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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风险点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7-30 08: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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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风险点

篇1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05-1311-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05.057

The Delineation and Construction Aequence of Lulong County

High-standard Farmland

CHEN Zhuoa,WANG Yan-huia,SU Xiong-zhia,ZHANG Jun-meib

(a.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Science;

b.College of Land and Resources,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Baoding 071000, Hebei, China)

Abstract:Arable land is the material basis of food production,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s important initiatives to ensure our food security. In this paper, the study area is Lulong County, there are three major aspects, the natural conditions, the project conditions and the suitable for the operating conditions and select the soil texture and the other 11 sub-goals to carry on the evaluation of the suitability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to determine the buildable area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carry out the policy “One vote veto” for the arable land which is more likely to be occupied or it is unsuitabl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Ultimatel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nd determine the time sequ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waiting area of Lulong County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is 39 280.84 hm2, divided into three periods:Priority Construction Zone, Mid-construction Zone and Suspend Construction Zone, the area are 9 557.87 hm2, 18 644.33 hm2 and 11 078.64 hm2, accounting for 24.33%, 47.46% and 28.21% of the total construction area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The study provide a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building and planning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Key words:high-standard farmland;stability;suitability;construction sequence;Lulong county

粮食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伴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中国对于粮食的需求也呈刚性增长,尽管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试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等一系列措施保护耕地,但耕地的总体质量仍呈现下降趋势,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高标准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是确保中国粮食安全的关键部分[1]。综合国内众多学者对于耕地质量评价、基本农田定义以及农田改造的相关研究,可以将高标准农田定义为: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耕作层深厚,土壤肥沃无明显障碍因素,田间灌排设施完善,灌排保障较高,路、林、电等配套,能够满足农作物高产栽培、节能节水、机械化作业等现代化生产要求,达到持续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和安全环保的农田。

2014年由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牵头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2]第一次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基本农田管制相结合,实现了耕地质量保护与土地利用规划、管制的有机结合,有效推动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耕地的数量保护和质量管护。但是,通则中仅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般性规定,缺乏对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差异化管理和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开启了中国对于高标准农田的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对农田路网系统、排灌系统、供电系统、地力支持系统进行技术集成方面的研究,并提出了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创新资金使用和管理机制以及加大监管力度等对策和建议;宋海燕[3]以山东省农田防护林网为研究对象,系统研究高标准农田防护林营建关键技术;张超超等[4]结合丘陵山区的农田综合因素,确定了不同类型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产量指标和相关条件;宋祥刚等[5]综合考虑耕地的基本条件和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建设适宜性,提出基于四象限法的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与模式;杨绪红等[6]从地块单元受相邻地块的水平影响入手,采用最小费用距离模型,从社会经济基础、农业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条件三个方面构建分区阻力面指标体系,以高等级耕地作为扩散的“源”,依据累积阻力值的突变性将陕西关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划定为重点区、限制区和禁止区;王洪波等[7]认为,中国耕地平均等别偏低与基本农田高保护率的实际情况共同决定了划定的基本农田不可能全都是优、高等地,只有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活动才能使大部分耕地满足高产稳产的要求。

本研究以河北省卢龙县作为样本区,分别从自然条件、工程条件、适宜经营条件三方面选取11个指标进行高标准农田的适宜性分析,以期为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建设任务顺利落地提供参考。

1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卢龙县位于河北省东部,东经118°45′54"- 119°08′06",北纬39°43′00"-40°08′42",地处华北平原边缘地带,属于燕山南部低山丘陵区,地势北高南低,呈梯状倾斜地形优势明显。大秦铁路、京秦铁路、京山铁路及津秦公路、京沈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线路贯穿县境,为交通运输提供了便捷有利条件,地理优势显著。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的大陆性季风气候,且大陆性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0.9 ℃,年平均降雨量725 mm,且主要集中于6-8月份。卢龙县地形地貌多种多样,南部为山麓平原区且多为山洪淤积平原,占全县总面积的17.94%,北部为低山区,占全县总面积10.43%,中部地区为燕山运动形成的低山脊,为丘陵地区,占全县总面积的71.63%。卢龙县全县总面积95 580.24 hm2,其中耕地面积43 909.56 hm2,占全县面积的45.94%,总人口42.2万人,人均耕地0.1041 hm2,略低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不断增加,无论是耕地数量还是耕地质量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1.2 数据来源

1)规划数据。《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相关资料及图件、卢龙县土地整治规划相关资料及图件、卢龙县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1∶10 000)、卢龙县DEM数据、卢龙县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相关资料及图件,图件经过数据格式转化,统一到ArcGIS格式,并进行投影变换和坐标校正,实现了数据的同步更新。

2)社会经济数据。卢龙县国民经济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卢龙县2011年国民经济统计年鉴等。

1.3 研究方法

1.3.1 GIS空间分析法 本研究借助ArcGIS等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处理功能、空间分析功能和直观的可视化分析功能,结合其他相关统计技术,综合处理和应用分析卢龙县的多种来源的时空数据,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土壤数据、地形数据、区域农户耕地利用空间信息数据等,以此进行卢龙县高标准农田空间稳定性分析、建设区域划定及建设时序等研究。

1.3.2 综合指标体系法 系统分析研究对象,构建综合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和稳定性评价模型,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适宜性和农田稳定性,并依此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和建设时序。

2 评价指标获取及其分值确定

2.1 适宜性评价指标的选择

根据高标准农田的内涵与建设特征,遵循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建立县域基础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适宜性指标体系,包括农田自然条件、工程条件与适宜经营条件三大方面11个评价指标。

本研究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借鉴农用地分等体系中的赋值标准[8],采用经验法和专家咨询法确定高标准农田评价指标分级赋值标准,其中数值型评价因子采用[0,1]的标准化处理赋值,阈值型评价因子则按照具体分级赋值标准,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高标准农田应具有较好的自然条件,因此借助农用地分等成果对农田的自然质量标准做出标准判断[9],即土壤的自然条件,土壤质量高的应优先选入高标准农田,参照农用地分等的成果,选取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土壤pH和有机质含量4个指标,土壤质地是土壤的重要物理性质,能较好地表征土壤的耕作性能,通过影响土壤结构、水分渗透、通气等状况,进而影响耕地的生产力状况;有效土层厚度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该土壤的肥沃程度;土壤酸碱度对土壤肥力及植物生长影响很大,在农业生产中应该注意土壤的酸碱度,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调节;土壤有机质含量是重要养分容量指标,受气候、土壤类型、耕作措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并直接影响耕地的生产能力,反映农田的本底质量,通过定量评价可以揭示卢龙县高标准农田自然条件的分布规律[10]。

农田的工程条件,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需要考虑各个区域所存在的整治工程可改造和消除的各种限制性因素[11],工程条件因素选取田块坡度、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农田防护林条件四个子目标,排水条件主要体现耕地的抗涝能力;农田防护林反映农田防护情况。这些因素直接影响着农田可改造难易程度。

农田的适宜经营条件包括机械化程度、田块连片性和路网密度三个子目标,机械化程度越高的地块,越有利于高标准农田的规模化经营[12];田块连片性越大越有利于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反映的是农田种植的适宜程度;路网密度反映了农田道路通达情况[13],适宜程度高的农田应优先选入高标准农田。

2.2 空间稳定性评价指标的选择

空间稳定性评价指标可以划分为缓冲渐变型和刚性否决型两类。缓冲渐变型,是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对稳定性的影响随着距离的变化而逐渐变化的指标。一般表现为距离该项指标值越近则稳定性越差,反之则稳定性越高。刚性否决型,是指对落入该项指标范围内的耕地实行“一票否决”的指标,即只要是落入该项指标范围内的耕地,就不进行建设。此外,空间稳定性还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其发展水平是建设用地扩张的动力所在,因此,在空间稳定性选取时要对反映经济社会指标加以描述。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促使耕地不断转化为建设用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或者完成后仍然存在此种风险。城镇建设用地扩张模式主要有沿主要道路的两侧的“跳跃式”增长和在现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进行“摊大饼”式的扩张两种,在此基础上选取距离城镇远近与到主干道的距离作为建设占用稳定性评价的主要指标,此指标属于缓冲渐变型;区位上的不稳定区域还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扩展区域。对于区位上的不稳定区域,近期内被建设占用的可能性较大,不适宜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为“刚性否决型指标”,具体指标如表4所示。

2.3 建设的适宜性评价方法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适宜性评价是一个多目标决策的过程,目标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现象,常规的线性加权评价难以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评价的要求。在多目标决策过程中,优选理论中多目标系统优选、排序决策是较为有效的方法和可行途径。因此,本研究采用接近理想点排序模型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14]。

1)构造规范化的决策矩阵。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评价范围内的耕地评价单元组成了优选的对象集A={a1,a2,…,an},遵循可行性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指标T={t1,t2,…,tn},评价单元aj{j=1,2,…,n}在指标tj{t=1,2,…,n}取值为xij并将各指标采用极值法进行标准化处理,组成规范化的矩阵。

R=(rij)m × n=r11 r12 … r1nr21 r22 … r2n… … … …rm1 rm2 … rmn

2)构造加权矩阵。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作为目标层,分别以自然质量、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条件作为准则层构建指标体系。

结合熵权法测算的指标权重,从而构建加权矩阵,即:

V=(vij)m × n=a1y1 a2y1 … any1a1y2 a2y2 … any2 … … … …a1ym a2ym … anym

3)确定理想解。为确定评价单元的整体优劣顺序,可以定义:

ri+=max(rij)ri-=min(rij) (i=1,2,…,m)

ri+即各属性值都达到各决策点的最优值,成为“理想点”,ri-到各决策点的最劣值成为“负理想点”[15]。而在实际操作中,“理想点”和“负理想点”并不存在,可以将单元评价值与理想值进行比较,以其接近程度作为评价的标准。

3 结果与分析

3.1 卢龙县高标准农田适宜性评价权重的确定

卢龙县现辖12个乡镇548个行政村。分别对11个评价指标进行原始数据矩阵构建、标准化处理、归一化处理、熵权值和权重值确定等,得到高标准农田适宜性评价指标权重表(表5)。

3.2 空间稳定性区域识别

高标准农田空间稳定性区域的识别主要借助Arcgis平台,提取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中主干道和城镇等信息,进行道路和城镇不稳定区域的缓冲,缓冲区标准的确定参考农用地分等定级中宗地低价评估的标准,最终确定主干道的缓冲区为1 km,建制镇的缓冲区为2 km。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提取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叠加得到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不稳定区域,并采取“一票否决”制,落在该区域范围内的耕地一律不允许搞其他建设(表6)。由表6可以看出,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不稳定区域共18 743.49 hm2,其中卢龙镇不稳定区域最多,共有2 796.27 hm2,占全县不稳定区域的14.92%,其次是刘田各庄镇和石门镇,不稳定区域分别为 2 247.79 hm2和2 200.04 hm2,占不稳定区域面积的11.99%和11.74%,蛤泊乡和刘家营乡的不稳定区域面积最小,分别为826.30 hm2和827.36 hm2。

3.3 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序确定

在对不稳定区域进行“一票否决”之后,得到现阶段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可建设区域,共39 280.85 hm2,其中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区域9 557.87 hm2,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4.33%,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中期建设区域18 644.33 hm2, 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47.46%,卢龙县高标准农田暂缓建设区域11 078.65 hm2,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8.20%。

分乡镇统计结果见表7,由表7可以看出在卢龙县12个乡镇中,蛤泊乡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比例最大,占蛤泊乡总面积的46.46%,其次是木井乡,其优先建设面积占总面积的33.91%,以刘家营乡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比例最小,为11.11%;燕河营镇的高标准农田中期建设比例最大,占燕河营镇总面积的68.74%,陈官屯乡和刘家营乡其次,分别占各自面积的62.49%和61.20%,印庄乡比例最小,占印庄乡总面积的31.57%;暂缓建设区以占总面积42.12%的印庄乡为最多,燕河营镇的暂缓建设区比例最小,只占燕河营镇总面积的3.87%(图1)。

在卢龙县9 557.87 hm2的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中,刘家营乡只有196.34 hm2,仅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2.05%,其次是下寨乡,其优先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是421.71 hm2,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4.41%,木井乡和燕河营镇的优先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多,分别为1 230.29 m2和1 100.22 hm2,各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2.87%和11.51%。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共18 644.33 hm2,蛤泊乡只有854.60 hm2,仅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4.58%,其次是刘家营乡和下寨乡,其中期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分别为1 082.00 hm2和1 093.17 hm2,分别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5.80%和5.86%,燕河营镇和陈官屯乡的中期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多,分别为2 761.64 hm2和2 310.57 hm2,各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4.81%和12.39%。卢龙县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共有11 078.64 hm2,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8.20%,双望镇和印庄乡的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最大,分别为1 738.20 hm2和1 500.58 hm2,蛤泊乡和燕河营镇的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最小,分别是244.60 hm2和155.46 hm2,仅为卢龙县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1.40%和2.21%(图2)。

综合图1和图2可知,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区在各乡镇均有少量的分布。刘家营乡中部和西南部有少量优先建设区分布,中部以中期建设区为主;潘庄镇优先建设区的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分布在潘庄镇北部地区;燕河营镇以优先建设区和中期建设区为主,只有东北部有少量暂缓建设区域;在陈官屯乡分布有大量的中期建设区域,北部分布着暂缓建设区,在印庄乡的东南部分布着印庄乡主要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区;卢龙镇主要以中期建设区为主,分布在建制镇周围;刘田各庄镇优先建设区面积虽然大,但是分布较分散,中期建设区域主要在建制镇周围;蛤泊乡面积虽然不大,但其优先建设面积比例最大,主要分布在蛤泊乡中部和西部。西南部有少许暂缓建设区分布,中期建设区域主要分布在木井乡中部,东部和南部分布有优先建设区域;石门镇中部分布着大量的中期建设区域,城镇外部边缘有优先建设区和暂缓建设区交替分布;双望镇中期建设区域和暂缓建设区域交替分布,面积相当。西部分布着双望镇主要的优先建设区域;下寨乡西部为中期建设区东部为暂缓建设区,北部和南部有少量的优先建设区零星分布。

4 结论

1)对于高标准农田的空间稳定性区域识别,针对卢龙县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参考农用地分等定级中的宗地低价评估的标准,确定主干道和建制镇的缓冲区,从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提取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进行叠加,最终得到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不稳定区域共18 743.48 hm2,作为卢龙县的行政中心,卢龙镇的不稳定区域面积最大,达到了2 796.27 hm2,占全县不稳定区域的14.92%,刘家营乡的不稳定区域面积最小,为827.36 hm2。

2)在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序建设方面,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分为优先建设区域、中期建设区域和暂缓建设区域3个区域,面积分别为9 557.87 hm2、18 644.33 hm2和11 078.65 hm2。其中优先建设区域主要集中在中部和南部,木井乡和燕河营镇的优先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大,分别为1 230.2 hm2和1 100.22 hm2,各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2.87%和11.51%。中期建设主要集中在卢龙县中部和北部,燕河营镇中期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大,为2 761.64 hm2,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4.81%,蛤泊乡只有854.60 hm2,仅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4.58%。卢龙县暂缓建设区域主要分布在卢龙县的西北部,以双望镇和印庄乡居多,分别为1 738.20 hm2和1 500.58 hm2,又以蛤泊乡为最少,仅占卢龙县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1.40%。

通过综合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性和稳定性,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有效推动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耕地的数量保护和质量管护。日后高标准农田的研究将就如何把建设和后期管护有效并且高效的结合,深入开展并严格执行,将会是高标准农田标准深化研究的主要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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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超超,黄 仁.我国丘陵山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几个问题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1999(10):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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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按照“五个结合、五个优先”的要求,近一个时期吉林省农委指导调度各部门、各县(市)重新安排2017年建设任务,除水田外旱田项目区尽力减少普通玉米覆盖面、尽力增加其他作物生产区。总体考虑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调整完善建设思路

重点是贯彻落实《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战略部署,按照“五个集中、五个结合、五个优先”原则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把握率先,合理安排,以长春市及其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以水田和旱田经济作物为重点进行布局;坚持整体推进,集中连片,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部门统筹,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各类新型生产营主体、广大农民项目建设积极性。

二、注重节奏抢先抓早

2017年省农委继续与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共同制定下发《201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方案》,谋定思路,明确任务,安排步骤,细化责任。工作推进上立足抢先抓早,早动手早安排,抢前期、抢工期,确保全年任务按时完成。第一阶段: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确定项目指标,启动项目前期,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第二阶段:3月中旬前完成项目招标,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招投确定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阶段:3月16日到6月底组织春季施工。第四阶段:7月到8月底组织夏季施工及半年总结。第五阶段:9月到12月底组织秋季施工,年度总结验收及安排落实2018年项目。

三、突出重点打造亮点

把握引领性、示范性、标志性,按照“点中点”、“园中园”的思路,在重点区位、重点产业打造亮点工程。省级层面突出将前农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长吉新型现代农业展示区、吉林石油集团华侨农场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园作为建设重点区位,将大豆、花生、马铃薯、三辣、鲜食玉米、苗木、大田蔬菜等作为重点产业,县(市)层面也根据自身确定重点区位和产业,支持引导地方通过项目迭加、社会资金投入、金融资金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广大农民参股等形式,参照山东齐河、江苏泰州姜堰的做法,提高建设标准和投入标准,直正将高标准田建成看得出、用得上、标准高、功能强的示范项目。

四、注重政策模式创新

篇3

一、建设目标

按照“集中投入、重点建设、整体开发、统筹发展、市县联动、合力创建”的要求,年起,用五年左右时间,在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和巢湖市各创建一至两个核心区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的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二、政策措施

(一)设立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

年起,设立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示范区的道路、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制定。县级财政按市级资金1:1配套。

(二)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整合。

1.积极整合支农资金。各县(市)按照“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方式,以示范区建设为载体,积极整合农业、建设、财政、国土、交通、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相关资源,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涉农资金和项目集中投入,整体打造。

2.创新支农资金管理模式。以整合资金带动重大项目实施,通过政府主导,财政协调,部门配合,建立“以县为主,全面推进,各级联动,纵横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市逐步形成支农资金归并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规模效应,促进县域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

(三)实行优惠投资政策。

对进入示范区的项目和农业企业实行优惠政策:

1.符合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农业项目,按高于20%的标准给予奖补。

2.实现农业成果转化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3.申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的给予优先。

4.对直接从事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文件规定的给予优先办理。

5.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项目和农业企业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给予优先安排。

(四)强化融资服务。

1.完善信贷服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增加信贷投入,示范区内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个体工商户可依法将其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属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为抵押财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2.开展担保服务。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示范区内农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提供担保;支持示范区内的投资企业组建信用担保机构,为示范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3.开展保险服务。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针对示范区农业企业的自身特色、主导产业、生产需求开发配套的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并将其列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予以补助。

(五)优化投资环境。

1.坚持招商先行、项目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市区位、资源、政策等比较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坚持边建设边招商,加快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交易市场等示范区主体建设,争取园区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

2.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强化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集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优势产业向示范区集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把示范区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2.示范区创建由县(市)级政府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考核。

3.各县(市)要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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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调查和摸清我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规模、时序和区域,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严禁坡度25度以上山坡开发造地,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地力培育和农业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坚决纠正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三、合理规范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地方政府宅基地复垦率的责任考核,推行“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主导型转变。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以土地整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转变。积极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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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意义和发展新形势

(一)国富项目的现实意义。国富恒联农牧有限公司项目是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由产品型向商品、市场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自然型向生态、可持续型转变,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以及推动我县由传统农业大县向现代农业强县跨越的战略举措和重要带动力量。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全局性、方向性的工作来抓,积极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形势。当前,我县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业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处于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追求规模向提质增效转变的重要时期,呈现出新的发展形势。乡镇主导产业初步实现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龙头企业不断扩规模、上水平,成为我县提升农业生产质量的根本取向。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对接、与市场对接,已成为农民实现增收的基本手段。

2011-2012年任务目标

2011-2012年围绕国富恒联农牧有限公司项目实施,打造在全省、全市知名的省、市级行业龙头,构建环省会周边标准高、规模大、质量好的设施蔬菜基地。2011年工作目标是:

(一)建设国富恒联农牧公司一期项目:年产840万株蔬菜种苗基地,大力跑办、争取2011年设施蔬菜竞争分配资金项目申报,争取已上报的国富恒联农牧公司二期工程和康丰牧业公司两个项目立项实施。

(二)抓紧完善集设施蔬菜项目、蔬菜种苗基地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科技推广项目为一体的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综合示范区建设,以县为主,搞好农发办与项目区乡镇、村的协调配合,加大力度,克服困难,保障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

(三)抓好科技支撑,提高项目科技含量。结合省农科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三元日光温室”和“二元日光温室”蔬菜种植模式,依托省农科院技术支持,大力推广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设施蔬菜种植模式,以我县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为基地,推广设施蔬菜种植,带动农民增收。

抓住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一)构建龙头企业支撑体系。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以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为突破口,加强指导和培训,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品牌意识;以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高、精、尖技术的引进和培养,以知名品牌创建为目标,加强现代化管理和标准化工作,加快培育在全省或全市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品牌;引导企业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做大做强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大企业、大集团。

(二)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导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方式,建立企业自有的一体化生产基地,推行种养工厂化、基地车间化、农民工人化。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的合同契约方式,与基地农户实行集约化经营,逐步把传统无序、分散的农户生产方式改造为有序、组织化程度高的农户生产模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明确责任,促进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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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作法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采取了四项举措:

一是成立粮安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16个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市政府将粮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监督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目标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5〕22号),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意见》共8个方面21条,涵盖了从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到消费等各环节重要内容,对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应急保障、安全监管、监督考核等方面作了全面安排,既强调了粮食数量安全,又强调了粮食质量安全、产业健康发展以及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等。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先后6次召_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会、粮食企业改革督办现场会,9次以市政府办、市粮安办名义发文。市粮安办制定《荆州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推行“清单工作法”,明确考核方法、考核指标和考核权重,提高粮安责任监督考核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是开展检查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两次率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县市区调研,市粮安办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考核组长,开展对县市区政府粮安责任制监督考核。经过2015年“首考”和2016年“再考”,推动收储企业改革、“粮安工程”建设及新增储备规模等问题整改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

荆州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全省水稻产量第一市。近年来,通过实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并严格监督考核,荆州市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市、县两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粮食产业发展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守住了“一条红线”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省政府下达荆州市2020年前耕地保有量为65.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26万公顷。截止2016年底,全市耕地总面积68.6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5.64万公顷,全面完成省下达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二是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市政府出台《落实耕地质量保护的实施意见》,除中央、省财政资金外,地方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三是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建成,规划建设监测点89个,耕地质量逐年提高。近年来,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加强和秸秆还田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市耕地质量逐年提高。

2、调动了“两个积极性”

一是严格落实粮食补贴政策。2016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荆州市按照粮食产量、耕地面积4:6的补贴方案进行重新分配。全市共发放各种农业补贴资金68577万元,惠及近100万农户、400万种粮农民。通过落实各项粮食扶持政策,调动农民种粮、政府抓粮两个积极性。二是积极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除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松滋、荆州、洪湖等地对种子生产企业、水稻种植或稻虾共育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奖补,奖补资金达520万元。三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2016年,全市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612人,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3、增强了“三个能力”

一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2016年,全市粮食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38%,超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万亩目标任务,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和育制种大县建设。二是增强粮食收储能力。近两年,全市维修“危仓老库”仓容12亿斤,中心粮库改造升级9亿斤,形成以中心粮库为主导,骨干收纳库为基础,社会仓库为补充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体系。三是增强储备保障能力。突出地方储备粮保应急、控粮价、稳市场的功能,全市落实市、县储备粮总规模1.37亿斤,其中市本级0.16亿斤,县级1.21亿斤。同时,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粮食储备保障能力。

4、构建了“五大体系”

一是粮食收储保底线。通过强力推进粮食收储企业产权改革,全市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体系。2016年全市各类主体收购粮食54.34亿斤,刷新历史纪录,全面启动小麦、稻谷托市收购政策,全市农民增加卖粮收入5.16亿元。二是仓储物流提档次。2016年,全市新增标准仓库容量7.5亿斤,维修仓库1亿多斤,添置各类仓储设施200台(套);市粮库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粮库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三是粮油加工争龙头。2016年全市粮油食品加工业实现产值590亿元,占农产品加工产值的40%;形成“以粮油加工为主体,食品深加工、特种饲料加工为补充”的粮油产业经济体系;四是“放心粮油”全覆盖。全市建成成品粮油批发市场1个、区域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9个、“放心粮油”连锁店176家、应急加工企业44家、军民放心粮油超市8个,形成了粮食应急供应、军供网点、粮情监测、“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四位一体”的粮食供应网络。五是流通监管无盲区。健全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提升8个市、县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能力,完成34个企业检验室及78个收购网点质检能力建设;完善粮情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的监管保障体系。

二、面临困难及问题

(一)考核内容复杂,重点不够突出

现行监督考核办法有59项内容,评分标准涉及近200个得分小项,需要佐证材料多、搜集难度大。有的部门一些具体工作也纳入考核内容,使得考核指标越来越细,内容越来越繁杂,分值越来越分散,有的前后交叉,甚至出现内容重叠,导致重点工作不够突出。

(二)评分标准单一,导向不够明确

如考核内容第10和11项,评分标准明确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在前五年平均水平以上才能得分,这一要求明显与现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不吻合。就全国而言,当前我国粮食品种结构性矛盾突出,小麦供求基本平衡,玉米和稻谷阶段性过剩特征明显,南方的早稻、东北的玉米滞销;就荆州而言,全市早稻产量、收购量和库存量都相对较大,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应适当减少劣质早稻面积,压缩粮食库存,增加高产、优质、高效品种种植,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量化指标简单,依据不够充分

一方面,存在低报年度指标任务现象。如个别地方粮食收购目标偏低,考核指标难以反映客观实际。另一方面,存在年度目标偏高问题。个别地方过去粮油加工产值年度任务基数较大,2016年因遭受自然灾害,加之受市场持续低迷、粮油价格回落等影响,出现了粮油加工原料减少、销售收入下降,加工产值降低的问题,增加了完成年度目标的难度。

(四)流通分值^大,权重不够合理

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涉及6个方面、14个事项、28项指标、59项内容,涉及粮食流通考核分值占49分,得分多、权重大,而粮食生产和消费两大领域只有51分,得分少、权重轻,很难通过考核指标和分项权重设定,把握工作重点和着力方向。有的地方错误认为主要考核粮食部门,个别部门对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甚至对考核工作认识存在片面性、工作缺乏主动性。

(五)考核结果运用,赏罚不够严明

粮食安全考核涉及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考核牵涉10多个部门,安排布置、组织协调、材料搜集任务重、难度大,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省、市政府对2015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不够。据了解,各地还不同程度存在农田水利设施老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迟缓、粮食仓储设施陈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不足、加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严重制约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突出考核重点,精减评分项目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应坚持实事求是,既不降低标准、减轻难度,也不随意拔高、脱离实际。从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发展,确保粮食消费安全的角度出发,应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内容、重点指标,加大考核权重,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建议对现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达到精减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落实年度目标

设定粮食安全年度目标任务,既要科学合理、恰当可行,又要贴近实际、便于操作,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把关,逐项论证审核。建议将粮食安全年度考核与相关部门平时掌握情况结合起来,综合得分由相关部门评分与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数构成,防止出现评分脱离实际、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兼顾三大领域,合理设置权重

统筹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鼓励主产区围绕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和收储能力建设;鼓励粮食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去产能、去库存,推动粮食经济全产业链发展;鼓励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突出确立粮食种植面积底线,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增加粮食流通设施投入等。建议对现行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考核权重进行调整,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可各按35分设置,消费领域可按30分设置。通过考核,促进粮食生产、流通发展,确保粮食消费安全。

(四)围绕“五个结合”,完善考核机制

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平时评价与年度考核、奖励先进与处罚落后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由地方政府牵头,有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建议将粮食安全责任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得分排序靠前的地方,上级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项目支持和资金奖励;对排位靠后地方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情况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健全考核监督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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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当前农村土地整治仍然以增加耕地为指导思想,这种片面追求耕地数量和产出的整治模式,势必会对整治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在土地整治实际操作中,由于技术支持与实施方法的缺失,也难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近些年,农村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和研究学者的高度关注,部分学者从土地整治的理论范畴、生态可持续性、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评价方法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对于美好乡村建设中的生态风险研究还不多见。

一、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从生态学角度来看,土地整治过程就是借助系列生物、工程措施,对生态环境系统中水、土壤、生物、植被、气候及景观等因子实施干预的过程,打破原有的生态环境系统,重新构建新的生态环境系统,既会对生态环境系统产生正向生态效益,也可能逆向产生负向生态效益。

农村土地整治一方面通过对未利用土地开发,对遭受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复垦,对农村生活用地存在的“空心村”等展开的建设用地整治,对水、田、路、林、村展开的综合整治,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用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另一方面对生态环境系统过多地、不恰当地干预,也会加大生态环境系统对外界的依赖,导致自身调节能力的弱化和降低,破坏了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生态环境带来潜在风险

1、土壤的负面影响

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中,由于工程量较大,需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比如刮平机、推土机等,机械化的挖、填、运等操作,对熟土层会产生破坏,使土壤的理化性质产生改变,各类有机质含量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少,容易造成土壤板结,此外干旱少雨时又有可能引发土壤的面蚀和风蚀。

2、对植被的负面影响

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中,集中连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垦殖率,并形成了单一农作物逐步替代田块间自然植被(包括原生、次生植被等)的状况,造成地表植被数量和覆盖面积的降低,同时集中补种的农田林网尚未完全成长,导致整治区生态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3、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

硬化的田间道路割裂了原有生物群落的栖息地,压缩了各类动植物生存的空间,阻碍动植物间的交流,损坏了物种迁移和遗传的多样性,进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和维持;笔直、硬化的沟渠,造成水流速度加快,无法储存水分涵养水生生物,补充地下水源等问题,使得整治区生态系统结构趋于简化,不利于农业整体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机理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围绕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展开综合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格局,重点整治空心村、旧厂矿废弃地等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将节约出的建设用地,用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供给,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了城乡统筹发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一方面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镇发展缺地的难题。但是,整治过程中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进程中,一方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农业生产生活的景观格局,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破坏了原自然景观结构和功能,造成景观多样性减少,景观同质性问题明显,降低了农业生态环境系统自我调节、修复能力,增加了对外界干预的依赖性。

四、宜耕未利用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机理

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灾害、建设面积扩张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不可避免地会减少耕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占补平衡,对宜耕未利用土地整治是一种有效途径,同时从景观美学角度来看,对未利用土地的整治,能够减少农田斑块和廊道的数量,破碎化的农业景观趋于完整,优化了景观格局。实际开发进程中,由于各类宜耕未利用地质量存在很大差异,在当前评价体系不健全、技术标准不完善、质量验收审核不到位的情况下,选择不恰当整治方式对宜耕未利用进行开发,有可能会引发以下几方面的生态风险:

一是对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要通过完全改变荒草地、沼泽、滩涂等原有地形地貌,整治为平整、规范的宜耕地,原有生态植被系统被各类农作物、人工林替代,同时也降低了土地利用类型和景观的异质化程度,破坏了土地本身稳定性及抗干扰能力。

二是对土壤的影响。在开发过程中,不合理整治方式更容易导致原本脆弱的地质进一步恶化,造成土壤盐碱化、沙化或水土流失等问题,同时影响到周边生态环境,如整治后耕地灌溉需对地下水源进行开发,从而影响到水资源状况;土地整治后,耕地多采用集约、单一、连片作物种植,干扰了土壤养分循环,造成土壤有机物含量下降。

三是对生物的影响。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降低了生境多样性,造成了生境总量减少、衰退及破碎化,进而影响到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对于濒危物种和生境敏感的物种影响尤其严重。

五、农村土地整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正确认知生态风险作用机理,不能一味地强调“增加耕地面积”或“耕地占补平衡”,要注重长远的和潜在的生态环境影响,充分考虑土地整治进程中生态风险影响因素,将可能发生负向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其次要结合不同区域的生态、地形、气候条件,以及农村土地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制定适合不同区域的、科学可行的保护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制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

科学的土地整治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统一,但由于环境效益具有一定滞后性,同时当前土地整治项目又缺少一整套完善的生态环境评价体系,使得土地整治项目生态环境评估难以落实到位,进而忽视土地整治中对生态环境的负向影响。农村土地整治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多、涉及面广、相关性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要综合多学科知识体系,结合生态学、农学、资源环境、植物保护、园林、景观学等专业方法,因地制宜,制定包含土地整治项目前期论证、中期监管及后期控制各阶段的量化评价标准,量化标准有助于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可操作性与透明度;同时制定标准体系实施的程序,采取相应法律、政策、法规措施保障落实到位。

2、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生态风险监管调控机构

及时有效的监管是保障土地整治生态风险管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政府应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任期责任制,根据基层人员配置的实际情况,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组建在一起的联合监管机构,包括国土、环保、林业、交通、财政、水利及农户代表,在土地整治项目事前规划、事中监测及事后评估中,严格把关、科学论证,确保生态风险防范落到实处。

3、强化对土壤、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

针对土地整治中引发的土壤肥力下降、水资源环境负面影响及生物多样性等问题,采取综合技术措施,强化保障力度。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实施和评估中,以发展生态保育型土地整治为目标,强化以土壤肥力提升,加快研发与推广表土剥离技术,保持土壤剥离和回填平整过程中土壤剖面的有机组合和整体性,土地整治后施用有机肥、农家肥,指导实施桔梗还田的办法;增强对水资源保护的力度,水域周围建立保护绿地,避免水利工程项目中过度的裁弯取直,避免由于施肥不当带来的水污染等问题,定期开展清沟掏淤、清捞杂物,确保水流通畅、沟渠干净;在生物多样性保障措施方面,采用硬化路面通过路基打孔为生物迁徙提供通道,设计田间路和生产道泥结碎石路面,辅以耐压草皮,提供动植物栖息场所,保留一定量的沟塘、低洼地,渠道坡面设计为缓坡,减少水位变化带来的冲击等。

结束语

要实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规划目标,需要结合生态环境实际情况,分析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影响机理,积极采取制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生态风险监管调控机构、因地制宜地选择土地整治方法和途径等措施,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形成生态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使土地整治真正成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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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量为2万亩,其中存量项目胡寨镇1万亩,增量项目栖山镇1万亩。按照省、市、县局的要求,各施工队按照序时进度,抢抓工期,各项单体工程正在有序的推进中,截止目前,胡寨镇高标准农田已完成合同工程的85%,栖山镇已完成合同的56%,通过自验,工程的合格率100%。自评8分

2、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农业综合开发成功与否,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认同,因而在开发实践中,注重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建立了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全面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落实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项目申报要得到多数农民的同意,项目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要交村民代表进行表决,工程实施阶段聘请农民当现场监理,工程的管护于农民负责,使农民真正成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主体。自评6分

3、机制创新规范管理。2012年按照省市局的部署,重点开展项目的选项、执行与监督的三权分离机制创新,相应的成立综合计划处、土地治理科、监督检查科及人员的配备。同时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下,我们在农业开发项目管理上也探索了新的机制与做法。如责任负责制、风险抵押制、质量奖惩制、投标加分制。通过各项机制的综合运用,2012年在工程进度、质量与项目形象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是栖山镇项目区的工程质量与外观形象上受到市局的表扬,及兄弟单位的参观、学习。自评6分

4、农业开发品牌创建。根据市局五项品牌创建要求,结合我县2012的工作成绩,五项品牌创建,我们有能力争取三项品牌创建。自评3分

5、支持农业抵挡升级工程。2012年土地治理立项的前提是围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与我县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特别是我县的“一区十园”建设相对接。重点支持了栖山镇万亩食用菌种植园、沛城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及张庄镇6000亩的高效设施农业。扶持益农蔬菜专业合作社、胡寨镇中闸稻米专业合作社、春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评25分

(二)项目管理考核指标指标值45分,自评41分

1、前期工作。2012年度土地治理项目的选项及年度项目均在《2010-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市农业综合开发规模开发规划2012-2015》规划内。按照省市的要求规范建立项目库,高质量编制项目建议书且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1万亩,一般项目8000亩以上,形成规模开发、连片治理的要求。自评5分

2、计划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地完成了编制年度初步设计与年度计划的编报,内容详实,数据一直,手续齐全,格式规范,图表制作符合要求。2011年11月25日按时保质保量上报了《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项目的年度计划》。

接到市《关于下达全市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和支出预算的通知》文件后,我们于2012年3月5号以《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到项目镇单位。201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批复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调整变更、终止项目计划。自评5分

3、项目实施。①项目计划实施情况,2012年度存量项目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位于胡寨镇,治理面积1.0万亩,总投资132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200万元。涉及胡寨、鹿口、中闸、皇城、狄庄、双楼、陶庄七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开挖和疏浚大沟3条,长8.4公里;中沟5条,长7.8公里;小沟16条,长10.95公里,共计土方24万方;新建电灌站9座(配300HW-400HW泵)、配置80kVA变压器4座。大沟桥2座、中沟桥13座、小沟桥35座、渠系建筑物397座、新建砼衬砌渠道27.11km,供电线路2.46km。;铺设道路17.53公里,其中3.5m宽的砂路长9.28km,3.0m宽的混凝土路长8.25km;植树1.852万株,农田林网折实面积400亩;围绕项目区优质水稻产业发展需要,引进推广优质良种1个,优良品种覆盖率100%。推广新技术3项,推广面积1万亩,进行技术培训920人次。截止目前土方工程完成24万方,完成计划的100%;电管站9座,完成计划的100%;桥计划50座,完成43座,完成计划的87%;渠系建筑物完成393座,完成计划的98%;供电线路2.46km,完成计划的100%;新建砼衬砌渠道27.11km,完成10.2公里;道路工程及林网工程正在推进中,预计12中旬完成任务。

2012张庄镇土地治理一般项目项目区涉及田楼、黄寺二个行政村,建设任务为:土方8.9万方;电管站6座;农电线路2公里;渠系建筑物84座;机电井71眼;井房18座;道路工程13.35公里;林网1.8475万株,目前除去林网工程已完成计划100%。

2012栖山镇土地治理一般项目项目区涉及孟寨、蒲庄二个行政村,建设任务为:土方10.68万方;电管站2座;渠系建筑物46座;机电井58眼;井房6座;道路工程13.32公里;林网0.97万株,目前除去林网工程已完成计划100%。

2012栖山镇增量项目项目区涉及胡楼、王店、林楼、袁集、李集五个行政村,建设任务量为:土方15万方;电管站2座;渠系建筑物117座;机电井93眼;井房20座;道路工程29.2公里;林网1.4万株,由于国家计划下达时间晚,计划要求2013年4月分完工,目前完成计划的45%左右。②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我们委托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量)和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增量)进行招投标工作,在市建筑交易建设网公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选取15家中标单位。③实行“三位一体”质量监管机制。由市农开监理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管,切实加强质量、进度和资金控制。项目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和监理工作的督查,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抽查、中期检查验收等手段实施质量监管。聘请5-10名群众代表作为质量监督员,参与工程施工现场监管。通过实行“业主+专业监理+群众监督员”三位一体质量监管机制,保证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全部合格④自筹资金配套按照群众的决议,通过一事一议原则,以劳折资方法,完成了土方、清淤工程。⑤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标志、标牌和编号规范设置。自评14分

4、检查验收。2011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工程顺利通过县、市、省三级验收,特别是省级验收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县、市、省三级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到位。我们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2011年度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不留死角。档案方面,归档齐全,整理规范,装订整齐,符合农业开发档案的要求。自评12分

5、建后管护,提高认识,落实经费,做好建后管护工作。①是加大管护工作宣传教育。杜绝“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的思想,做到建设与管护并重。②是明确项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经费。“工程落地,管护上马”,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产权全部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同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③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开发办不是将工程产权和管护责任移交到乡镇后就万事大吉,而是定期到项目区实地查看工程设施的完好程度,督促乡镇落实管护责任。④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科室、配备经办人员,定期巡视已建工程管护情况,年末向市局上报已埙工程修复计划。自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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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一认识。要改变当前支农资金种类繁多、使用分散、效益不高这一现状,必须整合支农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推进规模开发。尤其是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迫切需要对支农资金进行整合,形成“1+1>2”的规模效应。基于这一认识,武冈市在启动这一工作之前,就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反复征求意见,广泛宣传发动,坚决破除遍地开发、“友情”开发等认识误区,把思想统一到资金整合上来,把精力落实到规模开发上来,从而形成了共识,统一了思路。二是成立班子。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项目区建设指挥部,明确为全市规模开发的执行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常深入一线调研,解决项目区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各责任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确定了信息联络员。三是制订政策。出台了《武冈市整合支农资金和重点项目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整合支农资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整合范围、管理使用、监管办法、重点项目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考核奖罚等制度,为推进规模开发指明了方向。四是广泛宣传。在项目区组织乡村干部、群众代表共商建设大计,让群众参与项目规划制订、施工建设的全过程,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定期编发项目区建设工作简报,制作宣传窗,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公布项目进度。同时,制作年度项目画册影像,及时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了系列通讯报道,扩大规模开发的知晓度。五是加强督查。采取专门督查组定期督查、工程技术组巡回督查等方式,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六是加强配合。在确保资金管理权限不变、补贴政策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前提下整合资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指挥、调度、协调项目区建设工作。建立完善了责任机制,把责任分解到部门,实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通过责任落实和奖惩激励,激发了部门动力,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统一规划布局,明确开发重点

武冈市坚持以规划选项目、定资金,按规划建工程、办实事,让涉农部门都有施展的平台,让支农资金都有为农服务的载体。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布局的合理性,坚持把群众积极性和自然资源条件结合起来,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起来,把尊重群众意愿和规模开发大局结合起来,同时,将规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并做出决议,确保了规划的合法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不因为人事的变动和个人行为而随意更改规划。在具体工作中,注重“三性”。一是注重规划的统一性。围绕规模开发项目区建设,明确了支农资金投放方向和惠农项目建设地点,做到惠农项目向规模开发项目区倾斜、支农资金向规模开发项目集中、技术力量向规模开发项目区聚集。2010年在转湾大垅整合涉农资金8800万元,实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模开发两个项目区,共建设高标准农田3.9万亩。由于统一规划,从而避免了开发的随意性,增强了开发的全局意识,加大了整体推进力度。二是注重布局的科学性。按照群众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标准,筛选出有“全市粮仓”之称的“湾头大垅”、“转湾大垅”、“托坪大垅”作为规模开发项目区,优先立项开发。三是注重项目的完整性。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筹安排项目,做到既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又有高效农业发展、社会公共服务项目,使每个参与单位都有施展为农服务的载体。同时,针对各类部门项目存在的内容交叉、标准不一的实际情况,对同类工程采取规划时地点结合、建设时工程互补的办法进行处理,确保工程标准一致、质量可靠。

三、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开发行为

不同部门由于投入机制不同,建设标准各异,影响了群众筹资的积极性和工程质量标准的统一性。为此,武冈市在规模开发中努力做到:一是规范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市场行情,在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全市同类项目工程实行同一价格,防止偷工减料;二是规范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标准,结合总体规划,制订下发了《项目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统一规范了路、渠等基础建设项目的选材用料和工程质量标准,使工程质量管理有章可循;同时,采取现场查看、临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通过统一建设标准,各类工程建设顺利,质量优良,没有发生一起劣质工程,没有发生一起工程违纪行为,塑造了农业综合开发的良好形象;三是规范管理程序。制定了《项目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每个项目制订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公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理制,凡不执行上述规定的一律实行“四不”,即不收方、不验收、不报账、不拨款;四是规范资金投入与监管。积极创新受益农户筹资投劳制度,调动农户参与热情,充分发挥群众在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在项目建设开工之前,要求受益村交纳一定筹资投劳保证金,工程才能开工,完成计划规定的筹资投劳任务后,退还保证金。同时,创新项目单位资金集约投入机制,调动市直单位争资引项的积极性。对同类工程,实行投资由部门包干分摊,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投入模式;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制订下发了《项目资金管理操作办法》,规定了项目资金结算、审批、付款的具体程序,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在市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整合支农资金”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凡未经指挥部最后会审签字盖章的一律不予付款,杜绝了项目资金的挤占、挪用。

四、统一检查验收,确保开发成效

一是严把材料关。指挥部工程技术组对建设项目所需材料全程参与把关,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二是严把技术关。工程技术人员与施工队同吃同住,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从而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三是严把验收关。下发了《关于做好项目工程复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复验内容,规定了复验程序,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复核工作小组,在各责任单位对责任项目进行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再严格统一验收,凡经复核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资金结算手续。四是严把管护关。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移交所在乡镇、村管理和维护,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成立工程管护领导小组、村成立管护委员会,制订管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安排管护资金,进行经常性管护,并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协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工程五年不小修、十年不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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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的水平,力争夏粮丰收、早稻增产、秋粮稳定,确保全年粮食产量在1万亿斤以上,全力以赴争取实现连续第八个丰收年。

力争夏粮获得丰收。全力打好抗旱促春管保丰收攻坚战,加强田间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推进科学抗旱,把旱灾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病虫害信息,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广“一喷三防”等关键技术,促进小麦安全成熟,提高单产水平。

力争早稻恢复增产。充分利用提高早稻最低收购价和良种补贴标准的有利时机,抓好政策落实,加强信息引导,继续推进“单改双”,扩大早稻种植面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减少直播稻面积,推进机插秧,力争单产恢复到年的水平。

力争秋粮保持稳定。稳定播种面积,扩大水稻、玉米等高产作物种植,力争产量稳中有增。加快增产关键技术推广,在地区重点推广水稻大棚育秧、机插秧、玉米增密等技术,在地区继续推广玉米增密、适时晚收技术,在重点推广超级稻品种和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技术,在重点推广玉米全膜双垄沟播技术,重点推广间套种、地膜覆盖及再生稻高产栽培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及早做好防范早霜、南方寒露风的准备,确保安全成熟。

二、重点措施

(三)落实播种面积。要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复种指数。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在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杜绝耕地撂荒。尤其要引导农民扩大粳稻、玉米、杂粮等农作物生产,确保今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的水平。

(四)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等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通过项目带动、节水设备购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使用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20年)》,加强田间工程、农技服务体系、良种科研繁育体系、防灾减灾工程等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各地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级规划,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推广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整乡整县推进,创新服务模式和推广机制,让更多的农民使用配方施肥技术。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创新技术模式,搞好技术配套,培肥地力。

(五)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今年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20年)》中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继续组织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项目。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提高技术到位率。今年中央财政将在去年基础上增加5亿元高产创建补助资金。

(六)大力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全面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推广增产增效和防灾减灾技术,做好重要季节、重点环节科技服务工作。农业部要组织制定分品种、分区域、分农时粮食生产技术方案。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型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优势,继续完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火科技等科技服务模式。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大会战,动员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开展跨区机耕、机播、机插等作业,精心组织好夏收小麦跨区机收作业。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灌溉指导和节水灌溉技术服务。

(七)全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重点搞好水稻种子的余缺调剂,保证生产用种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八)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坚持防在灾害前面、救在第一时间、抗在关键时点。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充分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服务队伍和群众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抗灾政策支持,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及时搞好种子等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帮助农民搞好生产恢复。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行全程承包模式,有效减轻病虫危害。

三、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九)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奖励制度,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全面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逐步取消产粮大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县级配套,加大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力度。突出抓好一批产量超100亿斤的产粮大市、产量超10亿斤的产粮大县的粮食生产,加强指导,重点支持。今年中央财政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0亿元,对粮食生产大县除实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奖励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

(十)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动员村级组织、农民群众新建和修复包括农田水利在内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加强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今年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以工代赈投资等中央专项资金规模30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引导粮食主产区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调动科技兴粮积极性。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力争今年内完成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任务。各地要增加财政投入,保障科技人员包县、包乡、包村开展技术服务的经费。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步伐,努力做到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抓紧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绩效工资,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待遇。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向到粮食生产一线服务人员倾斜。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要将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十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研究完善粮食直补的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将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完善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要重点支持种粮大户。进一步完善良种补贴政策,增加良种补贴资金16亿元,提高早稻良种补贴标准。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0亿元,加大对农民购买农机具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完善实施预案,适时启动,保持粮价合理水平。

(十三)建立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励机制。今年年底,国务院将对今年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省和产粮大县、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使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动力。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产粮大省和产粮大县以历年贡献大、今年增产多为考核重点,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以推广抗灾增产技术和开展科技服务为考核重点,种粮售粮大户以生产、出售商品粮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考核重点。中央财政对受表彰的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强化地方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对粮食生产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要层层分解任务,强化市县人民政府的粮食生产责任,加大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主产区要在稳定增产的基础上,增加商品粮调出量;主销区要保证必要的自给率,力争有所提高;产销平衡区要继续确保产需基本平衡,力争多作贡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并于今年年底向国务院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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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必须千方百计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不动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是基础。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的耕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进一步创新投入机制,拓展投入渠道,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加大力度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型灌区、中低产田改造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抗灾减灾体系,增强农业抗灾减灾应变能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