出了应先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然后随着制度的日渐完善,最终编制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便于清晰地反映整个社会保障事务的收支全貌的观点。

第二阶段始于2010年前后,是围绕刚刚起步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际工作展开的研究。单晓红(2010)对社保基金预算的方法、路径与机制进行了深度解析,强调了新的预算制度要求预算编制方法要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综合考虑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社会保险制度运行发展情况,运用规范的财务预测和精算方法进行编制。杨燕绥等(2011)提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应依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尊重社会风险特征,养老属于长期性风险,建议年度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应建立在长期预测,甚至精算模型基础之上。闫俊(2011)指出养老保险预算编制应根据养老风险周期长且有积累性的特征,明确提出社保经办机构不仅要测算出下一年度养老基金收支总量,而且要通过精算模型预测远期养老基金收支需求,评估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支撑的收支平衡基准点期限。在预算监督环节,应提供预算的政策依据和支撑预算的主要假设等。

2. 基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预测模型方面。

(1)政府部门的研究。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从2010年开始编制,其预测模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按综合增长率测算,以2012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来说明预测模型,如公式1所示。

2012年预算数=2011年执行数×(1+综合增长率)+修正值 (公式1)

综合增长率预测综合考虑了预算指标近期及中长期增长变动情况,近期增长趋势以同比增长率为准,中长期增长趋势以近3年平均增长率为准。各编制单位根据指标性质和实际情况自主设定同比增长率和3年平均增长率的权重,计算综合增长率。可见,我国政府部门构建的养老保险预算模型具有简单易用的特点,但过于粗糙,模型未考虑人口的出生、死亡、迁移状况等人口统计变量、以及通货膨胀率、利率、实际工资的增长率等经济变量对基金收支的影响,因此预测结果精度偏低,与国际经验存在着很大差距。

(2)国内学者的研究。国内学者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预测模型的研究基本是空白,但存在一些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价值的实证研究成果,主要体现为应用长期精算估计模型预测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的财务状况、应用微观模拟模型评估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和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等两方面。代表性的研究有:王晓军(2000)明确了养老金计划长期精算估计的基本思路和模型,利用人口模型和工资模型对基本养老保险的长期财务状况进行预测,是国内将精算模型应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早期重要文献。高嘉陵(1999)率先将微观模拟模型应用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析中,介绍了微观模拟模型的基本思路和建模方法,并以烟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模型为应用实例,建立了人口状态模型和政策模型,给出了1996年~2025年人口变化的模拟数据和模拟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的状况。张世伟、李学和樊立庄(2005)利用长春市微观数据建立微观模拟模型,分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财政效应,指出了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就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优化和完善进行了探索研究。郝冬阳(2008)利用吉林省城镇人口微观数据,用Logistic模型对微观模拟模型中事件发生的相关参数进行估计,完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模拟实验。

四、 结论与启示

世界上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在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的制度层面强调依法律运营和预算的严肃性;在技术层面,政府部门和学者重视利用模型技术对养老保险基金未来长期的财务状况进行预测,为养老保险预算提供决策依据,理论研究成果丰富。相比之下,我国在养老保险预算方面的研究较少,代表性的研究主要围绕养老保险的管理模式和制度开展,虽然存在一些围绕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证研究,但缺乏从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角度出发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

鉴于养老保险预算编制部门对模型理论的迫切需求,我国政府部门和学者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重点开展支持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理论研究工作。为推进这项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在养老保险数据信息系统基础工程方面的建设。虽然我国从2002年已启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并且在劳动与社会保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仍然存在各地区数据和应用软件不统一,数据和指标的标准化程度不高等问题,现有数据很难满足构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财务预测模型的需要。其次,需要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精算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在我国,尽管早在2004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设立了精算处,并希望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精算报告制度,但由于在实践中缺乏制度保证和相关的专业人员,至今并没有建立起类似美国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预测报告。今后我们需要在法律和制度、机构和人员、基础数据和模型技术等各方面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财务预测分析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 高嘉陵.微观分析仿真的建模与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应用.计算机仿真,1999.

2.郝东阳.一个动态微观模拟模型及其在养老保险制度分析.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8.

3.林治芬,高文敏.社会保障预算管理.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 单晓红.社保基金预算的方法、路径与机制解析.中国社会保障,2010,(2).

5.杨燕绥,闫俊.依社会保险法做好社保基金预算. 中国社会保障,2011,(3).

6.闫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中的政府理财责任. 社会保障研究,2011,(1):26-30.

7.王晓军.中国养老金制度及其精算评价.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8.肖红梅.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07.

9.张世伟,李学,樊立庄.养老保险政策的微观模拟。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

10. CBO, U.S.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Uncertainty in Social Security Long-Term Finances: A Stochastic Analysis. December,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