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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问题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01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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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问题

篇1

中国影子银行的形成与发展,与美、英、欧等发达国家有较多不同,主要原因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政策制度原因。我国之前一直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为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央行都在人为压制利率,导致利率水平偏于正常供求水平,不能准确地反映资金使用成本。现有融资渠道对于整个社会资金需求来说是狭窄的,为了规避金融管制,民间金融等“地下”银行大量涌现。2008年政府实行的宽松货币政策后,社会总需求被调动起来,到2011年的紧缩货币政策,银行迫于监管与政府压力紧缩信贷供给,影子银行则根据金融创新优势很容易进行监管套利,政策一松一紧,为影子银行大发展提供了契机。2.金融市场的发展。基金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逐渐发展完善,越来越丰富投资产品、避险工具与融资渠道,利率品种不断多元化,导致社会闲散资金不愿存入只有较低存款利率的银行而寻求其他增值渠道,而较高的贷款利率让很多客户不断开发寻找新的融资平台。3.金融机构的主导———商业银行原因。一方面是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惜贷行为,大型国有企业很容易从银行以低利率获得所需贷款,而银行出于对风险资产控制,中小企业很难达到银行对抵押品的要求标准,很多中小企业或创新项目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支持,导致中小企业被迫寻找其他渠道进行融资。另外,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平台、房地产商、各类企业投资急剧扩张,造成对资金的饥渴,而政府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存贷比等的限制,导致现有融资平台无法跟上需求,造成资金供需严重不平衡,寻求其他信用管道是必由之路。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是为了自身业务开展的需要,如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把银行信贷转移为表外业务,这样不仅避开了信贷管制同时拓宽了业务范围。由于发展较晚、金融市场不发达加之与制度的差异,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是为满足社会融资需求的一类信用中介机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影子银行具有证券化程度低、杠杆率较低、规模较小等特点。

二、影子银行的现状与趋势

自2005年起影子银行一直处于蓬勃发展之中,近两年发展速度有所减弱处于稳定发展阶段。2008年4万亿刺激计划使得影子银行迅速乘势发展起来,到2012年我国影子银行贷款规模约为26万亿元,占比超过同年GDP的50%(占怡,王龙,2014)。2011年中国民间借贷市场总规模大约6~7万亿元(徐军辉,2013)。2009—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规模从1.9万亿元增加到10.21万亿元,2009—2014年信托规模从2.05万亿元增加到13.98万亿元,(张旭阳,2014)。2010年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为2614家,贷款余额1975亿元,到2014年末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有8791家,贷款余额9420亿元,影子银行在我国的发展情况由此可见一斑。其中,信托行业的规模占比最大管理较规范,民间借贷较为普遍但缺乏可持续性,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良莠不齐,没有完善的风控机制。随着利率市场的逐步放开,信贷市场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影子银行用优惠利率吸引了大量原是商业银行的客户,对商业银行产生较大压力。由于证券化程度低,业务类型单一,现阶段影子银行出现了与商业银行业务同质化趋势(宋海,2014),影子银行侵占了商业银行相当的市场份额。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中人民币贷款占比59.6%,而这一比例在2002年为91.9%,商业银行贷款规模近几年呈下降态势,这一形势很有可能成为新的常态。本文引用尚福林(2015)的观点,认为主要趋势是证券、保险、资管、基金等广泛介入信贷活动,小贷、担保、典当、第三方支付等越来越多地充当融资中介。在很多方面影子银行已经以不同的方式撬动了存贷利率市场的两头。但总体上来说,我国影子银行缺乏创新,简单看重市场份额,经营方式粗放陈旧不符合现代金融规范,恰恰与发达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相悖,显现出了许多问题,今后需要面对较大改变。

三、影子银行发展过程中凸显的问题

无序发展,导致资金有效利用率降低。我国影子银行在近几年规模迅速扩大,看似平静的金融市场下暗流涌动,温州、神木、鄂尔多斯等地的资金链断裂的事件绝非偶然。而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在得到政府的承认后迅速崛起,很多网上理财产品以极高的利率来抢占客户端,也对资金的运转形成拖累。2014年我国GDP为63.6万亿,截止12月我国M2达122.8万亿元,约为GDP的两倍,但社会融资仍然紧张,银行坏账率升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影子银行为了短时间获取高利润,债权反复被批发销售,大量资金在金融机构间空转。同时,资金链不断拉长,杠杆无形之中一次次加大,信用风险泛滥,会导致整个系统风险被放大。利率逐步放开,影子银行大量资金用于投机。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在管制放松的情况下,影子银行有放松自我约束的冲动。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群体的非理性容易引起金融机构抢占市场的冲动,加之金融制度不完善,会引起商业银行、影子银行等的过度竞争,信贷规模的恶性增长。而在这一阶段实体经济如果无法跟上金融市场的扩张,最终会导致一些金融机构资金难以为继而面临倒闭。一个实例,日本政府在80年代利率市场化改革中一直较好地遵循渐进式的原则,在相关措施方面也做了较充分的准备,但却忽视了利率改革带来民间大量投机,最终导致经济泡沫的破灭。影子银行的运作往往是顺周期进行的:在经济向好时,政策宽松信贷供应充足,利率走低,影子银行对固定资产、金融资产的估值会上升,一方面企业通过资产抵押可融得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增加,增加的资金可以促进企业进行生产制造。简而言之,在经济扩张时期,影子银行可以对实体经济发展起到支持推动作用,而当经济下滑时,则会对经济形成拖累。另外,影子银行缺乏权威机构做最后贷款人又无存款保险制度,在经济恶化时,极易引发系统风险,导致金融动荡。虽然我国目前影子银行暂未发生较严重的投机事件,但影子银行大量的资金流从未停止对暴利的追逐,从先前高企的房价、地价到现在扶摇直上的股市中都可以看到影子银行的身影。让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相互协调发展将是下一阶段关注的重点。影子银行运作不规范,监管无法跟上。近年来影子银行发展之快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而在快速发展的背后又有很多隐忧。一是监管不到位、监管模糊。一方面社会对很多影子银行的信用状况不明,更难摸清影子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市场发展过快导致鱼龙混杂,很多资质不好的金融机构稍加粉饰就能蒙混过关;二是监管不及时,在逐利的驱使下频繁进行高杠杆操作,导致信贷集中度高,资金拨备不充分,金融市场波动幅度大时很容易产生问题,而这些问题只有在发生之后才能被监管者发觉,此时再去加强监管,维护治理显然已错过最佳时期,三是监管自身的缺陷,对影子银行没有清晰的准备金要求、杠杆比例要求、存款保险要求,影子银行在自身信用创造机制下规模扩张无序进行,使之蕴含了大量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导致了影子银行后继发展难以掌控。

四、影子银行走向展望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速度、程度、力度对影子银行的发展将产生深刻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0号已经宣布于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这为进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基础。利率市场化改革是进一步深化金融市场的重要举措,今后央行可以施展更多市场的手段调控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央行的独立性,同时必将对新常态下影子银行的发展造成重要影响。一方面,央行对金融市场的硬性控制与以前相比已大为减弱,加之目前调控工具较单一、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不够成熟,考虑到宏观调控与金融稳定,央行在必要时会通过各种管道对影子银行进行限制或把控。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至今,各实体与金融之间联系日益密切,牵一发而动全身,利率市场化改革顺利完成,必须要与各机构相互协作,填补相关漏洞,由于木桶效应的存在,奠定好利率完全市场化的基础将会相对缓慢,影子银行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完善自己,不做改革中的短板,才能真正有所作为。结合金融发展史与国内学者相关观点,本文的展望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后,商业银行至少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仍将是社会投融资的主导,但新的金融格局也会逐渐形成。首先,随着监管的逐渐完善,商业银行具有很高的信用、较高的管控技术、不断完善的业务发展模式等优势,在一段时期内商业银行仍是社会融资的主要手段,商业银行对存贷利率仍有最高话语权,只不过不再是独一无二。影子银行以自身的低成本方便高效会逐渐占据相当一部分市场。其次,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都需要给自己重新定位,摆脱现在无序低质竞争的尴尬局面,商业银行今后可能开启混业经营,银行理财等产品作为客户资金的增值的方式会渐渐被新的产品所代替,而社会的投融资渠道会更加多元化,对于增加社会资金的流动性,进行金融创新,管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方面,影子银行会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再次,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在争夺原有市场竞争的基础上,会更加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领域,对新兴技术的发展大有裨益。同时我国城镇化、返乡创业更需要资金方面的配合,在这一需求推动下,市场会逐渐渗透到城镇,城镇银行、城镇金融机构会逐渐增多,城镇金融社区化服务可以为广大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实惠。

篇2

我国网上银行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银行网络化过程中,银行的信用中介、支付中介、创造货币等职能不但没有消失,反而面临着全新的挑战。网上银行的终端可能涌入未来的任何领域。其与经济的连动性将得到空间的扩展,网上银行的发展和普及将给金融业带来一场革命,金融业的面貌为之一新,但是由于网上银行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众多的问题亟待解决:

1.社会信用环境限制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

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网上银行缺乏应有的信用环境。中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许多企业不愿采取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交易方式,而是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互联网具有充分开放、管理松散和不设防护等特点,网上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对社会信用的高要求迫使中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支持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在网络经济中,获取信息的速度和对信息的优化配置不高,海关、税务、交通等电子支付相关部门的网络化水平未能与银行网络化配套,都制约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2.法律法规与现实的需求脱节问题

网上银行仍然是经济金融活动的一部分,它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护,而现行的法律又很难规范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网上资金转账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错误,资金就不能正常支付,就会发生法律方面的纠纷,需要法律进行调节。

3.安全问题十分突出

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相关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是最关键的因素。在我国尚没有法规来对付这些没有造成危害或危害较轻的网络犯罪的时候,如何确保交易安全,为个人保密,就成为网上银行发展最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各家商业银行虽然都采取了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了相应规定,但是在执行上普遍存在管理不严格的现象,如密码的保管和定期更换、主机房的安全管理、灾难备份、病毒防范等等。

4.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

就目前国内网上银行业务的基础环境来看,由于基础设施落后造成资金在线支付的滞后,部分客户在网上交易时仍不得不采用"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办法。虽然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都建立起自己的网站,但在网站的构架和服务内容上,仍然离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资金、人员等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银行与高新技术产业结合不紧密,造成网络金融市场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覆盖面小,基本上还停留在传统业务的电脑化上。同时,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使用的软、硬件缺乏统一的标准,更谈不上拥有完整、综合的网上信息系统。

5.监管意识和现有监管方式的滞后问题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现有的监管,主要针对传统银行,重点是通过对银行机构网点指标增减、业务凭证、报表的检查稽核等方式实施。而在网上银行时代,帐务收支的无纸化、处理过程的抽象化、机构网点的虚拟化、业务内容的大幅增加,均使现有的监管方式在效率、质量、辐射等方面大打折扣,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权威性面临严竣的挑战,对基于互联网的银行服务业务监管将出现重大变化。

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准入制度

网上银行的准入要在注册制度、安全工作、地域界定方面从严,而在准入标准、业务范围等方面从宽,建立一套区别于欧美已有网络发展优势的国家的准入制度。我国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重在鼓励中国的网上银行抓准机遇,尽快抢占市场,使监管既可以控制整个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又可提高本国银行业的总体竞争力。严格电子商务银行执业人员资格审查和监管,加强电子商务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稽核,确保金融电子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央行应对从事电子商务银行的风险预防制约功能、监测恢复功能和安全控制技术、防火墙技术及相关规定等内控制度实行重点稽核。

2.加快相关的法律建设

网上银行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上述法律规范对于我国传统商业银行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面对网上银行新兴业务的发展,则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如税收征管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近于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对税收问题没有做出较好的规范,因而必须做好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合同法中有关合同定立方式、签名、合同范围等的规定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国际税收、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立法显得滞后,不利于其支持系统之网上银行业发展,因而需要做大量的立法工作;洗钱犯罪在网上银行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这方面必须做完善的规范,才能使网上银行法律起到真正的规范作用;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标准等现行规定对于网上银行纠纷取证极为困难,不利于其发展,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使之适应其发展趋势等。

3.加大银行信息系统基础建设投入

银行网络化的发展不可能一步到位,网上银行的真正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前西方发达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信息系统的投入,据预测,今后美国金融业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投资将以每年递增7.7%的高速度上升。鉴于我国银行网络化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因此,要加大对银行网络化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只有银行的信息高速公路建好了,银行的知识资源才能充分利用,才能为适应未来网上银行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网上银行的进入壁垒很小,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差异化也很小,因此银行业一定要重视市场营销的作用,建立自己的服务品牌,以获得更多的客户。客户申办网上银行服务往往会遇到技术障碍和服务障碍,导致客户放弃申办或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因此应做好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4.政府和商业银行共同协调

2000年6月29日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进行了挂牌和开通仪式,这为建立规范统一、布局合理的全国安全认证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专门负责为金融业的各种认证需要提供证书服务,包括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为参与网上交易的各方提供安全交易基础和建立彼此信任的机制。但目前可发放数字证书的除此之外,各大银行也自建了认证中心,为自己的客户发放证书。但各银行所颁发的数字证书互不通用,导致了同一个用户在不同的网上银行开户,就需要拥有多个数字证书,同时为多个数字证书交付年费,这让用户退避三舍。

篇3

从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看,虽然民间资金参与了新设的村镇银行,但是由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且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这样,大股东对村镇银行占有的绝对控股地位,致使村镇银行在成立初期相当于大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经营诸多方面都受到约束,自主经营权难以发挥。另外,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较低,导致其抗风险能力较弱,存款客户特别是一些大额资金不敢进入,影响了负债业务发展。此外,受最大贷款户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限制,难以满足一些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影响其资产业务拓展。

(二)配套法规政策不健全

自从《意见》出台以后,中国银监会又陆续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6项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是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业务管理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各地区的政策也不一样。具体表现为:一是国家税收政策扶持不明确,能减多少税、免税多少年没有规定;二是国家还未建立支农奖惩机制,对支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尚未建立激励机制,影响其支农积极性;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尚未向村镇银行倾斜;四是村镇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能否享受国有商业银行的剥离、核销呆账和农信社的中央银行票据置换等政策,当前还未能明确。

(三)信用环境较差且贷款风险难以控制

农村信用环境是村镇银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目前农村信用环境不容乐观。首先,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他们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其次,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一些农民对政策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凡是国家在涉农方面的政策举动都被认为是对农民的“救助”。部分农户认为在村镇银行借钱,可以先不用考虑归还,从而引发资金的道德风险。第三,担保机制缺失,村镇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运作依赖于农村地区信贷担保体系的完善,但农村地区可用担保资源稀少,遏制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加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信贷的道德风险。

(四)金融监管模式缺乏针对性且“严监管”难实现

当前银监部门对村镇银行采取“低门槛、严监管”的模式,“低门槛”即适当降低机构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增加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覆盖面;“严监管”即强化监管措施,实行刚性市场退出约束。但是事实上很难将“严监管”这一目标落实到位。首先,目前的监管力量不够充足;其次,即使有足够的监管力量并采用目前通常的银行内部关系人控制的模式来对村镇银行实行严厉的监管,也可能因为管得过多过严,而使村镇银行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以退出机制的运用来看,村镇银行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就启动刚性市场退出机制,其负面效应是很难预料的。而且,由于金融风险有着强烈的传导效应,因某一家金融机构非正常退出,则有可能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波。

(五)业务类型有限且存款来源不足

目前村镇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从存款的角度看,首先,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其次,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再次,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小。这就使得村镇银行存款来源少,制约其市场开拓及业务范围。

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如果村镇银行改变目前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做法,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农村。例如:可以进一步放宽银行业机构发起人组建村镇银行的条件,探索境内外各类出资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企业和自然人共同发起组建专司控股村镇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尝试由控股金融公司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形成投资多元、主体多样、形式多种的银行格局,更好地为农村小额农户、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农村及县域小企业等不同层面的金融需求者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村镇银行的支持政策应当明确。作为银行业的新生力量,特别是诞生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农型地方性银行,村镇银行在发展时处于明显的经营弱势,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税收、准备金、再贷款等各方面的支持或优惠措施。具体而言,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第二,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第三,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第四,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并考虑建立村镇银行的联合银行;最后,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

(三)不断优化经营环境

首先,要大力改善当地信用环境,增加违约者的机会成本,培养和打造一批愿与村镇银行进行业务往来的客户群。第二,要加快农村个人诚信系统的建设,在全面采集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为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可以在试点村镇开展诚信农民评选活动,在农民诚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不断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第三,要建立农村风险补偿与转嫁机制。按照“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或者按照“企业+农户+银行”模式,开办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签订协议、农户给企业签订单、企业给农户贷款做担保的贷款品种。第四,要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组建村镇银行要杜绝政府参股和干预管理决策,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第一,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企业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让公众对申请者的资信、品行进行评议。第二,要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对于村镇银行,考虑到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对其运营应坚持更为审慎的原则。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以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经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三,要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比如按季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名单、各项经营指标、各类监管要求等,由监管部门组织成立由监管者、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的经营评价机构,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将经营情况置于公开场所,使存款人方便查阅,借以增强市场对经营者、借款人、监管者的制约,向存款人提供充分的信息。

(五)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首先,政府可以考虑对村镇银行开放更多的融资途径,以使其获得更大的资金支持,比如捆绑发行金融债券,可以吸收大额的协议存款等等。其次,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第三,可以不断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的加盟。第四,村镇银行应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

(六)加强金融手段创新

从长远来看,发展村镇银行仍然需要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产品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首先,可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通过对大中型项目的联合贷款,或者为县域同一产业链上的不同需求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扩大金融供给规模;其次,可以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扩大金融服务对象;第三,应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帮助种养殖大户、专业农户、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其资金需求,如经济林木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保单受益权抵押等,并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保险、、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同时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篇4

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金融问题一直是困扰和阻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0日颁布实施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调整和放松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地区的政策和门槛。在全国范围内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等6省区开始试点推行村镇银行。2007年1月,银监会又推出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提供了一些法律依据和政策制度来保障村镇银行进入我国广大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其合法地位。

首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自2007年3月开始试行。截至2012年9月末,村镇银行全国已经增长为799家,短短几年时间实现了上百倍的增长速度。从经营情况看来,截至2011年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三农”和小企业贷款占了总数的80%以上,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余额631.5亿元,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以上。已开业村镇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30.5%,总体上运行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不断建设完善,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村镇银行已经逐渐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第一,业务品种不断创新。与其他银行一样,村镇银行可以开展传统的银行业务,如储蓄、贷款、结算等业务,此外还创新推出了适应农村实际的一些业务,如土地流转质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等业务。第二,运营效率比较高。由于村镇银行实行扁平化管理,其管理机制层级简单,决策半径短,从而使得村镇银行提供贷款程序简洁,所以拥有坚实的客户基础,能够有效面对激烈的竞争。此外,村镇银行不仅能够有效增加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还能够助力于形成农村金融市场,推动竞争的有序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提升也有较大的帮助。大部分村镇银行贷款利率都比农村信用社低,而且借款和还款时间更具弹性。这样带来的好处就是,降低了农民群众融资的成本,不仅能满足他们的融资需求,还能起到激发作用。这能够极大的推动构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服务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二、我国发展村镇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认同度低

在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成立的时间尚短,广大农村居民对其缺乏充分的了解,故而,与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相比,农户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比较低,大多倾向于到当地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办理金融业务。

(二)资金来源严重短缺

村镇银行发展初期缺乏公信力,社会公众对这一新生事物的认知程度不够等原因,导致资金来源短缺,难于吸收存款。加之村镇银行网点少、经营业务单一等原因影响,无法有效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虽然也是为“三农”建设服务,但是村镇银行却没有得到一些优惠贷款政策的支持。此外,村镇银行由于结算系统不畅,无法进行资本市场融资等。故而,无论是融资渠道还是融资方式都非常有限。

(三)贷款风险控制难度大

首先是村镇银行贷款对象主要是当地农民。但是农户收入受自然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容易出现风险,所以贷款之后的还款能力不好控制。其次,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与农户的生产供给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潜藏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再如部分农户认为村镇银行是政府救助型金融机构,到这样的银行借钱,还贷积极性不高,易引发资金的道德风险等。

(四)缺乏配套扶持政策

与农村信用社一样,同为立足农村、服务“三农”为宗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在税收方面比照的却是普通商业银行的标准,而不能享受与农村信用社同样的税收优惠待遇,;财政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但对村镇银行的贷款也没有贴息优惠;税收优惠政策、支农再贷款支持、农田水利、以工代赈等涉农性的财政资金对口支持等村镇银行都无法享受到;地方政府缺乏扶持积极性等等。所有这些都不利于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

(五)经营环境先天缺陷

我国村镇银行的生存环境存在先天缺陷,亟待改善。长期以来,我国法制建设不完善,金融债权保护不力,客观上助长了失信行为的蔓延。信用管理滞后,征信体系不健全,通过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个人贷款所潜藏的风险无法进行有效和适时得监控。加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行政干预严重等。客观上,阻碍了村镇银行的生存和发展。

三、发展我国村镇银行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升村镇银行的社会地位

面对当前现实状况,主动出击是村镇银行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可以采用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来扩大村镇银行的知名度,同时提升产品服务,打造良好的业内形象,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此外,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也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引导帮助民众了解村镇银行的意义和存在价值,消除居民对村镇银行的疑虑。

(二)拓展资金来源

一是村镇银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有利时机,在所在县域储蓄资源较丰富的城区、乡镇适当增设储蓄机构,吸收存款,有效扩大资金来源。二是努力争取银行同业支持。村镇银行应加强与所在地区金融机构的联系,以便在季节性支农资金需求高峰或临时性周转资金需要等方面获得同业支持,增加同业存款、拆入资金等。三是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新的融资业务。

(三)坚持审慎经营原则、控制贷款风险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资本额度低,抗风险能力较弱。所以,审慎经营才能确保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村镇银行应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四)强化监管、合规经营

地方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应就村镇银行的建设和发展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避免政出多门、相互推诿。借鉴其他金融机构的经验,根据村镇银行的特点和风险,建立内部控制、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指标体系,对村镇银行实施动态监管。

(五)积极寻求政府政策支持、努力改善经营环境

村镇银行应主动出击,积极向政府呼吁,寻求相关政策的扶持,努力争取享受与农村信用社相同的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应该重视村镇银行这一新生事物的建设工作,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现状和战略规划,积极为村镇银行出谋划策,争取各类优惠措施,并在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的扶持。(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周立:农村金融市场四大问题及其演化逻辑《财贸经济》2007(02).

[2]林世军、邹毅、钟金伶:中国村镇银行发展浅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8(04)

[3]姜柏林: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难题待解《银行家》2008(05)

[4]刘锡良:从农村实际出发,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财经科学》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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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村镇银行的发是新型农村机构的主力,在农村地区建立村镇银行是解决“三农”问题以及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解决良策。村镇银行的问题也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争论的热点问题。我国村镇银行自2007年正式挂牌以来,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建农村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作为新生事物并处于农村并处于试点时期,其发展还是收到了许多因素的制约。只有理清了其面临的问题并完善其解决方法,才能促进其持续健康的发展。

2 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村镇银行是由我国境内外的金融机构和境内的非金融企业法人、以及境内的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我国农村的金融还处于一个滞后状态,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越来越无法满足“三农”对资金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农民的贷款需求根本无法满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在于监管部门对农村金融市场实行过度管制,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过高,新的金融机构无法进入,导致农村金融市场高度垄断,金融服务严重滞后于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自2007年以来,我国村镇银行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期,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148多家村镇银行。村镇银行以支持三农发展为主导思想,积极发展联保贷款,创新金融担保模式,有效缓解了农村金融长期供应不足、金融服务产品短缺的问题,在构建和完善农村金融体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广大农民提供了方便,快捷、全面的金融服务。

总体来看,我国村镇银行的增速太慢,同时制约因素太多。为此,应从创新信贷产品、拓展资金来源、降低违约风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入手,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村镇银行发展。

2.2 发展村镇银行所存在的问题

2.2.1 社会认同度低

在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成立的时间尚短,且大多设立在中西部的县域,经济金融较为落后,因此与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相比,农户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比较低,甚至存在误解。储户对于资金的安全性持怀疑态度,害怕将钱存放村镇银行会不安全,储户大多倾向于到当地农村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导致农村银行社会认同感低,其市场竞争力就比较差。较低的社会认可度导致当地居民大多倾向于到当地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办理金融业务。同时导致村镇银行业务开展面临诸多困难,这样村镇银行就更难吸收到存款了,资金来源渠道变得狭窄,业务的发展也收受了限制。

2.2.2 资金来源缺乏

由于村镇银行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并且设立于我国广大农村贫困地区。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在发展初期难以迅速形成规模,缺乏规模效应。缺乏公信力,社会公众对这一新生事物的认知程度不够等原因,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同时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这就致使资金来源短缺,难于吸收存款。虽然“三农”政策对村镇银行有一些优惠政策,但是结算系统不畅、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有限,资金来源匮乏。。相比较来说,其他的商业银行由于发展的时间长,其服务的水平更全面和完善,特别是国有四大银行,这样农民就会选择这些现代化程度较高的银行来进行储蓄。

2.2.3 自身市场定位不准

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的分布出现了不合理的局面,虽然拥有较多的金融机构,但是运营效率却相对低下,运营效率与资产负债规模出现反比例增长的趋势。在客户定位上,由于农民和小型企业的经济较弱,创收能力不强,在市场竞争中也处于劣势地位,但是它们却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村镇银行的定位主要以农民和小型企业为主。但由于村镇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企业法人,各发起人或出资人必然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的。因此,村镇银行现行制度因素、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导致自身市场定位不准,难以主动去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小额、分散的特点。村镇银行将客户定位于县域的一些中型企业和具有优质资产的龙头型企业,对于真正需要资金运作的小型企业和贫困的农户却忽视,甚至对于无法提供担保的农户不予贷款,这就造成了村镇银行客户定位的偏离村镇银行在金融产品开发上以中高端客户群为重点,对于无担保能力的客户群,往往忽视,这也脱离了原有设定的以农村小额信贷为主要产品开发的方向。

3 完善村镇银行发展政策

3.1 加大形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

村镇银行应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其性质、经营方式、服务对象和产品等,让广大老百姓认识并了解村镇银行,如可以通过组织“普及金融知识,便民金融服务”等宣传活动,向群众进行宣传;通过对银行标志、营业厅网点的设计,利用银行网点向客户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形象宣传,从而达到提升村镇银行社会认知度的效果。

3.2 拓展资金来源

村镇银行在国家原有的资金支持上,要努力降低自身的经营和管理成本,减少经营和管理中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利用各种宣传途径,让更多的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了解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和意义,让其了解村镇银行所开展的业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3 制定精准的市场定位

只有立足于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才能够更好的发挥自己在农村地区的优势,凭借本地化从业人员在当地的社会人际关系,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可持续地发展下去。这不但能够避开和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竞争,还能够巩固自己在农村地区的地位。

参考文献

[1]张效梅.村镇银行发展问题浅析[J].调研世界,2010,(3).

[2]Berger A N,U de U G F.Relationship Lending and Lines of Credit in Small Firm Finance[J].Journal of Business,1995,68:351-382.

[3]夏春萍,李中金.村镇银行经营发展的个案调查[J].经济纵横,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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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5003404

2013年4月9日,继惠誉国际降低我国偿还长期本币债务评级后,4月16日穆迪也下调了我国信用评级。穆迪指出,我国快速增长的影子银行信贷给金融系统稳定性带来潜在风险。早在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前,影子银行体系已获得发展但并未引起关注,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使得影子银行发展问题提上议程,在我国亦是如此。近几年来,我国影子银行呈现迅猛发展之势,随着银行理财产品风波、民间借贷风波等问题的出现,影子银行风险问题逐渐被引入公众视线。2012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IMF对我国的影子银行的潜在危险表示担忧。时任中国银行董事长的肖钢撰文指出:“目前银行发行的以‘资金池’运作的理财产品,本质上是‘庞氏骗局’。”中国银行业协会2012年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2)》称,“大部分银行家认为影子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大于积极作用,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显得尤为必要。”目前,我国影子银行成为各方普遍关注而且争议较大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首先从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背景入手,分析影子银行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与消极影响,进而提出趋利避害的规范与监管对策。

一、概念界定

影子银行一词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前执行董事麦考林于2007 年提出,用以指代所有具备杠杆作用的非银行投资渠道、工具和组织。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开始广泛使用影子银行这一概念。但由于各国金融体系和监管框架存在巨大差异,影子银行目前尚无统一定义,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概念较有代表性。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将影子银行定义为从事期限、信用及流动性转换,但不能获得中央银行流动性支持或公共部门信贷担保的信用中介,包括财务公司、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方、有限目的财务公司、结构化投资实体、信用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融券机构和政府特许机构等。FSB 将影子银行广义地描述为,由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机构和业务构成的信用中介体系,狭义的影子银行则指正规银行体系之外,可能因期限流动性转换、杠杆和有缺陷的信用转换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和存在监管套利等问题的机构和业务构成的信用中介体系,主要集中在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和回购交易等领域[1]。

我国的影子银行并不等同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影子银行,银监会在2011年的年报中将其广义定义为,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涉及信用中介的活动和机构。按照这个定义,我国的影子银行应包含两部分,一部分主要包括银行业内不受监管的证券化活动,以银信合作为主要代表,还包括委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进行的储蓄转投资业务;另一部分为民间金融市场,主要包括地下钱庄、民间借贷和典当行等[2]。

二、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影子银行迅猛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传统银行贷款业务占社会融资规模之比已从2002年的92%降至2012年的58%,下降比重中相当部分被影子银行所填充。对于“中国式” 影子银行的规模到底有多大,截至目前尚没有权威的官方统计,各机构的统计数据也存在分歧。澳新银行报告认为中国影子银行规模为15万亿—17万亿元,宏源证券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影子银行规模约为21万亿元,广发证券则认为中国影子银行总规模为30万亿元左右。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影子银行的资产规模大约在15万亿元—30万亿元之间[3]。同期,我国商业银行总资产94万亿元,影子银行资产规模占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比重为16%—27%。近年来影子银行的发展速度极快、规模庞大、亟待监管已成业界共识,其产生有深刻的背景条件。

1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

随着我国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逐渐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多元化银行体系,包括国有专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与此同时,一些其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开始涌现,例如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以及租赁公司等。因此,可以说这一时期我国的影子银行已经出现。虽然,改革开放打破了“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形成了多元化的金融体系,但是作为吸收就业的主力军的中小企业和作为事关全国人民吃饭问题的农业生产活动的融资难问题却一直未得到很好地解决。1998年以来我国逐步出台多项政策改善以上融资困难的状况,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由此发展起来。中国人民银行在2008年第二季度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建议,加快推进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担保机构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地方担保体系及改善社会信用环境。2009年担保公司出现了井喷式增长,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公司已经增至8 402家,同比增长39%。其中,国有控股1 568家,民营及外资控股6 834家[4]。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而正规金融又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时的必然产物。民间借贷在中外各国均长期存在。它的存在与发展,既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体系结构有关,也与其自身所固有的、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有关。2008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对民间借贷的作用加以肯定,指出在进一步发展正规金融的同时,针对民间借贷的特点、作用及潜在问题,应着手为其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形成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和谐共生的环境,完善多层次融资体系,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2008年5月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大量产生。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小额贷款公司从2008年底的不到500家迅速增加到2012年底的6 080家,贷款余额5 92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 005亿元[5]。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大量的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涌入我国,在外资创富效应的带动下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下,国内的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迅速,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由上可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和金融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传统银行以外的影子银行的形成与发展。

2金融管制的存在

尽管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但我国金融体系仍与自由市场机制相差很远。如存贷款基准利率仍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政府仍然对资金分配施加影响、监管机构要求商业银行贷存比不超过75%、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经常采用贷款规模管理等。与此同时,由于金融管制的存在使得大量实体经济在银行体系中无法获得资金,导致这些融资受限制的企业只能通过其他融资渠道满足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近几年影子银行的爆发式增长。目前,

我国尚处于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存款利率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严格管制。近年来,扣除物价上涨后的实际利率接近于零利率,甚至有的年份是负利率,在此背景下,资金所有者为实现资金的保值与增值而将银行存款转向承诺给予高回报率的影子银行。

3金融脱媒的加剧

所谓金融脱媒是指资金储蓄者和资金短缺者不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而直接进行资金交易的行为。金融脱媒较早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的美国,在银行利率管制情况下,投资者发现投资其他非储蓄金融产品获利更高,于是银行储蓄发生分流,金融业出现了脱媒现象。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深入,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推出使得越来越多的资金从储蓄分流出去。政府引导扩大市场直接融资以逐渐分散银行业的金融风险,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建立与不断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逐年上升,使得社会经济体对银行提供资金的依赖性逐步降低。目前,我国银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市场经营环境的剧变,尤其受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业金融脱媒态势加剧,对传统银行业务产生较大冲击,促使银行业极力转变经营模式,大力进行金融创新并开拓表外业务,从而使得近两年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态势。普益财富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增速分别为3062%和3688%,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行规模同比增速却高达8287%。年报显示,许多城商行2012年年末理财产品余额同比增长数倍[4]。

综上所述,我国影子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金融体制改革与金融市场自身不断演化的结果。

三、影子银行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1积极影响

第一,弥补传统银行体系的不足,满足社会各方面的融资需求。

我国传统银行体系对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的种种限制使得中小企业在信货市场中一直处于劣势地位。长期以来,传统银行体系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而影子银行的发展弥补了传统银行体系的不足,在一定程度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第二,改变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促进银行业的金融创新。

传统银行经营模式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向个人、公司等客户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借贷方式,以存贷款来实现银行与社会经济体的债权债务关系。而现阶段,证券化融资、理财产品等的出现使传统银行信贷模式由单一传统借贷转变为多种模式的信贷,传统银行为了满足社会经济体日益扩大的需求,适应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纷纷加强银行产品和银行服务的创新,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以更好地适应实体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

第三,促进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改变银行业垄断地位,增强竞争活力。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处于高度的垄断地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数据显示,2002年人民币贷款所占比重高达92%,随着直接融资市场以及影子银行的发展,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民间借贷等的出现,促进了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银行业人民币贷款所占比重下降至2012年的58%,银行业的垄断地位显著下降。可以说,多元化格局能够增强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活力,促进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

第四,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效率的提高。

储蓄是一国资本财富的积累,是投资资金的来源与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一国经济增长不仅与储蓄和投资总量高度相关,更与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效率相联系。我国储蓄率虽在世界范围内名列前茅,然而,我国传统银行对信贷市场的垄断使得居民储蓄的投资转化效率较低。影子银行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融资过度依赖传统银行体系的情况, 满足了实体经济的部分融资需求, 尤其是中小企业与农户的融资需求,丰富和拓宽了居民和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影子银行的活动还提高了整个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性,有利于提升金融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提高投融资效率。

2消极影响

第一,影子银行向传统银行体系传递风险。

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和业务与传统金融体系盘根错节,一旦缺乏有效防火墙,会导致风险跨行业、跨市场风险传递。一些企业同时从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获得资金支持,可能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偿还对影子银行的债务。银信合作是我国影子银行表现的主要形式之一,指传统银行通过信托理财产品的方式隐蔽地为企业提供贷款,对我国的商业银行有直接影响。如果由于经济不景气、产业过剩或受到严格的调控,例如房地产行业等,则企业所借的信托贷款违约增加必然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上升。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由于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薄弱,部分机构存在短期逐利行为。一些机构违规经营现象较为突出,甚至参与非法骗贷、非法集资,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行为,在个别地区引发了风险事件。总之,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和业务运作与传统银行体系之间盘根错节,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风险,将向传统的银行体系传递。

第二,影子银行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影子银行的发展一方面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竞争活力;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对传统银行形成了强有力的竞争。传统银行为了在竞争中不落败,不得不进行大胆的金融创新,如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合作开发出各种各样的高风险、结构复杂的金融衍生品,以获得高回报来吸引投资者,但有些产品使民众遭受了巨额亏损而引发抗议。另外,新闻报道中频频爆出的银行与信托合作的理财产品到期不能向投资者兑付而引发不满,或民间借贷资金断裂,中小企业主因背负巨额高利贷出逃,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金融市场与社会的稳定。

第三,影子银行的发展使货币政策调控难度加大。

当中国人民银行为控制货币供给过多而采取政策手段控制银行的信贷规模时,由于影子银行不受监管或少受监管,经济体便转向影子银行来获得资金。同时,商业银行也绕过中国人民银行对其放贷额度的控制,通过发行信托理财产品等方式募集资金并向企业贷款。一些影子银行将资金投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业、“两高一剩” 行业和领域,干扰了宏观调控,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即影子银行会对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产生影响。

四、规范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建议

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的一种形式,金融创新从来都是与金融风险相伴而生的,我们不能因为影子银行的问题,采取扼杀或阻止影子银行发展的方法,而应权衡影子银行的利与弊,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趋利避害,更好地发挥金融促进实体经济稳健增长的作用。

第一,建立健全影子银行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影子银行法律体系。

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已经加强了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但社会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影子银行风险问题说明了我国目前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不够,亟需加强监管力度。一方面要出台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弥补监管盲区,明确界定合法与不合法行为;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影子银行的各种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第二,完善影子银行公开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我国影子银行信息披露较为缺乏,监管机构应该制定披露信息规章制度。一方面要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等,使影子银行信息披露规范化;另一方面要明确负责督促影子银行体系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即监管者,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和共享平台,使各监管机构定时市场数据,让公众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做到有针对性地披露,从而提高公众对影子银行体系所披露信息的评价能力,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第三,改革金融监管模式。

我国目前实行的“一行三会” 机构监管模式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功能监管模式不同,但影子银行的发展使得银行业、证券业等不同行业之间呈现混业经营的状态。传统的机构监管模式不能有针对性地对混业经营进行监管,因此,我国需要改革传统单一的机构监管模式,引入功能监管模式。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要设置特别监管机构,针对影子银行相关产品采取产品审核与准入制度,确保影子银行相关产品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可控,从而降低影子银行潜在风险,提高监管效率。

第四,建立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之间的防火墙。

混业经营使得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业务密切,因此,要建立传统银行与影子银行之间的防火墙,防止影子银行风险传导至传统银行体系。一方面要加强对传统银行资金流向的监管,严格防范传统银行资金大量流向影子银行;另一方面要建立惩罚机制,严防传统银行的机构与人员参与影子银行风险活动,防范影子银行风险渗透到传统银行。

第五,加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

由于我国仍然实行利率管制,实行利率双轨制,传统银行体系的利率水平远低于市场利率水平,从而产生了较大的套利空间。一些影子银行从传统银行套取资金,然后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贷款来获利,过高的融资成本使中小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完全违背了我国发展非银行多种金融机构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初衷。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应消除套利机制,促使影子银行规范运作,消除其违规操作所引发的金融风险。因此,应加快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引导影子银行依法依规运作。

参考文献:

[1]FSB Shadow Banking: Scoping the Issues [EB/OL]wwwfinancialstabilityboardorg/list/fsb_/list/fsb_publications/indexhtm,2011-04-12

[2]张佳坚浅议中国影子银行[J]现代营销,2013,(1):48-50

[3]陈莹莹影子银行“野蛮生长” 繁荣背后暗藏隐忧[N] 中国证券报,2012-12-20

[4]邓中豪银行理财野蛮生长大限将至[N]新华每日电讯,2013-05-14

[5]李威中国式“影子银行” [J]南风窗,2012,(23)

[6]吴亚仑我国当前民间借贷发展的原因及其影响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4)

[7]周小川我国金融改革中自下而上的组成部分—在2012年国际金融论坛上的讲话,2012,(12)

[8]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办公室课题组影子银行问题研究——以浙江为例[J]宏观经济,2012,(4)

[9]杨旭中国“影子银行”的产生发展和影响[J]金融市场,2012,(1)

[10]王晓鹤浅析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式影子银行的原因及监管建议[J]时代金融,2013,(3)

篇7

目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大多采用跟随型市场定位战略。从区域定位看,一般都定位于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从产品定位看,基本上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营什么业务,中小商业银行就经营什么业务;从客户定位看,也大都是集中在“两通、两高、两上”(交通、通讯、高校、高科技、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上,同化趋势明显。相对来说,中小商业银行产权明晰,经营灵活,但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拥有强大的网点体系,较完善的清算系统,国家信用的强有力支持。所以双方优劣势不同。由于中小商业银行坚持跟随型战略,没有自己的经营特色,因此,至今无论从区域上,还是从产品上,甚至在某一个单项业务上,都无法打破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垄断格局,没有突现自己的发展特色,唯有招商银行的“一卡通”业务似乎能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抗衡。尤其是近年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快了改革和转轨步伐,并将业务发展重点转移到中心城市,使得中小商业银行业务开拓更加艰难。出现目前这种状况,与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过于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趋同,没有根据自身优劣确定其自身发展方向有一定关系。所以,这种不研究自身特点,简单甚至盲目跟着“老大”跑的情况,势必会把中小商业银行带进发展中的死胡同。

2、竞争对手问题——对中小商业银行形成冲击最大的不是外资银行,而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加入WTO之后,有人认为外资银行是中小商业银行最大的竞争对手,笔者认为,目前对中小商业银行真正形成冲击的不是外资银行,而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这是因为第一,外资银行在中国拓展业务机构网点较少,业务获围受到很大限制,难以获取中国客户的完备信息。第二,外资银行完善的客户经营管理系统在中国一时还难以得到应用,其高效的管理需经一定的时限后才能逐步显现。对大多数国民而言,认识、接受外资银行的理念或产品有一个过程,这也会使最初的营销过程变长。第三,中国市场金融工具的基础环境并不完备,限制了外资银行产品创新能力,资本项目仍然没有完全开放。因此,外资银行要将中国市场的资金业务、资产管理运作纳入其全球统一控制架构内仍会受到诸多限制。

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就不同了,他们有着本土经营的独特优势,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和信用度,有着熟悉中国的政策、历史、民俗、人文和环境的社会背景;有着已经建立起来的相对稳定的客户群和较为完善并覆盖全国的本外币结算系统;有遍布全国各地的相当规模的营业网点和服务网络及丰富的社会资源;有适合在不同岗位的不同知识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年龄层的庞大的银行从业人员。特别是近年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正积极地朝商业化方向转变,用人、用工机制、分配制度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管理能力日渐提高,政府的干涉也日渐减少。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不良贷款的大量剥离、呆账的大量核销、人员的大量精减,使压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头上的包袱被逐渐减轻,其竞争活力明显增强,他们是从沉睡中配来的“四大雄狮”。因此,入世后,中小商业银行的主要竞争对手不是外资银行,而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3、人才制度问题——用人制度是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传统制度上进行修补和改良,灵活的用人机制仍然可望不可及。

首先,从“进入”环节看。近年来,中小商业银行进人表现出越来越“媚俗”的倾向,以高薪、高待遇并没有引进高水平的人才。目前中小商业银行的队伍状况可概括为“三多三少”:(1)在整体队伍中懂传统银行业务的人员多,懂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的人才少;(2)在人才类型上操作技能型人员多,专家学者型人才少;(3)在管理岗位上懂业务操作的人员多,善经营管理的人才少。目前,中小商业银行主要靠的是中等水平的人才打“天下”,因为,有能力的不愿来,无能力的不敢来。

其次,从“育人”环节看。目前,中小商业银行由于缺乏建立培训体系的意识和方式方法,因此,在培训方面表现出了种种令人担忧的轻重倒置的现象。(1)在培训的内容上重知识技能轻心态与观念教养。虽然目前一些中小商业银行的培训,在知识补充和技能训练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对于直接影响员工工作动机的心理教育还缺乏应有的重视,如敬业精神、创造精神、责任感、使命感、新概念、新观念的意识等没有进行系统教育,教育层次相对低下;(2)在对培训结果的理解上重短期效率轻长期效益。一些中小商业银行习惯于以立竿见影的思路来看待培训,缺乏对人才培养的系统研究及对中远期培训的尊重和耐心。

第三,从“用人”环节看。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质无异。干部任命也好,聘任也好,都没有解决好干部制度的核心问题。关键是现行的干部任免办法导致各级行长对同级副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行长无权对同级副职视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作出使用的选择。如果一个领导班子中大家都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工作责任感和很强的工作能力,这一矛盾可能被掩盖,但一旦班子成员中出现能力不强者、事业心不强者,行长对同级副职的处理与选择就比较困难了。

4、经营风险问题——客户定位和扩张欲望是构成中小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客观因素。

中小商业银行限于资金实力和地域性特点,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但目前这类企业多存在资产负债比例高,经营稳定性差、可作抵押的有效财产较少、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少数中小企业甚至还存在借资产重组、兼并收购、联营或实施破产等形式逃废债现象。面对经营状况稳定性差的客户群客观上将承受更多的经营风险。同时,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追求“做大”的倾向,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自律机制情况下,过份追求存款规模、贷款规模、机构扩张,加上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刺激了这一倾向,其潜在风险不可避免。中国民生银行一位高层人士曾指出:民生银行已经COPY了四大国有独资银行所有的“病毒”。中国民生银行作为一家几乎无国有股份的上市银行尚且如此,其它中小商业银行的情形也不例外!

5、资金价格问题——由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中小商业银行存在规模上的悬殊,导致资金价格上将给中小商业银行致命一击。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这一问题就会显现出来。由于资金价格的保本点与资金规模的大小关联极大,即资金规模越大,资金价格保本点越低,这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资金价格上的优势显而易见。因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利率的浮动区间合法地冲击中小商业银行资金价格。目前,从我国在温州试点情况看就证明了这一点。一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负责人曾放言:我将利用自身规模优势,第一年存款上浮至浮动区间的最高点,贷款利率下浮至浮动区间的最低点,一年拼掉中小银行,第二年市场就是我的了。对此中小商业银行已开始大声疾呼,他们如何应对必然来临和即将来临的利率市场化,还真是一个值得严重关注的问题。

二、中小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的几点思考

1、中小商业银行宜选择求异型为主、跟随型为辅的定位战略。

中小商业银行要想在急剧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取得竞争优势,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分析研究本银行的优劣势,选择一个符合其实际的恰当战略。当前要重点研究如何应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挑战。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由于金融资源的有限性和专门技术资源的短缺性,各方面差别较大,选择战略也不应相同。从地理区域、客户、产品和服务这四个方面结合起来,选择战略大体划分成二类:一类是覆盖这四个方面的多元化战略,另一类则把重心放在上述四个方面的一个专门领域中的多种因素上。笔者个人倾向后者。因为我们面对强者无法“攻”其全面,只能“攻”其一点。唯有这样才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出路。招商银行的“一卡通”业务可以证明这一点。

2、联合是解决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瓶颈的有效选择。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及银行自身问题的积累,中小商业银行的量性和质性成长遇到了瓶颈。因此在目前情况下,中小商业银行可采用联合取得更大发展。一是几家中小商业银行合并,不仅规模经营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而且通过合并还可以精简机构,精简人力及设施,从而降低管理成本和营销成本。二是利用经验曲线效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即通过并购在获得原有银行各种资产的同时,还获得了其它银行的经营管理经验,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新技术在商业银行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在成本、质量、服务、品种上的竞争往往转化为高新技术上的竞争,通过并购可以优势互补。四是引入国外资本参股,这既是资金引进,也是管理经验、科技与人才的引进。日本原有的二十多家银行自1999年以来已先后归并成为五大金融集团,在这五大金融集团中,除了三井住友银行外,其余皆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整合模式,从资产总规模排名来看,皆位居全球金融机构的前五位,竞争能力得到极大提高,日本银行走联合发展之路有可鉴之处。

3、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要有重大突破。

现代金融学被誉为管理科学领域中的“火箭科学”,现代金融业被比作当代西方经济管理中的“航天工业”。要经营好一个企业需要四大资源,即人力资源、经济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其中最主要的是人力资源。谁拥有了一流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机制,谁就会创造一流的业绩,就会在竞争中稳操胜券。目前,中小商业银行在干部管理机制上突出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改革各级行长任免办法,各级行长应具有对同级副职的任免权。各级行长有权对同级副职提出任免意见交上级审批,改变目前同级副职由上级行考核任免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行长负责制;二是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抓两个核心问题:第一,教材。教材要体现“三性”,即系统性,教材不要临时拼凑;超前性,教材要保持国内甚至国际领先水平;完整性,不仅有业务操作技能、管理技能方面的知识,还要有观念、思想、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第二,方法。方法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既要进行课堂式教育,也要坚持挂职锻炼,既要搞好实用人才的短期培训,也要抓好高级管理人才的中长期培养与储备。

4、从战略的高度选择混业经营之路。

从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来看,绝大多数国家都推行的是银行、证券、保险、租赁、信托混合经营的管理体制。混业经营之所以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究其根本原因,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推动了货币市场化、资本市场化和利率市场化,金融的空间概念大大模糊,分业经营已无法满足金融业投资主体对利润追求的最大化冲动。目前,部分发达国家传统资产负债业务获利水平已降至银行收益的50%左右,而新生的混合业务、表外业务、中间业务盈利水平已提升到30%-70%.而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迟早要在法律上解禁,这对中小商业银行来说,盈利方向将会发生重大转变:银行将会更多地参与证券、保险、租赁、信托等金融业务。因此,中小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对此必须具有前瞻意识,在业务发展战略上进行战略超前准备,加大业务结构调整的力度。同时,急需储备组建一支精通证券、信托、保险、租赁、理财、咨询、评估等新型业务的高素质人才,为日后的混业经营作准备,实现专家经营、专家管理、专家治行。

5、大力推行全行系统的大营销战略。

中小商业银行应在明确其市场定位的基础上,整合内部资源,推行全行系统的大营销战略。现行的按银行自身条块设置安排资源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竞争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首先,应改变资源配置方式,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客户对银行的贡献水平配置相应的资源。其次,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根据对客户的考核结果安排不同级别和数量的客户经理,对客户经理实行严格的利润指标管理。第三,大营销战略必须是总分行联动,以总行开发为主,分行营销为辅,形成全国系统的整体联动,构造系统大客户,这对网点、人员偏少的中小商业银行尤为重要。

6、强化无机构业务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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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4月我区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以来,截至2011年6月末,全区共开业村镇银行29家。其中,2007年成立1家,2008年成立3家,2009年成立2家,2010年成立15家,2011年上半年成立8家。29家村镇银行资产总额70.7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6.55亿元。其中,“三农”贷款余额23.76亿元,占比65.01%;中小企业贷款余额8.42亿元,占比23.04%;“三农”与中小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88.04%;负债总额59.50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1.69亿元,实现盈利0.6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零,从业人员903人。我区村镇银行开业以来运行平稳、支农效果明显、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二、村镇银行业务和经营特点

(一)体现宗旨,服务落后地区和支持“三农”效果明显

村镇银行的设立,贯彻了国家要求金融机构在贫困落后地区主动承接社会责任,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的理念和要求。29家村镇银行分布在全区12个盟市的29个旗县区内,其中有21家村镇银行分布在自治区和国家级贫困旗县,占比72.41%。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效果也较为明显。全区已开业的村镇银行 “三农” 贷款余额23.76亿元,占比65.01%,体现了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宗旨。

(二)实现农村金融资本多元化目标效果显著

村镇银行的设立,调动了民间资本、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积极参与。截至2011年6月末,我区开业的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总计10.31亿元。其中,主发起行出资3.58亿元,占比34.77%;企业股东出资2.04亿元,占比19.82%;自然人出资4.68亿元,占比45.41%;民间资本和产业资本合计出资6.72亿元。

(三)金融机构参与组建村镇银行热情高涨,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主

按发起行类别划分,全区成立的29家村镇银行中,发起行为城市商业银行的17家(其中内蒙古银行发起成立7家,包商银行发起成立7家,鄂尔多斯银行发起成立1家,乌海银行发起成立2家,全区全部4家城市商业银行全部参与发起成立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9家(其中3家为区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的1家(英国渣打银行),国有商业银行1家(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1家(国家开发银行),半数以上的村镇银行发起行为城市商业银行,90%的村镇银行发起行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四)发起行注重控股地位,对股东入股条件严格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但辖区大部分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为保证其的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远高于20%,并严格股东准入条件。在吸收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时,针对部分行业发展不稳定的情况,严格禁止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入股村镇银行,对“投资公司和限制性行业”入股村镇银行持审慎态度。29家村镇银行中,主发起行持股比例超过50%(含)的有12家,占比41.38%,且大部分发起行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包商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股份占比均为51%,同时严格防止其他股东之间相互串联,并要求其他股东在不干预村镇银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管理,主动出谋划策,在吸储揽存、开发优质资源方面提供有效支持。

(五)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配套设施不断完善

作为新生事物和服务“三农”和“微小”的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从成立之初到现在,各种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手段不断出台并完善。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利率政策、支农再贷款政策均有明确规定。辖区有5家村镇银行获得了人民银行2.2亿元的支农再贷款,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照农村信用社执行,对于涉农贷款比例超过75%的村镇银行,还可以下浮0.5个百分点。29家村镇银行全部通过发起行和行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征信系统和公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财政部门出台了对村镇银行的定向费用补贴的政策,规定对达到监管要求和相关条件的村镇银行,自2009-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财政补贴。并且在2009―2013年间,对村镇银行发放的5万元以下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

(六)注册资本远超规定下限,资本充足率较高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总体看,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普遍较高,平均注册资本35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仅有3家,其中1家为700万元,2家为800万元;1000-2000万元的有4家,2000-5000万元的有16家,5000-10000万元的有3家,还有2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1家为20000万元。29家村镇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28%,且全部为实缴资本。股本做实良好,不存在应收未收问题,且股本较为稳定。29家村镇银行中资本充足率在8%-10%的有5家,10%-20%的有8家,20%-50%的有9家,50%-100%的有4家,100%以上的有3家。

(七)盈利情况良好

实践证明,村镇银行始终坚持办行宗旨,坚持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方向不动摇,一样可以在竞争激烈的金融领域开辟属于自己的“蓝海”。截至2011年6月末,29家村镇银行实现盈利0.62亿元,包商银行发起的村镇银行除刚开业的以外,全部实现盈利,个别村镇银行开业仅3个月就实现盈利。其他全部在开业满1年实现盈利。

(八)资产质量较好,不良贷款为零

29家村镇银行成立以来,贷款本息回收率均保持在100%,无一笔不良贷款发生。

三、当前村镇银行在发展中存在的几个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来源不足

村镇银行属于新生事物,品牌和声誉还相对较弱,加之营业网点少,金融产品单一,结算功能不健全,多数人不愿也不敢把钱存到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大多设立于贫困地区,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中小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而且村镇银行不得跨县(市)吸收存款的规定也限制了其资金来源,在吸纳存款上与国有银行相比缺乏信赖感,制约了各项业务的发展。在存款总额中,储蓄存款尤其是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较低,对公存款份额较大,一旦对公存款下滑,将影响其流动性。资金来源不足同时限制了村镇银行贷款业务的开展,并使得村镇银行可能处于经营上的恶性循环:网点越少,客户存款越少,资金约束越大;贷款越少,银行绩效越低,开设新网点的能力越低。

(二)服务宗旨出现偏差

村镇银行从成立之初就担负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责任,各方股东倾向于在经济发展较快、市场环境比较成熟。各种运营机制相对完善的地区发展经营,在盈利空间大、资金回报高的地区和行业开展业务,而不愿在相对弱质的“三农”领域开展业务,部分村镇银行业务停在县市,不下村镇,不下农村,并出现了 “垒大户”的倾向,有悖于成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据统计,目前全区29家村镇银行基本上都在县城,且发起行热衷在呼包鄂“金三角”经济圈内竞相争夺一个村镇银行的发起人资格。全区29家村镇银行中有12家设立在上述三地,而对某些落后地区组建热情不高,没有真正“下乡”,在服务县域经济上有一定成绩,但服务“三农”的作用有待提升。

(三)个别发起行的能力和定位不足,企业股东投资入股意识偏差

目前,部分村镇银行发起行对金融市场进行细分不够,定位判断不充分,超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盲目参与组建村镇银行。部分发起行将村镇银行作为“抢滩登陆”的工具和手段,对村镇银行管控能力不足,监督服务职能不到位,村镇银行相当于发起行的一个分支机构。此外,从目前已设“三会”的村镇银行运作和社会反应来看,部分民营企业在不了解国家政策和银行经营基本规则的情况下,对参与组建村镇银行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热情,千方百计寻求介入,呈现一哄而上的势头,对村镇银行的服务方向、设立宗旨和定位认识存在偏差,这种一哄而上的盲目性给村镇银行的和谐发展留下隐患,亟需修正。

(四)部分扶持政策难以落到实处且有待完善

从试点工作到现在,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期限不匹配等问题,影响着扶持政策效应的发挥。对村镇银行的定向费用补贴的政策一是时间短,仅限于2009-2011年的3年时间。二是要求高,必须实现贷款余额同比增长、存贷比大于50%,而村镇银行开办的第一年由于刚开始发放贷款存贷比不够,第二年贷款增长较快,但补贴是按照上一年贷款情况考核发放,因此开办的前两年一般都得不到补贴。在税收政策方面,目前,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征收方面的政策优惠面小,幅度不大。另外,财政对农业银行、农信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但对村镇银行发放相关贷款没有明确规定,不利于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

(五)科技和产品缺乏支撑,内控制度较为薄弱

一是村镇银行普遍存在缺乏差别化金融产品、创新性不足的问题。很多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将信贷技术“移植”到村镇银行,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成熟和符合自身实际的范例参考和借鉴,与当地农村信用社趋同,贷款注重担保和抵押物。而由于规模经济原因,其信贷能力远弱于信用社。二是村镇银行均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发起行不同,使用不同的业务核算系统,科技网络单一,普遍为单机版运行的“孤岛”,开通的大小额支付和结算系统存在结算平台不平等和间接联接等问题,跨行支付和异地结算都是通过发起行,使其先天具有的经营机制灵活的优势难以发挥,成为制约村镇银行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实现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因素。三是人才和技术力量薄弱。部分村镇银行高管人员风险意识薄弱、权力制约机制不到位、业务操作流程不完善、缺乏贷款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对金融机构的运作也缺乏专业知识,在业务经营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较多风险隐患,易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六)经营风险不容忽视

从外部看,特定的业务客户增加了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中小企业、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等弱势群体。由于当前针对农村地区自然灾害的风险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其抵御外部风险能力普遍较差,对其发放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虽然辖区村镇银行不良贷款至今一直为零,但是不良贷款现状主要受机构设立时间不长、贷款投向较窄、投放量较小等因素影响,使得贷款质量目前都处于正常状态。随着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到期贷款增多,信贷资金损失风险不容忽视。

(七)信贷规模调控“一刀切”使发展空间受限

我区村镇银行均属刚起步阶段,存贷利差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信贷规划管理对村镇银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刀切”,使个别村镇银行业务规模不能达到盈利平衡点。虽然监管要求3年内不考核存贷比,但受信贷规模控制,多数村镇银行存贷比远远低于一般水平,大量资金闲置富余,影响盈利水平的提高。

(八)部分村镇银行业务发展出现违规行为

为了提高盈利水平,部分村镇银行贷款集中度超标,在贷款发放的额度上也违反了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的有关规定。有的村镇银行偏离业务市场定位,违规购买理财产品。个别村镇银行信贷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两高一剩”等限控类行业。

(九)监管力量较为薄弱

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尚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目前,从全区乃至全国范围来看,普遍存在着监管力量薄弱和监管资源不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质量。

四、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扩大资金来源渠道

针对村镇银行普遍存在的知名度不高的问题,要提高认知宣传度,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和意义,介绍相关业务。要对村镇银行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影响力,树立村镇银行自己的品牌。村镇银行也要结合其服务宗旨,加大在所在地区对农牧民、城镇居民、中小企业和个人工商户的客户培养和存款营销力度,增加其存款尤其是储蓄存款来源,扩大来源渠道,解决负债业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实际条件增设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真正做到下基层、下村镇。

(二)规范银行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行为

引导村镇银行发起行对金融市场进行细分,结合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加强市场准入审核,合理布局,不断增强农村地区金融供给能力。坚持不能把村镇银行办成少数股东个人的银行,不能成为股东个人资金运作的平台,更不能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翻版。避免出现股东或内部关联方贷款交易条件优于非关联方的情况。

(三)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升法人治理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信贷管理、财务管理、支付计算、内部审计等制度以及主要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等,对简单沿用发起行的内控制度的适用性和合理程度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以适应村镇银行业务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的实际需要。二是不断优化内部组织结构,要严格分工和决策,不断完善议事决事程序。杜绝经营职能和监督职能的交叉重叠现象,防范操作风险,防止案件发生。三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灾备能力和业务连续性管理以及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等工作能力,提高信息系统的支持能力和信息科技的风险管控水平。

(四)完善政策扶持和配套设施,适度放宽信贷政策

要严格落实配套政策,解决政策期限不匹配问题。延长村镇银行财税优惠活动政策时限。对村镇银行的“三农”贷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免征部分扩大幅度和范围。地方政府应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规模的资金,成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补偿村镇银行由于发放涉农贷款时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贷款随时,由财政提供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并对涉农贷款利息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建议对村镇银行提供差别化的信贷规划管理政策,适度放宽村镇银行贷款规模,优化村镇银行的生存空间。针对结算渠道不畅的问题,建议村镇银行直接加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彻底解决中间结算环节过多,影响资金的周转效率的问题。

(五)加大信贷创新力度

引导村镇银行创新发展模式、品种和服务手段,从贷款产品、贷款担保方式、贷款定价机制、贷款管理方式、贷款风险控制等多方面进行创新。一是丰富贷款产品。二是扩大抵押担保物的范围。三是在贷款投向上减少散户贷款的发放,重点支持互助协会或生产互助会,便于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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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12)02-054-03

手机银行也称移动银行,是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及终端办理相关银行业务的简称。它是继电话银行、网络银行之后,银行实现电子化服务的一种新渠道。作为一种“电子货币”和移动通信的结合体,手机银行可以使用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处理完成多种金融业务,极大地方便了银行用户。2000年,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首先开发手机银行服务,但由于成本较高以及技术制约等因素使得手机银行业务发展缓慢。2005年后,随着移动电子商务和3G技术的发展,手机银行业务焕发生机,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对手机银行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各种创新功能也不断推出,手机银行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用户大都突破了1000万户,手机银行业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是国内手机银行业直到现在尚未出现具有绝对优势的行业领导者。

一、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手机银行业务的可能性

(一)手机的迅速普及,为手机银行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我国是世界上手机用户数量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据工信部的统计,截至2011年9月底,我国手机用户数已经达到9.5亿户,手机普及率超过71%,其中3G用户规模突破1亿户。庞大的手机用户群体和广阔的市场资源为手机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据《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手机上网的网民规模已超过3亿人,占网民总数的66%。随着手机上网日益普及,手机支付业务逐步进入规模化发展的快速时期,将为我国的手机银行业务发展带来更广阔的市场前景。另外,我国个人拥有手机的比例远远大

于拥有计算机的比例,尤其是农村地区,随着3G网络的发展和推广,将来利用手机访问互联网必将超过计算机,因此在农村地区发展手机银行业务比开展网络银行业务更切实可行。

(二)我国移动互联网覆盖率高,3G技术即将全面应用

我国三家移动运营商的无线通讯网络建设较完善,覆盖了大部分的农村及偏远地区,为手机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了通信保障。2009年,3G牌照在我国正式发放。据工信部的统计,截

2011年5月底,我国3G基站总数已达到71.4万个,三家移动运营商的3G网络覆盖了我国全部的城市和县城以及3万个乡镇。目前3G网络信息传输速度可达2M,而且在无线网络中传输的信息还可进行加密保护。将来随着3G技术的全面推广和应用,我国移动网络环境将会在覆盖和功能上得到更大的提高,通信技术的突飞猛进必将为农村地区发展手机银行业务进一步拓宽道路。

(三)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严重不足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将近60%以上的国土面积是农村地区,而农村人口占到我国总人口的5。%。但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网点数量较少,且比较分散,金融服务水平较低,根本无法满足农村金融的需要。据银监会的统计,目前我国仍有2945个多未设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全国有70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服务,占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总数的24%,西北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真空现象尤其严重。而农村居民普遍具有一定的金融需求,受传统意识和习惯的影响,非正规渠道的民间借贷已成为我国农村最主要的资金融通方式,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欠缺已严重影响到了农民的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急需进一步提高,在农村地区推广手机银行业务成为了在农村地区开办低成本银行业务的新渠道。

二、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手机银行业务的好处

(一)降低了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开办和运营成本

我国幅员辽阔,并且东西部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很多西部农村地区自然环境恶劣,人口相对稀少。在这些地区开办金融机构网点,一来铺设网点的开办成本很高,二来网点建立以后的运营和人工成本较高。而在这些地区引入手机银行业务不仅能解决这些地区金融网点覆盖不足的问题,而且能大大减少金融机构物理网点的铺设数量,从而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开办和运营成本。据统计,建立一个银行物理网点的成本是手机银行业务成本的30倍,用手机银行代替传统银行服务能够使银行的运营成本降低80%左右。

(二)拓宽了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领域

1990年以来,正规金融机构纷纷退出农村市场,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金融业务量也大幅萎缩。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1980年以前,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贷款的98%以上集中于农村地区,1980年代到90年代初,160%的信贷资金用于农业发展,可是,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结构的大幅调整,农业信贷规模急剧下降,到2008年底,农业类贷款余额比重下降到10%。中国农业银行的“去农业化”虽然符合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但是另一方面使得正规金融机构舍弃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市场,失去了大量宝贵的客户资源。如果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联合当地农村基层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手机银行业务,那么可以大大拓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领域,开辟农村金融市场,增加在农村地区的金融业务量,获取更多的利润来源。

(三)提升了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服务质量

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功能缺失,使得农村地区金融供求极不均衡,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目前,农村资金的需求量只有25%是由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而70%左右的农村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从农户的借贷行为来看,选择民间借贷的农户远远超过了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比例,说明民间借贷已成为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最主要的资金融通方式。而手机银行业务的推广和应用,使得原来接触不到正规金融服务的农村居民能够通过手机银行快捷方便地办理各种金融业务,所以手机银行在开辟农村金融市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降低收费标准,鼓励农村手机银行业务的开展

在农村地区开展手机银行业务是利国惠民的好事,国家应当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倾斜,鼓励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手机银行业务。对银行而言,在农村地区开展手机银行业务不仅能减少在这些地区的开办和运营成本,而且还能吸引到大批的农村地区客户资源,拓宽银行的服务群体。农村地区居民对手机银行的资费价格更加敏感,银行应针对不同的地区采取差别定价的方式。因此相比于城镇地区的手机银行资费标准,银行应降低在农村地区使用手机银行业务的资费,引导农村地区居民大规模使用手机银行业务。对移动运营商而言,投入的移动网络建设成本已经固定,只有规模效应才能更加赢利。因此移动运营商应适当降低农村地区手机银行业务涉及的手机网

络流量费,让更多的农村地区居民加入到手机银行业务的使用行列当中。

(二)针对农村居民的特点,开发符合农民需求的手机银行业务

目前手机银行的业务大致可分为三类:查缴费业务,包括账户查询、转账、银行代收各种缴费功能:购物业务,包括在手机银行平台购买商品;理财业务,包括炒股、炒汇等。事实上,中国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更多地分布在存款、贷款、保险、结算和支付等业务。因此应该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消费习惯和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开发出符合农民特色需求的手机银行业务。其次商业银行应和当地农资供销网点进行合作,当农民在这些网点购买农资用品和出售农产品时,可以直接在手机银行上进行支付结算,这样可以极大地方便农民,减少现金使用,从而减少农民对金融网点的需求。另外由于农村地区信息相对封闭,如果将惠农政策,各地农产品产销信息等加入到手机银行业务的增值服务当中必将受到农村地区居民的欢迎。

(三)国内移动运营商应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手机银行业务的发展

手机银行业务的开展需凭借无处不在的无限通信网络平台为支撑。目前我国的移动网络环境有待完善,网络带宽偏低,网络连接不稳定等问题是困扰手机银行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我国三大移动运营商应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切实改进通信技术,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加强移动通信覆盖面积和通信质量,提高通信的安全性,为手机银行的发展进一步拓宽道路,使手机银行业务摆脱网络条件的限制。

(四)从法律层面提高手机银行业务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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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成果,其发展备受业界的关注。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填补农村金融空白、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活力、规范农村金融秩序等方面尤其极为重大的作用。然而,作为一种发展还不足七年的新生事物,其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产生经营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 村镇银行发展问题

1.1 政策支持缺失

(1)财政及货币政策不确定。从现阶段看,我国不管是从财政还是货币政策上对村镇银行的支持与规定是不明确的。例如在农贷贴息、税收减免、支农再贷款等优惠政策力度不够或规定不清晰。首先,税收减免等政策缺失,主要表现在规定不明显与政策不统一上。在所得税上,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的税率一样,都为5%,相比较而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所得税税率仅为3.3%。其次,村镇银行的利率定价、呆帐核销、农村信用社的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相关政策等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可操作性较差。

(2)人民银行相关规定限制。尚有许多村镇银行未得到人民银行总行的行号批准,这一困境导致的结果是部分村镇银行的账户、征信、贷款等系统不能够与央行进行联网,从而使其日常业务受到极大影响。大多数村镇银行还不能直接进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结算系统,村镇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处于"孤岛"的境况。

(3)村镇银行设立的条件门槛并不低,对发挥民间资金作用的限制较为明显。村镇银行的设立,必须有1家或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虽然较多产业资本有意愿进入村镇银行业,但其并不具备资质良好的商业银行的发起资格。

1.2 金融生态环境较差

(1)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当市场来决定资金的价格时,村镇银行吸存与放贷会变得更为容易,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因而政府应放松利率的管制力度与频率,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2)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农业保险需求停滞不前,则其所面临的风险也越大,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越发脆弱,则村镇银行发放的涉农贷款将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造成坏账,难以为三农的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

(3)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缺陷。我国尚未制定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法令,导致消费者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度不高,导致其认为村镇银行规模小、存款存风险大,使村镇银行的吸存能力受限,且不利于企业良好形象的建立。

1.3 村镇银行的缺陷

(1)市场定位偏离。村镇银行设立初衷为服务三农服务。然而大部分村行设立于县域,很少有村行设立在农村及偏远地区。由于利润的驱使,最初涉农服务的承诺大打折扣,甚至有些村行根本无意于为三农服务,取而代之的是按照利润的高低而运营。

(2)金融创新能力较差。我国大多数村镇银行的经营业务还局限于传统的吸存放贷业务,几乎没有开设中间业务,金融创新能力较为不足,很难有效满足三农发展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3)人才储备不足。村行中部分员工是有工作经验的本地人员,但其金融专业素质不高;一部分员工为应届大学生,这些员工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且其专业化程度也不够。吸引专业人才的加入无疑将提高村行的核心竞争力。

2 村镇银行发展对策

2.1 宏观对策

(1)促进利率市场化运行。推动利率市场化运行,将会在较大的程度上规范我国金融体系的运作。政府放开利率的管制,将使利率反映资金的真实价格,展现出我国资金需求与供给的实际情形,能为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一张良好的"晴雨表"。

(2)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建议将农业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的财政预算计划中,在一定程度上以补贴的形式,增强农业种植者或经营者对农业保险的购买力,这一做法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取得较好的成效。

(3)加大财政及金融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村镇银行的财政补贴,对村镇银行实施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笔者建议村镇银行也能享受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改制时的优惠政策,并适度延长存款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并使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能够尽快的得到自身的行号,使其加入中央结算系统的联网,使其汇划业务更为便利。

(4)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引导我国现有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向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过渡,将提高公众对村镇银行的信赖度,不仅如此还可以加强人们对于银行体系的信心,防止挤兑情形的出现。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应从制度制定、组织设立、资金来源、保费确定等四个方面来认真落实。

(5)完善社会监管体系。主要可以考虑两个方面。第一,完善公众监督体系,加强公众对于村镇银行经营业务的舆论监督;第二,考虑建立相应的协会,由于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产物,从而应当建立一个村镇银行协会,与其它自律性组织一样,村镇银行协会对各会员实行自律性管理。

2.2 微观对策

(1)明确市场定位。村镇银行的发展应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村镇银行将目标定位于小农户与农村中的种植经营户,提供这些客户所需要的金融产品。第二阶段,应将视野拓展至县域的富裕个人与中小企业,村镇银行在公众内心中的品牌观念会逐渐增强,随着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村镇银行也具备了服务其他类人群的能力,可以为其他客户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恰恰使其拥有其他中大型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竞争优势或说是核心竞争力,村镇银行更为贴近目标客户、更了解客户的需求,从而能够采取差异化的竞争战略,为不同的客户提供有针对性且适宜的金融产品。

(2)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村镇银行法人治理结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不断的细化与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职责关系;第二,放宽银行为最大股东的设立条件,不断优化股东结构,使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投资于农村市场,提高资金资源的运行效率,并且也可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第三,可以考虑将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单独一个要素来进行监管与考核。

(3)扩大营销渠道,增加资金来源。采取人员推广与广告营销等手段,来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村镇银行,并促使其体验与使用村镇银行所提供的服务。在人员推广方面,村镇银行的员工应当经常走访农户,了解农户的种植经营情况以及一些基本背景信息,从而总结出农户的金融需求,并估计金融产品市场容量,从而不断吸引各类储蓄资金。另外,可利用主发起行的营销渠道,来办理其业务,由此来提高知名度,还可与主发起行签订战略协议,开展其业务,从而增加其收入。

(4)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村镇银行应引进专业性金融人才并使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来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值得一提的是,村镇银行在设计新的产品时,要考虑产品系列的连续性以及产品本身的稳定性、便利性、安全性,从而才能不断的满足顾客的多样化需求,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在服务创新方面,村镇银行应将重点集中于服务流程的优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且人性化等方面,以客户为中心,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来改进村镇银行所提供的服务。

(5)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建设。可通过以下方式改善人才结构:人员招聘上,应着重招聘专业基础扎实的人员;培训与开发上,须建立一套完整的银行培训系统,包括培训课程的设计与制定、培训师资的来源与结构等问题的确定;绩效考核上,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业绩而做出评价,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行为因素、品质因素、绩效因素,其中考核权重最高的要素应为绩效因素;薪酬福利上,薪资的确定需考虑岗位性质、员工能力、员工绩效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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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融资贷款机构来说,它们为了自己的安全发展,必须对资金进行谨慎管理,尽可能规避企业贷款的风险,不太愿意给中小企业、涉农企业低额度、频繁贷款,更愿意为大型企业一次提供大额贷款。农村信贷资金供应不足,城市信贷资金供应又过剩,这也导致了城市与农村金融发展不协调,不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促进当代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2信贷投资领域不均衡,偏重于大型基础设施,忽视涉农领域。

从目前银行信贷资金流向可以得知,银行业的信贷资金偏重于大型基础设施,忽视中小企业和涉农领域。资金流向不均衡,这样只能进一步扩大城市、农村,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差距,抑制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民消费信贷需求,不利于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3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的矛盾性

(1)政策目标的差异。货币政策要防止资金流动性过剩,监管政策则要求银行资金流动性充足,这二者明显存在矛盾。货币政策主要目标是防止通货膨胀、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国家的货币政策就是防止资金流动性过剩,减少通货膨胀的可能,保持国家货币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监管政策是要求银行业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下,保持银行资金流动性充足,防止因为支付能力不足导致的金融风险。

(2)政策时滞不同。这是从二者的政策有效性上来说的,货币政策见效较慢,监管政策则是立竿见影。货币政策防止资金流动性过剩,减少通货膨胀的可能,保持国家货币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但是货币政策的制定过程非常复杂,从政策的制定、实施、影响这一过程中存在较长的时滞期。但是监管政策则不同,一般是监管部门对被监管机构的经营行为作出是非判断,直接下达政策性要求和决定,所以见效快。

(3)政策性质不同。货币政策是市场诱导,监管政策属于法规强制。货币政策是通过公开性的市场业务,进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工具来影响利率,防止资金流动性过剩,减少通货膨胀;监管政策是监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决定,属于法规强制,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强制执行。

(4)政策作用方向不同。货币政策一般顺着经济周期,监管政策则相反逆着经济周期。经济低迷逐渐恢复走向高涨期,货币政策一般较为宽松的,经济高涨到低迷期,货币政策一般是较为严谨的,目的就是防止通货膨胀、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高涨时期,银行信贷一般会过于盲目,这时需要采取严格的监管政策,有效减少金融泡沫降低金融风险,在经济发展不景气的时候,银行信贷部门会根据现实状况严格房贷,这时监管部门就可以采取宽松的政策增加贷款,提高银行资金流动性,促进经济发展升温。

(5)政策消耗资源不同。货币政策是国家运用政策性的工具,规范信贷投放,其消耗的财政资源、制度资源和人力资源有限;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因为被监管机构的规模和数量的扩大,消耗的资源就会不断增多。

2银行发展对策浅析

2.1优化商业银行的盈利结构

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钱荒的出现,这也正说明了银行光吃利息的时代将再不复寸。所以首先必须调整银行的业务结构,实现传统信贷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协调发展,大力提升中间业务的比重,优化银行盈利结构;其次降低对大客户、大项目的过度依赖,加大对三农和中小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信贷载体,优化收入来源。