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对市科技局的建议

对市科技局的建议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28 09:19:58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对市科技局的建议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对市科技局的建议

篇1

二、关于推进行政法律规范化建设状况。为推进行政法律规范化建设,我局首要在两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方面,认真开展了行政法律清算。上一年依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对本单位行政法律行为的法律主体、司法根据、法律权柄、法律文书和法律人员进行了认真清算。经过开展行政法律清算,本单位行政法律主体执行的现行有用司法、律例、规章33部,详细行政法律权柄57项,其中行政处分45项,行政强迫1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柄9项。在此基本上,将本单位行政法律根据汇编成《市科技局行政法律权柄汇编》一书,还编印了《市科技局规范行政法律行为文本》,对行政检查、行政处分、行政强迫、行政确认、行政复议等岗位权柄、规程和责任予以了明确,对局机关行政权柄进行了分化。另一方面,规范了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工作。我局在年制订了《市科学技能行政治理机关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参照规范》、《市科技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合用规矩》和《市科技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阐明理由和奉告等8项准则》等文件。本年在市法制办组织的优异行政答应和行政处分檀卷评选工作中,因本单位近年来没有发生行政法律行为,未报送有关檀卷。

三、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准则改革状况。经清算,本单位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四、关于依法行政准则建设状况。一方面,抓紧相关准则的建设。上一年以来接踵坚持健全了行政法律监督准则3项,详细是“市科技局行政法律责任制试行方法”、“市科技局行政法律民主评断准则”和“市科技局群众告发投诉准则和承受社会言论监督准则”;坚持健全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准则3项,详细是“市科技局行政复议人员资历治理准则”、“市科技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准则”和“市科技局行政补偿和赔偿准则”;坚持健全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准则6项,详细是“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保护秘密搜检准则”、“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依请求公开准则”、“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准则”、“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断准则”、“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申报准则”和“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查准则”等12项准则,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供应了准则保证。另一方面,对已建准则的施行状况进行了跟踪问效。准则制订后,我们依据准则建设后有关工作的分歧转变,对相关准则作了进一步修正完善。

篇2

2、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一是印发征求意见函。6月上旬开始,陆续向各乡镇办园(场)、相关部门、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印发征求意见函500多份,请上述单位和个人对科技局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6月26日,已回收征求意见表400多份。二是召开座谈会。6月16日,邀请慧狮塑业、信达化工、绿色家园、裕波纺织、绿生畜牧、万荷堂等15家企业代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会上局长李爱红介绍了科技局2013年工作情况、“百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对科技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三是聘请义务监督员。“百日整治”活动伊始,就聘请了8名社会责任感强、关心发展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活动期间,为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发送短信等形式,与监督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制定整改方案。

1、认真梳理、公布自查结果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活动期间,通过自查、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100多份,梳理汇总后共有4类15条意见和建议,在科技局网站、机关电子显示屏上向社会公布。

①、关于机关管理:一是科技局办公大楼有科技局、担保公司、九派创投、市工商联等多家单位在此办公,前来办事的人员经常找错地方。二是要坚持办好“科技简讯”。

②、关于科技宣传:一是科技下乡活动要覆盖全市,尤其是偏远乡镇。二是科技宣传、成果展示要多进校园,培育学生科技创新意识。三是加大专利申请、保护等方面知识的普及力度,培养知识产权意识。

③、关于科技服务:一是要多组织科技志愿者开展活动。二是多到企业、乡镇调研,多组织权威专家授课。三是要调动农技110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要多培育本土科技特派员队伍,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五是作为科技管理部门,在引导和推动本土农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要有所作为。

④、关于科技项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科技经费的力度。二是要深入企业指导,提高企业申报项目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培育更多的企业进入项目储备库。四是要加大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项目支持力度。五是要加大项目的后期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要组织检查。

2、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梳理汇总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的原则,制定了15条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规定了整改时限。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个科室,要求迅速整改落实。

(1)、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2)、在一楼大厅建相关单位办公指示牌。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奖励制度,相关科室每月上报不少于2篇信息。

(4)、组织农业科技特派员和农技110专家到郑场、陈场、沙湖等地义务开展实用科技讲座、科技赶集等活动。

(5)、在职院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

(6)、扩大科技特派员、农技110专家队伍,新聘请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

(7)、落实专家“党群通”手机费用补贴,通过科技项目支持专家到工业农业第一线创新创业。

(8)、开展全市工业、农业科技“三新”的调研、推广等活动。

(9)、组织本土企业代表、市政协提案委员到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观,邀请香港联瑞知识产权集团专家讲课。

(10)、加强产学研合作,在全市建立50个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以上5条责任领导:张迎祥、郭冰、张砚平,责任科室:工业科技科、农业科技科、知识产权局,整改时限:7月31日。

(11)、广泛调研、精心培育新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扩大覆盖面。

(12)、精心组织2013年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申报工作。

(13)、加强对项目申报主体在材料组织、现场答辩等方面的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14)、在省科技厅下达的科技计划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指标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5)、加强项目中、后期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检查。

责任科室:工业科技科、农业科技科、社发科,整改时限:8月31日

三、全面促进当前工作。

篇3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为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市县两级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科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会议、标语、在电视台和报纸上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科技活动周活动情况,xx大众电视台、xx日报、xx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都对活动作了活动启动仪式前后的跟踪采访和专题报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特色明显,成效显著 本届开展的科技活动在开展常规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性科技活动的基础上,创新了活动方式,特色明显,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科技论坛由县政府副县长赵峰主持,县直有关部门领导、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科技代表、三个热区乡镇长、红光农场场长近60人参加了科技论坛。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局长罗江云、市科技局副局长潘璐、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志新、县委宣传部部长唐进峰、县政协副主席王文保、县科技局局长胡德品等领导参加了会议。在科技论坛上,11名专家明确指出了xx在热区特色产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今后如何做好做强做大xx热区特色产业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企业负责人和参会乡镇长与专家紧紧围绕“发挥热区生物资源优势,发展xx经济”这个主题,对“热区资源开发怎么做到富民又富县”、“热区资源开发是走精品化 还是规模化、产业化的道路”

、“茉莉花、晚香玉等鲜花的香精提取”等问题进行了很好的互动问答,达到了预期目的。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罗江云在论坛会上作了讲话: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在全国第9个科技活动周到来之际,xx市暨xx县2009年科技活动周在xx隆重举行,今天召开的科技专家论坛是科技活动周的一个重要内容,论坛开得很成功。科技论坛的成功召开,为xx市暨xx县2009年科技活动周拉开了序幕。罗局长强调:这次论坛专家阵容强大,11名专家均是清一色的博士级别,是名副其实的专家团。各位专家对xx特色生物资源的开发,产业培植展开了论坛,提出了发展xx特色生物资源的思路和方向。如围绕xx的甘蔗、芦荟、热带水果、热带花卉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罗局长还对这次论坛提出了二点建议:一是要留下好的建议,希望xx通过这次论坛,把专家的意见、建议应用到开发xx特色生物资源的实际工作中;二是通过这次论坛,加强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的联系和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也希望研究所把更多的研究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放到xx、放到xx进行发展。 本次论坛的成功召开,进一步理清了xx热区资源开发的思路,对于打开制约我县热区特色产业发展的瓶颈和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全县热区产业结构调整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的联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二是捐赠科技物资和科普图书。在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上,由省体育局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和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向xx县科技局捐赠10套遥控电子模拟器和价值40000元的科普读物。

三是举行精彩的航模表演。由省体育局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和红塔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举行的精彩航模表演,让广大群众开阔了眼界,真正享受到了一顿科技大餐,同时把活动推向了,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掌声不断。

四是举行了文艺节目表演。xx县文工团在启动仪式前举行了科普文艺表演,极大的丰富了活动内容。

五是召开xx县科技工作暨知识产权工作会议。5月20日上午,在xx市暨xx县2009年科技活动周期间,xx县召开了全县科技工作暨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来自各乡镇的乡镇长、分管科技工作的副乡镇长、红光农场场长、科技专干、县直各部门、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和部分科技代表以及县科技局、科协全体干部职工共1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主任郑荣主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卢八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云、县政府副县长赵峰、县政协副主席王文保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市科技局副局长潘璐、市科协副主席王保才应邀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潘副局长和王副主席对xx科技、科普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科技、科普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会上,县科技局局长胡德品作了题为《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努力促进xx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报告,报告围绕领导重视科技工作、科技项目实施情况、农业科技推广、企业科技创新、特色生物产业发展、科技培训和科普工作、知识产权工作等八个方面的大问题对多年来的科技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做了认真的回顾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2009年的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2009年全县科技、知识产权工作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科技意识,促进科技创新;二是抓宣传,营造良好的科技工作氛围;三是抓培训,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四是抓好知识产权工作;五是抓好人才资源信息库建设和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六是切实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赵峰副县长受县长王志新的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在会上作了讲话。赵副县长对我县近年来所取得的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后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围绕工业强县抓科技,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围绕农业稳县抓科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围绕生态富县抓科技,加快优势资源开发步伐;四是围绕科技兴县抓创新,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活动周期间,各乡镇和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更好的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5月22日上午,县政府副县长赵峰主持召开了由县政府办、县科技局、科协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会议。

篇4

第二条本办法的项目管理是对科技计划项目中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科技局为科技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实行依法管理。管理实行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科技项目年度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当年申报下一年的计划,申报时间从月日至月20日止,过时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报的科技项目,必须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年度计划,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开发价值及应用前景,并能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问题的科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成熟可靠、市场广阔、有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有较大的示范和推广作用,并有可能较快的形成地方经济支柱产业。

第七条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市直各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将所申报项目送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各县、特区、区申报项目由所在县、特区、区科技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市直主管部门及县、特区、区科技局将审查同意的项目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和申报项目一览表(附软盘),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第三章科技项目评审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申报的项目经初审后,按行业分类,送专家委员会评审。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综合平衡后,市科技局提出立项方案。

第九条将立项方案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第四章项目的管理

第十条凡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任务,每年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年度总结及经费使用结算报告。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管理,以合同目标为依据,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三项费使用情况,随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也可委托有关县、特区、区科技局协助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财工字(96)44号〕执行。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使用,只能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经费必须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提取项目总经费的7%作为管理费,该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论证、现场检查、考核评估、验收及奖励。

第十五条在项目检查中发现未按合同开展研究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甚至挪作它用的,市科技局将终止项目的执行,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追缴其所拨款项,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项目经费中的有偿部分回收后,一律并入星火科技发展基金,但为了提高回收效益,由各县、特区、区管理的市级科技项目,年回收总额的70%上缴市科技局,30%留本县、特区、区科技局并入科技发展基金。

第十七条对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科研任务、达到试验研究水平及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予以奖励。奖励经费从市科技局提取的7%的管理费中解决。

第五章项目结题验收及技术档案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完成课题后,应及时向市科技局写出书面报告,申请结题验收。市科技局收到验收申请后,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结题验收提供的文件资料:

1、科技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验收申请表;

3、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其它相关附件材料。

第二十条经审查验收后,市科技局对按期完成合同目标及有关要求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对基本完成合同目标的项目做结题处理,对没有完成合同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不予验收。

第二十一条对项目完成好,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前景的,将优先考虑给予继续支持或向省有关部门推荐。

第二十二条严格建立项目归档制度。凡按合同完成并经验收和鉴定的项目应及时归档,由专人管理,建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信息库,规范存贮有关信息,对划定为国家秘密技术的项目,其技术档案应按国家保密规定严格管理,防止泄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上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均须附磁盘或光盘。

第二十四条各县、特区、区科技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篇5

第二条*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科学技术奖。

第三条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方针。

第四条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县科技局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设立*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县科技局提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评审委员会根据县科学技术奖评审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评审工作。

第六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必须在县科技局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的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县科学技术奖评选条件和设置

第七条县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人员和组织: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成果的人员;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人员;

(三)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或者组织;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社会公益性工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人员或者组织;

(五)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组织;

(六)促进我县与县外进行科学技术合作,做出突出贡献,或与我县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县外、境外人员和组织。

第八条县科学技术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对在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授予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每次评选1人,可以空缺。

县科学技术奖每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项。

第三章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

第九条县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十条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由下列单位推荐:

(一)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县科技局认定的其它单位。

第十一条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应当按规定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技术专家进行初审,形成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推荐单位限额推荐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并提出奖励等级的建议。

第十三条评审组做出认定科学技术成果的结论,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组的建议,做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决议。

县科技局对评审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县科技局应当在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决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前,在媒体上刊登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天。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获奖人选及其获奖项目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

第十五条县科学技术奖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奖金,其中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由县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十六条县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标准: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的奖金数额由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七条县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县财政设立不少于30万元的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以后视经济发展情况可适当增加)。

第四章罚则

第十八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县科学技术奖的,由县科技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第十九条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县科学技术奖的,由县科技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篇6

登记实施细则》和《*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办法》,对我市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科技成果年度报奖计划的制度。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要制订年度的科技成果报奖计划,每年有目标、有措施

二、建立项目验收和鉴定情况通报制度。对科技经费资助的各类计划项目,到完成期限而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和鉴定的,予以

公开通报,且对项目负责人作信誉记录,从项目合同规定应完成之日算起的两年内不再安排市级科技项目和不再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

项目。

三、对全省、行业有重大影响,技术水平处于全国领先,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项目建议向省科技厅申请鉴定,并有国

家级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每年应不少于三项。

四、鉴定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科技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申请鉴定单

位不得自行聘请,但可以按鉴定要求推荐。选聘专家要有同行业、同学科的技术带头人,应尽可能同时有教学、科研、生产三方面的

专家参加。技术先进、创新程度大、具有示范和推广作用的项目,建议采用会议鉴定,并做好鉴定后的推广效益跟踪,积极推荐申报

省、市科技进步奖。

五、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三年内未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发明专利的摘牌。

六、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督促项目负责人申请知识产权和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对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

要精心准备材料,争取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

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统计上年度已验收或鉴定项目

,统计时间为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年度已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统计表和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完成计划表。

科技部从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和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表,配套的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软件系统也已升级。20*

年起由成果完成人进行成果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并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分别报送给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和市科技情报所,市情报所

和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生成年度统计表。报送的年度统计表,要求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2.0版”中的统计软件,成果完成单

位使用简易版科技成果登记系统。

七、做好重大科技成果专报和科技保密工作。结合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及时推荐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对于年度内本地区、本

部门完成的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技术上有重大创新突破,或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社会及经济效益显

著的科技成果,作为重大科技成果推荐上报。每个推荐项目需填写“《重大科技进展专报》报送表”。需申请国家科技保密的项目应

篇7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为县科学技术奖),分为最高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四条: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向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本县申报省、市科学技术奖项目。

第五条:县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者必须是在本县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产业中做出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科学技术研究、攻关、开发、应用推广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科学技术发展做出特殊贡献,在国内、省内、市内、县内产生重大影响的科技人员和组织。

经评审,没有符合前款规定的,县最高科学技术奖可以空缺。

第六条:县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授予下列科技人员和组织:

(一)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贡献的;

(三)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中有重大发明创造,且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经实施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的;

(四)在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在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或者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的。

第七条: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或者项目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推荐: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三)省、市驻麟单位;

(四)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得者、市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五)经县科技局认可的其它组织和个人。

第八条:推荐单位或者个人应按规定的限额推荐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或者项目,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证明材料,并提出奖励等级的建议。

第九条: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县科技局提出,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其主要职责是:

(一)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二)制定评定奖励等级标准;

(三)审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四)为完善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解决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奖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个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

第十条: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规则由县科技局制定。被推荐为县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条:参与推荐、评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所涉及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技术内容和评审情况,不得剽窃技术成果。

第十二条:专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向县奖励委员会提出拟奖人选和项目以及奖励等级的建议。

第十三条:县科学技术奖在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应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对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和组织及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填写异议登记表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县奖励办公室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奖励等级不在异议范围内。

第十四条:奖励办公室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提请评审委员会决定,并及时通知异议方及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

异议在30日以内处理完毕的,可以提交参加本次评审;因情况复杂,30日以上半年之内处理完毕的,应当重新推荐,参加下次评审。

第十五条: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做出拟奖人选、项目以及奖励等级的决议,由县科技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县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总额为5万元。其中,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3万元,一等奖奖金0.5万元,二等奖奖金0.3万元,三等奖奖金0.1万元。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限额10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奖金总额为2万元,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及奖金数额亦可根据实际增减。

最高科学技术奖由县长签署并颁发证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当评定的奖励名额少于应奖励的各等级限额时,则按实际评定的结果予以奖励,空缺的奖励等级名额在下次奖励中不予追加。

第十八条:县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列入评审当年财政预算,划拨县科技局。

第十九条:县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十条: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县科学技术奖的,由县科技局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篇8

第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创新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其目的是吸引各级各类型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第三条创新基金作为匹配资金,优先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和**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

第四条创新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创新是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前提条件。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要求在技术、工艺或是产品性能上要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技术水平要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二章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

第七条创新基金从2002年开始建立。资金来源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从市科技三项费中每年安排2000万元;

(二)市财政根据当年的财政状况,另外安排一定额度;

(三)创新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第八条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的使用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方式:

(一)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急需形成和扩大生产规模的技术创新项目,可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中小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且接受无偿资助的中小企业至少应有等额的自有匹配资金。

(三)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投资项目建成并产生效益的,其投资股权转交**市国有资产(持股)经营公司管理,并可依法转让;如投资项目产生风险,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审批后办理核销手续。

第三章创新基金使用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在**市行政辖区内且在**市纳税;

(二)企业已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已有主导产品,经营业绩良好,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

(四)项目符合**市产业发展导向,有较高的创新水平且能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转化后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其他技术创新;

(五)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人数的10%以上。

第十条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项目和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节能降耗、有利环境保护及能出口创汇的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一条创新基金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开发和建设、单纯的基本建设和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不参与股票、证券、期货、房地产等类项目。

第四章创新基金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十二条组建**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为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在市科技局的领导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

(一)研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选项指南,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程序性审查;

(二)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申请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标准,提出参与创新基金的评估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三)委托或组织有关单位或者机构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创新基金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运作;

(五)全面负责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统计、监理和定期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设立由技术、经济、管理专家和企业家组成的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研究创新基金年度优先支持领域和重点项目,指导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的制定,为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咨询。

第五章创新基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符合创新基金支持条件的创新项目,由企业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申请贷款贴息的,还需提供有关银行的承贷依据。

第十五条项目推荐单位一般应是县(市)、区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对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创新基金项目推行评估、招标制度。凡符合招标条件的或者同一项目多家申报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

第十七条管理中心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并负责程序性审查后,送有关评估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评审或者咨询。评估机构或评审专家对申请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和申请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评审后;出具明确的评估、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管理中心根据招标情况或评估、评审意见,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必要时市科技局可以对评估结果进行复审。项目建议经市科技局审定并送市财政局备案后,编入创新基金年度支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由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对未通过程序性审查和经评估、评审或竞标失败不予支持的项目,管理中心应当在项目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第六章创新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市科技局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创新基金年度预算,审定和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选项指南,批准创新基金的年度工作计划,审批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审议创新基金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向市财政局通报年度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创新基金监管,参与审议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选项指南和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将创新基金拨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同时对创新基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市科技局每年分批向社会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在项目申报中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创新基金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或停止对其支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对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创新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报市政府确定。市科技局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创新基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足额地将创新基金拨至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和合同书的要求使用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向管理中心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管理中心按期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报送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管理中心按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另行拟定验收办法,报市科技局审定。

第二十八条因客观原因,承担项目的企业需要对项目的目标、进度、经费进行调整或撤消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报市科技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已签订过项目合同并经批准撤消或者中止的项目,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将剩余经费退还管理中心。

第二十九条创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篇9

二是强化构筑大科技、发挥科技引领支撑的主导意识。要破除科技局是项目局的惯性思维,摈弃旧的观念,坚决跳出以项目论科技的局限性,通过整合全社会的科技资源,优先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显著作用的、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完善项目的筛选、评审、实施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组织专家,超前谋划,挖掘社会资源,把科技事业做大、做好、做强,使科技真正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

篇10

建立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管成密同志任组长,区发改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建管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招商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交通商务办、区现代商贸办、区生态商住办、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地税分局等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具有较强经济分析能力的业务骨干为经济运行调度联络员。

二、经济运行调度工作职责

(一)区发改局负责对我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对全区经济运行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经济》刊发,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区科技局负责对我区企业科技创新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三)区财政局负责对我区各类财政收入规模、结构,财政政策变化及支出投向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四)区建管局负责对我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五)区商务局负责对我区外资企业及内外贸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六)区统计局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并对有关数据作出说明,对数据的异常变动情况和产生的重要影响作出分析。

(七)区招商局负责对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八)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对我区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九)区交通商务办、区现代商贸办、区生态商住办负责对本区域内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十)工商分局负责对我区民营经济等各类经济体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十一)区国税局、地税分局负责对我区税收规模、结构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三、经济运行调度工作机制

(一)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

分析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由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于每季度次月召开,并适时邀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主要内容:

一是各成员单位分别对本领域当前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二是对本系统国家、省、市已出台实施和即将出台的重要政策进行分析,研究这些政策对我区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具体对策。

三是剖析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四是视情况邀请市发改委领导作经济形势分析。

(二)经济形势监测报告制度

对于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根据领导的要求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经济运行调度工作要求

篇11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当前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携手共建创新型”的主题,着重突出“推进自主创新、促进和谐发展”这一主线,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科技方针政策;集中宣传展示我市科技事业发展最新成就;通过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技活动,使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自主创新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广大群众的科学素质有新的提高。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创新、增强信心、惠及民生的目的。

二、活动内容

(一)市年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

1、时间:5月15日

2、地点:市市政广场

3、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

4、活动安排: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为重点,以全民创业科技服务活动为主要抓手,通过设立展板、咨询台、发放科技资料等形式,宣传科技创业典型,举办实用技术论坛,集中展示一批科研单位和企业最新专利技术,同时展示一批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科技成果,向科技下乡小分队授旗等。

(二)开展科技下乡进社区活动

1.时间:5月16日-21日

2.地点:市五县(市)四区

3.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农科院等

4.活动安排:组织农业、农机、林业、畜牧、卫生等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县市区开展科技下乡活动,赠送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的科技图书,培训农业专业实用技术人才,建立科普书屋,重点对种养业、配方施肥、农村沼气管护等进行指导和服务。社区利用科普宣传片、科普展板、科普宣传资料等开展卫生保健、地震安全、专利保护等科学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科学素质。

(三)科技政策论坛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市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

4.活动安排:进行知识产权申报管理知识讲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知识讲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讲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讲座;应对金融危机,突出科技创新讲座;产业集聚区发展论坛。提高各县(市区)科技管理人员、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财会人员,产业集聚区负责人政策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快我市科技进步与发展。

(四)省级民营科技园区送科技活动

1、时间:5月18日

2、地点:县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县科技局

4、活动安排:通过县省级民营科技园区专家技术讲座;项目考察对接等系列化活动开展,加快民营科技园区发展,增强园区科技发展后劲。

(五)农业实用技术讲座

1、时间:5月19日

2、地点:市区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区科技局

4、活动安排:聘请市养殖专家对区乡“无公害生猪”专业养殖户就“如何有效预防生猪疾病、提高产量”等技术问题进行专场技术指导,开展“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讲座。聘请市种植专家对区宝莲寺镇“早熟西瓜及日光温室大棚无公害蔬菜”百名种植人员进行“如何预防病虫害的发生、怎样及时预防蔬菜疾病”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引导农民充分发挥科技信息网站的平台作用,大力宣传科技活动周,并全民创业科技致富信息。

(六)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

1、时间:5月20日

2、地点:市区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区科技局

4、活动内容: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题,组织11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市区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活动,举办“技术创新与专利保护”知识讲座,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七)科技专家入企行动

1、时间:5月21日

2、地点:市开发区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4、活动安排: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座谈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讲座;知识产权普及宣传活动;科技普及咨询;技术资料发放。提高高新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及农民科技素质,增强学科技用科技意识,加快经济发展,成为引领我市科技发展的示范区。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支持力度。作为主办单位,要把组织筹备好科技活动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要在总结以往科技活动周举办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今年活动方案,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推出一批适合公众需求的精品活动,办出特色,讲求实效,进一步扩大科技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在科技活动周具体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社会各界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等单位要组织科技人员、教师等开展科普活动;中小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要把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周活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科技馆(站)、科技活动中心、科技教育基地等设施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