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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业务在整个产险公司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发展的车险业务能够将单位保费的固定成本率降低增大产险公司的获利空间。因此产险公司加强车辆保险的经营管理是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车险经营管理的目标就是要以最少的赔付获得最大盈利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下,车险的经营管理必须抓住关键点强化业务人员的管理意识、风险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才能实现车险经营利润最大化。
1、强化车险承保工作中两个关键点的管理
车险承保的第一关键点是展业人员。展业人员掌握的客户风险信息应最多,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要对客户的风险信息做到知无不言.在车险承保中要充分披露客户的风险信息真正做到严防“病从口人”,从源头上“过滤”风险。但现实中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往往有矛盾展业人员为了完成目标任务,在承保过程中总是忽视风险而过分强调开发拓展业务。加强这一关键点管理,要从责任追究和业绩考核角度来增强展业人员的责任心改变以业务规模为主的考核要将“利润”考核落到实处,使业务人员主动放弃那些高风险的亏损客户而努力去开发低风险的优质客户。
车险承保中的第二关键点是核保人员。核保人员可以有效地矫正业务人员由于业务压力及自身利益因素而隐瞒标的真实信息的情况。但核保人员在经营中同样面临选择:要坚决执行公司的车险条款和费率,否则就面临监管的风险,但同业可能有更具竞争力的条款和费率而业务一线的考核指标主要是业务规模业务发展与核保管控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同时又面临着来自市场中介的压力中介人一般都提出要相当比例的手续费。管理好第二关键点,就要使核保人全面掌握公司车险条款费率熟悉市场情况,了解客户需求。还要能做到在不违背总公司核保原则基础上对业务灵活处理。
2、精细化查勘,准确定损,提高理赔效率
理赔是车险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查勘定损又是理赔的关键点精细化查勘非常重要。查勘精细化因种种原因受到影响一是车辆所换配件价格的确定没有明确标准。由于承保车型多配件进货渠道不同配件价格相差较大二是车辆维修人工费确定没有标准三是现在全国出现了大量4S店其配件价格及工时价格大多高于别的厂家但客户却信任4S店这就增加了维修成本。正是因为存在这些明显的不确定影响因素,要做到准确定损合理赔付提高理赔效率,需要采取相应对策:
(1)建立高素质的定损核价队伍。定损人员不仅要有高水平的服务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具备廉洁自律的良好的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能让客户满意、公司放心。
(2)建立配件核价体系。由于现在车险市场上车型种类繁多定损人员不可能掌握所有出险车辆的配件价格情况因此要建立网上查询配件报价系统方便定损人员快捷处理赔案提高理赔速度.减少偏差。
(3)分地区制定车辆维修工时标准。通过与当地大型汽车修理厂协商制定一个标准作为定损依据以利提高理赔速度挤掉理赔中的水分。
(4)建立车险复勘队伍。通过对已结案的赔案的复查找出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并对处理该赔案的定损查勘人员进行评价和考核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3、通过提升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续保率
当前的车险业务仍然存在保险消费不足的问题,从全国市场来看,承保比例约占车辆的50%左右。这种局面的形成除了人们保险意识不强及费率因素外保险服务不到位是抑制车险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必须对客户的特性有深刻认识一般来说客户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特性。从社会性来讲,一个客户的不满意可以影晌周围的人群。经济性一方面表现在客户要对购买投人和获得的回报进行比较期望以最低投人获得最大的保障,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客户不愿轻易转保。基于客户的这两种明显特性必须通过提升客
户服务水平来提高客户满意度,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扩大业务量。保险公司是一个服务性企业,客户服务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车险服务的竞争最终体现在为客户服务的竞争。要有效开拓新客户并维护老客户必须提高服务品质.丰富服务手段,更重要的是要保证服务、信守承诺。提高服务水平必须做到高效率和以人为本要建立起对客户的回访、拜访、续保提示、咨询、救援、理赔的整体服务网络让客户得到更加迅捷方便和全方位的服务。当客户服务品质提升后客户的满意度就会提高客户既会将这种满意向社会广为传播吸引更多客户加人有效地提高老客户的续保率。
4、加强内控,确保车险发展的质
首先要建立良好的车险单证管理内控制度。要按保监会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单证管理制度。做到流程明确,管理有序,各项资料齐全、清楚各级库存以及未回销有价单证账、表、实一致。所有空白保单、保费收据、批单、退费收据由专人管理并设立单证领用登记簿领用单证时应在登记簿上记录领用日期及领用单证的起讫号码、摘要(用途)、领用人签章等。
其次,加强财产内控制度建设防范财务风险。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检收、索赔、领发、保管、转让、清查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原始凭证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各类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完整及时分类按月度或季度装订。加强保险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费用专户管理。
一、家文化的理念
何谓“家”文化呢?“家”是人类生活的最基本单位。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不论其文化背景如何,皆有家庭组织存在,都要遵守“家”文化规则。自古以来,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就非常强调“家”文化,并以“家”文化为中心,以“家”为喻,形成了许多含意深刻的语句,如“家和万事兴”、“爱国爱家”、“建设家园”、“兄弟民族情”、“手足同胞情”、“以厂为家”、“家是港湾”、“家庭般的温暖”等等,就是这些看似简单的道理,由于使用了大家十分熟悉的“家”的理念来倡导,使人们更加深刻地对“家”有了了解和认识,也培养了大家一种新的理念和情感,这也是“家”文化亲情、血缘的基因起源。“家”是人类生活的最基本单位。世界上所有的民族, 不论其文化背景如何, 皆有家庭组织存在, 都要遵守“家文化”规则。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更强调家文化, 而且以“家文化”为中心, 还延伸出了相应的社会伦理规范和组织法则, 从而基本上规定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社会规范、政治规则和思维习惯。大量中西方文化的比较研究表明, 中国人“家”的观念之重,“家文化”的积淀之厚, 可以说已经渗透到了政治、经济、宗教、社团和企业等社会的各个层面。
二、家文化的主旨
“仁爱、和谐、感恩、成就”像爱家一样关心企业,这就是人保寿险哈尔滨公司的文化,孟子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而这当中,“人和”又最为重要。我们认为,要做大做强一个企业,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指令权威,更需要自强自立的职工,企业不仅要以赢利为目的,更应该“以人为本”。
家者,人之居所,情之所依,百年锤炼,千年传承。我们来自各方,会聚一个大家庭,传播仁爱、助推和谐、倡导感恩、成就人生。我们亲情相融,同心同德,不遗余力,共同描绘家的愿景,开创家的事业。
――仁爱之家。我们的家庭,充满着深深的同情和爱惜,没有附加条件,只有真诚的奉献和给予。家庭成员之间,不分尊卑,不分贵贱,彼此平等,彼此信任,彼此真爱,默契配合,互帮互助。我们以人为本,爱心为人,爱自己的公司、爱自己的团队、爱自己的客户,整个家洋溢着爱的温馨,充满着家的温暖。
――和谐之家。我们的家庭,主张家和万事兴。我们一切尊重员工、一切为了员工、一切依靠员工,尊重员工的意见建议,维护员工的利益,解决员工关心的问题,创造员工发展的空间。我们参与管理、受人尊重、创造价值,追求和睦、互助、共进的氛围,共创团结、凝聚、协调的整体。
――感恩之家。我们家庭成员中的每一个人,作为一个生命,从呱呱落地那一天开始,爱就像阳光一样,无时无刻地普照着我们。父爱如山,母爱如海。每个人都学会感恩,感恩父母,感恩社会,感恩公司。当家庭其他成员遇到困难时,自己有义务去帮助他人渡过难关;如果自己有困难时,大家也有义务来伸出援助之手。
――成就之家。我们的家庭,是成长成熟的摇篮,是成就事业的基石,是理想的归宿和生活力量的源泉。我们追求你我的认同,业界的认同,社会的认同,这也是全部家庭成员的价值所在。家庭成员忠诚事业、诚信敬业,爱惜声誉、荣辱与共,自始而终保持高昂的斗志,抢抓机遇,拼搏竞争,不甘人后,勇于争先。每个家庭成员坚定执著,厚重自强,永不懈怠,成就人生。
三、家文化的运用
人保寿险哈尔滨公司的司训是:合作创家业,发展谋共赢,专业树形象,正气铸司魂。具体释义如下
――合作创家业。我们来自社会的各个小家庭,饱含着激情,怀揣着希望,走到一起,组建一个新的大家庭。我们的大家庭,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服务社会,具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和雍容大度的风范。我们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凝聚一个家的梦想,承担一份家的责任,开创一方家的天地。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自豪而荣耀,人与人之间关系简单,彼此平等,崇尚合作,每个人都各持所长又各有分工,通过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共同书写家的历史,弘扬家的文化,开创家的事业。
――发展谋共赢。发展立业,发展兴司,发展共赢。创业―发展―共赢,是我们必须遵循的路径,共同实践的主题。我们在激情中开始创业,在创业中起步成长,在成长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实现共赢。共赢是我们必须要通过脚踏实地发展,进而实现的共同目标。共赢是你我的共赢,是公司与客户的共赢,是公司与社会的共赢,是你、我、公司、社会、客户之间的共赢,我们只有全神贯注地谋划发展,毫不动摇地坚持发展,千方百计地加快发展,用发展的业绩回报公司,用发展的成果回馈社会,用发展的价值成就自我,才能实现最终的共赢。
――专业树形象。成功始于专注,形象源自专业。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中,专注于寿险事业的长远发展,我们每位寿险从业员工,要立足本职,以拼搏竞争、不甘人后、勇于争先的精神,苦练技艺,精耕细作,不断地追求卓越,力求更好。专业既是标准,专业也是规范;专业既是形象,专业还是认同。专业成就于我们比别人做得更标准、更规范。我们每个人都要靠专业建立口碑,靠专业树立品牌,靠专业赢得市场,靠专业获取成功。
――正气铸司魂。人心齐,泰山移。公司上下讲正气、树正气,讲和谐、促和谐,讲诚信、践诚信,讲奉献、争奉献,营造风清气正、人心思进、政通人和的良好氛围。公司内部大力构筑家文化,家庭成员之间坦诚相见,肝胆相照,扶正祛邪,惩恶扬善,形成辨是非、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每个家庭成员,牢记职责,不忘感恩,诚信敬业,奋力开拓,在寿险事业的竞技舞台上不辱使命,有所作为,成就未来。
四、家文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在家文化的运行过程当中,处理好以下四个层次的关系
1.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坚持以亲情化管理对待员工,尊重员工的意见建议,维护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关心的问题,创造员工发展的空间,并在工作中提供、创造培训机会,让员工获得持续成长的机会,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潜能。
2.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员工必须从工作中的点滴做起,从身边最不起眼的小事做起,从对岗位的尽职尽责、精益求精、勇于创新做起;从与同事的默契配合、互帮互助、宽以待人做起;从对客户的热情服务、耐心倾听、帮助成长做起;从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毫不留情、严厉打击做起,如提倡“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先做人、后做事,做好人、再做事”、“态度决定高度”等工作态度。
3.人与团队之间的关系。追求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目标,尊重员工的创新精神,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和不断提升自我,给员工提供一个愉快、受尊重、自豪、温暖的工作环境,从而形成强烈的团队精神和归属意识,使公司保持富有活力的持久源泉,如建立“家庭式互不设防工作环境”、“人不分部门,事不分你我,同心画圆,合力向前”、“对组织忠诚,对领导坦诚、对同志热诚”等团队氛围。
4.人与学习的关系。在公司内大兴学习之风,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员工思想、文化、业务素质,培养一支勤于思索、善于工作、勇于创新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使公司发展更具后劲。如提倡的“公司发展了是政绩、培养了人才更是政绩”、“培训是职工最大的福利”、“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体学习”等理念。
四个层次的关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使员工的思想在精神层面得到充分交流,把内心情感尽可能多而真实地表现出来,在工作、学习中更好地调整好自己的位置、行为和心态,在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领导之间、员工与企业、员工与学习之间建立真感情、做出真行动。
(二)通过各种途径,放大“家”在员工心中的地位
1.建立健全机构体制,组织各类活动,提高员工参与度,人人成为家的一分子,提高家的凝聚力。各分支公司经常组织以部门,营业部为单位的各种文体活动,如篮球、拔河、歌咏、集体操、旅游等团体活动,既可增加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在围绕团队荣誉的气氛中淡化和消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又能极大地鼓舞部门的士气,从而有效地提高全体成员的亲和力和团队凝聚力。员工平时疲于工作,保险行业挫折又多,找不到兴奋点和团队的共同目标,容易使员工的士气和凝聚力在应付、挫折、抱怨中减弱,反过来又加重了工作的压力,进入恶性循环的怪圈,丰富多彩的活动,既可聚人气,又能鼓斗志,如果组织得当,能很好地发挥调动员工精气神的作用。
2.大力引导员工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销售比拼竞赛,并积极创新竞赛的内容和方式,有效地引导广大员工的学习意识和自我超越精神,积极投入到学习、培训、竞赛销售之中。2009年我公司举办大型培训10余次,销售竞赛4次,获得奖励旅游的员工达200余人次。通过培训、竞赛带动全员销售热情,同时员工的销售技能也进一步的增加。员工们深切地体会到,人民人寿哈尔滨公司是成长的摇篮,更是施展才华的天地。
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预算管理的一个分支,也是预算管理的核心部分。财政部于2001年、2002年相继印发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它标志着财务预算管理这一科学的管理理念开始引起众多企业的重视,并进入了规范和实施阶段。
随着集团化企业改革的推进,各集团企业已逐渐认识到财务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并且正积极探索适合集团公司的预算管理模式。本文结合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西矿业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实践经验,研究、探讨集团企业如何推进财务预算管理模式,以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落实,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一、财务预算管理的本质及作用
财务预算是指与企业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关的各项预算,从时间上可划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从过程上涉及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各个环节;从内容上涵盖了费用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等诸多方面。 财务预算管理既是一种权力控制管理,也是一种机制安排。集团公司预算制定后,各责任单位即子分公司必须执行。预算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权力控制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即在实现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的目标下,明确各子、分公司预算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推行财务预算管理,可以有效分析、控制企业生产成本费用的列支,并指导企业调整预算期的生产成本和费用,促使企业达到经营目标;可以加强企业资本性支出的审核。促使企业合理调配资本性支出和经营资金;可以通过对重点企业、盈利大户、亏损大户企业的财务预算进行反复综合平衡,并对这些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和分析,及时纠正偏差,以确保整个集团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扎扎实实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保证财务预算管理有效实施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是国家重要的主焦煤生产基地,属国家大型1类企业,山西省“AAA”企业,现有十个原煤生产矿井,年生产能力2000万吨;有八座大型洗煤厂,年八洗能力2000万吨。有发电厂、水泥厂、设备修造厂、化工厂等非煤生产经营单位,两个自营工程公司,基本形成了以煤炭开采加工为主、综合发展的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为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并取得预期效果,集团公司及下属各责任部门、各子分公司积极更新管理观念,大胆探索管理新思路,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实施财务预算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加强职工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
多年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十分重视加强职工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紧密结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变化情况,多次聘请专家教授对企业业务骨干进行专题知识讲座。为加强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管理提供了理论基础。特别是近年来,每年组织财会人员开展技能大赛,并积极参加山西省煤炭管理局、山西省财政厅组织的财会电算化竞赛活动,在各级别大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全面提升了企业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二)建立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奠定基础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根据各行业、各矿井单位的生产类型和特点,参照行业标准,通过对日常各种消耗数据进行记录、采集、整理、分析,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各种定额、标准数据信息库,主要包括各种材料消耗定额、水电消耗定额、劳动定额、各种可控费用定额等。为实施财务预算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积极开展会计质量达标升级活动,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会计基础数据资料是编制财务预算的主要信息来源,要真正搞好财务预算管理,就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完备准确的业务发生原始记录、规范有序的会计操作规程、高效及时的数据传递系统、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分析系统、健全的财务预算分析和考评系统等等。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积极开展会计质量达标升级活动,制定了会计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考核细则,每半年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检查考评,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实行奖优罚劣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扎实、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为实施财务预算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来源。
三、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模式
下面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为例,探讨加强集团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模式,希望对集团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研究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汾西集团公司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以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取向,积极探索并实施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推动了集团公司管理创新,强化了成本的“刚性”约束,有效地控制了成本费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明确财务预算编制的总体指导思想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每年在编制企业财务预算时,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职代会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总体工作思路。以年度经营方案为指导,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明确财务预算编制的总体指导思想:1.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俭办企业的思想。2.认真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开支。3.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完善以产品数量计提、以经济运行质量为标准的考核体系。4.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反复测算,制定考核方案。5.努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圆满实现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二)明确财务预算编制的依据
财务预算编制要以集团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业务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量为核心进行编制,通过预算报表、预算说明书的形式,实现对集团公司内部各种资源的合理分配、考核与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三)树立全员、全程和全方位的管理理念,实施财务预算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首先由各业务部门分别按本部门的生产、经营、基建、后勤等工作性质制定相关预算。交由各有关职能部室进行专业职能管理的审核、把关,再提报财务部门,按照财务预算内容分类、汇总、整理、计算,编制集团公司财务预算,上报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企业当
年的产销量、售价、生产经营条件等各种因素,权衡各项开支的合理性。对于企业重大的投资决策和涉及职工集体福利性的开支事项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实施全过程财务预算管理。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对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基本建设等过程中涉及到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回、分配等财务活动,均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标准,实施财务预算控制,使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均受控于预算管理体系。
实施全方位财务预算管理。财务预算管理不仅是企业领导和财务部门的事,需要生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全方位地开展财务预算管理,使每个部门和个人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控制标准和评价依据,以利于客观、公正考核各自的工作绩效。
(四)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划分财务预算管理级次
财务预算组织是财务预算机制运行的基本保证。汾西集团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领导组和办公室。
领导组主要负责拟定中长期和年度全面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集团公司预算方案,组织下达预算指标,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审计、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各预算单位完成集团公司的预算目标。组长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担任;常务组长由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副总工程师、财务、计划、企管、劳资、生产、机电、安全、销售、基建、供应等部门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财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报告等工作,跟踪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与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下属各单位成立预算委员会或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财务预算管理责任人,各单位行政第一领导是本单位财务预算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经营矿(厂)具体负责组织编审工作,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管理、逐级汇总”的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和落实工作。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的总预算处于预算管理的最高级次,二级预算由二级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预算组成,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机构设置情况实行三级或更多级次的预算管理。
(五)根据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管理体制,确定财务预算组成及编制方法
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目标和管理体制,财务预算由利润预算、货币资金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资产负债预算及预算说明等组成。其中,利润预算由收入预算、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专项预算组成;货币资金预算由资金来源预算、资金使用预算和资金收支结余预算三部分组成;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由煤炭企业各项专项资金收支预算组成;资产负债预算由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增减预算组成。
1 成本预算及期间费用预算管理。成本费用预算是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耗费、促进企业实现节能降耗的重要措施。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根据当年企业确定的经营目标,合理制订、量化、细化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将各项可控费用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车间、队组及个人头上,实行成本费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系统管理模式。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管理措施,大大压缩了各种不合理开支,拓宽了集团公司的盈利空间。
2 货币资金预算管理。货币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运转的血液,也是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关键内容。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在货币资金预算管理方面,实行年度货币资金总预算管理。分季度、分月度进行日常预算管理的办法。企业预算年度内根据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根据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情况,根据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等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科学合理、综合平衡”的原则,正确预测预算年度现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合理规划集团公司现金收支和配置。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基本建设资金需要。
3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管理。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时,遵循“量人为出,量力而行,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根据各项专项资金来源和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对以前年度专项资金有赤字的单位,当年专项资金安排留有结余,以弥补以前年度缺口。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下达后,各单位固定资产购置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三外”工程发生。
以上预算以年度为准,但为更利于预算的执行。有的可按季度编制,如产品销售收入;有的可按月度编制,如现金收支预算。
财务预算方法分为固定预算办法和弹性预算办法。对固定费用、能准确预测产品需求和产品成本的单位,采用固定预算的办法。对变动费用、生产成本因生产环境及条件不同变动的企业,采用弹性预算办法。
(六)严格规范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管理的程序
1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组于每年9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企业预算总体目标。
2 集团公司所属各级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委员会或相应的管理机构根据企业预算总体目标,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于每年11月底以前上报本单位下一年度预算目标。
3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各级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目标进行审核汇总并平衡集团公司预算方案。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后下达各级预算执行单位。
4 集团公司所属各级预算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于每年12月底以前上报本单位具体财务预算。
5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在对所属各级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方案审核、调整的基础上,编制企业总体财务预算。
1 一般资料
本组病例男110例,女98例;年龄为17-75岁。209例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原发病为:原发性肾小球肾炎139例、慢性肾盂肾炎66例,系统性红斑狼疮4例。临床症状为:无尿或者少尿、全身浮肿者145例,全身浮肿、尿量在400~800ml/d者64例。血红蛋白在30~76g/L之间,血尿素氮为26.5~67.5mmol/L,血肌酐为477~1679umol/L。
2 手术方法
采用局部麻醉,于前臂桡动脉与头静脉之间作一斜行或者弧形切口,长约4cm。先于外侧皮下分离显露出头静脉,结扎其小分支,将头静脉主干游离3~4cm,结扎静脉远端后切断,于近端置微型血管夹;以液压适当扩张静脉,并用盐水纱布覆盖保护静脉。在桡侧伸拇肌与肱桡肌之间,切开深筋膜及两腱间的软组织,分离出桡动脉3~4cm,并结扎其小分支。用纤维外科手术器械修剪吻合部位的血管,剥离桡动脉血管外膜1cm左右,用微型血管夹于动脉的远近两端阻断血流,在其间用锐利的小夹刀纵行切开动脉壁,其长度与用于吻合的静脉断端口径一致,将游离的头静脉断端剪齐,减去断端的外膜3~5mm,将头静脉与桡动脉行端侧吻合。在肉眼下以7-0无损伤尼龙线间断缝合8~10针。松开血管夹,见静脉充盈、搏动,并能触到明显的血管震颤自吻合口向静脉近端传导。止血后缝合各层。包扎敷料时注意勿压迫过紧,以免发生术后早期血管栓塞。
3 动静脉内瘘使用情况
209例中,202例为第一次手术,另7例为采用传统手术后出现并发症行第二次手术。内瘘建立后一般在7~14天开始使用。连续使用最短者为3个月,改作肾移植手术,最长者达6年,血流量维持在200~250ml/min,平均为220ml/min,本组病例术后未出现明显的感染、血栓形成、假性动脉瘤或腕管综合症等并发症。我组病例中3年、5年的通畅率分别为85%和78%。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承包租赁以后保障职工保险福利待遇的意见
近几年来,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我省国营企业,特别是国营小型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增加了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同时,一些企业对于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制度的某些方面,进行了一些配套改革尝试。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企业在承包、租赁以后忽视了职工应该享受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损害了职工的合法利益,加重了职工的负担,影响了职工的基本生活和生产积极性,不利于改革顺利进行,为此,对国营企业在承包、租赁以后保障职工保险福利待遇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国劳动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职工生活,保护职工健康,减轻职工在生、老、病、死、伤、残时的困难,通过立法,为职工所提供的一项生活保障和医疗保健的重要措施,也是宪法赋予职工的基本权利。现行劳动保险制度,存在着不适应当前情况的一些问题,必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行相应改革。国务院国发〔1981〕166号《国务院批转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明文规定:“要保障职工正当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条例等法令所规定的职工个人待遇,除国家明令修改者外,不得自行变动。有些规定根据当前情况需要改进的,经过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进行个别试点”。因此,改革劳动保险制度必须稳妥地、有步骤地进行。对现行劳动保险制度中确实不合理的地方,可报省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有重点的、分阶段的改革试点,在国家(包括中央、省)未作出新规定前,原则上仍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不要随意改变。
二、承包、租赁企业的承租人,必须把执行国家劳动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纳入承包、租赁合同,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原合同没有纳入的,必须补订入承包、租赁合同中。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中国保险业的集团化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
2002年《保险法》修正案颁布后,保险公司得以使用保险资金设立有关保险子公司,掀起了中国保险业集团化经营的第一波浪潮。期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先后完成了集团化改造,通过设立产险、寿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等子公司构建了集团化发展框架。与此同时,平安集团和太平洋集团也成立了控股集团公司,整合原有产寿险业务,成为市场上股份制保险集团的代表企业。在此阶段中,保险业集团化主要集中在设立保险业务或保险相关业务子公司上。
2.第二个阶段: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监管层逐渐明确了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总体路线和发展思路,并于2006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多方式成立保险控股(集团)公司,要求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在这一时期,保险集团化发展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原有保险集团公司向纵深发展,如平安、人保、人寿等公司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开始进入信托、租赁等非保险金融领域;二是新成立保险集团公司呈现强劲发展态势,如中保控股、中华联合、阳光集团等均在2006年后迈入了集团化经营的门槛,并在业务规模、经营领域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
3.第三个阶段:
2009年,国际与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虽然受国际金融危机、监管措施收紧等因素影响,2009年后没有新保险集团设立成立,但是我国保险业已正式步入了集团化时代。
首先,保险集团确立了行业主导地位。2010年上半年,财产保险集团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逾1700亿元,约占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82.6%,占整体市场规模的81.8%;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实现保费收入超4230亿元,与占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75.5%,占整体市场规模的71.6%。从历史数据看,2007至2009年三年间,财产、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保费收入占整体市场规模一直保持在80%和70%以上,且比重仍在稳步上升。
其次,保险集团发展呈现新特点。大多数保险公司在构建综合化、集团化经营框架时,往往选择进入信托、期货、金融租赁等成熟度相对不高的行业,但在与发展成熟的银行业开展合作时,往往处于博弈的弱势地位。7月初中国平安战略投资深发展的最后交易顺利完成,不仅是保险集团挺进银行业的成功案例,体现了保险业实力的提升与壮大,而且标志着保险集团将在保银合作中逐步占据主动。
最后,保险集团综合经营成为监管重点。受国际金融危机特别是AIG危机的影响,政策层面今年以来一直对综合经营持审慎态度。在年初的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指出,保险业不宜过早、过多地把精力转向综合经营,并将综合经营风险列为2010年重点防范五大风险之一,提出了审慎推进和稳步试点的原则。随后,保监会在3月和5月陆续出台了《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旨在提高保险集团门槛,加强保险业准入监管。随后,保监会又推出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集团股权投资进行了明确规范,主要目的是引导保险集团在做强主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开展综合经营。
二、当前保险集团发展存在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把保险集团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战略布局阶段。在本阶段中,保险公司开始实施综合化、集团化策略,进入保险产业链其他环节或者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第二阶段是集团管控阶段。保险公司在战略布局基本完成后,着手内部管理管控体系的建设健全工作,重点关注集团内部的资源整合与协调。第三阶段是金融控股公司阶段。保险集团在完成资源、业务、人力等结构的整合后,集团将逐渐超脱为资本运作的实体,负责集团发展的宏观统筹与指导,而各子公司按照各业务线进行专业化经营。
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还处在第一发展阶段,各集团综合化、集团化的战略布局尚未成型,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以下方面:
第一,牌照竞争略显盲目
在严格分业监管体制逐步放松过程中,金融机构能否开展综合经营取决于该机构能否取得经营牌照,以及可以取得多少经营牌照,牌照竞争仍是当前保险集团的主要竞争领域。这种情况下,保险集团必然将主要精力放到牌照申请的竞争上,如部分保险集团对信托、基金、期货等金融牌照的争夺,有一些保险集团为了获得一张信托牌照,不惜重复购入两家或者多家信托公司。毫无疑问,牌照竞争关系到各保险集团未来的发展全局,但是更应该关注获得牌照后的整合工作,过渡、盲目的牌照竞争极易造成同行业内资源的浪费或无序集中。而在成熟的市场中,成熟的保险集团则更侧重于在技术、产品和服务方面核心能力上的竞争。
第二,股权结构较为复杂
股权结构风险主要是指保险集团的股权结构安排不合理而造成整个集团的经营管理风险。对牌照资源的过渡关注,转移了保险集团发展的目标和中心,牵扯了各保险集团巨大的精力、物力、财力和人力,往往导致收购的非保险业务牌照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整合。股权结构异常复杂是当前各保险集团的主要特点之一。集团往往通过子公司,甚至孙公司持有曾孙公司的股权,而孙公司可能还持有子公司的股权,过于复杂的股权链条不仅容易导致集团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混乱,而且容易隐匿风险,使保险集团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综合经营、集团经营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三,发展战略不够清晰
部分保险集团并未在综合化、集团化发展过程中逐步明确自身的发展战略,特别对并购后的非保险子公司没有进行战略梳理与整合,甚至没有对子公司的战略定位。战略定位缺失或失误,都会给保险集团未来发展埋下隐患。如何准确描述集团及各子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如何完善整个保险集团的市场定位,如何体现保险主业子公司的战略地位,这些都是各保险集团亟需明确的重要战略事项。
第四,集团管控力度偏弱
不少现在的保险集团都是由某一个主营业务子公司“派生”出来的,在集团管控管理中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保险主业子公司往往各自为政,削弱了集团公司在集团系统内的权威和权利。子公司的这种“诸侯意识”,往往成为集团发展的桎梏。一方面,子公司对集团政策的抵制,降低了整个集团的执行力和贯彻力,即使有好的政策也会因为子公司片面顾及自身利益而得不到实施;另一方面,集团管控力度羸弱,很难就集团整体发展调控资源,本来应该体现为集团化经营优势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也就很难实现。
第五,风险管理机制不成熟
部分保险集团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对整个集团发展的重要意义。一是缺乏管理综合经营风险的经验。保险集团最擅长的是保险业务风险的管理,对新拓展的非保险业务风险不甚了解,再加上综合化、集团化速度过快,一下子要同时管理两种以上的业务风险,经验的不足有可能造成风险管理的空白地带。二是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一些保险公司在设置风险管理部门时缺乏长远统筹安排,不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部门资源配置,而是为了应付监管机构各项监管标准,因事才设岗、定编不定人的现象并不少见。三是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基础制度,没有对子公司风险管控的指导和要求,业务风险评估、跟踪机制不到位,风险危机应对机制较落后等。四是没有建立综合经营“防火墙”。少数保险集团没有按照业务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营业场所独立的原则,在集团公司与主营业务子公司,以及非保险业务子公司之间建立防火墙,一旦个别子公司经营不善发生风险,就很有可能造成各子公司之间,乃至集团公司受到风险的冲击和影响。
三、我国保险集团未来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2010年是我国保险业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关键一年。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调整转型的“爬坡阶段”,也是各保险集团加快发展、提升综合实力的大好阶段。宏观环境的影响与监管政策的收紧将促使保险集团回归理性发展,更加注重保险主业成长,更加重视集团的内部管理与管控。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期内,各保险集团的主要注意力将从牌照竞争逐渐转移到管控竞争上,保险集团的竞争不再体现为上规模、拿牌照、铺摊子,而在于集团化经营能力、管控能力的较量。我们认为,促进、规范我国保险集团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科学认识保险业发展与综合经营、集团化经营的辩证关系
首先,要在强化保险主业基础上开展综合经营。发展主业与综合经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发展主业是综合经营的前提和条件,综合经营是发展主业的辅助与支持。因此,保险业综合经营须以保险主业和核心业务的增长为前提,应紧紧围绕公司核心竞争力开展。而保险公司是否开展综合经营,开展何种业务的综合经营,以及如何更好地发挥集团体系中各业务的协同效应,切实提高综合经营效益,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以强化主业为先决条件的基础上,对自身资源、人才、技术等核心竞争力的准确把握。
其次,要在综合经营过程中注重整合盈利模式。由于涉及业务领域广泛,产品品种特色各异,保险公司如果不能有效整合各业务盈利模式,就不能充分发挥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防范风险、业务协同等优势,反而会因为业务管理过程过于复杂,增加经营管理成本。因此,能够成功整合业务盈利模式,是衡量综合经营是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标准。
再次,要以保险主业为核心均衡多元业务结构。强化主业和以主业为核心要体现在具体业务结构上,始终坚持保险主业在公司业务中的核心地位。一是要不断加大对保险主业的各方面投入。拓展综合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往往会形成对保险主业的资源争夺,因此,保险公司开展综合经营要特别注意量力而行,根据自身资源情况适度多元化业务结构,保持主业资源投入的持续增加,否则容易影响主业的发展,造成得不偿失的不利后果。二是要重点关注主业的发展情况。在综合经营前期,保险主业承担着公司主要利润来源的责任,对公司整体利润贡献度高,需要主业提供的利润支持综合经营的发展,而当综合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其产生的利润和收益要用来反哺保险主业,用于促进主业地更好、更快发展。由此形成的较为合理的业务结构表现为,保险主业占据主导地位,综合经营业务作为业务结构的有益补充。
最后,保险综合经营的基本方向要在风险管理中谋求发展,而非为了提高盈利去承担更大风险。保险业是管理风险、提供风险保障的行业,风险理念和管理方法具有独特的行业特点。因此,在拓展业务领域时,要特别注意避免“综合经营短视行为”,坚决不能为片面创新去综合经营,为片面收益去综合经营。保险公司在选择综合经营领域的方向时,要紧紧把握自身的行业特点,注重选择风险与保险业风险匹配、适宜的新业务,同时要通过强有力的风险管理手段、方法,充分发挥综合经营风险分散的巨大优势,为分散风险而综合经营,以综合经营而促风险管理。仅仅是单纯地为了提高盈利水平就去承担与保险业不相符的风险水平,这样的综合经营目的和导向是极端不可取的。
(二)要明确保险集团的未来发展战略导向
通过对国际保险业实践的研究可以发现,保险集团发展的高级形式是金融集团。结合我国国情及保险业发展具体情况,我们认为,中国保险集团宜借由集团化经营发展,将建立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未来发展战略导向。
首先,要推进立法工作,为保险综合经营创造规范的发展环境。综合经营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主流方向,金融控股公司是保险及其他金融集团未来重要组织形式,因此应及早推动综合经营及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立法工作。当今世界上已经有许多金融控股公司法的成功范例和经验,如日本1997年的《金融控股公司整备法》,美国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英国2000年颁布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韩国2001年颁布的《金融控股公司法》,以及我国台湾地区2001年颁布的《金融控股公司法》等。为此,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尽快牵头制定、出台针对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条件、经营范围、监管措施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其次,要积极开展保险业综合经营试点工作。综合经营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其积极一面,也必有存在风险的另一面。发展综合经营并非要完全消除它的消极方面,这也不可能完全做到,而是要在限制其消极方面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积极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在这一过程中,要体现政策主动引导,通过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相反地,如政策方向的不明朗或迟疑不决,不能及时有效地规范行业发展,则有可能造成综合经营活动的混乱,影响保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要加强保险集团发展的监督与管理
强化对保险集团的重点监管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监管政策的核心。为适应综合经营的监管要求,现有严格分业的监管体系有必要做一定调整,以便适应新的行业发展形式,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
首先,以主监管模式为架构,强化监管机构合作机制。
对保险集团的监管,宜以保监会作为主监管机构,负责对保险集团的所有业务和风险进行并表监管,确保保险集团资本金充足率、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的方面表现良好。银监会和证监会分别负责对保险集团下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管,确保符合各自的监管原则和标准。以此为基础,保监会与银监会、证监会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备忘录形式厘清可能存在的监管空白与重复监管问题,从而实现对保险集团的整体监管。
其次,以信息平台为基础,完善“一行三会”协调机制。
要继续推进“一行三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形成常态化、定期化模式;要围绕监管信息共享和监管政策协调两个重点建设部际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实时共享;要明确保险机构、综合经营具体领域的监管重点,联合开展对保险集团综合经营业务领域的全方位、全过程跟踪与监督;要健全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机制,在双边或多边磋商基础上,及时沟通危机信息及处理对策,形成各有侧重、整体互补、协调合作的工作格局。
再次,以监管政策为导向,严格准入退出机制。
《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集团监管方向做出了总体要求,在对有关规定办法细化过程中,要继续严格对保险集团开展综合经营业务的各项标准,特别是要形成一套完善的衡量评价指标体系,针对不同保险集团的具体情况,明确市场准入资格,严把保险综合经营门槛。同时,还要制定保险集团综合经营详细的禁止性规定,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保险集团,撤销其综合经营许可,并作一定处罚。
最后,以资本监测为手段,控制综合经营高风险业务。
要全面监测保险集团各综合经营业务的杠杆率情况,设置各业务的资本充足率下限,建立重大风险业务汇报机制,监管机构实施掌握相关业务的杠杆率使用及变动情况,并严格控制高资本拨备和高杠杆率业务的规模水平。
(四)要提升保险集团现有管控水平
保险业综合经营利弊互现,保险集团化经营既能提供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的平台,也可能蕴含了难以控制的风险。因此,各保险集团要不断强化风险管理,构建科学、高效的集团管控体系。
首先,要根据行业特点,确定管控重点。
保险业是管理风险的行业,因此,区别于实业类集团,除需要对业务、投资进行管控外,更加注重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是保险集团管控体系的核心特征和重点内容。一是要注重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在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反洗钱、合同管理、诉讼管理、反商业贿赂、内部审计等环节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项风险管控工作基本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要完善内控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决策权限与程序、执行、支持保障和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指导和督导各子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集团各级机构经营状况的动态监控。三是要建立风险隔离机制,构筑内部“防火墙”。加强对不同业务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检测,重点关注保险集团综合经营中各业务风险的隔离与控制,特别要防范、阻断非保险业务领域风险向保险业务领域的传递。四是要以信息技术为平台,搭建经营管理信息的“透明墙”。依托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时掌握各子公司发展情况,监控业务、投资变化状况,避免子公司因业务风险累积过大超出其风险承受度,导致系统风险的产生。
一、我国保险市场以及保险公司现状
1.保险市场现状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金融行业在政策上,采取了前所未有的开放性管理,这让作为金融重要分支的保险业,也受到了更大的挑战。现在已经不再仅仅是外国保险公司,跻身中国保险业市场的简单层面,已经开始出现外国保险公司,占据中国保险业市场重要比例的严重问题。
2.我国保险公司现状分析
众所周知,协同效应可以让多样性经营创造出意想不到的价值,外国正是看中这一机遇,在不断进行金融发展改革的过程中,完善并实现了对保险公司的金融集团化经营。甚至多次修改或是废除金融管理法例,开通保险等金融业的混合式经营模式,而且外国的保险公司,在这些创新性的金融改革过程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与此相对,我国经济市场的保险行业,在这种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却明显出现了由于管理模式陈旧,带来的发展障碍。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整个保险市场当中,外国保险公司或者是外资保险公司,已经占据了我国很大一部分的市场比例,这个比例的比重,甚至可能随时危及到我国保险公司的生存。为了让我国保险公司,能够在保险市场发展前景看好的时期,减缓受到外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冲击,急需我国保险公司进行经营模式创新,以求企业的稳定与长远发展。
二、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内保险公司急需进行金融集团化经营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们拿国内效益较好的保险公司,与国外效益较好的保险公司进行实力对比,可以发现:竞争力弱的原因,不仅仅是反映在简单的数字差距方面,还体现在管理模式层次上的差距。笔者总结了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1)金融经营结构单一;(2)服务类型陈腐传统;(3)金融经营范围狭窄。
2.国内保险公司进行金融集团化经营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为了在日益开放的保险市场大环境下谋求更稳定、更长远的发展,我国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在坚持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方针的基础上,适时进行经营模式调整,做好与国外优秀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比较,积极学习国外保险公司在金融集团化经营模式上可以为我所用的经营方式,扬长避短,制定一套符合我保险公司发展的经营模式。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国保险公司,在面对国内保险市场不断扩张开放的大趋势下,可以不受外资保险公司影响,提升自身竞争实力,获得稳定、长远的发展。
三、对我国保险公司金融集团化经营模式的探讨
我国保险公司金融经营结构单一问题,会直接导致保险公司自身抗风险能力偏低;而对于我国保险公司服务类型陈腐传统问题,不仅仅会让国内保险公司,由于无法满足现在保险客户的实际需求,丧失营销机会,还会让保险客户质疑保险的风险承担能力;最后对于我国保险公司金融经营范围狭窄的问题,会让保险公司风险分摊能力偏弱。针对以上问题,笔者结合大量书籍文献,总结以下几点建议措施。
1.正视自身经营模式上的优缺点,积极学习国外优秀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
积极培养招收,具有先进保险金融集团化管理知识的人才,具体操作方法灵活多样,不仅可以跟大学签订定向人才培养的合作项目,及时吸收,具有保险金融集团化经营管理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还可以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最新管理知识的讲座学习;而且还可以采取国外实地学习的方式。但是,一定要在保险公司进行金融集团化管理知识接收过程中,注意扬长避短,需要坚持所有知识的学习,必须是在以保险行业作为经营主体的基础之上;同时要结合各分属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点,进行切合企业发展的集团化管理;在实际采取集团化管理的过程中,要方式灵活,即可以结合择优收购的方式,也可以根据企业发展特点,选择并购一些经营其他金融类型的小型保险公司,但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母公司,需要制定合适的管理方针,这样才能实现目标一致,分工明确的统一综合性管理;除了上面两种方式,还可以在外地或小地区,建立分公司,力图实现:在大方针指导下的自主性活动,能够为公司扩宽经营项目、增加利润效益的目的。
2.根据我国对保险行业的政策,制定符合我国保险公司的金融化经营方针
需要根据我国对保险行业的政策,制定符合我国保险公司的金融化经营方针,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保险公司,由于过度重视集团化经营的表面性,而造成的经营主业混乱,成本爆表等问题。我们知道:我国对金融业已经扩宽经营范围,允许各金融公司进行多样化的金融活动。为此,很多国内优秀的保险公司,都在尝试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在人寿保险公司开办银行以后,有很多国内的保险公司,先后在不违背国家,对保险行业经营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开办银行,进行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金融活动,来加强自身资金的流通渠道。甚至有些保险公司,还有效地进行了业务渗透,取长补短,像平安保险公司,甚至采取了直接上市的方法,来进行资金的融取,实现金融业务有效融合的目的。
3.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加强并扩展业务合作,避免我国保险公司金融集团化经营流于表面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明确金融集团意义:金融集团主要是指那些有多个子公司,由控股母公司来进行经营管理控制,至少从事银行、证券,或者保险三种经济金融业务当中的两种的多元化金融业务公司群体。在坚定金融集团化管理指导意义的基础上,研究保险公司产品的功能,增强其金融性。不仅可以根据数据,分析寻找客户需求量大的产品,进行功能性增强;还可以采取实地调查,或者网络问卷的方法,调查并总结,保险公司金融集团旗下所有区域客户的需求特点,然后根据各地区特点,“量身定做”适合该地区客户需求的保险业务项目。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加强,各金融业务之间的密切合作,以及行业业务范围的自我约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由于母公司管理的不完善不到位,所导致的业务松散问题;也可以在保险公司金融集团化管理过程中,实现业务的独立监管,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发生资金分配不均,分摊不当等原因,带来的集团组织泡沫化经营问题,实现有效化解保险公司金融集团,由于业务多样化而潜在金融管理风险问题的目的。
4.加强国家对保险行业经营体制创新的政策扶持力度
对于那些已经采用保险金融集团化,进行经营管理的保险企业,应该通过政策扶持等方式,挖掘并实现保险企业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等传统效益的最大化,权衡利弊,结合立法手段,完善那些进行金融集团化经营管理的保险公司在法律层面的地位问题,尽量为那些已经采用保险金融集团化,进行经营管理的保险企业,营造一个好的活动环境,并鼓励保险监管部门对国内各大保险公司,进行积极研究,试图找到一个与时俱进的创新性监管方式,力求将那些集团化经营管理的保险公司,可能遭受的风险程度降到最低。
5.经营方式科学、规范化,避免出现金融集团化管理分割与金鸡独立问题
我国保险公司,由于长期以来,受到来自人文观念、技术理念局限,呈现低资本高风险保障的问题影响,导致我国保险公司与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在资金成本上根本无法比较,这就需要我国保险企业,在通过金融集团化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能够提升自身资产规模,加强资金的运用以及收益效益。笔者认为:需要进行金融集团化管理的保险公司进行资本金总量扩宽,补足准备金提取等准备,适当进行变相经营,采取多样化手段,扩宽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专业化、优质潜力化、集中化的指导原则,适时开办分属子公司,或者简单的营销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要充分实现在财务、业务活动、股份股权,以及活动方针战略等管理方面的绝对控制权。实现保险公司在经营方面低成本高收益率的目的,避免出现资金流动环节的“夭折”问题。
结论
总之,为了帮助我国保险公司顺利完成金融集团化这一重要创新性经营转变,不仅需要我国保险公司,效仿国内外优秀保险企业的先进经营方式,还需要我国政府部门,能够采取相应政策,鼓励保险企业进行经营模式创新,并帮助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证券、银行三方的有机融合,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综合经营,让国内保险公司达到资本重组,金融业务的扩宽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世界各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通常有几种类型:就业务经营种类上看,一是人身保险公司,在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以外,也办理健康保险业务;二是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在办理财产及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三是专门的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组织形式上看,按所有权的形式不同分为营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和非营利性的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健康保险协会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断发展,功能上互相补充,从而形成了专业化和多样化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体系[1][2].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2.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5]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第一,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还基本上没有被融于保险企业管理中,保险经营基本上还是财务型控制被动经营。第二,保险业发展总体决策和保险公司决策在相当程度上缺乏风险管理理念,保险的粗放型经营、以保费收入作为经营业绩的硬招标的决策思路对目前的保险发展仍起着决定性作用。第三,保险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低,风险评估、保险信用等级评定缺乏有效的评定标准,风险控制和风险融资的方式相当有限。许多保险公司根本就没有防灾防损部门,在有防灾防损部门的企业中,其人力与财力的配备不足。第四,在保险风险控制过程中,事后控制为主要控制方法,对风险的事前控制重视不够。第五,在保险监管方面,主要还处于事后监管阶段,监管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监管重点仍在费率等问题上,对关系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资本比率、再保险安排、资产配置等内容监管力度不够。
2.较为注重显性风险管理,对隐性风险管理重视不够。
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量,忽视保险发展的质。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是根据保费收入增加额为依据的,保险法规和保俭监管部门对保险费地位的过份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把保费的追逐作为主要经营目标。保险公司在实际展业中,重保费,轻理赔;在保险市场竞争中,以保险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并存;在保险险种开发上,以占取市场份额作为主要手段,对保险产品风险的管理控制重视不足。
第二,在保险发展导向上,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保险决策和保险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发展及保险公司发展战略长远性研究不够;在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方面,保险业未能充分重视恶性竞争、保险中介制度混乱、保险欺骗对社会公众产生不度影响;在制度法律建设方面,对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重视不够,一方面表现在保险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另一方面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开放条件下保险业的发展,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基本形成;在保险文化建设方面,保险公司文化建设滞后,保险文化传播缺乏创新,保险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誉度构建急需加强。
3.较为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
第一,部分保险公司不重视对公众信任风险的管理。
第二,对保险开放、民族保险安全的风险重视不够。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中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视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的根本制约。
第三,部分保险公司较为重视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而对保险同业的规范竞争、有序竞业的风险管理重视不够,保险同业组织的作用还相当有限。
第四,对保险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力度不够。部分保险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规定,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中介展业,表明保险公司对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自身的规范经营都应加强。
第五,缺乏对保险欺骗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欺骗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在中国保险理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里对保险欺骗的风险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决策缺乏依据。
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对可保风险进行分散,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说,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保险资源。保险经营依据这些保险资源从事保险展业,通过展业扩充丰富这类资源提高保险经营水平和展业范围。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包括社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保险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都未能建立,这将可能导致保险经营决策缺乏合理依据,使保险经营缺乏合理的数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这将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增加。
5.风险管理理论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国,风险管理理论发展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保险风险管理既包括风险投资、保险购买和管理、安全、赔偿金管理、索赔管理,又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硬件失误风险和软件失误风险的管理,又包括组织性失误风险和人的失误风险的管理;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又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既包括保险经营显性风险的管理,又包括保险经营隐性风险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观,才能推动和实现保险业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目前风险管理状况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1.保险业风险管理及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弱化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近年来40%的保费增长率是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在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实现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下,重视保费增长速度与资产负债管理重视不够并存,保险公司总资产增加与净资产减少同在,保险市场规模扩大与保险业务的利润水平逐步降低并举,增加保费的快速增长与较多风险的累积相随,这不仅有悖于保险业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响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功能弱化将不利于深化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信任,保险信任和保险信心是各国保险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现代保险发展的共同基础是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和信任,这是决定保险需求的根本因素,因为信心和信任是保险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真正地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弱化将使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导致中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和加入WTO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从中国民族保险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中国民族保险业是在中国本身缺乏商业保险理念和商业保险技术机制、在国外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进行掠夺和控制的不利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路径制约了中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因此,在中国民族保险实力不足、现代民族保险发展缺乏一定制度环境和制度基础的条件下,民族保险业更应注重自身的稳健发展,大力加强保险发展的制度建设,培植保险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实现民族保险发展从量的增加到质的升华,增强民族保险业自身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力,逐步有序地实现保险的国际化。
三、对策
1.实现保险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制定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
保险业发展要实现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须实现从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轻质量的恶性循环,把保险发展引上稳健、健康的轨道,进而逐步增强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也只有在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
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是中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战略前提。首先保险产业政策必须建立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这种根基上培植公众的保险意识,构造保险制度环境,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开发保险资源潜力,满足公众的保险需求,才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道路。其次,保险产业政策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性,坚持可持续发展性,才能有效地开发中国潜在的保险资源,才能实现重速度、轻质量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真正实现保险业本身的宗旨;只有坚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逐步树立和增强公众对保险的信任感。再次,中国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必须把战略管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融于一体,政府应以较高的战略眼光来发展保险业,保险业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对保险业实行低税政策,改变目前中国保险业税负较重的局面,对一些投资型产品的开发可考虑税收优惠或递延税收政策,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政策应考虑到有利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和中外保险企业的公平竞争;保险业应坚持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实现保险真正地为社会经济、社会公众服务宗旨;保险产业政策还必须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考虑建立区域性的保险产业政策与统一的保险产业政策相结合的保险产业政策体系。
2.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基础,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保险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种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融资的技术方法,还在于风险管理制度是一种保险制度安排,提供对风险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是构建中国保险制度基础的一个永恒主题,保险意识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规范的经营作风、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来实现,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保险意识的传播也有利于保险意识的培植和增强。
法律是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程度决定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绩效大小。目前应着手解决保险发展与保险立法滞后的矛盾,弥补《保险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时抓紧时间构建完整有效的中国保险法体系(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外资保险公司市场进入与监管条例》等)。
3.实施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度,强化社会风险管理理念,是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保险经营方式的转变、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国的特殊体制背景下,保险经营方式转变、保险法律制度构建应与保险业全主位风险管理实施同步进行。中国保险业全方位风险管理包括对物的风险、行为风险与心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与人的风险的管理、显性风险与隐性风险的管理、内生风险与外生风险的管理、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与风险预警系统的管理等。
由于保险公司的净利润与精算假设密切相关,具有显着的估计特性,且往往具有高估倾向(牛凯龙、贾飙,2010),同时,与一般企业净利润主要取决于经营活动不同,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净利润更多地取决于投资活动,而非经营活动。若单纯以传统现金流评价指标“净利润现金含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作为集团对子公司经营管控的关键评价指标会存在一定的虚假性与误导性。以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以及中国平安三家保险集团公司为例,以各家公司近几年年报数据为基础(剔除非保险业务数据),对净利润现金含量指标进行计算和比较(数据略),可以发现三家公司的“净利润现金含量”指标波动较大,当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不同步发展时,该指标会发生异常波动,在2008年净利润最低时,指标值反而最高。当前保险公司的净利润更多地取决于历史滚存现金(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和当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投资收益,随着历史滚存现金越来越大,当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对当年净利润的影响呈下降趋势,因此,用“净利润现金含量”反映公司现金流量,决策参考价值不大。从三家公司的“保费收入现金含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保费收入)指标来看,相对更能够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管理能力。但需要指出的是,保费收入现金含量指标并不是越高越好。通过不充分定价等方式,可以使本期保费迅速增加,能够有效增加净现金流,但是业务质量却可能显着下降,当期过快的净现金流可能带来较大的隐患。
二、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管理分析
经营活动现金流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而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支付的现金则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一半左右。因此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重点要抓住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和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所支付的现金。当前,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结构不合理
从A股上市的几家保险公司的数据看,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与保费收入高度吻合。考虑到行业数据的可取性,本文采用保费收入替代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进行分析。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具有以下特点:
1.分红险占比过高。分红类产品已成为我国寿险市场的主要产品,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分红险保费收入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70.0%、91.6%。分红险单一险种的业务波动牵动着整个寿险市场,影响着各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稳定。在投资收益率波动以及通货膨胀压力下会进一步降低产品的吸引力。过度集中于分红险,保险产品实际上与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展开了同质竞争。在市场向好时,基金产品优势明显,而市场低迷、资金紧张时,银行理财产品又凭借渠道及开展表外业务的内在驱动而异常火爆,而保险产品则处于明显劣势地位。在分红险和投资型保险产品占主体的情况下,需要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来覆盖成本,客观上会增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压力,加大现金管理难度。保险公司是靠分散风险吃饭的,其准备金极度厌恶风险,如果为追求高额收益而扩大投资风险敞口,其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AIG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当前,长期期缴、保障功能强、能够满足消费者真实保障需求的产品发展不足,客户可选择的保险产品品种有限,弱化了保险产品在整个金融产品体系中的竞争力,从而给寿险公司现金管理带来了挑战。
2.过于依赖银保渠道。长期以来,银保渠道一直是寿险公司保费的重要来源,尤其是成立时间不长的寿险公司,高度依赖银保渠道,有的寿险公司银保业务占比甚至超过90%。银保渠道在带来巨额保费现金流入的同时,也带来不少问题:业务结构不合理、内含价值低、销售误导、账外违规支付手续费等。为此,保监会、银监会加强了对银保渠道的监管力度,加上信贷紧缩、加息、银行主推理财产品等因素的影响,2011年银保业务增速放缓,过度依赖银保渠道的寿险公司上半年业务规模同比出现下滑,保险公司争夺银保渠道的竞争也变得异常激烈。过度依赖外部单一渠道无疑加大了寿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波动性。
(二)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支付波动较大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支付的现金是寿险经营现金流出的主要内容。保险给付是依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和保险期满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给付。因无法取得保险行业整体经营现金流出数据,本文用保险年鉴公布的赔款与给付数据代替(如图所示)。可以看出,2006年以来保险行业现金流出波动很大,增大了现金流管理的难度,加大了为应付突发性现金需求而产生资产售卖损失或融资成本的可能性。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近年来保险产品结构不合理有关。
(三)现金流错配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是一个艰深的课题。资产负债管理不当的最后表现形式就是现金流错配。目前,保险行业处于成长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于现金流出,因此现金流错配的危害尚不突出。笔者认为,现金流错配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由于资产收益与负债成本错配,造成利差损失,损害公司偿付能力,长期来看现金流出大于现金流入,这一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十分突出;二是由于资产负债久期错配,影响收益和流动性;三是由于产品本身以及产品之间错配,造成阶段性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久期错配在保险业内比较突出。从中央结算公司的201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统计信息来看,2010年各期限债券发行量占比结构呈现期限越长占比越小的态势:1年期以下短期债券发行规模最大,占比约为50%;1~3年期的中期品种占比为19%;而10年期以上长期品种占比不足6%。据统计,我国寿险公司中长期资产与负债的不匹配程度已超过50%;且期限越长,不匹配程度越高,有的甚至高达80%(郭金龙、胡宏兵,2009)。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上的“长钱短用”,不仅会对保险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会带来资产负债错配的现金流风险。产品本身错配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趸缴占比高,现金流积累很快,未来将只有现金流出而不存在现金流入,容易引起现金流波动。产品之间错配就是产品集中度过高,产品同质化,没有通过产品设计达到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现金流匹配。产品集中度过高导致阶段性出现满期给付高峰,加上产品之间错配,会导致大量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可能没有持续、足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来匹配,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现金流支付压力,而且会减少可运用资金额度,增大资金运用难度。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管理偏重于运营方面
保险公司大多拥有不同层级的分支机构,总部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能力决定了经营管理水平,其中现金流管理是关键环节。目前,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在现金管理上采取集中管控的模式,并分账户性质开设收入和支出账户,采用“收支两条线”的办法管理现金,对分支公司则采用“日均资金余额”等指标进行现金流管理考核。现金流量管理的目的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和提高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公司经营成果。这种常规的现金管理方法主要偏重于运营层面,着力于提升财务集中管理水平和资金周转效率,从基础工作层面上管理保费收入带来的现金和日常运营资金支出,但较少在战略层面上预测、筹划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能为保险资金运用、资产负债匹配提供参考依据。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对现金流考核指标的研究,引导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加大现金流管理力度。本着可持续性和流动性兼顾的原则,保险集团公司可以尝试以“保费收入现金含量”(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保费收入)作为对旗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管控指标,但考虑到该指标本身的缺陷,必须结合承保利润指标并行考量,二者只有同向发展,才是健康的。
一、网络保险本质――信息经营功能
网络保险是指保险企业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联网为重要的信息载体来支持企业一切活动的经济行为。其核心内容是指保险企业建立网络化的战略管理、营运管理与风险管理体系,并通过互联网与社会公众进行信息交流,利用网络通道进行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活动。
网络保险不只是保险产品网上销售的一种营销渠道。目前现实中较多的观点认为,网络保险就是一种网上保险产品的营销方式,这种观点对发展网络保险、充分发掘网络保险的内在潜能可能形成某些误导。通过网络保险形成的保费还很有限,网络营销不是网络保险的主要功能。
网络保险的本质是其信息经营功能。保险企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是信息,保险行业本身也是以信息为基础的行业,保险产品本身就是信息产品,保险单能够数字化和无形化。保险合同是体验性商品,几乎所有的保单在卖出以前,都需要信息和咨询。因此,信息技术和保险的充分结合,将对保险的信息经营活动产生根本性影响。保险和信息技术的有效运用,增加了保险市场的透明度,增强了顾客的市场力,使保险组织可以虚拟化,提高保险经营者之间多方合作的机会,降低市场进入门槛,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降低了进入保险市场的资本金数量,使产品管理、营销管理、资产管理、理赔管理等可以外包给特定的供应商,进而推动了保险的集团化经营模式和专业化经营模式的并行发展。
网络保险只有融入保险企业发展战略中,才能带来保险经营的高效率。事实上,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对保险业的最根本影响不是在直销业务上,而是在于保险公司的业务效率、企业外包所带来的专业化优势。高盛分析表明,互联网最主要的预期功效在于其由纸制办公业务系统向更有效率的互联网系统的转变所带来的节约。
二、网络保险信息经营功能的具体体现
1.网络保险在保险经营主体与保险个人消费者之间的信息经营功能
网络保险在保险经营主体与保险消费者个人之间的信息经营包括保险在线销售、保险信息提供、保险理赔服务以及客户关系营销与管理的活动。
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的在线交易。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的在线销售可以说是网络保险的最完整形式,该过程中包括保险公司品牌认可、保险产品提供、网上投保与核保、网上电子支付以及网上客户服务等保险实体营销的全过程。 在线交易通常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有较好的品牌度,保险公司的网络信息通道流畅,所营销的产品一般是简单标准型产品,如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个人机动车保险等,需要较成熟的网上电子支付技术和电子认证技术。
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的在线服务。该模式是网络保险目前是最主要的功能模式。保险在线服务功能包括保险方案网上制作与提交、保险明星推荐、最新产品信息呈示、在线保险投保与咨询、保险投资账户查询、保险保全服务、企业品牌与企业文化传播、知识共享、保险社区建设等。国外有关研究以保险公司的网络保险经营为研究样本,精算师预测,通过有效的保险在线服务可以使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下降40% 。
保险中介经营者与保险消费者的在线交易服务。某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集中较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并将保险产品的信息展示在该保险中介者的企业网站上,保险消费者对该网站所提供的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进行比较,然后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并通过该中介方网络链接进入提供该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网站,进行网上保险计划征询或保险投保,而其实际的交易过程如核保、体检、保费支付一般通过实体交易过程进行。该模式中第三方中介者的利润源来自对保险产品的提供与推荐所得的佣金收入。
2.网络保险在保险企业与其他企业业务中的信息经营功能
保险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通过专用网络或互联网,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开展保险信息经营活动。其功能主要体现在:(1)能够实现一定量的网上保险业务批量交易,如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的再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与第三方的资产管理服务等。(2)提供合作方之间的业务整合和管理整合的信息共享平台,如保险公司与银行的银行保险在线出单业务与在线客户管理,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间从业人员重要资料的共享。(3)为合作方企业提供一个业务宣传和品牌宣传的信息平台,为线上批量交易(如保险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员工福利产品营销和管理服务)或者线外交易提供营销支持或服务支持(如为第三方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在线模型和风险数据管理)。
保险与银行间的银行保险业务。当银行与保险公司实现网络共享后,银行可以直接在其业务过程中对其客户进行保险服务。银行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产品介绍、现场投保与网上核保、保费支付和在线出单。银行保险产品大多是不需要体检的标准体产品,保单条款相对简单,该类保险产品与银行业务有较多的共通点,适合于网络保险在线交易。国外一些国家的银行保险经营中,银行与保险公司的网络基本上实现完全共享,保险公司客户可以在银行的提款机直接查询其保险单状况。
保险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的员工福利业务。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或企业的内联网向其服务企业提供员工福利产品设计、员工福利营销咨询,甚至直接管理员工福利计划。其优点体现在:(1)接受保险服务的企业拥有相对集中的保险消费者群体,保险产品开发与营销均可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规模经济。(2)有利于根据目标企业的需求进行员工福利的个性化设计,进而使员工福利需求能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满足。(3)保险公司为其目标企业管理员工福利,既能体现保险公司管理员工福利的专业化水平,又有利于降低其目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再保险与再保险人通过互联网使续保过程更加简单,有关数据资料更有利于储存和共享,从而有利于降低了管理成本。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间的业务往来具有批量性质,而且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间的业务关系大多较为固定,双方在电子认证、业务数据传输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和相互认可度,利用网络通道现双方数据共享,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双方的经营效率,实现保险的国际化经营或全球化经营。百慕大再保险中心得力于互联网技术,克服了再保险传统经营在时空上的限制,加上其特定的税收优势,其再保险业务得到大力发展。
保险公司与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如果委托第三方如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时,保险公司与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大大地运用网络运营通道,实现保险公司与第三方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使保险公司能够随时了解保险投资与资产管理状况,共同分析与研究保险投资与资产管理策略,实现保险的战略性投资管理与战术性投资管理的有效结合。通过第三方保险投资资产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的网络通道,保险公司可以使其客户随时通过网络了解其投资账户的投资状况,进而实现保险投资者、保险经营与保险服务管理的有效结合。
保险公司与其他方的风险管理业务。擅长于风险管理运营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有效的网络在线为其他企业提供风险管理业务,该类保险公司往往建立了自己成熟而庞大的风险数据库,有适合于不同行业和不同风险种类的单一风险管理模型和整合型风险管理模型,通过网络数据库共享,对方可以直接利用或修正在线的风险管理模型,结合其自身的风险数据,对自身企业进行风险评估、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风险管理供应者还可以根据对方企业的要求,进行风险管理培训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或共同制定双方认可的风险管理战略。
三、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几点启示
1.转化网络保险陈旧意识,树立网络保险信息经营新理念。从国外情况来看,在信息化时代,保险信息化的发展滞后于其他行业,而中国保险信息化包括网络保险的发展又大大地落后于其他发展国家,究其根本而言,与理论界对网络保险的研究不足、以及保险实业界对网络保险认识欠全面有关。为此,必须改变把网络保险仅仅作为一种保险营销渠道的狭隘观念,充分认识到保险的网络化经营、保险业的E化发展的内在趋势,促进保险业信息经营与信息技术的充分结合,实现保险经营管理带来充分的成本节约,提高保险经营管理的效率。谁在网络保险的发展中占据优势,就能够获得网络保险经营的流动累积效应。
2.实施保险企业发展E战略,提升保险信息经营水平。保险单是信息产品,保险行业是经营信息的行业,网络保险是经营信息的重要载体,因此,网络保险在保险信息经营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网络保险的发展必须融于到保险企业的战略规划中,这是网络经济条件下保险企业的必然选择。实施保险企业发展的E战略,包括发展网络保险的投资战略、人才战略和服务战略。在投资战略方面,保险企业要结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加大对网络信息技术的有效投入;在人才战略上,应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全面推进“E人才”培训计划;在服务战略上要建立“E化服务”战略,对适合网上直销的产品逐步实现咨询、投保、缴费、批改、退保、理赔、回访、投诉等全过程进行E化服务管理,对其他复杂性产品逐步实现E化的客户服务管理。
3.重视网络保险对保险公司流程再造和保险组织结构的影响。网络保险促进了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互动,同时也促进了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交流信息。随着网络保险的深入发展,保险企业必须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序地进行流程再造,在网络和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基础上,突破以分工论为基础的管理组织设计思想,按流程和业务任务重新组合,从而形成为完成管理或业务任务的跨功能团队,并为跨功能团队配置足以胜任工作的权力及相应的责任,充分发挥保险人的才能和积极性。网络保险对保险企业管理模式也做出调整,人员的减少、公司组织层级减少和公司的扁平化管理,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数量的减少、沟通渠道的缩短,虚拟保险市场、虚拟部门等内外组织的盛行,都成为促进保险企业对于保险组织进行再造工程的迫切需要。
4.完善网络保险管理,建立风险制衡和防范机制。网络保险面临网络安全隐患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传播、系统故障、系统崩溃的网络技术风险,个人隐私保护、网络责任承担等法律风险,以及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竞争失败所产生的市场风险。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制定网络系统的安全规范、安全测试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预测和预防系统,加强私人数据的安全设置、培训员工了解安全风险等措施防范网络责任风险。在网络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方面,完善网络安全的相关政策法规,比如说数字化保险合同和数字化签名的法律效力保证、网络保险跨地区承保等法律问题。此外,提高消费者网络保险意识,增加消费者网络保险安全保护知识,也是化解有关风险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